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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像一条水银从水中穿过,非但不污染谁,又不放过自己,也不吸收别的污渍,就这么不紧不慢的穿行,说不定有一天会在试管里相聚。有关于我与邱西耳的当世之迷,我有一百种写作场景,还有一种比较贴切的,归根结底人生没有物质就没有生活,也没有喘息的机会和效率,所以我比较天然,人生就像像剃刀修过一样缜密归整;即使没有个性。我多么希望有一个笑容甜美的姑娘在问我写什么书?我一迟疑,不敌她的谈锋,呜呼哀哉;又或许自知身边缺少一个笑容甜美的姑娘,或许是离得近一点的影子,或者是一个人,这个人代表一个笑容甜美的姑娘。一切变得隐隐绰绰,因为我的生活开始了另外一种结束方式,说白了,打听打听,就是变相的累赘。
中秋节我和我的父亲坐同一列火车,路过江西,经过怀化,很快就绕过凯里。火车暂时停下的时候,我数着铁轨上的钉子,一颗一颗扎得很深,我恨不得告诉我的父亲,小时候可以用它在地上写“大”“小”“了”。在还未离开上海的那会儿,我极为克制的等着陈娜给我回信,但是希望到头来却是一场空,苏白搬到司南的小公寓,开始了他新的创作主题,有时画画,有时写散文。我很忙,很快准备约苏白和我去贵阳采访,听说朱馥荔在毕节准备接我们从贵阳回来的车。邱西耳还在审稿新的编剧剧本。我依稀记得那天的状况,红橙黄绿的世界里,苏白眨开眼睛,躺在床上,看着周围的世界,变成青黄不接的氤氲。纸袋里装着洗干净的晒干内裤和晒干袜子,阳光暗暗的,青黄不接的巷子里堆满了飘飘欲仙的衣服,单薄的衣衫衬托着黄昏的舒服,清爽的洗衣粉香味儿吹过,每个人的头上都点着一盏苦衷的孤灯,静静的散发每一丝光芒,亮在心里,光彩照人,很适合想过去的故事。
“这些人啊。”苏白这么抱怨。他身材丰满,体庞发育成熟,刚刚散发着氤氲,但好像还差点什么。苏白下车后,他自己就往楼上拐去,转了一个弯,那天刚好他不小心猛摔了一地,他说:“鞋不平则鸣呐。”
他想起小时候苏回廊对自己说过,今天也算是长了见识,苏白说:“路不平则鸣。心中不平则愤。”
苏白干脆直接上楼,回酒店擦擦受伤的手和手上的血,收拾行李,就要离开这座城市。我们已经几天没见到朱馥荔,一大早起床,就想喝点豆浆,吃点烧卖,回来把地板拖得干干净净,拎拎毛巾,想:“啊,面试这种事情,啊你就殷勤一点,意思意思。不然能成吗?”
忽然想到一颗嫦娥奔月的心愿,心里一直痒痒,噗通噗通的心直跳,来来回回的砰砰砰然释放。“寻常三五夜,不是不婵娟。及至中秋满,还胜别夜圆。”或许到了下一个秋天,又到了我与苏白回到毕节东城的时候,停駐在这里,还会喜欢上这种感觉的。这也像狂欢,像在春雪跳跃,跳跃的心间容纳了所有的真义。
回来的时候,朱馥荔在车站等着给我们接行李,她骑着摩托车从宽阔明朗的长街策马飞扬,碧秀的头发搭在耳垂,摇晃翻滚,想着刚刚过场的戏剧《罗密欧与朱丽叶》,金安渔坐在后面的车座上,朦朦胧胧的眼睛深深的沉醉,手搭在朱馥荔的胸脯上,朱馥荔看着她紫色的指甲盖,他们俩紧紧贴着彼此。我们安静的倒数回家的旅程,毕竟步行也需要一定的距离,索性我们看着她们俩飘然远去,只剩下苏白无力苍白的起哄。渐渐的我们独立起来,也渐渐累了,在对梦想的崇拜与兑现中,我们准备过一个礼拜以后再次回鲸.玺。
