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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百八十二章

    李春胜眼睛一眨不眨地怒视着对面的张翔,凶神恶刹的样子好象要把他活活地生吞了一般。

    “李大哥,你先冷静一下,有话坐下慢慢说,我真的没有任何恶意,既然你不肯接受,那就算了,当我没说过好了吧?别因此闹得大家不愉快!”张翔苦笑着摇了摇头,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会弄成现在这副局面?实在是想不通!

    看到事情出现了一丝转机,春胜嫂急忙拽了一下李春胜的衣角,好言好语的劝道:“春胜,人家也是有心要帮咱们一把,你不领情也就算了,干嘛还要这样瞪着人家?你还知道好赖不???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小兄弟,真是让你见笑了,他就是这个牛脾气,你千万别跟他一般见识啊!”

    “没事儿嫂子,我知道李大哥是个实在人!”

    “………!”听了老婆的话,李春胜心里想想也对,张翔一个外面的人,能图咱啥?想通他没有‘恶意’,呼吸随之逐渐平缓下来,气也消了一大半。不过事情已经发展到了这个份儿上,要他低头认错却也是不可能的。

    命可以不要,但是面子绝对不能损一分一毫!

    通过这件事以后,张翔已经基本摸清了李春胜的脾性,只要不让他感到难堪,那就一切万事大吉了,所以与他聊天时格外注意,尽量不触及他脆弱的自尊心!

    火气上来得快、下去的也快,不一会儿李春胜就把刚才的不愉快抛到脑后去了,不断向张翔打听着外面的情况。一听之下才知道,与这里的十年如一日不同,外面世界变化得非常快,十年前他曾经出去打过两年工,他是为数不多见过世面并且最终回到村子的人,不然他也不会力压众多德高望重的长辈当上一村之长!

    李春胜扭头望向窗外,太阳就快要没入群山之中,虽然称不上伸手不见五指,但离那儿也不远了,他腾的一下站起来,对张翔笑道:“呵呵,没想到聊着聊着差点忘记做饭了,你先等一等,马上就好!”

    张翔抬起手腕看了看表,现在才六点钟,吃饭是不是稍微早了点?通常他都是八点钟才会吃晚饭!

    看到张翔眼中的迷惑之情,李春胜似乎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开口解释道:“老弟,你有所不知,咱这里既没电灯又没蜡烛,所以一旦天色完全暗下来,屋子就会变得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着。我们这些习惯了黑暗的人到是不怕,就怕你吃饭的时候找不到嘴啊!”说完李春胜又哈哈的笑了几声!

    “连蜡烛都没有么?原来如此!”张翔低下头,若有所思的想着什么!

    当李春胜一只脚迈出门槛的一刻,他突然想起了什么,回头问道:“咱娃呢?”

    “咱娃?”春胜嫂眉头轻轻一皱,不满的道:“你不说我还差点忘了,自从中午跑出去后,娃就一直没回来,中午饭也没在家吃,不知道野到哪里去了!”

    “阿爹,阿娘,我、我回来了,晚饭做好了么?快要饿死我了!”两口子正说着,一个稚嫩地声音从远处飘来,声音中夹着颤音,显然他是在一边跑一边喊。

    “这个应该是李大哥的儿子了!”一个六、七岁大的孩子当先映入张翔眼帘之内,由于跑得过快,他原本黑黑的脸上泛起一阵红晕,混身上下无一处不散发着与年龄等同的活泼劲儿!

    再仔细一看,他长得高高瘦瘦的,比同龄人略微高了一些,脸盘虽然小点儿,可是一双大眼睛却非常有神,眉宇之间到与李春胜有着几分相似!

    看到一个‘陌生的怪人’坐在自己家里,小春胜站在原地‘啊’了一声,显得非常震惊,发现张翔与村里的人并不一样,甚至可以说天差地别,他从来没看过这么漂亮、鲜艳的衣服,而且,而且最重要得是他脚下竟然穿着一双鞋。

    鞋子自己家里也有一双,是爸爸几年前在外面打工的时候买的,还是皮鞋呢,一直放在床头柜里。整个村子里除了‘女菩萨’外,就他一家有一双鞋子,所以在与小伙伴们玩耍时,他常常受到很多双羡慕眼神的注视。爸爸平时不舍得穿它,只有去姥姥、老爷家串门的时候才偶尔穿上一两次,回到家后马上精心擦拭一遍重新藏起来!

    因为张翔的出现,一向活泼好动的他一时间竟然呆呆地站在原地!

    李春胜照着儿子的后脑勺狠狠敲了一下,笑着说道:“傻楞着干什么,还不赶快叫张叔叔,告诉你,他可是从城里来的,懂得的知识比我还要多得多呢!”

    “懂得的知识比阿爹还要多?”

    小春胜不觉睁大了眼睛,在他幼小的心灵中,阿爹是整个村子里最有知识的人。可是、可是今天,面前这个人,居然比阿爹懂的还多?如果这话从别人嘴中说出,他是一万个不相信,可是阿爹自己亲口承认,这就又要另当别论了!

