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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阳高照,秋风穿过树枝,吹过湖泊,拂过人们褴褛的衣衫。
叶雨随着人群毫无目的向前行走,希望在下一个遇见的村落或城镇暂时落脚。
远处的马蹄声和飞扬的尘土越来越近,人群开始紧张,开始恐惧。
迎面浩浩荡荡走来的,是一支卫国的精锐。
整齐的军容,威武的军旗,马弓手的箭闪闪发亮,步兵的长矛泛着银光。
人群下意识的退到路旁,给这支威武之师让路。大军昂首挺胸,大步流星向前走,仿佛世人给他们让道是理所应当的。
很快,眼尖的士兵在流民中认出了同样衣衫褴褛的叶雨,确切的说,是认出了叶雨手里的刀,弯弯的刀,是许国特有的。
叶雨发现有人盯着他,逃避已来之不及,因为七八杆长矛已经架在了他脖子上,十几个马弓手已把弯弓拉成满月,瞄准叶雨。
他们已经准备好,只要一声军令,立马就能要了叶雨的命。
军令没有下来,一个黑布口袋却下来了,把叶雨的脑袋紧紧包住,什么都看不见。
叶雨的刀被缴了,带上了脚镣,一条麻绳将他的手紧紧捆住。
“走!”身后的士兵一声怒喝的同时推了叶雨一把,一杆长矛就顶在他的腰眼上,随时都能捅进去。
叶雨问道:“去哪里?”
身边有个声音说:“跟我们走就对了。”
叶雨又问了一边:“去哪里?”
这次回答他的是一阵拳脚,于是接下来的行程里叶雨很安静。
当叶雨头上的布口袋被拿掉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地牢里。
漆黑的地牢里只点着一盏油灯,离这稍远一些的地方就完全看不见了。
这里潮湿,脏乱,还透着一股血腥的恶臭。
油灯摆在一张小小的案桌上,桌上除了有简陋的笔墨纸砚和一壶凉透的茶,还放着叶雨的刀,坐在案头后面的是一个穿着狱卒劲服的武官。
“叫什么名字。”
“叶雨。”
“你是许国人?。”武官看着案头上叶雨的刀,一边磨墨,一边明知故问,旁边的狱卒一边把叶雨捆在柱子上。
叶雨道:“如何?”
武官道:“卫国无人敢用许国的刀,你既然敢用,就证明你是许国人。”
叶雨咬牙,道:“那你还问?”
武官道:“持许刀入我大卫,多半是细作,只要你肯交代,肯投降,保你不死。”
叶雨道:“如果我不是呢?”
武官挥了挥手,两个狱卒会意后便撕开了叶雨的衣服,露出叶雨宽厚的胸膛。
武官指了指一边,道:“这根鞭子已经在盐水里泡了好几个时辰。你不回答,就让这根鞭子来问你。”
这根乌黑的鞭子现在正泡在一个烂木桶里,鞭子上还沾着上一个受刑人的血肉,想必伺候完前面一个人后,洗都不洗就泡在了盐水里。
叶雨道:“就算刀子问我,我也不是细作。”
武官道:“你还不知道卫国鞭子的味道,不比刀子好吃。”他使了个眼色,旁边的狱卒已经把木桶里的鞭子拿出来。
叶雨闭上眼,冷汗已布满他的全身,他做好了迎接痛楚的准备。
直到鞭子打在他身上发出一声脆响,如一把屠刀撕开他的皮肉,盐水浸入他的伤口,陌生的血肉与他的皮肤交融一起,才发现这疼痛是他所忍受不了的。
武官居然笑了,道:“滋味儿不好受吧?所以,你赶快交代。”
叶雨冷笑:“我也希望自己是许国的细作,交代一些你想知道的事,也不用吃鞭子了,可我真的不是。”
武官叹了口气,熟练的挥挥手,道:“继续。”
他说继续,士兵便继续,鞭子如狂风暴雨抽打在叶雨的身上。
一开始,叶雨咬牙忍着一声不吭,打了十几鞭以后,疼痛终于使他崩溃,他哀嚎,他嘶喊。
“停。”武官道:“趁你还能说话,交代了吧。”
