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搜索 朝朝暮暮 天涯 朝朝暮暮 天涯在线书库 即可找到本书最新章节.

    其实我有很多话想跟她说,可到头来,却统统化作一句不相干的话,真正应了从书上看来的一段话——

    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原来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甜言蜜语,多数说给不相干的人听。

    <strong>000</strong>

    我认识唐诺十年,从15岁到25岁,人生中最好的十年。我都用来爱她。

    <strong>001</strong>

    1999年,世纪末。中国考察队闯入南极冰盖之巅,成为第一支闯入这一“禁区”的考察队;举国欢庆建国50周年,天安门广场举行了空前绝后的盛大阅兵仪式;澳门回归;世界末日的传说……那一年值得浓墨重彩的大事还有许多许多,可于我来讲,这所有的传奇都不及一抹清瘦的身影在我心中的分量。当时光褪色,关于世纪末的记忆,只残留初次见到唐诺时的画面。

    那其实是一个并不太美好的黄昏,9月初,炎夏迟迟不肯远去,炽烈的太阳像猛兽。我恹恹地踩在课桌上擦玻璃,那面窗朝西,虽已是傍晚,可阳光照样晒得人发晕,我很想摔了小水桶走人,可又不敢,顶多在心里偷偷咒骂罚我搞卫生的老班。

    可这样热的天,有人却在球场上打排球。起初并没太在意,可当我擦到最后一扇窗时,那个女孩依旧在与排球战斗着,说 662f." >是战斗一点也不夸张,哪怕隔着一段距离,我也看得出来她是个新手,完全没有章法技巧可言,把球抛到空中跳起来试图去接,十回有九回必是接不到,球跌落,滚出去好远。

    空荡荡的操场上只她一人,她不知疲倦地练习着传球、垫球、发球以及扣球,如此循环反复。最后,烈日一点点西沉,夕阳将女孩的身影拉得细长细长,她本就极瘦,不太高,留一头俏丽潇洒的短发,我们教室在三楼,隔着一段距离我看不清她的长相。

    后来明媚说我那样义无反顾也是贪恋唐诺的美色,与学校里那些喜欢她的男生并无不同。

    我一笑置之,世间所有人误解都无所谓。我没有义务并且拒绝向他们陈述关于初次见到唐诺时我就喜欢她但我连她的模样都没看清楚的事,唯一印象深刻的是那瘦削小身板里蕴藏的固执且不服输的叫嚣劲儿。

    这是后话。

    当时的情况是,看着夕阳下依旧与排球战斗不息的女孩,我很着急,恨不得从三楼窗台跳下去教她传球,事实是行动与思想相当一致,我一脚踩空,人从课桌上重重跌落下来,陪伴我的还有那桶洗过抹布的脏水。当我再爬上课桌往外望时,操场上已空无一人。

    后来与唐诺熟悉了,我故作无意与她提及这个傍晚,问她是否很热爱排球。她要偏头想好一会儿才想起这一出,而后云淡风轻地笑,不,当初我只是听说加入排球队可以领取一套免费的运动服。

    我讶然,就为了一套运动服,竟冒着中暑的危险去练习。可这就是唐诺,她想要的,从来都只靠自己拼尽全力得来。她身上可爱的地方还有很多,可我最爱她这一点。

    <strong>002</strong>

    第二次见到唐诺,是在半个月之后。学校不大,可偶遇一个人的概率却很小,要找一个不知姓名不知长相不知班级的人也有点难度,更何况我并未动过刻意去找她的心思。

    15岁,生活中还有更多新鲜好玩的事情,胜过对一个女孩子的好奇与朦胧欢喜。

    那年母亲将家里一楼房间腾出来卖起了早点,杨柳镇的早餐店只有两三家,大概因为位置优越加上母亲待人温和有礼,店里的生意极其红火。父亲早出晚归跑摩的出租,早餐店的活计便都落在母亲一人身上,看她天蒙蒙亮起床忙活,有很多回我跟着起床试图帮她,可每次都被她板着脸骂回去继续睡觉。她说你现在升高中了学习更加繁重,你好好念书将来离开这闭塞小镇才是最重要的。

    如这天下所有的母亲一般,她对我的期望很高,她最大心愿便是我与两个妹妹都能飞出杨柳镇。

    我虽心疼母亲劳累可到底也不忍拂她心意,那之后,便再也没有早起说要帮她。看到唐诺那天,是因为早起背英语单词,站在二楼走廊上瞥见楼下一个清瘦的身影正蹲在水池旁刷碗筷。她背对着我,但我认得那抹身影与那头俏丽潇洒的短发。揉了揉眼,依旧是她。飞速跑下楼去,却在临近她时又忽地顿住脚步,我不知我跑得这么急意欲为何,就那么怔怔地站着,她依旧埋首在那堆碗筷里,专注而卖力。

    是母亲的声音将我的思绪拉回来。“阿喆起来了呀,吃包子还是面条?”说完又走近唐诺身边说:“小诺别刷了,跟阿喆一起吃早餐吧,吃完你们一道去学校,正好阿喆可以载你。”

    她回头,对母亲嫣然一笑,点头说好。我不记得见到她面孔那一刻是否忘了呼吸,瓜子脸,大眼睛,雪白皮肤,才15岁的唐诺确实可以称之为美人。后来我见过许多生得美的女孩子,却无人能比唐诺。

    她起身时才发觉我的存在,第一次见面,她坦然自若地打招呼,“你好,我叫唐诺,你呢?”她嘴角扬着清浅笑意,短发衬得一双大眼亮如漆黑夜空里的星辰,就那么异常专注地看着我,等一个回答。

    “莫良喆。”我讷讷地答。

    她笑笑,往桌子边走去。

    母亲很快端来早餐,我要的是稀饭加烧卖,她的是一碗雪菜肉丝面。她先深深呼吸一口,而后埋头大口吃起来,一边吃一边大声对母亲喊:“阿姨,你煮的雪菜肉丝面天下第一,我最爱。”母亲回过头温和地笑:“那就多吃点。”她吃得真的很多,母亲给她的碗是最大号,她埋头吃得专注,连汤都不剩一滴,吃完还意犹未尽地咂嘴。我从未见过哪个女孩子像她那么贪吃又能吃的。

    我的单车从未载过女孩子,唐诺跳上后座抓住我的衣摆时,我心里一紧,心跳仿佛加速许多,倒是她,很坦然地大手一挥,出发咯!那天她穿了一条洗得有点旧的海蓝色连身裙,我微微偏头,眼光余角瞥见她的裙摆在晨风中轻轻飞舞,似有清香袭来,我有刹那走神,单车一晃便磕上一块石头……

    “砰”的一声,我们双双摔倒在地。顾不得手肘传来的酥麻刺痛,我慌忙去看唐诺,她的手掌有血迹渗出,可她硬是没有痛呼一声,爬起来将单车扶起,仔细检查后松了口气,“还好,没有掉链子。”

    “你的手……还有你的裙子。”她的裙子在慌乱中大概被什么东西划了一下,裙摆裂开一道长口子。

    她低头去看,然后笑笑:“没事,用针缝一下就好。”她说得云淡风轻,笑也是。虽才第一次相处,可我发觉她真喜欢笑。她大概不自知,她笑起来的时候,最好看。

    那天我们赶到学校时,刚好踩准早自习的铃声,唐诺跳下单车一溜烟跑得飞快,跑了很远她又忽地回头,冲我大声喊:“谢谢你啊,莫良喆。”

    清晨的柔和阳光细细碎碎地洒下来,打在她眼角眉梢,她的脸颊仿佛氤氲成一团金色光芒,隔了好一段距离,我不禁看呆了。

    <strong>003</strong>

    晚上吃饭时,我装作不经意地问母亲:“那个女生是你请的帮工吗?”

