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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雨冷笑:“原来你一直在骗我。”
将军的语气里透着杀意:“这十年,我一刻都没忘记当年复仇的毒誓。”
叶雨道:“你当上了卫国大将军,应该忘了。”
“我没有忘。”将军的眼里满是苦楚,这种痛苦已经折磨了他很多年:“兄弟们都死了,只剩我一人,我不能忘。”
将军继续说道:“当年,凭我们几十人的力量,根本没有办法透进皇宫,在重重御林军的保卫下刺杀卫王。于是我们决定,受卫王的诏安,立下军功,当上将军,才有机会接近卫王。”
“终于,五年前我官拜将军,一直在等一个机会,等一个一口气能把这些人全部杀掉的机会。”
叶雨道:“两军会师,就是你等的机会?”
将军点点头:“我一人之力,没有十分的把握,我需要一把足够快的刀。”
叶雨看着手里的刀,道:“我就是那把刀?”
将军又点点头:“对,你就是。”
叶雨怒了,他很久没有这么愤怒了:“原来这一切都是假的。你把弟兄们都害死了,还杀了我那么多许国同胞,只是为了报仇!”
将军道:“只要能报仇,我自己这条命也可以送进去。”
保家卫国,垒起的枯骨,不过是复仇的垫脚石。
“何必呢?当一个将军不好么?与卫王统一天下,从此再无战火,不好么?”叶雨激动说道:“你有没有想过,许国就要败了,天下就要和平了,杀了卫王,这战火又不知道要烧多少年。”
将军冷冷说道:“天下与我何干,我只要卫王的人头。”
这句话如一盆冷水从叶雨的头上浇下去,他的脊背开始发凉,他看着眼前的将军,道:“原来这十年你一点都没变,还是想着复仇。”
叶雨道:“你这个将军是假的,你为卫国杀敌是假的,为了百姓是假的,把我当朋友留下也是假的,只有复仇是真的。”
将军不理他的讽刺,恭恭敬敬的把长枪放回架子上,道:“汤老哥的仇不报,我死不瞑目。”
叶雨看着那杆枪上的两个字,冷笑道:“我现在才知道这两个字真正的意思。”
戮情,断绝的不是与汤剑离的情谊,而是对世间一切的生命的情谊,为了深深牢记汤剑离的仇,就算牺牲一切都值得。
将军转过身,以一种卫国人对许国人的口吻说道:“你是许国人,杀了卫王,为同胞复仇,岂不如了你的意愿?”
“我早已忘了什么卫国人,许国人,我更愿意世间没有战火,做一个天下人。”叶雨又冷笑:“你留住我,本以为是我们兄弟之情,没想到却是为了让我替你杀人。”
将军申辩道:“你只说对了一半,我留你下来,有一半真的是兄弟情谊。”
叶雨道:“我该不该信你。”
将军竟然也怒了,他咆哮道:“如果我不把你当自己兄弟,何必把这秘密告诉你。你别忘了,汤老哥对我们有恩,此仇不报,你良心会安吗?我知道你当年也很想复仇,只不过没有机会罢了,现在有一个大好的机会摆在我们面前,你为什么不把握?”
叶雨怔住了,这一瞬间他才发现,自己这十年来真的变了。自己当年何尝没想过复仇呢,自己当年何尝不为大仇不得报而痛苦呢。
“是不是为了找一个女人,就把男人该做的事都给忘了?”将军喝道:“你忘了汤老哥是怎么死的了吗?忘了八位嫂夫人吗?连他两个孩子你都忘了吗?”
叶雨握紧拳头,他的心仿佛被长枪刺穿一样疼痛,他发现自己真的忘了这本不该忘了的大仇。
将军看出他表情上微微的变化和松动,趁热打铁说道:“十年了,你找的人不知是死是活,说不定再找一百年也找不到。但现在,一个可报大仇的机会就在我们眼前,你甘愿视而不见吗?”
说道这里,一颗眼泪从叶雨的眼角悄悄滑落,他又何尝不知道呢。
将军拍着叶雨的肩膀,竟有赴死的意愿:“兄弟,别再想了,那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女人,忘了天下,忘了过去,忘了一切,和我一起,杀了卫王,为镖局报仇!”
叶雨忍住没有哭泣,他已经习惯了忍住流泪,只有他自己知道这种压抑有多么深邃。
大厅是将军府上个最大的屋子,这里足以站下千余人。
大厅的最深处,走上一个七层的台阶,是一张雕满麒麟的红木太师椅,上面铺着波斯商人那里买的软垫子,气派程度丝毫不输给卫国的龙椅。这把椅子,就是这里最尊贵的位置。
将军抚摸着这张椅子,对叶雨说道:“我住进这里的那天,就请这里最有名的木匠,足足花了十一个月做了这把椅子,因为有一天,我会让卫王坐上这张椅子,让他死在这张椅子上。”
他带着叶雨绕到麒麟椅后面,蹲下身,拉开了地上的一个三尺见方的暗门,打开后,有一个小小的空间,刚好可以躲一个人,道:“这个暗门和密室非常隐蔽,旁人完全不会发现这里有个暗室,就算站在上面也发现不了。这是我自己亲自做的。因为这个秘密不能让别人知道,因为将来有一天,卫王会坐在这张椅子上喝酒,会有一个人躲在这里,用刀划破卫王的喉咙。”
叶雨道:“这个人就是我?”
将军道:“你来了就是你。你若不来,我也会找别人。”
叶雨道:“这么说,除了我以外,你心中还有其他人选?”
将军点头,道:“有无数个人选,我帐下也有刀快的人。”
叶雨道:“如果我的刀没那么快,是不是就不用躲在这里了?”
将军道:“镖局里你的刀最快,你有这个使命。”
叶雨道:“卫王为什么要坐在这里喝酒?”
将军道:“因为重阳节那天,他带着众人来此与我会师之日,我会为他接风洗尘。他是王,我是臣,我当然要把上座给他坐。”
叶雨道:“其他人坐哪里?”
将军走下台阶,指着大厅两边的两排椅桌,道:“他们会坐在两旁。”
叶雨看着两排椅桌,道:“这些椅子的后面,是不是也有一个暗门,暗室里是不是也有一个刺客?”
“没有。”
“为什么?”
“与其大费周折做那么多暗门,还要防止被人看出破绽,还要考虑一般的刺客是否一击就能杀死方丈和掌门,不如想一个更隐秘,更有把握的计划。”
“什么计划?”
“在酒菜里下药,岂不是比做密室,安排刺客更容易?”
