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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醒来时,发现躺在自己公寓的床上。窗外已经泛白。我稍微想了一下这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又觉得干嘛去想呢?所以很快地又睡着了。我再次醒来时,已是下午了。

    强烈的尿意,让我一分钟也不想多睡,所以我慢慢起床,因为动作一快的话,恐怕就会尿在床上。酒喝太多时,第二天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在膀胱好像快胀破的情况下醒来。

    下床后,我发现自己身上还穿着长裤和毛衣,连鞋子也没有脱。虽然身上已经穿得这么多了,我还是觉得冷。除了冷之外,我还觉得头痛欲裂。不过,我随时都在头痛,而且也知道头痛的原因是什么,就是酒暍多了。

    虽然<tt></tt>我知道自己头痛的原因,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和衣躺在自家的床上。不过,当念头转到“为什么这么冷呀”时,我就什么也来不及想,解决小便的问题最重要,所以便摇摇晃晃地去厕所小便。小便完,走到玄关一看,就立刻知道为什么这么冷了,因为我没关门。

    再看看外面的情形。雪已经停了,但是天色阴霾,大地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村里连续发生女性被杀,并且被分尸的事件,我还漫不经心地敞开大门睡觉。像我这么粗心大意,醒来时竟然手脚都还在自己身上。

    不过,我虽然没有关门的印象,但是,我也同样没有开门的记忆。反正,我就是想不起昨天晚上的事。我干脆再回到床上,躺下来慢慢回想。昨天晚上到底怎么了?

    我记得去过佩琪的House over Time Jewelers。原本在亚文酒馆喝酒的我,听说佩琪的店遭窃,便放下酒杯,跑去House over Time Jewelers观看究竟。为什么我会得到这个消息呢?因为尹凡梅斯警局的警官,向瑞典来的教授报告偷窃事件,而那位教授当时正好在和我喝酒。

    我们赶到House over Time Jewelers后,才知道是商店员工出入口的门被破坏了。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窃贼对店里诸多昂贵的珠宝与手表好像全无兴趣,昂贵的商品一件也没少,只是不见了一具廉价的木雕象。还有,佩琪完全不在乎遗失木雕象的事,却好像很在意那位北欧来的教授。

    接下来就是汤姆的手机响了,那是一通找到被撕裂的脚的电话,于是巴格利准备立即飞奔而去。我也想跟去,可是巴格利却破口大骂,喊着说今天晚上死也不让我去,因为带猫去也比带我去有用,还叫我回家睡觉。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是这样,这个时候最好乖乖听他的。

    于是我独自一人回到亚文的酒吧,因为教授和巴格利一起去了。至于我为什么没有完全听巴格利的话,回自己的家呢?并不是我舍不得琳达胸前的双峰,或是还想喝酒,而是想得到和案子有关的情报。(正确说来,琳达和酒精当然也吸引我去酒吧,但却<bdi>.99lib.</bdi>不是主要原因。)如果我真的乖乖回家,那就绝对无法得知巴格利去了哪里,看到了什么东西。住在这偏僻的村子里,我住的地方没有电视,也没有收音机和报纸;住在伦敦时,我曾经拥有这些东西,但是后来有些给人,有些就拿来换酒钱。现在我住的地方虽然有电话,但是巴格利可不会打电话给我,我只好守着亚文的酒吧,看看会不会有什么消息进来。

    不过,我醒来的时候竟是在自家床上。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也同样不知道巴格利去了哪里?看到什么东西?也不很清楚现在是什么时间。今天大概是十二月一日,那么现在就是十二月一日的下午,汉堡店已经不供应早餐的夹蛋汉堡了吧?我没有手表那种无聊的东西,所以不知道时间。我很喜欢这种只要一英镑的汉堡餐,但是这种夹蛋的汉堡过了早上十一点就不卖了,因此想吃这种汉堡的话,就必须配合这时间。今天我很饿,时间又似乎早已超过早上十一点,看来我只好去亚文的酒吧,吃琳达做的午餐了。

    我走出公寓,摇摇晃晃地朝凯斯鲁路走去。因为昨天睡前没脱衣服鞋袜,所以现在也就省去穿衣的工夫了。我想明天还是像今天这样就可以了。抬头看天空,仍是阴郁的乌云密布,只有地平线比较明亮,天色显得很不稳定,让我想到看到极光时的情形。到底要发生什么事呢?阳光被乌云遮蔽,天气非常寒冷,一副随时会下雪的样子。

    一走到凯斯鲁路,我吓了一跳,因为路上一个人也没有。这个村子本来人就不多,现在更变成鬼城般的地方了。这次的命案,让村人都不敢外出了吧!可是,就在我稍微转了个弯后,眼前的情景就截然不同了。亚文酒馆前,聚集了一大堆人。那些人很像是新闻媒体的人,但其中好像也有很多是来看热闹的。

    我正想还是别去亚文酒馆吃饭,在附近吃早餐就行了时,突然有人从背后拍了我的肩膀。回头一看,是琳达。

    “嗨,巴尼。”琳达朗声说道。她笑着说:“终于醒了吗?”

