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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看匣中宝刀如雪,恩仇多少?
笑言苟且非所愿,不是英雄不白头。
从格律上看,这半句应该是诗,文辞并不雅驯,但气势雄健卓绝,兴象超妙,有汉唐风骨。
少年人读之,只读出了锐气千重,恨不得天高地远任我独行。
中年人读之,只读出了低首徘徊,不禁感慨人生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然后呢?当然是大醉一场继续苟且。
老年人读之,便只能黯然神伤,直道天凉好个秋了。
这半句诗文一出,既是沈庆之自抒胸臆,又是在回击所有人的质疑,虽然只有半句,却如大唐陌刀军一般锋锐,令不二堂中气氛陡变,那些小儿辈胸中更是热血沸腾,对冒险的向往,对变革的渴求,对权势的践踏之心,从无一时像此刻这般浓烈。
当然,对多数人而言,小宇宙偶尔热血爆发一下也就罢了,真要天天热血澎湃着,自家这小心脏也烧不起啊。
这半句诗文最大的作用,却是将这天儿直接聊死了,即便是沈东陵和沈东阳,也没有厚如城墙的脸皮围绕这个话题继续纠缠下去。
毕竟,这是民国十一年,西历1922年,虽然异端并起,但圣人尚未被打倒,儒家两千多年构建的道德体系还未沦丧,多数读过圣贤书的人还是要点脸的,当然是在做官之前。
不过,兵法有三十六计,正面强攻既然受挫,当然要暗度陈仓。
不二堂内的情形正如紫禁城朝会之上群臣争锋,火候把握最是关键,沈东陵敏锐察觉到了人心所向已不在自己一方,当下便只能蛮刀突进强行控场了。于是轻捋雪白长髯,强行带偏节奏道:“阿岱,你可想好了,是进还是退?”
沈庆之抬起双手拍了拍僵硬的脸颊,将胸中一股波澜壮阔之气尽数平复,毕竟强行比拼演技本就非他所长,还是回归狂狷本色最为拿手:“从小翁翁就教育我,‘进退不定非男儿,一往无前大丈夫’。百年来,这生死桥从未开启,未免寂寥。我既已走过泰半,自然是要走下去。”
一切似乎又回到了既定的轨道,沈东陵总算松了口气,方才这番争斗实在烧脑,至此尘埃落定,方有余力琢磨今日成败得失。
沈东侯既然在装聋作哑,场中形式自然洞若观火,见状一丝赞许之色闪过又旋即收敛:“既如此,那便……”
“且慢……”一道温润晴朗的女声自垂花门方向响起,来势如飞瀑,转瞬便到不二堂前。
众人惊诧莫名,却只见乘坐江德轮而来的那一双男女穿户过牗而至,掠过青石阶,迈进门槛,同时叉手不离方寸,向在场众人深深一揖。
男子总是挂着八面玲珑的微笑:“冥眼执剑人欧阳镜湖,拜见沈门主,见过诸位翁翁叔伯,见过各位兄弟。”
少女一双秋水双眸顾盼飞扬,笑道:“天心执剑人陈青伊,拜见沈门主,见过诸位翁翁叔伯,见过各位兄长,七七小妹,别来可好?”