叶雨吐了口血,道:“好,我交代,但是这太机密,你上前一步,我悄悄告诉你。”
武官很满意,他站起来靠近叶雨把耳朵凑过去,道:“你说,我听着。”
叶雨的答案是一口带着血的浓痰,狠狠的啐在武官的脸上,肆意笑叹。
武官怒的一把夺过鞭子,亲自上阵,疯了一样抽打在叶雨的身上。
鞭子打散了他轻蔑的微笑,他喊叫的几乎喘不上气。
武官越打越怒,直到打累了,才扔掉鞭子擦了擦额头的汗停下来,到最后除了这个名字以外,他什么话都没问出来。
“给我关到地牢里,不准给他吃,不准给他喝。”武官恶狠狠的吩咐下面的人。
牢房里没有床,没有桌椅,连窗户都没有,只有冷冰冰的地和一个同样冷冰冰的大铁锁,将他与外界所有的一切隔绝在这狭小的空间里。
累了只能坐在地上,困了只能睡在地上,拉屎撒尿,也只能在地上。
一起关在这的,还有几只老鼠和数不清的蟑螂。
俘虏了一个许国细作的事很快就传快了,先是监牢里的卒,再是军中的士兵,接着是小头领,再后来,这支军队的统帅将军都知道这件事了。
这种小事本不用将军亲自出马,可将军一听道叶雨这个名字,便片刻按耐不住,前往地牢。
十年前的将军,还只是个镖局的镖头。
叶雨简直无法相信昔日的大镖头竟然做了卫国的将军,甚至在将军亲自打开牢门,一双大手紧紧将他的双手握住时,叶雨还是难以置信。
叶雨激动的说:“竟然是你。”
将军同样激动万分:“真是叶老弟?”他上下打量叶雨,十年了,他的头上已长出了白发,皱纹已爬上他的眼角,可他眉宇间的气色,还是十年前的叶雨,一点都没变。
叶雨苦笑,道:“你们把我当成了细作。”
将军回头吩咐道:“快来人,把他的手铐和脚镣打开,牵我的马来!再去把颜先生给我请来!”
马是高头大马,发亮的毛发,上好的马鞍。
一身鞭伤的叶雨骑在马上,将军在前面亲自为他牵着马。
“先去我府上,颜先生是这一代最好的大夫,治你的伤不算什么。”
“上次一别,已经十年,我还是我,你却做了卫国的将军。”
“这十年,你过的怎么样?”
“有时候好,有时候不好,你呢?”
“也是有时候好,有时候不好。”
叶雨笑了:“你现在过的看上去不错。”
将军没有承认,也没否认,他银色的铠甲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秋风吹起他朱红色的披风时,露出了他腰间嵌满珠宝的剑鞘。
叶雨知道眼前富丽堂皇的将军府,只有立下汗马功劳的人,才配享有这么大的府院。
一个人过的好与不好如果是可以靠荣华富贵衡量的话,那么将军一定过的很好,叶雨一定过的很不好。
他看上去不再是十年前的镖师,也不再是十年前高呼为朋友报仇的好汉,他变的懂得享受。
享受美酒,享受好肉。
这十年的快活,已经让他原本八块坚如磐石的腹肌九九归一,成了一个圆滚滚的将军肚,和他腿上长出的赘肉一样肥硕。
他和叶雨刚迈过门槛,七八个下人就围了上来伺候,替他脱去披风,解下佩剑。
“把叶老弟安排在客房,再找几个人十二个时辰轮班伺候,找几身干净的衣服,再熬一锅安神的药,催颜先生快些来。”将军一边吩咐下人,一边亲自扶着叶雨去到客房。
客房打扫的一尘不染,随时等着迎接将军的客人,换了一身干净衣服的叶雨在同样干净的床榻上躺下,身上的鞭伤疼的他连话都不想说,可他竟然深深的感觉到一阵安全感,这种放下全部戒备的感觉,已经很久没有了。
“对不住了兄弟,我的人对你下手太狠了。”坐在叶雨床前的将军惭愧的说道。
“不怪他们。”
“和十年前相比,你憔悴了,这里很安全,再也不会有人拿鞭子抽你,你在我这里好好的安心养伤。”