“砒霜一类的毒药味道太重,那些老江湖一闻就能识破。”
将军得意的笑了,他显然很满意自己滴水不漏的计划:“瞬间致命的毒药做不到无色无味,但蒙汗药可以,只要让他们失去力气,丧失反抗的能力,就足够了。”
叶雨道:“据我所知,配置出一副无色无味的蒙汗药,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事。”
将军道:“这里刚好有一位此中高手,可以配置出无色无味的蒙汗药。到了那天,我再命厨子做一些味重的川菜,就算再老道的江湖大侠也辨识不出来。”
叶雨咽了口唾沫,有点不敢置信,但他还是问道:“你说的高手,就是颜先生?”
将军道:“是的。”
“原来当年她得你救下时,你已经想到了现在的一切。”叶雨低声道:“如果她不是个用药的高手,你还会不会施恩,还会不会拿她当朋友。”
将军淡淡说道:“也许会,也许不会,我不知道。”
第二天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下时,本该离开的叶雨没有离开。
他一夜未眠,十几年前的一笔旧账就像一团麻绳把他的脑子死死捆住,剪也剪不断。
颜先生看见叶雨,显得有些诧异:“你怎么还没走?”
叶雨道:“你不是让我临走前来你这拿点药么?”
颜先生道:“是啊,天没亮我就开始等你了,太阳都出来了你还没来,我还以为你忘了,先离开了。”
叶雨很无奈:“将军又把我留住了。”
颜先生伸向药柜拿药的手缩了回来,奇怪的问道:“你不是说,一定要离开么?”
叶雨苦笑:“每次想离开,将军总是有办法把我留住。”
颜先生道:“他倒真的有本事,这次又是什么原因把你留住的。”
叶雨压低了声音,轻轻说了两个字:“卫王。”
颜先生的目光里仿佛亮过一道闪电:“卫王?”
叶雨道:“将军说,你负责无色无味的蒙汗药,我负责一把足够快的刀。”
颜先生大吃一惊,眼里闪过极近厌恶的不情愿:“他把你也拉下水了?”
叶雨道:“我和他的仇是共同的,我本就是水中人。”
颜先生愣了,她只是个边城一个小小的医师,卷入了她本不该卷入的事。
叶雨低头看着自己手里的刀,眼神里竟有一丝往日的快意恩仇,是杀人后带给他的痛苦:“这把刀已经跟了我十几年,杀过敌人,仇人,小人。现在这把刀有可能要躲在一个角落里,杀一个也许是我在这世上最后的一个仇人,也是这世上最有权势的人。”
“你能杀了这个最有权利的人,这把刀岂非才是最有权利的?”刺杀卫王的秘密就这样被叶雨三言两语道破了,颜先生反而觉得很释怀,很放松,不用再对叶雨保持原本的警戒。
叶雨道:“如果没遇到将军,它只是普通防身的刀。”
颜先生看出他眼里有一些畏惧之色,道:“那你在怕什么?是不是对这件事没有把握?”
叶雨道:“这我不怕,我有把握一击必杀,先生的药呢?”
颜先生道:“将军一年多前就开始让我调制无色无味的蒙汗药,经过反复的实验,这一剂药已经做到将军要求的无色无味,只需少量混入酒中服下,用不了一炷香,人就会全身乏力。”
叶雨竟然有些钦佩:“这么厉害的药,有没有名字?”
颜先生摇摇头:“害人的东西,何必取名字让人效仿,留世人传说呢?”
叶雨道:“既然是害人,先生为什么还要做?”
颜先生道:“一开始我拒绝,怎奈将军好几次好言相劝,他又有恩于我,这才不得不为他这么做。况且他也说了,这件事如果我不做,他也会找其他人做。到时候别人的药做的不够好,重阳节万一出了岔子,岂非还害了将军。”
颜先生指了指医馆门口两侧的一副对联,叶雨看了后才彻底理她的不情愿。
“但愿苍生皆无病,何愁架上药生尘。”这幅对联经过岁月的洗礼已经开始剥落,一个医者的慈悲就藏在一道道风霜里。。
颜先生道:“你呢?已经下定决心了吗?”
叶雨摇摇头,道:“我不知道,我心心念念只想找到故人,过去的恩怨我早就忘了。”
颜先生感叹:“原来这才是你害怕的。”
叶雨道:“若卫王死了,这里也会不太平,你怎么打算?”
颜先生反问:“你呢?”
叶雨道:“如果能活下来,便继续前行。”
日晒三竿的时候,将军在他的屋子里看着地形图,在沙盘上调兵遣将,他很谨慎的告诉站在身旁的叶雨:“只要得手,缴下卫王的兵符,其他人中了蒙汗药动弹不得,局面就控制住了,所以你可以放心,我们很安全。”自从昨晚说出他这十年来隐藏的秘密后,将军仿佛就变了一个人,不再一副玩世不恭的态度。
叶雨道:“卫王一死,世间再无净土,我能活着走出这里,未必能活到寻得故人。”
将军道:“大仇得报之日,你一定会忘了这些小事,岂不痛快!”
叶雨道:“那时朝廷不会放过你,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将军早已想好:“退隐大漠,天下再无我这个将军。”
叶雨冷笑:“你是不是小看了卫国的铁骑,怎么可能会让你活着走出卫国。”
将军道:“我一人一骑渐行渐远,目标小,他们抓不住我。再大的网也只是网,而我很小,可以穿过网眼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叶雨一愣,他又发现一个将军深意的安排:“原来这就是你不愿成家的原因,只是为了报仇以后,孑然一身,更加容易脱身。”
将军叹道:“多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如果你能理解我,到了那天你一定不可以失手。”
叶雨还是没下决心,他又问道:“卫王死后,两国又要为此死很多人,你忍心?”