而金安渔依然在家中做点小生意,东城到南山公园的车辆像浮游沉荡着,这段距离我们却差点忘记那些不可能再重来的对白。虽然你我同在,彼此觉得你就是一株野花,而我就是一株街草,但何不说是文化乞丐向人民乞褥同情。我对陈娜就此毫不遮掩、毫不休停,打个比方,仿似一座灵魂的灵柩穿过南北交集线,天地间一抹惨白代表分道扬镳和形同陌路。
正所谓“曾经‘帮’海难为水”,反正我没有什么正面的词儿形容陈娜,太柴,我最大的幸福是拥有一个完整的梦,全世界最受不得冷落的虚荣将我感受的潜流步入“文艺复兴”的圣殿,所以,我在回眸中伤春悲秋,同时在后来的怦然心动中黯然拔出胜利的利剑,我看到年少的乡村小道中消失的童谣和伙伴跳跃的身影,我没有了花,却等到了结果的树。
陈娜说过一些陈旧的话,想起了当时她的眼睛,她当时表达出对世界的怀疑:“女人,最重要的是安分守己,男人,最重要的是独宠一女。”
年少时代,陈娜歪着脖颈眯着眼睛,紧接着低头在佛前虔诚的膜拜。现在想起来,已经是前几年的事了,她对我说:“你还别过意不去,天公作美也是一种美德,你懂吗?今天我爱你,比昨天多,但不如明天。你懂吗。明天有时是可耻的。你有什么想法就对我说吧。其实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知心姐姐。”
她断断续续接着说:“终于明白‘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是什么道理。哥哥。”
虽然彼此勉强拉着手,说:“我们需要的只是拿得起、有担当,不推诿,不逃避直面惨淡的人生。”但是也许比胡言乱语更可耻的是陈词滥调。除非世人真真正正懂得喜欢姿态与腔调。尽管周围全是人,全是来往过客,人口密度不亚于一个王府井。如果这是小说,直须微微去藏怯,只要在小说作品前面加几个字,变成正在进行中的作品。题材无非由“小说”变成“老谭”。
如今早已与纯真告别,听着过往的心声。想起儿时的记忆遗憾,我用所有的温柔磨平了你的棱角,扎得满身是伤,而你却把你的温柔给了别人。这个别人,不是别的,就是陈娜对面的我,她习惯喊我富贵儿。我渐渐进入梦境,因为火车的道路遥远而又漫长,我不知道这个梦能做多久,但总是一个接一个,如潮水一样不断涌上来,冷气机混杂着热气儿抚摸过脚背,头渐渐的向过去的一切靠近,我无法救赎的泛微都在苏白的痴迷状态下朦胧的绽放出一朵花。
我第一个梦,走进了故事的教材中。
2014年,大三上学期。赵瑾老师给我们口授《外国文学史》。谈到大仲马,记得他临终前留下这么一段话:“我从我的梦想中汲取题材,我的儿子从现实中汲取题材;我闭着眼写作,我的儿子睁着眼睛写作;我绘画,他照相。”
大仲马的儿子就是小仲马。
小仲马刚开始投稿四处碰壁,大仲马得知,告诉他:“如果你在下次寄出稿子时,说我是大仲马的儿子,情况可能会好一些。”
小仲马拒绝了,声称自己不会站在大仲马的肩上摘苹果,那样的苹果没有味道。
终于,小仲马的《茶花女》话剧出演获得巨大成功,写作品的作者初试锋芒,于是赶紧给远在比利时的父亲发电报:“父亲,茶花女是我一生中最好的作品,父亲那你呢,你最好的作品是《三个火枪手》还是《基督山伯爵》?”
