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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亚文酒馆的吧台边一面喝酒,一面和琳达聊天时,突然觉得有个男人站在我旁边。一看,原来是那位瑞典来的教授。

    “嗨,教授。”我说。

    “晚安。我可以坐在这边吗?”教授问。

    “当然可以。对了,教授住在迪蒙西小旅馆是吧?命案的调查有进展吗?”

    听到我发问,教授一面坐下,一面说:“尹凡梅斯那边已经来了一大队帮手。目前已搜查过两位死者的住处,村子的四周也详细巡逻过,并在周围各条街道设下警戒线,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细部调查。这家酒吧的前面,也在看守的范围内。”

    “这里?这种地方有什么好看守的?”我问。

    “我想就是要看守你吧!”教授说。

    “嘿,教授,你不是说真的吧?”

    “为了不让你喝超过一瓶以上的酒,有一队人马被派来这里看守你。”

    “是巴格利那家伙的主意吧?”我笑着说。

    “是的。给我淡啤酒……不,还是给我一品脱有苦味的黑啤酒吧!外面很冷。这样的夜晚喝点啤酒也不错。”教授靠着吧台,对琳达说。

    “外面的雪呢?”我问。

    “雪已经停了。外面并没有积雪。”

    “哈,太好了。我没穿靴子。靴子这种东西太贵了,我宁可拿买靴子的钱多买几瓶酒。”

    “而且靴子也没办法让人喝醉。”教授说。

    “完全正确。所以我不希望积雪。”

    “我早就说过,叫你去邮局上班了!”琳达拿着啤酒杯,在远处一边倒酒,一边大声说着。因为酒吧里相当嘈杂,所以每个人说话声音都很大。我用力挥挥手,对琳达的说词嗤之以鼻。我才不想去邮局上班,要我在雪中送信,早晚会把我冻死。

    “总有积雪的时候呀。”琳达又说。她是在担心我没有付酒钱的能力吧?我不理她,转头再和教授说:

    “教授,为什么要看守我呢?就算我死在路边,也和巴格利无关,他应该不痛不痒吧?对了,难道他也担心我没有付酒钱的能力,怕我因为付出不出酒钱而犯罪吗?”

    “想要钱喝酒而抢邮局吗?”教授满不在乎地说。

    “好耶!这是个好点子。那我就暂时去那里工作一阵子,了解邮局的作业时间,要动手的时候就容易多了。”我冷静地说。这样可以让人知道我还没有醉,我脑筋还很清楚,也可以思考。

    “狗急跳墙。人在被逼到走投无路的时候,就算是很有理性的人,也可能做出出人意表的事。不过,依我看,丹弗斯局长大概是不希望你得到食道癌,所以才会派人看管你喝酒!”教授说。

    “曾经对我说,希望凶手下一个杀害目标是我的人,会为了不想让我得到食道癌,而派人看守我?”

    “是的,他把你当作好朋友。”

    我口中的酒差点因为教授的这句话而喷出来,那就太可惜这口酒了。我脾气好,不会瞧不起任何人,或许迪蒙西村子里的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我的好朋友,但是,我也有选择朋友的权利吧?我可不想和那个胖局长成为好朋友。我正想这么说时,教授的啤酒来了。

    “来,乾杯。”教授举起大啤酒杯,对着我说。

    “为了我的食道癌而乾杯吗?”

    “为了你们的友情。”

    我们的杯子碰在一起了。

    “为什么说我会得食道癌?”喝了一口酒后,我提出问题。但是我在听对方回答前,又说:

    “不过,我大概来不及得到食道癌吧?因为我觉得我会在癌症发作前,就去那个世界了。”

    “是吗?那么局长一定会很寂寞,因为少了一个可以吵架的对象了。”

    “我不会让癌细胞追上我的,所以我现在要尽情的喝酒。不过,教授为什么会这么想呢?”

    “推理呀!”教授说。

    “啊!对噢!教授是欧洲第一名侦探。那么,你是怎么推理的?”

