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浮生物语》 楔子 “我对找人没有兴趣。”我难得勤快地擦拭一整排的玻璃橱柜,玲珑剔透的糖果与糕点在里面摆出可爱的POSE,诱人犯罪。 身后那个女人,三十左右的年纪,圆脸圆眼,眉目若画,一身精致。她要了一杯绿茶一份提拉米苏,已在藤椅里坐了一个钟头,目的只有一个——要我帮她找个人,男人。 “我开的是甜品店,不是私人侦探所。”不记得这是第几次拒绝她了,报纸叠的帽子扣在我头上,很滑稽。 “我知道你不是人类。”女人深棕色的眸子里,是抓到救命稻草的渴望,“也知道你的规矩。” 她从精美的手提包里摸出一包黑布卷裹的东西,沉沉地摆在桌上,黑布打开,金光耀眼。 “再多十倍也不成。”我坐到她对面,把一堆闪亮尤物推回她面前,“最近我很忙。只有听讲完一个故事的时间。别的,无能为力。” 女人眼里的光,如烛熄灭。 五月初夏,阳光微灼。一条名不见经传的小街,青石铺成的路托着灰白的墙,碧绿的爬山虎长得欣欣向荣,飞鸟掠过,三两行人。末端的小院,据说是明清时的建筑,后院有棵孱弱的银杏,树下一丛栀子花,正值初放,幽香暗浮。半年前,我只看了此地一眼,便买下了它,开了这家甜品店。店名有点怪,叫——不停。 女人的话没错。我不是人类。 我是一只树妖,生于漫天飞雪的十二月,历世千年,四方游荡。从来没有一处地方.99lib.,能长久停下我的脚步。 我喜欢金子,但对甜品没有兴趣,怕胖。只因我雇来的两个帮工只会做甜品,他们欺骗我的感情,应聘时说什么都会做,特级厨师,天花乱坠。总之,我开川菜馆的梦想终折戟于一家甜品店。 “我只对听故事有兴趣。”茶香缭绕,我伸个懒腰,窗外夕阳浅淡。慵懒神情无非向女人昭告:有话便说,无话请走。 “听完这个故事,不知你会不会改变主意?”女人啜了一口碧绿的茶水,微微皱了一下眉。 我知道那茶叶泡出来的水很苦,对每一位并非冲着甜品而来的特殊客人,我都建议他们点这种茶。 这茶叶,叫“浮生”。 女人放下雪白藏书网的骨瓷茶杯,轻轻吸了口气…… 第一节 阿辽不识字。她一连念了七年小学,从七岁到十四岁,还是不识字。除了自己的名字。 教过她的老师都很挫败,连班里那个总流着憨憨口水的小光头都能歪歪扭扭默写“床前明月光”,阿辽却不行,今天教她的字,翌日便忘得一干二净。 除了不识字之外,阿辽总归是个中规中矩的学生,学校没有开除她的理由。今年,是她第二个六年级,跟往昔的学弟学妹成了同窗。 老师们没有谁喜欢她,同学中的嘲笑也从未少过,上了七年学还是个文盲,不是脑残是什么。可阿辽毫不在意,总是笑脸迎人、满目阳光,灿烂如鲜活的向日葵。 于是,她又多了个“缺心眼”的评价。 对阿辽来说,最惬意的时光,就是放学之后,背靠着银杏树的树干,吃着豆沙冰,眺望远方。 她喜欢这里的一草一木,一只飞鸟甚至一只蚂蚁,连这棵银杏树都是有趣而可爱的,还有一只叫不出名的鸟儿,白脊黑翼,停在葱茏的枝桠之间,婉转鸣唱。她喜欢靠着树干打盹,背后那股坚实的支撑力带来说不出的安稳,清脆的鸟鸣,给予她另一种恬淡的幸福。 不过,惬意也要付出代价。阿辽常常一觉醒来,发现自行车不翼而飞,迄今已经丢了十几辆了吧。 也许别人比我更需要它。阿辽每次都这么跟自己说,然后花一个半钟头,从麦田里的小路漫步而上,穿过一小片银杏树林,乐呵呵地回到小山坡上的家。 这座小镇,遍种银杏,每年的初秋,阿辽都会看到街头巷尾有人拿着长长的竹竿,用各种夸张的姿势从银杏的.99lib.树冠上捅下许多圆滚滚的果子,他们说那是白果,又叫银杏子,有营养还能治病,拿回家炖鸡汤是上上之选。 一周前的傍晚,阿辽放学经过,一个一身黑布褂子的白发老头,站在她每天都要经过的银杏树下仰望树冠,风霜成皱的脸孔上,是说不出的愁苦。 “大限……”老者摇头,喃喃。 “老爷爷,有什么我能帮你么?”阿辽走上前。 老者回头一看,皱纹顿时舒展开来:“阿辽。” “咦,你知道我的名字?” “我常看到你从树下经过。”老者和善地摸着阿辽的头,“不过,以后就看不到喽。” 阿辽奇怪地看着他:“为什么我没看到你呢?” “你看到了啊。”老者笑着,慈爱地擦去阿辽嘴角的豆沙冰,“每天放学不按时回家,总要吃豆沙冰,再靠着树干打个盹才肯走。” 阿辽不好意思地挠着头嘿嘿笑。 “活着真好啊。”老者的手慢慢垂下,看着阿辽的眼睛,流露着羡慕。 “那就继续活着啊!”阿辽不明白这有什么可羡慕可感慨的。 老者摇摇头:“我病了,活不了多久了。” “啊?”阿辽一惊,“那老爷爷你赶紧上医院呀!”她顿了顿,突然想起什么,指着银杏树道,“吃那个白果还是银杏子,我听好多人九九藏书都说那是能治百病的!好像再等一个月就能结果了!” “银杏子?”老者略是一怔,喃喃,“倒是真对大劫有帮助,可那不是谁都能吃到的呀……” “满街都是啊。”阿辽急急说,“到时候我帮你把它们打藏书网下来,你拿回去熬鸡汤……” “哈哈,傻丫头哟。”老者恢复常色,笑道,“不早了,快回家吧。”说罢,在她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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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轻轻一推。 阿辽觉得自己身子一轻,竟“飘”出去了好几步远,待她回头再看时,银杏树下已是空无一人。 第二节 当晚,小镇上落了一场冰雹,罕见的大,弹珠样的冰块密集落下,花间草丛,大地屋顶,疮痍一片。 翌日清晨,阿辽上学时,在银杏树下看到一只死去的鸟,白脊黑翼,翅膀僵直地铺展开,至死都保持着飞翔的姿态。 阿辽莫名地难过。在树下挖了个坑,埋了它。 从那之后,阿辽再没听到银杏树上传来的动人鸣唱。她在树下的梦,少了一个温暖的声音。 而且,她再也没有看到那个黑衣白发的老者。 这天,天气异常差,乌云遮日,闷热难耐。 阿辽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快到银杏林时,身后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似有人悄悄尾随。 阿辽回头,背后空空,哪有人影。 继续走,银杏树林里偶尔拂过一阵稀罕的微风,树叶在顶上唰唰轻响。背后那奇怪的感觉仍在。 喵!!! 一声锐利的猫叫自林中惊乍而起,阿辽猛回头,暗光树影之中,一道白光自空中直扑地面,继而一阵狂风,卷裹了泥土石块,猛扑到阿辽身上,迷了她的眼睛。那股强大的力量,硬是将她朝后推开了数十米远,双脚在地上划出长长的痕迹。 站在林外,望着这片再熟悉不过的树林,阿辽突然有了某种不安,甚至畏惧。在那片飞沙走石的林间,看不到光线,辨不明声音,只有危险。 阿辽飞快地跑回了家。 “又跟谁打架了?”戴着眼镜的斯文男人,扎一条围裙,把一盆热腾腾的汤小心放到屋子中间的八仙桌上,再摆几盘精致的小菜围绕在汤盆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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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辽站在门口,局促地搓着手,马尾辫散了,嘴角一块淤青,红色校服上污痕道道,上衣的扣子已经失踪大半,仅剩的也摇摇欲坠。 “隔壁班的两个男生找一年级的小孩借钱,那小孩吓得直发抖。”阿辽慢慢蹭到桌子边,眼馋地看着一桌饭菜。 只要一踏进这个家门,只要一回到他身边,阿辽所有的不安都会消失。 “有其他人看见么?”男人扶了扶眼镜,问。 阿辽吐了吐舌头,“就在学校后门的小路中间,鬼影都没一个。” “那就好。打架斗殴会被开除的。他们等这机会很久了。”男人松了口气,“先吃饭还是先上药?” “吃饭!!”阿辽欢呼,又道,“对了,今天回家的时候好奇怪,好像有人在跟踪我。路过银杏林的时候,我被一阵怪风给推开了。林子里还有奇怪的动静。我没敢细看,跑了。” “哦。知道了。快吃饭。” 阿辽有家,但是没有父母。 身边这个男人,高高瘦瘦,喜怒无形,长相清俊,名字普通——梁宇栋。 她管他叫师父。 一声师父,有名无实。十一年时光,梁宇栋除了照顾阿辽的饮食起居之外,没有教授她任何东西。 他会制药,从远远的山中采回药草,或晒干或烘焙,无数个月明星稀的夜里,院子最西边的房里总传出阵阵捣药的声音。 阿辽曾偷偷从窗缝朝西屋里窥望,鹅黄的灯光下,梁宇栋专注地举着小勺,从黝黑的药罐里舀出一勺粉末,放进手中白若皓雪的细瓷瓶,轻轻摇晃。边摇晃,边看着摆在手边的一本线装册子,古旧得像枯叶一样脆弱。 阿辽以为他是全神贯注的,可每当她想看得更仔细些时,总有一股风沙从窗沿里吹进她眼里。到她强.99lib.睁开揉得通红的双眼时,梁宇栋已无声无息出现在她身边,拧着她的耳朵把吐舌头的她押回房间。 这样的情景一年总要发生个好几次。那本古旧的册子,是阿辽除了豆沙冰之外最感兴趣的东西。 她偷看过,可她看不懂。册子里的字密密麻麻,小蚂蚁一样昂首挺胸地嘲笑她,其中有一页,被翻得快要烂掉。 在许多个月色清朗的夏夜,或者红梅映雪的清晨,梁宇栋坐在院落里的石桌前,自斟自饮。微醺之际,他总是沐着月色或是疏雪,轻声颂吟。 “寒山转苍翠,秋水日潺湲。 倚杖柴门外,临风听暮蝉。” 路过的山风掀动他整洁的衣裳,扫落几片花瓣,沾染在他乌黑的发间。每到这时,阿辽会兔子一样蹦到他身边,站在石凳上,嘻嘻笑着把花瓣从他头上拿下。 “玩风雅玩够没有?不用吃饭啊!”美好的气氛常被一个女高音打断。 一身华丽白衣的末白,端着一盆青菜,冷若冰霜地走到他们面前,把盆子朝阿辽面前重重一放:“死丫头,洗菜去!” “遵命!末白姐姐。”阿辽一吐舌头,端起盆子就跑。 “你脾气好差。”梁宇栋耸耸肩。 末白狠狠剜他一眼,看着跑开的阿辽,冷冷说:“我没你那么多感情,我最讨厌感情用事。” 该怎么解释末白这个女人呢?梁宇栋是阿辽记忆中第一个见到的男人,末白则是她见到并能记住的第一个女人。 他们三个,同一屋檐下。 末白极漂亮,媚眼入骨,风情万种。最爱打扮,每天都穿不同款式的衣裳,但颜色总是万年不变的白。她不是梁宇栋的妻子,也不是他的亲人,好像也不是朋友,她整天只是骂骂咧咧地 他停止了手里的动作。 “于我,你就只有这一个。”他略略怔忪地看着阿辽,很快恢复常色,起身拿上药箱朝里屋走,“厨房里还有汤,自己去盛。” 师父最近好像跟以前不太一样呢。 阿辽看着他的背影,小心揉着嘴角。 第三节 梁宇栋第一次见到阿辽的时候,阿辽只有三岁多。 当他把厚厚一叠钞票扔到油渍肮脏的木桌上,两道贪婪的视线充足了电似地闪亮着。女人干裂的嘴唇抖动着,小声说:“没想到山里捡来一个丫头,居然有人肯花钱买。”说完即刻换了副脸色,兴高采烈地朝厨房喊了一声:“丫头,赶紧出来。” 这一天,十二月的尾巴,山里下着大雪。 出现在门口的小姑娘,三四岁的模样,一件袖口跟领口都开线了的旧薄毛衣裹着瘦小的身躯,一盆刚刚煮好的土豆端在手里,乌溜溜的大眼睛在遍布着黑灰的小圆脸上灵动闪烁。 “爸爸。”她一溜小跑到男人身边,欢快地仰起头,把土豆递到他面前,“你看,这次没有煮糊掉呢。” 男人不耐烦地把碗夺过来放到一边,把她拎到窗前,朝年轻男子面前一推:“拿去,你的了。”说完,他对小姑娘一瞪眼,道:“以后他就是你爸,跟他走。” 他交出去的不是一个人,只是件买卖自由的货。 “爸爸妈妈他们很高兴呢。真好。”站在歪歪扭扭的篱笆门前,小姑娘回头看看曾经的“家”,忽闪着一对大眼睛,脸上没有哀伤没有愤怒没有害怕,只有笑容,美好得像一朵悄悄开放的野花。 梁宇栋看着这个小丫头,从他牵着她的手把她领出家门起,就像一只乖顺的小猫,没有任何排斥,由着他把自己带往一个完全未知的方向。 “你都不问我要带你去哪里么?”他问她。 “不问。”她仰起小脸,擦着冻出来的鼻涕,嘻嘻一笑,“你又不会吃了我。” 他摇头,蹲下身,抽出手绢细心擦着她脏脏的鼻子,笑道:“果真像白纸一样干净。” 积雪在院子里铺了薄薄一层,外面那棵高大的银杏树紧挨着院墙,这样的天寒地冻,冷风料峭,这树上却层层叠叠地生着翠绿的银杏叶,片片都鲜嫩得能掐出水来。 白雪绿叶,反常的搭配焕发着盎然生机。 梁宇栋望了这棵树一眼,牵着他的小丫头转身离开。蜿蜒的山路上,一大一小两对脚印,朝前延伸…… 简陋的乡间旅社里,梁宇栋收拾着脏乱的床铺,皱眉道:“明天就到家了。今晚将就一夜,早点睡吧。”他回头看着左顾右盼的她,“阿辽,听到没有?” “这里……”她跑到梁宇栋身边,高兴地拉住他的手,“这里房子好漂亮呀!”说着,一纵身扑到床上,在散发着淡淡霉味的棉被上滚来滚去,拍手直笑:“好软好舒服!” “你以前都没有睡过这样的床?”梁宇栋坐在床沿上,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个兴奋得满脸通红的小孩。 “我的房子里没有床,爸爸妈妈那儿才有。但是我有很多稻草哦!而且我一直都跟小嘟睡呢。靠着小嘟可暖和了。”她抱着枕头,小脸紧紧贴在上面,“不知道小嘟吃饭了没有。” “小嘟是谁?” “帮爸爸妈妈看院子的狗狗啊,雪一样白的毛,个儿可大了,可总不长肉,瘦瘦的。” “哦,这样的啊。” 梁宇栋把她的身子放正,拉过被子给她盖上:“睡吧。今晚不会冷的。” “嗯!”红苹果一样的小脸,哧溜一下缩进被窝,只露出一双流动甜甜笑意的眼睛,“今天,好高兴。”说着,她又冒出半个脑袋,认真问:“以后还能看到爸爸妈妈么?” “他们会过得很好。”他摸摸她的头,“遇到你这样的女儿,是他们几世修来的福气。” “哈,真好!”她心满意足地缩进被子,安心睡去,“你也早点睡哦,师父。” 说着,她又把脑袋钻出来,朝梁宇栋甜甜一笑:“师父,你真好!” “嗯。”梁宇栋不自然地笑了笑。 来时的路上,他做了两件事。一是在路过一片辽阔田野的时候,随口给了她一个名字,二是明确了两人今后的关系。他不喜欢叫她丫头,更不喜欢她管自己叫爸爸。 深夜,刀一样的山风从破损的窗户里呜呜灌入,大山里的冬天,湿冷能钻进骨髓。梁宇栋坐在床上,借着油灯的微光看书,泛黄的册子,比那布.99lib.满尘土的灯盏还要旧。阿辽紧挨在他身边,睡得像小猪一样熟,手指憨憨地放在嘴里。 合上册子,看着身边这个小人儿,他木然的脸孔在摇曳的灯光下,笼上深邃的沉郁。 一阵强风灌入,吹灭了油灯。 梁宇栋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他揉揉鼻子,苦笑。原来自己已经虚弱到这个程度了,飞天遁地,指木成宅,已是当年旧事,如今,竟连一场小小的严寒都无法抵御。 纵是已修成人形的银杏树妖又如何,有千年道行又如何,大劫将近时,也不过一具苟延残喘的皮囊罢了。 逃得过,便是长生,逃不过,就是末路。 这就是妖怪命定的轨迹。 黑暗里,他身边传来的呼吸声均匀而安谧,阿辽的笑脸跟欢呼,在他心中时而明朗,时而模糊…… 晨曦初露时,梁宇栋在一身暖和中睁开了眼。身上不知何时盖上了被子,虽然有股怪味,但它实实在在替他挡去了寒意。阿辽身上只勉强盖着被子的一角,在他身旁蜷成了一团,一只小手搭在他的胳膊上,依然睡得呼噜呼噜,口水直流。 梁宇栋正摇头把被子给她盖好时,阿辽动了动,醒了。 “看来以后要用胶水把你粘上,你才会好好睡觉不踢被子。”梁宇栋嗔怪着瞪她一眼。 阿辽揉着眼睛坐起来,说:“我没有踢被子啊!” “那被子怎么跑我身上来了。” “半夜我听到你在咳嗽呢,所以给你盖被子呀。”阿辽老实地回答,“不是踢的。” 他略一怔,问:“把被子给我,你自己不冷么?” “冷,但是我不咳嗽呀。”阿辽嘟起嘴道,“以前小嘟也咳嗽,还发抖,我只要拿稻草厚厚铺在它身上,再抱着它,它很快就好了哦!” “我又不是小嘟。”他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可你在我身边啊。”阿辽歪着头,认真地掰着指头道,“不想你生病。你生病了就会不高兴,你不高兴阿辽也不高兴。阿辽想爸爸妈妈还有小嘟,还有师父,身边的所有人都高兴呢!” “傻孩子。”他摸摸她的头,嘴角的笑容里有难言的涩。 因为你在我身边…… 好吧,从今以后,你就只在我身边。 梁宇栋伸出食指,轻轻戳在阿辽的眉心,淡淡的光彩从指尖溢出。 阿辽,你再没有过去,只有跟我一同生活的未来。 第四节 “砰”一声巨响,房门被人直接撞开来。 末白捂着胳膊,嘴角挂着血丝,跌跌撞撞地冲了进来,脚一软倒在了地上。 正收拾碗筷的阿辽被她吓了一大跳。她慌慌张张地跑过去扶住她,扭头朝里屋大喊,“师父师父,末白姐姐受伤了!!” “放手!” 末白推开她,挣扎着站了起来,皱眉直视着匆匆而出的梁宇栋,低声说:“他们找来了。我打不过。用七绝咒设了结界,可以挡住他们三天。” “所谓正道,最擅长的便是趁人之危。”梁宇栋冷望着门口,“你的伤不轻,进来上些药。” “是啊是啊,末白姐姐,你在流血呢!”阿辽着急地插嘴。 “除了长生引,你知道那些药都是治标不治本的。”末白根本不理她,一把抓住梁宇栋的胳膊,修得尖尖的指甲几乎嵌进他的肉里,“大劫将近,你我都没有时九九藏书间了。那只五百年修为的鸟妖,已经应劫而亡,它的下场如何,你我清楚。你还差多少才能完成?” 梁宇栋略一思忖,道:“还差一味……银杏子。” “三天。”末白靠着桌子坐下,大口大口喘着气,“三天你若还不能拿到银杏子制出长生引,人祸尚能躲过,天灾在劫难逃。” “我知道。”梁宇栋收回远望的目光,苦笑着坐到末白对面,“人类总说讨生活不易,肯定想不到妖怪也有同感。”他的嘴角勉强扬起,“九九藏书呵呵,妖怪也只不过想要一场云淡风轻,岁月无争。这样都不行呢。” 末白垂下眼睛,漂亮的睫毛微微颤动。 一张桌子,两个人,围出一个落寞的世界。 阿辽不识字,但她不蠢笨。 他们刚刚说“鸟妖”,说“应劫而亡”,她轻易想到了那个只有一面之缘,却有旧识之感的慈祥老者。那只死去的鸟儿,至今难忘。 “师父……”她站在他们中间,“你是妖怪么?” 她总是如此平静安详,带着透澈的明朗,好像一切跟快乐无关的东西都装不进她心中。包括在问到“妖怪”这个让许多人闻之色变的词语的时候。 梁宇栋凝视着她纯如清水的眸子,没有说话。 “还有保密的必要么?”末白看了他一眼,对阿辽道,“反正你也不知道什么是害怕。告诉你,我跟你师父都不是人类。他是一只银杏树妖,别看他年轻,实际上已经是个上千岁的老不死了。” “那你呢?”阿辽托着腮,只有好奇,毫无畏惧。 “我……”末白一撇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阿辽一转眼珠,道:“末白姐姐那么爱吃鱼,难道是一只猫咪?” “你个死丫头……”末白作势要揍她。 “那些真正找麻烦的人,交给我去料理吧。”梁九九藏书宇栋起身,打断了她们二人的吵闹,“末白,你带阿辽到别处避避。” “避?”末白像被人刺到了痛处,噌一下站起来,厉声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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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能避到哪里?三天之后,如果你还不找到银杏子入药,不论你我在哪里,都只有一个下场。” “我知道。”梁宇栋略略点头。 “你知道?!”末白的眼底,闪出刀锋一样的锐利,她完全不顾还在流血的伤口,一跃而出,闪电般窜进了梁宇栋的房间,片刻后出来,手里捏着那本册子,“这本长生引的药方,你看了无数年,你以为我就不会看么?你以为你的忘言咒对我也有用么?我不是那个蠢丫头,我也是有修为的妖怪!我不过是在等你决定!” “你果然有猫妖的聪慧。”梁宇栋看着被她捏出皱褶的册子,淡淡道,“不过,你不是已经决定好了么?” “我……”末白一时语塞,把册子一扔,末白冲上来拧住梁宇栋的衣领,咬牙道,“我不想跟你同归于尽。” “嗯,我知道。”梁宇栋一动不动。 “我……”末白漂亮的眉毛扭结在一起,粉嫩的嘴唇紧抿得要渗出血来,僵持好一会儿,她颓然松开手,一拳捶在梁宇栋的胸口上,低头喃喃,“我只是想穿好看的衣服,吃各种各样的鱼,像个真正的女人,好好地活着……” “我知道……”梁宇栋轻轻叹息,把末白拥在怀里,“对不起……” 末白的肩膀抽动着,低低啜泣。 这是阿辽第一次听到梁宇栋道歉,第一次看到末白哭,第一次看到他们这么亲近彼此。 不过一个瞬间,她隐隐感觉自己平静如水的生活,被某种不可知的力量切断了。 第五节 银杏子! 阿辽拿着手电,踉踉跄跄地跑在路上。 末白说,天下妖怪,命中都有一次天劫。避不过,便是死路一条,形神俱灭。幸而上古时有高人留下了一本神秘的书册——《妖灵长生方》,只要按照里头的药方配齐各类稀奇药材,再辅以妖怪自身精气,便能制成一味无色无味的神药——长生引。在天劫到来的当天服下,当可安然避过。那只死在银杏树下的鸟,便是寻不齐所需的药材,造99lib.不出鸟妖一族的长生引,过不了它的天劫,数百年修为一夜丧尽,凄凉命终于它的大限之日。 梁宇栋是一只千年银杏树妖,末白说他的大限之日,就在三天之后。 阿辽不能没有师父。 她跑得越来越快,她要帮师父找到这最后一味药。树林里有那么多银杏树,她会拿到很多银杏子。 夏夜里的山路,草香淡淡,处处虫鸣,夜空里的星子如眼睛般闪烁不止,看着下面这个一路狂奔的女孩。 山路太黑,她跑得太快,一块石头把她狠狠绊倒在地。手掌跟膝盖好像破皮流血了,疼,阿辽忍着眼泪爬起来,却被一个人挡住了去路。 “就知道你会乱跑。”梁宇栋微微喘着气,抹去额头上的汗珠,“还真是不行了。连瞬间移动这种小把戏都快使不出来了。” “师父,我帮你去拿银杏子!”阿辽仰头看他,眸子里是从来都没有的固执。 梁宇栋俯下身子,习惯性地摸着她的头:“傻丫头,银杏子不是你能拿到的。” “我能。”阿辽抓住他的手,“我知道现在还不到银杏结果的时候,但是,一定有提前结果的银杏树,我一棵一棵去找!” “阿辽……” “哈哈,得来全不费工夫。那猫妖的结界白费了。” 一阵疾风拂过,林中一棵银杏树后,跳出两个一身黑袍的中年男人,凶狠之势,竟惊落落叶无数。留着山羊胡的精瘦汉子指着梁宇栋道:“妖孽,追了你二十年,今天你休想再有活路!” 梁宇栋冷笑,将阿辽拨到身后。 另一个秃顶男子掐指一算,对山羊胡附耳道:“师兄,银杏树妖大限将至,已经没什么法力了。可恨二十年前让他跑了,不然……” “虽然现在抓他回去炼丹对我们的功力已无大用,可他好歹是千年银杏,服下后必能长生不老。”山羊胡的三角眼里闪着贪婪而阴毒的光。 两把长剑,变魔术般出现在他二人手里,寒光如雪,咄咄逼人。 梁宇栋将阿辽朝后一推,纵身一跃,赤手空拳与那对师兄弟纠斗在一起。剑光过处,几道伤口落在梁宇栋的胳膊跟背脊,绿如翡翠的液体从伤口中涌出,在夜色里泛着淡淡的光晕。 阿辽瞅准一个机会,扑上去一把抱住秃头的腿,狠狠一口咬了下去。从没有,从没有像现在这般不喜欢……这般不喜欢这两个拿剑的男人。 秃头痛得大叫一声,反身一掌劈在阿辽的胸口。阿辽像一只断线的风筝,朝后飞开了去,最后落在一个柔软的怀里。 “死丫头,真笨。”末白抱着她落到地上,指着99lib?她鼻子道,“好好呆在这儿,不许乱动!”她轻灵的身体以肉眼看不清的速度,刀锋一样插入了战阵。 十几个回合下来,两个道士的脸上多了数道鲜血淋漓的伤口,末白的身上也伤痕累累。 “妖孽,白天已是手下败将,还敢垂死挣扎!”山羊胡龇牙摸了摸脸上,一手鲜血,大怒着掏出一张黄色符纸一晃,指间顿时生出一团火光,“找死!” 话音未落,火光飞出,骤然膨胀成一个火球,朝末白与梁宇栋凶悍扑去。 “这招你接不了,闪开!”末白一掌推开梁宇栋,飞身上前,双掌齐出,大喝一声,条条血红的经脉瞬间遍布于她每一寸肌肤之上。 “末白!”倒地的梁宇栋失声大喊。 轰一声巨响,空中突然落下一场密密的“雨”,熄灭了那团妄想烧毁一切的火球。 道士们的身上,嗞嗞冒出了白烟,痛得怪叫连连。山羊胡更是捂住了眼睛,在地上满地打滚。 阿辽摸了摸被淋湿的脸,手掌上一片血红。 “走!”梁宇栋冲过来,一手揽着末白的腰,一手抓住阿辽。 脑子里顿时游过片刻空白,耳畔有风声呼呼而过。 等阿辽清醒过来,已然身在山顶之上,脚下,小城依稀,灯火闪烁。 “道行不够还用血煞之术,你太乱来了!”梁宇栋抱着浑身是血的末白,强作镇定,“撑着点,我去找药。” “别干没用的事了。”末白拉住他,白如宣纸的嘴唇费力地开合,“本来以为……能沾你的光长生于世的……呵呵……虽然不能长生,可多活了这么些年,也好。” 阿辽慌了,扑上去抱住末白,大声喊:“末白姐姐,你怎么了?” 末白缓缓转过头,看定阿辽,笑了:“我就是讨厌你对身边的人总那么好……就是不想让自己喜欢上你……我怕自己会像那个笨蛋一样……”她看了看梁宇栋,“我最讨厌感情用事的人。” “你尽情讨厌吧。”梁宇栋笑着摇头,把她抱得更紧了些。 “好好活着吧……蠢丫头……”末白长长吐出一口气,今生对阿辽唯一的一次笑容,永久留在她绝美的脸上。 阿辽呆呆看着她的身体渐渐缩小,直至缩成一只小小的白猫,最后化作一道光圈,消失在梁宇栋怀中。 “师父……末白姐姐她……”阿辽傻了般用力抚摸着地上的泥土,“末白姐姐去哪儿了?” “另一个长生的地方。”梁宇栋抓住她的手,脸上看不到任何悲伤,只有释然。 阿辽抬起头,眼中泪光盈盈:“师父也要去么?如果制不成长生引。” “有了银杏子就不用去了。”梁宇栋刮了刮她的鼻子,侧身指了指他们身后,“你看那边是什么。” 阿辽回头,是一棵高大的银杏树,星光之下,枝繁叶茂。 梁宇栋走过去,手掌轻轻覆在树干上,嘴里默念了几句,一圈淡淡的绿光从他掌下生出,在空中画出一道好看的光痕后,落进他摊开的掌心。 阿辽看着他手中那一颗圆滚滚白生生的果子,一把擦去了眼泪,傻傻道:“这个银杏子……跟我平时看到的不一样。” 99lib?“当然跟你看到的不一样。银杏子乃上天神物,得一千年才长成。我算过时间,今夜才是银杏子成熟之时。末白太性急了。”他叹了口气,靠着树干坐下来,“她本是一只染病而死的白猫,三百年前被主人埋在我的真身之下,因为被我的灵气所染,又受了日精月华,便成了妖。天长日久,她的真身与我的真身成了共同体,如果这次我避不过这场劫,她也会跟我一道,灰飞烟灭。” “那……那师父你赶快把银杏子加进药里啊,这样就能做成长生引了!”阿辽急急道。 “今晚就能制成了。”梁宇栋如释重负,朝阿辽笑道,“不过服药之后,我得去远点的地方独自静养一段时间。这段时间,你得自己照看自己了。” “要去多久?” “十年。” “好。我等师父回来。” 阿辽紧挨着梁宇栋坐下,挽着他的胳膊,生怕一松手他就会不见。 山风撩过,万籁俱寂。山顶上只有两个互相依靠的身影,以及悠长的呼吸声…… “阿辽,你觉得长生好么?没有尽头的生命。” “当然好啦,如果每一天都过得很快乐,长生会让快乐也变得没有尽头。” “那如果不快乐呢?” “师父,怎样才是不快乐?” “比如……你末白姐姐消失的时候,或者想象一下,我也消失的时候。” “不要!我……我讨厌不快乐。不快乐的日子我不要!” “‘不快乐的日子我不要。’呵呵,阿辽,说得真好。那你答应我,以后每一天都要快乐地过。” “嗯。我知道。我会乖乖等师父回来。” 清晨,梁宇栋失踪了。 山顶上,只有靠着银杏树,仍在睡梦中的阿辽…… 两天之后的夜里,镇里遇上了百年不见的特大雷雨,雪亮的雷电,几乎将天空撕成碎片。 人们在一夜的胆战心惊中,迎来了翌日的阳光。 “昨晚的雷好吓人啊!” “知道吧,育才小学外头那棵老银杏树被劈成了两半呢!” “有这事?” “我侄子就住那边的村子里,可邪性了,听说是被拦腰劈断的,树根那儿被轰了个大洞,那洞里头还藏了一具不知是猫还是狗的白骨呢!” “真吓人……最近怎么了,先是冰雹又是雷雨,老天爷发脾气么?” 傍晚的小区里,散步的人们围在一起,津津乐道着昨夜那场雷雨。 第六节 “我已经等了二十年。”女人好像已经习惯了“浮生”的味道,杯里只剩一半茶水,“他没有回来。” 我回过头,看后院里那棵瘦弱的银杏。 “你也是树妖,能帮我找回他么?”女人的身子朝前一倾,眼里的泪就快涌出,“他留了一整箱金子给我,只要你能找到他,我把剩下的都给你。” “你到现在也不识字么,阿辽。”我答非所问。 她一愣,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也好呢。”我笑出了声。 她不解地看我。 “你永远都会记得他的吧?还有那些所有你们在一起的日子。”我啜了一口我的茶,“记得你向他承诺的快乐。” “是。”她的语气里,有最柔软的坚定。 我放下杯子,把金条推回她面前:“请回吧。” “裟小姐,你……”她愕然,继而失望。 “快乐地活着。或许会有重逢的机会。” 我起身,送客。 “老板娘,你……你居然拒绝那么多金子!”帮工之一的胖子从我身后冒出来,张望着阿辽远去的背影,捶胸顿足。 帮工之二的瘦子飞快地在计算器上按动,按今日金价计算那一堆金子能换回多少现金,这些现金又能买回多少好吃好穿好用的。 我视他们的存在,一伸手,从空气中抓出一本册子,发黄的封皮上端正写着《妖灵长生方》。 哗哗两下翻到“树妖篇”,我的目光落在最后几行字上—— “银杏子:灵药,天界银杏神树所生。每千年现世四颗,落地即成人形,皆女童像,血肉心志,与人无异,貌圆润,心纯净,不生恶念。所在之处,枯树逢生,99lib?t>冬现硕果。天劫当日取其心,辅以以上药材,即成树妖之长生引,服下可庇树妖元神不散,真身不灭。长生无虞。” “要骗她,还真是很容易。”我轻笑,合上册子,朝后院走去。 “啊?老板娘居然也有这册子?”胖子跟瘦子大呼小叫地凑上来,宝贝似地死盯着我手里的东西。 “最好断了偷看的念头。”我白了他们一眼,挑眉道,“否则我会效仿我的同类,在你们的食物里下忘言咒,让你们当一辈子文盲。” 胖子跟99lib?t>瘦子互看一眼,悄声道:“我们认识的字好像本来就不多……” 月亮在空中弯成白白的一牙,清凉的银辉温柔地笼罩着夜里的院子。 “我怎么觉得这棵银杏突然变好了?叶子多了好多,绿了好多。白天还是要死不死的样子。”胖子指着那棵曾经萎靡的银杏树大声说。 “还真是呢……”瘦子在树下转悠半天,突然指着树上高呼:“你看那儿,居然结果了!!这不是还不到结果的时候么?” “那……我们是不是可以提前做白果炖鸡了?”胖子开始流口水,“那女人果真是银杏子呢,不过在咱们店里呆了半天而已,居然连这棵破树都结果了。” “我去拿杆子打白果。”瘦子一溜烟不见了。 我站在树下,拍了拍那粗糙的树干,自言自语:“杀了她入药,所谓的长生,会变成永无止境的寂寞跟难过吧……” 身边若有对自己好的人,瞬间亦是长生。 能被人牢牢牵挂在心,永不忘记,消亡亦是长生。 梁宇栋到了最后,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吧。 “老板娘,我们也有要过天劫的一天吧。”胖子偷偷溜到我背后,眼馋地看着我手里的册子,“那个……肯定有说到我们这族怎么过劫的方法吧……” “你离那时候还早得很。”我瞥了他一眼,“不过,建议你减肥,雷公劈你的时候也好跑快点。” “打击人家的生理缺陷……”胖子咬着手指,委屈地蹲到墙角伤心去了。 胖子的样子,让我突然想到末白那只猫,她才是最聪明的吧,比梁宇栋聪明多了,起码懂得从一开始就努力让自己讨厌阿辽,拒绝她一切好意,将来吃银杏子的时候,才不会不忍心。 可是,终究还是不忍心了。 她曾有成百上千次机会,杀掉阿辽。 梁宇栋,末白,谁都没能长生。 但是,他们比谁都更长久地活了下来——在一个不识字的,名叫阿辽的,有点笨笨的女人心里。 尾声 胖子跟瘦子在厨房里忙碌,“不停甜品店”里到处都弥漫着奶油跟糖粉的味道。 “真的找不到了么?” “上哪儿找?裟椤,你自己不该比谁都清楚么,过不了天劫的妖怪,都只有死路一条。顶多留个尸身在世上。既然对方是树妖,那你去他老家找找看他的尸体,拿去做个椅子凳子什么的留个纪念吧。” “九厥,嘴巴不用这么毒吧?我不就是随便问问么!” 闷闷地挂了电话,我在心里把电话那端的臭屁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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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尸了一百次。 我承认,我幻想过梁宇栋还活着,就像肥皂剧里的情节一样
.99lib.
,垂死之际遇到高人或者秘笈,大难不死。 阿辽眼睛里的纯净与渴望,让我忍不住感情用事,想99lib?帮她。 可是,只是头脑短路的幻想。 阿辽今后的快乐,只能由她独自完成。 我深呼吸,伸着懒腰走出房间,哼着一首又老又土的歌——《祝你平安》。 桌上的电脑忘了关,网页上是一段简短的介绍:“唐代诗人王维晚年隐居辋川,相传曾亲手植银杏树一棵。” 在以一株藏书网银杏为背景的网页中央,有楷书两行—— 文杏裁为梁,香茅结为宇。 不知栋里云,去作人间雨。 唐 王维《辋川集文杏馆》 楔子 我居然被威胁了!身为一只堂堂的千年树妖。 桌子对面的人,细皮嫩肉,眉清目秀,大爷似地歪头瞪我,斜下的刘海遮了他半只眼睛,一脸冷漠的高傲,拒人千里之外。可惜,黑色的高中校服出卖了他的伪成熟。 “给我找到世界上最干净的水。”十分钟前,他打量着我这家名为“不停”的甜品店,漂亮的眼睛里只有不屑,“找得到,酬金之外,我再给你十家店面,每家都比现在这个小破店豪华十倍。” “找不到呢?”我优雅地交叠着双腿,吹开漂在碧绿茶水上的一片茶叶,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P孩腹黑N次。 “我就拆了你的店。”他拿起盘子里的香芋奶糕,皱着眉嗅了嗅,扔回去。 当我用“送客!”二字表达出本店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伟大时,我的雇工兼保安,胖子跟瘦子,正流着口水围观停在店门口的那辆玛莎拉蒂。瘦子还摸出计算器,专注估算以他的工资得多久才买得起这辆车。 我把这两只丢人的家伙吼回了厨房。 “我收到的消息是,你最喜欢的就是钱。”他对逐客令充耳不闻,抬眼看看我,“你没有拒绝的理由。”末了,他喝了一口我给他沏的茶,明显皱了皱眉头,想吐出来,又逼自己吞下去,逞强地冷笑,“我们家要做的事,没有办不到的。这你应该知道。” 我也冷笑,嗤之以鼻。我知道他叫沧瞳凯。当然,我也知道沧瞳家的底细。可是,又如何?威胁一个资深妖怪,是不对的。年轻人总爱犯这种错误。 “我喜欢钱,可我不喜欢你。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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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门在那里。”我起身离开,背影绝然。 小鬼,跟我比个性?! 我突99lib.然听到后面嗵一声闷响。回头,沧瞳凯居然单膝跪在了地上。 “求你救她。”卑微的乞求里,分明是委曲求全的忍耐。 隔开我与他的桌子上,除了茶杯糕点,还有一个小鱼缸,净透的玻璃里,一尾白色的鱼,晃动花边一样的鳍与尾,缓慢游弋。 鱼缸里的水,是淡红色的,沧瞳凯带着它进来时,水是无色的。左边的鱼鳍上,有个伤口,血一点一点涌出,在水里晕开。 “我用了最名贵的药,找全世界最顶尖的专家,也治不好它。”沧瞳漂亮的眸子里蒙了一层沮丧的灰翳,手指在鱼缸上心疼地游移,“它的伤口无法愈合。有人告诉我,要最纯净的水才能救它。” “我这儿有一整桶纯净水,喜欢可以搬走。”我的目光从鱼缸上移开,指着角落里的饮水机,样子一定比他刚才威胁我时可恶百倍。 “你……”他呼地抬起头,拳头握得咯咯响,白净的脸涨红成了番茄,怒到极致又不能发作。 小P孩藏书网,还收拾不了你?!我邪恶地在心里比划了一个胜利的V。 “起来吧。”我心满意足,收回巫婆的邪恶,绕过桌子,扶住他的胳膊微笑,“不如一边喝茶,一边跟我讲个故事。关于你,关于那条鱼。” 第一节 刺耳的警笛声随着引擎的轰鸣,渐渐消失于林阴路的另一端。 今天凌晨,清洁工在这个别墅区里,发现了数十只猫以及一只山鹰的尸体,惊讶之余打了110。 沧瞳凯站在落地窗后,从别墅二楼打量着远去的警车。清晨的阳光落进他暗蓝的眸子,照出冷冷一片。 玄永远都是一身黑色衣裳,隐蔽而警觉地站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比幽灵多一口气而已。 “她会招来越来越多的入侵者。”玄隐隐担忧,剑一般的眉微微纠起,这在他身上很少见,“先生就快回来了,如果被他知道的话……” “解决入侵者是你的.99lib.职责,不管有多少。”沧瞳凯打断玄,与他擦身而过,“我要去学校了。准备车吧。” “凯。”玄像一尊石像,一动不动。 沧瞳凯停下,侧过脸。 玄沉默半晌,似是下了极大决心,沉声道:“把她送走吧。” “如果连她都不能保护,我就不该姓沧瞳。我不怕任何入侵者。”沧瞳凯抬手拍拍玄的肩头,笑,“你也是一样的吧。” 玄的眉头骤然一紧,肩膀微微一缩。 “怎么了?”沧瞳凯觉出他有不妥,“受伤了?” “皮外伤。凌晨跟那只鹰怪纠斗时,不小心被扒了个小口子。”玄恢复常色,“我去开车。” “你很少失手。”沧瞳凯朝他眨眨眼,“九九藏书要我帮忙么?” “意外。”玄摇头,苦笑。 “需要的话尽管开口,我不怕破坏家规。” 沧瞳凯吹着轻松的口哨下了楼。玄的眼里倒映着他的背影,以及隐约的欲言又止。 沧瞳凯站在卧室的镜子前,挺括的白衬衫上沾染着沐浴液的淡淡香味,黑色的校服外衣总不肯扣上扣子,镜子里那个挺拔俊秀的少年,漠然地看着藏书网自己。 镜子背后,有个凸起的按钮,摁下它,靠墙而立的巨大衣柜便会朝旁移开半米,在墙上露出一道暗门。 那是从七年前开始,沧瞳凯每天都要去的地方。 暗门后的密室,地面与四壁都是光滑如镜的大理石,.99lib.连石上的纹路都很精致,里头除了一个一人高的大水缸,别无他物。墙壁上没有窗户,却挂着一幅硕大的油画,画里,天蓝如洗,碧波万顷,细腻广阔的沙滩上没有人,只有两串延向海中的脚印。整幅画,逼真得似能听到海浪的声音。 画笔与颜料散乱堆在地上,五颜六色的油彩在白色的地板上溅开,比花还漂亮。 沧瞳凯走到与油画对面而立的水缸前,轻轻叩了叩玻璃,像个礼貌敲门的绅士。 “你今天开学对吧?” 宁静的水面漾出了波,一条约尺把长的鱼,白鳞如钻,划动着花边儿般柔美的鱼鳍与尾巴,从水缸的另一端渐渐显出身形,欢快地游到沧瞳凯面前。 “嗯。今天要吃什么口味的冰淇淋?”沧瞳凯露出少有的笑,脸上每一根线条,都被那清脆动听的女声柔和下来,语气里充满了喜爱与宠溺。 图图是一条鱼,但是它会说话,还喜欢吃冰淇淋,所以在沧瞳凯心里,图图从来不是“它”,是“她”。 “我要香草巧克力!” “单球?” “双球!!” “会胖!” “大不了换个更大的水缸!” 沧瞳凯无奈地摇头,手掌贴在鱼缸上,图图高兴地翻了几个圈儿,粉粉的嘴吧唧一声吻在他的掌心。 他们之间,总隔着一块厚厚的玻璃,但是隔不断微小的温暖。 “上课要专心哦!” “我知道!” “不要跟人打架!” “我知道!!” “回家的时候一定把外衣扣子系上,最近甲流可猖狂的。” “好……” “不要忘了冰淇淋!双球!!” “……” 沧瞳凯举手投降,孩子般沮丧:“好吧,双球就双球!” 图图胜利地吐出一串水泡,水泡在水里排成一个大大的V字。 图图是沧瞳凯唯一认可的,真正的朋友。 图图,也是他无论如何都要保护的对象。 第二节 玄背对着水缸,沉默地望着密室墙上的油画。 水缸里哗哗作响,图图饶有兴致地在水里游动,时不时还从水下跃起,在空中画一条优美的弧线,噗通落进水里。 “玄!”图图停下有些无聊的自娱自乐,浮出水面,“怎么啦,你今天好像很不开心。” 玄没有回头,纤瘦的身影在油画上投下一道阴影。 “我送你走吧。”他说,“回到西溟幽海,你的家。” 图图的尾巴缓缓划动,水纹的波动越来越小。 “每夜无休无止的逃命,你依然不觉得是一种折磨?”玄走过去,严肃而冷峻地打量着眼前厚厚的玻璃:“再留下去,你随时都会死。” 水缸里的动静越来99lib?越小,图图无声地游开了去。 玄转到浴缸的另一面,脱去上衣,露出右肩,一道深可露骨的伤口赫然入目。 “你受伤了?!”图图诧异地游过来,速度快得要撞破浴缸。 “它的力量越来越大,我已经没有多少自信再抵挡了。”玄穿上衣服,“你必须走。” 密室里一点声音都没有了,连呼吸声都听不见。 “你该去接凯放学了!”图图突然脆生生地喊道,高兴地摇晃着尾巴,目光落在想象中的窗外,眼睛里有笑意。 是的,鱼也会笑的,只要你认真看她的眼睛。 “你有必要这么做?”玄怔怔地看着她,“你明白我在说什么。” “这个问题不该问你自己么?”图图顽皮地朝他?99lib?吐出一串水泡,在水里排成了一个鬼脸的表情。她身上刹那的沉默与压抑,如同破掉的水泡一样无迹可寻。 图图当然不是普通的鱼。她是一只妖怪,一只叫“忘形”的鱼妖。 它们畅游三界,无阻无碍,只要愿意,可以隐去身形,99lib.不被任何人发现,包括那些最高深的,不用眼睛也能找出目标的高人。 几乎所有妖怪,甚至某些修行的人类,毕生都抱着吃到一条“忘形”的强烈愿望,就算吃不到,闻一闻都好。一如《西游记》里的妖怪,个个都惦记着那块长生不老的唐僧肉。 “忘形”对他们而言,是获取一切的捷径,是无人阻拦的为所欲为。哪怕只是一只修为低浅的小妖,吃了“忘形”,也可下入冥界上闯天宫,取其至宝如入无人之境。 “忘形”,是他们的神话。 珍贵的东西,总是罕有的。抓一条“忘形”所需要的付出,大多时候是一条性命。“忘形”生于西溟幽海中的最深处。西溟幽海自上古时起,便是盛产妖怪的圣地。有幸到达海边的人,已属不易,再入海中寻鱼,不被海中的妖异暗流吞没,也会被暗藏其中的怪兽当了美食。 至今,只有几千年前一个姓姜的老头,孤身一人到了西溟幽海,用一个直钩成功钓起了一条尚在幼年的“忘形”。不过,返程途中,姜老头却放了它,原因是这条“忘形”开口对他说了一句话。 在曾经的一次闲聊中,玄问过图图,当年她跟那个老头说了一句什么。 图图吐了个水泡,回忆半天,说:“我只是很傻很天真地说,吃一条鱼就能建起一个国家么?那你吃了我吧。” 玄笑了:“然后他就放了你?” “那老头没说话,然后对着满天星子站了一宿,第二天一早就把我放进了一条河里。那会儿的河水真清澈呀,哪像现在,到处都是塑料袋跟饭盒。”图图认真地说。 每每回忆起跟图图闲聊时的场景,玄都会被她那种无辜的神情逗笑,他是一个那么不喜欢笑的人。 但今天,纵是图图表现得百般快乐千般可爱,他也没有笑容。 “新闻上说,今夜是蓝月之日。现在改主意还来得及。”玄沉沉说道,也不看图图,径直朝外走去。 “玄……” 在他走出密室前的刹那,图图叫了他的名字。 他不回头,不想看她,更不想看到那双亮亮的眼睛。 “你我都是一样的,包括选择。” 她的身形在水里渐渐隐去。 第三节 炫目的跑车在马路上飞驰,玄专注地掌握着方向盘,比任何时候都沉默。 沧瞳凯把手机扔到座位另一边,着窗外冷冷一笑。 “是先生的短信吧。”玄问。 先生,是沧瞳凯的父亲。 “嗯。”沧瞳凯潦草地应道,平淡得像在描述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甲,“那个人说他不回来了,纽约那边的生意出了问题。啊,在前面那家冰淇淋屋停一下。” 回来不回来,又有什么要紧。他不记得母亲的样子,因为她去世在他出生的那天。他也不太记得父亲的样子,因为他总不回来。 一周前,他十七岁生日,父亲没有回来。十六岁生日,父亲没有回来。十五岁生日,十岁生日,七岁生日,有记忆的每一个生日,父亲都没有回来过。准时回来的,只有钱,99lib?很多钱,以支票或者附属卡,甚至一整袋钻石的形式,蜂拥到沧瞳凯手里。 有了钱,不就有了一切。想要什么生日礼物,都可以买下。多慷慨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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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甜漂亮的双球冰淇淋,躺在特制的冰盒里,被沧瞳凯小心地放进车里。 图图最爱吃这家店里每天现制的新鲜冰淇淋,每次吃了之后,就会高兴得在水里翻跟斗,沧瞳凯总被她逗得哈哈大笑,好奇她吃的是冰淇淋还是兴奋剂。 今天的图图,也不例外。密室的空气里,飘散着香草巧克力的美妙味道。 她意犹未尽地咂吧着嘴,一边在水里高兴地游动,一边向沧瞳凯要求明天要吃三球的,不过要换香芋花生加凤梨味的。 沧瞳凯坐在鱼缸前的地上,背靠着厚实的玻璃,把今天在学校里发生的事,比如隔壁班.99lib.女生给他的情书,比如他只看一遍就背下整篇课文,把认定他一段都不可能背出来的语文老师雷得外焦里嫩,比如中午吃饭时,听到食堂里的大厨们幻想在食堂后面养两头猪之类的八卦。 图图听得哈哈大笑,然后极有兴致地跟他讨论那个写情书的女生,那个外焦里嫩的老师,以及八卦的大厨。一人一鱼,笑得前仰后合。密室里的空气,不仅有甜味,还有真正的轻松,与平实的幸福。 时间指向深夜,图图浮出水面,用尾巴扫出一串水珠,落到沧瞳凯头上。 “喂,你该睡觉了。明天还要上学呢!” 沧瞳凯打了个呵欠,摇头:“最近一段时间,外头不安生。我多留一会儿再走。” “是那些知道我在这里的入侵者吧。”图图无所谓地吐了个水泡。 “我会保护你。”沧瞳凯起身,鼻尖贴在玻璃上,“相信我,我会一直保护你。” 图图欣喜地游到他面前,亲了亲他的鼻尖:“嗯,我知道的。我会一直留在你身边。” 头顶的灯光洒在水面上,.99lib.粼光点点,把温柔的光线折射到他们身上。连对面的油画,也有了活泛的生气,碧海之下,浪花轻涌,似在传递一种难以言表的情愫。 又一个钟头过去,沧瞳凯揉了揉疲倦的眼睛,说:“最近一到晚上就犯困,我去冲杯咖啡。” 走在别墅弯曲回旋的楼梯上,凉凉的夜风拂动着厚厚的窗帘,窗外,传来野猫的叫声,从一声到两声,最后成了一群,此起彼伏。沧瞳凯皱了皱眉,把咖啡杯一放,举步朝大门走去。 客厅里那座巨大的立钟上,时针正向着午夜十二点挪近。 第四节 别墅区外的山坡上,种满了密密的梧桐树,错落出交叠的小道。一轮满月悬挂高空,如银光在条条小道上洒下幻乱的阴影。 玄抓着图图的手,在梧桐树之间穿梭奔跑。图图的白色衣裙飘飞起来,像在夜里突然落下的雪。 每到午夜之后,鱼妖“忘形”,会化作人类。玄知道,沧瞳凯也知道。 午夜之后的图图,是个外貌永无变化,娇小美丽的姑娘。 曾经,在无数个冬天的午夜,他们三人舒适地围坐在火光跳跃的壁炉前,从学校里的趣事一直谈论到核武器问题,又或者从白天那个摔到水沟里的毛贼一直谈论到千年之前图图跟姜老头的往事,讨论烦人的交通问题,讨论西溟幽海里到底有多少妖怪。 沧瞳凯喝着咖啡,高谈阔论。不善言辞的玄,总是一杯又一杯喝着清水,专注地听。而图图,大口吃着冰淇淋以及各种糕点,常常被沧瞳凯逗得哈哈大笑。 诺大的别墅里,只有他们几人是真实的存在。这就是幸福的生活,至少沧瞳凯认为这是幸福。天一亮,图图就会变回鱼的本相,悄然回到密室的水缸,等待又一个夜晚的来临。 从什么时候开始,平如水的日子一去不回?99lib. 从入侵者的到来开始。 一周前,越来越多的野猫以及别的物种,在午夜之后汇集到沧瞳家附近。它们自然不是普通的猫或者别的动物,它们是妖,低等但凶恶的小妖。它们知道了图图的存在。这一周的每个午夜,玄都忙于清理这些“入侵者”。 昨天,众多猫妖,以及一只鹰怪,直冲沧瞳家而来。清理它们,一直是玄的职责,身为沧瞳凯的保镖,保护沧瞳凯以及沧瞳家的一切,他义不容辞。何况,还有图图。 图图总是被他放到最高的梧桐树顶,用防御结界护住她。原本,不需玄出手,只要图图隐身,便没有人能发现她的踪迹,因为这是“忘形”的本事。可是,这些冲她而来的小妖,哪怕她隐了身形,却依然能凭着某种指引找到她的下落。如果没有玄的保护,不具备任何攻击性的图图,会被这些贪婪的家伙撕得四分五裂。 玄的本事,远在这些小妖之上,虽然他也是一只猫。但,玄是一只身怀内丹,用最正统的方法修习了十七年的,真正的妖。但是,他终还是受了伤,在昨天夜里。伤到他的,自然不是那只修行不浅的鹰怪。他对沧瞳凯说了谎。 从一周前开始,每一夜,他都要带着图图,从午夜到天明,亡命天涯。直到晨曦初露,噩梦方告结束。 如果,仅仅只是那群贪婪的小妖,他们不需要逃。它们只是卑微的兵勇,为真正的主帅虚张声势。此刻,数十只黑影,闪电般跟随于他们身后,空中回荡着怪异的声音,扑面而来的风,彷佛都被利爪样的物体撕裂开来。 空中的满月,边缘处幻觉般染上了一层蓝晕,妖异地洒下刺眼的光,照亮了身后那群气势汹汹的妖孽。玄一边跑,一边看了看那轮蓝得古怪的月亮,眉间皱成了一个川字。 每两年,会有一个月中出现两次满月的机会,第二次满月,因为月生蓝晕,而被称为蓝月之日。每到这一天,天下所有妖魅,妖力都会成倍增长。 今天,玄没有把图图送到树顶九九藏书。他念动咒语,在图图的背心一推,将她封进了一棵粗壮梧桐树的树干之中,又咬破了手指,在树干上用血画下了他的封印。 尚不及转身,带着腥味的疾风便从他身后刺来。他一偏头,以指为剑,侧身朝后一点,正中那只飞身扑来的麻灰色大野猫的腹部,数道耀目的红光,箭一般从它背上戳出。惨叫之后,麻灰野猫弹开了去,撞到树干上,落地便没了声息。 面对同伴的惨死,其他的猫妖们没有丝毫退缩,纷纷露出尖牙利齿,暴风般朝玄扑去。玄轻灵纵身,落到梧桐树的枝桠之间,捏诀朝地面划了个一字,大呵道:“起!”密集的泥土,如一匹宽阔的布,被人从地上扯了起来,铺天盖地地朝那些扑了个空的猫妖们砸去。 树下顿时一阵喵呜乱叫,被泥土埋得只剩下头的猫妖们,愤怒不已,胡乱挣扎,几只力气大的,眼看就要从土堆下挣脱出来,大张的猫嘴里,是比普通的猫长出数倍锋利数倍的利齿,森白透心,在月光下尤为显眼。 玄飞身落下,从袖间抽出一柄精巧的短刀,紧紧握住,冲入埋住猫妖的土堆上,手起刀落,利光飞舞中,断了猫妖们的咽喉。 流出的血,将泥土染成了深深的黑色。玄的神经,并没有因为猫妖部队的不堪一击而放松。四下寂静一片,唯有头顶,有一丛树叶在唰唰响动。寒气,透骨的寒气,从树顶上坠落而下,刺进了玄的心里。 他抬起了头…… 第五节 那只白猫,轻盈地落在斜上方的树枝上,琥珀色的眸子在黑暗里流转着犀利的光,如雪光洁的皮毛,缎一样高贵无双,健硕的身体上,每根线条都具备着子弹般的流畅。 玄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它还只是一只小猫,身上的绒毛尚未褪去,像团滑稽的雪球。它安静地站在一群灰黑混杂的猫妖背后,一身雪白鹤立鸡群,稚气却高傲。任何一只个头大过它的猫妖,似乎都在它面前矮了半寸。 它的确很小,但,比任何妖怪都凶猛。 第一次交手,玄就领教了它的与众不同。它虽败在玄手下,玄也未能全身而退,手背上留下一道深长的伤口。 之后,像所有小说或者电影里描述的高手一样,它总是最后一个出手。在别的猫妖全军覆没之前,它只是安静地站在阴影里,舔着锋利的爪子。对同伴的下场,无动于衷。 玄一连跟它纠斗了七个夜,每一次的相遇,它的体格都比前一夜大出许多,力量也是。99lib. 仅仅七天,它已经比一只矫健的成年猎豹还要强壮。 此刻,浅蓝的月光穿过树桠,洒在它的背脊上,两块异样的突起,一左一右,在脊柱两旁的皮肉下鼓鼓跳动。白猫停下舔舐前爪的动作,突然抬起头,对着空中那轮已经淹没在海一般蓝的圆月,发出一声比虎豹更竦人的大吼。 不知来向的风,霎时包围了四周,树摇叶飞,狂风之下,脆弱的落叶全变成了硬朗的刀片,打在脸上竟生生地疼。顶上,有火一样的光亮闪过,耀目得令玄不得不伸手挡住眼睛。 那一刹那,混乱的视线里,白猫所在的位置,出现了一片更大的阴影。 风渐渐止住,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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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放下手,便见一个巨大的白影,悄然落于面前—— 白猫的背上,生出了一双巨大的羽翼,每一根白色的羽,都闪烁着金砂一样的光点,哪怕只是轻微的摆动,黑暗里也流过山摇地动的危险。它看着玄背后的梧桐树,它一直要的东西,藏在里头。 玄从它的眼睛里,轻易洞察了杀机,在它躬身跃出的同时,玄猛闭上眼,捏诀的右手戳向自己的心脏,大喝出谁都听不懂的咒语。玄黑色的眸子变得血红,牙齿与耳朵,都在尖锐着拉长,身躯四肢,在一团白雾的包裹下,快速起着变化…… 嘭一声巨响,扑过来的白猫,被玄化成的黑猫猛地撞开了去。 这一撞的力量奇大,它朝后飞出,展开的羽翼扫在一棵树干上,竟将坚固的树干切出了一条深深的口子,整棵树摇摇欲坠。 玄晃了晃脑袋,还来不及从地上爬起,便觉头顶一凉,一只利爪从天而降,落在他腰部,继而狠狠一拉。 没有觉得疼,只感到有热热的液体从身体里溢出。玄的背上,被白猫拉出了一个尺把长的口子,豁开着,血肉模糊。他忍痛扭过身子,使出全身力气一爪击向白猫。他也有一副刀锋般的利爪,可是,没有伸出,只用那厚厚的肉垫,击向白猫的脸。 这一击,不致命,但必然是痛的。白猫嗷一声叫,滚落到一旁。 玄迅速起身,化回人形,反手从背部的伤口摸了一把鲜血,在脚下画了个十字,斥了声:“盾起!”一道微红的气流从地上的血十字里窜出,在空中回旋成了一个硕大的圈。 白猫从那一击的眩晕中恢复过来,恼怒地爬起,两只猫眼半眯起来,血红的口里喷出呼呼的热气,头一低,前爪朝下一摁,电光火石般朝玄冲来。 轰一声闷响,白猫以一种滑稽的姿态,被“粘”在了半空中。那道由血铸成的无形盾牌,蛛网般隐匿在空气之下,将它困在了离玄几藏书网米之遥的地方。 玄冲到下了封印的梧桐树前,伸手一拉,拖出图图,拽着她朝前一路狂奔而去。血,沿着他们的每一个脚步,落在地上,像那幅油画里的脚印,朝前方延伸。 别墅区在半山,出了山坡,越过一座围墙,是一块工地,据说曾是别墅区的二期工程,刚刚挖好了地基,却因为资金问题被搁置下来,钢筋水泥在里头铺陈一地,杂乱一片。玄牵着图图的手,在凌乱的钢管跟水泥板里快步穿梭。 “穿过这片工地就有一条河,你必须走。河水会最大限度藏住你的气,在它找到你之前,你只要回到西溟幽海就安全了。”玄边跑,边费力地说,“不能再留下了,你看到了,蓝月之夜,它几乎已完全成形了,它的眼里只有杀戮。你们是命定的天敌。吃掉你,是它的本能。” 哗哗的流水声,从不远处传来。玄的眼里,有最后的希望。 “吃掉我……也没什么吧。”图图自言自语地喃喃,“多留一天,也是好的。” 玄的脸色,比最深的夜还要黑沉。 跑到工地中央时,玄突然停下,将图图朝旁一推,喝了声:“小心!” 一根棱角锋利的钢筋从天而降,悬落在他们二人中间,狠狠插进土里三尺有余。背后,那双巨大的白色羽翼,在一堆高高的钢筋堆上,缓缓而动,羽翼下那双琥珀色的眼睛,牢牢锁死下头那一男一女。金属的碰撞声中,无数钢筋,箭一般射向玄与图图。 玄将图图推进一旁的水泥管中,自己抽出短刀,闪避开扑面而来的钢筋,踩着脚下层叠的钢材杂物,朝白猫所在的最高点攀了上去。 月冷风起,夜风呜呜呼号。工地最高处那块长长的钢板上,一头站着目露凶光的白猫,一头站着伤痕累累的玄。 四目对视,生死一线。 可是,玄的眼里,没有杀气。 第六节 整个世界,似乎突然没了动静。 坚实冰凉的水泥管里,图图攥紧了拳头,正要出去,却听外头砰一声巨响,震得水泥管里的尘土都纷纷落下。 图图飞快地钻出去,继而一声惊呼。 玄仰躺在地上,喘着粗气,胸口上有深99lib.深的抓痕,血,以翻腾的趋势涌出他的身体。远处的空中,白猫的羽翼在月光下舒展,美轮美奂之下,杀气腾腾。 “玄……”图图跪在他身边,想扶起他,又不知手该往哪里放,身子不知所措地微颤着。 “我没事。”玄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也不会让你有事。” 玄一咬牙,盘腿坐起,深吸一口气,右手99lib?出掌,自丹田处朝上移动,一道红光自他体内隐隐而现,汇集到咽喉。浑圆的红珠,绕着云雾般的气韵,从玄口中吐出。 “你……”图图突然明白了什么,惊惶地抓住他的手,拼命摇头,“不行!你不能!” 她话音未落,一阵疾风,混着血腥的味道,自空中坠下,那双美丽的白色羽翼,每扇动一次,地狱的入口就敞开一寸。 玄将红珠紧握掌心,一把推开图图。他尚未起身,那只冰凉的羽翼便扫在他的脑袋上,巨大的刺痛下,只觉脑中嗡一声响,身子一轻,魂魄像根稻草般飘落到虚空的某处。腹部有了灼热的感觉,仿佛有一只手伸进来,要将他的血肉跟灵魂全部掏空。 漫天月色不是白的,也不是蓝的,是微微的红,像最后一抹夕阳,夕阳里,有一张脸,模糊但熟悉。 毫发未伤的白猫,王者般从空中疾落而下,右前爪深深没入了他的腹部,以绝对的,胜利者的姿态。在它的羽翼跟利爪下,玄只是生死在它之手的蝼蚁。 红色的珠子,从玄松开的右手中无力滑落出去。筋疲力尽的玄,翕动着嘴唇,望向白猫的目光里,有遗憾,没怨恨。他想再站起来,但是,徒劳。最后的一眼,玄投给了图图,其间的复杂,只有他自己了解。云一般的雾气从玄的身躯里散乱而出,每一寸血肉与骨骼都在渐渐缩小。最终,他成了一只伏地蜷缩的小小黑猫。 “玄……”图图喃喃。 她从地上站起来,直视着白猫的眼睛。 鱼跟猫,是命定的宿敌。鱼能担当的角色,只有猫的食物。这是所有人都认定的事实,遵循的规则。 但是,面对这样一只猫,图图却微笑了。那样的笑容,总让人想起春天里第一滴露水的清透,或者冬夜壁炉里第一簇火苗的温暖。 玄的内丹,悄悄含进了她的口中。 白猫,收回爪子,舔了舔上头鲜活的血液,如蒙冰霜的眸子,看定了对面那个向自己微笑的女子。 猫吃鱼,天经地义。 白猫的四肢,在地上飞驰,扫清了玄这个讨厌的障碍,它想要的东西.99lib.,就在前方,唾手可得。最难得的是,它的目标根本没有反抗的意思,连逃跑都放弃。 图图只是一条鱼,即便活了数千年,她依然只是一条喜欢吃冰淇淋的鱼而已。她不懂咒法,不懂杀戮,甚至不懂.99lib.保护自己。她懂的,只有一件事。 白猫利齿密集的口里,残留着玄的味道。当它的利爪深深陷入图图的肩头时,图图比任何时候都笑得灿烂,她纤白的双手温柔地捧住了它的脸,吻向了那张意欲咬断自己咽喉的嘴—— 凯,我不会走的。 闭上双眼之前,她对白猫说了最后一句话…… 第七节 今天,是沧瞳凯十岁的生日。 父亲没有回来,他在伦敦忙着跟一群金融巨头觥筹交错。 家里宽阔的草坪上,有城里最出名的马戏团在露天表演,欢乐的音乐响彻云霄,五光十色的美食堆积如山,小丑们喜笑颜开地向每个人分发漂亮的气球,每个气球上,都规整地印着“生日快乐,凯!”。 沧瞳凯所有的同学,都作为嘉宾被邀请来,到处欢声笑语。 没有谁发现,作为主角的沧瞳凯,早在这场盛大的生日会开始后不久,就没了踪影。 沧瞳凯闷闷不乐地在海滩上走,细腻的沙上留下他一串又一串的足迹。 今天是周末,天气不算太好,没有多少人到海边玩耍。 傍晚时,海滨浴场那边的一家冷饮店后,几个小孩围成了一圈,兴奋地指指点点。 “刚刚我在海边吃甜筒,它居然从水里跳出来,咬掉了整整半支呢!” “这条鱼好怪!全身都是白的!” “它会不会很值钱呢?我爸爸的海鲜店里,跟这个差不多的鱼要卖好几十块一斤呢!” “真的啊?” 沧瞳凯凑上去,孩子们围着的水桶里,有一条白色的鱼儿,鱼鳍鱼尾,像花边儿一样摆动。背脊上的鳞片缺了几块,露出微红的皮肉。一个顽皮的孩子,恶作剧地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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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细的树枝,捅着鱼的身子。它忙不迭地躲开,圆圆的眼睛滴溜溜转动着,望向沧瞳凯。 “救我!” 沧瞳凯突然听到了一声细细的呼救。 他有些诧异地看着那条白鱼。 “就是在跟你说话啦,你再不带我走,我就会被人卖了吃掉了!” 鱼儿在水里扑腾,不断吐着水泡。 在那个恶作剧的孩子要拿树枝戳鱼的眼睛时,沧瞳凯一把推开了他。 真正打起架来,沧瞳凯凶得像头小豹子。 几个孩子,落荒而逃。 水桶里的白鱼,有点惊奇地看着那个为自己打架的孩子。 傍晚的天气,居然比白天好。轻轻摇摆的海面上,倒映着淡淡的霞光。 沧瞳凯蹲在海边,涌来的潮水淹过了他的脚背,那只木桶,摆在他面前。 “你怎么会说话呀?”他问那条鱼。 “我生下来就会说话呀!”鱼很无辜地吐了个水泡。 “那那些孩子为什么听不见呢?” “因为他们是人类。” “我也是人类啊!” “可能我们有缘……” 沧瞳凯笑了,这条鱼真有趣。 “你有名字吗?” “我叫图图。” “我叫沧瞳凯!” 沧瞳凯把鱼从水桶里捞出来,放进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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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今天是我生日呢,认识你很高兴!”他朝图图扮了个鬼脸,“你走吧,你爸爸妈妈一定等着急了。” “我没有爸爸妈妈。”图图认真地回答,然后突然嘻嘻一笑,“今天是你生日么?” 沧瞳凯点头。 图图一摇尾巴,没入了海水。天边,最后一缕光线消失了。 它应该是走了吧。沧瞳凯站起身,望着寂静的海面,有一点点失落。呆站了片刻,他转身往回走。突然,身后有个脆脆的声音喊他的名字。 回头,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一身白裙,手捧着一枝漂亮的红珊瑚,笑吟吟地看着他。 “你是……”沧瞳凯愣住了。 “我是图图啊。”她走到沧瞳凯面前,把珊瑚塞到他手里,甜甜一笑,“我挑了半天,就这枝珊瑚最漂亮,送给你。生日快乐!” “谢……谢谢。”沧瞳凯有点呆地看着手里的珊瑚,半晌又问,“是你特意从海里挑的礼物?” “是啊!”图图点头,“生日礼物一定要用心挑选,这才有意义。” “谢谢你。”沧瞳凯突然抱住了她,“我很久没有收到过真正的生日礼物了。” 沧瞳凯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他明明在笑,却有眼泪落在了图图的肩上。 图图笑着拍了拍他的背。 “图图,你的肩膀……”沧瞳凯突然发现,图图的肩膀上,有一小块淡淡的红斑,他的眼泪落上去,红斑上生出了一缕白白的烟雾,然后,红斑消失不见了。 “啊,刚刚被那群孩子弄伤的。”图图看着自己的肩头,惊奇地说,“咦,怎么伤口突然好了?” “是因为我的眼泪么?”沧瞳凯擦着眼睛,傻傻地问。 “可能。”图图认真点头,然后大笑着握住他的手,开心地说,“凯,你真厉害!!” 面对这样一张真诚的笑脸,没有谁的心不会温暖。于是,夜里的沙滩上有了一个男孩跟一个女孩快乐的对话与嬉戏。连漆黑的天空,也适时缀上了点点星子,在海水上倒映出美丽的光。 “图图,你可以留到天亮再走么?”沧瞳凯突然停下欢跳的脚步,垂下头,“我总是一个人过生日。” 图图想了想,说:“我不走。以后我都陪你玩儿吧。这样,我们都不会总是一个人了。好么?” “好!!”沧瞳凯高兴得跳了起来。 翌日晚上,玄忧心忡忡地看着鱼缸里的图图:“凯,我们不能养着它,它是一条鱼。先生也是不允许的。” “它是我的朋友!”沧瞳凯纠正,“玄,你替我保守这个秘密。我会把它放在密室九九藏书里,没有人会知道。至于我爸爸,他几年都不会回家一次,回来也不会超过一个钟头。他不会发现。”他拽着玄的袖子,“我只想多一个朋友而已。” 玄为难地沉默,最后点点头。他很少违逆沧瞳凯的意愿。 他比沧瞳凯年长几岁。两岁那年,他只是一只孱弱的流浪猫,终日流连在垃圾堆里寻找食物,还要躲避捕猫者的绳套。就在他病得快死的那个夜,是沧瞳凯的父亲救了他,把他带回了家,教他修习之法,让他从一只普通的黑猫,变成了一只有能力保护自己,也有能力保护别人的猫妖。 沧瞳凯的父亲对他只有一个要求——保护,并陪伴沧瞳99lib.凯。 玄牢牢记着自己对沧瞳家的承诺。 一记,就是十七年。 为了沧瞳凯,他什么都可以付出,包括生命。 第八节 我杯里的茶水,已经没了热度。 “我已经说完了。”沧瞳凯紧紧皱着眉,“那天我在别墅区外的一个废弃工地里醒来,身上全是血,可都不是我的。图图就躺在我身边。双鳍上有个很深的伤口,不管我用什么药,找多好的医生,她的伤口都无法愈
合。而且,她的身体越变越小,也不再说话了,如同一条再普通不过的鱼,甚至完全不认识我了。这样的情况已持续了一个月。还有……”他顿了顿,声音越发沉重,“玄失踪一个月了,我差遣上万人去找,也找不到他的下落。” “你最近还有没有那种一临近午夜就昏昏欲睡的感觉?”我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 “没。”沧瞳凯对我答非所问的态度很不满,“从那个早晨之后,我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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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都守着图图。” “那之后,应该没有入侵者来骚扰你们了吧。”我放下茶杯,胸有成竹地说。 “你怎么知道的?”他对我的胸有成竹疑惑不已。 “你真的想救图图?”我从来不理会这小子的问题,我只向别人提问,不给别人问我的机会。 “当然!”沧瞳凯的声音提高了八度,“不然我需要来这里跟你废话这么多么!” “爪子伸出来。”我坐直了身子,突然变得很严肃。 沧瞳凯愣看着我,没动静。 “我说把你的手伸出来!”我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他迟疑了一下,把右手伸到我面前。 我抽过一支记号笔,在他的手掌上唰唰写下一个字。 沧瞳凯收回手一看,狐疑地说:“放?!” “世上许多事,其玄妙之处,就在一个‘放’字。”我起身伸个懒腰,“小子,你需要的是成长,然后才能体会这个字的含义。”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我要找的是最纯净的水!”沧瞳凯恼怒地站起来,仿佛自己受了愚弄。 “你爱图图?”我又问,无视他的怒气。 “当然!”他答得干脆。 “你怎么定义爱这个行为?”我继续。 “把她留在身边,保护她,不受任何伤害。”他脱口而出。 我笑了:“仅仅这样?” “还要怎样?”沧瞳凯的声音99lib?充满火药味。 我长长吁了口气,摇头:“沧瞳凯,你只是太寂寞,怕失去。你以为给的是爱,其实,那只是你的一己私欲。” “你知道什么!胡说八道!”沧瞳凯不服,俊脸涨得通红。 “其实,你身边已经有人给你做了最好的示范,什么才是爱。”我准备结束今天的谈话了,转身离开前,我朝他笑笑,“最纯净的水,一直存在于你的记忆里。仔细想想吧,也许有那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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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个海边,有个单纯的孩子,因为有人送了他一件生日礼物,就感动得掉眼泪。而且,那个时候的孩子,比现在的他,明白‘放’字的真谛。” 我最后看了一眼那条在鱼缸里吐泡泡的白鱼,心想,它应该会活下来吧,沧瞳凯应该不是一个那么没悟性的笨蛋。 “妖怪,你不怕我拆了你的店么!!”沧瞳凯在我背后吼。 “你敢拆我的店,我就拆了你的猫骨。”我回眸,嫣然一笑,你沧瞳家是本国首富又如何,是猫妖之王又如何,你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当年不也帮我抓过老鼠! 尾声 “我说了三百次了,不许在我卧室门口撒尿!”胖子气急败坏地拎着一只黑猫走到院子里,朝地上一扔。 “对伤残人士要客气点。”黑猫白了他一眼,爪子指了指自己还裹着绷带的胸口跟腹部。 我放下手里的杂志,打量着黑猫,道:“恢复得不错哦。过几天就能上岗替我抓老鼠了。最近不知道怎么的,老鼠总往店里钻。” “有工钱么?”黑猫慢悠悠地踱到我脚下。 我脸一黑,叉腰道:“老娘救了你的命,还帮你点拨那个臭屁的小子,救了那条‘忘形’,你不思报答,还管我要钱?” “我只是随便问问……”黑猫垂下头,忧伤地沉默。 我不忍心了,算计半天,大度地宣布:“工钱没有,猫粮管够。” 黑猫叹了口气,继续沉默。 午后的阳光照着我跟它,舒服得让人想睡觉。我懒懒地窝在藤椅里,喝着瘦子新配制出的蜜柚果汁,咂吧着嘴,问:“你准备什么时候回去沧瞳凯身边?要想再修炼成人形,起码也得二十年。” “那就二十年后再回去。”黑猫趴下来,“我的内丹,起码可以保证他二十年之内不会在午夜之后变成那只嗜杀的怪物。” “沧瞳凯的父亲,本意只是让你当他儿子的保镖以及玩伴罢了,并没让你做这么大牺牲。”甜甜的果汁在我唇齿间流动,却微微有一点涩,“如果不是你运气好,能撑最后一口气跑到我这里,你已经是死猫一只了。” “所以说,跟你有交情真是幸事一件。”黑猫望着我,猫脸带笑。 “下不为例。你自己给我添麻烦也就罢了。如果以后再伪装什么高人写信给别人,要对方来找我帮忙的话99lib.,我就把你送到冥界当苦力。”我白了它一眼,又道,“你跟图图都知道沧瞳凯是猫妖之王的后裔,沧瞳家的人,一旦过了十七岁,午夜之后就会化身为猫,嗜血成性,尤其对鱼类,从不留情,必食之后快。”我吐出吸管,看定黑猫,“这么多年,图图有无数个离开的机会,你也有。” “如果我们都走了,凯又是一个人了。他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也不知道那些夜晚他干过什么。”黑猫淡淡说着,“不论我还是图图,都想让他的幸福,可以保持得久一点。?99lib?凯只是个孩子而已,他想要的,不过是亲人的嘘寒问暖,真心相待。哪怕只是放学后餐桌上的一次闲聊,或者一声小心感冒的叮嘱。”黑猫抬起头,眯着眼看了看直射下的阳光,“图图不是个聪明的妖怪,年龄虽然不小,懂的事情却很少,唯一懂得的,就是守诺。她答应要留在凯身边,哪怕会丢掉性命。以前我不懂她,觉得她选择这种白天正常晚上逃命的生活,一定是疯了。可我后来懂了。” 我垂眼一笑:“因为,你爱上了一条鱼。” 黑猫不好意思地把下巴搁在地上,憨憨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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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爱上了另外一只猫。” “唉。没天理啊,沧瞳凯那样臭屁的小子也有人爱。”我突然长叹一声,“爱情果然是没道理没逻辑的玩意儿。” “图图不会有事的吧?”黑猫抬起头,不放心地追问。 “猫妖跟鱼妖是天敌,沧瞳凯留在图图身上的伤口,只有沧瞳凯的眼泪才能愈合。”我顿了顿,“不过图图的情况还要糟糕一点。” 黑猫顿时紧张地坐直了身子。 “你的内丹是由图图送进沧瞳凯体内的,猫妖内丹的威力对身为鱼妖的她来说,是至大的伤害,所以她的身体才不断缩小,不能化为人形,不能说人话,甚至不再认得沧瞳凯。只有将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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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自然,远离沧瞳凯身上的猫妖之气,过个百八十年的,才能渐渐恢复。”我耸耸肩,“就看沧瞳凯那个笨蛋,能不能领会我给他的那个字了。实在不行,我顶多吃点亏,帮你把那条鱼偷出来放掉。唉,一条鱼的爱,实在是麻烦。” “谢谢你了,真的。”黑猫的脑袋在我腿上蹭了蹭,“我会努力帮你抓老鼠的!不要工钱!” 一周之后,我收到了一封快递。里头有个U盘,以及一张支票。 打开U盘里的视频文件,显示器里顿时摇晃出一片浅蓝的海水。水里,有一条白白小小的鱼,鱼鳍鱼尾像花边一样展开,漂亮得很,海浪声中,它欢快地朝前游动,身上再看不到任何伤口。 游出一段距离后,白鱼突然停下,调了个头,圆圆的眼睛滴溜溜地望着镜头这方。 “走吧,我早该放了你。” 画外音,是个年轻男子好听的声音。 可白鱼只是一直望着,望着…… 镜头里,只有水的声音。 可能还有别的,只不过,不是我们能听到的。 过了许久,白鱼摇了摇尾巴,转过身,渐渐游远,终于消失于一片蔚蓝。 我拔掉U盘,心想,再过十年或者二十年,如果沧瞳凯这个小子真正变成一个成熟的男人,应该是蛮有魅力的一个家伙。我盘算着在将来某个时候,去印证一下我的揣测。 当然,另外一件让我狂喜的事,就是这张支票上的零,多得我简直数不过来!!!不过,我肯定不会让.99lib.胖子跟瘦子知道,不然他们一定会揭竿起义,逼我给他们加薪水!! 我把支票藏好,大摇大摆地朝屋里走去,现在是晚餐时间,胖子跟瘦子在厨房里忙活了大半天,喷香的味道,把我的人生点缀得如此美好! 另外,胖子本来说要做红烧鱼,被我拒绝了。 我本来就不喜欢吃鱼,以后更加不会吃了吧,嘿嘿…… 楔子 我是被胖子跟瘦子此起彼伏的嚎叫声惊醒的。 月九九藏书亮被云层遮了半边,染出一片雾蒙蒙的夜色,后院里的一丛栀子花,被某种野蛮力量踩得东倒西歪。厨房的屋檐下,横陈着一堆四分五裂,沾着青苔的瓦。胖子跟瘦子惊恐万状地缩在墙角,瘦子使劲往胖子身后钻,边钻边推,边推边说:“肥的好吃!肥的好吃!” 我扶正上歪歪斜斜的睡帽,仔细看着这只站在后院空地上的庞然大物—— 一只狮子。 活的。 它站在距我不到三米的地方,巨大的身体拥有史上最完美雕塑的线条,沉稳健硕,不动如山,长长的鬃毛在夜风里飞动,在规律的起伏中低调彰显百兽之王的.99lib.跋扈与不羁。 狮子的皮毛,是金子一样的颜色,涨满了我的双眸。 浑浊的夜色尚且消减不去它的光彩,若换了白天,阳光万里,眼前这个大家伙,将是何等的万众瞩目。 在我这只对金子有着狂热占有欲的树妖眼里,它不是一
头狮子,简直是一块会呼吸的移动金块。 狮子的眼睛,比我见过的最有光泽的黑曜石还要迷人,那层浓重的黑,有漩旋涡般的力量,似能将任何与它对视之人的魂魄吸到没有底限的虚空。 作为一只还算见多识广的树妖,见过的奇人异物多不胜数,可我还是得承认,这次连我也看得有点呆了。 漂亮若此的狮子,金子般耀眼的颜色,黑如宝石的眼睛,咦,莫非它是…… 等等,且不论它的来历,我的“不停”只是一家甜品店,我并没有任何意愿将它转型成动物园。 我的店只欢迎来品尝甜品,喝一杯浮生茶的客人,不欢迎一只狮子,还是一只深夜从天而降,砸烂我家的瓦,踩死我家的花的鲁莽狮子! “凝固”的狮子突然甩了甩头,金色的狮鬃如散发着光芒的太阳。99lib?它似是深深吸了口气,目光锁死了我,然后,一步一步朝我逼近。 那张狮子的脸越来越清晰,我甚至能看到它双眸里,我的倒影。阵阵热气从它口鼻中呼出,微微灼着我的皮肤。 被一头活狮子靠近的感觉,不好玩也不浪漫。 从它温度零下的眼神里,我无法分辨出它的真实意图,只看到一层穿着危险外衣的焦躁,以及某种渴求。 它离我越来越近。 身后,抱头鼠窜的瘦子在嚎叫:“老板娘你顶住啊,我们去帮你打110、119还有120!!” 月亮被云层彻底吞没,天空仅有的光线荡然无存…… 第一节 从达蒂餐厅回家的路上,百里未步每天都要穿越一片积雪的森林,沿着那条永远只一半结冰的小河独自前行,高大的云杉树间,偶尔会传来不知名动物的骚动。 初冬的布切基山区,除了锡纳亚疗养站里来往不断的游客外,到处都是宏大的寂静。 今天是12月23日,平安夜前的最后一天,百里未步背着硕大的背包,快步朝林间深处而去,一边走,一边警惕地回头张望。 平安夜到来前,她必须见到他! 罗克萨那高中从上周开始放冬假,学校放假的第二天,百里未步就跑去疗养站附近的达蒂餐厅打工,餐厅老板拉斐尔是个长得像KFC上校的和善大叔,总是用他的大嗓门向食客们称赞百里未步是上天派给他的中国天使,又聪明又漂亮,关键还勤快。 对别人的溢美之词,百里未步总是甜甜一笑,并不多说什么。 百里家的家训只有两个字——低调。 说到百里家,对于自己的祖辈,百里未步一直是不大能理解的。她是纯正血统的中国人,她的曾祖、爷爷奶奶、父母,全部是中国人。百年前,百里家从中国迁移到罗马尼亚,落脚在如今的锡纳亚市郊外,布切基山区的某个幽僻之处。一座三层高的中式小楼,藏身于东欧密林,百年时光,隐秘而低调地生活。除了工作、上学、购物这些必须的行为之外,百里家的人几乎足不出户,百年来,他们总是以一种不为人知的坚毅跟执着,固守在这片名叫“碧落”的森林里。 这片森林的名字,是她的曾祖父起的。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百里未步知道森林的名字,来自白居易的诗。 给东欧的森林起一个古中国的名字,真是怪异的搭配。 从百里未步出生到现在,十七年时间,她家只来过三次客人。印象最深的,是她小学毕业的那年夏天,一个黑发过腰的中国女人,脸孔美丽,身姿婀娜,穿着黑色的衣裙。她和父母在聊天,声音很低,不知道在聊些什么。 百里未步皱眉望着这个陌生的女人,从对方如花明媚的笑容里,看到了一抹欲言又止。 女人离开时,百里未步躲在门后,看着她母亲紧紧拉着女人的手,不甘心地问:“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九九藏书?我们已经失去了未晴。我害怕将来……未步会跟她的姐姐一样。” 她也看到总是微笑温和的父亲,第一次锁紧了眉头,用期待一场拯救的急切目光望着那个女人。 “今天我只是来看看老朋友罢了。”女人笑笑,淡淡道,“既然给她起名叫未步,那么未来的每一步,都交给她自己去选择吧。” 随后,百里未步分明看到那女人回过头,用一道迷人深邃的眼神捕捉到偷看的自己,女人那张浅玫色的嘴唇朝她轻轻动了动。 她是在对自己说话么?她仅.99lib?仅只是动了动嘴唇而已,耳畔却传来一个清澈的声音——“拿出真正的勇气,猎人。” 女人离开后,有很长段时间,再没有外人来过她家。准确说,是想九九藏书来也来不了。百里未步从不邀请同学到家里玩,曾有些好事的男生偷偷跟踪这个中国女孩,结果是跟踪一次迷路一次,只要百里未步一走进“碧落”,那些愣头小子就再也看不到她的踪影,那些高大的树木,仿若活过来似的,移动着挡住他们的去路。 百里家,不容外人踏入。 因为,他们的体内,流着人马族的血液,天生的猎人,遗世孤立,只为自己的宿命而存在。 第二节 罗克萨那高中是锡纳亚市里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学校,全校的学生加起来也不过一百人。普通的学校,普通的老师,普通的学生,像这落雪的冬天一样千篇一律。 百里未步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是在主教学楼的楼顶。 她逃课了。满黑板的公式与数字,口沫四溅的数学老师,让她昏昏欲睡。 暮秋的下午,躲在屋顶晒太阳是个不错的享受。百里未步双手撑地,半眯着眼仰起头,双脚悬在护栏外,惬意地摇晃。 “风一吹,你就会掉下去的。” 她的身边,不知几时多出一个颀长的身影,遮住了侧来的阳光。突如其来的声音是温和的,但还是让她吓了一跳,塞在耳朵里的IPOD耳机因为她的猛一转头而扯落了一半。 “别怕,我又不是来抓你的老师。”身边的人很好笑地望着她,一对长着好看双眼皮的眼睛闪烁着湖水一样的光,薄薄的嘴唇略略上翘出迷人的弧度。 是个中国人,最低限度是东方人的模样,不到二十岁的年纪,不低于180公分的身高,穿着剪裁得宜的白衬衫与牛仔裤,一件浅蓝色的暗格毛衣悠闲地拴在肩头,一头及颈的黑发自然微卷着,阳光下,黑发里埋藏着几缕赤金的颜色,黑色的低调与金色的张扬配合得刚刚好。 他站在楼顶的边缘,稳健挺拔,说的,是地道流利的中文。 百里未步从不知学校里还有除了她之外的中国人。 “你是谁?”她缩回脚,手忙脚乱地爬起来,警惕99lib.地瞪着他。 “你的眼神像在看一个绑匪。”他转身朝她走近一步,看定她,“我长得有那么可怕?” “衣冠禽兽都长得好看!”百里未步冲口而出,边退边说,“你到底是什么人?站住!不许再过来!不然我喊人啦!” 对方充耳不闻,反倒一个箭步上前,出其不意地拽住了她的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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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一拉,她就撞上了一个温暖宽阔的胸膛。 百里未步一愣,大骂一声:“臭流氓!”旋即一把推开了他,脸红得像番茄。 “当流氓也比眼看着你高空抛物好啊。”他一点也不气恼,墨黑的眼眸里是显而易见的宽容,他朝她背后努努嘴,“自己看看。” 百里未步狐疑着回头,身后的围栏不知几时断开了一个缺口,她再多退一步,就是真的高空抛物了。 “你……我……”她本想说谢谢,但是死都说不出口,如果不是他突然冒出来,她应该还在舒服地晒太阳。 “我叫岑恺文,大家都叫我kevin,刚刚从中国来,打算进罗克萨那念书,今天是来办手续,然后顺便四处参观一下。”他友好地朝她伸出手,“贵姓?以后我们就是校友了。” 百里未步松了口气,脸色比刚才好看多了,嗔怪一句:“这里到处都是大好河山,你干嘛非要到这破屋顶来!我叫百里未步。” “姓百里的人很罕见。”岑恺文有些惊讶,继而笑道,“不过你很可爱。” 姓氏跟可爱,两者有什么必然联系么?这个人说话真是前言不搭后语。不过,被人很诚恳地称可爱,总是件让人高兴的事。 看看时间,百里未步吐吐舌头,朝他摆摆手:“好啦,你慢慢参观吧,我得回去了。看在都是中国人的份上,今天的事就不跟你计较了。以后有什么事需要同胞帮忙的,来找我就是了。”然后匆匆下楼了。 岑恺文微笑着目送她匆匆跑走的背影,脸上的笑容从凝固到消褪,只用了很短的时间。 他沉默地走到屋顶边缘,远眺着前方山脉的轮廓,对着空气说话:“我找到她了。反应力零级,反抗力零级,杀伤力零级,完全没有觉醒的猎人。” 阳光渐渐黯淡下去,迎面而来的风,吹开了他额前细碎的头发,一道S型的金线印记,埋在他的额前,隐隐生辉。 一种与他年龄完全不相符的深沉甚至沧桑渲染着他身上每根线条,令他与刚才判若两人…… 他吸了口气,纵身从楼顶跃下。 第三节 一连三天,百里未步都没有在学校里碰到她的新校友,那个叫岑恺文的家伙。 难道他选了别的学校?还是水土不服病倒了?还是…… Wait,自己干99lib?嘛去关心一个无关紧要的人? 百里未步甩甩头发,抱着一摞书本,拽了拽书包带子,跟几个路过的同学say goodbye之后,打着呵欠走出了学校大门。 生平第三次,她家里又来了客人,不是当年那个99lib.漂亮的中国女人,这次是五个中国人,一个白发老头,一对中年夫妇,还有两个不到三十的年轻男人,都穿着对襟唐装,不苟言笑。 她的父母对这些客人,热情中夹杂着一种别样的尊重。 看着这些客人,百里未步依稀记起,十年前,他们似乎也来过。她肯定是见过他们的。但是又不太确定,那段记忆太模糊了。 那五个人一住就是十天,还没有走的意思,似乎在等什么。她问父母那些人是干什么的,什么时候走,父亲只说是国内来旅游的亲戚,玩够了就走。 可是,在他们到来的次日晚上,她去阁楼上拿东西时,曾听到从父母房间中传出争执的声音。 “不过……这么多年,他们很安分守己。”母亲的声音很无力。 “你忘了那个诅咒?你看看未雨现在的样子,你藏书网认为你儿子还能再熬过一个十年?平安夜,九色葵便要开花,我们无从选择。”苍老低沉的声音,不可违逆。 百里未步好奇地停步在门口,正想继续偷听下去,不料房门一下打开,那个中年妇人冷着脸出现在她面前。 她傻笑两声,识趣地下了楼。 其实她对他们没头没脑的谈话没有一点探究的兴趣,对这几个不速之客,除了客套地喊几声爷爷叔叔婶婶之外,百里未步跟他们没有任何交流,只盼着他们赶紧走。 她真的不喜欢这些人,哪怕父母说他们是亲戚。 离开学校,百里未步没有回家,去了附近的诊所。出来时,她手里多了几袋红红白白的药丸。 “你病了?” 她的视线被一个高大99lib.的身影全部挡住了。 “神出鬼没显得你很时尚?”她瞪着又一次突然冒出来的岑恺文,这家伙今天穿了一件黑外套黑毛衣加黑牛仔裤,配上他的身形与脸孔,cool得像电影里的死神,怪好看的。 “我入学手续还没办好,下周才能进校。”他无奈地耸耸肩,“我要去锡纳亚疗养站的卡亚宾馆找人,正问路呢,就看到你了。” “卡亚宾馆?”百里未步一乐,“遇到我算你走运。我常去打工的那家餐厅,离卡亚宾馆就五分钟的路。” “你打工的餐厅在哪里?”岑恺文为难了,“我初来乍到……” “走吧!”百里未步拍拍他的肩膀,“也只有我这么好人品的人,才肯亲自把你护送到目的地。” 他看着她顽皮夸张的神情,略是一怔,笑着摇摇头。 天气已经越发冷了,外头的行人每个都裹起了厚厚的大衣,匆匆往家里赶。 百里未步领着他,打算从碧落森林里横穿过去,这条路她走过无数次,是通往疗养所最近的路。 两个人的脚步,踩在林间小道的落叶与枯枝上,发出规律的嚓嚓声,天边的太阳已经沉下大半,空寂的森林里,光影黯淡。 “你还没答我,是你病了么?”岑恺文边走边问。 百里未步摇头:“这是给我弟弟拿的药。十年前他生了一场重病,身体一直不好,常年都要服药。” “你弟弟多大了?”他问。 “小我四岁,十三岁。” “真可怜啊。”他突然有点心不在焉。 “他是个可爱的药罐子。”她笑笑,乐观地仰起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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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有办法治好的。” 天际最后的微光穿过树顶落在岑恺文的脸上,斑驳的阴影掩盖了他的眼神。 第四节 今天的感觉有些异样。在那条走过无数次的捷径上,百里未步迷路了。 她领着岑恺文,无数次回到同一个地方,不论朝哪个方向,总会回到那片被高高低低的云杉树围绕,被一方溶洞跟一片小小湖泊夹住的不规则空地上。 百里未步清楚记得,每次走到这块空地之后,只要再向东走上二十分钟,就能看到达蒂餐厅的房顶了。 可今天,为什么走来走去都在绕圈?而且,每走一段距离,林中的雾气就越浓一些,起初还是纱一般薄薄的一层,后来便如同烟雾般浓重了。站在湖边,他们顶多能看清周围十米的范围。 “我说……你是不是带错路了?”岑恺文停下脚步,尴尬地咳嗽两声。 百里未步皱眉,挠头道:“不可能,这条路我走过无数次了。”她走前两步,狐疑藏书网地说:“这个时间是不应该有这么大雾的。这太奇怪了。” “完蛋了。”岑恺文无奈地看看手表,“都已经六点半了。”他抬头环顾四周,面色一沉,忽然压低声音对百里未步道:“我听人说,日落之后的森林里,可能会有跟人作对的妖精或者怪物,它们用自己的异能将人困在森林里,让他们一直在原地兜圈,无法走出去。” “还有种版本是吸血鬼,这个罗马尼亚的名产喜欢把人困在森林里,然后出其不意地咬住他们的脖子。”百里未步回头朝他扮了个鬼脸,故意露出自己的小虎牙。 “你都不怕的么?”岑恺文瞪着她,一挑眉。 “不怕。”她很老实地点头,“我生下来就不怕这些所谓的妖魔鬼怪。很奇怪吧?”说着,她一撇嘴:“你们男生就是喜欢说这些来吓唬女生。没劲。” 岑恺文望着她清澈见底的眼睛,笑笑,没有说话。 “可现在我真被难住了。”百里未步长长吐了口气,“不管什么原因,我们现在的确迷路了。天黑之后,森林里处处都是危险。你刚来,不知道这里头的厉害。” “那要怎么办?要不照原路退回去吧。”岑恺文看着镶嵌在密林之中,幽暗不见尽头的小路,边说边摸出手机。 “你不会想报警吧?”百里未步朝他摆摆手,“这里没信号的。” 岑恺文没理会她,在手机上摁了几下,然后高高举起,在空地上来来回回地走,说道:“我用手机里的GPS定位现在的位置。希望能有用。” 可是他来来回回走了半晌,最后沮丧地垂下手,摇了摇手机,暗骂了声:“shit!连一颗卫星都搜不到。” “别搜了,我们再试试另外一条路。”百里未步从地上拾起几块黑色的小石头,在左侧的一棵树下摆成个三角形,回头冲岑恺文道,“做个记号,就不会走重复的路了。走吧。” 但是,三十分钟后,他们又回到了湖边。 天色已经黑尽。夜晚的森林,暗如幽冥,天际一抹惨白的月色,让眼前的一切虚迷阴冷得不像人间。岑恺文微微喘着气,一拳击在身边的树干上,隐隐的怒气无法掩藏。 百里未步一屁股坐到了树下,反复急速地前进已经让她疲累不堪。 “你还是不怕?”岑恺文背靠树干,打量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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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下百里未步疲惫但镇静的侧脸,眼底有别样的深意。 “我哪有时间害怕。”她朝他吐舌头,干脆地说,“我带你进了这片树林,就有责任把你带出去。” “挺有气魄的啊。”岑恺文微微一笑,“可你现在能有什么办法?这片森林的每条路我们几乎都走过了。” 几声野兽的凄厉嚎叫,忽远忽近地传来。在这样的森林里,他们不是主宰一切的伟大人类,只是随时有丧命之虞的猎物。 百里未步站起来,仰头看着比自己高出一个脑袋的岑恺文,眼神流转之中,似是下了个很大的决心,突兀地问:“如果我的手中藏着一把藏书网弓箭,它可以带我们走出迷途,你信么?” 岑恺文略略一怔,笑道:“你在念哪位诗人的诗句么?” 百里未步没搭腔,从书包里摸出一把精致小
