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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笑言苟且非所愿鲜血渗透白衣不断滴落,在脚下的青石板上染出朵朵梅花,白衣少年沈庆之似乎听到有人在呼喊自己,他抬头望去,眼前却一片模糊。
“哥哥……哥哥……”沈余之扑到少年身前,只见他长发被汗水打成一缕一缕,周身上下七八处刀伤剑痕,一袭白衣已成血衣,既惊又怕,一时间心乱如麻,颤抖着胖乎乎的小手不知所措。
沈庆之的意识渐渐回归,这才想起,闯出天封堂的时候,为了避免失血过多,他将周身毛孔封闭,心跳放缓,精神内敛,整个身体沉入半梦半醒状态。
这是道家的龟息功,《庄子-大宗师》说“真人之息以踵”,我们常人呼吸,只能到肺,短而促,气、血循环不能通达周身,而高明的武术家或修道之人,呼吸长而缓,一呼真炁到达脚后跟,一吸真炁可入脑海。
沈庆之摇摇头,控制心跳慢慢加速,眼前逐渐清晰起来:“是七七啊,我没事。”
沈余之松了口气,急忙将两个武士推开,搀起哥哥右臂搭在肩上,沈庆之扶着妹妹,缓缓步入厅堂。
沈余之顾不得尊卑上下,径自扶着沈庆之坐下,拿过早就备好的伤药,收拾伤口。
坐在对面的沈东阳张了张嘴,本想斥责这等无礼行径,却被沈东陵的咳嗽声打断。
沈东陵捂着嘴,又咳嗽几声:“七七啊,处理这刀剑伤,不能急着上药,得先看看这伤口里有没有什么脏东西。”
沈余之不太想搭理他,闷哼了一声。
听到沈东陵的话,沈东阳才回过味来,自己是有点急了,毕竟是一家人,又守着一屋子老少爷们,“慈爱”这个表面功夫,必须做到家,便急忙插了一句:“阿岱,没伤到大碍吧?”
沈庆之低头看着左胸,那里一道刀痕最深,足有十公分长,两侧血肉翻卷着,就像祭祖供桌上的猪头,咧着大嘴,虽然他已经封住了穴道,还是有血不断渗出,刚抹上去的金疮药,又被冲开。
沈庆之疼得嘴角抽搐,勉强挤出一丝笑意:“你这笨丫头,这么大的伤口,当然要先缝起来。”
沈余之挓挲着沾满血污的小胖手发楞:“啊?对哦,我在宽仁医院见过的,戴维斯医生就是这么弄的,哎呀,怎么给忘了……”说着,在医药箱里翻找出缝合针和羊肠线,穿针引线,正要动手,一拍小脑袋:“……好像要先麻醉吧?”
沈庆之无语翻白眼:“打麻药会影响脑袋,会变傻子的,赶紧缝吧。”
沈余之拿针试探着戳了下右手食指,白皙微胖的指肚冒出一滴殷红,小脸耷拉下来:“好疼的。”
沈庆之拿过针线:“那我自己来。”
“那怎么行?你缝得没我好。”沈余之抢回针线,咬着樱红的嘴唇,活动下手腕,深吸一口气,捏着缝合针的左手顿时像江中礁石一般稳定,在伤口上刺了下去。
“对了,就像锔瓷,很简单的。”沈庆之慢条斯理说道,他左半边身体被妹妹的百褶长裙遮住,无人得见,这让他可以将所有对痛感的宣泄尽数转移至此,握住圈椅扶手的左手背青筋凸起,坚硬的黄花梨木被挤压得咯吱作响。
因为视角问题,沈庆之的这番小动作瞒得过沈东陵和沈东阳,却瞒不过沈东侯。
沈东侯微微颔首,既觉欣慰,又倍感酸楚。
少年是沈东侯一生仅见的天才,亦是鬼手一族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执剑人,他的天分本应用在鬼工技艺之上,岂可浪费一丝一毫在尔虞我诈之间。
可这就是人世间的无奈。
一个天才,如果学不会在人世间打混,那这一生便注定是个悲剧。
沈庆之伸出平静如常的右手,几案上放着一尊绿地粉彩花鸟纹盖碗茶,他捻起茶盖撇了撇水面,端起盖碗抿了一口,滚烫的茶水入喉,发出惬意的叹息:“五翁翁,这茉莉香片不错啊,北平吴裕泰的吧?”