    母亲愣了下才意识到我是在说唐诺,她摇了摇头:“不是。”

    几天前她在店里吃完一碗雪菜肉丝面后,跟母亲说她没钱付,然后指了指水池旁堆得高高的碗说,但是我可以把这些都刷了。母亲说没有关系,可唐诺却十分倔强,她振振有词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也并非乞丐。争执了许久,母亲无奈,也只得随她去。接下来几天,她早早便赶来早餐店,以自己的劳动换取每天的早餐。

    “那孩子真懂事呀,就是命不太好。”末了母亲无限感慨。在她细细碎碎的念叨中,对于唐诺,我大抵有了个粗略了解。

    两个月前,她随母亲嫁入杨柳镇,据说这是她母亲第二次改嫁,她现任继父谎称在杨柳镇开了个大型煤矿,一开始时确实对她们母女俩大方豪气,可跟他回到小镇领了结婚证后,母女俩才蓦然发觉,这个男人不过是那家大型煤矿里的一个小管事。没钱也就罢了,还爱打麻将,每天坐在街头的茶馆里不知归家。赢了欢喜,输了便拿她们母女俩出气,唐诺的日子自是不好过。

    后来我曾问过唐诺,既然他这样对你们,为什么不离开这里?那时我们已经算是朋友了,她依旧每天很早来店里刷盘子,我特意早起帮她,然后一道吃早餐,再载她一起去学校。

    “她是为了我,想给我一个健全的家庭以及更好的照顾。”我记得唐诺回答我时的表情,那时已是寒冬,浓厚雾霭包裹着她冻得通红的脸颊,我们推着单车并肩而行,偏头,便见她神色黯然,一点也不似她平日里的明朗。

    “他每次输钱喝醉酒就往死里打她,身上新疤遮不住旧疤,可她不许我声张也阻止我报警,所有的委屈都独自默默承受。”她的语调很低,还带了颤音。我心里十分难过,对她的感情中又加入了一丝心疼。

    其实在清楚对唐诺的感情后,我曾写过一封情书给她。那封信写得很长,反复措辞,花了五天才完成。我打算在1999年最后一天拿给她,全世界的人都在宣言,世纪末的最后一天,应该干一件轰轰烈烈的事情,才不枉此生。我不知道别人在干着多么壮烈、多么值得书写的大事件,于我来讲,向唐诺告白这件事比之任何,都更要轰轰烈烈。

    只可惜,我的初恋也失败得轰轰烈烈。

    唐诺拿着我写给她的情书来教室找我,那天学校有跨年文艺晚会,整个校园都是喧闹一片,她穿过打闹的人群,走到我的课桌旁。我的座位靠窗,彼时我正趴在窗台上看楼下操场上的一场篮球比赛,她从后面拍我肩膀。

    唐诺连拒绝都说得那么漂亮,她扬起手中的信笺,依旧清浅地笑着:“从不知道,你的字这么漂亮,啊,还很有文采,真棒!”若换成别人,或许你会听成这是讽刺,可从唐诺嘴里说出,加上她的语调,那便是真心实意的夸赞。

    可我知道,她已经拒绝了我。她从来都是坦荡磊落的女孩子,所有的事情,她都求一个明白清楚,于别人,她亦是这样做。

    说不难过那肯定是自欺,我接信笺的手臂很无力,她却在我的伤口上再撒了把盐,她将我拉到窗边,指着在夕阳下的球场奔跑传球的那个叫顾桥的男生对我轻言:“怎么办呢?莫良喆,我好像喜欢上他了。”

    后来我们一直趴在窗台上,彼此都很沉默,直至夜幕降临,直至文艺晚会的喧闹退去,直至倒计时的钟声敲响,绚丽烟花铺满夜空……

    那是我短暂人生中最漫长的一晚,仿佛一个世纪。

    <strong>004</strong>

    其实在唐诺袒露心声之前,我与顾桥有过交集,我们在篮球场上实力相当,偶尔凑到一起打比赛。顾桥高我们一届,在学校里算是光环笼罩的那一类男生,学习好偏偏性格不羁,呼朋唤友爱玩乐。

    唐诺追顾桥追得辛苦,且闹得满城风雨,学校里每一个人都在兴奋地讨论这件事。讨论的并非她不顾矜持追着一个男生跑,用现在一个时髦的词语来说便是,唐诺是人见人打的小三。顾桥的女朋友明媚,与他同班,据说他们青梅竹马。

    虽然耗时久了点,但唐诺的墙角挖得异常成功,一个长得好看又孜孜不倦倒追的女生,我想没有人能够拒绝吧。

    后来她对我说,她终于懂得张爱玲那句“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原来真爱一个人,是愿意为了他而委屈自己的。

    那时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吃早餐,我将头埋在碗里,努力不泄露情绪,她不知道我其实有点难过,还很心疼她。她追顾桥的这一路,点滴我都看在心头,而我与她之间,关系变得好似好朋友、兄弟姐妹,什么都可以谈,除了爱情。那种关系很微妙,我心里的感受说不清道不明,但我无能为力,做不到从她身边走开。

    “你开心就好。”其实我有很多话想对她说,比如说顾桥可以抛弃前女友与你在一起,那是否下一次也能为别的女生再抛弃你,但说出口的终究也只有一句你开心就好。那个时候,我不见得多么睿智,懂得对一段无奈的感情最好的选择是放手,但彼时心愿真的很单纯,我比谁都希望唐诺好。

    唐诺16岁生日时,顾桥在镇上最好的酒家订了一个小包厢帮她庆祝,我原本并不太想去,可又不忍看唐诺失望的神情。她说去的都是顾桥的朋友,她与他们都不太说得上话。

    那天我跑到很远的郊外花圃找花农买了一盆仙人掌给她当礼物,在书上曾看过,仙人掌的花语是坚强。我觉得与唐诺很相称。

    唐诺很喜欢我的礼物,她微微噘嘴说他们送的不是发夹就是娃娃,一点新意都没有,完了忽又将左手伸到我面前,脸微微红了,说:“顾桥送的银戒指,好看吗?”包厢里只有我与她,顾桥与他的朋友都出去买啤酒了,我强迫自己将视线从那枚刺眼的戒指上移开,心里却一阵酸意翻涌。

    后来我想,那天事件的导火线便是唐诺手指上那枚戒指,否则依我的个性不至于情绪失控到拿啤酒瓶将顾桥的脑袋砸开花。酒瓶事件的后果之一是我被抓进派出所关了一夜,第二是,将明媚带入我往后的生命中。

    一开始我并未过多留意明媚,她跟在顾桥与他几个朋友身后进来,也没有人介绍,我只瞥见唐诺在看到她时神色忽地一变但很快又恢复过来,因为那女孩递过来礼物还对唐诺说生日快乐。

    冲突发生在饭局的尾声,大家都有点喝高了,唐诺起身去洗手间,有人盯着她的背影冲顾桥说了句:“你小子真有福呀,这么清纯的妞都被你把到了。”调侃与痞味十足。我来不及出声,便听顾桥“扑哧”一声笑了:“再清纯还不是一样犯贱地倒追男生……”

    他的话被我扬起的酒瓶截断,刹那间血流如注,他应声倒地。尖叫声与咒骂声交织成一片,我怔怔地捏着一块碎裂的玻璃,手上有痛意传来。恍惚中,我听到有人在外面打电话,110吗?

    <strong>005</strong>

    那一夜真漫长。

    我蹲在角落里双手抱膝,窗口有寒风吹进来,刺骨的冷。被关在里面的我并不知道父母为了我奔走在医院与派出所之间,母亲甚至跪在顾桥父母面前声泪俱下代我道歉,恳求他们原谅,可顾桥一直昏迷未醒,他们始终都不肯松口撤销对我的起诉。

    这些,都是后来明媚告诉我的。

    第二天下午,我被民警叫出来,他让我在一份文件上签字后便说你可以走了。出乎意料,在派出所门口没有看到父母,反而是一个略感面熟的女生向我走过来。

    “我叫明媚。”她笑着向我伸出手,我迟迟没有伸手,微微蹙眉,明媚?想了好一会,才想起这女生是顾桥的前女友。只是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你爸妈昨晚守在医院里整宿没睡,我叫他们先回家休息了,我来接你。”看出我的疑虑,她收回手,也不觉尴尬,耸耸肩然后对我粗略解释了如今的状况。

    顾桥在清晨已经醒过来,所以事情才算告一段落。

    “你为什么要帮我?”我与她并无交集,更谈不上是朋友。我想过无数种可能的答案,独独没有想到会是那一种。

    她忽然笑了,然后像是对全天下宣言一般双手拢在嘴边大声对我说:“因为我对你一见钟情啊!”