巧的瑞士军刀,啪一声打开…… 岑恺文眼中突然闪过一丝金芒。 第五节 十年前。 雪,鹅毛般密集而下,整个森林里,浓重的白色从地上延展到天空。 碧落林里,一男一女在积雪之上飞快奔驰。 踏过的雪地上,交织着点点殷红与碧绿的迹,鲜艳而惊心。.99lib. 身后,奔跑之人看不到的地方,有火光摇动,还有火光之下,涌动的人影,每一个都急迫,每.99lib.一个都凶悍。 许久,男女二人停步于一处巨大的溶洞前,女人急匆匆地将男人往洞里一推,她美丽的脸孔上交织着痛苦与不舍:“剩下的事交给我,我不会让他们伤到你!” “你疯了?不许去!我不需要女人来保护!”男人追出来,肩头豁开的伤口里淌着血,绿色的,像流动的美玉。 “九色葵已经开花,焰晶箭出世,你不可能是人马族的对手!一旦被他们找到,只有死路一条!”女人紧紧抓住男人的手,脸庞涨得通红,“相信我,我一定有办法化解这场大祸。” “不行!”男人坚决反对,一把扣住她的手腕,“我们离开这里,离开罗马尼亚,走得远远的!” 女人泪眼婆娑地望着他:“你忘记你不能离开这片森林么?你突破不了百里家设下的结界。” “试试看!”男人的眼里,有比喀尔巴阡山还要浑实的坚决与不妥协。 “我能让他们无法伤害你!”女人急了,“你相信我!只要过了今晚你就安全了!” “我不需要!”男人的怒火,一瞬爆发。 争执的二人,谁都没有留意到身后突然闪现出的两个黑影。 嗵一声闷响,电光火石的一击,男人的脖子一麻,目光停滞在女人的脸上,缓缓倒了下去。 一对中年夫妇,黑袍裹身,面无表情地扶住了他,准确说,是牢牢制住了他。 “你们……”女人起初吃了一惊,旋即咬了咬嘴唇,毅然说,“我会解决。你们信我。他不会有事。” 夫妇二人没有理会她,扶着昏迷的男人,转身离开,连一个字都不愿同她讲,眼里,只有强压下的悲愤与些微的无力。 “你们……相信我啊!” 落雪越来越大,大得淹没了女人的声音,和她转身离开的足音。 相反的方向,两头毛色如金的狮子在林间飞跑,耀眼的颜色,像遗落人世的太阳,趴在其中一只背上的男人,双目紧闭,口里喃喃唤道:“未晴……” 百里家的地下室,一个人影小心翼翼闪入。 手电的光在地上胡乱扫射,人影跌跌撞撞穿过弯曲的廊道,站到一扇紧闭的木门前。 亮晶晶的钥匙藏书网在黑暗里闪烁,叮当声中,木门吱呀一声打开。 一束光照到门后那类似神龛的台子上,一个漆成黑色,描金镂花的木盒,端端摆在正中,光滑的表面上,似有一层水纹般的蓝光在流动,肃穆到不可接近。 人影缓缓走近,木盒上的蓝光,渐渐映亮了那张惊惶,却美丽依然的脸。 她愣愣站在木盒前,缓缓伸出了手…… 第六节 “别动!”岑恺文摁住了百里未步握住瑞士军刀的手,警觉地转过头,“你听!” 身后数米远的树丛里,传来悉索的响动以及粗重的呼吸,冰冷的空气中零散着淡淡的血腥味。 两人的目光尚在搜寻,树丛中猛然窜出了一个巨大的黑影,重重落在距他们不到五米的地方,两只隐隐闪着血色的眼睛,像两盏小灯在闪烁。 百里未步倒吸了一口冷气——那是一头尚未完全成年,但已足够凶猛的年轻棕熊。 按照惯例,这些大家伙应该已经冬眠了。以百里未步所知,熊不肯冬眠,唯一原因是食物储备不够。 月光下,棕熊轰地立起身子,硕大的身躯在夜色下怪异地扭动,发出嗷嗷的吼声。 百里未步慢慢站到岑恺文前头,从牙缝里挤出话来:“别乱动,我让你跑你赶紧跑,别回头!” 岑恺文的眼里流过一丝讶异,片刻,他拽拽如临大敌的百里未步,小声道:“它好.99lib?像不是来吃人的,你看它的左前爪。” 棕熊高高扬起的爪子上,有一圈寒光闪闪的铁片,仔细一看,上头还沾染着血迹。 捕兽器?! 百里未步见过这种粗暴但有效的玩意儿,在罗马尼亚,捕猎是合法的行为。 以这个简单机械的咬合力来说,如果换作一只鹿或者别的更脆弱的动物,一旦碰上它,捕兽器上的铁齿会直接断了它们的四肢或者脖子。 “它只是受伤了。”岑恺文沉沉说了一句,举步竟要向棕熊走去。 百里未步一把拽住他,低声呵斥:“你疯了?!受伤的棕熊,比不受伤的更凶狠十倍。你……” 棕熊颓然垂下身子,像一滩烂泥一样坐到地上,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受伤的前爪在身前痛苦地颤抖。 对她的警告,岑恺文充耳不闻,拉下她的手,毫不犹豫地朝棕熊走过去。 看着这个靠过来的人类,这头猛兽的眼里,居然渐渐没有了敌意,也不再咆哮,取而代之为喉咙里一阵呜咽的悲鸣。 岑恺文走到它跟前,竟俯身摸了摸它的头,像安抚,嘴里还喃喃低语着什么。 棕熊渐渐安静,舌头缓缓舔舐着前爪上的伤处。 全身的神经依然绷紧,百里未步却忍不住奇怪,这头熊的表现实在背离常理。 “很快就没事了。”岑恺文蹲下来,边说边捏住了已经深深刺进棕熊皮肉中的捕兽器,微微一皱眉,双手朝两边用力一拉。 咔嚓一声脆响,在寂静的森林里尤其刺耳。 铁制的捕兽器在他手里生生碎成了数截,从熊爪上无力地落到了地上。 热热的血,从熊的伤口里大量涌出,染红了他握在上头的手。 棕熊低吼了一声,可能是痛,也可能是解脱后的狂喜。百里未步无心去分辨这个,她现在关心的,是眼前这个男人,是什么力量或者说胆量,让他做出这种不怕死的行为。 要知道,只需像拍皮球那样轻松的一下,棕熊的巴掌就能拍掉他半个脑袋。可是,他从头到尾竟然毫无畏惧,半点都没有。作为一个初来乍到的普通人,这不符合逻辑。 他从身上的毛衣扯下一只衣袖,卷成一个条,细细扎在棕熊的伤口上止血。 做好这一切后,他才略略松了口气,拍拍熊的脑袋:“看你这么强壮,过不了几天就没事了。以后要小心,不是每次都这么好运的。走吧。” 棕熊晃晃脑袋,扭动起笨重的身子,试了几下才把前爪放到地上,然后一瘸一拐地朝林中而去。走了几步,它回头看了看岑恺文,眼睛里居然有一点儿濡湿。 百里未步认为自己肯定是?99lib.产生幻觉了,野生的棕熊能听懂人话,还会哭…… 岑恺文朝它挥挥手,示意它快走,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 当棕熊的身影跟气味都消失在夜色中时,百里未步一个箭步冲到他面前,直视他的眼睛问:“你是什么人?” “我不是人。”他突然坏笑,“这个答案应该是最符合逻辑的。” “你……”她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如你天生不怕妖魔鬼怪一样,我天生就不怕这些动物。”他收起戏谑的表情,认真道,“不论小动物还是猛兽,对我都很友善。也许它们知道我没有伤害它们的心,所以对我也没有戒备吧。动99lib.物都是有灵性的。”他朝她神秘地笑笑。 “真的?”她半信半疑。 “我们两个都是怪物。”他哈哈大笑,旋即道,“看来今晚是回不了家了,希望天亮之后能找到出路。” “希望天亮之前我们没有被冻死。”百里未步把外套裹紧了些,“去刚才路过的溶洞吧,好歹比傻站在外头强。” 很快,二人在那个巨大的溶洞里,找了个避风的位置坐了下来。这里头的寂静,掉根针都听得到。 “你胆子真大。”短暂沉默后,岑恺文开玩笑般朝百里未步竖起了大拇指,“换成别的女孩,看到那么大一头熊,肯定当场吓晕过去。” “不及你。不但不怕,还敢给熊治伤。我说你这人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手劲还挺惊人,竟然徒手把捕兽器捏碎了!”百里未步转过头怪异地打量他,“你怎么办到的?” “一时情急吧。”他舒服地靠在石壁上,“被那样的玩意儿刺进肉里,多疼哪。应该让人类自己来试试,他们就知道这是怎样一种感觉了。” 百里未步分明看到他眼里泛起了寒气。 他怔怔看着从洞外透入的微光,自言自语道:“它们不过是想安静地在自己的家里生活。但是,仅仅这样都不行。人类不断在干毁家灭族的事,砍伐、狩猎、无休无止。多么讨厌。”他侧过脸,看定百里未步,脸上浮出别样的浅笑,问:“对不对?” 百里未步一愣,转念一想,点点头,低声道:“好像……是这个样子。” 她想起当地那些猎人,用各种方法捕杀林中的动物,想起他们抓起尚未完全咽气,伤口还在淌血的猎物,得意大笑着在镜头前摆出各种胜利者的姿势拍照留念,想起刚才那头棕熊的哀鸣。 心里,突然像压上了一块石头,不痛,却堵得慌。 两人之间,又是长久的沉默。 百里未步靠着冷硬的石壁,阵阵倦意不可遏止地涌来。她再也支持不住,终于合上了沉重如铅的眼皮。 睡梦中,有人喊她的名字。是个女人,急切而悲伤,喊了一遍又一遍……未步……未步。 听得她都忍不住难过了。 是姐姐吧,好多年都不见的姐姐…… 岑恺文看着已经睡得歪倒在地上的她,因为寒冷,下意识地将身体蜷成了一团,微微颤抖着,红红的小嘴时不时动两下,说着谁也听不懂的梦话。 他脱下外衣,轻轻盖在她身上。 整个世界陷入了彻底的无声状态,他起身出了山洞,片刻后归来,手里握着一个赤红色的浆果,轻轻放到百里未步的身边,一股冰凉香甜的气味,从果子里散发而出,钻进她微微抽动的鼻子里…… 第七节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老者皱着眉看了百里未步一眼,拂袖而去。 “早说过百里家的人不能要女儿,你们偏要妇人之仁。”中年男人颇有怒意地朝百里未步的父母道,“你们这一支后裔,当年以追捕之名从中国逃到罗马尼亚,就是为了保全腹中的女婴。现在你们看看,自己的行为给你们带来了什么?给我们整个人马族带来了什么?疼痛,怪病,甚至死亡!你的大女儿已经错过一次,现在连小女儿也……唉!” 在他转身离开之前,冷冷朝百里未步的父亲扔下一句:“这次,势在必行。我们是猎人,这是永远不会更改的事实!” 百里未步一头雾水地看着这些动怒的客人,以及神色复杂,像做错事的学生一样沉默而立的父母。 她做错什么事了么?不就是因为迷路彻夜未归?可她现在不是好好地站在他们面前么,至于上升到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这种高度么? 不过唯一奇怪的是,当她一早醒来时,溶洞里只有她一个人,岑恺文不知去向。她还急切地在附近找了他半天,可一无所获。直到她循着原路顺利走出森林打算去报警时,恢复信号的手机收到了岑恺文的短信——“家有急事,先走一步。你睡得像头猪。” 她一愣,手机屏幕上仿佛浮现出岑恺文揶揄的笑脸,她情不自禁朝那条短信吐了吐舌头,快步朝家里走去。 回到家,才发现气氛有点不对。接着便是那通莫名其妙的指责。 “爸妈,这是怎么回事?我被困在森林里一晚上,你们不安慰我一下,还让外人指着鼻子骂我?”百里未步撅着嘴蹭到父母身边,委屈地吸了吸鼻子,装要哭的样子。 而这次,父母并没有像从前一样,宠溺地摸摸她的头,继而好言相慰。 父亲从衣兜里掏出一条手链,放到百里未步手里。 “咦?我的手链怎么在这里?”百里未步惊讶地一摸手腕,那条她十岁生日时母亲送她的串着一只纯金小猴的手链,居然在父亲手里。这条手链是她的大爱,睡觉都不离身。 “跟我过来。”父亲叹了口气,转身朝通往地下室的暗门走去。 百里未步狐疑地跟了过去。 她家的地下室,并没有什么特别,一条通道连接着三个呈品字型的房间,除了尽头那个房间平日总是锁上的,另两个房间连锁都没有。不过她知道,锁上的房间里,有个神龛,还有百里家各位祖辈的牌位,每年农历春节的时候,他们全家都会去那里上一炷香,并没有什么特别隆重的仪式。至于另外两个房间,就更没有什么特别了,一间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很多都像砖头一样厚,落满了灰尘。一间养着寥寥数盆貌不惊人的花草,也许因为常年照不到阳光,总是半死不活的样子。 父亲打开了最里头的那间房。老实说,百里未步十七年来,除了每年一次的拜祭,她从不下地下室,她对漫画的兴趣远多于那些一看就头痛的砖头书,至于花花草草,就更没有兴趣了。不知道父亲突然带她来这里干什么,离春节还有好几个月呢。 房间里没有灯,只有蜡烛,红色的,分立在神龛,还有牌位所在的木台上。 父亲边点亮蜡烛,边沉声道:“凌晨,有个男人拿着你的手链来找我,说如果我不在天亮前交出箭伤解药,你的性命就会终止于太阳升起的时候。” 百里未步心里咯噔一下。 “爸爸,我……我不是很明白。”她的心,突然像那些烛光一样摇晃不止。 “我们是什么人?”父亲回头,熄灭了快燃到头的火柴。 百里未步一愣,说:“我们……是人马族的后裔,天生的……猎人。” 父亲看着台上那些黑色的牌位,“从上古时代开始,人马族的先祖就开.99lib.始无休无止的狩猎,我们是最骁勇善战的一族,族里的每一个分支都是天生的猎人,世上最犀利的弓箭随我们一同降生。” “我知道。”她看着父亲严肃的脸,小心翼翼地说,“人马族最有名的人物之一,是卡戎,黄道十二星里射手座的来源。” “是,卡戎是人马族先辈里的骄傲。除了他之外,我们的同族遍及世界,随着时间的推移.99lib.,我们渐渐变得像真正的人类了,无论内心还是外表。可人马族天生的勇气,与应该担负起的职责,永远不会变。”父亲如是道。 “我也知道……”百里未步想了想,“可是,这跟爸爸你带我来这里有什么关系?” “作为人马族在东方的后裔,我们百里家千百年来,最大的敌手是谁?”父亲忽略她的问题,继续问。 百里未步略一沉思,不是很肯定地回答:“是……黄金狮人?” 父亲叹了口气,点点头。 “可是,你们不是说黄金狮人在很多年前,已经被我们消灭干净了?”她狐疑地问。 “西汉初年,我们百里家的先祖受命于汉武帝,专肆猎杀黄金狮人,保江山平安。千年时光,人马与狮子之间的战争,不曾平息。”父亲的眼里有风霜,每个字都沾满了沧桑,“直到百年之前,中国境内的黄金狮人几乎被我们猎杀殆尽,仅剩的一支窜逃到了罗马尼亚的森林里。而你的曾祖父,以追捕为名,举家迁往布切基山区,并在黄金狮人藏身的森林里布下了结界,让仅存的敌人终生不能离开此地。” 这些事,父亲第一次对她提起。事实上关于他们整个百里家的过往,人马族的种种,父母藏书网很少在她面前提及。这么多年,她就像个普通人一样,轻松快活地生活在世上,如果不是今天,父亲如此慎重提起,她几乎都要遗忘自己人马猎人的身份了。 “为什么只是困住它们?”百里未步的脑子还算清醒,追问,“为什么不直接捕杀它们?” 父亲苦笑:“这个问题,当年我也问过你爷爷。你爷爷的神态,跟我现在一样。”他深深吸了口气,说:“百里家的人,手上沾满了黄金狮人的血,你爷爷只用了‘杀戮’两个字来评论先祖们对狮人们做过的一切。数百年前,康熙年间,百里家的先祖,一对兄弟,发现了一只藏身于京城的黄金狮人,雌性,化身成女子,做了当地一个小官的妻子,其时已有身孕,即将临盆……” 说到这儿,父亲停住了。 “他们还是毫不犹豫地下手了?”百里未步愕然。 “她恳求他们,起码放过她的孩子,也不要惊动她的丈夫,他只是个普通的男人,胆小却好心肠,他不知道自己妻子的真实身份。只要让她的孩子平安降世,他们要对她怎样都可以。”父亲说话的九九藏书速度比任何时候都缓慢,“弟弟动了恻隐之心,收起了弓箭,并劝哥哥离开。可是,弟弟刚一转身,哥哥的箭已经射中了女人的心口。” 百里未步的心脏,急跳了一下。 “她临死前,用比海还深的怨恨对百里家下了诅咒。”父亲的脸孔在烛光里闪烁,微微有些苍白,“多年后,那个弟弟在临终前说,这辈子能让他刻骨铭心的东西很少,唯有当年那只雌狮中箭后的眼神,他至死不忘。” “她……她对百里家下了什么诅咒?”百里未步一步上前,抓住了父亲的手。 “今后,百里家但凡有女儿出世,必爱上宿敌黄金狮人,必不得善终,必连累至亲。”父亲说出的每个字,都像刀子插进了肉里。 “这……”百里未步觉得耳畔嗡一声响,“后来呢?” “弟弟怀孕的妻子,生下了一对龙凤胎,男婴就是你的曾祖父,而女婴……”父亲遗憾地说,“长大后的她,果真同一只黄金狮人堕入爱河,爱得死去活来。” “诅咒就是这样?”百里未步的心里略略松了口气,如果只是这样,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好吧。 “如果仅仅只是这样,诅咒也就不叫诅咒了。”父亲一眼看穿她的心思,道,“他们相爱之后不久,整个百里家的人都生了一场怪病,高烧,吃任何东西都只苦味,总之是痛苦不堪,这样的状况持续了三个月才结束。而当时百里家整个家族里最小的孩子,也是她年纪最小的亲弟弟,却没有这么幸运,他死了,死的时候,身体呈半透明状,看起来像块不够透明的玻璃,轻得像片羽毛。他们想抱起他的尸体,可刚一碰到,这个孩子就像落地的
玻璃一样,碎成了无数块。” 百里未步的呼吸有点暂停。 “这个孩子死去之后,厄运降临到百里家另外一个孩子身上,他的眼睛开始变灰,吃什么都没有味道,总是没有力气,只能躺在床上,跟之前那孩子的症状一模一样。”父亲看着摇晃的烛火,“那个诅咒,不但让百里家的人痛苦,还会杀死家中年纪最小的孩子,如果不破除,百里家的人会按照年龄的顺序,逐一死去。”他难过地摇摇头,“黄金狮人的诅咒……说来也是我们自己的责任。” “那……破解的方法呢?”百里未步急促地问。 “百里家的女人,用百里家十年一现的焰晶箭,杀死了她的爱人。救活了另一个濒死的孩子。她自己,自绝于爱人的尸体前。”蜡烛上的烛泪一滴滴落下,在台上积成了一滩,父亲沉声道,“这就是解决的方法。从此以后,百里家不允许有女婴出世。所以到了你曾祖父那辈,以追捕仅剩的黄金狮人为名,离开中国,避世隐居于这里。为的,就是保全自己的女儿,不会因为诅咒的缘故,被百里家的人秘密处死。” 百里未步觉得背脊上流过刺骨的寒意,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看似简单的家庭背后,竟埋藏了这么一段血腥残酷的隐秘。 “我们只在这里设结界,不捕杀这最后的黄金狮人。”父亲垂下眼,自嘲地笑笑,“是因为我们一直有愧疚。” “爸爸……”百里未步紧紧握住父亲的手,心头突然一紧,“十年前,我们家是不是发生过什么?姐姐就是在那一年失踪的!” 父亲轻轻拍拍她的手,颇无奈地说:“有内疚又如何,那诅咒的力量仍在。你曾祖父之所以选择跟黄金狮人当‘邻居’,名为监视,实为保护他们不再被百里家的人伤害,同时也警告自己的子女,尤其女儿,不得接近他们。总之,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家跟黄金狮人之间,相安无事。我们甚至一度认为,那诅咒可能已经消失了。” 百里未步将十年前的旧事,清晰的模糊的,在脑中迅速过了一遍,突然冒出个可怕的念头:“难道……姐姐她爱上了狮人?” “那个诅咒从来都没有消失过,它像一只幽灵,盘踞在百里家的人身上,我们根本不知道它何时爆发。”父亲痛苦地垂下头,“我们谁也没有料到,未晴会跟那只年轻的黄金狮人一见钟情。当我们觉察时,已经太晚。”他抬头看着女儿,“对于十年前的那个冬天,你的记忆一定很模糊吧,因为你发了很长时间的高烧,而你弟弟未雨,从那之后,就一直卧床不起了。” “那姐姐她……”百里未步不相信那个总带着温柔笑容的姐姐,会杀死自己的爱人。可是如果她没有那么做,按照那诅咒的规律,未雨不会活到现在。 “她没有杀他。那年,正好是十年一开的九色葵开花之日,这种用人马的血种植而开出的花,用花蕊里的汁液涂在我们的箭头上,我们的箭就不再是普通的人马金箭了,是能让黄金狮人一触即亡的焰晶箭,也只有这种箭才能真正杀死黄金狮人。焰晶箭的效力,能保持二十四小时。那个冬天,从中国找来的同族们,开始了又一场狩猎,以拯救你弟弟为名义。可是,你姐姐用自己的血在森林里布下各种阻挡结界,拖延我们的时间。当我们找到那只狮人时,已经是翌日傍晚,焰晶箭的效力就快消失。千钧一发之际,数支射向目标的焰晶箭,被另一头突然跃出的黄金狮人挡住了……是他的母亲。我们终究失去了捕杀他的机会,也失去了未晴。她失踪了。”父亲望着矗立在阴影中的,先祖们的牌位,“他们取出那只雌狮的血,割了她的肉,加上各种药材,煲了一碗药,给未雨喝了下去。虽然这味药不能治本,但起码能替未雨续命,待到十年之后,九色葵再开花,焰晶箭现世,再杀死那个罪魁祸首,彻底破除诅咒的恶力。”他的眼中闪烁着复杂的光,“今年的平安夜,又是九色葵的花开之日。” 百里未步颓然坐到了地上,喃喃:“你们……为什么从不告诉我这些……” “这并不是什么好事。”父亲的语气里有很浓的内疚,也坐了下来,“我跟你妈妈,只希望你们能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可是……猎人的命运,狮人的诅咒,让我们无可奈何,只能面对。” “那个人……不,那只狮子,他依然在森林里?”百里未步突然问。 父亲苦笑:“傻丫头啊。把你的手链带来的人,就是他啊!”他顿了顿,“九色葵开花在即,同族们如期而至,他们到来的第二天,在碧落里‘闲逛’的时候,遇到了一只年轻的雌性黄金狮人,那应该是他的妹妹或者姐姐,他们用箭重伤了她。虽然普通的箭无法杀死她,可我们人马族的箭,天生就有非凡的力量,一旦她中箭,其全身都会剧痛难忍,除非用我们家独门的箭伤药治疗,否则必然痛到生不如死。” “你的意思是,他用我的安危来跟你们交换箭伤药?”百里未步突然明白过来,那个从天而降的“同学”,两人的“偶遇”,居然只是一场别有目的的设计。 “如果我没猜错,他把你引到林中,用黄金狮人的灵力制造无形屏障,让你们一直在树林里兜圈,让你走不出来,我们也找不到你,再趁你昏睡之际,拿了你贴身的物事来找我取箭伤药。” “你给他了么?”百里未步沉声问。 “给了一瓶。”父亲点头,“我已经没有了未晴,不想你再有任何闪失。”他转过脸,脸上一直柔软的线条变得冷硬起来,“必要时,我会做我本不愿意做的事。我不想继续百里家的错误,可我要保护我的家人。” “爸爸……”百里未步的眼里,渐渐泛起星点泪光,她把头放在父亲膝上,像小时候一样。 蜡烛燃了一大半,在一室沉默中轻轻跳跃的烛光,笼罩着紧紧相依的父女,照出风暴之前的无限安宁。 神龛上的木盒,光华流动,像只肃穆有神的眼睛,注视着房间里的他们。 “难道……除了猎杀,就没有别的办法了……”百里未步觉得脑袋很沉,喃喃自语中,眼前全是那个人看着她时的坏笑,他替棕熊包扎时的专注,他在溶洞里隐晦的悲伤…… 她的身上,还残留着他衣裳上的味。 虽然他骗了自己,可是,她无法恨他,真的。 第八节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找我的。” 他从一块高高的石头上跃下,依然一身黑衣黑裤,风吹起他的头发,额前S型的金色.99lib.印记,分外显眼。 百里未步正视着他的面孔,竟然笑了:“你的名字也是假的吧。” “我真的叫kevin,岑恺文是胡诌的。”他的牙齿像贝壳一样雪白,坏笑依旧,仿佛之前的一切从来没有发生过。 “你不怕我宰了你?”她突然伸出握拳的右手,展开,掌心处一道淌血的伤口朝外飞散着萤火一样的晶亮光点,眨眼间,汇成了一把气势浑然的弓箭。她搭箭开弓,动作熟练似一种本能,那犀利的?99lib?箭头,直指他的心脏。 他依然浅笑,不躲不闪。 “与人马族一同诞生的弓箭,只要对方一点气味,就可以指引出天敌的方向,也可以破除某些人故意设下的迷宫障碍。”她一字一句道,“我终于知道,那天你为什么阻止我割开手掌使用我的弓箭开路了。” 他不说话,沉静地望着她。 一侧的树林里,一阵骚动,一头毛色金黄的狮子,跛着脚跳了出来,黑曜石般的眼里透着敌意。 “你出来干什么?你的伤还没有痊愈。”他走到它身边,嗔怪着问。 “我来参观一下百里家的又一个成员,打算用手中的箭再干点什么好事!”狮子的声音虽有怒意,但依然是个清脆柔弱,好听的姑娘声音,“哥哥,你何必为我费那么大劲去找他们拿箭伤药,我不怕疼。” 百里未步放下了弓箭,手掌一动,弓箭又幻化成荧光,嗖一声钻入她的掌心,而那道伤口也迅速愈合,只留下一道微红的印子。 “我是猎人,可我不想捕猎。”她从背包里拽出他留给她的外套,扔给他,“你的东西,别乱丢,要是被我家的亲戚拿到,他们很容易就能找到你了。” “谢谢。”他笑得灿烂。 他的妹妹,依然警觉,仰着高傲的脖子道:“你来就是为了还外套?” 百里未步掏出个黑色小瓶,上前交给他,说:“我爸爸只给你了一瓶箭伤药。我查过,这种药是从我家地下室里的数十种植物身上提取
的,必须每天现取一瓶,保持绝对的新鲜,连用十二天才能让箭伤痊愈。以后我会每天带药给你们。” 他略略一愣,他的狮子妹妹则微张着嘴,半信半疑地望着她。 “放心,我家的亲戚们不会发现。”百里未步把背包背好,转身前,道,“我会想办法破解百里家下的结界,让你们离开这里。能走多远你们就走多远。” “你不是百里家的人么?为什么要这么做?”狮子大声问。 她侧过脸:“平安夜那天,九色葵就开花了。他们等这一天等了十年。这次,不光是我的亲戚们,包括我的父亲也不会放过你。未雨的情况越来越糟了,我父亲不会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一如当年你的母亲,替你挡住焰晶箭一样。” “如果我还活着,你弟弟就要死。”他淡淡说。 百里未步咬了咬嘴唇,没回话,头也不回地离开。 “也许百里家,也不全是坏人……”狮子看着她的背影,仰头看着自己哥哥手里的药瓶,喃喃道,“比她那个姐姐好多了。那个胆小的女人,最终还是骗了你,没有回到你身边。” “陈年旧事,不必提了。” 他笑笑,手里冰冷的药瓶被他握出了些许热度。 第九节 一连十天,百里未步都在早晨第一节课之后,从学校消失。 这些日子,她在家人面前,表现得一切如常,父女俩在地下室里的对话,仿佛只是让她听了一个古老精彩的故事,百里未步还是百里未步,看漫画,听音乐,上学放学。 可是,当她一踏入森林那一条条熟悉得仿佛左右手般的小路时,她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如何真正破除那个残忍的诅咒。杀掉狮人,看起来能解救百里家,可那不过是暂时藏书网,诅咒本身依然存在,依然会祸及百里家的其他人。 照他们家“亲戚”们的说法,只要杀光世界上所有的黄金狮人,那个诅咒必然随之消失。可是,这办法真的有效么?即便有效,百里未步也不可能眼看着他们去实施。 她不知道自己现在所做的一切究竟是对还是错,她只知道在平安夜之前,她必须找出彻底破解那个诅咒的,真正的方法! 今天是送最后一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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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的时候。 百里未步朝林中那个遇熊的空地赶去,这些天,她都跟他约好在那里碰面。他妹妹用了药之后,伤势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看她的眼神,也不再有敌意了。 她渐渐接近那片空地,空地旁那片湖泊,边缘已有了薄薄的一层冰,围绕着碧蓝的湖面,在阳光下闪烁着细碎的光点。 一阵轻柔的歌声,从湖边传来。 她停下脚步,目光绕过树干—— 是他,坐在湖边一块光滑的青石上,一手捧着个画板,另一手捏着画笔,在纸上专注地移动。成束的阳光从顶上斜下,仿佛在他背上描出了一对翅膀,连那张俊美的脸孔,也变得比往日明透许多。 几只鹿,还有一只野兔,安静地围绕在他身边。一只叫不出名的鸟儿,停在青石的空处,歪着头,偶尔鸣唱几声,似在应和他的歌声。 是的,他在唱歌,歌声像流过森林的河水,轻柔蜿蜒。 她听不太清歌词,只觉得那调子,真动听。 阳光,歌声,还有他恬淡的神态,让身下那块坚硬的石头,都变得温柔起来。 这就是百里家穷尽千年时间都要斩尽杀绝的敌人?! 这就是他们口中恶贯满盈,以人为食,还会幻化成人类扰乱世间的怪物?! 百里未步觉得脑子里一阵刺痛。 “你还会画画?”当她把药交给他时,好奇地瞟了一眼他放在石头上的画板。 “无聊时的消遣。”他看着她被阳光晒得微微泛红的脸颊,认真说道,“谢谢你。不管将来怎样,我都很感谢上天让我遇到过你。” “快去吧。以后的事情交给我。我一定有办法破除那个诅咒。”她故作轻松地朝他吐了吐舌头。 他用微笑回应他,朝她挥挥手,突然说:“你睡着的样子,真的很像一只小猪,还会流口水。真丑呀。” “你!”她柳眉一竖。 他哈哈一笑,转身消失在密林中。 看着他消失的方向,她脸上的笑容渐渐淡去。 她还没有找到办法。家人们的决定已经比那块石头还要坚硬,只等到九色葵开花,他们就会行动。 他留下了画板,吹过的山风哗哗翻动着上头的画纸。 她上前拿起画板,雪白的纸上,画着一个手握弓箭的年轻女人,站在河水边,一只歌唱的小鸟扇着翅膀,站在她的肩头,阳光从高高的云杉之间洒下,远处,有个男子的身影,寥寥几笔勾出,似在朝女人张望。他并没有画出她的脸,只留着一个空空的轮廓。 画纸上的留白处,写了几排好看的中文—— 如果我们相遇, 我忘记了歌词,你是否记得调。 如果我们相遇, 我在暮色中张望,你是否点亮灯光。 如果我们相遇,我向你走去, 有没有关系。 这是他刚刚唱的歌吧,百里未步突然觉得鼻子有些发酸。 黄金狮人又怎样,真正想要的,也不过是平凡安宁的生活。 第十节 离平安夜,只有两天了。 到处都洋溢着节日的氛围。 学校已经放冬假了,可百里未步仍坚持到达蒂餐厅打工,为了方便隐瞒自己的行踪。 她每天都会在工作结束后去找kevin兄妹俩,给他妹妹带去一些有助于恢复筋骨的药材,虽然她的箭伤已经痊愈,但行动依然有些不便。 其实,她是想见他。 说来也许是个笑话,作为一个猎人,她爱上了自己的猎物。 如果这是诅咒的作用,百里未步甚至会感激它的存在。 可是,她至今没有找到既能破除诅咒救回弟弟,又能让他安然无恙的方法。她翻阅了家里所有的典籍,才知道曾祖父下的结界,只有百里家的男性才能解除。现在除了她父亲,没有人能办到。而她父亲根本不可能解开结界放走他。 如今,她几乎无计可施。她甚至想过用麻醉剂对付那些亲戚,九色葵的花只开一天,只要过了花期,无法制焰晶箭,就得再等十年。99lib? 可是,弟弟怎么办?他已经撑不了多久。 他是父母唯一的儿子。 她的头.99lib.,痛得几乎要裂开,却无计可施。 她垂头丧气地走在回家的路上,眼睛里只有一种颜色,灰,死一般的灰。 寂静的路上,她心事重重地低头前行。 身后的树丛里,有异声响起,似有兽类穿过,又像有飞鸟扑动翅膀。 百里未步从神游太虚里蓦然清醒过来,突地回过头。 最近一段时间,她总有这种感觉——在密集而立的树丛之间,有一双眼睛,若隐若现地窥视自己。偶尔还有脚步踏在积雪上的嘎吱声,但总是在她回头之前就没了声息。 不过,这次的回头,却让她吓了一跳。 一个瘦弱的人,站在她背后,裹着厚厚的黑色长大衣,衣服上的风雪帽翻盖下来,几乎遮住了那个人大半个脸,只露出一张苍白的嘴唇和皮肤粗糙的下巴,连是男是女都看不出来。 “你……有事?”她转过身藏书网,有些警惕地看着对方。 “九色葵要开花了……”那人缓缓开了口,听声音是个苍老的妇人。 她顿时一惊,除了百里家的人,没有谁知道九色葵这种东西。 “真正破除诅咒的方法,并不是没有。”那老妇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像一截枯去的树桩。 “真的?!”百里未步不假思索地朝她急步迎上,心头的狂喜不啻于见到了拯救世人的神祗。 “别过来!”对方急急后退几步,“听我说完就好!” 她慌忙停下来,不敢再挪步。 “百里家的地下室里,有个神龛,上头有个木盒……” 老妇的声音,在风雪声中时而模糊,时而清晰…… “这就是真正破除诅咒的方法。下诅咒的狮人,并不是没有留下破除的方法。只是,至今没有百里家的女人能做到。父母一直都知道,可是不会说。”老妇的声音突然有些哽咽,“当年,我最终没有勇气打开它……丧失了勇气的猎人.99lib.,等于失去了灵魂,她的身躯也会因此快速苍老,直到死去。” 百里未步的呼吸,似乎被寒冷的空气冻住了。 “你是……”她疯了一般,不管不顾地朝那老妇奔去,一把抓住她的双臂,“你是姐姐?是不是姐姐?” 几滴眼泪,从帽子下落到百里未步的手上。 “十年,我把自己藏起来。因为我的懦弱,我丢了他,也丢了自己。我常常会站在远处看家里的灯火,我也看到你一天一天长大,知道你遇到了他……可我再没有面目回到百里家,更加没有面目去见他。”老妇慢慢掀开帽子,一张风霜成皱的灰暗脸孔暴露在百里未步的面前,虽如此,可那眉眼之间的熟悉,分明还是她失踪了十年之久的姐姐——百里未晴。 “姐姐,你……”百里未步的眼泪夺眶而出,“你知不知道我们找了你多久!” “不要跟爸爸妈妈说我来找过你。”百里未晴重新戴好帽子,“我知道家里来了人,也知道他们想干什么。我已经失去了人马族最重要的勇气,如今只是一个没用的普通人。未步,当我死了吧,就当给我保留最后一点尊严。” “姐姐!”她抓住百里未晴,拼命摇头。 “我犹豫过要不要告诉你这个方法。”百里未晴看着妹妹,“最后,我还是来找你了。百里家的女人,流着人马族的血,我们是天生的猎人,勇气就是我们的灵魂,丢了它,我们就是一具没用的空壳。”她拉下百里未步的手,嘴角绽放出微笑,“当年我做不到的事,希望你会完成。” 说罢,她扔下在风雪里发愣的百里未步,疾步消失在沉沉暮色中。风雪瞬间掩盖了她的足迹,仿佛她从未来到过百里未步的面前。 第十一节 她脱掉身上那件越发碍事的羽绒服,轻装上阵,在森林里快速穿梭。 离平安夜还有几个钟头。 老地方,她远远就看到了等在那里的他。 “来跟我说Merry Christmas的么?”他一脸轻松地朝她笑。 “手给我!”她一把抓过他的手,另一手已经起小刀,朝他的手指割了下去,碧绿的血液,顺着他九九藏书的指间流出。 她把刀一扔,低头吸吮他的伤口。 “你在干什么?”他奇怪地看着她的举动,打趣道,“你别告诉我你改行当罗马尼亚的名产了。” 百里未步抬起头,用力咽下口里的,他的鲜血。 “很难说藏书网呀,当吸血鬼很帅的。”她的胸口大起大落,朝他咧嘴一笑,满意地擦了擦嘴。 “你到底怎么了?”他突然严肃起来。 “来送圣诞礼物的呀。”她也很严肃地回应他,然后从背包里取出一个纸盒,放到他手里。 他接过,要拆,却被她阻止。 “抱抱我吧。”她仰起脸,笑颜灿烂。 他略一迟疑,将她揽入怀中。 雪越下越大,身旁的湖面上已经结起了冰,反射着奇异而美丽的光线。落下的雪花,每一个都像有生命的精灵,在听不见的乐章里翩然起舞。 “给我唱一次那天你唱的99lib?歌吧。我觉得很好听呢,当你给我的圣诞礼物吧。”她紧紧抱住他,把脸埋在他温暖宽阔的胸膛。 他笑笑,把她搂得更紧了,嘴里,轻轻哼起那首熟悉的曲子。 如果我们相遇, 我忘记了歌词,你是否记得曲调。 如果我们相遇, 我在暮色中张望,你是否点亮灯光。 如果我们相遇,我向你走去, 有没有关系。 “我……” 许久之后,当歌声已经飘到很远,他开了口,却被她用手封住了99lib.t>嘴。 “有的爱,还没开始可能就要结束。”她抬起脸,只看到红红的眼眶,泪水已经被她偷偷擦干净,但是她仍旧笑得灿烂,“但是,我依然爱你。” 她踮起脚,在他的唇上轻轻一吻。 “这可是初吻哦!”她转身跑开前,回头朝他扮了个鬼脸。 他拿着她送的盒子,有点呆地看着这个突然跑来,又突然离开的疯丫头。 他苦笑,她说得没错,有的爱,没开始就要结束。 她是来跟自己告别的,他这么想。 的确,过了这个平安夜,一切都会结束的。 他已经做好了准备。 第十二节 零点的钟声响起。 平安夜了。 百里未步站在神龛前,出神地望着那个蓝光流动的木盒。 姐姐的话,言犹在耳—— 那木盒里,是张黄金狮人的狮子皮。如果百里家的女人,喝下心爱之人的血,再披上这张狮子皮,她就会变成与爱人一模一样的黄金狮人,连她的至亲都无99lib.从识破。只要她替他受了那支来自自己家人的焰晶箭,这诅咒就会彻底破除。 披上狮子皮,意味着她放弃人马族的身份,成为黄金狮人的替身。当然,也意味着,交出自己的生命。 十年前,百里未晴最终没有勇气打开它。之前,也没有人做到。 百里未步做了个深呼吸,把手伸向了盒,脸,洋溢着释然的笑……藏书网.99lib. 第十三节 翌日清晨,碧落森林最高的那块岩石上,立着一只金色的狮子,雪停后的阳光,照耀在它的身上,神迹般的光彩中,它仰起高傲的头,朝空中的某一处张望。 丛林里,一队手执弓箭的男女,飞速奔九九藏书跑。 “就是他!十年前我见过它!”领头的老者,健步如飞。 狮子的眼睛里,一张接一张出现了熟悉的脸孔。您 下载 的 文 件由 2 7t xt (爱去
小 说 网)免 费提 供!更多 好 看小 说 哦! 最后头的,是父亲。他没有别人的兴奋,两道剑眉紧紧锁着。 看着他们,狮子安静地低下头,从容地等待。 心里哼起了歌。 森林的另一处,他静静地坐在落满雪的云杉上,拆开她给他的礼物。 是他那天留下的那幅画。 只是,在他写的那几句话之后,又多了几排娟秀的小字—— 如果我们相
遇, 你忘记了歌词,我会记得曲调。 如果我们相遇, 你在暮色中张望,我会点亮灯光。 如果我们相遇,请向我走来。 如果这一世不行, 那就下辈子。 一支流动着九色光华的利箭,藏书网剑身箭头如水晶般通透,它在空气中擦出一道火红的痕迹,朝岩石上的狮子飞去…… 如果说,狮子也会笑.99lib.。你相信么? 可是,岩石上的它,的确在笑。 尾声 “原来这家伙不是来吃人的啊……它干嘛不早变成人的模样,吓死咱们了!”瘦子跟胖子躲在门外,边朝房里张望,边猥琐地窃窃私语。 这是我第一次在深夜请别人喝茶,而这个“人”,还是一只几乎绝迹江湖的稀有品种——黄金狮人。 “要我找冥王帮忙?”我喝了口牛奶,打了个呵欠,“你还真是狮子打呵欠,口气不小。” 他的身子朝前略略一倾:“我知道你跟现任冥王私交不错,你还给她写过一个自传叫《我的老公不是人》。” 我一阵咳嗽,连声道:“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这个跟这个……没什么直接关系吧?” “世间掌管生死轮回的,只有冥王。也只有你才能帮我。”他垂下他总是骄傲的头,喝了一口浮生,笑道,“真苦。不过,在我的忍受范围之内。”他恳切地望着我,“我知道你跟百里家也有交情对不对,你还在未步小时候见过她……” “比起找不到她的痛苦,这茶水的味道根本不算什么,对吧。”我打断他,咂咂嘴,舔去沾在唇边的牛奶,“谁解开了结界?我真该揍他一顿,把你放出来踩坏了我的花花草草。” 他放下茶杯:“未晴回来了,她说出了一切。她父亲,解开了结界。百里家跟黄金狮人的宿怨,就此结束。”他顿了顿,眉眼间有欣慰,“还有,未雨现在已经可以踢球了。如果她知道的话,一定会非常开九九藏书心吧。” “曾经,黄金狮人真的是以人为食的吧?”我的习惯就是,专门问对方牛头不对马嘴的问题。 “这……”他点点头,“但是我们吃的,都99lib?是奸恶之徒。” “看来,喜欢金子的人,不止我99lib?一个呀。”我狡黠一笑,“所以说啊,你们成为猎物的关键原因,不是你们吃了多少人,而是你们的身体里,藏了多少足金的骨头。那才是众多‘猎人’们真正的猎物呀,包括百里未步那些远道而去的亲戚,救人倒未必是真的,找你讨金子才是正经。” 如果我没记错,据古籍记载:黄金狮人,皮肉之下,皆生赤金骨骼,价值连城。自古,欲取之者众。可化人形,额有金印,隐于世间。 他苦笑着摇摇头:“不止我们吧。只要人类感兴趣的,他们都会想办法取来。喜欢皮草,就剥下别的动物的皮;想替自己治病,就把熊关在笼子里取胆;想满足口腹之欲,可以将无辜猫狗活活打死。” 我安静地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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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了牛奶,起身道:“今天太晚了,我得睡了。你回去吧。” 他不动。 “当然,你可以选择帮我把房顶修好再走。”我径直朝门外走,临出门前,我回头,“把你的手机号留下来。” 他愣了愣,继而高兴地说:“好!” 一周之后,我给kevin发了条短信,内容是一个地址,远在十万八千里外的一个小国。在那里的某个街区的某户人家家里,刚刚诞生了一个女婴。 放下手机,我打开电脑,在我的BLOG里写了一段看起来很朴实的话: 没有智慧的勇气,是鲁莽。 没有宽容的勇气,是偏执。 没有爱的勇气,是残暴。 如果真的勇敢,就会为你披上一张狮子皮。九九藏书 如果真的勇敢,就会让人马的利箭,掉转方向,指向自己。 你是个真正勇敢的猎人,未步。 数月之后,我收到了一个硕大的快递包裹。 里头,是一座差不多两个拳头大小的足金雕塑——一头狮子傲然立于石上,旁边,站了个手执弓箭的姑娘。 给老朋友打个电话套个消息而已,就能赚这么大一块金子,我真是笑得合不拢嘴。 我想,以后我会把这座雕塑放在最显眼的地方。 虽然我只是一只树妖,可我也是射手座。 我想,我们每个人,或者每只妖怪,都需要真正的勇气。 楔子 三月的最后一天,我坐在距地面二十米高的地方,眺望。一种叫春风的气流时不时拂过我的脸庞,却捎来阵阵不该有的寒意跟异常的气味。 瘦子捂着鼻子站在我身后99lib?t>,一脸不满地咕哝:“什么地方不好去,来垃圾场春游……” 胖子啪一声打死一只叮在他脸上的早产蚊子,忍不住扯着嗓子冲我喊:“老板娘,今天也不是法定假期啊,咱们不开店做生意,来这里干嘛?又脏又臭还有蚊子!” “不乐意的话,你们尽管离开,又没绳子拴着你们。”我懒懒地说。 我坐的地方,是一座小山,不过它的大半个身子都淹没在各种各样的垃圾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丰富多彩。这些无用的遗弃物,日积月累,营造出了山峰连绵的假象。可远观,绝不可近玩。 春光三月,美景处处,我却一早在“不停”门口挂上了“东主有事,歇业两天”的牌子,然后拎上胖子跟瘦子来到市郊的迎月山附近。这个地方,多年来无人管辖,最后成了约定俗.99lib.成的天然垃圾场。就在我们到来的时候,还有一辆无牌无照的运渣车偷偷摸摸倒完一整车废料,再若无其事离开。 爬上垃圾山的巅峰,一眼就能看到守卫在四周的迎月山,那是真正的连绵山峦,还有那条有一个很美的名字,但实际上已被污染成了臭水沟的迎月河。 胖子跟瘦子面面相觑,想走,自然是不敢的,他们知道我有一百种不用绳子也能困住他们的本事。 “老板娘,那您好歹跟我们说说来这里的理由啊!”胖子蹭到我身边,哭丧个脸,“也不知道这些味道闻多了会不会得肺癌。” “以你的EQ跟IQ,我一时间真的很难跟你解释清楚。”我摇摇头,抬头看天,今天阳光明媚,棉花糖一样的云朵漂浮在海水般蓝的天空。但是,整片迎月山,却笼罩在一片阴霾黯淡的灰气之下,阳光被阻隔在外。 当然,人类看不到这层灰气,顶多感觉此地比别处阴冷。但,我不是人类,瘦子跟胖子也不是,那层异样的灰
99lib?
气在我们眼里飘荡,聚集,从迎月河的河面直往天际。 我指着河面正对的天空,问:“看到空中九九藏书的那条缝隙了么?” 胖子瘦子顺着我的手指看过去,一条若隐若现,如蛇蜿蜒的灰黑缝隙,藏身于那块比别处灰暗许多的空中,漂移而过。云朵很好地掩盖了它,不细看很难发现。 “那叫天缺。”我放下手,“天地连山水,山水生灵气。如果缺了这股由山水而生的清灵之气,天地之间就会少了支撑,失了平衡。长此以往,天缺地残,轻则风不调雨不顺,重则天地成祸,生灵涂炭。迎月河上,已经有了一块天缺,并且在扩大中。” 瘦子跟胖子顿时煞白了脸,他们不久前刚看了传说中的《2012》。两个家伙不约而同地抓住我的手:“老板娘,难道……你想效仿女娲补天?那可是个技术活啊!” “要补也要先补你们的脑子!”我甩开他们的爪子,站起身,看着脚下那片死气沉沉的山水,“这里的山水失去灵气,是因为没有了守护它们的神。” 瘦子一转眼珠:“您是说山神爷爷山神奶奶之类的东西?” “把你活埋在这儿,应该不会有人发现你的尸体吧。”我慎重地凑到瘦子耳边说。瘦子嗖一下退开到五米之外。 “闲着也是闲着,我来给你们讲个故事吧。”我转身,定定望着脚下那条已经没有了本来面目的迎月河。 我与人,有百年之约。今日,是履约之时。 第一节 对于我是一只狐狸这个事实,我一直觉得很没创意。 由古到今,从小说到动漫,从传说到电影,到处都能看到狐狸的影子,草根狐狸,狐狸妖,狐狸神,型号齐全。就连骂人都会用上“狐狸精”这个千百年永垂不朽的名词。 作为一只自认为与众不同,喜欢走在潮流尖端的时尚帅狐狸,我很讨厌这种滥市的感觉,物以稀为贵,到处都是狐狸就不值钱了嘛。 所幸的是,狐狸虽然多,但真正见过我们这类可以修炼成人形的狐狸的人,还是少数,只要我们身上的神秘光环还在,神话气息不灭,我就略感安慰了。 但是,我除了偶尔郁闷一下狐狸滥市之外,把更多的郁闷放在了那个叫唐小花的土妞身上。 想想吧,在潮人密布的新世纪,时尚滚动的大都市,居然还有人用“小花”当名字,这不是“杯具”是什么?而比“杯具99lib?”更凄凉的“餐具”是——本狐狸是这个唐小花的守护灵! 唉,这就是作为一只非普通狐狸的身不由己啊。就因为我们比那些草根同类多了些本事,比如腾个云驾个雾,穿个墙隐个身之类的,于是就注定要担负起别狐不需承担的责任。 我对自己的认知一直比较模糊,也不太清楚自己属于哪个等级的狐狸,反正狐狸们懂的法术我都懂。记得我从那个暗不见天的狐狸洞里出来的时候,脑子里就跟装了GPS一样,径直就朝市妇幼保健医院奔去,连穿十二堵墙壁之后,我一个踉跄跌倒在产房里,一仰头就看到护士手里那个光溜溜的像个小老太太一样的女婴。 不过,初降人世的唐小花硬是一声不吭,不论医生拍她多少次,依然坚贞不屈,死都不哭。 就在众人以为这孩子是不是被异物堵了气管时,我上前对准她的小屁股抽了一巴掌。 哇一声大哭,唐小花荣膺当年婴儿啼哭最高分贝奖。然后,我发现,不论我站在哪里,唐小花的眼睛都会准确地转往我所在的方向,接着,她就会咯咯地笑。 这丫头能看见我!从她一出生的时候就能看见我!这实在太奇怪了。按照我们这种狐狸的规矩,如果没有用尾巴扫过普通人类的眼睛,他们一辈子都不会发我们的踪迹。.99lib. 我开始好奇究竟是谁委派我来当这个小怪物的守护灵了,可惜的是,自打出了狐狸洞之九九藏书后,我发现我居然找不到回去的路了,而关于我之前在狐狸洞里的生活,也像一个个破掉的肥皂泡一样,从记忆里快速淡去。 我猜测这是为了让我专心完成自己的守护使命而下的咒法,按约定,我得守护着唐小花直到她寿终正寝。在这段漫长无聊的岁月里,防止我开小差跑回洞里睡大觉的最佳方法就是让我找不到家门。真狠! 不过,虽然我的记忆被模糊掉,但有人一直在用类似狐族传心法的方式偶尔跟我对话,.99lib.传递出某些指示。我试过用逆向搜寻法把这只幕后黑手揪出来,质问他为什么要把唐小花这个怪物塞给我,而不是给我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美丽正常小公主。可每次都失败,这个把我踢到唐小花身边的,绝对是一只修为很高的老狐狸,单凭一个虚无的声音,我根本无法定位他的位置。 百般无奈之下,我也只得别扭地留在唐小花身边,我知道,一天不完成我的使命,我就一天都不能回到那个舒服的狐狸洞。我真是一只恋.99lib.家的好狐狸。 这一留,就是十七年。 第二节 辅明高中里最不受欢迎人物榜上,只有两位榜上有名——其一,政教处马主任,专管校风校纪,素有黑面鬼王美誉。其二,就是高二(6)班的女生,唐小花。 唐小花,年十七,身高159CM,白且瘦,500度近视,成绩很平庸,兴趣不广泛,扮靓没觉悟,扔进人堆就失踪的类型。总之就是个往我身边一站,立即会被我帅气逼人的光环掩盖掉的小土妞。大家对这个土妞,更多的是畏惧,一如大多数人对老鼠蟑螂的情感,又恨又怕。 因为唐小花是出了名的“乌鸦嘴”,但凡谁被她的金口说出“你要小心感冒呀!”、“出门的时候要注意来往车辆!”、“你这次考试一定要小心,很容易挂科的!”之类的话,十次有十次都会一语成谶,屡试不爽。起初大家还以为只是巧合,可无数次的巧合之后,众人渐渐对她的“异能”从怀疑到确认,从无所谓到忌讳,家里有老人的,还警告小辈们不可以跟这样的人走太近,她太不祥。 作为一个活生生的见证人,我亲历过无数次这样的惨案。早在她还在牙牙学语的婴幼时期,有一天,母亲抱着她去医院体检,她指着护士小姐的闪闪钻戒说了一个字:“丢……丢……”两个小时后,护士小姐的钻戒在她洗手时不慎滑进了下水道,打捞未果。 唐小花坎坷的一生,就从这个时候拉开了帷幕。小时候,我无数次替她挡走砸向她的石子和烂菜叶什么的,那些不晓世事的孩子,朝她吐口水,骂她怪物。邻居们一看见他们一家,都会绕道而走。连父母看她的眼神,焦虑中也透着越来越重的疑惑。 “小透。”十岁时的唐小花抑郁地坐在学校里的滑梯上,沮丧地望着漂浮在空中的我,“难道做个诚实的孩子不对么?老师不也说,好孩子要说真话,不可以撒谎么。” 唉,我是多么讨厌她叫我“小透”呀!听起来像小偷不说,还特别的娘,我怎么说也是一只身高超过180公分的帅哥呢!就因为当初她问我名字时我答不上来,她就自作主张叫我小透了,她说“透”字很亲切,就像我给她的感觉一样。 好吧,我承认离开狐狸洞之后我连名字都忘记了,可名字有什么重要,只是个符号,小透就小透吧。小透守护小花,真是绝配。 我知道十岁的她在问这个问题时是绝对认真的。 “这个……”我落到她身边,很学术派地端起架子,“唐小花,有时候,真话会惹人不快。当谎言对人类有利的时候,他们宁愿被骗。这个道理,也许你再长大一点会明白。” “不明白,还是不明白。就算我不说出来,这些坏事同样会发生啊。骗人多不好。”关于这个问题,十岁的唐小花用最迷茫的眼神做了结尾。 真是个一根筋的动物啊,我飞回半空,看着脚下那个小小的人儿,抱着膝盖呆坐在橙色的滑梯上,夕阳在她黝黑的发丝间缓慢移动,光线的轨迹,像开了一朵不易察觉的花。 虽然她对我而言只是个“任务”,可夕阳下那张逐渐低落的小脸总归让我于心不忍,尤其是她膝盖上新增的伤口,头天我溜去邻市买烧鸡,也就离开了几个钟头,学校里的坏小子趁她午睡时把她的两只鞋带拴了个死结,成功让她摔了个嘴啃泥。对于这个,我还是有点小小的内疚,毕竟,我是一只善良的狐狸。再说了,唐小花除了土了点笨了点之外,也没什么别的缺点了。 更重要的是,这土妞对我很好。幼儿园里发的可口点心,别的小孩全部塞进自己嘴里,她却总是分出一半给我吃。虽然我并不太喜欢吃甜食,可每次一看到她的眼睛和伸过来的脏兮兮但很热情的小手,我就没办法拒绝。有一年冬天,她还拿出在学校手工课上学到的本事,织了一条漏洞百出的围巾,在圣诞节那天送给了我。 “好难看……”视觉系的我,拿起这条白色的围巾,目光穿过上面一个因为掉针而形成的大洞,那后面,是唐小花傻笑的脸。 “你总穿这么少,多条围巾会暖和点的。”她很认真地说。 “我是狐狸,不怕冷。”我戳着她的小脑袋,“费时费力,还织得这么难看!” 唐小花像个小大人一样叹了口气,嚅嗫着说:“除了这个,我没有别的礼物给你了。” “为什么要给我礼物?”我奇怪了,这个土妞的脑子还真是不太正常。 “因为小透你一直在保护我呀。”她歪着头,“你对我好,所以我想送你礼物。这样你就会知道,我对你也是很好的。” 我的妈呀,这土妞还真是诚实得冒傻气。 “听好了,保护你只是我的工作。”我义正词严,“我不接受任何贿赂,尤其还是这么难看的。” “可我织了一个星期……”她有点失望。 我在她眼睛里看99lib?到了红血丝,还有右手两根手指上红红的两块冻疮。我知道这个笨蛋最近在织围巾,不过我不知道她是织给我。 “算了算了。”我把围巾套到脖子上,“下不为例。” 我抬起头,倒映在落地窗玻璃上的身影清晰无比,过腰的黑发整齐地束在我身后,一身黑色皮衣野性中流动耀眼时尚,加上很拉风的Armani墨镜,完美得想哭!但,现在多了一条这么土的围巾……我是真的想哭了。 唐小花见我戴上了她的礼物,蹭地一下扑过来,抱住我的腰咯咯直笑:“小透万岁!” 明净的玻璃映照着这一场深情相拥,我无意一瞥,心却一怔。 某个刹那,我突然觉得,这条围巾放在我身上,居然并不难看。 而且,我竟有点喜欢被这个柔软的小东西拥抱时的感觉。 我再次揣测起老狐狸派我来保护唐小花的真正动机,难道仅仅是因为真话难求,在如今这个谎言密布的世界上,一个能坚持说真话的孩子是多么可贵,所以务必保护她平安大吉? 这理由太扯了。 唐小花是人类.99lib.,但她绝对不是普通人类。她身上那种乌鸦嘴的能力,让别人害怕,也让我意外。她说那些即将发生坏事的人,额头上会漂浮出不同颜色的雾气,颜色越深的,会发生的意外就越严重。 她有看到这些雾气的能力,不但如此,只要她再专心一点,动用一种莫名天生的意念之力,还能透过雾气看到究竟会发生什么事。 但,天赋异禀跟天赐好运不是一码事,唐小花的“天赋”,带给她的大概只有挥之不去的迷茫,以及旁人异样与隔离的眼光。 我曾经问过她,我额头上的雾气是什么颜色。她说,她看不到。这又是一件很奇怪的事,难道被守护者的异能对守护者无效? 不过,我还是庆幸了。喜欢听好事不喜欢听坏事这种习惯,不但人类有,狐狸也一样。尤其是我这种只盼着早点完成任务回去睡大觉的狐狸。 唐小花在我的护卫下渐渐长大,我看着她从小不点成长到高度与我肩膀平行的少女,她每长大一点,我的心就释然一点,等到她生命终结的那天,我就可以功德圆满滚回老家了。在这期间,只要这土妞不要太给我找麻烦,我也就满足了。要知道,替这个乌鸦嘴做许多善后的事情,也是蛮费精力的。我并不是一只太勤快的狐狸。 不过也还好,唐小花还算个懂事的土妞,这么些年到也没闹出什么大的乱子。 但,最近的她,让我隐隐嗅到了某种危险的气味。 第三节 几周前的晚上,我跟冥界来的冥差打了一架。祸起唐小花,因为冥差们要给她颜色看。事件结果是,落败的冥差说唐小花坏了冥界的规矩,篡改人类的性命,如果她再敢干涉冥界事务,定不轻饶。 可这时候我还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最近这段时间我迷上了一种叫魔兽的游戏,整天九九藏书在电脑前醉生梦死,放松了对唐小花的监管。跟冥差PK后的第二天晚上,我把唐小花拎到了家里隔音效果最好的卫生间里逼供。 即便到了十七岁,她在我眼里还是一个彻底的小P孩,卫生间的镜子里,映出势如水火,对面而立的我们。唐小花穿着颜色很丑款式很OUT的中长外套,被一头清汤挂面的短发遮住的脸,略略有些苍白,顶上的灯光透过她光洁的皮肤,隐隐有一种透明的质感。 “老实交代,我不在的时候,你干了什么好事?”我的脸色比大理石还冷硬。 唐小花嚅嗫着嘴唇,偷偷看了我一眼,马上又把视线移开,不说话。 “说!”我觉得自己根本不像个守护灵,像收保护费的黑社会。 “这个……我……”她黑亮的眸子在镜片后面躲闪。 “你从来不说慌的。”我放柔了语气。逼供也要讲技术,要软硬兼施。 “好吧好吧,我说。”她吸了吸鼻子99lib?,抬起头看我的额头,举起手指在上头画了一道,然后用一种半兴奋半烦恼的腔调说,“我看到他们的额头上,有新的东西。” “什么意思?”我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额头。 “手机手机,把手机拿出来!”她在我口袋里乱摸一通,拿出我新买的手机,指着屏幕上的电量标示道,“就是这个东西!每个人的额上都有类似的标记。” 我一愣:“你说你看到大家的脑袋上出现了电量标记?” “是啊。”她点头,“有的人电量高,有的电量低。老年人都是低电量显示。不过也有不少年轻是低电量。” 略一沉思,聪明如我,大概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简单说,这土妞现在多半能看见人类的生命值。 可是,这跟冥差发飙又有什么关系? “你什么时候发现有这种新能力的?”我问她。唐小花摇头。 “不记得还是不肯说?”我继续逼,捏住了她的肩膀——跟冥界结梁子,这事情可大可小。她往后缩了缩身子,顽抗到底。 唐小花最大的特色是,不说谎。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偶尔也学会了沉默,但绝对不说谎。 我深知她的脾气,于是松了手,顺着自己的回忆去挖掘她这几个月来的不妥,点点滴滴,细节琐事。最终99lib.t>,目标锁定在我跟冥差PK的前一周。 每年里总有一天,我会离开唐小花24小时,独自去城外的深山吸取昼夜交替时产生的灵露,这些玩意儿一年只出现一次。这就是身为狐狸的悲哀,始终要靠外部能源来维持自己的体力。不过还好,吸取一次灵露就能保证我一年的养分。我跟她的约定是,我不在她身边的这24小时,她不能离开家门一步。 我回想起那个早晨,我从山中归来时的情景,唐小花一脸倦容地坐在永远长吁短叹的父母面前吃早餐,啃着一个似乎永远都啃不完的包子。 我早已经习惯了她与父母间的这种相处方式,但却不习惯她对我的视若无睹。她在父母面前,乖顺寡言得像只安静的兔子,她毫无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会有的叛逆,她喜欢自己的父母,也尊重他们,听从他们的一切安排,但,总保持着一种微妙的距离。 可是,跟我在一起时不一样,虽然也很像一只兔子,但绝不是安静的兔子,而是一只粘人的,跳来跳去的兔子。即便有外人在场,她得装作看不见我时,她暗自追随我的视线里,也总透着一抹只有我能看见的光彩。 这种明显区别于他人的亲密,随着她年纪的增长,越发明显。 而这个早晨,连我的出现,都无法点亮她的眼睛。这整件事的关键,肯定就发生在我去山里的那天。 “我去山里的那天,你违反了我们的约定对不对?”我不能再浪费时间,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 “痛……”唐小花脸色一变,叫出声来。 我下手历来有轻重,这个力道不会捏痛她。除非…… 我唰一下捋起她的袖子,那截白皙的手腕上,印着一个清晰的印,那形状似一片花瓣,旋曲成诡异的角度,让我想到一张欲言又止的嘴唇。最离奇的,是我透过这个印记,看到了地板上的花纹——这个印记,让她的血肉消失了一部分。 我心里不再是不安,而是危险。 “唐小花,我给你两个选择。”我勾起她的下巴,两根手指在她眼前晃了晃,“第一,跟我说出实情。第二,从明天起,我永远消失在你的生活里。你知道我言出必行的。” 我承认我没辙了。我没有窥视他人过去的能力。 “你……”她慌张地眨着眼睛,生命里没有我的日子,是她从不曾想象过的。 我知道用软肋威胁一个黄毛丫头不厚道,但比起让她死得不明不白,我愿意当坏人。 “我……”她抽动着鼻子,千古罪人一样垂下头,“我对别人说谎了……” 第四节 那个穿着朴素的男人,抱着年幼的儿子坐在病床前,紧握着躺在床上的妻子的手。这个年轻女人浮肿的面容上,有太多的虚弱以及牵挂。 摆在柜子上的饭盒里,一半是米饭,另一半是廉价的炒青菜。 “妈妈……回家家……”年幼的孩子憋着嘴,去拽母亲的手。 一句话而已,女人开始低声啜泣。 “会回去的。”男人红着眼睛,在妻子额上吻了吻,“我跟儿子一直等着你呢。” “可是……” “嘘!”男人轻轻捂住妻子的嘴,温柔地说,“刚刚医生跟我谈过话,你现在只是初期,只要积极配合治疗,治愈的几率很大。我很有信心。你也要有!” “真的么?”女人看定丈夫的九九藏书脸。 “医生刚刚跟我说的。你不知道我听了有多高兴!”男人言之凿凿。 我摇头,又一个说谎话的。刚才我分明听到医生面无表99lib.情地对他说,他的妻子顶多还有一个月的生命。 门口,捏着一包感冒药的唐小花,愣愣地看着那对夫妻,下意识地想上前,却又望了我一眼,没迈步。 还有一周就是愚人节了,春季是一个易感冒的季节,每年这个时候,唐小花总是医院的常客。 挨了针,拿了药,路痴的唐小花下楼时转错了弯,鬼使神差走到了二楼的住院区,并在这对夫妻的病房前,停下了脚步。 “那个女人,还剩多少电量?”我双手抱臂,若无其事地问。 “不到一周。”她低声说。 “真可怜呀……”我摇头。 如果这女人的生命电量能延长得多一些,这一家三口的生活该会很幸福。 “小透……我想……”唐小花用乞求的眼神看着我。 刚刚在门诊那边,唐小花弄丢了自己的钱包,被这个男人拾到,追上来还给了她。 “知恩图报么?”我反问一句,笑笑,“去吧。” “小透……”唐小花瞪大了眼睛,似乎不敢相信我的允许是真的。 “去啊。”我朝那可怜的一家三口努努嘴。 唐小花迫不及待地跑进了病房。 男人惊讶地看着不期而至的她:“小姑娘,是不是钱包里少了东西?” “不是不是。”唐小花走到他们面前,看了他妻子一眼,说,“你太太不会有事的。” “嗯?”男人一愣。 “我说她会没事。”唐小花说罢,朝他妻子的额头伸出了右手,触摸着那片冰冷的皮肤,她微笑着对这女人说,“我告诉你哦,你的生命还有……” 我没有跟进去,沉默地站在门口,面无表情地注视着病房内的每个角度,就在唐小花对女人开口说话的刹那,我看向病房天花板上的双眼,微微一眯。 唐小花下文尚未来得及出口,病房里的所有人只觉有一阵飓风刮过,身体跟意识顿时被风中暗藏的力量急冻住,眼睛,耳朵,所有感官功能瞬间丧失——整个病房里的一切,全部被凝固住。唐小花保持着伸手张嘴的笨模样,蜡像一样杵在病床边。 短时间凝固小范围空间,我可以办到。虽然这种法术会耗去我不少力气,但这是必须的。 我调匀了呼吸,关上房门,走到病房里,望着天花板上那一团说不出形状,黑泥样的混沌异物,说:“我考虑了很长时间,还是决定耍个小花招,引你出来见个面。我知道你一直监视着唐小花,只在她对人‘撒谎’的时候才肯现身。” 说罢,我纵身一跃,右手往那团黑泥里一拽,只听一声闷哼,一个干瘦的男人被我从里头生生拽了出来,掼在地上,不过,这可不是个真正的人类,他的腰部以下,是节肢类昆虫的模样,看起来十分之丑陋。 我一脚踩在虫男的背上,冷冷道,“我不管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妖怪,对我的人使坏心眼,就休怪我不客气!” “英雄饶命啊!”虫男抬起头,双手作投降状,“小的也只是受人之托,从这丫头身上取点东西,讨口饭吃而已!” “取点东西?”我脚下的力道又重了几成,几乎断了那虫男的腰,“说!到底怎么回事?” 论法术,这种低级别的小妖,远不是我的对手,但论传说见闻的丰富,我远不及这些匿藏于人间各个角落,终日到处攀爬打听消息,并且常给别人充当线民换取报酬的虫妖。 虫男转着微凸的眼珠,小心翼翼地问:“您跟这丫头是什么关系?莫非您也是为了拿到那个东西?” 我心下一动,冷哼一声,亮出了我毛茸茸的尾巴:“看来你还不太笨。你明知这丫头早被我圈定了,你还敢来分一杯羹?” “呀,英雄,这这这真是个误会啊!”虫男一看见我雪白的尾巴,顿时吓得结巴起来,别人可能不知道,但它们这些以出卖情报为生的虫妖们可是相当清楚,白狐历来是狐族里的贵族,灵力法术都要高人一筹,若惹恼了我,它被就地分尸的几率相当高。 见我冷冷不说话,虫男更慌了神,一口气说道:“小的不知道这朵谶花已经被您预订了,小的花了好大力气才找到她。太多人想要谶花花瓣做咒了,可惜谶花存世太少,成人形的更少。这这……小的财迷心窍,本以为这次能大赚一笔,却不知道冒犯了白狐殿下,小的再不敢了,您放小的一条生路吧!” 谶花?! 别的话我已经听不太清楚了,唯有“谶花”两字,像块烙铁一样,烙进我心里最深的地方,嗞嗞作响。 谶花,谶花,一语成谶。反之,反之,花灭人生。 你不是不祥之物!谁若伤你,我便要他十倍奉还! 幽幽远远的声音,如梦中呓语般,突然涌现于脑际。每个字,都像生出了棱角,锋利地刺进了我的心脏,留下难耐的刺痛。 趁我失神的刹那,脚下没了力气,虫男就地一滚,九九藏书迅速缩成了一个黑团,朝天花板上一弹,迅即隐没其中,逃得无影无踪。 我无暇去顾及那个小妖,缓步走到唐小花身边,用十七年来从未有过的郑重与仔细,凝视着她的脸孔…… 摘下她的眼镜,露出美丽的双眼,她土气的短发在我眼中幻觉般变长,那一身校服也像蜡一般融化,下面,露出一片晚霞般灿烂的红纱。 混乱,无与伦比的混乱在脑中交织碰撞,时隐时现的呓语,凌散飘荡的片段,顷刻间淹没了历来理智又聪明的我…… 第五节 深夜,我看着沉沉睡去的唐小花,给睡姿欠佳的她盖好滑落的被子,然后转身出了门。 站在深山里最高的地方,我望着漆黑不见星月的夜空,深吸了一口气,盘腿坐下,集中我全部的意念,找寻着那个将我带到唐小花身边的声音,那只不肯透露半句实话,万恶的老狐狸! 我的疑惑,只有这从不露面的老狐狸能解开。我就知道,如果唐小花只是个普通小妞,他绝对不可能把我这只狐狸里的贵族送到她身边!阴谋,这一定有阴谋! 那只老狐狸起码有十来年没有跟我联系了,在我跟唐小花完全建立起亲人般的关系之后。今晚,我就算耗尽元神,也要跟老狐狸联系上! 山风阵阵,直透皮肉,我的额头,却渗出密密的汗珠。.99lib?不知道过去了多少时间,直到头顶洒下一缕月光时,我的耳畔终于传来了一个不辨年纪的男人声音,准确说,是传到我心里的声音—— “你找我?” 我大喜过望,忙问:“你在哪里?我要见你,有很多事要当面问清楚!” “我在水里。” 我张开眼,不远处的河水,在月色下波光闪烁,水声淙淙。 我连滚
带爬地扑到河边,伸头一看,水面上,除了我的倒影,哪里有老狐狸的影子。 “为什么抹去我从前的记忆?”我不管那么多,冲着河水大喊。 “你的记忆一直都在。” “不可能!”我有点生气了,“唐小花究竟是什么人?她身上的异能不可能来得平白无故。我要知道真相!” “当你能想起她的名字时,所有问题都会有答案。” “老狐狸,你耍我是不是?”我一拳击在水里,冰凉的水花溅了我一脸。 “这是你自己的选择。能彻底为你解开谜底的人,只有你自己。”那声音在水里渐渐沉没,了无痕迹。 河面上,只留着我碎裂开去的身影。 任我喊破了喉咙,那声音再不应我。 当你能想起她的名字,所有问题就会有答案。 我傻子一样在口里叨念着这句话,忘记了御风飞行,整个人失魂落魄地走在深夜的盘山公路上。 前方,马达的轰鸣声呼啸而至,两道雪亮的灯光毫不留情地刺进了我的双眼。 我的身体,被冰凉的钢铁一穿而过…… 那种彻底被分解与撕裂开来的痛快,刺激着我蛰伏了不知多久的记忆。 我看见一朵赤红的三瓣花,从我身体中飞出,在空中画出了一道寂寞的弧线,最后沉默地消失在空气的另一端。 把手给我,喂,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阿透。 我叫……不语。 不语…… 不语…… 第六节 五百年前。 我第三次从迎月河里捞起这个被村里的孩子们扔进河里的笨丫头。 她云霞般鲜艳的红裙在清凉的河水里漂浮,真像一朵正在盛放的花。 “把手给我。”我跳进河水里,拽住了她的手。 她伏在岸上拼命咳嗽,吐出几口河水。 我认识她,她就住在山脚下的村子里,家里开着一家小酒铺。我常替师父到酒铺买酒。每次都是她,踩在小凳子上,从比她还个高的酒瓮里舀出醇香的美酒,小心倒进我的酒壶,然后用布把酒壶擦一擦,才递给我。 她是被现在的父母从山上抱回来的弃婴,他们并不喜欢她,对她只有严厉的呼呼喝喝。 我亲眼见过她那个壮硕的养父举着木棍追打她,仅仅因为查账时,发现她卖酒少收了两钱银子。我看她一边躲闪一边求饶,通红的小脸上泪珠连连。 之后,每次去买酒,我都会扔下比酒钱多出很多的银子给她,反正师父从来不在乎银两,总是给我很多很多。 可这个笨丫头总会追出来,把多出来的钱找还给我,一分不差。诚实地让人想揍她。 我拍着她湿冷的背脊,等她缓过气之后,问:“喂,我叫阿透,你叫什么?” “我叫不语。” 我渐渐知道了她不受欢迎的原因,因为她总会对村里的人说“明天你砍柴时会砍到手!”、“你家夜里会失火,儿子会被烧伤。”之类的话,而且一说即中。村民们无不视她为怪物,没有一个人喜欢她,更有甚者,叫嚣着把她赶出村子。而她那对养父母,实在舍不得失去一个免费的小杂役,千方百计把她留了下来。 但是,当她对村里人诚实地说出“三天之后,村子会毁于一场大火,死伤无数。”之后,她终于被怒不可遏的村民们连打带骂地赶出了村
子。他们骂她乌鸦嘴,骂她扫把星,专说坏的不说好的。要她有多远滚多远,再敢回村子就打断她的腿。 三天之后,一场大火,将曾经热闹的村落烧成了废墟,死去的村民,在地上堆成了一座小山。 在漫山遍野的焦味中,我牵着不语的手,来到了师父面前。当师父看到怯怯站在我身旁的不语时,我分明看到他总是半眯着的双眼骤然透出了少见的光彩。 不语成了我的小师妹。 我之前的师兄弟们,没有一个是人类,他们有的跟我一样是狐狸,有的是鱼妖,还有山精。师父是迎月山的山神,一个慈祥的中年人,会许多神奇的法术,他教我们这些生于山野的妖怪们什么叫“有容乃大”,什么叫“谦谦君子”,要我们善待身边的一切。他教我们腾云御风的本事,给我们安定温暖的住处。迎月山中的生活,就像一个大家庭,师兄弟妹们或练武对弈,或琴棋书画,终日其乐融融。 在遇到师父之前,我们每个人都过得不顺利。要么被道士追杀,终日担惊受怕;要么平庸无能,连一日三餐都找不齐全。至于我,师父更有救命之恩,他把我从一个老猎户手里买了回来,否则我定成为那老头身下的一张狐皮褥子。 我是一只容易满足的狐狸,在遇到师父之后,我终于相信,这世间并不是如我的同类所说的那样糟糕,没有一个好人。我希望这样的生活可以长长久久,在不语来到我身边之后,这种希望更加强烈。 不语跟我最是要好,从来到山里之后,就像条小尾巴一样跟着我,与我同练法术,林间嬉戏。最难得的是,她从不说谎,自她来了之后,谁偷吃了厨房的东西,谁偷跑下山去疯玩,只要师父一问她,她必然和盘托出,搞得这些师兄弟非常郁闷。她依然会对别人说“你今天下山的时候一定会掉进河里!”之类的话,但我们跟那些村民不一样,我们不但不会生气,还会很无聊地打赌,看她的话会不会应验。结果,无一次不应验的。 久而久之,我们开始怀疑她的真正身份。我们知道,师父收弟子,从来不会收人类。 多年之后,我们这帮男弟子都长成了翩翩公子,而不语也出落成了亭亭玉立的娇俏少女。师父在那年的寿宴上,很欣慰地打量着我们,同时也满足了我们心中多年的好奇。他说,不语的原身,是一朵谶花。 谶花,生于西溟幽海之畔,最高的悬崖上,百年一开花,花瓣三分,赤红如血,以此花花瓣服下,可预见他人将遇之祸,故得名谶花。一旦谶花吸了天地精华,得缘修成人形,不但可预见人之灾祸,还能断人之死期。若取其皮,加以秘法,即可制成天下无敌之毒咒,中者必亡。 正道眼中,此花,乃是不祥之物。 师兄弟们惊奇之余,面面相觑,窃窃私语。 那一场寿宴上,不语比任何时候都沉默。之前,她对自己的来历一无所知,甚至连父母是谁都不知道。又或者,她根本没有父母,只是一朵莫名其妙修成了人形的谶花,莫名其妙流落到迎月山。尤其那句“不祥之物”,真是无形一棍,打得她抬不起头来。 她身边的我,暗暗抓紧了她的手,我真讨厌看见她一点点低落下去的样子,我只能用这种方式,拽着她,不让她继续往下落。 第二天,我翻看了藏书房里,记载了各类妖魔的古旧手札,在关于谶花这一节的最末,留有一句话??—— 谶花,谶花,一语成谶。反之,反之,花灭人生。 我去问师父这句话的意思。 师父叹了口气,说:“谶花从来不说谎话,她能准确说出一个人将要遇到的灾祸。但是,凡事都有两面。”他剪下盆栽里的枯叶,继续道,“不语能看见一个人的生命还剩下多少。打个比方,当她诚实地告诉一个人,你只能活99lib?十年或者只能活三天时,那这个事实真是神都无法改变的。可是,如果她说谎,告诉对方,你还可以活五十年,如此,对方的生命便会被改写,他真的可以再活五十年。但,作为一种违背本性的惩戒,说了这样谎话的谶花,会掉落一部分花瓣。应在不语身上,也就是说,她会少掉一块血肉。她替别人延长的寿命越多,她的血肉就会掉得越多,直到一块不剩,烟消云散。所以,自古以来想得到谶花的术师,一部分是想用它的花瓣制成害人的诅咒,另一部分,是想通过秘法将花瓣制成延年益寿的良药。” 我终于明白了那句“花灭人生”的含义。 那个月夜,我跟她并肩躺在山顶上,像小时候那样晒月光。清辉洒下,给了我们一个暂且宁静的世外桃源。 “不语……”我望着空中的满月,“答应我一件事好不好?” “你不是想向我求亲吧?”她的头靠着我的肩膀,咯咯地笑。 “这个是你要答应我的第二件事。”我坐起身,把她也拉起来,“但是,第一件事更重要。” “你说。”见我认真,她也不再嬉笑。 “永远,不要对人说谎话。”我一字一句地说,“答应我!” “我本来就不说谎话的啊。”她很奇怪地说。 “答应我,任何时候都不要说!”我又强调了一次,抓紧了她的手,“你发誓!” 她细腻的脸孔,在月光下散发着温柔的光晕,看着像个孩子般坚持的我,她点点头:“好,我答应你。不论何时,都不说谎话。如有违,便要我与你分离百年,永不相合。” 我把她拥入怀中,那柔软而温暖的身体,给了我永世都无法割舍的眷恋。 “阿透,我是不祥之物……我常常回想,当年村
子里的大火,如果我不说出来,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呢?又或者,我若从没有出现在村子里,他们就不会承受那些厄运……”她在我耳边低语。 “你不是不祥之物。”我把她搂得更紧,“若今后有谁敢以此为借口伤害你,我必要他十倍奉还!不要胡思乱想,你只是说出了真话,而大多数人类不喜欢听真话。就这么简单。” “阿透……你对我真好。我们成亲好不好?只有这样,我才能让你知道,我对你也是好的。” 她总是如此诚实。 我笑了:“好!” 第七节 下雪了。 整个迎月山素裹银装。 从这个冬天开始,师父要求我们进到深山修行。因为,他要从众多徒弟之中,挑选下一任的山神。 年轻气盛的我,为“神”这个称号兴奋。 师父说,每片山河,都要有一位称职的山神守护,他老了,灵气已在渐渐溃99lib?散,为了避免出现天缺地残的祸事,他要我们更加勤学苦练,以期能挑出一个最合适的继任者,守护现在这片山河。 那个冬天,我跟不语约好,等到下一任山神诞生,不论这个称号是不是为我所获,我们都成亲。 师兄弟们与我一样,都梦想从不值一提的小妖变成守卫一方的山神。我们的生活,再没有了从前的惬意悠然,有的,只是自顾自的修炼。而我们修炼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圆满各自的内丹。身为不同种类的妖,一身精元都在那颗内丹上,它越是圆满,我们的力量就越强大。 我那些鱼师兄狼师兄猫师兄们,接二连三地修炼好了内丹。狐族内丹最难修炼,在师兄们已经大功告成之时,我的内丹尚处于即将成形的关键时期。 那段时间,不语常带着我最爱吃的烧鸡来我修炼的山洞犒劳我。她每天只是象征性地打打坐练练气,根本没想过要去竞争什么山神。她唯一想做的,只是我的妻子。 最开心的记忆,就是我们窝在山洞里,烧起一堆篝火,一边吃着喷香的烧鸡,一边看洞外落雪纷纷。 岁藏书网月静好,最是可贵。 师父在那个冬天里,很少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知道,他在陪伴他身染怪病的独生子。师父的儿子,从生下来就不会说话,也没有任何意识,如同活死人。多年来,师父用了许多方法,也治不好他,这让我们这些当徒弟的也颇觉难过。 可是,渐渐地,山里的气氛变得诡异起来—— 我那些炼成了内丹的师兄们,逐一失踪了。诺大的山林里,没有他们半点踪迹。师父一夜间苍老了许多,一边给儿子熬药,一边暗自叹息:“也罢也罢,翅膀硬了,便去闯荡吧,迎月山还是太小了……” 我跟师兄们的感情一直很好,想不通他们不辞而别的理由,难道在他们心里,跟师父跟大家一同生活的快乐,抵不上那番孤独莫名其妙的“闯荡”?何况,他们之前不是还心心念念地竞争山神之职么? 虽然万般疑惑,可我不能在这件事上太分心。再过七日,我的内丹当可圆满,此时若心志不宁,很容易走火入魔。 不语隔天会来看看我,带来的都是好消息,说师父一切都好,小师弟们也很听话,失踪的鱼师兄捎了消息回来,说自己到了一个很繁华的城市,还遇到了一个美丽的女子。 我知道不语是不说谎的,我总算安下了心。 可是,我分明又看到不语转身离的刹那,那微微一皱的眉头。 白狐是狐狸里的贵族,也是最聪明的,察言观色总是一把好手。 我看着她在暮色中远去的背影,一串深深浅浅的脚印.99lib.留在雪地,一如美人脸孔上的瑕疵。忽然想起,不语的步履总是如云轻巧,踏水无痕,她总说满地皓雪是极美的景色,若留下脚印就糟践了,所以走路时,她从不在雪地上留下痕迹。 我站在洞口,本已安下的心,被某种奇怪的力量又牵扯起来。 第八节 师父咽气前,指着对面的不语,恨恨吐出两个字:“孽徒!”从他口中涌出的鲜血,河一样流到了我紧紧扶住他的双手上。 不语面无表情地站在我们面前,眼神里只有冰凉漠然。 师父的房间里,一片狼藉,到处都是殷红的血迹,翻倒的药盅里,洒出黏稠的暗红色汁液,几个拳头大小的黑瓷坛散落在墙角,墙壁上,有一个被毁坏的暗格。其中一个瓷坛裂开了,洒出一堆暗绿色的灰。 除此之外,我们三人身边还躺着一个血肉模糊,不知生死的少年——他是我们最小的师弟,一只雪豹。入门虽晚,资质却高,很得师父钟爱。 我看见师父的胸前有个大洞,边缘焦黑,面上漂浮着一层赤红色的薄气,像覆盖了一片奇特的花瓣。不语的右衣袖,变得空空荡荡,曾经纤长白皙的右臂,失去了踪影。99lib? 我的心,在师父撒手人寰的同时,似也停止了跳动。 我突然觉得,离开山洞偷偷回来的行为是多么愚蠢。如果不是因为那该死的不安与牵挂,不会回来,如果我不回来,眼前这一幕就不会被我看到,如果我不看到……如果我不看到……我是不是就可以心安理得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你干的?”我缓缓放下师父的尸体,眼见着这个救我,养我,教我,我曾发誓要以生命去保护他安危的恩人,渐渐失去人形,化作一只黑亮的蝎子。 不语僵硬地扯动嘴角,笑道:“是啊。我.99lib.要他教我更好的术法,我才是当山神的最好人选。可是他不肯。” “那些失踪的师兄……”我站起身,异常平静,“跟你有关?” “我要他们的内丹,这样我会强大得更快。”她说话时,眼睛一直看着窗外,“我憎恨被人扔石头的日子。我不要当不祥的花妖,我要当被人崇的神!”藏书网 “你答应过我不说谎的,对不对?”我等我要的最后一个答案。 “是。”她点头。 我一仰头,吐出尚未成形的内丹,化作一柄细剑,犀利的银光从我与她之间横过。有种东西,瞬间被切断了。她的实话,让我领受了平生最大的愚弄。 “想给老家伙报仇?”她讥诮地冷笑,“炼好你的内丹再来找我。”我的剑扑了空。她身姿的轻盈,遁形的功力,在任何同门之上。怒意,悲伤,在心中翻江倒海。 我亲手葬了师父。把昏迷不醒的雪豹师弟安顿好之后,我看了这个曾经热闹,如今空荡零落的“家”一眼,绝然回到了山洞里。 我的身体,比任何时候都强大。 我的意念,比任何时候都集中。 我的心,比任何时候都清楚该去做什么。 第九节 找她的时候,没费任何气力。 因为藏书网她就在迎月河边等我,红色的纱衣,白色的雪地,美得凄绝。 已臻完美的利
剑刺进她心口的时候,没费任何气力。因为她不躲不闪。 她倒在雪中,染红了一片世界,藏书网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对不起。” 她的悔意是真是假,我无力分辨。她的眼睛安然合上,那朵总在她
身体与眼中盛开的花,在厚厚的雪上枯萎成了一个寥落的印记。 熟悉的身体,渐渐烟化。我眼见着如刀的雪风,裹起地上那颤巍巍的三瓣红花,越
.99lib.
