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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陌上初闻杨柳色
锦衣少年屁股往清秀公子身边一放,满脸堆笑,不顾那手捧医书的公子一脸嫌弃,扯掉了被他压住的衣角,往里边儿挪了挪,继续徜徉书海。
锦衣少年手捧着一堆蜜饯果脯、肉干零嘴,嘴里还叼着一个酒囊,“哗啦”一声,将一堆吃的堆在了车厢正中,都成了一座小山,看得圆脸青年目瞪口呆,“你去打劫了?”。
“来来来,甭客气,我叫李玄,你叫啥!”锦衣少年白了他一眼,放下嘴里叼着的酒囊,伸手捅了捅两眼只读圣贤书的清秀公子。
清秀公子知道这书是没法看了,车里一个话痨已经让人头昏脑涨,再来一个还清净得了?将医书合上,轻轻放在膝盖上 ,“林一,唯一的一。”一如既往惜字如金。
“大兄弟你呢?”李玄点了点头,朝着斜对面一直望向窗外的青衫书生问道。
青衫书生回过头来,慵懒往板壁上一靠,闲适雅致:“墨九,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的九!”
李玄刚喝进一口酒去,听了两人呆板到近乎无聊的自报家门,没有忍住一口辛辣的酒水喷了对面圆脸青年一脸:“我要是叫李万,还得数到一万去吗?”
圆脸青年忿忿地伸手抹掉满脸酒水,一副少见多怪的鄙视模样,讷讷地说道:“我叫曹寇,成王败寇的寇!”
“曹寇、曹寇……草寇……”李玄嘴里念了几遍,一翻白眼,这几个货名字怎么一个比一个花里胡哨。
“不许提这两个字!”曹寇瞪眼怒视道,他的名字谐音不雅,自小不知道招了多少取笑,因此谁一提到这个词,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曹寇总会浑身不自在,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儿一样。
曹胖子心里也有些过意不去,刚才的语气是重了些,紧了紧怀里抱着的铁剑,一本正经的解释道:“我爹是个读书人,考了半辈子功名也只是个秀才,同村有个姓王的,与我爹争了一辈子,小时候争玩具、争糖果,长大了争学问、争功名、争谁先娶妻生子,我那老爹从没争赢过,偏偏在我出生那年,王秀才考上了举人,我爹气得是几天吃不下饭,写了一副大字挂中堂上‘成王败寇’,于是给还没出生的我起了个这名字。”
总算遇到个意气相投的话篓子,这一趟汴梁之行该不会寂寞了,李玄很狗腿的将肉脯递了过去,刨根问底道:“你爹是个读书人,你怎么不好好读书,争取考个功名,偏偏抱把剑出来闯江湖呢?”
曹寇接过肉脯,咬下一大口,一边嚼一边说道:“读书有啥意思,从小一拿到书就犯困,为了这事儿不知挨了我爹多少揍,而且我哪是靠读书名扬天下那块料。我朝在那长安王整顿吏制之后,比之以往读书人日子好过了许多,可是三年一次的春闱,一道之地也只有几千举人,要知道一道之地的读书人少说也有数十万,而举人考贡士更难了,贡士之后还有进士,层层淘汰下来,你们想想,整个天下能有多少人能一步步走到最后,那何止祖坟冒青烟,那得祖坟烧起来,甚至棺材里面的先人都要蹦出来啊!”
清秀公子林一没忍住“噗嗤”笑出了声,嘴角轻扬,嫣然如画,就连那个目光大多数时间留在窗外的墨九也不禁莞尔。
本朝科举选拔士子极为严格,宁缺毋滥,层层而上,难度逐次递增,科举考试一共分为六级,第一级县试考取童生难度相对较小,凡是习举业的读书人,不管年龄大小,未考取生员资格之前,都称为童生或儒童,这相当于是一道门槛,只有跨过了,才有资格说一句自己是读书人,但是有许多人考到白发苍苍仍然考不到一个“童生”的名号;
第二级府试考取秀才,考秀才要经过三级的考试,即县、府、道三级严格的考试,成绩分六等,考到高等级的合格者才能获得秀才的称号,因为每个府院考试是三年考两次,每次录取四十五名,平均每年三十名,再细分下去也就是每个县每年只有五个名额,经长安王改革吏制后,为读书人拓宽了龙门,单就秀才名额而言,已经是往常的两倍,也就是每个县每年有十个秀才名额,但是参考人数却有上万人,其难度可想而知;
至于第三级院试考取举人、第四级乡试考取贡士更是大浪淘沙,优中择优,差不多十人中能有一人能够闯到下一关,要知道能够考上秀才的已经是一个县里读书人的前十,可是到了院试、乡试的考场上,全成了平庸之辈,一块砖头扔出去就能砸死一片“读书种子”;
第五级是要到京城参加的会试,又叫春闱,会试合格之后称之为准进士,这些人才有资格参加第六级殿试,通过殿试者称之为进士,进士的前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
进士又被叫做天子门生,因为这些人是被皇帝亲笔录取,不管名次前后如何,能通过殿试的人都已经是百炼真金,除了其中利用职权之便走到这一步的寥寥“漏网之鱼”,大多数人都是学富五车、满腹经纶的饱学之士,是读书人为之奋斗一生的目标。
