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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乾隆五十二年秋。一队兵丁、驿卒,自京师四库馆出发北上,将最新缮竣的《四库全书》送往全国六地。
京郊圆明园文源阁,
承德避暑山庄文津阁,
扬州大观堂文汇阁,
镇江金山寺文宗阁,
杭州圣音寺文澜阁,
再有便是:
天眷盛京旧宫文溯阁。
十一月的盛京,清雪飘飘,天寒地冻。
盛京旧宫,历三代帝王,如今十王亭早无人迹,只有皇上回乡祭祖时,偶来驻跸拜谒。朔风吹雪,落进红漆剥落的缝隙中。
旧宫北,有一处新竣的藏书楼,名为文溯。《四库全书》所贮之阁,除镇江外,一律采用水字旁的字眼儿命名。取以水克火之意。金山寺文宗阁就建于水上,因此不再用水字旁的字命名。天眷盛京,是皇太极为这座位于沈水之阳的城市起的名字。因为这里是大清的龙兴之地。努尔哈赤、皇太极、顺治皆登基于此,虽顺治皇帝后来迁都北京,但是盛京依旧是陪都。藏书楼去一个“溯”字,即逆流而上,顺水循源,不可忘本之意。
沈阳故宫文溯阁,与其周遭建筑风格迥异。凡宫殿楼宇,无不金顶朱墙,柱雕龙纹,而文溯阁却是黑顶绿脚边,青色柱子。此时,其中空空,正待《四库全书》入藏。风入阁内,如鬼哭一般。
八旗禁军于宫门外等候,据飞鸽传书,今夜,《四库全书》即将运抵旧宫。
此书为国宝,历十年完成,汇集当时所见一切经、史、子、集。体量远逾《永乐大典》。虽后世褒贬不一,但在当时,“十全老人”眼里,这就是亘古未有之文化集大成之作。除藏于江北宫禁之中的善本外,皆可供天下学子阅览,抄录。大有吕不韦“千金一字”之气魄。因其贵重,盛京城内为保万无一失,今夜宵禁。通衢大街之上,空无一人,寒鸦满树,猫鼠出没。酉时一过,家家户户便熄灯入眠,城中唯有因烧炕尚升起的烟柱,表明这座关外古城尚有人气。
阴森、压抑、死寂、恐怖。颁金节刚过不久,旧宫大索罗杆子的木斗里,还有残存的猪下水。一滴猪血,滴落下来。
马队铃声铎铎,由怀远门入城,夜风乍起,卷的城头牙旗猎猎而动。
“前方马队停下,可是从京城而来运送《全书》的?是谁当差?出示腰牌验看!”城楼上的兵丁喊道。
但那对骊马毫无停意,依旧垂首踏步,顶风冒雪,向怀远门冲进来。
“站住!”城上士兵厉声大喝,但马队不停,一哨兵已持了刀枪冲下城楼,怀远门大门欲缓缓关闭。
“别关门,放他们进瓮城!”门吏校尉叫住了即将上前勒马的兵丁。他指着这对骊马说道:“你们细看!”
众人定睛看那马队。几十乘大车,一车四马,两辕两骖,俱是蒙古王公进贡的上等骏骑。清一色全黑。皇家驿马讲究繁多,大凡运送贵重之物,必合五行五色。一则北方属水,应五色为玄,二则运送书籍,最忌火灾,骊马属水,故而选择黑色。夜色之中,骏马黑到找不见眼睛,碗口大的蹄子踏地,却没有任何动静。更可怕的是,细看那一双马眼,空洞无神,不放光,如一潭死水。马车上贴着皇封的缎子,也竖着四库馆的旗帜。但全队上下,看不见一个护送的活人。那一队骊马似自己从京城一路行来的。
“皇上运来的《四库全书》为什么没有人护送呢?”校尉道。
“许是到了怀远门外下马碑驿卒没跟进来?”兵丁说。
“难道这马认识旧宫的路?不对,你们看那马的口鼻!”
校尉一说,众人才发现,天寒地冻的盛京早已进入了冬季,吐气成霜。众人口鼻边都罩着一片白雾。着马队一路从京城而来,口鼻边应该喷吐白气才对,可是一对骊马几十匹,无一如此。
难道,这是死马?那为什么会动呢?
“盛京将军永铎永大人到!”听得一声喝号,一哨甲兵自宫外来,为首的是盛京将军永铎。盛京将军,镇守盛京、辽东,蒙古部分地区。是清朝时期山海关外重要军事长官。
永铎一身重甲,翻身下马。手下神机抢手结成圆阵,手持火铳,将马队围住。永铎一抬手,手下副官上前,拽住那头马颈下垂挂的缰绳。只见缰绳一紧,所套的骊驹“哗啦”一声响,似乎一个灌满了水的马皮水鳖子。
再看,马皮之下,似有水纹波动。霎时,马之口鼻、眼耳、肛门、尿道,水银泻地一般流出一腔黑水。黑水触地即入,汩汩不绝。直到那马只剩下一张黑皮,覆着马骨,便如泄了气的皮球皱缩在地上。
一马如此,众马皆如此,一时间,几十匹马纷纷倒地,黑水泄出,化为皮包枯骨。
这一队一肚子黑水的马,是何时如此的?又是如何行进的呢?
