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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妈妈骑着一辆红色的电动车朝我驶来,穿过漫天黄叶缤纷的一排排柏杨;清风徐来,吹拂着她额上左半边眼,眉梢上细细的汗水结成了盐粒,一束刘海挡住了她左眼的视线。我的妈妈用手熟练的擦了擦脸,撩去了发丝,电动车身后卷起了一股气流,夹杂着落叶,她又拨了拨发丝。在她向我鸣笛的那一刻,我像贾宝玉陷入“太虚幻境”那般产生一种被迫害妄想症,她那身后行驶的大卡车连人带车把她撞倒,我美丽质朴的母亲就这样倒在血泊中,血肉模糊,没有留下一句话。周遭的世界骤然失真,只有那残留的“滴滴”鸣笛声使劲钻入我的耳膜嗡嗡作响。我就这样失去了我的母亲。
这个梦境时常盘旋在我的梦里,在我十五岁的时候,那时我还是个阳光洒脱的少年。我整天佝偻着背,大家都说有一天我的背会驼得像骆驼的驼峰。还有,我的脸上满是痘痘,像黄豆般大小。我从不照镜子,蹲在门槛上久久的发呆,看着我双脚上大拇指的指甲陷入增生的肉里。我那时就遗传了我妈的灰指甲。我完全没在意这些,直到有一天我放学回家,脸上却突然长满了水痘,奇痒难耐。事情是这样的,夏天的三伏天,气候太热了,我独自一人走在一条羊肠小道,脚步越来越沉重了,我摸摸额头,出现了粗糙的盐。我断定我是中暑了。我躺在一个草垛里,软绵绵的。我指的是我的身子是软绵绵的,草丛也是软绵绵的。当时我想,这里要是来放牛,或者割草,牛该养得多肥啊。十八岁后,我在县城上学,有一个寒冬特别难熬,当住在一个阴暗潮湿的出租屋里,我常常饿肚子,可是我非常怀念那个热辣的酷暑,我全身发热,躺在地上一动不动。那天我走的是一条很少有人走的小路,我不知我歇了多久,总觉得有一股热流在身上窜动,我身上的每个细胞都在暗示我必须把它发泄出来。我撒尿的时候,我吓坏了。我不知从哪里获得了一种快感,直到我喘完粗气,渐渐平息下来,嘴里呵出的都是今天刷牙没除尽的口气。我永远记得那个傍晚,空气中充斥的是一股带着腥味的新鲜草香味。我觉得我突然好冷,身体好冰冷好疲乏。我想喝水,我记得一篇小学的课文,“一只乌鸦口渴了,到处找水喝。乌鸦看见一只瓶子里有水,瓶口很小、、、、、、”我发现自己已经化为一只乌鸦,喝完水展开双翅消失在夜幕里。
可是我却动弹不得,全身没有力气。我的全身越来越痒,长满了水痘,一抠破就出水钻心的疼。我渐渐闭上了眼睛,我想我可能就快死了。在梦幻里,我看见妈妈骑着一辆红色的电动车,穿过林荫小道,向我招手向我驶来,我多么担心妈妈不要出事。那一幕血腥的场面让我想起那从我身体出来的乳白色液体,为什么带着腥味的新鲜草香味,空气里是,我内脏里是,草垛里是,我手指尖是。然后一股莫名的酸水涌上我喉咙,我就这样呕吐了。睁开眼时,我躺在卧室,妈妈正在打扫地上的脏污残垢。
“你醒了,儿子。”
“妈,我怎么啦?”
“你病啦,中暑啦。”妈妈端给我一个碗,“来,喝点葡萄糖水。你呀,出水痘啦,可能以后要在脸上留下疤痕。“
“可能得在家呆两个星期,等病好了,再去上学。你就好好休息吧。”
我不止花了一处笔墨写我的身体,这常常干扰我写作的进程,有段时间我就逻辑混乱了。唯一让我体会到别人可以理解的是,我写不出一个字时,想想我的一段段要么痛苦要么幸福的回忆,我的灵感就像鸟儿插上翅膀,起风了,就飞翔。
只是我可以肯定的是,十年以后,再也没有人说过我佝腰驼背,我脸上的痘痘也不见了,现在我甚至可以看见自己十五二十时的身影,我那时身子笔直健硕,脚步坚定有力,黑黝黝的脸庞上散发出朝气与无限的潜力。现在的我,头发花白了,眼角的鱼尾纹像波光粼粼的湖面,一笑就起皱。我躺在我住的平房里,在门槛上侧着身子,感受自己的血液流向食指,流遍动脉,流向心脏。我的内心有一个窟窿,埋葬着青春和那些细细碎碎的过往。我热爱与无比怀念我以前的身体。我还热爱写日记。从未想过有一天写出一片天,但是我翻出以前的点点滴滴,只记得妈妈告诉我的一句话:“活得开心就好,有爱就会开心。有了爱情,就会结婚;有了子女,就会发家。菩萨会保佑的,我们所做的一切上天都在看着。”我热爱写日记,我还爱过一个我,因为那时的我爱过一个最美年纪遇到的最美的人。我的妈妈目不识丁,在她年轻时只读到初中三年级,后来辍学就嫁给我父亲了。她不懂什么是文学,印象里就知道一个鲁迅是大文豪。但是我从骨子里受她的耳濡目染,喜欢文字里的灵魂美。我因为妈妈有了一个信仰,除了关于梦想,关于文字,我还一直相信妈妈是菩萨的化身,菩萨告诉我,心诚则灵,一心向善,众生平等。十八岁以后,我内心的那个菩萨的影像突然模糊不清,我渐渐不信仰我的妈妈了。后来的生活颠沛流离,现实世界残酷不已,我变得渐渐只相信自己。母亲依然吃斋念佛,慈悲为怀,有的时候就到附近的庙堂里烧香拜菩萨。那个寺庙只是名声在外,村里的人并不怎样修复它,它已经断壁残垣了,据说外面的人非常相信它能普度众生,纷纷开着豪车来烧香拜佛。庙里有七八个泥菩萨,五六个罗汉,三四个善财童子,形态各异,个个栩栩如生,整个大堂充斥着清幽的檀香味。在这所普陀寺里,我们一家五口的名字都刻在一块巨大的功德碑上。妈妈说,菩萨会保佑我们永垂不朽,灵魂永远不死不灭。我听得悬了,翻开唐诗,一个人坐在家门槛上静静的默读。那时我十六岁,还没想到有一天我会走向衰亡,头发花白,四肢无力,作碌碌无为状。我翻开唐诗,读到“尔与身藏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我顿悟了。
砸在牛顿头上的苹果终于敲了我的头上,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母亲知道我常常在读唐诗,给我盛了一碗蛋炒饭,两个鸡蛋的。我说我不吃,鸡蛋可以孵小鸡。母亲的大意是,小鸡长大可以生蛋,有了蛋,就可以孵小鸡;鸡生蛋,蛋生鸡,鸡和蛋无穷尽也。我出水痘躺在家里,就靠吃鸡蛋补身子,我家的母鸡一天下一个蛋,有时候接连两天都不见蛋。母亲断定那只鸡大概身体不行,就把它割喉了。妈妈虽然不忍心杀生,还是熬了一锅鸡汤,顺便递给我几片药丸。我趁热把汤喝了,药片被我闭着眼睛吞进喉咙。母亲劝我吃鸡翅膀,我没有食欲,含着泪看着母亲。“妈,你吃吧,我全身瘫软,不想吃。”我说。
妈妈说,“孩子,妈妈吃素,特意杀了一只鸡给你补补身子。你倒是吃啊。”