沈余之大喜,当即快步上前,攥住少女如水柔荑,未语先泣:“青伊姐,你……总算来了。”
陈青伊轻抚小妹乌发,满满溺爱之色,一双四面八方的眸子却尽数集中在沈庆之身上。
这二人年龄虽然不大,却已是天心、冥眼两族的执剑人,代表各自门派行走天下,众人自然不敢怠慢,纷纷站了起来。
沈东侯肃然相邀:“千里奔波,辛苦两位小友了,请。”
待女使奉上清茶,欧阳镜湖与沈家三老已是谈笑风生,虽然这一路千里奔波从未停歇,他却丝毫不显疲懒之态,一双来自英格兰John Lobb品牌的定制皮鞋一尘不染,色泽黑润,泛着如上品徽墨一般的光泽。柔软顺滑的定制西装得体服帖,勾勒出虎背狼腰,再一细看,深幽如夜的西装偶尔反射出点点金光,却不刺眼,清冷如月,显然布料中掺杂了白金。
再观其端坐如山,举止清俊,丰神潇洒,从头到脚都透着一股子清华高贵的世家公子派头。
而陈青伊那一袭雨过天青的单薄轻衫,是对襟交领的小袖长襦,搭一条宽大的六幅长裙,便如雨过后的春日碧空,间以淡淡的云蒸雾绕,清爽素雅,见之令人忘俗。从款式看,是地道的北宋仕女装,又称汉服,放在西风日盛的民国十一年,自然新奇,甚至堪称奇装异服了,毕竟当时的风尚,还是以清末满族女子的旗装、以及民国女子的旗袍为主。
但细看去,却又并非这么简单,那衣料自然是寸锦斗金的蜀锦,却没有那些琳琅繁复、花团锦簇的图案,乃是反其道行之,仅以不同色号的青色丝线为主,采用独特的经纬编制,营造出浓淡相宜、层次细腻丰富的青天变幻,又辅以灰白色线,铺陈出云雾缭绕之态。比之传统蜀锦的团花纹锦、赤狮凤纹等,工艺难度何止百倍。
毕竟对于纹绣这一行当来说,就跟作画或者摄影是一个道理,如要色彩繁复纹绣堂皇倒也容易,便如彩色照片一般,无非是个色彩搭配问题而已,这些早就有固定的成法,不过是费工费时罢了。但若水天一色那就真的需要巧夺天工了,就跟黑白照片一个道理,只以黑白以及不同色号的灰度表现世界,需要织工绣娘具备绝高的水墨山水画造诣。
可问题在于,有这等美学造诣者,必是黄宾虹、齐白石之流,名声冠绝海内外,又岂肯委身纺织之道?
只此一件常服便已低调奢雅至极,深得两宋美学精髓。如此看来,那支玻璃种帝王绿翡翠玉钗尽管价值连城,插在她那流云飞瀑之间,却又不足为奇了。
由衣观人,这方当碧玉年华的天心家执剑人,定是瑶台玉京之属。
欧阳镜湖轻轻阖上盖碗,笑吟吟道:“收到沈门主信帖,我兄妹二人便夤夜启程,本来料定昨晚就能到的,只是孙先生这北伐打得实在热闹,从鄂地不好入川,所以绕道玉鍪兄的湘西,又借了子惠兄的江德轮,才能如期而至,倒是教诸位翁翁担心了,实在是罪过。”
欧阳这话乍听起来,轻描淡写,但如果稍微关注一下时势,便明白期间暗藏多少惊心动魄的故事。
其时孙中山在两广发布了北伐令,长江以南正打得热火朝天,匪过如梳,兵过如篦,两人又是孤身前来,不带一个护卫,这欧阳镜湖通身的打扮气派,不管是落到乱匪还是丘八眼中,都是白嫩爽滑的肥羊。至于陈青伊这等美若洛神的少女更是天然的犯罪诱因,即便是普通的流民,也敢豁出身家性命去只为一亲芳泽。
而此刻两人能纤毫无损坐在不二堂品茗,可见其人脉广博、手段通天。比如那玉鍪兄,大号陈渠珍,雄踞湖南十数年之久,乃是当之无愧的湘西之王,在后世与熊希龄、沈从文并称凤凰三杰。那子惠兄,自然是川军五虎上将之一的杨森,其时正主政重庆,那艘江德轮自然便是他的。
人脉广博倒是不足为惧,毕竟是借助外力,既然是借,便总会有不借的可能。最可怖的是,这二人千里疾行,不带随从,竟连行李都不带,通身衣着发饰却毫无失仪之处,就好像清晨方起,于府中洗漱更衣已毕,晃晃悠悠来邻居家吃个早茶一般自然。
所以,蹊跷就在这里。
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鬼手家传人,均有一双经过特殊训练的火眼金睛,最擅长从细节处推敲幕后真相。
细细体察二人的服、饰、妆等等最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沈东陵、沈东阳不约而同倒吸一口冷气,深思下去,此事极恐啊!要知道,他二人的服饰可都是专人专料定制,即便是京沪之地的豪门巨贾府中亦不多见。难不成天心冥眼二族遍布川湘皖赣江北江南的渠道店铺实力已经如此恐怖?
