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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原来的历史进程,棉花还要一直继续这样默默无闻几百年。在这几百年里,棉花的最大用途一直无人问津,一直到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战战兢兢地做出这个发现为止。不过这个时空中有了张曜灵这个变数存在,这一切也就不同了。

    魏晋时期,人们冬天用来御寒的衣物主要以裘皮、丝麻为主,而俗话说:千层棉紗不如一层棉,丝麻的保暖效果与棉花简直不可同日而语,而裘皮的造价又太高,除了那些站在高层的大富大贵之家,很少有人能在冬天穿得起。于是在北方的冬天,穷苦人家基本上个个都窝在家里,很少出门。有的人甚至全家只有一件衣服,迫不得已出门的时候再由一人穿上,而剩下的人却每天都裹在被子里瑟瑟发抖。冬天,万物萧条,就连被赞誉为万物之灵的人,很多也是要躲起来才能勉强存活下去。而每年冬天,都会有一些极度贫困的穷人冻死在荒野。在这个时代,这种情况并不罕见。

    而棉花这种作物的出现,则大大改变了这种情况。这是一种种在地里就可以生长的作物,到了秋天,就可以像收割小麦一样收获白花花的棉絮。抽出棉絮经过一番加工制作,不但可以填充成为棉衣,还可以送上纺车纺成棉线,最后织成棉布,适合寻常百姓的消费水平。

    张曜灵在第一次见到那盆棉花的时候也是很偶然,不过对于这种作物他还是很有印象的。前世的时候他曾经去过中亚的乌兹别克斯坦执行过一次任务,这个有着“白金之国”美誉的棉花生产大国,那一望无际的棉田,秋收时节的景象十分壮观。而棉花的样子古今并没有多大的不同,所以张曜灵在无意中一眼就把它认了出来,紧接着就萌生了大规模推广的念头。

    “公子,这里面填充的东西,就是从那棉花里面得到的产物吗?”北宫雁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她把那麻布手套套在手上爱不释手地把玩,感觉到其中绵软蓬松的填充物很不寻常,并不是平常所见的任何东西。

    “嗯,没错,这是一种还没有被人发现的保暖材料,如果大量种植的话,就可以得到更多的棉絮,用它就可以做成棉衣,保暖效果不比裘皮差多少。而且这种东西种在地里就能长,不需要太过费心,既便宜又好用,这样大部分的人就都可以不怕这个寒冬了。”张曜灵颇有些得意,这可是自己的首创,相信自己只要利用这棉花的首创,这个世界虽然没有什么专利发明权,但是信息传播如此缓慢,自己就可以利用这一机会抢先一步,在市场上推广棉织物,相信至少也可以狠赚上一笔的。

    “公子是打算大量种植棉花吗?”北宫雁一下子就猜到了张曜灵的计划,不过脸上还带着一丝莫名的忧色。

    “没错啊,之前那个花贩已经给我送来了很多种子,而且还找到了一个专门种植这种棉花的西域人。我想明年就和我爹商量一下,凉州那里有我们家很大的一块地,我打算明年就先种下去,然后再组织人纺线织布,做成棉衣推向市场。怎么样,本公子这个发财计划是不是很有创意啊?”张曜灵家可是整个凉州最大的地主,相信以自己的父亲对于自己的信任他一定不会反对自己,等到时候棉花收获了,那就一切都水到渠成了。

    “公子,你发现的这个棉花的确很神奇,我相信它也一定会很受欢迎……”北宫雁的语气吞吞吐吐,“……不过我想……公子的计划可能还有些困难……这棉花好像……应该……没那么好种……”

    “没那么好种?有什么困难?”张曜灵知道自己对于种地是一窍不通,不过这棉花的种植条件并不复杂,而且在后世新疆、宁夏可都是棉花的重要产地,这不应该有什么水土不服的情况发生啊。

    “公子的这棉花有大用,这一点公子知道,雁儿也知道,不过别人不知道啊。尤其是那些佃户,他们一个个都是老实巴交的小农,一向都是遵守古训耕种,向公子这种来历不明的棉花,他们肯定不会这么容易就接受的。”北宫雁以前就是在市井中长大的,在这一方面却比张曜灵更加明白。

    “那不是我们家的地吗?不管他们接不接受,他们只要老老实实地种地就好了。反正到了秋天收获了,我再把棉花做成棉衣,让他们自己试一试,就会明白我的用心良苦了。等到第二年啊,不用我说什么,他们肯定抢着种!”张曜灵想当然地觉得奇怪,那明明是自己家的地,父亲不反对,自己只是要他们老老实实种地,又不是做什么地主恶霸,这要种什么还不是自己一句话的事吗?