将军手下兵丁拥上去,挑开车厢盖布。噼里啪啦掉下来几个四库馆编修,应该是准备到了盛京指导文溯阁官吏如何将《全书》分门别类的。这些人也和那些马一样,倒在地上,九窍之中流出黑水,顿时化为青皮蒙骨的尸首。
好在所运之书保存完好,一册也不曾散逸。收入文溯阁收藏,人马尸首则运至辽东巡抚衙门,立案侦破。
乾隆皇上听闻此事,敕令不许对外声张,限期一旬,令辽东巡抚必破此案。即便运输队伍众人何时何地遇害无从查证,也必得知黑水为何物,否则革职查办。
三法司从京师启程,一路快马加急,至盛京协助破案。
大理寺中,有一西洋仵作。葡萄牙人,少年时曾于欧洲学习西医。其人说:“世上有人眼不可见之毒虫,此虫不分雌雄、不辨首尾。非千百成群,不为人所视。西洋唤此物为‘真菌’,如中国之所谓蘑菇、木耳、灵芝、太岁。非草木,无根无茎无叶;亦非禽兽,不需交合,不生卵胎,阴湿则生,暖燥则死,死可复生,死后无尸。如寄于人兽虫鱼体内,以其血肉为食,可是宿主虽死犹生,虽生犹死。此一队人马,便是生了这种真菌。”
其实洋大人所说的神乎其神,却也并非胡诌。青藏高原地区有一名贵药材,叫做虫草。此物便不是虫也不是草。它是高原地区蚕蛾幼虫食了虫草菌,菌入体内,以其体液为食,将死未死之时,菌破体而出。此时,虫子已经没有了生命,却仍可活动。若再过些时日,菌丝完全长出来时,虫子就彻底不能动了。那时的虫草价值也将大打折扣。
总之,洋大人的话足以安人心,至少坊间不再有鬼魅索命的传言。
但是,真相远远没有如此简单。
今年五一节,沈阳故宫与辽宁省博物馆、辽宁省图书馆、省文物局联合举办了一个文溯阁本《四库全书》特展。特展分两部分,一部分在辽博内,特别展厅展陈部分文溯阁本《四库全书》善本、孤本,以及文溯阁部分文物。另一部分在文溯阁内,关闭多年的文溯阁将被重启。文物部门使用复制品,依史书记载,原样恢复,并对游人开放。国内外游客可以第一次走进文溯阁,去感受《四库全书》的卷帙浩繁。
由于沈阳故宫文溯阁内的《全书》满语版偏多,这给负责展品标签和简介的工作带来很多麻烦。文物局找到省宗教联合会,请求联合会派出精通满语和通古斯语的专家来协助工作。
放心,这种专业性极强的事,怎么的也轮不到我的头上。凭我的资历,连专家的边儿都摸不着。只有宝鸡“猴子墓”那种级别的考古发现才会派我去给翻译。可不是人家陕西省文物局请不动大专家,是这个考古发现实在没什么价值。
但是,这回可是《四库全书》啊!中国古代四大百科全书中体量最大的一部。好歹作为一介读书人,见到它,就像和尚看见佛祖舍利一样。我怎能不心驰神往。
于是,我又是找人,又是送礼,豁出老脸不要,混到一**作证。凭这个工作证,我也能进入现场,去观摩学习一下。连给专家拿包的资格都没有。这是人家东北大学历史系教授手下的一个学生生病了,空出的名额。我一个快三十岁的人,还得假装自己是个大学生才能混的进去。
但是,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初春的沈阳还是挺冷的,近二十度的温差让你感受东北的春如四季。坐火车来到沈阳,不必出站就可以换乘地铁,在怀远门站下车便是。
沈阳老城,原有八座城门,一一唤做:德胜福胜,抚近怀远,天佑地载,内治外攘。上世纪五十年代,为了交通方便,全部拆除。一九九四年,在怀远门、抚近门原址重建二门,如今的怀远门,已经不是当年的城垣。
即便如此,此处依旧繁华。这里属于中街商圈,中街、太原街、故宫、大帅府一个个辽宁人即便没去过也都听说过的地方皆位于附近。旧都新貌,一派都市气象。
到达故宫的时候是下午六点,天渐渐黑了,文溯阁黑顶绿柱,更透出一丝诡异来。专家们都已经去酒店了,文物局专门为他们安排了晚宴和房间。其实,我也是可以去的,人家文物局又不差我一个人一口饭。但是我没有去,我去工作组报到之后,便留在了故宫里。
沈阳故宫是我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地方,但小时候来过几次之后就再也没来过了。原因就是它要票。人们都说“近处无风景”。人就是这样,宁愿花几万块钱出国游,也不愿意逛逛家乡的景点。这也无可厚非,毕竟我天天就在这宫墙下走过,对它少了兴趣。渐渐地,故宫就成了一本买来很久却忘记拆封的新书。它已经变成旧书了,但还是新。它还是新的,但我已经没有翻开一读的欲望了。
您的家里,是否也放着这样的书呢?