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在那阴暗潮湿的被子里独自啜泣。我伤心家里唯独的两只母鸡,一只被我吃了,另外那只以后就没伴了。
好在家里还有一只大黄狗,夜里只要它一狂吠,我就容易从梦中惊醒。思绪混乱时,我还惦记着我家的那头两岁的黄牛,它是不是挣脱缰绳从圈里逃跑了,我惦记着它能去放学的那条羊肠小道上吃鲜嫩的青草。夜静静的,我感觉口好渴,回想梦中又回到放学路上的那条林荫小道,全身幻化成一条长蛇,爬向一颗碗来粗的樱桃树摘鲜红的果子吃,从手到脚都软绵绵的。可是我突然想到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睁开眼时,已经没有了**。
没过几天,我的脸渐渐不再痒,但却发现我说话的声音和以前不同,喉结好像凸起了一块。这吓我一跳。我想我是不是病坏了,我是不是变异了。
我是个晚熟的孩子,十五岁才开始发育,迟缓得让后来的我突然面临各种反常的现象。我冷不丁的发现,一夜之间,我突然长高了许多,我的腿长得修长,有点外八字。这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再也没有改过来,导致了我的一点点自卑。其实也没有什么自卑的,只是时下的审美观是如此而已。我的父亲有一点外八字,我想以后我的孩子也许也是外八字。但是我一直希望找个好女子,双腿和我一样修长唯美,能改良下一代的基因。可是至此遇见人生中我的那个劫数以后,我再也没有和别的女子有过来往,直到我垂垂老矣。但是我很快就忘记了一切,就像风与风筝,线断了,风筝就飘向天际了无踪影。我说过,我内心一直有一个窟窿,埋葬着许多秘密,双手刨开黄土,就会发现许多忧伤。如今,我也快离开这个我不留恋但又难以忘却的世界,耳边不由得想起了一首巴达捷夫斯卡的钢琴曲《少女的祈祷》,我回忆起了这位英年早逝的女钢琴作曲家,这位少女去世时24岁。
我24岁那年,却呆在我们大学的宿舍里,不敢面对外面的世界。外面是冰冷刺骨的冰天雪地,这座北方的城市上空,盘旋着一股压抑的寒流,灰蒙蒙的排山倒海而来。雾霾挡住阳光,残余的柔光折射在我的窗前,我呵出的水汽在玻璃窗上汇成一串串水泡。我心里想象着巴达捷夫斯卡的《少女的祈祷》钢琴曲,望向窗外不断延伸过去的高架桥和参天耸立的标志性建筑。小汽车在整个城市里穿梭,有时候空气里安静的致命,不免有一声声汽笛声划破城市的寂静。然而商业大厦附近却有数不清的人流,楼房上确实醒目的手机广告,条幅拉得好长。一直到夜晚,我呆在狭小的宿舍里看鲁迅,看巴尔扎克,看莎士比亚;或者听贝多芬,听瓦格纳,听莫扎特。
我在鲁迅的全集书里面发现一张照片,年轻时的我,和另一位朴素优雅,看上去很有修养的女孩。我不知道我们何时在一起拍的照片。照片里面的我,没有我现在的老态龙钟、垂死挣扎。那时的我头发剪得精神,我没有笑,也没有愁容。翻开照片后面,才发现了叫梅梅的名字。可是我已经记不得陈娜是谁了。或许是一串毫无联系的字母,却像一台放映机不断把一些旧画面在我脑海里上映。
是菩萨,观世音菩萨,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
梅梅在菩萨庙前,双手合十,虔诚的说:“菩萨,求求你保佑富贵身体赶快康复吧。我愿意吃三个月的斋。弟子会亲自给菩萨烧十包香,点十斤清油。”
我母亲告诉我,关于梅梅的祈祷,还有同班同学来看望我的那天,大约来了六个同学,都是我平时的好朋友。
几本连环画,一大盒饼干,一些水果和一瓶罕见的麦乳精,装饰着我的梦。
母亲告诉我,观世音菩萨会保佑善良的人,她洗了一盆水果,分给大家吃。唯独梅梅她红着脸,对我母亲说:“阿姨,我吃不下了。”然后她坐在一旁陪我聊天。
“富贵,你相信吗,如果你好了,我们俩就做菩萨的善财童子,你和我的额头都会有红色的朱砂。”梅梅说。
“那我们就不会死了,永远长生不老。”我看看她的眼睛,像湖水一样湛蓝澄澈。
她见我笑了,又补充道:“可是我们永远都长不大。”
“那我们就变成精灵,会飞的那种。”
“好啊,好啊。”她雀跃起来,拉着我吃热汤面。而她在另一边吃素面。
我妈妈做的热汤面汤汁浓厚,我们六个小伙伴吃得大汗淋漓,妈妈劝我多吃点,像梅梅一样把汤喝得干干净净。
我经常在一些书中提起我的童年,列夫托尔斯泰说,成为一个作家的首要条件是具有一个不幸的童年。我不知道梅梅什么时候从我的记忆中消失了,这就是我童年的不幸之一。要是说苦难的岁月能够折磨人,那么比起这,更能让人被击垮的冲击力就是爱情。
后来,全班欢迎我再次回到教室上课,语文老师在讲鲁迅先生的《故乡》。“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两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我忽地感觉到母亲二十年来的故土情节,她所爱的鲁迅先生和所怜悯的闰土正在一颗牙齿一颗牙齿的烙进她的肉里,留下上下两行牙印。母亲真的老了,她有一天会离我而去,我也不是善财童子,也不是精灵,我要长大照顾母亲,我有一天也会死。我害怕死亡,那种可望而不可即的微妙感受让我坐立不安,我希望快点下课。梅梅坐在前排做眼保健操,广播里传来“第四节,揉太阳穴。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二二三四五六七八、、、、、、”她笔直着身子,专注的神态一下子钻入我的眼睛里。我想,她和我在一起,以后的孩子一定不是外八字。我已经等不及了,那块敲铃的钟在老师的敲打下“铛铛”作响,铿锵有力;我已经等不及了,我不再关注陈娜,不再想菩萨和善财童子,以及不会长大的精灵。我拿着刚刚做好的铁环,冲上操场,迈着欢快的步子推铁环。这种钢筋做的铁圈在我的摆动下,向前前进,再转弯。我记得十八岁以后,我就没有玩过这玩意了。
那铁环滚得越来越远,越来越快。转眼就把二十年的光阴都滚过了一遍。妈妈最后知道梅梅就要结婚的消息,让我去吃酒。
那个夏季,我和妈妈在院子里晒玉米粒,那一年,我也正好24岁。我的手机里循环播放贝多芬的《命运》和《蓝色多瑙河》,然后去看陈娜的新郎。多年以后,我站在天台,赤着脚踱步,我看着我脚趾增生的灰指甲,想起梅梅。有人对我提起,还记得那一年去你家一起吃一大碗面吗?