    “公子身居高位,对于大事可能看得透彻,不过这种民间琐事,公子还是有些想当然了。”北宫雁奇怪地看了张曜灵一眼,这个公子一向聪慧非常,看事情从不输于别人,现在怎么连这种小事都不明白了?不过旋即就自己就找到了原因,并且紧接着就开始为张曜灵恶补生活常识了,“虽然那些地是属于公子家的,那些佃户只是租地耕种。但是这种什么怎么种,公子都是无法干涉的。公子不可以强迫他们种什么,只是在最后上门收租,至于其他的,都是那些佃户自己说了算。”

    “什么?还有这回事?”张曜灵这回真是当了回小白,对于这种土地归属使用权利还真是什么都不知道。不过北宫雁肯定不会骗自己的,看来自己这回真是把一切想得太简单了。前世看那些电历史剧中一个小小的乡下土财主都嚣张得不行,没事玩个半夜鸡叫、黄世仁逼死杨白劳这样的桥段,原来是自己被这些小白编剧给忽悠了。唉,这想种个地,搞一点农业科技创新,就那么难吗?

    其实,这是张曜灵把一切都想得太简单了,太过于一厢情愿了。标新立异,从来就不是一件随心所欲的事。张曜灵带着千年后的见识来到这个时代,他可以凭借这个优势领先别人一大截,但是真的要在这个时代搞创新,是在不是一件动动嘴皮子就可以解决的事。北宫雁的记性很好,很快就想起了那天见到被张曜灵如获至宝的棉花。话说那棉花实在是太不起眼了,不但没有什么香气,枝干也不是青翠欲滴,十足地缺乏观赏价值。真不知道张曜灵为什么见到了它就如此高兴,之前听到苻雄死的消息的时候也没有这么开心啊。

    “没错,不过你这小丫头又忘了,那是棉花,本公子亲自命名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张曜灵走得很快,一边走一边还没忘了回头教育一下这个无知的小丫头。

    “是是是,公子说的都是对的。不过公子要那棉花应该是有别的用处吧?”北宫雁虽然不像张曜灵那样熟知棉花的用途,但是看着张曜灵那欣喜不已的样子,也明白张曜灵肯定不是为了养花草修身养性。

    “那是自然,等一会儿到了地方,你就知道了。”张曜灵故作神秘,哈哈一笑,带着满心疑惑的北宫雁穿过了好几条小巷,在一处僻静的小院落前停下脚步,一下子就闪身进去了。

    “公子!”张曜灵闪身而入,门后有人,一个面貌平庸的青年男子一看到张曜灵,马上由警惕变成了放松,快步上前向张耀灵行礼。

    “嗯,那棉花已经处理得差不多了吧?”张曜灵淡淡答道。

    “已经按照公子的吩咐做好了,不过棉絮比较少,做的东西就有些小……”那人神色有些紧张,看着张曜灵的表情也有些忐忑不安。

    “那本来就只有一株棉花,能有多少棉絮?没事没事,反正已经有大量的种子,明年再大规模种植,现在不过是做个实验,带我去看看吧,希望不要让我失望呀。”张曜灵哈哈大笑,从那人身旁走过时还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公子跟我来。”那男子如释重负,抢先走在前面,引领着张曜灵继续向前走。

    一行三人走进这处院落的正堂,那男子走在最前面,走进正堂后,迎面就是一间不大不小的正厅,正北方墙壁上挂着一幅斑斓猛虎的画像。除此之外房间里只有一些桌椅和一些杂物,却没有任何棉花的影子。

    那男子不慌不忙地走上前去,将那幅猛虎画像向上一掀,伸出手去也不知道在哪里一按,墙壁突然发出一阵“咯吱咯吱”的响声,高大光滑的墙壁突然向后一转,墙壁上一下子出现了一个深邃的暗道。

    张曜灵毫不意外,紧跟在那男子的身后,第二个钻进了暗道。临进去之前回头看了北宫雁一眼,发现这小丫头还在那里傻傻的有些愣怔,暗叹一声,伸出手去把她握住,带着她一步步走进去,随后就把暗道再次关闭,从外面看不出任何异常,只有一幅栩栩如生的猛虎画像。

