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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蛰-天地盈虚,与时消息]面前是我的生命之光,一个略微带着一点不自信,可是言语骄傲犀利的女孩子。
女友名字是兰蔻,皮肤白皙透亮,折射出炫目阳光。
在城市举办的嘉年华的喧闹声中,无论我站在什么角度,想引起她的注意力,她始终没有正眼看我,虽然不配合,我的心却为她碎了一地。容貌昳丽的她,像《美国往事》中的黛博拉,带着犀利眼神,说话时言辞简洁,有种天生优越的气质。当你偶尔接近她,和她谈话的时候,你可以感受到,她的眼神中有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温柔,这种温柔出现时机如同南部炎热夏季的太阳雨,基本无法预测。如果你爱上了她,如同无望溺水的人一样,无论如何还是得要努力挣扎,希望看见这种偶然性。
她抬头看你,洞彻人心,眼神仿佛会刺穿你的肺,令人无法抵挡,猝不及防,让你感到刺疼,忍不住想咳嗽,在强忍中面红耳赤,不能够呼吸。
总有人出现在她的周围,众星捧月的围着她。这些人群在我看来,是没有情趣和思想的人物,只是为了肤浅的附和她的言语。他的家庭之中,她的表哥给予她非常大的影响。他是一个行为举止夸张的人,过于快速变化的丰富的表情仿佛总是充满了惆怅,最爱说的一句话是“没格调”,这个无可替代的经典口头禅始终伴随他到任何一个地方,污染着每一个地方,每一份空气。词一旦从他的嘴里面说出来,他的眼神会迅速转到另一点聚焦,仿佛指责的事物和场景,都是无知、低级和庸俗的代名词,不值得更多提及,我不能理解他为什么重复。
表哥行为动作极其女性化,兰蔻却如同迷妹,百看不厌。如同博纳尔科夫的小洛丽塔一样,专心看着他那貌似成熟稳重的样子,听他滔滔不绝的表达,好像记住他说的每一句废话就能又学会了一种认知。这让我落寞,本来觉得她不会喜欢一个莫名其妙的老男人废话连篇,但是相反,形单影只的是我,被抛弃的是我,手足无措的是我。然而,因为是她喜欢,所以我习惯了这样的荒谬性。谁没有荒谬的时候,每个人都应该容纳差异性,接受一些没有道理的事情。我的眼中,独一无二的女子就应该有独一无二的怪癖,这个人是兰蔻。
表哥常常在她家的客厅里,给我们连绵不绝讲话,话都有道理,道理你从内心都知道,但是从他嘴里说出来,你就会感到有种荡气回肠的感觉,肠胃内部有一种压抑,会觉得整个房间弥漫烟尘。他制造一种草原上骑马阔步,趾高气昂、居高临下的感觉,如谈到《红楼梦》中刘姥姥进大观园:“人类的平等博爱并非仅仅是作者的梦想,它是一个令人十分沮丧和深感羞辱的现实”。他不自觉的用手指弹了弹他的外套,上面没有任何灰尘,他的旧西装很合体。他手里有时拿着一杯干白,或苏打水站在楼梯之上,手指纤细干净,望着其他地方,神情落寞,仿佛如同不食烟火的外星人。
表哥工作是什么,我现在也不知道,他是一个富二代,本来就不需要工作,和哲学家叔本华一样,靠着祖上的荫庇能够思考些人生的问题,不用操心生活中的琐碎小事。他的家族产业足够他能够脱离生活的压迫,衣食无忧,气定神闲,生活对于他来说,就是旁观者无意识观看的电影,他是最有经验的影评家。
假如不是兰蔻,我不会听他的长篇大论。第一次见到他,我考入军校第二年,和走下客厅楼梯的他谈话。
他仔细看着我,第一句话就是:“军人不是专业人士”。
我抬头看着他,面前是一张严肃而自以为是脸,紧绷着扶着楼梯倨傲的身体,我毫不迟疑的说:“理论是,军人是国家暴力工具”。
他笑了,点头示意。
他对着我说:“你喜欢我的表妹?”