送越远。 我的剑,当啷落地。 第十节 我成了迎月山的新任山神。 一百年,两百年,我迟钝于时间的流动。终日在山中,或静坐,或沉睡。 某种伤口也渐渐结了痂。 是啊,我只是除去了一个弑师父害同门的妖孽而已。难过是有的,午夜梦回的牵念也是有的。但,一切都在时间的流动中安静下来,被我藏到了最深的地方。 这里的一切都因为我的灵气而繁茂生长,山青水透。只是,天气永远是阴的,天际的阳光从来照不到这里的山水。 “山神的心情,会影响到天气。”一个春天的午后,我正在河边树下小睡,一个女人把我吵醒。 “你看起来真是一只很忧郁的狐狸啊。”她蹲在我身边,黑衣黑发,杏眼红唇,没心没肺地笑。 “你真是一只很无聊的树妖。”我瞟了她一眼,把荷叶盖回脸上。 我认识这个叫裟椤的女妖快十年,她每年春天都会来山里采一种很酸很酸的野果,说是送人酿酒。偶尔我们会闲聊,时间一长,她知道我的故事,我也知道她的一部分故事。这树妖的道行修为,远在我之上,却总爱摆出一副初级小妖的天真无知,故意说一些不着调的玩笑话,很是让人气结。 “喂,我今天来是给你带个好消息的。”她拿开我的荷叶。我不耐烦地坐起来,正要发火,却被一个稚嫩急促的声音打断—— “师父师父,雪豹师叔醒了!!!”一个胖胖的孩子,我的白兔徒弟,从林中火急火燎地向我跑来。 我心下一震,猛地起身,御风飞回。直到刚才99lib?我才发现,潜意识中,我一直在等这场苏醒…… 深夜,我从雪豹的房间里走出,一抬头,满月当空。 许多年前的某个夜晚,从最深的地方挣脱而出。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转身朝山里走去。 一地银白的山头上,我和树妖的影子,被月光拉得很长。 “你决定?99lib?了?”她秀眉一挑。 “我不在的时候.99lib.,请你代为照看迎月山。” “你不能离开太久。我不是这里的山神,我的灵气无法照顾周全。” “一百年吧,一百年后的今天,我定会回来。”我看着她的脸,以从未有过的郑重拜托,“希望你帮我。” “给我很多金子当报酬我就帮你。”她撇撇嘴。 “一言为定。” 第十一节 我缓缓沉入了迎月河的河底。在那里,有一个黑暗而温暖的洞穴,是最安全,最适合眠的场所。.99lib. 也许应该感谢上天让雪豹昏迷了几百年。如果雪豹在几百年前清醒,我会选择毁灭。而现在,我想的是,弥补。醒过来的雪豹,第一句话就是:“不语师姐救我!” 师父对我们说了最大的谎话。收留,抚养,教导,不是为了给我们幸福,也不是为了寻找最合适的继任。他要的,只是我们的内丹,他儿子的病,只有连服99颗成形内丹.99lib.才可治愈。我们不是他的徒弟,只是一群等着被人服下的药丸罢了。 我现在才明白,不语临终前的对不起,并不是在忏悔“罪行”,而是因为她没有遵守承诺——永不说谎。 可我想不明白的是,她欺骗我的初衷。 我要再见到她。为我的疑惑,藏书网为我的内疚。 树妖带来的好消息是,冥王最近听取民意,改了规矩,给那些心存善念,但抱憾枉死的妖怪们一次转世为人的机会。不语虽然死在我的剑下,可她尚有一丝精魂飘荡人间,转生有望。但几时转生,转生何处,就不得而知了。 茫茫人海,我却毫不担心我找不到她。 因为,她的体温,她的笑容,早已埋在我的血脉里,不可分割。只要她重新降临世间,我第一时间就能感知到。毕竟,我是一只当了山神的狐狸。我把自己埋
在河底,连同所有旧时的记忆,一起埋掉。从我身体里分离出的精魄,是一条崭新的,干净的,没有任何记忆与负担的生命。 我想以这样的状态,重新踏入她的生命。重新去认识她,了解她。只有这样,我才能真正找到我想要的答案吧。 我在漆黑的洞里,慢慢闭上了眼。意识开99lib?始分裂,一半裹着过往的回忆,留在河底;一半带着新生的希望,等待一个召唤。半梦半醒中,有个声音说—— 你是一只聪明的狐狸,你没有过去,只有将来。 有个笨蛋,需要你的守护。 去吧,去吧…… 第十二节 我拖着发疼的身子,回到了唐家。是的,我被一辆超速超载的货车给撞了,虽然我的身体并不是真正的血肉之躯,可疼痛感多少还是有的。 唐小花仍在安睡。窗外不知几时亮起了月光,她翻了个身,银.99lib.白沾染到她脸上,细腻温柔,明明是另外一张脸孔,却让我真切地想起了另外一个人。 我轻轻抚摸着她稚嫩的脸孔。最后,将手覆在她的额头,闭上眼,让一股有温度的力量,从我的心里流淌到掌下,渗进她的世界。 “不语……”我在心里一遍遍呼唤她的名字。 “嗯……”睡梦中的唐小花,动了动嘴唇。 “为什么要跟那些将死的人说谎话?”我的目光落在她缺?99lib?t>了血肉的手腕上,隐隐作痛。 “蜘蛛人问我,想不想真正帮助那些有危险的人。”她缓缓说,“它说,只要我对那些将死的人说,你们还可以活二十年,他们就不会死了。” 我不得不在心里咒骂那只猥琐的虫男,是它,为了得到谶花的花瓣,也就是唐小花的血肉,用这种方法唤醒了她的全部能力,还因此招惹了专司生死的冥差。 “我不是不祥之物……不是乌鸦嘴……我也可以救人。”唐小花呢喃着,“原来说谎话也不见得是坏事……” 我愣了愣,问了我最想问的:“师父的事,为什么要骗我?” “我提醒过师兄们……我看到师父用剑剖开他们的身体,取出内丹,最后把他们的身体化成绿色的灰,装进瓷坛封进墙壁。可是他们不相信,说我练功走火入魔。那天,雪豹无意中撞破他用师兄们的内丹熬药,他要杀雪豹灭口……我听到了雪豹在求救……我像疯了一样,滚烫的力量在我体内奔跑。我一掌击在他的心口……我的右臂像烧着了一样……” “为什么不及时告诉我?”我真想抓她起来揍一顿。 “你那么爱师父,相信他,尊敬他……颠覆他,等于颠覆你的整个世界。”唐小花的眉头微微锁起,“你的内丹还未炼成……你一直想成为师父的继承者……如果,凶手是师父,你还会继续修炼么?在这个关键时候放弃修炼……你会元神大损,会致命的。可是,如果凶手是我……你会愤怒,会伤心,但只要你抱着找我复仇的心,就一定会努力炼成内丹……只要过了这关,你会成为你想成为的山神。”她的眉头舒展开来,“没有什么,比让你好好活下去更重要。说谎话,不是想骗你,是因?99lib?为……我爱你。” 狐狸是从来不哭的,尤其男狐狸。但是,我今天破例了。“真是笨蛋!”我擦掉眼泪,深吸了口气,捏了捏唐小花的鼻子。 她打了个喷嚏,睁开了眼睛。“小透……你还不睡啊?”她坐起来,揉着眼睛。 “我要离开一阵子。”我故作轻松,像往常一样没好气地说。 “去哪儿?多久?”她紧张地问。 “99lib?老家。呃……大概一个月吧。”我戳了她的脑袋一下。她松了口气。我仔细看着她的样子,想把她的蠢样牢牢印在脑海——我不是离开一个月,是永远。在那之前,我还有一件事要做。 “睡吧。我得走了。”我把她摁回了床上。 “现在就走?”她不舍地看我。我点头。她看了我半晌,突然咧嘴一笑:“那,我们假装明天还要见面吧!” 明天是四月一日,愚人节。我笑笑:“好。明天见!” “明天见!”她心满意足地缩进了被窝,“要早点回来哦!” 我走出了房门,没吭声。直到她再次熟睡,我穿过墙壁,站到她身边,看着睡得像只小猪的她。我想,此刻我脸上洋溢的笑容,是许多年都不曾出现过的温暖与疼惜。你会变成一个正常的丫头。以后,你也不会再记得,跟我有关的一切。你会有崭新的幸福。这是你的守护灵,一只狐狸为你做的最后件事。
破晓前,从唐小花的卧室窗户里,跃出一只皮毛雪白的狐狸,它轻盈落在地上,仰头看了唐小花家一眼,然后,头也不回地消失在微明的光线里。 尾声 那只雪白的狐狸,优雅地蹲在椅子上,用爪子抓起一块红豆饼塞进嘴里,一边嚼一边惬意地摇动着毛茸茸的大尾巴。 “红豆饼做的还不错。就是这杯茶太苦了。”它咂咂嘴,把那杯浮生茶推到离自己很远的地方。 “不后悔?”我斜睨了它一眼。 这只狐狸,用尽了自己的全部修为,消除了唐小花身上的,作为谶花转世的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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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抹去了她对过去,以及过去的过去的全部回忆。 愚人节这天,唐小花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健康的普通人,而阿透,打回原形,一切皆要从头开始。 “有何可悔?!她已经是真正的人99lib?类了。人类的生活里,不该有狐狸,不该有谶花。她应该像所有普通的女孩一样,上学,恋爱,结婚生子。这是真正的幸福。”阿透轻轻说道,旋即白了我一眼,话锋一转,“我说,我把迎月山交给你代为照顾,你看看,现在变成了什么鬼样子!” “我又不是那里的山神。”我瘪嘴,“反正你也回来了,虽然没了人形,可灵气尚在。那座山的复原工作还有那个不太严重的天缺,我正式交还给你哈!” “那我给你的酬劳要减半!” “你敢!” 我们一人一狐相谈甚欢,完全忽略了从一身异味的胖子跟瘦子眼里透出的,极度怨念与愤慨的目光。 好吧,我承认我在愚人节耍了他们一把。说是去春游,实际上是要他们当一回掏泥工兼潜水员,从那条又脏又臭的迎月河里,把元神归来的阿透给挖出来。这是我们俩百年前的
约定。 狐狸始终是聪明的,考虑也很周全,元神在外折腾那么久,回归本体后哪里还有多余的力气从河底爬出来,一不小心被淹死就太杯具了。 “我们强烈申请加班工资!”瘦子跟胖子怨妇般飘到我面前。这次我半点都没有犹豫,进里屋取了两根金条塞进他们手里。他们简直不敢相信我的慷慨。胖子抓住金条用力咬了N次。“真的咧!”两个人高兴地跳脚,举着金条便跑了出去。 五分钟后,我听到了几声怪叫。 胖子跟瘦子一脸扭曲地跑了回来,手上的金条变成了一只漆黑的乌鸦,凸着一对眼珠子在那儿大喊:“愚九九藏书人节快乐!愚人节快乐!” 是啊,今天是愚人节。有什么是不会发生的呢,对不对?嘿嘿。我想,以后再经过迎月山时,那里应该会有万丈阳光了吧。 楔子 他的落脚点,位于整个月城的最高处,一座用废弃金属堆积而成的高塔,在浑圆金黄的满月下闪烁着刀锋纵横时才有的,凌乱的光。 躺在塔底的一块残缺的广告牌上,有人用鲜红如血的油漆,歪歪扭扭地写着谁也看不明白的单词,字体夸张而硕大,夜色也抢不去它的醒目。他的脸上,没有表情,只有那颗缓慢跳动的心脏,在等待一场宿命。 今天凌晨,他去拜会了一个老友。那个女人,不,女妖,大约是他毕生唯一的朋友。 他们有三百年,还是五百年没有见面了吧。她?99lib.还是老样子,风情万种、嬉笑怒骂,在一条小巷里开了家甜品店,对两个看起来蠢蠢的帮工呼呼喝喝,一副铅华洗尽大隐于市、天下忧患与我无关的悠然模样。 谁能料想,在曾经的某段岁月的某个傍晚,他们二人在呵气成冰的墨山之巅,那块半是冰棱半是火焰的黄泉湖上,合力对付一头食人无数的双头赤鳍蚺。 彼时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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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雪剑,翻手为雨,覆掌成风,矫捷如豹,那头硕大而危险的怪物,口吐红信,在残阳下翻腾啸叫,掀起的水浪遮了半壁天空。 他看着她的剑,在淡金的光线下舞出美丽而镇定的轨迹,精准地刺进了赤鳞蚺的咽喉。 当这头庞然大物的尸体重重落入湖水中时,它湛蓝的鲜血,迅速弥漫了整个湖面,如同倒映出一片最罕有的蓝天。 “你是我见过的,最狠的妖怪。”他望了她一眼,一刀割开了赤鳞蚺的背脊,从里头抽出一条拇指般粗细的“线”,绕成几圈,放进口袋。 她捧起地上的雪,.99lib.细细擦拭着自己的剑,微笑:“彼此彼此。” “我们可以做朋友吗?”临走之前,他突然停下脚步。 在这天之前,他的生命里,没有“朋友”这个词。 “如果你请我吃顿好的,再送我一箱金条的话……”她起身,耸耸肩,朝他吐舌头,“我可以考虑。” 以后的日子,他跟她成了朋友。虽然不常见面,即便见面,也不过是一场快意江湖的大醉,醉了的他,看醉了的她大笑大闹,最后,瘫坐在地上,靠在他膝上睡去。 他知道,自己跟她是不一样的。她剑锋上的狠绝,仅仅藏书网为了保护那些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人。但,他的刀却不一样,虽然它拥有同样的力量。 有那么一天,他去找她,把自己最重要的一件东西交给她。 “替我保管吧!”他拍拍她的肩膀。 她看着手里的东西,沉默了许久,说:“你要想清楚,你可能没有机会找我取回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便宜你了。”他朝她眨眨眼,转身,走得无牵无挂。 几百年时光,时而慢如滴水,时而白驹过隙,半点不由人。 昨天,他坐在她的“不停”里,平静地喝着她给他沏的那杯很苦很苦的茶,说:“你都不问我来取回那东西的缘由吗?” “我只问你打算给我多少保管费。”她一挑眉。 “你真是一点都没变。”他笑了。 她没回话,看着他深吸了口气,上前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良久没有松开。 离开时,他回头:“如果明天我来找你,我们大醉一场?” “这得看你给我多少金条再说。”她冲他吐舌头。 站在大门口,她目送他远去的背影,总是神采飞扬的眉梢渐渐染上一层隐忧——我一定会同你大醉一场,就像许多个从前的日子一样。只要你明天,平安出现在我面前。 她在心里,这么跟自己说。 第一节 要找到枯月并不太难。他不是在睡觉,就是
在酒吧里。他点上一杯酒,却从来不喝,懒懒从午后坐到日暮,并在这段时间里阅读完毕一本书。有时是本时尚杂志,有时是Lorca的诗集,有时只是一本无聊的小说或者漫画。 他总是选择靠窗的位置,把窗帘拉上一半,让外头的阳光照进来,却不会触及自己。窝在松软的沙发里,他举着书本,半眯着细长的、有一对紫色眸子的眼睛,深粟色的头发柔软地贴在额际,跟诸多享受闲暇时光的普通人没有区别。越是顶级的赏金杀手,日常生活越简单。 当那个女人找到他时,他照例只问了三个问题:“时间?地点?人物?”在枯月看来,当杀手跟写作文没什么区别,最重要的,只有这三个要素,别的,他不关心。 这么多年,死在他手里的妖怪不计其数,换来的报酬也不计其数,大多数都被他花掉了,在世界各地买房子,公寓,别墅,普通民宅,就像孩子买糖果一样。只不过,他从不去住这些99lib?房子,只是任它们摆在那里,在岁月里积攒灰尘。 “在拿到那个盒子之后,杀了他。”黑绒宽边帽下,只露出女人半张脸孔,那张好看的嘴唇,涂着艳丽的口红,把一整袋钻石推到他面前,“这是一半报酬。” 地点:月城,SWORD区。 时间:三个月内。 人物:靳飞羽 PS:解决目标人物前,取得其手中桃木雕花盒,需完好无损。(费用另计。) 枯月在自己的笔记本上草草写下了这几句。 “杀那些妖怪的时候,你会不会难过?”女人微微抬起头,露出纤细秀挺翘的鼻子,以及嘴角深邃的笑容。 “雇佣我去杀它们的时候,你们会不会难过?”他反问。 “呵呵。”女人啜了一口杯里的lafite,“你为什么要当杀手?” “我会按时交货。”他也不看她,在手指间翻动的书页哗哗作响。 女人笑笑,摸出一张钞票放在桌上:“好吧,这杯酒我请你。等你的好消息。” 他点点头,听着她的高跟鞋踩过地面的声音,渐渐消失。她坐过的位置,留下一缕淡淡的,特别的味道,缠绕在空气里,落进晶亮的酒杯里。 枯月合上书,离开酒吧。 月城,那个遥远的边陲小城,离他现在的居住九九藏书的城市还有很远很远的距离。在去那之前,他需要再好好睡上一觉。 只有在睡梦里,他才是真正安全并幸福的。 第二节 “你坐那么高干什么?”枯月站在这家名叫Butterfly Kisses的酒吧前,仰头看着坐在酒吧屋顶的人。 那人高声回答:“晒太阳!” 现在是下午五点半,夏天,可天色已经黯淡下来,天边的霞光只剩一条细细的线。月城实在太偏僻了,偏僻到跟他上一个居住的城市产生了时差。 每到一个城市,他要找的第一个地方就是酒吧,他需要轻松,哪怕是人造的,这已经成为了一个习惯。 他顺着屋顶上的人所眺望的方向看去,只看到夹杂在大小工厂之间,朝空中吐着黑气的烟囱,还有一些在暮色中闪烁不止的,残缺不全的霓虹灯光。这里没有高楼大厦华丽的鳞次栉比,也没有弥漫着香水味道的干净而奢华的夜晚,所有的建筑都很陈旧,包括来往的车辆,以及生活在这里的人。 属于月城的每一部分,都陈旧得像被时间抛弃的老照片。 “你不热么?”他对于喜欢在盛夏的屋顶,.99lib.对着这样的景色晒太阳的人产生了兴趣。 “不热!”人很兴奋地回答。 远处,传来几声笨重而悠长的钟声。一听到钟声,屋顶上的人挪了挪身子,像是打算下来。 这时,空气中嗖一声擦过道疾流,一块石子从酒吧斜对面的巷子里飞出,恶作剧般击中了那人的屁股。 只听一声尖叫,那人乱晃几下,竟从屋顶上坠了下来。 在枯月准备出手救下这个倒霉鬼的时候,这家伙却在离地不到一米的地方,漂浮起来,手臂平展着,像一对翅膀,然后缓缓落到了地上。 “死馒头你又乱玩弹弓!看我下次不揍死你!”安99lib?全落地的人,对躲在巷子那边的一个胖得像馒头的小男孩大吼,边吼边把紧紧握在手里的一个闪烁着奇特光芒的玻璃瓶小心放进挎包里。 “落叶姐我下次不敢啦!”那小胖子举着弹弓,朝这边扮了个鬼脸,跟身边几个嘻嘻笑的小同伴一溜烟跑了。 枯月打量着这个穿着洗得发白的T恤,以及裤脚已经磨出了毛边的牛仔裤的女孩,一顶已经破了个洞的棒球帽扣在她头上,十六七岁的年纪,除了白皙细致的皮肤跟娇小的身材,她完全不像个女的。 他左右看看,走上前盯着她,问:“请问这里是SWORD区吧?” “是的。”她转过头,准确地看向他的方向。 天边的余光和酒吧门口的灯光交织在一起,投射在她脸上。枯月才发现,她有一双极美的大眼睛,只是,那对本该媲美星辰的眸子上,蒙着一层晦暗的灰翳。 他试探着伸出手,在她眼前晃了晃。毫无反应。她的视线,永远停在某个想象中的方向。 “你是在这里长大的么?”他收回手,问。 “好像是。”她点点头,旋即警觉地退开一步,“你是从外面来的?” “是啊。我是从外面来的。”枯月好奇地问,“你怎么知道的?难道我有口音?” “你身上没有这里的居民的味道。”她又退开一步。 “没有了视觉,所以你的嗅觉这么灵?”他笑笑,嗅了嗅自己的胳膊,除了那一股淡淡的天生的香气,再无其他。 “你是怎么进入月城的?”她在后退的步伐中,双手开始寻找一些可以当武器的工具,最后从酒吧外的垃圾桶旁,捡起了一把铲垃圾的铁铲,紧紧握住。看那架势,她随时还有可能高喊抓色狼之类的狠话。 “这位*****,我来这里只为探望一个老朋友,没有任何恶意。”她的样子让枯月想笑,“我找你也不过是想
问问路而已。” 她把手里的“武器”握得更紧了些,那双没有任何神采的眸子准确地锁定了他所在的位置,在接下来的某个瞬间,她长密的睫毛突然颤了颤。 砰!一个坚硬冰冷的物体狠狠撞在枯月的后脑上,在数个纷乱晃动的人影中,他应声倒在了地上。 第三节 “放了他。”阴暗冰冷的地下室里,浮动着浅淡奇异的气味藏书网,幽暗的灯光在顶上晃动。藏在摇摆的光影中,隐隐约约站着四五个人,为首的中年男人,看着被五花大绑的枯月,对身边的人下了命令。 那几个年轻的男人面面相觑,其中一个裹着红色头巾,瘸着左腿的高个子对中年男人道:“这样可以吗?我们并没有确定这家伙的身份,离最后期限不到两个月了,万一他是那边派来的人,随便一个闪失就可能让我们……” “没有谁会派一个随随便便就被打晕的人来当间谍。”中?99lib.年男人淡淡说,“你们从他身上搜到什么可疑的地方了么?” “那倒没有。”红头巾嘀咕,“可是,始终不太放心呢……” “放了他。”中年男人又重复了一次,“是不是我的命令不管用了?” 几个人慌了手脚,红头巾忙道:“不不,King,我们马上放人。”枯月揉了揉发麻的手脚,从地上站起来,被他们带离了地下室。 “不好意思,一场误会。”中年男子叫人拿来了枯月的背包,交还给他,“你可以走了。” 地下室上头,正是那家Butterfly kisses,透过窗户,只看到外头已露晨曦,无法估算此时间。还有几桌零零散散的客人,在酒精的催化下或调笑或低语,一首跟这家酒吧同名的歌曲《Butterfly kisses》,轻柔盘旋于室内。 “谢谢。”枯月揉了揉脑袋,从他手里接过背包,“虽然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打晕我,不过我真的是来找我朋友的。” “他叫什么?”中年男人问。 “阿龙。”枯月叹口气,“我儿时玩伴,后来失去了联络,我费了不少心思才知道,他来了月城,就在SWORD区。所以我专程来找他。” “你知道整个月城里有多少个叫阿龙的小子么?”红头巾抢过了话头,皱着眉大声说。 枯月苦笑:“我知道。没事,我会挨家挨户去找的。只要你们别把我当成不良市民,随时打我一棍什么的。” “有他的照片么?”一个脆生生的声音从吧台后传来。枯月又看到了她,那个屋顶上的女孩,她摘了帽子,长长的头发直直顺顺地披在肩后,终于不会让人误会她的性别了。 “有。”枯月从钱夹里取出一张残缺不全的照片,照片里两个六七岁的男孩对着镜头笑得灿烂,“左边那个就是阿龙。” 一众人凑上来一看,红头巾直摇头:“切,光凭这个照片有屁用啊,鬼知道他现在长大成什么样。” “我只有这个了。”枯月收起照片,“无论如何我都要找到他。他妈妈在等他回去,她没有多少时间了。” “这样啊……”中年男子略一沉思,朝红头巾道,“seven,你给他安排个住处,再找些人帮他找找看。” “是。”红头巾不太情愿地点点头,跛着脚走了出去。 “你就在藏书网这里住下吧。”中年男子从吧台里拿了一支喝了一半的红酒出来,给自己和枯月分别倒了一杯,“不过,晚上千万不要出门,否则我可能无法确保你的人身安全。对了,你叫什么?” “枯月。”他喝了一小口,涩涩的感觉在舌尖流动,“你呢?任何称呼?” “靳飞羽。不过大家都叫我King,比较简单。”他朝枯月笑笑,晃了晃自己的酒杯,一饮而尽。 “幸会。”枯月朝靳飞羽伸出手,粲然一笑。 第四节 “人已获,盒待寻。” 枯月在RMAIL里写下这句话,发送。这是他跟雇主的约定,行动的每一步,都要知会对方。 关了电脑,他舒服地倒在还算松软的床上,那个叫seven的家伙把他安排在Butterfly Kisses斜对面的小旅店里,临走的时候,他分明看到seven跟旅店老板耳语了几句,那老板警觉地看里枯月几眼,暗暗点了点头。 这真是一个小心的下属,枯月虽然不喜欢seven,但称赞他的工作态度。 在这里安顿下了之后,一连
99lib?
数天,枯月每个早晨都会准时出门,在各条大街小巷游荡,面露急色,拿这那张旧照片问东问西。 做戏也要有专业精神,包括之前隐藏杀手的“职业素质”,任seven从背后偷袭自己一棍子,顺便晕倒一次。 这天下午,他拖着“疲倦不堪”的身体,走进Butterfly Kisses,照例选了靠窗的位置,要了杯红酒坐下来。 “没有收获?”落叶走到他对面,手里端着一杯果汁,坐了下来。 “暂时没有。”枯月摇头,他抬头看着面前这个女孩,窗外的光线透过玻璃,落在她玻璃般透明的肌肤上,吹弹可破。 落叶是靳飞羽的女儿,却没有血缘关系。当年,他从一只鬼面蛛口里,救下了还是幼年的落叶,她的父母,都成了那只老妖怪的口中餐。她的眼睛,因为沾到了那妖怪喷出的毒液,再也看不到东西。也因为救了她,靳飞羽差点没了一条手臂。至今,他的右臂上还留着一块很大的伤疤。 靳飞羽是整个月城的老大,这个地方所有的居民,都以他马首是瞻。就枯月这段时间的观察,他们对靳飞羽的服从,并非来自畏惧,而是一种真正的敬畏,他们尊重这个男人,心甘情愿以他的命令为生活的指向。当然,导致这个现象的原因,并不是一个杀手应该去探究的。他要做的,只是在找到雇主要的桃木盒子之后,杀掉飞羽。 “你不该在这个时候到月城来。如果我是你,会尽早离开。”她咬住吸管,用力喝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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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你不属于这里。” “除了没有大城市的繁华,这里到处都挺好的,人也很好。”枯月朝前坐了坐,仔细看着她的脸,问,“不过我很好奇,初见你的那天,你说你在晒太阳?” 落叶哈哈一笑,说:“每个有太阳的天气里,我都会坐在屋顶上看风景晒太阳,那天你在下头突然一问,我顺口就答你了。” “你能看风景?”他很奇。 “阳光,房子,树木花朵,我都能看见。”她指着自己的脑袋,“都在这里。”她顿了顿,两颊微微泛起一片红晕,“还有……King的模样,我也能看见。” “咦?”枯月故作惊讶,“难道你暗恋King?” “嘘嘘!”落叶脸上的红晕瞬间扩大到耳根子,整张小脸像熟透的番茄,她慌张地去捂枯月的嘴,差点打翻她的果汁杯。 “行行,我保密,绝对保密!”枯月信誓旦旦,“如果我对别人说,我让你的果汁呛死!” “那还差不多。”落叶放了心,喘了口气做回原位,还没坐定,又站起来,绕过桌子坐到他身边,揪住他的衣领说,“你一定要保密!” “一言九鼎!”他举手投降,看着这个鲜活得像只兔子的小丫头,枯月很难相信她是个什么都看不见的人。倒是这一股闹腾的疯.99lib.劲,让他想起了一故友,那只树妖,也像兔子一样跳跃。 “下个月二十六号是King的生日,我正在给他准备生日礼物。”安静下来的落叶。对他小声说,“等到星光槿开花,就可以完成了!” 她兴奋而幸福的情,让枯月错觉,以为太阳延迟了落下地平线的时间。 “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他注视着她的眼睛,“我只是干初来乍到的外乡人,你看seven他们,至今都还拿我当贼看。” 落叶咕噜咕噜灌了一大口冰凉的果汁,边嚼着里头的椰果边大大咧咧地说:“反正,你又不是坏人。” 他早已习惯于从任何对手的眼睛里捕捉他想要的讯息,但是落叶,他无法从那双始终如一,想潭水般风平浪静的眼里找出任何蛛丝马迹。通常这种情况只会发生在两种人身上——一种城府万丈,一种净如白纸。 “万一我是坏人呢?”他突然很认真地问。 落叶撇撇嘴,放下已经空了的杯子,说:“坏人不会有出手救我的念头,在我从屋顶跌下来的时候。” 枯月一愣。“我是有眼睛的,只不过长在这里。”她指了指自己的心口,“啊,我得走了,馒头生病了,我得去瞧瞧。” “等等。”枯月拉住她,“你去看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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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送你过去吧。” “得了吧,连月城里最小的蚂蚁窝在哪里我都能找到,哪用得着你!好好呆着吧。”她朝他扮鬼脸,继而叮嘱,“还有,一定要记住King说的,晚上绝对不要出门!你并不属于这里。”她皱了皱眉,“然后,给你自己一个期限吧,如果在星光槿开花前,你还没有找到你的小龙,就离开!我可不是跟你开玩笑的。” “我会认真考虑这个问题。”他点点头 第五节 “今天,无获。” 他的EMAIL内容都很简单,而且一连数天,都是同一句话。 这在他以往的“工作经历”里是绝无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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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作为身价最高的赏金杀手,他历来以快、准、狠闻名,收拾妥当一只妖怪,不论大小,不会超过七十二小时。他习惯,或者说已经麻木与这种“利落” 按时这一次的“生意”,隐隐让他有了某种不安。 关了电脑,他没有像往常一样躺到床上睡大觉。 他出了房门,透过走廊上的窗户,他看见一片星月皆无的茫茫夜色。现在是凌晨三点。 这个破落的两层小旅店,除了他之外,再没有别的租客。他轻轻下了楼,发现总是警打量他的旅店老板,那个秃头的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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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脸朝下趴在柜台上。一堆散乱的报纸上,扔着一大包还没有吃完的薯片,一旁的电视机还没有关,翻着没有信号的雪花。 白天,这胖子连打个盹儿都鼾声如雷,此刻却安静得连一丝呼吸声都听不见,肥胖的身躯就像一滩烂泥,一
动不动。 枯月上前,摸了摸他的颈动脉。没有跳动。 他把店老板翻过来,看见一张煞白的脸,连嘴唇都是乌紫的。这个胖子的身上,没有半点生命迹象。 枯月掀起店老板的T恤,在他的胸口,看见了一个拳头大小的洞,没有血迹,洞里,只有深不见底的黑色,以及点点荧光状斑点。他快步出了旅店。 整个月城,似乎都笼罩在无边的死寂之下,此时此地,大街小巷,看不到一个人影,连野猫野狗也不见一只。只有零星的灯光在断断续续地闪烁,似在提醒枯月,这里是一座供人居住的城市。 但是,在枯月眼里,此地已然是一座无声的坟墓。 他已经大概知道了,靳飞羽不让他夜里出来的缘由。 深吸了口气,他举步朝Butterfly Kisses走去 第六节 “我知道,某个晚上你一定会来找我喝酒的。”靳飞羽舒服地坐在酒吧最靠里的位置,朝走来的枯叶举起了酒杯。 “你什么都知道?”枯月不慌不忙地走到他面前坐下,“包括……我是来杀你的?” “包括,你需要这个。”他从身边的一丛暗影下,取出一个四四方方的玩意儿摆在桌子上。深褐色的桃木雕花盒子,氤氲出深刻的古朴,任由顶上缓缓旋转的灯光在它身上投下斑斓的光纹。 枯月的眼神,从头到尾没有变化。 “人淡如菊,这才是形容那些真正的顶级杀手的最佳词语。我乐意陪你演戏到现在,不希望你的身份吓到这里的居民。”暗红的酒精从瓶子里点滴不漏地落进另一个空酒杯,靳藏书网飞羽把杯子推到枯月面前,笑道,“枯月,你值得我请你喝酒。” “谢谢。”枯月一饮而尽,嘴里依然是那股涩涩的味道。 舒缓悠扬的音乐,游离在四周的空气里,还是那首《Butterfly Kisses》—— There's two things I know for sure She was sent here from heaven,and she's Daddy'slittle girl As Idrop to my knees by her bed at night She talks to Jesys and I y eyes 男人温情的嗓音,一遍又一遍。 从枯月第一次到这间酒吧起,这里播放的音乐,一直是这首歌,从未更改。 “你跟之前来的那些家伙完全不同。”靳飞羽说。 枯月没说话,转动着空饿了的酒杯,子上映出靳飞羽微笑的脸。他看起来不到四十的年纪吧,头发却是少见的银白色,戴着一副款式很好的黑框眼镜,笑起来的时候,眼角已经有了细细的纹路,但是,脸庞的清俊,眉眼的澄朗,他乃不失为一个极具魅力的男人。这种魅力,是一种长年累月的积累,是阅历与沧桑在时间里缓慢过渡的结果,不显山不露水,低调地附着在他的?99lib?身上。 这样的人,理所应当不是那些在他之前到来的“同僚”们能解决掉的。想必他的雇主也是在经历了无数次失败之后,才肯花大价钱找到他。他的酬金,从来都是普通杀手的百倍之上。这个价码,不是人人都给得起,或者舍得的。 “想知道这里是什么吗?”靳飞羽轻轻拍了拍盒子。 枯月摇头:“我的职责只是把它带给雇主。它里头有什么,跟我无关。
” “你果然与众不同。”靳飞羽摇头一笑,“这次,她是找对人了呢。”他看着枯月,“准备何时动手?” “等你喝完那杯酒。”枯月老实地回答。靳飞羽的杯子里,还有小半杯红酒。 “如果,我希望你能在下个月最末一天再履行职责,你会拒绝么?”靳飞羽很认真地问。 枯月的眉头微微一动。下个月二十六号是KING的生日,我正在给他准备生日礼物。——白天,落叶幸福的脸突然在他眼前晃动。 “可以。”他没怎么犹豫。他跟雇主有三个月期限的约定,下个月再动手,这并不违约。 “谢谢。”靳飞羽又给他倒了杯酒,“她还好么?” “她?”枯月楞了楞。 “你的雇主。” 枯月略一回忆,说:“漂亮的女人,应该属于生活得极好的一群人。虽然我没有看到她整个脸孔。” “杀手的直觉都是很准的。”靳飞羽舒饿了口气,“如果她真的生活得好,我也安心了。” 也行是酒精起了点作用,也行是眼前这个男人太特别,也行是现在所在的环境太适合聊天而不是杀人,枯月竟抛弃了自己一贯遵循的只问“三要素”的原藏书网则,破天荒问了一句:“情杀?” 他见过太多爱之深恨之切的女人,靳飞羽这样的男人,生命里出现一个,甚至几个这样的女人,一点也不会奇怪。 “呵呵。”靳飞羽优雅地跟他一碰杯,“她是我亲生女儿。” 两个玻璃杯碰撞在一起 ,叮一声响,久久不散。 第七节 “这是整个月城,最高的地方。” 簌簌的风声中,靳飞羽跟枯月比肩而立。他们的脚下,是一座用金属肥料以及别的建筑垃圾堆积而成的“高塔”。 俯瞰,整座城池尽收眼底,枯月从零星明灭的灯光里,看见大片漩涡般幽深的黑暗,再细看,黑暗里有许多异常的涌动——一些形状各异。被各种颜色的光芒包裹的玩意儿,像天上的鸟,或者水里的鱼,畅快的游弋。 那是……满城的妖怪。但都是些灵力很低,基本没有杀伤力的低等小妖。 “月城,
早在百年之前,就没有几个活人了。”靳飞羽的衣裳,在风里飘飞,像一对黑色的翅膀,“某个所谓的科研组织,把偏僻落后的月城作为秘密实验基地。他们最后的成果,就是一场严重的人为瘟疫,城里的居民,大多死于非命。当局对外掩盖真相,将月城彻底封锁,并决定,如果在三个月内无法控制这场瘟疫,就将整个月城填埋,不管城内是否还有幸存者。” 枯月略一皱眉。靳飞羽打开手里的桃木盒,一股沁人脾肺的清香扑面而来,甘甜中带有一种亲切。 枯月看着他从盒子里抓了一把沙粒般细腻的东西99lib.,闪闪烁烁,像密集的荧光,又像碎成粉末的星子,漂亮得让人忍不住想将它们小心捧在手中,细细观赏。 “如果这里被埋掉,是不是很可惜?”他转头朝枯月笑笑,99lib?“如果,有另一种方法可以拯救这座城市,我想,我们都是愿意去尝试的,对不对?” 他手臂一扬,那些星尘般闪烁的粉末从他的指间洋洋洒洒地飞落出去,在夜色中变成一层斑斓的雾气,均匀地落在城市里每个角落。那些在黑暗里游走的妖怪们,欣喜而兴奋地享受着这场香气袭人的雾,连各自身上的光晕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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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明亮了许多。 他们的脚下,突然变成了一片五彩流动的海,里头,分明有小妖怪们高兴的笑声,以只有它们自己才能听懂的声音,在黑暗里制造着特别的幸福感。 靳飞羽的一个举动,让这座死城有了另一种意义上的生气。 “这……”枯月的眼睛有刹那的失神,他死死盯着靳飞羽的桃木盒,“这个粉末……是蝶妖里的统治者,雪蝶一族才能炼制出的,专为妖魔补充精元的聚灵星晶?” 靳飞羽盖上盒子,点点头:“其实,月城里的妖怪,大多是被他们的种族遗弃的可怜虫,好箱seven,他只是一只断了一足的狼妖,没有办法自由行动,更没办法跟它的同族们一起结群捕猎,所以,注定被鄙视,被遗弃。这些小妖的修为太低,别说修成人形,连阳光都是不敢见的。我收容他们,并将它们带到月城,让它们住进死去居民的身体里,这样,它们不但有了安全的容身之处,还拥有了人的身体,从此可以正大光明在阳光下生活。”他笑笑,“而那些有灭城之意的人类,见到月城里的居民一夜之间死而复活,吓得魂飞魄散,逃之夭夭。” “这种‘奇迹’,那些人应该是不会放过的。他们没有回来月城追究复活之谜?”枯月奇怪地问。这么多年来,月城在他的印象里,只是一座很少被提及的边远小城,没有任何值得被谈论的地方。 “他们当然想回来。”靳飞羽眺望着远处,“只不过,他们再也找不到月城的位置了。我给这座城市布下了防御结界,任何不被允许进入这座城市的人,都找不到月城。百年过去,知道这段往事的人,都已作古。月城也渐渐正常化,像一座真正的城市,这些小妖们也很习惯住在人体里的生活,甚至完全把自己当成了人类,白天,他们工作,上学,打架,恋爱,晚上,脱离肉身,吞下聚灵星晶,保持元神不散,体力充沛,如此循环,年复一年。” “你喂养了一整座城市。”枯月嘴角一扬,貌似揶揄,“真是一只伟大的雪蝶妖。炼制聚灵星晶是很耗精元的,你居然坚持了这么多年。” “哈哈,你的话越来越多了。”靳飞羽朗声大笑,镜片后的眼睛在夜色下闪着别样的光彩,“换成你,也许会跟我一样的选择。” “我只杀妖,从不救妖。”枯月恢复了常态,淡淡道,“一个杀手,心里只有钱,没有别的。” 靳飞羽用一种近乎透视的目光锁定他紫色的眸子,别有深意地说:“蝶妖一组,本分雪蝶夜蝶两派,雪蝶善御救治,血统高贵,历任蝶王都出自雪蝶族,而夜蝶善攻击毁灭,本领过人。故而保护蝶王,捍卫领土是夜蝶们的天职,雪夜双蝶,一文一武,相辅相成。” 枯月沉默片刻,道:“那又怎样?” “你忘了月城是被我下了结界的么?外人没有我的允许是无法进入的。而你不费吹灰之力就走进了月城。除非你的身体,跟我的结界天生相溶。简单说,你该是我的同类。而且你应当在第一次见到我时,就知道这件事吧。”靳飞羽笑望着他,“不过有一点我倒很奇怪。” “我知道你我同属一族。但不知道你是一只雪蝶。”枯月不动声色地看着他,“不过,同族与否,对我而言毫不重要。” “你似乎……并不完整。”靳飞羽摇摇头,“跟我从前见过的夜蝶不太一样。可我又说不出来是哪里不对。” “既然说藏书网不出,那就别说了。”枯月纵身一条,从塔顶落到地面。 靳飞羽悄无声息落在他身后,笑:“有趣的家伙。” “不及你有趣。”枯月略一转身,半带讥诮地说,“你能让一整座城市的妖怪对你敬爱有加,却被自己的女儿一再雇凶追杀。” 看着靳飞羽的一脸苦笑,枯月冷哼一声,转身离去。 不管什么时候,睡眠都很重要。 第八节 华盛顿郊外,一处隐蔽的研究所内,一群身着白色隔离服、肤色各异的人,在各种繁复精密的仪器前穿梭忙碌。 玻璃墙外,一个西装革履、蓝眼高鼻的大胡子,难掩兴奋地同他面前的年轻女子道:“如果这次的行动顺利,我们将一次性搜集到史上最强的
妖精元神。有了这个,我们的研究成果,指日可待。默*****,这次真要好好感谢你。没有你,我们不可能找到月城的位置。” 宽大的帽.99lib.檐,遮住了女人大半张脸,漂亮的双唇上抹着艳丽的唇膏,他往玻璃墙里那片忙碌的情景瞟了一眼,冷冷道:“不必谢我。各取所需罢了。” 走在研究室外的小路上,灼眼的阳九九藏书光洒在女人纤细玲珑的身躯上,她的步伐不疾不徐,一身米白色的衣裙,像块万年的冰,拒绝被任何阳光融化。 小路的尽头,她站着,回头看了一眼那座看似正常的建筑物,那帮终日幻想着制造史上最强生化灵能武器的“科学家”们,在里头夜以继日地忙碌,废寝忘食。 下个月底,月城里的妖怪就会成为他们研究项目里的一个关键步骤,为灵能武器贡献出它们全部的能量。月城,会变成一座真正的死城,就像百年前那场瘟疫之后的它一样。这是它该有的样子。 靳飞羽,不光是你,不光是那些珍贵的聚灵星晶,还有她,以及那些低等的妖怪,那些你拼命要保护的一切东西,最后都要被毁掉。 默在心里冷笑。这是你该付出的代价,父亲。 第九节 七月,空中骄阳流火,月城白天的温度高得离谱,夜里却凉得透心。从这周开始,落叶每天都会穿过四条街,跑到那个紧邻着一块废弃工地的小山坡上,小心地轻抚那一丛丛在石头缝里茂密生长的植物,浅紫枝干间,白花如星,淡香袭人,在炎夏散落一地温柔。 “这就是你一直在等的星光槿?”枯月衔着一跟野草,蹲在她身边,看着平淡无奇的小野花。 “嗯!”她高兴地点头,嗅了嗅鼻子,“最多三天,它们就会盛开了。” “你凭它们的香味来断定开花期?”枯月拨弄着那些小小的,雪白的花蕾,“这花有什么出众的地方么?” 落叶仰起脸,感受着落日的余温,说:“别急,等太阳下山之后,你再看它们。” “好吧。”枯月平躺到草地上,等黑夜降临。 “你真像个没事的闲人。”落叶挨着他坐下来,“你的小龙还没有下落吧,我怎么觉得你越来越不着急找人了?” “找到一个人,需要缘分。也许老天注定不让小龙回到他妈妈身边吧。”野草在枯月口中转动,说大话不眨眼。 落叶有些沮丧地抱着双腿,下巴放在膝盖上,喃喃:“妈妈……我已经快不记得母后的样子了……” 母后?这丫头管自己的妈妈叫母后?枯月拿下野草,扭头看着她,眼里有明显的疑惑。 也许意识自己失言,落叶有些慌乱地直起身子,连声说:“哦,我是说妈妈,我不是说母后……我……” “行了,连打圆场都不会。”枯月一笑,“月城的秘密,KING已经全部告诉我了。你不用这么慌张。我知道你不是人类。虽然都是妖怪,可你跟月城里别的‘居民’不一样。” “他都告诉你了?”落叶一瞪眼睛。 “是啊。”枯月直白地说,“也许KING也觉得我不是坏人吧,呵呵。” 沉默片刻,落叶松了口气,“也好,。我感觉得出来,KING不但很照顾你,还很信任你。虽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可我知道这么做一定有他的理由。我的确是一只妖怪。”她抿嘴一笑,“还是一只特别没用的妖怪。” 他能感应到各种妖怪身上的妖气,落叶身上的气味,明白地告诉他,她是一只蝴蝶,一只跟他和靳飞羽相同的——蝶妖。 蝴蝶的味道,他比任何人都熟悉。只是落叶的味道,跟他所熟知的同类相比,又藏着一丝奇特的异样。 “你……”他挺身坐起来,仔细打量着身边这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丫头,“你是雪蝶王的后裔?” “那是好多好多年前的事了。”落叶像个旁观者,朝他吐了吐舌头,“我已经不太记得了。只记得母后把我抱在怀里,用最香甜的蜜糖喂我。母后身上的香气,是任何一种花朵都无法比拟的。” “你的九九藏书母后,是雪蝶一族里最美的人。”枯月望着她,怔忪片刻,揶揄道,:“可是你看看你,好像完全没有继承你母后的优点。” “你也是蝶妖?”落叶先是一愣,继而重?99lib.重擂了枯月一拳,撅着嘴愤愤道:“我只是懒得打扮!” 枯月连声道:“好吧好吧,我姑且相信有一天你会跟你的母后一样美丽……”他顿了顿,突然转了话题,“可据我所知,你的父母是被一只鬼面蛛吃掉的,KING救了你,并把你养大。” “我也不是很清楚。那时候我还很小。”落叶有点茫然,“听KING说,他曾把我寄养在一对人类夫妇那里一段时间。那天不知道怎么的,招来了我们蝶妖的死敌,鬼面蛛。虽然KING及时赶来,可还是没能救下他们。”随着回忆的延伸,落叶脸上渐渐浮出一丝难过,“我依稀记得,那对夫妇在那个大怪物杀来的时候,拼命地保护我,一直到最后,他们本来可以扔下我跑掉的。” 枯月的神情,刹那地僵硬。幸而落叶看不见他此时的异常,很快,他恢复常色,问:“那你还记得你父王跟母后发生了什么事么?” 落叶摇头:“我最完整的记忆,从跟随着KING浪迹天涯开始,直到在月城安定下来。之前的事,真的不是太记得了。” “也是。”枯月自嘲般地笑笑,低声自语,“那时候你还太小。何况那样的场面……你不记得更好。” “你说什么?”落叶凑过来问。 “没什么。”他瞬间转移话题,指着那几从星光槿道,“咦,它们发光了呢!” 闻言,落叶得意地一笑,说:“看吧,我说等到太阳下山,你一定能知道星光槿的奇特之处的。它是月城里,我最喜欢的花了。虽然看不见,可我的指尖能从它们的花瓣上按决到……”她把手指温柔地放到尚未开放的白色花蕾上,“嗯,感觉到希望!” 枯月看着这一丛丛在夜色下散发着淡淡光晕的花,一朵一朵,若跌下凡间的星光,等待着被人捧在手心,再放进心里。 “这么多年,其实.99lib.KING过得并不快乐,我都知道。”落叶有些落寞地收回手指,此刻的她,突然不再是那个坐在房顶的疯丫头,而是像一个真正的,成熟的,心里住着一个男人的女人。 这种突然的转变,只持续了一个很短的时间,她旋即嘻嘻一笑,说:“所以我才要尽快把生日礼物完成,送给他,他一定会开心的!” “嗯。生日礼物总是会让人开心的。你加油哦!”枯月拍拍她的脑袋。 以他的年资,足以当落叶的长辈了吧。枯月苦笑,紫眸似是掀起了深重的狼,陷入了对一场旧事最本能的回忆。 第十节 掠夺是一种本性,在所有有野心,有贪欲的妖怪,甚至人类的血脉里暗涌不止,只等爆发的一天。 一千年前的夕阳下,昭虹界里的那条蜿蜒千万年的彩影河,被一片赤红遮盖了原本的颜色,巍峨矗立,苍翠终年的山峦,疮痍满目,怪味刺鼻的烟雾,在每一处被强大的攻击毁得体无完肤的土地上肆意横陈。 “跑!快跑!”父亲淌血的脸,被快速逼近的火光与入侵者们的吼叫声湮没。哥哥一手抱着妹妹,一手拽着枯月,在密林里狂奔。身后,追兵不息。 一直跑到昭虹界里地势最低的知寒谷,哥哥指了指谷底那方深不见底的黑色潭水,用力握住枯月的肩膀:“日落之后,你一旦看到潭水瞬间变成了白色,即刻带着小妹跳进去,憋住气,一直沉到潭水最深处,那里有一条通往人界的秘道,到了人界,你们就安全了!记住,一定要照顾好小妹!” “哥哥你呢?”尚是少年的枯月,一把抓住打算回头的哥哥。 “我得回去。王城被困,那群龌龊的蜘蛛妖还有他们搬来的人类帮手,一定不会放过王与王后,还有小公主。”哥哥擦去了从额头上滴下的血,看定枯月,“小月,一定记住哥哥的话!我们夜蝶一族,是为了战斗而生的,保卫我们的家,是天职。” 山洞深处,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枯月一手搂着妹妹,一手紧紧抓住暗河里凸出的岩石,双双浸在冰冷的河水里。暗河离洞口很远,他看不到外头发生了什么,可是激烈的打斗声,却沿着洞里每一个弯道清晰传来。 妹妹在他怀里不断发抖,她还是个小孩子,连背上的蝶翼都未长完整。枯月把她抱得更紧了些。 99lib?暗河的河水哗哗流过,洞外的动静渐渐止息。枯月心如乱麻,他不知道自己等了多久,只知道抓住岩石的手,已经冻得没了知觉。他让妹妹留在河边,自己蹑手蹑脚跑到了洞口。 在他心目中,父亲与哥哥都是夜蝶里最骁勇善战的武士,这么多年来,他们跟整个夜蝶族一道,保卫着由雪蝶王统领的昭虹界。然而,这一次的入侵者比从前任何一个都强大,那群常年蛰伏在幽暗湿地里的蜘蛛妖们,积蓄了多年的力量,不但全军出动,还跟人界那些心怀叵测的术士们结成联盟,两派合力,誓要攻陷昭虹界。 虽然枯月还没有资格当一个真正的夜蝶战士,像父兄一样行使夜蝶族的职责,虽然他也清楚这次的战争跟从前任何一次都不一样,可他依然坚信夜蝶们不会输给这些卑劣的入侵者。可是这次,他错了。 压制已久的欲望一旦有了爆发的机会,注定会催生出比最凶恶的妖魔更可怕的东西。那些不甘于在自己促狭土地里卑微生活的蜘蛛妖,那些人界里妄图拿到的雪蝶妖刀、征服妖魔界,继而再一统人间的术士们,终于有了实现“梦想”的机会。而这次机会,恰恰是雪蝶王的亲弟弟给予他们的。他一直以一种温文尔雅的状态生活在所有人眼里,所有人只看到他的与世无争,看不到他内心最深处对王位的渴求,对哥哥的嫉妒,以及憎恨。他悄悄解开了雪蝶王布在昭虹界四周的防御结界,为敌人们打开了一扇给蝶族招致灭顶之灾的大门。 当然,这一切,都是年少的枯月无法理解的。 此刻的他,呆呆地站在空无一人的山洞外,看着地上那道鲜艳的血痕,上头沾染着点
点的暗蓝色的光斑。这是夜蝶翅膀上的磷光。 地上,到处都是激烈搏斗之后的痕迹,有剑痕,有毒液烧出的大洞,还有残缺不全的符纸。空气里是腥热的味道。 哥哥留下的血,朝另一个方向延伸。哥哥一定被抓走了,枯月的脑中一片空白。 “二哥……”妹妹脸上挂着泪花,从山洞里怯怯探出了脑袋。枯月抬头看着天边,夕阳只剩一条金色的线,那黑色水潭里,偶尔冒出一串奇怪的水泡。 “回山洞去!”枯月对她吼。 “不要!我要找大哥,找爸爸!”妹妹拼命摇头。 “回去!”他冲过去把她往山洞里推。 “不要!”这小小的人儿,倔强地抠住山洞的边缘,指甲沁出了血,“妈妈睡之前跟我说过,一家人不能分开!” 枯月一愣。三年前,母亲临终前,的确拉着他们兄妹跟父亲的手,说过这句。他一横心,将妹妹背起来,撇着腿朝血迹指向的方向飞奔。 一路上,同族们的尸体比比皆是,村落房舍,无一完好,惨景触目惊心。一直追到王城附近的祭台,他被蜘蛛妖们特有的浓重妖臭们熏得睁不开眼睛,在一片嘈杂中,他停下脚步,躲在离祭台不远处的密林里,紧张地窥视。 几个穿着奇怪袍子的人类,跟那只带领了无数部下的鬼面蛛王窃窃私语。他们身后高高的祭台前,一张闪着诡异光芒的巨大蛛网,死死网住了好几个抵死挣扎的人。枯月从蛛网里,看到了父亲与哥哥。怀里的妹妹情不自禁想喊,却被他及时捂住了嘴。 “这些夜蝶战士,充其量是雪蝶王手下的看门狗,没有什么用处。”鬼面蛛王挥动着他丑陋的肢脚,指着网里的俘虏,继而瓮声瓮气地怪笑,“不过,你们的符咒果然厉害,要不是你们协助本王,要打败这群走狗,估计没那么容易。这样吧,他们的精元,就送给各位道长助长功力吧。”话音刚落,鬼面蛛王从口里吐了一根白丝,穿过蛛网,蛇缠到其中一个夜蝶武士身上,一甩头,生生将其从蛛网里拖了出来,扔到那群人面前。 只见其中一人从袖口掏出一张黄纸,轻巧地朝那夜蝶身上一扔,只见那魁梧的年轻人痛得闷哼一声,身体便缩成了小小的一团,化作了蝴蝶的原型,继而迅速化作一团黑灰,那人一拂袖,黑灰随风散去,只留一团拇指大小的浑圆光球,从地上缓缓升起,那人张嘴一吸,这光球便乖乖入了他口中。 枯月看得背脊发凉。怀里的妹妹拼命挣扎,唔唔直喊。这是枯月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真正意义上的敌人,他们的强大与残暴,超乎了他所有的想象力。 父亲与哥哥就在眼前,命悬一线。冰凉的汗珠,从枯月额头落下。救人与恐惧,在他不曾经历过任何风浪的心里,撞击起空前的矛盾。 一个,两个,三个,夜蝶武士们在那群所谓道士的手下,渐次化作了灰烬。天边只剩最后一丝微茫。 我们一家人不能分开!走!快走!一定照顾好妹妹!母亲,父亲,哥哥的话,在枯月心里交替翻滚。他看了看蛛网里已是奄奄一息的父兄,一咬牙,抱起妹妹转头就跑。 妹妹在他怀里拼命踢腿,他不管,只顾往知寒谷飞跑。他不能去想别的,也没有勇气去想别的,他现在只想快点逃离,快点去人界。也许,刚才选择追回来,就是个错误……突然,他的手掌一阵剧痛,他本能地一松手,手掌上,是一排血肉模糊的牙印。怀里的妹妹,用超出她年龄的速度回头狂奔,没跑几步,只听呼呼两声,这傻丫头竟然强行打开了尚未成长完全的蝶翼,快速朝祭台方向飞去。 枯月纵身一跃,却扑了个空。他追过去,却依然是祭台前的密林里,中了定身咒般停住了脚步。他还是迈不出那一步。 他看到年幼的妹妹,用瘦弱的身躯狠狠撞向看守在蛛网两侧的蜘蛛妖,从她翅膀上落下的磷光,纷纷扬扬,美丽异常。他也看到鬼面蛛王毫不犹豫地用口里的白丝,穿透了妹妹的心口。他更加看到蛛网里的父亲跟哥哥痛苦到几乎扭曲的面孔,听到他们背恸至死的喊叫。而那些人类,只是一个轻蔑的笑,用以张符纸,终结了一切声音。 枯月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知寒谷的,直到他看到那一片在夜色中变作月白色的潭水,他才发现,自己的双手一直捂着耳朵,力道大得几乎要挤碎自己的头颅。 他大口喘着气,朝前一看,却见潭边站着个一身白衣的男人,手里紧紧牵着一个小女孩。空气里飘荡的气味告诉他,那藏书网是他的同族。不等他开口说话,那男人已经拽着小女孩跃入潭水之中。枯月连他们的模样都没有看清,只看到那男人一头银白如月光的头发。 身后又有了危险的动静,潭水的边缘也开始恢复成黑色,枯月捏着鼻子,噗通一声跳入了潭中。迷乱的气泡与水声,占据了他的整个身体。 一切都被抛在了身后,雪蝶王族,夜蝶武士,曾经美丽宁静的昭虹界,他的亲人,他的家园,从这一刻起,与他彻底隔绝。 他在水里,不断下沉,下沉…… 第十一节 “爸爸!”她惊恐地摸着自己的脸,还有自己缩小的身躯,“怎么会这样?为什么?” 王城的秘道里,她的父亲紧紧抱着怀里那个黑发雪衣的小女孩,而她,在吞下父亲给她的一个药丸之后,竟变成了这副模样,变得跟他怀里的小女孩,雪蝶王的女儿,一模一样。 秘道外,蜘蛛妖们的嚎叫越发响亮,厚厚的石门被强大的力量撞击得摇摇欲坠,随时会被攻破。 “雪蝶王的女儿就躲在里头!” “快!一定要抓住她!” 轰轰的撞门声中,簌簌的尘土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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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上落下,在秘道里起了一场呛人的浓雾。父亲走到她面前,熟悉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说了一句:“就当没有我这个爸爸吧。” 他呆呆地看着这个从一出世就伴在自己身边的男人,这个总是喜欢哼着歌把幼年的她举起来转圈圈的男人,这个恨不得把整个春天都抱来给她当礼物的男人。 这一瞬间,她突然不认识这个人了。 父亲带着另外一个,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女儿”,走到秘道一侧的墙边,一掀机关,一道小门打开,露出不大的空间,里头放着食物与清水。他抱着别人的女儿走了进去,毫不犹豫地按动了里头的开关。 暗门徐徐关上,她从最后的缝隙里,隐隐看到门后的父亲闭上了眼,转头不再看她。她就这样,被自己的亲生父亲,遗弃在即将到来的一场灭顶之灾面前。 秘道的石门,轰然坍塌,那群长相丑陋龌龊的蜘蛛妖们,流着恶心的涎水,张牙舞爪地冲了进来。它们长着倒钩的肢脚,死死缠住了她的身体,那些带着毒汁的倒钩刺进了她的皮肉。真疼啊。 她在敌人们兴奋的吼叫声里,被架出了秘道。“大王已经抓住了雪蝶王跟王后,就差这丫头就一家团聚了!” “听说只要把他们一家人的精元聚集在一起,就能炼出宝贝!” “什么宝贝啊?” “我怎么知道!总之把这丫头交给大王,咱们就算立了大功啦!” 被蜘蛛丝捆得结结实实的她闭紧眼,咬紧牙,拼命告诉自己不能害怕,不能哭,大不了就是一死。 可是,她终究活了下来。是她身为蝶族女祭司的母亲,以精元与全身血液为代价,使出血遁之咒,将这一群死敌困与咒法所成的幻境中不得动弹。 虽然这个以形神俱灭换来的咒法,对于那群强悍的敌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可就是这短短数分钟的混乱,让她有了逃出生天的机会。 照着母亲临终前所说,她躲到了知寒谷,等到那一潭黑水变成白色之后,从那里逃往了人间。 那一潭水,冰一般刺骨。可是,再冰冷,也不及她父亲看她的眼神。她至今也无法忘记母亲临死前的惨状,她眼看着她原本美丽的身体像秋天的落叶一般萎九九藏书缩,枯竭,在空气中裂成无数碎片。 她更加忘不了母亲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竟然是——不要恨你爸爸! 可以不恨吗?可以吗? 他保护着别人的女儿,却要自己的亲生女儿去送死,还因此间接害死了相濡以沫多.99lib.年的妻子。 不能原谅。永远,不能原谅! 默在一场梦魇里挣扎,这么多年来,她总做同一个梦——灼人的火光里,她跟母亲被死死困住,而几步之遥的父亲,却在火光之外冷冷注视着她们母子,对她们伸出的双手视若无,眼见着他们化成灰烬…… “爸爸!救我!”她一声惊叫,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冷汗湿了额头。 她下了床,赤脚跑到了酒柜前,抓起一瓶红酒,直接往口里灌。醇厚的液体滑进身体,她渐渐平静。 一千年真的很漫长,他只是一只雪蝶,像她的父亲一样,没有任何攻击力,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漫长的一千年里四处追寻她父亲的下落,然后借用一切她能借用的力量,要这个男人为当年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可是,她总是失败。她太会掩藏行踪,每隔一段时间,她便会失去他的下落,继而总要花很长的时间才能找到四处漂泊的他,以及他的“女儿”,还有那些被他那可笑的慈悲心保护着的没用的妖怪们。而且,她找来的杀手们,没有一个达成了她的心愿。不是失手,就是半路放弃。 她已经没有耐心再耗费下去,她要一个可以终结一切的方法。虽然她最终找到了枯月,但,他只能为她完成一半心愿。 她要毁掉的,不仅仅是那个当初放弃她的男人,而是整个月城。她知道,那是他的心血,是他为那些妖怪们辛苦构建出的家。家……每每想到这个字她便会冷笑,你为那些小妖们建立一个家,却一手毁了自己真正的家。 然而,当这群以“为人类科学进步做贡献”为目的的“科学家”们出现时,默笑了,她知道,她等候的,真正的机会终于到了。人类的贪欲,是史上最强悍的武器,摧毁性的。 三天,还有三天,一切就圆满了。默一仰头,将酒瓶里的酒一饮而尽。末了,她舔了舔嘴角,却意外尝到了一丝咸咸的味道。 第十二节 靳飞羽坐在Butterfly kisses后面的院子里,专心致志地举着小铁锤,对一堆木料敲敲打打,溅开的木屑里,露出一把半人高的木制蝴蝶状摇椅,还未完工,每道工序都精细得让人惊奇。阳光穿过碧绿的树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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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周围洒下班驳摇动的图案,围绕出一片恬淡的宁静。酒吧外的喧闹人声,完全被隔离在了最遥远的地方。 “刷上漆,这把摇椅就算大功告成了。”靳飞羽放下工具,吹开沾在摇椅扶手上的木屑,满意地轻轻摇动,“你知道我做它做了多久?” 他抬起头,问坐在对面的枯月。枯月放下手里的书本,半眯着眼,摇头。 “一千年。”靳飞羽转身提了一桶油漆,细细地往摇椅上刷去,“我答应过默,要亲手做一把蝴蝶形状的摇椅给她当礼物。可是这礼物,我居然准备了一千年。很好笑吧。” “如果再给你一次选择的机会,你依然放弃你的女儿?”枯月缓缓问道,“说到底,你不过是雪蝶王手下的药师,有必要这么‘伟大’?” “王与王后,待我不薄。”靳飞羽微笑着,“何况,那时候的王已经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雪蝶王,只是一个已经没有机会保护女儿的父亲罢了。” “你救了别人的女儿,自己的女儿却穷尽近千年时间要取你的性命。而你现在还有心情在这里做木工。”枯月歪着脑袋,不无讥讽地说,“你的心理不是一般的强大。” “我很开心她来杀我。”靳飞羽手里的刷子在细腻地运动着,“知道她还活着,比什么都让我欣慰。当年那些龌龊的入侵者,大概到死都没有想到,王与王后在最后关头开启封印在王宫底下的铩天绝炎咒,将整个昭虹界化作炎炎炼狱,夜蝶们翅膀在火焰里重生,将所有敌人,以及我们整个家园,在虚空中化为乌有。”他停住了,叹了口气。九九藏书 枯月自嘲地笑笑:“我倒是没想到,当年在知寒谷潭边见到的背影就是你。更没想到,千年之后,我居然受雇于人,要干掉你这个曾在蝶族有身份有地位,平日连面都见不到的雪蝶药师。” “命运就是这么有趣。”靳飞羽蘸了另一种颜色的漆,继续他的工作,“我已经炼制了足够大家使用的聚灵星晶,而月城的各个方面也日趋稳定,落叶也长大成人。这么多年我不跟默正面交锋,不外为了专心完成这些真正的‘工作’。现在好了,什么都准备好了。” 枯月望着一身轻松的他,皱眉道:“你打算……” “我的工作完成之后,你就可以开始你的工作了。”靳飞羽冲他一笑,“你可以拿我的尸体去跟雇主交差。”他顿了顿,“不过,不劳你亲自动手。” “什么意思?”他着实看不透这个男人。 “我知道默这次都干了些什么。我身边的下属也知道,她早在几个月前就向月城下了‘死亡通知’,后天,她会让月城城毁人亡。呵呵,这一点,她倒也算光明磊落。”靳飞羽的神情渐露严肃,“如无意外,后天会有大批人类,带着他们最先进的武器,汇集到月城外头,默会替他们破除我下的结界,替他们打开进入月城的通道。我要保证月城的安全。” “你想……”枯月略一思索,脱口而出,“用雪蝶的大幻禁咒?” “知识面很宽泛嘛。”靳飞羽不以为意地哈哈一笑,若无其事地说,“只要让那些家伙,包括默在内,永远把?99lib?整个月城看成一块空地,或者一片湖水一座山脊,那一切问题都解决了。” “制造这场永远的幻觉,需要你拿命去换。”枯月冷冷地提醒。 “这场交换是我赚了。”靳飞羽低下头,仔细地给摇椅上色,“不过,替我保密。我对外宣称的版本是,只要大家齐心合力,将各自的念力集中到结界之上,任何入侵者都无法攻破月城。” 枯月站起身,离开前,他头也不回地说:“也好。我倒落个轻松。后天,我会给你收尸的。” “谢了。”枯月的身后,传来了一阵轻轻的歌声,是那?99lib?首熟悉的《Butterfly Kisses》…… 第十三节 “枯月枯月!”落叶从旅馆一侧突然冒出来,兴奋地挽住了枯月的胳膊,眼睛上那层灰翳似乎都比平常淡去了些,“我给KING的生日礼物做好了呢!便宜你,先给你看看?” 在那片长着星光槿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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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上,枯月愣愣地盯着落叶递给他的礼物——一张空白的画纸。 “这就是你给KING的生日礼物?”枯月吧画纸翻过来倒过去,也没看出个名堂。 “是啊。”落叶狠得意,小心摸索着画纸,“这幅画,我给它起名叫‘昼夜’,嘿嘿,名字很有诗意九九藏书吧。” 枯月有点哭笑不得,说:“可这明明就是一张白纸啊。” “才不是呢!”落叶急了,“你把脸靠上去!画纸的左边!” 枯月撇撇嘴,把脸靠到画纸上。当皮肤与纸面接触的刹那,他微微眯起眼忽然睁大。暖的?!这幅画的左边居然是暖的!并非那种夏天本来就有的微热,而是以种奇特的,有生命般的热量,仿佛画纸下,藏了一个太阳。 “我花了狠多天搜集月城的日光,每个早晨和傍晚,我把不同形态的太阳的温暖都搜集起来。”落叶兴致勃勃地描述着,“只补过我太笨,还不太会使用封印,费了好多 力气才把这种温暖封印到画纸上,这是真正的,太阳的热度呢!” 枯月想起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这个小丫头坐在屋顶上,手里拿着的那个玻璃瓶。他指着画纸的右半边,“那另一半为什么是凉的?” “笨蛋。”落叶嘻嘻一笑,“都说了是昼夜,那边是阳光,这边当然就是月光啦!你得等到天黑再来看!”她望望天,摸摸自己的脸,“嗯,应该差不多了吧。” 随着夜色的日渐浓重,枯月的眼睛里,泛起了一片莹白闪烁,如水九九藏书流动的温柔光华。 画纸的右边,有一轮不知用什么颜料画成的弯月,被一片细碎的星辰包围。 “是星光槿的花汁。”落叶的眼睛笑意满满,“虽然我看不到,但我知道,一定非常漂亮。” 捧着这幅画,枯月开始猜测,到底需要怎样一种感情与心思,才会令到这个丫头把太阳和星月“放”到画里,当成礼物给靳飞羽。 “我知道他一直在想念一个人。”落叶坐下来,“那次他喝醉了,他靠在我怀里,说他弄丢了一个世界。” “所以,你送他一个昼夜交替,日暖月华的世界。”枯月挨着她坐下来,第一次用很正经的口气与她对话。 “对啊。”落叶用力点头,“KING为我做了很多,很多很多。还有整个月城,如果没有他,这里的妖怪们可能早就成为丹炉里的药材,或者更凄惨的下场。他好像,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她的大眼睛里,有光闪动,“我能做的,就是快乐地活着。然后,尽量把我的快乐送给他。” 枯月沉默片刻,把画纸小心卷好,还给落叶。 “他会喜欢的。”他喃喃说。 第十四节 夜,四下倶寂。 枯月坐在房间的窗台上,敲着键盘。“交易终止。酬金奉还。”他点下发送。 “理由?”对方很快回复。 “我爱上了这里的一个酒吧。” “有何特别?” “酒吧的老板,永远只在吧里放一首歌——《Butterfly Kisses》,那是一首父亲专门写给女儿的歌。” “杀手似乎不需要太多的艺术细胞,更加不需要感情,你犯了大忌。” “但你.99lib.需要。蝴蝶摇椅完成了,连颜色都上好了,很漂亮。他说,花了一千年的时间。” 至此之后,对方再没有任何回复。关上电脑,枯月静静躺在床上。 昭虹界里德生活,他的家,父母,哥哥,妹妹,所有他一直在强制忘记的场景,渐次清晰。如果当年,他选择回头而不是逃跑……会怎样? 他在人间苦苦修行,换了一身高深本领九九藏书,他诛杀妖魔,狠绝无匹。那些丑陋凶恶的妖怪,每一只都让他想起那些将父兄与妹妹化为灰烬的敌人。可是,杀了那么多,他还是无法快乐。父亲和哥哥,以及所有与昭虹界共存亡的所有同族,他们才是为了保护家园与亲人而生的,真正的夜蝶武士。而他,什么都不是,只是个可耻的逃兵。 他在全世界买下99lib?了无数房子,只是想找回一个家。但,房子只是房子,再多,也不是家。 想起靳飞羽,想起落叶,枯月情不自禁地开始哼起那首听了上百遍地《Butterfly kisses》。 他开始庆幸自己来到了月城。或许,他可以为这个地方,以及某些人,做些什么。以一种真正正确的方式。有些遗憾,对他而言已经永不可弥补,但对别人,或许还有挽回的余地……如果这样的话,为什么不去做? 凌晨,天微明。枯月悄然离开月城,他要去取回寄存在别处的一件东西,一件曾被他视为耻辱,无力背负的东西。 第十五节 月城外的沙土,滚滚而起。 云层厚重的天空下,数十架形状奇怪、装备先进,类似战斗机的飞行器在嚣张盘旋。 默站在宽大的机舱中,俯瞰着脚这个像老照片一样的城市,面无表情。 “默*****,该你替我们解开这里的防御结界99lib.了吧?”实验室里的大胡子男人,脱去了西装,穿了一身墨绿色军装,难掩兴奋地催促。 默不说话,一动不动地保持着同样的姿势。 “我们可是有协议的!你现在该不是反悔了吧?”大胡子变了脸色,“默*****,如果是这样,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闭嘴。”默冷冷道,“我自有分寸,不用你来对我说教。” 黝黑的机群,无声无息停靠在云朵下,像张开翅膀,随时准备扑向猎物的秃鹫。 月城里,一片寂静。靳飞羽跟落叶,紧靠在Butterfly Kisses里的沙发上,睡得正香,完全没有要醒来的迹象。 他们面前的桌子上,摆着那张空空的,但却包含了一整个世界的画纸。音箱里,依然是那个温柔的男声,一遍又一遍唱着《Butterfly Kisses》。 枯月睡过的床上,空无一人,窗台上,挨个摆着几个打开了盖子的蓝色小瓶。瓶子里,曾经装着最有效的妖怪催眠雾。他释放的剂量,足以让整个月城昏睡到今天日落…… 睡一觉吧,睡醒之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尾声 我站在月城外的山丘上,眺望那座被结界完美保护着的妖怪之城。城外,乱七八横躺着数十架非法潜入的妖异飞行器。 警察,军队,科研人员,分布四周,所有人如临大敌。他们不明白这些飞行器是如何避开敏锐的雷达,悄然潜入此地的。非法入侵,实在是一件危险至极的大事。 不过,在不受妖气误导的雷达发明出来之前,他们恐怕还要遇到多次雷同的事故。 我隐去身形,朝前走。 死乞白赖跟来的胖子跟瘦子,至今不能明白为什么我再看到今早的一条新闻之后,便毫不犹豫地驾云千里,来到这座边缘之中,几乎被世人遗忘的城市。 事实上,我一直在等枯月回来,那一壶酒,我一直给他留着。可是,当他来找我取回他的翅膀时,我就隐隐知道,我俩把酒言欢的机会,恐怕不会再有了。 五百年前,在我们成了朋友之后,他脱去了自己的翅膀,交给我保管。他说,他不配当一只夜蝶。所以,他不需要翅膀。夜蝶天生的攻击力,都在那对翅膀上。我只望他平安而来,与我醉一场朝夕。 今天清晨,我习惯性地边吃早餐边看报纸,一条新闻吸引了我的注意——边陲小城惊现不明飞行物,荒凉之地一夜之间突见大量蝴蝶,实属罕见。日前已有相关人员陆续赶往该城。生物学家及气象专家称,不排除气候变异引发蝴蝶迁移的可能。 放下报纸,我当即赶去了月城。看着那些在飞行器附近翩翩起舞的墨绿色蝴蝶,我心中的猜测,得到了现实的印证。 那些墨绿色的,并不是真正的蝴蝶,从它们的气味里,我分明嗅到了人类的味道,它们,是被某种力量变成了蝴蝶的人类。 我来到机舱钱,往里看,一个人都没有。而新闻里也说,从发现飞行器时,里头就空无一人。嗅了嗅残留在机舱里的味道,人类的味道,跟外头那些胡乱飞舞的蝴蝶所散发出的,一模一样。 在月城外驻足片刻,我终是打消了进去的念头,回去的路上,我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祈祷。从这天起,我再没有得到任何关于枯月的消息。 一个月之后的夜里,我从外头归来,刚刚走到“不停”门口,一个小小的影子从空中飘然落下。 一只黑色的蝴蝶,带着暗蓝色花纹的美丽翅膀徐徐扇动,停在我的肩头。一片光彩在我面前绽开,我忍不住闭了闭眼睛。 再睁开时,枯月笑盈盈地站在我面前,以一种半透明的形态。我长长吁了口气,故作镇定地在心口画了个十字,“感谢上帝,我的祈祷他听到了。” “哈哈,你这妖怪好奇怪,居然向上帝祈祷。”他还是像从前那样,对我笑得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你这样,怕是没办法喝酒的吧?”我看着他此刻的摸样,分明是几乎耗尽元气,不得不恢复原形保存体力的状态,“你用你翅膀的力量,把那些倒霉鬼都变成了蝴蝶?” “你不知道我的翅膀还有这种神力吧?”他故作骄傲地一仰头,“好歹我也是千年修行呢。是不是有点后悔当初没有私吞掉它?”我一翻白眼。 “好啦,我是来跟你告别的。”他笑容渐淡,拍拍我的肩,虽然只是象征性的,我感觉不到他的力量。 他的眼里,好有从来没有见过的轻松:“我想,我找到了想永远留下的地方了。” “月城?”我猜测。 “我真的很喜欢那里的一个酒吧,叫Butterfly Kisses的,那里的人也很有趣,男人会花一千年坐一把摇椅,女人会想方设法把太阳跟月亮放进画里。”说到这些,他的脸上浮现出悠悠的恬静,“另外,还有事等着我去做。比如替一对长期闹矛盾的父女进行调解。虽然那个女儿至今还不肯叫他一声爸爸,不过,既然是我把她硬带到了月城,我就要负责到底。” “你的事,我不会多过问。只要你觉得是正确的,那就去做。”我并不太清楚他在月城究竟遇到了什么事,但他眼底的释然让我由衷地高兴,“不过,调解家庭矛盾这种事,历来都是妇女主任干的,你要想得偿所愿的话,还要多多努力呀!” “我会的。”枯月笑得自信,“只要家还在,别的都不重要。他们会和好的,只是欠一场迟到的沟通,我相信这个。” “加油!”我朝他竖起了大拇指,“那壶酒,我会一直给你留着。等你重新修回人样之后再来找我!” “一百年吧,一百年后我们再醉一场。”他向我许诺,然后突然问,“那天我来找你时,放了个箱子在墙角。” “啊,那个啊,我以为是你忘记拿了。本来想私吞,不过算了。我给你收着呢,你要带回去么?” “那个是给你的礼物。那些东西,我现在已经不需要了。”他长长吁了口气,笑,“这次真便宜你了!” 说罢,他意味深长看了我一眼:“保重。希望下次我来找你的时
候,是三个人的一场醉。” 他的身体渐渐虚化,凝结成一团小小光球,化成一只振翅而飞的蝴蝶,朝着月城的方向而去,渐渐消失于夜空之下。 我回到“不停”,从我房间里翻出他留下的箱子,打开一看,里头是一堆钥匙,还有一堆房屋产权证,世界各地的。最离奇的是,每张产权证上,都写的是我的名字。 我再脑中迅速吧房价跟金条做换算,结论是,我又不费吹灰之力发了一笔大财。 这个五月,真是美好。不过,那壶酒,我真的会一直替某人留着,一百年也好,一千年也好。 这只夜蝶,值得我跟他醉一场。 第一节 丁小错一连三天没去上课,她像一只掉进火锅里的蚂蚁,蹲在位于市中心那家最大最豪华电影院三楼的男卫生间里,对着一只马桶长吁短叹——她把师傅交给她看管的灵犀剑弄丢了! 这也太衰了点吧!这把剑一直以一个小光团的形态躺在项链坠里,挂在她脖子上好几百年了。期间她经历过无数次剧烈运动,比如被师傅像个保龄球一样往天上扔,比如学校运动会等等,这条链子都像长在她身上似的牢不可破。哪晓得那天晚上她不过是看完一场《阿凡达》,有点内急就图方便溜进影院的男卫生间,正要翻开马桶盖,脖子上的赤金链子竟然莫名奇妙断开了,掉进了马桶里。 当时马桶盖还没翻开,也就是说,那条装着灵犀剑的链子,穿过了厚厚的盖子消失了……她那个酒鬼师父曾跟她言之凿凿——剑在人在,剑不在……永远有多远,你就滚多远!完了,这次真完了,要是被她的小气师父知道她跟人打赌赢了一张《阿凡达》3DIMAX电影票却没有上缴给他老人家再加上弄丢了灵犀剑,两条大罪,她上吊百次也不足以平民愤。怎么办?找人江湖救急! 当然,除了我这只开甜品店的千年树妖,还有谁能帮她?逼着丁小错买了一打甜的腻死人的香草松糕后,我告诉她,她的链子大概是掉入了时空的缝隙。要找回,只有跟着它到“那个世界”去。她不寒而栗地打了个喷嚏,抱着一整盒香草松糕回去了。 翌日,阳光灿烂的星期天。胖子跟瘦子很灰姑娘地挥舞着扫把与抹布,鬼鬼祟祟在我跟九厥身边盘旋,努力窃听我们的谈话内容。 我得承认,这么多年了,每次见到这个天生一头湖蓝色头发的男人,我都会暗骂,这老东西,还是帅得惊天动地!早在我刚刚修成人形的时候,便结识了九厥,他常常来我居住的浮珑山,找另一个男人下棋。那时候,我无藏书网限讨厌他一口一个小树妖地叫我,但以后却因为有了他一次又一次的相助,我才安然度过。谁说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我跟九厥就是领军人物! “能采访您一么?”我坐在他对面,夸张地举起啃了一半的什果奶油甜筒,伸到他面前,“请问,丁小错是你的徒弟,还是欠你钱的路人甲或匪兵乙?” “徒弟啊。”九厥喝了一口杯里的红酒。他的饮料,历来只有酒,没其他。我收回“话筒”,挑眉质问:“哪有师父故意整蛊徒弟的?那条装着灵犀剑的链子分明是你搞的鬼!让她来找我帮忙,也是你故意下的套!” “徒弟的业余作用就是被师父整蛊。谁让她私吞《阿凡达》的电影票!” “你的人品果然像你的头发颜色一样变态。” “谢谢夸奖,你的冰激凌要化了。” 我一口吞了甜筒,没好气地说:“你这样把她扔进另外一个时空,不怕她出事?” “别忘了她是一只灵犀,还在月老身边服役过。她应付得来。万一应付不来,那就活该倒霉。”九厥边喝着从来都不给我付钱的霸王酒边问,“你信不信命运这个东西?” “信命,不认命。”我答得干脆。 “呵呵。”他的眼神突然延展得很遥远,“如果有机会重来一次,既定的命运,是否能被改写?” “没有如果。”我摇头,“已经发生的,无法改变。” “未必。”九厥狡黠一笑,摊开手掌,一盏纤小精致、雕成羽翼形状的朱红灯盏浮现而出。 “观时女仙的朱雀灯?”我一惊,脱口而出,继而贼贼地一眯眼,坐到他身边,“偷的?” “切!”九厥不屑地白我一眼,“三界之中,我粉丝成群。不过借用一盏灯,有何难!” 他引进杯里最后一滴酒,转着酒杯,自言自语般道:“个人的一生里,都有一个必须要去的地方,一个必须要见的人,一分必须要正视感情。妖怪也一样。” 他突然庄重的神态很快又恢复到惯有的变态,坏笑:“其实我只是想做个实验。” 丁小错到现在依然不能接受,自己从一个马桶里调到另外一个时空的事实。那只邪恶的树妖说什么来着,对,她给了自己一道符,让她贴到吞掉项链的马桶上,还叫了她几句古怪的咒语。然后……眼前有无数犀利光芒闪过,那个马桶在眼前华丽丽地裂开两半,露出个发出诡异白光的洞,一股根本无法挣脱的吸力涌出牢牢地卷裹住了她,一把将她拽进了洞里。 她从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女高中生,变身成北宋乾兴年间的草根平民!在她愤慨“穿越”这种俗气的现象居然发生在自己身上,在她恍然大悟灵犀剑是穿过了时空缝隙落在这座古城里,在她更一步意识到北宋人民对人名币毫无觉悟时,天可见怜,她也会饿,也要吃饭的! 城里大大小小的酒楼店铺里,招工告示上都明确表示要男不要女。幸而她还不太笨,偷来一套男人衣帽换上,大摇大摆进了这家客栈,在开出只要管饭不要工钱后,成功挤走别的应聘者,成为这家“一间客栈”的实习店小二。 今天是第七天,没有灵犀剑任何消息。这几天,汴京里的人流量明显多了很多,本地居民,外来客商,潮水一样在城里穿梭。丁小错听店里的伙计说,七日后是上元灯节,为这一年一度的盛会,各方来客纷至沓来。 那,他也是来观光的?丁小错的目光,投向拿个临窗的位置。那男人是昨夜来一间客栈投宿的,跟城里人的打扮不太相同,立领窄袖,黒衫高靴,仆仆风尘,没有多余的行李,只有一个包裹,一方三尺长一尺宽的狭长木盒。那木盒从不离他的身。 现在是晚餐时候,店里人声鼎沸,来用餐的客人络绎不绝,丁小错便给客人上菜,边时不时朝窗边偷瞄一眼。 他靠在椅上,微偏着头,乌黑微卷的头发用一根灰色麻绳不羁的系在脑后,看似悠然地观望着窗外景色,叫的酒菜一口未动。外头,斜阳正浓,逆光而视,男人挺秀的轮廓,剪影在一片暖黄的窗口上。她看得入神,他的影子,似乎从窗前挪进了心里,不期然勾起一抹奇怪的牵念。 “臭小子!发什么呆!客人催呢!”猪头掌柜一烟杆敲在丁小错头上。 “是是是!”丁小错端着酒菜,想都没想那男人面前,“客官您的菜来啦!” “送错了吧?”男人转过头,瞟了满脸堆笑的丁小错一眼。她这才彻底看清了他的模样,那张脸,具备了一切可被鉴定为99lib?丰神俊朗的条件。俊美之外,一身浑然天成、不怒而威的震慑,便如一只小兽,暗暗蹿进你心里。然而,此刻蹿进丁小错心里的,不只是那一只“小兽”,他的眉眼,他的声音,他的一举一动…… “我……是不是认识你?”丁小错突然问。 “怕是小个认错人了。”他低声且礼貌地回答她。 “我一定见过你!”丁小错不知哪来的执着与肯定,自己都吓了一跳。男人不再理会她,把头转向窗外一阵清脆的马蹄声从远处靠近,一队身着胡服的商旅,行色匆匆从北市而来,路过客栈时,丁小错看到了在满货物的马匹,为首那匹马上,端坐一个薄纱遮面的绿衣女子。一色的深黑乏味之中,那碧绿如玉,甚为鲜艳。 马队在客栈门口短暂停留,绿衣女人下马,对身后的同伴低声交代几句,独自进了客栈。她落座在他的对面,似是再相熟不过的朋友。丁小错故意慢慢吞吞地把送错的饭菜短道邻桌,拼命竖起耳朵听身后的动静。 “东西呢?”女人的声音,温婉到甜腻。 “人呢?”他的手,扶在木盒上。 女人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以掌覆于其上,挪开来,那薄薄的信封深深嵌入了实木的桌面里,那层薄纱下,浅笑拂动:“北堂垦,都说你是个多情种子,果不其然,为了叶霓裳那个女人,什么都肯做。” 北堂垦?丁小错手下一滑,酒壶斜倒,洒了一桌。这名字真耳熟。 对方的讥讽,他似是全不放在心里,唰一下将木盒横放到绿衣女人面前:“灵犀剑是你的了。” 灵犀剑?!丁小错猛一回头,绿衣女人正眼角带笑,翘起兰花指打开木盒。一抹利光从盒子里闪过,伴随而出的,还有丁小错再熟悉不过的“味道”。 灵犀剑!果真是灵犀剑!虽然它现在是以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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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剑的形态出现,但她万分确定,盒子里装的就是她看管了数百年,如假包换的灵犀剑!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丁小错实在是抑制不住内心的狂喜,将托盘一扔,转身眼冒绿光地朝那女人手里的木盒狂扑过去…… 第二节 北堂垦拎小鸡一样拎着丁小错的后衣领,重重把她扔到冷硬的地上。离她不到三米远的地方,是深不见底的万丈悬崖。 “给我!”他伸出手,看着被丁小错死死搂在怀里的剑盒。这半道杀出的小子,逃跑的速度跟抢东西的动作一样快的离谱,刚刚他甚至幻觉地以为这家伙的双脚根本没沾地。其实丁小错刚才的确是在御风而行,只怪她法力太浅,还是“跑”得不够快,居然被一个人类给追上。 “不给!”丁小错把剑盒搂得更紧,扯着嗓子大喊 ,“灵犀剑是我的!” “我不想动手。”北堂垦步步逼近,月光映亮一张冷漠的脸,看上去不像是开玩笑。丁小错一转眼珠,突然扑上去,一把抱住北堂垦的腿,鼻涕眼泪的嚎道:“英雄!!!实不相瞒,小的我抢你的剑,也是迫不得已呀!一帮神秘人绑架了我父母,要我七日之内那灵犀剑去交换,否则就要二老的性命。不曾想到此剑竟然在英雄你手里,我一时情急才动了邪念!英雄,您饶了小的吧,小的家里只有我这个独子,我要有什么闪失,我爹妈也活不了啊!”这番声情并茂的哭诉,让北堂垦的神色.99lib.略有缓和。 “神秘人找你要灵犀剑?”他蹲下来,看着这个身材单薄的小子,那双灵光溢出的杏核大眼里,盛着一汪清亮的月色,竟漂亮的不像个男儿家,他略一失神,将目光转向别处,“先把剑给我。” 他话音未落,身后的树林骤然蹿出一阵疾风,一条绿影从天而降,伴着一声冷哼:“想不到你北堂垦也干这出尔反尔的勾当!”客栈里的绿衣女人终是追了上来。 “灵犀剑依然是你的。”他也不解释,双手扣住了剑盒,示意丁小错放手。丁小错拼命摇头,死不放手,这一放手,何年何月才能再相见? 犀利的气流划开了沉默的空气,一支带着倒钩的三叶镖从绿衣女人手里飞出,直指丁小错的心脏。叮!一声脆响,北堂垦屈起手指,轻巧弹开了三叶镖。 “今晚月色甚好,不宜杀人。”他扶起,准确说还是一把拎起了丁小错。 “北堂垦,你惹不起我背后的人。”绿衣女子取出一支响箭,作势要发出,“还有不要以为已拿到那封信,知道叶霓裳的藏身之处就万事大吉。只要我响箭一出,我们的人永远会快你一步,将她剁成肉酱!” 北堂垦掌下稍一用力,剑盒便从丁小错手里飞向了绿衣女人。“我的剑啊!!”丁小错喊得撕心裂肺。 “同样希望你们信守承诺。”他冷睨了绿衣女人一眼。她打开剑盒,检查无误后别有深意的对他一笑:“莫说区区一把灵犀剑,将来,连天下都是我们的,成大事者,当然守诺。快去接回你的女人吧。哈哈哈。” 女人的身影满意地消失在夜色中。北堂垦拿出那封信,看完后一把撕掉扔下悬崖藏书网,全然当身边那个捶着心口满地滚的家伙透明。眼看着北堂垦对自己的卖力表演全无反应,丁小错一咬牙爬起来冲到山崖边,对着夜空作狼嚎状:“爹啊娘啊,儿子是救不了你们了!我……我没脸活下去了!就让这深深的山崖埋葬我这颗羞愤的心吧!” 北堂垦转身,打算离开。 丁小错一愣,赶紧提高分贝:“我跳了啊!!” 北堂垦充耳不闻,举步前行。“喂喂!我真跳了啊!!”丁小错一横心,再往前迈了一小步,一些碎石从悬崖边缘落下去。北堂垦依然不回头。 “北堂垦你……”丁小错急的一跺脚,在她变了脸色的同时,只觉脚下一轻,咔嚓一声响,她站的地方,被她一脚跺裂开来。惊叫之下,意外堕崖的丁小错情急中抓住崖边一根也藤蔓,整个身子悬在半空中。“救命啊!”她仰头大喊。以这根藤蔓的承受力VS她的体重,应该不会超过两分钟。 “撒谎也要撒得像样一点。”北堂垦的脸出现在她的头上,蹲在崖边,一副看热闹的清闲模样。 “我……我没撒谎……”丁小错哆嗦着,继而狮子吼,“你赶紧把我弄上去啊!” “在这根藤蔓断掉前 ,希望你还有时间把你抢灵犀剑的真实目的说完。”北堂垦朝她投去同情的一瞥。 “我都说了灵犀剑是我的是我的!我只是拿回我自己的东西!”丁小错看了看脚下,那一片深不见底的黑暗让她头晕目眩。 “那你继续吊着玩吧。我走了。”北堂垦站起身。 “喂喂!我没有说!我看管灵犀剑已经数百年了!灵犀剑是我师父交给我的!那天我看完电影就弄丢了它,我跟着它一不小心来到了宋朝,我叫丁小错我是九百多年以后的人大爷您赶紧拉我上去啊!”丁小错急得眼泪都要飙出来了,最不妙的是,她分明听到藤蔓上有裂开的声音。可耻啊,身为一只灵犀,她居然连飞天都不会!!!要这么活生生地吊在悬崖上被这个男人欺负!! “丁小错……小错……”北堂垦低念着这个名字,若有所思。就在这当口,嘭一声响,连着丁小错的一声尖叫,藤蔓断成两截! 冰凉的风飞速擦过丁小错的耳际,她的身体霎时变得很轻,灵魂都要飘荡出去一般,空中的那轮明月,仿佛不是离自己越来越远,而是越来越近,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人影,衣袂飞扬,奋不顾身。北堂垦……丁小错闭眼之前,喃喃喊道。 “这条鱼是我先看到的!”十岁的丁小错,一身粉裙,叉腰站在河边,对着那个看起来与她年纪相若的男孩生气地大喊。 “可先抓到它的人是我。”男孩举起手里那条颜色少见、五彩斑斓的鱼儿,放进鱼篓。 “你好不要脸!”丁小错跳到男孩面前仰头怒视着比自己高半个头的他,又找了一块石头站上去,知道自己可以以俯视的角度跟他说话,“谁看到了就是谁的!” 男孩把鱼篓甩到背上,冷睨她:“看到了就是你的?那你还看到了天,看到了地,难道天跟地都是你的了?” “你……”丁小错哑口无言,小脸涨成了个通红通红的番茄。男孩扔下她,独自往河岸上走。 “可恶可恶!”丁小错气极,盘腿坐下,双手捏诀,默念了几句咒语,一道荧光飞绕的浅粉色光圈在她掌中生出,只听她低呵一声:“去!”那光芒如箭射出,毫无痕迹地从男孩后背穿了去,从心脏所在之处穿出,又围着他绕了两个圈儿后,嗖一下回到丁小错手里,她双掌合十,很快,光芒消失。睁开眼,她一脸坏笑。 “北堂垦!”她站起身,朝他的背影喊了一声。男孩一愣,停下脚步回头狐疑地看着她,这可是他们第一次相遇,“你怎知道我名字?” “嘻嘻,我不但知道你的名字,我还知道你的生辰八字,知道你最讨厌最讨厌的人的名字!”他的表情越是惊讶,她就越高兴。北堂垦看着她洋洋得意的样子,摇摇头,转身就走。 “喂喂!你不许走!喂!”丁小错从石头上跳下来,跺脚大喊,“臭小子,好不给面子!好吧,北堂垦,有你好看的!” 天界,月老殿,姻缘房。 丁小错站在满室的泥娃娃之间,搜索。世间男女,凡在姻缘册上有登记的,这里都有一个刻着他们名字跟八字的泥娃娃。男左女右,一条红线绑住一对泥娃娃,整整齐齐,纹丝不乱。 月老负责配对,手下的小红娘们则负责按照月老的配对给这些男女们绑上红线,缔秦晋之好。红娘们除了青鸟,就是灵犀。青鸟善飞,传讯奔走是她们的责任,偶尔也会为世间有情人做些鸿雁传书之类的工作;灵犀善听,可倾听人类心中所想,继而对症下药,帮解心结。严格来说,丁小错还不是红娘,她年资尚浅,只能听出别人的名字与生辰八字,以及明显的好恶对象,如今只在见习阶段。 不过,她今天要做的事,不需要年资,也不需要多少法力。一个男泥娃娃握在她的左手,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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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清晰刻着——北堂垦,一个女泥娃娃握在她的右手,背后的名字是——叶霓裳。她将两个娃娃放在地上,摸出一条从月老那里偷来的红线,将两头分别拴在北堂垦跟叶霓裳的手上,还特意打了个死结。做妥后,丁小错摸出从别的小红娘那儿借来的小金剪刀,将原本拴在北堂垦手上的红线捏在手里,说:“姑娘啊,北堂垦这种讨厌鬼,嫁给他肯定没好日子好过,我这就帮你脱离魔爪,给你另找个更好的夫家吧。”金光一闪,那根原配红线一分为二!正幸灾乐祸,姻缘房外突然传来月老的咳嗽声,吓得丁小错赶紧将泥娃娃胡乱一放,溜之大吉。再后来,那个偷溜下凡时遇到的男孩,姻缘房里动的手脚,被贪玩的丁小错遗忘到九霄云外。 彼时的她眼里,这不过是一场孩子气的,无足轻重的恶作剧。直到很久以后丁小错才知道,对别人的恶作剧,最终会变成给自己的一场噩梦。 “丁小错!”有人叫她的名字,声音熟得要死。 “师父!”她大叫,想睁开眼,眼皮却像被粘上一般,只能勉强睁开一半,一片摇摆迷蒙的光影中,一个人影向她走来,“师父是你吗?!是吗?!” “这么销魂的男低音,不是我是谁!”九厥的脸,渐渐清晰。 “师父救命啊!我掉到北宋了,灵犀剑被人抢走了!我要回家!”她想站起来,却分毫不能动弹。 “找到灵犀剑,然后打开它。否则,你就一辈子在北宋端盘子吧!” “打开它?什么意思?” “‘心中有眼,眼中有心。’记住这两句话,灵犀剑,只有两个人才能打开。好自为之!” “师父!别走啊!”丁小错睁开眼,猛地坐起身,一头冷汗。彻底清醒后,映入眼帘的是一方幽暗的山洞,壁上生满潮湿的青苔。北堂垦站在洞口凸出的石台上,抬头仰望——运气不错,刚刚好有这么一块凸出的山壁借助他们俩。如今,想再回到山顶,起码得休息一个时辰。 踉跄着走到洞口丁小错对北堂垦的第一个问题是,我们死了没有?第二个问题是,你把灵犀剑给了谁?北堂垦坐下来,闭目养神,继续当她不存在。 刚才,九厥传递给她的话,言犹在耳,在北宋端一辈子盘子,这种结局太惊悚了。丁小错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不再嬉皮笑脸,“能不能帮我?我只是……想回家而已。”北堂垦睁开眼。 “这里不是我的世界。”她皱眉,咬着嘴唇,抬头直视他的眼睛,“聪明的人能从对方眼睛里分辨真实与谎言。我解释再多也未必有用。只希望你可以相信我一次,哪怕我们才刚刚认识。” 他们真是刚刚才认识的么?他突然在心里问了一个自己都觉得愚蠢的问题。“我会拿回灵犀剑。”说完,他又闭上了眼。 第三节 他运功调息,她安静一旁。越看这男人的脸,她越不愿把视线挪开。并不是因为他好看……一些奇怪的东西在心底蠢动,想埋藏已久的种子,迫不及待要破土而出。 北堂垦要去的地方在关外,曲曲折折,离汴京足有三十日路程。他的未婚妻,还在那片叫“不尽原”的荒漠上,等着他去带回。 汴京城外,他要丁小错留在京城,你是我见过的,最能吃的女人。 丁小错差点被包子噎死。他知道自己是女人? “你……你怎么知道的?”丁小错上下扫视自己,一身男儿装毫无破绽。 他一口饮尽碗里的烈酒,说:“一路背着你从崖下到山顶,前心贴后背,若这样我都分不清你是男是女,岂不怪哉?” 丁小错脸一红,低下头慌忙啃包子。她窘迫的样子,有几分可爱。北堂垦的嘴角请不自禁地翘了翘,她说她是九百年后来的人,这理由着实荒唐。但,更荒唐的是,他居然有一点相信。对这个从天而降,言行出格的丁小错,北堂垦承认自己开始好奇了。 在一本叫《月老爱情指南》的书里,有一条是这么说的——爱情,通常始于好奇。可惜的是,丁小错跟北堂垦都没看过这本书。九百年前,月老还没出版该书。 这个晚上,北堂垦坐在房间里,擦拭着自己的佩剑,一夜无眠。无尽原,叶霓裳,还有那个神秘的赵四,在他心中来来回回。 墙壁的那一头,躺着酣然入睡的丁小错。他甚至能想象到这个在马背上都能睡着的小妞,此刻流着口水的难看睡姿。事实上丁小错现在的确是以这样的姿态窝在被窝里呼呼大睡,他猜得一点不错。 叶霓裳从来不会有这样“难看”的时候,她像鸟儿珍惜自己的羽毛一样爱惜着自己的美丽。她的罗裙是最完美的,细致到连绣到上头的一朵花,都盛放得恰恰好;镶嵌在上头的珠玉宝石,每个都是上品中的上品;她的胭脂水粉,是专人制作,香味,颜色,独一无二,她不允许别人跟她拥有同样的艳丽。 他放下剑,走到窗边,推开窗户,寒风和着雪花贴到他脸上,很舒服。无尽原,不是终点,就是起点。他突然冒出如此古怪的预感。 离开西河镇。 第四节 第三天,他们在那片尘土飞扬的狭隘山路前,遇到了一拨正打劫一队商旅的马贼。马贼对商旅里的男人大打出手,对女人动手动脚,她看不过去,跳出去逞英雄,却被马贼们追得鸡飞狗跳,大喊救命。 收拾完马贼,北堂垦告诉她,不会游泳就不要去救人,天下间的闲事是管不完的。她说,能管多少是多少吧。见死不救,会内疚。他摇头。 第五天,他们借宿在一户农家。她自告奋勇做晚饭,几个时辰下来,饭菜颗粒不见,却烧了人家的厨房。他掏钱赔偿。夜里,她敲他的房门,把一个烤得面目全非的番薯放到他面前,说是刚从地里偷来的,是烤得最成功的一个了,之前害得他没晚饭吃,当补偿好了。他看着一脸黑灰的他她,哭笑不得。 第十天,风尘仆仆的他们,路过一处集市。她的眼睛,粘在了那些玲琅满目的货品上,尤其对那些做工精良,充满塞外风情的女装,更是恋恋不舍。 他买了一套给她。雪白厚实的裙衫,边缘是金线绣成的云朵,系上披风,将那连着绒绒毛边的帽子翻过来戴上,最纯净的颜色映出一张白瓷飞颊的脸孔。她抓着帽檐,冲他咧嘴一笑,说谢谢,真好看。他从没见过哪个女子能笑成她这般难看。但,他居然有些喜欢。 前行的路上,她的新衣随风而动,带着她身上特有的香气,淡而悠长,跟任何胭脂水粉都不一样。靠在他的臂弯里,她依然很聒噪,想到什么说什么,酒鬼师父,树妖巫婆,阿凡达。那个世界,不是他能了解的。他竟隐隐有些失落。 第二十天,离雁门关已经不太远了。他们在一个村落里歇脚,补充水粮。村民们很淳朴,流着鼻涕的孩童们在他们身边嬉笑,新奇地打量这对外来客。 大漠里的夕阳,比哪里都浓墨重彩。地面上起伏不止的线条,朝远方延展,与满天霞光糅合成完美的构图。她把糖块分给孩子,与他们追逐嬉闹,教他们唱歌,什么喜羊羊暖羊羊。土墙边的几只小羊咩咩叫着,把脑袋朝着歌声的方向。炊烟从村落里袅袅升起,他与她并肩坐在土墙下的干.99lib.草堆上,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看着眼前如诗风景,心都止不住地开阔起来。 “在这里修一座小房子,外头围上栏杆。然后在屋后开一块地,种菜。”她歪着脑袋,晃悠着双脚,随意却又诚恳地比划着,“然后在那里,修个牛棚羊圈鸡窝什么的,还要养一只牧羊犬,然后每天带着羊群去放牧,羊儿吃草,我就坐在山坡上看书,狗狗在前头跑来跑去。”她与我说越来劲,脸颊在夕阳下偷着明媚的玫瑰色,“当然啦,身边最好还有一个人。我们牧马放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隔三差五出去旅行一下,逛逛热闹的集市,或者回到喧闹的城市花天酒地一番,沾染一点人间烟火,然后再回到我们的家,继续恬恬淡宁静的生活。” “以后这房子会变成一座牧场,因为他们养的动物越来越多。有个傻瓜每天都会做很难吃的饭菜,然后整天像一只乌鸦一样缠着别人聒噪不止。有一天,他手忙脚乱地给马儿接生,看着刚出生的小马,她居然又哭又笑。”他看着她一脸憧憬,自然而然地接过话头,指着前方道,“就在那里,她就如患了失心疯一样跳来跳去。”自若的神态,仿佛他真的看到了他所描述的情景。 “我的形象哪会这么败坏!”她白了他一眼,旋即一愣,说,“咦,这些话可不像是玉面鬼王该说的吧?” “这样的生活很好。”他仰头倒在干草上,深深的一个呼吸,惬意的望着天空,虽是回应,更像是跟自己说话。 一路上,在她的纠缠下,他断断续续的告诉了她许多事。包括他的身份,叶霓裳,他们即将成婚的事实。他跟谁结婚,这并不关他什么事吧?她要做的只是牢牢“粘住”他,拿回灵犀剑她就可以回到自己的世界了,这里的一切不会在她生命里留下任何痕迹。因该是这样才对。但为什么现在一些固有的,觉得不可能会有变动的念头,仿佛被那片夕阳融化了一般,开始动摇。那一场她想象中的生活,木屋,栅栏,羊群,还有那个陪在身边的人,突然从轻飘的虚无变得有了重量,慢慢沉进她的心里。如果真的可以天高云阔,木马扬鞭,岁月静好;真的可以相知相惜,携手到老……那找不找得到灵犀剑,回不回得去,又有什么关系?!她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大跳,赶紧转了话九九藏书题,“你很爱你的未婚妻吧。” “十岁之前,我甚至讨厌她。”沉99lib?默了半响,他笑笑,“我父母与叶家是故友。他们去世之后,霓裳的爹从乞丐堆里把我找了回去。那时她是富家千金,骄傲跋扈,终日对我颐指气使。后来,也许是年龄增长之故,彼此间的感情有了变化。她对我渐显温柔,而我也总想把最好的给她。这样算不算爱?” 她摇头:“我也不知道。”他转过头,等疲倦的马儿吃饱喝足,他们又将踏上行程。其实他想留下来,建一个牧场,心无边界,看云卷云舒、自由自在,是他最真实的愿望。许久前他曾跟叶霓裳说过,却被她讥笑,说他胸无大志。她想要的,跟他想要的,从来不一样。 丁小错学他的样子,躺下来看天,嘴里反反复复哼着一首老歌里的几句—— 我想起你描述梦想天堂的样子, 手指着远方画出一栋一栋房子。 你傻笑的表情又那么诚实, 所有的信任是从那一刻开始。 他从没有听过那样的曲子,但他喜欢上了歌词,也喜欢她安然哼歌的样子。奇怪的是,在那一场想象出的生活里,那个与他一同策马同行穿风踏雪的人,不是叶霓裳。 《月老爱情指南》里有一条说的是——当你爱上一个人时,会自然而然赞同并延续对方的梦想,哪怕只是一场看似是随意的闲聊。 无尽原上,密布着无数高大诡异的天然石柱,将这片不毛之地割裂成路径交错的迷宫。抵达的时候,是正午。 北堂垦放缓了速度,从北面那两块张牙舞爪的巨石之间穿了进去。丁小错的眉头从未如此深锁,从她一进入这片石林开始,一种难受的压抑就像只粗糙的大手,紧紧攫住了她的心脏,有点喘不过气。 天气并不差,可这里却是个阳光照不进的地方。身边那些嶙峋怪异的石柱,像盘踞于此的妖魔,隐匿在一片死气沉沉的颜色里,透着危险的气味。但丁小错的难受,不是因为恐惧,而是悲伤,像一滴墨掉进水里,从一个点,扩散出一整片阴霾。尤其当他们穿出石林,一块直指天空、形似出鞘之剑的山壁横陈而现的刹那,这种悲伤骤然浓重。那如剑的山壁,刺入的不是虚无的空气,而是她的心!她慌忙将头转开不敢多看,手心里沁出里冷汗。北堂垦觉察到她的不妥。 “怎么了?”他问,怀里的她呼吸不匀,瑟瑟发抖。 “啊……没事。”她赶紧摇头,搪塞道,“可能我有点晕马……”普天之下只有丁小错能创造出“晕马”这种名词!北堂垦笑出了声。丁小错愣了愣,这是她第一次听到他这样笑出来。她没回头,把头埋得更低。越往前越不安。 一座用石条建成的,堡垒般雄伟的大宅,霸道地出现在视野之中。谁会在这片荒原上修筑如此奢华的房子?丁小错咂舌。远远的,一个人影朝他们迎来。 叶霓裳的确是个艳惊四座的女人。美的贵气,美的锐气。连看人的目光,都似带着玫瑰刺。她扑到北堂垦怀里,嗔道:“怎么现在才来。” “没事吧?”他轻扶住她的双臂,不着痕迹地略略拉开两人的距离。 叶霓裳摇头,目光投向他身后的丁小错,皱眉:“她是谁?” “朋友。我应承了要将灵犀剑借她。”在叶霓裳面前,他从不隐瞒。丁小错朝叶霓裳敷衍地笑了笑。她不喜欢这个女人,就像不喜欢这整片无尽原一样。吃醋?!这个词比穿越还可怕的确有一点,又不完全是。北堂垦,叶霓裳,两个名字突然像烙铁丝的,猛地刻在她的大脑上。 北堂垦……叶霓裳……那条鱼是我的!我知道你叫北堂垦!我还知道你最讨厌的人是谁!断断续续的句子,在丁小错嗡嗡作响的耳边渐次响起。 面前,叶霓裳正在冲他发脾气,坚决反对北堂垦替自己那会灵犀剑。北堂垦不摇头,不点头。 身后那个一身黑袍,头裹面巾的男人,恭敬而立,刚才是他在屋外迎接,带着他们进屋,走过曲折的走廊穿过数十道房门,才来到这个宽敞无比的拱顶房间,里头的家具奢侈华丽,一应俱全,每个墙角,都燃着一盏长脚青铜飞鹤灯。 “主人瞩我仔细照顾霓裳姑娘,待北堂公子大驾光临。”蒙面男人垂首道,“主任还吩咐,夜间天气恶劣,请远道的客人们歇息一晚,明早再行赶路。” “不必了。我们这就离开。”北堂垦朝蒙面男人一抱拳,“承蒙照顾。告辞。”正要离开,他的手臂却被叶霓裳抓住,只见她柳眉微皱,捂住心口,说“北堂,我……”话音未落,她晕倒在北堂垦怀里。 “霓裳!”他忙将她抱回床上躺好,焦急的唤她的名字。 “霓裳姑娘身子娇弱,本已染了风寒,加上与北堂公子重逢,大喜过望,这才一时支持不住。公子不必担心,待在下为姑娘熬一碗人参汤服下,数日当可醒转。”蒙面男子上前替叶霓裳把了把脉,旋即又道,“如果工资执意要离开,在下就为霓裳姑娘多准备一件冬衣,以防外头风寒再伤及姑娘。”北堂垦略一思索,冲他摆摆手,看向一直沉默的丁小错:“今晚就在此歇息一晚吧。待霓裳恢复之后,我们再上路。” 在绑架犯的地盘过夜的感觉,真别扭。青铜灯里的光线诡异摇曳,细细的白烟从灯盏里飘出,像白色的小蛇,在空气里妖娆扭动,晃的丁小错心神不宁。陷阱!不要留下来!她想这么喊。可话出了口,却变成:“好吧……” “这位姑娘,请随我去别间客房。”蒙面男人走到丁小错面前,“这边请。” “丁小错。”北堂垦突然抬头,“你留在我身边。哪里都不许去。”她回头,略有愕然。或许是她多心,她凑巧看到躺在床上的叶霓裳眉头皱了皱,不是痛苦,是怒意。 “哎呀,没事啦。你留在这里照顾她吧。我杵在这里可不太好。”他冲他哈哈一笑,转头对蒙面男人道,“劳你带路。” 北堂垦一个箭步冲上来,抓住她的胳膊,低声斥道:“你当这里是什么地方?” “我一个打酱油的,跟你们这些绑架案一点关系都没有,应该不会有人对我怎么样吧?”她不以为然地说,又凑到他耳旁,“不过提醒你,别忘了你答应我的事。” “好吧。”他看着她明亮而坚决的眸子,松了手,“自己留神。”他终究是抓不住她的。出房门前,她又回了一次头,看他,然后发现,他也在看自己。 夜深,不尽原上降下鹅毛大雪,瞬间染白了整个世界。一队契丹兵马,从远处渐渐逼近…… 炉火熊熊,照一室暖意。北堂垦坐在床边的椅子里,闭目假寐。昏睡不醒的叶霓裳,张开了双眼,试探着喊了他几声。北堂垦睁开眼,心下一喜,上前道:“醒了?” “北堂……”叶霓裳面露紧张之色。“怎么了?”北堂垦问。 第五节 她下了床,从床下拖出一个长方形的金漆木盒,放到北堂垦面前:“那蒙面男人在你到来之前,威胁我一定要将你留下,再把这盒子亲手交给你。他……他逼我吞了一个药丸,如果我照做,他就给我解药,如若我不肯,三天之内必将容颜尽毁。我……” “到我身后去。”北堂垦打断她,然后,慢慢打开那金漆木盒。熟悉的光芒划过,不是暗器,不是毒雾,躺在木盒里的正是他的灵犀剑!北堂垦一惊,一把抓起灵犀剑,五指深深陷入剑柄上的凹印之中。 “啊?!真的是灵犀剑?!”叶霓裳花容失色,也诧异的伸出手去,将五指放在剑柄上剩下的五个凹印之中。一把灵犀剑,就这样在自然不过地被他们二人同时握住。 “北堂垦放手!叶霓裳再利用你!”他们的房门砰一声被人撞开,丁小错气喘吁吁地大吼。北堂垦疑惑地盯着这个疯子般大跳大叫的丫头。 这厢的叶霓裳,却像没看到丁小错似的,只呆呆地看着灵犀剑,喃喃:“怎么……全无反应?”她的指甲,几乎都要陷入剑柄之中,“不可能……不可能……” “北唐家的灵犀剑,只有北堂垦与跟真正心有灵犀的女人才能开启!”丁小错怒指她,“你从来都不懂什么叫心有灵犀,你对他只有利用罢了!” “你……”叶霓裳的脸色变得煞白,“你在胡说什么?”丁小错鄙夷地斜视着叶霓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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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倾慕的,一直都是那个叫赵祉的老男人!” 叶霓裳如遭雷击,平白的从容的娇媚一扫而光,失态地喊出了口:“你说什么?” “真宗皇帝的第四子,信王赵祉,当朝天子的亲哥哥。”丁小错的语气,斩钉截铁,“多年前篡夺皇位失败而被流放关外,但他称帝之心不死,一面与契丹勾结,一面寻找太祖赵匡胤留在关外的地下宝藏,一旦得手,外有契丹狼狈为奸,内有宝藏充作军费,攻下皇城指日可待。而开启宝藏的钥匙,就藏在灵犀剑里!” 叶霓裳发了疯似地朝丁小错冲过来,却被北堂垦一把拽住。“继续说。”) 北堂垦出奇地平静。丁小错走到他身边,一身豁出去的气势,说:“你们家世代都是御用铸剑师,当年,北唐家奉太祖之命锻造灵犀剑,将宝藏钥匙封藏起中。太祖驾崩之后,北唐家遵从密诏,代代守护此剑,保护宝藏不落入奸人之手。也霓裳的爹本来就是契丹混入大宋的奸细,赵祉与叶家早有往来,赵祉知道了宝藏钥匙就在灵犀剑之中,可是碍于你这玉面鬼王的身手,怕硬抢难以如愿,便开始策划一场完美的绑架。当然,这需要叶霓裳的全力协助。” 叶霓裳的呼吸慌乱不堪,连鼻尖都冒出了冷汗。丁小错不屑地说:“你从来都没有喜欢过北堂垦,在你眼里,他永远都只是个可以为你取回无数珍宝的工具而已!”他越说越生气,“可是,就算他为你取尽天下珍宝,你也不会满足。你真正想要的,是当上一国皇后,权倾天下!” “我……”叶霓裳的身子开始发抖,惊惶地看着雕像般凝固的北堂垦,“别……别听她胡说!不是那样的!” “赵祉不就是这么跟你许诺的么?他一朝称帝,你就是那母仪天下的正宫皇后。这样的男人,才是你‘爱’的。”丁小错不依不饶,“你们以为,知道宝藏藏匿的位置就在这座石屋之下,又拿到了灵犀剑就大事可成,却没想到这把剑不是靠硬来就能打开的!剑柄上的十个凹印,不是为了造型好看,而是为北堂家的后人与她的真命天女准备的,只有他们同时将手指握在凹印里才能开启。你一贯自信于北堂垦对你的心意,以为自己就是他生命里的无双,所以你要继续演戏,‘苦等’着北堂垦来拯救你,只要他一到石屋,你便使诈让他跟你一起打开宝剑,拿到钥匙!”他顿了顿,深吸了口气,“万一是有阻碍,你甚至想过,哪怕砍下他的手臂,也要完成你当皇后的心愿!” “你……”叶霓裳的脸几乎都绿了,仿佛被人当街扒光了衣裳,失态地大吼,“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是……”丁小错一转眼珠,“我是天生神力罢了。信不信我能窥听人心?” 窥听人心?他的模样,不似开玩笑。叶霓裳与北堂垦俱是一惊。丁小错一笑“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叶霓裳,你不配接受他的心意。如果你们彼此果真相爱,刚才灵犀剑就不会毫无反应!” 房间里死一般的沉寂。“北堂,你……你信她?”叶霓裳扑上去抱住她,“你认识我这么多年,你相我还是信她?” 北堂垦直视着叶霓裳的眼睛,推开她,说:“我并不知道灵犀剑的秘密,也不知道如何开启它,爹娘从未提及,只是想来救你罢了,叶家养我成人,我不想多说什么……你走吧。”没有任何理由,他相信丁小错说的每一句话,他的眼睛,他的神态,有一种让他能看见的诚实。他并没有被人愚弄的难过,也没有怨恨,居然还有点释然。 “你这贱人
!坏我好事!”见北堂垦如此对自己,叶霓裳发狂般的朝丁小错冲过去将她扑倒在地。就在北堂垦上前阻止时,一阵阴风从门口扫来,满室灯火俱灭。 待到灯火再亮,北堂垦发现,丁小错与叶霓裳皆不见了踪影。 “大人,大人留步!”空地上,叶霓裳踉跄踩在冰雪上,追赶着,一把抱住蒙面男子的腿,“我是北堂垦的未婚妻,他此生最爱的女人是我!我一定能打开灵犀剑!求您转告王爷,再给霓裳一次机会!霓裳定能……” “王爷会另觅他法的。开启灵犀剑一事,不劳姑娘再费心了。”蒙面男人甩开叶霓裳,漠然消失在风雪中。 “不……不要!”叶霓裳趴在地上,撕心裂肺的哭喊,如同被猎人射中了心脏的野兽。丁小错揉着脖子,咳嗽着从雪地上坐起来。刚才那蒙面男人出现时,叶霓裳正死命箍住他的脖子,也不知怎的,就被那男人一道拎了出来。 “你这贱人!”叶霓裳回过头,红着一双眼睛,绝望地朝丁小错扑来,“是你!若不是你,我便是未来的大宋皇后,光宗耀祖!见人!见人!”叶霓裳的力气变得奇大无比,骑在丁小错的身上双手紧紧卡住她的脖子,杀之方能泄恨。 叶霓裳,你跟北堂垦根本不应该有交集!是我年少无知,为泄恨才将北堂垦与你拿红线绑在一起!北堂垦对你的心意,只是那红线硬加给他的,有名无实,有形无心!我本是一只灵犀,来到世间,只是为匡正被我捣乱的北堂垦的姻缘!丁小错挣扎着,那些一直在心底蠢蠢欲动的东西,终于破土而出,沉眠九百年的记忆,疾风雷电般冲击着丁小错每一条血脉。 一团白光从丁小错的双脚透出,迅速蔓延到全身。白光过处,她的衣衫尽化,裸露出的皮肤上,长出一片厚厚的鳞甲,火热的气浪,将丁小错托到了半空,叶霓裳死死捂住了自己的嘴巴,骇异的望着空中旋转不止的丁小错,强光将半壁夜空照成了白昼! 待叶霓裳再睁开眼时,眼前哪里还有丁小错的身影,站在她面前的,是一头她未所见过的怪兽,身如虎,头如牛,脚如象,雪白的鳞甲遍及全身一条中间生着白纹的弯角端端长在它的额头。如此看去,不仅怪异,更是奇丑无比。怪兽摇摇头,喉咙里发出难听的低吼,前腿焦躁的在地上乱踢。 “你……你……”叶霓裳在三魂七魄回来之后,呆呆看着眼前这只怪兽,半晌,他突然疯子般拍手大笑起来,指着它大喊,“你竟是一只妖怪!妖怪!好!好啊!” 怪兽的小眼睛看着这个几乎癫狂的女人,鼻子里蹿出呼呼的热气。“你长得这么丑!他不会喜欢一只妖怪的!哈哈哈!”叶霓裳手掌拍的啪啪响,“老天有眼!丑陋的妖怪!你会吓跑所有人!所有人!”她竟兴奋的唱起了歌,快乐地在原地转起了圈。 “丑妖怪!丑妖怪!羞羞羞!哈哈,我能做皇后啦!我能做皇后啦!”她又笑又哭,倒在地上昏死过去。 怪兽低下头,迟疑片刻,快速朝石林方向奔去。 她几乎都想起来了。 月老殿,红娘,被他间断了红线的北堂垦。从穿越回北宋遇到他的第一天时,她走过的路,做过的事,这一整条轨迹,早在九百年前就存在过,大同小异,殊途同归。九百年前,她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下到凡间,遇到北堂垦。九百年后,她又为弥补自己的过错回到过去,依然遇到北堂垦。九百年的轨迹,九百年后的命运,因为那把遗失的灵犀剑的重叠。 月老说过,匡正这则错误时,不可使用法力,否则人形失,原身现,三年不可恢复,石屋里,她动用了灵犀的本领,偷窥了叶霓裳的内心,知道了所有的真相。她顾不了许多,只有一个念头,救他!北堂垦,离开不尽原!不要去找我!不要走上那山壁! 远远地,她看到了他。在天际微明的时候。 他的黑衫,醒目的在雪地上飞驰,口里,大声喊着她的名字。她满心欢喜与期待,正要迈步,突然停下。 “妖怪果然都是如此丑陋,惹人讨厌。”——这是他说过的。“他不喜欢一只妖怪的!”——叶霓裳的怪笑还在耳旁。她是一只妖怪,一只难看的灵犀,这是永远不会改变的事实。北堂垦,出色的玉面鬼王,他希望与自己一起塞外牧马,逍遥天下的人,不会是一只丑陋的妖怪…… 她得心里,生出此生最深最深的胆怯。她的脚步,不期然地朝后退去。三年,三年后再来找他吧。如果那时候,他还记得自己……她掉了头,在他发现子之前。 第二天她总觉得不安,想去看他,看他是否还在不尽原上找她的下落。穿过石林,却被一地的尸体与鲜血震惊。死的大多是契丹士兵,也有几个汉人。她顺着血迹狂奔,一路追到.99lib.那块如剑刺出的山壁上。 满地的积雪,被某种锋利的力量割裂掀起,露出下头的泥土。蒙面男人斜靠在一块大石上,尸体已经僵硬,断了只手臂,咽喉上一道深深的伤口。而他,半跪在地上,心口上露出一个血洞,紧握在右手上的灵犀剑,深深插入地下,支撑着他不倒下去。 她呆呆地走到他面前。他的眼睛没有闭上,固执地望着她走来的方向。北堂垦,死了。 第六节 今天距离丁小错穿越门事件,已经过去了一个月。晚上,九厥又来我的“不停”蹭饭吃。 “月老拜托你照顾丁小错九百年?”我知道九厥这家伙,几杯酒下肚,什么事都会跟我八卦的。 “那老头子是天界为数不多的不惹我讨厌的老东西之一。”九厥点点头,啃着手里的蜜汁鸡翅,“对丁小错这个丫头,他也算爱护有加了。” “灵犀剑也是月老动的手脚吧。”我笑笑。 “丁小错乱牵红线,扰乱人间姻缘,在天界肯定是呆不下去了,不把她送到人间避难,早晚被抓到天狱里关一辈子。不过,还好月老把丁小错关于北堂垦的全部记忆都封在她拿回来的那把灵犀剑里了。否则,以这种情伤的程度,丁小错绝对会在我面前当九百年的祥林嫂,谁受的了。”他美滋滋地大嚼着,“不过,不管怎么样,要不是月老对她心有怜悯,抽走她的记忆,这丫头就算不被天界严惩,也会为自己干的事痛苦到死的。你知道的,伤口不管多重,总有痊愈的一天。但遗憾不一样,它会跟随你直到
生命的终结。九百年前,眼看心爱的男人死在自己的面前,这种疼痛和遗憾,换成谁都很难承受。” 我啜一口酒,说:“丁小错要谢的人不只是月老,还有你这个变态吧。” “我没做什么啊。不过是找观时女仙借来朱雀灯,让我的笨徒弟玩玩穿越而已。”他不以为然地撇撇嘴,开始进攻麻辣排骨,“如果最后,她还是不肯以自己的真面目出现在他面前,我也只能叹一声实验失败,承认命运是不可更改的。” 我不是天界中人,可我知道,观时女仙手里可穿梭?99lib?时间的朱雀灯,每九百年才点亮一次,想用它,一看交情,二看代价。他跟女仙关系不错不假,可是,要将朱雀灯里逆流时间的法力取出,伪装成一道符纸,借我的手不动声色地将丁小错送回九百年前,这需要他付出的不只是时间,还有不低于百年的修行。 “一个笨徒弟,值得你这么做?”我呵呵一笑,“你看起来根本不像那么善良的人。” “我都说了我只是做实验而已。我就想看看,已经发生的事情,所为既定的命运,究竟有没有被改变的可能。”九厥擦擦嘴,打了个饱嗝,“再说,月老告诉我,北堂垦被剪断的原配红线,那头连着的女人……就是丁小错那个笨蛋!妖怪配凡人的姻缘,五百年才出一对的!你说说,哪有人这么笨,看都不看就把自己的姻缘给剪断,.99lib.惹出这么一堆麻烦!” “你确定丁小错的现状,是你所期待的那样?”我问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九厥惯有的狡黠笑容浮上唇边:“我不确定。我只知道,如果这个笨徒弟依然像九百年前一样,因为自己的容貌选择后退而不是前进,那么她之后的命运也不会改变,她又会被月老带回去,然后交到我手里。可是你看,她至今都没有回来。” “从送她回去的那一刻,你就没想过要她回来了吧?”我把盘子里最后一块排骨抢过来,“你这师父,注定被抛到九霄云外。” “算了。她给我铺床叠被,做饭洗衣这么多年,倒也还算有了点感情。这个……”他长吁了口气,瞟了一眼日历,自嘲般地说,“这个就当为师给徒儿的最后一份儿童节礼物吧。” “好吧,为了弥补你那颗失去徒弟的伤感的心,我就不收你雇我当同谋的辛苦费了。”我朝他举杯,“为史上最变态,也最善良的师父,干杯。” 北宋,乾兴五年,雁门关北二十里处,一个牧场。 “生了生了!小黑生了!!”一身农妇打扮的年轻女子,在马厩里兴高采烈地大喊大叫。 “嘘!吵什么!”带着毡帽,眉目俊朗的男人,蹲在一匹刚刚生产完的母马前头,狠狠瞪了女子一眼,“你这样会惊吓到他们的!” “哦哦。”女子赶紧捂住嘴,蹲到男人身边,“老公,我只是太高兴了!就像我自己生了孩子一样呢!” “呃……”男子很严肃地看着自己的妻子,“不知道妖怪跟凡人生下来的孩子,会不会是你常说的……人妖?” “哪有人这么咒自家孩子的!”女子抓起一把干草砸在丈夫头上,怒气冲冲地说,“早知道当初我就不回到你面前了!或者老天就应该让你这种没心没肝的家伙被我当时的模样吓死!” “你忘了当年我的名号是什么?玉面鬼王连那么丑又能打的蜈蚣精都不怕,会怕你一只文武双不全,长得呆头呆脑的灵犀?”男人白了她一眼,继而一笑,将她搂到自己怀里,声音骤然温和,“还好,你回来了。” 丁小错至今都心有余悸。那个雪夜,她只模糊地感觉,一定要找到他,一定要出现在他面前。可是,变回原形的她,还是差点选择后退,像九百年前一样。她怕她的爱,葬送在自己丑陋的外表上,突如其来的深切自卑让她无法不恐慌。可是,有个声音一直在心里喊——走过去!走过去!被讨厌也没有关系,被厌恶也没有关系,我只要你好好活下去!北堂垦焦急的呼喊,终是制止了她后退的步伐,她出现在他面前,以她的本来面目,在他遭遇真正的敌人之前。 他本能地举起了剑。“我是……丁小错。”她望着他的眼睛,只说了这一句。师父说过,心中有眼,眼中有心。两人对视良久。他放下了他的灵犀剑,朝她走来。从他的眸子里,她看到了自己,不是一只丑陋的灵犀,而是她巧笑倩兮的脸孔。 当赵祉的手下领着契丹人杀回不仅原时,雪地上空空如也,只躺着一个昏死过去的叶霓裳。 三年后,她恢复人形,做了他的妻子。牧场,牛羊,天宽地广的生活,当年干草堆上的幻想,变成了现实。 灵犀剑从一把变成了两把,其实它本来就是一把被合在一起的雌雄剑,北堂垦与丁小错打开它,不是为了宝藏的钥匙,而是方便他们夫妻俩一人一把,砍树劈柴。这把剑真的挺快,用来干农活真是一把利器! 啊,对了,《月老爱情指南》里最后一条说——不管你变成什么模样,在真爱你的人眼里,你看到的.99lib.永远是自己最美的时刻。只要还活着,就有改变的机会。在别人否定自己之前先否定自己的人,是最笨的。丢掉自卑,多迈一步,你就能看见,大漠上的夕阳,那么漂亮。 以上,是丁小错的心得体会。 楔子 “我明天去巴黎。” “那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地方。有必要专门跟我说?” “你可能很长时间都见不到我了……” “我从来就没有见过你!” “……你真坦白。” “虽然甜品店只是小本生意,但我依然是个诚实的生意人。” “……” 这个夏天真热。蝉声扰攘到日暮还不见停,人心都被吵浮躁了。 现在是暑假,店里的生意清淡了许多。无所事事的我,响应低碳生活,搬了把藤椅坐在院子里,摇蒲扇,看星星。 旁边的茶几上摆了两杯茶,一杯是我的,一杯是刚离开的那人的。她的茶杯已经空了,她是迄今为止,我见过的唯一一个一口气喝光浮生、连眉头都不皱一下的家伙。 胖子.99lib.抱着一桶香草冰淇淋,从我背后飘荡出来,口齿不清地问:“老板娘,你刚才在跟谁说话?” 我若无其事地端起茶杯:“从头到尾都只有我一个人在这。” “不可能……”胖子眨巴着小眼睛,抓住从厨房偷吃的瘦99lib?t>子出来求证,“刚刚你也看到了对不对,坐在老板娘对面的那个人?” 瘦子擦着油腻腻的嘴,白了胖子一眼:“怎么啦?” “那个人还裹着厚厚的灰布,像一具木乃伊对不对?”胖子比划着。 “对啊,那又怎么样?”瘦子不耐烦的扒开胖子的手,“不停”里来来往往的怪物多了去了,一个夏天裹得像木乃伊的变态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问题是……”胖子凑到瘦子耳边小声说,“老板娘说刚才只有她一九九藏书个人在,她是中暑还是中邪还是更年期提前了?”话音未落,只听胖子哎呀一声叫唤,我的拖鞋端端砸在他头上。 “我中邪前肯定会让你个死胖子先中风!”我打个呵欠,侧过身,斜靠在椅背上闭目小憩。胖子瘦子逃之夭夭。 胖子跟瘦子都没眼花,刚刚坐在我对面的人,千真万确。而我也没有撒谎,她在我面前,可她什么都不是。如果剥开她裹在身上的布料,只有空气。 对她的感情有些矛盾,我知道她的来龙去脉,多年来,一面不屑,一面钦佩。那一年,她问我:“想要什么生日礼物?” 我笑:“什么都可以?”我知道她视我为知己,就算我要天上的星辰,她也会为我摘来。她果然用力点头。 “那就给我一个真正的陆阿藏。”她愣了半晌,苦笑,黯然离开。 是,她的名字叫陆阿藏。藏,隐藏的藏…… 第一节 今天,巴黎日报的头条是——“地产大亨吕克?贝鲁尔独生女夏洛特?贝鲁尔于生日宴上遭绑架,警方至今未获有利线索,千金小姐处境堪虞。” 事实上,近半个月来,巴黎各大媒体几乎都被类似的新闻占据了头条。一个富豪的子女被绑架,带来的不仅是新闻价值,也丰富了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但是,一连数十位顶级富豪的子女相继被绑架,带来的就不见得是八卦的乐趣,而是席卷整个法国乃至全世界的恐慌了。 巨大的压力从爱丽舍宫到对外***一直压到巴黎警察局,从局长到普通**,个个愁白了头。压在他们身上的绑架案,不比寻常案子,那些失踪孩子的父母,随便抓一个出来,都是能在全球金融界里呼风唤雨的大人物。 浪漫之都,时尚之都,奢侈之都,这些曾经的美称成了刺耳的笑话,众人眼中,如今的巴黎已是一座恐怖之都。 “一点头绪都没有。”安德烈烦躁地把看了无数遍的文档推到一旁,起身走到窗边,对着巴黎警察局总部外头的空气讥讽地说,“再这么下去,那些孩子的爹妈大概会雇佣一个军队扫平巴黎警察局。对吧,凉,” 安德烈当了二十年警察,破获过无数桩绑架案,彻底束手无策,这是头二遭。那些富豪的孩子,无一例外是在保镖成群、众目睽睽的情况下失踪的,绑匪没有留下任何踪迹。之后也没有收到任何索要赎金的要求,实在有悖常理,也让?99lib.警方根本无从着手。 坐在他对面的年轻男人,黑发,东方人脸孔,惬惬欲睡地窝在办公椅上喝着速溶咖啡,领带松松垮垮系在微微敞开的雪白领口上,一件黑色西装外套胡乱扔在沙发上,上头班盖着乱七八槽的八卦杂志。 安德烈转过头,见身后的人似乎根本没在听他说话,急脾气的警察大叔一步上前,狠狠一掌拍在桌上:“你有在听我说话么,” 桌上所有物件都随着他的一巴掌跳了起来,再僻里啪啦地落下来,包括那男人手里的咖啡,也被这突然的动静吓得跳出了界,溅在男人的衬衣上。 “哇,”如梦初醒的男人蹭一下跳起来,抓过纸巾边猛擦边大叫,“大叔,这衬衣很贵的!” 安德烈无言地瞪着他,憋了一肚子话,最终只化成一声叹息。 一周前,某华裔巨贾的幼子在巴黎游玩时被绑架,鉴于案件的复杂性,依据中法《刑事司法互助协议》,中国苦方派遣出一名资深警察远赴巴黎,协助侦破。 当安德烈第一眼看到站在他面前的穆野凉时,根本不相信这个看起来比电影明星还俊朗的年轻小子会是一名.99lib.“资深警察”。他的猜测很快得到了不幸的印证,穆野凉除了每天例行公事般跟着他跑前跑后,当一当中文翻译之外,除了吃喝睡觉,再不见他有任何建树。这样的人,居然能当上**,安德烈实在不明白上级怎么会塞给他这么一个没用的助手。 “大叔,很多时候,破案率跟当事警察的脾气是成反比的!”穆野凉重新冲了杯咖啡,笑嘻嘻地摆到安德烈面前,“有案件就一定有破绽,耐心点!” “我倒是想耐心一点,可这是绑架案,迟一天破案,受害人就多一分危险。上头给了多大的压力,你不是不知道!”安德烈实在看不惯穆野凉那一脸的不知轻重,狠狠灌了一大口咖啡,“才一周而已,那中国孩子还没半点线索,吕克?贝鲁尔的女儿又被绑了,那群绑匪千起这种勾当简直就像在超市买面包一样容易!***的!”安德烈越想越烦躁,狠狠一巴掌拍在自己额头上,从夏洛特·贝鲁尔被绑架的那天起,三天,他加起来睡了不到三个钟头。 穆野凉同情地看着安德烈,拍拍他的肩膀:“大叔,有时胜败不是取决于谁更强更聪明,而是谁更沉得住气。” “你除了动嘴还会什么,”安德烈越听越火大。 滴滴滴!电话铃声急促响起。安德烈从一堆文件下扒出话机,一把抓起起听筒,“喂,是我……什么,绑匪给所有被害人父母写了一封信。好……马上到九九藏书.” 扔掉电话,安德烈像打了鸡血一样跳起来,朝穆野凉大声道:“还不快走?!” “去哪儿,”穆野凉茫然。 “墨蒂埃兵营,DGSE!”安德烈拽住他的后衣领,不由分说地把这小子朝门口拖去。 “DGSE?法国对外***总部?喂喂!大叔你慢点!我还没拿外套呢!” 第二节 陆阿藏做这门生意已经太久了。许多细节她已经不太记得,只记得她第一个客户是个姓杨的女人,美得倾国倾城。她做了这女人的替身,在一个叫马嵬坡的地方上了吊。然后,被验尸,被掩埋,直到那一队群情激奋的官兵拔营离开,.99lib.她才悠悠闲闲从土里爬出来。 无人密室,烛火轻摇,器宇不凡的华服老者向她叩首言谢,谢她救了他今生至爱之人。一整箱旷世珍宝,摆在她脚下,璀璨光影,富贵逼人。 可她一言不发,像个木头人。因为她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只知道面前向她真诚道谢的老头,是一朝天子。报酬,在这个时候显得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陆阿藏认定自己走上了最正确的一条路。之前
.99lib.
