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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约晚上11点45分,在由奥马哈开往芝加哥的联合航空公司41次航班上,负责一等舱的空中小姐着实受了不小的惊吓。她以为坐在一排一号的乘客死了。

    当他在奥马哈登机的时候,闻到他身上浓重的酒味,她心里就犯滴咕:“哦,上帝,要有麻烦了。这人醉成这样。”她最怕在一等舱服务,因为在一等舱客人可以喝酒。她肯定这人会要酒,而且是双份的。然后她就得决定要不要拿给他。更不幸的是,那晚一路上风雨交加。她敢肯定这个穿着牛仔裤平纹上衣的瘦高个儿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吐得一塌糊涂。

    但是飞机起飞后,那个瘦高个只叫了一杯苏打水,而且显得彬彬有礼,此后便悄无声息。那天晚上班机里乱作一团,服务员很快就把他忘在脑后了。那是一次让人永远都不愿再记起的旅行。整个航程中你只想问一个问题——假如有机会的话——你能活着着陆吗?

    班机就像一名滑雪好手冲下山坡,回旋曲折地穿行于雷电之间。

    看着舷舱两侧密布的黑云,乘客们大声地说笑以掩饰不安的心情。

    “妈妈,上帝在给天使拍照片吗?”一个小男孩问。他的妈妈脸色苍白,笑了笑,很紧张的样子。那天晚上一等舱是班机上最忙碌的地方。指示灯一直亮着,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呼叫按钮此起彼伏,空中小姐也一直在过道上走来走去,忙于应付乘客的各种问题。

    飞机突然向一边倾斜,有些乘客惊叫起来。空中小姐稍稍转过身来,抓住椅子靠背以保持身体的平衡。回头却看到坐在一排一号位置上的乘客,一双空洞洞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她。

    天啊,他死了。这个想法飞快地掠过她的脑海。登机前就醉醺醺的……再加上一路颠簸……他的心脏……他吓死了。

    这个瘦高个子的人死死地盯着她,却没有看她。目光呆滞,动也不动。毫无疑问这是双死人的眼睛。

    空中小姐转过身,不敢再看那双可怕的眼睛。她的心跳加速,心提到了嗓子眼,不知所措。幸好那位先生身边的座位空着。不然一声惊叫,整个机舱里就会乱作一团。她决定先通知领班,然后叫来那些男同事,给那位先生盖上毛毯,阖上双眼。飞行员会一直让灯亮着,这样就不会有人用前面的卫生间。其他乘客下飞机的时候,只当他还在熟睡。

    这些念头在她的脑子里飞快地运转。她再次回过头来,想要确定一下。只见那双死寂、空洞洞的眼睛还注视着她……突然那具“尸体”端起苏打水,喝了一口。

    飞机又踉跄了一下,歪向一边。空中小姐低低的惊叫声淹没在一片惊慌的呼喊声中。那人的眼珠转了转——说明他还活着,在看着她。她心里想,他刚上飞机的时候,我还以为他有50多岁。实际上他根本没有那么老,虽然他已经头发苍白。

    她走过去,虽然身后的呼叫按钮此起彼伏叫个不停。“没事吧,先生?”她面带微笑,虽然那微笑显得有点儿做作。

    “一切都好。”高个子男人答道。她瞟了一眼插在椅背后面的卡片,知道他叫班恩。汉斯科。“很好。不过今晚的航行很不顺利,是吗?你有一大堆工作要做。不用管我,我——”

    他很恐怖地笑了笑,那笑容使她想起稻草人,颤颤巍巍地立在了无生气冬天的田野里。“我很好。”

    “您看起来(像个死人)……脸色不好。”

    “我想起了过去的日于。直到今天晚上我才明白真有过去。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

    又有人呼叫了,听起来非常紧张。

    “哦,你肯定自己没事?”

    “我想起和朋友们一起修大坝,”班恩说,“我想他们是我最早的朋友。他们正在修大坝,这时我——”他停下来,好像很震惊的样子,又笑了,笑得那么坦诚,像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在上下颠簸的机舱里显得很不和谐。“这时我正好来找他们。我记得最后全是我一个人修的。他们把水坝修得一塌糊涂。”

    “小姐?”

    “对不起,先生——我得去招呼别人了。”

    “好,你去吧。”

    她转身离去,很高兴那昏昏欲睡、死人般的眼神消失了。

    班恩转过头望着窗外。飞机的右翼一道霹雳炸天,乌云就像一个透明的脑壳,里面塞满了坏主意。

    他伸手摸摸马甲的口袋,一个银币也没有。他真希望能找到一银币,哪。泊一个也好啊。它迟早会派上用场的。若不是在这27000英尺的高空颠簸飞行,随便到那家银行都能换来一大把银币。如今用那种政府意欲废除的脏兮兮的铜币什么也买不到。狼人、吸血鬼、星光下蠕动的万物中,你最渴望的是银色,纯正无形的银色。你需要这种颜色去跟怪物搏斗。你需要……

    他阖上双眼。飞机剧烈地摇摆,上下颠簸。周围一片混乱。

    不……是钟声。

    是钟声,没错。开学还没到一个星期,对学校的新鲜劲儿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于是你盼望了整整一年,才又听到那象征自由的钟声。

    班恩。汉斯科坐在一等舱里。在27000英尺的高空穿行于风雨雷电之中,望着窗外。他感到岁月的壁垒在一层一层地剥落。可怕的和美好的记忆一齐浮现出来。他心里不停地重复:上帝,过去的回忆啮噬着我。

    不经意间,日子又过了一天。在这个漆黑的夜晚,在风雨交加的伊利诺斯西部高空1985年5月29日代替了5月28日。千尺之下辛勤劳作的农民正在酣睡,做着发财的美梦。在这个雷电交加的夜晚,谁知道有什么东西出没在他们的谷仓、地窖、农田。没人知道。他们只知道这个夜里老天发了脾气,天空中狂风呼啸,电闪雷鸣。

    但是在27000英尺高空,当飞机又平稳地驶人晴朗的天空时,班恩听到的是钟声。班恩睡着了。阻隔在现在与过去之间的那道墙彻底消失了。仿佛一个坠入深井的人,他像个穿过时间隧道的旅行者跌入过去的岁月。落啊,落啊,穿过1981年、1977年、1969年,最后来到1958年7月。到处都是灿烂的阳光。在梦里他看到的不是阴霆笼罩的伊利诺斯,而是27年前的一个阳光灿烂的7月里的缅因州德里镇。

    钟声。

    学校的钟声。

    学校。

    2

    放假了!