今天不同了,我有工作证,不用门票。而且这个时间了,游人早已清场,走在空荡无人的故宫里,别有一番情趣。
大政殿、十王亭、大清门、凤凰楼,一处一处那么熟悉又那么新鲜。我一直觉得沈阳故宫是一座可怜的建筑。在中国,谈到古代宫殿建筑群,人们第一反应就是北京故宫。北京故宫确实是现存的中国也是世界最大的古代宫殿建筑群。但是在中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古代宫殿建筑群有两处。另一处就是沈阳故宫。即便是辽宁人,一时也想不到,更不要说外省人,外国人了。沈阳故宫就像一位等待儿子回家的父亲,也像一只等待主人归来的老猎犬。他所等待的人走后就一直没有回来过。即便是日本人扶植的伪政权,伪皇帝,也没有选择祖宗的旧宫,而是选择了长春。直到它看见大小青楼在身边建起,看见那个穿着东北军军服的“胡子(黑话,土匪)”,人们叫他张大帅。它才意识到,故国不在,江山易主。
说来有趣,东北三大历史名人:努尔哈赤、张作霖、座山雕。三位要么是土匪,要么曾经是土匪。匪气,也成了东北人的性格特点之一。在东北,即便是如花似玉的小姑娘,也是风风火火的。
一方水土一方人,这种现象是无所谓好,无所谓坏的。这便是文化,正是中华文化五彩斑斓的体现。但不管怎么找补,东北地区的人们,对于知识和教育的重视都是远远落后于南方的。这是不得不承认的客观事实,不管是历史原因还是人为原因。
边走边想,一路到了文溯阁。以前来故宫时,文溯阁都是关着门的。透过窗棂往里看,也是空空荡荡的。由于特展,所以平时不开门的文溯阁,现在正在开门透气。
我信步走进去,昔日,存放国之经典的藏书楼,如今就是一个空壳儿。书架、几案,和仿制的图书还没有搬进来,我抬头看见大梁、藻井,依稀想象当年的样子。
这时,天已经黑了。我打开手机手电筒照明,光柱扫过屋顶。忽然看见房梁上,吊着一个东西。
一尺长,生双翅,尖嘴,大眼,阔耳,一脸黑毛。像是一只长了翅膀的鹿娃犬挂在房梁上。我认识,这是一只蝙蝠,按说这种古建,时常关着门,人迹罕至,栖息着个把蝙蝠、老鼠、刺猬什么的也算正常。但是这只蝙蝠十分奇怪。
我们东北有一个形容词,叫“神神叨叨”,用这个词形容我最合适。翻译成普通话就是“疑神疑鬼”。可能是职业病的缘故,我特别注意这些长相奇特的小动物。
黑蝙蝠倒吊在梁上,双翅收着,头朝下,我用手机照它,它却不动。我仔细看它的胸腹也看不见呼吸的律动。如果说它已经死了的话,又为什么能吊在房梁上不落下来呢?
我捡一块石头打它。可别说我残害动物。蝙蝠都是有声呐的,小小一块石头,根本打不到它。我只是想看看它会不会躲。谁成想,它还真被我打了下来。
那只蝙蝠掉在地上,用双翅上的小爪子,撑着身子爬了几步,突然原地挣扎,待它不动之后,九窍里流出黑水,不一会儿,成了皮包骨头的样子。
这种怪事,我还是第一次见。不过以前在一本野史上看过一个志怪故事,讲的是乾隆年间,从北京到沈阳运《全书》的队伍,在到达怀远门的时候,全队变成了这种“黑水活尸”的状态。书上还说,当时有葡萄牙仵作说是感染了类似于虫草菌的真菌。我看书的时候,只觉得是一个传说而已,读书人自娱自乐的段子罢了,没想到今天亲眼看见了。这文溯阁的《全书》真的和什么真菌有关吗?我有点担心,一则担心我会不会感染这种真菌,二则担心特展,特展当天游人必然很多,一旦有病毒传播开来,不堪设想。我决定,弄清楚这件事情。
次日,工作组的工作地点是辽博。
展厅里放了很多新的玻璃匣,老师傅正带着手套,小心翼翼地将一卷文溯阁本《全书》“子部卷一”放入其中。老师傅动作很谨慎,甚至担心自己的呼吸污染了文物。
我却觉得可笑。
我也玩过古玩,我也收藏古书、字画、唐卡什么的。别的不说,就说这古书,封皮上的墨迹光润油亮,就像刚写上去似的,一看就是个仿制品,还至于这么精细地对待?