自两人落座伊始,沈余之便趴在黄花梨木的曲搭脑扶手椅靠背上,俯身在陈青伊耳边嘀咕不休,神情充溢着亲昵与信任,百褶长裙下露出一只精雅的兰草绣鞋,不安得在地砖上一点一点。
二女虽只相差一岁,但一个是惊才绝艳的天心执剑人,代宗门行走江湖已有数月,算是见过高山也见过险滩,温婉娴静的面容虽然稚嫩,却已带上了一分雷霆之气。另一个则是岁月无忧愁的娇憨少女,人情冷暖,世故诡诈,在她这里就像那图书四壁,虽充栋连床,却不过是徒拥万卷,坐井观天罢了。
所以,二女虽只相差一岁,却已分别行走在不同的世界里,如无意外,此后的人生自当泾渭分明,甚少交集,即便相遇,也不过像那新年家族聚会一般,泛泛而谈。
但此地此刻,毫无疑问,她们目下的世界满满只有那如刀少年一人。
陈青伊螓首低垂,柔荑轻舒,放在几案之上,她能感觉到距离沈庆之只有咫尺之遥,似乎可以触及到他的体温,当下便觉得静谧安心,这半月的奔波劳累自然消失得无影无踪,嘴角露出半丝不会被人察觉的狡黠笑意,这等小儿女的情态如阳春三月飞絮漫天,让这阴霾天空霎时亮堂起来。
“非要如此吗?”思付了一会,温软如春日湖水的声音响起,哪里还有半点雷霆之气!借着这句话,陈青伊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看向沈庆之,一双顾盼间四面八方都照顾得到的眸子中,只容得下这个白衣散发少年。
“在这个古老的腐朽的家族里,不管做出什么改变,那些人便浑身寒毛倒竖,就好像挖了他们的祖坟,前后左右遍地掣肘……”难得不必演戏,可以正正常常说句话,沈庆之嘴角习惯性勾起一抹嘲笑,端起盖碗,却发现只剩一撮泡发了的索叶。
自然而然的,陈青伊将自己抿过一口的盖碗茶端起,放在沈庆之手中,芊芊素指不慎触到他的掌心,急忙触电般收回,心中闪烁着无限膨胀急欲对人倾吐的窃喜,但看他举杯啜饮,但看他唇印与自己遗在碗沿上的唇印吻和,但看他攥盖碗在掌心摩挲掌心与自己掌纹交合,便已是心满意足,一时笑靥如花。
沈庆之却没有看伊人,只顾看着虚空,思索着:“一潭死水要焕发生机,无论是沉淀、过滤,都不会有什么效果,‘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改良是在螺狮壳里做道场,这等水磨功夫,我性子急,做不来的。倒不如披荆斩棘,砍出一个新世界。”
这话若是落在他人耳中,自然要斥责沈庆之骄狂自大傲慢无知,但落在陈青伊心中,却只是觉得天经地义。
大堂另一边不知说到了什么话题,欧阳镜湖爽朗大笑,旋即说话的声音也昂扬起来,将这边一对小儿女之间的体己话掩盖得密不透风。
这个细节,在场众人除了几个老家伙,无人察觉,年轻一辈中,也只有陈青伊注意到了,但此刻自然是顾不上的。
一双烟眉轻蹙,半湖似喜似愁,陈青伊迷惑不解:“莫非这就是孙先生说得革命?可《周易》上说,‘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天地革而四时成’。想来不外乎天时人和,你觉得现在是合适的时机吗?”
“什么时机合适?什么时机又不合适?……”沈庆之收回望向虚空的双眸,焦点凝聚在少女身上。
其时天光净寞,如沈秋水。少女端坐如仪,柔美温润似青瓷一盏,只是安静等待沈庆之的话语。
少年不禁心猿意动,自然便生起炫耀虚荣之心,刀眉挑起反问道:“……难道待我‘面皴齿尽,白发盈把,颓然老矣,一灯如穗,三五对坐,只能空谈开元、天宝间遗事’,这时机便合适了?”