    钟声回荡在德里小学上空。听到钟声,孩子们不约而同地欢呼起来。道格拉斯夫人,一个一向很严厉的老师,没有阻止他们。她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孩子们!”孩子们的欢呼声静下来之后,她叫了起来。“大家最后再静一静!”孩子们中间一阵骚动,中间夹杂着几声抱怨。道格拉斯夫人的手里拿着他们的成绩单。“我希望我没问题。”萨莉回过头兴致勃勃地对坐在后排的贝弗莉说。萨莉聪明、漂亮、活泼可爱。贝弗莉也很漂亮,但是那天厦午她无论如何都高兴不起来。她低着头,闷闷不乐地看着自己的平跟鞋,脸颊上有一道淡黄色的伤痕。

    “及格不及格我他妈的根本不在乎。”贝弗莉说了一句。

    萨莉显出一副蔑视的样子,似乎在说有教养的女孩不会说出这种话。然后掉过头和格莉塔聊起来。班恩觉得萨莉是因为听到宣告学年结束的钟声,心情太好才主动跟贝弗莉说话。萨莉和格莉塔出生在富有之家,住在百老汇西区。而贝弗莉住在洛尔大街的贫民窟。洛尔大街与百老汇西区相距一英里半,但是即使是孩子也知道就像地球和冥王星之间相距遥远,两者之间差别悬殊。只要看看见弗莉身上穿的廉价套衫,肥肥大大的裙子,破旧的鞋子你就知道两者之间的差别有多大。但是班恩还是更喜欢贝弗莉。萨莉和格莉塔有漂亮的衣服,或许还每个月烫发,但是这些都不能改变他的想法。即使她们每天都烫发,她们也不过是一对骄横无理的家伙。“

    他觉得贝弗莉比她们好……好多了,尽管他一辈子也不敢说出日。但是有时候,比如在深冬暮色四合的时候,当道格拉斯夫人喋喋不休地讲着数学公式时候,在那些觉得学校的日子漫长无边的时候,他就会用眼角偷偷地看看贝弗莉。他的心时而痛苦绝望,时而又欢快明朗。他猜想自己是对她有好感,或者是爱上她了。所以每次听到收音机里播放《地球上的天使》,听到“亲爱的,我永远爱你”的时候,他就不由得想起贝弗莉。哎,多蠢呀!不过也没关系,反正他从没说过。他认为胖男孩只能在心里爱着漂亮的女生。要是他告诉别人自己的想法,别人会笑掉大牙的。要是他告诉了贝弗莉,那她会笑话他,没准还会讨厌他。

    “叫到你的名字时就快点过来。保罗……卡拉……格莉塔……卡尔文……茜茜……”

    当道格拉斯夫人叫到他们的名字,孩子们一个一个走上前来,领取成绩单,慢慢地走出教室……穿过大厅,蹦蹦跳跳地朝敞开的大门跑去。有的骑自行车,有的轻快地跑,有的假装骑着马,还不时地拍拍大腿制造出马蹄得得的声音,有的勾着肩膀,边走边唱:“我已经看到学校燃烧的熊熊火光……”所有的孩子都跑进炎炎的夏日,消失得无影无踪。

    “马西姬……弗一克……班恩……”

    他站起身,偷偷地看了见弗莉最后一眼,走到道格拉斯夫人的讲桌前。班恩虽然只有11岁,但是有些过于肥胖,走起路来两条粗腿蹭得裤子沙沙作响,屁股一扭一扭,肚子颤颤巍巍的。虽然天很热,他却穿了一件又肥又大的运动套衫。他总是穿运动衫,因为他为自己高高隆起的胸脯感到难为情。过了圣诞节再开学后他一直穿着妈妈送给他的常青藤联合会的套衫。六年级的贝尔茨。哈金斯取笑他:“晦,兄弟们!瞧圣诞老人送给班恩。汉斯科一件什么礼物!一对大奶子。”

    贝尔茨笑得前仰后合。还有别人,其中还有几个女同学。当时地上要是有条缝儿,班恩会毫不犹豫地跳下去……悄无声息。

    从那天起,他就只穿运动衫——棕色的、绿色的、蓝色的,全都肥肥大大。一向自负的他第一次感到被羞辱得无地自容。如果那天贝弗莉也在那里嘲笑他,他想他一定会死掉的。“很高兴你在这个班学习一年。”道格拉斯夫人说着递给他成绩单。

    “谢谢您,道格拉斯夫人。”

    “谢——谢,道格拉斯夫人。”教室后面有人阴阳怪气地学他。

    肯定是亨利。鲍尔斯。亨利留级到五年级。班恩觉得他还得留级。

    道格拉斯夫人发成绩单的时候一直没叫到他的名字。这就说明有问题。想到这里,班恩就感到十分不安。要知道如果这次亨利再留级的话,班恩得负一部分责任。

    上个星期期末考试的当中,道格拉斯夫人通过抽签的方法给他们重新安排了座位。班恩恰巧挨着亨利。考试的时候,班恩用胳臂把卷子捂得严严实实,头埋得低低的,趴在桌子上认真地思考那些问题。

    星期二数学考试进行了一半的时候,亨利隔着过道悄声说:“让我抄点儿!”

