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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晃,改行和妻子一起开补课班已经一个多月了,虽说学员还不太多,大部分是以前熟人的孩子,但是,我觉得,过上这种阳光的生活,比以前经营殡葬用品快活多了。
我没上过师范,也没有教师资格证,自然是不能教课的。除了教学之外,机构内的迎来送往、点名签到、扫地算账自然都由我负责。我自己从没想过,有一天会有一群祖国的花朵叫我关老师。还真别说,老师这个词初听起来还真是很爽的。从幼儿园到大学都是学生,这一下子换了身份,还真有点翻身农奴的感觉。
不过打破我平静生活的事儿,却要从打扫卫生时,发现的一只口红说起。
那天晚上八点,老婆上完最后一节课收工。我一边打扫卫生,一边和她聊天。就在这时,我在一张课桌下面,发现了一只口红。
“今天有哪位家长来陪读吗?”我将口红交给老婆。
老婆看了一看,发出一声惊叫。她说给我听了一个我听不懂的牌子。大概的意思就是这支口红的价格在四位数,比她用的好多了。“今天这节课班里没来家长啊,你在第几排哪个座位下捡到的?”老婆问。
“第三排中间。”
“哦,那就对了,是小美的,明天她来,你还给她就是了。”
要说别人,我还真不认识,不过小美我算是比较了解的。她是我徒弟晓鹤的同学。也是一个初三的女孩。我听晓鹤提起过,这个孩子从初一开始,品学兼优,在学校里属于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是没有老师同学不认识,没有老师同学不喜欢的角色。你就是拿着显微镜都找不到她有什么毛病。就是那种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可是上了初三之后,有一次请了几个月的病假,听说是出了车祸受了伤。待回来之后,整个人就大变样了。其他方面倒也没什么变化,性格啊、成绩啊、谈吐啊,依旧如故,只是开始化妆。而且化的越来越重。老师不再树立她为典型,校里担任的学生干部也被校方拿掉了。墙倒众人推,不少原来伙伴的家长也开始告诉自己的孩子不要和她交往。小美成为了学校里的一个异类。但是不得不说,人家的成绩依旧是全校第一。校方和孩子家长沟通,希望孩子能够素颜上学。家长也积极配合学校。这回,小美不是早上在家里化好了妆来学校,而是到了学校之后再化。晚上放了学卸了妆再回家。
由于她和晓鹤的关系不错,所以晓鹤带她来师娘这里补课。也是别的补习班不愿意收她这个社会小青年形象的女孩,怕影响了自己机构的风评。不过老婆对她没有任何偏见。不仅留她在这里学习,偶尔还和她聊聊美妆。所以,小美和我们夫妻的关系还算融洽。
可不是我们的补课班刚开张老婆缺钱,来者不拒。让小美在这学习,老婆是有道理的。
“这个丫头一天化的跟个妖精似的,想干啥啊?那粉底厚的都能刮大白了。”我还是看不惯小美的行为,别说是个孩子,就算是个成年人,化这么浓的妆,只能是日本艺伎。
“你说的不对,这就是偏见和迂腐。爱美是每一个人的权利。你可以看不惯,但是你无权干涉。只要她买化妆品的钱不是偷的抢的,人家想化成什么样就化成什么样。”老婆的想法却很另类,不像一个人民教师该说出来的话。
“难道这就是一个中学生该有的形象吗?”我反问。
“这孩子的妆的确过了点,那是孩子还小化不好,所以有的时候我就教教她怎么弄能更自然一些。我倒觉得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涂个口红,擦个粉之类的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不是道德问题都没有必要如洪水猛兽一般。人有审美,开始注重自己的形象,这是人区别于动物标准。别说人了,小时候在乡下,奶奶养了一群鸡,长得最漂亮的公鸡才能和母鸡交配呢。当然,学生应该以学业为重,但并不是说他们的生活里就应该只有学习。只要他们能把握好爱美和学习。在不影响本职的情况下,爱美是天性,不应该被遏制。”老婆说的道理虽说闻所未闻,但是真的不无道理。
