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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府的管家不敢怠慢,恭敬地迎接少爷入府。通向客厅的小路经过一座假山,错落有致的山石上爬满藤萝,俨然一派通幽的山景,正中一块巨石上用朱笔镌刻着‘云流水’,石下有个木格鸟笼,关在里面的金丝雀四下顾盼。“不知何时,我也能有资格拥有这样一间庭院。”云无极羡慕地想到。但这个念头只是一闪,他立刻让自己神游的思绪归位。欢迎晚宴的方桌上,围坐着四个人。坐北面南的主座专属云骏马,他与侄儿相对而坐,他的左手边,坐着云府的女主人:贾夫人,右手边本来安排的是侄女柳君莫,由于侄女车马劳顿,呕吐难受,无法参加晚宴,这个位置就换成了一个无须无髯,唇边少许短髭的年轻男子,看面相三十出头。云无极猜测,此人不是云家的族亲,却能参加叔父的晚宴,可见此人在叔父心头分量很重。
云骏马心思沉重,言谈之中刻意避开边境战争和两个儿子。云无极曾经非常羡慕两个堂哥,觉得说不定有一天两个堂哥凭借战功还能当上将军,谁曾想,功名利禄转头成空,世事无常啊。
为了欢迎侄儿一家到来,云骏马特意准备一桌好菜,就连盛酒的器皿,都换上平常不舍得拿出来使用的夜光酒杯。杯壁薄如蝉翼,碧绿似翠,色泽纹饰浑然天成,如果不是云无极亲眼所见,根本无法想象第一眼的惊艳。而酒杯更为独到之处,就是盛放烫酒不爆,斟满冷酒不裂。
“斟酒,”云骏马的语调缓慢低沉,“为云家团聚干一杯吧。”
云无极端起酒杯,站起身来,恭恭敬敬地向叔父和叔母敬酒。叔父一口饮尽,叔母却失声痛哭。云骏马只好示意两个丫鬟扶夫人回去休息,又喊管家来入座,凑成一桌。
“贤侄啊,以前对你照顾不周,还望体谅。”
“谢叔父关心侄儿。”
“在鹦鹉谷当一名医工给乡民诊病是否辛苦啊?”
“回叔父,当一个医工虽然辛苦,但能为乡民排忧解难,这就是一种莫大的鼓励和安慰,只是,有些百姓并不相信医工,只相信巫师。”
“如果不能药到病除,百姓就会选择相信别的,侄儿没有想过学儒吗?”
“小侄立志从医,”云无极道出真实的心声,“若有可能,烦请叔父为侄儿引荐一位名师。”
“这个暂且不急,等过些时日再说,你先陪一陪你们的叔母,至于引荐一位老师,这长安城有的是医学名家,与我私交甚笃的范无空医术精妙,在长安医界地位极高,虽然不在太医院行走,但太医院吃不准的病,常常私下找他谋断,待过段时日我就为你引荐。”
仅仅酒过一巡,云骏马就无心再饮,而是嘱咐管家招待好侄儿,起身离席。酒宴上只剩下三个人了,云无极听见管家喊那个嘴边长着短髭的男子叫华融。
桌上摆着一盘用麻油制作的炒槐花,云无极操箸尝了一口,口感和吃过的蒸槐花不同。即使是蒸槐花,在他的记忆里也屈指可数,因为整个鹦鹉谷只有一颗当年立村时栽植的槐树,每年六月到八月正是采花时节,人多花少,分到自己家里,也就刚够自己和妻子吃上一顿。
管家殷勤地为少爷介绍桌上的好菜。
“少爷您看,这道大雁在街面上的酒堂茶肆可见不到啊。”
云无极看见,大雁的两只脚爪已经被厨子刻意截掉,只剩下褪净囊毛、油渍渍的双腿突兀地耸立。那些嘎嘎唱歌的大雁,每年秋天都向南飞,来年春天,又成群结队飞回北方,他想不到,有一天会被利箭射落,以这种荒唐的姿势躺在餐盘被人指指戳戳。
管家指着另一个菜盘说,“这是熊掌,少爷也请尝一尝。”
云无极下意识地紧了紧干涩的喉咙,“熊掌也能当菜吗?我还是头一回听说。”