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她是史上,最完美的替身,能替代的不止外貌,包括每寸血肉,每条血脉,乃至DNA。破绽全无,十全十美。 身为妖怪之中的“无相”,陆阿藏能变身为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类,在契约期内,代替对方完成一切任务,包括死亡。这就是她的“生意”。 多年来,她“扮演”了无数角色,从古代到现代,从帝国元首到草根百姓,她用自己的身躯替雇主们达成一个又一个目的,并在这个过程中享受雇主们的身份为她自己带来的一切。这样的生活,如鱼得水。 这一次,她代替那个叫夏洛特?贝鲁尔的法国姑娘,被绑架了。契约期是一个月。这不是她第一次替雇主当人质,除了绑架她的绑匪跟之前有所不同—从生日宴会上绑走她的,不是人类。她闻到对方身上浓烈的妖气,从那一团混沌如黑雾却疾速似闪电的影子里,看到了一只青光凛冽、尖端锐利的弯角,以及不属于任何人类的森白兽牙。 陆阿藏的物理知识很贫乏,只听说过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物体的运动速度与光速持平的话,时间便会静止。当这个奇特的绑匪从众目睽睽下带走自己时,她似乎见到四周的一切景象都是静止的。 她从未见过能达到这般速度的妖怪,连号称以速度傲视群雄的吸血鬼们也没有这样的身手。 可是,绑走她的,只是一只普通的、甚至看上去还有些愚蠢的野九九藏书猪精,虽然它以一个男人的形态出现,并且穿着不太合身的丁恤,却连人形都化不完整,额头上还支着一只弯弯的角,厚厚的嘴唇下,两颗撩牙露在外头,涎水时不时顺着这两颗牙流出来。 陆阿藏不知道自己被带到了一个什么地方,这只野猪的速度太快,等到她的视线与意识回归正常之后,她已然身在一个四壁银白、以某种特殊合金铸成的房间里,里头装修极尽奢侈,墙壁上还挂着毕加索的画作,墙角的大冰箱里,一半是美食,一半是Saint Geron矿泉水。肖邦的《夜曲》,从音质绝佳的音响里舒缓溢出。除了没有门没有窗,这个房间足以媲美任何一间五星酒店的套房。 把她扔在这里之后,野猪精转身就走,穿墙而出,它的身体与这种合金完全相融。 陆阿藏走到墙边,敲了敲,咚咚作响,实打实的金属固体,以现在这个人类的身体,根本不可能突破。给人质这么好待遇的绑匪,陆阿藏头回遇到。 “欢迎你,亲爱的夏洛特小姐。”优美的《夜曲》突然停止,她对面的墙壁闪动起水波般的光纹,一阵轻微的电流声后,亮起了一块两米见方的矩形区域,一个戴着张笑脸面具的人出现在区域正中,西装笔挺地坐着,镜头拉得很近,一块老式的怀表,突兀地挂在这人胸前。 房间里,回荡着一个苍老低沉的声音。按照以往的经验,陆阿藏装作面露恐惧的样子,对着墙壁喊经典台词:“你是谁,这是哪里?” “别怕,这里比任何地方都安全,都美好。”墙上的人发出怪异的笑声,“在我拿到想要的东西之前,夏洛特小姐就安心留在这里吧。三天后,有人会带你去一个地方,你只要按照他给你的指示做事就好。” “放我出去!”陆阿藏很有专业精神地扑上去,对着那块墙壁狠捶,“你要多少赎金爸爸会给你,放我出去!” “嘘!”那人伸出戴着黑色手99lib?套的右手,作了个嗓声的动作,“夏洛特小姐,每个人的用途是不同的,别的人质是用来要赎金,但你不是。” 墙上的图像迅速缩成一条线,消失。 这回的生意,似乎满有趣。陆阿藏这么想着,靠着墙壁坐下来,继续扮可怜羔羊状。一个不要赎金的绑匪,三天以后,他要她干什么呢,她居然有点期待。 第三节 连喝的咖啡里都充斥着钞票的味道——DGSE里有人这么戏称道。 当十个手握全球经济命脉的大人物们齐聚在DGSE里最秘密最坚固的地下会议室里时,那一双双疲惫与焦虑的眼睛,彻底抹掉了各自身上曾经不可一世的耀眼光芒,现在的他们,只不过是丢失了孩子的父母,跟任何一个普通人都没有不同。 所有人,包括安德烈与穆野凉在内,大概从没想过自己会有如此“荣幸”,能与这些人物同聚一室,并在一种绝对平等的气氛下。 所有被绑架的父母,均在24小时前收到了一份特快专递,里头有一个U盘以及一封信。信上内容只有寥寥数语——请于24小时之内抵达法国墨蒂埃兵营。若迟到,请将所附视频小心收藏,那会是诸位的心肝宝贝在世上的最后痕迹。谢谢。 视频里的人质们,坐在一堵银白色的墙壁前,手里举着一份当天的报纸,镜头清晰地拍出报纸上的日期。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健康,不像吃过苦头的样子。 24小时之内,父母们从世界各地空降到巴黎。DGSE的小型机场上,一天之内接到了数十家豪华直升机。整个DGSE处于高度戒备状态,连只苍蝇都不允许随意出入。 十封信,整整齐齐摆放在会议室的桌子上。信上的内容是相同的,但是用不同语种手写而成,不论英文中文俄文还是阿拉伯文,字迹均是潇洒熟练。 相关部门已火速查询了快递来源,并把每封信用高科技检验手段检测了无数次,从纸质道墨水成分道附着纤维,甚至还找到了笔迹专家分析写信者的心理状态,却还是没有找到任何有用的信息,笔迹专家在最后说了一句:“这些信都是出自同一人手笔。智慧,沉稳,甚至……天才。” 一室沉默。穆野凉凑上去看了看那封用中文写成的信,的确字字遒劲,有大家风范,不禁嘀咕一句:“看了是个有文化的绑匪啊。” “各位预备这么办?”富豪之一站起身,冷着脸问,“不会把时间花在陪我们喝下午茶上把?” “如果纳税人的钱被浪费掉,他们恐怕不会太高兴。”富豪之二又圆又白的胖脸被焦虑与强压的怒气憋得又红又紫,当看到面前一帮人依然只知道说“我们已在努力侦查,请镇惊”时,他的拳头月攥越紧,如果给他一个酒瓶,恐怕下一秒就会砸到安全部长或者***长的头上。 身为一个资深警察,安德烈从没觉得有如此丢脸过,“我们深切理解各位现在的心情,有案件一定有破绽,各位稍安勿躁。相信我们警方……” 安德烈的话还没有说完,他的衣领已经被那个突然跳起来的俄罗斯人揪住了,一串愤怒且不太标准的英文响彻房间:“相信?我儿子已经失踪十天了!你们这群没用的东西,十天都破不了案子!还有颜面要求我们的信任?” 俄罗斯人的拳头被穆野凉捏住,他冲对方一笑,用流利的英文道:“先生,不要动不动就说别人没用。如果**没用,那当初你们替子女安排的所谓顶级保镖们,岂不是更没用?说气话除了让彼此更加不高兴外还能有什么?难道你们不愿意坐下来,大家冷静点,好好研究一下绑匪为什么仅仅要你们聚集到这里,却丝毫不提别的要求?” 望着穆藏书网野凉不卑不亢的脸俄罗斯人放下了拳头。这个中国人的眼睛里,透着一般埋在真诚下之下的压迫感。金融界里身经百战的俄罗斯人阅人无数,这种感觉,只在他在面对真正强劲对手时,才会有。 安德烈落下俄罗斯人的手,没用发火,只说了一句:“我也有个女儿!” 室内的气氛,有了些许缓和。那些级别远远高过穆野凉的高官们,略略松了口气,心头默默感谢这个一直淹没在人堆里,之前丝毫没有引起他们重视的中国**。 这时,音调各异的手机短信铃声几乎在同一时间响起来,各位富豪们不约而同掏出了手机。一条群发短信——“DGSE的咖啡还不错吧,各位不妨再多留48小时,然后请爸爸妈妈们准备你们认为最珍
贵的东西,到罗浮宫里最漂亮的蒙娜丽莎面前等候。也欢迎无关紧要者同行。” 而最近藏书网的那位被绑架者,夏洛特?贝鲁尓的父亲,在这条群发短信之外,还额外收到了另一条短信——“贝鲁尔先生,您的衬衣扣子是否要重新扣一下?” 着装一贯谨慎的吕克?贝鲁尔,衬衫上第二颗扣子系在了第三个扣眼上,而他路上都没有发觉,当然,别人也没有留意到这个小细节,这个时候,谁还会把心思放在这种小事上。但,如果第一条短信是一个炸弹,那么第二条短信,就是一颗原子弹。连身边人都未曾发觉的事情居然被绑匪看得一清二楚,还是在连苍蝇都飞不进来的DGSE秘密会议室里。所有官员们的脸色统一变白。安德烈跟穆野凉也难掩心中惊讶,面面相觑…… 作为绑匪短信里的“无关紧要者”,两个钟头后,几乎半个巴黎的警力朝卢浮宫进发,以先遣部队之名。 “卢浮宫很快就会变成一个罐头了吧?被**塞满。”穆野凉看着在前头排成了一条长龙的警车,闪烁的警灯投射在灰色?99lib.的公路上,慌张而缭乱。 安德烈狠狠吸了口烟,加大油门:“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对手。这混蛋应该被拆成零件扔进塞纳河!” 穆凉笑着转过头,看似无聊地望着车窗外飞速退后的风景,一抹幽寂浮在眼底,如遮住满月的雾气。 第四节 从踏进卢浮宫的金字塔入口开始,十位富豪的脸上比任何时候都紧张。 现在的卢浮宫不再是供人欣赏与膜拜的世界博物馆了,而是一座等待生死判决的法庭。从收到绑匪短信的两小时后,卢浮宫便非常闭馆了。 先遣部队们在宫内宫外都做了地毯式搜查,没有任何异常。富豪们焦躁地在德农馆里来回踱步,防弹玻璃里的蒙娜丽莎一如既往地微笑。不过,也许是心病作祟,画中那双充满魔力的眼睛,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上去都有那么点讥诮的意思,让富豪们颇不自然。 他们每人手中,都提着一款式样各不相同,但又相同低调的深色皮箱。里头的东西,足以让任何一个普通人咋舌。有世上最大,品质最顶级的钻石“非洲之星”,有来自遥远东方,千年历史的夜明珠,也有新一期中东某国石油开采权的合约书,甚至还有金额过百亿的银行本票。按绑匪的要求,他们带来了自己认为的,最珍贵的东西。 时间过得比任何时候都要慢,除了馆内此时此起彼伏的粗重呼吸,以及交错纵横的警惕视线之外,在没有别的动静。一直到日暮,绑匪不再有任何信息传来。全副武装的**与探员们,围绕在富豪四周,握枪的手已经渗出了汗,心脏保持着高频跳动。 当最后一缕阳光从城市的边缘彻底消失后,馆内的温度开始了某种奇怪的下降。安德烈看见自己呼出的气,变成了冬天才会有的白雾……现在是七月啊! 一个小时前,穆野凉接到中国国际**总部的电话没要他即刻赶回巴黎安/全总部,有新任务。如果现在他也在的话,安德烈猜测这个像鹦鹉一样多嘴的小子一定会大呼小叫,然后.99lib.就这种奇怪的 气温变化发表荒唐的言论。 就在安德烈分神的刹那,光滑的地面下突然窜出了一道灰影,对,的确是从厚厚的地底一冲而出,然后呈漩涡轮状飞速运动,眨眼间便在富豪们与警察们之间“划分”出了一条河一般的灰黑“隔离带”。 呼啸的气流扑面而来,给皮肤带来撕裂般的疼痛。安德烈只觉双眼像被一冰硬而粗暴的手死死捂住,视觉在这种莫名的痛楚下瞬时丧失。彻骨的冰冻感,从眼皮急速扩散到全身,整个人如同被凝在了顽固的冰块里。 这样的感觉,仅仅持续了不到三秒,但是,所有人都感觉自己花去了一百年时间,从地狱返回人间。 当然,片刻的失神后,众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些尽在咫尺的富豪们。庆幸的是,他们四肢健全,一个没少,均茫然地站在原地,面面相觑。但,不幸的是,他们手里皮箱统统失踪。还有一个细节,连他们自己都未曾发觉,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发觉——他们十个人的颈动脉上,都有一个细微到难以用肉眼发现的针眼。 “我是在做梦么……”有个小警察暗自嘀咕。他们都是彻头彻尾的唯物主义者,不相信超自然,不相信鬼神,连对上帝的信仰,也仅仅是一种生活习惯。 但,那些被富豪们紧紧握在手里的,装满了“珍贵无比”的物件的箱子,就这样藏书网在眼皮底下,被席卷一空。关键是,根本没有看清来者何人,用什么方式从万夫当官的场面下,成功干出了这种事。 富豪们的脸色一个比一个难看,很像刚刚从棺材里爬出来的活死人。蒙娜丽莎仍在墙上微笑,他们的脸色越难看,她的笑容越美丽,鲜明的映衬。 安德烈用力地晃了晃脑袋,连声跟自己说,刚刚看到的,可能只是幻觉。可是,当差二十年,他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矛盾地怀疑着自己的眼睛。这时,电话响了,安德烈稳稳神,掏出手机一看,号码显示是警察总部。 “喂?”他按下接听键,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正常些。 “穆野凉?他回总部去了。什九九藏书么?在医院?”安德烈的音调越来越高,脸色也越来越不对劲,“三天前被人发现?这怎么可能!这几天他一直好好地跟我在一起!” 四周的骚动越来越大,很快淹没了他的声音。 第五节 陆阿藏站在这条绵延弯曲,复杂又精确的地下隧道的尽头,不得不叹服那群连人话都不会说的鼹鼠精,这些低等的小妖仅仅用了不到24小时,便完成了人类在正常情况下起码要一个月才能竣工的浩大工程。 从囚禁她的地方到这里,陆阿藏走了一个钟头,身边还跟着三个人。不,是三只妖怪。 两头长得差不多的野猪精看起来依然那么蠢,穿着相同的T恤,露着獠牙,口水嗒嗒地紧跟着她,左手拿着手电筒,右手上各自捏着一个不起眼的黑色小棍。 陆阿藏当然知道那是改良过的电棍,还是远不止两万伏的那种。她感兴趣的绝不是野猪或电棍,而是一直走在她前头的男人。摇晃不定的光束下,宽大风衣敞开在他瘦而高挑的身体上,一头灰色的发丝泛着幽暗的光泽。模样是看不见的,因为他戴着面具,
跟她在墙上看到的那个怪人相同的面具,一张笑脸。直觉告诉她,这男的跟墙上怪人不是同一人。他也是一只妖怪,但物种不明,陆阿藏问到了他的妖气。而且,刚刚被他从那间五星级囚室带出来,坐在电梯直达这条地下通道的起点时,她看见一只健硕的棕毛鼹鼠精,领着一班同类从暗处冒了出来,立起身子在他脚边用妖精语叽叽咕咕。 妖怪无国界,妖精语全国通用,陆阿藏断断续续听到“已经打通”、“出去就能看到”、“报酬呢”之类的话。 男人打了个电话,很快就有几头力大无穷的野猪精扛着数十个木箱走出来,放到鼹鼠们面前。陆阿藏偷偷瞄了一眼,木箱上印的是“某某牌猫粮”。 鼹鼠头头指挥下属们,欢天喜地地扛起木箱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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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到城里才有饭吃啊!虽然猫粮不如虫子好吃,总比饿肚子强!” “是啊,老家的野地上全是人类的工厂,连草都不生一根了。幸好跟着老大出来了!” “要是咱们不是鼹鼠是人类就好了!”陆阿藏听到其中两只这么说着。 隧道尽头,是一堵被破出一个大洞的钢制墙壁,墙壁后是一个约二十平米的房间。说房间好像不不准确,这个“房间”更像个用玻璃制成的大立方体,除了立方体中心位置中有一束约一米高的晶簇状容器外,空无一物。 男人小心翼翼从怀里掏出了一个试管状的密封透明容器,一头是金属压嘴,里面,浅浅一层血红色液体,随着管体的倾斜缓慢流动。 他看向这个玩意儿的眼神,有一种是在的重量,仿若手中不是个玻璃管,而是一条命脉。 “夏洛特小姐,这边请!”男人把她领到了立方体正面,将试管对准玻璃中心处一块四方形区域,用力一压。 试管里的粘稠液体从压嘴处均匀喷出,变成了一团红色的雾,附着在厚厚的玻璃上。奇特的嘶嘶声后,血雾完全渗进了玻璃,一个蓝光暗闪的六芒星印记浮现出来。 “麻烦先把右手放上去,然后再放左手。”他客气地吩咐,指着六芒星。 陆阿藏乖乖照做,她是人质,要尽本分,何况背后还有两只举着电棍的野猪精看着。 一排闪烁着绿光的数字在六芒星里呈立体状逐渐显现。 “麻烦把左眼凑到离六芒星最近的位置,然后再左眼。”男人继续吩咐,陆阿藏继续照做。 一个拇指大小的红色圆圈从六芒星中间浮现。男人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枚细针,九九藏书往陆阿藏的左手食指上一扎,再把这冒出血珠的手指朝红色圆圈上摁了下去。 陆阿藏只觉空气里一阵微颤,一道白色的细线从六芒星的正中延伸而出,将面前这扇“玻璃墙”一分为二,并朝左右打开了来。 “把晶簇上那个蓝色的菱形块拿出来。”男人说着,没有要跟她一道走近立方体的打算,递给她一个金色的四方小匣子,“放到这里头。” “哦……”陆阿藏装作怯怯地点头。 当她的手指触到那块悬浮在晶簇上的蓝色菱形块时,她感觉到了彻底的冬天,从皮肉深入到血脉。虽然只是刹那,却深得让人害怕。她定睛一看。这蓝色的晶体里,包裹着一滴眼泪状的白色絮状物,仿佛还在缓慢流动,像宇宙里的星云,看得久了,令人眩晕,她赶紧将菱形块放进金匣子,走了出来。 头顶,突然传来一阵移动。陆阿藏鬼使神差地问男人:“上面是哪里?” “卢浮宫。”男人从她手里小心接过.99lib?金匣子。 第六节 男人在前,野猪精在后,陆阿藏夹在中间。 回去的路上,野猪精们明显比来时兴奋了很多,叽里呱啦嘀咕着。男人埋头赶路。一言不发,紧紧抱着那个金匣子。陆阿藏注意到,他们拐进去的岔道,不是来时的那条。 直到一层清凉月色洒落微烫的面颊,陆阿藏才发觉,地道的另一个出口,不是通往她待过的五星级囚室,而是一片玫瑰园,满地的杂草里,零星开着几朵红玫瑰,别的都枯萎了。园子的背后,是一座普通的白色三层小楼,颜色已经不干净了,爬满了尘土与腐蚀的痕迹,连窗户都是残缺不全的。这里似乎是个长期无人居住的废屋。 男人的脚步踩过玫瑰园,碎叶枯枝咔咔作响。走出园子,他突然停住,若有所思片刻,朝两只野猪精挥挥手。野猪精们小跑着上来,男人将金匣子朝前一送,说:“这个东西,你们俩替我带回去交给他。我还有别的事要办,晚一点回去碰头。”其中一只野猪精,像接过世界上最神圣的东西一样,咽着口水,把金匣子紧紧抱在怀里。 “去吧,最近的路就是绕过这房子,穿过那块山地。以他放在你们体内的东西,你们应该很容易就能到达了吧?他还在等着你们的好消息呢!”男人如是说道。 野猪精们互望一眼,乐不可支地点点头。 “嗯!”野猪精们居然还能说好一口地道的人类语言,拍着胸口道,“我们办事,你放心!” 男人示意他们快走。就在野猪精们转身离开的刹那,男人从怀里掏出了一支看似普通的签字笔,按了两下笔头,一道小而耀眼的花火从笔尖处刷一下闪过。 几乎在千分之一秒内,他的笔尖先后戳在了野猪精的脊背上。扑通两声闷响,两头野猪精倒地不起。 男人用脚踹了踹他们,没动静,收起那支笔,摘下了面具。面具下,是穆野凉的脸。 陆阿藏望着那张在夜色下也鲜明的年轻面孔,本能地装出恐惧不已的模样,朝后退着步子,心下却寻思,长得这么好,哪行不好做,偏偏跑去做绑匪,可惜可惜。这世界真是越发疯狂了。 “行了,别做戏了,陆阿藏。”穆野凉冲她摇了摇手。 除了跟她签下契约的人,不可能有谁知道她的名字。少许的诧异之后,她撇撇嘴走到他面前,一改富豪女儿的柔弱恐惧,微笑着问:“先生就是跟我签契约的那个99lib?……” “对,我是你的雇主。”他爽快承认,俯身从野猪精旁边拾起金匣子,打开,然后从身上摸出一个跟烟盒差不多大小的白色盒子,从里头抖落出一块蓝光幽幽,跟之前陆阿藏胡来的那块菱形体几乎一模一样的玩意儿,将它跟晋小子里的菱形体对调过来。 办妥这一切后,他将金匣子放回野猪精身边,将装着真正的菱形体的烟盒小心收回自己身上。 “这个模样还不错吧。”他指指自己的脸,“我照着一个中国**的模样变的。”陆阿藏笑笑,不置可否。 “我知道,在一只无相面前夸赞自己的变身术实在是班门弄斧。”他自嘲地说,“你可以尽情的笑话我。” “嘲笑你不在你我的契约范围之内。”陆阿藏耸耸肩,看看像死猪一样瘫在地上的两个大家伙,“你要搞出怎样的卵子,都与我无关。我只照契约规定办事。而且,我得提醒你,我们的契约还有三天就到期了。届时你眼前的这个夏洛特将不复存在。” “三天……已经足够了。”他的眼里燃起了烛火般的希望,但转眼便被一种更深重的难过熄灭掉。 “总之,契约未满,你依然是夏洛特,记住这点就好。”他走到房间那排已经看不出颜色的木梯前,坐下,拍拍身边的位置,“坐坐吧,我们得等那两个家伙醒过来,我才好向人交差。” 陆阿藏坐到他身边,看看天空,没有星月的踪迹,像块呆滞的黑板,微凉的夜风从玫瑰园上飞过,发出不动听的沙沙声,前头那两只野猪精,似乎陷入了某种深度酣睡,还打起了呼噜,嘴边的口水都要流成河了。 真是不美丽,真是不浪漫。陆阿藏以为自己不是在巴黎,而是在某个肮脏无序的普通小镇子。 “这片住宅区,其实离市区也不算太远。”他洞悉了陆阿藏的心思,看着栅栏外头被荡平出来的空地,说,“这里的居民全部被驱逐了。夏洛特的父亲,计划要在这里建一座顶级设施的医院。顶多一周之后,我们现在坐的地方,包括两旁所有还没有被拆除的房屋,将全部夷为平地。有个老头死都不愿意搬离住了一辈子的家,后来这老头就失踪了。” 陆阿藏不以为然,冷笑:“这种事不少见吧?强者牺牲弱者来达到自己的欲望,是否符合达尔文的进化论?” “哈哈,比起进化论,我还是更喜欢相对论。”他的笑声渐渐消失,目光变得辽远,“任何存在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强者,也没有绝对的弱者。我们只有自己。” “不懂,我跟爱因斯坦不熟。你说的有点深奥了。”陆阿藏老实地说,她历来都是个头脑简单,不愿意去想太深的家伙。世界,以及人类九九藏书对她的意义,只有一个——扮演。她从各式各样的“扮演”中,获取利益,获取尊重,或许一切她从前渴望得到但总是不可及的东西。她满足这样的生活,起码她现在是这么认为的。 “我们现在所处的房子,就是那个失踪老头的家。”她回头看着身后那扇破朽的木门,邪邪道,“你说,那个老头会不会被谋杀了,尸体就藏在这个屋子里的某个地方?” “如果你无聊,可以去干点别的,但不要吓唬我。”陆阿藏白了他一眼。话音刚落,一阵异于之前的大风突然扑来,身后的门窗吱嘎作响,屋子里,似有什么东西落下地,发出砰一声响。 陆阿藏只觉得背脊一寒,从木梯上跳了起来,紧张地望着那扇大门,好像马上有什么东西就要从那扇门里冲出来一样。果然,那扇门慢慢地,慢慢地,打开了一条缝。 就在这时,与屋子相邻的小路上,传来吱嘎一声响,一辆自行车停在了屋外,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戴着棒球帽,提这个鼓鼓囊囊的纸袋,从车上跳下来,匆匆忙忙地朝他们这边跑来。 一个毛茸茸的小玩意儿,从那鬼屋入口般的门缝里,探出了头。 只是……一只普通的,像个毛球一样的,小狗。 男孩从陆阿藏他们身边穿过,好像他们根本不存在,那双黑亮的眼睛分外专注,只注视着那只胖乎乎的小狗。他温柔地地将它抱起,数落似的轻点着它的鼻子,嘴里依依呀呀说着陆阿藏听不懂的音节。这男孩是个哑巴。 “你来这里干什么?你是住在这附近的孩子么?”陆阿藏熟练地比划着手语,问这个冒出来的小男孩。 小男孩这才警觉地看向她,然后摇头,用手语问:“你们是来抓走它们的么?” 她跟男人互看了一眼,说:“它们?我们只是路过,顺便坐在这里休息一下而已。” 小男孩松了口气,转身推开了那扇房门。一阵灰尘的味道扑来,小男孩不以为意,走进门里,熟练地从门口摸出一把手电,按亮,口里发出“啊啊”的呼唤。 悉悉索索的响动中,一只体态瘦弱的金毛犬从房里的暗处小跑出来,身后,还跟着两只追逐嬉戏中的小狗,模样跟刚刚溜出门外的那只一模一样。 小男孩把纸袋里的东西拿出来,一小包狗粮,软面包,红肠,以及一瓶干净的水。金毛犬一家吃的很高兴。 小男孩还很细心地把红肠掰成小块,方便小家伙们吞食。陆阿藏他们站在门口,没有进去。 “这些狗狗是……”在狗狗们用餐完毕,99lib?小男孩走出来时,陆阿藏问他。 “昂利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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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去哪里了,Bell一直在等他,哪里都不肯去。如果我不来,她跟她的孩子们都会饿死的。”小男孩认真的比划。这是,陆阿藏看到这孩子的脸上,有好几块淤青,还有一道尚未痊愈的伤口。 她问他怎么受伤的。这样的伤口,一看就知道不是自己弄出来的。小男孩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没所谓地笑笑:“没事,学校里几个顽皮鬼的恶作剧。” “因为你不会说话,所以他们欺负你?”陆阿藏突然问。 小男孩沉默了片刻,仰头朝她吐吐舌头:“没什么的。我得走了,要是被我爸爸妈妈知道我偷家里的东西来喂Bell一家的话,他们会揍我的。”说完,他正要走,却冷不丁看见躺在地上的两只野猪精,不由得奇怪地问:“那两个人怎么了?” “哦,他们走路走太累了,所以睡着了,会就会醒。你快走。”男人拍拍男孩的头,“对了,这个给你。以后你不用偷家里的东西来喂狗狗了。”他摸出一沓钞票,塞给小男孩。 “快回家吧。”陆阿藏蹲下来摸摸男孩秀气的脸,“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被人欺负!我强,则敌弱。” 男孩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看了这对有些奇怪的男女一眼,骑着自行车跑了。 “这孩子应该有更好的生活。”陆阿藏有些惋惜。 “你觉得他心地好,却又聋又哑,还被人欺负,上帝好不公平。对不对?”陆阿藏他如是问道。 “如果他强大起来,不要再做现在的自己,一定会有更好的生活。”陆阿藏以一副过来人的姿态,很认真的说。 男人摇摇头,没说话。野猪精们还在酣睡,呼噜声此起彼伏。到目前为止,这是个相当宁静的夏夜。 第七节 几百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陆阿藏与她的雇主。 警察们收到了可靠的线报,绑匪就在这片拆迁中的住宅区,连他们在那座房子前,都说得一清二楚。 来这里围剿绑匪的指令,是从警察总部发出的。无人敢质疑,无人敢耽搁。 安德烈觉得自己很傻,全巴黎的警察都很傻。被人牵着鼻子胡跑一气,这种感觉太坏了。 那座被重重包围的屋子外头,明明白白地站着那个叫穆野凉的交货,他跟他在一起合作时间虽然不长,可他绝对不会犯下连身边人的身份都没搞清楚的低级错误。穆野凉的全部资料,都跟系统里的存档完全吻合,连指纹都相同。怎么可能会发生,身边明明又一个活生生的穆野凉,电话那头却告知又有个穆野凉被人发现昏死在十二街区的垃圾堆里,送进了医院。 世界上怎么可能有两个穆野凉!而且,其中一个还被冠上了绑匪的名号。安德烈的脑细胞乱得一塌糊涂。 “他们怎么这么快就知道我们在这里?”陆阿藏用眼神向男人保证,自己绝对不是内奸。 “我当然知道不是你干的。”他的目光落在还没醒来的野猪精身上,“当然也不可能是他们。”说着,他看着四周荷枪实弹的**,笑,“这么多人来,太浪费资源了。” 陆阿藏以为,这些警察应该像往常一样,先喊一通“你们已经被包围,放下武器出来投降”之类的口号,再来决定下一步行动。 可这次几乎所有的枪支,都在第一时间上膛,一触即发。只要一声令下,成千上万的子弹会把他们打成筛子。 当然,夏洛特会变成筛子,这个变幻出来的身体会死去,但陆阿藏不会。所以她没有.99lib?任何畏惧,并且相信,身边这个男人,她的雇主也不会有问题。从来没有哪只妖怪会惧怕人类的子弹,真的。 她想看看,这群人类打算干嘛。毕竟她现在是夏洛特,如果身边这个冒充警察模样的男人被定罪为绑匪,那她就是最好的人质。可是,所有的枪口并没有因为“人质”的缘故而有所顾忌,那些扣在扳机上的手指,只等一个命令。 “准备!”现场指挥官,那个穿着厚厚防弹服的秃顶中年人,举起了手。这就要开枪射杀了?陆阿藏奇怪了,她就在绑匪身边,难藏书网道不管她的死活? “住手!”安德烈大喊着跳出来,跑到指挥官面前,大声道,“谁允许你们现在就开枪的?你们看到那个人是谁了么?他是中国**派来协助我们的!还有他旁边的人,那是夏洛特?贝鲁尔!你们居然开枪?” 指挥官冷冷地盯着他:“这是上头的命令!我们只是照命令办事。” “狗屁命令!”安德烈狮子般大吼,“我们是警察,不是刽子手!怎么能不查清楚就直接射杀对方!这不合规矩,还违背人性!” “你无权干涉上级的命令。”指挥官朝旁边使了个眼色,立刻有两个彪形大汉上来,作势要将安德烈架走。 安德烈一掌劈开朝他伸来的大手,跑到了包围圈跟房子中间,举起枪大喊:“我就在这里,哪里都不去,你们有胆子就拿枪轰暴了我的头,然后再去杀绑匪!不过在这之前,九九藏书谁上来我就毙了谁!” “真是个混蛋!”指挥官咬牙切齿,对身边的人附耳吩咐了几句。 “他是个好人,只是脾气坏了点。”男人看着挡在他们前方,阻止**们开枪的安德烈,对陆阿藏说道。说罢,他从地上拾起了一片枯叶,不动声色地朝安德烈掷去。 安德烈只觉得自己的脖子像被一只蚂蚁叮了一口,一种麻痹感顿时蔓延到了全身。倒地前,他看到的最后一个人,是站在屋子前的“穆野凉”,他不知道这个穆野凉跟躺在医院里那个穆野凉,究竟哪个才是真的,只看到他用夸张的口型对着自己说了一声谢谢。 为什么要说谢谢……安德烈不明白。他刚一倒地,便被两个**脱离了危险区域。子弹呼啸着,落雨般密集地朝陆阿藏他们俩飞来——她这辈子都没遇到过这么大规模的“捕杀”,以前顶多帮过自己的雇主挨一颗暗杀性质的子弹而已。男人拉着陆阿藏的手熟练而快速地闪避,问:“好玩儿么?” “我可不喜欢被人当靶子玩儿。”她没好气地回答他,“赶紧走吧。” “得带上我的野猪弟兄一起走。咱们一人扛一只吧!” “开什么玩笑?为什么要……”陆阿藏话没说完,却见他脸色一变,暗叫了声:“不妙。” 再看他的胳膊上,不知几时出现了两个弹孔,紫色的血从里头缓缓溢出。人类的子弹,是不可能打伤妖怪的。 陆阿藏拽着受伤的他快速移到了屋后。他摸了摸自己的伤口,说:“这些普通的子弹里,混了几颗血银弹头。” 用从七种不同种类的黑色动物血液中提取出的混合物,再配以适当比例的纯银溶液而生成的“血银”,是对付妖怪的利器,有许多猎人喜欢在子弹或者武器上加入血银,一旦妖怪被含有血银的武器击中,就会像普通人类一样受伤,甚至死亡。但是,血银的制作方法,甚至于血银这种物质的存在,根本就不可能是普通人类所能知道的。有人成心想至他们这两只妖怪于死地。 攻击仍在继续,全巴黎的火力都集中在了一起。可屋后一点动静都没有了,只有一缕白白的烟雾,袅袅冒出。 指挥官下令停火。众人小心逼近屋后,一看,地上除了躺着两个睡得像死猪一样,头上长着角的奇怪大个子男人外,再无他人,只有一套男人穿的衣裤,孤零零地遗落在不远处。 第八节 原来这家伙的原身是只灰色的兔子…… 陆阿藏看着蹲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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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里,左肩上流血不止的“他”。 幸亏那只树妖当年教过自己一招很有用的逃脱之术,否则,她跟他,很快就会成为血银子弹.99lib.的牺牲品。 行走在夜色下的树林里,她不辨方向,乱走一气,心有余悸。好像,还没有哪一次的生意,搞得像这次那么狼狈。他被血银子弹伤的很重,不过,幸好没被打到头,否则,神仙都难救。现在要去哪里,陆阿藏自己也不知道。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现在身在何处!是不是要先找个地方让自己的雇主把伤养好,不然,自己找谁要酬劳去? 她手摸到衣兜里那个四方形的白盒子。这是他的东西,刚刚随着他变回了原身而掉了出来,虽然她至今也不知道那个蓝色的菱形体究竟有什么玄妙,值得他如此大费周章,但,她还是.99lib.会替他好好收着。她始终是个有职业道德的妖怪吧。 正想着,前方的树丛间,影影绰绰地晃过某些东西。她还没来得及看清楚怎么回事,前头的几棵树突然剧烈摇晃起来,两只一脸凶相的野猪精从树后谱了出来,三两下便将她摁倒在地。 她甚至都来不及喊出声,一个冷硬的金属物便触及到了她的额头,白光闪过,她身子一软,连眼睛都没有闭上,便失去了所有意识…… 第九节 还好,她没有像恐怖电影里的那样,被变态弄晕之后,在紧紧束缚住全身的皮带或者铁箍之类的玩意儿里醒来。她被肖邦的《夜曲》唤醒。 雪亮的光环在头顶上晃动,这种苍白而犀利的光,让她想起手术室里的无影灯。她躺在舒适宽大的白色沙发上,行动自由,四肢健全,连个擦伤都没有。 “我喜欢这首《夜曲》,它让我想起家乡,还有很多遗落的回忆。”一个沧桑的声音,在她对面响起。消瘦的男人,戴着她再熟悉不过的面具,胸前挂着一块老式怀表,坐在一架钢琴前。看起来并不够完美的手指,在黑白琴键上熟练地来回。 他的身下,不是舒适的钢琴凳,是轮椅。这个房间太大,大到任何一个声音都有回响。优美的琴声因为这种独特的“伴奏”,透出了一种诡异的诱惑。 房间里,活的,只有藏书网她跟弹钢琴的人,以及一只匍匐在弹琴人脚下的,受伤的灰兔。除此之外,只有一个沙发,一架钢琴。满眼的雪白,干净的不像是地球上的地方。 陆阿藏坐起来,朝沙发一角缩了缩。她现在还是夏洛特,这一点她绝不会忘记。 “夏洛特小姐。”琴声突然停下,戴着面具的脸孔转向她,“哦,不对,陆阿藏小姐,妖怪里的稀有物种,无相。” 好像,这是第一次在契约到期前,自己的身份被外人识破。陆阿藏长长吁了口气,直起身子,从沙发上爬下来,鼓掌:“夜曲弹得不错。” “谢谢。”男人朝她颔首,面具下有淡淡笑声,“我只会弹这一首。” “说明你很专一。”陆阿藏起身,看着他脚下的兔子,“你既然知道我的身份,就该明白我只是个收钱办事的替身,我除了扮演别人,没有别的价值。你抓我来这里并不明智。当然,我对你的身份也没有兴趣。不过我希望你暂时别伤害那只兔子,因为,是它雇佣了我。在拿到我的酬金之前,我可不希望它有什么闪失。” “我喜欢爽快的人。”他按下轮椅上的按钮,轮椅自动转了方向,朝陆阿藏这边移动过来,停在离她不到一米的地方,“你一点都不怕么?” 怕?她从他99lib?身上的气味断定,这是个货真价实的人类。妖怪不会惧怕人类,畜除非极厉害的猎人。眼前这个人没有猎人身上的利气,她甚至嗅到了一种真实的脆弱。 何况,她是一只无相,无形无相,长生不死。没有任何人可以拿走她的性命,再厉害的妖怪,再厉害的猎人,都不能杀死一只无相。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可以让她死去。但她认为,这种情况应该永远都不会发生。 她还是爱惜自己的生命的,觉得这样活着挺好。虽然一活就是成百上千年,的确有些乏味。但,她已经习惯了。 她不太习惯像很多伟大的人那样,去探索生命的意义。对她而言,活着就是可以呼吸,可以看,可以听,可以用不同的身份打发无聊的时间。她有什么理由去惧怕一个坐在轮椅上的人类?不论她身后,有怎样强悍的背景。 “如果你愿意告诉我,我现在在哪里,你抓我来这里是为了什么,我还是愿意听的。”陆阿藏笑笑,“反正我这次的契约还没有到期,我依然是夏洛特,你的人质。” “你有没有怨恨过自己?”藏书网男人突然问,“如果有个机会,让所有人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没有健康与非健康,聪明与不聪明,美丽与不美丽的区别,没有贫富,没有等级,大家都是相同的,面对一切都是公平的……万物平等,你说这样好不好?” 陆阿藏抿了抿嘴唇,很久,她垂下头,笑道:“当然很好。但是,那只是个肥皂泡一样的理想。世界上的一切,不可能从一开始就在一条公平的起跑线上。” “来。”男人脱下了皮手套,朝她伸出手,那只手,瘦的皮包骨头。 陆阿藏握住了他的手,就像握住了一截冰凉的枯骨,会给人带来一场噩梦的感觉,但,有一种奇怪的力量。 轮椅朝东面的墙壁移去,陆阿藏跟着他缓慢前行。他从怀里掏出一个u盘大小的遥控器,摁下去。 眼前厚重的墙壁,朝上打开。阵阵滴滴咔咔的电子仪器声音,混合着人类略带嘈杂的交谈时,气浪般从墙外的世界冲进来。陆阿藏的眼神,凝固在了惊诧之中—— 脚下约十米深的地方,是一个用钢化玻璃搭建,合金镶边的巨大实验室,程一个标准的六边形,完美的堪比一颗切割上乘的钻石。一众身着白色防辐射服的人或坐或走,在一排排闪烁着各色指示灯的电子仪器前忙碌,两条直径约三米的粗大管体,一南一北从实验室的两个对角外延伸进来,在中心处的空置区域上对接,天线般粗细的音色长针从对接处探出,直刺空中,出了实验室的顶棚,继续往上,像童话里不断生长,一直长到天空的豆芽一样。 灯光在闪烁,一起在运作,某种特有的震动在两条罐子里来回,脚下的实验室,像一个蠢蠢欲动的宇宙。 陆阿藏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用“宇宙”来形容这个地方,但她就是这么想的。 “这……”她舌头略有些打结。 “这是我自己的,仿强子对撞机。”男人缓缓摘下了面具,已经不年轻的脸上,只有一只眼睛,左额头明显比右额头凸出一块,没有鼻子,只有两个大小不一的孔,生在一块瘤子似的肉块上,连嘴也是歪的,说话时,会时不时有口水流出。 陆阿藏没有见过长相如此不堪的人类,这样的外表,是比妖怪更加妖怪的。但,她分明从这张怪物般的脸上,看到了超乎常人的自信,以及兴奋。这些东西,是会给人带来光彩的,哪怕是一个坐在轮椅上,面目尽毁的人。 “仿强子对撞机?”她听过这个名字,隐隐知道这不是个普通的玩意儿。 “将我要的东西分解为粒子,利用强子对撞机的原理,将他们划分为两束质子流,在机器里以光速对撞,对撞成功后,这台机器不但能产生超过7万亿电子伏特的能量,还有我最想要的异离子,当这些可爱的小东西们通过那根针,输送往地球最高的地方,然后内部膨胀,爆炸,它们的力量,将会散布到整个地球。”他的声音兴奋得有些颤抖,“我要感谢你,是你替我拿到了海王星。而你,也将有幸见证一个伟大的时刻。” “我没兴趣见证任何东西。”陆阿藏把目光收回来,“我只照契约办事。” “你会有兴趣的。我研究过无相这种妖怪。”他笑得很古怪,“如?99lib.果你不是讨厌自己,是无法变成一只无相的。”说罢,他按下遥控器,墙面恢复正常。 他回到钢琴前,轻轻抚摸着挂在胸前的老怀表,喃喃道:“很快就会成功了。我们需要一个新的世界。”他吻了吻那块怀表,“我很想念你。” 许久,他的目光落在流血不止的灰兔身上,叹息,说:“你还是让我失望了。你以为你做的我都不知道么?”他指着自己的头,说:“我的这里,不是你能打败的。一切都会按照原计划进行。虽然我极讨厌被判,不过,既然血银子弹都不能要你的命,那就留下来,看这场巨变吧。” 他移动到西面的墙壁前,按下轮椅上的某个开关,一块矩形的区域顿时凹陷出去,留出一条通道。 “你们都要记住。”进入通道前,他回头,对陆阿藏以及灰兔说,“你若能创造一个世界,你就是神。” “你为什么想当神?”陆阿藏问。 轮椅停止了?99lib.移动,男人没回头,只呵呵地笑,说:“你也想过吧。只是你最终没有办到。” 一本极旧的羊皮纸封面的小册子被扔到她面前。 “它跟了我很久很久,随时提醒我应该做什么。不过现在我已经不需要叻,送给你当八卦杂志读一读吧。哈哈哈。”他消失在通道之后,墙壁恢复正常,整个硕大的房间变成了牢固的囚室。他一定是个疯子,陆阿藏认定。 可是,疯子与天才,不过隔着一条线。 第十节 她拾起那本册子,跑到灰兔身边,问:“兔子,你没事吧?连话都不能说了?” 灰兔转动着毛茸茸的耳朵,虚弱地回答:“血银子弹很讨厌。让我再休息一个小时。如果你无聊,就看看他给你的东西。也许你心里的问题,会有答案。” 好吧,陆阿藏承认,她的心里早已经挂满了问号。从她看到脚下那座深埋地底的实验室开始,她便明白,这场绑架案,根本就不是以绑架为最终目的。 她把灰兔抱到沙发上,自己窝在另一侧,翻开了那本被时间染黄的册子。 是一本日记,扉页上落了一个名字——肖恩。 陆阿藏能看懂任何一种语言,但这本册子上的笔迹,是她见过的,书写最漂亮的法语。 3月1日 天气:晴朗 我听见屋顶的鸟儿在谈论,明天会下雨。我跟妈妈说,她说小孩子不能撒谎,鸟儿是不会说话的。可我听见了。 从我出世的第一天,我就听见护士的尖叫,听到她们悄悄说,妈妈生了一个畸形的怪物。 那时候,我在婴儿床上百无聊赖,我的床在育婴室最角落的地方。别的孩子,每天都有许多亲友来探望,我没有。除了爸爸妈妈。 两只蚂蚁爬上了我的床头,我看到它们变成了两个穿着花裙子的小姑娘,真有趣啊。她们跟我聊天,说我是唯一能看到她们,听到她们的孩子,说我真厉害。 我很高兴,我不再无聊。蚂蚁姑娘们每天都来看我,还为我带来甜甜的浆果。可那天清晨,蚂蚁姑娘只来了一个,难道另一个在睡懒觉?原来,她的伙伴被人踩死了。 她说,蚂蚁家族活得很辛苦,很小心,因为它们太小,太弱,人类一个小动作,对它们就是致命的。我跟她说,我不会伤害你们。 第二天,妈妈抱着我回了家。我再也没见过蚂蚁姑娘。 9月13日 天气:雨 爸爸妈妈跟镇长吵了一架,因为他不批准我去学校读书。今年我已经十岁了,同龄的孩子每天都背着书包,打打闹闹地从我家门前经过。 听说,学校是一个能学到很多东西,认识许多人,收获很多快乐的地方。我想去读书。 昨天,我跟隔壁的大卫说,我想跟他一起去学校,哪怕只是看看也好。大卫同意了。我真高兴。 大卫是我唯一的朋友。虽然他偶尔会对我恶作剧。 9月14日 天气:雨 我被大卫推到学校后头的空地上,他把我从轮椅上推下来,把轮椅拖到了河沟里。 学校里的孩子朝我扔石头。他们嬉笑着,说比比看谁仍的更准。我听到有人在喊:打死这只怪物! 对,他们是英勇的骑士,我是丑陋的怪物,阵营分明。妈妈流着眼泪把一身伤痕的我带回家。 以后,我再也不会跟他们说我要上学这种话了。 童话里的怪物,是要吃人的,可我不吃人,这样也是怪物么?我有点不明白了。 1月8日 天气:阴 大卫结婚了,新娘真漂亮。他们搬去了巴黎。 隔壁的房子有了新主人。我看见了一个白头发老头,身后跟着一个个子小小,一头金色卷发的姑娘,提着乖巧的旅行箱,脸蛋像秋天刚刚熟透的苹果。 我躲在窗帘后,悄悄地看。 1月19日 天气:晴 克拉瑞给我做了苹果薄饼。 她是唯一一个,见到我的样子也没有尖叫的姑娘。她说,她听到我弹琴,那琴声是她听到的,最美的声音。 对,我有一架二手钢琴,是我用替人写论文,写书稿赚来的钱买的。 我没有念过书,是爸爸妈妈教我识字。可是,当我看到那些让别人头疼的数学题物理题化学题等等一切难题时,我轻易就能写出答案。我帮一个学物理的人写的毕业论文,在他的学校引起了轰动,他们说那不可能是一个大学毕业生能写的出来的。的确不是,因为我连一天学都没上过。 能赚钱,我很高兴。我其实不太喜欢帮人写这些东西,我喜欢弹琴,肖邦的《夜曲》,我只听了一次就爱上了。 没有曲谱,没有指法,我在我的二手钢琴上一遍又一遍地弹奏。克拉瑞说,她喜欢我弹琴时的样子,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光彩。 3月27日 天气:雨 克拉瑞被她的爷爷锁在了阁楼上。 跟我交往,是禁忌。好姑娘不应该跟一只怪物来往。 我把钢琴拖到离窗户最近的地方。 从清晨到日暮,我一遍又一遍弹奏《夜曲》 我知道,她就在离我最近的地方。 我的曲子,只为她而弹奏。 4月26日 天气:阴 隔壁的房间空了。 克拉瑞被她的爷爷强行带去了波兰。听说,那里有个有钱又英俊的男人,在等他的新娘。 我的手里,捏着一个怀表,这是克拉瑞送我的生日礼物,她说,每次听我弹琴,时间就被凝固。 我趴在钢琴上睡着了。眼泪从我的眼睛里,流进了琴键间的缝隙。 6月28日 天气:晴 妈妈跟镇长起了争执。还是因为我的缘故。 镇长他们“建议”我们搬离镇子。他说所有居民都表示,不愿意看到这个“和平安乐”的镇子上,有一个随时会吓哭小孩子的“怪物”。 妈妈不肯。 晚上,一帮人闯进了我的家。家里的许多东西都被砸坏了,包括我的钢琴。 “你这样的怪物也配弹钢琴?”离去时,有个小眼睛男人鄙夷地看了我一眼。我坐在轮椅上,看他们趾高气昂地走出我的家门。 我的心,一点一点冷却。 8月2日 天气:雷雨 镇子里爆发了一种怪病,像瘟疫。许多人奄奄一息。 镇子里那个灵媒说,是我的存在,导致了不幸的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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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要动用私刑,烧死我。这个镇子很偏僻,多一个人,少一个人,不会为外人所知。 爸爸第一次拿起了猎枪,向那些逼近的人咆哮。 妈妈紧紧护住我,预备跟任何一个接近我的人拼命。 他们用铁链锁住了我们?99lib?家的大门,淋上汽油,放火。 浓烟真呛人。爸爸妈妈倒在了熊熊火光里。 我以为我会死去。可是,灰兔救了我。它把我拖到了树林深处。我看到了许多别的动物,熊,鼹鼠,野猪。 它们说,它们是妖怪。 12月25日 天气:雪 我不太记得这是我生命里第几个圣诞节了。 刚刚,我送给野猪精们一个礼物。我刚刚研制成功的加速芯片,有了它,它们的速度可以与光速持平。 我要感谢它们,只有它们的力量,才能帮助我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建立起这个地下王国。这么多年来,它们已经习惯了以我为领导。野猪精曾经代表他们所有的妖怪同伴们,说了一句话——你比我们都聪明。 对,我比任何人都聪明。所以,我有改变这个世界的能力。我讨厌曾经的自己,我讨厌被人凌驾在我之上。 5月3日 天气:晴 他们十个人,必须为当年的行为付出代价。 海王星,最终是送给他们,送给所有鄙夷弱者的人类的,最好礼物,我会创造一个世界。 我就是神。 啪!陆阿藏合上了册子,心里五味翻腾。 灰兔睁开了眼睛,气息比刚才平稳了许多。 “被绑架了的那是个孩子的父母,以吕克?贝鲁尔为首,当年曾集资合作,从遥远的海王星上带回了一块晶体,为了完成他们改造人类智慧的实验。海王星上最深处的蓝色矿晶,据说可以瞬间改造生物大脑容量,增加活性蛋白质。简单说,可以在短时间内让一个白痴变成天才。”灰兔慢慢踱到她身边,继续道,“他们管这块晶体叫海王星。当海王星被带回地球后,他们需要一批实验对象。他们秘密从全法国招来是个孕妇的资料,以某健康组织免费提供孕前检查为名,将这些准妈妈们带来巴黎。检查完后,他们很热情地带着这些大多来自偏远小镇或者乡下的女人们,去游览卢浮宫。那一天,德农馆的空调系统已经被人动了手脚,放置了从海王星里提取出的原液,原液在空气里蒸发,顺着出风口扩散而出。在外头参观的人,毫无察觉。” “实验不太成功吧。”陆阿藏冷笑,“而且,那是个孕妇里头,有一个就是肖恩的母亲。” “十个孕妇里,三个没能当成母亲。其余几个,生下来的要么是残疾,要么是脑瘫。还有,就是肖恩。”灰兔叹气,“那帮家伙根本就是在草菅人命。海王星这个东西,扩张人类智慧是假,扰乱DNA、破坏神经元是真。不知道这帮有钱人从哪里听来的海王星能让人变聪明这个谬论。他们期望试验成功,期望从海王星上获取空前的利益,甚至还渴望用海王星让他们自己比现在更聪明。” “他们已经很幸运了,却还是对自己不满意。”陆阿藏摩挲着肖恩的日记本,“肖恩跟妖怪沟通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吧。” “对。我不知道他这种能力跟海王星有没有关系,但他的确天生就具备跟各种妖怪沟通的能力,而且,所有的妖怪都愿意听命于他,因为他实在太聪明了。”灰兔眨了眨眼睛,“包括我,都是崇拜他的。那年,我被猎人的陷阱困住,伤了前肢,是在树林里散步的肖恩听到我呼救的声音,把我放了出来。也许这样的情节你会觉得很老套,但事实就是这样,我很感激他,然后一直留在他身边。当他差点就被烧死的时候,我用尽全力把他拖出了火场。” 陆阿走到那面墙壁前,问:“外头的实验室,全部是肖恩的杰作?” “对。”灰兔点头,“肖恩的头脑,根本不在正常人的范畴,他的智慧超乎你我的想象。他召集了许多妖怪,在巴黎的地底修建了这个实验场,这些妖怪虽然都不是多么厉害,可聚集在一起的力量还是不容小觑。他们按照肖恩的指示,获取了大量资金,甚至吸引了一批人类科学家来到这里。一切资源,一切力量,都是为了肖恩的计划。”灰兔顿了顿,说,“他要用海王星改变世界。” “等等,你不会是说……肖恩把海王星分解,用他的强子对撞机,把海王星的力量发挥到最大,然后运送到地球的最高点,引爆,让这个晶体的作用,以黑洞爆炸的趋势,席卷整个地球?”陆阿藏突然觉得大事不妙。 “一旦对撞成功……”灰兔抬起头,红红的眼睛望着虚空中的某处,“海王星的力量会将地球上所有人类,变成身怀各种各样缺陷的怪物,可能是失去智慧,可能是四肢残疾,总之……一场彻底的改变,与灾难。” “当所有人都变成有缺陷的‘怪物’,这个世界就变成了肖恩所期望的,绝对公平的新世界?”陆阿藏开始明白了他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是的。没有歧视,没有压迫。”灰兔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他绑架了那十个富豪的子女,部分是出于报复,要他们也常常骨肉分离的痛楚。但最后他要他们带上最珍贵的东西去卢浮宫,他跟我说,只要那十个人里有一个人说,我最珍贵的东西就是被你绑走的孩子,他就会放弃这个计划。可是,没有一个人这么说。他们最珍贵的东西,是钻石,是本票,是利益。” “你不想他的计划成功,对吧。”陆阿藏走到灰兔面前,突然说道。 灰兔的三瓣嘴翕动着,许久之后才说:“我以监视人类**对于绑架案的进展程度为借口,暂时离开肖恩,并且要你当夏洛特?贝鲁尔的替身,不为别的。因为要拿到海王星,必须现取那十个富豪的DNA,并且在一小时内,将所有的DNF混合,再加上夏洛特的指纹与视网信息,才能开启那座特制的立方体。而真正的夏洛特,被我安置在了别处。她是个异常胆小的人。我担心找她本人,会影响我的计划。所以我才雇佣你,希望你能完全配合我。” “你打算神不知鬼不觉换掉海王星?”陆阿藏回想他在那座旧房子前做的一切。 “我本来希望你跟我演戏演到底,骗过肖恩,让他用假的海王星放进机器里。”灰兔叹气,“可惜,他还是太聪明了,我的伎俩终是被他识破了。” “就算他相信了那是真的海王星,一旦用过之后,他一定知道那是假货,到时候他依然可以再找真的海王星,继续他的计划。”陆阿藏觉得绘图的计划似乎很不完美。 “他没有那个机会了。”灰兔摇头,“肖恩的健康,每况愈下。长年的超负荷脑力运作,以及身体本身的缺陷,注定他不会活太久。可是,你相信一个人可以聪明到能够从计算身体各项机能指标,来精确测算自己的死期么?肖恩可以。”它从沙发上跳下来,“今天零点。” 灰兔走到钢琴边,费力地跳了上去,说:“你无法不佩服他这样一个天才。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下,像钟表一样精确。把那些富豪的孩子骗来巴黎,让那些富豪不得不聚集到一起,由我提取他们的DNA,带上夏洛特拿到海王星。什么时间发生什么事,都在他的安排之下,不会早一分也不会晚一分。我曾经想破坏,可你看到了,我失败了。” “既然他已经活不过零点,为什么你不直接带着海王星远走高飞?如果你不回到他身边,你现在就不会落得这般田地了,真是自找麻烦。”陆阿藏不解。 “我不想他死在遗憾里。他最99lib?大的愿望,就是看到海王星被输送出去。骗骗他也好。”灰兔晃了晃脑袋。 陆阿藏叹气,手指在钢琴琴键上扫抚着,问:“为什么要破坏他的计划?你跟他本该是一国的。那些人类的死活,其实跟你没有什么关系。” 灰兔沉思了好一阵,问她:“记得那个偷家里东西来喂狗狗的男孩吧,记得那个用身子挡在我们前面的莽夫**安德烈吧?”她点头。 “我只是不想让跟他们差不多的人类,被海王星祸害。”灰兔长长吐出一口气,似要将全部郁结都吐出来,“如果肖恩追求的是绝对的公平,他在做的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件极其不公平的事。人类里头,不光有吕克?贝鲁尔那样的家伙,还有更多是小男孩与安德烈那样的人。” “你真是一只伟大的兔子。”陆阿藏笑道。 灰兔沮丧地伏下身子,说:“我的力量还是太弱小了。我尽力了,但是没办法阻止肖恩。海王星已经对撞成功,他会在零点准时将它送到地球的最高点。届时,除了实验室的人,地球上所有人类,明早醒来,就会发现自己……” 陆阿藏的手指,在琴键上笨拙地跳动,钢琴发出单调的声音。“我一直觉得,拯救全人类这句话挺土的,”她突然哈哈一笑,“你说,如果我可以拯救他们,我是不是也会成为一只伟大的无相?” “你不可能办到。”灰兔觉得她在说梦话,“对撞机已经在运行,它的程序设定是一开始就不会停止。除非有人钻进它的内部,破坏它的主电源线。可你知道么,就算有人可以把身体缩得跟老鼠蟑螂一般大小,从机器的进线口进入,也不可能抵挡它内部的高热与高辐射,在还没有接近主电源线之前,就会化成一缕水蒸气了。而且,那些电源线是用最坚韧的合金制成,不可能被任何东西切断。” “哦……”陆阿藏又想了想,朝灰兔嫣然一笑:“你能不能帮我做件事?”灰兔一怔。 第十一节 时针一格一格朝零点迈进。 肖恩靠在轮椅上,双目微闭。他的右手放在心脏上,手心里紧紧我这那块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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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走动的怀表。 他的身体已经太虚弱了,但是他一直在坚持,只为了等这一天。那些被他抓来的孩子,他已经将他藏书网们放走了。 明天,他们会跟99lib.他们的父母一道,享受崭新的人生。 他微笑,继而猛烈地咳嗽。他抬起手,看
着那块克拉瑞送他的怀表,光滑的表面上,映照出了他的脸。扭曲,丑陋,像一只真正的妖魔。 他垂下手,深呼吸,喃喃:“很快就结束了。以后不会再有人歧视你的缺陷,因为大家都是相同的,呵呵……” 时钟滴答滴答,整个世界,只听到它的声音。 第十二节 四周真热啊,像要把人烤熟一般。 那些在身侧闪烁的光,像蛛网般密布的电线,让人头晕。可是,她依然快速前进。 这种身体被炙烤的感觉,许久许久以前,她也经历过。那次,是比这次更加痛苦百倍的经历。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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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说的没错,如果不是她讨厌自己,她是不会变成一只无相的。 她想起了自己的家族,那是一个被所有人异口同声鄙视,恨不得将之毁家灭族的存在。它们卑微地生活在世界上最阴暗肮脏的角落里,吃人类的残羹剩饭,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她记得自己的母亲,因为饥饿,去偷一户人家的肉块,被那家人打死了。还有她认识的许多邻居,有的被毒死,有的被烧死,少有善终。 她从出生开始,就被冠上了不光彩的名声。她是憎恨的,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不能像那些人一样,有安稳的生活,以及尊重与敬仰。她害怕有一天,自己也向那些同族一样,不明不白,也不光彩地死于非命。 她要改变。于是,她翻越千山万水去了西溟幽海。在那个妖怪的圣地,有一个无相岩洞,只要跳进那滚滚岩浆脱去一身皮毛,在锥心之痛中熬过七天七夜还能不死的话,她就能随心幻化成为何人类,在妖魔界也属少见的物种——无相。修炼成无相,意味着完全抛弃过往的自己。
她可以以无相的身份,开始全新的生活,拿到曾经奢望的一切。以后,不会再有人知道她出生何处,本尊为何。可今天,她居然愿意恢复本来面目,去藏书网干一件她以为自己根本不可能去干的事。 无相是不死的,但是,一旦选择恢复本相,意味着放弃不死之身……挺傻的。但是,她隐隐觉得,自自己也许干了一件真正正确的事。 这个晚上,全巴黎的人都感觉到了类似地震的现象,当然,地面只是略微震动了几下,一切便恢复了正常。 翌日,大家起床,吃饭,上班,大街上车水马龙,行人如织,一切一切,再正常不过…… 尾声 眼前这个灰色头发的男人,给我带来了一张照片。也不能说是照片,应该是一张手绘出来的,类似照片的画。 画面上,是一架黑色的钢琴,琴键上,站着一只灰色的小老鼠。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地,看到陆阿藏,也是最后一次。 “她拜托我来找你,要我找人画下我当时看到的情景,当作照片。”男人苦笑,“说是给你的礼物。” “她还说了什么?”我收起“照片”,脸上波澜不惊。 “她说,世上没有谁的牙齿,会比一只鼠妖厉害。”男人喝了一口茶,不是浮生,是一杯青山绿水,但他显然还是不喜欢茶水里的苦味。 我说过,陆阿藏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喝浮生不会皱眉的人。因为为了变成无相,她承担了太多太多痛苦。浮生的苦与之相比,太微不足道。 我已经无从揣测陆阿藏化回鼠妖的本尊,用那副天下最厉害的牙齿切断肖恩的对撞机电源时,心里究竟有着怎样的念头。我只知道,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类,被一只他们眼中卑微肮脏的老鼠拯救了。 当然,他们永远不会知道,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个零点前,巴黎地下的某个区域里,有一台奇怪的机器发生了爆炸。一种名叫海王星九九藏书的奇特物质,在这场爆炸中烟消云散。 他们更加不可能知道,是一曾经修炼成无相的老鼠,放弃了不死之身,钻进了机器,咬断了电源。 送走了男人,我捏着那张照片去了后院,把它埋在了那棵银杏树下。埋掉照片的地方,悠悠闲闲爬过一只蚂蚁。 胖子在那头扯着嗓子喊开饭了,我缺一点饥饿的感觉都没有。这个夏天的空气里,有让我难过的味道。 我不想去论断陆阿藏最终的选择究竟是正确还是傻气,那是她的选择。我也不想去深究肖恩这种人的存在,是他自己的问题,还是外界的错误。 我所明白的是,再微弱的生命,只要他们不曾伤害,不曾卑劣,都值得被尊重。 哪怕只是一只蚂蚁藏书网,兔子,甚至老鼠。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明白这个道理,真的。 第一节 顾七七很爱照镜子。 她的背囊里永远有一块可以折叠成半个巴掌大小的镜子,打开来,却有一人高。是她母亲送她的礼物,说是用纳西瑟斯的眼泪制成,能照出最美的倒影。 但是,顾无名却很不屑妹妹这种自恋行为。照来照去,也不过是一堆白骨。如果一定要形容得美好些,顾七七就是一副排列得错落有致、曲线玲珑的骨架,表面会比普通的骨头光洁白净许多,像覆了暮春最后的一场雪。 可是,再美也还是一副骨架。这是亘古不变的事实。 在世的骨妖已经不多了,自父母去世之后,顾七七与顾无名除了彼此,再无亲人。 顾七七廷母亲提过,自己本来是有一个表姨的,但她不安于平淡隐世的生活,跑去占山为王,在山上开了个白骨洞,平日里披上少女的人皮,将路过的的男女诱到洞里吃掉,最后被一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打死,不得善终。 顾七七当然是没有见过这位表姨的,也不喜欢她。因为她吃人。在顾七七眼里,人类是用来看的,他们每天穿不同的衣裳,有不同的表情,干不同的事,用自己的力量一点点改变这世界,多么有趣,为什么要吃掉他们? 而且,她讨厌看见血,这种从人体内流淌出来的鲜红液体让她头晕,这是一种相当不愉悦的感觉。他无法想象表姨在撕扯那些人类身体时的情景。再说了,人有水果蛋挞好吃么? 我其实很想围观顾七七吃蛋挞的模样。可她每次都只是打包带走。我着实好奇一只骨妖吃东西时候的样子,甚至很欠拍地想,它们吃下去的东西会不会直接从骨头之间漏出来。 事实是,每次顾七七来买水果蛋挞的时候,胖子跟瘦子都被她吓得半死。因为她总是半夜来,并且出于不打扰别人的好意,以漂浮状无声行走。 那天,半夜起来煮宵夜的胖子一边吃汤圆一边朝外走,冷不丁与他撞个正着,胖子一颗汤圆滑进喉咙,吞不进吐不出,差点英年早逝。 我知道她是一只充满好奇心的骨妖,世间万物他总看不够似的,买个蛋挞也忍不住要在我的院子里游览一圈。好奇心会杀死猫,骨妖的好奇心差点整死胖子。 胖子跟瘦子对她的意见很大,一致认为他应该披上一层像样的人皮再出来,一副骨架走来走去,太虐眼。 但,他依然故我,永远以最原始最简单的形态出现在我们?99lib?面前。她说这样很好,不用烫头发,不用化妆,连买衣服都不用。就这样简简单单的活着,吃最爱的蛋挞,多么轻松自在。 她每次都在周末的晚上来买蛋挞,我知道她的时间,所以总把做好的蛋挞放在专用的保温箱里,保证她拿到手里时是热乎乎的。因为胖子跟瘦子绝对不愿意在半夜,给一副骨架现烘蛋挞。 可是,顾七七已经快一个月没来了。为她准备的蛋挞已连续几次变成了我们自己的早餐。 今天又是周末,盛夏的暑热在日暮也不愿退去,胖子跟瘦子一早就跑去新开张的海滨浴场看美女了,也幸亏他们走了,否则不期而至的顾无名定让他们做上三天噩梦。对,今天来的不是顾七七,是她哥哥——顾无名。 这只存活了数百年的男骨妖,跟她妹妹大不相同,纯黑的骨骼,深沉的像打翻一瓶封存了几万年的墨汁,每一块粗糙的骨骼上,埋着沙砾般细小的点点光斑。骨妖的妖力,以颜色界定。颜色越深,越是凶悍。 顾无名经过的地方,我那些本来葱郁的花花草草,全都蔫蔫地低下了头。他是冲进来的,像一阵狂风。我微笑着看他:“替你妹妹买蛋挞?” “跟我走!”他的声音是好听的,如果闭上眼,你脑中会浮现出一个很圆满的男人。 我还是微笑:“跟一具骷髅私奔很不浪漫,所以,我拒绝。”他好像是怒了,隔在我跟他之间的桌子被他一掌掀翻,茶壶茶杯碎了一地,碧绿的茶水四下流淌。他一步跨到我面前,我感到从他骨骼里蔓延出的寒气,瞬间改变了室温。我从夏天落入了严冬。 他比我高出一个头,仰望一具黑色并发怒的骷髅,比跟之前那头黄金狮子对视难受得多。因为他没有眼睛,所以不会有眼神,我看不出端倪,猜不出心思。 “我要你这树妖的一口真气!”他的手,出其不意的抠住了我的手腕。被那冰冷的骨骼突然抓住,让我在某个瞬间,以为自己的手没了。 “我不打架很多年了。”虽然他没有眼睛,但我还是认真的望着他面上那两个深凹下去的黑洞,对他说。 我真不想打架,不停里的一张桌子一张椅子一个杯子,每件东西,都是钱买来的,打坏了多可惜! 顾无名冷哼了一声,却把我抓的更紧了…… 不是十五,今夜依然满月,漫天的金黄耀眼,还以为是太阳搞错了时间。 忘川这座没有太多名气的城市,沉睡在这样的月光下,少了钢筋水泥的真实,多了一场梦境的迷幻。 最明亮的一束月光洒落在一家餐馆的后巷里,几只馋嘴的野猫在垃圾桶上跳跃,不甘心地翻找食物。高温是各种异味的最爱。 巷中央的空气中,裂开一道缝,里头氤出了一层白气,像清晨的馒头铺里涌出的蒸汽,只是没有丝毫热度,冻得人想死。 两个男人从缝隙里走出,模糊地身形在白气里逐渐清晰,T恤牛仔裤板鞋,夏日最常见的打扮,一个黑发,板寸;一个红发,及腰。都长得不赖,脸上没有笑容,眼底有锐气。 “冥界出口,难道不能开到一个更干净的地方吗?”垃圾桶旁的黑暗里,付出一个少年清瘦的身影,斜刘海被夜风吹得颇具凌乱美,五官虽然稚气未脱,但初步推断有长成美男的潜质,一件正红色短衬衫比火焰还鲜明,黑色书包斜挎在屁股后头,包包拉链粗心地敞开着。 野猫们喵呜一阵乱叫,四下逃窜开去,其中一只踩翻了一只垃圾袋,一堆馊了的面条落在地上,溅起的酱汁落在少年一尘不染的运动鞋上。 少年抬起脚,皱眉道:“你们要赔我一双新鞋,不,两双吧!账单就交给我姑姑好了。” “王差遣我们出来,不是给你买鞋的。”红发男走到少年面前,没好气的说,“如果这次任务失败,我们所有人都没好日子过,包括你,钟小魁。” “关我什么事?”钟小魁瞪大眼睛,无辜的指着自己,“你们冥界丢了东西,又不是我偷的!我只负责提供你们在人界的食宿而已。” “你的任务不止食宿,王特别交代过我们。”黑发男走过来,朝同伴使了个眼色,两人一左一右,架住钟小魁的胳膊,不由分说的将他拎了起来,根本不理会他的抗议,走出了巷子。 月光下,三个人,只有一条影子。 顾七七搬到这座小区已经一周,兴奋之情依然溢于言表。她的上一个“家”,在撒哈拉沙漠的某个角落,骄阳如火;上上个“家”,在南极的一座冰山上,一出去就能看见一群企鹅;在上个,是开普敦郊外的村子?还是纽约的第五大道?总之是,她跟她哥哥每年都会搬一次家,几百年来,地球上几乎没有她不曾踏足的地方。 今年,他到了中国,这个叫忘川的城市。但是,这次有她一个人。她趁顾无名出远门办事的机会,从国外某处灯火
嚣张的别墅区他跑了。 这是她人生第一次独自的旅行,如果他没记错的活。 顾无名是哥哥,是保姆,是教官,是牢头,对这个唯一的妹妹的唯一的要求就是——听话。 要听话,绝对不准在人类面前出现,也不可以跟人类做朋友。 要听话,不要相信任何一种生存在一具比囊下的生物。 要听话,只可以吃素食,不可以吃肉,薯片什么的垃圾食品更加不要碰。 也许哥哥只是太爱她了。但,不管哥哥是出自大男人主义的霸权,还是亲情的关切,他着实是厌倦了这种诸多限制的生活。他想过自己的生活。 住在这个普通小区里的人很多,有高中生,推销刮胡刀的销售员,头发花白的退休老有老太,还有专栏作家什么的,鱼龙混杂。 顾七七每天都在这些人的家里穿进穿出,看他们做事,听他们说话,这样的俗世生活,人间烟火,是沙漠里,南极上,或者豪宅中永远感受不到的东西。 但,鉴于她与人类之间这种“敦亲睦邻”的行为,顾无名曾今狠狠走过她两次,一次是因为她出手救下一个半夜跳楼的中年女人,另一次是因为她背着一个摔伤腿的年轻男人从着火的树林里跑出来。 她以为是好事,在哥哥眼里,是十恶不赦。 第二节 那获救的中年女人,当她看到接住自己的是一具雪白的骷髅时,一把将顾七七推开,尖叫着晕了过去。第二天,醒过来的女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好几个道士,在她家里做法三天,写着“邪灵退散”的符纸,贴满了她的家门。至于那个被她从森林大火里救出的男人,看清她面容后,第一件事是将一把防身用的匕首,插入了她的胸膛。 作为一只骨妖,顾七七必须现出原身,她的力量才能在人类身上起到作用。 她不是邪灵,所以道士的符纸依然是一张纸:她只是一副骨架,所以男人的匕首伤不到她的分毫。她只是有些疑惑,她不过是救他们一命而已,不过是露一下真容罢了。 “你跟他们是不一样的!”这是顾无名在揍过她之后,大声说的一句话。不一样?! 走在阳光充裕的街头,顾七七在人群里探望,这些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无非是比自己多了一层皮肉了。再说,他们死去之后,不也是骸骨一副?归根到底,他们明明跟自己是一般模样,为什么要如此害怕?害怕她,不就是害怕他们自己。 人类真是有趣有古怪的生物,一面百般爱护着自己的身体,一面恐惧着支撑自己血肉的骨架。 这种矛盾越深刻,顾七七越是渴望跟一个人类做朋友,居无定所,加上哥哥的监管,她没有太多朋友,当然,这个“朋友”是指各种各样的妖怪,比如住在山里的蘑菇小妖,撒哈拉的老蝎子精,纽约的时尚花妖等等,不包括任何一个人类。 顾无名说,不会有一个人类愿意与骨妖成为朋友。骨妖跟别的妖精不同,可以美女俊男变幻无穷,我们永远不会变换出人类喜欢的好皮囊,从开始,到结束,我们只是一副最真实的骨架。 这一点,顾七七是知道的。真真的骨妖,从生到灭,都不能改变自己的形态。至于那位被泼猴打死的表姨,修为再高,也只能硬生生披上一层人皮,草草冒充个人形,无法真正幻化人身。 可是,不能变成美女又如何?自己现时的模样有何不好?母亲说过,她是骨妖一族里最漂亮的女娃。所以,顾七七至今也不明白人类排斥自己的根本原因。难道仅仅是审美观的差异? 但,她还是相信,总有人是与众不同的。 对她的“相信”,顾无名依然不屑,就像他不屑她照镜子的行为,说,我与你打赌吧。但凡有一个人类,愿意真正与你做朋友,今后的生活,就由你自己全权决定,我不干涉分毫。前提是,他真真切切看到了你的模样。 成交!顾七七要用这场赌局,彻底挣脱“听话”这个紧箍咒。但,这个赌局已经有了好几十年的历史,顾七七依然没有赢得迹象。所以她认为可能与她做朋友的人类,无一例外被她的模样吓得魂飞魄散。 她有点泄气,但仍抱希望。 “别家的店都打烊了,你还不关门?” 顾七七蹲在这家卖金鱼的小店门口,看着那些在水缸里游弋的各色金玉,再看看坐在店门口那张旧椅子上的男生,好奇的问他。 现在是凌晨十二点半,这家金鱼店位于小区外这条巷子的深处,与之相邻的杂货铺冲印店什么的,早早都关了门,只有它,还在两个简陋灯泡的照耀下,继续营业。 顾七七注意到这家金鱼店,以及这个守店的男生好些天了,他们总是开店很晚,她从来没见过他们关门。一家金鱼店而已,又不是7-11,难道也要通宵营业?真奇怪。 “天快亮的时候我们才关门的。”这个看起来约摸十五六岁的男孩,一件肥大的灰色T恤明显不合身,蓝色牛仔裤已经洗得发白,他侧身在旁边的架子上摸索,取了一小袋鱼食,小心抖落进面前的鱼缸里,“吃宵夜了哦!”他一脸笑容地对那些鱼儿说。 他应该是个瞎子吧?顾七七从架在他白净脸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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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副墨一样的眼镜上判断,谁会在大半夜还带着种瞎子阿炳式的眼镜、何况,他那东西时还是用摸索的方式。 顾七七忍不住伸出手在他鼻子下晃了晃。 “拜托,我不是瞎子好不好。”但上停下手里的动作,推开顾七七的手,“只不过眼睛有些毛病,不能见强光,视力差点而已。” 顾七七尴尬的咳嗽了两声,嘀咕:“那你拿鱼食的时候干嘛用手摸来摸去。” “我不是在摸,最近天气潮湿,有些鱼食结块了,我的把他们捏散。”男生无语的瞄了他一眼,“倒是你,大热天穿这么多,还戴口罩,很容易被人当成怪阿姨的。” “你……”顾七七差一点被他的话呛死,但,人家说的没错。为了跟这个金鱼店男生对话,又为了不吓到对方,今夜他特意精心装扮了一番,高领运动装加靴子加手套加假发,加大草帽藏书网,脸上还架着墨镜与口罩,总之是不露出身体的一丝一毫。 “要不是听你的声音,我还以为是个怪叔叔呢。”男生很诚实的说。 “我感冒了行不行。”顾七七一脸黑线地掩饰,“再说,有身材这么好的怪叔叔么?” “哈哈,你还真自大啊。”男生大笑,露出贝壳般光亮的牙齿,笑声清脆得像一尾尾在水里欢乐游动的鱼儿。 “谁会在这个时候买金鱼?拿回去当夜宵么?”顾七七故意嗤嗤笑这个对她无礼的小鬼。他左右张望,巷子的两头都淹没在幽暗的寂静中,别说人,鬼都不见一只。 挂在墙角的灭蚊灯啪啪作响,是此刻最嘹亮的动静。 “你最好回家去,怪阿姨。”男生微微动了动,身子朝外探了探,将头转向巷尾处,没有太多血色的嘴唇翕开着,低声念叨着什么。这时的他,才像一个等候顾客的小贩,就算眼神被墨镜完全遮挡,他的表情也透露出足够的期待。 “我叫顾七七,不是怪阿姨,我还年轻呢!”顾七七却直想把口罩揭了露出真容给这小子一个半夜惊喜。骨妖也有爱美之心,也讨厌被人叫阿姨而不是姐姐,尽管她已经好几百岁。 “好吧,怪姐姐。你确定要留下来?”他若无其事的继续望着巷尾。 “你反应真快啊!”顾七七咬牙切齿的笑,心下却觉得这小鬼有些趣味,“喂,你叫什么?是住在附近么?” “我叫阿生。”他爽快的回答,“我还有个英文名字,叫Live,喜欢叫哪个随你。” “Live?这英文名真怪……”顾七七嘀咕着,不过跟这个看起来也正常不到哪里去的小鬼倒是蛮配的,一个半夜守着金鱼店的,牙尖嘴利的古怪男生。 “你也不见得多正常,顾七七小姐。”他在几分钟内对他改了几次称呼,似乎很以此为乐,“已经快1点了哦,你真的不回去睡觉,女人太熬夜的话,容易老的。” “我今天刚好失眠。”顾七七故意夸张的笑,“所以我决定留下来陪你这个孤独的小鬼。” “随你。”阿生露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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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的笑,摇头道,“现在无聊的人真是越来越多了。大半夜不睡觉,看别人卖金鱼。” “在无聊也不及你,还有你这家店无聊。”顾七七索性坐到鱼缸旁边的台阶上,指着巷尾道,“我与你打赌,如果今夜你能卖出?99lib?一条金鱼,我就满足你一个愿望。” “你不是圣诞老人。”他看也不看她,继续张望。 “要是你输了……”顾七七故意摆出流氓态度,“你就乖乖对我说一声,美女姐姐,我错了。” “好吧,是你自己要留下来的。”他转过头,墨黑的镜片上摇晃着顾七七粽子一样严实的脸,说;“我不会输。” 话音刚落,他微笑;“生意来了……”顾七七的耳朵里,出现了一阵轻微的响动,像风吹落的花瓣掉在泥土上一样不易察觉。 簌簌,簌簌。声音越来越近。一团还不到半人高的黑影从巷子的另一端飘移而来,在它模糊的轮廓外,笼罩着一层土黄色的雾气。 直到这玩意儿飘到面前,顾七七才看清楚,这居然是一个胖得连脖子与腰都看不见的白胡子老人,个头还不到顾七七的大腿根,要不是那张胖脸上的五官还算清楚,简直就可以叫他一声冬瓜老头。 第三节 他费力地用短短的手拍了拍身上那件老旧的,一看便不属于这个年代的青色长衫,然后像个球一样弹起来,落到台阶上的金鱼缸前,指着其中一尾朱红色的小金鱼,胖脸上露出欣喜的笑,急切地说:“阿生,它它!快!” “好的。”阿生笑着把鱼网递给他,这冬瓜老头一挽袖子,小心翼翼地从鱼缸里捞起了他看中的那个小东西,放进他自己带来的玻璃瓶理,那瓶子里的水,浅浅的蓝。 “好漂亮呀!”冬瓜老头端详着在玻璃瓶里游弋的鱼儿,居然激动得老泪纵横。说着,他从袖子里摸出一把五彩斑斓的小石子,放到阿生手里,连声说谢。 阿生摸着手里的石子,说:“你给的太多了。我应该多给你一条。” “不不,我下次再来。不能让你做赔本生意不是。”冬瓜老头感激不已地连连摆手,欢天喜地地抱着他的鱼离开了。他脚步踏过的地方,开出了一片五光十色的小野花。 “白老头只要一高兴就是这样,弄得街上到处都是花。要到天亮才会小时。”阿生像在跟她说话,又像自言自语,站起身,将收来的石子放进身后柜子上的花瓶里。那个普通的玻璃花瓶并没有插花,里头只堆满了五颜六色形状不一的石头,每一块都光滑如镜,在玻璃上投映出好看的光。 那老头,分明不是人类。 “你输了哦。”阿生走出来,有些得意地抱着手臂。 “这……他……”顾七七一时回不过神来,不服气地说,“他都没有给钱!你根本就是白送的么!不能算你赢!” “我们的赌约里并没有规定交易的货币只能是人民币吧?”阿生慢慢走到她身边,凑到她耳边小声说,“那些石头,是妖精币呢。” 顾七七对钱没有什么概念,不管是人民币还是妖精币。 “吓到了吧?白老头不是人类。”看着她一动不动的呆模样,阿生很认真地,用一种特别阴沉的语气说,“我劝过你回家,是你自己不肯走的。” 也许,他所期待的下一幕,是顾七七抱着头,尖叫着撒腿就跑。但,顾七七只是短暂地失神之后,便抓住他的手,认真地问:“那……你是人么?” “废话,我当然是啦!”阿生甩开她的手,皱眉嘀咕,“没劲,你居然都不害怕的。” 他的神态,让顾七七想起她从前见过的,那些以捉弄小女生为乐但未遂的调皮男生。吓唬她?要是她摘了口罩,晕过去的一定是他吧! 但现在,她可不想他晕过去。这男生太有趣了,居然跟妖怪做?99lib.生意,那妖怪也奇怪,什么不买就买金鱼,当食物的话,那条小鱼未免也太小了吧?! “白老头买鱼可不是为了吃。我的金鱼,有别的用处。”阿生轻易洞穿了她的心思,他蹲下身,手指在清澈的水中慢慢划动,那些看起来笨笨的鱼儿就像通了灵性一般,纷纷聚集到他的手指周围,亲昵地摇头摆尾,他笑着问:“怪姐姐,你要不要也买一条金鱼?” “我没钱……”顾七七脱口而出,又狐疑道,“你真是人类?” 阿没搭腔,抓起顾七七的手掌摁在自己的心口。 清晰的心跳声,以及人类血肉特有的温度,透过他的T恤传入她的掌心。这家伙真的是人。可是,就算是人,也不可能是正常人,不然怎么会和妖怪打交道? “不要觉得我不正常。”阿生似乎总能轻易看穿她,擦去手指上的水珠,“你也是人类啊,看到白老头这老妖怪也并没有吓晕过去,如果我不正常,你也半斤八两了。” 他的话提醒了她,她现在是个人。她不想被拆穿身份,至少,在她的好奇心得到满足之前。如果可以,她想跟这个伶牙俐齿的家伙当朋友。这个念头一闪而过。 “好吧。我们都很正常。”她清了清嗓子,故作随意地问,“那刚才那个白老头究竟是什么底细?” “白老头是一只地游,泥土所化的妖怪,常年在地底生活,偶尔出来晒晒太阳。地游身藏来自大地深处的精气,所过之处,花开遍地,枯木逢生。”阿生认真地说,旋即坏笑,“你看,就是因为太阳晒得少,缺钙,他才那么矮。所以,奉劝怪姐姐你,还是多在白天触摸,不然有一天可能会变成跟白老头一样的冬瓜老太太。” “如果不是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会揍你的!”顾七七朝他举起拳头。 “你真的不买一条金鱼?”他对她的愤怒视若无睹,“它们可是很有趣的金鱼呢。” “我看不出它们哪里有趣,都笨笨的样子。”顾七七气呼呼地说。水里的金鱼冲她翻着白眼,吐出一串不满的水泡。阿生抬头看了看东边,天际已隐隐有了一丝亮色,他伸了个懒腰,把外头的鱼缸水盆什么的,逐个搬进店里。 他边干活,边自言自语般说:“白老头年轻的时候,也是个英俊的家伙,他跟他老婆在一个荷塘里人士。哦,他老婆是只荷花精。他们结婚以后,白老头再也不去别处游荡了,留在了荷塘。那段时间,那荷塘里的荷花,总是方圆百里之内开得最漂亮的,连池水都比别处清澈灵动。” “然后呢?”顾七七张口就问,她讨厌这家伙的伶牙俐齿,但却喜欢他说故事的声音。 “然后?”他从墙角取过一根铁钩,勾住头顶的卷帘门,“然后他老婆被道士摄去真元练成了丹,荷塘里只留下一枝枯掉的荷花。”他吸了口气,“地游本不会老的,白老头却把自己的精元千百年如一日地灌进那枝荷花里,说总有一天,她会活过来。这么一折腾,好好一个少年郎,变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的矮老头。” 他说得诙谐,顾七七却听得难受。 “可……这跟他来买你的金鱼有什么关系?”她还是想知道这个。阿生拉上卷帘门,掏出钥匙锁好,说:“他买的不是金鱼,是一场梦境。” 顾七七更糊涂了。他走到她面前,一字一句道:“我的金鱼,要用眼泪才养得活。”从他的墨镜后藏书网,透出一种奇怪的力量让顾七七愣在原地。 “BYE!我回家了。你也快回去吧。”阿生冲她摆摆手,转身朝巷口走去,“别忘了,今天你赌输了,你欠我一个愿望。等我想好要什么,再告诉你。” 他单薄的身影,很快消失在还缠绕着暮色的微光里。 顾七七呆立在空无一人的小巷里,和哥哥的那场赌局,那一度快要消失的希望,又莫名燃点起来。 阿生,Live,你究竟是什么人? 从那个晚上之后,顾七七似乎找到了生活的重点。 她喜欢跟阿生在一起,喜欢听他用诙谐又自然的腔调,讲那些来找他买金鱼的妖怪们的故事。 她最喜欢的,是他从不问自己的来历,也从不追究为什么每次见他,都把自己包裹成一个粽子。如果他问,以她的性格,会告诉他实情99lib.的。她从小就被教育,骨妖必须活得诚实,像它们的形态一样,不加任何伪装与修饰。 她一面享受着这种难得的,朋友间的轻松,一面隐隐担忧,总有一天,她还是要以真面目见他,这是与哥哥的赌局。如果可以,就让这天越晚到来越好。 阿生还是喜欢用各种尖利的词汇调侃讥讽她,但,他不再像之前那样对她不管不顾,而是会搬个凳子出来让她坐,虽然凳子很旧,但有靠背,坐上去蛮舒服,他偶尔还会将店里的风扇转个方向,朝着她所在的位置,说什么大夏天穿这么多,万一热死了,他懒得收尸。 她渐渐习惯了阿生的腔调,在他讲那些妖怪的时候,她也会兴致勃勃地跟他讲她在不同国度见到的各种有趣的人与事。说来也好笑,两个连彼此的完整容貌都没见过的,萍水相逢,却可以不知疲倦聊天到天明。 一只骨妖,与一个行为怪异的人类,在花香虫鸣的夏夜,坐在被灯光渲染成一个明亮世界的金鱼店里,聊得手舞足蹈。对,他们只是聊天,只是世上最简单的倾诉与倾听,却有说不出的惬意与快乐。她觉得,阿生了解她的想法,懂得她的向往。 顾七七开始觉得白天很多余,要是24小时都是夜晚就好了。这样她才有足够的时间,跟阿生在一起。因为金鱼店的营业时间,只是从日暮到天明。 之前她曾去打听过,这个小铺是在一年前租给一个姓肖的中年男人的,听说这个人还是什么大学的什么教授。难道,这个肖教授是阿生的亲人?他的父亲? 可是,他们长得一点都不像呢。 在她跟阿生认识的一周之后,她在金鱼店里看到了肖教授,一个头发已经斑白,略微佝偻着背脊,虽是中年胜似老年的男人,细细的金丝边眼镜架在他还算高挺的鼻梁上,衣裳虽然不时髦,但整理得干净又整齐,手里总是夹着一本厚厚的书,的确有学院派的风格。 肖教授大概每周会来店里两次,有时给阿生带一些零食,有时是一些书籍,然后就像所有的普通父子间的对话那样,说说学习,说说身体,未了再问一问金鱼店的生意,亲切却又生疏。阿生说,肖教授与他并没有血缘关系,但他拿他当父亲看待,因为99lib?,他救过自己的命。 一年多以前,他从一座深山失足摔下,恰好遇见到山里搜集标本的肖教授,把他救了回来。他没有身份证,也没有户籍证明,不能读书,他唯一擅长的事就是养鱼,所以恳请肖教授为他租下这家小铺卖金鱼,既能赚钱,又能打发无聊的时间。 “你为什么要留在这里?你的家呢?”顾七七不太理解阿生继续留在肖教授身边的行为。 “肖教授没有子女,身体不是太好,既然他救过我的命,那我留下来照顾以下他,也是理所当然的。”阿生如是道,语气很平淡,基本看不见他表情的起伏,“何况,我家太远了,一时半会,我回不去的。” 第四节 能有多远?总不会在火星吧?就算在火星,只要他开口,她也会帮他的。虽然她没有太大的本事,但是日行千里,飞山过海,还是勉强可以的。 但每每提到回家这件事,阿生总是岔开话题。 如是几次之后,顾七七也不再追问了。他不回去,总有他的理由,何必多问。这是他们逐渐建立起来的默契,不追问任何可能导致不悦的问题。 现在这样就很好了,安安稳稳地坐在彼此的身边,说那只一把鼻涕一把泪,最终赊账买了两条金鱼的青蛙怪,说隔壁那个整天对人凶巴巴的胖女人如何掉进水沟里,然后哈哈大笑。 “可以一直这样就好了。”有一天,顾七七在大笑之后,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一句。隔了很久,阿生说:“可以看到你就好了。”顾七七心下一惊。 “哈,我开玩笑呢!”阿生朝她扮了个鬼脸,“万一看到你之后我吃不下饭可怎么办?我可不想冒这个险,你还是包着吧。” 顾七七强作笑脸,没理他。你若见了我,也许……不会是吃不下饭这么简单。也许,你我彼此对视的第一眼,就是最后一眼。 夏夜的虫鸣,听来让人心烦意乱。 金鱼店已经三天没开店了。 顾七七直接找上了阿生与肖教授在小巷附近的家。 傍晚,在楼下,她等到了搀扶着肖教授归来的阿生,一个装着蔬菜的塑料袋拎在他手里。见到她,略带倦容的阿生停下脚步,没说话。 “好吧……我承认我跟踪过你。”顾七七抢先承认,她的确在之前的某个破晓,偷偷跟踪过阿生。不是为了证明什么,不是为了查探什么,仅仅因为,万一金鱼店关门,起码她还有另一个可以寻找他的地方。 阿生似笑非笑,一脸“我早知道你会干这种事”的神情。 “是七七啊。”肖教授也认识她,知道她每晚都去店里找阿生,客气地说:“来来,上楼去坐坐吧。” 顾七七摇头如捣蒜,目光一直放在阿生脸上,连声说:“不用不用,金鱼店好几天没开店了,所以我就来看看……怕你……怕你们有事。呃,既然没事,我先走了。” “肖教授重感冒,我得照顾他,所以没开店。来着是客,上去吧。”阿生扶着肖教授往前?99lib?走,“反正你这个闲人有的是时间。” “切!”顾七七早已习惯了他的尖酸刻薄,抱着那颗一直在膨胀的好奇心,跟着他们上了楼。 一屋子的书。柜子上,桌子上,连床上都是。顾七七随意一看,大多是心理学与神秘学相关的典籍与资料。 肖教授歉意地收拾出一块能坐的地方,说:“家里乱,见笑了。”他们的家,的确乱,像鸽子笼一样小。除了床跟桌椅,还有一个款式过时的大书柜外,基本可以称之为家徒四壁。大学教授的家,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呀。顾七七从前也遇到过同样职业的人,不说豪宅名车,起码也有一个宽敞舒适的居所,何至于潦倒至此。 阿生若无其事地把菜放到厨房里,顾七七站到厨房门口,探头看他熟练地洗菜切菜。 “你的眼睛真的有问题么?”她看着他手里的刀,飞快地切动出形状均一的青笋片。 “除了看我切菜,你还可以帮我收拾一下屋子。”他头也不抬地说,“不然不给你饭吃。” “我可没打算要在你家吃晚饭,哼。”顾七七转身就走,以她的真实身份,哪里敢在他们面前吃饭! 顾七七走回客厅,肖教授似是去了洗手间,里头传来他的咳嗽声。她走到桌子前,百无聊赖地东看西看,正要坐下时,撞到了桌沿,肖教授给她倒的一杯水顿时从歪倒的杯里撒了一桌,迅速浸湿了桌上的一堆资料。 她赶忙抽起资料,慌乱地用手去擦桌子上的水,却又因此把掩埋在资料堆里的一本厚厚的黑皮册子碰了下去,翻开着倒扣在地上。她忙俯身去拾,急急拍去册子上的灰,缭乱的目光却在不经意间落在那张被文字与符号填得混乱的页面上—— 4月28日,测试对象:阿生,年龄:15岁,性别:男,测试项目:氧化钾药理反应…… “把那个放下!”一声大喝,肖教授不知何时冲到她面前,一把抢下黑皮册子,脸上是少有的怒气和张惶,但旋即又放缓口气,语无伦次地解释,“我意思是,你……你不能乱碰这些,这些都是有顺序的,碰乱了很藏书网麻烦。” “对不起,肖教授,我无心的。”顾七七忙道歉,心中的疑惑却像窗外的夜色一样,渐渐浓重。 她“婉拒”了阿生留她吃晚饭的好意,在他略带不解的神情中,逃似地奔离了他们的家。 测试对象……氧化钾……这两个词铁锤一样敲击着她的头。虽然她没读多少书,但她起码知道测试对象是什么意思,也知道氧化钾是可以致人类快速死亡的毒药。 肖教授并非医学专业出身,只是一所不太有名的大学里的文学院副教授,同时对神秘学之类的也颇有研究。这样一个文科出身的教授,怎么会搞出什么氧化钾药理反应?她突然觉得,自己有义务搞清楚这件事。为了阿生。看到“测试对象”四个字,她心惊肉跳。 肖教授的家中,阿生摆着碗筷,其间,他看看大门,想着顾七七刚才火速逃离的背影,笑笑,转回头,对着里屋若无其事地喊了一声:“肖教授,吃饭了。” 今天,所有去过小区附近的小广场的居民们,都在议论一件怪事。一夜之间,广场上平白无故多出三座雕刻得惟妙惟肖的石像,真人般大小,年轻男性模样,不说那眼耳鼻口雕的多么传神逼真,连那衣裳上的褶皱,都生动得像要飘起来似的。 三座人像紧挨着花台,呈半躺在地的姿势,个个张口瞪眼,一脸惊恐模样,伸向半空中的双手似在抵挡什么的靠近,如果不是那一身货真价实的石料,99lib?见者无不把它们看成三个活生生的男人,无不赞叹雕刻师的鬼斧神工。 不过,虽然工艺精湛,但谁会一夜间放这几个玩意儿到这位置偏僻的小广场上呢?虽然石像很有趣,但最终还是作为扰乱市容的违章占道物品,被城管搬上车拉走了。 黄昏下的小广场,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晚饭后的人们继续散步,继续聊天,其中一些人继续议论那三个石像,有人所说,那几个石像看起来很面熟,很像住在邻街的那几个不务正业,成天偷鸡摸狗的流氓。可这不可能啊,谁会吃饱了撑着,给那几个人间垃圾塑像呢? 钟小魁目送着城管的车远去,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 “赤砜叔,墨嵩叔,你们饶了我吧……我真干不了那事,你们自己就可以搞定的,对不对?不需要拉上我的。”同时朝一左一右将他夹在中间的红发男与黑发男作揖讨饶。 赤砜拨开挡住自己视线的一缕红发,锁眉道:“王担心的事,果然还是发生了。” “既然已经确定了目标位置,那就不能再拖了。”墨嵩一把抠住钟小魁的肩膀,“小子,这事只有你能办得了。” “墨嵩叔,我连鸡都没杀过一只!”钟小魁可怜巴巴地仰望着这个比自己高出大半个头的黑发男人,颤声道,“你们……你们一来却要我去杀人!!拜托,我好歹包你们吃包你们住,还把那么多游戏的通关秘籍都无偿奉献给你们,你们放过我吧!!” “那不是人!”赤砜毫不留情地打断他。 “你这么说好像也不对,虽然它的确不是人,但它现在又的确是个人。”墨嵩挠着头,说着一串绕口的话。 “这个根本不是重点好不好?重点是现在已经有人变成石像了!再不动手,肯定会有更多人遭殃,不尽快阻止的话,人界会乱掉的!” “我说的哪句不是重点了?你注意一下跟我说话的态度!” 两个男人你九九藏书来我往争论了半天,钟小魁正要借机逃跑时,他的肩膀被两只强有力的大手同时扳住,身旁二男对望一眼,由墨嵩向他宣布:“总之是,王有命令,要你钟小魁动手,将亡灵石捕回冥界,若遇对方顽抗,杀无赦!” “救命啊!我不要!我爱好和平!我……” “哼,真是黑白不分的笨蛋!看来还得好好教育你一番!”夕阳下,钟小魁踢着腿,被赤砜与墨嵩架着离开。 第五节 顾七七平生第一次玩跟踪。跟踪对象,肖教授。 在去过他家做客之后的一周时间里,晚上,她依然与阿生一道,守在金鱼店里谈天说地,等候那些来买金鱼的形形色色的顾客;白天,她放弃一切属于自己的时间,悄悄埋伏在肖教授家附近,一旦他离开家去学校时,她便尾随而行。 她本想隐身去他家里一探究竟,可想到阿生在家里,便不敢轻举妄动了,虽然他的眼睛不好使,但那缕从墨镜后透出的视线,却总让她觉得,他能看到世间的一切,包括隐身的她,大概这就是做贼心虚。 一连数天,肖教授没有异常,从家出来,坐公车到学校,上课,工作。直到周末,正在收拾书本下班的他,接了一个电话,旋即变了脸色,连公文包都没拿便匆匆跑出了办公室。 根据顾七七的观察,99lib?肖教授是个绝对宅男,手机对他来说基本只是个摆设,很少有人打电话给他。也很少见到总是文质彬彬,低调谦和的他这么慌乱地跑出去。 她跟着他到了一处幽静的咖啡屋。那里,一个戴着眼镜,身材微胖,穿着一身价值不菲的名牌衬衫的中年男人在等他。顾七七跟进去。 对话的两人,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一场私密的谈话中间,站着一个看不见的顾七七。 “老肖,你还在犹豫什么?难道你还不明白,那个孩子对你意味着什么?不,对全人类意味着什么?”眼镜男的身子一直在往前倾,神情很急迫。 “这……我当然知道,只是我……”肖教授的眼睛一直不敢看对方,依然犹豫不决,“老同学,你知道的,那孩子把我当成父亲一样看待。” “从你跟我说那孩子的伤口会不药而愈开始,我就知道,属于我们的机会到了。”眼镜男抓住肖教授的手腕,双眼放出别样的光,“你不要感情用事,你想想,他不但会自愈伤口,连喝下放有氰化钾的粥都毫发无损,而且你说过,他还能跟不属于人类的物种沟通,老肖,这个孩子是人类史上的奇迹!将他交给我们科研组的专家研究,一定会给人类发展带来奇迹般的贡献!” “可……”肖教授仍在犹豫。 “别可是了,难道你真想这么碌碌无名地当一辈子三流大学的狗屁副教授?”眼镜男似是怒了,恨铁不成钢地说,“你看看那些跟我们同期的同学,要么腰缠万贯,在商界呼风唤雨,要么就是名利双收,学术界的泰斗,你再看看你自己,老肖,当年你才是我们班的班长,是最有才华,能力最高的一个,现在却是最落魄的一个。我不信你不想改变这一切!阿生就是你的机会,唯一的机会。” 肖教授握住咖啡杯的手,微微颤抖,手心渗出了密密的冷汗。 “阿生的事,我已经跟科研组的人说了,只要你点头,我们马上就去带他走。”眼镜男几乎不给他喘息的机会,穷追不舍地“激励”,“老肖,我们是在给劝人类服务,不要这么感情用事。想想你站在诺贝尔领奖台上时的风光,你会知道,今天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顾七七听得毛骨悚然,科研组,研究对象,阿生是个活生生的人类,虽然他的确有些怪异,可他不是小白鼠,怎么能说交出去研究就交出去?而且,这个眼镜胖子,怎么看都不像正人君子,一股熏人的铜臭味,在他的身周眼底,环绕不去。 她希望肖教授断然拒绝。阿生对他的悉心照顾,连她这个外人都能感同身受,何况是他本人。而且她一直觉得,肖教授不是坏人,他对阿生,应该如同阿生对他一般好。“好吧……”肖教授终于点了头,“后天,后天我带他去见你们。但,我有条件,整个研究过程里,我必须在场。” “没问题!”眼镜男松了一口气,大笑着拍了拍他薄薄的肩头。这个时候,顾七七才有点明白,为什么个个会一再警告她,不要相信任何一种生存在一具皮囊下的生物。现在是剩下,可她觉得冷。 从咖啡屋里出来,肖教授没有直接回家。他一直在外游荡到深夜,才往家走。 顾七七一直跟在他身后,无数次想在这个男人面前露出本相,然后抓住他的肩膀问一声:“你真要把阿生交给那些莫名其妙的人?你真的只拿他当成研究对象?” 小区外的广场前,阿生独自站在那里,朝远处张望,月色打在他的身上,在地上拉出一道孤独的影子。 “你怎么在这里?”肖教授快步走上去,佯作?99lib?镇定地问。 “我看你这么晚还没回来,打你电话又没人接,有些担心,所以干脆出来找找看。”阿生挠着头。 “哦……”肖教授尴尬地笑笑,“你眼镜不好使,这里路灯又坏了,以后这大半夜的,不要随便跑出来了。我没事的,只是今天学校有些忙。走吧,回家去。” 二人刚要迈步,广场的暗处冷不丁蹿出三条人影。 月光下,顾藏书网七七认出这三个人,是邻街那几个不学好的流氓。三把明晃晃的匕首在三个流氓手里晃动,其中一把,直接指到了肖教授的鼻子下。 目的当然只有一个,要钱。胆小的肖教授翻遍了口袋,只翻出二十七块八毛。 流氓之一抓过钱,一拳打在肖教授的脸上,骂道:“妈的,就这么一点?!你这么大个人了,就这点钱,丢人不丢人?” 肖教授一个趔趄倒在了地上,嘴角渗出了血,支支吾吾地说:“对不起……实在对不起……” 流氓之二一脚踹在他身上,骂:“道歉有个屁用!银行卡有没有?拿出来!还有密码!” “我……我没有……”肖教授摇头。伺候他的,自然又是一顿拳脚。阿生冷冷地看着架在自己脖子上的匕首,说:“别打了,我有钱,你们跟我来。”说着,他举起手,抓住了一直不曾摘下的墨镜,慢慢取下。 顾七七正要现身帮忙,身后却嗖一下蹿过一阵寒气,一只冷硬的大手出其不意地捂住了她的嘴,在她尚来不及现身时,抓住了她,以一种不属于人类的力量,迅速将她拖离此地。 “你疯了么?”怒火中烧的顾无名一把将妹妹掼在了地上,指着她的鼻子斥责,“你嫌自己活得太长了?竟然跟那个家伙厮混一起!你知不知道他是什么底细?” 顾七七紧闭着嘴,不说话,她从未见过顾无名对自己发这么大的脾气。 “你……我不过离开一下子,你就离家出走,还惹到这种东西!”顾无名简直想揍她一顿。 “他……他又不是坏人!”顾七七终于开口,小声反驳。 “放屁!”顾无名一下子抓住妹妹的肩头,将她从地上抓起来,厉声道,“你知道那个阿生是什么来历?他是被锁在冥界的恶魔,喝美杜莎的血长大的亡灵石!你竟……” “亡灵石?”顾七七有些眩晕,结巴这,“什么……什么亡灵石?” “早在神战时期,希腊那地方出了个叫美杜莎的怪物,这个你是知道的,那个长着美人脸,却满头蛇发的邪魔,但凡看到她眼睛的生物,会即刻变为石像。后来,当美杜莎的头被斩掉时,她的血洒在一块通身雪白的怪石头上,千万年间,这石头有了灵性,修成了人身,还继承了美杜莎那妖魔的本事,开始游荡世间害死不少无辜生灵,人称‘亡灵石’。千年前,这厮游荡到中国,被鬼王钟馗降伏,打回原形拘去冥界,封印在冥河之畔,永世不得踏入人界。”顾无名越说越是气氛,“谁知道不久前
99lib.