    “你最好别靠近那里。那里有很多新闻记者,他们都是大野狼。”说话的人是亚文。他们两人好像正在逃避媒体采访。

    “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问。

    “御手洗教授房间所在的院子,发现了波妮的手臂。”

    “教授房间所在的院子?”

    “凶手丢的吗?”

    “应该是吧!”亚文说。“除了凶手,还有谁会做这种事?”

    “凶手是怎样的人?有目击者吗?”

    “没有。没有人看到。”

    “还没找到凶手吗?直接把手臂丢在院子里吗?”

    “不是。是放在运动袋里。”

    “两只吗?”

    “是两只。不过,有可疑的地方。”

    “可疑?”我问,亚文却说:“巴尼,你不是正要去吃午饭吗?”

    “是呀,我饿死了。”

    “果然。那么你的头痛呢?”

    “已经好了……咦?你怎么知道?”

    于是他们两个人便嘻嘻笑了起来。“当然知道了。那样喝酒还不头痛,那就不是人类的脑袋了。我们要去那里的速汤屋(Soup Exge)吃晚饭,你要不要去?”亚文说。

    “晚饭?”我很惊讶地说。

    “是呀,虽然有点早,不过,吃完饭正好开始工作。”

    “现在几点了?”

    “现在吗?”亚文看了看手表,说:“四点半了。”

    “啊!天呀!”我说。难怪我的肚子这么饿。

    速汤屋是自助式,吃到饱的餐厅。我一向不太喜欢这种餐厅,因为我的胃不好,吃不了什么东西,所以很不划算。对肚子很饿的人——例如现在的我来说,这是可以痛快吃到饱的地方,当然是最好的餐厅了。可是我一向没有吃得太饱的习惯,因为吃太饱的话,就喝不了酒了。我的食物主要是酒,其他的都是点缀品,吃得非常少。

    我从食物台的锅子里,舀了一碗蚬肉汤,又拿了面包,放在餐盘上,回到座位坐下,亚文他们也很快取了食物,坐在我面前。现在不是吃饭的时间,所以餐厅里人很少;院子里也有设座,不过这种寒冷的天气当然没人会坐在那里。因为没人坐,许多鸽子就横行霸道地在院子的桌面上走动。我讨厌鸽子,觉得它们都有疯子般的眼神。

    “巴格利昨天晚上发现什么了?”我喝了一口蚬肉汤后,就问亚文他们。

    “什么?”亚文一边撕面包,一边问。

    “巴尼,你一点也不记得吗?”琳达问得很奇怪。我摇摇头说:“我什么也不记得。”

    于是亚文便笑着说:“我就知道你什么也记不得。”

    我有点担心了。“我该不会做了什么可怕的事吧?”

    “这倒没有。”亚文立刻说。

    “你没做什么可怕的事,只是跳上吧台跳舞,还模仿丹弗斯局长的动作,抱着琳达,拚命摸她的屁股,结果被一拳打倒在地,然后你就躺在地上,睡着了。”

    我无话可说。做了那样的糗事,还能说什么?但是——

    “你没作弄我吧?”我还是这么问了一下。

    “你以为呢?”亚文带着笑说。

    “真受不了你!你竟然完全不记得。不是那样而已,还有别的呐!我和亚文还把你扶起来,抱进他的车子里,把你载回你家。”

    “喝醉的人特别重。”亚文说。

    “可不是。我手都发麻了。”琳达又说。

    “然后你们就把我放在床上吗?”我很不好意思地说,结果亚文摇摇手,说:“问题是你没有那么乖。”

    我的不安让我沉默了。

    “你说你没有小便的话,就不能睡觉。”

    “够了吧?亚文!你们两个联合起来骗我的吧?”

    可是,他们两个人的表情一点开玩笑的样子也没有。

    “这么有趣的事听起来很像虚构,可是完全是事实。”亚文说。

    “我自己去小便吗?”

