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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时期草原民族游牧方式初探

    (这是我转摘韩茂莉女士的学术论文,韩茂莉女士的这篇学术论文也是我对漠北安定策略进行思考的根基,也是小说中漠北四公制诞生和后期细化游牧范围的基础知识。)

    内容提要:游牧是草原民族基本的经济生活方式,包括以逐水草而居为基本特征的游牧方式,以及依各有分地为原则确定的游牧空间。数千年內草原民族依照这两项基准在草原上建立了生活秩序与空间秩序,并以此为基础推动草原社会政治、经济乃至于军事的发展。

    关键词:历史时期草原民族游牧方式

    欧亚大陆中部从中国大兴安岭东西两侧到欧洲多瑙河沿岸,被一条绵延万里的草原覆盖。这条草原地带位于欧亚大陆的深处,无论太平洋上南来的风,还是北冰洋上吹来的水,都难以到达这里,干旱少雨成为这里基本的自然地理特征。草原上除少数几块靠高山冰雪融水与穿行于大陆腹地的河流滋润的绿洲外,绝大部分地区不适于农业开垦,长期以来这里只能作为羊、马、牛、驼的牧地,为游牧人所拥有。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依草原为生,逐水草而居,历经数千年营造了独特的游牧方式与草原文化。

    历史上活动在中国境内、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草原民族虽然代有更迭,但这些民族的游牧方式却几乎是共同的,从匈奴人、突厥人到蒙古人既走着由草原民族一一游牧帝国一一世界征服者的道路,也依托草原随阳而迁过着传统的游牧生活。因此游牧不但是草原民族基本的经济生活方式,也是认识草原社会的途径之一。本文即本着这样的基点,依托各类文献记载与社会调查,探讨历史时期草原民族游牧方式。

    匈奴人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草原游牧民族,其发展与生活方式均是在草原环境背景下形成的。《汉书。匈奴传》载:匈奴‘逐水草迁徙,无城郭常居耕田之业,然亦各有分地。‘这段记载虽然简单,却记述了匈奴人游牧生活的基本特点。‘逐水草迁徙‘是游牧生活的主要环节,草原生态的自然特征决定了草原载畜量的有限性,因为没有哪一片草场经得起长期放牧,因此当游牧业一经产生就与移动性生活相伴而行。为了追寻水草丰美的草场,游牧社会中人与牲畜均作定期迁移,这种迁移既有冬夏之间季节性牧场的变更,也有同一季节内水草营地的选择。在匈奴人‘逐水草迁徙‘的游牧生涯中,还表现了另一个特点,这就是‘各有分地‘。从表面上看游牧社会的随阳而迁是空间上的无序行为,实际上无论家庭还是部族都‘各有分地‘,在他们长期的游牧生活中已经通过习惯与利益的认同,形成固定的牧场分割。虽然草原民族不像农耕民族常年束缚在小块土地上,但无论是‘逐水草迁徙‘,还是‘各有分地‘亦都将他们的生活与土地联系在一起,故当东胡人向冒顿单于索宝马、索爱妾时,单于均予之,惟索及瓯脱外弃地时,单于怒道:‘地者,国之本也,奈何予人.‘遂东袭东胡,获胜而归①a。由此可见,‘逐水草迁徙‘与‘各有分地‘是可以代表游牧方式的基本环节,本文将从这两方面人手,对历史时期草原民族的游牧方式进行探讨。

    由于游牧生活的流动性以及与定居农耕生活的文化隔膜,因此有关历史时期游牧生活的记载不但有限,而且非常笼统,单纯依靠点滴的文献记载很难形成对游牧方式较清楚的认识,因此展开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引入其它类型资料就显得十分必要。我在对东北民族研究中,发现包括游牧民族在内的非农耕民族经济生活方式有很强的稳定性,在自然环境没发生根本改变,也没有受到异质文化冲击的背景下,他们的经济生活方式一般不会变化,惯有的生活与文化习俗会稳定、不变地持续下去①b。正由于这样的原因,草原游牧生活以大体相似的方式持续数千年,直至20世纪中期以前仍然保持着传统的游牧方式,因此在这一时代之前留下来的西方人旅行记与包括满铁调查在内的各类草原社会调查,均成为充实、丰满传统历史文献的基本资料。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在探讨本文所及问题时,以传统历史文献为基点,同时引入19世纪以来西方人行纪以及20世纪初各类草原社会调查,力图达到认识草原游牧方式的目的。

    一、游牧方式一一逐水草而居

    逐水草而居是草原民族的基本生产与生存方式,这一点在各类历史文献中留下了清楚的记载,从表1可以看出历史上活动在中国境内各主要草原民族在这一基本问题的共同性。

    表l主要草原民族与游牧方式

    民族资料内容资料出处

    匈奴居于北蛮,随畜牧而转移。《史记》卷110《匈奴列传》

    乌桓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以穹庐为舍,东开向日。食肉饮酪,以毛毳为衣。《后汉书》卷90《乌桓传》