大仲马回答,说:“儿子,我最好的作品是你。”
那一年过去以后,2015年的初夏,大学的日子已经接近尾声,上一届的学长学姐也即将毕业远行,我们终将有一天也会分别。
唐朝诗人刘禹锡说,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亲爱的你,你不知道的是,我最好的作品是你们。
那时候的我,虽然过分迷茫,但是我焦急,急着成长。关心社会现实并积极参与其中,有些文艺情节,但已然理性。独特的主张和动力,独立又互通,可以将其从人群中分辨出来。然后发现盲从是件可怕的事,我需要读书,才能有自己的判断。
梦还没醒,漫长的火车轨道上我们经常听见警车鸣警示意,这一刻,想起陈娜问我:“你尝试过睡大街吗?”我说我可以允诺写一点关注这方面的故事。我比陈娜大四岁,两个人数着碗里零零落落的稻米,筷子往嘴里送,眼神疲倦。我好像再也回答不了这个问题。这些年,听说过,没见过,倒也不为一种人生境界。“我不喜欢你把眼睛闭上,慢慢的梦想环游旅行。”“你爱过我吗?”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回答这个问题,挂了电话,我回想,这不正在写着,回答提问嘛,一写许多年已经过去,我知道她并不爱这段神秘的故事。我就这么不缓不急的写,在空气里冷冷清清等着忘记,空气冷淡的过程就是写。等到忽然来了感情,就不写收笔了。想想铺叙已经过了大半辈子,笔帽早已合不拢。
我的第二个梦,便又回到了手中的火车票停检的那一刻,我跟随波涛汹涌的人群走进一次复杂的思想状态。我似乎没有睁开眼睛的思考我的将来,未来几天我还会变得怎么样。
我若想离开上海,不带走关于这座城的过去和点点滴滴,也许一蹉跎就成为陈迹。仿佛行走在一座城的边缘,半含在眼眶中的泪最终没有落下来,被风轻轻一吹,便化为盐粒,顽固的镶嵌在眼球,折磨着皮肉,觉得生疼,却不愿舍弃。
写过那么多的故事,用尽奇字奇句,成为禁言,换得一个刁钻的自己,或许也没能得到一个交代。所以你说呢,不知道怎么保持你的隐秘,我猜,万劫不复的时候你是否睡得安稳,我也只有这样称呼你们。忧患中安乐,沉醉中迷途,所以我猜我的万劫不复不是你的万劫不复。讲讲当下的故事你可能不想听,保持乡愿苟延残喘已经不能借以形容表达慰籍。写了这么多的时候,回想上海的列车,然后整理思绪打算如何告辞,告知你我,我会去一个没有人打扰的地方。也许走着走着便苍老得像一只野狗,可是唯愿你能听懂我写过的语法语义混乱的病语,不止把它当作诗一般的抱守。
看着好多人事像风一样散去,我头疼,低到尘埃,看不清自己。一阵茫然,我把这些文字拖进垃圾桶。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饱含着泪水。
因为慢慢的,终于找到曾经的自己。属于我们那些不开心的事情,不管发生什么,不如纵情歌颂一把。夜里的我总徘徊在操场,一个人吃着冰糕,来不及向一个个人告别。说着说着就开始难过。
春余夏始,草木荣枯,辗转那么多的岁月,又是2015年那一年上一届的毕业季。对于我们即将搬离校区的大三党,临别前有千言万语,开口不能自休,写到这里笔力已经戛然承受不住。
也许今后还后会有期,也许大家以后再也不能见面,惟愿时光善待我的兄弟姐妹哥们姐们,想想不免泣已无及。
我最初的人生观和价值关都在这里形成,尽管我在这座象牙塔里一直扮演着一个野孩子的形象,盲从许多横行歪理说了很多学校的不是,总让母校操碎了心。但我相信,母校从未阻止每一个子女成才,毕竟最调皮的那个淘气鬼得到了更多的关爱与重视。从骂道呵佛轻颦态的叛逆劲磨炼成了一个少年的锋芒逐渐钝起来的守拙者,面对社会的种种形式,在前进的丁字路口驻足观望上进奔驰,但依旧不知何去何从。