    过了好半天,小春胜才喃喃的道:“张叔叔!”

    “乖,你几岁了?叫什么名字?”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张翔发现自己是一个非常非常喜欢孩子的人,可能是从遇到李俊逸开始吧,又或许是更早。只要一有空闲,他便会跑到队友家把玩孩子。当然,这个前提是队友必须要有自己的孩子!

    “呃,我的大名叫李长福,小名叫金娃,今年七岁了!”回答到是回答了,不过声音略显生硬,很显然,金娃对张翔怀有极大的戒心,即使父母都在身边也不能消除他心中的恐惧!

    小孩哪里懂得伪装,心里想着什么东西全都写在了脸上,张翔知道这里的孩子怕生,也不在意,转身拉开旅行包,在里面翻了又翻,最后抱出一个皮球。这招果然见效,金娃哪里还顾得什么戒备,眼睛立刻被黑白相间的皮球吸引住了!

    张翔把皮球托在手掌上,在金娃的面前晃了晃,笑道:“漂亮吗?”

    “漂亮,真漂亮!”金娃咽了咽口水,拼命地点头。

    张翔似乎有心要逗一逗他,又接着问道:“那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球!”

    “喜欢吗?”

    “当然喜欢,借我玩一会儿好么?”金娃急得原地打转,就差没直接上去抢了!

    看着儿子丑态百出的样子,李春胜老脸不禁一红,抻着脖子斥道:“金娃,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真没家教,我平时是怎么教你的?这会儿怎么都忘了?”

    “李大哥,孩子是不能这样管的!”张翔看了李春胜一眼,之后把球递到金娃怀里,又摸了摸他的头,笑道:“既然你这么喜欢,那我就把它送给你好了~!”

    金娃战战兢兢的接过皮球,期间还时不时用眼睛偷偷瞄着阿爹,见阿爹不动生色,这才放下心来,又听张翔这么一说,惊讶道:“真、真的?你没有骗我吧?”

    “当然,我说话绝对算数,骗你是小狗!”

    “耶,太好了!”金娃兴奋得如猴子一般上窜下跳!

    看到儿子高兴的样子,李春胜亦在旁边跟着微笑,对于这个孩子,他总觉得亏欠点什么,虽然村子里孩子有的,他都有,村子里孩子没有的,他也有。不过见识过外面世界的他,总觉得自己的孩子太苦了。说心里话,不是不想给他买一个‘玩具’,可是,媳妇一病不起,里里外外欠了一大堆债务,兜里实在是掏不出半分钱来!

    “我去做饭了!”李春胜重新扳起脸,头也不回的迈出门槛,想来怕是丢面子吧!

    半个小时匆匆而逝,开饭的时间到了,俗话说的好: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金娃是一个非常懂事的孩子,他知道阿娘下半身无法动弹,所以不等阿爹端盘子进屋,他已经把矮桌放在了炕上,然后他又用他那瘦弱的肩膀把阿娘扶到桌前!

    四人围坐成一团,中间的桌子上,十五个窝头,三碟咸菜!

    金娃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贪婪地望着窝头与咸菜,口水差点滴到桌子上!

    与金娃的反应截然相反,张翔被惊呆了:“不、不会吧?这就是你们一家人全部的晚餐?”

    张翔过惯了大少生活,会如此吃惊自然也不足为怪,可是他哪里知道贫苦的滋味,说实话,这已经‘格外开恩’了,如果不是有他这么一个客人在,桌子上永远只会摆放一碟咸菜,而不是现在的三碟,他应该知足了!

    李春胜看着张翔,微微叹了一口气,无奈的道:“没办法啊,你也不是不知道咱们村里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即使这些粗粮,也不知道能不能吃上一年。咱家还算不错的了,有些落魄的人家,比这还要凄惨。唉,不说也罢,剩得揪心!”

    “………!”望着碗筷,张翔再次陷入沉思!

    李春胜不舍的看了老婆孩子一眼,一咬牙把五个窝头放入一个残缺的盘子里,推到张翔面前,道:“阿翔,咱这里自然无法与城里相提并论,这顿粗茶淡饭,你就先将就将就吃吧,如果实在难以下咽的话,就喝几口酒!”

    张翔静静地缓过神儿来,看了看眼前的盘子,又看了看对面的盘子,惊叫道:“李大哥,你这是干什么啊?拨给我五个窝头,你们一家就只剩下十个了,这叫我如何下咽?”

    李春胜望着身旁一脸埋怨的儿子,苦苦一笑,说道:“呵呵,没事儿,说出来不怕你笑话,平时我们一家子也只吃十个窝头,另外这五个是特意为你准备的!”

    一家只吃十个窝头?张翔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怎么能够吃呢?会不会饿死人?”

    金娃眼巴巴的看了半天,忽然道:“阿爹,阿娘,我饿!”

    听到儿子的叫喊声,李春胜急忙将四个窝头拨给儿子,然后又给媳妇四个,自己的盘子里只剩下两个。看到这一感人画面,张翔鼻子一酸,差点掉出泪水来。试想想,一个虎背狼腰的大老爷们,一个家里的顶梁柱、每天要干家里最重的活,一顿饭却只吃两个窝头,这能吃饱吗?不用问,只要是一个正常人都知道这是一个十分愚蠢的问题!

