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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之人,畋得麋麑,畜之。入门,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其人怒。怛之。自是日抱就犬,习示之,使勿动 ,稍使与之戏。积久,犬皆如人意。麋麑稍大,忘己之麋也,以为犬良我友,抵触偃仆,益狎。犬畏主人,与之俯仰甚善然时啖其舌。 三年,麋出门,见外犬在道甚众,走欲与为戏。外犬见而喜且怒,共杀食之,狼藉道上。麋至死不悟。
录自《柳河东集.三戒.临江之麋》
《易妖》上说“犬不八年,鸡无六载”。如鸡狗之类禽畜,亲人日久,则生妖邪。倘若灵如麋鹿,与人相处三年,又为野狗碎尸,至死不悟,可成妖邪乎?
今天早上,有人敲门,正是我二徒弟白晓梅。她拿给我看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只受伤的狼狗。
那狗右后腿处有一个咬痕,咬痕是两个深深地黑窟窿。伤处皮肉、血污,全是黑色。十分凄惨。
晓梅脱去猫身,成人之后,便在河东小区开了一家宠物会所。又因为她之前学过兽医,所以,她的会所不光经营宠物用品还接诊动物。晓梅成人之后发现,自己拥有着和一些高等的动物交流的能力,毕竟她曾经是猫身。而她所食用的内丹又来自她同样拥有猫身的母亲。这应该是她妖灵残留导致的,不过不算什么坏事,就当是个特异功能吧!
若不是身怀绝技的人,又怎么能是我的徒弟呢?虽然和我的徒弟相比,我的能力最没有说服力。
“这是什么伤口?看着像蛇咬的。”我看见照片中狗腿上有两个深坑,一定是毒牙或者犬齿造成的,可是如果是这样的话,黑窟窿不应该是两个,而应该是四个。因为犬齿和毒牙,都是上下成对长的。不过,不管是什么造成的,伤口发黑如此严重,都是撞妖的表现。
“你来找我就是研究这个的?我是个萨满,不是个兽医啊。”
“师父,这是我湖南零陵一个苗族的朋友发来的照片,她是个苗医,常年住在深山里,采药制药。养了十几条大狗防身的。都是些獒犬、狼青、德牧之类的,最近几天,她家的狗接连被咬却见不到咬伤犬只的动物。按理说,这么一群大狗,即便是遇到虎狼,也能斗上一斗,这伤口很奇怪。”
“我不是说了嘛,可能是蛇吧,没准这条蛇,就没有下牙呢。”
“你就是没文化,平时让你多学习,你就天天鼓捣你那两只破狗!”
能这么说我的,只有我老婆。她从里屋出来,丢给晓梅一盒酸奶,却没有我的。
“师娘早!”
“叫姐姐,你叫他师父就行了。”老婆对我说:“人家妹妹都说了,她朋友是个苗医,在苗医的方子里,对于治疗蛇虫鼠蚁的咬伤,比中医还多。苗医的起源就是蛊虫,《天龙八部》里星宿派就以苗医为原型。要真是蛇咬的,人家还用你看?”我真是十分陪我我老婆,她为什么总是明白一堆乱七八糟的知识。这些知识远远超出一个语文老师的范畴。
晓梅喝酸奶不用吸管,还是习惯用舌头。要不是晓梅颜值报表,干什么都好看,这个动作还真有点不雅。她说:“姐姐说的对,我朋友也说不是蛇毒,所以她让我看看,她知道我的身份。”
“你的身份,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以后还是少和别人说。”我告诉她。
“她是我的好闺蜜,以前上学的时候,这个人就喜欢自己研究昆虫,男生女生都不和她玩。但是她人品很好,没人搭理她,她就自己待着,自得其乐。我和她接触了之后越来越聊得来。后来我变成了猫,我们还时常有联系。她听我说起过师父,所以想让我请你去一趟。”
“她既然是苗人,当地就没有什么土司之类的?她也真是信任你,怎么会相信你师父这么一个三脚猫的萨满?”老婆说。
“苗疆的大土司,一般都在云南,现在还在世的,年龄都不小了。来一趟零陵不太方便。”晓梅说。
“什么东西?吐司?吐司不是面包吗?”我听不懂她们说的什么,可能是在说云南的面包好吃之类的。
“面包,我看你像面包!”老婆嘲讽我说:“零陵可是一个不寻常的地方。”
“姐姐听说过?”
“零陵唐时称永州。散文大家柳宗元有一篇文章叫《捕蛇者说》写的便是零陵。‘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当地不仅毒蛇厉害,毒虫也厉害,《鬼吹灯》里卸岭力士陈玉楼在瓶山元墓里用剥龙阵才对付得了大蜈蚣。潇湘二水在零陵交汇,屈大夫的《湘君》、《湘夫人》、《大、少司命》、《东皇太一》都是写当地的神灵。湘西一带,自古又有赶尸的传统,这里的巫蛊之术,在中国各地巫术中独树一帜。”
老婆说得我已经按捺不住了。本来我才懒得管这种“狗事儿”呢,但零陵既然如此神秘,身为东北巫术继承人的我,怎能不去领教一下湘西巫术呢?这也算大江南北封建迷信文化的交流促进吧。
“去吧,晓梅,给我订机票,我随你去一趟!”
晓梅给老婆使了个眼色,是表示感谢的意思。我才知道我中了她们姐俩儿的激将法。老婆虽说不放心我和晓梅出去,主要是怕我把持不住,但是对于晓梅的求助,还是乐于帮忙的。这样的女人才是“大女人”。
“多订一张票吧!妹妹。”老婆说。
“你也去吗姐姐?”
“我倒是想去,但是有课走不开,我派你师姐晓鹤去。”
“不是吧老婆,你就那么不信任我吗?至于派个小间谍跟着我吗?”
“我派晓鹤是为了保护晓梅,她虽然是猫身化人,但是法力有限,凭你,怕是保护不了人家。”
这回,又是怎样一个怪物呢?
我们的目的地是一个没有办法用语言描述的地方,比鲛人的蜃楼岛还难找。如果不是晓梅的朋友引路,根本到不了。
我只能说飞机从沈阳桃仙机场到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再转火车到零陵,换乘大巴到九嶷山,坐三轮摩托到乡下,再骑她朋友带来的一骡一马走了半天。
我看看手机信号,一格都没有,四面大山,身处低谷,连电都不通。
“我说晓梅,你朋友不会把我喂了蛊吧?”