    “你的脸是红色的。”他盯着我的脸看,然后说。

    “啊,我并不是随时如此,不过,我一喝酒就会脸红。然后呢?”

    “喝酒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自然的、自主的情况下喝酒,另一种是不由自主地想喝酒。一般人喝酒的情况都属前者,但其中有些人渐渐变得不由自主地想喝酒,也就是后者。变成后者的人,大部分的人脸是红色的。”

    听他这么说,我不禁想起从前的事。我开始喝酒时,还是个学生,那是几乎已被我遗忘的时代。

    “哈,或许是吧。我年轻时确实喜欢喝闷酒。”我点着头说。

    “酒精被胃或肠壁吸收后,会集中在肝脏,然后转变成乙醛。乙醛是有害的物质,是一种致癌物,对人体有不良影响,它会伤害细胞,在身体的各个部位引发癌细胞的活动。不太会喝酒的人,喝了酒之后会有不舒服、呕吐等醉酒的感觉,就是从肝脏散发到身体各处的乙醛,所引起的作用。”

    “哦。”

    “不过,肝脏里有某种酵素,可以将有害的乙醛转换成对人体无害的物质。”

    “哗,太好了。”

    “一个人的酒量如何,就看体内这种酵素力量的强弱。这种酵素的力量强的人,酒量就大;反之,酒量就小。一般爱喝闷酒的人,他的酵素通常是中等强度。”

    “例如我吗?”

    “有这个可能吧?”被他这么说,我点头了。

    “比例上,这种人的脸会呈现红色。还有,刚才说的乙醛如果没有被妥善分解的话,就会积存在肺部,然后借着呼吸,从气管跑出去。这种时候,周围的淑女就会皱起眉头,和散发出酒臭味的醉汉保持距离。”

    “这个你就不必替我担心了,因为我周围的淑女和我是同类。琳达,我说得没错吧?”我说着,就呵呵呵地笑了。

    “那个气息也会进入食道。如果唾液中饱含乙醛,就会不断地从食道流入胃里。这是喜欢喝闷酒,酒精中毒的人常有的现象。这样你明白了吗?巴尼,你每天这样喝酒,不仅你的呼气中有乙醛,你嘴巴里的唾液也饱含乙醛。这种致癌物质会持续不断地伤害你喉咙或食道的黏膜,总有一天会引起你体内癌细胞的活动。”

    “教授,不要说了。”我心惊胆战地说。教授的这席话实在太刺耳了,我可是希望死前的那一天,还能够畅快痛饮的人。喝酒是我的权利。万一得了癌症,那就只能乖乖地躺在床上等死了。万一藏在枕头下的酒瓶被发现了,我的头一定会被人用金属脸盆锵锵锵地敲破吧!想到尹凡梅斯皇家医院凶悍的护士,我就毛骨悚然。

    “不过,真的会那样吗?”

    “现在还是假设的状况。不过,可能性很高,相信总有一天会得到证明。”教授很直接地说。

    “巴尼,这是医生说的,一定没错。”在一旁认真听着的琳达说。

    “教授,你的话很有意思,下次请开堂课,专门讲解这次的命案吧!好吗?”我很赞成琳达的要求。与其听他解说可怕的乙醛,我更想听他谈论命案的事。

    “我现在还分析不出这命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不过,若像电视新闻那种程度的报导,我大概还办得到。”

    “教授,那么我们先来讨论一下菲伊吧!我们可以认定消防车上的女尸就是菲伊·艾马森吗?”我问。

    “综合附近邻居的说法,以及柯妮·达文生的保证,那具尸体应该就是艾马森女士没错。”教授点头、很肯定地说。我和琳达面面相觑。

    “果然就是她!那么,她是怎么死的呢?”

    “被勒死的吧!”

    “勒死的?”