如今离别在即,一草一木,皆为天定;一饮一啄,莫非前缘。
黯然销魂者,惟有师恩。
最难以忘却的是在一起走过的日子里,那些陪伴的知交莫逆,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
总以为离别在即,未来遥遥无期,现在眼里却含着泪水。母校不嫌学子丑。也许学生一辈子潦倒,沦为困苦;又或许富贵平安,拓摇直上。这是我温暖的港湾,作为学子,有空一定回来探看。那些教过我知识的老师,相聚是缘,缘散我们也不悲不喜。赵瑾老师、何国锦老师、袁宪泼老师、刘尚荣老师、张海涛老师、常金秋老师、柴红梅老师、赵林晓老师等等,还有他们,李牧、陆春阳、王昭旭、乔岸、吴忧、王佳、周洋我们两个宿舍同学,你们永远值得景仰倾慕。
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啊。
如果有一天,我被现实打垮,被谎言蒙蔽,我爱的人不是我的爱人,从牠们的眼神说明了我不可能,她若是在BMW里哭,而我只能倾其所有还她坐在自行车后面无奈的唱着《甜蜜蜜》,我会很失败,可是我仍然热爱,热爱青春、热爱现实,因为爱,所以爱,死了都要爱,只不过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除非我的这种爱,被世俗所掺杂了别类“牛鬼神蛇”,要不然我依然懂得珍藏我这份感情与作品。
直到第三个梦开始继续时,我想起了某一年和我的父亲从上海一起回家,现在忽然想起故人。
想起当夜月明风清,那一望无际的黑暗给了我无尽的灵感,我记得王小波一本书中有过一点对夜空的描写:“我看到夜空像一片紫水潭,星星是些不动的大亮点,夜风是淡蓝色的流线,云霄传来喧嚣的声音”,他对夏夜景色的处理是陈丹青的爷爷。我仿佛看见了纯真的笑脸,温暖的眼神,浪漫的情结,温馨的场景,在黑夜的衬托下,显得格外清晰。但是,我说的是教我中文的何老师,今夜他一定在月亮之上自由飞翔,显得自己是最炫的传奇,这逼格是高了点。
班上的女生都管何教授叫何老师,我们也这样跟着称呼。每次他都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结果一发不可收拾,甚至摆成了烂摊子。我虽然近视看不见,且常坐在最后一排,但有时抬头,借同桌的眼镜一看,哇,惊为天人,世间怎么会有如此奇妙的奇男子,真是惊为天人。我发现何老师鼻毛外露,发际明澈,婀娜多姿,娇态媚生,英俊潇洒,尤其笑容,使人充满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希望。有时候,啊,他会穿一件朱红的汉服,有一种浑然天成的风度和帅气,他是我这辈子见过唯一穿粉红色而不显娘的男子,可能下辈子也是。笑容很真诚倒是他的长处,绝不会有那种上层人士为了显示自己的风度而无处不在的优越感,虽然有时候他很严厉,他骂人的时候,牙齿很白,让人有说不出的寒意。上课的时候,他妙语连珠,大谈饮食男女,结局往往赶上欧亨利、超越契诃夫。讲到经典的桥段,马上跌进女孩子们的眼中。这时,我们往往在后排泪光点点,话语中调点小情,浮想联翩,比如李牧立马端正态度,和我私自讨论中国文学中,眼下最火热的莫言的小说也有淫秽的桥段,比如说他清清楚楚发现了一个上乘的词语,亲自递给我看,叫“拔屌无情。”这时就赶紧交流心得,哎,哥们,初中时的夏天,看见女生肩上的吊带,都会硬,可是现在不行了,口口声声说“肉隐肉现”,就是不行,可能是老了。我所结识的老师中,论眼神、论才气、论聪明、论渊博,何老,无人能出其左,也无人能出其右。这么多年过去了,大学生活中最闪亮的一颗星,就是何国锦老师,平生将永远铭记。