我和晓鹤骑在一匹马上,她们二人骑那头骡子。我看那苗医,年龄和晓梅相仿,二十出头,头戴大牛角状苗银首饰。着苗族服装,一身都是那种蓝紫色。她腰里也别着葫芦,应该是捕捉蛊虫用的。鞍子上挂一个小筐,里面的草药我根本不认识。苗方神秘,我自以为跟那哥学过中医中药,常见的药材都能认识,但她的这些,见所未见。应该是九嶷山里特有的植物。她腰里另一侧还别着一把银鞘弯月形苗刀,镶着凉山的南红和十堰的松石。
“师父,看一会儿得了,你看人家姐姐半天了,不怕回去我跟师娘告状吗?”晓鹤跟我的老婆就学不出好来。
那女孩被说的脸一红,微笑着冲我点头。
说实话,吸引我的是她这一身行头,至于人家长什么样,我刚才还真没看。
我这才看那女孩一眼,一眼就看得出不是汉人。圆脸,丹凤眼,皮肤略黑,鼻梁不高。看少数民族的女人,尤其是南方少数民族,不能用东北人浓眉大眼高鼻梁的审美标准。五十六个民族各有各的特点,这么说吧,看到这样的女孩,你只会觉得那是山间偶一回眸的仙鹿。
“美女,怎么称呼?”我开始搭讪。
“蝶梦,我们苗族没有姓,一般都是父子连名,这是我的汉语名字。”她说。
“好听,那你有汉姓吗?我就是满族,满姓瓜尔佳,汉姓就姓关。”
“人家也没问你姓啥啊!”晓鹤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小间谍。
“汉姓姓胡。”
“庄生晓梦迷蝴蝶。这是《南华经》的典故啊!”
“不是的,我们苗族的图腾是蝴蝶。在我们苗人的神祗中,创造我们祖先的是妹榜妹留,就是蝴蝶妈妈的意思。”
“你一个人住在九嶷山里吗?不害怕吗?”
“姐姐害怕你陪着吗?”晓鹤总是能在关键时刻插上一句特别“招人喜欢”的话。
“习惯了,我阿爸在乡里开医馆,我在山里帮他养虫采药。有些苗药不到深山里是找不到的。另外养虫要是在村里的话,可能会伤人。”
中华文化,因其多元,所以灿烂。这一趟不虚此行。
远远青山绿水掩映之中,出现一片桃花林。时值阳春,“人家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一旦开春,漫山皆绿,即便是裸地,也会长出苔藓。这一点与北方常见的荒山是不同的。在满眼的嫩绿之中,一片艳粉,让人眼前一亮。
出游不一定去什么景点,“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真正的风景往往在于偶得,而不是寻访。
桃林之中,见一角飞檐,马行近处观瞧,见一歇山式殿堂古建。一道长脊,四角上翘,举架六七米高,青瓦顶、白墙,看那斗拱,梁椽,是个清中后期风格。我本以为是个山间庙宇,但是不见香火,走近看,砖墙剥落,苍苔半生。门前石阶的楞儿都踏平了,如摞在一起的几块浑方砚台,蜘蛛网结了一层又一层。那建筑的大门朝里开,墙上有木棱窗,糊油纸。门前有一尊站立武士石像。披甲带剑,但衣纹面孔已经风化不清,长了一身的藤萝杂草,看不清是哪路神仙。
“你就住这儿?”我十分吃惊,这里是怎么住人的?
“是啊,有些药材我父亲暂时不用,为了保存,我必须就地种下,这里环境亲近自然,只有种在这个地方才能保证药效。再有就是蛊虫,在越自然的条件下养出来蛊虫才能药力最强。要是有人间烟火气,蛊虫也很难存活。也正因为这样,这里我也没收拾。”
“这个建筑原来是干啥的?”
晓梅偷偷地向我递眼色,示意我不要那么多问题。
屋顶上栖息着一对孔雀,一只野公鸡,见来了人,从屋上飞下来,向主人乞食。
真是山中仙子,我们养鸡养鸭,人家则是孔雀、野雉。院中倒着几只猛犬,腿上都是伤。纵然蝶梦给它们上了草药,但是伤口还是比我看到的照片中要更溃烂了一些。其余七八只狗没有受伤,但是见了主人,只是摇尾巴,却不发出叫声。
蝶梦喂了孔雀和鸡狗,与晓梅、晓鹤在院中准备饭菜,我则在房子四周,四下观察。
这房子外表破败,内部更是奇异。空空荡荡,出了一个临时搭建的土灶,谈不上任何格局。就是一个四方形空地,靠一根根楠木柱子支撑着。屋子大约有二百来平,由于没有任何隔断,显得更大。室内也没有家具,说话都有回音。房梁上吊着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瓦缶、葫芦,应该是她养蛊的用具。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倒吊着阴干的草药。门被两块大青石倚住,只能保持开着的状态,关闭不上。两扇大木门与墙壁之间,尚有一定空隙,屋子里有很多大大小小的长方体,上面盖着青布。我不能乱动,也不能掀开看,只能用手敲敲,发出一阵阵空声,像是拍西瓜。这样的东西,约有三四十个。靠门边有一张折叠床,床边有个煎药的小泥炉,上面还有药罐。地上有些糯米,几只黑驴蹄子和一罐兽血。
苗人奇异,不见不知。
屋子一侧壁上有一神龛,供奉大小两尊神。一位是苗族祖神蚩尤大帝,一位是图腾妹榜妹留。
暮色四合。
吃过了饭,有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她们几个女孩还能聊聊女人的话题,我则躺在蝶梦为我安排的“床”上。之所以加引号,是因为这床,只是室内找了两个较大的长方体拼在了一起,上面铺了一张羊毛毡子和褥子。最可气的是,长方体还不是平的,一头高一头低,就像个有盖子的船。躺在上面,可比东北大炕难受多了。她那几只受伤的狗状态很不好精神萎靡,奄奄一息。但如果真的是妖精咬伤的话,我的心诀就应该起作用的。我的心诀是否能奏效,跟妖精的本事无关,只要是妖精出没,即便你是牛魔王咒语也能奏效。倘若不是妖精、鬼魂。那就没辙了。上次对付大狎鱼失败,是因为狎鱼本壳不是妖怪而已。
所以,这狗身上的伤有两种可能:一是跟妖邪无关,就只是被什么动物咬伤了。二是有这里的邪祟,既不是妖精也不是鬼怪。
如果真的是第二种可能的话,那可就是一个大难题了。我是驱魔人,鬼怪妖精我能对付,但要不是这几样,我还真没有办法。好在我身边有一个法力高强的大徒弟。
夜半子时,我实在是睡不着了。这个大房子房门不关,外面的风声和月光都进的来。人睡觉就怕两样,一个是亮儿,一个是响儿,这回算是占全了。择床什么的就不提了,我只是想说南方的潮湿是北方人无法想象的,不夸张的说,我身下的褥子和身上的被都能拧出水。
山间不时传来夜猫子和猴子的叫声,发春的母猫发出婴儿哭泣的号叫,蝙蝠飞进来飞出去,畅行无阻,用小眼睛和你对视。最可怕的是南方的蚊子,它们有北方的红蜻蜓那么大。
我真佩服那三个女人,睡得喷香。晓梅原本就是猫,这可以理解。蝶梦常年在此也习惯了。但是晓鹤也能睡得着,这就是我特别欣赏她的地方。这就叫做适应能力,自由没有父母的晓鹤堪称当代00后楷模!身上无一处不让人觉得了不起。中国的少年要都能像她一样优秀,“国雄于地球”根本不在话下。只是可惜……别说凤毛麟角,凤凰一身毛,麒麟还有两只角呢,这简直就是凤凰的鳞,麒麟的翅膀。
我决定放弃睡眠,起身给晓鹤改了盖被子,出了门,寻一处青石,坐下抽烟,打发时间。山中似有群星闪烁,时明时暗,我知道那可能是豺狼或猞猁的眼睛,也许是山中野坟的磷火。月圆之夜,夜半时分,阴气最盛,是个妖邪出没的好时候。
突然!
