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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冉冉如白驹过隙。
春夏秋冬,四季不厌其烦的轮回了八次,现在是第九次的春天。
巍峨的朗玛山下,一座不大不小的城池,因城中市民世代依赖着朗玛山生活,故此城名为朗玛城。
或许是因为有着高耸入云的朗玛山作为天然屏障,身处燕国边境的朗玛城,城墙又矮又破,土垒的城墙上甚至有好几道裂痕。
一整座城池中,除了面向平坦大道的南门处的富人老爷居住的区域外,其它地方也就靠山的北门要热闹一些。
不管是打猎的还是采药的,只要是靠山吃饭的,都会选择在这里进行买卖交易,渐渐地形成了规模不小的集市。
日暮西山,天边一片火红的红云。许多人家中都升起了袅袅炊烟,但即便如此集市中仍是一片忙碌的景象。
仔细看去,嗨,哪里是什么忙碌,明明是摊子的主人们在热闹的聊着家常。
一个挂着粮油招牌的店面门口,支着一个卖粮油的小摊,但其实老板是同一人--一位风韵犹存的中年少妇。之所以无聊的要在自家粮油店门口再支个同样卖粮油的摊子,主要原因就是无聊…
“诶,老刘,你不是一直在给外地的商人老爷们做向导么?怎么今天也开始卖起青菜了?”
“嗨,孙姐,别提了,这还不是因为前些年咱们朗玛城新换的城主嘛。前段日子城主发布了命令,要加收那些商人老爷们的税,那些商人老爷们这不,宁可选择多走好几天的路程,也不进咱们城了,我也就没生意,下岗啦。”
“不过话说咱们现在的城主也是真厉害,以前从来没听说过,突然有一天就成了城主了。”
“或许是其它大城市的大人物吧。”
“嘿,你们两个不想活了?小点声!你们这可算是诽谤城主,那可是大罪啊!”
“啧,我说的明明是实话嘛,怎么能算诋毁呢?…诶,我错了,我闭嘴,王叔,您老别瞪我呀。”
“哼,我这也是为你俩好!…唉,不过话说回来,最近咱们城有些不安稳啊。小孙、小刘,你俩听说没,最近咱们城内经常有些小孩子离奇失踪。我还听说啊,拐子郑他小孙女就失踪了,找了好几天了,都报官了可还愣是一点消息没有…”
刘三、孙六和王老三人正聊得热闹。就在这时,一双稚嫩的小手趁着三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的伸向王老所卖的酒的酒桶中…
啪…王老轻轻地打了小手一下。
“嘿,你个小鸽子,又来偷你王爷爷的酒。”
未遂的小手伸回,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外表看上去就十分机灵调皮的小脑袋。
见到自己被发现了,也不羞也不怕,垫着脚搭在酒桶边上,脸上笑嘻嘻道:“那还不是王爷爷您酿的酒特别香嘛。”
小鸽子收起了嬉皮笑脸,变得正经而悲痛。
“您是不知道呀!我爷爷自从喝了您酿的酒后,别的酒再也喝不下去了,甚至饭都吃不下去了,都好几天了。我这个做孙子的,看见爷爷都瘦了许多,心中难免有些心痛着急,这才来想着管您借…嗯嗯,是借一些酒给我爷爷喝的。”
小鸽子今年九岁,真名李歌,长辈们便叫他小鸽子。因为活泼可爱,最主要是嘴甜,所以邻里乡亲都非常喜欢他。
中年妇女孙六掩嘴笑道,“你这小家伙,还真孝顺。”
大汉刘三则是笑骂道,“孙姐,你可别被这小灵精给骗咯,这小子明明是自己贪酒喝啦。”
王老抚着自己胡须对李歌大笑道,“嘿,你说巧不巧,那天你吴爷爷就和我说过,说你管他讨了二两酒,而且用得就是你刚才说的这番话。那天你吴爷爷还担心你自己回家危险,便悄悄跟着你,结果就看到你在拐角处把那酒全喝了。”
听王老叙说此事,刘三笑得那叫一个四仰八叉。
“你个小机灵鬼,你这是好处自己吃,锅让你爷爷背啊。”
见自己的小秘密东窗事发,即便是脸皮早已厚到一定程度的李歌,也不免得尴尬的红起了小脸,小声嘀咕着,“爷爷说同行如敌,怎么吴爷爷和王爷爷都卖酒,关系还那么好呢?”
“你吴爷爷是开药店的,卖的是药酒,你王爷爷我卖的是粮酒,不算同行。”王老笑道,随后又微微板起了脸,认真道,“小鸽子呀,以后不管想要什么东西,记住都不可以用偷的,记住了么?偷东西可不是好人呀,我们一定要做个好人。”
“哦,”李歌撅起嘴,委屈道,“王爷爷,我知道错了。那…以后王爷爷可以每天给我点酒喝嘛?”
“嘿,你个臭小子,毛都没长齐呢,这么贪酒!”王老见李歌的模样,心中不忍继续教训,开口道,“以后每三天给你喝二两!”
见李歌还有些不满足,急忙开口道,“不能再多了!你还小,还在长身体,不能多喝的。”
李歌见以达目的,笑嘻嘻的从怀里取出了个不大的酒葫芦递给王老。
孙六见李歌的模样,甚感小家伙可爱有趣,问道,“小鸽子,今天来集市是要干嘛呀?你爷爷呢?”
“我爷爷在家呢,他让我出来打些酱油的…”
提起酱油,李歌这才发现自己被酒香勾住了魂。
“呀,差点忘了酱油了,孙姨,帮我打五钱的酱油。”
听到李歌是自己一人出来,孙六边打着酱油边骂骂咧咧起来,“天都要黑了,李悠然那个老不死的,就让你一个小孩子自己出来?那个老东西不知道最近城里经常有小孩失踪么?不行,明早我一定要去骂他一顿去!”