提到这个问题,我有些窘迫,点了点头。
他哈哈笑了,说:“有很多人将为她受苦。”
我对着他说:“只有我一个真的,其他都是假的。”
他耸了耸肩,说:“这句话我喜欢,只是每个人都这么说。”
我很快被兰蔻拉走了,她瞪着眼睛看着表哥,显然是埋怨他在出卖她的秘密。
我看着她娇嗔的笑容,冰激凌在阳光下迅速融化了,就是告诉我有十级大地震,马上展开世界大战,我也无动于衷。
假如你不幸拥有了兰蔻这样的女朋友,你就不得不希望留给她的家人朋友一个较好的印象,可恨生活中不乏她表哥这样的人,你得应对。
兰寇常常提及她表哥的鉴赏力,譬如对衣服必须要有两个准则,颜色准则和有机面料准则,除藏青色外,颜色要越柔和或暗淡越有档次,至于衣服的面料,越有生物成分越有档次,她谈起卡罗琳·肯尼迪,伴随着钦羡无限神往的眼神。我知道,所谈论的都是福格纳《格调》中的内容情趣,评价落后的时代理论。格调是有闲有钱阶层的一种思考,对于普通人来说,或者有自己思考的人来说,自我不应该定下一个统一的框架。只是当意识到这些,这些已经变得对我来说都不重要了。
表哥最爱的是经受时间检验的艺术品。按照他的说法,世间一切价值观念都是不断改变的,他眼中只有艺术是永恒的,所有的价格都是附带在艺术上的人的故事,而不是拍卖的价格。他对各种拍卖行的传奇故事掌握的很多,了解很多的交易内幕。
他坚定的告诉我们,只有人才能创造艺术品,只有赋予人的灵魂,艺术品才无比珍贵。
我认真的说,动物学家和超现实主义画家戴斯蒙德·莫里斯,在森林之中发现过一只学会了绘画的黑猩猩。黑猩猩两岁的时候得到了铅笔和纸。然而在它4岁的时候,已经创作了400多副画。它的“风格”被成为“抒情的抽象印象派”。
兰蔻在一旁大笑,这让他的脸色极为难堪,可是他没有反驳,很长一段时间不和我说话,我也懒得和他交流。
也许我触及到他心目中的圣殿了。
表哥只穿蓝色的西装,他宣扬的标准色。他说选择高贵的蓝,因为在里面有时尚的历史。按照他的说法,在没有发明合成染料的时代,纯蓝色染料是非常受欢迎的畅销商品。欧洲人依靠菘蓝来调制蓝色。15世纪,当通往印度的航线开通之后,印度靛蓝染料因为质量上层取代了欧洲其他的染料。印度是“木蓝”的原产地,而靛蓝染料则是木蓝的叶子经过发酵制作得来的,人们对靛蓝的需求扩展到整个欧洲,其需求量是如此之大,靛蓝甚至被称作是“蓝色黄金”,而且木蓝的种植也从印度传到新世界。直到1897年制作出一种容易生产的合成物结束了靛蓝毛衣。他爱这种高贵。
可以感觉到,他的言行和性格都很拧巴,也许描述的时候你也感觉很别扭,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给你深刻印象的人,都是这感觉。不过,同样的日子,就会流逝的特别快,一样的人,你会早早忘记。
她表哥在我不在时候的评价,是这么说的:“领结的笨拙、漫不经心的态度,以及不太注意保持裤线,暴露出还有些绅士的味道,只是在部队里的时间太长,读书多但是太杂,总体上看,还是有点粗鲁”。
我对兰蔻说:“我其实更粗鲁,为他高高在上的感觉,早就想一拳打倒他了。我因为你才愿意忍受他,你可不要通过他决定你的丈夫。”
兰蔻继续咯咯的笑着,听到最后一句,作出不屑一顾的样子,睁大眼睛:“那我应该通过谁决定呢?”
我说:“19世纪,欧洲有个习俗,在圣安德鲁节前夕,女孩子必须从一名寡妇哪里要一个苹果,不用答谢返回自己家中。到家中后,把苹果切成两半,午夜前吃掉一半,午夜后吃掉另一半;这样,女孩子就能够在梦中看到自己的丈夫。据说很奏效”。
兰蔻感觉诧异,说:“苹果到是好办,到哪里去找寡妇呢?”