    鲜卑广漠之野,畜牧迁徙,射猎为业。《魏书》卷1《序纪一》

    吐谷浑恒处穹庐,随水草畜牧。《魏书》卷101《吐谷浑传》

    突厥被发左衽,穹庐毡帐,随逐水草迁徙,以畜牧射猎为事,食肉饮酪,身衣裘褐。《北史》卷99〈突厥传〉

    回纥居无恒所,随水草流移。〈旧唐书〉卷195〈回纥传〉

    吐蕃其畜牧,逐水草无常所。《新唐书》卷216《吐蕃传上》

    契丹逐寒暑,随水草畜牧。《北史》卷94《契丹传》

    奚随逐水草,颇同突厥。〈北史〉卷94〈奚传〉

    蒙古自夏及冬,随地之宜,行逐水草。〈元史〉卷100《兵志三》

    逐水草而居是牧人对草原生态环境的适应方式,而环境适应又与资源特性直接相关,草原虽然属于可再生资源,但没有任何一个牧场经得起长期放牧,若要保证在草原生态背景下被牲畜啃食过的牧草能够及时恢复,保证草原上牧放的牲畜能够繁衍不断,必须适时转移放牧地,追寻丰盛的牧场驻牧,在游牧中满足牲畜对草、对水的需求,牧人对牲畜的需求。因此从这一意义上讲,逐水草而居不仅包含牲畜对牧场因时而动的选择,也包含了在不同环境背景下各类草场的利用特征。

    根据历史文献记载以及各类西人行纪与民族学、社会学调查,以逐水草而居为代表的游牧生活包括划定季节牧场、规定游牧路线等基本环节,此两者之间既有不同的含义,又是那么相辅相成。

    (一)划定季节牧场

    牧人划定季节牧场,一般需要满足两个原则,其一为保证牧场有良好的再生能力,且植物成分不被破坏;第二为饮水条件以及牧草生长状况可以满足季节要求。在这样的基本原则之下,草场的自然地形、气候条件、水源情况、牧草生长状况以及饲养管理条件等草场利用的季节适应性也往往对于划分牧场起着重要作用。一般在上述原则的控制下,根据牧场自然环境不同,可以分为四季营地、三季营地以及两季营地。

    营地指牲畜集中放牧的地方,是牧人对放牧场的惯称。四季营地一般将放牧场划分为春营地、夏营地、秋营地和冬营地,随季节更替,顺序轮换放牧。中国北方春营地的利用时间较长,这时正值牲畜体弱且接春羔时期,为此往往将放牧地选在向阳开阔、植物萌发早,且有当日或隔日饮水条件的地方;夏营地多选在地势高爽、通风防蚊,牧草种类有利于抓膘的草场;秋营地往往选在开阔的川地或滩地;冬营地利用时间较长,一般选在向阳背风,牧草保存良好的草场。有条件形成四季营地的草场往往面积宽裕,植被覆盖度大,水源丰富。据满铁调查部《呼伦贝尔畜产事情》调查,一部分生活在呼伦贝尔草原的蒙古人实行四季营地,一年中随着春、夏、秋、冬季节转化,进行4次大迁移,由于呼伦贝尔春、秋两季很短,人们也常把一年看成夏、冬两季,夏、冬两季放牧地的选择就显得十分重要,夏季放牧地往往接近水源,牧草丰富,且处于放牧圈最北端,而冬季放牧地则更强调气温,一般选在放牧圈内最暖的地方即最南端,!司时又是降雪最少的地方。确定了营地,蒙古人春夏秋冬四季放牧,过着游牧生活,每年只要不发生特殊事件,就按照一定的时期,在特定的圈内移动①c。

    三季营地一般将牧场划分为冬春营地、夏营地以及秋营地,除上述形式,也有夏秋为一季牧场的情况。满铁调查指出扎鲁特旗、阿尔科尔沁旗部分牧民就采取三季营地的游牧形式,每年4、5月开始向北迁移,大约用两三天时间,到达北面70多里的平原,从这里再次向北迁至霍林河附近渡过夏季;9月逐渐移向冬营地,来年4、5月的时候又回到春营地②c。两季营地往往将牧场划为冬春营地与夏秋营地,基于自然条件中国许多牧场都采取两季营地形式,冬春营地多选择草高、避风,并靠近定居点的草场,而夏秋营地则选在丘陵、岗地或开阔平原。生活在阿鲁科尔沁旗的牧民一股将牧场分为冬营、夏营地,夏营地选在水草丰美的地方,一般在放牧区北边;冬营地则选在降雪较少的地方,一般在南面。每年从旧历5月开始牧民即由冬营地逐渐向北移动,7-8月到了北面60多里地的昆都伦,从9月开始又逐渐向南移动,10月回到冬营地附近的山丘地带,11月进入冬营地的山洼洼,一直到次年4月都在这里渡过③c。在天山、昆仑山一带放牧的牧民,也多采取两季营地,由于山下平原、河谷与山上气温相差很大,这里的牧民一般将夏营地选在凉而风爽的山上,冬营地则安置在山下背风、向阳之处。19世纪中期俄国学者谢苗诺夫记载在伊犁河以南游牧的阿特班部落中一个氏族冬夏营地的情况,这个氏族夏营地在外伊犁阿拉套南部凉爽的高山地带;冬营地则选在外伊犁阿拉套幽深的山谷①d。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非山地地带冬营地一般多选在放牧地的南部,但因牧场的环境不同,有时也有特殊情况。《蒙疆牧野调查报告》指出锡林郭勒草原上的牧民对于冬营地的选择更侧重于是否容易采集牧草,而朝向如何则显得不那么重要。晚冬、早春时节,牧场南面由于日光照射,残雪表面有一小部分融雪,晚间降温后,立刻结冰,雪质坚硬,采草困难;而北面雪较松软,在北风的吹动下,容易散掉,采草便利,反倒有很多人家,特别汇集到丘陵北面。②d