夜里天气非常湿热,窗门关的紧紧的。我坐在位置上静静发呆,想一些开心的事情。比如“雨神”、“世界末日”、“火星人”与“中国好声音”与“中国最强音”、“奶茶妹妹章泽天”还有我心中的诺贝尔文学奖。每个月都在宿舍打草稿写文,又不知从何谈起,所幸选了几本市面上的流行小说,例如:《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被偷走的那五年》《何以笙箫默》《致青春》……然后再看看五四那一批散文的笔触写小说的几些大家,读读古文和外语,看看莫言余华马原苏童,了解了解。差不多就写些感悟。林林总总的修改。
我总觉得我不轻易写东西,而写出的东西一定很像样。我写得好,是因为我会读书,我从不读活着人的书,我这样样说,不表示我真不看,而是我不认可他们。同班同学S君曽问我平时读什么书,女王陛下说她喜欢品位生活之类的,我不明就里的推荐了她读林语堂,但后来更是推荐她读梁实秋,虽然粱是林的学生,但是粱我更喜欢。民国时期的文字多有情怀啊,那一批人创造了文艺,我读着读着,觉得能懂很多卓见。许多年前,不远的过去,我写作向来看中文笔与情怀,向来信奉信笔拈来,随心所欲不逾距,中国文章通常讲究“假、大、空”来称赞“真、善、美”,然而都没有,并且超级讨厌,再过十年二十年,当年那一批知识精英精神领袖,也许也没给我们带来什么,并没有改变这个世界,他们都是旁观者,留下的是文字,文字以外的交给历史。
同辈作家,观点在他们眼中,经过打听,依然是这种特点美,犀利、尖锐、极讽刺之能事,或许文笔就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用平实的语言,能讲得很有例子。我迷上了余华,跟随余华,就师从日本的川端康成,奥地利的卡夫卡,俄罗斯的列夫托尔斯泰,讲着讲着总绕不开文学的批判能力。
于是对于曾经“少年十五二十时”的曹富贵,首先灵感带我回到了童年,这是我的第四个梦,我仿佛回到了未来的领奖台,在循循善诱的讲诉故事的发生起源,却是我梦想的分水岭。也是十一二岁,我逛遍了村子里的每个角落,那时家里生活拮据,靠父亲在外打工挣钱,每逢赶场我都渴望妈妈会买好吃的好玩的给我们带回来,可是每次妈妈回来都没有令我们失望,她确实是带东西回来了,但不是玩具也不是好吃的,而是一根专门修理犯错误的竹条,因为弟弟小时候比我更痞顽,每次妈妈都拿他杀鸡儆猴,说:短命的,我赶个场去个来回十几公里,坐车走路,哪里还有多余的路费给你这买瞎玩意儿?我和妹妹会知趣的在一边看电视,不想有弟弟的下场。可是我从小就萌生了不止想去赶场的意念,觉得想出去走走,走出大山,看看外面的世界。在家乡的时候我觉得北方可以代表我青春年华的黄金年代,呆了几年后,我反倒觉得家乡倍感亲切,尤其是爸妈,母亲赶场偶尔会给我们带点小玩意,出乎你的意料,都是书本笔墨之类的,我对文艺的启蒙都是从那时候开始的,老生常谈: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此话不假。我曾说过,家乡“穷山恶水,丑妇刁民”,真是言不由衷,村里一大堆丑妇泼妇,唯母亲例外,母亲确实是饱经风霜,貌比不过颜艺俱佳的女艺人,但她在儿子我心中的地位没有哪一个女人能企及,她是美丽的,我是思念她的。而至于父亲,他话不多,粗识文字,脾气奇劣,小时候他给我的印象也奇劣,我小时候,很跋扈,做错事他会怒目指摘我,可是我也还是很爱他,丝毫不影响他在我心中的伟岸形象。只是有一次,我犯了一个大错,他惩罚了我,而我也很费解。自己也记不清楚了,大体情况是村里有一位太爷,造型很像丰子恺“漫画阿Q正传”里的阿Q,他年届70,疾病缠身,有一天趁我爸妈不在,向我要我撒的尿喝,说童子尿可以治病,爸爸知道这件事后,给我一顿暴打,说老人家喝了自己的尿不吉利还是别的,记不清原委了,不久太爷就死了,死因不明(我猜的)。