    “公子,你这是要去哪里啊?”这已经是北宫雁第二次问出这个问题了,不过这个问题已经和第一次问题的含义不一样了。之前还是轻松随意,现在却已经走进了暗无天日的暗道,这暗道黑漆漆的也不知道有多长,也不知道要通到什么地方。北宫雁虽然一向很大胆,不过这种黑漆漆的暗道可是太考验这种小姑娘的勇气了,她只好紧紧地抓着张曜灵的那只温暖的手,亦步亦趋地跟随着他。

    “我来到这上邽城时间不长,不过这城里的人想要找我麻烦的可是不少。现在我根基尚薄,行事要多加小心,这也是迫于无奈啊。”张曜灵叹息一声,他可以明显感受得到自己手中的那一双绵软的小手中甚至渗出了冷汗。这怎么说也是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小丫头,毕竟不是自己这样前世生活在黑暗中几十年的妖怪,心里紧张也是在所难免的。

    “公子,你……”北宫雁聪慧无比,对于张曜灵眼下的处境也是洞若观火。之前张曜灵自毁名声故意混淆视听就是示敌以弱,但是她没有想到张曜灵居然在暗中连地道都挖好了,这怎么能让她安心呢?

    “别担心,本公子是什么样的人,就那几个老不死的老贼,怎么能风流倜傥的本公子比?”张曜灵故意这么说想要打消北宫雁的担心,不过感觉自己手中的那只绵软小手依然是紧紧地握着自己,只好继续安慰道,“好了,别担心,我这只是为了方便行事,小心驶得万年船,谨慎一些,等过了明年,本公子就不用这么偷偷摸摸的了。”

    “真的?”黑暗中看不到张曜灵的脸色,北宫雁却可以清楚地看、感受到张曜灵语气中的强大信心,心中的担心去了大半。

    “当然,你还信不过本公子的手段吗?”张曜灵紧了紧自己的手掌,旋即又话锋一转,“不过这还需要时间,这里面,我还需要你的帮助。”

    “我能做什么呀?”从王猛来到之后,北宫雁就解放了出来。不过在清闲之余,北宫雁也觉得自己有些无聊。之前帮公子处理公务虽然劳累,但是那样可以帮到公子。现在无所事事,张曜灵每天看似清闲,却一刻都没有停止过暗中的运作。北宫雁干看着自己却帮不上任何忙,心里面多少有些埋怨自己的无用。

    “你的作用可大了,你也知道本公子喜欢运筹帷幄于千里之外,掌控大局是我所长,至于这具体的细枝末节,那就需要你来帮我了。你呢……”张曜灵装腔作势来了番义正辞严的慷慨陈词,前面却突然出现了一线光亮,这一下子就打断他的长篇大论“……好了,到地方啦,等会儿再跟你细说,现在先去看看我的棉花怎么样了吧。”

    “呼!终于又见到可爱的阳光了!”

    一步跃出暗无天日的暗道,张曜灵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贪婪地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

    “来吧,带你去看看我的棉花,看看它有没有像你说的那么没用!”前面的男子已经走出去好远,张曜灵快步跟上,一边回头招呼还是有些反应迟钝的北宫雁。

    “啊?哦!”北宫雁先是一愣,随后反应过来,小跑了几步跟上张曜灵的脚步。这一路走来,在那暗无天日的暗道中也不知道到底走出了多远,不过少说也是有几百米了。北宫雁边走边左右观察着眼前的这另一处院落,但是观察良久,还是没有看出什么东西来。这明明又是一个普通的小院子,平平无奇,和之前的那一处院落并没有多大的差别。公子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搞得小动作,这地道挖这么长,都不知道通到哪里去了。

    “行了,别看了,从这里向北一百二十米,就是咱们现在住的刺史府。”即使是走在路上,北宫雁也是东张西望,即使这样只是徒劳无功。把一切都看在眼里的张曜灵轻瞄了一眼,无奈地叹息了一声。

    “什么?这么近?公子说的是真的?”北宫雁大吃一惊,长长的眼睫毛像一把小刷子一样忽闪忽闪的,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中满是惊愕。如果这里距离刺史府只有一百多米,那张曜灵这一路岂不是都走的是冤枉路?这一路走来,从城中一直走到城西,又在地道中走了好长时间,这一直走也应该走了差不多三四里路。如果真像张曜灵说的那样只有一百多米,那张曜灵这绕了个大圈子,却是为了什么?