爱美就像手枪,手枪能杀人不假,但是也是人民警察保护人民的重要警械。毒品也被应用到医疗之中,粪便也可以当做肥料,蚊虫也是青蛙的食物。世上没有绝对的“坏东西”,就看你如何把握它。爱美和吃喝拉撒一样都是人之本性,它们应该是平等的。并不是说多大了才可以美,或者说高中毕业了才可以美,这都是泯灭人性的论调。你怎么不说高中毕业了才能吃饭呢?毕竟爱美和抽烟。赌博不一样,它不是恶习啊。
“难道一个中学生化妆,真的就是对的吗?”我依旧没法彻底被老婆说服。
“中学生化妆对与不对取决于这个化妆的中学生是谁。要是学习都跟不上,那你还化什么化。另外也取决于他化妆的目的。为了招摇的话,确实应该制止。但要是他只是想让自己看自己更顺眼,并不是为了吸引谁,那么他人有什么权利干涉呢?而且啊,这个年龄的孩子无非就是好奇和新鲜而已。反之你越制止他越要化。顺其自然也就那么回事了。”
老婆收拾东西上楼了。我留下来把剩下的活儿干完。世间万事都是不能一概而论的。什么事能做不能做,取决于在什么时候做,谁去做。杀人对吗?那得看什么时候杀的是谁?抗日战争时期的那些英雄,哪一个不是杀过人的?
我一边思考一边扫地,小美的座位附近,隐隐有一股臭味。这肯定不是小美身上的。她身上的香水味老远就闻得见。一定是她同桌的男生,我想一想不禁发笑,男孩就是没有女孩成熟,跑了一天,一身臭汗,还往人家小美女身边凑合。这时,我在地上见到一根白羽毛。
不知又是哪个好奇的孩子,在哪里捡到的。
第二天下午,学校放学之后,家长们纷纷送孩子来补习,我和老婆此时一般都会在门口迎接,和家长们打个招呼,说几句话。
四月初的东北还是很冷的。春如四季是北方的特点。二十度左右的温差让人不敢脱掉衬裤。这时,我面前出现一辆大吉普,大吉普车车门打开,先看到的是一条光滑修长且笔直的大腿。
光腿穿高跟鞋,就这扮相儿,足以吸引整条街的眼睛。
紧接着,一个美丽的妇人从车上下来。玲珑精致的女人和这霸气的大车很不搭配。她穿着一件黄色的洋装短裙,就像一朵方开的迎春花。要不是领着十来岁的儿子,我绝不相信她的年龄超过了三十岁。
她的儿子十一岁,五年级,别的同学都是一身校服或者运动装。只有她儿子小帅穿着一身西服套装。小伙子每次来衣服都一样,且一律是正装。正式到那种可以当花童的感觉。我真是佩服,这个年纪的小男孩上了一天的学回来,皮鞋比我的都干净。
“小伙真精神!”我赞叹道。
“看吧,你这人就是偏见不是,为什么男孩打扮起来你就说精神,女孩打扮起来就得是妖精呢?”老婆一语点醒梦中人。有这样行为的人不止我一个吧。这种行为太常见了,我们走在街上,看见一个穿西服三件套的小伙子,只要他穿的得体,不像理发店大工似的,一般我们都不会觉得反感。但是看到女性穿着稍稍暴露一点啊,鲜艳一点啊,你就听吧,背后说什么恶心的话的都有。这种人,就是欠抽嘴巴子。
老婆接着教育我“你看他的妈妈,打扮的美不?虽然天冷,穿的少,但这真的是人家的自由,人家有车,有空调,不用劳外人操心。你看马路上那些撇嘴的人,你好好看看他们的表情有多恶心。这女人要是我的话,你想不想抽他们?人就是这样,有的时候偏见成了习惯,甚至不觉得它是偏见。男人们一边说美艳的女人是妖精,一边目不转睛地看。一边嫌弃自己的老婆不好看,一边又不放心老婆化了妆太好看。你想想作为这种人的老婆到底应该怎么办?要是连成年人都无所适从的话别说十来岁似懂非懂的孩子了。小的时候放了学,一脸的汗水,满手的土会被骂,家长会说,看人家孩子都干干净净的你怎么跟个土驴子似的?长大了想打扮打扮了,家长换词了,看人家孩子都穿校服,剪寸头,你咋就不行?你说,让孩子咋办?小时候给她扎辫子的是你,长大了给她剪辫子的还是你。还真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了。”
何其讽刺!我顿悟了。我真的希望更多的家长能明白。不是我们夫妻离经叛道。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一向如此,便对么?”