    因寒暑而变转换季节牧场,是历史时期草原民族通行的逐水草游牧方式,各类历史文献均有所反映。如《汉书•西域传》载:‘康居国,王冬治乐越匿地……至越匿地马行七日,至王夏所居蕃内九千一百四里。‘康居为西汉时期居于楚河流域的草原民族,对于此段引文,颜师古注曰:‘王每冬寒夏暑,则徙别居不一处。‘进一步肯定了康居人因季节不同而迁徙牧场的现象。《魏书.西域传》载:‘嚈哒国……无城邑,依随水草,以毡为屋,夏迁凉土,冬逐暖处。‘《辽史.兵卫志》中记述了契丹人‘‘顺寒暑,逐水草畜牧‘,《辽史•营卫志》有五院部‘大王及都监春夏居五部院之侧,秋冬居羊门甸‘。六院部‘大王及都监春夏居泰德泉之北,秋冬居独庐金‘。《元史.兵志》记述了蒙古人‘自夏及冬,随地之宜,行逐水草,十月各至本地‘。元人王恽留下了类似的记载:蒙古牧人‘遇夏则就高寒之地,至冬则趋阳暖薪水易得之处以避之……逐水草便畜牧而已。③d‘马可波罗也记述了这样的现象,他说:‘鞑靼冬居平原,气候温和而水草丰肥,足以畜牧之地。夏居冷地,地在山中或山谷之内,有水、林、牧场之处。④d‘13世纪进入蒙古草原的西方传教士鲁木鲁乞记载了同样的游牧方式,他写道:鞑靶人没有固定的住处,‘冬季他们到南方较温暖的地区:夏季到北方较寒冷的地方。冬季他们把牛羊赶到没有水的地方放牧,这时那里有雪,雪就可以供给他们水。⑤d‘

    在牧人的游牧生涯中,季节营地的选择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事实上在每一季营地驻牧期间,牧人也要根据草场与牲畜状况,做多次迁移。如生活在呼伦贝尔的蒙古人虽然实行四季营地,每年进行4次大的迁移,但在这各个营地的驻牧期间,还要在附近作短距离的小范围移动⑥d。草原上有各种移动循环,一些取决于地理环境,一些则与牧放的牲畜有关。一些部落移动得很远,一些一年只移动几十里;有的牧地包括好草与坏草,有的完全处在干瘠的草原上。畜牧学家一般将某一牧场在放牧季节内可以放牧利用的次数称为放牧频率,放牧频率依牧草的再生能力而定,再生能力强的放牧频率高;反之放牧频率低。放牧频率一般为牧草再生次数加1,中国北方草原地区牧草在生长季节内一般可再生2-3次,放牧频率可达3-4次;荒漠地区一般只能再生一次,放牧频率为2⑦d。因此在放牧频率越低的草场,牧民迁移的次数越多;反之,则迁移次数少。

    游牧生活中的迁移,有时也与牲畜种类有关,羊和骆驼在潮湿的牧地生长不好;石灰质的土壤对马有利;含盐的土却适宜于骆驼;山羊、绵羊啃草能力很强,一直可以吃到草根,因此牛、马吃过的草地可以继续牧羊,而羊刚吃过的地方却不能再牧放任何牲畜了。游牧频率不仅与牲畜种类相关,有时也受民族的社会生活习俗影响,民国年间的一些调查证明,甘青地带的藏民、蒙民同样均为草原民族,但两者的社会家庭组织不同,移动的便利程度也不一样。藏人的帐篷,组织粗陋,架设简单,质量甚轻,容积亦小,故便于移动。蒙古包则不然,组织精致,架设繁杂,质量甚重,容积亦大,不便于移动,因此蒙人家庭的移动不如藏人便利。为此藏人游牧某地,牧草将尽未尽之时,仅用数头牛或马,即可携带家用移于另一优良牧草地方,牧草恢复得快,草场也优于蒙人牧地。而蒙人移动须用数量可观的骆驼或牛马,且其家庭组织非常复杂,移动困难,故蒙民所住的地方,几无草可牧,处于过牧状态①e。由于迁移直接关系到草原生态环境,关系到牲畜的生长繁衍,因此在游牧业中移动权比居住权更重要,移动性越强,对于保持草原生态环境越有利,对于牲畜的生长繁衍越有利。

    历史上活动在中国境内的草原民族很多,契丹人就是其中之一,与其它草原民族一样过着逐水草的游动生活。契丹历史中出现的斡鲁朵与捺钵制度就是游牧生活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制度中的反映。《契丹王朝政治军事制度研究》一书的作者杨若薇通过对斡鲁朵制度的研究,指出斡鲁朵是当朝皇帝与过世皇帝的宫帐,同时也是辽王朝的政治核心,与契丹人的游牧生活吻合,诸斡鲁朵与中央官员扈从当朝皇帝斡鲁朵四时迁移。在斡鲁朵制度下,皇帝所居者谓之斡鲁朵;皇帝所至者,则称之为捺钵。对此《辽史。营卫志》有这样的记载:‘辽国尽有大漠,浸包长城之境,因宜为治,秋冬违寒,春夏避暑,随水草,就畋渔,岁以为常,四时各有行在之所‘谓之捺钵。‘一般‘春捺钵曰鸭子河灤,皇帝正月上旬起牙帐,约六十日方至……夏捺钵无常所……四月中旬起牙帐,卜吉地为纳凉所,五月末旬、六月上旬至,居五旬,与南北臣僚议国事,暇日游猎,七月中旬乃去。秋捺钵曰伏虎林,七月中旬自纳凉处起牙帐……冬捺钵曰广平淀……其地饶沙,冬月稍暖,牙帐多於此坐冬‘②e。‘春山秋水‘的捺钵制度是契丹人游牧生活、四时迁移的写照。契丹人民追随着牲畜四时游牧,皇帝贵族则伴随庞大的斡鲁朵四时‘捺钵‘。继辽之后,四时捺钵制度为金、元两代沿行不替,至满人人关后,实行的避暑热河、木兰秋畋,仍有捺钵制度的留韵遗风。