    “她的皮肤上留有明显的勒痕,而且身体上没有别的伤痕。”

    “那么再来谈冷冻库里的无头裸尸吧。那是波妮的尸体吗?没错吗?”

    “没错,那是波妮的尸体。那具尸体的骨骼组织、血型、DNA和细胞组织,都和之前所发现波妮的头部一致。所以不用怀疑,那确实是波妮。”

    “她又是怎么死的?”

    “也是被勒死的吧。这具尸体比较难判断的原因是身首异处,无法清楚分辨脖子被勒的痕迹。不过,从其他状况看来,她应该也是被勒毙的。”

    “其他状况?”

    “例如尸体颈根的销骨附近,有抓伤的痕迹,这是被勒毙之人的尸体特征。虽然也有例外,但因为菲伊的皮肤上也有相同的状况,所以才会判断波妮应该也是被勒毙的。因为被勒住的时候,死者通常会痛苦地去抓自己脖子一带的皮肤的关系。还有,在飞机里发现的手臂指甲里,有艾马森女士颈部皮肤的皮屑;从这一点可以判断出,飞机里的手臂是菲伊的手臂。”

    “原来如此。”

    “身体本该是完整的。”在吧台里的琳达感叹地吁了一声,她双手抱胸地说:“我知道了。头部和身体被撕扯开的是波妮;现在虽然已经找到了头和身体,但是手和脚还没有被发现。”

    教授听着琳达的发言,无言地点了头后,才说:“是的。”

    “而菲伊的头部还连在身体上,所以头和身体同时被找到,并且也可以判定葛利夏机场外跑道上飞机里的手臂,是她的手臂,所以她只有脚还没被发现。”我说。

    “较晚被杀的人,被发现的部位比较多。”

    “巴尼,菲伊确实是较晚被杀的吗?”琳达说。

    “对了,教授。已经检察过她们肚子里的食物了吧?她们的死亡时刻是什么时候呢?”我问。

    教授说:“我不想说出准确的时间数字。说大概的时间就可以了吧?”

    “好呀,反正我们是外行人。”我说。

    “和你们这样程度的人谈论,是很愉快的事。关于死亡的时间,目前可以拿来推理的资料,已经相当充分。根据推测,波妮死亡的时间应该是十一月二十九日的黎明前,也就是说是二十八日的深夜。”

    “果然嘛!”我说。“巴格利那家伙错了。”

    琳达双手抱胸,问:“教授刚才的意思,是说波妮遇害将近二十小时之后,她的尸体才被人发现吊在那棵树上?”

    “是和狗组合而成的尸体。”我补充说。

    “是的。至于那只狗的死亡时间,大概还要再提早一天。”

    “狗比波妮早一天死亡吗?”琳达问。

    “是的。”

    “这么说来,狗的尸体被隐藏了两天,波妮的尸体也被藏了一天。这样的话,凶手必须拥有可以掩藏这些尸体的场所。”

    “是的。”我说。“要缝合撕裂的尸体,也需要场地。”

    “两位的感觉都很敏锐。”教授也说。“你们的推论非常合理。凶手应该是拥有此种场所的人。如果这是事实,那么外来的流浪汉,就没有涉案的可能了。”

    “意思是:凶手是住在这个村子里,并且拥有自己房子的人?”

    “凶手不一定是那房屋的所有人。”琳达说。

    “凶手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这是什么意思?”我问。

    “只要这村子里有他可以使用的空间就行了。”

    “你的意思是:凶手也可能利用一般的空屋?”

    “是呀!”