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指甲纤长,指头纤细,虽然那手没有用力,但指甲嵌进肉里生疼。
我打了一个寒战,别时那个坟里的僵尸饿了,我一把抓住那手,猛一回头,却是晓梅。
晓梅的手被我抓住,脸一红,抽了回去。
“你怎么回事,走路没有声呢?”我松了口气。
“我就是穿高跟鞋也没有声音。”她说。
也难怪,她原来是猫嘛。
“师父你怎么不睡觉?睡不着?”她问。
“风太大了,你这同学怎么不关门?”我抱怨道。
“师父,你是真的没看出来吗?这个房子的门是万万不能关的。”
听晓梅这么一说,我才意识到,这个孤立山中的歇山式古建还真没那么简单。
我指了指大门前的石像说:“这个石像是那个谁吗?”我的声音很小,甚至希望晓梅听不清最好。她若回答是我说的那位老兄的话,我这一宿真就只能在这坐着了。
“是的,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晓梅点了点头。
天啊!我知道我刚才睡的长方体是什么了,我也知道这间房子是干什么用的了。
咱们先说说石像。穿甲拄剑,腹中有“通天孔”。这个石像叫翁仲。相传是秦朝大将,后为匈奴祭天金人。自汉以后,为陵墓中镇墓神,将,或者放在陵墓入口神道两侧。有辟邪的作用。总之,有翁仲的地方,不是有坟墓就是有尸体。
这么说的话,这山中古建,便是一座攒馆。
所谓攒馆,就是停尸之所,湘西自古有赶尸的传统。湘人讲究落叶归根,一旦客死他乡,则求人赶尸,赶尸回乡安葬。赶尸是湘西秘术,一般为一道人或苗人,灵符贴在尸身印堂,尸体排成一队,抬双臂,双腿绷直蹦跳前行。赶尸人则于队伍前摇摄魂铃引导。赶尸必须在夜晚,因为尸体怕见三光,一见三光,则发生尸变。便是俗称的“诈尸”。
赶尸怕狗,一旦尸体听闻犬吠,立刻尸变。所以,赶尸人进村后,村民听见铃铛声,立刻关狗,回避。鸡鸣三声,赶尸必停。
赶尸人不能投宿民居,也没有人愿意接纳他们。但是赶尸人夜间出行,白天需要休息。不能住店,也不能露宿。乌鸦、秃鹫会啄食尸体。那么,攒馆,就是村民搭建的,专供赶尸人休息和暂时停尸的地方。
攒馆夜半无人经营,赶尸人进入之后,将尸体立在大门后,自己就可以找地方睡觉了。等到夜晚,继续赶尸。另外,即便丧属请了赶尸人,赶尸人也不会把尸首赶到你家里去,只会放在就近的攒馆。丧属得知消息后,就可以去攒馆领尸了。一时丧属没来认领的,有富户财主捐棺材的,赶尸人也会寻找尺寸合适的,代为装殓,但不负责下葬。
这间屋子就是个攒馆,那些长方体就是棺木。
“她是赶尸匠?”我不敢相信地问晓梅。
“她太爷爷是赶尸人,这间攒馆就是那时候村民们捐建的。这些尸首还无人认领,按照赶尸人家训,务必留下后人看守攒馆,瞪人领尸,也防止僵尸伤人。
“这也太吓人了!”
“你以前不就是干白活儿的吗,还怕这个?我妈妈不就是你装殓的嘛。我还得好好谢谢你呢。我以前来找她玩,在这里住过几回,那门后面还站着七八个呢。”
“我真佩服你这胆子,你可能不是猫,是豹子。我更佩服你这朋友,她也会赶尸的法术吗?”
“她会,但是现在没人信这个了。只有一些老一辈的人,遇到这种事还是会找他们出山。只不过现在不能运送尸体,只能运送骨灰了。不过,当地要是有个溺水、坠崖什么的,尸首还是要赶尸人给带回来。他们从快递员变成私家侦探了。”
“快闭嘴吧,你再说下去,我以后都不敢收快递了。”真不知道,刚才我身子底下睡的那两位都是男的女的,睡得好不好。在这攒馆里,只有我一个男人,这万一哪个僵尸想吃宵夜,我是最佳人选。
晓梅见我吓得脸色发白,暗自嘲笑我。她劝我说:“师父你不用怕,蝶梦有糯米、驴蹄子、黑狗血,都是对付僵尸的。那只大公鸡也是僵尸最怕的玩意儿。另外,僵尸吸收月华之气,不吃人也不吸血。吸血的是吸血鬼,那是外国僵尸。”
晓梅这话是对的。袁枚的《子不语》,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里都写过僵尸。他们的确是不攻击人的。但是僵尸会变。《续子不语》上说“尸初变旱魃,再变即为犼”,又说这犼,“佛所骑之”。
什么是犼?《西游记》里朱紫国的赛太岁便是观音菩萨的坐骑金毛犼。观音大士在收它的时候对大圣说,若不是大圣偷了它的紫金铃,便是是个大圣也不是它的对手。《述异记》记载:康熙二十五年夏,平阳县人见三蛟二龙合斗一犼。这僵尸死后不腐,血肉缩入骨内生条筋,筋上生白毛。五百年白而黑;五百年黑而红;再五百年生金毛,遭天雷劫。雷劈不死的,便可化犼。
您问我这犼吃不吃人?三蛟二龙都吃了,人算个什么?