    我被她吓到了,真的。一个才见过一次的姑娘站在派出所的门口大声对你说她对你一见钟情了,这真令人彷徨。我怔怔地看着她,不知该如何接话。

    “真的,莫良喆,我还从没见过哪个男生像你一样有气魄的!”明媚不理我的目瞪口呆,她重重拍了下我的肩膀,“当你扬起酒瓶砸向顾桥那一刻,简直帅呆了!我的一颗小心脏怦怦怦地直跳,那一刻我就知道,我爱上了你。”

    听到最后,我完全石化,一个姑娘家竟可以将告白说得如此气魄如此铿锵有力,实在令人刮目相看。我从呆愣中回神,然后了然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我知道你处于失恋的阴影中……”

    她粗暴地打断我:“你才处于失恋的阴影中呢。”她忽然意识到什么,慌忙捂住嘴巴,有点小心翼翼地朝我望,见我神色如旧才又说,“我与顾桥那是比豆腐脑还要白的清白,”她顿了顿,“若不是本姑娘看上了你,我才懒得向你解释。”

    传闻终究只是传闻,向来做不得准,明媚与顾桥青梅竹马倒是事实,只是落花无情流水亦无意。

    “你以为我那么大气度,被人挖了墙角还带着礼物去参加狐狸精的生日聚会?”明媚说话语速快,字字句句都仿佛落地有声。比之唐诺,明媚实在算不得好看的女生,但她身上有一股爽朗的侠气,让人很难不喜欢,但也仅仅止于喜欢,不会更多,我心里十分明了。

    可她不管,在学校里碰见了,老远便大声打招呼,将我的名字叫得惊天动地的。每天早上等在我家楼下早餐店里,非扯着我陪她一起吃早餐,我看着对面而坐的她,不自禁便想起唐诺。她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来找我了。

    “你为什么要打顾桥?”那是我从派出所出来的当晚,唐诺死死地望着我问,好似要看穿我的灵魂一般。

    我沉默良久,终是一句话也没有说。我宁肯被她误会也不忍破坏顾桥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她有多喜欢他大概连她都不自知,我却看得分明。

    “莫良喆,是我把你看错了吗?我一直以为你是个磊落的人,可你这算什么呢?因为嫉妒你就可以随便打人吗?”

    在我的沉默中,她失望离去。我望着她的背影在暗夜里一点点隐匿,忽然觉得我与她之间,仿佛自此便要越离越远了。

    <strong>006</strong>

    我未曾料到明媚会作出那样的决定——她在高三最后一个学期,主动要求降级,与我同班。

    “你疯了吗?!”我是真的生气了。

    “没有,”她依旧笑嘻嘻,“我成绩原本就很烂,我爸求了我好多回我都死活不肯降,这次他算如愿以偿了,他得感激你。”

    她总有冠冕堂皇的理由,我说不过她,亦拿她半点办法也无,气得扭头就走,不想再理她。

    我与唐诺再次走近是在顾桥去上大学的一个月后,他对她提出分手。

    是在国庆假期的最后一天,我在街口撞见唐诺紧紧揪住欲上车的顾桥不让他走,没有声嘶力竭也没有争执,她只是微微仰着头死盯着他,满脸倔强。

    顾桥不耐烦,用力一甩,加上车子正缓缓移动的力量,唐诺狠狠地摔倒在地,她爬起来疯狂地追着车子奔跑。我回过神来也慌忙追了过去,我跟在她身后一路追了很远,直至车子一个拐弯一溜烟消失。唐诺跌坐于地,我跑过去蹲在她身旁,想开口却不知该说些什么,或许此刻她什么都不想听。

    “我刚才的姿势是不是很难看?”我们并肩往回走,这种并肩而行的感觉已经很久很久不曾有过。

    “没有。”我说。我看了看她,她太平静了,不哭、不闹、不抱怨、不愤怒,我却隐隐担心。

    “真累。”在岔路口分别时,她忽地又幽幽吐出这两个字。我心头一颤,猛地拉住她的胳膊,声音微微颤抖:“你不要做傻事。”

    她先是一愣,继而笑了:“莫良喆,你是不是电视剧看太多了?被人甩了而已,天还没有塌下来。”

    她是安慰我,可我看得分明她的笑容有多惨白与勉强。后来明媚说,她陪唐诺一起睡的那些晚上,经常半夜里被她的抽泣声惊醒。她并非表面那样无所谓,顾桥是她生命中第一个喜欢的男生。

    因为这件事,明媚与唐诺开始走近。我第一次主动去找明媚,我见她眼里盛满笑意,可在听我说明来意之后,她的脸立即拉下来。

    “莫良喆你真是自私,你还残忍,你怎么可以叫我去陪伴开解唐诺,你只担心她想不开做蠢事,可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你让我待在我的情敌身边,我情何以堪!”她机关枪一样对我怒吼。我自知理亏没有作声,她发泄完了又叹气,“可我能不去吗?谁叫我就是个犯贱的主呢。”

    可唐诺终究是过不了自己那一关,我说过,她凡事求个清楚明白,这一次,她想求得的是一个谁也没法回答的关于“爱不再”的答案。

    若不是顾桥与明媚联系,我都不会知道唐诺出事的消息。我们赶到市中心医院时,唐诺已经醒过来了,脸色苍白,嘴唇发青。她见到我与明媚,微微偏过头去,病房里死一般沉寂。

    医院走廊上,顾桥愤然地冲明媚抱怨,他的神色里既愤怒还有一丝后怕,他顾不得这是医院,声音老大:“她简直是疯子,硬将我拉到桥上,这么冷的天,拽住我就往河里跳。当初我怎么会看上她……”

    我靠在离他几米之遥的墙壁上,要极力抑制住心里升腾而上的怒火,才没有冲过去向他挥拳。

    那个冬天仿佛过得异常缓慢,铺天盖地的寒流来袭,风凛冽而干燥,第一场雪却迟迟不肯降临。

    唐诺在冰寒刺骨的河水里泡过一次之后,那一整个冬天她的身体都不太好,隔三岔五地感冒发烧。

    春天来的时候,唐诺终于从无休无止的感冒中解脱,似乎也慢慢从那场失恋的伤痛中走出,只是在她脸上很少能看到从前那般明媚清浅的笑容,两条眉毛不经意间便会微微蹙起。

    她又像从前一样每天来我家早餐店吃早餐然后帮母亲刷碗,与她一道来的,还有明媚。

    不知何时开始,她们两个的感情忽然变得很好,动不动便头碰头靠在一起说悄悄话。

    这让我对明媚所说的对我一见钟情的话更加持有怀疑态度,按常理推测,她应该讨厌唐诺才对,可女孩子的心思又怎么猜得准呢?

