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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司马光小两岁的王安石是江西临川人,字介甫,而且跟前者一样也是官员的后代,也是从小就博览群书,后来又考中进士。据说,王安石甚至原本排名第一,只是由于仁宗皇帝不喜欢他考卷中的一句话,这才屈居第四。

    犯忌讳的那句话,叫“孺子其朋”。

    孺子就是小孩子。春秋时,齐景公跟儿子做游戏,自己嘴里咬着绳子扮着牛,让儿子牵着走。没想到他儿子一跤摔下去,景公的牙齿就断了,从此留下“孺子牛”的典故。

    显然,孺子没问题,犯忌讳的是朋。这个字让皇帝想起了朝中的朋党之争,而朋党是最让君主头疼和反感的,尽管仁宗不可能知道,党争还将由于王安石的变法而加剧。

    于是皇帝说:有这句话,就不能当魁首。

    大家都觉得冤,王安石自己却并不在乎。<span class="" data-note="王安石生平见《宋史·王安石传》,孺子牛故事见《左传·哀公六年》,王安石未中状元事见(南宋)王铚《默记》。"></span>

    这样一个人,当然也不会在乎担任什么官职,长官对自己又有何评价。我们知道,王安石进士及第后的第一份工作是在扬州任淮南签判,长官则正是韩琦。由于读书写作常常通宵达旦,王安石上班时往往来不及梳洗,便被韩琦误以为他寻花问柳夜夜笙歌。于是有一天,韩琦终于忍不住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年轻人,要上进,不可自暴自弃啊!

    对此,王安石的反应是一言不发。<span class="" data-note="见(两宋)邵伯温《邵氏闻见录》。"></span>

    这让韩琦很不高兴,两人的关系也没有改善。后来韩琦罢相离开京师,神宗皇帝曾经问他:爱卿离职,谁可以接替这个位置呢?王安石怎么样?

    韩琦断然否定:不可以!<span class="" data-note="见《宋史·韩琦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五治平四年九月癸卯日条。"></span>

    王安石却继续我行我素。按照当时的惯例,他在扬州任签判期满之后,可以回京参加考试,从而成为皇帝秘书班子的成员。王安石却放弃了这个机会,到今天的浙江省宁波市去当知县,又到舒州(今安徽省潜山县)去做通判。他甚至谢绝了文彦博和欧阳修的推荐,一心一意做地方官。

    当然,此后王安石也做过京官,但总是不安心,也总是要求调到地方上去,理由则既正当又充分:先父未葬,二妹当嫁,母亲年老多病,自己家贫口众,京师这样开销巨大的地方实在是住不起,恳请朝廷收回成命云云。<span class="" data-note="请参看王安石《辞集贤校理状》。"></span>

    <h3 class="ter">王安石年谱</h3>

    <table><tr><th>时间</th><th>年龄</th><th>事件</th></tr><tr><td>1021(天禧五年)十一月</td><td>1岁</td><td>出生于今江西省樟树市</td></tr><tr><td>1042(庆历二年)三月</td><td>22岁</td><td>进士及第,任淮南签判</td></tr><tr><td>1046(庆历六年)</td><td>26岁</td><td>任鄞县知县</td></tr><tr><td>1051(皇祐三年)</td><td>31岁</td><td>任舒州通判</td></tr><tr><td>1054(至和元年)九月</td><td>34岁</td><td>任群牧司判官</td></tr><tr><td>1057(嘉祐二年)五月</td><td>37岁</td><td>任常州知州</td></tr><tr><td>1058(嘉祐三年)二月</td><td rowspan="2">38岁</td><td>提点江东刑狱</td></tr><tr><td>1058(嘉祐三年)十月</td><td>任三司度支判官</td></tr><tr><td>1060(嘉祐五年)十一月</td><td>40岁</td><td>命修起居注,不受命</td></tr><tr><td>1061(嘉祐六年)</td><td>41岁</td><td>为工部郎中、知制诰</td></tr><tr><td>1063(嘉祐八年)八月</td><td>43岁</td><td>母卒,归葬江宁</td></tr><tr><td>1067(治平四年)</td><td>47岁</td><td>任江宁知府、翰林学士</td></tr><tr><td>1068(熙宁元年)四月</td><td>48岁</td><td>自江宁进京,入对</td></tr><tr><td>1069(熙宁二年)二月</td><td>49岁</td><td>任参知政事,开始变法</td></tr><tr><td>1070(熙宁三年)十二月</td><td>50岁</td><td>任宰相</td></tr><tr><td>1074(熙宁七年)四月</td><td>54岁</td><td>罢相,任江宁知府</td></tr><tr><td>1075(熙宁八年)二月</td><td>55岁</td><td>官复原职,再次拜相</td></tr><tr><td>1076(熙宁九年)十月</td><td>56岁</td><td>再次罢相,判江宁府</td></tr><tr><td>1079(元丰二年)九月</td><td>59岁</td><td>封荆国公,人称王荆公</td></tr><tr><td>1086(元祐元年)四月</td><td>66岁</td><td>卒</td></tr></table>bbr></abbr>