“老师傅,这是假的吧?博物馆展柜里不少东西都是假这个我懂。”我凑上去小声说。
老师傅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书,将古书又拿出来,放到我面前说:“你不许碰,我允许你闻一闻。”
我凑近了闻了闻,说道:“果然是假的。墨香还没退呢!赶紧放进去吧,让人看到了不好。故宫也真够抠的,特展还用仿品。”
“你闻到什么味了?”老师傅问我。
“松香味儿呗,这仿品挺讲究,用的是古法松烟墨,不是化工墨。另外还有点腥气,应该是鱼胶。另外还有薄荷和冰片。这作仿品的人吃口香糖还是喝花露水了?”我就是这么招人烦。
“鼻子挺灵,那你听说过李廷珪吗?”老师傅又问。
“知道啊,这仿品都用‘李墨’吗?挺奢侈啊。”
李廷珪,本姓奚,南唐著名制墨大师。民间有“千金易得,李墨难求”的说法。其人因制墨深得李后主喜爱,赐国姓李。李墨之所以名贵,得从制墨的原料说起:古语说“笔出狡兔毫,墨自青松烟”。松烟,是古人制墨的原材料,专业名词叫“炱”,也就是富含油脂的松木燃烧后的黑灰。文房四宝,笔墨纸砚,其实这种说法不够严谨。严谨地说,四宝应该是:湖笔、徽墨、宣纸、端砚。今天咱们专讲徽墨。徽墨产自徽州,今称安徽,特指黄山市。此地有一座名山,便是黄山。享有“黄山归来不看岳”的盛誉。在中国提到名山,人们的第一反应是五岳。那是因为古代帝王将五岳封神,使其具有了人文价值。但是黄山没有被封神,不是因为其地位不及五岳,而是因为人间的帝王没有人敢封它。黄山是因为华夏共祖的轩辕黄帝在此成道而得名。人间的帝王敕封五岳,对于五岳是荣耀,敕封黄山,对于黄山是亵渎。
黄山拥有四绝:奇松怪石、温泉云海。你仔细想想,哪一样不是天地灵秀,非人力可为?如此一说,五岳上的亭台楼阁、佛寺道观都是小儿科了。至少那些东西只要不是盲人就看得见,但是奇松怪石,移步换景,角度不同形象不同,心中所想不同,形象亦不同。至于云海,能否有幸见到,完全就是造化了。我曾有幸去过黄山,乘坐索道在山间穿行,密林深处,目不能及,山间灵猴、飞鸟、游鱼、蝴蝶,一个个都是灵气沛然,不似凡间之物。可想而知,千百年前的黄山,云雾半隐之中,屈曲古松之间,嶙峋怪石之畔该是怎样一个奇幻世界?而黄山松,是世界松树种类中独特的一门,是徽派盆景最常用的树种。由于黄山松大多生长在悬崖峭壁之间,不易被人破坏,百年生、千年生的松树得以保存,造型奇异不说,主要是其中油脂丰富,特别适合制松烟墨。这黄山松,可谓吸尽日月精华,天地灵气。
李廷珪以黄山松为原料,所制墨中往往加入生漆、鱼胶、珍珠、琥珀等物,一则持久留香,二则用此墨写字绘画,墨迹千年不枯。而墨中又往往加入药材防止虫蛀。古法制墨往往在墨中加药,人若有暑热风寒等症状,可以墨治病。
老师傅说道:“当年《四库全书》修缮完成,天下共有七座藏书楼,分为南三阁,北四阁。其中北四阁又称内廷四阁,因为全部建在宫中或皇家园林内,其中藏书是不允许外人随意阅览的。为了使内廷四阁的藏书区别于南三阁,彰显皇家气派。皇上决定用李墨书写内廷四阁《全书》的封面。当时正是和珅南下景德镇督造御窑厂为十公主大婚准备的百子瓶的时候。皇上便让他顺路取道徽州,不惜重金,淘得李墨。所以你看到的书皮上的字,就是用李墨书写的,才会呈现出这种效果。”
“也就是说北四阁的《全书》封面,都是用李墨写的?”我忙问。
“是的,但是李墨有限,和珅买回来的本来就不多,再加上其自己也可能贪污了不少,所以当李墨用尽之后,内务府造办处仿照李墨配方也制了一些。当时以假乱真,但是现在看来,用李墨写的仍然光亮如新,仿制的就差远了。”
如此说来,乾隆年间的奇案,和我看到的蝙蝠又和这李廷珪墨有关系了?
我想,如果真的是墨的问题,那么北四阁都应该出现过类似的黑水活尸,可是却偏偏只有文溯阁出现了这样的事。也就是说文溯阁本的《全书》和其他三处还是有所不同的。
但我现在觉得,至少不是什么真菌。这种解释完全是当时大理寺为了草草结案,上报皇帝,下安庶民的托词。遇事不决,问道心诀。谁让咱是个萨满呢。我决定对这本《全书》念咒,看看是否能看出什么妖邪。
果不其然,我一念咒语,眼前就出现了烟波浩渺的黄山天都峰。感谢这只妖精,让我可以不花门票的游黄山。
李廷珪一身短打,脚踏芒鞋,一手利斧,一手钩爪,正攀援而上,寻找合适的松木制墨。我看见李廷珪身后背着的柳筐里有一物,闪闪发光。
这光,是李廷珪看不见的。他毕竟只是一个凡人,这是妖邪鬼魅放出的光,只有我们修行法术的人才能洞察。李廷珪身后的柳筐里有一块石头,光芒就是从这块石头里发出来的。那是一块琥珀原石,应该是他在山中采挖的,准备拿回去制墨的辅料。
咱先说说着琥珀是什么。通俗地讲,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松树油,滴落之后在底下变成石块。透明的叫琥珀,不透明的如蜜似蜡就叫蜜蜡。不论是琥珀还是蜜蜡都是极其稀有的有机宝石,多为首饰。亦是佛教七宝之一。清朝皇上祭祀地坛,必佩戴琥珀朝珠。在文玩行里,有“千年琥珀,万年蜜蜡”的说法。其实这种说法也是大错特错的。别说千年,就是万年也成不了。一滴松油要先变成柯巴脂,再变成琥珀蜜蜡。少则二百万年,多则一千万年。一千万年是什么概念?这么说吧,中国人常说我们的国家拥有上下五千年文明史,准确的说公元前八百四十一年才开始准确纪年。算到今天,准确记载的历史共有两千八百六十一年。要是非说上下五千年也行,那么一万年的历史就是一块琥珀形成年份的千分之一。
我看见这块李廷珪筐里的琥珀,里面有东西。