我说,记得。
有人说,贝多芬是英雄,他真正不朽。促其一生的是他对命运的挑战与不懈奋斗。可我觉得我爱的是死亡和腐朽,失去了的东西,才让人倍感珍惜。
然后,我下载了《少女的祈祷》。我听《少女的祈祷》。我感受《少女的祈祷》。
梅梅递给我一张照片,我把它夹在书中。只记得陈娜在菩萨面前祈祷说,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保佑你。
“祈求沿途未变心/
请给我护荫/
为了他/
不懂祷告都敢祷告/
谁愿眷顾这种信徒/
太爱他怎么想到这么恐怖“
直到照片随人事消失在时间的洪流里,我垂垂老矣,想起那天。那天,我的母亲骑着电动车把我送回家里。我躺在床上,虚弱的问母亲:“妈妈,我就要死了吗?”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我时常追逐家门前那条川流不息的公路上的车辆屁股后面,自由奔跑,无邪的大笑,妈妈这时总会提着竹篾出来,作狮子吼状,在我手心一打,对我说:
“车很危险,尾气有毒”。
“可是,车尾巴在放屁诶”。我那时会哇地大哭,然后对着妈妈说。
我总感觉那尾气很清香,这是我留恋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的原因,车辆从我身边走过,喷出一股芳香的热气,我深吸一口气:啊!好香。
在那样的童真年代里,我很调皮,上树掏鸟窝,下田捕青蛙,偷看女厕所的事没少干,一不小心又是母亲的一顿痛批,这种事情直到我考上市重点高中才有所好转。并且后来我上了一所北方的大学,我才被完全结束家暴。
在我们家乡开门见山,民风淳朴而又彪悍。农忙时,当东方还有几颗苏星,乡亲们就扛着锄头上山干活去了,直至晚上“带月荷锄归”,一年的粮食也就是仅仅几千斤的玉米粒和土豆,我生长在这样的一个小城镇里,很可能一不小心就混成一个土鳖,每当我扛着锄头在地里顶着太阳在地里挖了一天的地,气咻咻然,汗涔涔然,这时,我就开始思考人生:是啊,还是知识改变命运,说得没错。后来我收拾好行李,坐上火车徐徐前进,到达北京。
总觉得一定是哪儿出了问题,我们的这个社会怎么了?
多年后,我渐渐明白,是大学生太功利。因为教育体制的问题,大学似乎就是养猪场,不断填鸭、催肥、打激素,然后送去社会屠宰场。你看,多少商人开设讲坛,滔滔不绝,越来越像教授;不少教授,忙着调研,到处赚钱,越来越像商人。
救救大学!救救大学生!
我想要开始干预现实并积极参与,我首先想到的是中国的教育,我梦想着改变中国的教育,于是我在宿舍并且朋友圈里大放厥词,我要当一名教师,教书育人。可是过了两年,现状告诉我,现在的教师不成教育的帮凶已经挺不错了,中国向来不缺老师不缺人,缺少的是有良心的知识份子。为此,老同学不知从哪本书捡来这么一句话:“你育人还不错,教书就算了吧”。
所以我更加尊重老师。
我整天抱着厚厚的书本啃,在昏暗的角落思考鲁迅为什么在这一页偏偏写这么一句话,成功离我那么的遥远,我在大学总会迷失自己,视若畏途,成绩也并非像其他人那么优异,但我始终真诚和诚实,因为在我心中,他们是一种奢侈的品质。每当身处逆境,这股正能量支撑着我,我告诉自己,仰视得越高,贬低的只有自己,在这个世界,不是人人都能成功的,有的人成功,有的人不成功,有时候,成长比成功更重要。
又是一年,家乡的空气依旧自由新鲜,这个昔日的村少穿着T恤在门前的公路上狂奔,追逐着一辆辆拖拉机和货车,感受他们放的臭屁乐呵呵的。那时,我已经意识到尾气真的有毒,它会使人一氧化碳中毒,会污染环境,它已经不是我曾经闻到那种芳香,它只是有毒的化学物质,良心告诉我,那不是臭屁,是真理。我推开门,回到家,在饭桌上对父母说我未来的愿望,皮糙肉厚的我显得有三分不务实,父母茫然,随后点头默许。
人得有一点念想,才会有恐惧与希望。
好比学生时代的我对夏天我所能想到的就是套用海子的诗:天空上面是天空,风后面是风,道路前面是道路。老师总给我们安排暑假作业,书堆得老高了,永远做不完。我时常回忆老师给我们布置的暑假作文,通常是难忘的人,我从眼睛鼻子嘴巴写到夏天;难忘的事,我从好人好事不免最后忘不了绕到夏天;难忘的景色,我一定写夏天。小学,夏天。初中,夏天。高中,夏天。同一个开头,我从四年级一直写到高三,有一天我觉得写腻了,想变个花样,于是有了文章抬头的这段文字。
在我的记忆中,每当晚风轻轻拂过的时候,我总是爬上屋顶看当时的月亮。每个人心目中都珍藏着一首“夏天”,我特别推崇歌手梁静茹的《宁夏》。
这个世界流传着几句经典,家喻户晓,灿若星辰。分别是:
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有的不幸。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生存还是灭亡,这是个问题。
我觉得,在我的想象中,还有一句话可以与以上经典相媲美,一句永流传。虽然只是一段烂俗无比的歌词:
宁静的夏天,天空中繁星点点,心里头有些思念,思念着你的脸。
夏天外婆家是静谧的,外婆家的夏天是香甜的。我不知什么时候抬头已看不见星星。不,我抬头了吗?我只知道在灰扑扑的钢筋水泥建筑的城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尽头。常记起外婆家的那一碗汤面,放两勺老干妈。还有那里流淌的水,伫立的山,卧着的桥。外婆苍老的手卧着一碗大碗茶,乐呵呵的叫我孙儿。外公古铜色的脸一派安详,坐在椅子上抽山烟。叭叭叭叭。可叹岁月静好,却又不饶人。
记得小时候和弯弯常常上山找兰草时摘几束野百合花插在书桌上的花瓶内,满室飘香,令人沉迷在其中的幻境里。天空尽头,能看见几处人家点着星星之火,像流萤闪烁在远处的山上。夜晚安静得令人无比向往,空气里吹走干燥的风,能听见土里的蛐蛐声和树上的蝉鸣。半轮月光偏爱着大地,万家灯火洗礼着国道上的灯光,链接着这座12点的小镇。
我记得王小波一本书中有过一点对夜空的描写,算是金句。“夜空像一片紫水潭,星星是些不动的大亮点,夜风是淡蓝色的琉球,云霄传来喧嚣的声音。”王小波对夏夜景色的处理真可以说是画家几米《星空》的爷爷。
在这种月明星稀的夏夜,整个地球似乎就只有两个人。很难想象老鼠会在这时出来偷吃破坏庄稼。外公拿出两挂鞭炮,引线系在两只蜡烛上,插在地里。然后点着蜡烛,迅速撤离。玉米林里一片昏黄,伴着蛐蛐蝉鸣。到了家里,已有半个小时,忽然听见山上传来一声声音的巨响,平地一声犬吠汪汪汪的响起,接着又是一阵鞭炮的响声。汽笛声,狗叫声混杂在一起,蝉鸣和蛙鸣却突然戛然而止,然后又叫得更欢了,只有小溪还在哗哗的流淌。
外婆在院子里水泥地上晒大豆,一只懒猫半闭着眼,在板凳上睡觉。竹椅被晒得发烫,人也酷暑难耐。一直以来我有一个情结,回归乡野,在青山绿水的人间天堂做一个真实人,或煮煮茶,或看书写写诗。如果能亲自在水里遨游穿梭,该多自由。终有一天,我会拿起我的笔,又会放下我的笔。
而在家中,阳光在咫尺之外,没有清晨六点钟的吻,不再喜欢音乐旅游和电影,似乎从此变成了希望成为却无法成为的人。
如梦如幻,似神似仙。看书写信,走走停停。自己和自己谈心。
梦想依稀在日出时分升起,终结于一个无烟的冬日,所有的目之所及,游离聚集于无限遥远天边的地平线尽头。
一个人文的温暖扑朔而至,那是关于王子和公主的爱情,我从回收的电子邮件里发现她写的小诗,已经自动更新删除在垃圾桶里,找到时每一个字词符合她的境况,不仅形似,而且神似。
毕业后我们都在干嘛?