将军冷笑:“是两国的王为了一己私利,为了地盘和人口,才让战火烧起来的,人不是被我害死的,是他们。”
叶雨道:“我不认同。”
将军挥了挥手,不耐烦的说道:“你我都不用认同,你只需要记住,卫王是我们的仇人,这就足够了。”
如果是十年前,叶雨一定会理解他现在所做的一切,因为那时他和汤剑离坚若磐石的情谊还未远去。
那是一支用血肉写成的镇魂曲,而现在,这种情感仿佛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他记忆里慢慢淡化。
十九年前的春天,白雪还未化尽,卫国的梅花开的正艳。
如果不是极为重要的镖,汤剑离不会自己亲自押运,显然这次的镖是一笔不小的买卖。
镖车有五辆,拉车的马是镖局里最膘肥体壮的良驹,二十个镖局最精锐的趟子手斗志昂扬,四人一组负责一辆车,随着镖车走在卫国的春色里。
走在最前的汤剑离,他的头上还没有白发,骑着一匹极为珍贵的白马,长枪上的白缨和他的披风在春风里向一个方向随意摇曳。
白马的脖子上挂着一只玉制的铃铛,发出独特的铃声,为这支队伍鸣铃开道。江湖上的四方好汉,闻此玉铃,必退舍三分。
离汤剑离最近的,是一杆一丈多长的镖旗,青布金字:汤。
江湖上只有一家姓汤的镖局,只要是在道上混的,看见这杆旗都要退避三分,就好像一阵清风吹过一条长街,把街上的灰尘扫的一尘不染。
不管是占山为王的匪寇,还是拦路抢劫的绿林好汉,都会买这杆旗的面子。他们惹不起这杆旗的镖局,更因为每年都会收到这家镖局的买路钱。
于是,汤氏镖局的镖几乎可以在卫国的土地上随意行走,信誉是这个国家最好的。
当然,遇到一些不愿收汤剑离好处或者嫌好处太少的人,以及一些不买汤剑离面子的硬汉,难免还要动动刀子流流血。
后来这些好汉又都变成了软蛋,毕竟刀子不如金子好吃。
而现在,这杆象征着镖局荣誉的旗,正在风中轻轻被吹起。
旗手只比汤剑离小一岁,跟着汤剑离走南闯北许多年,已经成了汤剑离的影子。
能成为汤剑离心腹,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第一次接过这杆旗的时候,就歃血发誓,人倒旗不倒,这么多年来,他也一直坚守着这誓言。
“弟兄们,再走四天就到了。这次买卖不小,到时候领了赏钱,大伙儿一定要好好喝几杯。”汤剑离这句话中气十足的传到队伍里,镖师们听了无不士气大振。
每次分发赏钱都毫不吝啬,这也是他能得到他人尊敬的原因之一。
“你不是一直攒钱想买一匹好马么?等做成了这笔买卖,你的钱也差不多够了。”汤剑离对旗手这么说的时候,他的眼里竟然也涌现出一丝美意,仿佛自己才是那个得到好马的人。
旗手竟然有些不好意思:“大哥莫要取笑我。”
汤剑离笑了,笑的很随和,笑的出了声:“这有什么,宝马配英雄。我知道你在马贩那里定金都付了。”
旗手道:“和大哥的这匹白马相比,我那不算什么好马。”
汤剑离道:“是什么品种?”
虽然上一句话还自谦说什么不是好马,可汤剑离这么一问,旗手回答的时候,脸上还是抑制不住堆满了自豪,仿佛自己的马就是这世上最好的马:“蒙古马,黑色的。”
汤剑离也不禁赞叹道:“黑色的蒙古马,很少见的品种,想必毛发一定很漂亮,块头也不小。”
“哪里哪里,块头不大。”旗手嘴上这么说,还是掩饰不住他眼神里的骄傲。
汤剑离摆摆手,随意的说道:“唉,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有什么好谦虚的。男子汉,就爱块头大的马,个头小的女人,你说是不是?”
旗手道:“怪不得几位嫂夫人都如此这般小巧玲珑。”
这次不但汤剑离笑了,队伍里所有人都笑了。
汤剑离喜欢别人跟他开开玩笑,喜欢所有的手下都把自己当朋友看待,而不是高高在上的总镖头,他喜欢这种感觉。
但是很可惜,老天爷今天和他们开了一个不好笑的玩笑,这个玩笑让汤剑离的白马变成了红马,是鲜血的那种红色。
第一支箭来的很快,快到就算所有人事先都有所防范都无法阻挡。
但是这支箭既没有瞄准汤剑离的人,也没有瞄准他的白马,仿佛瞄准的是空气。
只听到弓箭破空之声,卷着一丝梅花的香气,这支箭就到了这里。
“砰!”的一声巨响,这支箭竟然炸开了,炸出一团白烟,就在这一瞬间,整个队伍都陷在了滚滚浓烟里。
“护镖!有埋伏!!”浓烟熏的旗手睁不开眼,他还是拼尽全力撕心裂肺的高喊出这几个字。
在众人的喊声中,十几支箭又从同一个方向射来。这一次,队伍中有人中箭倒下了。
杀喊声中,二十多个蒙面大汉从树林里窜出来,手里拿着亮晃晃的兵器。他们显然在这里已经埋伏了很久,蓄势待发的等着这一刻,就像一群伺机许久的饿狼终于看见了猎物。
他们不但体力充沛,显然还为这次劫镖预谋了许久。他们分成两队冲进押镖队伍的位置,刚好把一个长蛇形的队伍斩成三节,首尾不相呼应。
冲进队伍前面的几人,挥刀斩断了旗杆,镖旗落在地上扬起的尘土和白烟混在了一起。
冲进队伍后面的人,见人就砍,毫不留情。
先是放倒镖旗打击士气,再是趁乱杀的人措手不及,看来他们事先策划了许久。
旗手错愕看着镖旗落地,还来不及悔恨,就听到汤剑离的喊声:“不要乱了阵脚,他们人不多!”
