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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城的路上,我开车,七哥架着鹰坐副驾驶,那哥儿仨挤在后面。开车没多久,后边的仨人就睡得跟死狗一样了。昨天睡得晩,今天起得早,睡眠时间不够,大伙儿都困了。七哥怕我打盹儿,除了点烟递水之外,还打开了他的话匣子:“按说今儿咱们这就算栽了!鹰都上树了,还说什么呀?”我还想打个圆场,找找面子,顺口搭音说:“这就不错了,不是给叫下来了吗?”七哥听了我这话,可让他逮着理了,“甭不认,现眼就是现眼。这会儿又缓过来了,当时是没给你拍下来,要是有那么个录像,你看看你们哥儿几个那相儿大了,不是把鹰叫下来了刚才的事儿就能翻篇儿了。你得琢磨怎么回事。鹰因为什么不下来?是见到山了?是受惊吓了?是吃饱了?是叫得不对?这得找原因,不能稀里糊涂的。照这样下次不是还得跑吗?玩儿嘛,就得玩儿出这劲儿来,让人一看,这叫爷!您每次出来都着刚才那么一通儿急,那跟孙子有什么两样呀?有两回血压再上来,这不玩儿命呢吗?”

    嚯!七哥这一张嘴,没别人说话的分儿了,也没有你还嘴的余地。仔细琢磨,七哥说得有道理。老北京人玩儿的就是范儿,讲究的是:要想人前显贵,就得背后受罪。俗话说叫山后练鞭,找没人的地方下功夫去。等到大庭广众之下亮出自己的玩意儿,一定得有过人之处。花钱多少不重要,看的是功夫,考的是眼力。一样的玩意儿玩儿出不一样的手法,人无我有,人有我精,让朋友们一看就得佩服,提起这方面的事儿来都得说:知道××吗?人家玩儿得才叫高,鹰到人家手里如何如何。不论谁说起这事儿,永远得带着一种仰慕的语气。永远得是爷!从自己的感觉出发也如此,爱一样东西就得把它读懂弄通,喂个宠物让它不死那很容易,但那只能叫养。真正称为玩儿,那可是一件极其吃功夫的事儿了。平平常常的一个东西,把它玩儿出独一无二的花样儿,在众目睽睽之下让所有人挑大拇哥,这种赞赏是对自己付出的最好回报。哪种美法儿?嘿!给个县长都不换!

    当然了,有人说这是清朝遗老遗少之风,没落八旗的臭毛病,清朝遗风我不否认,臭毛病我不承认。天子脚下、皇城周边的人们沾染上这种习气再正常不过了。历史走过之后还能不留痕迹吗?更何况在我看来,这种习气也没什么不好,谁不愿意傲里夺尊呢?对比现今社会上这无数的不择手段搏出位的做法强之万倍。甭管别人说什么,反正我是引以为荣的。

    老北京的爷们儿在玩儿上花的工夫太大了,越讲究越不嫌讲究。追求的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这也是京城玩儿家们普遍的一种心态。正是这种历史的原因,这种执着的追求,这种精益求精的心态,久而久之形成了老北京的玩儿文化。这种精神在我的思想里,和更快、更高、更强如出一辙,最起码不比它差,绝对有一拼!

    我把车直接开到了昌平的一个哥们儿家。之前已联系好了,让他备饭、沏茶,做好招待工作。哥们儿嘛,跟他不客气。

    我这哥们儿大家都叫他黑子,家住农村,自己的一个独门小院坐落在村子边上。现在农村的条件好了,家里盖房<cite></cite>、装修、陈设、装饰,把小家布置得宽敞明亮,温馨舒适。大门口的一条水泥路直通村外,行车走路方便快捷,拉近了城乡之间的差距,只有路两边的玉米地在随时提醒着人们这里是远离市区的农村。而由于深秋季节,玉米也早被齐齐砍下,只剩下一寸多的粗根裸露在地表,等待着开春还田。远处是大片的果树林,枝头上随风飘落的枯黄残叶,标志着冬天的临近。一切都那么和谐自然,舒适宁静。

    我把车停在了院子的大门前,黑子已闻声出来迎接了。我下了车,边和黑子寒暄着,边绕过车头,打开副驾驶的门来接七哥手里的鹰。由于座位空间太窄,七哥左手提包右手架鹰,自己下车有些费劲。我接过鹰的脚绊儿,让它挪动到我的右臂上,左手伸入车中想拉七哥一把,黑子也过来手扶车门和七哥打招呼。