“去一个更广阔的世界,看看这个世界有多大”。
似乎话不投机的制造了一个尴尬话题,毕业后的自己,孤陋而不留心现状,已经没有和许多人联系,就像剃刀修过胡须一样缜密规整,没有个性,在学校同学间没威望,在社会上没有公信力,一副没有出息的样子。
这样倾诉的时候还会微微藏怯,生怕张扬。
毕业一年了。
我看大家的简讯,我们中的一些,一部分顺从社会风气,开始了虔诚而又廉价的拜金主义信仰;一部分经历一系列的磕磕绊绊,开始务实,开始了精打细算的小市民生活。工作、首付、结婚生子成为了生活的主体。还有的像骑士军团还继续梦幻般的一游离在十字街头,群龙无首。
阳光已经非常浓烈,空气温暖的时候像青草在我耳根舔过般的安适。
否定和怀疑自己的信仰就是对信仰本身的忠实。
从剧组回来,是在一个匆匆忙忙的三月,此时已经是清晨,车窗外阳光夹杂着春和景明的气息。我靠在车窗前,单手托住右脸,作享受状:人生就像一场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感觉自己真想点上一支香烟,猛吸一口,手弹烟灰,口吐烟圈,内心暗爽。广播内的歌曲换了又换,这一刻播放的是齐秦的《大约在冬季》———你问我何时归故里,我也轻声的问自己,不是在此时,不知在何时,我想大约会是在冬季。坐在我对面的是一名男性,二十出头,留着偏分,鼻梁上架着黑框眼镜,没有镜片。皮肤黝黑,脸庞轮廓分明,像拉了皮的古天乐。能够明显的感受到他听着歌腿在抖,脚尖打着节拍,我看着整个人都不好了。他给我的感觉是充满诙谐与挑逗,可是那双泛红的双眼告诉我,他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大概是察觉出我对他的举止表现出一丝丝不解,他停止颤抖,抽出一张“心相印”拭去泪痕,扶了一下镜框后,与我相视而笑,露出尴尬的神情。
火车开入一座座陌生的城市,窗外的风景徐徐往后退,从广阔辽远的北方平原变为层峦叠嶂的群山,再切换到一户户灰扑扑的房舍,间或有一条条江河映入眼帘,刺激视觉神经和瞳仁。都说“时代的列车”,确实很服膺这一说法。火车从北一路驰骋往南,仿佛从一个世纪穿越到下一个世纪。
“失恋了?”
他递给我一支烟,给我点上后自己也按下打火机点燃烟丝,把烟雾吞进肚子里,再把多余的从鼻孔里过滤出来。一开始他并不说话,烟抽了一半后,他用手摁灭了。
“和女友异地几年,她在南,我在北,我原以为她会在家乡等待我,可是她已经永远的离我而去了。”他说。
我问:“这样啊,你们平时没怎么联系吧。”
他说:“我每天都跟她通电话,每天早上我起床第一件事就是看她发给我的短信。大多都是亲昵之类的话语,晚上临睡前我都要和她视频聊天,或者发语音信息,让她心安。我想她一定是爱我的,可是她的父母却不同意我们俩在一起,因为我一无所有,给不了她幸福,她最后也说让我离开她,她看不上我,她要嫁的人不管怎样都不是我,我只适合跟她谈恋爱,可是我不是那个陪她步入婚姻殿堂的王子,她要结婚远嫁了。”
我想又是一个棒打鸳鸯的故事,也难怪“古天乐”会锥心泣血。
“我叫‘阿辉。”
我决定向他灌输心灵鸡汤,“悲伤无法解决问题的,现在最重要是事情就是把女朋友找回来。让她明白你是爱着她的,她说不定真的在家乡等着你呢。”
“对,这次旅行回来,我是来看望她的,她离开我的时候也是一个寒风刺骨的冬季,只是那天她真的好美好美,像一朵绚丽的野花,纯白无暇,温柔芬芳。”
“也是去年冬季,她给我发喜帖。”他继续说道。
于是阿辉就赶去南方参加婚礼,到了湖南才知道女朋友躺在病房化疗室,身穿婚纱,可是哪里有婚礼,哪里有新郎?
“阿辉,她该不会是、、、、、、”我试着问到,像小心翼翼的剥开一颗玉米棒的壳。
“是的,她真的离开我了。”阿辉又抽出一支烟,“是癌。”然后点上,皱纹很深很深。
阿辉没能见上女朋友最后一面,女朋友极力掩盖病情,和他闹分手,直至离开了他。从此他一蹶不振,沾染上抽烟、酗酒的恶习。他不顾家里父母反对,放弃学业,背上行囊。四处漂泊流浪。走啊走,走到西藏看见那浅浅的低云,他突然心情开朗,说了一句:“我决定忘记你。”然后回到了北京,找了一份工作,收入勉强可以维持生活,可是他说曾经的女朋友才是他全部的生活。
“从此每个冬季我都来看望她,希望她不会感到冷,即使冷也有我陪伴她。”
这时候,耳边又再次循环起“你问我何时归故里,我也轻声的问自己,不是在此时,不知在何时,我想大约会是在冬季。”
然后阿辉轻轻的哼起来,跑调了也无视我的存在,心情渐渐平复下来,他问我:“你觉得世界上最美的是哪三个字?”
我想这个阿辉现在正处于不是性感就是感性的阶段,一时不知怎样安慰他,只好告诉他我的答案:“必须是‘我爱你’’啊,你就是想让我说这三个字!”
“错。世界上最美的三个字,是她的名字。”
只是这句话像一个咒语,让我从一秒钟从谈锋甚健变得沉默不语。曾几何时,也有这么一个人让我不愿去想,不让人提,可却无数次在玻璃窗上呵出她的名字———莫名。我曾在人群中误认过几次,终究没有遇见过她,我曾设想她在人群中与我擦肩而过,突然回过头,笑着对我说:“Hey,好久不见,你还好吗,还记得我吗?”
时间追不上白马,我和她分别也有几年了,从此我再也没有她的消息,也许是以前遭遇的那些伤害刻骨铭心,所以每每想起她,总要深深吸一口气,时间好像过了一个世纪。
阿辉手里的烟已经烧完了,他习惯性的抖了抖,猛吸一口然后扔到地上,用脚踮灭,广播里这时传来甜美的声音:“旅客朋友,大家好!前方到站是xxxx站,我们全体乘务人员向您问好,祝愿您旅行愉快,一路平安。”阿辉收拾好行李,与我对视,向我告别:“我马上到湖南了,我的女朋友和我都会感谢你的。”我伸出手与他相握,然后鼓励他不要放弃生活,要像野花野草一样拼搏向上。
“我还没告诉你那三个字,她叫张爱玲。”阿辉望望窗外,“也希望你幸福,我们为什么如此热爱未来,因为我们将生活在那里。”
随着一阵撕心的刹车声,火车缓缓刹车在铁轨上,车厢剧烈晃动。我向他说了一句“谢谢”。他拎着包,没说一声再见就下车了。
没过几分钟,火车继续开往下一座城市,室外的气温显示是11度,车厢内却暖气烘烘。可是此时我的内心却降到了冰点,我在玻璃窗上的水汽上用手写了那世界上最美的三个字———莫莫莫。遇见她以后我也遇见了一些不错的女生,约人无数,也阅人无数,真心实意的爱过几个人,可是还没好好的感受,彼此的际遇就翻天覆地。
Action!