李歌有些不承认自己小,不服气道,“孙姨,我今年都九岁了,不是小孩了。”
“是是是,小鸽子不小了。”孙六接过李歌小手中的五钱铜钱道:“好了,趁天没彻底黑,小鸽子你快些回家吧。”
见李歌的小身板渐渐走远,刘三说道,“王叔、孙姐,你们帮我看下摊子,如今的世道,小鸽子自己走我有些不放心,我去送他。”
说完,便跟着李歌离去…
春天的白日虽然较冬天漫长些,但终究还是没有夏天长。
活泼的阳光已经消失,银白的月光也已经洒满整座城市,再加上一些屋子里跳动的烛光,总给人一种疲倦的感觉。
当然,这种疲倦并没有出现在活泼好动的孩子们身上。
在距离市场几条街和一处广阔空地的位置是一处住宅区,这里七扭八歪的房子不说简陋,却也简单。
空地上此刻六七个孩童在月光下忘我的嬉戏打闹,阵阵稚嫩的声音回荡在空地上,久久不散。
看到他们,路过的李歌心中有些小小的郁闷,“啧,真倒霉,竟碰上他们。”
李歌想要借着月色绕开他们,但天不如愿…
“哟,看看这是谁,这不是‘大哥’李歌嘛!”
孩童中身高体型最魁梧的苟狗蛋还是眼尖的看到李歌,带着他的小团伙围住李歌,语气中充满嘲讽。
李歌没好气道,“让开,我要回家。”
“回家?哦,也是,天都黑了,你个胆小鬼怕黑,所以要急着回家找爹娘。”苟狗蛋眼睛提溜一转,装作才想起什么的模样,带着明显虚假的歉意和阴阳怪气的语调道,“哟,不好意思啊,忘了,你是那个李老头不知从哪捡到的野种,是没有爹娘的。”
众人肆无忌惮地嘲笑起来…
“你们说他娘会不会是个**,因为被太多人睡过,所以不知道是谁的种,这才把他丢弃?”
“也有可能是因为他爹不是人,是条狗,所以不好养他。”
很难想象这些话是从一群十岁左右的孩子口中说出,十分难听,听得李歌眼中直冒恨意,深藏黑夜中紧握的双拳甚至散发出不引人注意的微弱火光。
杀人,或许不敢。但真的真的好想打他们啊!撕烂他们的嘴,让他们一辈子不能再说话。
但爷爷说过,不可以…
李歌怒吼起来,“滚开!好狗不挡道!”
“哦?我们之中有狗么?狗不是你爹么?我们之中谁是你爹啊,狗哥,是你么?”
“哈哈,我苟狗蛋可没有这么怂的儿子,你可别侮辱我!”
很明显李歌起了真火,但众人仍不以为意,而且见李歌越生气,他们骂得越起劲,继续说着难听的话,仿佛这不是在辱骂欺凌他人,而是在开心的玩耍。
甚至众人围着李歌围成了一个圈,有节奏的喊着他们自己创作的“歌谣”。
“傻李歌,丑李歌,没爹又没娘,没娘长不大,找狗做爹娘…”
人群之中有另类。站在苟狗蛋身边瘦若枯柴的郑锋,此时有些难为情的对苟狗蛋说道,“狗哥,算了吧,让他走吧。”
“混蛋小疯子!”郑锋外号小疯子,苟狗蛋不知为何突然暴怒起来,“郑锋,都告诉你别去念什么私塾,你看看你,让那个李老头教的,变得这么怂!”
“都说了多少次了,学习有什么用,天天像只鹅一样摇头晃脑的,最后学一些毫无用处的字,活像个娘们!”
苟狗蛋伸出右手,左手指着右手手心上那与年纪不符的老茧骄傲自豪道,“看到没,我这手可是握犁耙、锄头握出来的,这才是一个男人的样子。”
“我也不想学习,但我也不想种地,更不想让我爹娘去种地,他们的身子骨已经不好了。”郑锋在心里想到,“只要学会了写字,以后就可以像隔壁的大哥哥一样,去南城给那些老爷们当账房,那才是男子汉应该有的模样。”
郑锋想起隔壁做账房的邻居,想起他在村中耀武扬威的模样,想起村里人对他低头哈腰的谄媚。
但这一切他之能在心里小心想着,因为他不敢对苟狗蛋说。
见郑锋软弱的模样,苟狗蛋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他需要发泄…
在地上抠起泥土便往李歌身上扔去。
初春的泥土中不仅带着些许青草,还有冬天时的湿意和锋利的碎石。
除郑锋外的众人见狗哥如此,倍感有趣,也不再唱着“歌谣,”学着苟狗蛋的样子抓起泥土扔到到李歌的身上。
修养再高的人也是有脾气的,更何况李歌自己不过也还是个孩童。
红涨着脸,紧握的拳头再也忍不住了,一拳打在了苟狗蛋的脸上。然后李歌趁着苟狗蛋的小跟班们搀扶苟狗蛋的时候,将讨来的酒和买来的酱油护在胸膛,冲出了人堆。
“你他娘敢打我!你知道我爹是谁么?嘶,真他娘疼。”苟狗蛋一时吃痛,捂着脸庞,指着跑出去的李歌大喊,“追!给我追!今天老子非得把他打出屎来!”
银白的月光照耀着疲倦的朗玛城,除了圈养的猪叫声和不时响起的狗吠声,朗玛城中好像也就剩下苟狗蛋他们的追喊声了。
只是谁都没有注意到,在李歌刚才所在的位置不远处的树后阴影下,一个看不清模样的人将自己融入黑夜之中远去,仅留下一声不知为何而发出的叹息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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