在他的记忆里,所有黑熊的形象都来自村里的猎户描述,猎户多次心有余悸地告诉乡民,那些威猛暴躁的黑熊谁都不害怕,即使见到山中的老虎大王都不退缩。此刻,他的耳边仿佛是黑熊跺着受伤的脚哀嚎。
“熊掌可是一道名菜啊,少爷,”管家努努下巴说,“凡是能躺在盘子里让厨子端上来的东西,就能让咱们吃到肚子里,至于熊掌这道菜,就连圣贤孟子都吃过,否则,怎么能说出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这句流传后世的名言呢?!这道菜并不需要厨子的手艺有多么高妙,制作菜肴时也无需多加佐料,只用少许粗盐,就能隐住熊掌的野腥气味,还能保留远胜牛肉的筋道。”
华融打断管家的滔滔不绝,“还有更厉害的,在下曾听生意人说,南方还有人活吃猴脑呢。”
云无极瞅着一桌酒菜,却没有一点儿心思,一则惦记孕反的妻子,二则叔父、叔母都不在席,他与管家和华融并不熟络。这场欢迎他的家宴并不如他所期望的那样温馨从容。不多时,酒席匆匆散场。
柳君莫正在房间休息。叔母给她安排了一个贴身丫鬟照料。丰腴油腻的西域香薰味道弥漫整个房间,就连锦衾绣被,都沾满扑鼻的浓郁香气,柳君莫捂着鼻子很不适应。云无极推开窗子,想让这些气味消散一点,月光一下子挤进窗台,这样的景象,瞬间勾起他的思绪,不知道为什么,西域的香薰让他惦记不知走到何处的吴不疑,也许身处无边无际的草原,沐浴着皎洁的月光,吴不疑应该有的是时间思念家乡,但在孤零零的旅途中独行,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呢?
吴不疑从月光里消失了。管家从月光里走了出来。
管家做事心细如发,给初入云府的云无极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实际上,被老爷信任多年的管家已经在这个位置兢兢业业多年,既代替老爷指挥下人,又把下人的表现以及各项诉求原原本本汇报给老爷,在两者之间搭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他朝云无极得体地欠一下腰。
“少爷是否住得习惯?如有吩咐,随时唤我就是。”
“稍等,”云无极想到一个问题,“管家你说,刚才咱们喝酒用的夜光玉杯,一个能值多少钱?”
管家认真地想了想,压低声音说,“不敢欺瞒少爷,街面上流传的说法是,只有在西域诸国敬献汉武帝的珍宝名册中,才能看见夜光杯的名字,但我听说,大户人家的家宴上也并不少见,老爷今天高兴,才拿出来让人开开眼。”
“我想多问一句,那个华融什么来头?”
“这......我只知道他是老爷的跟随,最近居中联系一桩买卖,少爷如果想知道他的具体底细,恐怕只能去问老爷了。”
管家恰当好处的和少爷恭请晚安后,一转身消失在月光里。
云无极抱着妻子辗转难眠。住在这豪华尊贵的宅院里,他有一种从来不曾有过的错觉,就好像,属于云府的几分贵气悄悄转移到他们身上。他还怀着一种朦胧的渴望,即使属于自己的前程那片火光还不够明亮,甚至,从目前来看,只是大风里摇曳的一朵孱弱的烛火,至少,他确认他已经稳稳地捧在手里。
一连歇息五日,云无极很想出门转转。贾夫人就安排了一个手脚勤快的下人陪侄儿出门,至于侄女,则仍是留在府中好好养身子要紧。领命的下人名叫丁氏,穿一身窄袖粗布长服,虽然脸色青涩,但细看眉宇,隐隐已有几道浅纹。出门没走多远,丁氏就开始用刻意亲近的语气试探少爷:
“少爷,今天咱们去哪儿转一转?”