美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男人、女人、老人、孩子,都同样拥有美的权利。古话说女为悦己者容。其实这是男尊女卑社会环境下的产物。当代社会,男女平等,人人平等。我们不再为悦己者容。应该是为了悦己而容。我想美丽,让我自己看自己顺眼。跟你们别人没有一毛钱关系,都给我边儿待着去。当然,有的时候青年学生的审美有点偏颇,这时候,您就想想自己的打扮,自己的审美高级到什么程度了,再去说人家吧。我不相信苏轼的儿子会把自己剃个大光头然后认为美。为什么呢?因为他爹是苏轼。您的儿子为啥烫了个爆炸头然后认为美?您不是苏轼呗。
中学生,拥有人生最美的年华。青春一去不复返,别跟我说什么年轻的脸蛋是最美的。你去学校门口看看一个个穿着肥大的运动服,留着板寸,满脸大包的高中生哪里美了?你就算貌若潘安,头不梳脸不洗胡子不刮也美不起来吧?
小美来了,又是一张浓妆艳抹的脸,但是这个孩子除了妆化的不那么自然之外,还真是又可爱又礼貌又优秀。
一瞬间我才感受到,老婆的价值观是多么的正!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做老师。老师是园丁,园丁的工具是剪刀,只有农民收麦子,才会用镰刀。镰刀和剪刀的作用,不言而喻吧。手持镰刀的老师不少,手持镰刀甚至电锯的家长更多,这也是我把这些降妖故事记录下来的原因。就是希望他们能看到。
“关老师好!”小美与我擦肩而过。
臭味!和昨天一样的臭味。臭味掩盖在香水味之下。
难道是这姑娘的大汗腺有什么问题?所以……不对,这不是汗臭,而是——尸臭。这个味儿,我熟。
我连忙念动心诀。但是并没有看到任何幻象。这至少证明小美的身子不是什么妖邪,难道小美是一具腐尸吗?这也太可怕了吧?
我什么都没说,等她下课再再仔细观察观察吧。
等下了课,小美已经在卫生间卸了妆出来。小美的妈妈来接她。我忽然想到,昨天还见到孩子一支口红呢。我拿出来物归原主。谁知小美的妈妈一下子炸了庙儿(方言,愤怒了的意思)了,怒斥着把小美拖走了,从我手里夺过口红顺手一撇,口红滚进了沙发下面。
老婆责怪我这种东西不该在妈妈面前拿出来,我才发现,降妖我是内行,教育我是外行。
晚上我继续打扫卫生,尤其关注小美的座位,这一次,除了尸臭味之外,我捡到了更多的白色羽毛。
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小美一定有问题。
我晚上借着遛狗的借口,从楼上下来,躲在角落里,观察我补课班大门。口红还在沙发下面,今晚碰碰运气,看看小美会不会回来拿。
晚上十点,小美出现了。不要以为十点只是我胡诌的时间。这是有讲究的的。十点属于亥时,这个时候不是一天中阴气最盛的时候。子时才是,一般鬼故事都是发生在夜半子时,这可不是“书套子(评书套话)”,子时三刻阴气最盛,午时三刻阳气最盛。所以古代斩首在午时,撞鬼在子时。这些可以不必在子时才能现身的妖魔鬼怪才是真正的高手。
小美隔着玻璃朝里看那沙发,呆立不动,背向我。
街上的路灯这几天故障,时明时暗,闪闪烁烁。女孩长发披肩,玻璃反光映照出她姣好的面容。但那是一张白的几乎没有血色的脸。我看她地上影子,和常人无异。这证明,她不是一个鬼魂,一阵夜风吹来。撩开女孩后脑的头发。
蛆!