旱魃可致赤地千里,颗粒无收;犼杀龙擒蛟,雷劈不死。但是僵尸真的不吃人。我们一般认为僵尸攻击人类是拜**电影所赐。只有国外的丧尸才咬人。我们中国的僵尸文明着呢。你看人家一个个穿着清代官服,生前那个不是科场高中的举人?再说了,僵尸只是个初级阶段,那是人家学习和长身体的时候。人肉人血属于血污,不利修行,人家不喜欢。
我和晓梅正聊着,听得啪啦一声巨响,攒馆一侧的大门轰然倒下,拍在地上,激起一股烟尘。
晓鹤和蝶梦皆惊醒,发出一声尖叫。我想去救我徒弟,但是我的腿好像抽筋了。
太吓人了!那扇破木门后面站着三个人,其中两个着清代官服。从胸前的补子看,一个是正四品文官,一个是从四品武官。二人直挺挺的站着军姿,脸像木雕一般僵硬,面无表情。也谈不上什么相貌,因为皮肉已经干枯,如同两个皱巴巴的腊肠。这二位一动不动,倒是可以接受,但是第三位真是让人魂飞魄散。
那是一个新娘子,凤冠霞帔,头蒙红盖头,一双胳膊抬起来,作向前看齐。一双腿直挺挺的往前蹦。脚上一双花盆底璎珞绣鞋,还是个小脚女人。
她蹦了几下,颠落了红盖头,一张脸吹弹可破,面目如生。要不是眼仁儿一动不动,真看不出是一个死人。白似芙蕖,艳若桃花,新娘妆的腮红重,常人脸上有血色,看起来红润可人,这位奶奶没有,死白的脸上打了腮红之后,让人不寒而栗。一耳三钳,是满人的装束。清代入关以前,女人是不用缠足的,清中后期,才开始渐渐有旗人妇女缠足。如此说来,这位奶奶应该是一位清中后期人,算而今一二百岁吧。
新娘子一身金首饰不错,那个年代可都是纯金的,没有假货。蝶梦的人品真是没的说,守着这么多金子,愣是不拿。
“怎么回事?”晓梅已经冲到房间里,抱住晓鹤。蝶梦拿起一只黑驴蹄子准备镇住僵尸。而我仍坐在那,只觉得裤裆里有一股暖流。
“这是个光绪年的新娘子,从北京嫁过来,将给当时湘鄂总督的公子。被人家男方嫌弃小脚,出嫁当天跳崖自尽了。太爷爷把她赶回来,放到攒馆里。人家本家也没出棺木,就在门后站着,这么多年,靠我的药防腐,没诈尸过。”
“美女,咱就别讲故事了,你那有是糯米又是驴蹄子的到底好不好使啊?”我哭喊道。
“这倒看着新鲜,师妹,不用保护我,凭我的剑诀,她还不是我对手。”晓鹤从棺材上跳下来,倚着另一口棺材,单手托腮看热闹。
我真怀疑,这个胆量,是个什么玩意儿托生的?
女尸跳了几步,身上长出白毛,盖住红嫁衣。白毛瞬间长满全身,如一只雪怪。白而黑,黑而金,人形不在,伏在地上,身子大了数倍,如一头巨犬。双目若丹砂,口内生一对獠牙,位于上颚。躬身利爪,一眨眼功夫,僵尸完成了两千年的进化,变成金毛犼。
蝶梦挡在我两位徒弟身前,用苗语念咒。梁上几只葫芦、瓦缶哗哗作响,应声而碎。几只蛊虫落在地上。
您问蛊虫是啥,这有的一说。蛊,便是将各种毒虫放在一个罐子里,任其相互攻击,最终活下来的,就是蛊。所以说它不一定指哪种昆虫,而是指那个毒王。中医讲药食同源,苗医讲以毒攻毒。毒虫就是最好的良药。《捕蛇者说》中提到触草木尽死的毒蛇,“腊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痢,去死肌,杀三虫。”而“太医以王命聚之”。
这些活下来的蛊可能是蝎子,可能是蜘蛛。但是中了剧毒即便不死也常常变形。会融合所食之虫的身体特征。集万毒于一身。
长长刀的蜘蛛,生双翅的蜈蚣,有触角的沙蚕,出六足的蛤蟆,总之不一定。
蝶梦召出六七只蛊虫,各个奇形怪状,生物老师都看不出来原型是个啥。众蛊虫探头探脑,向大犼爬去。
犼不白给,菩萨的坐骑会怕几只虫子?只见犼伸出长舌,那舌头像一条皮带,似食蚁兽一般,将众蛊虫舔入腹中。
晓梅已经开始运功,白嫩的脸上长出毛根儿来。晓鹤则叫住了她说:“师妹,不用,我来就好。”
晓鹤踏步上前,伸二指指向大犼,二指之间窜出一道剑气,如武侠小说里的“一阳指”。
我很纳闷,这些我都不会的法术,都是和谁学的?
指尖剑气擦着大犼的头皮打过去。打在另一侧大门上,巴啦啦的响。我真担心,别再把这扇门打倒了,再蹦出几个来可真就完蛋了。
大犼吃痛,一骨碌往外跑,奔我来。
“关晓鹤!你快点把这怪物弄走!我现在动不了了!”我尖叫。
晓鹤笑了笑说:“呦呵,都叫我大名了,师父,你能有点出息吗?”