“去马市。”
丁氏的眼神顿时黯淡下来,这表明,马市根本不在他的计划之内,继续小心翼翼地说道,“少爷有所不知,这偌大长安城远不止马市才热闹,如果少爷中意游园赏景,小的带少爷去个樱花正旺的好地方,赏景之余,再找个戏台听曲儿助兴,那些唱戏的女子都是精挑细选,个个身姿美貌,歌嗓动人,或者,小的陪少爷找个堂子好好泡泡,也有女子伺候左右,身段同样无可挑剔,不差唱曲的女子多少,随随便便找个地方都比马市强,马市都是马粪味儿。”
云无极坚持前往马市。
未行多远,人流纷拥的闹市尽头忽然闪出数匹高头大马,马上之人皆是黑衣打扮,越来越近了,几十匹高头大马组成的黑衣马队肆无忌惮地在拥挤的人流里穿梭,隐隐听到马上之人喊:张骞回汉,张骞回汉。
“丁氏,你听清楚没有?我刚才好像听见说张骞回来了。”云无极惊讶不已。
“没错,小的听清楚了,不过,不知道是不是那个出使西域的张骞。”
小半个时辰后,两人来到马市。这里人声交混着马声,嘈杂鼎沸,气氛犹如过节,云无极不禁想到廖阿公曾经给他讲过的故事:汉朝立国时,高祖乘辇出行,可怜得都凑不齐四匹毛色相同的辕马,而朝中将相出门,只能乘坐自家的牛车,再看眼前这番繁荣景象,恐怕高祖托梦都不敢想象了。丁氏四下瞅瞅,脸上的表情变得极为神秘。
“少爷是否听说,这马市里有人既不买马,也不卖马,收入反而比买卖马匹丰厚很多?”
云无极陡升好奇,“既不买马,也不卖马,怎样从马市挣钱呢?”
“少爷可知,这马市里最赚钱的活路就是掮客?”
云无极的好奇心无可遏制,想知道掮客如何操作买卖,从而获利丰厚,立即向丁氏追问其中细节。
“既然少爷有兴趣,小的就卖弄几句,这马市里能摆上明面交易的马匹,都经过官家勘验,并加盖官府的公章,这些多为农家培育驯养,买主看看马蹄,瞧瞧口齿,若有意向,还可骑到马背上遛几圈,以此试试马的脚力,虽然有些相马的高手一买一卖就能小挣一笔差价,但挣的仍然算是辛苦钱,远没有掮客挣得多,掮客都是瞒着官府私下交易,买卖的也不是普通的农家马匹。”
“什么马匹需要瞒着官府私下交易?”云无极的脑海闪过一个机灵,“你说的是不是战马?按说,越容易获利的生意,就会越多人参与,时间一长,多多少少都会跑出点口风,难道官府对此一无所知吗?”
“少爷说的是,官府的人也不是瞎子、聋子,不过,如果朝里没人,谁敢做这种生意呢?”丁氏献着殷勤,把声音压低不少,“有些话,小的本来不该乱传,但小的听说,经常来咱们府上的那个华融好像跟这儿很熟,在这条道上很吃得开。”
云无极忽生警觉,如果丁氏所说的华融身份不假,那么,蒙受云府厚待的华融很可能正在叔父和西域商人之间牵线,想到这里,他的心跳不觉快出几分。
“丁氏,我听你刚才说,干这一行风险很大,到底多大买卖够得上掉回脑袋呢?”
丁氏没有回答,而是站在一匹高头大马的侧方,目光游离不定,他示意少爷往三十步外看,几个百姓打扮的人似有异常,如果不是掮客,就很可能来自廷尉府。马市有廷尉府的小吏出现并不奇怪,因为陷入生意纠葛的商人一旦暗中举报,迫于破案压力的官府就会派人到马市暗查,往往换上百姓服饰以做遮掩。不等云无极再问,有个皮肤黝黑、身材粗壮的马贩迎上来招呼:
“瞧,又来两个懂门道的,如果二位有意,不妨骑上试试,一套驮具白送。”
云无极抖着马缰笑道,“骑上去就由不得人了,就不怕我乘机跑远,再追不回来吗?”
“试试无妨的,”马贩扑落衣袖上沾附的几根麦秸秆,大不咧咧地说,“客官跑得再远,还不是在天子脚下,难道还能跑出边境不成?”