    <div class="imgbox ter">//..plate.pic/plate_300481_1.jpg" />

    王安石仕途路线

    然而王安石越是辞官,朝廷就越是要他做官。双方都很执着,也都有耐心,不惜展开拉锯战。最有戏剧性的,是在嘉祐五年(1060)十一月,王安石和司马光同时被指派修起居注,也就是帮皇帝写日记,两个人竟一齐辞官。结果是司马光辞了五次,最后只好接受。王安石却死活不肯,甚至在诏书送达时躲进了厕所里。信使只好将诏书放在王安石的桌子上,王安石又追上信使退回了委任状。<span class="" data-note="见李焘《长编》卷一百九十二、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五十九嘉祐五年十一月辛亥日条。"></span>

    不过,第二年被任命为知制诰时,就没再辞官。

    这样在京师待到嘉祐八年(1063)八月,王安石终于回到又叫金陵的第二故乡江宁,也就是今天的南京,因为他的母亲去世了。也许就在这时,他写了一首脍炙人口的词:<span class="" data-note="江宁因“江外无事宁静”而得名,隋代县治在今南京市朝天宫一带,五代时为金陵府治,北宋改称江宁府。"></span>

    登临送目,正故国晚秋,天气初肃。千里澄江似练,翠峰如簇。归帆去棹残阳里,背西风酒旗斜矗。彩舟云淡,星河鹭起,画图难足。念往昔繁华竞逐。叹门外楼头,悲恨相续。千古凭高,对此谩嗟荣辱。六朝旧事随流水,但寒烟芳草凝绿。至今商女,时时犹唱,后庭遗曲。<span class="" data-note="王安石《桂枝香》。这首词或题为《金陵怀古》。"></span>

    据说,当时以《桂枝香》的调式写金陵怀古词的有三十多家,只有王安石这首是千古绝唱。就连才华横溢的苏东坡读了以后都这样赞叹说:那老家伙只怕是野狐狸精。<span class="" data-note="见(南宋)杨湜《古今词话》。"></span>

    这首词的艺术成就确实毋庸置疑。不过,我们更多地还是读出了当时士大夫的家国情怀。尤其是“至今商女,时时犹唱,后庭遗曲”一句,忧国忧民之心可谓跃然纸上。何况“以天下为己任”也原本是王安石赞同的主张。因此,他为什么一再拒绝在中央政府任职,就难免让人猜测不已。<span class="" data-note="以天下为己任,始见于王安石《杨墨》一文。"></span><dfn>..</dfn>

    说得过去的解释是他想干实事,不想当闲差。在宁波鄞县(鄞读如银)做知县时,王安石曾经用十三天时间走数百里路进行调研,终于弄清楚了这样一个水源充足之地竟会发生旱情的原因,并且进行了根治。在他的治理下,鄞县政通人和,百废俱兴,一派安定团结,一片欣欣向荣。<span class="" data-note="见王安石《鄞县经游记》《宋史·王安石传》。"></span>