他嘶喊的时候,已拉马回首,向队伍的尾部猛冲过去。
长枪本无表情,此刻却能感觉到浓浓的怒意,所到之处,必有血溅。
等白色的马冲到最后时,已有三个蒙面人被刺倒在地,溅起的鲜血染红了那支玉制的铃铛。
旗手已经抽出腰间的刀,砍倒了一个敌人,正向镖旗跑去时,另外两个蒙面人又向他围了过来。
“护住镖旗!”汤剑离又一次高喊的时候,所有人都全神贯注的对付眼前的敌人,根本没办法去理会倒在地上的镖旗。
汤剑离又拉马回首,向镖旗的方向一阵猛冲,绕过镖车,一路狂奔又刺倒一名敌人。他冲到镖旗前,翻身下马,举起掉在地上的镖旗。
“这帮土匪什么来路,劫镖都不符合规矩,兄弟们下手不要留情。”
汤剑离的喊声如一支镇魂曲传到每个人的耳朵里,他们的余光看到了汤家的镖旗又一次摇摆在春风里,他们更加拼死杀敌,护镖。
现在,那杆一丈多长的镖旗成了汤剑离的武器,如一条长龙直入,砸在敌人的天灵盖上一击毙命。
旗手这时虽然毫发无损,但他已经被四个敌人包围住,面对四人的兵器,眼看马上就要吃亏了。
幸好汤剑离距离他不远,看见这一幕时迈动步伐,一个燕子三抄水,举起镖旗就向一人砸去,那人脑壳瞬间开裂毙命。
旗手趁机一个转身挥刀一砍,他身旁的一个敌人中刀倒下。就在他这一转身之间,漏出一个巨大的破绽,另一个人的刀就向他的后背刺了过来。
“小心!”汤剑离大声提醒他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旗手来不及转身,镖旗太长挥动不过去,那一刹那,他下意识的向这边一扑,档下了这刀。
旗手反应过来转过身,敌人的长刀已经刺穿了汤剑离的右臂。
刹那间,汤剑离的右臂上仿佛忽然生出了一个血色的瀑布,鲜血滚滚而下。
看见这一幕,旗手立马杀红了眼。抢前一步,用尽全身之力一刀砍在那人肩膀上,随即飞起一脚踢在那人胸口将他踢飞老远。
人是飞出去了,刀却留在了汤剑离的右臂上。汤剑离的力气似乎还未使尽,拨回镖旗向另外两人挥去,将他们击倒,旗手趁机配合补了两刀。
“大哥!”旗手扶住差点倒下的汤剑离,豆大的冷汗从他的额头上滚滚而下,他把镖旗交给旗手,忍着疼咬着牙说:“护住镖旗!”
汤剑离的鲜血顺着右臂流到旗手身上,滚烫的仿佛灼伤了旗手的皮肤。汤剑离忍着疼命令道:“帮我把刀拔出来!”
旗手咬着牙,毫不犹豫的替他拔出了刀,汤剑离的右臂上好像喷泉,一股血雾喷在了旗手的脸上。
汤剑离没有作罢,他挑起地上的长枪,又一次冲向敌人。
长枪所到之处,必有血溅,五步一刺,十步一杀。
二十几个强盗只剩下五六个,毕竟不是镖师们的对手,过不了多久,还站着的五六个人也都躺下了。
当然,众人还没丧失理智,留个了活口,汤剑离这才如释重负长长松了口气。
弟兄们都围了过来,拿出白布替汤剑离包扎好止血,此时他的右臂已经疼的失去了知觉。
“你是怎么护镖旗的?为什么会让汤大哥替你捡起镖旗?为了救你他还负了伤!”一个怒气冲冲的镖师把旗手推到在地,骂道:“你就是个废物!连镖旗都护不住!有人偷袭你居然也不警惕!”
“镖局做了这么多年生意,这还是第一次被人夺了镖旗!”随即,其他几个镖师也都纷纷开口声讨,说的旗手深深低下头,一句话都不吭,自责和羞愧让他无地自容。
“都住口!你们以为护镖旗是很简单的小事吗?”汤剑离忽然开口。
“可是汤大哥,丢了镖旗也就算了,还让你受了这么重的伤。”
“都是出生入死的弟兄,流点血而已你们哪儿来这么多废话。”汤剑离冷哼一声,他的声音很虚弱,依然掩盖不了他语气中天然自带的威严:“我们明显中了别人的埋伏,不去问问剩下的活口,倒先开始埋怨自己人。”
众人不再说话,汤剑离看了下狼狈的队伍,叹了口气说道:“要是每趟镖,都要如此这般的杀一场,咱这镖局的生意早就做不下去了。”随即,他给旗手使了个眼色,旗手会意,一把从地上抓起活口,扔在汤剑离面前等他发落。
汤剑离盯着活口看,抬了抬手,旗手马上心领神会,一把扯下对方蒙着脸的黑布。
活口是个八尺高的大汉,黑皮肤,麻子脸,一脸凶神恶煞,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角色。
可现在,这个看上去很凶猛的男人,跪在地上不但吓的尿了裤子,还惊出了一身冷汗。
汤剑离张张发白的嘴唇,轻轻问道:“这趟镖出发前,没人会知道我们走的是这条路,你们既然能在这里埋伏,那就表示有内应,说吧,你们的内应是谁。”
活口吓的直哆嗦:“说出来,能不能绕我一命。”
汤剑离道:“只要你不骗我,你全家老小的命,我都饶了。”
活口先是一愣,随即才反应过来,要是说错了,汤剑离要杀自己一家。
“快说。”汤剑离又一次开口时,活口二话不说伸手指向一人。
这人是队伍里比较年轻的趟子手,和活口完全相反,趟子手长的细皮嫩肉,如果不是这身劲服,看上去就是个白面书生。
包括汤剑离在内,众人都是一愣,谁都想不到这个和自己朝夕相处的年轻人,竟然会出卖自己。
身上一点伤都没受的趟子手面沉如水,显然他已经默认了,或许也是因为众人将自己围在中间,他也不打算反抗和否认了。
“现在,我可以走了吗?”活口忽然开口问道。
汤剑离说话算话,没有为难活口:“你走吧,江湖见,如果想好好活下去,你最好别再遇见我。”
他走的时候,比埋伏在角落里忽然杀出还快。
汤剑离强忍着伤,缓缓走到趟子手前面,语气里充满了愤怒,只问了三个字:“为什么?”
趟子手淡淡道:“我需要钱还赌债。”
汤剑离咬牙:“那你为什么不跟我借?一定要劫镖吗?”
趟子手低下头道:“谁让这趟镖太值钱呢。”他的表情已经做出了为财而付出代价的准备。
汤剑离怒道:“我们五六年的交情,还比不上一趟镖吗?你是不是从来没拿我当朋友?”
趟子手长相虽然细皮嫩肉,骨子倒是硬得很,道:“镖头,何必说那么多,当我决定这么做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后果。”
汤剑离道:“好,是条汉子,镖局的规矩你应该懂。你放心,我会照顾你全家老小,也会替你还了赌债,也不会把你今天做的事说出去。”
出卖镖局的人必须死,这是镖局的规矩。
趟子手有些激动,道:“镖头,下辈子我还替你做事,保证不出卖你,你信不信我?”