    班恩扭过头来,看到亨利瞪着黑黑的眼睛凶狠地看着他。亨利长得人高马大,因为干过农活,四肢粗壮发达。据说他每个星期在地里至少干30个小时的农活,锄地、种植、掘石头、砍柴、收庄稼。

    亨利在学校是个小霸王。曾经因为殴打四年级的学生而被停学两周。那时班恩真希望亨利被学校开除。但是两个星期后,亨利又大摇大摆地回到学校,脸上还有挨打的痕迹。不过从此没人再敢招惹他。

    当他低声威胁班恩帮他作弊的时候,三个想法飞速地掠过班恩的脑海。首先,如果道格拉斯夫人抓住亨利抄袭他的试卷,他们两个都得得零分。其次,如果他不让亨利抄,那亨利过后肯定会报复他,将他毒打一顿。

    毫不奇怪,这些都是孩子的想法,因为他还是个孩于。然而,这第三个却更加复杂——近乎成人想法。“没错,他会报复我。不过最后一个星期我可以躲着他。如果想办法,肯定躲得过去。过了暑假他就忘了。对,他是个笨蛋。如果他这次考试不及格,没准他还得留级。那样我就比他高一个年级了,不跟他在一个班……我比他先上初中。我……我或许会自由的。”

    “让我抄点儿。”亨利又威胁他。一双黑眼睛火辣辣的,极其威严。

    班恩摇摇头,弯起胳膊,把卷于捂得更严实。

    “我会揍你的,肥猪。”亨利稍稍提高了嗓门。他的卷子除了自己的名字一片空白。他快急疯了。要是这次考试不及格,再留级的话,他爸非得揍死他不可。“让我抄,不然我揍你。”

    班恩又摇摇头,下巴却不停地发抖。他怕极了,不过他也很坚决。他意识到自己有生以来第一次敢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使他感到很害怕。虽然他不明白个中原因。直到多年以后他才知道那是模仿成年人心理,冷漠无情地计算,仔细实际地估算成本。这些比亨利更让他感到恐惧。他可以躲过亨利,但是他无法躲过成年期。

    接下来的10分钟里教室一片寂静。学生们专心致志地做试卷。

    过道那边又传过亨利的声音,低低的却很真切,令人毛骨悚然:“你死定了,肥猪!”

    3

    班恩接过他的成绩单,逃出教室。谢天谢地亨利的名字没有跟他 6328." >挨在一起——这样亨利就不能先出教室,在路上截他。

    他没有像别的孩子那样跑着穿过走廊。他能跑,而且跑得很快。

    但是他深知自己跑起来的样子一定很滑稽。于是他快步地往外走,走出书香四溢凉爽的大厅,走进6月炎炎的烈日。他仰头沐浴着阳光,感谢阳光的温暖,感谢他又获得了自由。9月还远着呢。这个夏天属于他。

    突然有人使劲撞了他一下。这一撞把他对暑假的种种美好计划都撞到了九霄云外。他站在石阶边沿猛地踉跄了几步,抓住了铁栏杆才没摔倒。

    “闪开,混蛋。”是维克多。克里斯。他梳了个大背头,头发抹得油光水亮。他双手插兜,衣领竖起来,大头皮鞋上钉着鞋钉,走起路来叮当作响。

    班恩吓得心跳加速。他看到贝尔茨站在街对面抽着烟。维克多走过去,他们两个说了些什么,就各走各的路了。班恩感到脸有些发烫。他们总能逮住你。这好像是命。

    “你这么喜欢这个地方,要在这里站一天吗?”

    班恩转过身,他的脸更烫了。是贝弗莉。马什。她那红褐色的秀发像一团云垂在肩上,灰绿色的眼睛那么迷人。她的运动衫像班恩的一样肥大,领口都磨破了。衣服太肥,看不出她的身段。不过班恩一点儿也不在乎。少年的爱来得如此强烈,任何人都无法阻挡那种纯洁的冲动。班恩也从来不想压抑自己的情感。他感到既愚蠢又兴奋,即尴尬又幸福。这种无望的情感是如此强烈,使他快乐得要晕倒了。

    “不,”他声音有些嘶哑,“当然不是。”他咧开嘴笑了。他知道自己看起来一定很傻,但是他控制不住自己。

    “啊,因为学校放假了。谢天谢地。”

    “暑假……”他的话卡住了。他不得不清清嗓子,满脸鲜红。“暑假愉快,贝弗莉。”

    “也祝你暑假愉快,班恩。下学期见。”

    她快步走下楼梯。班恩满含深情地看着她:明亮的格子套衫、飘舞的秀发、白皙的皮肤,还有在右脚上闪闪发光的一条金色脚镯。

    一个声音——一种特殊的声音——渐渐远去。他像一个羸弱的老人,慢慢走下楼梯,站在那里一直注视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高高的树篱后面。

    4

    他呆呆地在那里站了一会儿。孩子们一群一伙吵吵嚷嚷地从他身边跑过。他又想起亨利。鲍尔斯,便急忙绕过教学楼,穿过操场,出了朝向查特大街的小门,向左拐去。他把成绩单揣在裤子后面的口袋里,吹着口哨,一路小跑穿过八个街区。

    刚过中午学校就放了学。妈妈要到6点钟才回来。她每个星期五下班后都去购物。这后半天就属于他自己了。

    他到麦卡伦公园坐了会儿。他无所事事地坐在大树下,偶尔轻声对自己说“我爱贝弗莉”。每说一遍,他就感到更加轻飘飘的,更加浪漫。他还不由自主地念叨“见弗莉。汉斯科”。说了又把滚烫的脸颊埋在凉丝丝的草地上。