    <div class="imgbox ter"><strong>《桂枝香·金陵怀古》意象图</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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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明刊本《诗余画谱》。

    之后在其他岗位上,王安石也表现出实干精神。他在常州知州的任上甚至想开凿一条运河。这事由于种种原因(包括天气不好和上下级反对)最终无法进行,是非功过也难以评价,但他想实实在在做点事情却毋庸置疑。<span class="" data-note="反对王安石开凿运河的主要是司马光的哥哥司马旦,请参看《宋史·司马旦传》。此事的是非可以见仁见智,这里不讨论。"></span>

    王安石是个好官,至少想做好官。

    更难得的是,王安石胸中的格局很大。嘉祐三年(1058)十月,他被任命为三司度支判官,也就是国家财政委员会具体负责收支的官员。这是他第一次接触中央财政,却立即敏锐地发现了帝国的潜在危机。于是,就像司马光四年后做的那样,王安石也给仁宗写了一封信,同样是洋洋洒洒,下笔千言,历来被看作其后变法的纲领性文件。<span class="" data-note="如《宋史·王安石传》即称:后安石当国,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书。"></span>

    万言书的内容十分丰富,让历史记住的是这些话:

    今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坏,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自古治世,未尝以财不足为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尔。<span class="" data-note="见《宋史·王安石传》,另请参看李焘《长编》卷一百八十八、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五十七嘉祐三年十月甲子日条。"></span>

    也就是说,财政原本不该是问题,成为问题是因为理财无方,理财无方又因为不知法度。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唯一的出路是变法。

    这不正是宋神宗要做的事,要找的人吗?

    然而皇帝陛下却非常没有把握,因为王安石的倔强是出了名的。他在中央政府任职时,曾经一度被临时差遣去复查京师的刑事案件,结果当即就跟开封府发生冲突。案子说来简单:有个家伙未经同意拿走别人一只鹌鹑,被主人追上当街一脚踢死。于是,开封府将后者判处死刑。

    王安石却要翻案。他说:依法,无论抢劫还是窃取都是盗贼。鹌鹑的主人是捕盗,不是谋杀,开封府判决有误。

    开封府当然不服,上诉到最高审判机关大理寺、最高复审机关审刑院,两院都支持开封府。实际上,王安石的说法是有问题的。因为抓捕罪犯原本是公安部门的事,民众无权擅杀擅捕,尽管此人也只是失手,没有谋杀的故意。

    因此,以过失杀人论罪,才是合适的。

    可惜双方都不这样考虑问题。开封府主张杀人偿命,王安石坚持无罪释放,败诉的王安石当然要被问责。不过这时仁宗皇帝已经懒得为这些小事伤神,批示不予追究。但按照制度和惯例,王安石仍必须到宫殿外面谢恩谢罪。

    王安石却说:我无罪,不谢!

    最高监察机关御史台当然不能坐视不管,便发出公文进行催促,催促不果又进行弹劾,王安石仍然不肯。朝廷也拿他没有办法,只好将他换了一个职务和差遣了事。<span class="" data-note="见《宋史·王安石传》、李焘《长编》卷一百九十七、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嘉祐七年十月甲午日条。"></span>

    所以,神宗要召王安石进京,便很怕他不来。

    韩维却告诉皇帝大可放心。他说:王安石是一个有志于安邦定国经世济民的人,并不甘心终老山林。何况陛下初登大位,励精图治思贤若渴,天下之人谁不争相效力?如果诚心诚意以礼相聘,王安石怎么会不来?

    神宗说:爱卿先打个招呼,试探一下,怎么样?

    韩维说:那他就肯定不来了。他这个人,是只能用道义去说服,不能用利益来引诱的。请陛下圣裁。

    神宗欣然同意:好!就照你说的办!<span class="" data-note="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九、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五治平四年闰三月庚子日及癸卯日条、叶梦得《石林燕语》卷七。"></span>

    王安石也终于再次来到东京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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