汤剑离道:“我信你。”
没人质疑汤剑离的这份诚意,甚至连从他手里接过长枪的旗手,也没有丝毫怀疑。
应趟子手最后的要求,汤剑离受了他跪在地上的三个响头,以表知遇之恩。
汤剑离向他深深作揖,是回礼,也是对他最后的告别。
旗手的长枪刺穿趟子手的心脏时,仿佛读懂了他临死前的悔恨。也是从这一刻起,他决定这一生都要追随汤剑离,直到献出自己的生命。
汤剑离仍然命令旗手扛旗,还把自己的长枪交给他,道:“我的右手拿不了枪,这一路上要辛苦你了。”
他接过的不仅仅是镖旗和长枪,还接过了汤剑离的信任。
旗手扶着汤剑离翻身上马,白马已被鲜血染红,马上的汤剑离回头对旗手说道:“我的右臂伤了又何妨,你就是我的右臂。”
从此以后,旗手就真的成了汤剑离的左膀右臂,后来他当上大镖头。这是他最高的荣誉,最光辉的生涯。
这趟镖走完后,汤剑离厚葬了出卖他们的趟子手,替他还了赌债,履行承诺照顾好他们一家老小,告诉他们趟子手是护镖而死的,是个真英雄,真好汉。
领了赏钱的旗手不但从马贩那里领回了马,还用剩下的钱买了两副他认为很好的马鞍。
一副给自己,还有一副送给汤剑离做礼物。
这不是最上等的马鞍,却是汤剑离最重视的一副马鞍,因为这是他的朋友,他的兄弟,用血汗换来的钱送给自己的。
汤剑离换下原本一直在用的那副上等货色的马鞍,改用这副马鞍。
经历十几年风雨,这副马鞍一直伴随着他,直到后来汤剑离离开人世。
如今,那匹白马和那副马鞍已经不在了,弟兄们也都不在了,除了长枪外,只剩下大镖头和叶雨。
这几日叶雨每每想起大镖头和汤剑离的过去时,内心的踌躇之情油然而生,或许,昔日的大镖头,今日的将军,所坚持的事是对的。
当他对这份大恩大仇徘徊不定的时候,他又漫无目的的走到颜先生的医馆前,似乎能感知到医馆里的那个人,和他有着一样的迷茫。
“如果是十年前,这件事我一定不会犹豫。”叶雨对颜先生这么说的时候,得道了一个类似的回答:“如果我没有行医,也许也不会犹豫。”
叶雨忽然发现,自己和颜先生的一类人:“论报恩报仇,我们应该做,尽管很不情愿。”
颜先生道:“我们都找不到一个拒绝将军的理由。”
叶雨道:“你要报恩,我要报仇。”
颜先生不愿谈这个话题,她柔性的嗓音忽然把话题变了:“再过些时日,梅花就要开了。”
叶雨道:“梅花也能入药吗?”
在医馆的后院里,种着一颗小小的梅树,此时虽未开花,却已能预见冬季时的美艳。
“种这棵树,不是为了入药。”颜先生淡淡说道:“五年前,将军来到这里打跑了许国的兵,我才能活下来。为了报答将军,我就栽种了这棵树,每年冬天梅花开的最艳的时候,我会剪下梅花最艳的花枝,给将军送过去,以示我一直记着他的恩情。”
“年年如此,今年是第六年,我相信这梅花之礼,不应该间断。”
叶雨道:“他更希望你能送过去一副药。”
颜先生低下头,眼里写满了不情愿:“那是副害人的药,害了别人,也会害了他自己。”
“你杀过人吗?”颜先生忽然问道。
叶雨道:“杀过。”
“为什么呢?”
“以前为了国家,后来为了情义,再后来,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
“杀卫王呢?是不是也不清不楚?”
“嗯。”
将军府的后院的几十颗梅树,是今年刚种下的。叶雨回到将军府路过梅花林时,才忽然发现将军种树真正的深意。
他想用这种方式告诉颜先生,我不缺梅花,我缺其他东西。
“九月初九的重阳节,就是卫王来这里与我会师的日子。”将军这么说的时候,叶雨掐着指头在算:“不到一个月了。”
“十年了,终于快等到头了。”将军说:“你也差不多该去把刀磨的锋利一些了,这把刀看上去有阵子没杀人了。”
叶雨道:“真的很久了。”
将军道:“这十年你过的很不容易,我也希望卫王是你杀的最后一人。”
他走在前面,叶雨跟在后面,这条路叶雨已经很熟悉了,是通往将军府酒窖的路。。
穿过长长的回廊,在厨房的院子里,一个幽暗的地道伸向地下,这里就是将军府的酒窖。
叶雨以为将军又要喝酒,他却错了,将军自豪的拍着一个五百斤的大酒坛,笑道:“我还有一件事没告诉你,其实这一大坛酒,才是我这里最好的酒,是我亲自用最精良的糯米酿成。”
叶雨淡淡说道:“这是给卫王留的?”
将军道:“不错。这一坛酒最醇香,酒味最浓,把药下在这里面,神仙都闻不出来。我住进这将军府的第一件事,就是酿这一坛酒,那时我就在脑海里看见了卫王死时的样子。”
将军继续说道:“我从很远的地方请来的一帮厨子也到了,他们做的一手好川菜,又浓又辣又香。”
叶雨打断道:“想必下了药,神仙也是闻不出来的。”
将军满意的拍着叶雨的肩膀,笑道:“对,这一切做起来的时候,比我之前想象的要简单的多。”
计划并不复杂,可将军整整等了十年的执念,让叶雨不禁一阵毛骨悚然。
他也流过血,杀过人,爬过尸堆,他本该是个连死都不怕的人,这一刻竟也畏惧了。
叶雨也不知自己为什么害怕,他把这个疑问丢给颜先生的时候,不知道能不能得到一个合理的回答。
“我连死都不怕,为什么觉得将军很可怕?”叶雨口吻里充满了疑惑,眼神中泛着恐惧的迷茫。
颜先生悠悠说道:“男人有时候很奇怪,明明没死过,却老是说自己不怕死。你不是我第一个见过说不怕死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叶雨尴尬的张了张嘴,竟说不出话。
颜先生道:“我知道你杀过人,也知道你胆子大,可是,你知道一个人可以死的有多惨吗?”
叶雨道:“有多惨?”
颜先生脸上浮现出作呕的表情,道:“我见过全身皮肤都被火烧干净的人,在床上流着血浓,挣扎了二十多天才死。我见过一个五岁的孩子不停的呕吐,不停的抽搐,咬着舌头死去。我见过得了麻风的花姑娘被人架在火堆上活活烧死。我见过八十多岁的老人躺在床上,什么都吃不进去,肚子涨的跟怀了九个月身孕那么大,疼了十几天才撒手归去。”
叶雨道:“这都是你的病人?”