术语讲这叫“虫珀”。说白了就是其中有虫。别说有虫,就是有水珠,有花朵,有尘埃都是天地造化所致,极其罕见。虫珀的价值更是不可估量。这是一只木中的蠹虫。小头、短胸、鞘翅、六足。如果说鞘翅听不懂的话,想想瓢虫就明白了。大约有小指甲盖儿大小。
松油碰巧滴到昆虫,这虫子不一会儿就会窒息而死。但是这只虫子,却是活的。一千万年下来,还能活命,这只虫子不是凡物。
您说它是妖精吗?这种说法不对。咱们说的妖精就是修行法术的物。既然要修行法术,前提得有法术这种东西不是。最早的巫术记录于《史记.五帝本纪》,也就是轩辕黄帝那个年代才有了这门“学科”。这个蠹虫可是恐龙的邻居,上哪修炼法术去。我们管这种不经过修行,却拥有灵力的东西叫精灵。比如蓝精灵,人家就比人类的巫师“格格巫”厉害不是。
这只精灵,以琥珀为藏身之处,长眠于黄山之中不死,灵力之大不可想象。一来年头太久,而来黄山灵气汇聚,什么孙悟空、太上老君,就是盘古复苏,在人家面前连玄孙子都算不上。
如果说文溯阁里的黑水活尸真的与它有关的话,别说是我,就是我们全族的萨满集合,也斗不过人家。
李廷珪凡胎肉体,看不见那琥珀放出的灵光。回到作坊,将琥珀研成粉末,掺进炱中。
这只精灵粉身碎骨,但是却被从琥珀里释放出来。不要以为研碎了身体它就完蛋了,这只能让它拥有更多的分身而已。
墨被进贡给李后主,这一块墨中,有那精灵无数的分身,这一块墨,将会产生可怕的事情。
南唐灭国,李后主怀揣李墨不忍使用,当做念想,带到东京汴梁。后主被软禁在西楼之上,一日风残夜凉,登楼南望,心生愁苦,挥毫填词,一阙《虞美人》: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一阙写罢,一声叹息。阴风入户,听得耳畔阵阵蜂鸣之声。
霎时,面前一团黑虫,约有碾盘大小。成千上万,旋转飞动。渐渐凝成人形。少时,李后主面前站一人,南唐衣冠,一身黑衣,头顶斗笠,垂黑纱遮脸。此人领口袖口,帽中脸上,周身爬满黑色蠹虫。虫渐渐爬进此人衣服中,全部消失。
那人又高又瘦,黑袍却十分肥大。衣服之下鼓胀,似有物在其中流动。李后主知道,就是刚才那一团虫子。
“何人?”李后主已经被吓得魂不守舍。
“我是乌袍君,本是黄山琥珀中一只蠹怪。李廷珪以我制墨,化我于墨锭之中,一旦有人用此墨锭,我便会现身。李煜,你这寥寥几笔,堪称经典,我愿助你一臂之力,使后人争相传送此词。”
“乌袍君有何办法能帮助小王?”
“让它成为绝笔。”
说罢,旋即消失。
您问我一个一千多万年前的精灵为什么会说人话?人家是什么天赋?在黄山上那么多年,来来往往多少人,听也听会了。
北宋太平兴国三年七月。
宋太祖见此篇,知李后主心念故国,不能再留。使使者于民间寻访奇药,毒杀李煜,必使李煜死状极惨,以震慑天下群雄。
一乌袍先生,自称苗疆蛊师,可驱百虫,蜈蚣、蝎子、蜘蛛等物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向皇上进献奇药,曰:“牵机”。人一旦服下,全身抽搐,身弓如虾,头触脚尖而死,状若牵动织机。
七月初七,《五代史》记载李煜服牵机药而死。
我再念心决,画面就卡在这不动了。
原来乾隆年间殉国的士兵和编修,乃至马匹,外加我在文溯阁看到的蝙蝠,他们的离奇死亡都和这乌袍君有关系了。
精灵,还是我们第一次提到。这种东西和妖不一样。所说的妖是通灵的物,本壳是禽兽花草或者静物。以人身或人形存在。而精灵和怪也不一样。怪是与生俱来的奇物,可以修行,但是不得人身。除非生来就是人身的怪。我们叫它“怪胎”。比如哪吒。怪修行之后能变化人身,但是不能保持。白娘子就是妖,猪八戒就是怪。而精灵是上古神物或混沌未分时就存在的动物、植物等。比妖怪或出现的早,或灵性更强。他们不需通灵,自带灵性。就像龙凤、麒麟。
从世俗的角度看,精灵就是皇子,生来便是帝王之家。血统高贵,自带属性。比如之前的猪婆龙,蛟龙之后,无需修炼,一颗人鱼精魄,就可以人身存在。怪算是富二代,生来天赋异禀,但仍需要修持法力,否则即便有些天赋,也折腾不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儿来。孙大圣便是石头里的怪,要不是渡过两重大海,一座南瞻部洲来到斜月三星洞修法,不过就是山中一个猴子王。妖就是百姓的孩子了,努力的路更坎坷。学人语,得人身,不过是为了,来世成人。
话虽如此说,但是天道公允。这世上,数老天爷最公平。即便是精灵,不修炼也无甚大用。《西游记》里的孔雀公主就是个精灵,那可是佛母孔雀大明王普萨的苗裔,凤凰之后。那又如何,论法力,还不如文殊、普贤的坐骑青狮白象。换句话说,即便是妖,苦心修行,一样可以得到通天法术。玉华州竹节山九曲盘桓洞的九头元圣,只是太乙救苦天尊的九头狮子而已,和青狮白象、青牛精、白唇鹿平级,却是法力极高,人品极好。黄眉老佛被打死,人家只想为孙子报仇,即便孙大圣在人家面前啥也不是,人也也没逞凶斗狠抓了唐僧。并且在洞府之中,只是修行,并未吃人作恶。这一点,比闹天宫之前的孙悟空强多了。说明什么?先天因素是不起决定作用的,后天的学习才决定一切。即便你是一块粑粑,在田里一样能滋养庄稼。即便你是昆山之玉,躺在山里也只是石头。
人们都说是金子总会发光。学过初中物理的都明白。金子不是光源,怎么会发光呢?它只能反光。那凭什么让光源照到你?那就是你后天的努力。
回头再说这只蠹怪。修持以千万年计,能力自不必说。若是玄奘西行时被放出来,恐怕佛陀道祖联手还得去请上帝加盟。但是这样的大神为什么吸人血肉呢?是为了吃还是另有所图?人家可是恐龙时代的精灵,在琥珀里一千万年都没吃过饭,怎么会看得上人兽血肉这种肮脏的食物呢?