“你知道我不是这意思……”少女扁了扁薄薄的朱唇,小情绪有点委屈。
“所谓最好的时机,不在外面的世界如何变幻,而在己身,‘少年痴狂,游侠豪气,醉眼吴钩看了’,这就是最好的时机,因为年轻,所以有狂狷骄傲之气,有踏碎凌霄之志,有一往无前之勇,有舍我其谁之心,这些都是只有少年人才会拥有的,而我正当少年,所以这便是最好的时机。”少年没有察觉,继续嘚瑟。
“哎呀……”见少年嘚瑟,少女既是迷恋又是忧愁,轻点数下几案似在暗中提点于他:“……你听我说嘛,你前次来信到苏州,附录这篇梁任公的《少年中国说》,我是反复读过的,你知道我不是这意思……”陈青伊右边唇角不自觉勾起,琼鼻微皱,似怨似嗔:“……你既然觉得现在应该去做这件事,那就肯定是对的。只是手段太过激烈了,无故竖仇,挑起人心怨怼,岂不是自寻掣肘?……那那那,不许反驳,这可是你刚才说过的。”
“让他们高兴?那我可就不高兴了。所以,我为什么要让他们高兴?”沈庆之不屑抿嘴。
“你总是这样,从小到大一直这样,不在乎他人说什么,不在乎他人什么感受……”语气有些无奈,陈青伊又勾了勾唇角,但她已经习惯了他这样,所以只是再次习惯性薄嗔一句而已:“……不过,仔细想想,也是好事,不把这层纸捅破,那些陈年旧事怎么跳出来?”
少女这句赞同让沈庆之很是得意,至于前半句嗔怨,自然是习惯性忽略。
沈庆之神采飞扬道:“那是自然,人生在世,结果无所谓,过程才最重要。”
“不行……”陈青伊断然打住,眉心拧出一个川字,语气有些严厉:“……这件事上,结果最重要,你要听我的。”
“好吧,那就听你的。”沈庆之无奈空叹。
其实,他并不是赞同她的意见,只是因为她从来都是顺着他的意思,从来不要求他什么,不管他做出什么决定,或者要做什么事情,她从来只是赞同和支持,所以,他不想令她不高兴。因为她很少不高兴,但她要是不高兴了,他会很难过。
见他听得进去,且不管是真听进去了,还是装腔作势哄自己高兴,陈青伊总归是欣喜的,便恢复了温软如春日湖水的声音:“因为这个结果对你很重要。我不愿意你迷失在过程中,忘记了最初想要的是什么。”
为了表示自己认真听了进去,沈庆之思付了一下,点了点头,其实内心深处压根不以为然。
陈青伊心神大定,僵硬的身体也松弛下来,沈庆之对待此事的态度,是悬挂在她心头十年之久的一把利剑,令她昼夜寝食难安。正如她之前在路上对欧阳镜湖所言,沈庆之能否闯过生死桥三关,她从不担心。倒是这件事情所显示出来隐藏在他心底的执念,才让她害怕,因为她很清楚,他的执念再加上他的天才有多恐怖,那是可令冰山消融,改天换日的力量。她并不在意这个世界会被少年折腾成什么样子,她害怕的,是这股力量会毁灭他自己。
她这一生,所求不多,只希望他能和她一起好好的生活。
“很疼吧?”陈青伊白了他一眼,却掩饰不住满满都是心疼。
“疼啊。”沈庆之龇牙咧嘴。
“该!幸好有七七在,有没有伤到内里?”
沈庆之摇摇头,沈余之却急了,压着粘糯的声音:“青伊姐,不能让他继续闯第三关了,你得好好劝劝他啊。”
陈青伊握住沈余之冰冷的小手,捏捏她婴儿肥的小脸蛋:“你得支持他做他想做的事。”
沈余之眨巴着琉璃双眸,泪珠滚滚而下,哽咽道:“可是,可是你看他那些伤,平时我手上剌一道小口子都会疼上好几天,他身上中了这么多刀刀剑剑,可不得痛上几年?”
陈青伊自然是感同身受,但她只能压抑住,勉强一笑道:“是啊,不痛不长记性。再者说,我们都在呢。”
沈庆之伸出食指,勾住妹妹另一只手,轻轻晃悠着,温和道:“七七,有些事沉积在我心里很多年了,比刀劈剑刺更疼。它们就像是已经腐烂的伤口,如果不去管它,就会继续烂下去。你得狠狠给它们一刀,让脓血流出来,把烂肉割掉,才会好起来。”
沈余之似懂非懂:“你是说爹爹吗?还是说什么?”
沈庆之点点头,又摇摇头:“是,但又不止。”
沈余之越发迷惑了:“那,那到底是什么?”
沈庆之若有所思:“我是男人,你是女人,想要的东西是不一样的,所希望的未来也不一样。”
毫无来由,沈余之泛起强烈的不安,不禁紧紧攥住哥哥的手指,似乎只要一松手,他便消失不见:“不是的,哪儿都不如家里好,……你,你到底想要什么?”
沈庆之凛然一笑,如寒刀出鞘:“看匣中宝刀如雪,恩仇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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