    捺钵是在游牧背景之下契丹、女真等民族上层的逐水草活动,由于捺钵的核心人物是帝王,因此四季捺钵的距离很广,可是对于草原牧民来说,冬夏营地的距离,即四季逐水草的范围却在百里或数百里之内。波斯学者拉施特在《史集》中对于蒙古人的四季牧场也作了描述,蒙古窝阔台汗春天所在之处是哈拉和林四周;夏天是月儿灭怯土草地;秋天所在之处是距哈拉和林一天行程的古薛纳兀儿;冬大则为汪古。阿里不哥的夏营地在阿勒台,冬营地则在帖客和乞儿吉思,其间距三日途程③e。窝阔台与阿里不哥均为蒙古大汗,但他们的四季营地也只有1-3日的路程。19世纪俄国学者波兹德涅耶夫在《蒙古与蒙古人》中也记述了蒙古草原上牧民转场的情景,作者在一个叫作达兰阿玛乌鲁姆的冬营地看到牧民迁向夏营地,这里距鄂尔坤河仅4俄里,而即将迁入的夏营地就在河对岸,两季营地之间相距并不远。这样的转场在草原上随处可见,塔拉音托洛果依平原上的道路向北一条通向驿站的冬季牧场,另一条通向驿站的夏季营地,冬、夏营地相距多远呢,不用说肯定都在塔拉音托洛果依平原上,而这个平原仅长40俄里。与塔拉音托洛果依平原的冬夏营地距离相似,属于华硕洛图驿站的冬、夏营地仅20俄里左右。而驻守在乌里雅苏台的200名披甲兵夏营地在驿道附近,冬季牧场则选在70俄里以外的乌松祖依里河口①f。

    有关草原民族冬、夏营地距离的记载还可散见于各类草原社会调查,据20世纪初对阿鲁科尔沁旗哈拉套科尔沁部落的调查,这一部落冬、夏牧场距离60里左右②f。在扎鲁特旗对3户组成的放牧小组调查显示,这个小组从4、5月开始以本部落为起点,大约用2、3天时间,到达北面70里远的阿鲁洪多伦平原,在这里停留数日,再向北面霍林河附近的茂丽林移动,在这里渡过夏季的大半。当9月接近冬季的时候,移动到南面的包卢肯庙附近(约5日到达)设立冬营,至次年4、5月用4天左右的时间,走100多里,回到本部落,显然这组牧民冬、夏营地之间大约相距100多里③f。当然牧民冬、夏营地的距离并不都在百里左右,有的部落就要作较长距离的迁移,在阿鲁科尔沁旗哈拉套科尔沁部落牧场上放牧的就有170里以外的部落,有时哈拉套科尔沁部落的牧民也会到200里以外的牧场去放牧④f。

    总的来看,牧民逐水草的游牧活动是在百里或数百里的圈内完成的,这个圈内既有满足放牧需要的水草条件,也在习惯上被别人视为具有稳定的使用权。

    (二)规定游牧路线

    牧民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虽然具有随意性的特点,但游牧路线一般不轻易改变,每年基本都一样,形成这样现象的原因与水源有无、草场优劣以及去年迁移中畜群留下来的粪便都有关。草原上树木很少,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一般都将牛粪、马粪等作为燃料,13世纪中期西方传教士加宾尼在其撰写的《蒙古史》中就注意到蒙古人:‘用牛粪和马粪烧火来煮食物,皇帝和贵族与其他人一样,都以牛、马粪烧火取暖。⑤f‘

    满铁调查报告之一《呼伦贝尔畜产事情》指出:蒙古人分春夏秋冬放牧家畜,过着游牧生活,每年只要不发生特殊事件,就按照一定的时期,在特定的圈内移动。如果在游牧圈内改变了过去的游牧路线,会给他们解决燃料造成很大困难,这是因为蒙古人的燃料完全依赖历年游牧路线上遗留下的干燥家畜粪便,占第一位的是牛粪,其次是羊、马、骆驼等⑥f。但其它地方游牧方式的调查却表明,追循去年的牛粪并没有成为确定游牧路线的唯一选择,锡林郭勒草原上的牧民更注重牧草和饮水条件,为了寻找令人满意的牧草与饮水条件,牧民并不是有意识走同一路线。而对于燃料,新鲜的虽不能使用,但几年前的却可以使用,因此也不一定需要每年都走同一条路线⑦f。