    过了一会儿,他站起身朝卡斯特罗大街走去。再过五个街区就到公共图书馆了。就在他快要走出公园的时候,一个六年级的学生叫住他。“嗨,胖子!想玩球吗?我们还缺个右场守卫!”孩子们一阵哄堂大笑。班恩像个缩头乌龟似的,脖子缩进衣领,飞也似地逃走了。

    沿着卡斯特罗大街走过三个街区,班思在一户人家门前的篱笆边发现一点意外的惊喜。一个破纸袋露开一角,闪烁着玻璃的光芒。他用脚钩出纸袋。有四个啤酒瓶,四个大饮料瓶。一共能卖28美分。

    那人家把28美分放在篱笆旁,专等哪个孩子来捡。一个幸运的孩子。

    “那就是我了。”班恩高兴极了,不知这一天还会遇到什么事情。

    他双手兜住纸袋,走了一个街区,到卡斯特罗市场卖掉瓶子。他把瓶子换成钱,又拿钱买了糖果。

    班恩兜里揣着剩下的4分钱,手里拿着糖果走出商店。他看了看手里装满糖果的棕色纸袋,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你再这么吃下去,贝弗莉看也不看你一眼了。”这种想法令人不快,于是他把这想法压了下去。

    如果有人问他:“班恩,你不觉得孤独吗?”他会吃惊地看着那个人。他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他没有朋友,但是他有书,有梦想,有各种各样的模型,能摆出各种各样的房子。妈妈曾经说过他用林肯积木摆成的房子比根据图纸造出的真房子还好。10月过生日的时候,他希望能得到那套“超级模块”。那他就可以造一个真正能报时的钟和一个有排档的汽车。孤独?什么叫孤独?

    就像一个先天失明的孩子不知道自己是瞎子一样,班恩也不知道孤独为何物。如果换个新的环境,更具体些,他也许就懂了。但是孤独一直困扰着他的生活,而且将来还会纠缠他。

    就像门牙上的小辖口,每当他感到紧张的时候,就不由自主地去舔。

    贝弗莉是个甜美的梦,糖果是甜美的现实。糖果是他的好朋友。

    让那奇怪的想法见鬼去吧。

    班恩来到卡斯特罗大街和堪萨斯大街交叉的路口。对面就是公共图书馆。图书馆实际上是两栋楼,前面是一座古老的石头建筑,后面的儿童图书馆是一座低矮崭新的建筑。中间由一道玻璃走廊连接起来。

    这里离市区很近。堪萨斯大街是单行线,所以班恩过马路之前只朝右看了看。如果他朝左看看的话,他一定会吓个半死。贝尔茨、维克多、亨利正站在德里社区服务中心附近的一棵老橡树下。

    5

    “咱们过去抓住他,亨利。”维克多气喘吁吁地说。

    亨利看到那个小肥猪快步走到街对面,肚子一颤一颤的。他打量着和班恩之间的距离,班恩和图书馆之间的距离。或许在那小子钻进图书馆之前他们能逮住他。可是班恩就会大嚷大叫。那么大人就会出来干涉。他可不想有人管闲事。道格拉斯那条母狗已经告诉他,他的英语和数学都没及格。还说,他在假期里补4周课就让他通过。亨利宁可留级。留级的话,只不过挨一顿打。但是现在正是农忙季节,让他在学校每天花4个小时补4周课,他爸非得把他揍个半死。反正什么他都认了。下午他就要好好教训那个胖小子先解解气。

    “对,咱们过去。”贝尔茨在一旁煽风点风。

    “咱们等他出来。”亨利知道他总会出来的。等他一出来,就给他点颜色看看。

    6

    班恩喜欢图书馆。即使在炎热的夏天,那里也总是那么凉爽。他喜欢那里的宁静:喜欢听图书管理员在书籍、卡片上盖章的嗒嗒声;喜欢听书页翻动的沙沙声。他喜欢这里的光线:冬日里屋外冷风呼啸的时候,午后的太阳穿过高高的窗子斜斜地照进来;天黑了吊灯就洒下一束束懒洋洋的光。他喜欢书香的味道。每次走过成年人的书架,看看浩如烟海的书卷,他就不由得想象书里的那个世界。他还喜欢将旧楼和儿童馆连接起来的那道玻璃长廊。除了阴天,即使是冬天那里也总是暖洋洋的。儿童馆的负责人——斯塔瑞特夫人说那是因为温室效应。班恩特别喜欢这个新名词。多年以后,他负责建造了伦敦的BBC广播中心,从而引发了一场热烈的争论。那场争论永远也不会有结果。除了班恩自己,谁也不会知道广播中心只不<bdo>?</bdo>过是竖立起来的德里公共图书馆的玻璃长廊。

    他也喜欢儿童馆,虽然那里缺少旧馆里朦胧神秘的味道。到处挂着色彩艳丽的海报。一张卡通画上画着一个正在刷牙的好孩子;另外一张画了个抽烟的坏孩子。下面写着一行字:“长大以后,我想像爸爸那样疾病缠身。”墙上还有一张漂亮的照片,黑暗的背景上点缀着点点灯光。下面写着一句名言:“思想的火花能够点燃千万盏烛光。”

    在这一片明亮祥和的色彩世界里,一张呆板严肃的海报贴在还书台上——没有卡通画、没有漂亮的图片,白纸黑字,显得格外醒目:请铭记宵禁时间晚7点德里警察局只看了一眼,班恩就浑身发冷。刚才太紧张了:取成绩单、担心亨利会报复,跟贝弗莉聊天,开始计划暑假生活,他早把宵禁、谋杀忘在脑后了。

    有几人被害至今人们还众说纷纭。但是可以肯定从去年冬天到现在,至少有4人遇害——加上乔治。邓邦一共5个(大家都觉得小邓邦死得很蹊跷)。

    博顿警长被这几宗命案搞得焦头烂额。第二天晚上城市委员会召开紧急会议,博顿警长在会上建议每晚7点钟开始实行宵禁,大家一致通过。报纸上也建议应该有一位尽心尽责的成年人形影不离地照顾小孩。一个月前,班恩的学校还召开紧急大会。博顿警长站在台上,拇指别在挂枪的腰带里,安慰孩子们不要害怕,只要他们遵守这么几条规定:不要跟陌生人讲话;不要搭乘生人的车;牢记“警察是大家的朋友”……严格遵守宵禁的规定。

    一天晚上班恩的母亲把他叫到客厅,坐在沙发上。母亲拉着他的手,盯着他。他看着母亲,感到有些不自在。

    “班恩,”母亲停了一会儿说,“你笨吗?”