“是你的人把我打成这样,我当然要在这里好好养伤。”
叶雨说完的时候笑了,一种对久违朋友的笑。
将军也哈哈大笑:“你放心,等你这鞭伤好了以后,我每天要拿好酒好肉喂你,把你喂的胖上个十几二十斤。”
叶雨笑道:“看你变胖了,在吃喝这方面一定比过去有经验。”
两人又是相视一阵欢笑。
喂叶雨喝下安神药的和把药端过来的是同一个女婢,透着一丝甘甜的苦药划过叶雨的喉咙,顿时舒服了很多。
叶雨本有许多话要问他,将军却轻轻按下他的身子说:“什么都不要问,什么也不要说,你休息好后,想问什么就问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叶雨点点头,药性和他的疲倦同时袭来,不一会儿便沉沉睡去,这是他十年来睡的最安稳的一次。
将军问下人:“颜先生什么时候到?”
下人道:“已经派人去催了,一两炷香的工夫应该就能到。”
将军点点头后继续很有耐心的守在叶雨的床前。
阳光透过窗纸轻轻的照进来,洒在叶雨的脸上,洒在将军的铠甲上。
能在这乱世再一次碰到故人,将军不禁感叹。
颜先生并不是个男人,她是个女人,颜先生本不是对她的称呼。
这座边远的小城里,只有一家医馆。
坐堂的大夫,抓药的伙计和账房的先生都是同一人,姓颜,这里的人都称呼他为颜先生。
颜夫人在生孩子的时候难产去世,自那以后,颜先生便和儿子相依为命。
那时这座小城还不在卫国的边境,随着许国战线不断的前移,才成了如今的边镇。
颜先生的孩子长到七岁时,花了一笔不算太大的价钱,托人从人贩子那里买了个曾经在窑子里待过的十一岁的小丫头,既是童养媳,也是医馆的杂工。
窑子里出身总归是不好听的,他不许这个丫头再叫过去的名字,颜先生管她叫丫头,他儿子管她叫姐姐,这里的人喊他颜丫头。
开始的几年日子过的很平静,颜丫头每天除了打打杂以外,颜先生也会传授她一些简单的医术。虽寄人篱下不自由,倒也过的心安理得。
这一切安宁是在颜先生他儿子十二岁那年打破的。
眼看着过了年就可以成亲了,许国的铁骑却终于踏进了这里,浴血的士兵已杀红了眼,刀斧手们歇斯底里。
他们进城后烧杀掳掠,恨不得将这里所有的活物杀光,若不是将军及时带着人马赶到,这座小城便要归了许国。
也是从那时起,这里成了边境,将军一直在这里镇守。医馆的颜先生和他十二岁的儿子死在了许国的铁骑下,那一天,十六岁的颜丫头在后院的枯井里躲了整整两天才保全了性命。
颜先生不在了,医馆和颜丫头还在,丫头这些年也学了些浅薄的医术,于是,她便成了坐堂的大夫,抓药的伙计和账房的先生。
一开始,这里的人瞧不起一介女流坐堂,一直过了很久,她才靠着自己从医书里学来的本事获得了人们认可的目光。
被她瞧好的病人称赞她是颜先生在世,再后来,人们干脆就直接称呼她为颜先生,是一种尊敬,一种认可。
十年的岁月已让她亭亭玉立,她不再是窑子里的下人,不再是那个流浪的小木。
她说不上颜先生和他儿子的死对她来说是不是一种打击,至少他们死后,她再一次呼吸到了自由的空气。
无人知晓颜先生来这里之前的过去,因为这并不重要,人们只需知晓她是个好大夫,就足够了。
颜先生刚到将军府,将军就毕恭毕敬的亲自迎了过来,为她引路。
“我的一位朋友不小心被误认为许国的细作,被人抓进牢里吃了几鞭子,还请先生受累给看一眼。”
“鞭伤并不难治,涂抹一些金疮膏就可以了,将军的府上一定有不少,特地请我来,想必一定是你很好的朋友。”
“是啊,我们十年没见,又在我这里吃了鞭子,如果不把这里最好的大夫请来亲自给他瞧一瞧,我就太不够朋友了。”
“既然是你朋友,怎么会被人误认为许国的细作?”