    游牧路线是联系营地之间的纽带,牧民驱赶着牲畜循着这些走了一遍又一遍的路线,来到了一次又一次的营地,年复一年过着循环往复的游牧生活。新巴尔虎左旗牧民的放牧路经一般为夏天逐水草至海拉尔河、乌尔逊河、辉河、伊敏河以及这些河流之间数量繁多的湿地放牧牲畜,冬季则反过来将牲畜由河谷赶向高地。每条河流周围自然环境有别,为了适应牲畜的生理习性,牧民对牧地以及放牧路线的选择也不一样,新巴尔虎左旗以及毗邻各旗主要夏季和冬季放牧地点如下:

    新巴尔虎左旗:夏——乌尔逊河。冬——买宁塔拉高地(位于昆都伦河右岸)

    新巴尔虎右旗:夏——昆都伦河、达赉湖附近。冬一一达赉湖西北面的高地

    陈巴尔虎旗:夏——海拉尔河流域。冬——海拉尔河上游兴安岭山麓地带

    索伦旗:夏——浩音高努鲁。冬——浩音高努鲁①g。

    游牧路线是草原民族游牧活动的重要环节,由于缺乏古代民族有关记载,以上谈到的游牧路线选择,虽然例举的均为20世纪初蒙古人的游牧方式,但基于长期以来游牧方式的稳定性,通过这些调查仍然可以了解牧民选择游牧路线的传统原则与习惯。

    (三)营盘与放牧

    营盘与畜群是认识游牧方式,以及与之相关的地理特征诸问题的重要方面。

    1.营盘

    营盘为牲畜过夜休息的地方,牧民一般白天在营盘周围一定范围内放牧,夜晚归宿营盘。由于营盘的功能特征,往往设在牧场中心地带。按类型分为临时、固定与辅助营盘。

    营盘的选择与水草状况相关,两者之中人畜的饮水条件似乎更重要。以羊而论‘夏天一日需饮水2-3次,冬天也需要1-2次,因此营盘必须接近饮水处。草原上的水源基本分为两种,一种为河流、湖泊以及冬天的积雪;另一种即水井。在牧民未掌握掘井技术之前,河流等天然水源是唯一的饮水点,有了水井不但缩短了每天放牧的距离,而且也为逐水草的游牧生活增加了一些灵活性,水井周围的草场成为选择营盘与放牧点的理想场所。俄国学者波兹德涅耶夫在其所著《蒙古与蒙古人》中多次谈到蒙古牧民在水井周围放牧的情景,他说:‘我们越过若干被山岗隔开的谷地,在一道山岗的南面,紧靠路边的地方有一口小井,每年春秋两季都有陶公旗的牧民在此游牧。‘‘我们将要穿过一片荒漠,在道路东侧不远有口井,驿站上的蒙古人有时也到这里放牧。②g‘‘水井对于夏季牧场尤其是必不可少的,那些远离河川、湖沼的甸子,很难成为牧场,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缺少水井③g。时至今天,水井对于牧民的意义仍然十分重要,过多的畜群来往于水井周围,牲畜的哨食与践踏使水井周围地面裸露,失去牧草保护的地面竟成为草原沙化的起点。

    由于饮水是放牧中的重要环节,因此牧民确定一天之内的放牧距离基本以饮水地点为半径,饮水地点包括河流、水泡以及水井等。畜种不同,每日的行走能力与放牧半径也不一样‘一般羊日行5-6公里,牛7-8公里,马10-15公里,骆驼大部分在居住点周围。冬天牲畜吃积雪代替了水,放牧半径也相应缩小。盐是牲畜生长中必需的,游牧中牧人不给牲畜盐,为了补充盐的需求,每四到五个月左右到潮达湖放牧一次,让它们舔食表面的盐就基本满足了牲畜的要求④g。

    营盘内的设备也是放牧生活中的重要环节。临时性营盘多出现在夏营地,这样的营盘不需要配置任何设施,仅因为乳牛需要取乳,将小牛与乳牛隔开就行了。固定性营盘主要用在冬营地,为了保证羊群躲避风雪,必须装有栅栏,羊群很大,故栅栏规模也很大①h。

    为了保持营盘周围的牧草不被立时吃光,一般牧民都是各家独居,每家相距数十里,两家同居一处或相距十里内者较少,三家同住一地者更鲜为可见,具有明显的分散性②h。游牧社会中,不仅蒙古人的营盘具有这样分散性的特征,生活在青藏高原的藏民也有同样的作法,一般一个部落有二三百人家,其帐幕都绵延不断地散布在一二十里地面之间,若聚居一处,牲口数量过多,附近草料不数日即可吃光,势必增加整个部落迁移的次数,非常不便③h。

    2.放牧与畜群

    游牧社会的畜群相当庞大,北宋时期宋人使辽见契丹‘马群动以千数,每群牧者才二三人而已,纵其逐水草‘。‘羊以千百为群,纵其自就水草,无复栏棚,而生息极繁‘④h。大约一千年后,俄国学者波兹德涅耶夫在蒙古草原见到几乎与宋人使辽时同样的情景,马群、牛群有二三百头,羊群则在千余头左右⑤h,至20世纪初蒙古草原上仍可见到500-3000匹马、100-300头牛以及300-3000只羊。5-100头骆驼各自构成的畜群,在2-3名骑马牧夫管理下进行放牧⑥h。当然草原上的牧民并不都有这样数量的畜群,也有牲畜量不多的小牧主。