    “不,妈妈。”班恩感到更加不安。他一点也不明白眼前发生的这一切。他从没见过母亲如此严肃。

    “不,”母亲重复着,“我想你也不笨。”

    她好一阵没有说话,满腹忧虑地望着窗外。一时间班恩怀疑是不是母亲把他忘了。她还很年轻——才32岁——独自一人抚养孩子的辛苦在她身上留下岁月的痕迹。她在新港的一家纺织厂的棉纱车间每周工作40小时。有时车间里粉尘太大,下班后她就不停地咳嗽。班恩为此深感忧虑。夜里他翻来覆去睡不着,望着无际的黑夜,想着如果妈妈死了,他会有什么样的遭遇。他想那样他就是孤儿了。成了一个“国家的孩子”,必须住到农民家里,被人强迫从早到晚地干活。

    也没准会被送进班戈的孤儿院。他竭力告诉自己这样的想法很愚蠢,但是那仍然无济于事。他不仅为自己担心,还为母亲忧虑。她是个很苛刻的女人,做事总喜欢一意孤行。但是她是一个好母亲。他很爱她。

    “你听说那些谋杀案了?”母亲回头看着他。

    他点点头。

    “开始人们以为那是……”她犹豫了一下。从没在儿子面前提过这种事。但是形势所迫,她不得不说了。“……情杀。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也许这一切已经结束了,也许仍在继续。除了有一个亡命之徒在街上不断地谋害孩子,别的事情谁也说不准。你明白吗,班恩?”

    他点点头。

    “你明白情杀是什么意思吗?”

    他并不完全理解,但是他还是点了点头。他想如果让妈妈给他讲这其中的细节,他会羞死的。

    “我很为你担心,班恩。我担心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会出事。”

    班恩紧张地扭了扭身子,什么也没说。

    “你总是一个人。太……”

    “妈妈——”

    “我说话的时候别吭声。”她说。班恩沉默不语。“你要多加小心。暑假就要到了。我不想让你假期过得不开心。但是你一定要小心。我希望你晚饭的时候按时到家。我们几点吃晚饭?”

    “6点。”

    “准时回家!我跟你说,如果我摆好碗筷还不见你回来,我就立刻报警,你懂吗?”

    “懂,妈妈。”

    “你知道我绝对是认真的?”

    “是。”

    “也许只是虚惊一场。我并不是不了解男孩子。捣蜂巢、打球、踢盒子。无论什么,一玩就着迷。我知道你和你的小伙伴都干些什么。”

    班恩严肃地点点头,心里想,如果母亲知道他根本没有一个朋友,那她就会明白班恩的世界与她所想象的相去甚远。但是他从没想过要把这些事情告诉母亲,从来没有。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塑料盒子。班恩打开盒于,看到里面的东西,不禁惊叫起来。“哇广班恩毫不掩饰他的喜悦。“谢谢!”

    那是一块有着银色表星,仿皮表带的手表。妈妈已经调好了,他听到“嘀哒嘀哒”的声音。

    “太棒了!”他紧紧地搂住母亲,不停地亲她的脸颊。

    “好了,现在你有手表了,没有理由不按时回来。记住我说的话:如果你不准时回家,警察就会到处找你。在警方抓住那个杀害孩子的混蛋之前,不许你晚回家一分钟。不然我就报警。”

    “好的,妈妈。”

    “还有一件事。我不想让你一个人到处乱跑。虽然你长大了,懂得不吃陌生人的糖果,不搭生人的车。但是一个大人,特别是一个亡命徒藏书网,总比孩子的力气大。你去公园或图书馆的时候,要和朋友们一起去。”

    “我会的,妈妈。”

    妈妈望着窗外,叹了口气,还是满腹忧虑的样子。“一旦发生这种事,各种怪事都会发生的。我总觉得这个镇子有些地方很让人讨厌。”妈妈回头看着他,皱着眉头。“班恩,你总喜欢四处乱窜,你肯定对德里的大街巷都很了解。至少城里那部分。你没有看到过什么吗?嗯……可疑的人或事?有什么反常的吗?有没有让你害怕的?”

    他刚要开口,突然什么东西——一种强烈的直觉——阻止了他。

    到底是什么东西?直觉。肯定是。即使是孩子凭直觉也会知道,爱意味着责任。在某些情况下还是保持沉默比较好。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原因。还有一些别的,不那么高尚的原因。他的妈妈可能很苛刻,喜欢发号施令。但是她从不说他“胖”。她只是说他“很魁梧”。

    有时他正在看电视或写作业,妈妈会给他端来剩菜剩饭。他总是乖乖地吃掉,虽然心里隐隐约约恨自己这么做。或许在他心灵的最深处曾经怀疑过母亲的动机。是爱?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肯定不是。但是……他很怀疑。是关键的是,妈妈不知道他没有任何朋友。因此,他不信任她,拿不准如果他告诉妈妈回月里的事情,她会有何反应。6点回家也没什么不好。反正他可以看书,看电视,吃东西,搭积木。