将军长长的叹了口气,道:“这就说来话长了。”
说话间已经到了客房。
将军为她推开门,带她走进屋子,带她走到床前。
叶雨还在没醒,他的脸已憔悴,他的刀已陈旧,他的青丝里已掺杂白发,他的一切一切,现在都映在了颜先生的眼里。
十年了,再一次遇到叶雨时,小木已经二十一岁。
时间如一把刷子,如一泼冷水,把小木的过去刷干净,把记忆冲淡。
不知叶雨还能不能认出她,小木却已认他不得。
“给我一盆热水,一块干净的毛巾,还有干净的白布,”小木一边放下药箱,一边轻轻的对将军说。
她一进门就注视着叶雨,目光里却无半点激动,透着和对待其他病人同样的温度。
“下手可够狠的,把人打成这样。”小木一边用热毛巾为叶雨擦拭伤口,一边说道。
将军道:“幸好我发现的及时,如果再晚一点,他真被当做了细作,下场就更惨了。”
“都是为了卫国,我理解。”
“他的伤怎么样?碍不碍事?”
“不碍事,上点金创膏就可以了,每天换一次药,不到一个月应该就可以结疤。”
“先生,有个事还得跟你商量一下,我这个朋友的事,还请你不要说出去。”
颜先生心领神会,猜到这病人十有八九真的是许国人,不然也不会被当成细作,便道:“将军放心。”
将军抱拳深深作揖,笑道:“有劳先生了,谢谢。”
颜先生摆摆手,道:“将军言重了,能在这里经营小小医馆糊口,全靠将军照顾,应该我谢谢你才对。”说完,颜先生起身收拾药盒。
将军道:“先生不嫌弃的话,就在这吃了饭再走。”
颜先生道:“不劳烦了,医馆还有病人。”
将军拿出一串铜钱递给颜先生,道:“这是诊金,先生笑纳。”
颜先生连忙推辞,急道:“不可不可,往日里全托将军照顾,这诊金是万万不能收的。”
一个弱女子怎么推得过膀大腰圆的男人,将军硬塞进她的药箱里,笑道:“先生时常来我帐下为弟兄们治伤治病,不是我照顾你,是先生照顾我们。”
将军亲自将颜先生送出门,绕过假山,穿过庭院。
走过长长的回廊,阳光穿过栅栏,印在颜先生破旧的药盒上,将军看了看四周无下人,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问颜先生,道:“先生,之前我求你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颜先生听闻此言,似乎吃了一惊,用加快脚步的办法避开将军的目光,匆忙的说道:“再让我考虑考虑。”
将军道:“先生深明大义,定要慎重考虑。”
他目送颜先生离去的背影,一直到她消失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才转过身来,这是他对客人最高的礼遇。
阳光将他的铠甲晒的闪闪发亮,英气逼人,但是他眉宇间偶尔流露出的刹那不安,仿佛诉说着他有许多不可告人的秘密。
叶雨醒来的时候,将军已经为他备好了一桌精致的菜肴。
和过去他大鱼大肉胡吃海塞不同,现在他吃的精致了,青菜切的整整齐齐,长短一致。栗子鸭汤煲的浓而不腻,一颗颗栗子圆润饱满,显然是经过仔细挑选的。烤牛肉又嫩又香,也不知道腌制了多久。几道卤味冷菜也很讲究,用的一定是十年以上的老汤,就连摆在盘子里装饰用的黄瓜和香菜,也是出自老厨子之手。
酒也不再是过去镖局里常喝的烈酒,而是一壶爽口淡雅的清酒,小小的酒壶似乎也在告诉客人,适可而止,喝的是风雅,品的是三分醉意。
这一桌只会出现在儒生屋里的精致菜肴,现在出现在了将军的府里,叶雨忍不住微微笑了笑。