    牧民拥有牲畜数量不同,放牧距离也不一样,一般拥有数量可观畜群的家庭必须采取四季转场的放牧形式,而仅有二三十头牛,或二三十只羊的小牧主,并不需要离开营地很远,只在几里之内放牧就行了,因为这样数量的牲畜还不足以造成营地周围牧草短缺。20世纪初在对阿鲁科尔沁旗哈拉淘科尔沁部落的调查中,就发现属于这一部落的20户居民中,16户牲畜数量少,整个冬、夏两季都在部落附近游牧,与他们相比其它几户除冬季外,都在夏季牧场放牧⑦h。在对扎鲁特旗牧民的调查中也发现这样的现象,牲畜较少的牧主多以部落为中心,在半径50里以内的地方放牧。为了保证牧草的恢复,牧民一年当中要改换十几回放牧场所⑧h。

    拥有牲畜较多的牧主,一般都要雇佣牧丁牧放畜群,五月初旬,牧草已逐渐生育,牧丁既将其所住窝棚和粮食都搬至牧场,再将马群编成数组,普通以500头为一群,内有儿马15头或18头,骡马300头,骟马180头左右,牧丁骑着快马,拿着杆儿,防止各组马?昆乱,大概30里牧地,只够马群15日就食,食尽了又转牧它处,经过30日或15日又回到前地,这时前地的草又茂盛了,足够马群饱食。这样蒙地在春夏秋三季,是不愁没有草吃的,一直到9月下旬至10月初旬之交,水草枯竭,牧丁才叠好窝棚,离开牧场,带领马群回家。这时不能远放,只能在居住地很近的地方放牧。牛不能像马那样有群性,最容易离散,牧丁最多只能监视20或30头。牧羊普通以公绵羊3-4头,母绵羊四五十头,小羊8-9头或十二三头,结成一群,因羊性最驯,所以牧丁一人可牧羊至二三群或四五群以上⑨h。

    二、游牧空间一一各有分地

    逐水草而居虽然是草原民族的基本游牧方式,但这并不意味着游牧区域具有绝对随意性,草原固然不属于任何人所有,各地区的牧场却大体划分区域,成为固定的部族或部落放牧场所,草原民族的季节迁移、转换营地基本限于在划定的区域内进行,越过界线到其它部落牧场内放牧的现象虽然在草原上不是新鲜事,但以一个区域为基本核心构成游牧空间,却是草原上通行的习惯。

    《史记。匈奴列传》留下了这样的记载:匈奴‘逐水草迁徙,毋城郭常居耕田之业,然亦各有分地。‘所谓‘各有分地‘,指的就是匈奴各部分区放牧之事。《史记》的记载讲得很清楚,‘各有分地‘与匈奴各级首领的领地有关。依匈奴之制单于之下‘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尸,左右骨都侯‘。这些匈奴首领的驻牧地点为‘诸左方王将居东方,直上谷以往者,东接秽貉、朝鲜;右方王将居西方,直上郡以西,接上郡、羌、氐;而单于之庭直代、云中,各有分地,逐水草移徙‘①i。显然匈奴单于以及左右贤王等首领所管辖的范围有一定界限,而左右贤王以下的诸王将,也在相对固定的地方放牧。除这些已在《史记》中注明驻牧地点的匈奴首领外,根据林干先生所作的考证,又可寻出16位匈奴王‘分地‘的线索,具体见表2。

    表2部分匈奴诸王驻牧地②I

    名称驻牧地

    浑邪王、休屠王今甘肃河西走廊一带

    犁汙王、温偶騌王今甘肃河西走廊以北。

    姑夕王今内蒙古哲里木盟、昭乌达盟、锡林郭勒盟一带。

    左犁汙王今内蒙古托克托县北部。

    日逐王今新疆焉耆一带。

    东蒲类王今新疆准噶尔盆地西南部。

    南犁汙王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北及准噶尔盆地移动地带。

    於軒王今贝加尔湖一带。

    右萸韃日逐王今内蒙古河套以东至河北北部。

    左伊秩訾王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一带。

    皋林温禺犊王今蒙古人民共和国满达勒戈壁一带。

    句林王今甘肃居延海北约600余里处。

    呼衍王今新疆吐鲁番及巴里坤湖一带。

    伊蠡王今新疆吐鲁番以西腾格里山一带。

    匈奴各级首领的权限一般取决于其控制的骑兵数额,‘自如左右贤王以下至当户,大者万骑,小者数千,凡二十四长‘。控制在手中的骑兵数额多,自然地位高,‘分地‘范围也大,匈奴自左右贤王之下至当户二十四长,即根据控制骑兵数额的变化,而获得相应大小的驻牧地,逐水草放牧。

    实行‘各有分地‘,分区放牧是诸草原民族的通行作法,《辽史。营卫志》载:‘契丹之初,草居野次,靡有定所。至涅里始置部族,各有分地。‘‘契丹故俗,分地而居,合族而处。‘《明史纪事本末》载:卫拉特蒙古‘虽逐水草,迁徙不定,然营地皆有分地,不相乱。①j‘在诸草原民族‘各有分地‘。分区放牧的游牧历程中,辽王朝的建立者一一契丹人的情况值得一述。

    契丹民族的部族很多,依据《辽史》以及其它相关文献记载,契丹民族的主要部落基本沿西拉木伦河干流一线,分布在上京道各州府境内。而被征服、被俘虏的北边其它民族经改编后形成的‘新八部‘部落,多在契丹八部外围游牧。从圣宗开始随着‘澶渊之盟‘的签订,辽赢得了南境太平与北宋大量赔款,在增加了经济实力的同时,将军事经营的重点转向稳定内部各民族及北疆的安定。圣宗时期的三十四部族就是在这样的政治军事背景下形成的,除以奚人为人口来源的部落外,他们主要分布在‘新八部‘外围,更接近边疆地带②j。无论契丹人、奚人还是其它民族均依各有分地的原则,实行分区放牧。