只是现在想起来,仍然后怕,往事历历,恍然如昨。直到我高中看见班上来了个教化学的老师,也是70岁左右,给我的印象真糟:又瘦又小的身材,又蹭又蹬的脚,粗糙的双手,杂灰的头发,两只对称不佳的眼睛,无神,你从每个角度都觉得他在看着你,常把自己经历过*****挂在嘴边,一时兴起,就是“**,***等***、、、、、、”好比让人想起鲁迅笔下孔乙己的“你知道茴香豆的茴有几种写法吗?”还颇有几分晏子使楚的保镖味道,我才发现太爷仿佛又再世了,我想他对我的印象也好不到哪儿去,所以我这样画一幅谑画,也算不亏欠他了。或许他这个人压根就没存在过,倒符合历史。这些都不管,特别是陈娜让我的思绪终于不止一处袭来,我的文字金线到这里有了另外一个开头:
“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有杜牧诗为证,我从小生活在寺庙附近,一心向佛,被师父纳入普陀寺里。小隐隐于朝,普陀寺座落在深山云雾之中,晨钟暮鼓,一座巨佛石像横亘在重峦叠嶂的山腰,百米开外就能闻见冉冉檀香。
这总算是我的第五个梦,我终于醒悟了,这是我信仰的萌芽,却依然如是记得,寺庙旁边链接着百户寻常百姓家,最紧凑的那几户养着几个孩童,那些孩子各自狡猾精灵,时常沿着石阶一步一步的往上攀爬,口中数着有多少级阶梯,然后去给方丈住持要糖吃。
年少时,我就是小孩中的一个。普陀寺座北朝南,这座寺庙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多少年了,它历经风霜,风尘仆仆,见证了数代人的奇迹。如今它百废俱兴,我们几个小伙伴时不时地去庙前的公德碑上找自己的名字:九狐丸壹佰圆、陈娜壹佰圆、雷弯弯贰佰圆、朱馥荔伍佰圆,还有我的名字,也是贰佰圆。
由于年代久远,字迹已经模糊,但手触摸着这些字迹,我们都在说,我们一直在成长,这座寺庙也一直香火不断,并且见证这座村庄的兴衰荣辱。
说“晨钟暮鼓“是真的,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方丈余生都在寺庙里烧香拜佛,大家都说幸亏方丈在侍奉佛祖菩萨,神灵才会这么显灵。这座寺庙**时期曾被拆除,许多大字画和标语至今仍浮刻或者涂写在石头上。换了几任住持,寺庙也翻修过几次,但是善男信女对它的虔诚之心始终未变。
我从小专心于诗书,很小的时候我忽然吟会几首唐诗,我学会用毛笔一笔一画的写在宣纸上。后来,我也会背诵这首这首诗歌了,九狐丸与雷弯弯也会了,朱馥荔说我读的诗歌让她想流泪。我没有问为什么。
于是,我们有时候在寺院里帮方丈住持捡柴的时候,就会吟起一首:
“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师父见我很聪明,摸摸我的脑袋瓜,问我何为家,何为国,何为天下。我摇摇头。师父说:“阿弥陀佛。“
我遵从师父教导,在纸上写出这四句诗句,师父问我是否顿有所悟。我摇摇头。师父说:“你倒着读看看。”
此后我一心修炼,只为自我。从我拜方丈为师的那一天起,我在闲暇会合几个小伙伴去看望师父怎样翻诗书。我一心修炼,唯独无法突破“隐“这一关。十二岁那年,师父递给我一本《金刚经》,我关上门鼻,黄昏来临时点燃蜡烛就在案台上研习,似懂未懂,不知修行为何。
这部般若经书我看了三年,平时就用毛笔蘸着墨汁比着抄写,权当练字。弹指一挥间,转眼已是十五又余的年纪了。
师父教我煮茶,师父教我击钟,师父教我拂尘,师父教我写字,师父 教我劈柴。我很勤快,师父一样摇摇头,我一样不知缘由。十五岁那年,我在家乡的《七星关县志》上找到一些记载,其中《明史》是这样说的:“至正四年,蝗灾,大饥疫。“