我看到了一团蝇蛆,附在女孩的后脑。女孩后脑勺处没有颅骨,**清晰可见。蛆虫进进出出十分恶心。
她不用推门,也不用什么钥匙,崂山道士一样穿墙而过。
她来到沙发旁边,沙发下面的空隙很小,小到伸进胳膊都很费劲。但是女孩的脖子突然长长,像一条蛇一样。蛇颈伸进缝里。叼出口红,又恢复了人形。接下来,更吓人的一幕出现了。从女孩的身体里,分裂出一个和她身材一致的白人儿来。那白人儿没有五官,没有毛发,就像商场里的塑料模特。胸前隆起,下体没有男性器官,我能看得出来是一个女性。它光洁如玉,没有衣服,却也没有皮肤一样的质感。整个身体光滑反光,就是塑料或者玉石的感觉。白人儿出来之后,小美的身体一下子倒地。姣好的皮肤顿时开始失水皱缩,变成一具腐尸。白人儿将女尸放在沙发上,开始为她化妆。
原来,小美已经是一具腐尸,而那白人儿,便是借尸还魂的妖灵。
“你是个什么东西?”我冲进教室,手里擎着葫芦问到。
“唰!”
白人儿受了惊吓,破门而出,一下子不见了。一时间不知道哪里寻找。我也没时间去寻找,面前可躺着一具腐尸呢。这不处理一下,女孩活不过来不说,明天早上警察来了,我总不能说她的体内原来有个妖精吧?
这次和上次那个落第秀才附体不一样,上次那个是被鬼附体的。鬼原本是人,进入人身更容易“配型成功”。但是她是被妖灵附体的,妖原本是兽,这不是马上就能合二为一的。这妖需要时间适应人身,所以在适应的过程当中,尸体会渐渐腐败。妖精就要用各种办法为它保鲜。说白了要是妖精适应的速度超过了尸体腐败的速度,它就能得到这副躯壳。否则失败。所以上次,秀才只要是在女孩身上,女孩就和常人无异。虽然没有元阳也不会腐败。只有在秀才被扼杀了之后,才渐渐出现尸斑和尸僵。而小美即使是妖灵在体内待着,她也会慢慢腐败。小美不知是什么时候死的,可能已经过去好久了,所以她的元阳已经无处寻找了。要是不能立刻给她找到一副魂魄打进体内,一刻钟之后,这腐尸也将丧失所有灵力,彻底不能复活。
这大晚上的,我上哪去给她找到一副魂魄呢?虽然我有出窍的法术,但是我把魂魄给了他,明天早上老婆发现我时,我恐怕就是腐尸了。实在不行,只能让蒜瓣儿牺牲一下了。
我看向它,蒜瓣儿似乎感受到了不祥。它发出呜呜的乞怜声,翻过肚皮向我示好。我一千一万个舍不得,但是人命大于狗命,也顾不得许多了。我抄起葫芦,往狗天灵盖上扣,准备念咒。
门开了。
长卷发,小洋装,大长腿,高跟鞋,美少妇。
是小帅的妈妈。
“狗是无辜的,你别伤害它。”她说。
“你是?”
“我是小帅的妈妈啊。”女人嫣然一笑,千娇百媚。
“您一直在旁边吗?”
“是的,你去追那个妖精吧,小美交给我。”
“你是什么人?”