    13世纪中期西方传教士鲁不鲁乞也记述了蒙古人分地的情况,他说:蒙古人‘把粟特划分为许多牧区,粟特是一片辽阔的地区,自多淄河向东延伸,直至日出之处。每一个首领根据他管辖下人数的多少,知道他牧场的界线,并知道冬夏春秋四季到哪里去放牧他们的牛、羊。‘同时期另一位西方传教士加宾尼发现‘捏培尔河西岸,阔连察在此放牧;在河的东岸,平原之上,是马兀赤游牧的地方。第二条河是董河,这条河沿岸是一位名叫哈尔班的王公游牧的地方。第三条河是窝勒伽河,这是一条很大的河,这条河沿岸是拔都游牧之地。第四条河称为扎牙黑河,河的沿岸是两个千夫长游牧之地,一个千夫长在西岸,另一个在东岸。所有这些入冬季就向海边来。夏季则沿着这些河向北到山上去。③j‘

    中国历史上清以前的历代王朝中,草原民族实行各有分地的范围界线多带有习惯性,而且分地也没有严格界线,因此跨出分地游牧的现象屡见不鲜。《辽史》中记述了这样一件事,圣宗时期部分归附辽的党项部落叛辽离开辽境,辽将未叛离的党项曷党、乌迷两部迁至叛离者原来的营地,不久这两部党项竟也出现脱离辽境西迁的事情,当辽当局为此事责难他们的时候,他们以‘逐水草‘为由回答了辽人的责难④j。由此可见草原民族因逐水草而脱离原来的放牧地,进入其它区域是常有的事,这不仅是党项人策略上的托词,也是游牧过程的实际需要。

    清代以蒙古人为代表的草原民族,牧场传统的‘各有分地‘出现了新的变化。自清太祖时期随着满洲人对蒙古人作战的节节胜利,蒙古各部或降、或朝,纷纷归附清朝,至太宗崇德初年,内蒙古几乎全部归附清朝⑤j。清将部分蒙古人依满洲八旗之制,编成蒙古各旗,并同时划定地界、指定牧场、编组户口,确定了各旗的放牧范围,采取了与以往不同的管理方法。

    清以前各草原民族部落间的‘分地‘虽也以山地、河流、沼泽等作为界线,区分彼此,但‘分地‘与‘分地‘之间的界线始终不是绝对的,进入清朝,传统的不明确的‘分地‘边界变得严密而明确。清人张穆所著《蒙古游牧纪》对此就有详细记载,如:‘科尔沁部在喜峰口东北八百七十里,至京师千二百八十里。东西距八百七十里,南北距二千一百里.东至扎赉特旗界,西至扎鲁特旗界,南至盛京边墙界,北至索伦界。‘科尔沁部所属下辖六旗,其中科尔沁右翼中旗‘牧地当哈古勒河、阿鲁坤都伦河合流之北岸,东至那哈太山,南至察罕莽哈,西至塔勒布拉克,北至巴音和硕,东南至巴朗济喇坡,西南至格伦哈古沁城,东北至木勒推山,西北至博罗霍吉尔山‘①k。不仅旗与旗之间规定了明确的界线,各苏木牧场间也有界线性的标志。前文已述,清初即在蒙古各部中建立了旗,旗的建立基础是牛录,蒙古文中牛录为苏木,苏水多为血缘集团,不但有公共牧场,而且牧场间存有标志。《蒙古及蒙古人》载道,萨伊特王旗内有两个察哈尔苏木,西苏木牧场之间以塔斯山为界,东边是宗察哈尔苏木牧地,西边是巴隆察哈尔苏木牧地②k。

    为了限制蒙古部落的发展,清政府不但划定了严密的旗界,而且严禁越界游牧,违者严惩。如《大清会典事例》中就有这样的规定:‘外藩蒙古越境游牧者,王罚马十匹,扎萨克、贝勒、贝子、公七匹,台吉五匹,庶人罚牛一头。又定越自己所分地界,肆行游牧者,王罚马百匹,扎萨克、贝勒、贝子、公七十匹,台吉五十匹,庶人犯者本人及家产皆罚,取赏给见证人。‘当然,在实际生活中这样严格的规定,对于长年从事逐水草的牧人是不实际的,因此必须经常允许牧人利用他旗的牧地、采薪地以及水源地等。针对游牧生活的这种特征,理藩院也在越界处罚的同时,做了相应的变通,康熙十九年‘题准蒙古扎萨克、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等因本旗地方无草,欲移住相近旗分及卡伦内者,於七月内来请,由院委官踏勘,堪实准行。若所居地方生草茂盛,甚于所请之处者,将妄请之扎萨克议处‘③k。这样的变通虽带有诸多限制,但毕竟使越界游牧成为可能。