丁氏使个眼色,云无极只好撂下马缰,跟丁氏往前走出几步。丁氏悄悄说,刚才在无意之中,他发现马贩子露出破绽,并非腰间所挂的出入汉地必须验证身份的腰牌反常,而是腰牌旁边绑着一个玉佩,从玉佩沉甸甸的质感和玳瑁的饰带不难猜到,玉佩极有可能来自西域,这就意味着,那个马贩的身份绝不像穿着打扮那样简单,因为既能凭借腰牌出入汉地,又能凭借玉佩畅通西域,毫无遭逢匈奴探骑之虞,另外,马贩说话的口气看似漫不经心抛出边境话头,实则极为用心,以边境话头为饵,试探搭话者是否咬钩。云无极颇为惊讶,想不到丁氏只是个下人身份,竟有自己远远不及的眼力。
没走几步,一个穿着连襟短褂的精瘦马贩正在大声兜揽着买主。那是一匹矮脚马,两只又亮又大的马眼填满黑色的眼仁,腹部鼓胀,散布着许多棕色斑点,长长的尾巴几乎垂落到马蹄跟上。
有个看客嗤之以鼻,“一匹矮脚马有什么稀奇?”
被看客质疑的精瘦马贩脸色一变,立即辩解道,“懂马者只需看上一眼,就能判断一匹马是否富具有灵性,这匹矮马血统纯正,花费不少钱财从其他地方引进,这是精心培育的第二代种马,你们竟然没一个认识宝马。”
看客追问马贩子,“你说矮脚马究竟哪里珍贵?”
马贩子揪住马耳,一展多年养马的自负,“瞧,眼睛像铜铃,耳朵像削竹。”他试图以顺口拈来的专业术语证明围观者的无知。这时,耳朵被揪住的矮脚马忽然一抖马头,同时朝着天空喷出一声响鼻,敏感的反应让马贩异常得意。
丁氏问马贩,“先不说马耳,你怎么证明它的血统纯正?”
马贩的脸色瞬间变得通红,“你们个个目光短浅,愧为长安中人,不知道西域还有更加名贵的宝马,名叫汗血马,一天奔走千里,绰号‘天马’,奔跑时流的汗就像血那样红。”
“少爷,”丁氏带着自信的口气地对云无极说,“这个卖马的根本就不懂马,只会吹牛,马身上的汗怎么可能像血一样红呢?!”
云无极还没开口,就听见丁氏问马贩,就算真有汗血宝马,要花多少钱买?马贩伸出一根手指,让丁氏站稳喽,说出来别被吓着。丁氏嘿嘿一笑,一根手指最多代表一百两银子,虽然他只是个下人,买不起一匹好马,但这长安城有钱人多得是,从来没听说一匹马还能把人吓住,不是因为那匹马矫健奔腾、桀骜不驯,而是百两的身价。
“都听清楚喽,”马贩顿顿嗓子,把声调扯得很高,“买一匹汗血马要花的银子,和宝马等重。”
围观的人群咋呼一片。
一位略懂马术的人说,他只知道八骏值钱,无论赤骥、盗骊和白义,还是逾轮,山子和渠黄,又或华骝和绿耳,都值得爱马的人倾力以求,交易八骏都用不了一百两银子,何况一匹传说的没影的马?不过就是个噱头而已。另一个人立即接话,不可能有人蠢到花天价去买一匹奔跑时流血的马。还有人慨然而叹,只有匈奴的精骑才是真正日行千里,掠夺汉地后,逃得像一阵风,汉朝兵士虽然奋勇追敌,无奈胯下战马不能心随所愿,无论速度还是脚力,和匈奴的战马都无法相提并论,边境战争打来打去,谁跑得比风快,谁就赢。
一路上,云无极念念不忘汗血宝马,既然马贩子言之凿凿,想必,传说的东西不一定都是假的,只是,宝马的身价不能不让人生疑,因为能让人肯花和马匹等重的银子买一匹马,问题的关键就不在于那匹马值多少钱,而在于,那匹马根本就不可能买卖。想到这里,他忽然停住脚步。
“丁氏你说,一匹汗血马能有多重?不要多说一斤,也不要少说半两。”
“这……小的都不知道汗血马长什么样儿,即使亲眼见到,也无法精确估计,因为马匹的岁龄、大小和个头都不一样。”
“你就按一匹成年的公马来算,大概有多重?”
“容小的想想,估摸着……能有一千来斤吧。”
“好吧,就按一千斤整算,你想过一千斤白银能兑换多少吃穿吗?”
丁氏的眼神不停地忽闪,就像怀疑朝天大喊一声,太阳立刻掉下来落到他头上一样,他同样怀疑一匹汗血宝马拥有惊人的身价,除非,他说,除非马嘴里天天往外吐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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