    后来有一次下了晚自习我们三个一起走,在明媚的嬉笑打闹中唐诺忽然说:“其实,当日我并非想拉着他一起赴死。我只是想不明白,当初口口声声说深爱你的人,何以变得那么快。”

    夜色忽然变得异常寂静,只剩唐诺轻飘飘的疑问在空中打转,我与明媚都没有答话,因为我们都给不了她答案。

    <strong>007</strong>

    2002年我们填高考志愿,唐诺眼里只有A大,那是省城最好的大学,商务英语专业更是闻名全国,而唐诺英语向来就好,她志在必得,最后那个学期她所有心思都放在复习冲刺上。

    明媚也闹着要考A大,我毫不留情地打击她说:“以你的烂成绩再留两次级也未必考得上。”她恶狠狠地扑过来作势打我:“狗眼看人低,你就等着瞧好了!”说完用鼻子哼了一声。

    至于我,毫无疑问是A大。我自知以我的成绩,要进A大是有相当大的难度的,可再难我都要拼尽全力去试一试。也是从那一刻开始,我蓦然发觉,唐诺在我心中的位置,已深入心肺,再也抹不去。

    我落榜A大在意料之中,可令所有人意外的是,明媚竟以超出一分的擦边成绩被A大录取。至于唐诺,结果如她所愿。

    学校放榜那天,我拿着C大的录取通知书第一次感受到人生的无奈,第一次懂得并非你付出全部努力便会相应得到你想要的回报。唐诺特意跑到我们教室来安慰我,说C大其实也不错呀,二本中口碑相当好的呢。我闷闷地没作声,她哪里知道,我在乎的并非重点大学与二本的区别,我在乎的,从来都只是能否继续与她在一起,哪怕只是以好朋友的身份。

    那天明媚来得比较晚,她拿着录取通知书反反复复地看了又看,直至确定她没有眼花才兴奋地在教室里又笑又跳好似一个疯子般,她在欣喜之余不忘找我报当日嘲笑她之仇,跳到我课桌面前仰头挺胸:“哼,这就叫作一切皆有可能!”

    “恭喜你。”我是真心实意为她高兴,其实明媚很聪明,只是对学习缺乏了点热忱。她大概听出我声音里的不对劲来,狐疑地望了望我,然后眼疾手快地从我课桌里掏出那张通知书。

    “怎么会……”她喃喃,欣喜之情瞬间遁去,双眼揉了一次又一次。

    “好啦,再揉也不会变成A大。”我被她的动作逗乐,心情变好。

    “那我也不去了,我跟你一起上C大。”她的眼神忽又变得明亮,像刚从一个困扰她的难题中解脱出来一般。她声音很大,一句话丢得掷地有声,令原本闹哄哄的教室立时静了下来,同学们纷纷张大嘴巴望向我们。

    我猛地站起来,好似看怪物一样地瞪着她:“你又发什么疯!”她平时任性倒也罢了,可她怎么能如此儿戏般对待升学这种事,她从来都不想一想我的感受,为我降级、为我放弃重点大学,她从来不想一下我心中是否会有压力与愧疚。

    那天的最后,教室里的人都走光了我与明媚还在对峙中,她说:“莫良喆我没日没夜地复习不过是想要跟你一起考进A大,虽然你从没说过你的目标是A大,可唐诺是你百分百就是,而如今没有你的A大对我来讲没有任何意义,你为什么一定要强迫我去呢?”

    我沉默良久,终是咬咬牙,说:“随你便,如果你执意要放弃,我们就当从没认识过。”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明媚的眼泪,原来爽朗侠气的明媚也会哭。那一刻我几乎要心软对她说好了好了我收回刚才的话,可心里有个声音不停告诫自己,不可以,绝不可以。

    我只得转身,仓皇地逃离教室。

    那整个暑假,明媚都没有再来找过我。我以为她此后再也不会理我。唐诺安慰我说,没事的,明媚的个性你还不了解吗?等她想通你是为她好就会主动出现了。我叹口气,也只能如此了。

    那两个月又从以前的三人行变成我与唐诺的独处时光,她未雨绸缪买了许多英语专业书籍每天窝在我家啃。她说她一定要好好利用大学这四年,这是她唯一的出路,等她能够自立她一定带着她妈远走高飞,不再受那个男人的欺负。

    那种凝重悲伤的表情出现在还未满18岁的唐诺脸上,一点点吞噬了她往日的纯真,这令我心里一阵阵难过,却无能为力。

    明媚最终还是去了A大,我们三个一起去报到,搭同一辆客车,坐在最后一排,我左边唐诺中间明媚右边,她自上车连看也不看我一眼,只偶尔偏头与唐诺说两句话。我很多次试图与她搭话,可她一个冰冷的眼神便将我杀了回去。

    是在下车后要分别之时,明媚忽然在身后开口叫住已走出几步的我:“喂,莫良喆。”她追上来,我回头,看见不远处的唐诺正跟我打手势,我明白,她是叫我与明媚好好说清楚。

    “哎。”她往我身上狠狠擂了一拳头,“太别扭,我们讲和吧。”然后如当日在派出所门口那般,她朝我伸出手,我握住她的,轻轻摇了摇。

    在离开时我忽又转身叫住她:“明媚,唐诺第一次离开家,你照顾点她。”

    “莫良喆你过分!”她又跳起来开始叫,“我也是初次离家,你怎么不叫唐诺多照顾点我!”

    我抚额叹气:“我的意思是,你们互相照顾。”

    “虚伪!”直到我走了好远,还听到明媚隔着人流大声冲我骂。

    <strong>008</strong>

    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比明媚更有资格狠狠骂我,虚伪、自私、卑鄙、残忍,我统统都甘之如饴地接受。多年之后细数我们的青春过往,我始终都亏欠她。

    没有与唐诺在一起的时光,日子在我看来,既快速又是缓慢的,A大与C大的距离一个城南一个城北,公交车整整一个半小时。那时我们都没有手机,宿舍未装电话,网络也不如现今普及,唯一的联络方式便是书信,可我写三封信唐诺顶多回一次,寥寥几句,说的无非是学习之类。明媚成了我得知唐诺生活点滴的唯一窗口:她参加了学生会主席竞选,她拿了最高奖学金,有学长写情书送花给她被她婉拒,她所有的空闲时间与假期都用来兼职打工赚取生活费,她开始辗转各个画室做人像模特……

    在拜托明媚事无巨细告诉我唐诺的生活点滴时,她当场拍桌子瞪着我吼:“莫良喆你是不是变态呀,这是什么行为你知道吗?侵犯隐私!变相偷窥!你一直说我疯了,你才是真正的疯子。”她停下喝口水继续骂,“这种出卖朋友的事情我明媚不干!”她起身抓起包便打算离开餐馆,却在我低低说了一句话后忽又坐了下来。

    我说,你不明白那种发疯般地想知道一个人过得好不好是怎样的感受。

    很久之后明媚与我提及当日,我们一起对坐喝酒,她喝得有点高了,大着舌头将桌子拍得咚咚作响,她说:“我怎么可能不明白那种感受呢?我比谁都要明白,只是当初有我心疼你却没有人来心疼我。”

    重新坐下来的明媚微微低垂着眼睑,然后自嘲般地笑了:“我们都犯贱。”

    唐诺的第二场恋爱,明媚用云淡风轻的口吻向我叙述,她说:“报告长官,你的女神爱上了比她大12岁的某个画室的美术老师。”

    她用的是爱上,而非喜欢。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巨响,差一点便要站不稳。分明是阳光明媚的暮春,我却宛如置身寒冷的北极,透彻心肺地冷。

    在思索了整整一天一夜后,我决定去找唐诺,其实我去找她要说什么要做什么我并不太明确,我只知道心里越来越不安,仿佛可以预见她奔赴的是一场灾难而非爱情。

    可没想到她会先来找我。四月底的天气还很凉,唐诺却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白色七分袖衬衫,她站在我宿舍楼下的花坛边,背后是一片怒放的红蔷薇,衬着她的白衣,她周身笼罩在夕阳淡金色光芒下,我隔一段距离看她,下楼的脚步变得迟缓。

    “好久不见。”她转身对我笑。是有很久没见,上次见面是我们一同回家,距今35天,我记得很清楚。她的头发又长了一点,已经过肩。她比从前更瘦,都可以看到脸颊上微微突出的颧骨。

    坐在学校外的小餐馆里,其实我很多话想问她,却不知如何开口。上菜时唐诺要服务员拿白酒,我慌忙阻止:“啤酒吧。”我何尝看不出她心情糟糕,连笑容都太勉强。她却固执地不肯让步,拿眼睛睨视我:“莫良喆,你爷们一点好不好!”说完又转头去对服务员高喊,“两瓶二锅头。”她一心求醉,任何人都劝不了,我默默去取了两只酒杯。