    后排的仨人睡眼惺忪地下了车,出于安全起见,我左手拉人,右臂直直地向侧面伸出,尽量使黄鹰远离人群,以免被抓伤。就在这混乱的一瞬间,我感觉右臂突然下压,继而一轻,右手中脚绊儿被用力夺了过去。我“哎哟”一声,顾不得扶人,回头看时黄鹰已腾空而起。这意外的发生,让所有人就像定住了一样站在原地不动了。

    只见黄鹰在空中一个俯冲快速向地面斜扎过去,在离地一米左右处振翅疾飞,身体掠过土地直扑树林。而这时我才看到,在黄鹰的前方,一只野兔正在仓皇逃窜。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呀!自从训练课程结束以来,我们托着黄鹰跑了几乎上千公里,为的就是寻找这一时刻,来证明大家努力的成果,没想到这时机来得如此猝不及防,打了所有人一个措手不及。让人高兴的是,这时机毕竟到来了。

    看到这一幕,所有人都屏住呼吸<big>?</big>,两眼注视前方,观赏着这场难得一见的鹰兔大战。其实,兔子也不是白给的,据说在这种时刻,老练的兔子有很多方法能够摆脱鹰的追赶,甚至能给鹰以致命的一击。听老人们讲,在鹰疾速追逐兔子到将抓未抓之际,有经验的兔子能够拿捏住这一电光火石的瞬间,突然翻过身来,后背着地,四蹄向上,用力猛蹬。这一蹬之力,足以给鹰带来开膛破腹之灾,兔子刹那间从劣势变优势,转危为安。这就是练武之人都熟悉的一个招数——兔子蹬鹰。还有更为狡猾的兔子,会倚仗自己力大身沉的优势,豁出去痛苦,让鹰抓住自己身体的非要害部位,而这个牺牲是绝对值得的。

    鹰爪的四指是三前一后的结构。前三指是抓,不足为患。后指紧扣,抓住猎物后会深深嵌入肉中,最为致命。而重要的是只要鹰爪扣住猎物后,骨骼肌肉便成紧张状态,不到猎物断气停止挣扎时,它自然不会放松,鹰爪也自然不会自行松开。这个力道奇大,连人力都不可拆解。因此,驯鹰时人们重点防护的就是它的后爪。一旦被抓,不能挣扎,必须静等鹰自行松开方可。

    聪明的兔子可以卖个破绽,让鹰抓住自己肉厚不致命之处,等鹰爪扣死不能松脱之时,全力向酸枣窠子、荆棘丛中钻去。而这时黄鹰的双爪则越抓越紧,只能被兔子拖着身体挣扎前行。待得进到低矮灌木处,这空中之王就难逃噩运了。荆棘尖刺会划得它羽毛凋零,体无完肤,最终落得被兔子拖拉至死的下场。

    当然,目前的情况还不至于此,目测这只兔子的身体重量到不了如此老谋深算的地步。我担心的只是附近有洞,如果兔子钻入洞中,那黄鹰失去目标,势必会翻身寻找近处高树休息、等待,到那时,不但捕猎计划落空,哥儿几个还得望树兴叹,大声喊叫一番。

    这只兔子引着黄鹰快速地向前飞奔,当鹰距离自己只有两三米时,它仿佛突然明白了什么,一个急转身向不远处的果树林跑去。不得不承认,就转身动作而言,兔子比鹰要灵活一些。黄鹰见状急忙扬翅斜身,身体画出一个较大的弧线,继续紧追不舍。姿态弧线虽美,但迫于惯性身体还是向前冲出一米有余,待等鹰调过头来,又被兔子甩下一段距离了。

    眼前的情况,让我又有了新的担忧。前方不远便是果木林,一排排低矮的桃树向四周伸展着枝丫。虽不像荆棘酸枣树那般凶险,但纵横交错,高低不一,最矮的也就离地不到一米,这种高度是没有黄鹰施展空间的。追到临近,黄鹰审时度势,如果不冒险入林,必将放弃追赶,到那时捕猎将以失败告终。

    然而,这空中的霸主并没有让我的担心持续多长时间,它直线的飞行速度占有着绝对的优势,双翅猛扇几下就已经追到了兔子的身后,紧接着两翼后展,双爪前伸,直向野兔背脊抓去。这时的兔子还想故伎重施,折返转身,但一切都已太晚了,就在它身体倾斜的一刹那,黄鹰单爪已经触到了它的后腰,用力合拢之时,惯性带动兔子又向前冲出一段,致使兔子身体纵向翻了几个跟头之后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即使这样,黄鹰也没有给兔子任何喘息的机会,另一只尖爪迅速有力地扣住了它的头部,将它死死地摁在了地上。兔子垂死挣扎了几下,一切结束了!