三国有关二爷刮骨疗毒,割炙引酒,言笑自若。这小小少年倒也有二爷三分豪气。
沈东阳刚才关心了一句,孰料这一对兄妹只顾着自己说体己话,这让他脸上有点挂不住,毕竟这么多小辈都看着呢,说话便有点阴阳怪气:“这是大总管吴锡卿亲手窨制的,专供老佛爷享用,等闲人家哪有资格?尤其最近粤汉铁路闹事,道路不靖,除了咱家的渠道,这东川道不论官绅还是富商,试问还有哪家吃得上?……”
这话出口,沈东阳越发觉得在理,嗓门自然也越发大起来,一拍桌子站起,指着众人:“……这是因为什么?啊?这都是祖宗恩荫,是宗族上下同欲,才有了鬼手一族今时今日的鼎盛,而今,……”这番教训痛快淋漓,于是沈东阳指着沈庆之大骂:“……而今,你这小厮不思反哺,却要欺师灭祖,天地不容啊……”
最后九个字,沈东阳是吼出来的,还拖着长长的尾音,这话水平太高了,真是我说的吗?沈东阳觉得自己离沈家族长、鬼手门主的宝座又前进了一大步。
是的。这句指责很重,重过泰山。
这是民国十一年,西历1922年。
十年前,中国刚刚结束帝制时代,在这个世界上,与华夏同时代的古老文明,早已随着国家的覆灭而烟消云散。只有华夏,一代代延续至今,期间无数王朝兴替,但薪火始终相传,即便在距今1500年前的五胡乱华时期,北方的汉人被屠杀至仅剩四百万人,华夏依然在传递。
宗族,便是文明的火种,这道理天经地义,深入人心。
于是,所有人对沈东阳顿时刮目相看,可以啊这老家伙,深谙政治斗争绝学,要是放在朝堂之上,起码是个三品都御史的水平。
一直以来,沈东阳在宗族中的印象都有点尴尬,骄奢淫逸昏聩无能八字便可以概括,今天甫一亮爪牙,没想到竟然是个隐藏的政治斗争高手,开局就先把大帽子给沈庆之扣了上去。
纵观正史野史,不论在朝还是在野,不管是文人撕逼、武人造反,还是邻居骂娘、后宫争宠,这骂阵的第一要诀是要占领道德制高点,因为自汉以来,历代王朝以孝治天下,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所以,孝和忠这两个字,便成为权力斗争的法宝,并由此延伸出一个真理:纯孝之人做什么都是忧国忧民,反过来,不孝之人做什么都是奸佞之徒。
这套法宝到了明朝被运用到炉火纯青、登峰造极,大礼仪案、东林党祸都是经典代表战役,文武百官奏折开篇必是“伏惟圣朝以孝治天下”,在这顶大帽子下,后续不管提出什么祸国殃民的政策都自带“伟光正”的光环。
理论指导实践,换言之,哲学思想决定了文明的发展体系。二十四史煌煌巨著,一言以概之,不过是权利的游戏在轮回演出罢了。因为国朝的哲学体系欠缺了最关键的两点,逻辑体系、权利边界。
因为孝顺,必然忠君,所以爱国,于是成为治国小能手,这四个概念有什么逻辑联系吗?
李世民是明君,那玄武门之变是怎么回事?
和珅忠君,那和珅跌倒嘉庆吃饱是怎么回事?
刘大夏忠孝,那烧毁郑和下西洋的资料是怎么回事?
朱熹三纲五常,那跟儿媳妇扒灰纳尼姑小妾是怎么回事?
尤其是明末东林党,个个忠孝仁义道德完人,论起祸国殃民则是争先恐后,古今无出其右者。
所以,国人自古缺乏逻辑,跟不懂逻辑的人能讲逻辑吗?自然不能,因为逻辑辩论的前提是正方反方都要讲理。
显然,不懂逻辑的人是不讲理的。但他们有独特而丰富的斗争套路,会把你拖进他们最擅长的体系中,借助丰富的斗争经验把你打败。你跟他们讲理,他们就跟你讲法,你跟他们讲法,他们又跟你讲人情,你跟他们讲人情,他们又会跟你讲特色国情。
想到这里,沈庆之发现自己又走神了。其实今日之局势演变,半年前他便与其幕后高人推衍过无数遍,自然对眼前的发展洞若观火,自己只是想离开鬼手,又不是要背叛沈家,何来欺师灭祖一说?更何况,自己离开鬼手一门,对沈东阳一系百利而无一害,他们应该敲锣打鼓欢送才是。之所以在这惺惺作态,无非是为了显示一个亲厚仁义,这帮白痴,就不怕演戏过了火?万一自己就坡下驴不走了,他们岂不是白忙活了?