    张翔心里一急,把面前的盘子推向李春胜:“李大哥,你把这五个窝头都拿去吧,我不饿!”

    李春胜一口一口咬着手里的窝头,笑道:“你吃吧,我够吃!”

    “一直都是这样吗?”张翔哪里肯收回,依然与李春胜推让着!

    李春胜干干一笑,满不在乎道:“也不是总这样,只是最近一段时间罢了,娃娃正是长身子的时候,老婆子又得了病,虽然现在吃不饱,但是也不至于饿死,我的身子棒得很,不碍事!”

    最后李春胜推让不过,只好从张翔的盘中拣了一个窝头。

    李春胜为人极为豪爽,喝酒也不例外,每次都是仰头便将碗中的酒一口而干,一滴不露。这里穷,别的没有,可是果子却满山都是,各家各户把采集来的果子酿成酒到也不难!

    在李春胜的劝说下,张翔低头轻轻抿了一口:“恩???真是好酒啊,不仅味道清醇,而且入口润滑,度数低,不上头,如果拿到城里,肯定能受欢迎!”

    “呵呵,好喝吧?这酒可是我们村里世世代代传下来的!”

    一顿饭吃完后张翔才豁然想起来,自己旅行包内还有不少小食品呢,自己反正也吃不了,索性一股脑都给了金娃。四个窝头对于一个正在长身子的孩子怎么能够?金娃见到小食品立刻眼前一亮,一顿狼吞虎咽消灭不少,最后在张翔的同意下,他把剩下的用破布包起来,明天好在小伙伴儿面前显摆显摆!

    晚上,张翔就睡在李春胜一家人的隔壁,在炕上,一夜翻来覆去无数遍,可就是睡不着,只要一闭上眼睛,脑海里立刻涌现出一幕幕另人无法安生的画面!

    不知不觉间,东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各家的公鸡也开始拼命的打鸣。张翔猛地坐起身子,望着窗外苦笑不以:“看来,今天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

    大清早儿,李春胜就已经背着犁头下地干活去了!

    又过了个把时辰,金娃也从朦胧中爬起,只见他头不梳脸不洗,背起一个草筐,手握镰刀便要出门,张翔从隔壁突然窜出,一把拉住他,问道:“你这是要去哪啊?”

    金娃被突如其来的一道人影吓了一跳,不过定眼一看,一颗急速跳动的心才渐渐安定下来:“啊,张叔叔,你起的可真早。我去割猪草,你要一起去吗?”

    割猪草?听上去挺有意思!张翔使劲搓了搓脸,笑道:“好啊,带我一起去吧!”

    “恩!”金娃点点头,率先迈出家门,张翔紧紧尾随其后!

    清晨的乡路人不算多,但是张翔的这一身行头企业马上引来所有人的瞩目。毕竟是在自己家住了一夜,而且还给了自己一颗皮球与一大堆小食品,金娃也觉得在人前分外有面子!

    渐渐的,两人走出乡圆,迈向远处的草坡。趁着金娃弯腰割草的工夫,张翔驻足回头扫了一眼,各家已经升起了炊烟,远远望去,美丽极了。“新的一天,新的开始!”不知怎么,张翔突然想起叶枫每天早上都要大喊的一句话!

    这里的野菜稀松弯曲,金娃草草割了几下便继续前行,很显然,这里并不是目的地。在金娃的带领下,两人穿过飘着香味的玉米、肥嫩的地瓜秧,经过几翻周折,终于找到了一块‘割草圣地’!

    春天里的苦菜不断散发着新芽,听金娃说,这是割猪草最好的时节,家里的小猪最爱吃的就是春里的苦菜和蛇春苗,因为这菜柔嫩有营养,最能攻膘。

    经过一片肥沃的草地时,金娃随口便能叫出许多菜的名字,什么“媳妇愁”、“车轱辘芪”、“落丽”………在张翔的眼中,金娃赫然成了挑猪菜的“专家”,前前后后居然叫出来几十种野菜的名字,当真另人不得不刮目相看。

    既然熟知这些菜的名字,金娃当然也是割草的高手,只见他弯下腰一阵惬意的狗刨,不一会儿就割了满满一筐。张翔也不甘示弱,奋力挥舞着镰刀,虽然同样割了一筐,可是无奈的是,里面没有几样是猪喜欢吃的!

    在金娃的耐心帮助下,张翔这才算大功告成,两人高高兴兴的向家走去。

    半路上,左斜方走来一个身影,看样子她是去村里的,一身白衣大挂,一双美丽的鞋子,等等,美丽的鞋子?这里不是没有鞋子吗?怎么回事儿?张翔傻楞楞的站在原地!

    金娃当先看清楚了来人,跳着欢呼道:“是女菩萨,她一定是去我家的!”

    身影由远至近,仔细一看,张翔眼中顿时流露出一阵迷茫之色,因为这个人,他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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