镜头瞄准一个背景,缓缓拉长。那一年是2009年,非常不正常的一年,除了中国足球。或许记不住平凡,记不住遗憾,但永远记得伤害,那一年我背着双肩背包,迷失在环东路的繁华街道,驻足在闪烁着红灯的十字路口,却忘记回家的路,任黑夜蚕食了我。
一阵急刹车,火车停了下来,我终于又回到了这座城。
可是,城门是否打开?我在贵阳火车站等一艘船。
一个人流浪着,整个火车站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拥挤,大概是这个3月太过迟缓漫长,可是也快翻过一页,送走春寒。我的浅黑色背包里照例装着一罐可乐、几本书,当然还有一摞简历。我在这座城不断往返,这里没有地铁,打的士显然不是明智的选择,因为黑车司机显然更加的对一个漫步目的而又神色忧伤的过路人表现出更大的兴趣。我很喜欢这座陌生而熟悉的城,那停在各个站台的巴士公共汽车有着浅蓝灰白的轮廓,就这样把我载入每个目的地。
骄傲的喜欢浅黄色淡蓝色公共汽车,街道干净整洁,给人美好清新的印象,也许更符合美少女把粉色系的景物寄托在这种环境里面。当然,类似贵阳这种美好的场景,通常在这样的雨天就要少见了。南明区是一片湿气和寒潮,天空能看见朝阳或余晖,但我裹着的妮子大衣却脱不下身子,只因为没地儿搁而已。我像一只候鸟,停留在一只巢里,却没有食物,没有玩伴,多的是孤独和迷惘。我还是那样,黑色的脸庞,黑色的大衣,黑色的长筒裤子,黑色的皮鞋,黑色的眼睛,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镜,黑色的招待所。窗下是匆忙的行人,光与影交汇着,声音和空气冲击着。夜里安静下来啦,却夹杂着一阵呛鼻的烟味。我已经开始习惯摇晃和漂流,像大海上驶过的一座巨轮,流浪着,然后并设法尝试喜欢这一点。有时候,透过门隙,老牌电视机的声音开得老大。
我背着一个黑色的电脑香包,侧挎着斜着身子赶去一家临街咖啡馆,今天我穿着一件老成的格子条纹衬衫,戴着的黑色眼镜像一个玩具。而且,我耳朵里装着连接接口的耳麦,手机插在包的袋子里,此时的音乐是一曲王力宏的《爱的鼓励》。单曲循环三遍后,我会自动切换到下一曲,苏打绿的《我好想你》。算是一次徒步的听觉盛宴,满满的喜乐。
他们说一切美好的故事都发生在夏天。
我也听说一个人单身的时间有长达四年之漫长,也听说在一起的日子必须熬过七年之痒所以难耐,我莫名的心情像毕节电信大楼最高点的时钟,像巴黎圣母院的桥段在整点准时报时,有的人们在此刻才决定抬头看天,投射的蓝魅、黄晕的路灯、穿行的公交,以及音乐广播电台的同一支歌。
其实有的匆匆路人特别坏,眼神狡黠,盯着你打量,或许只是一个巧妙的标签。有的孩子特别无趣,相互挽着,校服扎在腰上,满身的斑点污渍,不得不让我在这里打一拨洗衣液广告,立白超能雕牌奇强,小妹妹跟在后面自己玩着指甲盖。城管和交通警察站在街头欢送过往行人,车辆驻足在红绿灯路口,点一支烟。
担筐卖李的阿姨荷包沾满汗津,看着道路对面的水晶橱窗,蛋糕点心奶茶服装,广告横条眨着眼冒着感叹号,谢谢惠顾!
有的女孩子年芳二八初长成落落大方,打扮一新忧伤的脸蛋,我走过天桥绕到临街,又遇见了她,原来她还没有走出这座城,她对我没有觉察。喜欢吃一笼热乎乎烫手的皮薄馅厚包子,微凉的天气,星星落在倒天河里,像沉舟侧畔千帆过的威尼斯县城,月亮初生在倾城的头上。
像世外桃源,潭水深千尺,特别宁静安分,夹杂着市井,喜新厌旧,为生活命运抟摇直上,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儿是山城,没有什么拿得出手,但人心善良,特俗咖的说,我们喜欢外地人。
遇山开山,遇水搭桥。山不在高,水不在深。满城的烟雨中,弥漫着客家话的脆萝卜味儿,桌前拾起一碗地道羊肉粉、地道牛肉粉,又是凉凉一天,清晨到日暮。
我特别喜欢书店,我经常去新华书店、三联书店,还有新知书店,挑选喜欢的新书旧书杂志报刊,总是能在书架的每个角落看见专注的读者。
我觉得吧,我要画一幅画,给陈旧的建筑一个速写,或者准备一台单反,拍摄每个美好的瞬间。
每天走出门都像在赶集,行人生活节奏特别慢,消费群体目测都是本地男女老少,安宁的状态下,其实特别不知足、不安于现状,孩子们特别想一步一步往上爬,又舍不得家乡。人们非常不容易,我们非常喜欢英语,不情愿用外语打交道;我们喜欢先进的文化,又不甘愿自己下里巴人脱口怕羞。其实我们真的没有不一样。我们没有那么特别喜欢金钱,也不是那么仇视金钱,够花够挣就行。其实,我们非常喜欢自己挺起腰板振振有词坚铿有力的说,我来自毕节。
我已经走进了这家音乐咖啡馆,这次例外,我只是一个人在看书,然后写一些有意义的文字,赏心悦目的那种。许多十七八岁的学生已经高考完毕,他们都在等待着自己的成绩,像给自己一个答复,至少今年这一批青年即将渡过例行完成自己一次使命的旅行,算是不成功便成仁了。
打开电脑时,已经敲下了几行怜惜的字,一时半会儿不知如何平复,我举起马克杯和银色汤匙,开始构思我的明天。
原来女孩子影子也是肉身塑造,座位前,座位后,她翻着书,在做笔记。我起来回答问题,关于两个娜拉的不同,书到用时方恨少,我抓耳挠腮,这是我第二次与刘芮芝交流,她转过身递给我书,上面有划着的正确答案。那时,她已经快出国去韩国水原了。
大一那年。开学我们在一起彩排话剧,我演白雪公主,她演白马王子,还有一群小矮人。后来就没再有过交流。
刘芮芝出国后,一直游迹于社交平台成为一名网红,我在大四的最后两个月,呆在宿舍写文章,突然从朋友手机屏幕上看见他在讲自己在台湾的游历,短短的数十分钟,她特别无奈的说自己的不易,想到妈妈的含辛茹苦、无微不至的抚育和关怀;自己面对镜头旁边闪过一只猫,她在一份一份的整理汇款单,帮朋友做代购每天都在算账单。她也在聊减肥,一想到班上有一位好吃嗜睡的胖子,她不免也来了兴致,讲了一个减肥的开头,就跳到了喜欢吃吃喝喝的结尾。她说重庆的地铁可以从建筑中穿过,特别热、街道特别宽,还有一句“串串”和“铲铲”的区别。
我坐在书桌旁边,包着瓜子,很快她的视频就要结束了。芮芝特别奇幻,三生三世万紫千红。
让我们品完这苦咖,我离开这家书吧,饮水思源,甜蜜于心。
不写是一生的遗憾,写了是一生的磨难。包括芮芝。我常油然而生满篇的奇字奇句,缘由不过是面对她独白自然、桥段喜悦,三百六十五里桃花盛开。所以咖啡是种好东西,可以种植美丽的根茎,生长青春、色彩斑斓。终于一次出走,终于一次偏偏归来,超越时态恰如其分。能够忙里偷闲锻造仙苑,自我情绪不坏,离开红绿灯三米开外两个陌生同学距离刚刚好,转角街角,这次依然是这家咖啡小屋。灵感才会用不完,许些时日后,每个漂亮的字依附在扉页,指纹沾惹尘埃,也但愿你成为我的读者。
我是你的戏迷。
以及那些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
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至于有时候和宿舍一位朋友埋着头看网上求婚的视频,要制造意外和惊喜的那种,就我们俩,那时我记得我们都觉得喜欢的女孩子是一眼看见会心跳的人。
后来,我写作的时候,想到这里就有些保留的记在心里。我一度挑食,而且写作的时候要喝放很多糖的咖啡和奶茶。
由于长时间没灵感,人黑了一圈,像个太阳下裸晒的牦牛。