    那顿饭一直吃到晚上九点,我从不知她的酒量竟然这么好,越喝眼睛越明亮,在饭馆昏黄灯光下闪闪发光。我们很少交谈,她是不想说,而我,不知从何问起。气氛变得死一般沉寂,只余酒的液体汩汩灌进喉咙时发出的细微声响。

    “走吧。”宿舍都是十点关门,唐诺回她学校已来不及,只得找我班上女生借宿一晚。可她却拉着我往学校相反的方向走,她说:“很闷,我们去吹吹风。”

    我们学校附近是汽车站,那一带鱼龙混杂,大多是饭馆与廉价旅馆,刺眼霓虹灯明明灭灭。我们走得很慢,我不停偷看手表担心回校太晚进不去宿舍。恍神的瞬间忽然被唐诺一把拽进一家店,她速度很快力气也很大,我被拽着走了好几步才发觉她竟将我带进了一家旅馆。

    “唐诺……”我其实有点醉意,头昏昏的,可那一刻一个激灵人彻底清醒,心里惊诧莫名,“唐诺,你干什么!”可她不理会我,径直拽着我往二楼走,她死死抓住我的手,指甲几乎掐进我的肉里,我试图挣脱,可无用。

    这是一场她事先便安排好的阴谋。

    她拽着我一直走到二楼走廊尽头的那间房,迅速打开房门,在门再次阖上的瞬间,她侧身,嘴唇笨拙地压上我的嘴唇。那一年她已经长得很高,齐我的耳边。我惊恐地睁大眼睛,隔着那么近的距离,我看到她紧紧闭上眼睛,装老练,可她身体剧烈的颤抖出卖了她心底的恐惧。

    “唐诺!”我厉喝一声,狠狠将她推开。我的身体同样微微发颤,连带的,还有心脏,仿佛要跳出胸膛一般。

    她却忽又走过来,整个人都贴在我身上,她的神情带着某种决然,慌乱地扯我的衣服。

    “啪啪啪——”

    三个耳光,拼尽了我全部力气。她跌坐在地,嘴角有血迹溢出,她愣了片刻,忽然笑了,那笑声却比哭更难听。她没有抬头,声音里分不出是绝望还是其他:“他说他不会爱一个小女生,他说我是一时头脑发热……那我让自己从小女生变成一个女人,他是不是就会爱我?”她忽然仰头,眼神里是浓厚的乞求,“你帮帮我,帮帮我好不好?莫良喆,你是我唯一相信的人……”

    重重关门声淹没了她的话,我不记得我是怎么一路狂奔出那个旅馆,怎么走出那条令我觉得无比肮脏的街道,又如何跑回学校的。在我还来不及将今晚带来的震撼好好消化,班主任的一句话再次将我打入深渊。

    我回到宿舍时,班主任已在宿管室里等了很久,而在此之前,他已经派出一拨又一拨同学到学校周围去找我。

    “莫良喆,你爸出了车祸,正在医院急救,情况很不乐观……”

    周围暖黄的灯光刹那间全部遁去,我大脑嗡嗡作响,感觉自己的身体飘浮在无边无际阴冷潮湿的黑暗中,那么冷。

    那天是2004年4月28日,我永远记得。

    <strong>009</strong>

    你是否亲历过至亲至爱的死亡?你是否还记得彼时彼刻的感受?我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个瞬间,当白色的床单一点一点蒙住父亲被摔得面目全非的身体时,我的大脑好似缺氧一般,周遭的一切场景与声音都自动遁去,我的身体簌簌发抖,我想开口喊爸爸,可喉咙里如落满了灰尘,怎么都无法发出声音。

    那是我第一次亲历死亡,当我连夜赶到镇医院时,已经来不及跟父亲说最后一句话。那间狭小的病房内,灯光惨白,母亲已经昏倒过去,年仅6岁的小妹哭得呼天抢地,大妹单手紧紧地搂住小妹,一只手捂住她的眼睛。我怔怔地站在病房门口,房内亲友医生护士穿梭的身影在我眼里变得模糊而恍惚。

    我知生命无常,可那一刻我始终想不明白甚至故意不想明白,只一遍一遍问自己,为何前一刻还好好的一个人,转眼便再也不能走不能说话不能笑。

    我还记得最后一次见他,是一?99lib.个月前回家,返校的那天下午,在街口等车遇上刚跑了一趟摩的出租返回的父亲,他见我穿得单薄,便半调侃着教训我说,一个大男人还学人家姑娘爱漂亮只要风度不要温度。他原本不是会戏谑的人,沉默寡言,在我们兄妹眼中是个严肃的人,可那天却反常地与我说了那句话。

    我一下子觉得父亲与我亲近了许多,却没有料到,那会是我们最后的交流。

    父亲一脉单传,他的身后事只得由堂叔们负责,至于母亲,她一直陷入昏昏沉沉中,发起了低烧,人偶尔清醒过来,也只是睁开双眼迷惘地盯着天花板,她悲伤欲绝可没有流一滴泪,嘴里喃喃,我凑过去,听到她说,摩托车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去,你该有多痛啊……

    在她反复陈述的这句话里,我的心一阵阵地抽搐颤抖。

    父亲出殡那日,天色阴沉,似暴雨即将来临,可总也下不来。明媚大概听到她父亲提及,竟然逃课急匆匆赶了回来,她蹲在我身边轻轻说,节哀顺变。

    我偏头看到她脸上神情悲戚,仿佛传染了我身上所有的悲痛。第一次,我主动握了握她的手。

    我在家待了半个月,母亲的身体渐渐好转,只是脸色依旧很差,时常陷入沉思发呆中,精神有点恍惚,家里的早餐店自是开不下去,整个家的经济来源在一夕之间统统被切断。

    看着刚升高中与刚入小学的两个妹妹,在返校的前一晚,我对母亲说,我想休学。埋头给我整理行李的母亲猛地转身,眼睛睁得老大,嘴巴嚅动了几下,终是没有发出声音,眼角有泪纷纷落下。

    我的心思,她懂,而她所有未说出口的话,我也懂。

    <strong>010</strong>

    我不知道明媚怎么会知道我休学的事,她怒气冲冲找到我们学校,不顾众目睽睽拽住我就大吼:“你脑袋抽风了吗?再怎么困难你也犯不着休学啊!不是还可以申请特困奖学金吗?要不,咱去贷款!”

    “手续都办好了。”我平静地挣脱她的手,“我明天就要去苏州,你来得正好,免得我还要去找你告别。”

    “莫良喆!”

    我很怕她又发飙又跟我讲大道小理,好在她只是死死地盯着我看了很久,然后默不作声转身跑了。

    可我真是低估了明媚的执著与痴傻,第二天一大早,她竟然拖着一个巨大的箱子站在我宿舍楼下大声喊我的名字。她兴高采烈地宣布给全世界听,莫良喆,这学我也不上了,我厌倦透了我的会计专业,我陪你去苏州,我们一起闯世界!