    “这个村子里有无人居住的空屋吗?”教授问。

    “我没听说过。琳达,有吗?”我说。但是琳达摇头了,并且说:“唔……我想是没有吧!我也没听说过。”<tt></tt>

    “丹弗斯局长也说没有。那么这条线索就很难发展下去了。”

    “那么,要搜索全村,把每间房子从头到尾搜查一次吗?连厕所、浴室、贮藏室、天花板里、屋顶阁楼等地方都不放过,看看哪里有血迹,或被撕扯下来的手或脚?”我说。

    “尤其是厕所和浴室。要逐一地检查,看看有没有鲁米诺尔<span class="" data-note="鲁米诺尔,鉴定血迹用的化学物质。"></span>反应。”教授也说。

    “是的。”

    “若不涉及隐私权,可以那么做是最好了,可惜法律上恐怕不允许。不过,凶手隐藏尸体,进行解剖或组合尸体的地方,未必是民家,也有可能是前方森林里比较偏僻的小山丘上的洞穴里……”教授边想边说。

    “是呀!”

    “丹弗斯局长已经展开搜山的行动了。今天下午他已经请尹凡梅斯警察局的支援人员,在附近的森林里展开大规模的搜查行动。这行动恐怕会持续到明天吧!然而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场所,例如可以隐居的房子或洞穴;森林里也没有焚烧煮食或取暖的痕迹,也没有人看到可疑人物进入森林,当然更没有发现其余的尸体部位,及肢解尸体的工具,甚至是狗的头部。”

    “太奇怪了。”琳达说出她的感想。

    “史汪森女士。”

    “啊,教授,请叫我琳达就可以了。”琳达连忙说。

    “波妮被杀后,尸体或许很快就被藏进迪蒙西的精肉工厂了,现在我们要搜索的,是隐藏波妮四肢的地点。”

    “是呀!”

    “可是,教授,从尸体呈现出来的情况看来,那并不是利用器具去肢解的吧?比较像是被熊那样的猛兽撕开的吧?”琳达问。教授点点头后,说:“这就是令人头痛的问题了。”

    “到底谁会做这种事呢?教授,你以前见过的案例中,有类似这个命案的吗?”

    “尸体被肢解的案例有好几个,但是像这<samp></samp>次命案的……就没有了。”教授说。“总之,这个事件还没结束,要等所有会发生的事都发生了,才能下定论。现在再来说菲伊·艾马森的死亡时刻。”

    “啊,对哦,差点就忘了还有她。”

    “她的死亡时间大约是三十日的黎明。”

    “今天早上。是吗?”

    “是的。或者应该说是昨天深夜很晚的时候。”

    “然后凶手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把两只手臂放在飞机里。”我说。

    “是的。”

    “这些事情都是他在今天早上,或昨天深夜完戊的。”教授听我说,其间数度表示赞同地点了头,又说:“是的。”

    “要把那两只手放到盖着罩子的飞机座位上的时间,就只有今天天还没有亮的时候,不可能比这时候更早了……是吧?教授。”

    “唔,是的。”

    “教授,我可以问个有点低级的问题吗?”

    “醉鬼,你别乱说话!”琳达立刻开口阻止我。

    “可是我觉得这件事很重要呀!波妮死的时候没有被侵犯吧?”

    “什么?”

    “检验她的身体时,可以知道这一点吧?”

    “你是指性行为吗?”

    “是的。”

    “没有。”教授很简短地回答了。

    “没有吗?……如果是我的话,我就会……那么,菲伊呢?”

    教授想也不想,就回答说:“没有。”

    “巴尼,你很失望吗?并不是每个人都像你那么低级。”琳达说。

    “她们两人看来都还很年轻,不像是已经六十岁的老女人……嘿,我还真佩服这个杀人鬼。”

    “有什么好佩服的!”

    “如果他有留下任何身体的分泌物,那就太好了,那可是办案时最好的线索。可惜没有那种东西。他当然也不会留下写有电话号码的卡片之类的东西。看来这家伙相当谨慎,他不会留下任何可以推测出他身分的东西,例如指纹、血液、身体的分泌物、随身携带的物品,甚至脚印等等。”

    “或许是个做惯这种事的老手。”琳达说。

    “或许凶手根本不是人……”我说。

    “巴尼,你是因为凶手没有性侵犯波妮,才这么说的吧?”