而且,奇怪的是,文溯阁中怪事频频,而其他三处却安然无恙。要说和李墨有关的话,也是解释不通。文溯阁有什么和其他三处不一样的地方呢?
我思虑再三,还是决定今晚去文溯阁消灭它。我知道,如果灭不了它,等到大展开始,人山人海,一旦它那时候作恶,后果就不堪设想了。虽说我本事有限,但祖上有这样的说法,一切妖邪,知其成因,便有破解之术。没有妖精是毫无短处的。我只要要弄懂了这个精灵的作恶的原因,别说一千万年,就是一千亿年,也不是打不过。你年头再长,长不过地球,即便是地球,不一样被我们人类改造和破坏吗?何况一只虫子呢?
我们家确实还有别人不请不能出手的祖训,但最近天鹅精、瓶子精、尿壶精、猪婆龙都是在没人请我的情况下我便出手了。这是受到了我老婆的影响。我老婆常说,教师就像医生,人家来治感冒,你发现了人家有肺炎,难道坐视不管吗?当然,有的时候患者不理解,家长不理解,他们的想法都是你想挣他的钱。但面对诸多的不理解,老婆依旧初心不改,她说这就是教师的操守。世间万事,不能事事尽如人意,只能求不愧对自己。今天我要放了这只精灵不管,它真惹出祸端来,我不会原谅我自己。
趁着夜色,我又来到文溯阁。工作人员都下班了,文溯阁里布置了大半。正中间有一个玻璃展柜。其中有一册《全书》善本,因为《全书》善本太过珍贵,文溯阁相对辽博更开放些,所以只放了一个真品。其他的都在博物馆展出。不过有这一册就够了,我知道怎么能用它叫来乌袍君。我点开展柜的射灯,让光芒照射在《四库全书》四字上,四字闪闪发光,油润新鲜,就像刚刚用饱蘸了李墨的狼毫写成一般。清代早以有了印刷术,但是为了以示庄重,一些重要文献书籍的封皮还是会用手写的形式,若非如此,也不会惹上这只蠹怪了。
我信步吟诗“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阴风卷户牖,寒气遏残云。文溯阁大门一下子关闭了,月色不见,只剩下展柜的射灯是这偌大的房间里唯一的光源。
不一会儿,耳边顿生蚊虻之音,声音渐重,面前黑气缭绕,越来越浓,越来越清晰。只见一个黑袍之人立于展柜上,黑衣,黑裳,黑履,头戴青布罩子竹编斗笠,垂下黑纱。领口、襟边、衣袂、脚踝,一切衣服接缝的地方都爬满了黑色鞘翅蠹虫。一些蠹虫无处立足,便绕着它飞,将此人时隐时现地隐蔽在群虫之中。看起来,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乌袍君,打扰了。”我施礼道。毕竟人家没有害过我,最起码的礼貌还是要有。毕竟人家是一个一千万岁的前辈。
“先生是金人?我已经不是皇上了,为何还要抓我?”妖精的话我听不懂,但是人家也很有礼貌。妖精有的时候真的比人强。活得久,接受的教育也更深厚,素质往往很高。不过它说我是金人,这也算对,满族的前身就是大金国女真人,看来它还曾经做过皇帝,这个精灵阅历不浅啊。
“我是满族瓜尔佳氏祝咒派萨满,我今天来也不是为了降你。只是想知道乌袍先生有什么怨念,非要作恶,是否可以让我给你开解开解?”
“原来是满族的萨满,你这孩子说话倒是中听,只是我的怨念是你开解不了的。”
“说来听听。”
“我本是林间木内蠹虫。在我那个年代,像我一样的精灵有的是,我也不算什么稀奇。只是我被封在琥珀中,不生不灭。随着地壳和环境变迁,我看着一代代生物演化、消失。直到我被李廷珪释放出来,融入墨中。既然上天让我成墨,那我的使命就是写字,写了字,便要人看,看来上苍是要我将知识带到人间。李后主用我写词,为了让他的这篇《虞美人》成为不朽之作,我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让这篇佳作成为绝笔。于是我化身乌袍先生,向宋太祖赵匡胤进献牵机药。后来,我曾托生到钦慈皇后陈氏腹中,父皇为我起名赵佶。我一生潜心研究诗词文章、绘画音律,且颇有成就。没想到死后,后世评价宋徽宗总是说万事皆能,独不能为君。我想着以皇上九五之尊宣扬文化应该更有效,谁知天下苍生不不重视文教。清朝时,我被和珅购回北京,书写《四库全书》封面,藏于内廷四阁,故宫文渊阁、圆明园文源阁内的藏书,皇上和皇子往往会翻阅。而避暑山庄文津阁内的藏书,在皇上会见西藏**、蒙古王公、土尔扈特的时候也会像他们炫耀一下。只有盛京文溯阁,我知道,运往这里的书就不会有人看。除了康熙皇帝偶尔回旧都拜谒孝庄皇后陵寝之后,能在旧宫住上几日,自雍正朝之后,皇上只来祭拜东陵、北陵,连在旧宫驻跸都没有,何况去文溯阁看书呢?所以我便制造了黑水活尸,就是希望皇上能重视文溯阁藏书。但是我失败了。作为一本书,没有人去看,再珍贵又有什么意义呢?”