“你行你上呗!”我知道自己很丢人。
晓鹤追上来,运功又是一道剑气,这一回,正打在大犼身上。硬是烧焦了它一缕金毛儿。受伤之处,露出皮肉。
大犼发现,它不是晓鹤的对手,蓄力纵身一跃,窜上六七米高的屋顶,卧在一角飞檐上。
晓鹤不着急打它,又回到攒馆中。只见那金毛犼缓过神来,爬到一侧屋顶覆瓦之上,用耳朵听声辩位,找到晓鹤的位置,突然伸出爪子,瞬间击穿屋顶。
接着大犼从屋顶的洞里探出头来,灰瓦砖石之间,便是一双血红的大眼睛。
“丑八怪!破坏公物不是好孩子!”晓鹤曼妙的身姿如**一般转动,平地飞升,如一只炮仗,打那黑窟窿里窜出去,整立在屋顶正脊一侧高高翘起的尖角上。
大犼向她扑来,晓鹤从怀里掏出一物。向月烁烁放光刺眼。一时不知何物,只见她一跃而起,在半空中一个鹞子翻身,一只不到三十六码的小脚丫,正踢在大犼下巴上。
那只大犼一声惨叫,翻着个儿从屋顶上掉下来,还没落地,已被晓鹤骑在身下。
我看过《美女与野兽》,今天又看了“美女与怪兽”,谁娶了晓鹤谁就倒了霉了。看起来文静可爱,但是却有无限能量。晓鹤那一双长腿骑在大犼粗壮的腰上,显得更白更细。
金毛犼比狮子还大,比野牛还壮。虽然晓鹤只有九十来斤,骑在犼身上,那犼挣扎嘶吼,却是丝毫不能动弹。这种四两拨千斤的招数,我只见五大仙收服罴精的时候用过。
我看清了,原来晓鹤手里是一面化妆用的小镜子。这东西可以镇住妖邪。《本草纲目》上说:“镜乃金水之精,内明外暗”。茅山派道士以八卦镜为辟邪之物,便是如此。
所以说还是韩退之说得好“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我今生最讨厌看不起年轻人的和倚老卖老的人。有文化,有道德,你就是三岁孩童我照样尊重你。没文化,没德行,你就是一千岁也是个王八。尊老爱幼说的没错,但是应该加上尊可尊之老,爱可爱之幼。老人不代表就一定厉害,青年也未必不行。幼虎齿未生,便有食牛意。我不止一次地说过,降妖重要的是找对方法,只要方法正确,谁都做得到,并不一定是老师傅。你跟我说经验,我想告诉你,一千年前的妖魔鬼怪,美女画皮都过时了,该降的也降得差不多了,再过些年,手机精、电脑精都出来了,老师傅的经验里没写这个。老婆刚毕业做老师的时候,时常回来和我抱怨,有的家长因为她年轻,连说话都不客气。我就逗她,下回你说你是天山童老吧。
金毛犼被镜子一照,全身抽搐,我怀疑它是被自己的样子吓到了。那犼越来越小,金而黑,黑而白,白毛退去,又变回新娘子。
“蝶梦姐姐,这如何让她回去站着我可就不会了。这不属于我们萨满法术.”小丫头拍拍手上的灰,像刚和伙伴儿玩了一场跳皮筋一样轻松。
“丫头,你这几招儿跟谁学的?”我很诧异,我没教过她这么多。
“师娘告诉我,子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你没教过不代表我领悟不出来啊。”这丫头,鬼精鬼精的。
蝶梦和晓梅无不佩服她的实力,蝶梦说:“小妹妹这么厉害,那你师父的法力简直不可想像了。”
“是啊,师姐让我开了眼了!别看我比你大五岁,这声师姐,叫的不冤。这师门没拜错。”
“对,对,她这回表现还可以吧,我是为了锻炼她,所以没出手。”我得给自己找个台阶。
蝶梦从床头拿起一只铃铛,这便是传说中赶尸人用的摄魂铃。我现在特佩服吴承恩的笔法,金毛犼赛太岁的法器,就是铃铛。这铃铛就是对付僵尸的,难怪孙大圣偷了铃铛之后,赛太岁就没辙了。环环相扣,逻辑清晰。
蝶梦念动咒语,手上摇铃,女尸便站起来,蹦跳着回去立正。
倒在地上床板大小的门板,被蝶梦单手抬起来,暂且杵在原位,用石头倚住。
雄鸡三唱,天亮了。
我洗漱停当,换了裤子。主人拿出茶食,让我们用早餐。南方人好吃米,这种米糕当地叫“粑粑”。这词儿到了东北,说请人吃“粑粑”,非挨打不可。苗人的茶也很好喝。我自以为是一个懂茶的人,常见的茶叶种类一闻便知,都不用看。但是今天这个,还真是见所未见。一颗颗大小像小米,黑颜色颗粒状。
“昨天夜里那只犼是怎么回事?”晓鹤又开始了“《十万个为什么》模式”。
“我看不像尸变,要是由僵尸变犼,至少需要两千年时间,还要躲过天雷劫,”晓梅说。
“晓梅说得对,妹妹用小镜子破了那犼,当时,我用了苗疆的勘妖诀看那犼,有一个蓝绿色怪物从它囟门里飞出去,遁入山中,应该就是这怪物附身引起的尸变。”
“是的,我也看到了。你的狗,就是它咬的。”我说。
我昨天的表现虽然十分丢人,但是坐在那里也没闲着。我想,既然问道心诀不起作用,那就试试跟锡伯族老萨满学的鬼眼。当我开始做法时,就看到了那个妖邪。
之所以心诀不好使,那是因为这个东西不是妖精也不是鬼怪。
“师父,你看到什么了?”晓鹤问。
“我能力有限,用的又不是我们满族的法术,看见了个大概,像一头麋鹿。”
“如果是麋鹿,又不是妖邪的话,难道是……”众人想到了一个比鹿精更厉害的东西——妖仙。
也就是妖通过修行,脱去本壳,受仙箓成太乙散数之后的叫法。
道家素有天地人神鬼五仙的说法。天仙地位仅次于神仙,食天庭俸禄,可于三界之中自在游走。都有官职,但属于天庭治下的地方官。四大天王,九曜星官,二十八宿都属于天仙。地仙不可升天,但能脱本壳,长生不死,奉万寿山五庄观镇元子为尊。食天庭俸禄,在人间修行。南极仙翁,福禄二星,灶王爷,药王爷之类的属于地仙。人仙即是得道的人,无俸禄可食,却位列仙班,受仙箓之中。张三丰、王重阳、丘处机、吕洞宾等辈是也。神仙即正儿八经的天神,属于天庭中央官员。李天王、三太子、巨灵神、王母娘娘等人是也。鬼仙便是鬼修炼成仙,不堕轮回,不用转世,无官无职,于冥界修行。