    “才不是那样。只是……不过,也许是吧。想想看,一个裸体的女人就在眼前,却什么事也不做,起码是个怪人吧?”

    琳达轻蔑地哼了一声。

    “或者……凶手是女人?”

    “哪个女人有力量把波妮撕成那样?”

    “能够撕下波妮的头部,又将这个头和狗的身体缝合在一起的人,不仅有怪力,还要相当细心。”教授说。

    “唉!”这案子像迷宫一样,实在令人厌烦,我决定放弃了。

    “真的太难理解了。”琳达也说。

    “最重要的问题是,凶手为什么要杀人?”

    “根据巴格利的说法,就是仇家的寻仇杀人。”我说。

    “这是不可能的事。”琳达立刻说:“波妮和菲伊都在这里生活了六十年,从来不见她们和人结怨,或引起任何纠纷。像她们这样的人,谁会和她们过不去呢?如果有人怨恨她们,要发生事情的话,早就发生了。”

    “说得也是。”我不得不同意琳达的说法。

    “好吧,我们现在就做个假设。假设我被杀死了,按照巴格利的说法,我一定是和人结怨,所以被人杀死了。可是,你认为我会和谁结怨呢?”

    我想了一下,才摇头说:“你没有和人结怨。”

    “我若向人借钱,一定会按照规定还钱,和别人约定的事情,也一定会努力达成。波妮和我一样。”

    客观的说,客人们都喜欢琳达,就算不喜欢,也不讨厌。但是——慢着慢着,让我想想:因为客人们都喜欢琳达,就算不喜欢,也不讨厌,所以琳达没有被杀死。反之,波妮被杀死了,这代表什么意思?<mark>?</mark>波妮和客人说话时,有时口气确实不太好。

    不,不对。我立刻否决刚才的想法。琳达和波妮是一样的。她们两个人的外表都不像是已经六十岁的女人,好像才四十岁的样子,而且琳达说话的口气,有时也会让人很不愉快。不过和醉鬼说话时,或许不得不用那样的口气说话。酒馆里不会有人喜欢琳达,而讨厌波妮的。我每天都来这酒吧,所以很清楚这一点。

    “到了这个年纪,早就对男人没有兴趣了。不管是波妮还是菲伊,她们都和我一样,我们的身边都没有男人。听说只有佩琪有男人。”

    “佩琪?”我问。

    “唔,听说佩琪正和一个住在外国的男人交往。她是个大美女,和我们不一样。”

    “要不要听听我的想法?”声音从那边传来,是亚文,他走进吧台里。他好像听到我们的谈话了。

    “她们两人都是单身,而且为了将来的老年生活在努力地存钱,因为人老了以后,钱才是唯一的依靠。如果在外面把她们杀死了,就可以偷偷跑进她们的屋子里,搜索屋子里的钱财、贵重的物品。她们住的房子里没有丈夫,也没有孩子,对犯罪者而言,这是个诱惑。不是吗?”

    “今天我和尹凡梅斯警察局的人一起去她们住的地方了。很仔细地做了一番检查之后,了解到两件事。一件是:她们的住处并非被杀害的现场。第二件事是:屋里的东西一样也没少。不管是钱财还是贵重的物品,都没被动过,她们寄放在银行里的钱更是纹风不动。她们两个人都不年轻了,和年轻的女性相比,她们不仅拥有数量较多的珠宝,也相当有钱。尤其是菲伊,和她分手的老公相当有钱。总之,她们都没有金钱和财物上的损失,也没被偷走任何东西。关于这点,我们请教过两人的朋友和附近的邻居,也请他们确认过,证明确实没有少掉任何东西。”教授说。

    亚文无奈地摊开手,说:“那么,到底是谁?为什么要那么做呢?”