“你看呢?”女人纤腰一扭,右手翘起兰花指,中指尖儿上,开出一朵白玉兰花来。
“我猜是花魄之类的东西吧?”我听说过这么一种妖精,叫做花魄。产地在江西婺源。清代袁枚《子不语》上说“凡树经人缢死三次而成。”难怪她那么漂亮,原来不是凡人。花魄形如玉人,三寸左右,不可作人语。多作鸟声,光下无影,不能受日光直射,否则枯死。以水沃之,方能复活。我一直觉得,可能是古人不认识卷柏、或者银耳啥的瞎编的故事。现在觉得自己幼稚了。银耳有啥可不认识的呢,是不?但是这位美娇娘常人身高,甚至比一般女人还高一些,口口声声说着人话,而且娇媚动听。白天也曾出现过,并没有见到她怕晒,除了灯下没有影子之外,和正常人没有区别。这便证明,这个花魄功力极高,约在几百年上下,甚至更久,只要再继续修炼,练出人身来,就可以彻底成人了。想想真是幸运,我们生来是人。妖魔鬼怪以千百年为单位修炼,就是为了成为人。而我们生来就是人身,有时候却不干人事。
我本以为,改了行儿,就可以远离这些妖魔鬼怪了,但是万万没想到,不仅没躲开,反而遇到的比之前的都厉害。
好在这花魄是来帮忙的,我也没时间弄清楚她的底细。只见她将白玉兰花与小美服下,尸身渐渐有了鼻息。只是身上腐烂,一时还不能消除。这应该是一株缢死过三个人之后通灵的白玉兰花魄。所缢之人为男则其为男身,反之女身。
那又是三位经历了什么的女子呢?都是哪朝哪代,千金小姐还是农家妇人?豆蔻少女还是垂暮老妪?都说红颜薄命,自古如此,女人,比男人活得艰难。
我本想上楼取剑,但又怕惊了老婆,索性赤手空拳去会会那逃逸的妖精吧。好在我吃了堂叔祖给的内丹,涨了五十二年内功,正好试试身手。
出了门口,一时不知该往哪里去。妖精是物类所化,不像鬼魅可以御风而行。那就是说,它们的行动速度受到本壳的限制。那就都明白了吧,豹子精、兔子精、马精跑的就快点。要是鳖精的话就慢多了。即便是鸟精,飞行速度也是有限的。因为这里是城市,人口聚集阳气大盛。阳盛则阴衰,妖精的行动力受到很大限制。这就像坏人想在城区里做坏事是很难的,因为监控到处都是。道理都是相通的。
我现在只需要弄清楚这只妖精的属性,品类,它的藏身之地倒也是有章可循的。
老理论,欲降妖,知其成因;欲寻妖,观其所好。这理论不是我说的,是孔圣人说的,《论语.为政》“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瘦哉。”什么意思呢?了解一个人,看他的行为动机,观察他走过的路,看他喜欢的事,人心往哪里躲藏。人都藏不了何况是妖精呢。老祖宗说的话,就是有道理哈。
此妖附在太阴女童身上,夜行,白色。又有羽毛。便是个鸟精,且是阴属性。妖分兽妖、木妖、物妖。兽妖又分鸟兽虫鱼四科。鸟飞于天,为太阳;兽行于地,为少阳;鱼游于水,为少阴;虫潜于土,为太阴。所以虫精、鱼精以阳克之。《西游记》里,九头虫就是阳属性的龙王大太子敖摩昂制服的,百眼魔君蜈蚣精就是阳属性的昴日星官大公鸡制服的。龙太子属阳,公鸡属阳,都能理解吧。而鸟精、兽精便以阴克之。传说中的精卫鸟原身女娃便是被大海溺死的。五行中水便是阴。诸多走兽为妖,都难逃金箍棒打杀。金箍棒五行属金,应八卦为乾、兑。乾属阳。且说这些鸟精,也有细分四类:飞禽、家禽、涉禽、水禽。飞禽在天,为太阳;家禽近人,为少阳;涉禽邻水,为少阴;水禽凫江,为太阴。这只鸟精喜女童之体,又夜行,必为太阴水禽成精。只要在方圆之内找到太阴之地就是它的藏身之所。
城中太阴之地,公墓是首选,不过距离此地太远,那么,滨河公园就是它唯一能去的地方。
我疾行数百米来到河边芦苇荡。大晚上的,又是刚开春,天气阴冷,四下无人。芦苇荡里哗哗啦啦有一物在动。