颜先生点点头,道:“你们江湖好汉一刀下去倒是痛快,可你没见过这些被病魔折磨的人。他们都怕死,他们都知道活着有多好。”
她话锋一转,忽然问道:“你知道人死后,会去哪里吗?”
叶雨反问:“你觉得呢?”
颜先生的目光里流露出往日的追忆,那是十年前一个男人对自己说过的,遥远而古老的神话:“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那是一个比波斯还要远的地方。那里的人们信奉一个狼首人身的神,这个神会把每个死去之人的心脏和一根代表真理的羽毛,放在一个巨大的天平秤两边。一个人生前做的坏事越多,心脏就会越重。做的都是善事,那么心脏就会很轻甚至没有重量。在这个巨大的天平秤上,如果心脏比羽毛轻的话,那么这个人就可升往天堂与诸神永生。如果心脏比羽毛重的话,这个心脏就会被恶魔吃掉,这个人也将被打入地狱。”
颜先生讲完这个古老的神话,她才发现叶雨的眼里有某种令人捉摸不透的呆滞,问到:“怎么?你也知道这个传说?”
她当然捉摸不透叶雨早已回到了过去的思绪,他呆呆的说:“很多年前,我从一个波斯商人嘴里听到过。”
颜先生好奇了起来:“好巧,告诉我这个说法的人,也是从一个波斯商人嘴里听到的。”
“后来,我把这个传说讲给了一个十一岁的小姑娘听。”叶雨仔细辨认起颜先生的容貌时,他的眼睛竟因为兴奋而充满了血丝,这是十年来,他心跳最快的一次:“告诉你这个传说的人是谁?叫什么?”
颜先生想抓住叶雨眼里的异样,却没抓住,她不敢相信,不敢奢望,不知因何发白的嘴唇,呆呆说道:“我不知道他的名字,那时我叫他大哥哥。”
叶雨拼命让自己急促的呼吸放慢一些,尽可能的用自己认为平静的口吻继续问道:“你今年几岁。”
他的声音在颤抖,颜先生能感觉到对方正努力控制着情绪,她自己现在也正控制着同样的一种情绪:“二十一。”
“我是大哥哥,你是小木吗?”
只这一刹那间,颜先生全身热血翻滚,她不敢相信眼前这个留着胡子,披头散发的男人,竟然是自己等了整整十年的大哥哥。
她的回答是一声再也忍不住的抽泣,如鲜血般滚烫的眼泪夺眶而出,掩面而泣。
这一刻,小木似乎失去了所有的力量,眼泪穿过她的指缝,湿润了本已干枯的岁月。
她高兴,她悲伤,她离别,她重逢。
他整整寻觅了十年,面对这一瞬而来的重逢,叶雨全身硬的像石头,在这颠沛流离的十年里,他每天都在脑海里雕刻小木的模样,他本想好了一万句和小木重逢时说的话,现在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这一刻颜先生仿佛不再是医者,她还是十年前那个爱哭的姑娘:“你真的是大哥哥吗?”
“我是。”说完这两个字,两行泪水如刀锋划过叶雨的脸颊,然后,他也哭了。
那是一个经历过人间悲剧后,一个男人彻底被某种力量击垮的哭声。
叶雨这一生流过许多不必要的血,却从没有流错过一滴眼泪。就像许多痴情的男人那样,总把眼泪留给别离与重逢。
“大哥哥,我是小木。”小木抓住叶雨的手,就像十年前那样随意,就像十年前那样毫无保留的哭泣。
而叶雨,也像十年前那样看着,唯一不同的,是他不再像以前那样安慰她,而是陪着小木一起流泪。
他们的泪水里流淌着懊悔的苦味,恨自己为什么没能认出对方。
小木道:“我恨自己,没能认出大哥哥。”
叶雨摇头的时候,泪水在空气中飞溅:“是我老了没用,没能认出你来。”
纵使生命化作灰烬,堕入无间炼狱,也要奔向有你的地方。
树影婆娑,小溪潺潺。秋风吹下树上今年的第一片落叶,掉在已开始刺骨的溪水里。
叶雨的灵魂得到了救赎,他把自己浸泡在这寒冷的小溪里时,竟是温暖的感觉。
甚至在他起身,溪水划过他**的胸膛时,他的脸上还洋溢着一丝温暖的笑意。
等候他的,是小木一双绵绵的玉手,替他撩开头发,洗尽铅华,取下落在他头上的那片枯叶。
“头发要经常洗一洗,人才显得精神,不然头发会打结的。”
一把红木的梳子,轻轻梳过已被秋风吹干的长发,这本该是丈夫对妻子做的事,现在梳子却拿在小木的手里。
她表情写着不忍,低声道:“才十年,就有这么多白头发。”
叶雨反而显得很无所谓,微笑道:“如今找到你了,再也不会长白头发了。”
小木道:“我帮你把头发盘起来,那样看上去才威武一些。”
叶雨道:“好。”
“你有多久没有修剪胡子了?”小木用剪刀一边给叶雨修着胡子,一边问到。
叶雨道:“我也忘了有多久。”他眼里流露出的满足不是因为修剪了毛发,而是身边有了一个帮自己做这件事的人。
小木为叶雨盘起的发髻不是许国的,也不是卫国,而是一个道家的混元髻。修过胡子的叶雨似乎年轻了好几岁,比十年前在许国做补兵头领时还要威武。
红如枫叶的夕阳落尽,小木带着叶雨回到了她的医馆。
今天的医馆里除了药味,还多了一股油烟味儿。
小木炒了鸡蛋,炖了一盆肉,煮了一大锅白嫩嫩的米饭。
她自己平日里吃的很少很简单,甚至大部分都吃素,今天却有肉,她很高兴。
叶雨道:“今天这么高兴,为什么不来点酒?”
小木道:“你的身子应该少喝酒,再说了,我这也没有酒。”
叶雨没有因为无酒而扫兴,相反,他今天的饭量很好,他一口气吃了三大碗米饭,吃的就像一个孩子,米粒粘在他的脸上。
小木笑呵呵看着他狼吞虎咽。
世上最可口的饭菜不是大酒楼里的山珍海味,而是家里简陋的粗茶淡饭。小木不是他的妻子,但在吃这顿饭的时候,叶雨却学会了这个道理。
“要不要再添一点饭?”