    我趴在宿舍窗台上望着她,哭笑不得。

    不可否认,我拿明媚头疼却毫无办法,她好似长不大的小孩,类似的伎俩这已是第二次使,可她乐此不疲。我不知道你们的生命中有没有遇见一个明媚,她磊落她侠气她待你好,可她又不是那种讨人厌的死缠烂打,你或许不爱她,可你禁不住深深喜欢她,不想失去这样一个朋友。其实这样很自私,真的。

    我心里很矛盾,一刻钟后,我才从宿舍走下来站在明媚面前。这一次哪怕伤害她我也要阻止她发疯,我说你这样容易对人一见钟情,你走呀,你放过我,你再去对别的男生一见钟<s>.99lib.</s>情呀。

    我板着脸,神色异常认真,我看到明媚脸上欣喜的神色一点点退去,她被刺激到了,将箱子狠狠摔在地上,大声喊:“莫良喆你是木头人你没心没肺的吗?你真以为我是那样肤浅的女生吗?什么狗屁一见钟情,如果不是我早有耳闻你对唐诺一往情深,如果不是那晚你不要命般为了唐诺扬起酒瓶砸顾桥,我又怎么会被震撼被感动……你知不知道,我有多么羡慕唐诺!”说到最后,她的语调带了哽咽。

    “我不爱你。”第一次如此明确如此直接地拒绝她,我心里其实并不太好受。

    “我知道。”她笑得凄凉,“可是我爱你就够了。”这亦是她第一次认认真真地表露心迹。

    我偏头,不忍看她。可说出的话却字字要碎了她心。

    “若你真的爱我,就留在这里,”我心一横,“帮我好好照顾唐诺。”我知道明媚不会拒绝,其实这些年来,我们才是最了解彼此的人,她知道若她执意跟我走,我的答案依旧如高考那年一般,与她绝交。

    多年后明媚对我说,在你面前我怎么能够不输,你太了解我。比之再也见不到你的惶惑与痛苦,向你报告唐诺的生活点滴并照顾她这种不情愿的小忧愁又算得了什么,而唐诺,是维系你我之间唯一的那根线。

    明媚是我见过的最通透的女生,可她到底也不能参透我当年那么说的另一层含义,我心系唐诺,可我同样不忍心她为了我自毁前程。

    离开前的那个下午,我偷偷去看唐诺。几经辗转才找到她做模特的那家画室,画室不大,隐匿在她学校外的一条小巷内。隔着玻璃窗户,我看到她以慵懒的姿势斜倚在椅子上,神色异常安静,目光专注地望向房间一角,柔情而缱绻,那是只有看心爱之人才有的目光。我微微偏头,便看到角落里站在学生之外的那个男人的侧面,他专注于画板,偶尔抬头望向台子上的唐诺,神情自若。

    她爱他,他不爱她。不用问,自眼神交汇便可以窥视出。我没有惊动他们,转身下楼。

    没料到唐诺还是发现了我,她追出来:“莫良喆。”

    我们不约而同对那晚的事都选择缄默来粉饰太平。

    “我听明媚说了你家里的事,我去找过你,可惜你还没回学校。”

    我没作声,她又说:“感觉现在你与明媚走得更近,你的消息我都要从她那里听来。”她语气里竟有淡淡酸意,嘴巴嘟了嘟,像个被抢了糖果的小女孩。

    “回去吧,他们在等你。”

    其实我有很多话想跟她说,想告诉她我晚上的火车离开这里;想告诉她自此一别不知何时能够再见;想告诉她不要那么傻,爱一个人就付出全部,要懂得给自己留条退路;想告诉她,我会很想她。可到头来,却统统化作一句不相干的话,真正应了从书上看来的一段话——

    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原来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甜言蜜语,多数说给不相干的人听。

    <strong>011</strong>

    在苏州的日子如手中流沙,转眼飞逝。明媚以每星期两个长途电话的频率与我联络,她对我的新生活充满了好奇,事无巨细不放过任何能够谈及的话题,完全忽略掉她的IC卡上在不停减少的金额,直至我说很晚了有点累了,她才恋恋不舍地挂掉电话,而其实,我的生活真的乏善可陈。

    所待之处是一大片高高低低厂房云集的工业区小镇,街道虽簇新却冷冰冰的,走几步便会遇见扎成堆用方言大声交谈的穿着各个工厂制服的人,再晴朗的日子天空也总是有点灰蒙蒙,在这里看不到江南的婉约秀气,那闻名全国的大小园林也离得好远,而每天的生活更是单调乏味,宿舍、办公室、食堂三点一线,很多时候我恍惚以为回到了校园生活,可再也不会有走在学校里那种轻松感与单纯心思。

    幸好在公司有堂姐的照拂,令我不至于那么孤单。当初若没有她的介绍,以我的条件是进不了这家资金雄厚的台资外贸企业的。虽然大学英语专业才念了不到一年,可因为底子不错,依旧可以胜任外贸跟单与接洽这方面的工作。那段时间,我特别努力,生怕出差错而丢掉这份工作。为了母亲与妹妹,再辛苦,都得熬下去。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与唐诺没有联系。那时她们宿舍已经装了电话,我拨过好几次,电话那端的声音换了一个又一个,可始终没有她。她室友的回答永远都是,唐诺上晚班还没有回来。每一次我都托她室友转达,叫她与我联系,可直至2004年快要过完,她都没有拨过一次我宿舍的电话。我知道,她依旧在生我的气。

    我还记得最后一次与她通话,是在我到苏州安顿好之后,将电话打到她们宿管室里,打了很久才接通,我们还来不及好好说几句话,就闹得不欢而散。她在电话里恶狠狠地骂我不够义气,离开都不说一声,“明媚知道全世界知道唯独我一人蒙在鼓里,莫良喆你压根就不把我当朋友!”说完,她啪嗒一声决绝地切断了电话。我试图再拨过去,却一直占线。

    我了解唐诺,她爱认死理<q>.99lib?</q>,固执,一根筋,只能等她自己慢慢将那些坏情绪消化掉。我愿意等,这么多年来,仿佛从来都是在等,可到底在等什么,渐渐地连我自己都不清楚。

    明媚在电话里说要不要我去找唐诺解释一下,她最近看起来心情特别好。我说不用。明媚在那端有一瞬的沉默,终是说了出来,唐诺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我握着话筒发愣,脑海里掠过的却是那年她辛苦倒追顾桥的点滴片段,她依旧固执痴傻如初,但凡她认定的方向,便不管不顾地往前冲,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可到最后,伤的依旧是她自己。

    唐诺再与我联络时,已是2005年暮春,但那个电话我并没有接到,当时我不在,同住的室友后来忘记转达。是在那个电话之后的第五天,我接到明媚的电话,她一反常态没有在电话里嘻嘻哈哈与我讲些有的没的,她的语调很低,声音沙哑,她说对不起,我没有照顾好唐诺。

    唐诺出事了。

    其实在听说她与那个大她12岁的男人在一起后,我便有预感,也早已做好心理准备,预想过各种各样的后果,可从未想过结果会是那样严重。

    这段爱情原本就是由她开头,她爱得多,爱得那样深,从一开始她便输了,她傻傻地以为一个孩子便能留住一个男人的心,能令他安定下来。他哀求过她,也警告过她,可唐诺却一意孤行,直至怀孕第四个月,那个男人宁愿放弃身边现有的一切也要离开她,他在一夜之间消失无踪。

    她发疯般地找他,恨不得将那座城市掘地三尺,可一个人存心躲你,你怎么找都无用。到此时,孩子已成了她心头恨,之前她有多爱他此刻她便有多么恨这个孩子。因为钱不够,她找了一家小诊所,却因手术不当,她失去了一个孩子,也永远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

    而原本,如果她的那个电话我没有错失,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明媚说,她是想找你借钱,在她心里,你依旧是她最信任的朋友。

    我每天都心存希冀,希望电话响起的时候,那一端是她清浅的声音。我等了那么久,她唯一的一个电话,却被我错过。我顾不得明媚还在那端与我说话,咔嚓一声切断电话,摔门而出一路疯跑了好久好久,站在一片荒凉的钢筋水泥丛林中,找不到一个可以号啕大哭的地方。

    <strong>012</strong>

    我攒了两个月的钱,买了两部手机,一部给自己,另一部寄给了唐诺,作为她21岁生日礼物。我将我的电话号码存在那部手机里,从2005年至今,手机丢过好几部,那个号码却从未更改过。我怕她找不到我。

    她收到礼物后拨过来,说谢谢,很喜欢,可从她声音里听不出欣喜,我忽然怀念她16岁生日收到我的仙人掌时脸上欢喜的表情与语调。

    自那件事之后,明媚说唐诺好似变了一个人,分明是对着你笑,可那笑容却很虚无缥缈,瞧不出悲喜。对什么都恹恹的,淡淡的,除了兼职打工,所有的时间都待在学校里,偶尔也会找明媚一起吃饭。