,负责看管亡灵石的冥差贪杯误事,加上时间已久,钟馗当年贴在亡灵石身上的禁锢之符效力已弱,这冥差大意之间碰落了符咒,被这邪魔逃出了冥界。它化身成人,藏于民间,就是等你这样的傻瓜自己撞上去,好将你变成石头!” “你……听谁说的?”顾七七的口气里没有知道“真相”后的恐惧,反而充满了对哥哥的质疑。 “我三天前就到忘川了,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你身边那些人的底细查得一清二楚。你知道,以我的本事,没有查不到的消息。果然,竟被我知道那卖金鱼的小子竟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顾无名重重叹了口气,“七七,我必须排除任何会威胁到我唯一的亲人的危险。冥界的人已经在找他了,相信不出两天,这恶魔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顾七七不说话了,垂下头,像被美杜莎的眼神笼罩的石头。顾无名以为妹妹被吓到了,或者在为她自己的鲁莽后悔,拍拍她的头,从她的背囊里翻出那面纳西瑟斯之镜,展立在地上,又取了纸笔过来,问:“他说他的英文名叫什么?” “Live……”顾七七回答。 顾无名刷刷在纸上写下了这个单词:“你过来看看这个,看镜子里。” 顾七七慢慢走过去,朝镜子里看去,那张被倒映在镜子里的纸,本是“Live”,可在镜子中看去,却是真真切切的——Evil。Evil,恶魔。 “你看,这家伙连起个名字,都喜欢玩这般的花招。”顾无名将纸揉成一团,“明明是个害人丧命的恶魔,偏偏要取个生机盎然的名字,真是讽刺。” “哥哥,肖教授很快会将他出卖给科研组……”顾七七突然冒出一句十万八千里的话,好像完全忘记了刚才那些令人震惊的事实,她抓住顾无名的手,“我……我不能让肖教授把阿生交出去的!”说罢,她转身就跑。 “你疯了是不是?”顾无名死死地拽住她,“什么肖教授不肖教授的,不管是他也好,冥界的人也好,那都是他们之间的事,与你无关!你再敢和那厮有任何接触,我便打断你的腿!”话音刚落,顾无名突然由虚空中抽出一条黑光隐隐的链条,咔嚓一声锁在妹妹的右手腕上,另一端锁在自己的腕上,愤然道:“你哪里都别想去!明天一早我们就离开忘川,现在给我滚去睡觉!” “哥哥!你!”顾七七用力扯着手上的链子,哭叫着,“你放我走放我走!我不要睡觉,我要去找阿生,他不是你说的那样,不是!” 顾无名根本不理会妹妹,自顾自躺在沙发上,拿个靠枕压在头上,背过身呼呼大睡。 挣扎无果的顾七七筋疲力尽地坐在窗下,看着窗外昏朦的夜色,阿生的脸在空中若隐若现,那个总爱讽刺自己,卖金鱼的怪男生,他们在数个月夜下的轻快交谈,那些从彼此心底最深处发出的笑声,潮汐般在她眼前来来去去……她,突然停止了一切撕扯锁链的动作。 第六节 顾无名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中懒懒醒来,他本能地一扯那锁链,却只听到一声哗啦啦的空响——锁链的另一端,空空如也,哪里还有顾七七的影子。 这锁链是用妖精界最坚固的铁岩制成,没有他的钥匙,无人能开。顾七七当然也不可以。他猛地跳起来,跑到窗口这边一看,空空的锁链旁,有一只断开的手掌,那雪白的骨头,被阳光照得通透干净。 “疯了,这丫头一定是疯了!”顾无名将锁链一扔,也像是疯了般从窗口跳了出去。 当我站在迎月山的山巅时,那轮暗黄色的月亮像个破洗脸盆似地挂在天边,四周的树林里,暗涌着瘴气般的雾。阿透那只狐狸果然还没有完全恢复元气,这迎月山还是没有神清气爽起来。 眼前这块林间空地上,原本葱茏青翠的野花野草,被璀璨得东倒西歪,有些地方干脆变成了秃子的脑袋,灰黑的泥土从地下翻起,惨不忍睹。 在离我不太远的树林边缘,断了一只手掌的顾七七扶着面容苍白,虚弱无力的阿生,一张黑底红字,在月色下发出火焰般光彩的符纸,端端贴在阿生的心口上,像长在他身上般牢固。二人靠坐在一棵老树下,警惕地望着面前所有人。 “裟椤姑姑!!”钟小魁从赤砜旁边蹿出来,哭丧个脸蹿到我身边,看到救星般抓住我,连声到,“你怎么来了?太好了太好了!我不想杀人呢,真不想!那个家伙,看起来怎么都不像个坏人。” “别吵!”我示意这小子不许再说话,“姑姑我知道怎么做。” “树妖,这件事是冥界的家务事,你最好不要插手。”赤砜冷睨着我,又瞟了一眼我身边的骷髅顾无名,“还有你,马上带你妹妹离开,刚才她用妖力策动诡雾扰乱我们追踪方向的事,我们不与她计较。但若你们一再耽搁我们正事,别怪我们不客气!” “哟,这次这事闹得挺大呀,冥界的十殿阎君居然出动了两个呢!”我呵呵一笑,啧啧道,“不过,杀人也要有个理由吧?虽然它是亡灵石,但你我都知道,从它离开冥界的那一刻起,它就变成了一个真正的有血有肉的人类呢。不管他的来历是什么,只要他现在是一个人,你们就不可以随便决定他的生死。还有,钟小魁现在还是未成年人,你们好的不教,教他杀人?” “树妖大人,这是王的命令,我们必须将亡灵石带回冥界,回到他该去的地方。”墨嵩比赤砜懂礼貌些,朝我微微鞠了一躬,“如您所说,亡灵石一旦踏入人界,就会变为真正的血肉之躯,除了鬼王钟馗的后裔可以杀死亡灵石的肉身,将之打回原形带回冥界,任何人都无法伤及他的性命。为了人界安危,将亡灵石封印回冥河,是身为鬼王的钟小魁的责任。希望大人你不要阻挠。否则,王那里,你也不好交代。” 其实,墨嵩说的,也不是全无道理,阿生毕竟是用眼睛就能杀人的“危险品”,我对他,也没有太多了解,加上我跟顾无名本来也没有什么交情,难道我真有必要为了他妹妹,为了阿生,跟那个彪悍的冥王唱对台戏?我好歹是个生意人,有些账还是要算算的吧?! “喂……你不会是……”顾无名大概从我的沉默里看出了一些不妙的苗头,忙抓住我说,“你可是答应了我的呀!你……” “跟你哥哥走吧……你陪我到这里,已经够了。”那头,阿生翕动着苍白的嘴唇,对一直紧紧护着他的顾七七说,钟小魁那张专门对付妖魔的镇邪符虽不至于立刻要他的命,但会慢慢溃散他的元气,痛苦不堪。 “你不是恶魔,不该被这样对待!”顾七七用少有的愤怒对在场的每一个人吼,“你们不公平!” “笨蛋,他们做的没有错。”阿生拉下她挥舞的拳头,“当初,的确有不少人因我那一眼,变成了试图。我的存在,一直被定义为恶魔与毁灭。钟馗那个老东西用他的剑指着我的头,问我为什么要害那么多人性命,我说,我只是想看看他们而已,看他们的脸,他们的表情,人类的一切,是我在希腊那块荒无人烟的岩壁上看不到的,那么有趣。我喜欢那个在村子里最高的草垛上歌唱的姑娘,我情不自禁地采来鲜花给她,却忘记了,我不能看她,我不能对这世界随心所欲,哪怕只是看自己喜欢的人一眼……” 这时,我突然想,以钟馗那老鬼嫉恶如仇的直性子,若这块亡灵石真是十恶不赦,他大可以用他那把斩妖除魔无往不利的钟馗剑让这石头灰飞烟灭,何必只是毁去他的肉身,将他困在冥界?! “你……”顾七七垂下头,将他抱得更紧了些。 “从你第一次出现案子我面前时,我便知道你不是人类,而是一只骨妖。”他对着她笑,“其实,这副特制的墨镜会挡住我的视线,当初你的猜测没有错,我差不多就是个瞎子。但我能从气味辨别出妖怪的种类,甚至能闻出你们穿着什么衣裳,从你们的言谈间,我在脑中想想你们的模样。我还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做家事什么的,这样已经很好。如果我以前懂得用这种方式与这个世界相处,就不会造成那么严重的后果了。” “你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是一具没有血肉的骷髅?”顾七七心下一惊。 “对啊。”他强撑着坏笑,“一只白森森的,没皮没肉的,难看的骷髅姑娘。”他顿了顿,“但我喜欢跟你说话,既然你那么介意被我看穿真实容貌,我索性装作不知道吧。这样,你留在我身边的时间也许会长一点。呵呵。” “你连我是骨妖都知道……那……那肖教授他……”顾七七想起了与他朝夕相处的肖教授,那个最终选择出卖他的道貌岸然的男人。 “刚刚离开冥界变为人类时,我很虚弱,是他在山中发现了我,带我回家,照顾我。也发现了我身上的异常。他不是个坏人,只是有太多东西想要,却又得不到。”他垂下脑袋,长长叹了口气,“其实,我打算成全他的。” “你知道他要把你交给科研组做实验,你知道他想利用你赚取名利,你还要成全他?”顾七七的声调瞬间拔高。 他扬起嘴角:“我需要一个继续存在下去的理由,哪怕是被利用。”他拍了拍顾七七冰凉的脸颊,“我希望自己是live,而不是evil,这念头是有点傻,但我的确这么希望过。只不过,我还是失败了,那三个流氓,是我杀的,这个罪名我应当承担。行了,你快跟你哥哥走吧。” “不走!只要我还在,谁都不能带走你!”顾七七执拗地抱紧他,“你是唯一一个,知道我真正身份,还愿意与我做朋友的人。” “赤砜叔叔……”钟小魁蹭到他跟墨嵩身边,“算了吧……我们就当没见99lib.过他们好不好?那块石头不是戴着墨镜么,他不会那么容易伤人……” “钟小魁,你在胡说八道什么?!”赤砜的脸就是一座缩水的南极冰山,怒道,“这样一只魔物,谁能保证将来他不会再要人性命?你身为钟家后裔,除魔辟邪,护卫人界乃是家训!你……”说话间,地下突然传来一阵隆隆的响动,片刻,那冬瓜般圆胖的地游白老头,从地底钻了出来,一边吐着口中的土,一边挥舞着手里的一个卷轴。 “.99lib.两位阎君且慢动手,老朽今天是代表忘川市以及周边百里内所有妖怪来替阿生求情的,你看,这是我们所有妖怪的签名,我们都是阿生的顾客。他虽然是被称为恶魔的亡灵石,可在我们与他相识的日子里,他干的每一件事,都是被我们感激万年的大好事呢!”白老头几乎是滚到了赤砜面前,把手里的卷轴打开,上头密密麻麻全是妖怪们奇形怪状的签名,“他卖给我们的金鱼,不是普通的鱼,是他自冥河中带来的幽梦鱼,将这些鱼儿放在枕边,入睡的我们便可以看见那些永不能再见的亲朋,那梦境如此逼真,一条鱼儿,便是一个梦境,我白老头与妻子死别多年,托了阿生的福,才可以在梦境中再续缘分。你们可知道,对我而言,那不是梦境,是我白老头遗落多年的幸福。” 白老头噗通一声跪下,磕头:“听说阎君奉冥王之命来缉拿阿生,我们恳请二位看在阿生虽是亡灵石,但已是为善不为恶的情面上,放他一条生路!” 顾七七终于明白,他为什么单单卖金鱼了。 “呵呵,我在冥河的时候,比较无聊,没事就跟河里的鱼玩玩,知道了幽梦鱼的饲养方法,所以……” “别说了……”顾七七轻轻遮住了他的嘴,“你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自己有存在下去的理由,作为一个不会伤害别人,甚至可以帮助别人,一个与恶魔,与毁灭不相干的普通人,存在下去。你是Live,不是Evil,我知道。” 阿生释然一笑,出其不意地将她推开,说:“快走吧。谢谢你。你还欠我一个愿望。我现在就要你跟你哥哥走!” “你看这……”墨嵩走到赤砜身边,语气似乎有所松动。 “不可以!亡灵石必须被封印回冥界,这是王的命令!”赤砜断然道,“你身为十殿阎君,脑子也不清楚了么?!” “赤砜叔,你真是一点人情味都没有!”钟小魁不满地哼了一声,口里念念有词,手指一动,竟将阿生心口上的符纸给召了回来,扔在一旁,然后一屁股坐到地上,“反正我是不会再动手了,九九藏书有本事你自己抓他走。” “你!”赤砜被这小子气绿了脸。 “我不会走的。”顾七七坚决地对阿生说,旋即她跪在地上,对顾无名喊道,“哥哥,我们的赌局,你输了。阿生他知道我的模样,依然与我做朋友。你要遵守诺言,让我自己决定自己的生活。” “傻丫头,你……”顾无名急得直跳脚,不顾一切朝顾七七跑去。到这个时候,我想,这笔账我差不多已经算清楚了。我悄悄从头上拔下一根头发,放在掌心,朝里头吹了口气,低呵了声:“去!” 须臾间,无数碧绿如翡翠的光束从地底冒出,呈圆环状将顾七七与阿生所在的位置圈在其中,强烈的光华刺得所有人几乎都睁不开眼睛。 龙卷风般的气流里,这些光华不断扩散,转眼包围了整座迎月山,伴随一阵巨大的轰鸣声,所有的光束又在一个瞬间消失不见,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待众人再睁眼时,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山脚。顾七七与阿生的身影已然不见。 赤砜拿下挡在眼前的手,怒斥我:“你干了什么好事?”我拍拍手,笑盈盈地说:“当年我初得人形之时,曾用我一根头发一口真气,保住一片湖泊堤岸稳固,百年不涝。我的头发与真气,是世上最坚固的封印,当年我道行尚浅时,便可稳固一片湖泊,如今我千年修为,给这迎月山下个封印,阻止不该进入的人进入,小菜一碟。赤砜,墨嵩,从此刻起,你们冥界之人,已不可再踏入迎月山一步。连你们的王都不可以。” 赤砜脸色一变,不信邪地往前走,转眼便被一张无形的电网似的玩意儿给弹了回来,狼狈地摔在地上。之后,任他使出怎样的招数,就是无法突破这无形的阻挡。 “行了,别白费力气了。只要我活着,这结界就无法被突破。”我幸灾乐祸地朝他挤眉弄眼。 “你……我……”赤砜的脸,几乎要与他的头发一样红了。 “好啦,冥王那里我会交代的。这次并非你们失职。”我拍了拍赤砜跟墨嵩的肩膀,打了个呵欠,打算离开。 第七节 临走时,钟小魁跑上来,狡黠地朝我眨眨眼,说了声:“裟椤姑姑,COOL!” “喂,不是说了有外人在的时候要叫我姐姐不要叫姑姑么?!”我白了这小子一眼。 “下次不会了!”钟小魁吐了吐舌头。 “你啊!”我屈指弹了弹他的脑门,笑道,“你跟你亲姑姑挺像的,将来,你一定会成为跟她一样伟大的人。” “什么?我亲姑姑?还伟大?”钟小魁不明所以。 “因为你们,都心有善念。这对于钟家的人来说,是相当重要的。”我朝他笑笑,也不管他满脸的问号,转身离开。 对,我跟那钟馗老鬼的后裔们很有渊源,钟小魁的父母,姑姑,爷爷奶奶甚至曾祖父曾祖母,我都认识。不过,若要说起来,这钟家人的故事又是另一个很长的传奇了,今天太累,我懒得回忆,以后有机会再说他们一家子吧。 我走得很快,但顾无名还是追了上来,拉住我不松手。 “你这就走了?我妹妹他们呢?”他追问。 “他们在迎月山上啊,在我的封印之内,会很安全。”我甩开他的手,那冰凉骨头的触感我很不喜欢,“还有,还真会找援兵,你妹妹他们被困在山上,你谁都不找,偏偏要来找我,害得我……” “我听说过,并且能在最快时间找到的,最有能力帮助我们的人,只有你一个。”顾无名有些心有余悸,“还好拉德机。还好我听说过你曾替水神子淼巩固断湖的事迹,你知道吗,你那一口真气与一根头发,那断湖到现在都没有闹过水灾呢!” “好了好了,那些陈年旧事就不要再讲了。”我不耐烦地打断他。 “好吧,那个,虽然你的封印让冥界的人拿他们没办法了,可对于他们来说,这不是变相囚禁么?用自由换安全,不对头吧?”他见我要走,赶紧挡到我面前。 我停下步子,仰头揶揄道:“现在你知道自由的重要性了?” “我一直都知道!” “你不知道。”我不客气地说,“真正的自由,不是指你有多宽的空间可以行动,而是能有多少心情被了解。不被了解的人,哪怕身在浩瀚宇宙,也觉得寸步难行;被了解的人,就算身在方寸之地,心藏书网中也自有一片海阔天空。” 顾无名不说话,看得出,他很茫然。 “算了,你这个傻大个是不会明白的。”我摇头,“总之是,你妹妹跟阿生,现在都很好就对了。我知道你疼你妹妹,但是你不要再去左右她的生活了,该干嘛干嘛去。就这样,还有,别不打招呼就来我的店里,我怕你吓到我的客人!” “可是,那场赌局?99lib?我不算输啊,那个石头不是人啊!”他垂头丧气地在我身后喊。 “其实,是人不是人,不是看一层表皮,要看这里的。”我指了指自己的心,说完,驾起一朵云雾,快速朝市区奔去。一整天不在店里,不知道胖子跟瘦子会闹出什么乱子。 我想,等阿生的伤好些之后,我会打开结界,让他跟顾七七自行决定去向吧。或者,我应该再将他们强行关在结界里多些时间,等我跟冥王那家伙协商好对阿生的处置决定之后再说? 再或者,能不能找个办法,可以破除阿生那双眼睛的魔力?应该可以吧。仅仅因为想看喜欢的人一眼,却会因此害死对方,这种宿命不应该99lib?存在于这个和谐的社会。 .99lib.反正不管怎样,我今天又管了一件闲事,这大热的天,不留在店里吃西瓜,跑来折腾一整天,还白白用去一口真气,真是赔本生意。回去得好好检讨。 月亮比刚藏书网才清亮多了,圆满地挂在离我很近的地方,我在空中悠闲穿行,迎月山离我越来越远。今夜,这座山应该属于另外两个人,不对,是一个长成骨架模样的姑娘,与一个拥有人类身体的男石头。也许他们一直不能真正地相见,但,那又有什么关系? 嗯,这个夏夜,还不算太坏。 楔子 鹅黄与幽黑交织出一地微藏书网暗灯光,我踩在上头,如同在时间之河中缓行。 九厥走在我前头,湖蓝色的头发映在四周光洁无瑕的玻璃展柜上,似从最晴朗的天空摘了一片颜色嵌在里头,生动地贯穿于他专注的眼神里。 我跟他,第一次来西安,第一次踏足这座宏伟高大、容纳千年故事的历史博物馆。 九厥来秋游,而我,是被他强制雇佣来的陪客,雇佣条件之一,一箱金条;条件之二,以后来我店里喝酒必须付现金,且不得要求打折。 走在这种将千秋万世的纪念品汇集一堂的地方,我的感觉是有些奇怪的。展柜里那些如今被视为国宝的文物,在我走过的岁月里,曾经只是被把玩于鼓掌之间、毫不起眼的玩意儿,因为被烙上了历史的重印,它们的归宿便辗转到了这方小小的玻璃柜里,万人敬仰,高不可攀。有一天,我是不是也如它99lib.们一般,被永久禁足在一个玻璃柜里?我心里突然流过这样一个怪念头。但,我的怪念头,再怪也不及九厥这老怪物。 他在那个展柜钱驻足了起码十分钟,然后转过头,指着柜子里的东西对我一笑:“送我这个当生日礼物吧!” 那柜子里摆放的,是唐时“舞马衔杯纹银壶”,这酒壶,光润柔软,线条圆浑,上有鎏金莲花盖,侧有纯银细锁链,壶身两面均刻有鎏金舞马纹样,逼真生动,真真一件巧夺天工的尤物。可是,对于见过奇珍异宝无数的我而言,这把酒壶,无任何特别之处。 “你这老酒鬼要是想讨个酒壶当生日礼物,我大方些,送你个Swarovski的限量版水晶酒瓶,这个没有问题。”我抱着手臂站在他身后,挑眉道,“但是休想让我扛上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罪名。” “我只要这个。”九厥执著地指着它,“你送我吧!” “有本事自己拿,我不当从犯。”我坚决拒绝,心下却想,这老东西发哪门子神经,以他的修为,若想取这物事,根本易如反掌,为什么偏偏要经我手。他叹了口气,失望地垂下手。我从未见过这样总是一脸坏笑,永无正经的九厥,有此时99lib.此刻的摸样,像个被抽取了精魄的木偶。 “喂,你……不用这个.99lib.样子吧,如果你给我个合理的理由,我可以……”我于心不忍了,毕竟这家伙当年也帮过我许多,虽然他的要求有些古怪,可我并不是办不到。 “哈,小树妖,我逗你玩儿呢!”九厥突然转过脸,闪电般变回了他的常态,嬉笑道,“它不是属于我的东西。” 他的眼角,分明有一抹故意想藏去的失落与流连。 “走啦,吃饭去。”他扭头就走。 “你有心事。”我拽住他。 “我要吃饭!”他撇下我,径直朝博物馆出口而去。 我远远落在他后面,这老东西,永远一副比谁都简单,比谁都天真,比谁都容易看透的摸样。可我知道,他是我所认识的家伙里,最难以洞穿的一个。他的心,想那一头变态的湖蓝色头发,迷梦般不可捕获。 认识他至今,千百年时间,他与我谈天说地,纵古论今,却从不提他的过往。我只在多年前的浮珑山上,在他与另一人对弈的间隙,依稀听到他似是一直在找一个人,却寻之不获……我追出去,出口处那方供游客留言的地方,他刚刚扔下笔。 翻开那本充斥着各色笔迹的留言簿,最后一页,是他俊秀的笔迹——千里循香来,笑对酒中影。 前方,他的背影在秋风卷起的痕迹中,飘然而去。九九藏书空气里,隐隐留下一曲他哼出的、我从未听过的悠扬小调…… 第一节 “妖孽!那里逃!” “你这秃驴,追我三天三夜,脚力还真好!” “口出妄言!不收了你,贫僧当自绝于佛祖面前!” “嘻嘻,你资质愚钝,心术不正,只怕佛祖也是不肯收你的!” “大胆!” 夜色之下,山林之间,蒙蒙月光纠缠着山中的雾气,所见皆是浑浊一片,只听到其间有花木摇摆,落叶乱飞的动静。只听藏书网嗖嗖两声响,两道人影,一青一白,自那片混沌中一跃而出,竟跳到了半空,在那片清净月色下踏云疾驰。 “交出那物事,贫僧或可饶你不死!”白色僧袍的和尚,一手捏诀,一手提着法杖,向前头那奔逃之人怒斥。 “你能斗赢我再说!”月光点亮了一头在夜风中翻飞的湖蓝色发丝,那张年轻的脸孔上,只见到不屑的讥笑。 和尚更怒,一念咒语九九藏书,脚下云朵飞得更快,眼见着便要追上那蓝发后生。 “死光头,三天不吃不喝还跑这么快……”蓝发后生心知不妙,突然按低九九藏书了云头,朝脚下深山扎了下去…… 第二节 长安城的繁华,历来与四季无关。穿梭于天子脚下的各色人物,马匹货车,不分时限地塞满了每条街道。矗立两旁的商铺民居,简繁从容、各有千秋,用一家之主的大气之态,注视着这些或土生土长,或远
九九藏书
道而来的人们。脸穿过小街窄巷、花间树丛的风,都是稳重宽厚的。 时值夏末,几天的大雨已带来些许秋凉,今天好不容易见了晴,一大清早起街上便行人如织,热闹之极。只是,满街繁而不乱的好景致被一阵风急雨骤的马蹄声撕得支离破碎。一匹皮毛如雪、碧眼炯炯的良驹,托着一位年轻的紫衫公子,从市集之上如电冲过。马蹄之下,尘烟滚滚,带起的气浪不但掀翻了沿途那些轻飘飘的小摊儿,还连累了些倒霉蛋头上的小帽,露出九九藏书一片难为情的秃瓢。妇人们搂着被这阵势吓的哇哇大哭的幼儿,边安慰边冲着远去的马屁股大骂—— “又是那祸胎吧?” “看那碧眼名驹便知是了,全长安也就这一匹而已。” “这混世魔王,全仗势着他外公乃当朝高官,父亲又是一方巨贾,胡来惯了,唉!” 苏秋池当然是听不到这样的评语的,因为没有谁有这般的胆量。什么“长安小魔王”、“无敌鬼见愁”之类的“美誉”,他绝非浪得虚名。 “绿耳,再跑快些,不追到那臭小子,我苏字便倒过来写!”苏秋池还嫌不够快,用力拍拍爱马的脑袋,离弦之箭般冲出了城西的延平门。 长安城内,那臭小子是第一个在弄坏了他苏秋池新买的酒壶之后,还赏他一句“你走路不带眼么?”的英雄。苏秋池咬牙切齿,今天真晦气,好不容易盼到老爹去了扬州谈生日,家中再无人管束,又遇到了这般好天气,加上古煌斋的老板又将那绝世无双的舞马衔纹银壶半卖半送给了他,.99lib.本该是一天的畅快得意,谁料刚一出古煌斋大门,就被那骑着枣红大马的华服公子撞了个四脚朝天,那小子非但不下马道歉赔偿,还臭骂他一句,扬长而去。苏秋池几时受过这样的窝囊气,自然是跳上他的坐骑朝那华服公子遁去的方向猛追,但一直追到了这翠微山脚,竟连背影都不见了。 苏秋池勒停了马,四下探看,却只见满山光彩潋滟,花盛草茂,除了他跟绿耳,还有啾啾飞鸟之外,竟看不到别的活物了。苏秋池在山中乱转了半响,直沿着那曲折山路到了半山腰,除了花草山石,一无所获,再往上走,那山路越发窄险了,起码通过已不可能,只能步行。此刻,夕阳见沉,山风渐冷,一股从背脊上蹿过的寒意让他生了归意。 “呸!算你小子走了狗屎运,没被本公子抓到!”苏秋池裹了裹衣裳,愤愤啐了一口,“但愿老天长眼,让豺狼虎豹拿了你做了晚餐!” 山路两侧的密林中,随着光线的渐黯,发出的怪声越来越多,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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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随时都会冲出一群野兽似的。苏秋池吞了吞口水,赶紧掉转马头,朝来路奔去。 不巧,他迷路了。他明明记得是从左边的岔路上来,那路旁还有一块颜色暗红的嶙峋怪石,可原路返回后,却发现眼前不是山外的一马平川,而是一片深雾缭绕的紫竹林,苍白与冷紫纠缠期间,风动竹枝,交错相击,簌簌声不绝,似有万千毒蛇齐齐吐信。 苏秋池素来贪杯,但天地有眼,他今天滴酒未沾,没有头晕错路的可能,看着这片不期而遇,里外都透着古怪的竹林,连绿耳都迟疑着不肯再往前迈蹄。浑身不自在的苏秋池正欲掉转马头,投向竹林的目光,却自雾气转移时所生的间隙里,发现了异常——层层叠叠的紫竹之后,那黑梭梭的泥地上,躺了个人,月白色的衣裳在一片深色中,想栀子花瓣落进污泥,尤为显目。 一阵不属于绿耳的马嘶声,从竹林里传出,待那雾气又移开了些,苏秋池方发现,在那人影的不远处停着一匹眼熟的枣红马。白衫,红马……苏秋池神色骤变,霎时忘了一切不妥,策马闯进了竹林之中,直奔那林中之人而去。 第三节 果真是他! 苏秋池瞪着怀中那昏迷不醒的俊俏公子,想着被他撞坏的酒壶,本该有满腹火气腾起,可是这小子的模样,惹他细细打量起来。怀中之人,十六七的年纪,身上那件月白绫罗袍上以银线修成鸾衔瑞云图,再以紫金玉带系于腰间,手工精细非常,一头黑发用八宝璎珞冠齐齐束起,面藏半开花朵之鲜灵,雪肤犹胜丝帛之细腻,剑眉秀目,唇如涂膏。虽是一身英气打扮,可身量未免娇小了些,压在苏秋池臂弯里的重量,着实轻飘。苏秋池心中嘀咕,这小子一眼便知是个含了金汤匙入世的败家子,怎会平白无故晕倒在这里? 正狐疑着,冷不丁后脑勺上不轻不重地挨了一记,一个小石子儿蹦跳着弹开了去。苏秋池捂住后脑勺,四下一张望,除了他二人,加上红白二马,再无他物。 咚!又是一记。恶作剧般打在他的头上。“谁?!”苏秋池大怒,起身大骂,“哪个不长眼地敢戏弄你藏书网苏爷爷!” “喂喂!上面上面!!”一个清脆的声音.99lib.从苏秋池头顶传来。他猛一抬头,竟见半空中飘着个跟地上那小子一模一样的家伙,模样身形,穿着打扮,毫无二致。 这……孪生兄弟?但这念头很快排除,只因苏秋池清楚看见,空中之人竟是没有双脚的,膝盖之下,只是一团蛇尾状的半透明云雾。 “妈呀!鬼啊!!”苏秋池怪叫一声,一个趔趄摔在地上。 “不准晕过去!”空中之人急急大喊,连胜骂道,“亏你还是七尺男儿,竟这般胆小如鼠,你见哪只鬼穿得这么体面!我看你既不长眼又不长脑,活该甩了你那破酒壶!” 苏秋池被这么一骂,噌一下跳起来,指着空中那人吼:“有胆你再讲一次!” “百次我也讲得!”那人毫不示弱,俏脸涨得通红。苏秋池挽起袖子,眼看就想上去揍人。 “哎,不长眼的,你先别冲动!”看他的模样,那少年忙朝他摆摆手,讲语气也放缓了些,“私人恩怨稍后再论,若你当得起男子汉大丈夫,当救人于危难才是。你……你能不能帮我回到身体里?我不是鬼,只是魂魄出了窍。如今我无法操纵自己的行动,回不去肉身里。” 魂魄出窍这种事,苏秋池只是听说,未曾亲见,如今看到个现成的,他怒归怒,稀奇藏书网还是有的。他挠着下巴,看着躺在地上那个,又看看空中那个,半响,突然幸灾乐祸地拍起掌来,大笑:“甚好甚好!我就说你这臭小子必不得善报。哈哈,如今可好,一分为二,有趣有趣呀!” 那少年的魂魄见他不但没有救援之心,还手舞足蹈如猴子,本要发作,但转眼也笑了,道:“你若不帮我倒也无妨。只是,若没有我替你指引,只怕你一生一世也出不了这紫竹林。” “放屁!”苏秋池白他一眼,指着身后道,“我一条直闯进来,连个弯都没有,哪有来得回不得的道理。既然你这么讲,恕我不奉陪了,您老慢慢飘着吧。告辞!”说罢,他转身上马,正要驱遣绿耳朝来路而去,却赫然发觉,来时的那条直路,不知何时竟生生消失了,代之以摇摆不止的丛丛紫竹,将退路封得严严实实。 那些直愣愣的傻竹子居然像极了偷鸡得逞的小贼,一根根在那里奸笑。 苏秋池狠揉眼睛,所见依旧,不是幻觉。这分明是赤裸裸的要数!他拽着绿耳,乱转数圈,那些紫竹枝干坚硬,排列密实,竟一跳出路都没有。 “你搞得鬼!”苏秋池气急败坏回到原地,指着那少年跳脚大骂,“你自己不齐全了,还想拉我陪葬!你个歹毒货!快说,怎么才能出这片破竹林!” “先助我回到肉身。” “先说怎么出去!” “你先帮我,否则我俩生不同衾死同穴!” “你!” “不信就试试看!” 讨价还价的最终结果是,苏秋池照着对方的吩咐,将他的肉身背起,再照他的指挥,不断变幻方向与步态,在那些仿佛会动的竹子间快行闪穿。 “跑快些!你怎的跟个老太婆一样!”旁边的魂魄,一直与自己的肉身保持着三尺距离,不断望天,不断催促。 苏秋池越发窝火,还不及还嘴,又被对方抢了先,说:“你最好不要恼,若不赶在头顶的竹叶封住竹林前找到我要的东西,你我怕是真要做一对鬼兄弟了。” 在四周越发剧烈的沙沙声下,苏秋池下意识地一抬头,赫然发现,顶上那些交叠的竹叶,正以一种疯狂的速度猛长,像一群铺天盖地而来的蝗虫,迅速蚕食着天空。光线,因为竹叶的诡异填充,越加黯淡。他们的包围圈越来越小,不用多久,这些突然长出的竹叶,就能像个盖子一般,密实地将他们彻底封在林子里。 “怎会这样?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苏秋池再顾不得抱怨发火,双脚如轮地在竹林里.99lib.穿梭。 第四节 论逃跑,苏秋池也是长安城中一等一的高手。一路狂奔了不知多久,从两支交缠的紫竹间刚一穿出,便觉眼前一亮,一阵沁人心脾的威风,带着些许湿润的温度扑在他脸上,耳畔亦传来哗哗的流水声——一片山间的开阔地出现在面前,峻茂的山石树林将一块呈椭圆形的水潭围绕其间,水纹荡漾,碧如翡翠,一条不太雄伟的瀑布,银链子似地挂于半空,雪白的?99lib?颜色,居然将本已入暮的天色都染得清亮起来,几只从未见过的大鸟,托着长长的五彩尾翼,时不时从空中滑翔而过。苏秋池哪里想到,这小小竹林之中,竟藏了这么一块洞天福地。 “呆子,快快去将那锦囊拿来!”华服公子突然指着左前方那堆乱石间露出的一片红99lib?色道,“里头有一枚七警响箭,将之放出!快!” 苏秋池忙照做。但见那响箭直冲天际,在空中次第爆裂出七种不同颜色的花朵,苏秋池问:“求援?!这就是你说的走出竹林的方法?” “不然如何?”对方一摊手,“难不成你以为我能带你出去?” “你不一直是这个意思么!!”苏秋池暴跳。 “我略晓一些玄门之术,只知这竹林本不应该存在于这个空间,且这里的每根竹子每块石头,都是照伏羲先天八卦阵所设,一旦闯入,没有高人指引,只能困死在里头。我的本事,只能到引你退回我先前所走的原路,找到响箭求援。”华服公子比他淡定太多,双眼望天,“但愿饿死前,他们能找到我。” 苏秋池一听什么“空间”什么“伏羲先天八卦”,脑子顿时炸了锅。 “坐着等吧。没准等会儿还得劳你背我呢。”华服公子指了指旁边的大青石,“还有,你叫什么名字?” “老子叫什么关你屁事!”苏秋池一屁股坐下去,没好气地白他一眼,“不过告诉你也无妨,苏秋池,人称长安小霸王,哼!” “在下李淮,长安人士。”公子大大方方自我介绍,“如此,我们就算是认识了,多少也算患难之交,之前如有得罪,请莫放在心里。今日我本事出外踏青,却没想到误入此地,还连累了苏公子,委实非我本意。” 这厮好歹讲了几句人话,苏秋池的火气降了不少,板着脸问:“你如何跑到这个鬼地方来,还搞得魂魄出窍?” “唉,我自翠微山上下来,见这竹林新奇有趣,便进来看看一路走到了水潭便,见潭水清澈可爱,便喝了几口,眼见此地也没有其他,便原路返回,谁知走着走着便不对劲了,天旋地转、身如火烧,之后便没了知觉,醒来后便成了这个样子,还弄丢了装了响箭的锦囊。且我发现,我的魂魄无法离开肉身十尺范围,幸而有你闯入,否则以我如今的形态……唉!”李淮懊丧道,“早知如此,便好好留在宫里……不,留在家里不出来了。” “呸!你个倒霉货色!”苏秋池口里虽骂,心下也觉诡异,这地方难不成被施了妖法? 此时,一只五彩鸟污染自空中落下,停在紧邻潭水边,两块呈对望之姿的大石之间,婉转鸣唱。再看那两块石头,皆有一人高,通身如玉剔透,隐隐有蓝光渗出,煞是好看。 苏秋池被这鸟儿与石头吸引住,快不走上前去想看个仔细。可走近一看,苏秋池以自己把玩古董玉器多年的经验,断定这只是两块普通的石头而已,不过在石头顶部棋盘般光滑的面上,却有一堆竹叶,且被摆出个人形的模样,两个竹叶人形,各占一块怪石,分明有对峙之势。 “这是什么呀?”苏秋池看得奇怪,随便挑了右边石头上的竹叶人,顺手拿起它的“右胳膊”,凑到眼前一看,不就是一片货真价实的竹叶么,谁这般无聊摆成这样? 正纳闷,却不料一股白气突自那缺了条“胳膊”的竹叶小人身上猛喷出来,伴着一声“可恨!”的怒吼,一个白袍和尚竟兀自从那白气中现了出来,左手捂着右边肩头,对苏秋池怒目相向。和尚对面的石头上,那另一个竹叶小人身上竟也同时出现了相同的状况,一个男子的身影自白气里袅袅而现……苏秋池大叫一声,狼狈跌坐在地上,指着石头上那两个凭空出现的人物,惊得说不出话来。 “妖孽,今日算你好狗运!下次必没有这么便宜的事了!”那和尚朝对面的男人恨恨道,旋即再瞪了苏秋池一眼,口中念念有词,将身体化了一阵青烟,化入空中。 “不论轮回几世,还是死性不改。”那男子摇摇头,一抖身上的青袍,从石头上跳了下来。 “你……”苏秋池不确定眼前这男人是人是鬼,是神是妖,视线里只有那一片湖蓝色的头发,以及那张干净温润、精致如玉的面庞。这男人若是人类,这等好模样,不说男人,只怕是女人都要妒忌的。 “苏公子勿怕。”蓝发男人礼貌地朝苏秋池伸出手,笑道,“快快起来,今日真要好好感谢你与李公子,若非你们从旁相助坏了那秃驴的阵法,只怕我今日难逃一劫。” “你……”苏秋池傻望这对方,只觉这男人的目光里只有友善,不见危险,他由着他将自己拽起来,略回过神来后,他旋即跳开到一旁,大声呵斥:“你是什么东西?” 男人笑笑,朝苏秋池揖手:“在下九厥。山野村夫一名。”苏秋池好生诧异,“你怎知道我姓苏?” “我听到你们说话。不如先助李公子脱困吧。”九厥朝在那头焦急张望的李淮走了过去,那家伙因为被肉身所缚,不能跟从苏秋
池走到两石之间,正急的烟熏火燎。 苏秋池与李淮都觉得九厥并没有做什么,只不过将手指浸在潭水里,再就着这手指在李淮的额头画了两画,又将剩下的水珠弹到李淮的魂魄之上,跃去空中拉住李淮魂魄的手,朝那肉身中一带,不过须臾,那死了般没声息的肉身便一口气回转了过来,活鲜鲜地跳起来,惊喜地捏着自己的手脚,喊着:“大好大好!活了了!” “这潭水不是凡人可饮得的。”九厥望了那碧潭一眼,笑,“此潭名曰无忧,凡人直接喝下这潭水会魂魄离体,若不得解救,便只得在此做一世孤魂了。” 苏秋池与李淮听的一头冷汗,李淮嘀咕:“名字倒是好听得很,无忧……” “人间烦恼皆自这一身臭皮囊,抛却这枷锁,抽出魂魄,看事情便通透许多,自然万事无忧。”九厥哈哈一笑,一转话题,“若二位信得过在下并非坏人,请随去寒舍略作歇息,我还有些陈年佳酿,可作款客之用。”他的目光看向那瀑布后头的山林,热情邀约。 “去去!我去!”一听说有酒喝,苏秋池腹中酒虫即刻欢呼不止,哪里还顾别的。李淮鄙视了苏秋池一眼,骂了声“酒鬼”,倒也没有反对九厥的邀请。实话是,这一日来遭遇到的诡事,已搞得自己精疲力竭,此刻若有个地方歇息一番,喝几杯小酒,确是再好不过。三人沿着无忧潭,随九厥朝瀑布后的山中而去。 “那厮讲,这竹林本不该在这个空间,你跟那和尚又是怎么到这里的?你们怎么从竹叶小人里钻出来?” “这些,不如到了99lib.舍下,再一一讲与苏公子听。” “你名字怎么那么奇怪,九厥?有姓九的么?你哥哥是不是叫八厥?” “……” “苏秋池,你再多讲一句话,我李淮发誓,必将你扔进潭中喂鱼!” “臭小子闭嘴,要不是有我,你现在还在竹林那边当孤魂呢!” “我回去必要砍了你的头!” “你翻脸真比娘们儿还快!刚说与我是患难之交,现在又要砍我的头。告诉你,我外公乃当朝宰相,谁砍谁还是未知数。还有你弄坏了我八百两银子买来的酒壶,赔!” “谁让你这呆头鹅挡了我的路?没踩死你已是我格外开恩了。” 一路上,苏秋池与李淮处处针锋相对,生冤家死对头,将四周本是宁馨悠远的清净之气破坏得干干净净。 看着这两位不消停的年轻公子,九厥只笑不语。 第五节 五更天,大明宫,勤政殿,烛影暗摇,万籁俱寂。侍候在殿外的两个小太监拢着手,时不时打个呵欠。 她早已习惯在这样的时间与环境中,专心批阅奏章。除了两个小太监,别人一概撤下,连烛火都只留一盏。 朱砂御笔,字字珠玑,本该一国之君的分内事,她的丈夫却以风疾头痛之名,将这变了相的天下万事,交到她手中。他说,这是夫妻的默契,与信任。 直到她关上最后一本奏章,面前那一只垂头垂手,不敢作声的僧人,才小心翼翼地自暗处挪出了一步。 “皇后娘娘,只差一步。只待贫僧元气恢复,定从那妖孽手中取到那宝物。”竹林里那白袍和尚,诚惶诚恐。他眼前这女人已近中年,姿容却比年轻时更见妩媚,只是眉眼间暗藏的,却是万千男子犹不及的威仪与英气。一身素纱衣的她,高高挽起的发髻上只闲闲别了一只九色琉璃凤钗,烛影打在上头,黑发美钗,流光溢彩。这般的打扮,令藏书网她在如此浑浊的夜色中,也一枝独秀。 “端颐公主可还安好?”她将奏章摞好,看也不看那和尚一眼。 “这……”和尚头上冒了汗,“原本已该如娘娘所愿,只是,只是半途杀出一个混小子,破坏了贫僧的全盘计划……皇后放心,不出一月,贫僧必将完成娘娘的懿旨。一定拿回三生醒梦书,以及……公主性命!” “哀家真不知该奖你还是罚你。”她略一抬眼,望着和尚道,“你还是不够聪明。罢了,公主之事哀家已另有打算。”她略一停顿,眼神骤然犀利,“不过,那三生醒梦书……一月为限,若不能办妥,法师亦有成死尸的危险。” “是是,贫僧遵娘娘懿旨!”和尚擦着额头的冷汗。 “退下罢。”她微一扬手。和尚如蒙大赦,起身退回了暗处,一阵青烟漫过,再无人影。 月色下的太液池藏书网,荷香悠然,莲开处处,一池碧水悠悠荡荡,那水声,像母亲唱给孩子的摇篮曲,温柔娇弱。 她躺在舒适的床铺上,熏香的气味四处流散。 “好听么?这水声。”有人从那层层帘幕外走来,步履轻盈,一步便是一朵莲花。 “谁?!”她自床上坐起,撩开帐子,旋即冷笑,“王皇后,又是你!” “哀家不过是来问问,这太液池里的水声,是否一如当年你唱给女儿听的那首。”来人停住了脚步,隔着一层纱帐与她笑谈。她的胸上顿如针刺,却仍冷笑:“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武媚娘,当年你为从我手中夺走皇后之位,不惜亲手毁掉自己的亲女儿,如今,我告诉你,她回来了,她掌心的梅花印真美!她会替我,替所有葬身于你野心之下的亡魂,向你讨回一切!哈哈哈。”纱帐外,笑声凄然。 “没有谁有资格向我讨要一切!”她想起身,却无法动弹。 “神可以!”纱帐外的人得意地宣告。 “我会站在比神更高的位置。”她淡然,却字字如铁。 一股寒意自胸中涌起,她猛地睁开了眼。她仍好好躺着,高床暖枕,只是背脊上汗湿了一片。层层纱帐依然低垂,除了帐外的宫女太监,再无他人。她坐起,疲惫不堪地撑住额头。根本数不清这么些年来,她究竟重复了这个梦境多少次。每一次,都是在纠结于.99lib.心中的寒气里醒来,真要迈到比神更高的位置,那些事才会被永远踩在脚下,不被记起么?她问了自己很多次,答案都是——是。 没有谁可以破坏她的规矩。她要的不是凤钗,是龙袍。对,事实一定就是这样的。她要完成一件事,可现在,还缺那一点信心。 第六节 原来,神仙就是长他那个样子的。 苏秋池至今也不太相信自己见到了活的神仙,虽然那家伙做自我介绍时,很坦诚。凡人又怎能在眨眼间,将一杯白水变成佳酿呢?如果是妖术,天下有长得这般干净剔透的妖怪么?不过,只要能从他那里讨来好酒,就算他是妖怪也没有关系——苏秋池对于九厥的认知,在短短的时间内,辗转,成型,定论。 他与李淮,在九厥位居翠微山紫竹林无忧潭外的竹屋里,明明只逗留了几个时辰,为何返回家中时,家人们个个痛哭流涕地涌上来,说他已失踪了整整三日,家中早已报了官,他外公更是遣了一队精兵壮丁满长安找他。 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苏秋池只能朝这句话上想象,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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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他在翠微山中的奇遇,只说自己游山玩水,忘了时间。 这个傍晚,苏秋池少见地没有出门花天酒地,只握着那只精巧绝伦的舞马衔杯纹银壶,托着下巴,呆坐在卧房窗下。这酒壶,本被李淮那一撞,扯坏了连着壶盖的链子,但,经过九厥随手的几下摆弄,居然完好如初。那天,九厥往这壶里倒了半壶他自己酿的酒,那滋味,真真比皇帝赐的极品御酿还醇厚百倍。如今,酒已尽,香还在,可见九厥说的,怕是真话。 九厥说,他乃天界酿酒仙官。因职责所在,常要下人界寻找可99lib.供酿酒的好原料,那和尚与他有私怨,趁他这次下凡之机,欲抢夺他手中的一件东西,两人纠斗三天三夜,他落了下风,只得引和尚进了紫竹林,以竹叶为替身遁了形迹,谁知那和尚仍不罢休,也以同样的阵法,将身魂放入竹叶,入了另一端空间,穷追不舍。二人正在凡人不可见的虚无之空中斗得难分难解时,亏得被李淮引来的苏秋池误打误撞,破了那和尚的替身,这才替他解了围。那和尚99lib.遭此一击,伤了元气,起码一个月才可恢复。 在九厥的竹屋里,苏秋池与李淮听了他这一席话,被弄得糊里糊涂,继而又被九厥稀里糊涂地送出了紫竹林,安然回到了一马平川的翠微山外。 苏秋池记得,他上马回望,九厥还在不远处朝他们微笑摆手,再回头,那片慑人心魄的湖蓝头发,已不知去向,好像那刚刚冲自己挥手而笑的人,只是个幻影。李淮的神情,与苏秋池如出一辙,只是比他更显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紫竹林,无忧潭,九厥,这一切竟像个梦一般不真实。想到这儿,苏秋池突然握紧了酒壶,从身上摸出了一个小小锦囊,看看,猛然起身,冲出了房门。 锦囊是临别时,九厥分赠与他和李淮的,里头装了一只竹叶编成的蜻蜓与一个方口小瓷瓶。他说,他怕被打扰,所以居住的紫竹林,按伏羲先天八卦阵设了结界,将这片竹林与正常的空间错隔开来,他们的误.99lib.入,不过是机缘巧合,若想再次造访他,只要入山之后,将无忧潭的水洒到竹蜻蜓上,这蜻蜓便会替他们引路。 匆匆进了翠微山,苏秋池照九厥所说,打开瓷瓶,洒水于竹蜻蜓上,眨眼间,竹蜻蜓便如活的一般振翅飞起,朝山林深处而去。 第七节 九厥的竹屋里,有人比苏秋池早到,正与九厥把酒对饮,相谈甚欢。 “你你你……”苏秋池风疾雨骤地冲进去,一手指着李淮,一手抓过桌上的酒壶,用力一摇,旋即跺脚道,“你们居然把酒都喝光了!在我缺席的时候!” 他的抓狂模样,吓得那引路的竹蜻蜓一溜烟地飞出了窗外,差点撞到窗框上。李淮倒镇定自若地举着杯子,故意微微一笑:“苏公子从来就不是什么重要人物,缺席也无所谓。” 苏秋池作势要去揍他,被九厥笑着拦下,说:“寒舍别的没有,酒可是要多少有多少。苏公子大可放心。”听了这话,苏秋池脸上即刻多云转晴,笑嘻嘻地对九厥道:“好神仙,那就赶紧多多地拿出来吧!” “上辈子你必是淹死在酒缸里的货色。”李淮斯斯文文地擦了擦嘴角,放下酒杯,“这里的酒,被你这山猪一般的粗人喝了,都是浪费!” “姓李的,不要以为长得好看就不挨打!”苏秋池几时被人这样奚落过,火冒三丈地冲上去,一拳朝李淮的面门击去。谁料李淮神兽极是利落,闪身一避的当口右手已然捏住了苏秋池的右腕,一用力苏秋池便真如山猪般嚎叫起来,干脆整个人扑倒在李淮身上,两人在地上滚爬厮打,拳来脚往,一身好衣裳被尘土染得乌七八糟,煞是丢脸。 九厥也不劝架,反倒是抱着酒壶退到一旁,指着他二人嗤嗤笑道:“果真是一对冤孽!我这小屋,多年不曾这么热闹了。” 那两人打来打去见没人劝架,反而无趣了,各自骂骂咧咧地从地上爬了起来。苏秋池黑着一只眼圈,俊生生的脸上印上一枚鞋印,捂着乌青的嘴角吼道:“你个泼皮猴子!没听过打人不打脸么!这样毁我,我还如何去万花楼混!” “你当真是山猪变的!竟还用上了牙!早晚将你宰了做腊肉!”李淮吸溜着被苏秋池打红的鼻头,举着右胳膊,上头清楚印着一排牙印,恨恨地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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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九厥笑得倒在了躺椅上,十足地幸灾乐祸。直到他觉察到苏秋池跟李淮齐齐投向他的愤怒眼神里,有了一致对外的默契时,方才止住笑坐起身,清清嗓子道:“这个嘛……俗话讲,不打不相识。俗话还讲,今生冤家,来世夫妻。前世夫妻,今生冤家。你们也算有缘了。” “夫妻?!”苏秋池与李淮对视一眼,同时朝对方大力啐了一口,“呸!” “我无断袖之癖。” “我无龙阳之好。” 九厥笑眯眯地看着这对不约而同的冤家,“很默契。” “喂,今天我来不是听你讲这些丧气话的。”苏秋池再无耐心,上去揪住九厥道,“赶紧拿上十坛八坛好酒来!不然,神仙我也不买账,烧了你的小破屋,哼!” 话音刚落,便有个十岁左右的垂髻小儿,端着一壶酒走进屋来,一身干净利落的白布衫上,印着黑色花纹,神态安详,眼有慧光,看上去似与一般的小孩有些不同。 九厥向二人介绍道,“我家书童,兰亭。”兰亭朝二人微一颔首,也不多说话,放下酒壶,侧立一旁。 醇厚甘冽的香味,自壶口漏出,闻者无不垂涎。苏秋池顾不得满脸伤,扑上去揭开壶盖便要往嘴里倒。可是,一滴都没有。他奇怪了,拿下酒壶用力摇了摇,确是听到有酒荡漾的声音,闭一只眼朝里窥看,满的,可是再往嘴里倒,酒壶分明又空了。李淮夺过酒壶,却也跟苏秋池一般,看得到喝不到。 “今后若想随意畅饮我家的好酒,可是有规矩的。”九厥狡黠地拿过酒壶,“之前请你们喝酒,算为感谢你们救我之恩。从这壶酒起,可不是想喝便能喝的了。” “你要收多少银子?”苏秋池反应很快。自打他尝了九厥的手艺,别家的酒再惹不起他的兴趣,为了此等美酒,给再多钱他也愿意。李淮将他推到一旁,只说:“他给多少,我给双倍!” “你们果真同仇敌忾呢。”九厥故作为难地摊摊手,“我的规矩是,每个人赋诗一首,若我看得满意,从今以后,美酒任君饮。” 苏秋池与李淮对视一眼,又异口同声道:“给银子行不?” “不行。”九厥摇头,“哪怕你二人一人一句,也可。” 苏秋池此生最不擅长的便是吟诗作对,在那边抓耳挠腮的李淮,估计也是跟他同样的货色吧。美酒当前,苏秋池将腹内仅有的文采翻来覆去倒腾了半响,终于憋了一句——千里循香来。这厢的李淮,抓掉了一把头发,接了一句——笑对酒中影。 “千里循香来,笑对酒中影。”九厥怔了片刻,旋即一挑眉,笑道,“无功无过,中庸中庸。”苏秋池与李淮臊红了脸,只恨平日里不听先生的话,多学点文字功夫。 “兰亭,你来填上后两句。”他对兰亭招手。 兰亭从旁取了笔墨,铺到桌上,不假思索地写下——“千里循香来,笑对酒中影。金枝摇玉叶,巾帼斗须眉。” 见了这最后一句,李淮的脸上迅速闪过一丝慌张。 “哈哈,这打油诗也算勉强。”九厥笑着举起那张宣纸,摸摸兰亭的头,“也罢,算他们过关吧。” 兰亭咧嘴一笑,点头。苏秋池瞥了一眼兰亭写下的诗句,对古玩字画颇有心得的她,只觉那寥寥二十字,竟字字有变化,既有浮云之飘逸,又见游龙之矫健,回转旋绕,从容自若,若非亲眼见到,他绝不相信此手笔竟出自一个十岁小儿之手。 “这……这……你字写得真好!”苏秋池千言万语,终是化成了一句。兰亭冲他笑,并不说话。 李淮对书法虽不精通,可也觉得这幅字气势出众,不似凡品,也向兰亭竖起了大拇指,问:“兰亭,你这一手好书法,可是你家主人教的?” “我如何教得了他。”九厥忙澄清,“兰亭的本事,浑然天成。”也对,他九厥不是天上的神仙么,能当神仙的书童,自然也不能是普通人。 一番折腾后,几人围桌而坐,兰亭端上了几个精致的小菜酒香菜热,几人就着窗外斜阳,听着归鸟鸣唱,举箸弹杯,畅所欲言。如愿以偿的苏秋池在喝光了三壶酒之后,醉眼迷蒙地望着九厥,傻问:“你真是……什什么酿酒仙官?” “你真是个娘们儿!人家都说了自己是神仙,你还问!”酒量不济的李淮,摇摇晃晃推了他一把,口齿不清地靠在他身上,慢慢滑在了地上,抱着苏秋池的腿当枕头。 “喂……我觉得九厥很眼熟呢……你也很眼熟……你们是不是欠过我很多钱?”苏秋池戳着李淮的脑袋,“你个男人……长.99lib.得比女人还秀气……力气比我还大……我觉得我们好像啊!” “放屁!谁跟你像了……你那么丑!九厥比较好看……”李淮捶了他一拳。 九厥含笑看着这两只醉猫,摇摇头,逐一将他们扶入里间的床铺上,盖好被子,吹灭灯烛,轻声关上房门。 第八节 竹屋外,夜色已重,星月稀疏,从空中遗漏下来的几束淡淡光彩,细致地染在青紫的竹屋上,光与暗,融合得恰恰好。院子的竹篱前,几树桂花正开放在它们最好的时刻,幽香入腑,惹人流连。 院子里没有桌椅,九厥背靠桂树就地而坐,身下一张芦席,落了些桂花瓣,星星点点,一壶酒摆在面前点滴未动。他半眯着眼看远方,尽管远方只有一片昏朦的光影。 “主人,可有心事?”桂树旁,兰亭小小的身影自虚空中走出,嘴没动,却清清楚楚地讲着话,稚嫩的声音就像空气的一部分。 “都说了几百年了,莫叫我主人。”九厥动也不动,连眼皮都懒得掀一下,“记性这般差,难怪这么99lib?长时间,修为没有半点长进,初见你时,是个孩童,现在还是个孩童。” 兰亭不屑地撇撇嘴,说:“修为高低,对我也没什么区别。倒是你,中秋快到,如愿在即,还有什么不高兴的?” “总觉有些不妥,又讲不出是哪里。”九厥仰起头,吸索着空气里的香味,笑道,“我真是个不太中用的神仙。” “你救过很多人,包括我!哪里没用了!”兰亭不高兴了。 “呵呵。”九厥睁开眼,岔开话题,“你若是修为高一些,若有一日我不在了,你也可保自己周全。” 兰亭垂下头,捏着手指不说话。 “那三戒和尚与我本事宿敌,自他与我皆在天界时,便有旧怨,他.99lib?贬下凡后,世世与我为敌,今世最是难缠。上次被苏秋池坏了大事,他必不会善罢甘休。”九厥弹了弹他的脑门,“你最好精神些,那和尚随时会来找麻烦。” “他不是你的对手。”兰亭仔细想了许久,这么说。 “对手并非三戒和尚。”九厥叹息,“是皇后武氏。” “不过一介女流。” “虽为女儿身,却是不爱脂粉爱乾坤。他比十个三戒和尚还难对付。”九厥拿起酒壶,仰头喝了一小口,拍拍兰亭的头,“不过没关系,我会保护你直到藏书网我不能保护为止。好了,去睡吧。明天的事,明天再去考虑。” “我就在这儿睡。”兰亭一屁股坐到了芦席上,紧挨着九厥躺下来,极像一直依赖主人的猫,“这样比较安心。”说完,他眼巴巴地望着九厥手里的酒壶,又道:“主人,我可以喝一点么?就一点……太香了!” 九厥笑笑,翻手变了个杯子,浅浅倒了一层酒,递给他,说:“下不为例。” 美酒落肚,不多时,兰亭打起了呼,每打一次呼,他的身体就小一圈,最后,化作一幅摊开的卷轴,卷首四字——兰亭集序。最后的最后,这卷轴的中间,竟渐渐凸起一个光球,呼吸般轻微颤动,一本书,自光球里显现出来,光华散去,之间那泛黄的封面上,有两个字——醒梦。 凉风吹过,翻起了书页,却见那封面之下空空荡荡,整本书只余一页。九厥见状,放下饮了一般的酒,脱下外头的袍子,盖在那书上,摇头道:“没见过像你这般不长进的妖怪,沾几滴酒都会现出本相。” 是,兰亭是一本书。三戒和尚要这本书,武后要这本书,之前的千百年间,想要这本书的人如过江之鲫。 三生醒梦书,遥见万年事。兰亭,准确说,它应该是一直长成书本模样的妖怪。从前,它生活中一半的时间,花在替求助于它的人观看所谓的“命轮”,也就是命运的运转上头;另一半时间,花在从一个又一个心术不正的歹人手里逃命上头。坊间传说,将三生醒梦书化作灰,泡成水,饮下之后便成天下无双的先知者,能预知未来,操纵命运。可事实是,就算吃了它,预知命运的本事也不会转移到对方身上。这不负责任的伪消息害苦了这只妖怪。 三百年前,九厥从云顶山上,救了被赤熊老妖追杀的兰亭,得知这只笨头笨脑的书妖,总是陷入不怀好意的追捕里。东晋年间,它被一个道士死追不放,要将它拿去化了配丹药,正逃命时,见山野之地有个醉酒的老书生,正挥毫泼墨,它索性将自己的原身藏进了老书生的笔下之卷。没想到,那王姓老儿才高八斗,俨然文曲转世,一身清凛之气,竟将它的妖气驱得一干二净,之后,再无人能凭它的气味找到它的下落。于是,千古流传的《兰亭集序》成了一只妖怪的栖身所,沾了这名作的光,它脸修为都有所提高,能化成人形,虽只是幼童状,它也颇满足,不仅如此,竟还有了满腹诗气,脸名字都干脆改作了兰亭。后来遭遇赤熊老妖,也只怪它贪杯,醉倒林间露了行藏。被九厥救下之后,它视他为主人,随他回到紫竹林的居所,做了他的书童,安乐生活至今。 九厥很了解兰亭,他最大的优点是好心肠,最大的弱点也是好心肠。面对那些一脸愁苦,向他求问自己未来如何的人们,他总是有求必应,将他们的求问的答案一一告知。殊不知,他每解答一个人的问题,就会烧去一页。 烧完了,你就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是了。九厥提醒过它。本自空中来,当自空中去。我只是看不得那些悲悲戚戚的人,若些许牺牲,能改变他们的未来,也值得。兰亭这么回他。 它毕竟只是一本书,哪怕称了妖怪,心里也只有那方正干净的念头。可是,知晓未来,洞悉命运,真的有意思?这是九厥暗自想了多年的问题。但,他要承认的现实是,兰亭身上的一页,曾是为他而燃尽的。 两百年前,他问过兰亭一个问题——我要何时才能找到他?兰亭的答案是——千里循香来,笑对酒中影。 第九节 苏府里的人,都以为自家公子中了邪,自打前些日子去古煌斋买了个酒壶回来后,嗜酒如命的她,家里的酒再不见他碰半滴,古玩店万花楼之类的地方也再不见他的踪影。常讲“百无一用是书生”的他,有天夜里居然抱了一本诗集,在灯下研读半天。而且,他经常早饭都不好好吃玩便一溜烟跑出门去,归来时人是清醒的,身上却总弥漫着一股好闻的酒香。 苏秋池一直认定,吸引他一次次往紫竹林里跑的,只是九厥这个未确定身份的神仙酿制的酒。李淮也是这么想的。一次误入,一壶美酒,连起三个本无交集的人。天高云阔,日暖山翠,在九厥世外桃源一般的住处,终日酒香缭绕,时不时还传出悠扬笛声。 有时是在竹屋里,烧起一个小炉,将兰亭弄来的山珍放在里头温温热热地煮,三个人慢吃小酌,苏秋池与李淮总打筷子仗,永不相让,九厥便趁他们闹腾之时,捡最大最鲜的野菌吃,兰亭总是不吃饭,只站在一旁嗤嗤地笑;有时是在外头的院子里,在地上铺开一方芦席,杯碗盘碟,随性摆开,几人根本不讲什么礼数仪态,或坐或躺,连筷子都不用了,抓起香喷喷的卤牛肉直接往嘴里放,怎么自在怎么做,心无世俗,行无拘束,在看似无状的笑闹中,说古时圣人,论今日市井,天下奇闻,妙趣横生。说道兴致99lib.高昂时,苏秋池还会倒在地上蹬腿大笑,连鞋子甩出去都不知道。 此处乐,不思蜀。苏秋池与李淮虽然谁都不曾讲这话,神态眼神中却写得明明白白。他们喜欢这个地方,喜欢九厥的酒,似乎也喜欢九厥这个人。次数多了,苏秋池与李淮再看彼此,好像都不似从前那般敌意浓浓了。虽然他们仍然斗嘴不休,虽然李淮依然干那在地上挖个洞骗苏秋池掉进去的把戏,虽然苏秋池也干那偷偷往李淮的酒壶里倒进半罐盐的勾当,但这一切似乎都变作了一种乐趣。 曾有那么一个傍晚,酒过三巡,远处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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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一抹灿灿的金色,像海波似地层层起伏,用嘴缓慢悠远的手笔,将眼前的山水放进绮丽如画的线条里。九厥取过他的竹笛,懒懒倚靠于桂树的树干,蓝发灵动,衣袂轻扬,薄唇微启,一支青翠竹笛,飘出人间最美妙的乐章。苏秋池文采尔尔,却还粗通音律,让兰亭从屋里取出九厥的古琴,盘腿坐好,置琴膝上,借三分醉意,撩动琴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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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九厥的笛声唱和,一笛一琴,相得益彰。那李淮听得心动,起身到了院落中央,踩着节拍,翩翩起舞,步如花开,袖似云水,眼波流转中,摇荡这微醺的风情,一颦一笑间,恍如仙子临世,哪里还有半分男儿气。 笛琴谐奏,美人起舞,这三个人,不知不觉构出了世间最优美的画面。兰亭趴在窗前,严重只有窗外那难得一见的美好之景,他的笔,在纸上快速移动。 若时光无法停留,就把这只属于他们三人的美好,留在画中吧。 第十节 今天,清晨的小雨直到午后才停住,没有眼光的翠微山,到处都是灰与白。 李淮已有五天不曾来过了,苏秋池口里说着那泼猴不来才好,好酒都被他糟蹋,眼睛却不住地朝竹屋外头瞟。 “不见那原价,反而不习惯了吧。”九厥轻易看穿了他,“这就对了。你若为那厮担心,才是好的。” “胡说八道!我担心一个大男人作什么!”苏秋池白他一眼。 “这里没有别人,不必再装了。”九厥呵呵一笑,“自那夕阳一舞之后,你若还看不出那李淮是雄是雌,那便真是头不长眼的山猪了。” “我……”苏秋池脸一红,旋即梗起脖子道,“知道那厮是女人又如何?苏大公子平生见过的美人比吃的饭还多,那种
姿色平平脾气又坏的男人婆哪轮得到我担心!” 口是心非不一定是女人的专利,男人也有份。自那个傍晚,苏秋池恍觉出李淮的真实性别后,前后这么一回想,心里竟隐隐涌起一股不可言表的感觉,说是爱慕,不像,哪有人会爱上一个萍水相逢来历不明,又爱与自己作对的虎姑婆;说是欣赏,更不像,那家伙身上哪有半分过人之处?可,他就.99lib.t>是觉得,他们两个应该在一起。与李淮相处的时间越长,这感觉越明显。实在奇怪。 “闲着也是闲着,我替那陆槐卜上一卦吧。”九厥不再反驳他,让兰亭取了龟壳铜钱出来,摇动几下,龟壳里德铜钱叮当当滚落在桌上。 “怎样?那厮该不是掉进河里被冲走了吧?”苏秋池瞪着那三枚正反不一的铜钱,脱口99lib?而出。 “正正应了您老吉言。”九厥略略一望,将铜钱收起,“大凶。”苏秋池一时无言。 “走!”他一把拽起苏秋池,“找她去!” “你知道她在哪里?她的名字多.99lib.半都是假的!” “我是神仙!”苏秋池一直被他拽上了天,眼见着朵朵白云在脚下飞驰,他吓得闭上了眼睛。 兰亭抬头望着那匆匆飞走的两人,将端在手里还未来得及上桌的小菜放回厨房,长长叹了口气,满面忧色地隐入了暗处…… 第十一节 苏秋池从没想过,自己是以穿墙这种方式,首次莅临皇宫。 朱钗罗衣,环佩丁玲,一头如云秀发梳成精美娟秀的发髻,正坐在铜镜前发愣的李淮,被突99lib.然出现在眼前的两人,吓得打翻了胭脂盒。 “你们……”李淮诧异地捂住嘴,指着九厥与苏秋池说不出话来。听到里头有异响,紧闭的门外即刻传来杂乱的脚步声与急促的敲门声:“公主殿.99lib.下!发生何事了!” 李淮稳了稳神,厉声呵斥道:“鬼叫什么!不小心碎了一盒胭脂,退下!”外头很快没了声息。 “你们怎么找到这里?”李淮转过身,压低声音问。 “不要问一个神仙这种问题。”九厥照例给她一个不正经的笑脸。 “你你你……”苏秋池张大了嘴,围着李淮转了足有十圈,“你竟是当朝公主?” 见身份已不可掩藏,李淮仰起头,故作不屑地说:“对!大唐端颐公主,姓李名准。以后你最好小心些,否则怎么掉脑袋都不知道!” 李淮……李准……一点之差,云泥之别。九厥环顾四周,冷
笑道:“外头那些人,怕不是为了伺候你吧?” “监视。”李准望着四周紧闭的门窗,苦笑,“你既是无所不知的神仙,该知道此处已被彻底封死,有进无出。” “他们为什么将你软禁起来?”苏秋池突觉事态严重,“你是当今公主呢!” “五日前,武后下了懿旨,要我和亲突厥。出嫁前,我不得离开宫门半步。”李准面无表情,与那曾经嬉笑怒骂刁蛮顽皮的“李淮”判若两人,“朝廷收到消息,东突厥二十四酋恐有反心,西突厥语吐蕃来往甚密,前狼后虎,大唐边境,危机重重。” “蛮夷滋事,与你有何关系!”苏秋池急问。 “当年文成公主和亲吐蕃,换来两边交好,边境安稳。如今,怕是要我也担此重任吧。”李准把玩着衣裙上的玉佩,冷笑。 “我虽美度多少史书,也知道文成公主不过是宗室女,并非真正皇裔,而你身为堂堂公主,你娘就是皇后,怎舍得下此旨意!”苏秋池不信有母亲会将女儿往火坑推。 李准抬头,镇定地说:“我并非皇上与皇后的血脉。胜负本是皇上近身侍卫,官拜怀化将军。十年前,秋狩之时,我父亲自一条怪蟒扣下,救了不自量力的皇帝一命,可他自己却葬身蟒腹。皇帝念先父死得惨烈,在生时又精忠正直,再念我娘早逝,孤女无依,遂破例收我为义女,赐国姓,封端颐公主。自我入宫起,武后初时尚待我如亲女,可自从见过我掌心的梅花印记后,她态度大变,不再与我亲近,我每长一岁,她看我的眼神便阴冷一份。个中缘由,我至今也不明白。总之,现在大好时机在眼前,她正好借机拔掉我这眼中钉吧。”说罢,李准摊开右.99lib.手掌,掌心上,五点细细的朱砂痣刚好排成一朵娇艳的梅花。 “这女人有病!”苏秋池恼了,“莫非她是妒忌这花儿好看?!” 借机端详了那梅花印一番,淡淡道:“武后还是昭仪时,为夺皇后之位,曾亲手害死了自己尚在襁褓的亲女,之后嫁祸给王皇后,终令大怒的李治废了王皇后。从此,武后平步青云,权倾天下。我听说,那位早夭的小公主,右掌心便有一朵梅花朱砂印。”说道这儿,他看向李准,.99lib?“你也倒霉,如此凑巧之事被你摊上。对于死去的亲女,武后一直有个重重的心结。你凭空入了宫,武后再一见你的梅花印,加上你本是武将之女,性格刚毅,不守礼数,她必以为你是上天派来向她寻仇的妖孽。以武后的狠辣,能留你到现在,已是你福厚。” 九厥一番入情入理的分析,点醒梦中人。李准银牙紧咬,竟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荒唐!”苏秋池暗骂。 “随我走吧。”九厥朝她伸出手,“皇宫不是你的地方。” “不行。”李准摇头,看着苏秋池道,“我若逃了,苏家必被治个欺君之罪,满门抄斩。他外公也会被牵连。” “你昏头了么?”苏秋池瞪大了眼睛,“谁知道我来过?我可是跟着这个神仙穿墙进来的!” “我听一些老宫女讲,皇后身边有一妖僧,能呼风唤雨撒豆成兵,只要你来过我身边,他便能从任何凡人看不到的蛛丝马迹中知道你的身份。”李准深深吸口气,努力让自己挤出个揶揄的笑容,“虽然我与你这呆子没有什么交情,你还总惹我生厌,但,若因我害你们全家不得善终,这样的事,我做不出。你们快走吧。”她将九厥与苏秋池往外推,“今后定有机会再与你们把酒言欢,弄乐起舞。” “少废话!”九厥少见地露了怒气,一把扣住她的手腕,另一手抓住苏秋池,“都跟我走!” 拉扯中,九厥的手触到李准右腕的翡翠镯,不禁皱了皱眉头,旋即又归于平静,拉住二人穿墙出宫而去。 第十二节 九厥没有带他们回紫竹林,更加没有飞去任何一个天远地远的地方避难,他们就在长安城水桶巷的民居里住了下来。人越多的地方,越容易掩藏形迹。离敌人越近的地方,越容易被忽略。九厥这么说。 苏秋池始终还是担心李准说的话,怕给家人惹来麻烦,没敢马上回苏府,打算过些时日,确定没有什么风吹草动后再回家。兰亭也跟了过来,细心照顾他们的起居。 蜗居于水桶巷的第三天,乔装外出透气的李准与苏秋池,发现长安城里多了许多自边境逃回的难民,个个疲惫不堪,伤痕累累,那些妇人怀中的幼儿,个个骨瘦如柴,有些还断了手脚,凄哭不止。李准与苏秋池看的憋闷,将身上所有音量都给了他们后,二人一路无言,郁郁返回。 不多时,东突厥二十四酋叛乱的消息,传遍了长安,边关战火四起。再传来的,竟是唐军节节败退的战报。.99lib?情势危急,朝廷再征重兵,皇帝遵武后之建议,率三十万大军,反击东突厥。 今天,中秋佳节。尽管边塞战火熊熊,长安城仍是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这个晚上,他们听说了两个消息——第一,裴行俭大军将于明日发兵突厥。第二,皇帝派了大队人马,包围了苏府,以及苏秋池外公所在的宰相府,说是在这两处发现了突厥奸细。 兰亭做了一大桌子佳肴,九厥替李准与苏秋池斟酒,这对冤家,这餐饭却吃的异乎寻常地安静,一言不发。 九厥也很沉默,潦草喝了几杯酒后,道:“中秋佳节,总该有些节日庆祝。我替你们准备了一台皮影戏,出来看看吧。看完之后,你们要做什么,请便。” 苏秋池与李准放下碗筷,愣愣地看他。 外头的院落,早已置好了布幕,两个皮影匠人整理着箱子里那些薄如蝉翼的人偶物事,两个专管奏乐的正摆弄着二胡与竖笛。 这出戏,苏秋99lib.池与李淮从前都未看过。讲的内容也倒新鲜——天界中,有位专管酿酒的仙童,只因失手误杀了那偷仙酒喝的雪狸猫,招致那畜生的主人,专管天界四门进出的守固星君的报复。这守固星君,仗势乃天后胞弟,终日游手好闲,性格乖僻,心术不正,为了给他养的狸猫出气,竟背着天界众仙,将这本自妖怪修成的仙童打回原形不说,还欲将之投入丹炉中毁个彻底,幸而被路过的镇守北方天门的大力金甲神阻止。这金甲神神职低微,且最好杯中之物,平素没有几个朋友,但那仙童知他秉性忠耿正直,虽然鲁莽,却有善心,于是常分一些仙酒与他解馋,一来二去,算成莫逆。金甲神将守固星君的罪行禀告于天帝,天帝大怒,但念及天后颜面,只罚他的小舅子闭门思过。仙童虽是避过一劫,金甲神却没那般的运气。就在一个中秋之夜,金甲神又醉了酒,正在天门下酣睡时,守固星君伺机而出,竟将他推下凡间,入六道轮回不说,还施法将金甲神的元灵劈成两半,誓要这碍眼之人永世不得返回天庭。后来罪行败露,天帝不顾天后恳求,将守固
星君逐入轮回,再不得踏足天界半步。而那元灵被分成阴阳两半的金甲神,亦转世为一男一女,流落红尘,世世循环。那仙童则苦心修炼多年,待到成为能独当一面的酿酒仙官时,他以寻酿酒原料之名,于尘世中寻找金甲神转生的一对男女。但,只因金甲神是意外坠入凡间,身上没有堕天印,要找到他,实非易事。那仙官千百年来,都在人间兜兜转转,他知道,只要在九百九十年后的中秋,寻到金甲神转世的一对男女,从他们身上取出阴阳各半的元灵,合二为一,金甲神便可回归天界,重掌神职。 这场皮影,在那仙官在一座名叫“翠微”的山里偶遇的一对男女时,结束。 遣退了皮影戏班,四方的院落里,只余九厥与苏秋池、李准三人,还有空中那一弯镰刀般细利的月亮。苏秋池与李准呆呆看着刚刚那布幕所在的位置,仿佛那场皮影还在继续。 “真的么?”他们二人,又一次异口同声。 “我用了近千年时间,赌窝能找到你们。”九厥的蓝发,在夜色中闪烁着奇异的光华,“可见,我赢了。” “这……哪里会有这般的事情……”李准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脸,看着苏秋池,“我与他,各是天神的一半元灵?” 九厥点头,说:“随我回天庭复职吧,大力金甲神。”说罢,便朝他们伸出手去。 “等等!”苏秋池突然挡开他的手,像踩了毒蛇似地跳到一旁,“我没打算过跟你回什么天庭。”九厥一怔。 “我不知道什么金甲神,我只知道我叫苏秋池,我爹与外公,还有我苏家上下几百口,现在正被人用刀架在脖子上。这必是武后搞的鬼。我不可能不管他们的死活,跟你上什么破天庭当什么破神仙!”苏秋池从未用这么严肃而慎重的口吻说过话,“我今夜一直在想的,只有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救我家人与水火。别的,我一点兴趣都没有。” 李准第一次用佩服的眼光看着苏秋池,开口道:“不管那戏里说的是真是假。我所知道的是,过去与将来对我都不重要。过去已成既定,多想无益,将来尚未发生,多想也无无益,我看重的,只是我的现在。我能把握的,也是现在。过去的我,将来的我,都不及现在的我。九厥,你的好意,心领了。”她朝他明媚一笑,“我从未像现在这般,确定自己要去做什么。如果可以,我们能不能当那场皮影戏,只是一场皮影戏?” “过去的我,将来的我,都不及现在的我……”九厥喃喃重复着李准的话。 李准与苏秋池,生平终于有了真正的默契,对望一眼,毫不犹豫地朝大门走去。这时,兰亭突然现了身,手里捧着两杯酒,挡在他二人面前。 “小鬼,饯别酒么?”苏秋池一挑眉。 “以后好好服侍你家主人,他是个好人。或者好神仙。”李准对着兰亭附耳,说罢两人端起了那两杯倒映着夜色的美酒。然而,九厥一个箭步上来,打翻了他们的酒杯,二人正错愕,他背过身朝屋里走去,只对他们扔了一个字:“走!” 天渐微明时,兰亭站在烛火熄去的房间里,望着那立在窗前的高挑身影,问:“只要他二人一死,金甲神的元灵便能脱离而去,你便能带其返回天庭。为何不让他们饮下毒酒?这是让金甲神归来的唯一方法。如今错过,再无机会……唉,你等了九百九十年哪!当初我见你与他们那般亲近,便担心你无法动手。果然……” “兰亭……”他低唤了一声,声音暗哑无比,“他二人刚才说的话,提醒了我,我似乎犯了一个错误。” “什么错误?” “他现在是苏秋池,她现在是李准,是不是金甲神,又有什么要紧?”天边的第一缕晨光轻抚着九厥俊美却略显苍白的面孔,“重要的是现在,不是过去,也不是未来。这么简单的道理,我竟现在才明白。” 话音未落,他突觉一阵眩晕,身子摇摇欲坠,眼前的一切,都化成了迷离的烟尘。 “主人!”兰亭惊叫一声,冲了上去。 第十三节 招展的帅旗上,印着硕大威武的“裴”字。 三十万大军,士气高昂,浩浩荡荡。 有人欢呼,有人垂泪,衣鞋干粮,不断塞到即将走入一场生死之战的亲人与爱人手里。一碗一碗的酒,喝光,又斟满。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苏秋池敲敲自己身上的战甲,冲九厥笑:“威风吧?”同样一身戎装的李准,朝苏秋池撇嘴,说:“也不知是谁在皇上面前吓得话都说不清楚!” “我那是太激动了!”苏秋池狠狠纠正她。 昨夜,他们做了人生中最大的一个决定。李准领着苏秋池,抱着必死之心,回到皇宫,为自己偷跑出宫的事,向皇帝负荆请罪。在武后发难之前,李准抢先向皇帝请命,恳求大唐皇帝,准许她这个公主披挂上阵,随裴行俭将军同赴关外,扫荡突厥,将功折罪。若不能立下战功,则埋尸关外,永不返中土。苏秋池也同时请命,身为大唐子民,又是宰相之后,更当杀敌报国。 冠冕堂皇,合情合理。皇帝没有反对的理由,武后也没有。远征突厥战事凶险,几人能全身而退?正大光明除了那块心病,也不必担心旁人闲话,自藏书网然准奏。 很快,围在苏府与宰九九藏书相府外的官兵,撤得一个不剩。前夜,两座府邸上的凶多吉少,在一场金銮请命的壮举之后,化为乌有。 “这是去打仗,不是去喝酒。”九厥看着苏秋池得意的模样,笑问:“不后悔?” “我可能是脑子突然生了病。哈哈。不过,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替我家解围,恐怕也到了该实实在在干点正事的时候了。”苏秋池用力挠了挠头,“如果这次能打败突厥人,我看我爹与外公再不会骂我败家子了。灭了突厥贼子,我踩是真正的长安小霸王!对不对?” 九厥笑着点点头,千言万语只化成一个动作,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早日凯旋。” “待我们凯旋回朝之时,你必要备上几壶好酒,我们再欢歌畅饮,笑谈天下。”李准翻身上马,一身银白战甲熠熠生辉,她冲九厥嫣然一笑,“紫竹林里的时光,神仙也不及。我们只是有血有肉的俗人,如果这样的生活是神仙眼中的堕落,那我情愿留恋红尘,无药可99lib.t>救。” “说得好。”九厥释然地朝她挥挥手,“那壶酒,我等你们回来喝。” “喂,我发了誓了。”苏秋池突然从行囊里取出那把舞马衔杯纹银壶,摇了几摇,大声说,“打败突厥兵之前,我再不沾酒,这个酒壶我带在身上,只等回来时灌上你为我们准备的庆功酒。” 九厥拿过那酒99lib.壶,从怀里掏出一个卷成细卷的薄纸,塞进酒壶还给苏秋池,笑:“千里循香来,笑对酒中影。珍重。” 大军远去,空留尘土,送别的人,直到再也看不见亲人的影子方才抹泪散去,此去是生里亦或是死别,不敢多想。 第十四节 城郊野地中,九厥的脸色越发苍白,他没有驾云,只是步行,而此刻,连步行也没了力气,坐在一块大石上微微喘息。 “出来吧。你等这刻不是很久了么?”他冷笑,似自言自语。 身后的老树旁,三戒和尚现了身形,脸上尽是得意。 “守固星君,你连转世成了和尚,都做不到心底澄明。”九厥斜睨了与他一眼,“脸腐神草都用上了。” “呵呵,你没有想到我会将腐神草的毒液炼成毒刺,暗藏于李准的镯子上吧。”三戒大笑,“你?99lib.与那丫头如此亲近,她有难,你必援手。你以为能逃出生夭,其实一切皆在我的计算之下。”这和尚也算是心机费劲了,连生在西溟幽海的毒潭深处的腐神草也找了来,一旦被这种草的毒液沾上,任何妖怪,不论修为高低,成了人还是成了仙,都会法力尽失,打回原形,无药可救。 “我说过,早晚收了你这妖孽。”三戒看着身体已开始虚化的九厥,阴笑。 “你以为你赢了?”九厥泛紫的嘴唇,费力地扬起,腐神草的毒液,
已彻底侵蚀了他的身体与元灵。 “你若肯交出三生醒梦书,我还可应允你,不毁去你的原身。”三戒脸色一变,从袍下抽出了一把锋利短刀,“你若还执迷不悟……” “休想。”九厥连正眼也不屑看他。 世界开始摇晃,天与地好像都换了位置,九厥终是支持不住,倒在地上,身体越发虚化,无数七色光点从里.99lib.头溃散而出。他看到的,最后的画面,是夕阳下,桂树旁,酒香横溢,有人抚琴,有人起舞……一只青铜酒爵,被一层温柔的湖蓝光芒围绕,古朴典雅,静静躺在地上。 “可恶!”三戒大怒,举起短刀便朝那酒爵劈了下去。 “住手!”一个稚嫩的声音.99lib.,在身后响起…… 第十五节 大明宫最隐秘的地宫中,兰亭与武后做了一笔交易。 他会给出武后最想得到的一个案,条件是,将那只酒爵完好无缺地沉入翠微山中的荷塘下,三十年内,不得动它分毫。尤其是那三戒和尚,不得入翠微山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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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后应允。这个条件,易如反掌。 “其实,皇后娘娘的问题,你自己早已有了答案。”这是兰亭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三生醒梦书最后一次的燃烧,火光分外冥想,似一场隆重的告别。 那落在地上的灰烬里,显出几排字来—— 明月当空,君临天下。本自空来,当回空去。 一阵暗风不知从哪里拂来,地上的灰烬,四散消失。地上,只留一卷《兰亭集序》。武后长长出了一口气,仿佛一辈子都不曾呼吸过一般。 翌日,两个便装打扮的侍藏书网卫,带着一个锦盒,往翠微山上的荷塘而去…… 第十六节 调露元年,裴行俭大军压境,顺利平定东突厥二十四酋之乱,然,大唐军士亦伤亡惨重,众多战死的将领兵丁,大多马革裹尸,魂留关外。在运返长安的部分家书遗物中,一把舞马衔杯纹银壶,尤为显眼,那酒壶里,放的却不是酒,而是一幅画。 有幸存的兵士说,这酒壶的主人,听说是高官之后,主动请缨,出关杀敌。他常与一白甲小将并肩杀敌,英勇无比。然,在突厥人的一次偷袭中,他们所在的军队误入陷阱,二人连杀几十名敌,可终因敌众我寡,整队兵士全军覆没。野蛮残暴的敌军为了泄愤,还一把火烧了阵亡唐军的遗体。据说那场大火,竟烧了三天三夜,甚为惨烈。而此举更加激发了大唐军队的士气,众人化悲愤为神勇,用最短的时间击溃了突厥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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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初元年,武后登基,称圣神皇帝,改国号为周。 李唐天下,终成武氏囊中之物。 第十七节 神龙元年,东都洛阳,上阳宫内。 她觉得自己真的老了,铜镜里的白发,多得快要漫出来似的,暖炉烧得熊熊,却驱不去讨厌的寒意。 她遣退了所有的宫女和太监,只在偌大的宫殿里,留下自己,与面前那不起而来的青衣男子。 “你就是那只酒爵啊。”她对于这位访客的身份,毫不讶异