妖仙属于“五仙”的一个编外组织,即妖通过修炼,达到五仙的境界。妖精因为出身不是人,一般不受仙箓。个别等不及的,看不起死工资的便会成魔,牛魔王就是这么一回事。您看《西游记》牛魔王虽是妖精,但是和龙王称兄道弟,儿子在观音菩萨的补课班作一对二小班型授课(因为,菩萨还有个女学生,是龙王闺女。)这是多么大的面子啊。但是有愿意干一份稳定工作的,愿意受仙箓,服从**分配。一般受仙箓后,便是太乙散仙,职位自然是没有,**会分配你给“五仙”当司机或助理。就是坐骑或童子。妖仙之中,有官有职的就是弼马温了。在佛家,大圣虽然是斗战胜佛,在菩萨、金刚、罗汉之上。但是在另一个党派,只是太乙散数。这一点连猪八戒都不如,猪八戒可是天仙,属大罗金仙之列。
妖仙不多,因为妖精本壳不是人,灵性有限,能修持到和仙不相上下,需要机缘,或者接受良好的教育。“妖不学,不知义”。隐雾山花豹子精,本壳是豹子,却被孙大圣一棒子打死。通天河灵感大王,本壳就是条金鱼,但因为在观音的莲花池中听了课,大圣也何不了。
所以,这妖仙,其实没几个真正是妖的,多半原本都是怪或精灵,这样的资质才够成仙。当然也有例外。
因为这样草根明星少之又少,所以出了名的业内人士都认识,既然是麋鹿的样子,那就只有一位。
天齐至尊齐大公太公望吕尚姜子牙坐骑——四不像。
降妖多年,今天算是遇上大人物了!怕是胡大太爷来了,也得对这位“四爷”客气客气。
麋鹿,又称四不像。因其头像鹿,尾像驴,蹄像牛,颈像驼。在许仲琳《封神榜》中,原为元始天尊坐骑,后赐给姜子牙。我一直以来,有一个疑问,既然麋鹿长得像四种动物,那为什么不叫四像而非要叫四不像呢?
我只是一个三脚猫功夫的萨满,平时对付个妖精鬼怪尚可,这神仙世界的事,不是我能研究明白的。
“你说是,四不像,那为什么我看到的是蓝紫色的呢?麋鹿也没有这种颜的色的啊。”蝶梦说。
“人家都是太乙散仙了,还不能让人家变个色?”
“不对啊,师父,既然是得道的妖仙,仙人餐风饮露,含英咀华,又怎么会伤害蝶梦姐姐的狗呢?”晓鹤问。
“谁说咬伤了狗就一定是为了吃?这可能是它和狗有什么过节儿。不过,蝶梦,你的狗为什么不会叫呢?”
“从小喂了哑药,它们不能叫,这攒馆里好几十僵尸呢,要是尸变了。我可收拾不过来。”
“它既以成仙,不畏三光,不用等到晚上见面了,只不过,一会儿要是打起来,几位有没有本事对付太公坐骑啊?”
“师父你一定有办法的!师姐连金毛犼都打得过,师父你还收拾不了一只麋鹿吗?”晓梅说。
“不管怎么说,千里迢迢从东北过来,不能什么都不干就回去了。前不久我也是在蜃楼岛独斗群龙的,会会它我还是不怕的,但是能谈尽量谈,不动手最好。”
“怎么能让它出来呢?”众人问。
“它不是对狗感兴趣嘛,你把狗都放开,一会儿它就来了。”我对蝶梦说。
蝶梦释放群狗,群狗在攒馆前后游荡,我则抓紧这最后的安逸时光,多喝两杯差,一会儿还有大事要干的。
“蝶梦,这是什么茶?”我问。
“苗疆虫茶,你听说过吗?”她说罢,我一口茶水全吐了出来。
《本草纲目》记载“虫茶,茶笼内蛀虫也,取其屎用”。健脾养胃。说白了就是米缟螟幼虫吃了茶叶拉出来的粑粑。
苗人奇异,不来不知。国外有猫屎咖啡,我们国内也有虫屎茶。
一声大吼,响彻山谷,攒馆东面山峰之巅,蓝绿之光,直冲霄汉。
四爷来了!
只见山颠之上,立一大兽,一丈二尺高,连尾三丈三尺长。长鬃飞动,灵光闪耀。
那大兽长着一个龙头,一对巨角向脑后生去,颈如雄狮,披蓝毛,长鬃垂地,顺滑光亮,缎子一般。身体如马,生有片片青鳞,腹如蛇蚺。四足如牛蹄,一条豹尾托在身后。脚下白烟袅袅婷婷,如腾云驾雾。
麟头豹尾体如龙,足踏祥光至九重。
四海九州随意遍,三山五岳刹时逢。
这是《封神榜》里描绘的样子。
这也不是麋鹿啊?不都说姜子牙的坐骑四不像就是麋鹿吗?看来《封神榜》里写的没有问题,我看到的这只和小说里的一样,那么就应该是后人以讹传讹了。四不像和麋鹿不是一回事?
那大兽奔腾跳跃,身躯巨大却体轻如燕。从山巅上冲下来,不多时已到了攒馆门前。说实话,自降妖以来,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东西。除了白仙姐姐之外。
大兽四蹄踟蹰,颈鬃抖动,头上巨角嘎拉拉的响,喷几个响鼻之后站定。茶杯大的眼睛盯着我。
院中群狗夹尾伏地,动也不动。一头健硕的鬼獒直接吓得失禁。都说桀骜不驯,藏獒号称是东方神犬,什么可以杀狼搏虎,但是在真灵面前,啥也不是。
妖有腥气,鬼有腐气,但在这头大兽面前只感觉异香扑鼻。这股香味,比白仙小姐姐身上的还重。有点像灵芝,也有点像白芷。
大兽足下五色祥光萦绕不去,体外也笼罩着点点星光。像带了一身的萤火虫。
“仙长怎么称呼?”我上前施礼。那三个丫头已经看呆了,就是陈玄奘的白龙马也没有它拉风。
“我是神兽,无名无姓,唐元和年转生时,师尊为我取一法号——临江子。”那大兽的声音,如黄钟大吕,慷慨激昂,像个练美声的。
“那我就叫阁下临江真人吧,真人是太公望的坐骑吗?您也不是个麋鹿啊?”