我做的爆米花很好吃,那是从美国加州进口的玉米,放两铲子,然后加热前打开奶油,放一勺白砂糖,预热后盖上盖子加热十五分钟。在第十分钟的时候就会有冒着烟的爆米花炸出来。用木片子搅拌不让它们结块。很好吃,甜甜的,脆脆的。我印象深刻的是电影院看动画片的时候联想到芝士就是力量,看得睡倒在座位上,美滋滋的想着奶油的香甜。反正我亲自爆的米花就很好吃。小桶中桶大桶,我都愿意与人分享。有一次上专业课的时候,我带着一桶米花到课堂上,就这样嚼着听老师上课,整个场景像是一幕感动的电影画面,我仿佛在知识的海洋里驰骋畅游,无边无际的静谧。就连前排的一个女生,特别二,萌萌哒的眼神,她竟然也转过身滑稽的让我表示分享,好美丽的女孩,我很有成就感,因为我亲自爆的米花有人愿意和我分享。后来啊,我准备送她一包葡萄干。再后来,我写作的时候总会泡很多的咖啡,只要吃了熟悉的爆米花,就会回忆甜蜜的电影场面。我听一位老师说如果人担心肥胖的话,就去割掉一个胃,吃多少都不会胖。那还不如吃我请你的爆米花,怎样都不会无聊,相反看书学习的时候效益更高了。
但是,每逢在网上看浮夸特别的求婚视频的时候,总是我一个人吃别人的爆米花了,我吃着吃着,会记得一个超级颓废的家伙突然从被子里跳起来,丁英斌迷茫的睁着眼睛看着我,那是找不到希望彻底放弃的目光……纪梵,有鬼,有鬼啊,你不要离开我。我说来颗爆米花吧。他就好了。所以一个人也没关系,有爆米花就好啦,因为每次写作时,丁斌斌都要嚎啕大哭,然后我就等待一份艺术品的产生。
直到我的作品从北京城延续到五环以外,泉水看着这座静谧的夜,城市铺展开幕帘在垂帘下的摩天轮水风车下。紫光锁澜,澈明暗香。那是一段从遥远的过去起承至今,亲密的吐露的小剧目,小夜曲在哗啦啦的奏响,遥远的天际轻踮中心的一点湖面。所以波光粼粼。再者清风徐来。而且水天相接。玻璃水晶的大楼折叠的回旋坐落在天津之眼的辐射圈圈圆圆圈圈,设计如同天籁拨下了第一个音符,所以是弦与阶。宽落的街道温煦下还能感觉天与空,城与夜,日与光,再所以尽情流泻,飘满晚安。
只因为这是天津之眼。
他们在这里的湖畔啃着汉堡和炸鸡,他们在这里裹着大棉袄,贴到离地面三公分,驻着凡客的简约鞋子,许愿。
年少时,人们都总爱抬头望天,因为空气里有时会让人痴醉,所以那年刚好他们都没有带有尖角的口罩,捂着脸穿梭在一条商业街,再折回到每一条小胡同,看花看树,看水看桥,看戏看书,总能随意等到准时准点的公共bus,总能拦到蓝色的或黄色与白色拼接的taxi,这样,他们爱家,所以选择回家。
那几年,他们并不认识,在宇宙的平行时空里,他们渴盼,梦盈于睫,彼此的影子就跳跃在睫毛尖上。
多年以后,当他们在时空浑浊下擦开了干净的眼睛,他们睁开眼时看见了彼此,没有错过,那一年,她十八,他却赶超了一点,十九了。
所以他们进入了同一所大学,人们说,这就是缘份。
他们短暂的有了一段时间的停留与驻守,那时他们之间的距离只有108步,陆春阳个子高,走得快,跨步大;王瑶要走400步,因为旁边闺蜜拉着她,脚尖只在红色砖墙的地皮上摩擦而已,有点拖沓,并不怪她。
茫茫人海中两个人才会朦朦胧胧、宇宙洪荒中遇见。是不是神仙开了双眼皮,精灵戴上了美瞳,天使也戴上了眼镜。看见了两个单纯的人儿,赐予他们爱与信仰,所以终有一天走在了一起。
他们的归宿暂时在一所梦幻建造的城堡,就是雕栏玉砌的校园,他们的公寓中间,有两位数不清的美好回忆,中间他们遇到过开放的各种美丽的花儿、孤独顽皮的梧桐树、枝繁叶茂的草草、还有自行车、报刊亭、小卖部,一直到他们忘记天空已经变成湛蓝。
那时,他们大学四年已经快毕业了。
十五二十时,青春,就是奋斗,我们都爱过、怒放过、活过。
毕业后快一年了,我忽然接到陆总打来的电话:“富贵,在干嘛呢?”
“老大,书店看书呢?”
我们宿舍**山六位成员,张博、我、李牧、陆春阳、乔岸,依次按学号排开,还有一位王瑶同一专业却和我们同宿舍的丁斌斌。后来,宿舍又来了一位服兵役回来的学霸张博班长。
所以,我一直叫陆春阳“老大”,他的对象大家都一致诚恳的叫嫂子,张博我们一致叫班长。
在我们大家的印象中,嫂子是一个在外貌气质以及专业成绩上,以上我们诸位都难以企及的人,后来毕业时,嫂子拍了一张宿舍的照片,整个房间的各种大小品牌的鞋有那么几百只,我们终于明白,老大到底还是亚历山大呐!自然不必多说。
“富贵,我搞了一套房子。”
“可是,我和她、、、、、、”
我说:“老大,你们这只是感情的一个缓冲期,挺挺就过去了。”
我们在那天聊了好多东西,可是好多话还没记得说,就已经觉得时间已经不等我们了,我们仿佛丢失了很多东西,需要我们重新捡起,于是我在咖啡馆的一页纸巾上写了几个字《我们的故事》,终于有一些感慨的必要。
于是苍忙中,许多片段就浮上了海面。
仿佛文中开头的天津奇景“天津之眼”,他们在那里曾享受最灿烂的关怀和星光。
从此以后,陆总夫妇,就似乎给我安排了一部活色生香的电影,是刘芮芝的出品。从此曹富贵成为了这样一个人。走在陌生的路途中,所遇到的人事都是我最喜欢的,别无选择的,这个使命感让我确定了一个酸楚点,有生怀念一场重病来抵御现实生活中的冲击波,这样让我们自各了解病魔与心理,生活与命运,在好的运气中写一段魔幻现实故事,这样就刺杀了这个世界的精准抑郁,站在阳光中呼吸,安全的呼吸。
所以我从抑郁成疾,忧患而战斗的作家富贵笔述写起,慢慢的走出怪圈,画面感希望能给你文字的视觉冲击。
我感觉我遇到过你,我从走进鲸.玺的那一天起就产生了这个想法。
而梦正好相反。
就像别泽自从认识苏回廊的那个高中记起,苏回廊就亲眼见证了她和邱西耳走过的每一步。邱氏企业像一个巨大的磁场,炙烤着这一批刚刚成长起来的年轻人。我曾看见邱拉走出这个庞系的那个煎熬场景,仓瑶却守护着自己的一份坦然,在不争中原地待命。
我和邱西耳还有司南,我们也是同一种类型的时代蛰伏者和守护者,只有文字、声音、画面能打动彼此的心房。
别泽和姬娜面对着西耳,我曾亲眼面对她们各自吐露不同,终究是一场暗香,谁是那个真正的救赎者,我始终未知。
他们一直知道笔者是一个魔化迷幻的角色。
富贵善于书写人心。却不明了邱仁甫以及二当家邱仁俊以及邱仁甫对邱西耳的手足无措,在一次又一次的对白中,纪梵不及司南了解西耳,回廊面对弟弟苏白却有一种常人难以超越与想象的疼惜。
很显然,苏白逼逼也爱哥哥回廊。
只因为大约十年前北京奥林匹克奥运会,奥组委选中了苏回廊作为火炬手,却至此让他如此贴近的听见时代的召唤和心声。
别泽和邱秋作为邻居那么久,他们的大学生活和对大学的憧憬,让我又感觉年轻了。虽然回廊才23岁,我和司南24岁,西耳与别泽、姬娜23岁,多多有余。
但是老大与嫂子与他们全然不同。十年后的他们,毕业时握紧彼此的手,一个24岁,一个已经马上面临25了。
全世界的人都在等,成家立业之类的等等。
我在笔记本上敲字的时候,这家书吧有人递给我一杯“极品哥伦比亚”,我转过头时,她笑了一下。在优美环绕的音乐下,几位朋友在咖啡馆里走来走去,手里拾掇着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籍。
我一直在浅绿色的杯子里搅拌,加了Sugar白砂糖,还有Coffee Creamer,我已经习惯了喝特浓咖啡。几个月前刚从上海回来,我的一个朋友和我坐在医院的座位上,然后我并没有说什么。我想反正我又不会死,于是平静的接受了病情。
我的朋友看着病历单,不停的揉着眼,Frank,你以后尽量少喝酒,别吸烟,Coffee也不行。
我想只不过尽可能而已,也并非一点儿也不。
突然传来KIMI乔任梁离开这个娱乐圈,而且再也不会回来,我笑了起来,这有什么,我有预感,下个月我就会好。
医生的手在刷刷写着些别人听不懂的名词,换言之,这家医院治愈不了我的症结。
但是医生很镇定:“这是病,得治。”
接着整理又宽又垮的衣领。
“Frank.”