,倒是回想起了许多快被遗忘的过往。人老了,就爱回忆。 “你的头发真好看啊。上天将最美的颜色给它了。”她微微笑,额头眼角的皱纹深重得像刻上去的。 “我是来致谢的。”男子缓缓道,“无论当年你做过什么,你终究是守信之人,让我有了几十年安稳时光,在荷塘之下吸天地灵气,重修人身。”他顿了顿,问,“三戒和尚呢?” 她想了许久,才说:“他啊,好像不多时就疯了。我见这和尚麻烦,砍了他的头。” 这就对了。腐神草虽然害他不浅,可这妖草还有个习性,对施毒者亦有反噬之效,虽不至于让对方法力尽失,落个疯疯癫癫,却是一定的。害人必害己,这条俗气的道理,任何时候都是有效的。 “你若不来,许多事我都不记得了。”她略佝偻着身体,拄着龙头拐杖,走到殿外的廊上,望着脚下那一片笼于深夜的城池,眼神浑浊而空茫。 他站在她身后,问:“今时今日,你依然站在最高的地方。不过我想知道,从这里看下去,你看见了什么九九藏书?” 她怔了许久,说:“空。” 他浅浅一笑,道:“我该告辞了。后会无期。” 翌日,大周皇帝武则天,病逝上阳宫,终年八十二岁。 有传女皇病逝前,下过一道密旨。内容为何,未曾泄露。只是,那块本该立于乾陵之外,刻满武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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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政绩的石碑,被换作一块空无一字的无字碑…… 有人说,女皇入葬之时,枕下垫的是一本《兰亭集序》,真迹。 第十八节 他去了苏府。虽然现在的它,已是一座废宅。 宅中的后院里,离着一座小小的衣冠冢。年代久远,连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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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石碑上的刻字都肮脏模糊得看不清了。 他从袖中取出了三壶酒,逐一摆在冢前。第一壶酒,敬给一本书。它是妖怪,但有字,叫兰亭。第二壶酒,敬给一个叫李准的女人。她金枝玉叶,巾帼不让须眉。第三壶酒,敬给一个叫苏秋池的男人。长安小霸王,名副其实。99lib? 任何一本史书上,都没有他们的名字。但是,他们比任何人都值得被记住。因为,那是一群遵从了自己真心的意愿,诚恳地挥洒生命的人。 他朝冢前的石碑上略一拂袖,两排干净俊秀的字迹替代了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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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混乱肮脏——千里循香来,笑对酒中影。 “这壶酒,我总归还是要与你们喝的。” 男子举起手里的酒壶,一饮而尽。 尾声 “我偶尔还是会想,当年到底有没有做错。”九厥坐在我对面,手里拿着一个鸡腿,半响也没下口,“如果我让他们喝下那杯毒酒,现在,他们本该好好的活在天界,做他们的大力金甲神。” “当神仙就是幸福么?我不觉得。”我大口吃着面,我喜欢这个小饭店99lib?里的面。九厥笑笑,不说话。 “最要紧的是,每个人都应清楚,现在应该做什么。执著过去,空想未来,我都不欣赏。”我咽下面条,口齿不清,“总之,我可以与你打赌,就算时光倒回,你依然会阻止苏李二人喝下毒酒,他们俩依然会选择杀敌为国。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你们都在不知不觉中,明白了‘现在’99lib.的重要性。” “呵呵,所以你从来没兴趣窥看自己的未来。”他把鸡腿塞进嘴里,两眼望着窗外,努力做出吃得很香的样子。 “喂,别这样啦。虽然你暂时找不到他们,不过照我看,你上次遇到他们,是等了一千年,算起来,从唐朝到现在,也差不多一千年了,我看,也该遇到他们了吧。”我鼓励般地拍了拍他的肩头。 他突然变了脸色,眼神落在他的右肩上,旋即五官扭曲地冲我吼:“你能不能洗了手再碰我!”他那件刚买的,价值不菲的名牌衬衫上,印了五个油光光的指印。 我连面汤都没喝就逃之夭夭了,后头是穷追不舍的九厥,边跑边吼:“赔我钱!” 饭店外头,一个导游领着一队游客朝这边走来。游客里,一对年轻男女正吵得不可开交,“踩了你一脚而已,用不用这么大惊小怪啊?跟个娘们儿似的!” “死三八,换我踩你一脚试试!!” “你敢骂我三八!” “骂你又怎样,你打我啊?!” “你当我不敢么!!” 一时间,整条街都被他们折腾得鸡飞狗跳,热闹非凡。 我发现九厥不追我了,他站在街边,兀自望着那对男女呆呆出神。好吧,我知道,我是出了名的金乌鸦嘴,说什么中什么。我想,这次我得一个人先回家了。 离开西安之前,我买了一个舞马衔杯纹银壶的仿制品,下个月是九厥的生日,这个当礼物正好。关键是便宜…… 坐在机舱里,我无聊地翻看着杂志。渐渐地,我觉得有些不妥。一种被人窥看的感觉,攫住了我。我突然抬头,四下看去,身边的乘客们看书的看书,睡觉的睡觉,并无异常。难道是我面条吃多了,消化不良导致精神不济? 我甩甩脑袋,赶紧闭目养神。心下只盼飞机快些抵达。话说我不在的这几天,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将不停完全交给胖子瘦子大力,实在不能让我放心。只盼回去之后,我的店没被火烧没被水淹,没被相关单位查封就好……阿门。 楔子 秋天了,我最喜欢的季节。 炎热与躁郁都随着沉寂的蝉声远去,一切生命都在风暖云阔下,呈现出饱满而精神的一面,应和了这个季节的特质——收获。 从西安回来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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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些天了,附近的学校也开学一个多月了,可我发现,不停出了一点问题——本该随着这帮小馋猫的回归而直线上升的销售额,不但没有上升,反而下降了许多,放学后总是热闹的店堂,变得冷冷清清,与往日之景大相径庭。 虽然不停的销售额的高低,于我的经济状况并不具有实际意义,可我好歹也经营它快一年了,好歹也认认真真地将它当成事业在做,好歹我也习惯了店里人来人往的情景。突然的冷清,我不习惯。 我想了想,打发胖子和瘦子出了门,要他们到不停的周边去走走看看。 傍晚,两人回来,带回的消息,果然应了我的猜测。 就在与不停隔街相望的地方,新开了一家店,也是卖甜品的。 根据胖子和瘦子的口供,这家店并不太具备与我的店抢生意的资本,因为比起不停里头琳琅满目,色味俱全的甜品们,该店售卖的产品实在单一并且低端——棉花糖,哪里只卖棉花糖,各种颜色各种口味。 插在玻璃柜里的棉花糖,像偶尔停留的云朵,用不同的颜色表示不同的心情。 些曾经留连于不停的小馋猫们,似乎将全部心思都放到了这些绵软易化的东西上,它对他们的诱惑,在极短时间内战胜了他们对往日所爱——也就是不停里的各种甜品的钟情。 直觉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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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反常的。 自打陪九厥那厮去了一趟先,准确说,是在回来的飞机上,偶然截获了那一道窥视我,却寻而无踪的视线之后,心里便存下了些微的不悦,或者说不安,再或者说是某种隐于暗处的,未知的东西,以并不友好的姿态在悄悄渗透进我的生活,可我却暂时无法捕捉到99lib.它。 都说女人的直觉是敏锐且精确的,何况我不止是女人,还是女妖。 那家店的店名,与我的不停一样古怪,叫做—— 暮声。 听说,“暮声”的老板,也是个女的。 我想,敦亲睦邻是好习惯,哪怕是所谓的竞争对手,也应礼貌拜访。 暮声离不停并不远,不过隔着一条街。但我想,我将要跨过的,绝不止是一条街的距离。 外头起了风,今天没了阳光,温度陡降,胖子和瘦子忙着翻箱倒柜找厚衣裳,房间被弄得乱七八糟。 我今天没心情吼那两个祸胎,只端着茶杯站在窗前,从茶杯中渐渐散去的热气里,怔怔看着院子里,无数金黄的叶片,簌簌落了满园。 那道一直让我耿耿于怀的目光,似从每一片落叶上折射出来…… 第一节 我看着警车从暮声大门口开走,还看到一对满面愁容的中年夫妇,互相搀扶着从店门里走出来,其间,妻子分明还不死心于某事,要在返回店里,却被丈夫拖住,最后悲悲戚戚地上了车,绝尘而去。 暮是个聪明的女人,在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她的眼睛变告诉了我这个事实。 从没有谁的眸子,能碧绿得那般好看,在长密睫毛下流转不止的,不光是一个属于活人的眼眸,而是一抹天与地才能孕育出的有生命的绿色,注视得久了,它仿佛可以没有障碍地溶化进你的身体和意识。 睿智是不能装的,暮的眼睛将睿智这种玩意有形化了。 我甚至根本没有开口询问警车与夫妇的事,她已然笑盈盈地替我倒好了一杯果汁,娓娓而道:“听说最近发生了几起失踪案,**已来过好几次了。” 她讲得那么自然,像转述一则天气预报。 我端着那杯橘黄色的橙汁,像红酒一般轻轻摇晃,没打算喝,只觉得颜色好看,就像这家小店的装潢一样,浓厚而均一的颜色,墨绿调为主,好看也典雅,但终究透着一股子沉实的执拗,连同店里的陈设,桌椅柜灯,都圆是圆,方是方,没有任何新奇混淆的形状,若没有那些铺在桌上的流苏桌布稍作点缀,稍露灵动,这间小店,不可能拥有任何吸引小孩子的魅力。 最关键的是,本该作为主打的甜品柜子,只占据了店堂里不起眼地一角,几支红黄蓝绿的棉花糖,有些寂寞地在偶尔漏进来的风里颤动,比起我的不停,这里委实太萧索了些。 被这样一个对手抢了生意,怎么也?99lib?讲不过去的。 “换作别人,面对那些**,多少都会慌了手脚。”我放下橙汁。赞许地看她,“你很镇定。” “那些失踪的孩子,在他们失踪前的确来光顾过我的小店。可他们买了东西之后便离开了。再来多少**,我都是同样的回答。”暮淡淡地说,又看看我点滴未动的果汁,“怎么,果汁不合裟椤小姐的口味?” “我喜欢茶。”我笑答,放下杯子,“但你的果汁颜色很好看。” 对,果汁的颜色很好看,但这里的一切都不如眼前的暮好看。我很少从心里去叹服一位同性的美貌,除了当年的雪裳女仙,暮是第二个99lib.。我欣赏那些用最简单的佩饰与最随意的,生出最动心的魅力与风情的女子,者会比精雕细琢所出的刻意之美高明许多,也更容易让你牢牢记在心里。 暮的衣裳,只是简单的针织淡绿色长裙,系着细细的腰带,白色的平底鞋上略略露出一截雪白的脚踝,上头系着一条红色的细绳,绳端有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碧绿坠子,把她完美的肌肤衬得精致可爱。暮的一头长发,被她随意99lib?地束在脑后,说不出什么形状,像一只半开的玫瑰,发间用一支别有韵味地干花发髻别住,举手投足间带出的是山林里流动的清灵之气。 这样一个女子,微笑中又有些淡漠地坐在面前,很难不吸引你。 如果我是个男人,也许在第一眼就会爱上她。 我对她,有一种难以言表的熟悉,以及愿意与她亲近的意愿。这对于总是习惯对初次相见的人冷冷淡淡的我而言,是一个奇怪的改变。 这个女子,可是来抢我生意的对手呢,我却没有打算与她针锋相对。 我们继续闲聊,她说她初来乍到,也曾路过我的不停,还去买过甜品。还听说不停有一位漂亮的老板娘,可惜她去的时候我不在,只有一个竹竿样的瘦子和一个圆球般的胖子在店里忙碌,两个人抢着要给她打包甜品,瘦子还涎着脸管她要电话。 在这打不一样吗? “啊……我那两个帮工对客户总是很热情。”我笑着说,心里却恶狠狠地盘算着怎么扣胖子瘦子的工钱,以败坏本店形象为由。 “是对女客户热情吧。”她掩口而笑,妩媚娇俏,“不过你的甜品味道真好。所以我才动了也开一间甜品店的心思。虽然还有好多甜品我不会做,但我的棉花糖看来也很受孩子们欢迎呢。” “呵呵,可不是嘛。我的客人都被你的棉花糖粘走了。”我故意玩笑般道,看似随意的目光在她的店里四处游移。 我当然知
道这不可能是一家普通的甜品店,更加知道,眼前这个叫暮的美丽女人,也不可能是个普通的女人,虽然她努力将自己扮演得很普通。 我看不透暮,她应该不是妖怪,资历再老的妖怪,以我的修为,都可以第一时间分辨出它们身上独特的味道。所谓妖气,是妖怪们终其一生都不能摆脱的印记。但,我没有从暮身上发现类似的可疑气味。可是,直觉上,她有不太可能是普通人类。 在我与她继续闲聊的间隙,我并没有从这间店里发现任何异常的东西,只有放在邻桌上的一本《论藩镇割据之害》,引起了我的兴趣。 “你喜欢这种没有多少趣味的史学研究书籍?”我指着那本明显已被翻旧了的平装书,“我以为你会更喜欢张爱玲或者张小娴之类。” “所谓藩王,不过乱臣,当除之而绝后患你觉得,真是这样吗?” 她居然问了我这样一个问题。 虽然我是个活了许多许多年的妖怪,安史之乱后涌现的藩镇割据之实,我也亲有耳闻,可那时的我并没有关注这些国家大事的意识,暮的问题,我无法回答。 “他们为什么不说,藩王分明是在为皇帝戍边守地,分忧解难,若昏君当道,藩王取而代之有有何不可?”暮的语气明显急促了几分,像在与人争论。 这真是个太奇怪的女人,须臾间便将闲话家常的轻松拖进了史实论断的沉重。 莫非这又是一个读过太多书,生生将自己读成了一个超出正常思维范畴的女文青兼女艺青兼女愤青? “可那还是不可,那都是过去千年的事儿了。”我没打算与她讨论这段已经落满黄土的旧闻。 她笑笑,笑容的温度极低:“未必都过去了。” 我想我该告辞了。 不难看出,初次会面,她在试探,我也在试探。 两军对垒,来日方长。 “你长得真好看。”在我正要起身离开时,暮突然说,眼睛认真地望着我的脸。 对视下,我的目光越过她美丽绝伦的眸子,她的目光从我的脸落到我的手腕。良久,她冷冷淡淡地笑,说:“赤金龙纹平安扣……听说不停的老板娘视金如命,果不虚传。” 我的视线落回自己腕上的那块千足金打造的小玩意儿,故意将它摇出叮叮当当的动静:“现金我也喜欢的。” “呵呵,慢走哦。”暮朝我摆摆手。 第二节 在暮声门外的不远处,立着一个天眼,这是两个月前才安上的,据说是为了响应城市安全建设。这也是在那四个孩子失踪之后,**第一个便找上暮的原因。根据天眼的监测内容,那四个孩子在失踪前出现的最后一个地方,都是暮声。 我将天眼里的视频内容反复看了几次——这没什么,要从有关部门弄到这些资料,对九九藏书我这种老妖怪来讲并不难。 收获肯定是有的,我从这些属于不同时段的视频里,发现了一个共同的问题——里头只有这些孩子走进暮声是的情景,而当他们一走入大门之后,视频似是受到了某种干扰,在之后的近两个小时里,都只有纷乱的噪点。 如果暮对那些**说,孩子们在天眼短路的这两个小时内离开了暮声,**们也只能选择暂时相信,因为目前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她撒谎。 疑罪从无,人类的法律要讲证据。但我是一只妖怪,还是一只游历世间千年的老妖怪,我更相信我的直觉,跟识人的眼光。 我不讨厌暮,但我确定,她有问题,她的点有问题。失踪的四个孩子,必与她有关。 胖子和瘦子相当喜欢我交代给他们的新任务——变身成英俊少年,去那四个孩子的学校里打探。跟无数可爱小萝莉套近乎的欢乐,99lib?瞬间填补了店里生意差的失落。 所幸这两个家伙还不算太欠拍,多少给我带回了一些有用的信息。 四个孩子,都是附近那所市立第十二中学的高一学生,无任何不良记录,成绩普通,在各自的班里居中游水平,各方面都不拔尖。但,他们是暮声的常客。 准确说,这学校里许多孩子都是暮声的常客。他们说,暮声是一个神奇的点,不仅仅因为那里的棉花糖美味绝伦,还因为那里的老板娘,会替人免费占卜,用一种叫做塔罗牌的工具。而且,她 给出的结果,总是出奇的准。所以,他们都喜欢去找暮,因为他们有太多想知道的未来以及不能解决的困惑。 胖子和瘦子将听来的八卦,口沫四溅地讲给我听。 “塔罗……占卜……”我喃喃,喝了一口浮生,这种苦味让我安心。最近,不光来我店里的小客人九九藏书少了,连骚扰我的妖怪们都少了,没什么机会请别人喝浮生,索性沏给自己喝。 “老板娘,那个老板娘怕不是什么好打理的货色呢!”瘦子搓着下巴道,胖子也凑过来,说: “对!明明是最大嫌疑犯,却一副事不关己闲适模样。一点破绽都看不出来!我昨天又看到一对失踪孩子的父母跑到暮声,扭住她不放,最后又是哭喊又是磕头的,请她说出孩子的下落,可这女人只是冷冰冰地看着他们微笑,说自己根本不知道孩子的下落!这个女人绝对不是什么好人!” “不是什么好人你们还光顾人家呀?”我瞟了一眼嘴角还粘着棉花糖的胖子,冷哼一声,“行了,你们继续在店里干活,不许再出去假公济私,剩下的事,我会办。” 瘦子一转眼珠,奇怪地问:“老板娘,你该不会是英雄附体,打算去把那些孩子找回来吧?他们的父母可不是什么有钱人,不可能像那些妖怪一样,给你大把金子当酬劳的!你从不做亏本生意的!” 我深吸了一口气,抬手指向厨房,眼露杀气,以最后的耐心道:“你们……滚去做饭!” 跟了我这么久,这两个家伙跟我已然有了默契,兔子般窜去了厨房。 我一口饮尽杯中的茶水,看着窗外斜阳渐冷,行人稀落,我想,是该再去会会那个女人了。 第三节 秋夜的月亮,总是比任何时候都澄黄,虽然,颜色越是鲜艳,越显孤独。 已近凌晨,暮声里除了我与她并不张扬的谈话声之外,就只剩玫瑰熏香的淡淡味道了。 她还是给了我一杯橙汁,没沏茶。 一叠半新不旧的塔罗牌,反扣着躺在铺开的黑布里。暗暗的灯光落在牌的背面,像落了一片流动的水渍。 “我知道你不是人类,是妖怪。”暮的指尖在牌上轻轻划着圈,低垂的睫毛下,碧绿的眸子闪烁这碎而亮的光芒。 “你知道我会再来找你的。”我半点都不惊讶,视线落在她的牌上。 暮笑笑,头也不抬地说:“来这里找我的,都是希望得到帮助的人。” “我也是需要你帮助的人吗?”我突然从暮的身上,看到了一点熟悉的东西,我想起了那些来不停找我的人,那些渴望得到我帮助的家伙们。 “也许你是的。”暮忽然抬起头,碧绿的眸子像一个要将人深锁住的梦靥,99lib.“我的牌,会告诉我们想知道的一切。” “我并非那些冲着棉花糖来的孩子。”我礼貌性地提醒她。 她不再说话,取过那一碟拍,象征性地洗了洗牌,翻开第一张,自言自语般:“圣杯八……在某个时段,过去,甚至现在,你觉得自己是个被遗弃的人。” “我可没打算付你占卜费的。”我耸耸肩。 她不应我,翻开第二张牌:“我看见你从无次的噩梦中醒来,仓皇失措,悲伤无助。宝剑九。” 我笑着摇摇头:“继续。” 她继续翻牌,不疾不徐道:“你试图渡过你心里那条悲伤之河,渠道真正光明的彼岸,你一直在寻找……你弄丢的那个人,他有着狮子般勇敢的心,与王一般的骄傲。可是,你的寻找之旅,荆棘遍布,危机四伏。” “哦……”我点头,“然后呢,给我个总结陈词。” 她的嘴角浮出了诡异的微笑,翻出最后一张牌——一张“死神”,推到我面前。 牌面上,那傲立于马上的骷髅,耀武扬威地践踏一地生灵。 “如果我是你,我会抓紧剩下的每分每秒。”她讲出口的每一个字,都在万年冰封之下。 剩下的每分每秒……我在心里冷笑出来。 这是,室内的顶突然灭了,一股不知来向的风扑向我和她,黑暗中,我只听到桌子上的塔罗牌哗啦啦掉了一地的声音。 两三秒钟,灯光亮起,除了散落在地上的塔罗牌,四周没有任何异常。只有一扇洞开的窗户,还在微微摇晃。 “夜里风大,你该记得关窗户。”我冲她眨眨眼,礼貌性地俯身替她捡起掉落的牌。 一张,两张……当我的手指触到落在脚边的那张塔罗牌时,我的心脏短暂的紧缩了一下。 直起身,我将拾起的一堆牌交给暮,起身道:“打扰你这么久了,不好意思,很晚了,告辞。” 暮起身送我到门口,其赢得步履没有一点声音,脸上倒一直有种莫名的,胜利者的姿态。 “有空再来。”她朝我摆手。 我正要离开,突然又转过身,给了她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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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灿烂的笑容:“对了,你的总结陈词,那张死神牌,你似乎忽略了一个细节。” “什么?”她一挑眉。 “那张死神牌,在你的位置看,是正位,隐喻了死亡和结束。可在我的位置看,是逆位呢。”我清了清嗓子,“正位死神若是死亡,逆位死神则是……置诸死地而后生。” 我看到暮的笑容瞬间僵硬了,因为某种恶意或者不甘。这种表情,实在不应该出现在她那种神仙般美丽的人儿身上。 “说到TAROT……”我冲她眨眨眼,“我的塔罗功力,或许不在你之下。” 我转身离开了暮声,手腕上那枚赤金平安扣随着双手摆动,在寂静的夜里发出叮叮当当的清脆声音…… 第四节 胖子和瘦子睡得贼香,鼾声大得在不停的任何地方都能听见。 我点亮在床头的灯光,从衣袖里抖落出一张塔罗牌——我从暮那里,悄悄带走的一张“塔”,就在我刚才替她拾牌的时候。 我的心脏,之所以在刚才紧缩的一秒,是因为,我听见那张牌在喊——救命! 就是这张“塔”。 一张牌不可能说话,而我听到的呼救声,分分明是一群尚显幼稚的声音,在一起尖叫。 我将这张牌凑近灯光下,手指细细地感知这牌上的每寸地方。 当我的手指移到牌的中心时,一阵寒气,从指尖一直刺到了心尖,旋即又转为火烧般炽热,要将我的血脉烧成灰烬似的。冷热交替的力量,在我身体里翻滚纠结。 我缩回了手指。 冰炎锢魂法…… 我认得这种咒法。 这是一些修为不低的家伙,用来将灵体封禁另一种介质空间的咒法。但,通常是用来对付一些不能留在世上的恶灵。只有少数心术不正者,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强行将无辜的生灵用该咒法封进另一个有进无出的世界。 事实上,冰炎锢魂法是一种禁忌之咒,会使用的人很少,即使会使用,也很少用,只因为这咒法最残酷的特质就是——有进无出。 如今,是谁以这张塔罗牌为介质,使出了这个咒法?又是谁被封在了牌里? 我心里其实已有了答案,可我依然存了一丝侥幸——我如此不希望,封再牌中的,是那四个孩子。 凝视着画在这张牌上的图案,一座在天火雷电之下的高塔,在牌面中央摇摇欲坠,人们尖叫着从塔上掉落下来,塔底,一面是汹涌的海洋,一面是混沌的土地。 我需要和这张牌做一次“深谈”。 闭上眼,我将这张“塔”托在掌心,口中默念着只有我才懂得的咒语。 黑暗里,隐隐有海浪拍击海岸的声音,跳动的火光缭乱而凶猛,无数巨大的碎石砸向地面,山崩地裂的震撼。我的意识在努力汇集,渐渐穿透一切阻碍我的障碍。 妖怪们都有一只灵识之眼,可以穿透不同的介质,看到寻常人看不到的景象,这只无形的眼睛深藏在妖怪们的灵力之中,修为越高,这只眼睛看到的便越多。我所知道的
一些比我更厉害的老妖怪,他们甚至能看透你的前后三生。至于一些低等的小妖,能看到别人钱包里放了多少张纸币已属不易。 但,有所得必有所失,灵识之眼用得越久,深入的介质越深,灵力便损耗得越快,当灵力呈现出该种非正常状的陡降时使用者的元神会受到极大损害,后果很难估算。 但今天,我需要这只眼睛,替我看清这张牌里到底“藏”了什么秘密。因为,它关乎四条年轻的生命。幽暗的视线。 海浪声在我耳畔越发明显,幽暗的视线渐渐敞亮起来。一座高耸参天的石塔,往左右摇晃的神秘空间中朝我逼近,无数骇人的裂缝在那灰白的外墙上蔓延,火焰与浓烟从塔上那些残缺不全的窗户中汹涌而出。漆黑的空中,电闪雷鸣,时不时一个炸雷在塔顶爆裂开来。一些身着灰白衣裳的男女,看不清楚模样,只管尖叫哭喊着从尚未燃起的窗户中跳下逃生。 真真一幅末世之景。 可是,看着眼熟。眼前一切,分明是那张“塔”牌上所绘制的图画。 “救命啊!有人吗?救救我们啊!” 我又一次听到了这个熟悉的呼救声,字正腔圆的中文。 仔细一辨别,我的“眼睛”毫不犹豫地朝塔顶处的房间而去。 果不其然,那破败不堪的房间里,我看到了四个抱作一团,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孩子,三女一男,身上的高中校服,,一模一样。 “任晓宸?”我是这叫其中的一个女生。胖子曾一字不差地将失踪孩子的姓名列给我听。 那短发女生猛抬起头,眼神惶恐地往空中搜索,颤声道:“谁……是谁?” 另外三个孩子,似乎也听到了我的声音,语无伦次的大喊起来:“救救我们!你是谁?我们就快死了!求求你救救我们!” 强烈的求生之意,与笃定无疑的属于人类的鲜活气息,我知道我找对了地方也找对了目标。那些失踪了的孩子,果然被禁锢到了另一个空间——属于塔罗牌的诡异空间。 此刻的情景,很像一个不露真容的神,在安抚一群等待拯救的人。我刻意让自己的每一句话都神圣而庄严,有千钧之力,我知道唯有这样,才能让这群没头苍蝇一样混乱的孩子暂时镇定下来,并抱着突如其来的希望,将我说的每句话都记到心里,并且不带任何怀疑。 我告诉他们,我是来带他们离开这个鬼地方的人,但,他们还需要再等待一小会儿时间。 “别……别扔下我们!”那个又白又胖的男生,虽已是十五六岁的年纪,此刻却像个五六岁的孩童,眼泪鼻涕地嚎哭,“我不要再当什么优等生了……我不要去占卜了……我不要神仙帮我……我只想回家……呜呜……” 被这小胖子一煽动,他身边的另外三个同伴也撕心裂肺的哭叫起来。 “再不吃棉花糖了!” “我也是!再不去暮声这个鬼地方了!” “妈……我以后不跟你顶嘴了!我会好好学习的!” 这些小鬼……我听得哭笑不得。但,从他们逻辑混乱的喊叫里,我听到一些有用的东西。 “都给我把胆子拿出来!哭哭啼啼像什么样子!什么死啊死的,事情哪有这么严重!”我严厉地呵斥他们,“有我在,你们怕个什么!” 四个家伙听了,抽抽噎噎地闭上嘴,那个任晓宸怯怯地问:“那……那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离开?” 其实,我也不知道。 火焰已经也发的朝这边蔓延,整个塔体也开始摇摇欲坠,现在我还不清楚这个空间的介质,是否会对他们几个造成实质性的伤害。99lib.略一思索,我以念力强行渗进这个房间,在它中央画了一个三角形的光环。 “你们都站在光环里去,我没有回来之前,不论发生什么事,不许踏出光圈一步!” 这是我现在仅能为他们做的事,用仅余的灵力,筑一个三王御结印,暂时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只要在三王御结印的范围内,烈火烧不到他们,坍塌的石块压不着他们,就算塔倒了他们掉下来,也摔不死淹不坏。 我极庆幸我还没忘记这个印的咒法,记?99lib.得这门技术是一只猴精教我的,听它说后来出了家,还保护一个和尚去了印度,我们再没见过面。不管怎样,我感谢它! 但,三王御结印的效力,只有十二个小时。 如果,十二个小时内我还没有办法把他们带回来……我没去想后果,这没有意义。 几个孩子争先恐后地跳进了那个五彩斑斓的三角印里去,可怜不变地蹲坐在里头。 “记住,我很快回来,你们要做的,就是尽量赶走你们的恐惧!明白没有?”我必须得离开了,我的灵力消耗太快。 几个家伙迟疑的点了点头,抹着眼泪说:“你要……要快点回来!” “一定。” 塔,火光,海浪,离我越来越远,最终缩成一个小黑点。 我猛的张开眼睛,窗外静谧的月光,柔柔的洒在梳妆台上,这个世界,安详如故。细密的冷汗从北极与额头上渗出,我此刻的脸色,必然可媲美从棺材里爬出来的僵尸。 非常疲惫,从内心到身体,都有一种快散架的无力感。 老实讲,我已经有许多年不曾这么大规模地动用自己的灵力了。我早已习惯像一个真正的人类那样生活。 可是,心中的某个预感越来越强——我平静的生活,将被一张塔罗牌彻底打乱!但,我更想知道这件事的背后是什么,没来由的。暮,她的暮声,暗藏了邪咒的塔罗牌,被困的孩子,每一个元素都在强烈的牵引着我朝更深的方向走。 也许,这才是我心中不安的来源。 那张“塔”牌,沉默的躺在我的手中,看似没有生命的硬纸,谁又知道,它在下面,正是一场惊涛骇浪,生死攸关。 只有十二小时时间。 第五节 天亮之前,我第三次去了暮声。 看上去,暮也是一夜未睡坐在店堂里把玩着她的牌,神情安然,似是早料到我会不期而至。桌子上,早早替我摆上了一杯橙汁。 我不喜欢什么,她越提供什么,这是她的橙汁定理所反映出的事实。 “你来,是还你不小心带走的东西吧?”她笑盈盈地问,一张张翻动手里的牌。 “牌是你的,可牌里的东西不是你的。所以,建议你先将不属于你的东西换回,我再归还属于你的东西。”我坐到她对面,大大方方的掏出了那张“塔”,但绝没有还给她的意思。 世上绝大多数咒法,最简单有效的破解方法,自然是由施咒之人收回咒力。 纵是只有千分之一的可能,我仍要一试。 “我只是在帮这些孩子而已。”暮显然知道我来的真正目的,不以为然的说,“他们跟我讲,不满意现在的生活,他们不想没日没夜地做习题,背书,考试,然后提心吊胆地等家长会。他们羡慕那些优等生,被老师喜欢,被父母宠爱。而他们,总是被忽略,什么都不上不下,也看不到未来的路在哪里。”她抬起头,笑了,“既然在这个世界生活得如此不快乐,不如到另一个世界,那里没有考试,没有考试排名,没有父母与老师严苛的目光,最适合他们。如果,以后还有人向我寻求同样的帮助,我很乐意继续帮他们。” 轰! 一道火焰凭空而生,从我所在的方向,沿着黑色的桌面,如出鞘之刀,扑向对面的暮。 她眼疾手快的讲桌上的牌一收,身子朝后一退,连人带椅滑开了半尺之远赤边蓝芯的火焰擦着她的额头,烧焦了一丁点刘海。 她显然没料掉这个。 先礼后兵是我的规矩,我并不喜欢以武力解决问题,但不代表我不会以武力解决问题,特殊情况,要特殊对待。 坦白讲,她刚才那番若无其事的高谈阔论,令我不悦,非常不悦。 我不欣赏一切是生命为草芥的行为。 “我让你生气了?”冷静如她,肯定还是被这意外吓了一跳。起码,我看到她脸上又片刻的慌张,虽然很快就被揶揄的笑容掩盖,“树妖裟椤,你已经许久不曾攻击过他人了吧?” “呵呵,对,君子动口不动手。”我笑笑,手指一点,横贯我与她之间,在桌上熊熊燃烧的火焰簌一下缩成了一条细如发丝的线,听话的回到我指尖,消失。桌上,没有留下任何燃烧过的痕迹,“但是,你知道的,我从来也不以为自己是君子,尤其99lib.在面对一些执迷不悟的家伙时。” 她缓缓站起身,淡绿的长裙浸泡在黎明前最暗的光线里,便得苍白灰暗,原本纤瘦婀娜的身体,看上去如同在黑夜里裂开的一道怪异的缝隙。 暮将手一扬手里的塔罗牌飞向空中,成圆环状漂浮起来,将她围绕其中,每一张牌上,都生出了一只冷冰冰的眼睛,没有任何感情地直视着这个世界。 “你有你的不停,我开我的暮声,井水不犯河水,裟椤姐姐,你何必多管闲事,这可不像你的风格。”她的目光,比那些长在牌上的眼睛,犀利百倍。 我无意探问她的来历,更没兴趣知道她如何得知我的身份,只是平静的回答:“闲事我自然是不爱管,可你抢了我的客人,影响了我的营业额,这就不算管闲事了。” “呵呵,你爱收集金子,我爱收集生命,各玩各的,姐姐何苦跟我针锋相对。”她略略垂下眼,红红的嘴唇在一片苍白中分外鲜艳。 “别,我独来独往。没什么姐姐妹妹的。”我朝她摆摆手,“不过,别说你不是我妹妹,就算你是我亲妹妹,我该做什么,依然要做什么!” 破除咒法的第二种方式,就是直接让施咒的人消失。一旦他们消失,他们的咒力会同时失效。其实我很不愿意用这种简单粗暴的方法解决问题。 暮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突然抬起头,碧绿的眼眸被一种蓄势待发的狠辣涨满,他将那张死神牌夹在指间,道:“或许我不是你的对手,但,你也不是时间的对手。你要打,我奉陪。” 我微微一怔。 果然是个聪明的女人。知道如何寻找对手的软肋并适时提醒。是的,以硬碰硬的对决,她可能不是我的对手,但,赢了她,对我来讲没有任何意义,赢了时间才是我的目的。 我只有十二个小时。那是属于她的塔罗牌,她必然知道我对她的牌做过什么。当然,我也可以赌上一赌,赌我能在在十二个小时内将这个女人打得形神俱灭。可是,想到我对那几个倒霉孩子斩钉截铁的承诺,我决定不拿他们的生命当筹码。 “我本想,你若迷途知返,我们今后还能兴许和平相处。”我笑了笑,“但现在看来,没这个可能了。” 她目送我的背影。 我听到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你会丢失一切的。” 这是个有趣的对手。我头也不回的离开。 离开暮声,我给九厥打了个电话。 我将事情简单告诉了那个比我更加见多识广的老家伙,但是把里头的当事人换成了别人,我不想让九厥知道,要去那张牌救人的,是我自己。我最不乐意给朋友添麻烦,尤其是那些可能危险的麻烦。 他说,有一些术士或邪灵,都会以冰炎锢魂咒将活人关进另一个空间,那种空间形式不定,可是看起来跟我们现实世界一模一样,也可能是地狱或者天堂之景,总之是,那些被关进去的活人,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最终会被那空间的力量驱赶往冥界,一旦到了冥界,这些人体内的咒法便会与冥界本身强大的阴性力量结合,爆发出一种极大的相斥力,在瞬间让这些人的身体消失,而将它们的灵魂压缩成拇指大小的灵魂之球,最后顺着忘川水逆流而出,回到施咒人手里,将这些活人提炼出的灵魂球吸收进身体,对于快速提高灵力是极见效的。但,终究是歪门邪道。 听了他的话,我方才知道,对于这个邪咒,我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竟不知道还有人会用这种方法提高修为。暮这个女人…… 但,九厥也告诉了我另一个解决方法,冰炎锢魂咒的有进无出,实则是指活着出去,死了回来。看上去,这些人一旦进入第一个空间,比如这个塔罗牌的世界,便意味着不可能沿着来路将他们送回原来的世界,而冥界看似出路,但是是在他们变成灵魂球之后,这跟死亡与也没多大区别了。而现在唯一的办法是,在他们被强行送往冥界之前,将他们“保护”起来,然后主动找到通往冥界的通道,通过之后,便会看到一片开在河畔的赤红彼岸花,沿着彼岸花,逆河而行,只要在离开冥界之前,能够保证这些来自人间的小鬼不会被冥界的力量伤害到,自能安然脱险。只是,能在冥界里来去自如,并且不受其内部力量影响的人或物,太难找。 我沉默片刻,与九厥说,以后你来不停,酒钱我给你全打五折。 他在电话那一端愣了半晌,问:“小树妖,你没事吧?你说的,急着去救人的朋友,不是你自己吧?” “我有这么伟大么?”我反问,“好了,你继续在西安玩儿吧,我准许你下次带你那两个朋友一起来不停。” 故作轻松地挂了电话,心理与自己讲,没什么可担心的,这点小事,我必然能应付。 事实上,我的确有了八分把握,如何救人,如何通过冥界之路,我已然有了计划。 深呼吸了一下深埋在第一缕晨曦里的新鲜空气,我驾了云,一生平最快的速度,朝某个方向飞驰而去…… 第六节 我又站在这里了。 我的出生之地,浮珑山巅。 这里的景色,绚丽依旧,仰望俯瞰,皆是天蓝水清,一草一木,飞禽走兽,总比别处多出几分灵秀。 这是我的家,我生命力第一个被烙下印记之地。 脚下的每一寸泥土,每一块石子,都散发着慰问的,血脉之情。 无色花仍在,一年一开,从无例外。只是,我已经不需要它的提醒。 这里还有我太多的回忆,我不愿意带走的。 每一年我只会来一次,应该感谢暮,如果不是她的“坦诚”,今年我不会破例回来两次。 我是一只树妖,千年道行,我的真身,那一棵曾经被万千人认定为神灵的浮珑山的神树,就在山巅,我的面前。 俊秀挺拔,枝繁叶茂,碧绿通透,每一片叶子都流淌着曼妙的五色光华,这便是我本来的模样。 寻常人见不到它,因为那曾经次我人形的男人隐去了它在人世间的踪迹,只留下一朵五色花,只瞩我每年花开之时,便要回到我的真身里十二个时辰,如此方可维系人形,平安度日。 两个月前回来,是为了履行这个“惯例”。 今天回来,是为了……带走我的真身。 我没有被暮那个女人气到发疯的地步,当然也知道真身对于一只妖怪的重要性,我知道我在做什么。 已经没有太多时间了。 我站在真正的“我”面前,一手捏诀,一手扶住真身的树干,念念有词。 淡淡的烟,盘旋着从埋着树根的泥土下升起,九九藏书伴着雨丝一般细密的,朝空中飞射而出的绿色光线,地下,有隆隆的动静,仿佛有东西在下头翻滚扭动,整个浮珑山巅,都因为一种巨大的力量而微微颤抖。 我的嘴唇也越动越快。 一道直径数米的耀眼光柱,从地底直冲天空,又自空中幻化为云朵般的不规则光纹,再徐徐落了回来,将我的真身包裹起来,我清楚感觉到它在这片说不出形状的光状体里飞快的旋转,缩小,变化。 我的眼睛,被眼前的亮度刺到不得不闭上。所有的元气与灵力,不由自主的从我手掌往外跑。 不知过了多久,耳边再没有呼啸的气流声,紧闭的双眼再感觉不到任何不适的光影,我在无与伦比的寂静中,张开了眼。 看着出现在我眼前的东西,我松了口气。 一条普通的小木船,静静的停泊在一束浅浅阳光中。 对,我将我的真身,化作了一艘船。 一只千年树妖的真身,不会仅仅是一个供我每年回来停留片刻的摆设。 千年之树,以木成舟。天上地下,来去自如。——某一年我的生日,我的一位密友送了我一件礼物,生日卡上,写的是这四句话。她说,这礼物,将来也许能用到。你是唯一一只拥有这个礼物的妖怪。 她果然是有远见的。 因为这件礼物,一旦我将真身化作一艘船,天上地下,便没有我不能去的地方,任何不良力量都不能对我产生作用,只要我在我的船上。 不管神仙还是妖怪,虽能飞天遁地,但,这并不等于可以在任何一个空间自由来往,宇宙太庞大,无数性质各异的空间充斥其中,属于这个空间的物体在不做任何防备的情况下,冒然进入另一个空间,很容易被完全不同性质的力量伤害。好比一个冰块,放到冰箱这个空间,它会安然无恙保持原状,但若将它放到阳光充足的室外,它很快就会化成水蒸发掉。这就是空间形式差异所带来的后果。而人类这个冰块,在活着的时候,只能呆在人间,如果意外掉进冥界,身体会无法承受这个空间中完全相反的力量,后果可以想象。 我知道,作为一个已修成人形的妖怪,完全暴露了真身是一件特别危险的事,一旦真身受到什么损害,我很可能就此烟消云散,无术可救。 但,这是唯一的办法。并且,我相信我是一知命大之妖。我还得留着这条命,去了我一个心愿。 我回头再次看了一眼这片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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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无数次的风景,那些曾经的面孔和声音,想淡忘的,忘不了的,都在脑海中渐渐明晰。 明媚的阳光将我的小船照的绿意盎然,我轻轻坐了进去,坐进了我真正的生命之中。 既然答应了,我便一定要将他们带回来! 那张“塔”牌,紧紧攥在我的手里…… 第七节 当妖怪其实真的挺好的,我的船,竟还是水陆空三用的。 在这种危急关头,我还不忘拿自己打趣一番,我果真是不怕死的。 有了我的真身帮忙,以那张牌为介质,进入这个亦真亦幻的塔罗世界不费吹灰之力。我那看似简陋的小船,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飞速穿行。但,一滴海水都不曾沾上它。船的四周,似一直浮现着淡淡的红光,隔离带般将它认为不好的东西,隔离在安全范围内。 所幸,那塔还没塌,只是,塔上塔下,已经被烈火全部包围。 我的船从塔底平稳地跃升到顶部,这时我才看清,凶悍的闪电像一把手术刀,已经切去了拱圆的塔顶,暴露在空气里的参差断层,焦黑一片。火势熊熊,彻底包围了顶楼的房间,浓浓的烟雾滚滚而起,遮蔽了我的视线,我的船就漂浮在这个没有房顶的房间上,但我看不到房里的情景。 “喂!几个小鬼!你们没死吧?”我一边将船强行下降,一边大喊。 “没!我们好好的!你回来了?快救救我们!” 三道围成三角形的微弱光芒,渐渐从浓烟中显现出来,几个孩子随之而起的大喊大叫,让我略略松了口气,没来迟。 足以将人烧为焦炭的火焰一直在三王御结印外不甘心的窥视,这里的一切都被它们吞没,独独稍不带着三角印里的人。我再次感谢那只猴子。 我伸出手去,将这四个倒霉家伙逐一拽上了船,便听到轰隆一声巨响,这粗犷宏大的建筑,在我们眼前层层陷落,最后如同一滩烂泥,一半落在火光四起的地上,一半掉进恶浪四起的海中。 几个孩子被眼前的景象吓得说不出话来,双手死死抓住船舷,力气大得要捏碎它似的。 “好了,不用害怕了。”我坐在船头,打量着这几个狼狈不堪的小鬼,“我们很快就可以回家。” 小胖子瘪着嘴,猛点头,一个半大小子,跟个小女孩似的,一汪委屈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想落下来有怕人笑话。 那个叫任晓宸的小姑娘,捂住心口半晌,好似平静了些,抬起头,有些胆怯地看着我:“你……你是来救我们的神仙?你……你不会把我们带到另外一个恐怖的地方吧?” “不是神仙,也可以来救你们。”我戳了戳这个多心小丫头的额头,“你认为还会有地方比刚才那座塔更恐怖的么?” 四个家伙一致摇头。 “那就是了。总之,我会带你们安全离开。” 我知道我认真向他人许诺似的模样,是很容易让他人相信并且安心的,孩子们总算渐渐抛去了深重的恐惧与绝望,开始期待那劫后余生的喜悦。 船已从空中徐徐落下,行进在一片不着边际的旷野之中,天空里没有月亮,只有两三科残破的星子,地面上流动着诡异的暗蓝光芒。密友那件礼物,令我的船具备了自行寻找冥界入口的本事,我们只需跟着它前行。 “好吧,跟我说说你们几个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你们都去暮声,找过那个老板娘吧。”我找了一个话题,我怕太长的沉默会引起新一轮的心理压力,尤其是在这个非同一般的环境下。 一听“暮声”两个字,几个孩子不约而同地颤了一下,似被什么恶兽咬到了。 “都怪你们,要不是你们硬拉我去,我就不会掉到这个恐怖的地方了。”小胖子不满的瞥了那三个女生一眼,咕哝着。 “死胖子,是你自己缠着我们要带你去的好吧!是你说你太想考进前三名,太想尝尝当优等生的滋味,这样你妈妈就不会骂你没出息了。就这样我们才带你去的!”他身边的眼睛女生敲了一下他的头。 “你们还不是一样!还不是整天想着当什么优等生!”胖子委屈地揉着头,“反正就怪你们,要不是你们总去那个鬼地方,认识那个老巫婆,我怎么也不会被你们拖累成这样的!” 我也不劝架,听着这些小家伙们斗嘴倒也有趣,基本上,从他们的争执内容里,我大概了解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三个丫头,起初只是因为暮声里出售的棉花糖非常可口美味,所以跟其他孩子一样,常去光顾。没想到有一天,暮声的老板娘却突然对任晓晨说,她发现她有心事,不妨说出来,看看有没有办法帮她,原来任晓晨的父亲不小心遗失了一份重要的合约,再找不到的话,就要面临被对方起诉的麻烦。于是,暮用她的塔99lib.罗牌,替她做了一次占卜,告诉她,合约在他父亲同事的抽屉里。结果,果然找到了那份合约,从此以后,暮声老板娘会占卜的“神话”暗地里传开了去,许多学生慕名而至,而暮也来者不拒。只是对任晓宸额外照顾,每次只要她来,总是第一个请她尝尝新口味的棉花糖,还不收钱。对于这个漂亮又善良的老板娘,任晓宸自然又喜欢又信任。那一天,是任晓宸生日,暮说要送她一份特别的礼物,一个愿望。任何愿望,她都可以帮她实现。任晓宸竟然信了,对暮说,不光是她,她和她的两个好朋友,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改变现状,尝尝当优等生的感觉,不再面对父母失望的目光,老师无奈的叹息。她们想变成那些被他人羡慕的人,那些活在称赞声和掌声里的,所谓的优等生。暮同意了,还准许她将那两个好朋友一起带来,前提是这件事必须对外保密。而作为跟他们几个女生同校不同班的小胖子,无意中偷听到她们的谈话后,也死磨硬泡地跟了过来,说不让他参加他就把这事闹得全校皆知…… 结果呢,当他们几个人照暮的指示,同时将手指放在那张“塔”牌上时,可怕的事变发生了——他们被“吸入”了另一个世界,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他们甚至不知道从进到这个世界。到我找到他们,过去了多少时间。他们说,那里没有白天黑夜,时间仿佛凝固,也不会觉得饿,只有无尽的恐惧。 可怜的笨孩子。 “记住,愿望是要放在心里,用实在的努力去实现的东西。这世上的邪魔外道,最擅长利用人类想走捷径的心理,利用你们的愿望做出伤害你们的事。”我认真的对任晓宸他们说,“还有,你就是你,世上唯一的一个,不要因为羡慕或者别的情绪,而让自己成为别人的复制品,这没有意义。生命之所以珍贵,正是因为它的不可复制。” 几个孩子对视一眼,没说话,默默垂下了头。 船在粗糙的地面上平缓滑行,没有发出半点声音,轻盈得想飘过天际的羽毛,载着我们向某个隐于黑暗的通道而去。 片刻后,小胖子突然难堪又扭捏地望着我,欲言又止。 “怎么了?”我察觉到他异样的目光。 “我……我想尿尿……憋很久了……” “就你多事!”他的同伴们白眼他。 “人有三急嘛!” 我只得停下来,让小胖子下去,并且嘱咐他,不要离开我们一米远,我们几个女同胞转过身去就是了。 小胖子猛点头,十万火急地跳下船去。 虽然那哗哗的声音听起来实在不雅,但不准他方便又实在太不厚道。 很快,我听到胖子轻松的吁了口气,然后就是
拉拉链的声音,再然后,是小胖子的一声尖利的怪叫。 我们猛然转头——就在小胖子站的地方,一只巨大的手掌,关节处生着绒绒的棕色长毛,从土中突兀伸出,紧紧拽住了小胖子的右脚。 “留在船上不许动!”我对那几个丫头喊了一声,飞身跳下船,同时从腰间抽出一柄通体雪白,二指般宽窄的细剑,运足了力气,朝那怪手刺了过去。九九藏书 我的剑虽然多年不出鞘了,但它好歹也曾陪我斩杀过邪物无数,这一击,那怪手明显是吃了痛,一下再松开了去,同时,那土下发出了一声闷闷的吼叫。 拼命挣扎的小胖子扑通一下跌了出去,我一把拽住他的胳膊把他提起来,再往他背脊上一拍,将他推回到了船上。 可是,我尚来不及转身,便觉得脚下一空,身体不由自主地朝下坠去。 我站的地方,瞬间成了一个不断下陷的大洞,四周的泥土石块,水流般哗哗向下。岁,最麻烦的是,我发现我无法运用驾云之术,也即是说,我飞不起来了。我想,必是因为我离开了真身的保护,这个世界的力量与我自身产生的排斥,压制了我的灵力。 急中生智的我,忙用尽全力,将手中的剑狠狠插入了山壁中,紧紧抓住剑柄,这个人悬空于这个黑洞之上,下无生路,上无出路。而且,四壁的泥土在不断移动,松垮,我的剑也撑不了多久的。 嗵!嗵! 我听到了奇怪而沉重的脚步,就像电影《侏罗纪公园》里,霸王龙行走时的声音。 两道绿莹莹的,车灯般的光,从我头顶落下来。 我抬头,竟看到一个比我家餐桌还大的脑袋,牛的脑袋,两只青色的弯弯犄角,像两把逆光而立的弯刀,再往下看,却又是人的身体,还是标准的六块腹肌。 一只牛头人身的大怪物,正探出半个身子,俯瞰着在生死边缘挣扎的我,发出几声怪笑,然后缩回身子,嗵嗵的脚步声朝另一端走去。 这当然不是传说中的牛头马面什么的,我确定。看着这怪物的模样,我突然想到,这是塔罗牌的世界,“塔”牌是第十六张牌,而第十五张牌,是“恶魔”,一只牛头人身的怪物,这些“牌”,每一张都是一个独立的景象,但每一张都会彼此关联。我们在“塔”里逗留的太久,他的邻居“恶魔”嗅到了动静,来凑个热闹也理所当然。照这么看,我们留的越久,来凑热闹的“邻居”会更多。 这时,我听到猛烈的撞击声,还有那几个小鬼的尖叫。 那头牛魔王,一定在对付我的船。不过,这个我倒不太担心,以我真身的力量,它就算共几个十天半个月也不见得能打开一条缝,只要那几个孩子留在船里,就是安全的。现在的问题是,我自己怎么脱身! 我已经没有太多力气,我的剑也开始有了松动的迹象。 我想起暮那张“死神”,难道我今天真会摔死在这讨厌又肮脏的泥洞里? 拜托,谁来给我搭把手!哪怕踢我一脚,让我回到上面也好啊! 额头的汗珠一滴滴落下,只听喀嚓一声,我的剑终于从松动的泥土中滑落出来…… 不会飞的感觉,真的很差。 我的身体朝看不到底的黑洞里坠去。 千钧一发。左手腕上,突然流过一阵灼热之气,那块赤金纹龙平安扣,竟剧烈地震动起来,清脆的叮当声不绝于耳,那条纹刻在这块圆圆小小的装饰物上的龙,居然在上头游动起来,昂首奋爪,眨眼功夫。竟从平安扣上冲了出来,在空中化作一条体态硕大矫健,脚踏云朵的金色蛟龙。 不待我有任何反应,这从天而降的大龙一口叼住我的胳膊,朝后一甩,让我问问落到了它的背上,它一声长啸,拖着我朝上空快速而去。 不出我所料,那头牛魔王正不断用头上的犄角撞击着我的船,里头的几个家伙吓得面无人色。 这条龙从空中俯冲而下,将我扔进了船里,又将龙尾一摆,狠狠打在牛魔王的头上。生生将这怪物掀开了几丈远。 我可没打算跟这牛魔王多做纠缠,趁着这空当,嗖一声钻回了我的平安扣中。 几个孩子看得呆了,结巴着指着我:“你……你一定是神仙!那个是龙……是龙吧?” 其实我自己也很纳闷。这个赤金纹龙平安扣,是熬炽送我的小礼物,什么时候送的我已经不记得,只记得当时我还嘲笑他出手小气,直到我喜欢金子,要送也送个大点的啊,气得他想揍我,还直说我没见识。 熬炽,这个家伙…… 我握住自己的左腕,平安扣上还留存着一种熟悉的火热温度。心里突然没来由地抽痛了一下。 他,从来都是处处为我着想的吧?! 可是,熬炽,你死到哪去了? 我用力甩甩头,强压下短暂的思维混乱,当务之急是先从这个破地方全身而退。 忽然,前方传来了河流的声音,缓慢悠远地冲击着我们的耳膜。 我的船在这条静静流淌的的河水前停下。天空的星星多了起来,倒映在向远方蜿蜒的河面上。如同一双双和气的眼睛在眨动。 船身渐渐前移,落在水面上,连一点涟漪也没有激起。 但,它没有顺着河水朝前走,而是往水面下沉去。 难道,这星光遍布的河水之下,就是通往冥界的出路? 那几个以为是船漏水的家伙们,又少不了一阵大呼小叫。 咕嘟咕嘟的气泡,在我们周围升起,但是,没有一滴水落到我们身上,甚至船上。 我们的船一直下沉,似乎总见不到底,也不知过了多久,一些呈放射状的光源,从深处而来,越来越亮,每一束光,都像是要将我们身体里每个细胞穿透似的。 我突然有了一种倦意,好像三天三夜没合眼,累得再也撑不住。 再看看那几个小鬼,竟早已歪着身子集体睡了过去。 我的一是想保持清醒,但,这次没能战胜我的身体,太困了,太想睡了,我的眼皮沉重地合上…… 第八节 另一种与众不同的淙淙水声,和一种奇异的幽香,将我从一场无梦的睡眠中唤醒。睁开眼,我们的船正在一片宽阔的河水上。逆流而行。河岸上,无数赤红色花朵,绵延而生,在夜色下排列成一条柔和的曲线,看不到头,也望不到尾,想血,又像火。 是这里了,冥界。 这条名为忘川的河水,那些叫做彼岸的花朵,还有弥漫于四周,与人界相反的气味,无一不让我确定,这是我们要来的地方,离我们要回去的世界,只有一步之遥了。 几个孩子也渐次醒来,看着四周的景象,还有头顶那片像天空但又不像天空的地方,有些惊慌地问我这是哪里。 我没有告诉他们这是亡灵之地,只告诉他们,这是回家的必经之路。 他们终于有了惊喜的表情。 河水被我们小船划开,那些彼岸花倒像是一个个友善的主人,注视着我们这群不速之客。 沿途没有遇到任何异常,其实冥界并非传说中的,只与死亡有关的恐怖之地 ,它只不过是容纳另一种存在方式的空间而已。宇宙就是这样,凡事有正反两面,有黑就有白,有阴就有阳,有生命就有死亡。这才是真正的均衡吧。起码,敏捷还是一个正常的空间,比之前那个充斥着火灾和牛魔王的世界正直了太多。 我开始揣摩,回去之后,要不要认真收拾一下暮,这女人,还真是个祸害。 水声越来越弱,我看见传下的河水流动得越来越缓慢,水位也越来越低,在河水完全消失的地方,是一片干松的石子地,每一块石子都光滑如镜,五光十色中间,立有一道矩形的,门一样的黑色物体,包裹着白光流转的边缘。凑近一看,那黑色的四方形,是一块由翻转不止的黑色漩涡形成的玩意儿,一些奇异瑰丽的光,会时不时顺着那些漩涡间的缝隙透射进来。 那是……人界的光。 “行了,我们马上到家了。”我微笑着朝那帮小鬼宣告。 他们似乎还不敢相信,傻傻的问,真的吗?真的吗? “出去就知道真假了。”我朝他们眨眨眼。 我深吸了一口气,拍拍我的真身,笑道:“这次辛苦你了,回头我一定多给你浇灌些灵露,明年你一定长得更枝繁叶茂。”说完,我朝那小胖子伸出手去,“手给我,剩下的人,全部一个拉一个,不许松开!” 黑快,船头缓缓进入了那道“门”,小胖子根本不敢睁眼,拽住我的手渗出了汗,另外几个女生,也差不多时同样状态,死死的拉住彼此的手,不敢睁眼。 我的身体第一个穿过那些漩涡,冰凉凉的,没有任何不适,还挺舒服。一秒钟后,只见眼前一亮,身体被罩上了一层久违的暖意,阳光,真正的,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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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人间的阳光,从秋高气爽的天空里洒了下来,远处的山峦与山脚下的公路,不时驶过的车辆,真实的摆在面前。 嘎嘎嘎嘎! 我循声炒作看去,无人的水塘边,一群鸭子在塘边悠哉悠哉地散步,其中几只扑扇着翅膀,好奇地看着从虚无中出现的无名。 冥界的出口就是这样,不固定,谁都不知道自己钻出来之后会落到人界的哪里。还好是个郊外的水塘,万一我们凭空出现在别人家里,岂不是将无辜者吓个半死。 我笑了笑,敲了敲小胖子的头,说:“到了,睁开眼吧!” 他试探性地张开一只眼,旋即呆滞,然后兴奋了,甩开我的手大叫:“回来了回来了!我回来了!” 船身还在往外移,两个眼镜女生安全出来,然后是最后的任晓宸。 我的心,总算彻底放下了。 小胖子跟两个眼睛女生争先恐后地跳下了船,任晓宸正要跟上去,只见她脸色一变,尖叫一声,已经从冥界之门中出来的身体,被一股莫名的力量朝门里拖了回去。 我暗叫了一声不好,船已经出了冥界,作为普通人类的任晓宸如果此刻被拖回冥界,没有了我真身的保护,她的身体跟灵魂都会在瞬间被冥界与人界完全相反的力量撕成碎片。 我扑上去,一把抓住她的手,大叫:“抓紧!” 另外三个孩子本能地想上来帮忙,被我喝退了。我不许他们再靠近这个突然抽风的出口,要是再多一个被拖进去的倒霉鬼,我可应付不了了。 “救命!”任晓宸难受地大叫。 我分明感觉到她的身体正一点一点往冥界里陷,门后那个看不见的对手,它的力气似乎比我大得多。 “我不想死……不想死!”任晓宸哭喊着,拼命地朝外挣扎,向我呼救。 其实,这个时候的我,不管元气还是灵力,都已经消耗到了一个极限。 可是,我又怎么能在这个时候功亏一篑! 我横下一条心,将双手化作坚韧的树枝,死死缠住了任晓宸的双臂与露在外头的身体,心想,哪怕就是拼尽所有的力气,哪怕下一刻纵是死了,也要把这小妞拖出来! 憋住一口气,我咬牙闭眼,身子朝后一仰,大喊一声:“给我出来!” 我终于是“力大无穷”了一回。 呼啦一下,任晓宸整个人从门里被我拖了出来,跌到我身上,巨大的冲撞力让我跟她朝后滑开了很长一段距离,吓得那些鸭子们四散奔逃。 任晓宸大概被吓傻了,伏在我怀里呜呜直哭。 我拍拍她的背,说:“好了好了,没事了。别把鼻涕蹭到我身上好不好,你……” 我话音未落,却觉得有些不妥了。一点刺痛,混合着一种麻痹,在我的心口上渐渐扩散开支。 任晓宸从我身上爬起来,将右手从我的心口上挪开,站到了一旁,稚嫩的嘴角上,有一种与年龄不符的,阴沉而狡黠的微笑。但是,她的眼神,却只是一种空洞的茫然。 我想站起来,却发现自己办不到——我的心口上,插着一枚小手指般粗细,锐利无比的冰锥,锥上头刻满了各种符文,它们在里头游弋不止,像一只只怪异的虫子,快速地朝我的心脏而去。我忍痛握住冰锥,想将其拔出,谁料我的手掌刚一碰到它,便感到手里的玩意儿化成了一摊水,随后消失在我的掌心之中。 现在,不是刺痛了,而是剧痛,从里到外,我身体里的每一寸,都像被无数利齿撕咬,脑袋痛得快要炸开,像有一把锯子,从我的天灵盖生生打开,要从里头取走什么似的。 “晓宸……你……”她的同伴显然被她的行为吓到了,见了鬼一般朝后退,而任晓宸却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动也不动地站在原地。 我的视线变得有些模糊,也许是被如雨落下的冷汗迷了眼睛,模糊之下,我隐隐看到一个人影,袅袅娜娜地朝我走来。 现在,我甚至连替自己擦擦汗都办不到。 那人影还在朝我逼近,最后,竟从我的身体里穿了过去。 我并99lib?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觉得一些原本属于我的东西,跟随着这个穿过我身体的家伙,离开了我。 渐渐地,那难耐的痛楚减轻了,身体变得比方才轻松多了,眼睛能看得清楚了,还能撑起身子坐起来了,我抬起头,站在我对面的人,连背影都如此眼熟。 “我警告过你,你会失去一切。” 那个人,慢慢转过身,朝我露出了胜利者的笑容。 我愣住了——那个人,竟然是我自己。五官、身体、声音,连眸子与头发的颜色,都与我一模一样。不对,那根本就是我的身体,从那身体上散发出的,是只属于我自己的味道,独一无二,无可模仿。 我慌忙侧过头,将身子从水塘边上探出去,看着那张映照在水面上的脸孔,我的呼吸凝固了—— 水面上的倒影,不是我,是暮。 我们的身体,竟然被交换了。 “那些孩子,从来就不是我的目标。他们只是我的饵。”对面那个“我”,从怀里取出一条鱼线般粗细的绳子,朝前一抛,那绳子便如蛇一般缠住了我的真身,她捏住绳子,往回一拽,那艘本属于我的“船”,被缠绕压缩成了一个拳头大小的光团,被她收进了一个黑色皮囊里。 “我要钓的鱼,从一开始就是你。”她收起皮囊,走近我,趾高气昂地俯视我,“不是都称赞树妖裟椤聪明绝顶么,原来传说跟现实的确有差距呢。我若是你,才不会为几个陌生小鬼冒这么大的险呢。” 我只笑,不说话。 我知道她想看我发狂的样子,可我不会给她这样的机会。 “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别人都喜欢称赞你。你好在哪里呢?”她俯下身,端详着我的脸,“连那不可一世的冥王大人都视你为好友,可以送你那么珍贵的玩意儿做生日礼物。我真的很奇怪。” “你不是不明白,只是在妒忌。”虽然“我”已经不是“我”,可说话时那一针见血的本事仍在。 “对人太好,也许会害了那个人呢。如果不是那件生日礼物,我的主人不会差遣我来找你的。”她呵呵冷笑,拍了拍腰间的皮囊,“你的真身,现在属于我主人了。” 是,我说的密友,正是现任冥王,我的那个生日,这位密友滴了一滴指尖血在我的真身上,正因为有了这一滴冥王血,我的真身才有了通天彻地,无处不能去的能力,我大概是唯一一只可以随意进出冥界的妖怪,只要我愿意。这礼物的本质,其实只是信任。不过我确实没有想到,这会给我引来这次的麻烦。 “开暮声,抢我生意,引我注意,再故意让我发现几个孩子被困在异空间里的事实,知道我不会见死不救,利用我精疲力竭,灵力耗尽的时机,最终窃走我的真身。你与你主人,步步为营,引我不知不觉中掉进你们的陷阱。任晓宸那孩子,早被你动过手脚了吧。你知道我不会对她有防备。”说到这儿,我不禁鼓掌笑道,“好极了,你们这样的对手,够阴险够无耻,我喜欢!” “哈哈,你还是这么嘴硬。”她指着我大笑,又看着任晓宸道,“不过我主人的目的,只是拿到你的真身。而我呢,主动给自己附加了一项任务,就是……” “就是拿走我的人形,取而代之。”我轻松地接过话头,笑道,“你就这么喜欢当我么?” 她走到任晓宸身边,手指朝她脖子上的动脉处轻轻一划,从里头拉出了一根细细的银丝,绕在手指上,像绕一块棉花糖。 “我用了一个月时间,在那笨丫头身体里培植这根专门为你准备的啮魂锥,她吃的每一块新品棉花糖,都是加了特殊材料的,是我的心血呢。我知道你还是有些本事的,要拿走你的身体并不容易。而且你知道,啮魂锥只在当事人的心智全无防备的时候出击,才能达到最佳效果。所幸,我做到了,很顺利。”她从任晓宸身体里将那根丝抽尽之后,那孩子的脖子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血点,“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对这些笨孩子怎样,他们已经辅助我完成了任务。我会洗去他们的记忆,送他们平安回家。不枉你做了这么大牺牲去拯救仓们,伟大的裟椤姐姐。” 我呼了口气,身体里的痛楚已消失得差不多,我试着站起来,对她摆摆手:“我说过的,别乱认亲戚。我无福消受你这样的妹妹。” “可是……”她的眼神突然变得别有深意,“许多许多年前,我就是这么叫你的。” 我略略一怔。 她恢复了揶揄的神态,还故作天真地睁大了眼睛,那双本属于我的眼睛,认真说:“对了,好心提醒你一句。啮魂锥是一种特别的咒毒,它可以将你的一切变成我的。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解咒的。当有人认出,你才是真正的裟椤时,这个咒就算破了。不过记住,你自己告诉或者暗示别人的可不算,得别人‘主动’认为你才行。还有,中了这种咒毒的妖怪,不再有任何法力,你现在所拥有的,原来属于我的身体,跟普通人类没有区别。” 我只是静静地听,不做任何提问或者评论。 看见我似乎没有任何反应,她倒有些沉不住气了,冷笑道:“虽然我这个身体配你是绰绰有余,不过有一点不太好。来年无色花开之时,你没办法回到真身里去了,因为你在一天之内,弄丢了你的真身,以及……”她满意地抚摸着“自己”的头发,“以及你修成的这个人形。你知道的,要是不能回到真身里吸取元气,你就会消失。”她顿了顿,扳着指头数了数,“差不多还有一年时间。当然,如果在这段时间里,有人认出了你,替你拿回属于你的人形,再从我家主人手里夺回你的真身,若能完成这两件不太可能完成的任务的话,我就承认,你树妖裟椤的本事,的确在我之上。” “我从不需要任何人的承认。”我淡淡道,打了个呵欠,看着那几个被她弄晕在地的无辜孩子,“只是希望你言出必行,将这几个小鬼完好送回。” “这是自然。”她一挑眉,笑,“我也算待你不薄,留你一条性命不说,还送你一家不错的小店。你看,你依然还是能当你的老板娘,不过是换一个环境而已。” “嗯,谢谢啊。”我笑得特别开心,“你也是,祝贺你从今天起,翻开了你人生的新篇章,以我的身份,在这个有趣的世界有趣地生活下去。我也要提醒你一下,小心我店里那一胖一瘦两个祸胎,他们绝对有把你气个半身不遂的潜质呢!” “互相祝贺吧,暮声的‘新’老板娘,恭喜上任。”她仰起脸,朝我抛了个媚眼,接着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掏出了几张钞票扔给我,“差点忘了你现在没有法力了,这里是郊区,你要回暮声的话,只能打车了,哈哈哈。” 留下一串嘲讽的大笑,我看着另外一个“我”,熟练地驾了云,带着那四个孩子,以及从我这里拿走的一切,飞往云端。 空中,有人似乎还嫌将我打击得不够,又喊了一声:“这个送你留个纪念。” 一个小玩意儿,从半空中飘落下来,掉在我面前。 一张塔罗牌,死神。 我看了看那张牌的朝向,仰起头,笑容不减地对着那个远去的家伙说了一句——“亲爱的,你给我的死神,依然还是逆位。” 我将那张牌拾起来,收起。别人送我的礼物,我一定会好好收藏。 第九节 人生就是这么奇妙的。我一直坚信这一点。 你们看,一夜之间,我莫名其妙从不停的老板娘,变成了暮声的老板娘。 坦白讲,我还是有点难过的,我存下的那么多金子,现在全变成别人的囊中之物。 连胖子和瘦子那两个猥琐男,现在也成了别人的手下。 难怪暮说,我会失去一切。 我搭了三个小时车才回到市区,不能驾云的确不方便。 站在暮声的店堂里,我看这里头还没卖完的棉花糖,开始计划自己要怎么利用这间小店维持生计了。因为回不到真身里而死去,我还算死得正常吧,可如果因为没钱吃饭饿死了,那才真是窝囊! 我开始清算店里的一切固定财产,哪些值钱的可以变卖套现,用来做一些小型投资什么的。 当然,我也想过向九厥之类的家伙求救什么的,就算他们不能替我解开毒咒,起码也愿意将我当个米虫一样养一养吧?不过这想法很快被我否决了。其一,那个阴险的假树妖肯定会时时监视我;那个时候还不宜将我的朋友牵扯进来。其二,九厥未必会相信我的话。因为妖怪们都是以“气味”来断定身份,妖怪们千变万化,各自的“气味”却像DNA一样不可复制,我如何能让九厥相.99lib?信,一个没有裟椤味道的身体,才是真的我,这太麻烦了。 大多数时候,我还是习惯独立解决问题。 我在暮声的门口挂了个“暂停营业”的牌子,我学要一点时间,安静地想想接下来我要做点什么。 是夜,我从冰箱里翻了一盒方便面泡上,吃得很香。以前我从来不觉得这种垃圾食物是美味。看来,换一种身份生活,也不是坏事。 我太会安慰自己了。 白天,暮对我说的那句话——“许多许多年前,我就是这么叫你的”突然跃上了我的脑海。她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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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不像信口胡诌。 我跟她认识么?而且还是“许多许多年前”就认识?为什么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想着想着,突然觉得头痛。将筷子一扔,爬进里间的床上躺了下来。 她的床,像我的床一样干净,也有淡淡的香味,枕头也松松软软,睡上去,就像睡在
我自己枕头上一样。 折腾了这么久,我第一次作为一个“普通人类”,沉沉入了梦乡。 “裟椤姐姐,你带我走吧!” “那可不行,我跟你不一样呢。” “为什么不一样?我们难道不是出生在同样的地方?” “我都说了,我们不一样的。” “哪里不一样?你可以的,我也可以呢!我想跟姐姐一样,自由自在地生活呢!” “留在这里,对你更好。” “说谎!你说谎!你说谎!你能的,为什么我不能!” 午夜梦回,我被两个争吵不休的声音惊醒,那一段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匿藏了不知多少年的对话,突然一点点唤起了一段已经被我遗忘的记忆。 我起了床,推开窗户,把昏沉的脑袋伸往扑面而来的凉风里。 暮……暮…… 蓦然,我突然恍然大悟。 为什么我看不透这个女人,为什么我无法从她身上察觉出任何妖气,为什么我从一开始就对她有亲近感…… 这时,我才知道了答案。 这世上,能炼成人的树妖很少很少藏书网。正因为修炼成人很难,所以成了人形的树妖通常比别类妖怪本事要高一点,以气味来辨别对方身份的能力也是最强的。但,树妖们唯有对自己同类的气味,是无法察觉的,尤其是那些与自己生长在同一片土地的同类,气味往往都是相似的。 窗外没有月色,空中的黑云,一片比一片厚,厚得快要从天上掉下来似的。 我的心,突然也像我看到的天空一样。沉得快要掉下来。 暮,是我的同类,一直与我相同的,树妖。 第十节 “主人,你要的东西,我已经顺利取回。” 她恭敬地奉上那黑色的皮囊。 宽敞而空旷的房间里,只有一张硕大的桌子,一张椅,黑色的地面上,堆满了书籍。九九藏书
99lib?
坐在桌后的男人,在一张纸上画着什么,只略略点了点头,示意她放九九藏书下。 房间里几乎没有什么光线和声音,只有男人的笔尖在纸上移动的沙沙声。 “主人,我……”她欲言又止。 “还有什么事?”男人的声音低沉而浑厚。有一种实实在在的重量。他略略抬起头,一双猎鹰般冰冷的眸子,在黑暗里一闪而过,片刻后,他又埋下头,“没事的话,出去吧。这次做得很好。”.99lib.t>
“嗯!”她像受了奖赏的孩子,高兴地退了出去。 房间里又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微弱的光线缓缓移动到男人手下的纸上,依稀可以看到,那纸上,是他画的,一个女人的肖像。 尾声 三天后,“我”的暮声,重新开业了。 还.99lib.是卖棉花糖,可是,我不会做,我去隔壁街找了个会做棉花糖的小贩来店里兼职。还好这个新帮工要价不高,做出来的棉花糖味道还行,虽然跟暮用妖术做出来的相比。味道上少了一点创意。但还是有销路。 不过,真正赚钱的可不是只靠卖棉花糖,别忘了,我也是会占塔罗的。对这种工具的纯熟,我已经到了不需要依靠任何法术的程度。用手里的牌,替那些找上门来的糊涂虫找到丢失的猫猫狗狗,或者向那些心中有困惑的人提出一些有用的建议,然后顺便收几个小红包什么的,这样的日子也不错啦。 暮留给我的那张死神牌,我放在卧室里,梳妆台上最显眼的位置。 当然,我是倒着放的,因为它每次都是以逆位的状态出现的。 逆位死神——置诸死地而后生。 我历来都是这么替人解牌的。 我觉得我还是有做生意的天分的,起码,一个月下来,暮声的营业额还不错。找我做占卜的人,比买棉花糖的多得多。 许多被暮声抢走的客人,又回到了不停。他们说,还是不停里的甜品比较好吃。虽然不停现在跟我好像暂时没有什么关系了,但听到这样的评价,我还是很欣慰。 任晓宸和小胖子他们,偶尔也会来了暮声,但是,我相信暮的确是抹去了他们的记忆。 虽然他们一生都不可能记得曾发生.99lib.在他们生命里的那段惊心动魄,也一生都不可能记得我这个拼了全力将他们救出来的妖怪,但我只要一看到他们年轻明亮的脸孔,看着他们还好好地生活在这个时间上时,我就觉得,这笔生意,我也不是太亏本。 有一天,胖子和瘦子也来了。这两个家伙,还是猥琐依旧,借着买棉花糖之机,问我要手机号。当然,最后被我用扫把打出去了。 我分明听到抱头鼠窜的胖子对瘦子说:“怎么这个老板娘比我们家的老板娘还凶猛?” 我暗笑着拍拍手,能比你们家老板娘凶猛的,世上能有几人。 至于将来怎么样,我不知道,虽然我有塔罗牌,但我从没有动过替自己占上一卜的念头。 我不敢?怎么可能,射手座树妖的字典里,从有这两个字。?99lib. 我只是觉得,正因为未来充满了各种变数,生活才变得有意义,只要我们真诚的天性不曾改变,我们努力的目标不曾改变,我们充满希望的期待不曾改变。 我在暮声的店堂里,挂了一幅我自己写的“对联”,呃……好吧,我们勉强叫它对联。 上联是:天生我材必有用。 下联是:千金散去还复来。 横批:随遇而安。 尾巴上,还有我画的一个笑脸。 不管我是不停的老板娘,还是暮声的老板娘,不管我变成了什么模样,我,还是我。树妖裟椤,射手座,生于漫天飞雪的十二月,浮珑山巅。 当然,我还确信,与某人的一场战役,只是开了个头。 楔子 在他的眼力,没有比黑夜更加忠诚的仆人了,它总是按时而来,按时而去,永不背叛。来往的风没有什么特别,但,当它们从吉萨的金字塔之间穿过时,就变成了可以飞翔的人,在你耳畔呢喃埋藏了几千年的符号,一段又一段被风沙侵蚀的往事。 他习惯于在有弯月的夜里,站在斯芬克斯像的顶端.99lib.,这块硕大横卧的巨石,有连贯天地的气魄,他熟悉这块石头,就像熟悉自己的血肉。 他早已不记得阳光的温暖与形状,只能从稀疏的月光里,蒙蒙回想记忆里最后一次日出。他在斯芬克斯上站了几个钟头,米色的风衣被风向两边撩开,像一对即将展开的翅膀。他的身体纹丝不动,仿佛脚下的巨块将绝对的凝固传染给了他,生生要将他变成为自己的一部分似的。 脚下,有异动,几只不知从何而来的野猫,聚集一处,仰头低鸣,喵呜声九九藏书此起彼伏。领头的一只黑猫,舔着受伤的前爪,以一种奇怪的,仰望的目光,看着高立于上的他。 他只是略略动了睫毛,看似随意地伸出左手去。 一滴露珠般的光,从他的指尖飘落到黑猫头顶,变成了一个可爱而圆润的气泡,把这个小东西滑稽地包裹起来,从地上升起,氢气球似的飘到他面前,那对圆圆的猫眼,折着月光中的清冷,投向他的面庞,受了伤的猫爪微微颤动,鲜血从溃烂得不成样子的伤口里涌出。 他温柔地托着这只漂浮的猫儿,手指沿着外头那层光洁的圆面滑动。 “疼吧?”他的嘴唇微微翕动。 黑猫喵一声叫。 “我知道了。” 他本没有任何内容可言的眼光,突然变得柔软起来,滑动的手指突然停下,指尖朝那气泡里轻轻一掐。 砰。轻微的一声。你得尖着耳朵才能听到的动静。 黑猫没有了呼吸,尚还温暖的身体,像秋风里最后一片落
.99lib.
