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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的一天,《新京报》的朋友在网上给我转来一组新闻照片,让我不得不停下手中的工作。这组照片见证了一场悲剧:成都一位女企业家,站在自家的屋顶上,浇上汽油,纵身火海。寂静的屋顶,没有风,一边是共和国低垂的旗帜,一边蔽日升腾的浓烟。新闻里说,离这位女子不远的地面上,正有一群如狼似虎的政府工作人员在强拆她家的房屋。而这位女子,在火堆边的求饶,既没有感动任何人,也没有阻吓住任何人。

    <h3>权利的天空坍塌</h3>

    这是怎样的一位女子,这样的行为,这样的悲惨,已经让人无言以对。就在那一天,我给这组照片起了一个名字,叫“屋顶上的矿难”。之所以有此思路,实在没有多想,许是因为矿难作为发生在这个国家的一种日常的、近乎无法根治的巨大灾难,已经深深烙在我的记忆里。矿难,是这个时代令人羞耻的溃疡,屡禁不止的哀伤。而潜意识告诉我,这种矿难,从来不只是发生在地下,它同样会发生在地上。

    为什么是“屋顶上的矿难”?读者也许要责怪我了。屋顶,原本是个多么诗意的字眼啊!“我在屋顶唱着你的歌”,“我站上全世界的屋顶”,“屋顶上的骑兵”以及“屋顶上的小提琴手”……屋顶是人生的高处,是世界的高处,它连接蓝天与星空,是高歌自由与超越凡俗的象征。同样,在我喜爱的电影 href='1907/im'>《肖申克的救赎》里,最让我难忘的镜头之一也是来自屋顶,尽管那是一座监狱的屋顶,然而那一刻,它迎来了解放。

    然而,在成都这个写满悲情的新闻故事里,自由早已经逃之夭夭。我,一个共和国的公民,只看到唐福珍低眉垂首的侧影,看到绝望站在高处,看到高处不胜寒。

    老实说,我是在几天后才牢牢记住“唐福珍”这个名字的。之所以如此,不是因为我记忆差,或者看新闻不问究竟,而是因为“悲剧主人翁”有着怎样一个名字在这个时代并不重要。如你所说,今日中国,灾难新闻的门槛已经越来越高了。过去,我们常说,不要轻言死去的人们,那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而现在,我更知道,不要轻言一个人的名字了。这个不幸女人的名字,也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名字的一部分。当唐福珍纵身火海的时候,这世界只有两种人或者两个名字——她是受难者,而我们只是侥幸活下来的人,是幸存者。

    让人无言的是,唐福珍的自焚,被当地官方解释为“暴力抗法”。唐福珍没有袭击任何人——除了她自己,她的自杀如何成为一种暴力?而在她死后,更让人心痛的是,她的亲戚要求见她最后一面,还被要求“先请示一下领导”。

    历史不会简单重复,却总是那样似曾相识。大概在几百年前,有一群英国农民因为领主的巧取豪夺这样向国王“上访”诉苦:“这个有权有势的约翰·米波尔用欺骗、暴力占有您的苦难臣民——我们的牧场,这些土地是我们世代所拥有的。他把这些牧场和其它土地用篱笆围上据为己有。后来,这个约翰·米波尔又强占我们的住宅、田地、家具和果园。有些房屋被拆毁,有些甚至被他派人放火烧掉,我们被强行驱逐出来。如果有谁不愿意,米波尔就率领打手包围他的家。这些人手持刀剑、木棒,气势汹汹,砸破他家的大门,毫不顾忌他的妻儿的啼哭……”

    近些年来,“推土机经济”大行其道,米波尔的幽灵在中国早已经开起了嘉年华与演唱会。在中国,个体的物权又一次被粗暴践踏。2009年的那个冬天,我是真的在那个屋顶上看到一场矿难。只是,和以往矿难不同的是,在那里不是藏在暗处的地塌了,而是光天化日下的天塌了。我看到物权的天空在屋顶上坍塌。

    <h3>青山无柴 70e7." >烧自己</h3>

    隔日的评论课上,我让学生们讨论唐福珍所遭遇的悲剧,并要求他们在纸上写下各自的感想。没有哪个学生不诅咒这样一场悲剧。其中有位女生,用了一个让我十分震惊的标题——“青山无柴烧自己”。所有的评论都终结了,读到这个标题的那一刻,我几乎无法动弹。你不用细看余下的文字就知道这位学生在写什么了。人们不是总在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么?而这一切,在已然绝望的唐福珍那里,早已经失去了意义。权利的青山如此荒凉,剩下的或许真的只有“拆下肋骨当柴烧”了。

    从张海超开胸验肺到孙中界断指自清,再到这场屋顶上的自焚,有时候,你又不得不悲叹:维权者“反求诸己”究竟上演了一出出怎样的悲剧?!别人抢夺你的房屋,你却要放弃自己的生命,又是怎样的一种不幸!