无色透明的清酒倒在羊脂玉的小酒杯里,叶雨喝完一杯后不急不慢的放下酒杯,笑道:“才过了十年,你好像变了,这酒一点都不烈。”
将军大笑道:“那是我以前还不懂事,这几年我才发现,其实喝到五分醉就停下,比喝醉了要舒服的多。肉也一样,不一定要大口的吃,小口小口吃,汤也小口小口喝,其实也很痛快。”
叶雨道:“难怪,原来是吃的喝的太讲究,所以才吃的现在这么胖。”
将军笑道:“是啊,以前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一日三餐,一点儿肉都不长。反倒是现在吃喝细了,下午有点心,晚上有宵夜,一天吃个六七顿,反而吃胖了,你说好笑不好笑。”
“确实好笑。”叶雨微笑道:“毕竟你以前是个走镖的,风里来雨里去,吃不好喝不好。现在做大将军了,可以命令别人给你做最好吃的东西。”
饭后,叶雨才知道将军讲究的程度远不止于此。
长白山的参茶,甘甜适中,叶雨说不出品种,相比是珍贵无比的。就连剔牙用的竹签,也是非常名贵的竹子。
将军和叶雨坐在茶桌上,跪在地上的茶童为他们在紫砂壶里蓄水。
酒足饭饱后的叶雨喝了几口茶,想了想,还是问出了口:“你是怎么当上这个将军的?”
听到这个问题,将军挥了挥手让跪在地上的茶童退下,他站起身,缓缓的脱下身上的衣服。
和他古铜色肉躯共同映入叶雨眼里的,是一道道数不清的伤疤,有箭伤,刀伤和烧伤。
“现在,你知道我是如何当上这个将军的了吗?”将军一边穿上衣服,一边问道,平淡的语气,仿佛昨日的金戈铁马早已远去,只有眼前享之不尽的荣华富贵。
叶雨点点头:“原来,你说十年里也有过的不好的时候,就是指这些伤。”
“不算过的不好,这点伤没什么,死不了人。”
“那什么才是过的不好?”
“跟我一起从军的兄弟战死的时候。”将军放下茶杯,语重心长的说道:“跟我从镖局里出来的有五六十人,这些人都跟我从了军,保卫卫国的山河,十年过去了,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我这个将军的帽子,是弟兄们用鲜血换来的。跟埋在地下的这些兄弟比起来,我现在过的很好。”
这五六十人里,自然有不少叶雨认识的人,听到这个消息时,忽然升起一阵凄凉,不禁重重的咳嗽起来。
将军皱起眉头,道:“你的**病还没好?”
叶雨苦笑:“都说是**病了,治不好了。”
“改天我让颜先生过来替你看看病。”将军补充道:“下午你睡着时,就是颜先生给你看的伤,开的方子,她是这里有名的医生。”
叶雨道:“那我有机会,一定要好好感谢感谢这位颜先生。”
将军道:“我用了五年的时间才当上一个小小的步兵头领,也就是五年前,许国的铁骑打到这里,我带着人马赶到,解了围城之急,镇守在这里,安抚百姓,五年过去了,我也平步青云,从一个步兵头领做到了一个镇守边疆的大将军。”
叶雨很欣慰,因为将军和十年前相比,最大的变化不在于眼前的酒肉奢靡,而是他放弃了复仇,放弃对汤剑离的执念。也许弟兄们死的很惨,但至少是为了国家而战死的,他们的光荣事迹将被卫国史官写入史册,名流千古。
不枉他做一个懂得放下仇恨的大丈夫,做一个保家卫国的好男儿。
“来,我有样东西给你看。”将军一边对叶雨说,一边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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