    或许这就是成长吧。我一直都希望,她能够变成一个从容不迫的女孩,少一些尖锐与棱角,那些只会像碎玻璃一样刺伤她自己。

    春节前夕,母亲依旧劝我回家过年。我心里很挣扎,其实很想回家,可路途遥远车费昂贵,终是又一次以公司假期短为由向母亲说抱歉。母亲在挂电话之前忽然闲闲提了一句,她问我是否还记得当年在家里早餐店刷碗的那个姑娘,她妈妈在年关头竟然因病去世了。母亲说完后一声长长的叹息。我的心却猛地一颤,想起高考后那个暑假,唐诺窝在我房间里拼命啃那些艰涩的英语书时说的话,她说等我能够自立,一定带着我妈远走高飞不再受那个男人的欺负。

    “妈,我还是回家过年吧。”趁母亲挂电话的前一刻,我急忙说道,母亲高兴得一连说了三个“好”字。

    我又见到唐诺,在时隔近两年之后。

    她着素衣,又恢复了当年初识她时那般俏丽的短发,依旧极瘦,在我的记忆中,她似乎总是单薄瘦削的。大概是熬夜的关系,眼袋很大、黑眼圈浓重。我如当年明媚蹲在我身边那般蹲在唐诺身边,对她说节哀顺变。

    她偏了偏头,努力扯出一抹微笑,她说,你回来了。

    依旧是清浅的语调,我记忆中唐诺独特的语调,波澜不惊,仿佛我们隔着的漫漫时光只是昨天到今天的距离,而不是两年未见。真奇怪,我与唐诺一路走来,似乎从来都不曾有过陌生感,我们闹过别扭,她对我生气,与我冷战,长时间不曾联系,可最后,在时光流逝中,自然而然地又恢复如初。

    大年初一那天,我、唐诺、明媚都没有出去拜年,三个人约好一起去母校。那天破天荒地出了太阳,虽然天气依旧寒冷刺骨,阳光也是淡薄的模样,可我们的心情都因久违的阳光而变得特别好。

    母校这些年变化很大,扩展了地方,新的教学楼在阳光下特别漂亮,运动场比当年要大了整整一倍。所幸我们班级所在的那栋旧楼依旧在,教室门没有上锁,我们像做贼一般轻巧地推门而入,桌椅换了新的一批,明媚站在讲台上无比惆怅地说,想当年……惹得我与唐诺骂她装老成。

    趴在窗台上聊天,我指着修葺一新的运动场取笑唐诺:“喏,你这个排球白痴当年就是在那个位置与一只球死磕的!”

    “你诬蔑!我什么时候喜欢过排球!”

    “忘记过去意味着背叛。”对着黑板写写画画的明媚头也不回地大声喊。唐诺便回头去呸她:“你啥都不知道瞎嚷嚷什么呢!”

    这个轻松愉快又有点小惆怅的金色午后,后来很多次入我梦来,梦里有唐诺消失很久我无比想念的清浅笑容,梦里有明媚爽朗的声音,梦里还有一段短暂却无比美好的小时光。

    <strong>013</strong>

    在家里过完春节后回公司,竟然被老总亲自找去谈话,我心里充满了忐忑与不安,我猜测过无数种谈话内容的可能性,却没想到老总开口第一句话竟然问我,公司将在台湾成立办事处,你愿意去那边发展吗?

    他开出的条件真的很诱人,薪资与发展空间都比我如今的职位好上许多,可我对那个城市异常陌生,连一个相熟的人都没有,生活习俗也大不相同,离家更是万水千山的距离。

    我把心里的顾虑说与明媚听,不知为何,这些年她渐渐成了我的“问题顾问”,面临选择时的犹豫与心里的事都可以无所顾忌地讲给她听,征询她的意见。她听到“台湾”两字就在电话那端哇哇大叫:“哎呀呀,那可是我一直心存向往想要去旅行的地方呀,莫良喆你赶紧去问你们老板,可以携带家属一名吗?”

    我不禁失笑。彼时她与唐诺都即将毕业,所有人都忙得焦头烂额,考研的考研,找工作的在四处投递简历,唯有明媚,似乎永远不着急。她说这或许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段学生时光,怎么可以辜负,用来为生计奔波?我得好好享受这最后的自由时光。

    唐诺却是截然相反的心态,她没有考研打算,早已在一家商贸公司开始了实习生涯,每天忙得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可她却很快乐,偶尔偷闲给我发一条短信,她说原来工作真的能令人忘却很多烦扰。

    母亲也劝我去,她说你放心去吧,不用挂念家里,好男儿志在四方。

    22岁,或许真的该好好筹划自己未来的路。

    我走的那天明媚特意飞到上海机场为我送行,她眼眶微微泛红,死死盯住我,那目光仿佛要将我刺穿一般。

    我内心酸楚却不得不佯装轻松打趣她:“干吗一副生离死别的模样?又不是一去不回。”她连连骂我乌鸦嘴不吉利,而后将一串珠子戴上我的右手腕:“这是我特意去寺庙为你求的,找老师父开过光了。”她顺势拥抱住我,在我耳畔轻说,“你一定要好好的。还有,你放心吧,我会帮你照顾好唐诺。”

    忽然间我内心惶惶地想要落泪,为这个傻傻的女孩。她渐渐把照顾唐诺当成她的责任,当成她与我之间的约定,而其实,在这些年的磕磕碰碰里,唐诺早已成长为一个坚强、自立并且知道自己要什么,懂得自己在做什么的女孩。反而是她自己,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小孩,依旧保持着十几岁时的心性,耿直、大大咧咧、没心机、说话铿锵有力,一股子侠气。

    在飞机上坐定我才拆开唐诺托明媚转交给我的信,里面只有一张小卡片,短短一行娟秀的字迹:莫良喆,一路平安,我们一起努力吧!

    因心无牵绊,才可以说得如此潇洒而利落。我闭上眼,此后,我与她真正是隔着万水千山,可我知道,再遥远的距离也冲不散那份深入骨髓的牵念。

    在台湾的日子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忙碌却充实,或许只有这样才能驱散心里浓浓的如影随形的乡愁。

    春去秋来又一春,转眼又是一年。

    若不是明媚的一个电话,我想或许直到现在我依旧会在台湾。

    她打电话过来时我正在主持一个会议,她坚持让接线员找我听。我提起话筒正要开口责怪她怎么又挂长途电话不是上周末才通过话吗。我心疼她的电话费。可这次她却没有如往常那般与我顶嘴,电话那端是长长的沉默,我“喂”了好几声,她才缓缓开口,声音异常干涩:“莫良喆,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直至坐上回老家的飞机,我都以为那是一个梦,只要我睁开眼,我所听见的都不曾发生,都是虚空,不真实。可我掐自己的脸颊手臂大腿都会痛,明媚那句“唐诺被查出艾滋”在我耳畔久久不散,来回撞击着我身体里每一根神经。

    在医院见到唐诺时,我几乎不敢叫她。记忆中那个好看、有着明亮眼神的女孩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了无生气眼神空洞的木偶娃娃。

    她努力扯出微笑,一句轻飘飘的你回来了说得我心里发酸。

    我陪她在医院外的街心花园散步晒太阳,有小贩推着车叫卖冰激凌,她跑过去买,宽松的病号服在她日渐消瘦的身子上晃荡,我扭过头,不忍再看。

    是在吃完那支冰激凌后,唐诺忽然开口对我说:“你可以陪我去旅行吗?好多地方都想去呢。”她偏头看着我,“不过需要一段比较长的时间。”

    我点头,哪怕是余生所有时间,我都愿意。

    <strong>014</strong>

    唐诺出院后我们都辞了职。

    我们只带了很少的行李,出发那天明媚特意请了假来为我们送行。在月台上,她抱着唐诺很久很久。离开时对我说,照顾好她。

    明媚是我见过的最善良的女孩。

    第一站是从A城到北京,路途遥远,可唐诺执意要买硬座票。她将头倚在窗户上,指着车厢连接处轻声说:“那天我就蹲在那个位置,我痛经痛得很厉害,额头上大颗的汗珠往下淌,人几乎快要晕过去。一拨又一拨的人从我身边经过,可没有谁停下来问我一声。只有他。”