    由于理藩院对于牧民越界游牧规定的松动,草场的利用往往不仅只限于本旗,阿鲁科尔沁旗的调查证明,其它旗的人只要住在本旗,会得到与本旗人同等待遇。如果在本旗没有住所,只是为了放牧,虽然理藩院规定不允许,但事实上即使外旗人来此放牧,无论扎鲁特旗人还是乌珠穆沁旗人都不会受到拒绝,仅由于理藩院的规定,需要得到旗公署的认可而已。位于大兴安岭西侧的东乌珠穆沁旗逢冬季下雪天气,往往会出现牧草不足,为此每年有不少东乌珠穆沁旗放牧人到阿旗公署报告,并献上一头羊,就可以得到在阿旗牧场放牧的许可,第二年旧历正月雪融的时候,再回到东乌珠穆沁旗原来的地方④k。

    清代对蒙古人实行划定旗界的作法,虽然影响了蒙古部落的发展,但当分地内出现纠纷,也会成为维护利益的保障。《蒙古与蒙古人》一书记载了发生在科布多草原上的一件事,大约19世纪中期,吉尔吉斯人因不堪原居地厄鲁特统治者的征敛,东迁至乌梁海的领地苏木岱乐克、奇兰两河流域,并得到该地部落首领的认可借地放牧,不想数年后原暴敛吉尔吉斯人的那位厄鲁特长官也来到奇兰河流域,再次陷吉尔吉斯人于水深火热中,为此吉尔吉斯人又一次东迁。几年后东迁的吉尔吉斯人想起这件事很不服气,于是请求朝廷将原曾借牧的奇兰河流域正式划归给自己,面对这样的事乌梁海人自然更不情愿,自己的分地内不但来了厄鲁特人,吉尔吉斯人还想进一步分割分地,于是乌梁海人将官司打到朝廷⑤k。这一事例一方面再次证明了分地使用权的不严格性,另一方面则显示了分地制度对维护部落利益、获取部落利益的价值。

    草原民族的游牧生活不是无序的行为,牧民不但保持像中原农民春种秋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周期性生活节律,而且也有着与农民耕地相似的一片往复游牧的草场。各有分地虽没有耕地那样明确的所属关系,但无论是习惯上形成的,还是以制度性的形式确定下来的,每一个部落都有一片相对固定的草场,牧民四季营地的安置与逐水草的游牧生活基本均在这片草场范围之内,只在特殊情况下,如自己分地内牧草生长不好,或遇到旱灾、雪灾等灾害,才逐水草到其它部落分地内放牧。各有分地是草原牧民的空间占用形式,数千年来,正由于草原上存在各有分地的规则,草原才保持着以和平为主的历史进程。

    以各有分地为规则的游牧生活维系着草原上分区游牧的秩序,维系着草原上的和乎,但和平不是永久的,在人类历史进程中,和平常常为战争所中断,草原上的人们也同样经历着战争的蹂躏。在战争阴云下,导致草原正常生活最大的改变之一,就是打乱了原来各有分地的秩序,民族之间,部落之间无论起因于优良草场之争,还是起因于权力范围之争,或起因于宗教信仰之争,胜利的一方会在新的领地建立新的分区放牧秩序;失败的一方则需千里游牧,万里迁徙寻求自己的立足之地。

    建立在政治、军事背景之下的游牧历程远远超出了各有分地的范围,《史记。大宛列传》记载了月氏的迁移过程,月氏与匈奴同俗‘行国也,随畜移徙‘,原本‘居敦煌、祁连间‘,后迁至伊犁河、楚河流域。月氏人千里西迁起因于匈奴人的压迫,而他们的迁入地伊犁河、楚河流域,原游牧者为塞种人,由于月氏人的西迁,导致塞种人被迫放弃这一地区,退缩至锡尔河北岸。无论月氏人,还是塞种人,他们之间的逐次迁移都是在游牧环节以外的原因下促动而成的,不属于正常逐水草范围。历史上这样的事例很多,明代兀良哈三卫的南迁就是其中一例,所谓兀良哈三卫分别是泰宁、朵颜、福余,他们与蒙古人有一定的族源关系,但在习俗上又有差别。三卫南迁前游牧于西拉木伦河以北地区,其中朵颜驻牧在洮儿河上游;泰宁驻牧在今洮南一带;福余驻牧在今乌裕尔河与绰尔河之间的齐齐哈尔周围,大约明正统年间三卫逐渐越西拉木伦河南下①l,开辟了新的驻牧地,‘福余初分长春泰宁,后曰黄泥窪,逾沈阳、铁岭至开原;泰宁初分详稳九区,后自锦、义历广宁至辽河;朵颜初分群牧十二,后自大宁抵喜峰近宣府‘②l。景泰年间属于兀良哈睪卫部分部众再次南迁西走至宣府、大同等地。对于兀良哈三卫屡次南迁,学术界进行了多方阐述,军事乎?气候乎?近年青年学者程龙肯定了三卫部众南迁的主要原因是受蒙古瓦刺等部的袭扰胁迫,而非气候原因③l,这样的迁移仍不属于正常逐水草的游牧活动。

    草原上的历史证明,非正常的迁移时常打破了草原上原有分地的秩序,同时又建立新的分地,步人新的稳定。游牧是草原民族基本的经济生活方式,包括以逐水草而居为基本特征的游牧方式,以及依各有分地为原则确定的游牧空间。数千年内草原民族依照这两项基准不但在草原上建立了生活秩序与空间秩序,并以此为基础推动着草原社会的政治、经济乃至于军事,实现了由草原民族——游牧帝国——世界征服者的史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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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a(汉书)卷94,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12页。

    ①c(呼伦贝尔畜产事情),南满铁道株式会社昭和13年,第22-41页。

    ②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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