说着,乌袍君掉下泪来。
蠹怪用了这么多年,追求的只是让天下人读书,学习文化,但是从未成功过。世人对于文化的渴求甚至赶不上对一碗面条的热爱。当知识变得廉价的时候,是人一定会因为无知而受到惩罚。民间野史趣闻常说,北宋徽宗是李煜转世,因为赵匡胤灭了他的国家,他反过来又灭了宋。李后主能诗善文,赵佶也是如此,转世托生之说,便那么的合理。我曾一度佩服这个故事作者的想象力。现在才明白其中原委,宋徽宗根本就不是什么李后主转世,而是李后主用过的一块李廷珪墨,墨中蠹怪,只是想借皇上身份,宣传文治,可惜失败了。让人们爱上文化,连皇上和精灵都做不到,这是一件多么难的事啊。
书放久了会生蠹虫,蠹虫其实就是想提醒你,你的书放置太久了。
“乌袍君,你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现在是很少有人读书的,要不你试试变成手机怎么样?保证你存在感爆棚。”
“我的目的不是要人关注我,在乎我,我只想让人们多看看书,多学学知识。”
“这很难做到。”
“所以我要让不读书的人都变成黑水活尸。我看过你们人类的一个节目,叫做《中国诗词大会》有一期的冠军居然是一位外卖员。你看这读书和有没有时间,和什么身份一点关系都没有,为什么好多人就是不懂这个道理呢?即使是正处在该学习年龄的学生,也是视读书为洪水猛兽。既然不想读书,不想学习,我就送他们去见恐龙吧!”
“你的理论我支持,但是做法偏激了。有些事,是我们改变不了的。你要是还不收手的话,我们之间只有一战了!”
“呵呵,”乌袍君笑了笑,我知道,以我的实力还入不了它的眼。只见它后退一步,从玻璃展柜上下来,平抬手臂,手掌成爪,掌心里握着两个热气球大小的黑团子。
那黑团子是无数蠹虫组成的。如果有密集恐惧症的话,光看着就想吐。
我从背后抽出一把单刀来,有从怀里拿出一瓶二锅头。别看乌袍君修行年头久远,但依旧难逃本壳。不论是妖魔鬼怪还是精灵,只有成仙成神之后才能脱本壳成人形。只要本壳尚在,那就难逃本壳属性。甲虫精灵也是甲虫,虫子怕火,所以……
我将白酒喷在刀上,用打火机点燃。刀身上便升腾起淡蓝色火焰。挥舞起来,就像玄幻大片里的仙侠。我右手持刀运功,以***火养刀火不灭。刃上火光顿时窜起二尺多高。
乌袍君一抬手,两团黑虫向我打来,我用火刀格挡,刀劈在虫团上,噼里啪啦地响。一阵阵糊香味儿,让我想起了在老家的时候,太爷爷给我炸蚂蚱。我不知道乌袍君的乌袍里有多少虫子,它不停地向我推手,虫子就一团一团向我打来。它也满身爬满了这种黑色蠹虫。
不一会儿,地上已是一层虫尸。我已经向刀上补了好几回白酒,要是再这么打下去,我就要喝多了。
乌袍君不想和我打消耗战,对它来说,这些蠹虫就是它的兵丁。只见它大袖一挥,将空中飞舞的虫子全部收回袖子里。
只见乌袍君越来越高,几乎要顶到大梁,衣服渐渐发白,身体也越来越胖。
“咚!”