也是每年春节的正月十五,村庄里都有一个“撵蝗虫“的旧俗,沿袭至今,好不热闹。
九狐丸总会在灯火辉煌消退之后,害羞的小女生央求住持讲一些关于那遥远的过往。雷弯弯珠是大师兄,他说:“师父说过了,凡尘未了的人,何去何从皆由天定。”
陈娜和朱馥荔只得低着头,表示不愿再过问。
但是师父有提过,至正四年,全国正是蝗虫当道。百姓民不聊生。那时普陀寺还没有名字,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灵气聚积之地。师父说,半个世纪以前,他参与了普陀寺的修建。当时他与杏转的父亲,也就是当时的村主任,一起参与了化缘与筹资。
师父的师父在缺水断粮 已经濒临绝望之际,临危授命,把普陀寺的未来转交给师父 。
当时师公已然对生死、国难、民生的前境看得过分透彻,心想已无盼头,他说,“释名,寺里的大米、面粉还能撑半个月。剩下的事情就靠你了,我佛慈悲,救苦救难才是正道。”
师父一个人筋疲力尽的下山挑水回来,煮米盛饭;彼时,师公说:“释名,从今天起,你可以还俗了,要顺时势,知国情,体民生,不要妄生机关,何去何从皆由天命。”
如是我闻,普陀寺是个小庙,没有少林、武当的强盛,它仅仅是众生中的一处小小落身之处。
天快亮的时候,师父不知道该去投奔哪儿,他只是看了看天上云颠的“营”。
师父如同我此刻我们几位师兄弟的泣已无及,他跪在佛祖前,蒲团陷进去两道深深的凹痕,他手中的经书用麻线装订起来。现在这些经书已经赠送给朱馥荔,朱馥荔告诉我她对其中的通假字和异体字恨得牙痒痒。
多年之后,师父已然到了古惑之年,我们在某天某刻看见寺庙的墙角出现了几只蝗虫,方丈提及,仍然有无尽的愁苦。有一天师父去茅房如厕时忽然踩死了俩跳跃的生物,几乎跪地祈福:“阿弥陀佛。”
我们也说阿弥陀佛。
师父说:“阿弥陀佛,当你们心生悲悯,大彻大悟之后,可以随时歌颂我佛慈悲;但是,更应记得我佛的更多教诲才是。”
当天晚上,师父亲自做了一锅红烧蜢蚱,一个大铁锅盖上锅盖,攒上干柴,小心慢热,任它们在狭小的空间噼里啪啦的跳跃。
阿弥陀佛,我吃了一个。
陈娜看看朱馥荔,她俩吃得最多。果然,用二十一世纪的话说,真是个吃货。她的脸光洁如璞玉,眼神澄澈,让人很舒服。那些小时候的岁月,大家都很年幼,吃喝玩乐,无忧无虑,什么都不懂。
此后每年元宵佳节,孩童们会手拾稻草,顺着田野、菜地、大街巷口、烟火绽放花火处,尽情奔跑。那是年初我们最开心的记忆;那是幼时我们的玩乐的方式。
我记得我把《金刚经》交给主持那天是在农历六月十九,看见了普陀寺空前盛况的一幕,许多轿车停在了路旁,还有一辆BMW,方丈在菩萨前面替善男信女解签。旁边放着一本蒙上灰尘的《六祖坛经》。我已经结束了学生时代,独自倚在一旁,看众多烧香拜佛的人排着队,嘴里默念着祈祷的话语。
那一年,我看见自己的许多老朋友依次陆续出现在我的面前,大家各自发展,各自的心路历程不尽相同。问到彼此的情况,似乎在这热闹的氛围下,大家说说笑笑,终归有自己的难处。
我终于明白:“功夫不负有心人。”
我平时,路过佛祖的雕像塑身,会喜欢听见有人这样向我打招呼:“回来了,富贵。”
我在很久以前有构思过一个故事,它的题材来源于身边的许多生活小细节,可以说,我完全推翻了以前的写作模式。把我这种新的顿悟窜在一起的出发点,是我在一次次夜不能寐,梦幻般的沉迷时,突然感受到小说文字也可以这样写。那时,我做梦也在想象小说的篇幅与细节。可是我却无法原谅自己放弃了曾经对文字的痴迷和过份热爱。我相信语言的收放自如给我心灵的又一次冲击,能克制爱情、欲望、负面影响。这种感觉恐怕是很难找到了;能让我的世界变得理智、清醒,恐怕只有容我再续一支香烟,然后陪你聊一段儿。Sorry,我已经很久没有动笔写一句一段哪怕一篇像样的文字。我放弃了很多我所钟爱的人事。这让我在未来的日子里即使成功,也难找到心灵的慰藉,因为我的致命点也许是自欺欺人瞒天过海的爱与被爱,然后在落幕的时候礼貌的说一句暖场的话语,再然后痛心的泪流满面。