“Yep.”
我问心理医生:“我不是疯子就是傻子吧,是这样的吗?”然后我突然笑得好开心,我的朋友在一旁踮着脚反复摩擦一双铆钉黑色皮鞋,我走过去扶正他的脸时,他眼角流着泪水,问我怎么办。
病是一种麻烦的东西,如果我真的无法排遣与发泄,可以选择做一些积极健康的活动,关注正能量的事情。我的朋友挽起他草木灰的头发,靠着墙合上他追更的小说系列。所有人都在沉默,医生抽着电子烟,烟熏者冉冉的余香,我耸耸肩,探出手,表示这是一个悲伤的游戏,但我别无选择。
医生递给我一摞稿纸,一个锡色的夹子夹住纸张,他告诉我大量创作,直到我在百度浏览器上能看见你的名字和读到你的文章。
我说,我现在习惯键盘敲字,纸页就留给司南画插画吧,我倒是无所谓,我头脑里目前已经有了方案一方案二方案三,于是蹦出一个创意,线上创意写作。于是我集中在QQ空间写,投稿给杂志社、期刊,上传豆瓣、简书、博客、红袖添香,自己开微信公众号。有时候在文学社参加讨论,或者发邮件电子稿给我的大学老师和同学让大家抽空帮我看看,提点意见或者修改。设想而已。我有时行踪不定,很可能在一家安静的咖啡屋敲了几千字,就赶紧喝一杯凉的咖啡或者不时一杯容易引起牙虫的柠檬也拒绝不了,去整理打印文体店变成铅字版的稿纸。手中拿着还温热的A4纸,会发现有的段落需要调整,有的句子需要改变单一,避免生涩。除去标点符号和错别字,有时还会拿出笔添几句更满意的东西。然后放在一边,过些日子又回头修改一下,似乎每一次都有不同的收获。
我吃着司南给我削去皮儿的苹果,咬了一口,说:“Cat,get out of here,we go.”然后大摇大摆的走出了这家急诊中心。
在大家约在咖啡馆之前,这家书吧的老板来过这里,问大家需不需要点酒,我刚从青年路步行街走上木制楼梯坐下,满头细汗,有点不太习惯。我从桌子这头换个方向,看见了文学社的策划辞辞,然后向她打招呼,她在拿着手机低着头,抬头看见我,遮住睫毛的眼睛睁得大大的:
“Frank.”
她起身碰了一下一本折页的书旁边的咖啡杯,铁匙碰了一下杯沿,“铛”的一声清脆的金属声音。向我问好,她挺天真可爱的,一开始就直奔主题,她说为了促进大家的文化交流,内部将举办一次文学活动,供大家观赏体验,互通有无。负责网站运营的妮可和编辑大白路上堵车了,宣传和副社他们俩说不准马上就到。
灯光有点暗,音乐连续放着早在五六年前才能听见的熟悉小调,我三五分钟推掉了那个老板的意大利红酒、法国红酒、德国红酒,甚至中国葡萄酒也不要,山东、福建、云南、重庆的也不行,我看了一下他鼻子下浓浓的黑胡子,迅速take leave.
那天我们聊了很多,反正也很少有时间约在一起喝咖啡,不由得就哈哈大笑起来,除了社长吴源比较淡定沉得住气儿外,网站运营的妮可和宣传未央还真差点杠上了,嘴巴如果一旦打起架来,既俏皮又热闹,书里的、电影里的、话剧中的,有的没的,全搬上来了。大家有时哈哈大笑,有时互相倾吐小秘密,这就比谁的知识层面更宽更广,社会积累更丰富和专业本领更强。副社长斩钉截铁的说,我们发现,好多人一路走来,每隔一段时间会更新一部新作品,受欢迎程度不亚于好多大V,气场也不比周杰伦和TFBOYS演唱会差,但是写着写着,就像一场马拉松,有的人先抵达终点,有的人后抵达终点,也有的中途放弃,渐渐不写了。
大家又开心的笑了起来,社长兴趣脸红红的,眼镜扶上额头,捏捏白皙的脸蛋儿。我准备把一部剧本改编成小说,我大学时曾经想过翻译一下外国的文献和巨著,后来由于自己底子薄弱还是放弃了。我已经准备卷土重来,查查词典,尝试翻译一下自己的中篇小说和短篇小说。
我曾经有这样的想法,为自己写作,像王小波一样的“文学骑士”精神,专业性的学术化的写,有一种“自我”的精神;后来上文学课程和写作课程,就有一段时间为老师写作;再后来自己陆续发表作品,就开始为读者写作,希望大家开心,读者读起来有快感;最终每个写作者还是会回到为自己写作,我的作品通常就是为了救赎,为了释放自己和解放自我才开始动笔,写着写着,会遇到瓶颈,可是自然而然会形成自己的文风、自己的写作技巧和语言特色。然后最后我想,就是坚守写作者的良知和道德底线,坚持往下写吧。
不久闲置白无聊赖,生活没有盼头,高压的气氛总是凝聚在我四周。有一次我去小学同学家,他家坐在新搬进的公寓里面,推开窗能看见一片碧绿的湖水,在春天和秋天能看见姹紫嫣红的花海。他一个人住,我走进去后,他觉得有点微乱,就跟我合计着打扫,一分钟以后,沙发整齐;两分钟后,地板用笤帚扫去细细的灰尘,然后拖把拖得干干净净。
我们躺在一张大床,聊着毕业了以后怎么办,若是结婚,以前的几个朋友谁会先领证,谁会往后推迟一些。熟悉的那几位朋友,现在是否稳定下来,现在在中国哪个方向哪个版图。我小学时字写得很漂亮,后来大学老师教授了书法课程以后,忽然发现钢笔字水平一直在退化。有时候,我仍然抽抽空练习书法,临摹书法作品,去古文化街淘字画和雕篆。我很喜欢逼逼的书法,小学时,有一阵子我们很投缘,坐在一起当过同桌,他在课堂上不太敢动,身子立得挺直,后来就泄了劲儿,腰身缩了起来,长大后开始有点瘦瘦的、背驼驼的。我吃药片时,他眼睛怪怪的像上斜着看着我,像两条重合的平行线,然后没说什么。
“啊······你······”
我撤回目光,呆了一下,吞咽一下喉咙,就服了一粒鼻炎药。
他问我吃春卷吗?