    但是如果整天关在屋子里就糟了……要是他告诉她1月里的事,那她肯定会把他关在家里。

    所以,出于各方面的考虑,班恩没有说出那个故事。

    “没有,妈妈。”于是他回答道。

    那天晚上班恩一直睡不着。他不再担心自已被遗弃,成为孤儿。

    躺在那里,看着洒了一地的月光,他感到自已被爱包围着,很安全。

    他一会儿把表贴在耳边,听听嘀哒嘀哒声;一会儿又把表举到眼前,看看漂亮的表面。

    他终于睡着了。梦见自己和其他的孩子一起打棒球。他一记漂亮的本垒打赢得了队友的一片喝彩。他们兴奋地拍他的肩膀,把他扛在肩头。他感到无比的骄傲和快乐……突然他看到钢丝网眼栅栏那边的乱草丛中站着一个人,戴着白手套,手里抓着一把气球——红色的。

    黄色的、蓝色的、绿色的。气球左右摇摆,看不到那人的脸。但是他看到那身肥大的袍子,胸前缀着橘黄色的大扣子,耷拉着一条黄色的领结。

    是个小丑。

    “没错。”一个幽灵一般的声音。

    第二天早上他醒来的时候,已经忘记了昨晚的梦。但是他的枕边湿了一大片……好像夜里他曾经哭过。

    7

    他摇摇头,把宵禁的告示所勾起的回忆都抛在脑后,朝借书台走去。

    “你好,班恩。”斯塔瑞特夫人跟他打招呼。像道格拉斯夫人一样,她也非常喜欢班恩。成年人,特别是那些喜欢管教孩子的成年人,都很喜欢班恩。他懂礼貌、说话温和、体贴人、安安静静,很有趣。也正是因为这些,同龄的孩子讨厌他。“暑假过得不耐烦了吧?”

    班恩笑了笑。斯塔瑞特夫人就是这么风趣。“没有,”他说。“暑假才刚刚开始”——他看了看表,接着说,“1点17分。我看一小时书。”

    斯塔瑞特夫人大笑起来,连忙捂住嘴。她问班恩想不想参加暑假读书活动,班恩说想,于是她给班恩一张美国地图。班思谢了她,便走进书架里去选书。

    班恩看了一会儿书,抬起头,一件新的摆<dfn></dfn>设吸引了他的目光。海报上一个笑眯眯的邮递员正把一封信交给一个快乐的孩子。上面有一行字,写着:“图书馆也是写信的地方。今天为什么不给朋友写封信呢?他一定会很开心的。”

    海报下面的箱子里放着已经盖好邮戳的明信片、信封,还有印有“德里公共图书馆”字样的信纸。

    班恩摸摸兜里剩下的4分钱,回到借书台。“我能买张明信片吗?”

    “当然可以,班恩。”像往常一样,斯塔瑞特夫人为他的彬彬有礼而欢心,同时又为他过于肥胖的身材而难过。她递给他一张明信片,看着他走回座位。那张桌子可以坐6个人,但是只有班恩一个人坐那里。她从未见过班恩和别的孩子在一起。这太糟了,因为她相信班恩很有才华。只有一位善良、耐心的伯乐才能发掘他被埋没的才华……

    如果有这么一个人的话。

    8

    班恩掏出笔,在明信片上写下贝弗莉的地址。他并不知道贝弗莉家的详细地址,但是听妈妈说邮递员对自己的客户都很熟悉。要是负责洛尔大街的邮递员能把这张明信片送到贝弗莉手里,那就太好了。

    如果不能也没什么。他只不过白花4分钱。明信片永远也不会再回到他的手里,因为他没打算在上面写上自己的姓名住址。

    他把写有地址的那面扣在下面(他可不想冒险,尽管他没看到周围有熟人),揣着明信片,从目录箱旁边的一个木盒子里拿了几张纸条,回到座位上,开始在纸上写了擦,擦了又写。

    考试前一周,老师教过一种叫“徘句”的日本诗体。并且说,这种诗歌通常描写一个意象来表达一种特殊的感情:忧伤、快乐、乡愁、幸福……爱。

    他又想起她的秀发。她走下楼梯的时候,她的长发在肩头跳跃,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一团燃烧的火焰。班恩写了足足20分钟,改了又改,终于写成了一首诗:你的秀发是冬天里的火焰,一月里的余火,我的心在那里燃烧。

    他对这首诗并不满意,但是他已经尽力而为了。他怕自己带着明信片走来走去,时间越长,就越担心。最后紧张得把事情办得更糟,或者干脆放弃了。对班恩来说,贝弗莉跟他讲话的那一刻终生难忘。

    他要把那一刻永远留在记忆里。或许贝弗莉喜欢哪个高年级的男孩,以为是那个男孩用作句为她写了这首情诗。她会很开心,那一天将永远留在她的记忆里。哪怕她永远都不知道班思。汉斯科为她做的一切,也没关系。反正他自己知道。

    他工工整整地把那首诗抄在明信片的背面,把笔塞进口袋,告别斯塔瑞特夫人,走了出来。

    “再见,班恩。”斯塔瑞特夫人向他告别。“暑假愉快。不过别忘了宵禁。”

    “不会的。”

    穿过连接两座建筑的玻璃长廊,感受阳光的温暖,又步人凉爽的成人图书馆,班恩推开图书馆的大门。

    通道那边就有一个邮筒。班恩掏出明信片,投了进去。在他把明信片送进邮箱的那一瞬间,他感到自己心跳加速。万一她知道是我寄的明信片该怎么办呢?别傻了,他对自己说。同时又为这个想法带给他的兴奋感到诧异。

    他沿着堪萨斯大街向前走着。他一边走着,脑子里浮想联翩:贝弗莉向他走来,淡绿色的大眼睛,红色的小辫。“班恩,我有话问你,”这个想象中的女孩对他说,“你发誓要说实话。”她举起那张明信片。“是你写的吗?”