“够了,明天再多吃一点。”
这里没有酒,只有茶。
不是上好的茶叶,喝进肚子里仍然很温暖。
叶雨道:“这几年,你过得好不好。”
小木回答的时候很平静:“我过的很孤独。”
叶雨的心里涌起一股共鸣,他又何尝不是呢?他能读懂小木眼里早已习惯孤独的决绝。
小木知道对方过得也很孤独,她一双小手轻轻握住叶雨的大手,安慰道:“现在你找到我了,以后,无论你走到哪里,我都会跟着你,就像以前那样。”
她不必问叶雨愿不愿意,因为根本没必要问,她看出叶雨眼里绝不愿意再接受离别的坚决和痛苦,他已经用眼神默认。
“所以,有件事你一定要做出决定。”小木的表情忽然变得少有的坚决:“忘了过去,不要复仇,不要再跳入重阳节的这趟浑水。”
叶雨看着他,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小木道:“其实你很清楚,重阳节那天,要了卫王的命也许不难,可是卫国大兵的重重包围下,你根本不能活着出去。”
“我知道你不是一个怕死的男人,但我希望你为了我好好活下去。不然这十年过的又有什么意义。难道你好不容易找到我,就是为了告诉我,你要去杀人,要去送死吗?”
小木长大了,她不再是以前那个不懂事的孩子。
叶雨动容道:“如果我们离开,你想去哪里。”
小木想了想,道:“去草原,去比你家乡更远的草原。”
叶雨发现她其实没长大,因为她说去草原时的神情,和十年前好像并无两样。
塞外,牧马,放羊,奶酒,马琴。
叶雨忍不住在脑海里勾画出草原的画面,这是一条比复仇之路好走的路。
叶雨道:“我可以不报仇,那你呢?可以不报恩吗?”
小木道:“如果报恩的代价是再一次失去你,我宁愿做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她说的忘恩负义,岂非是另一种更高尚的知恩图报?
叶雨淡淡道:“我也更希望你能做一个普通的人,不要卷入这场纷争。”
“我们可以过得清贫一些,过得辛苦一些,也比卷入这些是是非非要好。”小木柔声说到:“再说,你对我也有恩,我也要回报你。”
叶雨道:“不,是你对我有恩,当年是你把自己卖给人贩子,换来一点银子给我买药。”
小木道:“是你把我从妓院里赎出来的。如果没有你,我早已沦落风尘。”
叶雨道:“你把自己卖掉的时候,这份恩已经报了,是我欠你的。”
小木挽着他的胳膊,轻轻说到:“大哥哥,我们何必计较谁欠谁的情,谁欠谁的恩呢?我觉得你是个好人,并不仅仅是因为你对我有恩。”
叶雨道:“我懂。”
小木道:“你以后再也用不着找我了,因为我会一直跟着你。”
这肉麻的话从她嘴里说出来竟一点都不害臊,叶雨苦笑:“你的脸皮还真厚。”
小木眨了眨眼睛,忽然道:“现在还有个问题,我们怎么和将军交代?”
叶雨还来不及思考,这时将军却忽然出现了。
医馆的门虚掩着,将军直接推门进来了。
“半天不见你,我就猜到你肯定在这里。”将军笑道:“走,我们去吃饭。”
吃过晚饭的两人不由自主的接受了,不知是否是因为对将军有愧。
他们三人现在坐在将军府的饭桌上。
一桌美味佳肴,叶雨和小木没有一点胃口,不仅仅是他们吃饱了。
倒是将军吃的很开心,一连吃了两盆饭,才发现他们两人没动几筷子:“二位,不合胃口?”
两人沉默。
将军终于发现他们有些不对劲,这才放下筷子等着他们开口。
叶雨的声音还是很平静,尽管他内心也很不忍:“有件事,我要告诉你。”
将军道:“你说。”
叶雨道:“颜先生,就是我这十年来一直要找的人。”
将军的嘴巴张大了,就好像做好准备吞下一只大苹果,他简直不相信这世上竟然有这么凑巧的事。
他的脑子开始飞速的旋转,故作镇定试探说道:“缘分真是奇妙,你们居然能在茫茫人海相遇。这样也好,等过了重阳节,我们做完那件事,你们就可以找个好地方,安安静静过日子了。”
叶雨道:“我们两人打算在重阳节前就离开。”
这话说的干脆,意思表达的很清楚。
他本以为将军会跳起来大喊大叫,没想到对方出奇的安静,就好像他早已料到。
他也想过将军会直接抽自己一个耳光,然而他伸过来的手并没有这么做,而是给叶雨倒了满满一大碗酒。
他没说话,叶雨却知道他的意思。于是他二话不说,端起碗仰头就把酒喝完了。
小木只能在一旁心疼的看着这一幕。
碗刚放下,将军又给他倒满了一碗。
叶雨还是没说话,仰头喝完。
将军又给他倒满了第三碗。
这次叶雨没喝,因为这第三碗酒被小木端了过去。她喝的比叶雨还干脆。
将军的表情里有一丝不悦,压着一丝怒火,道:“先生向来滴酒不沾,今天倒是不客气,海量。”
将军不再倒酒,他所幸把一大坛酒放在小木前面,一字一顿说道:“你喝。”
只见小木毫不犹豫,举起酒坛,就往她樱桃小口里灌进去,每一口,都带着深深的亏欠,他们决定把这份大仇留给将军,让他独自一人承担。
叶雨看着她的喉咙一伸一缩,把这烈如火的液体灌进肠子,心里不是个滋味。
将军今天显然不想便宜了两人,等小木放下已经喝干的酒坛时,他已经揭下另一坛酒的封口,放在小木面前。
叶雨道:“老哥,你不高兴了?”
将军道答非所问,挥了挥手,道:“喝酒。”
小木终于开口了,道:“是不是喝完这坛酒,我们就可以离开了?”
将军冷哼一声,轻蔑看着眼前这个女人,眼里再无往日的尊敬,不愿和她说一个字。
他有种感觉,颜先生不仅夺走了自己的一个朋友,也打乱了他的屠龙计划。
小木推开叶雨向酒坛伸来的手,又瞪了他一眼,道:“你不能喝酒。”
她也不会喝酒,可现在,她愿意为这个叫做叶雨的男人去做一切事,喝酒又算什么。
她把这坛酒喝完,感觉到胸口闷的就快爆炸了一样,她发誓,走出这个门以后,从此再也不喝一滴酒。
她怕将军还给逼酒,怕自己在这里倒下去,所以她拉起叶雨的手就要走。
她滚烫的手仿佛有一种力量,轻而易举就把叶雨这个大男人从椅子上拉了起来。
他们没走出几步就停了下来,不是将军喊住他们,而是小木忽然倒了下去。
她醉了,她只是个女人,一个一生都没喝过酒的女人。
叶雨扶住她,心里的滋味很复杂,他转过头看向将军。
他不怪将军,一点责备的意思都没有,心里反而有一种无法用言语表尽的愧疚。他知道小木已经改变了自己,就像十年前改变自己那样。他的心里再一次放下仇恨,比十年前更加彻底。
将军看着叶雨,冷冷说道:“你是不是真的已经决定在重阳节前离开了?”