    “本公子怎么会骗你呢?如果你不信,等会儿你爬到墙头上,就能看到我们刺史府前面的那杆大旗了。这本来是那个韩桦老头挖了来准备对付我的,结果那老小子被我先下手为强解决了,这地道也就没派上用场。后来我有了一些新想法,所幸这里知道的人不多,我就把它占了下来,就当作是我现在的秘密工厂了。”张曜灵轻描淡写地说道,这条地道本就是当初张曜灵抄韩桦的家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那个韩桦老头和苻雄内外勾结,一心想着里应外合。在城门处做好布置的同时却又在城中核心的郡守府做好了另一手准备,本来是为了到时候理应外和的时候可以制造更大的混乱。结果张曜灵抢下一步先发制人,猝不及防的韩桦一家全部束手被擒,这一切的精心布置也就成了一堆无用的摆设。而后来张曜灵在上邽城安定下来,将郡守府变成了自己的刺史府,却又发现这条地道距离自己的小院很近,但是自己却又不能直接走过来,这一番七拐八拐虽然很浪费时间,不过保密性更好,也更安全,多走几步也无所谓了,就当是多锻炼身体了。

    “原来公子早有准备啊,却只把我这个小丫头蒙在鼓里,公子好坏!”北宫雁很快也想明白了张曜灵这么做的良苦用心,不过嘴上依然是很有些委屈,这一句说的就很有些撒娇的味道了。

    “之前我还没准备好,怎么可以就这么告诉你呢?现在就不一样了,我那些基础工作都完成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就看你的了。”张曜灵自然知道北宫雁只是在给自己找一个台阶下,轻轻一笑也不在意。

    “我的棉花做的怎么样了?”张曜灵一路逗着小丫头说笑,最后一拐来到一间僻静的厢房,对着里面的一名中年妇人就问。

    “公子拿来的那个棉花倒是一件奇物,这保暖效果简直和裘皮相差无几。就是这棉絮太少,所以就只做成了这一个东西。”那妇人从旁边的一个抽屉里拿出一个鼓囊囊的麻布交给张曜灵,也不知道里面塞的是什么东西,鼓鼓的,还很蓬松。

    “哦,这样倒还有些样子,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能做成这个东西就已经很出乎我的意料了。”张曜灵接过来,把这个麻布套在自己的左手上,却正好把他的手掌、手指全部包裹起来。一旁的北宫雁瞪大眼睛细看,却发现这个麻布原来是一件缝好的织物,做成一个圆筒状,倒是和张曜灵的这只手匹配上。

    “来,雁儿,你试一试,看看有什么效果。”张曜灵试了试,活动了一下手掌,随后就把它取了下来,将它交给了跃跃欲试的北宫雁。

    “啊?好!”北宫雁一愣,不过很快就兴冲冲地接过来,将这个麻布套套在了自己柔若无骨的细嫩柔荑上。和张曜灵那宽大的手掌明显不同,北宫雁套上去之后明显觉得自己的手掌偏小,这个麻布套几乎要把自己的手腕都包进去了,前面手指前端却还有着不小的空隙。

    “公子,这是什么东西啊?我戴上还有些小了。”北宫雁活动了一下手指,这个麻布套厚厚的,却又很蓬松。摸一摸,里面的东西不像丝绸,也不像丝麻,自己竟然猜不出来这里面填充的是什么东西。

    “这是我用那棉花所产的棉絮做的一个小玩意,叫做手套。因为棉絮太少,再加上时间不充裕,所以就只做了这一个不分指的。等明年我种下更多的棉花丰收之后,我用那棉花再做一个更好的五指分开的手套,那就比这个好看多了。”

    这只是张曜灵做的一个实验,毕竟他前世也不是种棉花的。不过看来这个实验做得还是很成功的,这确实是前世那种广泛种植的棉花。但是这种作物在这个时代仅仅是作为一种不起眼的观赏作物,其棉絮更是没有人知道它的最大用途。

    棉花具体是从西域那个国家传过去的已经不可考证了,但是张曜灵记得很清楚的是,一直到八九百年后,到了明代,棉花才得到了大规模的种植,棉布逐渐成为了寻常百姓的日常衣物。在中国古代那个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体制下,不但农业的创新乏善可陈,就连交流传播也是非常地缓慢。后世时期那些广泛种植的玉米、花生、甘蔗之类的经济作物,现在连个影子都没有,大部分还在拉丁美洲的印第安人那里老老实实地长着。而就连从西域传过来的那些胡萝卜之类被冠以胡名的作物,其种植范围也仅仅局限在西域周边,南方地区甚至要几百年之后才有的种。传播如此缓慢,发展创新那就更没得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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