    这个幻想太可怕了,又太美妙了。他想忘掉它,却又不愿意忘掉。他的脸微微有些发烫。

    班恩边走边想,手里的书从左手换到右手,嘴里吹着口哨。“你可能以为我疯了,”贝弗莉说,“但是我想亲亲你。”一她丹唇轻启。

    班恩突然感到唇干舌燥,吹不出日哨来。

    “我想让你……”他轻声说道。然后木讷地、令人眩晕地、灿烂地笑了。

    那一刻,如果他向人行道另一端看一看,他就会看到那3个影子正朝他围拢过来;如果他用心听一听,他就会听到当那3个影于靠近的时候,维克多气喘的声音。但是他既没有听,也没有看。班恩正在遥远的想象中,感受员弗莉甜蜜的吻,怯怯地伸出手抚弄她那一头爱尔兰人所特有的,淡淡的火一样颜色的秀发。

    9

    像许多大大小小的城市,德里的发展没有任何规划,就那么顺其自然地发展起来。如果当初稍有计划的话,城市规划者无论如何也不会把德里建在今天这个位置。德里镇中心坐落在一个峡谷当中。肯塔斯基河由西南向东北穿过商业区。镇子的其他部分依山而建。

    德里镇的先民选择定居的这个峡谷沼泽密布,杂草丛生。这里水网稠密,为商业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但是这里并不适合耕种土地。修建家园。特别是肯塔斯基河每隔四五年就泛滥一次。在过去的50年里,虽然小镇耗费巨资治理水利,仍然面临水患的威胁。

    肯塔斯基河流经镇子中心的那一段河水被束缚在一条长两英里的运河里。在运河与梅恩大街交汇的地方,运河潜人地下,成为地下河。在地下流过大约半英里的距离,才在巴斯公园又露出地面。运河街上酒吧林立,顺着运河走向一直延伸到镇子外。每隔几个星期,警察就从河里打捞起醉汉的汽车,早已被污水和工厂废水弄得面目全非。有时运河里也能钓到鱼,不过都不能吃。

    镇子的东北部——运河流经的地方——河水基本上得到控制。虽然不时有洪水泛滥,沿河贸易仍很繁忙。有时人们手挽手在运河边散步(那必须是风向有利的时候。否则,河水散<s>99lib?</s>发出的嗅味使这样的漫步毫无浪漫可言)。在巴斯公园里,不时有童子军在此宿营;有时还在这里烧烤。1969年,镇里的居民不无震惊地发现,嬉皮士在此干起吸毒贩毒的买卖。人们都说:“等着瞧吧。再这么下去,早晚有一天得闹出人命。”果然,一个17岁的吸毒少年死在运河边上。自此那些瘾君子再也不到巴斯公园来了。还有人谣传那个孩子的幽灵常出没于公园。这当然是无稽之谈,不过吓走了那些瘾君子,也算是一个有益的谣言吧。

    镇子西南部的河水问题更棘手。由于冰川的作用,再加上肯塔斯基及其支流河水经年累月的侵蚀,许多地方岩床暴露。德里公共工程局富有经验的师傅说,秋后一场黑霜,他们就有一大堆修理的活干了。天气一冷,水泥遇冷收缩,岩床就会变得粉碎。

    浅薄的土壤上只适合生长一些根系不深,但生命力顽强的植物——杂草和一些低贱的植物。粗壮低矮的灌木、剧毒的藤蔓和橡树恣意蔓延。这里地势陡然下降,进人德里人称做班伦的地区。班伦低地贫瘠荒凉——有1英里半宽,3英里长,到处凌乱不堪。一边临着堪萨斯大街的尽头,一边是开普老区。开普老区是为那些收人微薄的人而修建的房产。但是那里的排水设施大糟糕。据说那里的卫生设备和下水道常有破裂的现象。

    肯塔斯基河穿过班伦地区。德里镇在西北部沿河两岸发展起来。

    排污抽水站和垃圾站是这里留下的惟—一点小城的痕迹。从空中看,班伦就像一把绿色的匕首直刺德里镇中心。

    这样的地形地貌使班恩隐隐约约感到他的右边荒无人烟;土地消失了。一排粉刷过的栅栏,齐腰高,摇摇晃晃地立在人行道边,只不过是个摆设。他迷迷糊糊地好像听到流水的声音。他停下脚步,眺望着班伦,还在想象着贝弗莉的眼睛和那散发着清新味道的头发。

    肯塔斯基河在茂密的树林中蜿蜒前行。有些孩子说那里的蚊子有麻雀那么大。还有些孩子说靠近河边的地方有流沙。班恩不相信有那么大的坟子,但是想到流沙,他不禁有些害怕。

    向左看去,一群鸥鸟在那里盘旋飞舞。在开普老区的右面,德里水塔像是短粗白胖的手指直指天空。他的脚下,一根锈迹斑斑的污水管露出地面,流出的污水汇成一条小溪,流向纠缠不清的树丛。

    一个更可怕的念头驱散了班恩对贝弗莉的美好幻想:要是正在这个时候,污水管里伸出一只死人的手该怎么办?如果他转身找电话报警的时候,一个小丑正站在那里该怎么办?那个袍子上缀着硕大的橘黄色扣子的小丑?如果——一只手拍在班恩的肩膀上,他吓得尖叫起来。

    一阵笑声。他转过身,退了几步,靠在路边的栅栏L。亨利、贝尔茨还有维克多3人正站在他面前。

    “嗨,肥猪。”亨利先开口。

    “你们想干什么?”班思竭力掩饰自己的恐惧。

    “我要揍扁你。”亨利说。他好像在极其冷静严肃地思考,然后他的眼睛一亮。“我要教训教训你,肥猪。你不会介意的。你不是喜欢学习新东西吗?”