我说,“找你表哥”。
兰蔻笑流光四溢,说我刻薄恶毒。
我耸耸肩膀,黯然想到,还是表哥亲近。
相对于她的表哥,我只是一个短暂的过客。
我给兰蔻购买一块新上市的潜水表,她并不缺少这类小玩意,但只是想让她高兴,她喜欢游泳。
表哥看见后,奉劝兰蔻时说“哦,千万别戴饰物,越科学越技术化,越富有太空时代特色的等级也就越低,有人会说你没品位。”
凭心而论,“非专业人士”的那些闪亮的高科技的东西,对在军校生活的我,有点奢侈,兰蔻告诉我,我很认真的说:“你表哥挺有见地。”
坦率讲,他说的实话,不影响我发自内心的生气。
小说家戴维福·斯特华莱士说过:“成年人的日常生活战场上,实际上是没有什么无神论者的。没有什么所谓不崇拜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崇拜心理。我们所能够选择的是具体崇拜什么。”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选择的是崇拜物质。
坦率的讲,兰蔻是一个很单纯的女孩子,把他表哥的话奉为经典,也正因为单纯,在她的眼中,还有比金子一般的眼神还珍贵的东西。我可以感受到这一点,在那个时候我还没有读过《来不起的盖茨比》,你知道,如果读过,也许会有不同感受。
现实生活中,国产的啤酒与马提尼鸡尾酒的确让人有不同的感受,如果说前者没格调,而后者满怀格调,我怀疑。我在一旁看着他的表哥,仿佛自己是夏目漱石笔下的猫,看着自以为是的主人,笑他的同时,嘲笑自己。
毕业后第三年,聚少离多,但只要有假期,一定是和兰蔻在一起。当我因为兰蔻感受到心痛的时候,我们进入了实质性的谈婚论嫁阶段,我们商量婚期,考虑未来美好生活,虽然对于我和她,现在就进入婚姻,一切都还是朦胧,有些不可思议。
忐忑的兰蔻担当了我们婚房居室布置工作,预测了我们未来的幸福,商量具体细节的时候,她激动的神情感染着我,那种对细微之处的关心,起伏的心情,娇嗔和依赖都让我体会到幸福的可贵。我在这样的触手可及之中,又感觉到一种情绪上的绝望,仿佛要接受一种新的生活的时候,同时要接受一种无法逃避的束缚。兰蔻开始认真化妆,那张吹弹欲破的脸上,仔细的涂抹浓厚的胭脂,让我有种陌生害怕的感觉。
我担心自己没有往好的方面改变她,担心一个拙笨没有成就的我还不够成熟,担心未来她会因为自己而感到不幸福。
她谈到所谓的阶级阶层嗜好偏好的时候,言语有轻慢,会嘲笑她身边朋友亲戚的身份着装,语音和出生地域。每当这个时候,我浑身的不自在,却没有勇气打断她,或者说出自己的看法。我天生不喜欢和其他人的命运割裂开来,我是平民的孩子,是普通大众,乌合之众,是泯灭于人生暴风雨中,和所有人一起沉浮的小船。精英称谓,高高在上,不是我最终追求。没有期望能够振臂高呼,应者云集,虽然英雄情结向往也存在我的内心之中,主导的是那种默默牺牲付出,事了拂身深藏功名的情节。
关系如同光影一样,有反射和相投,也有着变形和夸张。
短暂外出任务中断了销魂相聚时光,面对问题我们有些不同意见,但是情爱如磋如磨,难以分割的思念,让人终究会在意见上达成一致。
生活证明,圆满都是缺陷的开始,相爱的人总要被拉开距离。
执行完任务回家时,婚礼准备基本已经就绪。房间里硬木地板,手工地毯选择,婚礼上细节安排,从黄铜门把手和手工椅垫、真皮封面书籍、哥特式酒柜、阿富汗猎犬,到婚礼上镀银的开软木塞器,白葡萄酒与club苏打水林林总总,一一置办到位,请帖按照商议的人员逐一派发,遵照表哥的意见。