既然跟对手不能讲逻辑,那就索性乱拳打死老师傅吧。
于是,沈庆之微微低头,神色肃然,面带百般诚恳,羞愧无比道:“五翁翁教训的是,我还是太年轻,不懂事,对不起列祖列宗,更对不起各位翁翁叔伯十几年教诲养育之恩,我有错,我要赎罪,这样吧,这三关我不闯了,下午我就去祠堂磕头谢罪去,不跪个三天五天绝不出来……”
沈东阳微带得意的笑脸顿时垮了,十几个被他收买的族人目瞪口呆:“这小崽子说什么?还带这么消遣人的?这关你得闯下去啊,死在里头最好,你要是不滚蛋,我们岂不是白忙活了?”
沈东陵白了沈东阳一眼,对自己这五弟实在有点无奈,猪队友啊。难道他就从来没有反思过吗?一个四十岁的老麻雀,却总被这十八岁的小家雀儿撩拨的像一头发情的公牛,细思极恐啊。
沈余之素肩不断耸动,还好她一直低着头,没人看到她在偷笑,是的,哥哥这番话把她惊着了,在她十六年的认知中,哥哥是这天底下最清高孤傲的人,这番撒泼无赖的话,真是他说出来的?
沈庆之也觉得自己这一轮反手打很有水平,他可是立志要做最冷酷的美男子,这种油腻话他不是不会说,而是不屑说,但不妨偶尔说一说,效果好像,还不错哦。
于是,沈庆之面色越发沉痛,继续请罪:“……真的,我有罪。去年,我十七岁生日那天,在一日之内连过九重天,成为鬼手执剑人……”
沈肃的脸尴尬扭曲着,他今年二十七岁,是沈东陵的长子,在座诸位除了三位爷爷辈,他位份最高,但从二十岁到现在,七年了,他连第五重天都没闯过,鬼手执剑人这名号,哪个不是惊才绝艳之辈?结果到了沈庆之嘴里,就跟喝凉水一般简单,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沈庆之似乎进入角色了,越说越激动:“……取得了这一点点微末不足道的成绩后,我便沾沾自喜,不思进取,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除了在半年之内追回河南、陕西、湖北三省市场外,再无寸功……”
除了沈东侯,所有人的脸都变成了包黑炭,恨不得锤死这厮。沈庆之这地图炮实在是开得太大了,无差别覆盖打击,半年复兴三省市场,这还叫寸功未立?那在场所有人可以去上吊抹脖了。
沈余之实在是忍不住想笑,但她又不能笑,只得掐着哥哥大腿给自己鼓劲。
沈庆之是真想给自己鼓掌,这么厚黑的话是我说出来的吗?我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无耻了?是不是演过头了?不过,这感觉实在是很爽啊,那就继续无耻下去吧。
于是,沈庆之抬起右手,使劲揉了揉眼睛,鼻腔发出抽搐之声,等他放下右手,两眼已经通红,带着浓重的鼻音道:“……唉,年轻人啊,没得经验,不知天高地厚,多亏五翁翁点醒了我,七七啊,扶我去祠堂跪着,我可告诉你啊,不许给我送饭,老哥我要忏悔,要请罪啊,身为执剑人,必须给族人做出榜样,我不下跪谁下跪……”
沈余之把两腮鼓起,她要强忍笑意,好怕自己憋不住,轻轻嗯了一声,扶起沈庆之便往外走。
她的小脑袋瓜从不在阴谋诡计上,所以,哥哥这套路她看不清,她现在愁丝百结,哥哥受了这么重的伤,该用什么药材好?对了,哥哥到底下不下山啊?带不带自己去玩?……
蓦然抬首,却发现哥哥羞愧难当的脸上,掠过一丝黯然神伤。
这让沈余之想起曾在哥哥书房见过的半阙诗:“笑言苟且非所愿……”,当时她不明白什么意思,更不明白哥哥为何要写下此等感慨。毕竟,她的人生刚刚开始,未来将如春花烂漫,如银河璀璨,何须苟且?
原来,这就是苟且啊。
兄妹身后,沈东阳迷惘了,这节奏,不太对啊。好像是自己挖了个坑,然后自己慷慨激昂跳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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