    他伸手抓班恩。班恩一闪身躲了过去。

    “抓住他,弟兄们。”

    贝尔茨和维克多抓住他的胳膊。班恩尖叫起来,像个胆小软弱的懦夫。可是他无法控制自己。“上帝,别让我哭出来,别让他们弄坏我的手表。”班恩在心里拼命地叫着。他不知道那样撕来扯去会不会弄坏他的手表,但是他肯定等他们收拾完他,他一定会哭。

    “天啊,叫得像头猪。”维克多说着,把他的手腕扭到背后。

    “像极了。”贝尔茨哈哈大笑起来。

    班恩左冲右撞。贝尔茨和维克多由他撞来撞去,然后不费吹灰之力,一把把他拽回来。

    亨利一把扯过班恩的前襟,撩起来,露出班恩高高凸起的肚子。

    “看看他的肚子!”亨利高声叫道。“上帝!”

    维克多和贝尔茨笑着更响了。班恩急切地扫视四周,寻求帮助。

    但是附近没有一个人。身后的班伦低地只有蟋蟀和鸥鸟的鸣叫。

    “你们最好住手!”他差不多是结结巴巴地说。“你们最好!”

    “不然怎样?”亨利问,似乎对他的话很感兴趣。“不然怎样,肥猪?不然怎样,嗯?”

    “哦,天啊,看这个活宝!”维克多得意洋洋地哈哈大笑。贝尔茨也跟着笑起来。亨利微微地笑了笑,还是很严肃,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看起来有点忧伤。这使班恩感到恐惧——那表情说明亨利不会接他一顿就善罢甘休的。

    果然,亨利伸手从兜里掏出一把刀来。

    班恩恐惧到极点。他一直徒然地挣扎着。他左右冲撞,又向前猛冲,差点就挣脱了维克多和贝尔茨。再来一次——他又向前猛冲。这时亨利跨步上前,使劲推了一把。班恩向后跌去。栏杆嘎吱嘎吱响。班恩感到身下的栏杆向后倒去。贝尔茨和维克多又捉住了他。

    “抓住他,”亨利说,“听见了吗?”

    “当然,亨利。”贝尔茨的声音透出些许不安。“他跑不了。放心吧。”

    亨利向前迈了一步,几乎撞在班恩的肚子上。班恩惊恐地看着他,满脸无助的泪水。亨利抽出刀来,又长又宽,上面刻着他的名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我现在要考考你,”亨利还是若有所思地说,“开考了,肥猪,准备好。”

    班恩哭了。他的心在胸口剧烈地跳动,鼻涕也流出来了。从图书馆借来的书散落在脚下。亨利踩住那本书,瞟了一眼,飞起一脚把书踢进了臭水沟。

    “第一个问题,肥猪。期末考试的时候,有人说‘让我抄点儿’,你怎么回答?”

    “行!”班恩脱口而出。“我应该说行!当然!没问题!随便抄!”

    冰凉的刀尖抵着班恩的肚子。班恩不由得憋回肚子。霎时间,整个世界一片灰暗。亨利的嘴在动,可是班恩什么也听不到,只觉得整个世界在游啊……游啊……

    “不能昏倒!”一个声音惊慌失措地尖叫着。“如果晕过去了,他会杀了你的。”

    世界在他面前又变得清晰了。他看到贝尔茨和维克多不笑了。看上去很紧张……吓坏了。见此情景,班恩一下子清醒过来。“突然之间他们拿不准亨利会闹出什么事,造成什么局面。事情正如你所想象的那么可怕……甚至更糟糕。你必须想办法。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他们为什么那么紧张。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他已经疯了。”

    “错了,蠢猪。”亨利凶巴巴地说。“要是有人说‘让我抄点’,我他妈的才不让他抄。明白吗?”

    “明白,”班恩不停地抽泣,肚子一鼓一鼓的,“是的,我明白。”

    “好,那道答错了。不过你还会犯更大的错误的。准备好了吗?”

    “我……我准备好了。”

    一辆车朝他们慢慢地驶过来。一对老夫妇笔直地坐在前排座位匕班恩看见那个老人回着看他。亨利靠近班恩,遮住那把刀。班恩感觉到刀顶在他的肚子上,还是那么冰凉。“快点儿,喊吧,”亨利说,“敢喊,我把你的肠子掏出来。”

    车子开过去了,沿着堪萨斯大街慢慢地、平静地移动着。

    “好,蠢猪,现在问第二个问题。要是期末考试的时候我说‘<var>藏书网</var>让我抄点’,你怎么回答?”

    “行。我说不行。”

    亨利笑了笑。“很好。这次算你答对了,肥猪。现在问第三个问题:我怎么能相信你永远都不会忘记?”

    “我……我不知道。”班恩的声音很低。

    亨利笑了。他容光焕发,看起来很英俊。“我知道!”他说,好像发现了一个伟大的真理。“我知道,蠢猪!我要把我的名字刻在你的胖肚子上。”

    贝尔茨和维克多突然又笑起来。班恩也松了口气,以为他们三个只不过吓唬吓唬他而已。可是亨利没有笑。班恩一下明白了贝尔茨和维克多之所以笑是因为他们也松了口气。在他们看来亨利不过是开个玩笑。然而亨利的确是认真的。

    亨利的刀向上滑动。班恩的肚子上印出一道鲜红的血痕。

    “嗨!”维克多发出一声惊叫。那声音好像闷住了。吃了一惊,猛地咽了回去。

    “抓住他!”亨利吼道。“你们抓住他,听到没有?”那严肃、若有所思的神色从他脸L一扫而光,完全是一张狰狞的恶魔的脸孔。

    “亨利不是真的想伤害他。”贝尔茨像女孩那样尖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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