事情出现意料之外的转折。
黄昏时分,按照约定到她家门口的小花园里见面。兰蔻黯然告诉我,她思考了很久,不确定我是不是她今生最爱的人。
她逃避着我的眼神:“爱情都需要波折,不然到了老的时候,生命只剩下一堆如烟灰一般庸俗的颜色。我知道,这个时候说这些有些愚蠢,可是这是很真实的感受”。
听着她喃喃说辞,我理不出逻辑。相知相遇都没有瑕疵,她害怕所有的问题都堆积在后面。
我从小到大都不善表达,对别人能够勇敢的吐露真挚情感满怀敬意,电影里那种地老天荒的感觉,那种透彻心扉痛楚表情会让我久久难忘。孩子的时候,会对电影屏幕上相爱的两个人严肃的神情,不由自主的笑出声来,长大后回想起来这些却会变得很沉默,我相信,爱是一份责任,是一种信仰,是小王子精心浇灌的玫瑰花。
有一个认识很久,叫雨天的朋友,他有一个交往了很长时间的女朋友,在我们面前比较骄傲,她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专栏作家。雨天是一个大型制药公司科室技术人员,常理推论,他们工作内容差距很大,观念也存在很大不同。然而,每当他的女友看到他,总能发现写作文字火花。例如雨天绘制荆棘齿轮机构的时候,她写了小说《可靠的断续》,参与反射溶液测试,发表了散文《悬浮的混沌》,雨天告诉她溶液配比没合格时,写了调查报告《不坚决的变态》。雨天认为这是她奇妙的感受性,她研究人类思维,写了论文《无意识的准备》。
这种灵感,让人感到匪夷所思,但确实是他的功劳。一次争执之后,雨天彻底放弃这段感情,拒绝了那个女孩子。他告诉我不相信有永动机,不相信他能够持续给与她灵感,所以他要放弃这份感情。皮格马利翁用象牙雕刻了完美的女人,给她取名为加拉忒亚,亲吻了她后将她变成了真的女人。我担心两个人婚后如果发现她的不完美,他会不会还祈求神灵把她变回雕像去呢?
既然拒绝了她,就是感觉到两个人是不合适的。
凡是拒绝,总有理由。因为家境、性格、身高、胸围、肤色,因为灵魂的默契,或者是灵感的衍生。人和人的关系就是这样没谱,所以,还是应该更多的相信偶然性吧。
尼采相信爱情之性是战争,莎乐美完美无暇,他选择孤独终老。
恩格斯与纺织女工玛丽·白恩士同居,终生未婚,依然有完美幸福的生活。
乔治·桑一生为妇女摆脱夫权,为保障妇女的身心自由摇旗呐喊,同居男性包括诗人缪塞和与音乐家萧邦,让他们在文学和艺术创作中,焕发出大量的激情与灵感,是不是爱情呢?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我爱的人不爱我,仅此而已。
怎么离开兰蔻,具体忘了。
小花园中瓢泼大雨,我被淋得一塌糊涂。
我们没有走进婚姻,我也没有勇气试图去挽回些什么,有很多的内心挣扎,连说服她的力气都没有。
我心里有一个十七岁的孩子,不关心情趣格调,会将好的弹珠拿出来在朋友中炫耀,但喜欢的事情不是如此,这个孩子安静羞涩,希望看见人的灵魂中很多本质的东西,如欣喜、悲伤、尊重、善良等等,不期望永恒,只愿意纯洁相守。后来想到,《围城》里方鸿渐是不会和唐晓芙结合的,他们不在一个频道,不存在谁在雨中多等一分钟的问题,误解多,擦肩而过,是必然的事。如果一定要贴近粘合,两个人总是孤独,无论是红玫瑰和白玫瑰,没有默契,不要挤在一起。