    “我还记得当时他的脚步已从我身边跨过去又缓缓退回,蹲下身来,问我,你要不要紧?声音如温暖春风,掠过我心头。”

    “后来他将我带到他的座位,又去倒来开水给我喝。”

    入夜行驶的列车上,灯光惨白,周身喧嚣的声音此刻都变得不真切,唯有唐诺似呓语般的话在我心中起起伏伏。

    这个故事我听明媚简单提及过,唐诺某次出差北京,回程火车只买到无座票,恰逢生理期,然后遇见了她生命中第三份爱情。他是一名自由摄影师,家在A城,可每年大半时间都在旅途上。

    这次唐诺不再是先爱上的人,他们彼此相爱。与他在一起的一年里,唐诺曾对明媚说,这是我最幸福的一段时光,未来大概不会有更好的了。

    只可惜上天似乎从来都见不得人太好,他被查出感染艾滋病毒,绝望之下,以最愚蠢的方式来寻求永远的解脱。

    在大半年时间里,我陪唐诺去了许多地方,大江南北,走过沙漠,看过大海,看过无数场日出日落。每到一处,她都在呢喃着那个已经不在的人的点点滴滴。她说,当日我们约定要来这里的,他答应过我要给我拍照,贴满家里的墙壁……

    我知道,这是唐诺的一场回忆之旅,她与他曾约定要去的地方,他失约,她却义无反顾地奔赴,跋山涉水而来,她以这样的方式来深深想念他。自他走后,她便将自己的时间停止了,她只愿活在他还在的那个时光匣子里,不愿出来。

    这场旅途,与我无关,但我甘愿陪她。

    我们的最后一站,是苏州。时间已悄悄滑到2008年的初冬。唐诺说,他最喜欢的城市就是苏州了,沧浪亭、昆曲、评弹、姑苏城外寒山寺,一切都令人着迷。

    大凡她想去的,我都陪伴左右。我们去沧浪亭,找一间小亭子闲闲坐了整个下午,什么也不做,就那样傻傻地发呆。入夜便去山塘古街沿河散步,远远地总会听见商铺里传出评弹的调子,咿咿呀呀的琴声落在人心上无端便生了惆怅。

    唐诺在苏州的最后一天,我们去寒山寺烧香,她跪在佛前无比虔诚的模样,她将心愿轻声说出来,她说,愿我最好的两个朋友,莫良喆、明媚,往后的日子喜乐平安。

    我心头一颤,她像是在说遗言。

    唐诺是偷偷离开苏州的,她不告而别,只留了一张便笺纸放在旅馆前台,她写:谢谢。

    我看着那两个字,忽然间落下泪来。

    <strong>015</strong>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与唐诺失去了联系,就连明媚也不知她的踪迹。直至2009年春天我的生日,竟然收到她的包裹。拆开,是十个信封。每一个信封上都有字,最上面那封写着:给莫良喆2009年生日。其余九封,依次是2010年生日、2011年生日……

    我拆开第一封,是一张音乐生日卡以及一张信纸,信纸上有长长一段话:

    我记得你曾抱怨过我记不住你生日,这可不怪我,我记性不太好嘛,老弄不清楚你究竟是4月5号还是5月4号,真痛苦。这次我回老家碰见你妈妈,我特意问了她三遍,才记住。可是你也知道呀,我健忘,索性未来十年的生日卡都写给你。不过你可不能一次性全部拆掉哦!

    最后她写,莫良喆,对不起。

    她懂得这些年来我所有的情意,她懂,所以,她说对不起。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的唐诺有着俏丽短发,明亮大眼睛,清浅笑容,在夕阳西下的操场上与一只排球死磕,毫无章法地抛球,球滚落好远,她捡回来再抛,如此反复,不知疲倦。

    半夜梦醒,一头一脸的汗,我心里忽然间升腾起一股无可名状的恐惧,再也无法入睡。

    那种恐惧带来的心神不宁并未随着天亮而消失,直至几天后明媚找到我的公司来。

    那是我第二次见明媚落泪,她蹲在我面前,双手抱肩,像一只受伤的小动物般,发出悲怆的呜咽声。

    唐诺最终还是放不下,选择同样的方式追随那个男人而去。我早该预料到,她的爱从来都是这么激烈,像一块尖锐的玻璃,刺穿别人也刺穿自己。

    她最后一条短信发给了明媚,她说,不要为我伤心,我已经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了,这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一连两天,我窝在出租屋里不吃不喝也不睡,就那么傻傻地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脑袋空空。

    明媚蹲在我身边,饭菜换了好几次,她哄我求我,直至最后她再也忍不住,一边将我拽起来一边怒吼:“莫良喆,你难过你悲伤你可以放声痛哭,没有人会笑话你,你不要一副天塌下来的样子,这世间没有谁离了谁就活不下去。”

    她说得很对,没了唐诺我依旧能活下去,只是,胸腔里最重要的那个位置,空了。

    骂完后她将饭菜推到我面前,我只看了一眼,便跑到洗手间狠狠地吐了起来。胃里空空如也,除了胆汁什么都吐不出来。此时此刻,我忽然想起一桩无关紧要的事,某次看娱乐八卦,讲孙红雷不按脚本演戏,该痛哭时他竟然跑去呕吐,导演跳脚责怪他擅自篡改剧本,他却反驳得有理且刻薄,他说你一定没有真正悲伤到绝望过,那个时候人是没有眼泪的,只会想吐。

    时至今日,我深有同感。真正难过悲伤到绝望时,只会觉得这个世界,真恶心。

    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怨恨唐诺,她真自私,她带走的不仅仅是她自己的生命,她带走的,还有我整个青春年华里那些情深意长到无法言说的爱恋,长长岁月里的那些美好记忆,以及,那个年少的我。

    <strong>016</strong>

    2009年初秋,明媚过了她26岁生日,我送她的生日礼物是一枚简单的白金指环,并向她求婚。她陪我走了九年,而一个女孩又有多少个九年可以虚掷?她的17岁到26岁,同样是她人生里最美好的年华。

    这是我第三次看到明媚的眼泪,大颗大颗地砸在我的手背,滚烫炽烈,仿佛那些流失的岁月的回声。

    她泣不成声,紧紧拥抱住我,良久良久。

    我们回老家领证,民政局在县城,堂哥开车送我们去,他陈旧的小面的上有许多如今几乎难以找到的音乐卡带,他顺手塞进去一盘,女歌手低沉缥缈的声音响起,是一支很老的粤语歌:

    <small>莫失莫忘,愿你偶尔想起我</small>

    <small>期望你紧记吧,昨天许多</small>

    <small>莫失莫忘,愿你会记得起我</small>

    <small>来日再相爱吧,可以么</small>

    <small>……</small>

    车窗外初秋的天空湛蓝高远,清晨的阳光细碎地洒在挡风玻璃上,金色光芒刺痛了我的眼睛,我偏头,目光落在车上一本翻开的老式日历上,2009年9月9日,距我初次见到唐诺,整整十年。

    <small>时光便利贴:</small>

    v2009年的夏天,L从苏州回老家探亲,特意到长沙来看我。我请他在小酒馆里喝酒,我们零零散散聊了很多,从酒吧出来很晚了,我帮他叫了辆出租车,他坐在车内,朝我挥挥手,说再见。

    <small>我站在夜色中目送他离去,看着出租车一点点消失,我知道,这一次,他是真的跟我说再见了,与那个存在于他心里十年的我。</small><var></var>

    <small>当晚回到家,我打开Word,写下了这个故事题记那一段话。这故事,为L写,为他情深意重的十年而写,为我们那些单纯美好的年少岁月而写。</small>

    <small>故事的最新后续是,L在2012年结婚了,现在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爸爸。</small>

    <small>祝福他。</small>

百度搜索 朝朝暮暮 天涯 朝朝暮暮 天涯在线书库 即可找到本书最新章节.

章节目录

朝朝暮暮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天涯在线书库只为原作者七微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七微并收藏朝朝暮暮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