    绝望无济于事。自杀式的维权表达,虽然能激起社会的注意,甚至也会在客观上推动社会的进步,但对个体而言,终究是在给自己的生命做减法,在某种程度上说甚至也是在给自己的不幸命运“落井下石”。而此前我之所以常说“悲观是卧底”,即是因为我意识到悲观会与这不如意的世界、貌似强大的侵权者构成合谋,里应外合掀翻我们的斗志,或者像唐福珍一样,因绝望而消灭自己的身体。

    有生命就有希望。虽说“人人死而平等”,但每个人还是要坚强地活下去。因此之故,我愿诚心诚意地希望,那些因抗争命运而绝望的人,在试图结束外界施加于自己的种种暴政之时,首先更应该结束的是自己杀死自己的那一场“暴政”。

    <h3>你怎好意思对“身体维权者”道谢?</h3>

    2009年的平安夜,网络比往年似乎更清静。我在微博上偶尔看到肖雪慧女士和几个网友在为媒体的年度人物评选“拉票”———“请为身体维权者投一票,这是一个虽弱但绝不怯懦的群体!”“虽然喜欢韩寒,但还是奋勇投了身体维权者一票。”

    在该媒体的网上投票站列有十个候选人(群体),包括韩寒、周立波、赵长青、湖北救人大学生、伍皓、王帅等等。其中,对“身体维权者”的描述是这样的:

    “孙中界,砍下手指向‘钓鱼执法’说不,在维权所抵最高处留下标记;张海超,为求真相开胸验肺揭穿谎言,以满腔的炙热映衬出外界的冰冷;唐福珍,为抗拒拆迁最终点燃自己。他们以鲜活的生命为权利而斗争,在刀锋和烈火中伸张正义,他们是为生活奔波的小人物,是权利运动的悲情践行者。”

    读到这,我不禁悲从中来。实话实说,我当时心情坏透了,尤其当我看到唐福珍这个名字。就在此前,那场“屋顶上的矿难”曾经让我做了整整两晚的噩梦。

    其一,我非常不认同这样的投票互动。

    由于唐福珍出现在“身体维权者”名单中,在客观上意味着将明星与死者放在一起来竞争“年度人物”。悲情还未消退,许多拉票者却把这个搞成了一个嘉年华。我觉得,媒体可以搞个专家委员会选出年度人物,倡导其精神与价值,而大可不必如此兴师动众,让一帮网友敲锣打鼓。若是搞民意调查,那就不要冠以媒体的名义,变成什么“××年度人物”。

    其二,“身体维权”是否值得鼓励?

    此次“身体维权者”包括孙中界、张海超与唐福珍三人,他们无一不是伤害自己的身体以维权。的确,面对这些“身体维权”者,媒体时常会陷入两难。记得胡适先生曾经说过,“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我同样认为,一个自由平等的国家不会建立在一群被怂恿的“烈士”之上。

    当然,我这里并不是说唐福珍是被怂恿的“烈士”。我只是强调社会舆论在这方面不要鼓励大家去做牺牲,以自残明志,以悲情为旗。我的基本看法是,媒体可以不遗余力鼓励公民维护自己的权利,但不要高标自杀、自残在救济社会方面的意义。

    有网友善意地反驳,“这并不妨碍我们给予唐福珍们所应得的尊敬和感谢啊!”尊敬我是认同的,对于任何一个勇于捍卫自己权利的人,<s>?</s>都应该尊重。问题在于,你怎么好意思对唐福珍道谢?唐福珍是想舍生取义以死废除拆迁条例么?她的家还在么?谁都知道,她不过是想守住家园活下去,我们却要不断在她身上赋予意义,证明她“死得其所”,死得“重如泰山”,这不荒谬么?

    身处同一时代,每个人都应该尽自己的公民责任,谁也不要鼓励或者赞美他人多做牺牲,鼓励他人以血肉之躯捍卫自己的权利,即使这在客观上会推动社会进步。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手指也不过十根。所以我说,如果需要在拆迁条例死掉与唐福珍活下来之间做选择,我宁可选择后者,因为在一个死人身上追求社会进步是可耻的;一切建立在这之上的进步也是可耻的;自己无所作为而高歌他人牺牲是可耻的。

    我记住唐福珍,决不是记住她对废除拆迁条例做了多大贡献,而是要记住这个时代有着怎样的耻辱。在唐福珍死前,那些自称有良知、有知识的人都到哪里去了?唐福珍死后,这个条例终于要被废除,这不能证明唐福珍“死得其所”,只能证明本来有能力废除这个条例的人集体失语、失职。

    转天晚上,肖雪慧就拉票一事在微博上给我留言:“是不公正,唐福珍已无法为自己拉票,孙、张也没有能力拉票。但起初我是很欣赏……能把这个群体提出来,对投票形势也有误判。受这几种伤害的人太多,各社会阶层都有,连信访主任退休后被强拆也无力自保。所以以为这个群体会触动很多人,投票情况却远不是这样。”

    我承认,2009年没有比“身体维权”更惊天动地的事情了;我相信,如萧瀚所说,“正义必须被炒作,否则它将被活埋”;我更相信,甘地当年之所以能有所作为,不在于他反对的英国人多有正义感,而在于后者被甘地唤醒了羞耻心。在此意义上,另一方面我也希望媒体的这个年度人物评选能唤起整个社会的羞耻心。如果能有此觉悟,得票率高的韩寒与伍皓,又怎好意思在这场竞争中为自己拉票,去与唐福珍争一个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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