叶雨说不出口,他避开将军炯炯有神的怒视,缓缓点了点头。
然后,他弯腰抱起小木,迈着步子走出了将军府。
小木在叶雨的怀里,整个人都散发着酒气,像从酒缸里刚捞出来一样,她闭着眼睛痴痴问道:“我可以摸一摸你的刀吗?”
叶雨道:“可以。”
白净,柔软,小木那双如刚刚熟透的春笋一般的手,抚摸在冰冷又坚硬的刀鞘上,这时她却笑了,痴痴的笑。
叶雨道:“笑什么?”
小木痴笑着摇头:“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你还是和以前一样,有时又不太一样。哪里不一样,我也不知道。”
叶雨也是直到很久以后才知道自己哪里变了,除了死在这刀下的冤魂和自己的手以外,从来没人触碰过这把刀,就连十年前的小木也没碰过这把刀。
此刻叶雨还不知道这小小的变化:“你也有些不一样了,你从不喝酒。”
小木道:“那是我欠将军的。”
叶雨道:“以后不喝酒了,你不喝,我也不喝。”
小木道:“以后也别杀人了,你劈柴,放牧。”
叶雨道:“那你呢?”
“我可以织布,喂马,也可以看着你劈柴,放牧。”小木又笑了:“如果你愿意,我们还可以找一个风水好一些的地方,挖个坑,把这刀埋了,因为我们再也不需要。”
叶雨没有一丝犹豫,他似乎已经预见自己在一个夕阳西下的春天,在一片茫茫的草原上,挖一个坑,埋下这把刀,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等过几天,自己就会在这茫茫草原里忘记埋刀之处。
这把刀本是他不可放弃的生命,是唯一陪着他能走下去的寄托,现在,他已不需要这种锋芒。
叶雨道:“埋了后,找一把斧子,再找一根鞭子。”
小木红晕的脸上泛起笑意,道:“再给我找几枚绣花针。”
叶雨道:“闲暇时,你还可以背着药箱去附近的村落行医。”
小木拉住叶雨的手:“我要每天给你熬药,你比以前咳的更厉害。”
叶雨道:“我已经越来越习惯了。”
小木道:“不,你要摆脱这习惯,你应该活下去,活到满头白发,活到满脸的皱纹,活到一百岁。”
小木今夜的梦是白色的,她跪在将军脚下,不停磕头,不停赎罪,她不敢抬头去看将军的脸,漫天飘着梅花,一颗颗梅树在四周生长,很快又一颗颗枯萎。
叶雨醒来时,看见的是小木递来的一段梅枝:“每年我都会给将军送一段梅枝,今年也不应该例外。”
叶雨揉着睡眼迷蒙的眼睛,道:“为什么这么着急送?”
“因为我们要快些离开这里。”小木道:“我们什么时候动身?”
叶雨道:“越快越好,你收拾好行李,我们可以随时走。”
小木笑道:“我已经把行李收好了。”
叶雨愕然,望了望四周,道:“我怎么没看出来?”
小木指了指桌上的一个药箱和一个包袱,那就是她的行李。
叶雨道:“就这么一点?这里的东西你不要了?”
小木摇了摇头,道:“都不要了,我只想快点离开,趁你现在还没改变主意。”
叶雨道:“好,那我们现在就走。”
小木道:“离开前,要先把这段梅枝交给将军。”
叶雨拉起小木的手,道:“好,我们这就去,这就去跟他辞行,这次他就算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不会留下。”
小木轻轻推开叶雨的手,柔声道:“我亏欠将军,我没脸见他。”
叶雨道:“好,那你在这里等我,我去找他。”
小木道:“帮我转告将军,我有愧与他。”
叶雨道:“我很快就回来,不会让他再有机会把我留下。”
小木道:“将军要是与你喝辞行酒,你也不要贪杯。”
叶雨道:“我只喝一杯,喝完就走。我只想快些带你离开这里。”
小木道:“你真的想好了吗?”
叶雨道:“想好了,这里只有仇,只有刀剑,我们去一个只有你和我的地方过重阳节。”
小木的脸上莫名泛起一阵红晕,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有这种感觉,她似乎感觉到自己和眼前这个男人与十年前相比,有什么地方不同了。
“快些回来,我等你。”
这是小木把叶雨送出医馆时最后跟他说的话,就像叶雨捧着的梅枝一样缠绵。
将军的脸色如同叶雨递上的梅枝那样黑,他冷哼:“这是什么意思?”
叶雨道:“颜先生说,她每年都会给你送一段梅枝,今年也不例外。”
将军冷笑:“往年都是春天梅花开时送过来,今年怎么提早了。”
叶雨道:“她马上就要跟我走,怕是等不到春天了。”
将军道:“那她为什么不自己来?”
叶雨道:“她觉得对不住你,没脸见你。”
将军道:“你呢?你就有脸见我?”
叶雨道:“如果我留在这里过了重阳节,我会没脸见她。”
他不善言辞,也怕将军多说什么,抱拳辞别:“告辞。”
“叶老弟。”将军喊住了他:“汤大哥的仇,你真不打算报了吗?”
叶雨的回答就是回过头,大步跨过门槛,转身离开这里。
这是十年来他见过最温暖的太阳,全身轻松的仿佛随时可以飘起来,穿过云彩,飞过山林。
他没有表情,眼里却很容易让人察觉到,这是一个了无牵挂的男人。
一个男人连最深的仇人都不恨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
他的心中只剩下小木,只剩下远方的草原。
他决定路上找一根竹子,做个笛子,吹儿时吹过的许国曲子给小木听,他甚至已经让这曲子在脑海里回荡。
“我回来了。”
叶雨回到医馆,没有笛子,没有许曲,也没有小木。
只有一张倒在地上的桌子,以及散落在地上的包袱。
叶雨的头皮瞬间发麻,他喊着小木的名字,把这小小的医馆翻了个遍,甚至还打开柜子看了看。
小木消失不见了。
这地上的狼藉告诉叶雨,小木不是自愿消失的。
他下意识的发疯冲出医馆,直奔将军府,并且带了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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