地上出现一只生猪大小的白色肉虫。乌袍君进入了元婴状态。
所谓元婴,是我们常在一些玄幻小说里听到的词汇,究竟是什么意思。说白了,就是变化元阳成为婴儿。怎们讲呢?修道之人认为,婴儿时期是一个人最强大的时候,无欲无求,心智纯净。其实从科学的角度也能讲得清,一来新生儿有母源抗体,确实是人的一生各个年龄段中最不易得病的年龄。二来新生儿最不易受外界干扰,他们睡着了你依旧可以在他身边说话聊天,他也不会醒。要是成人绝对做不到。这也是道家重视婴儿时期的原因。但是人是不能逆生长的。所以就要炼化元阳变成婴儿状态,就是变成一个纯能量体,抛弃一切外物。这样可以大大增强战斗时的法力。这一点也可以在武术中找到印证。武术大师李小龙先生发明过一种叫做“截拳道”的武术。其中有一招叫做“寸拳”。就是在最短的极大距离内,爆发最大的力量,甚至连挥臂蓄力都可以省去。老子《道德经》有言“终日号而不嘎,和之至也。”说的就是婴儿可以整天的哭,但是嗓子却不沙哑,试问若不是婴儿,谁有能做到呢?原因便是“和之至也”。
乌袍君化为元婴,便是一个肉虫,没腿没眼睛,肥胖的身体前端有一张大口,嘴里全是密密麻麻的触须,口水滴滴答答流了一地。在阴暗里生长的很多动物都没有眼睛,这虫子靠头上一对肉触角感知我的方向。
生猪大小的肉虫子,不停地向我蠕动,看的我毛骨悚然。我定了定神,退了几步,将单刀掷了出去,正扎在虫子头上。腥臭味的体液喷薄而出。像扎破了一个巨大的水气球。
我以为之前那个夜壶精就够恶心的了,没想到这强中更有强中手。
大虫子在地上扭动着躯体,身体越来越硬,越来越黑。不多时,变成一只牯牛大小的蛹。一身硬壳像焊了铁皮,又如同抹了机油,闪闪发光。
大蛹一伸一缩,似乎在呼吸。不多时,头顶的单刀,已经被它逼了出来,掉在地上。
我所生活的辽西,以烧烤闻名全国。而辽西烧烤有一道名吃就是烤茧蛹。既然你变成一只大茧蛹子,那我就烤烤你吧。但不知道这么大的茧蛹子得多少人吃的完。我运尽真气,双手发***火,熊熊烈焰炙烤着那大茧蛹,大茧蛹似极痛苦,摇身变作一只毛象大的黑甲虫。
长须、大牙、巨翅、双目、六足,别的不说,但说那一对触须,像两根竹子。扫动生风,让我想起了黎族的竹杠舞。
一旦被打中,我的脚踝一定粉碎性骨折。
我试图再用火烧它,但是它已经不再怕火。它爬上大梁,正在我头顶上,只要它松手掉下来,立刻能压死我。
刀枪不入,水火不侵,金刚不坏。怎么办?
我想到了破解之法。它既是因为文溯阁《全书》无人翻看,心生怨念开始害人。那我只要看看书不就行了。我若来到展柜旁边,送掌风进玻璃柜,翻动书页,灯光照在上面,一定能攻破它的灵力。我就不打开柜子了。以免破坏文物。
但是,我怎们能够成功完成这一系列动作呢。大甲虫死死看住我,只要我一动,它就会砸下来。
我想到了之前读过一本关于虫子的书籍,书上说昆虫有复眼。也就是很多只眼睛。不要以为眼睛多视力就好。昆虫复眼里的世界,相当于我们透过毛玻璃看马赛克。
其实,我还有一招分身术一直没用过。那是因为——疼!
孙猴子拔一根猴毛,就能吹出一万只猴子。我拔一根头发也能吹出分身,只是一根头发出一个。
别和我说什么用剪子剪。剪断的不管用。头发不是凡物,对于修道之人来说,头发离囟门最近,是灵气所聚,受灵气滋养。这也不是迷信,所谓灵气你可以理解成精神,气血。一个人精神疲劳,心力交瘁,他的发质一定不好,发量也一定会少。甚至在人过度操劳或悲伤的时候,会出现“鬼剃头”和一夜白头的现象。古代道士做法,巫蛊害人,必不可少的就是被害人的头发。《搜神记》里记载《干将莫邪》铸剑的典故,也写了,干将削发剪爪投入剑炉,铸成神剑的故事。人死后,由于体内灵气一时不散,头发和指甲会持续生长。很多古墓里的尸体被发现时,头发和指甲都会比刚下葬时长了不少。也并非什么灵异,无非就是尸体体内的营养尚足以支持它们生长而已。所以说剪断的头发没有毛囊,就像割断的草不能用于扦插繁殖。要想分身,必须拔!
为了活命,我把自己薅成了“斑秃”。
数不清的分身出现,大甲虫原本眼睛就花,这下彻底分不清我真身在哪。我捂着生疼的头皮,完成了翻书的动作。
大甲虫应声而落,落地时,已经变成指甲盖大小。我祭起葫芦,收妖入内。
小虫子进入葫芦之前挣扎了几下,精灵就是精灵,即便打回原形,依旧可以说话,我隐隐约约听见它说:“人啊,还是得多看书的!”
曾有人问我,读书有什么用?收入不会变,房子面积不会变,甚至明天的早餐都不能因为彻夜读书而多出一个煎蛋。那些不读书的人,生活条件未必比读书人差。
这便是富豪和贵族的区别了。贵族不一定富有,但一定是高贵的。高贵体现于精神,而不是物质。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中的主角,是咸亨酒店里穿长衫站着喝酒的唯一的人。这便是他的贵气。衣食不能自给,却因“窃书”被打断了腿,从不欠柜上钱,这样的人再穷,也永远是上流社会。他能写出茴香豆的“茴”字的四种写法,虽然换不来一颗豆子,但是,由于站着喝酒,短衣帮也要仰视他!
蠹怪被收服,特展如期举行,我特意去辽博和故宫看了好几天。我希望看到一些普通人来参观,更希望看到孩子们来参观。但是我只看到了一些研究《全书》和清史的专家学者。特展轰轰烈烈,参观者寥寥无几。这是《四库全书》的悲哀,还是未参观者的悲哀呢?
我有幸看到一个孩子,趴在展柜边饶有兴致的看着里面的《四库全书》,孩子的父亲刷腻了短视频,收起手机说:“一本破书有啥看的!快走了!”
我后悔了,或许只有让乌袍君害了人,才能有人重视读书吧?我想把它放出来,列位小心家里的书,没事多翻翻,别招上妖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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