    “你想你能自己去小便吗?”亚文问。“我们当然可以不管你到底能不能睡得着,可是,我们不想你尿床。”

    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还有,看到脱裤子脱得那么辛苦,我实在看不下去,所<s></s>以就帮了你把那个掏出来。”

    “这个忙我可没帮。”琳达连忙说。

    “如果再不帮你小便,天就要亮了,所以只好从后面抱住全身软趴趴的你,让你的小便能顺利的尿到便斗里……”

    “你抱着我,让我小便?”

    “是呀,否则你的床就要闹水灾了。”亚文大声说着。

    “我竟然那样……连小便都没办法自己……我抓不住……”

    “那个吗?”我无力地点头。

    “你是问你有没有用自己的手去抓住那个小<samp></samp>便的东西吗?”

    “是……”

    “当时你像丹弗斯一样,两只手如同风车拚命挥动着,所以当然抓不住那个东西。那个东西长在身体的中央吧!”

    “天呀!”

    “同样长在身体中央的鼻子,是无法帮你抓到那个的;你也别想我会去抓住它。”

    我的眼前一暗,上半身往前倾,头差点栽进汤里。

    “算了,巴尼,你用不着这么沮丧。”亚文很体贴地说:“如果你觉得那样很可耻,今天晚上就不要再喝得烂醉。”

    “巴尼,太了不起了,你竟然还会觉得难为情。”琳达也说。

    “琳达,我的丑态,你都看到了吗?”我只问了这一句。

    “没有。”听到琳达干脆的否认,我不禁松了一口气。

    “不过,要把那个塞进裤子里的时候,我有稍微帮了一点忙。”

    我把脸贴在桌面上了。

    “因为一个人没办法做到,非得两个人不可。”

    “所谓的一个人是指我,那时你已经无法算是一个人了。你一直在唱歌,唱得很开心,但是听不出来你到底在唱哪一国的民谣。”

    我的心情从绝望到完全呆住,不知该做何反应。我每天晚上都喝醉酒,但是最近从没喝到神志不清过呀!

    “不过,能摸到我这样老女人的屁股,你该谢天谢地了。”琳达说。

    “喝汤吧!巴尼,你不是要说那案子的事吗?不是想问昨天晚上的事吗?”

    “昨天晚上怎么样都无所谓了。”

    强烈的无力感向我袭来。在今天以前,我一直觉得要是不懂怎么喝醉,就不算是上等人:我一直坚信这个信念。但是,此时我的脑中却有着“不喝醉的人,或许也是不错的人”的想法。这想法打击到我的信心了。

    “别这么说嘛!关于这件事,你问过好几次。波妮的脚在教会的花丛里被发现了。她的脚被插进软泥地里。”

    “什么?”我大吃一惊。

    “波妮的脚像颗奇特的植物,被其他的花草掩盖住,并不容易被发现。”

    “波妮的脚和花在一起?”

    “太过分了!竟然丢弃在教会这样神圣的地方。”琳达摇着头说。

    “两只脚都是吗?”

    “是的。”这凶手的行为可怕到让人不知如何形容。

    “丢在教会里……该死的家伙!他一定是个无神论者。”

    “是吧!那是不怕触怒神的恶行。”亚文也说。

    “那两只脚真的是波妮的脚吗?”我问。

    “确实是她的脚没错,而且是被像怪兽一样的蛮力撕扯下来的。刚才那位御手洗教授是这么说的。那两只脚的血型、DNA等等,都和波妮的一致。今天晚上他大概会在众多媒体面前,再说一次这些话吧!总之,波妮的身体各部位都到齐了。”

    “到齐了?对了,刚才好像谁说过手也被找到了。”

    “没错。因为手的血型与DNA也与波妮的一致,所以那确实是波妮的手。而且,也有着被撕扯的痕迹……”

    “刚才说是在教授住的院子里发现的?”

    “是的,教授也吓了一大跳。”

    “是谁发现的?”

    “打扫烟囱的人。那个人工作的时候在屋顶看到的,今天早上便去问饭店经理那是什么。于是经理立刻去找教授,问教授那是什么。因为教授也不知道那个东西,才打开袋子查看,赫然发现那竟是波妮的两只手。那两只手臂和天文望远镜放在一起。”

    “什么?和什么放在一起?”我怀<q></q>疑自己耳朵听到的东西,便又问了一次。因为那是完全想像不到的东西。

    “望远镜。天文望远镜。”

    我一时说不出话了,过了一会儿才说:“为什么会和那种东西放在一起?”

    亚文翻动眼珠,摊开双手,耸耸肩说:“我怎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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