分手让我很久都没有走出来。
去了很多地方,一个人在外度过漫长的假期,去教堂、道观、寺庙,学禅宗,去西藏、新疆、云南等等,荒凉边远的地方,独自行走,和很多传说有修行,有灵性,有智识的人交谈。
走了漫长的路,经历了很多颠沛流离,心理上没有愈合,相信只有时间才能解决问题。努力读书,想在书中找到感情真谛,知道六个便士和月亮的距离。晚上却不由自主的想着兰蔻带着讽刺眼神的脸,不同意见委屈的样子,相处时候她不知所措的态度,觉得自己已经在爱中枯萎,在时间中慢慢的风干。
我在封闭的房间里,离群索居的生活,一遍一遍听着老鹰的乐队的《加州宾馆》,才知道异乡人就是自己 。
《白鲸》说:长满春天的林间空地呵!愿无穷的春色永存在生命之中——您虽然久经人间的苦旱生活而长期龟裂——人类却还可以像小马在清晨的三叶草上一般,在你的身上打滚;还可以在霎忽而逝的工夫里,身上感受到有生命不朽的凉露。但愿上帝让这种福祉的静穆永垂久远。可是生命的线已经被经纬织成一片,混杂不清了;风暴勾销了宁静,一次风暴换来万般宁静。生命里并没有什么一定不能折回的进程。我们并不是循着固定的层次前进,最后就停将下来的——由孩提时代的无意识的牙牙学语,少年时代的无思无想的信念,成年时代的怀疑,接着是疑惑,再接着是不信仰,最后寄托在人类的最具深思熟虑的“假定”上。可是,走遍了一周后,我们又重新走回头来。最后的港口在哪里?什么时候才拔锚解缆?
我希望找到归宿,找到不沉没的理由,虽然有些矫情,连自己的工作生活基础在哪里都还没有完全确定,部队还在一天一天的催促我归队,可是我确实没有理由放弃寻找,在存款还没有完全消耗干净的时候。
叔本华在《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中说:“我们在最简单的重力现象之中看到这样的情形,重力永远压向数学上的中心位置,即使整个宇宙坍塌成为一个奇点,也不停歇;可是永远不会达到最终的状态,因为一旦达到,重力和物质就都会消灭。”。
我一会膨胀,一会坍塌,变得坚硬无比。
两年,伤口渐渐愈合,情绪渐渐的恢复过来。
一个道观里,两个陌生的道姑默默坐着念经。她们身着洁净的道服,神情严肃,念完经后,看见有陌生人在打量她们,站起来准备离开,举止形态如同双胞胎。经过我的身边,手卷掉在地上,一张《心经》的抄卷。我捡起来,递给她们,看我手里拿着它,她们稽首微笑,转身飘然离去。
道姑的表情和兰蔻非常相像。
生活中我们都是在选择之中度过,世间有那么多相同的人,经历着相似的故事。如果是这样的话,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生活,努力找到自己的不同。所谓爱,需要机缘因素的巧合,是需要灵魂的协调共振。
兰蔻有自己的选择,我也有。
第三年,那是一个阴雨天,接到了兰蔻的电话,她要结婚了,邀请我去参加婚礼。
我赶最早的飞机,换火车,赶了半天才准点赶到她的婚礼举行地——一个海边城市美丽的沙滩上。婚礼邀请的宾客很多,一帮热闹的亲戚朋友,包括她的表哥。
沙滩很美,蓝天白云,金黄沙滩布设的场景华丽浪漫,衣着靓丽的男士女士神态优雅,举止从容,是默契的一群人。部分人是我熟悉的朋友,看见我后,没有人问我为什么消失,交流谈话,我仍然是他们生活中的一份子,从没有离开。分手后,我从事了一段不靠谱的工作,慈善、支教、修行、冥想等,交谈起来应该有很多故事,可是我知道,现在的我和任何人都深入不进去,交谈只能都玻璃上的摩擦。