    所有人就像雕像一样呆呆地站在那里目睹着这一全过程。到这时,大家才如梦初醒,快速地奔向事发现场。七哥边跑边喊:“轻点儿!不要吓到它!”听到七哥这样喊,大家在离它四五米距离时放慢了脚步,轻轻地走到了黄鹰的近前。这时的黄鹰两爪死死抓着猎物,可能是为了保持平衡,也可能是为了防止别人来抢,它两翅张开,把兔子遮挡在它的双翅之下。看到我们围拢过来,黄鹰抬起头张着嘴,用惊恐的目光环视着我们。

    哥儿几个飞快地跑到黄鹰的跟前却不动了,谁也不知道要干什么。七哥最后一个跑上来,分开众人走到鹰跟前,从我手中接过套袖戴在自己的右臂上,伸右手到黄鹰双爪后边,伸两指先抓住脚拌儿,用左臂挡在鹰和兔子之间,让黄鹰看不到猎物。左手回勾,两手掰开黄鹰紧抓兔子的双爪。这时黄鹰还处于和兔子搏斗的紧张状态,双爪死扣,一只爪被掰开后还死死攥成空拳。

    这时,七哥用戴套袖的右臂在黄鹰被掰开的左爪下方轻轻一托,由于看不到猎物,斗志渐消,黄鹰松开利爪,轻轻地站在了七哥左臂上。掰另一只爪就相对轻松了,七哥边干边说:“看见了吗?这叫起鹰,关键是不能再让它看见猫。不然爪子即使掰开,抓在胳膊上,就是有套袖<samp></samp>人也受不了。”

    说话的同时,黄鹰已站到了七哥们右臂上,七哥转过身,用身体挡住兔子。从兜里掏出一把小刀,交给我说:“把兔子脸划开!”我按照七哥告诉我的方法,用刀从兔子嘴旁斜着划破皮毛,露出鲜肉。七哥又吩咐道:“把兔子拿来,举在鹰的面前!”我拿起兔子时,觉得兔子重量虽在,但软若无骨。细摸之下才知道,其脊椎骨已被拦腰撅断。我说兔子在受制后怎么那么快就停止了挣扎,原来就在黄鹰扣住兔头的瞬间,双爪一错,利索地完成了这致命的一击,真是太令人敬佩了!现在的我又对天敌这个词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种招数靠人为训练,那是绝对没有可能实现的,只有利用动物之间捕猎的本能技巧,才能够把这么利害的杀招运用于无形,施展得这样完美——因为黄鹰天生就是抓兔子的。

    当我举着兔子准备走向七哥时,站在胳膊上的黄鹰向我猛扑过来。幸亏七哥事前已将脚绊儿的皮条收到最短,让黄鹰只能有扑击动作,身体根本无法离开七哥的右臂。在黄鹰连扑几次之后,我手托野兔也已经走到了鹰的近前,将撕开的兔脸凑近鹰嘴,黄鹰见血,格外兴奋,伸头猛啄兔脸,用力地撕咬着兔肉,双爪紧紧抓住七哥戴套袖的右臂,就像抓在猎物身上一样。七哥又适时在肉上淋些水,给鹰补些水分。我感觉,这时的黄鹰是最幸福,最满足的,因为这是对它的最高奖赏。几口兔肉下肚,七哥又在兔子身上沾了一点儿鲜血抹在黄鹰的胸脯上,转头对我们说:“这是老规矩,黄鹰抓到第一只猫时,要></a>给它挂挂红,也是告诉别人,这只鹰是逮过猫的鹰,是成鹰了!”大家听了这话都备感兴奋,说实在的,心里是庆祝自己的成功,更是为这个小家伙高兴。此仪式才是黄鹰正式的毕业典礼,也标志着我们驯鹰工作的圆满成功。之后,七哥让我把兔子拿开。黄鹰恋恋不舍地注视着我们拿走了它的战利品,虽不甘心,也无可奈何,当兔子消失在它的视线中时,它也渐渐地安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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