“你觉得这江湖好玩吗?”李玄突然问道。
“不太好玩,水太深,容易溺死人!”曹寇若有所思,淹死的都是会水的,尤其是那些自以为学了几式狗刨便江河湖海都去得的人,最容易淹死,这是老爹时常挂在嘴边的话。
其余三人细细咀嚼,发现挺有意思,也经得起琢磨,只是不知这是曹胖子的肺腑之言还是无心之说,不过看他这模样,自然是后者可能性居多。
“即使你不喜欢读书,如今皇上开明,不禁三家之外的其余学说,百家争鸣,你又为何选择了江湖这一条……不太平坦的路?”墨九开口问道,原本想说“凶险万分”的,但是不知这人心性如何,万一对自己生了嫌隙,这一路同车而行,未免徒增烦恼。
曹寇昂首挺胸,握紧了手里那把铁剑,眼里尽是憧憬:“小时候不喜欢读书,却喜欢看评书话本,第一眼起就喜欢上了江湖,白衣少年风流倜傥,黑衣游侠眉宇苍茫,那少侠仙子比翼齐飞似神仙眷侣,那高手过招移山填海,侠士锄强扶弱、劫富济贫,豪杰把酒当歌、快意恩仇,仗剑而行何等潇洒。我,曹寇,一定要手持三尺青锋浪迹天涯,剑锋所指,举世无敌。”
马车里的三个人都没有说话,李玄张了张嘴,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清秀公子林一面无表情,目光又落到了医书上,唯独墨九,心中没来由的多了一星光芒,在那只知前后左右不知东西南北的黑暗中。
原来江湖不只是波诡云谲、阴谋手段,还有江湖少侠、绝代仙子,还有清风明月、慷慨意气,原来在这些未入江湖或是初入江湖的人眼中,这个江湖竟然是这么美好,要是能守住这一份美好,哪怕是一分一毫,也是挺好的。
曹寇继续说道:“什么长安王,易雪扬,还不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还能比我裤裆里多个卵蛋不成?有啥好羡慕的,以为老子像那些头发长,见识短的娘儿们似的,见着那些小白脸就走不动道?等爷爷我名扬江湖那天,倒要让江湖看看,这偌大的江湖里,不只是有那几个人的!”
话风急转,让三人心中那慷慨游侠形象瞬间湮灭。
李玄赞许的点了点头,这个胖子倒是有些意思,问道:“你这趟是想要上少林,浑水摸鱼杀了萧墨名扬天下咯?”
曹寇白了他一眼,像是看傻子一样,说道:“是当我傻还是你傻,那可是萧墨诶,哪有那么容易杀,你知道黑市把他的人头炒到多少了吗?谅你们这些读书人也不知道,黄金一百万两,一百万两啊,黄金啊,就是那么一颗脑袋,我的乖乖,码起来能有一间屋子那么大、那么高,黄澄澄、金闪闪,要是哪天我曹寇的脑袋也能值那么多钱。啧啧,这辈子值了!”
差点没流出口水来。
林一眼皮都没抬一下,冷哼道:“这个江湖倒是有意思,一个杀人如麻的大魔头被抬举到如此地步,在我看来,他的脑袋与被他杀掉的那些人的脑袋没什么两样,一个屠夫、刽子手罢了,杀了那么多人,夜里不会被那些索命的冤魂惊醒么?”
曹寇愣了一下,没想到同车还有一个“侠党”在。
江湖中近年来出了两个惊才绝艳的少年高手,武功盖世、风采绝伦,一个萧墨、一个易雪扬,两人俱是武功相貌冠绝一世的绝代少年,自然有无数的追随者,追捧萧墨的被称为“王党”、易雪扬的拥护者被叫做“侠党”。
王道、侠道之争古来皆有。
五步之内,百人不当,十年磨剑,一孤侠道。千里挥戈,万众俯首,四海之内,百世王道。
王道与侠道水火不容,他们的追随者之间自然也斗得如火如荼,见面冷嘲热讽、攻讦诋毁是少不了的,遇到脾气火爆的更有拳脚刀剑相加的,这一两年长安王萧墨杀伐过重,声誉急转直下,“王党”多有心灰意冷,转投别处,而易雪扬谦和有礼、侠名远播,深得江湖中人爱戴,“侠党”出门自然趾高气扬,将那白衣少侠吹捧上了天。
曹寇撇了撇嘴,有些不满林一这番话,“那萧墨是杀了不少人,可是你们就不想想哪次他是平白无故的动手杀人了?东岳惨案大家伙儿都把矛头指向他,可是他自己承认了吗?你们又有证据吗?他有什么理由去杀这些人吗?如果这一切真是他主导,以咱们这位王爷的行事风格,会揣着这事儿不承认吗?当初他还是高高在上的长安王,在常州、君山两件事之后,他本可调动天下兵马围剿江湖了,可是他这么做了吗?每一次都是以一个江湖人的身份了结江湖事,这些道貌岸然的江湖侠客自己打不过人家,倒把他骂成了魔头,这就是你们的道理?”
对于曹寇的连番质问,林一竟然无从答起,却也并不退让,昂首道:“不管如何,他杀人如麻是真,东岳之事就算不是他干的,君山、叶家却是板上钉钉的血案,在我医家眼中,他萧墨与被杀的人,甚至与这芸芸众生、猪狗畜生并无什么两样,都是一条性命,他日若是重伤垂死撞在我手里,我会救活他,因为我是医家弟子,救活之后我也会一刀杀了他,因为我知道他还会杀更多的人,既然无法阻止他,就只有杀了他这一个办法!”眼神之中无比的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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