“谁说四不相是麋鹿?我是麟种的麋,我叫四不相,即不只有四相之意。你们人类谬误,称麋鹿为四不像还非要附会到我身上,这不是许仲琳的错。《封神榜》里用的就是相貌的相,是后人没有文化,乱解释了。麟头豹尾体如龙,这哪里像麋鹿。世上总有一些人,明明一知半解,还要装作洞察一切。”
临江子接着说:“上古之时,龙非地位最尊。你看皇帝冠冕朝服,只有清朝才开始出现龙形。四灵麟凤龟龙,麟是第一,众毛虫之长。而龙不过是鳞虫之长。为在麒麟之后。轩辕黄帝奉应龙为祖神,大周姬姓,则是应龙之后,麒麟正脉。神兽皆可与万物交,麟与麋交,则生四不相,麟头而龙形,马身而生鳞,牛蹄而驭祥光,我这也不叫狮颈,叫狻猊颈。蜃腹而不生逆鳞,豹尾。有我父祖麒麟之四相而超四相。故名应为四不相,而非四不像。
其实古人说我似麒麟却不像麒麟,似而不像最为准确。
也就是说,我是麟种的怪。根本不是什么麋鹿。古人又不是不认识麋鹿,《墨子.公输》中便说‘荆有云梦,犀兕麋鹿满之’。春秋战国时候人们就认识麋鹿。麋是麋鹿,鹿是梅鹿。后人还说兕是犀牛这也是不对的。越后代的人,越瞧不起古人,认为古人啥也不认识,这都是后人自以为是,自作聪明罢了。”
我懂了,说得简单了,这四不相和猪婆龙是一回事。猪婆龙是龙种的蛟,四不相是麒麟种的麋。后人不也是非得把鳄鱼附会到猪婆龙身上嘛。
这些可不是我杜撰的。看看《淮南子》上面说的明白“应龙生建马,建马生麒麟,麒麟生庶兽。”庶兽便是哺乳动物的意思。别跟我说《淮南子》写的是神话故事。神话都是有现实依据的。《山海经》里的应龙是一个长着双翅的大蜥蜴,这显然就是翼手龙,至于建马极有可能是冰河时代早期的三趾马,而麒麟可能就是大角犀。这是符合达尔文的《进化论》的,而且在冰河时代,人类已经出现了。你说古人没见过恐龙,我相信,那他们就没见过恐龙化石吗?秦始皇陵深入地下“三重泉”,出土个上古生物十分正常,中国有多少帝陵,多少建筑,这些建筑兴建时都是古人可以和远古生物见面的机会。
古书上说的种种神兽决不是不是他们不认识的某种生物然后乱起的名字。很有可能是已经灭绝的生物。我们越有文化,科技越发达,越要重视古代文明和文化,而不是瞧不起他们。他们就是我们的祖宗啊!只不过古时候对于一些事情的说法跟现在不一样。他们不重视把事情科学的解释,更愿意赋予一定神话色彩。这是中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正所谓“道可道,非常道”。
“临江真人既是太公坐骑,得道的仙人,为何要为难几只凡间的狗呢?”我说到。
“我和这永州的狗有杀身大仇!”
“仇从何来?”
“太公助武王伐纣之后,斩将封诸神。唯未封自己,一怒坐于梁上。后人建屋,于梁上置神牌书‘太公在此,诸神退让’便是如此缘故。至此,太公不用坐骑,我于蓬莱仙岛拜南极仙翁为师,在岛上修行。唐贞观年间,三藏法师西行修法,为凑九九八十一难,佛道两界神兽纷纷下界为妖,我师兄白唇子下界于比丘国收狐狸精,献于国王,自成国丈。以小儿心肝为药引,后被大圣降服,被为仙翁收回。白唇师兄为我讲述人间种种,不由心向往之。天上一日,地上一年。我炼却仙体,得一麋鹿身下界为兽时,已是元和年间。我于永州临江之地为一小麋,被猎人所得,豢于群犬之间,我日日与之嬉戏。三年而出,遇野狗,被碎尸而食。以残魂拜见仙翁寻不死之法,仙翁自称法力有限,只能请求师尊太公望出山。太公以麋鹿之身蓄我残魂,助我转生,赐我法号——临江子。一千年后,我得重回本相,故下永州界,诛杀犬类。我重炼仙体时,特意在上颚炼出两颗妖牙。凡中妖牙之犬,伤口溃烂,百日后气血枯竭而死。”
“柳河东的《临江之麋》写的便是真人?”
“然也。”
“真人当初为何要与狗为友?你是仙兽,当寻麟凤龟龙为伴啊。”
“麟凤龟龙何其难得?我下界为兽,孑然一身,未免太过孤独。白唇师兄还有狐狸精相陪,我不过只是想找个朋友而已。”
原来如此,临江真人是想找朋友,结果它把人家当朋友,人家却把它当傻子,当食物。谁的错?
孤独,是一件可怕的事。但如果能耐得住孤独,便是成功。小时候听过一首儿歌叫《找朋友》。我觉得特别误导人。应该改成《交朋友》。因为这世上,朋友不是找到的。找到的只能是玩伴。朋友是时间沉淀下来的,不经历时间和困难的朋友,不是朋友。俗话说,患难见真情,虽说我们人人都不希望“患难”,可以被当做朋友的人,是缘分和时光造就的。同学、同事、邻居可以成为朋友,但不意味着一定是朋友。交友和谈恋爱一码事,单相思只能是你活该,人家没有责任。你把人家当朋友,人家不一定要当你是朋友,这是无可厚非的。狗没有错。
狗就是畜生,临江真人是神兽,神兽因为孤独,非要屈尊把自己当成狗,狗是有资格不接受这种献媚的。像临江真人一样,明明可以洁身自好,却非要把自己变成哈巴狗的人,不少。
小时候,我们常常被教育要和小朋友一起玩。要合群。合群固然对,但要看这个群值不值得我去合。《论语》讲:君子和而不同。要是没有值得交往的人,又何苦要合群呢?不和小朋友一起玩的孩子,可不一定是坏孩子?他们往往长大后更有出息,因为他们不觉得孤独是孤独,这才是高人。
屈原说“鸷鸟之不群兮”。蜂蚁亿万成群,牛羊千百成群,豺狼十数成群,而虎豹独行。
朋友多不代表了不起,没朋友也未必是坏人,只是人家择友标准高罢了,只要人品没问题,都是好人。
朋友这东西,有便有了,真心相交。没有便没有,决不讨好!生而平等,我没有必要巴结谁,天王老子又怎样?你不待见我,在我眼里你也不值一提。麟种的仙鹿又怎么样?不还是被野狗吃了吗?