“现身吧,敢作敢为,躲什么呢?”我说。
“你不该吓唬我,过了这么长时间,那小姑娘应该是没救了。”芦苇荡里传出一个“公鸭嗓”来,声音很难听。白人儿从芦苇荡里站起来,有口能言,却不见牙齿和舌头。世上之妖,千奇百怪,我之前和一个没有头的对话过,这一次是个没有脸的。
还是《子不语》书中所说,世上之妖,并非都能吐人言。一旦通灵成妖,欲成人身,通人语,需先学鸟语,再学四海之鸟语,凡三五百年,再学人言,已是八百余年。待修成人身,便是千年道行。好在这妖本身是鸟,学鸟语容易一些。便可省去些时间。但它现在练出了人体却没有人身,道行应该在六七百年上下。应该是个元末明初的东西。
有时候辨析妖精和鉴赏古玩差不多。
“你即是妖,为什么我看不破你?”我问。
“那是因为我只是妖灵,没有妖身。我本生在建文帝朱允炆御花园苑囿中,成祖靖难之变,建文帝为了逃亡,火烧宫室。我便在那时浴火通灵。三年前,我云游到吉林,被一个萨满法师收服。炼去了妖身和戾气,他说待我妖气消散,就放我出结界,许我转世投胎。不过几个月前他来到这里,正走在路上,前面突然发生了车祸。他虽然没有事,但是吓了一跳,摔坏了法器,我就跑了出来。我必须马上找到附体之物,否则妖灵消散,正巧车祸现场有一个小姑娘撞破了后脑当场毙命,我便趁机占了她的身子。”
“那么医生和孩子父母不知道吗?”
“我进去的及时,等到救护车来的时候,孩子已经有了呼吸了,所以他们都以为孩子压根就没死。”
“这么说,你也算救了她了。”
“是的,开始还好,我本想着就替她过完这辈子吧。总比被封印了强。只要我不被分神,潜心修炼妖术,很快就能和这身体相融,保证尸身不腐。假以时日,我以其身为体,其以我灵为魂。但是这种状态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做到的。我毕竟被封印了那么久,法术也生疏了。所以,我的定尸术能力有限,不能保证其不腐,只能保证其慢腐。白天还可以用障眼法保证不让人看出来。但是晚上就不行了。所以我就得妖灵出窍给尸体化妆以辅助我的定尸术。原本也不用化得太过分,擦点腮红,喷点香水就好了。但是她妈妈不让孩子化妆。天天骂我。这样便让我分心,没法潜心修炼定尸术,相融进展得很慢,我只能越化越浓,化妆品越买越贵,否则就露馅了。”
白人儿十分无奈的讲述着。我大彻大悟。世上鬼的事,就是人的事。人是未死鬼,鬼是已死人。小孩子打扮自己,多半是臭美和好奇而已,但是这个时候,越制止越严重。不去干涉,或合理引导,他们也就没有那么大兴趣了。什么东西最好吃——龙肝凤胆。为什么?因为吃不到。都说爱美会影响学习,是化妆影响了鸟精的修行还是父母的反对让它分心呢?鸟精自己已经说完了。六百多年修行的妖精都会受不了,何况你家十几岁的孩子呢?
“既然如此,跟我回去吧,小美还等着你呢。”
“不去!我既然出来了就不回去了!我受够她妈了!我化个妆一来是为了美,二来也是怕他们发现异常吓到她。她倒好,谈妆色变,好像我化了妆就是杀人放火了似的,好像我化了妆就成了当年秦淮河的妓女了!难道只有妓女化妆吗?当年我看到,娘娘、太后也是化妆的啊。我即使是鸟的时候每天都要洗澡梳毛啊!爱美有什么错吗?我们动物都是如此,你们人不爱美的吗?不爱美的话,为什么她妈妈天天敷面膜呢?我挤个痘痘就是不安心学习了?难道我长着满脸大包不管它就是好孩子了吗?我本以为,只要保证成绩优异她就能不管我了,所以我努力学习,仍旧考第一,但是还是不行。原来化妆和学习没关系,影响学习就只是个借口罢了!我一边学习,一边修行,还要一边偷偷给尸体化妆,我太累了!我受够了!你们人类的父母,比妖精还可怕!她要是不腐烂,不长痘,白白净净的你以为我愿意化啊?”