兰蔻穿着白色婚纱,化着淡淡妆容,她是当之无愧的主角。阳光下熠熠生辉,像宙斯的女儿。她给我介绍一些主要宾客,包括她生命中的真正男主角,盛装的新郎,一个彬彬有礼、微微发福的中年男人。他身材高挑,笑容可掬,服饰衣着很得体,握手看着我的时候,带着一丝复杂的眼神。他和兰蔻的表哥相似,说话的表情,看人飘忽的眼神,居然也会说没格调,让我差点笑出声来。应酬还是必要的,如果说没有一丝妒忌、怨恨,那是假的,但总体上能够认真的品味香槟,安静看着海天一色的风景,没有在意他们寒暄的双关,包含深意的问候。
婚纱上有一个圆形的纹饰,是一条青色的莲花。在人群外看着他们热闹的婚礼,看着兰蔻旖旎甜美的笑容,我的心很痛。安排都很完美,细节考虑的非常周到,食品、饮品、音乐、着装,有人打碎了玻璃杯,落地后玻璃就会立刻消失,餐巾上有了红唇印,马上会恢复雪白。无微不至的细节之中,我想到木心的诗歌,那是《夜宿伯莱特公爵府邸有感》:
那年春天
我在公爵家宾房的床上清早苏醒,
仆人悄步趋近,
——请问阁下,要喝茶,还是咖啡
茶
——哈布萨,阿萨姆
阿萨姆
——加牛奶,奶油,果汁
牛奶
——要查尔森种,哈萨种,还是新西兰查尔森种的
不,哈萨吧
我记得那年春天在公爵家,
早上喝了一杯不称心的茶,
那杯子精致得未免粗俗。
婚礼场景总是雷同,曲调优雅,人群流动,每个人配合着幸福,做出惊讶开心的样子。
新娘把花扔到身后,我身边一个高个子男士跳起来抢到手,引起一阵喧哗。兰蔻回头看我,眼神中有一点失望,这种神情曾经如此吸引我,成为我魂牵梦萦的回忆,可是她最后还是牵着别人的手,无论当初说的多么爱我。我们永远只能保持遥远的距离了。
应酬一圈后,她走到我的身边,有点幽怨的说:“希望接到花的是你,无论有多少人,我总能看出,你看起来还是很孤单”。
我说:“没有区别,孤单适合我。裙子上的莲花,如果多就会显得繁杂,不够仙气。”
她耳语一般轻轻地说:“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叫阎摩。”
我笑着说,“报业大王的儿子,我熟悉。我的记忆中,你会始终闪亮如一,我也会终身祝福你,即使这样说,感觉很没有出息。”
兰蔻莞尔一笑。
第二天,我按照预先的计划在酒店预定租车返回。
我喜欢个人开着车离开这个城市,这是个人习惯。相比飞机和火车,独自开车的路途感觉会让我能够放松下来。
早上八点左右,旅馆里电话告诉我,预定的出租车坏了,那个颜色和品牌的车系已经没有了,但有人替我租好了另一辆车。
询问提供租车的人名,告诉是兰蔻。
想了一下,告诉服务人员,我不用车了。
清晨我整理完毕,走出宾馆,一辆蓝色的奥迪Q5出现在面前,侍者将钥匙交到我的手上。那把被擦拭的晶晶亮的钥匙上,配饰是一朵绒线的莲花。
我没有再拒绝,不想让她困窘。
开车从海边返回,车的性能很不错,虽然熟悉操作需要一定时间,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太费劲的事情。
用蓝牙语音拨通了她的电话,声音有些慵懒疲倦,婚礼让她感到很累。
她询问我的位置,惊讶我已经返回,埋怨我为什么不告而别,回礼还没有交付给我。
这辆车不是她预定的?