    “而且,杀人之后还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这是为什么呢?”琳达的声音像在惨叫。

    “也有被放在猪肉上的。”我说。

    “实在无法理解。凶手到底在想什么?为什么要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可以丢在森林里,也可以沉入湖底呀!”亚文说。

    “偷偷进入消防队或精肉工厂,都是危险的行为。因为很有可能被发现。”琳达说。

    “不错。这里不是伦敦,有不少可以抛弃尸体而不被发现的好地方,可是凶手为什么偏偏丢弃在容易被发现的地方呢?”

    “因为我们认为这是人为的凶杀案,所以才会百思不解。”我说:“如果这是动物做的?”

    “动物?”

    “对呀,例如说类人猿。就像以前法国发生过的某一宗古典命案。动物的行为没有什么意义吧?它们杀害别的动物之后,很可能会把那只动物撕得破破烂烂,然后到处丢弃。对它们来说,消防车不具任何意义,只是随手丢弃罢了。就算能问它为什么要那么做,恐怕它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那么做,对它而言,做过的事情都是偶然发生的。”

    “消防车是无意义的吗?”

    “消防车是无意义的。同样的,钱包和金钱也是无意义的,因为那些东西都不好吃,也不能吃。”

    “可是菲伊家离消防队相当远,走路要十五分钟左右,凶手如果再抱着沉重的菲伊,那大概要走上三十分钟了。”琳达说。

    “是车子吗?……”我无意识地随口说。

    “巴尼,你不是在说类人猿吗?类人猿会有驾驶执照吗?”亚文说。

    “没有车子。消防队的人说:没听到车子的声音。”教授说。

    “动物有动物的怪力,或许那样的距离不算什么。”我说。

    “巴尼,别忘了还有飞机场的问题,那个距离足足有十哩。你的类人猿该不会还开飞机去丢尸体吧?”亚文说。

    “为什么要把尸体丢到那么远的地方呢?要花一个小时的时间呢!”

    “对猴子来说,食物最重要,苹果园绝对比消防车或小飞机有吸引力。”

    这些爱说长道短的评论家真让人厌烦。他们自己没有什么主意,但不管我说什么,都要鸡蛋里挑骨头。

    “去问猴子呀!把它抓来问,它大概会说:我不喜欢苹果,我只是想吹吹夜风。”

    “还有,巴尼。你知道波妮的尸体并不是被丢弃在精肉工厂后院,而是工厂内部,有很多肉的冷冻库里。”琳达也说。“凶手到底有什么理由非这么做不可呢?”

    “那么,琳达你说,会是什么样的理由呢?”

    “不想让尸体腐败吗?……”

    “那就不要杀人呀!”

    “巴尼,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发现任何凶手遗留下来的物品吧?找不到任何体毛,或发现任何爪痕或足迹,也没有任何目击者。如果说这两个命案是动物冲动性的自然行为,那应该会发出一些声响,而引起注意吧?凶手意图隐瞒杀人的行为,所以才没有被人发现。”亚文又说。

    “类人猿会用针和线缝脖子吗?”教授这句话一出口,大家都笑了。我的说法完全被否定了。

    这></a>个时候,酒吧的门被打开了,穿着制服的警察走了进来,站在教授旁边,然后说:“教授,能不能跟我走一趟?”

    “又发现什么了吗?”教授说。

    “不,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是House over Time Jewelers好像遭人闯空门了。”

    “House over Time Jewelers?那是什么?”

    “佩琪的店。”琳达说:“是珠宝店,但也卖钟表。”

    “噢。”这样说我就知道了。以前曾经从那间店的前面经过好几次,不过,一直不记得店名。

    “佩琪没事吧?”亚文说。

    “没事,只是店里遭窃而已。”

    “和这次的案子无关吧?”教授说。

    “这个村子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亚文说。

    “珠宝店吗?那好像是佩琪拥有的店里,最值钱的一间。被偷了什么?”教授问,但是那位警察却露出困惑的表情,说:“这个嘛——好像什么也没被偷走。”

    “什么?”

    “好像只是玻璃被打破,有人潜入而已。”教授闻言,一时无语地呆看着半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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