我有一个朋友。
传说这世界上有一种辣椒,幸福的人吃了它泪流满面,痛苦的人吃了会有一点甜。但还是泪流满面。我一直在寻找会种植这种辣椒的人,我相信它是一种神奇的精灵,依附 在每个饥饿的人的味蕾里,只身于每个失恋失败失望的人儿的心肝脾胃脏里生长。
从前,我有一个朋友这样对我说。
她很钦佩我写的一些东西,包括笔下一些俗不可耐的桥段。当然,这是我从她的眼里捕捉到讯息。就像那时候,那时候已经是2016年的春节开始,年味还未消除。我们还是在那一家餐厅,我们还是在聊一些彼此的想法。这次,她的脸渐渐绯红,眼里一汪清水。望着我。陈娜的瞳仁像极了杯中红酒的澄澈,她告诉我她的人生字典里没有痛苦,我猜,她是担心我以后过得不幸福。我们穿最简单的衣服,坐最安静的地铁。在城市的黄昏,去一条摆满古玩字画的街道看娴熟的老师傅捏泥人,看谁都特别有模有样。
“陈娜。”
“嗯。”她回答。
“你以后会不会不和我联系。”我端起酒杯,酒含在嘴里,慢慢下咽。
她突然笑了,“我有那么坏吗?”
眼睛眯成一条线,像一道哀伤的弧。第一次遇见她时,她就是这种笑容,如果她心里有天国,那我应该怎样住进她的心里,接受她笑容的善意。
只是,她那天似乎有点醉了,我也有点眩。她举起酒杯,说:“好酒都不会醉的。”然后轻轻尝了一口。呵呵哒。女人天生会品酒,果然没错。
小月是最先认识陈娜的。
大家都叫小月这个小姑娘各种绰号,很奇怪,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时,我们都快毕业了,
都忙着找工作,忙着学校的各种繁杂的事情。
平时有时间,我就来这家水鲜果吧,和大家聊聊。
小月调的果汁总是各有不同,上午和傍晚的客人最多,而我们就在这里谈星星、谈月亮,聊人生、聊理想。这个骄傲的女孩子,喜欢转着椅子,跷着腿,听二次元音乐。
她的脸真好看,她喜欢戴一款浅色的嘻哈帽。
可是后来的我给她说过我的忧患,她就喜欢我这么装X。后来证实了那是我的真心流露,而不是痴人说梦。那时,没有玩具的孩子最落寞;如今,没有梦想的男人算什么。
我没有把这些告诉陈米米,直到有一天,我已经联系不到她了,我忽然想给她打电话。
我独自在最繁华的商业街漫步,然后到影城看了一场电影。那天我已经忘记了电影的准确故事大概,我只是孤独。
我走在卫生间里,盯着便池里的樟脑丸。墙壁上贴着一部叫《这个杀手不太冷》的台词。
——Is life always this hard ,oris it just  when  you are a loid?
人生总是那么痛苦吗,还是只有小时候是这样?
——Always  like this .
本该如此。
当时我想,我认为最深沉的爱,莫过于你离开我以后,我活成了你的样子。
我在写这部作品的时候,总担心陈娜会从我笔下消失。她像一只金鱼,游到我的笔下。
我有上帝视角,把控着她在我的想象中最合适的宿命。结果,我还是玩败了。我和陈娜从来彼此行踪不明。
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面对笔记本,伏在一张柔色的沙发上,玻璃茶几上放着一杯饮用水。
在火车的餐车里,我在手机屏幕上敲打文字。
可是我行驶的火车远远还没到达贵阳,离毕节还有一线之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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