这多像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啊。她努力学习,她好好做人,就是想在最好的年华臭个美,却不被允许。家长总是用耽误学习作为“法宝”,好像学生做了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都是耽误学习。我还记得自己在上高中的时候,吃饭的时候慢了一点。也会被我妈说耽误学习的。那喘气是不是也耽误学习呢?要是人家能保证成绩又可不可以臭美呢?还是不行。那活路在哪啊?有的父母说打扮的花枝招展的会早恋。我想说,想谈恋爱的,即便是狗,到了发情期还是会想出去遛遛。不想谈恋爱的,即便花容月貌,她也会懂得拒绝。内心使然,和外貌没什么关系。中国的青年学生,在他们人生最好的年华,穿着同样的肥大的运动服,留着和监狱犯人相似的发型,满脸大包地从十二岁活到二十岁。上了大学之后,女孩怎能不急忙穿上她们最短的裙子,最高的鞋子,化上最过分的妆。而这些离开了父母的孩子以这种形象出现在异乡,才是真正恐怖的开始。大学女生被侵犯的案子不胜枚举。要是她们从小就有一个人,以正确的,高级的“美育教育”引导她们,类似的案子就会少很多。她们为什么那么疯狂的打扮自己?是憋的太久了。
我想到了满清入关之后,顺治皇帝颁布的剃发令。中国人常以此诟病大清无道。不过剃发易服政策是允许孩子,妇女,僧道,倡优,逝者以及汉人在婚礼时穿着汉服。大部分少数民族可以不用剃发的。相反,如今父母学校的“断发易服”可谓比顺治皇帝狠多了。
我就是想问问老师和家长,看到你劳改犯发型的儿子或学生穿着大校服站到你面前,您真的觉得他好看吗?青春期不该美要等到退休以后跳广场舞的时候吗?要是您家的孩子真的不爱美,那不是听话,那是傻!
化妆爱美影响学习,不化不美就提升成绩了吗?那我和我老婆就要失业了。成绩不好,去劳保市场买一身旧衣服穿就行了,还补什么习?
妖精离家出走,可以用暴力收服,人呢?
人比妖复杂得多了。
由于没有带法器,只得徒手相搏了,“接我一掌!”我运气击出一掌,掌风喷出打向那白人儿。
白人儿不躲不闪,挺胸接我这一掌力道。我这一套剑术和掌法对付人类什么用都没有,相当于广播体操的动作而已。这些都是法术而不是功夫。不要以为我一掌有多大力道,以前虽然也写过碎石断木的那都是丹田气运成***火所致。也就是说,我的掌法不是以力伤妖,而是以术制妖。我太轻敌了,忘了它曾经在萨满同行的法器里封印过。所谓法器封印妖邪,我用的是葫芦。我们萨满氏族不同法器也各异。其本质就是个装有阴阳二气的容器。最出名的,便是金角大王、银角大王的紫金红葫芦,羊脂玉净瓶。再有便是金翅大鹏雕的阴阳二气瓶了。这里面的滋味可不好受,阴阳二气相互轮转,时冷时热,翻江倒海,人收进去,一时三刻,化为脓血。能在这里面炼化不死的都是高手了。大伙应该知道,孙大圣到了里头,也是受了不少苦的。经历过这样磨砺的鸟精,自然不怕我这一掌。它以胸口接下我的***火,但听得一声嘹唳,白人儿不见了,芦苇荡里炸起一团雪白羽毛,漫天而飞,好不壮观,如风飘朔雪。
待白羽散去,我面前的河水里,凫这一只大白鹄鸟,要是用现在的叫法,就是白天鹅。难怪它那么爱美呢。那大白鹄浮在水上,一米多高,突然拍动双翅,凌波而来,两翼卷起水花,如玉溅银碎,遍洒河面。