孤独不可怕,受不了孤独才可怕。
“临江真人,你看太公,他老人家是忘了给自己一个神位吗?封神之人,又怎么会在乎封自己呢?太公是不屑与众神为伍,神在他的眼里也不过就是凡人罢了。千百年来,一个人坐在梁上,没有神位,却人人皆知。二十八宿星官可谓队伍壮大了,但是凡人又有几个认识的呢?”
“师尊也曾劝我,战国伯牙,知音一死,摔琴断弦,而不寻识曲之人;屈子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只汶汶,宁愿投江一死,不同流合污;竹林七贤,避世归隐,不愿出仕。一个人未必不幸,朋友成群,未必快乐。”
“既知如此,请真人施法,救救这几只狗吧!”
“恶犬毁我仙体,罪无可恕!”
“真人要一定如此,休怪晚生无礼了?”
“试试吧。”
毕竟在我徒弟和美女面前,不嘚瑟一下,那还是我吗?
我干了多年白活儿,大学毕业之后许多同学不远惹晦气,都不和我往来。晓鹤无父无母,最讨厌到同学家去看见人家爸爸妈妈,也不愿意让同学来自己家。晓梅作了多年白猫,许多朋友尽皆失散。蝶梦大好年华,在山中守着攒馆,采药制蛊,连恋爱都没谈过。
我们不幸福吗?我们都自得其乐。众人轰饮是乐,举杯邀月也是乐。谁又说独乐了不如众乐乐呢?喜交友没错,不喜交友亦没错,委屈自己和不喜欢的人为友才是错。
若因此被伤害,只证明你当初犯贱。非要把流浪猫当自己家的去摸,被挠活该!
我将外套一抖,腰间抽出长剑来。我把那剑往地上一扎,咬破舌尖儿血喷上去,念咒做法。
最近降魔总是有血光之灾,要是再来几回,我就得去医院输血了。
只见剑光沛然,从剑柄里,生出白鹿来。估计这白鹿也烦我了,三天两头叫人家一回。
“师父,你这白鹿斗得过人家吗?”晓鹤质疑我。
“你懂个屁!鹿,阳兽,角向前生,夏至鹿角解、蜩始鸣、半夏生。因阳气渐衰也。麋,阴兽,角向后生,冬至蚯蚓结、麋角解、水泉动。因阴气渐衰也。我以阳克阴,还怕它不成?我这鹿是开元年间马嵬坡兵变时通灵,它是元和年转生,论岁数,我这鹿还大它四十来年呢。叫个爷爷不为过。”
我之所以相信剑中的白鹿能胜过四不相,是因为灵物转生之后,意味着生命的从新开始。虽然它在商末周初就出道了,要说出生年月,可能更早。但是转生之后,一切归零。而且,这攒馆,位于一片桃林之中。桃木辟邪克妖,在此间,这妖仙纵然有法术也施展不出来。否则昨天利用女尸变化的金毛犼怎么就给晓鹤破了?你真以为晓鹤比我厉害啊?
当然确实比我厉害。
但见白鹿扑向四不相,四不相摇头相迎,四角撞击,电光火石,发出阵阵雷鸣。一白一蓝,两只灵兽,一个身强体健,青鳞闪闪若琉璃;一个兔起鹘落,白毛光滑如美玉。二兽斗在一处,动作太快,只看见两束光纠缠在一起,恕我无法用词语描述。
桃林之中,落英飞舞,如烟似雾。蓝白二光,如二龙戏珠,追逐其中。这场赌斗,真叫个赏心悦目。可惜诸公不能亲眼所见了。
等待的闲暇,我问蝶梦:“美女,你一个人在山中寂寞吗?”
“寂寞?青山绿水,紫气朱霞,你们城市里有吗?成群的鸭子不必笑话独立的鹤,独立的鹤也不用羡慕成群的鸭子。”
哗啦——
桃林中,一株大树拦腰折断,满天花瓣渐渐落地,大战平息。
四不相身上,坐一白衣公子。公子面容姣好,燕语莺声,如花旦上场念白。别笑,我这鹿不是缺了点零件儿吗。
“孙少爷(它原本是爷爷法器,这鹿精叫我爷爷老爷,叫我爸爸少爷,叫我孙少爷),妖兽已降。”白衣少年向我拱手。
“你头功,回家给剑柄擦擦橄榄油保养一下,算是奖励你吧!(犀象牙角类的摆件儿,定期要擦擦油,否则开裂)”
这是我最轻松的一次斗法了,从头到尾,啥也没干。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将军不必冲锋陷阵。
我收了剑,四不相卧在地上喘,口中吐出一颗丹药,莹莹如玉,像一个料器的珠子。这料器是文玩行儿行话,就是彩色玻璃的意思。
“拿去研碎,以无根水送服,犬只便可痊愈。”它有气无力地说。看来让那个白衣小太监打得够呛。
“真人,你醒悟了吗?”我上前搀扶它。
四不相踉跄起身,气息微微调匀说:“我把狗当朋友,狗却不必把我当朋友。是我固执了。”
“你们得道之灵就是变通多了。跟你们交流不费劲。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越优秀的人能与之为伍的就越少。皇上自称孤家寡人,没有朋友,即便如此,哪一个人不想称孤道寡呢?江山多娇,真人又有如此脚力,一人云游****,何其潇洒,何必对几只狗念念不忘呢?
一念觉则是佛,
一念迷是众生。
真人有缘再见吧!”
对于太公望的“司机”,即便是已经退休了的,我也是不敢收的。这是人家道教系统的,不是我们萨满教管的事儿。
“弟子愿意拜在大师门下,给师父做个脚力!”那四不相,跪下前腿拜我。
“快快请起,你是不是最近看到小白龙了?它给你讲蛇盘山鹰愁涧的事儿了吧?我家有车,不用什么脚力。再说了,畜力车不让进市区啊。与其为人犬马不如自由自在做一只麻雀,庄生欲为河龟‘曳尾泥中’,这才是高人,这才是大师。我算个什么。”
语罢,临江真人翩然而去。
临走时蝶梦非要送我一些虫茶,被我婉拒了。
我们行出不远,见攒馆升起炊烟。蝶梦如一只蝴蝶一般,唱着山歌,制药喂狗,看日升月落,年复一年。
她脸上没有愁容,只有笑容。这才是真正的仙子。没准哪天,一位少年,采药攀崖而上,人面桃花,邂逅此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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