一辆很好驾驶的车,轻松就提速到120迈。但是提速后,突然发现车刹不再受控。我反复几次踩下刹车,这个时候它成为了摆设,我以为是自动巡航问题,调整开关,没有任何变化,只能保持现在的速度前行。
我告诉兰蔻:“放心,保存在你那里吧,我在开车,晚些联系。”
挂断电话,试着拨打报警110,连续三次,始终拨不通。
路口是一个转弯,变道后对面出现了一辆集装箱大货车。司机眼神迷离,表情僵硬,长途跋涉让他没有得到充分的休息。
看见我,他一个激灵,表情紧张,眉毛紧皱,急速打了一下方向盘,车横了过来,道路被货车封死了。
我没有任何选择,踩紧刹车,拉手刹,希望抓住最后一根稻草。一切徒然,车***撞在一起,我的车如同一块积木斜飞出去,着地后翻滚了两圈,油箱擦行地上,火星四射,地面出现很长一条渗漏油路。
场景在一帧一帧播放,短暂的黑屏。
车像被火柴点燃的纸卷,在风中突然变成了一个火球。我在混乱中恢复一点理智,感觉到正倒置着,困在车里面。从扭曲的倒车镜看去,车体已经完全变形。晃动车门,门纹丝不动,安全带将我紧紧束缚在座位上。脚被卡死,膝盖以下没有一点知觉。温度越来越高,坐垫发烫,持续强力的晃动车门,还是没有任何效果。我无奈的笑了笑,决定放弃努力。
生命中很多场景都一一闪过,就这样离开这个世界,让人有些心有不甘,想到没有经历过的人生,有一丝悲怆,就这么离开,是不是失败者呢,那是俄罗斯吉皮乌斯的诗歌:
“我的失败,我真诚的欢迎你!
我爱你,正如我对胜利的眷恋;
谦卑蛰伏在我高傲的杯底,
欢乐和痛苦原本是并蒂相连。
多么的安谧呵,明亮的黄昏!
平静的水面有轻雾在徘徊;
最后的残酷蕴含无限的温馨,
上帝的真理包含上帝的欺骗。
我爱我那一无际涯的绝望,
最后一滴总令我们沉醉。
此刻唯有一事我永志不忘:
不论斟满的是什么,都要——干杯!”
车窗上显示出大写的单词,一句梵语,我默默的念了出来:“卡马拉”。
我离开了这个狭小的空间,黑屏变亮,变成了拜占庭宫廷的马格诺拉宫殿,我身后有大量的人群涌动。这是一个欢迎外国要人的场面,盛装皇帝喜气洋洋,宫廷典礼官鞠躬暗示一切准备得当,仪式即将按时开始,大臣们上前逐一问候。红色的地毯铺在脚下,每走一步,鸟就开始对着我唱歌,各种神情各异的动物们,有老虎、豹子、麋鹿、还有鸵鸟,不以为然,孤单慵懒的看着这些,偶尔睁开眼看着我,有的抬眼巡视周围,都安坐宝座之上。
我四处探望,看见了阎摩,人群之中他的长相特殊,神态不同。
一个特殊的狮子,鬃毛很长,表情威严。
端详着对我说,“懂得爱情了吧?爱情是陷阱,兰蔻不爱你,你也不爱她,你们都只爱自己。你所经历的都是痛苦迭代重复,生活毫无意义,因为满足不会持久,丢掉记忆,跟我走吧?”。
我试图张开嘴说同意,可是看着那些动物,却发不出声音来。
狮子得意的样子,昂起头,侧脸看着我的眼神,非常熟悉,那样的桀骜不驯,不可言喻的优越感。我突然想起了她的表哥,自以为是的哲学家。
内心的抗拒在持续增长,我知道自己的感情,了解自己的痛苦,这些应该是我的一部分,与这个长毛骄傲的狮子无关,他没有资格对我评判。
我脱口而出:“不,我不懂得。”
“不相信我的话?”
“我不确认,只是知道一个人不能嘲笑爱情和信仰,无可置疑的要求都是陷阱,我经历过痛苦,但不后悔,经历让我成熟,懂得爱是相互的,人都有自我限制,内心只要有神性,能够体会到善意。”
“痛苦的记忆,让你感到卑微和欺骗的东西值得保留?”
“痛苦会缓解,回忆让我强悍。”
“幼稚,这样能够免除伤害吗?”
“只有我能够伤害自己,其他都是幻像。”
它愤怒地张开嘴,锋利的牙齿血红染色,低声威胁:“狂妄的人,我随时可以毁掉你。忏悔吧,否则我粉碎你,让你的灵魂落入没有记忆的碎片空间。”
我对它说,“你粉碎不了我,我们都是过客。无论你的目的是什么,对我来说都不重要,你的优越感还是自己保留吧”。
它有些木然,仿佛被点中了穴道,眼睛血红。
我轻轻摆摆手:“告别吧,我想快点离开,应该还要走很远的路。卡马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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