其实,它要真的只是一只天鹅精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收拾鸟类妖精的法术我会的很多。不过我之前说了,这只天鹅精,能抵御我的问道心诀。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它不是完整的天鹅精,它只有妖灵,原身被炼化了。所以它是妖灵在修行,不是天鹅在修行。妖灵,就是妖精的灵魂,就兽而言,妖灵就是它的鬼魂。鬼魂和妖灵,一个来自人,一个来自妖。就像仙界有天地人神鬼五仙一样。鬼也可以修行。《聊斋志异》中的“聂小倩”就是这种鬼仙。所以,妖灵也可以修行。
讲了十一个故事了,中国的志怪文化还是说不尽。这志怪文化也是博大精深啊。
这种妖灵修行很难对付,难就难在它只是一股灵力,没有肉身。你就是那***打它,也只能穿体而过。不能伤它分毫。
要是用唯物主义哲学解释的话,妖灵就是一团意识,是非物质的。哈哈。
只见那只大白鹄盘旋而起,凌空翻飞,双翅一扇便是一道妖风。这妖风中妖气极重。它之前被炼化了邪气和戾气,所以并不害人,但是妖气还没来及炼化我这位同行的法器就摔坏了。
我不能被这妖气打中,否则元神动荡,难以自持。我只能启动循源大咒的护体之法。运出钟罩来扣住自己。但是,由于我刚刚服食内丹不久,内力还没运用臻熟,这钟罩只能用片刻,眼看着越来越淡。
我在也站不住了,一屁股跌坐在河边,随手捡点什么扔向它,总之不能坐以待毙不是。一颗颗石子穿过白鹄的身体,然后在水上打水漂。别说,我水漂打得不错。
眼看着白鹄再度振翅,妖风又起。突然听见一声惨叫,大白鹄一下子从半空跌落下来,倒栽在芦苇荡里。芦苇荡里传来一声雏鸟的叫声,凝神收功细看,苇荡子里,一只翻了肚皮的“丑小鸭”正在那蹬腿呢。
放心,它死不了,它连肉身都没有,怎么能死呢?只是着了我的道,法力被控制住了。变成天鹅雏的样子能减少损耗。这么说吧,跟大树秋天落叶减少水分流失一码事。所以很多妖精在打斗时喜欢现原形。并不是为了吓人,要是不现原形,他还需要分出一部分内力维持外形,这就会有所损耗。您看《三调芭蕉扇》猪八戒斗牛魔王时,牛魔王就是现了原形之后功力变强了。
但是,我不知道我怎么制服它的,只是觉得右手黏糊糊,臭烘烘的。伸手一看,沾了不少狗屎。原来忙乱之中,我把狗屎当做石头打中了它。
妖魔鬼怪修行,讲究一个清和净。最怕遇到这些秽物。评书《济公传》里讲过一个砚台成精,济公长老就是把它扔进粪桶里封印的。一块砚台都受不了这屎尿,何况雪白高贵的白天鹅呢?原来不仅动物爱美,妖魔也是,何况人乎?
我抓起“丑小鸭”对它说:“跟我回去吧,小美未来的人生就靠你了。你帮了她也算福报,你和她合二为一之后,来生就可以投胎做人了,总比你修行百年得人身快多了。我会想办法让她妈妈不再影响你的。”
之后的事便不必详述了。天鹅重回小美体内,小美便带着白天鹅一样美丽的灵魂又活了过来。只是,待我带着“丑小鸭”回来,花魄已经不知去向了。
为了让小美不再腐烂,让天鹅精快速安心与尸体相融。我老婆大发善心,和小美妈妈说留她在这一对一补课,晚上就住在这。为了中考突击一周。一周之后,小美的尸腐基本痊愈,她也不用再浓妆艳抹了。
对了,你们看街上三四十岁的女性,有的典雅美艳如同少女,有的素面朝天,已显老态。我猜想,那些变老变丑的是不是曾经也被白天鹅附身过,但是天鹅已经受不了飞了呢?每一个女人的心里,都应该住着一只白天鹅的!每一个人的心里,都应该住着一只白天鹅的。
又是新的一天。放学了。今天来送小帅的是爸爸。我上前问:“你妈妈呢?”
“妈妈三天前就出差了。”小帅说。
我才恍然大悟,他的妈妈在阳光下是有影子的,而且不怕晒。
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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