我看见他从厨具里端上一盘冒着热气的面包,我说,这春卷有点长得还挺像包子和馒头。我在北方貌似没瞧见过,还有塑料包装袋。
他说,楼下买的。
说着,就准备玩网游。
糟糕,英雄联盟这款网游开始选英雄了,然后他嘴里塞一个春卷,就跳到电脑前,让我观战他来一把英雄联盟团战。
我说,我因为睡不着才来看看你,我神经衰弱,你信吗?
就你,得了吧,多大点事。
因为我每天都会有压力,突然成年,身体变化,心情没有以前那样的单纯,一切铺天盖地而来,我就想到了去一些陌生的地方。
逼逼问我有没有记得邱西耳这个人,他在美国这些年,上海那边他家完全联系不上他,可是最近却向逼逼和小月打听一个人。
我说,谁啊?
逼逼说,不就是那位叫别泽的吗?毕业后他们的事就再也没人管得着,也没有人提起过。
我问逼逼,你怎么知道的?
逼逼说,是自己的哥哥苏回廊从上海回来,问了一下好多年轻时的小伙伴的消息,所以在乡下这段时间我不由得开始对某些人心悸起来,仿佛我们就在两个世界。
我说,后来在北方的那段日子里,我读过司南的作品,认识了他,走上写作的道路,他说别泽和他是同一个圈子的人。
司南是Cat吗?
是的。
你竟然认识,别泽学绘画与设计,就是跟他在一个培训工作室。
我说,那很有缘,我们的这个世界太小了。
我看过别泽画给你的绘画像,你写在网络了上了,逼逼说。
但是我沉默了,没说什么。我记得给我画画的是LALA,不是别泽。反正至少我们那时还很单纯,有时给我的东西我就当礼物一样保存着,久久不会忘记。
哎纪梵啊?
怎么了,苏白。
逼逼说:“你好像很念旧,可是,你一定要强大起来啊。”
我假装合眼睡着了。
我在清晨起床后,他打开热水,找出毛巾和洗发水,推开阳台的窗,看着远方的湖水、灰白色系的建筑、环绕的街道和天桥,吸了一口迎面吹来的早上9点钟的热气腾腾的风。
所以那一刻,我始终相信,我会迅速恢复过来的,我擦去镜子上的雾,看见一个重新更新的自己,忽然觉得霎那间重装了一下系统。
文学学士是我人生中拿到的第一个文学奖,以后还会有,但比不上它。
很喜欢和女孩子讲话,现在不会了,很寂寞,有时一个人有想流泪的感觉。
从倾城那栋楼步行至青年路,在公园路往北的步行街,木桥上白天行人匆匆,河水湍湍的流着,夜里倾城闪烁着辉煌的白色灯光,弯弯的月亮就在它的头上。
年幼时,我17岁,经常去一位高中朋友那里蹭饭,打开两散窗,夜幕来临就看见灯塔照着我们的学校,仿佛夜空中的超音速飞机投射给大地的微光,天台上有一座天文望远镜,就卧在“逸夫绣山综合教学楼”的最高处,最适合观察这种美好场景。
那时的逼逼,没有与我在同一所中学,我和他以及这位高中挚友,不停的哭诉学业很累很忙,几番挣扎后似乎苍天不会谅解,自己未知自己未来的命运,后来大家终于通过了高考,他在一座小小的孤城,抬头看星空,这样一直循环的过日子,大学毕业了他突然请我吃饭,我突就想到了他。
从乌镇回来后,我问他喜欢画画吗,然后我说我喜欢色调、线条和结构,然后给他私密的透露Golden Stretch是怎样一回事,不约而同的我们都笑了起来。我在文学社那里接到通知,每个小组的作品已经上交,我的因为半路撤脚,作品换了主题,可能会延迟交稿的时间,有没有打算写一个临时的文学赏析或电影评论。结果我写成了文学评论和电影分析,被分配在通俗文艺和商业文艺专栏。
我对编辑说,我可能写不完这个专栏的另外一半负责的内容了,就像司南还在上海,他叫我Frank,love me love my dog。起居室里他照顾Frank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一段时间,现在与他分别后,我的疾病也好了,所以开始静静的踩着木屐走在地板上,研究单反相机里面的美好场景,十年的时间不长不短,我渐渐从郁郁寡欢里面走出来,我答应司南,我可以爱别的女孩子,Cat和我一样幸福,他所在的公司旗下担任总监的很多,可是几乎人人都对他设计的产品赞扬不已,顾客看了以后吓得瞠目结舌。我说,Cat,i miss you.
“so much?”
“yes,very much.”
“Oh,yes.”
我走出沃尔玛,撑着扶梯电梯上楼时,投递了一封写给司南的庆祝贺词,因为他的前任考研究生成功了,本科在南京大学,社会学专业,研究生在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念MBA.
并且我给他发语音,录了一份音,希望他能明白小城镇的无奈与无奈,还有无奈:
Long long before , almost when i was in grade 4,then my father lost job and stayed at home ,where the countryside was far away from here .cat , only several big birds flied above my head . Seen from the top of the old house , i do not consider about everything , but now i miss you very much .
As time goes by,Just look up the blue sky ,just enjoy the long long times .farewell.
然后,岁月更替,草木荣枯,我的飞机前往嘉兴,即将驶往上海虹桥时,我突然想到故事的结尾是那个司南的好朋友西耳的无声无影,他在骨科病房里出事,因为胃癌,我们的这些交集越来越联系在一起,密密切切地。
镜头在这座水泥森林城市的夜空盘旋,穿过一片农场、远处渐渐拉长的城市广告牌、闪亮如钻石的商业橱窗、拉近依次逶迤的城市路灯。公共汽车转过街角,停靠在一棵榕树下。站台上写着几个数字号码。站台后面几辆汽车远远的开着转弯灯,徐徐前行。像一脚踩虚,失足坠入黑暗。映入眼帘的是一双浅棕色瞳仁、坚挺的鼻翼和一张轮廓分明的侧脸。微卷的短发在几丝弧度下遮住前额,斑驳剪影把领口处的锁骨和皮肤衬得微微迷离。镜头下移,抓住了一个黑点,狰狞浮夸的夜色里终于看清了他的身影。定格了,静静的,久久不再移动。这个固执的、有点凶悍、却又不失去可爱的男孩子。伴随着他耳麦里淡淡的木吉他声,我们的余光追随着他越来越远,可以听见他前胸紧贴后背**裸的喘息,在一惆怅中,感受到迷茫与或深或浅的叹息痕迹。
这里是占据中国地图上某个角落的小小的城,吹着这个普通小城镇独特的自由空气。许多年前,每天形形**的人流穿过在每一条街道,每个工作日的“朝九晚五”是交通拥堵的高峰期。时至今日,每天上班族、学生、社会青年、流浪青年散步在街头的每个角落。来来往往、川流不息的车辆日复一日的重复着自己的本份工作。男孩叫西耳,吹着凌乱的微风,路过喧嚣的街道,看着旁边一排又一排的橱窗欣喜不已。他背着一款背包,纯净的黑色如同浅出海面透明的鱼。他打开一罐可口可乐,路过“中国电信”营业厅时,内心告诉自己应该为生活充值更多的话费,有利于迷失时唤醒内心深处的记忆。穿过一排水泥道路铺成的街巷,就是繁芜热闹的街口,那时的行走,男孩的心还是冻结成冰的,当偶然的真实逼近时,记忆无法拼凑完整便选择在一瞬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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