叶,停在他的手掌中。 “这样就好了。”他放下它的尸体,“死亡是另一场新生。” 死亡是另一场新生。 这是他常说的话。 风里,有古老的童谣在轻唱—— 仓库已经装的满满,一把把谷子滚出了边缘。 大船上也已经装的满满,谷子也都滚到了外面。 可是我们依然要搬运,一粒都不能遗忘。 因为阿努比斯就在月亮下,他会带走懒惰的娃娃。 阿努比斯就在月亮下…… 他闭上眼,静静地听。 第一节 被夺走了“身?99lib.份”,还能安然生活下来的生物,大约就只有我了。 以前我是“不停”的老板娘,现在是“暮声”的老板娘;以前我是树妖裟椤,千年修为,通天彻地,现在只是一个住在血肉之躯里,生命线还剩不到一年的普通人,如果我不能在这个时间段“找回自己”的话;以前我总被众多妖怪围绕,有大把金子作报酬,而现在,身边除了一个在店里兼职做棉花糖的帮工之外,就只有偶尔来找我做占卜的人类顾客了。 没,我现在就是靠卖棉花糖,以及用塔罗牌替人占卜来赚生活费。完全的艰苦创业,自食其力。我的同族,那个叫做暮的树妖姑娘,用一个实际上并不太高明的花招,骗走我的真身与人形。简单讲,如今她是“不停”的老板娘,她是树妖裟椤,她接管了我的一切。
说起来还是很郁闷,我心疼那些掉进别人口袋里的金子,偶尔还会想念一下胖子跟瘦子,没有这两个笨蛋供我使唤和欺负,人生确实苍白了。 我试着分析过暮的心理,现在她完全可以用一根小指头就要了我的命,可她偏不,非要用另一种方式,好好地将我“保存”下来。我想,她必然是看了诸如“让一个人痛快地死去,远不如让他痛苦地活下去更好”之类的反动99lib.言论,然后实践在我身上。 可是,我跟她,真有如此深仇大恨? 我只是打消了一只尚不成熟的小妖怪的妄想罢了。 第二节 我提取了所以关于暮的记忆。 那还是在我初得人形,刚开始在浮珑山修行的日子。 每到中秋之后,我便下到山脚那一处凹地里,找寻一种叫山芒子的野果,其实并不好吃,极酸又带微苦,果肉粗糙,像一把小刺扔进口里,但子淼硬要我每天食用一枚,直到冬至,说对调和气息,巩固元气有益。除了这果子的味道,我记得的,还有那棵孤身长在凹地中央,矮矮瘦瘦,发育不良的小槐树,每根树枝都焉焉地垂着,像一堆蓬乱的头发。 它实在毫不起眼。如果不是因为整块凹地里只有这一课树,兴许我都不会发现它的存在。 那时,我还是一只贪玩之心大过天的小树妖,喜欢用凹地四周长出的藤蔓编成网,然后跑到那方从某个暗洞中涌出的泉水所成的水潭里捞鱼玩。那.99lib.水潭里的鱼特别漂亮,不但五颜六色,有的鱼还会发出好听的鸣叫,尤其被我的网困住时,有的会发出婴儿般的哭声,这让那时的我觉得十分有趣,常常恶作剧地将他们抓住,又放掉,再抓住,再放掉,乐此不疲。 凹地里还有许多小动物出没,有漂亮的橙翅鸟,灵巧的白狐,狡猾的地鼠,多不胜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三耳兔,黑脸白身,胖的像个毛球,带着自己的孩子,笨笨地扭到水潭边找那些青苔般的野草吃。对于这些一看就忍不住想捉弄的小胖子们,我总是出其不意地躲在暗处,然后张牙舞爪地跳出来,将这些小家伙吓得鸡飞狗跳,差点滚进水潭里,自己则站在一旁笑破肚皮。 我充分地享受着修成人形的自由,我的身形与心灵,在最原始最纯粹的欢乐之中陶醉。 但那一天,当小槐树用枝条羞愧地勾住我的手臂,叫出我的名字,恳求我找子淼也将她变成人形时,我毫.99lib.不犹豫地拒绝了。 “为何不可以?裟椤姐姐,我明明看到子淼上仙在那个晚上赐你人形!”它的枝条将我的手臂缠得很紧,不甘心地摇动,“姐姐,你求求子淼上仙,也赐我人形。” 真好笑!我们很熟么? 面对这么一只凭空冒出来的同族,面对她如此“无礼”的要求,我自然是反感的,更加不可能如她所愿。子淼对我讲过,当初他赐我人形,看似轻松,实测耗费了不少元气与灵力,足足四十九天才算完全恢复,我的人形来之不易,所以更加希望我好好修炼。对于这个事实,我的重点不在于子淼对我说的话,而在于他说话时苍白的嘴唇。从那时起,我便发现我最介意的根本不是自己如何修炼,而是子淼的好与否。.99lib. 如今,我怎可能为了我所谓同族的匪夷所思的“奢望”,去给子淼找麻烦。我跟这棵槐树,没有什么交情,不过是偶尔玩累了,会靠在它的树干上休息一会儿,偶尔还会跟它说几句无聊悄悄话罢了。难道它就凭这个断定我跟它已是知己好友,可以两肋插刀?真好笑。 “裟椤姐姐,你带我走吧!”它继续哀求。 “那可不行,我跟你不一样呢。”我开始扒拉那些缠住我的树枝。 “为什么不一样?我们难道不是出生在同样的地方?”它茫然,似乎有点生气了。 “我都说了,我们不一样的。” 我也不知道我为何总是强调这一点,我跟它哪里不一样呢?只不过一个生于山顶,一个生于山脚。 “哪里不一样!你可以的,我也可以!99lib?我想跟姐姐一样,自由自在地生活!”缠住我的树枝越来越紧。 “留在这里,对你更好。”我也找不出别的更有说服力的理由,只一边撕扯树枝一边笨拙地重复。 “说谎!你说谎!你说谎!你能的,为什么我不能!” 那些树枝居然蔓上了我的脖子,充满了想勒死我的愤怒。 开玩笑,一棵如此弱小的槐树,如何我的对手。虽然我那时也只有三脚猫的本事,那我毕竟是天界上仙,四方水神子淼亲手栽培出的,以他的侍女身份存在的堂堂树妖。 它的枝条,被我的咒法断成了数截。 我听到它在我身后哭出了声。 “我想跟你一样……我也想吃山里的野果,想吓唬那些胖胖的兔子……我也想有人陪我说话,带我御风风行,就像子淼对你……” 我快速地跑了。她的哭声让我很不舒服。那时的我,尚未懂得体会他人的悲伤。 第三节 以后,我再没去过那块凹地。而那棵槐树的哭泣,那孤立的身影,很快被我忘于脑后。 然,我以为淡出了我记忆的东西,却一刻都未曾淡出过对方的生命。 这个问题,我千年之后才发现。 我想跟你一样…… 暮,你的愿望终是达成了。 我喝了一口茶,走到店门口,傍晚的霞光正漂浮在对面那些高低错落的建筑?99lib?之上,因为这层光线,令这条幽僻不起眼的小街,隐隐有了些壮丽宏大的气势。 可是在天空的边缘,我似是看到了一些躁动的暗涌,灰黑色的气浪,朝中央最明亮的那块地方缓慢汇集,以势在必得之态,将之缓缓蚕食。 我揉了揉眼睛,再看,天边一切如正常,霞光依旧,仍是个正常美好的傍晚。 也许是饿了吧,已是凡人之躯的我,早没有了观天测地的本事,刚才所见必是幻觉。 回到店里,抓了几块饼干.99lib.填肚子,心里那古怪之感仍是挥之不去,于是索性拿出我的塔罗牌,随意洗牌,切牌,想着刚刚看到的“幻觉”,抽出了最上面的一张。 看着被我翻出的这张牌,我略略一怔,然后长长地吁了口气,心想,也许我刚才看到的,并非幻觉。.99lib. 我抽出的,是“恶魔”。 第四节 离我的生日不太远了,我闻到了冬天的气味。窗外是种种颜色从绚丽往单调悄悄过度。 表面上,我安贫乐道地“享受”着自己的新生活,暗地里,却想了一切可以反败为胜的方法。 暮在这段时间并没有什么出格的大动作,只是来过暮声一次,依然是胜利者的姿态,笑盈盈地看我,拉家常般说什么胖子跟瘦子真蠢,除
了做甜品以及泡妞以外,智商几乎为零,果然跟不停的风格很般配。还有那些找上门求帮忙的妖怪,真是一个比一个好笑,一个比一个麻烦。 “哦。”我啃着手里的苹果,边吃边说,“他们若是真的聪明,也不会把你当成我了。难为你了,要帮我料理那帮笨蛋。” “呵呵。”暮抚摸着那头根本不属于她的长长黑发,笑道,“我真喜欢你的身体,好漂亮,还有千年修为。” 我大口啃着苹果,看也不看她,只说,“我也觉得我的身体非常不错,只是你本身配置这么低,不怕不兼容么。哈哈。” 她冷笑,站到我身后,俯身在我耳藏书网边道:“姐姐,有一天你一定会哭着来求我的,像我当年一样。” 我懒做任何回应。 “啊对了,那些找上门来的妖怪们,我会替你好好照顾的,”她出门前,突然回头对我俏皮得眨眨眼,“因为我需要它们。” “需要”二字,摆明字字砒霜。 “你现在所做的一切,都会在将来给出代价。”我只扔给她这一句话。 “你不就是这句话的最好体现么?”她大笑着离去。 此99lib?女嚣张至此,说不生气是假的,我又不是神。但,我俩唇枪舌战的重点不在于谁激怒了谁,而是她为我带来了一个危险的预告。我不清楚暮在这段时间“蛰伏”下来,没有任何异常行为的理由是什么,但我深知她所做的一切,不只是报复我这么简单。 她说过,她有个主人。 可我现在能干什么呢,难道要跑去不停的大门口立个牌子,说现在这个裟椤老板娘是盗版,你们人类也好妖怪也好,千万不要再去找她,以防不测? 没有谁会相信我。连胖子跟瘦子都不会。顶多以外见到了一个思觉失调的女人。 我被拘禁在暮的人形之下,如果没有谁认出我的真正身份,主动喊出我的名字,别说助人,我自身都难保。 可如今谁又能认出一个根本不是我的我? 我想过很多办法,没有一个行得通。我曾偷偷联络过九厥,打算把整件事情告诉他,赌他会相信我。只要他来我身边,就算不能帮我破解暮的咒毒,还我本来面目,起码能帮我做许多我如今做不了的事。身为?99lib?一只法力全失的妖怪,电话是唯一能联络九厥的渠道。可是他的电话永远都是“号码不在服务区”。这死老东西不知带着手机跑去哪里,难道跑回百年前看他那个犀牛徒弟了么?!我只能绝了找他的念头。要是从前,只需化一道纸符,哪怕他人在地底十八层,我也能将他抓出来痛殴。 叹
息。 唯一支撑我的,大概就是卧室里那张逆位的死神牌了,“置诸死地而后生”这句话,我每晚睡觉前都要默念三次。 第五节 今天天气不好,又风又雨,我病了,感冒,在床上闷闷躺了半天,想睡又睡不踏实。 生平第一次吃药,人类的药丸口感真差。 “老板,吃吃……饭。”门口,我那全名叫张大虾的兼职帮工,两手在围裙上蹭着,小心地叫着我。 这个像木头桩子一样敦厚老实的年轻男人,往常他只做满99支棉花糖就下班,今天,也许是看我感冒得厉害,他下了班也没走,说是替我煮好晚饭再离开。这家伙貌不出众,少言寡语,还有轻微的口吃,平时跟我交谈时都不敢拿正眼看我,说不了几句就会脸红,有趣的很。 我与他面对面坐在厅里,圆桌上两碗粥,几碟还算精致的小菜,味道都很清淡,略略加了些醋和麻油,吃起来口感颇好,适合我这个感冒没胃口的家伙。 “你怎么不吃?”我留意到张大虾连筷子都不碰,只是傻呆呆地坐在那儿,像他的名字一样拘偻着背,虾米似的无精打采。 “我……我不饿。”他摆手,不时朝门瞟的眼神,带着一些慌乱,鼻子还老跟猎犬似的,时不时在空气里嗅来嗅去。 “你在干嘛?”我直接问他,这家伙今天有些反常。 “老板……我……我今晚可以住在店里吗?”他生怕我拒绝。 “给我个理由。” “我我……害怕!” 这理由真坦白!我从张大虾闪烁的目光里的确读出了发自内心的恐惧。 “好吧,今晚你就睡在客厅里吧。等下我给你拿被子。”我擦擦嘴,旋即扭过头,挑眉道,“你欠了高利贷?人家今晚来追债?” “不不不是!”张大虾越否认越紧张,越说不出话,“是是……是怪怪怪……” “好了好了,我不问了。不早了,晚安。”逼问口吃的人不厚道。 再服一道药,我转进被窝,没多大功夫,渐渐沉入了梦中。 睡去不知多久,我被门外一阵桌椅翻动的响动惊醒,夹杂着张大虾带着哭腔的呼救声。 我猛掀开被子,赤脚冲出房去——大厅里原本紧闭的门窗全都洞开着,板凳桌子一切物件居然都打着旋儿飞到了半空,张大虾可怜巴巴抱着一条桌子腿,身体如同橡皮糖似的被拉得老长,一股来自大门外的力量,活脱脱要将他从店里扯出去。 这么大的场面,却连一丝风都没有,我额前的刘海都不动分毫。渗透进店里的龙卷风般的力量,明明排山倒海,却沉寂于无相无形。 我冲进那团“龙卷风”的中心,死死抓住张大虾的手腕。 忽冷忽热,又如刀剑挥过悚人的感觉,从心里钻出来,五脏六腑都被迫挤压在了一起,仿佛下一刻就要被吸出身体去。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我的力量太渺小,我抓不住张大虾。 在他从我手中滑落出去,被彻底扯出大门前,我清楚看到,这个当了我快一个月帮工的,老实敦厚的男人,化成了一个深褐色的木偶,只是脸上那双眼睛依然会转动,那张嘴依然口吃地大喊救命。 我追出门去,昏芒的夜色下,我所见到的街道与房舍,全部笼罩在一层妖异的蓝雾下,一群兽头鸟身蝠翼的黑色猛禽,张开半透明的翅膀,发出嘶嘶的声音,在蓝雾中急速飞行,每只口里,都叼着一只化会原形的小妖怪。 一只黑禽俯冲下来,一口叼住了张大虾的脖子,怪叫着冲上天去都在挣扎,几只猫妖拼命挥动爪子,尖利的声音高叫着救命;一只年迈的乌龟精还穿着睡袍,被快速的飞行弄得呕吐不止;还有无数小花精小虫妖什么的,无一不是哭天抢地。 这些怪鸟,似将附近的所有妖怪全给抓来了。 又一只怪鸟朝我这边冲来,我一惊缩着脖子闪到一旁,那畜生一口叼走了一只躲在垃圾桶后的鼠精。 我这才看清楚,这下怪鸟的脸,分明就是一张包裹在黑白羽毛下的骷髅。 等等,这玩意儿……我似乎想起了一些东西,但,它们是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啊! 张大虾已经被叼着飞了很远。我下意识去追,但很快发现,自己跑不动了。一股麻痹感从脚趾开始扩散。些在四周漂浮的蓝雾浮出幽幽的香味,绵延不断地涌入了我的身体。 “老板娘救命救命救命啊!”张大虾冲我大叫,第一次不结巴了。 可我奔跑的速度越来越慢,眼看着张大虾就要被带离我的视线。 突然,耳边传来两声颇具威胁性的猫叫,一黑一白两只猫儿,体格健硕,眼露利光,从空中赫然出现,那白猫,更是在半空中展开了一双巨大的羽翼,羽翼上每根白色的羽毛,都泛着金砂般的光点,绚丽夺目,威仪无双。无数朝它扑来的骷髅鸟被狠狠扇到一旁,几道白光闪过,这帮畜生便在白猫的爪下碎成数截,瘫落在地上。那边,黑猫虽然没有羽翼助阵,却丝毫不缺凶悍勇猛,与众多骷髅鸟纠斗到一起,爪牙齐上,将这些臭鸟撕成了碎片。 两只猫的出现,似乎带来了另一种强大的气场,不但将那些骷髅鸟击溃大半,连四周那些蓝色毒气都瞬间变淡了。 一群从鸟口中死里逃生的小妖们忙不迭地四处逃命,腿软站不起来的张大虾被白猫抓住胳膊,扔到了我的身边。张大虾一把抱住我,哇哇大哭。 我的脚恢复了知觉,能走了,再看那两只猫,只觉万分眼熟。 一黑一白,背有羽翼……这不是…… “沧瞳凯!玄!”我失声大喊。 白猫转过头,瞟了我一眼,陌生的眼神里有点狐疑。 “先解决那些骷髅鸟!”我急急指着那些够苟延残喘的敌人,现在不是认亲的时候。 白猫低鸣一声,展开羽翼朝仅剩的骷髅鸟冲去,一黑一白的大对撞,在黑夜里也格外醒目。 可是,事情很快朝反方向发展了,在我以为胜利倒向我们这边时。 被撕成碎片的骷髅鸟,突然震颤起来,每一块碎片都开始膨胀变异,像一个个吹藏书网涨了的气球,然后被一只形态完好,崭新无比的骷髅鸟撑破掉,短短十几秒,骷髅鸟不但复活,数量还成倍增长了。 黑白两猫,在成倍的攻击下,渐呈弱势。 “还打个屁啊!跑啊!”我在下头急得大叫。 黑猫白猫心知不妙,忙抽身退出战圈,一个抓住张大虾,一个抓住我,朝前狂奔而去。 身后的敌人,穷追不舍,嘶嘶声越来越大,越来越近。 我们躲到了城里最高的钟楼上,藏身到哪口百年大钟后头,静观其变。 “你是什么人?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白猫化回人形,是个穿白衬衫的俊美少年。 我记得玄受过重创,应该还不能化成人形,只能瞪着一.99lib.t>双猫眼打量我,木偶张大虾已经被吓到半昏迷状,不住往胸前画十字。 实话是,我真想扑上去抱住沧瞳凯狠狠亲一口,这种他乡遇故,久别见亲人的强烈感觉,让99lib?我想大哭一场。 “我……我是不停的老板娘,树妖裟椤!”我再也忍耐不住,冲口而出。 “胡说!”沧瞳凯断然道,“你哪里是那只树妖!不但样子不对,连一点妖气都没有。!” 玄也肯定地说:“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说自己是裟椤?告诉你,我跟那只树妖很熟很熟。” “我真的你们信我。”我无奈地摇头,对沧瞳凯道,“但我没有说谎,当初你寄给我的跟图图哪丫头有关的U盘,还有大额支票,现在还放在不停的保险柜里。” 沧瞳凯与玄面面相觑,U盘与支票的事,只有他们跟那只树妖知道。 我们还来不及互相盘问与解释,远处的天空已黑压压地逼来一群敌人。那是一片比任何夜色都要漆黑的颜色,如果现在是白天,只怕阳光都无法穿透这些骷髅鸟密集的身体。蓝雾重新浓厚起来,混杂着滚滚云层,汹涌向前,托着它们,依遮天蔽日之势,朝钟楼这边围来。 它们能循着妖气找来!。 古旧的钟楼里,各种机械零件缓慢运转,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听起来更像我们所有人焦躁的心跳。 “搞定的可能性有几成?”我的目光从钟楼的缝隙看出去。 “几乎为零。”沧瞳凯跟玄坦白回答。 张大虾又哭了。 我们话音未落,骷髅鸟们的速度突然起了变化,仿佛瞬间移动般,出现在钟楼外。 尖利的喙与爪子,在钟楼外疯狂运作,切割机般将钟楼的墙体农成了碎片,那些挡住它们的大钟的零部件,被它们咬成了真正的零件,从空中胡乱地掉落下去。 我们很快便暴露在它们的视野里。 “你身上没有妖气,它们应该找不到你。”沧瞳凯对玄说,“送他们俩走。这里我挡着。” 玄摇头:“退路全无。这钟楼很快就要塌了。” 每一只骷髅鸟的嘴里,都发出了兴奋的声音,还想再过一秒,我们就会成为它们最新鲜的食物。 沧瞳凯一皱眉,现了原身,展开羽翼将我们护在身后,大喊,“拼了!有机会你忙就逃!” 我断定沧瞳凯不是这一大群骷髅鸟的对手,不管他怎么拼。难道,今晚我们所有人都要莫名其妙葬身在这钟楼之上? 骷髅鸟争先恐后地朝我们扑来,我甚至嗅到了它们肮脏的嘴里发出的,充满死亡气息的腥臭味。 生死一线间,所有人突然听到一声低沉却骁勇的兽吼,无数羽毛般的金色光线从钟楼外密密射入,急风暴雨似的穿透了骷髅鸟的身体,让这些嚣张之极的怪物个个都像被烧了屁股的猴子,滑稽而夸张地跳跃扭动着身躯,怪叫着扑扇着翅膀。它们越挣扎,这些如雨密集的金线越发耀眼,须叟间,不过呼呼几声暗响,不计其数的骷髅鸟被“融化”成了一大团金晃晃的液状物,在空中如云雾般四下99lib?流淌,很快便消减成一缕缕水蒸气,连根鸟毛都没留下。 所有嘈杂声都归于无声,天空下再无异景,一片干净。 眼睛被这些灿烂的光线晃得睁不开,我勉强朝外张望,在空中那些氤氲散开的气体之后,一条赤金巨龙的轮廓隐隐可见,由实变虚。 又是它?那条曾经助我从暮的塔罗魔境里脱困的龙。 正出神时,一阵熟悉的叮当叮当的声音响起,一个小小的,金闪闪的玩意儿,从那条龙消失的地方,以一条抛物线的轨迹朝我而来。 我想都没想便伸出手去,将这小玩意儿准准抓住,摊开一看,敖炽送我的赤金文龙平安扣,静静躺在我手心,只是,雕在上头的龙纹比以前浅淡了许多,快要隐去一般。 我本以为,它会随着被暮抢走的身体一道,归于他人,着实没想到它会回来。 “这是什么?”沧瞳凯他们盯着这个救了我们一命的东西,尤其张大虾,恨不得把这平安扣烧香供起来。 我没回答,站起来,突然将大半个身子探出钟楼去,对着依然无星无月的漆黑夜空大喊:“敖炽你给我滚出来!” 是他,一定是他! 手中的平安扣散发着体温般的热度,不是我的,是它自己的。 二十年了,我从未像现在这般确定,这只与我不告而别的混蛋孽龙,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 可是,没有任何回应。 真该死的凡人躯体,该死的感冒,该死的体力消耗,总之是,我很该死地晕了过去。直接栽出钟楼,就像没有生命的枯叶一样往地上落,头一次觉得自己的身体与灵魂都没有了重量,随便一阵小风都能将我刮得四分五裂。 有人揽住了我的腰,也许只是我的幻觉,可我又嗅到了那么熟悉的味道,想起了许多许多年前,当我面临我生命第一次崩溃时,有个家伙,也曾如此温柔地抱住了不断下沉的我。 敖炽……我喃喃喊着这个名字。 你死到哪里去了…… 我一直在找你…… 一直在找你…… 第六节 “对不起,如果不是那两只猫妖捣乱,今天的收获不会这么.99lib.少。”暮站在他的面前,抱歉地看着手里瘪瘪的布囊,“只提炼出这么多。” “猫妖之王的后裔,的确比别人多些本事。”他淡淡一笑,继续在高高.99lib.的书架前翻阅着各种书本,柔和的灯光从装饰着螺旋纹的屋顶上投射下来,把他修长的身体包围起来,却没有在地上投下任何影子,不论他走到哪里。 他的书房无比宽,无比高,犹胜一座图书馆。全宇宙的知识,似乎都被他浓缩于这里。 “为什么……你从来不看看我?”暮跟从着他优雅缓慢的步伐,追随他的目光藏不住一种暗暗的失落,“我这样,不好么?” 他的注意力全不在她的身上,只专注翻阅着手里的《多粒子系统量子论》,边看边摇头,放回去又取了本《时间简史》,再看,依然摇头,至于《论地球磁场的异变》、《宇宙生命的现在与未来》等等书籍,更是被他扫了两眼就不屑地扔回原处,淡淡的说了声:“垃圾。”99lib? “烁……”她走近一步,不死心地小声呼唤他的名字。 “叫我主人,或者阿努比斯神。”他的视线没有任何偏移,冷冷合上手里的书,“你现在是什么样子并不重要。那些只有愚蠢的人类才会问出口,俗气的问题,我不希望再从你的口里听到。” 暮眼中的光彩渐渐黯淡下去,将布囊放到地上,低低地说:“是,主人。” “出去吧。”他左手指一动,布囊便飞到他的手里,掂了掂,又道,“继续努力,我们还有一点点时间。”他走到放在书架旁的地球仪前,缓缓地转动这蓝色的大球,“三王一线……呵呵。” “主人放心。”暮退到房门前,转身离开时,看着他夺人心魄的侧影,那张于心中沉淀辗转了千百年的脸庞,不禁黯然低喃,“我以为你会喜欢……” 第七节 我昏迷了大半天,直到翌日半晚才醒来沧瞳找了他家99lib?的厨师,给我带来了美味之极的病号大餐,吃的我泪流满面,大赞这只猫有道德良心。 他跟玄终归相信了我,相信现在这个落魄的女人,就是曾那侠肝义胆貌美如花,淡定中又有叛逆,冷漠下暗含热情的树妖老板娘。.99lib. 沧瞳凯说,这辈子他很少记住谁的眼神,除了那只比他还臭屁还傲气的树妖虽然我现在面目全非,可是那说话的腔调,不屑的目光,还是能对号入座的。 玄很愤怒,说一定要宰了暮那个妖孽,替我拿回一切如今沧瞳凯已知道了自己真正的身份,他们正在想办法,汇集所有可调动的力量,要与不停里的妖孽决一死战。 对,藏书网我的“不停”,在我几乎不知情的形势下,从一个无害并且有益的甜品店,变成了妖怪的坟墓。 这是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事,包括我。我离他那么近,甚至偶尔会远远看它一眼,可我竟没有发觉任何明显的异常。直到沧瞳凯告诉我,从十天前开始,每到深夜之后,一股奇怪的蓝雾还有一群怪鸟,就会从猛个地方汹涌而出,大肆捕猎各种妖怪。就连他的同族们也都不得幸免,那些修为略低的猫妖,已经被抓走了好几十只。他跟玄一路追踪,竟发现蓝雾与那些骷髅?99lib.鸟,竟是从我的不停里“发源”出来的。 这场不其而至的灾难,然所有稍微具有灵力的妖怪们都感到即将到来的恐惧,连潜伏在我身边的张大虾都预感到危险,不敢出门。唯有我,毫无察觉。 “不过这不怪你。你本身不是太聪明,何况现在还没了法力。”沧瞳凯终于找到了“报仇”的机会。这死孩子。我无心与他计较,目前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在我的不停里,暮那个疯女人到底干了什么好事。如果昨夜经历的那一场灾难是他一手策划,那她的目的在那里? 一直默不作声的玄,蹲在桌上作深思状,作为一只有思想的猫,他忽然转过头来,对我讲:“在一切行动之前,我们是不是应该先把真正的你拿回来?如今你连一只骷髅鸟都不能应付,这非常麻烦。” 沧瞳凯用力的挠了挠头,问“你仔细想想,你认识的人里,有谁能够不经旁人任何提示,人出现在的你并且喊出你的名字?” “要有这个人,我早飞奔而去了。”我叹息,或许九厥可以试试,可这居无定所的家伙,等找到他回来,只怕暮的黑手已经荼毒万千无辜了。不过就算是九厥,我也对他没太大信心,能穿透一副陌生皮囊,看到真正的我的人——一个已经永远消失,另一个不知所踪。 抚摸着手腕上失而复得,两次救我于水火的赤金文龙平安扣,浅浅热度仍在,敖炽那张总是高傲不屑,偶尔又遍及孩子气的脸孔,总是对我呼呼喝喝吵吵闹闹的声音,在脑中越发清晰。 如果我的记忆没有错乱,在送给我这个平安扣之后的三天,敖炽就彻底消失在我的生活里了。他消失的头一天晚上,我们之间爆发了我们认识以来,最大的一次争执。 第八节 其实,我与敖炽,本来就是在针锋相对的火药味中相识的人。 初见彼此之时,他还是那条桀骜不驯,因谈玩而为祸人间的孽龙,我还是那初得人形,跟在子淼身边,懵懂任性的小树要,我笑他丑,他骂我苯,我们一开始就是不可调和的敌对关系。那时,他可以毫不怜香惜玉地给我一计耳光,而我回敬他的耳光也毫不逊色,我们在空中碰撞的目光,几乎擦得出火来。他说,我是第一个敢对他动手的女人,他要我用一辈子来偿还这计耳光。 世事玄妙,我未料到,真是应了他那句狠话,在之后那段漫长岁月里,在那个曾让我刻骨铭心的人消失之后,长留在我身边的,真是只有熬炽了。他口里说着厌弃我的话,却一次次把我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用他自己的方式,替我修补破成了片的灵魂。他常常一边骂我,一边教我各种有用的法术与修炼的精髓。公平讲,我能拥有如今的千年修为,敖炽居功至伟。他是我的老师,我的朋友,我的敌人,各种关系混杂,但我们就是无法跨越那最后的一条线。 在任何人眼中,我们都应该是一对情侣。可在我的心中,我一直否认,一直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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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这种无法定义的关系,横在我与他之间,越过了无数个世纪。 不知从几时起,敖炽每年都会照着人类的习惯,送我一个求婚的戒指,说总有一天我回老老实实戴上。那些放在篮子里的各式戒指,越积越多,但我从未戴上其中任何一只。 可敖炽还是坚持着这个习惯。他的性格,好像从来没有变过,永远只听从他自己的意愿与执着,从不管我愿意不愿意,刻在他骨子里的狂妄与骄傲,我想,应该得益于他天生尊贵的份。 是的,敖炽并非一条真正被视为妖物的“孽龙”,以“孽”形容,只怪他行事太出格,性格太倔强。他本是东海龙王的嫡亲孙儿,王族血统,傲视天下。而这东海龙族,不仅善水善火,且能降妖伏魔。镇守一方,身份尊容不输佛神。敖炽本可以腾云四海,逍遥天下,却被我这只微不足道的树妖栓住了脚步。 有一千年了吧,我数不出来我们在一起有多久,当一些事情成为习惯时,连遗忘都成了习惯。这一千年里,我们争执无数,长期保持互不相让的势头,可是,我有怎能否认,我们一直相依为命。 我们讨厌一个人,往往因为彼此太相似。 我们喜欢一个人,也因为彼此太相似。 可有些话,我始终都讲不出口。他也是。 还记得那个晚上,我整理衣柜,发现少了一件衣裳——那件一直被我小心收藏在锦盒里的绿纱衣。 那是我第一次以人的姿态出现在这个世界时,子淼送我的第一件衣裳。 哪怕过去了这么长时间,衣裳里头的每一条丝线,还是缠绕着昨日的点滴,抹灭不掉的回忆,悲伤的,美好的。 其实,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想留下一个与故人有关的纪念。子淼对于我而言,是我到死都不能忘却的人,只是到了今时今日,我对他的怀念已与爱恨无关。如果没有子淼,就不会有我。没有子淼,裟椤还是那棵长在浮珑山顶,与寂寞为伴的孤树,连个名字都没有。他是我最珍贵的回忆,我感激他。 丢失了这件衣裳,如同丢失了过去,我的生命突然被切割得不圆满了。那时的感觉就是这样。 我发疯似的找,屋子几乎被我拆了,可是找不到。直到敖炽回来,他轻描淡写地说,他替我新买了一堆衣服,发现衣柜空间不足,所以替我把那些旧衣服都扔了,包括那个锦盒。 他总是如此自以为是,总是如此喜欢替我做决定。 我强忍住心口那把快要从出来的怒火,冷着脸,让他去给我找回来。 他说,扔了就扔了吧,一件又破又旧的衣服,老搁在那儿也不嫌麻烦。还找什么找! 我又说了一次,你去给我找回来。说这句话时,我的眼神回到千年之前,我与他第一次正面冲突时。 他愣了愣,干脆一屁股坐到了沙发里,无能为力地耸耸肩,无所谓地说,一件垃圾而已,我忘了扔哪里了,楼下垃圾桶吧,不过刚刚有垃圾车来过,要不你自己跟去找找? 垃圾! 他的言行,终于彻底激怒了我。 我们开始争吵,各种能一语戳中对方要害的言辞,从两个从不知相让的人口里,爆发而出。 他讥讽我旧情难忘,那男人都死了那么久了,还把他的遗物当成宝,愚蠢之极。 我骂他不过一介莽夫,见识浅薄,不懂感情不懂尊重,这么多年了,毫无长进。 从星座学上说,我是生于严冬的射手座,他是诞在盛夏的狮子座,同为脾气暴烈的火相星座,一旦冲突,天雷地火。 最后,他指着我的鼻子骂,你就是还忘不了那个男人! 原来,他心里,一直是这么看我的。 心突然就被冻住了。 枉他在我身边这么多年,这些朝夕相伴的日子,真真是白过了。 他竟从未真正了解过我。 真正气极时,我反而是最安静的。 短暂的沉默后,我正视他的眼睛,一如千年前我们第一次交锋时的情景,用最平静的声音对他说——你让我厌恶。 显然,他还记得从前的那一幕,记得当时,我不撒谎的,冷漠的眼神。 “滚。”我转身回到了卧房,关上房门前,我头也不回地说,“我再不想看到你。永远。” 房门关上,我没有听到他有任何回应,也不想听到。 我憎恨被人自以为是地误会,别人不懂我,我不介意,可是,你怎么可以不明白我! 这次冲突的结果,是我一场暗自的眼泪,与他二十年的杳无踪迹。 我很少哭,他也从未离开我超过四十八小时,因为这场在之后看起来幼稚之极的争吵,我跟他走向了两条无法再相交的平行.99lib.线。 对于妖怪来讲,二十年的时间不过弹指一挥。可是,再丢失了敖炽的二十年里,每一天,每一月,对我而言都是电影里的慢镜头。 平复下来的我,对于那天的行为,多少有些懊恼。毕竟,他对我的保护与陪伴,那些实在的关怀,的确不该被一件衣裳全盘否定。 我用了许多方法找他,找不到。他就像蒸发了一样。 我真生气啊,为什么这次你又这么听我的话呢?我让你滚就滚,还滚得这么一望无际。 敖炽留下的,除了满衣柜的衣裳,一篮子钻戒之外,就只有这个赤金纹龙平安扣了。 记得吵架那天,我曾气得将着平安扣的绳子扯断,扔到窗外。谁知翌日醒来,这东西又好好地系在我的左腕上。 我再扔,它还是会回来。 必定是敖炽的鬼把戏,不99lib?咋地他在这个平安扣上下来什么法术。我无奈,只能任它叮叮当当响在我的腕上。 现在,我才明白他给我这个东西的用意。 他曾说过,他最怕我这个笨蛋,在他不在我身边时,被别的妖怪吃掉,这实在太丢脸了! 我以为,我已有千年修为,怎么也算妖怪里的高手,能威胁到我安全的物种几乎没有,他的担心不会变成现实。却不曾料到,时至今日,还是他敖炽,用另外一种方式,将我这个“笨蛋”救了回来。 想得到这儿,我红了眼眶。 沧瞳凯与玄不解于我的失态,更加不知道我片刻的失神是为了谁。玄伸出他的猫爪在我眼前晃了晃,把我的魂招了回来。 “我要去一趟不停。”我揉了揉眼睛,突然站起来。 “你去能干什么?打探消息这种事,已经有人去做了。”沧瞳凯看了看窗外,“应该快回来了吧。” 很快,一只黑色的蝴蝶,扇动着一对生着暗蓝花纹的美丽翅膀,翩翩然停在了我的肩上。 “对不起,我也没办法替你解开咒语,如果不是他们告诉我,我根本认不出你。”蝴蝶很无奈地对我说,“你也真是衰,搞成这个样子。” 这蝴蝶,不是枯月,又是何人。 “你来了……”我突然不知说什么好了。 “我早说过那婆娘在这屋子四周动了手脚,你看,所有打出去的电话都是不在服务区。” “难怪我给她的电话老打不通,去不停找她,她又总不在店里。” “现在不停里头的那个不是她好吧!” “也不能完全说不是,起码那个人形还是她的。” “应该扒掉那婆娘的皮!” “那岂不是变成你的同类了?” “骨妖里没有这样使花招害人的货色!少扯到我们!” 一个身形高大,被帽子墨镜口罩长风衣裹成木乃伊的大嗓门男人从门口走进来,随之而入的,还有另外一个高挑挺拔的身影,以及一片亮眼的湖蓝色头发。 “咦,醒啦?”九厥走过来,坐到我身边,无视我讶异的眼神,随意摸了摸我的额头,“嗯,不烧了。你这小树妖,真是不能让我省心哪。” 简单的动作,熟悉的语气,他没有半分疏离与不自在的眼神,让心魂一直飘来荡去没有归依的我,突然踏实了。 “我说树妖,你不用担心,那个偷走你皮的婆娘,不会嚣张太久的!”顾无名摘了墨镜,一拍桌子,那两个黑洞洞的骷髅眼里,喷出的全是抱不平的怒火。他的脾气还是这么冲。 “你们……”我竭力让自己像从前一样淡定,但一看到围绕在我身边.99lib.的这些家伙们,却酸了鼻子。那股在心里千回百转的感动于安心,慢慢沸腾我的血液。 我就知道,我不会一个人。 “她居然要哭了……”沧瞳凯惊讶地看着我,小声说,“她以前,脸上永远只有让人讨厌的,狡猾的微笑。” “这样子还蛮好看的……”玄歪着脑袋看我,“起码比较像一个有喜怒哀乐的正常人。” 另外几个纷纷表示赞同。 “你们几个……”我赶紧擦擦眼睛,顺势给了离我最近的九厥一拳,恼羞成怒道,“再嘲笑我,我就剁了你们!” “你现在也只能拿菜刀剁人了一点法力都没有。丢人!”九厥从不怕在我面前毒舌,只是在我发飙之前,他话锋一转,对众人道,“你们有没有想过,被动认出裟椤的人越多,主动认出她的人就越少,她被解咒的可能性就低。”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怔住了。 我突然想到了什么,问他们:“你们怎么会不约而同地出现在我身边?你们虽然都是不停的客人,可你们彼此间并不认识。而且你们说,暮声被动过手脚,我的任何信息都无法传递出去。”我看向沧瞳凯与玄,问:“最先知道我身份的人是你们,我昏迷的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沧瞳凯坚决地摇头:“不是我们通知的。我们根本不认识你这些乱七八糟的同伙!” 话没说完,他就被顾无名揍了一拳,顾无名拧着他的耳朵道:“小猫妖,这里个个都是你的长辈,说话小心点!” 枯月扇了扇翅膀,从虚空中抖落出一个红得喜庆的信封,说:“我们收到了这个。” 九厥,顾无名,也掏出了同样的玩意儿。 我打开信封,里头,竟是喜帖。 为什么会是喜帖?我翻开那散发着甜甜香味的帖子,一行一行读着刻在一片红色里的字句。 别的我没有看到,我看到的,只有—— 新郎: 敖炽/新娘: 裟椤 敬上 多扎眼的几个字呀! 我要结婚了,居然我自己还不知道。 当然,这个还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被结婚”的对象——敖炽! 这个名字,此刻足以让情感完胜理智。 喜帖上注明的婚礼时间与地点,就在明晚,午夜零点,浮珑山脚,东海别墅。 最末处,还有一行小字——宾客请于婚礼前一天午时至XX市XX街179号“暮声”**,接待人:沧瞳凯/玄 “我发誓,对此我们都很郁闷。”沧瞳凯道,“你是被结婚,我跟玄就莫名其妙成了接待人,一个大中午的,暮声里就来了这些家伙,个个问东问西。然后一对口供才明白,我们不知被谁给耍了。” 事态的发展越来越出乎意料,我不期然想起那天,我翻到的,恶魔牌。 也许,那个一直不曾露面的恶魔,的确已在朝我们,不止我们,朝我们所处的整个世界,步步逼近。 我看向窗外渐黑的天空,竟又看到了那幻觉般的一幕,那些灰黑的暗涌,比之前更显浓厚,张牙舞爪地吞噬了残留的光线,却还不罢休,贪婪无边。 第九节 我突然心悸得难受,手里的喜帖被攥成了一团。 “这天色看起来……真是说不出的诡异。”枯月停在窗边,又飞回来,“我似乎有种明天看不到太阳升起来的奇怪预感。”不止他,别的人都有。连我这个临时的“凡人”都感觉到了不妥,何况这帮修为不低的妖怪们。 顿了顿,枯月又说:“我刚刚去了不停,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那些源于店里的奇怪东西,在白天似是完全蛰伏的。我没有看到那个女人,只有胖子跟瘦子在抢吃的99lib?。昨夜发生的那场屠戮,没有在白天留下任何痕迹。” 众人面面相觑。 “可不可以找个地方让我躲一躲?贵圈实在……太乱了!”一直缩在角落里,只敢听不敢说的木偶张大虾,小心地挪了过来,愁眉苦脸地问。 对啊,我竟还没有追问贵张大虾的来。之前我为维持生计,抱着试试的态度去找一个会做棉花糖的帮工,我还当是运气好,还没走出两条街就看到在街边买棉花糖的张大虾,那时候他还是个人类,起码我以为他是。最让我庆幸的是,他的脚边居然还摆着一块“求兼职”的牌子,我与他,一拍即合,关键是他要的工钱很少,我完全可以负担。九九藏书 那时候,他的出现对于我这个刚刚落难的家伙来讲,简直是雪中送炭的奇迹,而卧只顾着高兴,竟没有想过张大虾的出现,巧合得有些过分。 我一把抓住张大虾,厉声问:“老实跟我讲,你的出现,是巧合还是故意?说!不如我让他们把你拆了当柴烧!” 此话一出,众人纷纷挑眉,九厥更是噗嗤一笑,朝我竖起大拇指:“啧啧,这样才像你嘛。” “我我我……我不知道呀……”张大虾吓得更结巴了,深褐色的木头脸几乎渗出汗来,“我在地里睡觉……有人把我拖出来变成了人……要我装成买棉花糖的小贩等你来来来找6要我照应你的日常起居……” 果然是一场预谋! “谁指使你来的!”我抓住张大虾的肩膀使劲摇。 “我真的不知道!”张大虾带着哭腔求饶,“您饶了我吧……我只知道他比我厉害好多……身上的灵力……好强……他隐身的……说我不照做就要拆了我当柴烧……”他伸出他僵硬的木头手掌,在肚子上摁了摁,一个可以放东西的小暗格在他的肋骨处打开,接着他取出一个鸽子蛋大小的珠子,胆战心惊地交给我说:“这是是是他给我的好处……我不敢要了……都给你们!求你们放我走吧……趁现在是白天……我怕!” 九厥拿过那珠子以端详,道:“这不是东海的千年蚌珠么,价值连城呢。” 东海?我一捶桌子,敖炽……这家伙一定在附近! 但是,九厥他们均表示,没有感应到附近有任何与东海龙族这种强大物种有关的气场。 难道是我的直觉错了? “你走吧。”我松开张大虾,于是他连滚带爬跑出暮声。 站起身,我把手里皱成一团的喜帖朝桌子上一拍,抬头道:“这么重要的一场婚礼,我怎么好意思缺席。” 我知道,浮珑山脚下,从来就没有一座叫“东海”的别墅;我也知道,这场所谓的婚礼,更像一场鸿门宴;我还知道,这一去,我再无回头路。 但,我必须去参加“我的”婚礼。 暮,还有你的主人,我们的对决是不是正要开始? 还有你,敖炽,如果你真的回来,为什么不肯来见我? “要去浮珑山的话,咱们稍后就得启程。那地方挺远。”枯月提醒道。 “好,就这么办,先吃点东西,然后出发去浮珑山。”我深吸一口气,神情颇有些视死如归的悲壮。 第十节 “如果以.99lib.后你真要结婚,答应我,千万别选在初冬的半夜举行婚礼!”九厥站在浮珑山顶,边呵气边搓手,认真的说。 现在还是清晨,物品让九阙带我来到了山顶。 主力在这块已熟悉的像我身体一部分的地方,吹着已有了刺骨之意的山风,看脚下的风景,远处的云海,我的思绪干净平和的像一片无波的湖水。 我总是不停的跑来跑去,忘记了什么叫归属感。直到再回到这里。 曾经与子淼住过的山洞,无色花仍在老地方,枝叶摇曳,未有改变。我的手指从洞外石壁上,那三十道划痕上抚过。 这是当年我亲手刻在石壁上的,是我记录时间的方式。 从变成人形,来到这个世界,我最初的三十年,就在这里度过。那时,这里有和煦的阳光,变幻的四季,还有我开心的笑声,子淼温柔的身影。当然,还有敖炽不离不弃的陪伴。 桃桃花仍在,人面全非。 我作为一棵树的寂寞,在这里终结,而我作为娑椤的孤独,又在这里开始。 这就是所谓的循环? “你的表情,不像是去参加婚礼,而是参加葬礼。”九厥在我背后轻笑,“我认识的你,不是个悲观的人呢。难道模样变了,性子也变了?” 我居然没有跟他斗嘴,只说“就把我送到这里吧,晚上不必跟我同行。” 临走前吃的那顿饭,被我间接动了手脚,九厥出手,在沧瞳凯他们一拨人的饭菜里,下了些利于睡眠的东西。 如果真的会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我希望,殃及的只是我一个。 九厥不说话,转身走到山顶最高的地方,伸了个懒腰,不同意也不反对,只看了看手表,说:“都快十点了,怎么天还像破晓前那么暗?” “已经十点了?”我还以为现在很早。 那些被我看了千百年的云海,没有了阳光的照耀,每一层都像夜色下的海面,翻滚着黑白缠绕的浪。四周寂寂的风声与暗浑浊的光线,显然会误导每个人的时间观念,将黑白颠倒。?99lib. 为什么现在,还没有天亮? 日蚀?不可能这么久。 “大大的不妥。”九厥喃喃,扭头对我一笑,“小树妖,今晚你同不同意,我都得去喝你的喜酒。” 风声变得怪异了,呜呜的99lib?声音,从山脚下盘旋而上,一阵大过一阵,起初像一个孩子在小声哭泣,后来变成了一群人的嚎啕,听者不寒而栗。 我俯瞰着根本看不到底的山脚,突然对九厥道:“知道么,当年这里枉死过许多人。他们把我当做可以满足他们愿望的神树,不顾一切的想爬上来膜拜我,希望我赐给他们幸福。孤独到无聊的我,很乐意被他们当成神,享受被崇拜的感觉,同时看着无数男女,老老少少在攀爬时失足落下。” “我知道,子淼告诉过我。这也是他将你留在身边修行的原因。不过,你也不必介怀。你救过的人,已经远多于因你而亡的人。99lib.”九厥摸摸我的头,如是说道。 我们并肩坐在那块大石少年上,我的头靠在九厥肩上,两人像欣赏世间最美的景色一般,看眼前堪比末世的场面。 天空根本没有放亮的意思,风月刮越猛,山顶上的砂石被吹得四处乱滚,纷纷哗啦啦坠下山去,发出咔咔的脆响,像无数人被扭断了脖子,骨头碎成了一块块。 离夜晚越近,死亡的味道越浓重。 我从衣兜里摸出那张死神牌,看看,又放回去。 我会一直带着它。 第十一节 当九厥的手表指向午夜零点时,我与他站在这座三层高的巨大别墅声。精美的壁灯每隔两米就有一盏,水蓝色的灯罩,雕刻着轮盘与羽毛,从灯下浸楚的光亮,不是灯泡,而是一支支白色的蜡烛。 旗袍姑娘们不是在走,是在地面上滑行,或者说飘荡,那些穿着红色高跟鞋,纤细美丽的小九九藏书脚,微微踮起,脚跟始终未曾着地。 走了快五分钟,他们停在一扇高高的,巴洛克风格的大门前。 “贵宾来啦!”他们分成两排,替我们推开了门,尖起嗓子喊。 实在抱歉,我怎么听这句“贵宾来啦!”怎么像吊唁时喊的“有客到!” 九厥那乌鸦嘴说的倒也不错,我完全不像来参加一场婚礼,而是葬礼。 第十二节 大门里,灯火辉煌,白的的地上,所有家具都是红色的,红桌子红椅子红花瓶,连酒瓶酒杯都是半透明的红色玻璃。大厅正对面那半月形的show台上,一支乐队正在演奏,大提琴与中国笛,中西合璧,热闹非凡,乐者们无一例外穿着红色的礼服,抱着红色的乐器。 我的视线,几乎湮没在一片血色里。 是,我的第一反应不是红色,是血色。 无数比我们早到的“贵宾”们,在大厅中央翩翩起舞,男男女女,年长年轻,个个盛装打扮,光芒四射。 所有人都很投入,很高兴,每张脸上都笑容灿烂,舞步曼妙。没有谁多看我跟九厥一眼,大家完全沉浸99lib?在幸福的海洋里。 大厅两旁长长的餐台上,摆满了五光十色,丰盛到奢侈的食物与酒水,长着一模一样脸孔的年轻侍者们,穿着红色小西背,系着红色领结,熟练而殷勤地往客人们的碗里添加食物。 每扇窗户上都贴着“囍”字,每一笔,都跟这个不中不西,不新不古,不人不妖的鬼地方格格不入。靠西的墙壁上,又一个几乎与墙面一样大的屏幕,里头是大厅里全部景象的现场直播。那些飞扬的裙角,飘荡的乐曲与笑声,在镜头的不断转换中交织成奇怪的组合体。 我的目光落到屏幕左下方,却是暗暗一惊。 与show台紧邻的地方,立着一个足有两人高的转轮,一半金色,半黑色,中心是一柄箭状的指针。转轮的中心,一块类似水晶质地的斑斓晶体,流动着奇妙的彩光,一环一环地闪耀出来,往整个大厅扩散。转轮正下方,摆着一座做工精致的天秤,秤盘与秤座上,刻着奇特的象形文字。以我对金子天生的敏感度判断,这天秤绝对是用足金打造的,而且从它的构造与装饰来看,这天秤历史悠久,不是刚做出来的摆设?99lib?。 “好浓的妖气……”九厥看着转轮里的发光体,不太舒服地咳嗽几声,低声一笑,“这是我见识过的,最不像婚礼的婚礼。” “妖气……”我自然是闻不到的,只朝那些宾客们努努嘴,“他们应该都不是人类吧。” 九厥摇头:“他们恰恰都是人类。”他又看看那些侍者,还有是不是?99lib.从大厅里穿过的旗袍姑娘们,道:“这些才不是呢,笨树妖。” “我当然知道这些不是。没有人类会脚跟不着地地飘着走99lib.路。”我白他一眼,旋即我为自己说的话愣了愣——非人类,且脚跟不着地……我突然想起了一个传闻。再看那高耸着的转轮与天秤,它们完全没有身为“装饰物”的美感,只透着一种严苛到残酷的公平与巨大的压力,站在它们面前,不自觉便会将自己推上等待一场裁决的,无形的审判台。 多么明显又奇怪的感觉。 在这个大厅里,纵使华丽陈设处处可见,耀人眼目,有许多都比这两件东西的外表瑰丽十倍,可稍微有些眼里的人,应该看出,这里,谁才是真正的主角。 转轮,天秤……脚跟不着地的姑娘…… 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人。但是,可能么?他不是一直作为“另一个世界”的人而存在的么? 我下意识攥紧了九厥的手臂,正要对他开口时,却冷不丁在人群中发现了两个熟的不能再熟的身影——胖子跟99lib?瘦子,端着一大盘绝对超载的食物,边吃边笑,当又美女从身边走过,瘦子的眼神还是像万能胶一样粘过去。 两个死鬼在这里干什么?不知道这是龙潭虎穴么! 哦对,今天是“裟椤”的婚礼,他们俩的老板娘结婚,他们的出现理所当然。 他俩好像也发现了我,屁颠屁颠迎上来,欢乐地说:“老板娘也邀请暮小姐来了呀?太好了!可算见着个熟人了!” 对于他们两个,但凡是美女,都是熟人,这个我很了解。只是,你们真是死到临头还不知道! 瘦子看了看我身边的九厥,又奇怪的问:“你是九厥大叔吧?为什么不进去找老板娘呢?莫非你怕冷落了新欢……”他指着我,暧昧地笑。 我一把打落瘦子猥琐的爪子,愤愤道:“你为什么不马上滚回你的不停?!” “哇,干嘛突然这么悍妇,你以前不是个很斯文的小妞么……”瘦子委屈地揉着被打红的爪子。 这时,婚礼进行曲突然奏响,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几大束玫瑰色的灯光,齐齐打向一直缺少着主角的Show台。 灯光晃花了我的眼睛,掌声揪起了我的心,我的全部注意力,都落在那扇从Show台左侧缓缓打开的大门上。 此刻我才意识到,婚纱的确是女人这辈子最漂亮的衣裳。 第十三节 我呆呆地站在这里,看着另一个“我”,被那个曾在我身边停留了千百年的男人,温柔地牵了手,款款而出。 白色的婚纱,没有任何繁复的修饰,简单别致,唯一奢侈的,只有腰间那细细的一束镶钻腰链,恰恰好地衬出夺目又不嚣张的贵气。婚纱下那个婀娜的身体,娇羞地挨近身边的男人,比他略略落后小半步,一种完全听从他带引的姿态。她的表现,让人从心里认定,哪怕前头是悬崖万丈,只要是这个男人牵了她的手,她也会义无反顾地跳下去。 因为信任,因为依赖。 这种心思,装不出来。 可,那女人是暮啊,难道她已经高深到可以“内外兼修”,连情绪都可以以假乱真? 还是……她与敖炽真的发生了一些我不知道的事? 对于这一点,我狐疑,又有些针扎般的疼。 他的身躯,依然挺拔健硕,宽阔的肩膀总让人想到一座最坚固的山脉,还是习惯略略仰着头,眼神永远都看在比别人更高的地方。强势与傲气,他从不掩饰。那张一直让我怀疑是鬼斧神工才能雕成的脸庞,俊逸未改,与时间隔绝,看不到风霜,更没有沧桑。 唯一改变的,是热度。 站在离他那么远的地方,我依旧感同身受地发觉,他没有了当年的热度。 是,我记忆中的那条孽龙,是我世界里的第二个太阳,这个比喻虽然不够优美,但我觉得最恰当。他的身上,真的具备了天际那一轮骄阳所拥有的全部元素,炽热,光明,乃至暴烈。 热度,是敖炽独有的标记。 在我们朝夕相伴的岁月里,我甚至不需要张开眼睛,就能从那一片扑面而来,而实际上除了我之外别人都没有发觉的“热浪”里,知道他正在朝我靠近。 从前我不明白,只当自己太过讨厌这个家伙,所以身体有了“过敏”反应。 后来,我才懂得,原来这就叫默契。 我丢失了二十年的人,现在就在我的面前,牵着另一个女人的手。 他们比肩而立,他们深情对视,他们朝彼此绽放笑容。 他向来宾们致词,欢迎所有人的到来,见证他们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刻,高调大气,又斯文礼貌,情绪熟练老到,像事前排练过无数次,只等着天衣无缝的亮相人前。 我不肯承认那个男人是他,我这么害怕他对别人山盟海誓。 千年树妖,自命不凡,以为千帆过尽,可以笑看红尘,爱恨喜乐,不过是弹指便消的尘烟,俗人们无聊的消遣。 可是,看到敖炽牵起了别人的手,我才明白,构筑了那么多年的“自信”,不过是自欺欺人的伎俩。 我终究还是个被感情羁绊了理智的,跟任何人都没有不同的,“俗气”的女人。 亮闪闪的戒指,握在了他修长的指间。 “我等你戴这枚戒指,已经等了无数个世纪。” 我听到他略带暗哑的声音,我看到暮,那个假扮成我的女人,羞怯的伸出了手指。 难道你真的分辨不出面前这个根本不是你要的那个裟椤么! 宾客们的掌声更热烈了,欢呼声掩盖了一切,连胖子跟瘦子都冲到台前去瞎起哄了。 铛! 敖炽手中,即将戴上“新娘”手指的钻戒,被一把银光闪闪的汤匙击落在地,咕噜噜地滚下了台,失去了踪迹。 全场顿寂,继而哗然,众人纷纷回头,看是谁如此煞风景,居然以汤匙为暗器,破坏一场正在进行的美事。 有一段时间我很热衷玩飞镖,还兴起去参加过世界大奖赛,进了三甲。不过成绩与法力无关。我尊重体育精神,务必公平真实。虽然很久不玩,水准有所下降,但用一把汤匙打落一枚戒指,不难。 我不打算再跟谁玩“看谁更沉得住气”之类的游戏了,事态早已暗流激涌,所有谜题一触即发。如果一定要有一方先下战书,好吧,我来。 面对这一系列的遭遇与变故,我的忍耐已然到了极限。 明晃晃的餐刀,在我手里熟练地转动,我抬起头,迎向众人搜索,继而疑惑的目光,笑眯眯  地说:“对,我干的。” 他们开始嗡嗡议论,与多人眼里有显然的怒意。 “这个疯女人是谁?” “破坏别人的婚礼,好奇怪的家伙!” “真讨厌,明明一切都好好的!” 我不慌不忙地朝show台走去,人们像避一场瘟疫似的,自动朝两边退开。 “你是谁?”敖炽将他的新娘拉到了身后,皱眉问我。 我以为他会说一句“你找死么”,然后跳下来痛殴我,这才像他。 “为什么不先把我打个半死,再来拷问。这可不像你呀。”我扬起下巴,笑着问他,“难道结婚真能让人成熟起来?连你敖炽都不能幸免?” “你是谁?”他朝前跨一步,居高临下地看我。 “小心点……”那个“裟椤”,体贴地抓住了他的手臂,看看我,“这女人来历不明,我的宾客名单里没有她。” 敖炽拍拍她的手,然后转头对我说:“今天是我的婚礼,我不想对谁动手,在我发怒前,你最好离开。来人,送客!” 旗袍姑娘,侍者,两男两女旋即飘到了我面前,四个人,将我围在中间,带着一脸僵硬的笑容,朝我伸出手。 “等等!”他突然叫住了他们。 我心里一惊。 他从台上走下,来到我面前,出人意料地握住了我的左手,目光里却只有陌生和厌恶。 我没有等到我期待的惊喜。 “为什么你会戴着这个?”他粗鲁地从我腕子上,撤下了赤金纹龙平安扣,我瞬间成为了他眼中卑鄙的小偷。他一把甩开我的手,走回他新娘的身边,嗔怪:“你就是这么丢三落四,我说过这个东西很重要!” 他亲自为她把平安扣系上。 可是,刚刚系上,平安扣便从她的手上脱落下来,扣结并没有任何松动,整个平安扣就像无形的空气,穿过她的手腕,毫不留恋。 他以为是自己没有系好,再来,再掉,如是数次,这平安扣,他的新娘就是戴不了。 我很久没有掉过眼泪,我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看到这一幕时,心中的悲哀无法抑制,化成了热热的液体,在眼眶中微颤。 敖炽啊敖炽,你怎么就连这平安扣都不如?连它都知晓,谁才是真正的主人,你却任由我被人戏耍。 “赤金龙纹平安扣,她戴99lib?不上的。”我把眼泪逼回去,不在敌人面前掉落是我的宗旨,“因为她根本就……” “住口!必是你这个疯女人在平安扣上动了手脚!”他粗暴的打断我,对他的手下道,“把她丢出九九藏书去!” 旗袍女与侍者们一拥而上,其中两只指甲尖尖的手甚至直接朝我的脸抓来。虽然这不是我的身体,可这样的冒犯,不可容忍。 嚓嚓几声,所有妄图擒住我的人,全部手掌落地。 愤怒绝对能大幅度提高能量指数,我手里的餐刀,做了最好的证明。它以风卷残云之势,切断了所有冲我而来的魔爪。 别说我冲动残忍,随随便便就斩断别人的手。我斩的,不是人。那些落地的残肢,眨眼就化成了黑色的沙粒,在白色的地板上混乱散开,然后统统渗漏到地板间的缝隙里,如同赶着逃命的败兵。四个家伙,看看自己光秃秃的手腕,很快又朝我扑来。 一拳击在那侍者的胸口,又反身一脚踢在旗袍女的头上,于是,个人的心口露出个大洞,另一个的头飞出数米远,剩下的躯体,朝下一坍,黑沙一堆。另两个家伙的下场也一样,被看了半天热闹的九厥拆成了零件。 敖炽似乎没有意识到我会动手,他的新娘低低叫了一声,刹那的惊慌。 赝品就是赝品,哪怕你有了我的身体,我的修为,可是,你永远学不会我的大气,我生在骨子里的勇敢。 第一回合,我赢了。 宾客们发出恐惧的尖叫,有的人甚至大喊着:“怪物!有怪物!” 但,他们的手指并不是指向那些身体变成沙的家伙,而是我跟九厥。 桌椅被四下退开的人却挤倒,餐台也被掀翻,酒水食物一地都是,婚礼完全被我的出现搞砸了。 敖炽一脸盛怒,吼道:“把这两个家伙抓起来!” 一大群旗袍女跟侍者男鬼魅一样出现,我甚至都看不清这么多的家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当然,九厥动作更快,一把将我扯到背后,双手捏诀,咒语暗诵,轻轻松松喝了声:“散!” 强风,含着一种独有的醇酒之香,从他手掌中贯出,龙吟虎啸般朝敌人而去。敖炽的下属,无一幸免。整个大厅,一时间黑沙遍地,污浊不堪。 九厥吁了口气,朝我眨眨眼:“批量删除这种事,现在只能交给我了。” “Good!”我难得地朝他竖起大拇指,却意外地在他脸上看到了些微异样的神色,低声问,“怎么了?” “没什么。”他摇头,“可能刚才有点出手过度,现在有点头晕。你知道的,我很久不打群架了。” “那个……”我突然问,“他真是敖炽么?” 我不能只从直觉去判断,我需要事实的确认。 “从他身上散发出的,的确是东海龙族独有的‘王气’。”九厥微微皱眉,“只不过,这‘王气’似乎是……‘死’的。” “放肆!” 震慑人心的怒吼,敖炽纵身一跃,刚猛的拳头从半空中砸下,对准的是九厥的天灵盖。 我没想到过,敖炽跟九厥会有拳脚相向的一天。两个男人纠斗在一起,两种灵力驱策而出的招式在虚空中激烈对撞,地上,墙上,因为他们的战斗,无辜出现一个又一个大洞,一条有一条裂缝。 可我看得出,九厥攻击少,防守多,而敖炽,招招都要九厥的命。 “哎呦喂,我说暮大美女,没事儿您来添个什么乱呀!”瘦子胖子见势不妙,上来将我拉到一边,一脸惊慌,“看看,好好一场婚礼,搞成什么模样了?那好歹是我们的老板娘,您给点面子,等人家嫁完了再算账行不行?” 实在受不了这两个笨蛋!我一拳打在喋喋不休的瘦子脸上,骂道:“你们懂个屁!这婚她休想结!” “是不是长得漂亮的人脾气都这么坏啊?”胖子被我的气焰吓住,讷讷地缩到瘦子背后。 九厥渐渐落了下风,动作越来越慢,每一招都应付得越来越吃力,闪避不及下,竟然被敖炽一拳击中了左肋,整个人撞向身后的雕花大理石柱上,生生将这粗壮的石头撞出了一大块缺口,碎石四溅,摇摇欲坠。 九厥面色苍白,一阵猛咳,竟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这是我见过的,他人生中绝无仅有的狼狈。 但,这不对。九厥的修为,在我之上,就算对手是东海龙族,也未见得输人一筹,不可能这么快就败下阵来。 九厥倒地,敖炽眼中杀机四起,瞬间移动到他面前,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把寒光森森的匕首,直插九厥的咽喉。 关键时刻,九厥将身子朝旁一移,匕首插进了地里,几乎没入了一大半。 “住手!” 我在敖炽拔出匕首之前,像头凶猛的小兽,硬是用这个纤瘦的身躯,将他撞了个趔趄,摔倒在地。 “你疯了么?他是九厥!”我在他爬起前冲上去,不顾一切压到他身上,用手肘抵住他的脖子,咬牙道,“你张开你的眼睛看清楚!敖炽,你.99lib?到底中了什么邪术?” “我数三声,你闪开。我不对女人出手。”他冷冷看我,“但如果你继续乱来,我要你灰飞烟灭。” “你们太过分了!”show台上,一直不见任何动静的新娘,终于开口了,以一副受害者的模样。 我从“我”的脸上,看到了扭曲的神情,不是愤怒,不是担心,是酝酿已久的,“大业”将成的满足。 她孤身站在台上,小心而优雅的整理自己微乱的裙摆,婚纱上那片雪白的颜色,在摇晃的灯光里勾勒出与世隔绝的孤傲与憧憬。她的脚下,不再是撒满花瓣的地板,而是那片在我记忆中的,浮珑山脚下那块粗糙又温热的土地。她还是像从前一样,独自站在中间,不管身边围绕了多少人,她依然还是那棵孤独的,渴望变成别人的小槐树。 如果她真的是新娘,她不够光彩照人,不管她笑得多幸福。 第十四节 “你们太过分了!” “你们太过分了!” 一直龟缩在旁边的宾客们,突然纷纷重复起她的话,不断重复,不断重复,用各种各样的腔调,高低粗细,在我耳边形成了一曲极其难听的合唱曲,这曲子只有一个调,只有一句歌词,也只有一种清晰——我是怪物,应该除之后快! 宾客们朝我逼近,有的人顺手拿起地上的刀叉,有的端起了摔掉了脚的酒杯,任由那破碎的边缘深深扎进手里,滴出了血也不在意。 人群移动的速度相当快,好像他们已经不是人,而是一群在海水中集体觅食的食人鲨。 我大感不妙。 分神的瞬间,敖炽一把将我掀起,一脚踩在我的背脊上,力道大得要断了我的骨头。 “不准伤她!”九厥挣扎着站起,还没到我身边,就被敖炽的掌力击中,沙袋般朝后飞开,幸而胖子适时出现,当了他的人肉垫子。 瘦子像只鼹鼠似的从人群中哧溜一下钻到敖炽身边,抱着他的99lib.腿道:“敖炽大人啊,还是放了他们吧,虽然破坏婚礼非常可恶,但也不必这么大手笔对付他们吧!” “是啊是啊,敖炽大人,你就快是老板娘的老公了,这个家伙是老板娘的好朋友呢,你给点面子饶了他吧。可能他今天太高兴喝多了,才做
出这些出格的事!”胖子扶着力气全失的九厥,连声朝敖炽求情,说着他又扭头对那个“裟椤”大声道:“老板娘,你说说话呀,你跟九厥大叔的关系不是一直很好么?” “如果真是我的朋友,不会破坏我的婚礼。”她只说了这一句。 这一刹那,对于以前总扣胖子跟瘦子薪水的行为,我内疚了。关键时候,难得这两个胆小鬼还敢站出来讲话。 “几时轮到你们说话!” 杀红了眼的敖炽被她们俩的“不怕死”更激怒三分,朝胖子与瘦子抬起手掌。 “不要……不要动他们!”我在他脚下拼命挣扎,全连身都翻不了。 一道白光,裹着密密的血斑状物体,从他手中刺进了胖子跟瘦子的心脏。 两人闷哼一声,身体顿时缩小,变成了两条在地上仓皇张望的蚯蚓,一肥一瘦。 是,胖子跟瘦子,是两只最普通,修为也不怎么样,除了会做甜品以及看美女之外,一无是处的蚯蚓怪。 敖炽冷睨了我一眼,突然拿开了他的腿,像踢一只死狗一样踢在我身上,巨大的力量让我唰一下从地板上滑了出去,撞倒了好几个走在最前头,朝我们步步逼来的宾客。 我及时翻滚身子,避开差点扎进眼里的刀叉,可是,小腿处还是传来一阵剧痛—— 一个大个子男人紧紧拖住了我的左腿,手里拿把餐刀深深没入我的血肉。 “你们太过分了!”他握着刀柄,仍说这句话。 这身体不属于我,但这绝对不妨碍疼痛感的传播。 我一脚踢在男人的脸上,被痛感刺激出的力气,一下断了他的鼻梁骨,他捂着鼻子,满脸鲜血地仰倒在地上。 “你们太过分了!”这一阵高过一阵的呼声在我头顶汇集,似要把可供我呼吸的空气都隔断。 敖炽这一脚,完美地将我送进了那堆已经完全疯了的人群里,我被逼上来的他们团团围住。那边,九厥的情况不比我好多少,围攻上去的人群彻底湮没了他,不时有人倒下,头上或胸口上插着刀叉或玻璃。一个肥胖的中年女性被甩到半空中,随之出现的,是一只高高跃起的,一尾巴扇在她头上的大蚯蚓——是胖子。 双拳难敌四手,何况是不止四百只手,九厥那反常的虚弱越来越明显,即便有胖子帮忙,也不过是螳臂当车,他们拼命搏杀,试图朝我这边靠近,可收效甚微。 我在这些混乱的人褪下穿梭闪避,他们手中的武器雨点般朝我刺来,我打,我踢,我挡,我使出我所有本事,身上还是落得伤痕累累。我的衣裳,快变得跟墙上的囍字一样红了。如果不是瘦子替我解决了一半的攻击,我现在只怕已经成了一只死刺猬了。 台上那对男女,看戏般望着在生死线上挣扎的我们。 能用的武器,几乎都被那些人用上了,我跟瘦子就像在夹缝里奔命的蝼蚁,他们每一次攻击对我们都可能是致命的。在又击退了离我们最近的十几个家伙时,瘦子一口咬住我的衣领,哧溜一声从战圈暂时的缺口中滑了出去,暂时将那一群疯子扔在了身后。 那边,胖子也拖着九厥突围而出,两个家伙早已伤痕累累。 我们朝大门狂奔,身后,追兵渐近。 紧闭的白色大门,已近在咫尺,只是,一个小小的身影挡在了它的前头—— 一个头扎蝴蝶结的小女孩,四五岁的年纪,双手紧紧攥成了拳头,蜷缩着身子,呜呜直哭,嘴里喊着:“妈妈我怕我怕!” “人类……”九厥一皱眉,说,“大门已经被结界封住,快把她抱开,我来弄开大门。” 这小女孩是我在这里,唯一见到的不说“你们太过分了”的人了。我快速上前将她抱起来,退到九厥身后。 “再退后一些。”九厥回头,苍白地笑笑,“如果我拼上所有还是打不开这扇门,你就砸碎我的原身,里头有一颗内丹,虽然对你帮助也不会太大,但起码能让你比现在有力气十倍。谨记!” “滚!胡说八道什么!”我心下一沉,大声道,“你给我专心开门!” 九厥笑笑,转过身,深深吸了口气。 我怀中的小女孩,紧紧抱着我,还在瑟瑟发抖,哭着叫妈妈。 “不哭了,你妈妈等下就来找你!”我笨拙地拍着她的背。 “骗人!”孩子突然不哭了,抬起头,在我耳边用童稚的声音慢慢说,“你们太过分了!” 我一个激灵,一松手将这孩子放了下来。 他仰起小脸,朝我咯咯笑着.99lib.t>,跑开了去,站在离我远远的地方,晃了晃攥着的拳头,然后用力朝下一拽。 一道不易察觉的光线,从她手里闪过,我这才看到,小女孩手里攥着的,是一根比头发粗不了多少的银线。 我的头顶,传来一阵金属碎裂坍塌的动静,然后是哗哗的水声。 猛一抬头,系住那盏巨大玫瑰色碗装吊灯的三根金属链,居然断掉了两根,以致这个“大碗”瞬间倒翻过来,一大股透着黑气的琥珀色液体从里头倾泻而下,速度之快,眨眼便已到了我的头顶之上。 如飞瀑的液体里,有各种骇异的人脸互相挤压,翻滚,从嘴里伸出的舌头,蛇一样吐着芯。 我会被融化。这是唯一的念头。而我的脚,向被粘在地上,难挪分毫,也是那小女孩搞的鬼。 千钧一发,两条如蛇又如龙的影子,散着淡到不起眼的光芒,从我的身侧光速飞来,在顶上交叉成一个飞快旋转的硕大“十”字,所有落下的液体在呼呼声中被吸入了十字的中心,一滴都没有落下地,更加没有沾到我的身体。 不到五秒时间,顶上没有了任何动静,我抱着头蹲在地上,只看到两只被腐蚀成深红色,从里到外没有一块好肉的大蚯蚓,重重跌在我面前,黑黑的烟,从两具完全没有生命迹象的躯体里冒出来。 老板娘,我要求加薪水! 老板娘,不是我偷吃的! 老板娘,你真像个母夜叉! 老板娘……老板娘…… 瘦子跟胖子的脸,还有那总是让我感到无比厌烦的声音,突然全部撞向我的脑海。 胖子跟瘦子,死了。 第一节 我没有要哭的感觉,也没有难过,慢慢站起来,对身后的追兵,对台上那两个“观众”,静静地说了一句:“你们该死!” 新娘微微变了脸色,而敖炽,突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低声说:“你竟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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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宰了那对草芥人命的男女,我更该死。 身上的伤不觉得痛了,溃散的力气也回来了,我需要这样的状态,哪怕只给我一分钟。 我推开过来扶我的九厥,回头便走。 “站住!” 身后有人叫我,不是九厥。 这声音,霸道十足,不怒而威,不容许听者有任何拂逆。 关键是,这声音我听过上千年。 我怔怔地回头。 胖子和瘦子的“尸体”化成了一滩干干净净的水,被莫名的力量聚集在一.99lib.起,往上堆积再堆积,直到堆积成一个透明的人形。 哗啦一声,一条缝隙从人形头顶横贯而下,像拉开一件衣裳的拉链,一个高大的影子从里头迈了出来—— 眉眼,皮肤,黑底紫龙暗纹的衣衫,微微仰起的头颅,一举手一投足,连每根发丝都透着盛气凌人的高傲。 “敖……敖……”素来口齿伶俐的我,第一次结巴了。 “敖你个头!”来者抓住我的手,看似粗暴实则温和地将我拖进他的怀里,一连串的斥责 “要是我不现身,你已经被熬成汤了!真是没有比你更笨的女人了!这么多年了,还是没有长进” 普天之下,没有谁敢用这样的语气训斥我,也没有谁敢对我采用一揽入怀的亲密动作,只有他。 可我现在的样子……我继续结巴:“你……你认识我?” “哦对,我居然忘了。”他居然像逗弄孩子一样两手轻掐住了我的脸,几乎与我鼻子挨着鼻子,“只有你这笨女人认不出我,我怎可能认不出你!”他叹了口气,喊:“裟椤……裟椤……裟椤……” 这一声称呼,我像等待了一万年那么久。 可这不是最要紧的,要紧的,是喊我名字的人。 他的双手紧紧护住我,从面前的这双俊美如昔的眼睛里,我看到了我的模样,也看到了如火的热度,还有遗失已久的牵念。 对了,这才是我要找的人,这,才是我的敖炽。 身体被无限安全和温暖包围,灵魂像落入了舒适摇篮的婴儿,在轻轻地摇晃中。化成片片星光,朝远处飘去。 所有不属于我的东西,正在离开,属于我的,正在回来。 “婚纱还不错,不过不是太适合你。”敖炽挑剔的评价,把神思游荡天外的我唤了回来。 婚纱?! 我低头一看,暮身上的婚纱,居然跑到了我的身上,不对,这根本就是我的身体。 中的咒毒,在敖炽的口中,化为乌有。我又回来了,树妖裟椤,货真价实。 我欣喜藏书网地摸着自己的脸,顺手捡起地上一个银制盘子,倒过来拿光滑如镜的盘底拼命照自己。 “还照个屁啊!再照还不是只老妖怪!”敖炽不耐烦地夺下盘子,又冲九厥道,“你还死不了吧?没想到天界上仙也有这么形象败坏的时候啊,哈哈。” 精疲力竭的九厥依旧保持着风度,提醒他:“这个东海别墅不是普通地方,会惑乱人类的本性,还会吸取非人类的元灵,若非如此,哪里轮到你这条小龙来嘲笑我。” “被救命恩人嘲笑,是应该的。”敖炽继续坏笑,他好像一贯这样,只要看到别人生气,就想千方百计令别人更生气。 我不生气,我只有一堆问题要问。 “你……” 我话还没出口,已经被敖炽用手封住了嘴。 “现在不是提问时间,以后我再解释。” 说罢,他牵着我的手朝前走。 这是我才看到,那些追杀我们的疯狂宾客们,全都呆呆站在原地,每个人都耸拉着头,垂着手,不说话也不动弹。 “讨厌的傀儡。” 敖炽只是一挥手,像拂开讨厌的苍蝇蚊子,那些挡住我们去路的人,便真的像苍蝇一样飞开了去,在地上倒成了一片。 “如果他们只是**纵的人类,出手别太重了。”我看到那些倒在地上的女人跟孩子,包括刚刚那个跑开的,想致我于死地的小女孩,提醒敖九九藏书炽。 “所以我才没有把他们变成烤鱼。”敖炽瞪了我一眼。 啪啪啪,一阵掌声在我们前头响起。 今夜的主角,“新郎敖炽”拍着掌,笑着朝我们走过来。身后,跟着那个一身血衣,满身伤口的暮。真是遗憾,我还给她的身躯,看起来非常不好。 两个敖炽,从外观上看,真是一模一样。站在他们两人之间,我会以为置身在两面镜子之间。 暮一言不发,只用一双灰翳蒙蒙的眼睛看着我?99lib.t>。 “想见你一面,真是太不易了。”他停在离我们三步开外的地方,笑容浅浅,看上去没有任何攻击性,“躲了二十年吧?真不易。” 我以为,凝重与严肃这种东西,跟敖炽这种人物是绝缘的。但今天我发现,不是。 “我该怎么称呼你呢?”他叹息,“阿努斯比神?敖烁?还是……我亲爱的哥哥?” 我没有幻听吧?他叫他敖烁,叫他……哥哥?莫非还真应了我那句“天下变态本一家”的名言? “我们长得很像,对吧?”他望着我的眼神,跟之前判若两人,变得无限温和,指指自己又指指敖炽,“他肯定没有告诉过你,他有一个双生哥哥。” “我对别人的家务事没有兴趣。”我还记得他刚才是如何对待我的,冷冷说。 “哈哈,我就是喜欢你这样的女人,有勇气,又有点傻。”他突然大笑,“尤其是那股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倔强孤傲,不为任何事低头的样子,很动人。” 暮的眼睛,像风吹熄的烛光,暗黑一片。 我如此厌恶被这样一个男人“称赞”,扭过头去不搭理他。 “你花了这么多心思,布了这么大的局,逼我现身,难道就是为了叙旧?”敖炽突然提高了声音,怒气冲冲地打断他。 “叙旧有什么不好?”他一点不生气,朝我走来。 敖炽一步挡在我跟他之间,一字一句道:“你再走近一步,别怪我。” “是么?”他停下,笑容渐渐散去,“你是不是还想像千年前那样,用手里的刀再次刺穿我的心脏?” 敖炽的眉间,皱成了深深的川字,尤其当他听到“刺穿我的心脏”这句话时,我明显感到他的身体轻轻颤了一下。 “当初,若不是我魂无所依,走进你生命的第一个男人就不会是子淼。”他微微偏过头,执拗地望着敖炽背后的我。 这句话,不啻是一声惊雷,炸得我呼吸骤停。 第二节 他扬起头,长长叹气:“对啊,若不是那会儿我已经死在我亲弟弟的刀下,成了一只四处飘荡的幽魂,我一定会在子淼发现你之前,给你人形,带你离开。” “你食物中毒了吧?”我强迫自己镇定,不要乱,不.99lib.要听这个疯子乱讲话。 “当你还是浮珑山顶的‘神树’时,你肯定记得有多少人因你而死。”他像在讲一个遥远的童话,用最平静安详的语气,“我在你对面的云朵上,看你对那些愚蠢人类的死亡不以为然,淡定自若,我就知道,我找到同伴了。你大概从没想过,在你被当成神物膜拜的长长时间里,为什么从来没有冥府的人来找过你的麻烦?有那么多人因你而死呢。” 我想起子淼第一次见我时说过的一句话——若再胡来,冥府拿你是早晚的事。 我以为他是吓唬我,因为确实没有任何人来找过我的麻烦。 “因为我替你解决了那些来自死亡国度里,自以为公平公正的讨厌鬼们。我不想他们破坏你的天分,跟独特的美丽。”他不无遗憾,“只可惜,还是缘不够,将你真正带进这个世界的人不是我。当我再回到浮珑山时,你已经离开了那么久藏书网。”他顿了顿,用别样深沉的目光打量了我一番,“最可惜的是,当我再找到你的时候,你已经变得,跟那些俗气又无用的生物一样了。真该死啊,你生生被子淼,还要那些所有‘帮助’过你的人给毁了。” “神经病!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的心变得烦乱一片,但大脑又在拼命运作,想理出一个头绪。 “你从来都不告诉她这些么?”他看着敖炽,啧啧摇头,“这就是你不对了。夫妻法则的第一条,必对对方坦诚。” “你已经被我删除,被整个东海龙组删除,被全世界删除。”敖炽绝然说道,“一个从来就没有存在过的人,没有资格被大肆宣传。你不要玷污了‘坦诚’这个词。”说罢,他低头对我轻声道:“这个,我以后……” “不用解释。你不讲,必是为我好,何需追问。”我白了他一眼,“你又不是头天认识我。” 他又忍不住鼓掌了:“果然心有灵犀,我都有点感动了。”他放下手,话锋一转,指着我们四周那些傀儡似的人类说:“我想知道,你们能否像感动我一样,感动这些人类呢?” 这疯子的话,我越发听不明白了,脱口而出:“你夺走我的真身在前,让你的女爪牙骗走我的人形在后,又用毒雾和骷髅鸟捕猎妖怪,现在再将我们集体引到这座见鬼的别墅,难道只是为了向我表示你有多无聊多无耻?你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我只是不想气氛太紧张而已。聊聊天会比较轻松。”他不以为然,“还有,别用‘目的’来形容我,应该用‘愿望’,我的愿望是什么?”他把头转向敖炽,“我亲爱的弟弟,你最清楚。” “不可能。”敖炽果断地说,“通向时间之轴的门,你休想打开。”他总是高昂的头,第一次微微垂下,“为什么这么多年了,你还是一点都不肯改变?难道连丢失生命,都不足以让你醒悟?” “那是因为,这个世界一直没有让我看到进步。”他的眼里,泛起了森冷的寒意与深刻的失望。 他打了个响指,那个已经歪斜着挂在墙上,上头裂纹遍布的液晶屏幕,突然亮起了画面。 第三节 只是世界各地的新闻,交替播放。 地震,海啸,山洪,扑不灭的森林大火,止不了的火山灰烬,吞没了城市,湮灭了人群,废墟处处,满目疮痍,死者遍布,生者哀嚎。 我知道这些都不是捏造,都是真实发生的事,尤其是最近的几年,这样的新闻更加频繁。 屏幕里的画面在他漠然的眼底里闪烁,他一直沉默,直到很久,才转过头问我们:“你们看到了这些,但有没有看到这些画面之后的东西?” 他走到一个花白胡子,西装革履的西方人面前,对准他的心口勾了勾手指,一颗鲜活跳动的心脏,从老者体内露了出来,落在他的掌心。他走到那座天枰前头,将心脏放在右边的秤盘,又取了一根羽毛放在左边的秤盘,结果显而易见,天枰完全朝右边倾斜下去。 他又转动转轮,指针悠悠停在黑色的一边。 “呵呵,阿努比斯的规矩是,心脏比羽毛轻的人,死后才能上天堂。命运之轮表示,这个人只能下地狱。”他拍拍手,把那颗心脏扔到了一边。“帕恩斯坦利,斯坦利工业掌舵人,全球最大的武器供应商,对于军火走私非常热衷。” “住手!”我跳出去想阻止,却被敖炽拉住,“你不是他的对手。” 又一颗心脏落到了秤盘。 “哈立德费萨,中东首富,也是几十家所谓生化研究所的支持人,现在横行全球的病毒里,大约有一半是他的产品,成功或者不成功的。” 第三颗心脏,第四颗心脏,第五颗心脏…… “三本润一,天才核物理专家,被无数热爱核战的伟大国家聘用过。直到来我这里的前一天,还在无人区搞实验。不过那个无人区以前是个热闹的村庄。” “金万峰,连续三年闯入全球富豪榜三甲,旗下产业无数,业余爱好是砍伐大片森林建立工业区,以及在大家知道的时候,将各种工业废料倾到在山林,或者海水里。哦,他还很喜欢大量捕杀各种野生动物,以此为荣。” 一个个名字被他说出来,一颗颗心脏被轻蔑地扔到一边,一桩桩让我都替人类汗颜的恶行被一一罗列。 他拍拍手:“好可惜,没有一颗心,比羽毛还轻。”他拿起那根羽毛,把它吹到了空中,“他们想要的太多,欲望太重,心又怎么可能轻呢。人类一直都是这么丑陋。” “一码归一码。就算你把这里的人全部杀掉,我也不会让你的愿望实现。”敖炽走到他面前,一把雪光飞射的长刀,出现在他的手中,“如果你一定要逼我,我会让历史重演。” “我只是要你跟我面对面而已。我不会跟你动手,一如当年我根本不反抗。”他的脸上,真的看不到杀气,“敖炽,你是我唯一的弟弟,记得那时你贪玩,被山神的镇崇灵石压住,是我用了三天三夜,用爪子生生将那块顽石撕成了碎块,记得吧,我的血染了你一身都是。我不想跟你动手,你也从来不想的,对不对?否则你不会躲起来不见我。” 他的声音,温柔得像一支安眠曲。 敖炽握刀的手,剧烈颤抖着。 “千年前,我不过想从敖崆表哥那儿拿到钥匙,你知道的,要改变必然会有牺牲,敖崆表哥那么善良,他不会介意交付性命。我们东海龙族一直守护着时间之轴,我们比任何人都有力量改变这个糟糕的世界。可我们竟然不晓得运用。”他的眉宇间浮起了一丝无奈,“爷爷因为敖崆的死,要你对我执行族规。他们的眼光实在不够长远,看事情也不明智,枉我一直以他们为偶像,还以为他们会支持我。” “一派胡言!你居然一丝悔意都没有?!”敖炽显然被他的口吻激怒了,刀尖猛然指向他的眉心,对方却连眼睛都不曾眨一下。 他笑看着敖炽锐利的刀锋,继续和风细雨地讲“你的刀,把我从东海龙族变成了一抹幽魂。那时我真的很迷茫,我流落到了浮珑山,住了很久,思考以后的方向。我已经死了,回不去原来的世界了,怎么办呢?哈,你说巧不巧,那天我看到冥王的手下追杀一只狼头人身的怪东西,我一直很乐于助人,所以帮它藏住了行踪。原来它是阿努比斯的手下,从千里之外的流放地潜入回来打探冥府的动静。我跟着它去了埃及,见到了那个倒霉的‘藩王’,它被冥王流放到那个不毛之地太久,它已经很老了,最可怕的是已经没了斗志。可我不同,虽然我已经死了,但身上仍保有东海龙族的力量,虽然跟之前不太一样。我把那个阿努比斯变成了脚下的一堆砂石,我替它管辖这片区域,我很喜欢改变,包括将自己从东海龙族的王裔,变成你们口中的埃及死神。这份工作我一直做得很不错,法老们都很尊重我。而我也愿意将他们带往永恒的乐土。” 我觉得,世上最具想象力的最佳,都未必能构思出这么一个疯狂的故事。他果然是阿努比斯!看到那一群群骷髅鸟,转轮与天枰,还有化成黑沙的男女时,我就想到过,这些东西,全部是属于死神阿努比斯的标志。他可以驱策从死灵身上诞生的骷髅鸟,他的军队全部是黑沙所化,而他操纵的转轮与天枰,以人心与羽毛的重量决定死灵的未来,全部是这个死神独有的行事方式。 关于阿努比斯的事情,我知道的不是太多,只听说过它本是个狼头人身的怪物,早在这个世界尚未完全成型的时候,它被当时的冥王收为手下,掌管引领死灵之职,但后来这个家伙的狼子野心越来越大,甚至想取冥王而代之,结果被冥王削去大半法力,放逐到遥远的沙漠之地,也就是如今的埃及。从此以后,阿努比斯作为埃及的死神,出现在各种各样的传说里。没有谁知道,阿努比斯只是一名冥界叛臣。 而让我更没有想到的是,当年这家伙谋反不成,结果反而被眼前这个男人取而代之。而这个男人,竟然还自称是敖炽同父同母的双生哥哥。匪夷所思。 “你本来有重来的机会。”敖炽的刀,没有放下的意思,“如果你肯安安心心留在埃及当你的阿努比斯。敖烁,为什么不安于室?为什么还执着于你那些疯狂的念头?” “亲爱的弟弟,我相信善有善报的。”他突然笑出了声,一把将身边被当作透明人许久的暮拉到了怀里,“五百年前,我回到浮珑山。”他看我一眼,“我是去找你的。但你已经不在了。我在山脚下的凹地里休息,听到这棵可怜的小槐树在哭泣,原来它一直叫你裟椤姐姐呢。它给我讲了你的许多事情,看来她真的孤独很久了,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更重要的是,我知道,它想变得跟你一样。”他在暮的脸颊上轻轻一吻,“这一点打动了我。虽然我最希望在我身边的女人是你,但既然我们错过了,聊胜于无,将这个小东西带到我身边,就像子淼对你那样,我的遗憾也不那么重了。” 听到他一口一个子淼的叫着,我的心里是控制不住的厌恶,大声呵斥道:“少把你跟子淼相提并论!你‘培养’出来的,只是跟你一样的怪物!你们果然般配。” “不不,你太武断了。”他朝我摆摆手指,很好脾气地说,“暮不是怪物,她非常善良,尤其对于我。你知道两百年前,我一不小心被上一任冥王封印在了斯芬克斯像下头,是暮不眠不休,从世界各地替我收集灵魂,用了差不多一百八十年的时间,才用这些死灵的力量冲开了冥王的封印,让我重获自由。你能说这样一个好姑娘是怪物么?” 如果他真的是敖炽的双生哥哥,那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真是比敖炽的段位高出太多。我更佩服的是,居然真的有人在描述自己的错误与恶行时,像在夸赞世间最高尚的行为,而且还面不改色,一派真诚。 他的确是怪物,从手段,到心灵。 “我早同你说过,留在浮珑山,才是对你最好的。”我失望地看着面无表情的暮,深深地觉得这个丫头无比可悲,之前想狠狠教训她的念头,慢慢弱去。 “暮,你不是我,我们的性情,思维,包括各自的际遇,都不可能一样,你做不了我的,”我叹气,不解,“为什么一定要做我呢?做自己就那么让你难过么?” “你嫉妒过天上的飞鸟么?你羡慕过那些自由来去的人们么?你惧怕过无边无际的孤独么?”暮抬起长长的睫毛,“如果有,那你没有资格教训我。你并不比我高明多少。” 她对我的敌意跟怨恨,刻在她说出口的每个字里。 好吧,我努力让自己不要再怪她,她的修为比我低,而带她入世的,又是那样一个拥有魔鬼般灵魂的男人,一个被流放的死神。近墨者黑。 我忽然想起第一次见到她时,在暮声里看到的那本《论藩镇割据之害》,终于明白为什么她会对这类史实的反应这么强烈了。这个傻孩子呀,竟一心一意为这个冒牌的阿努比斯抱不平,竟这样死心塌地地生活在他处处阴翳的羽翼之下。 旁人或许无法理解,99lib?t>但我可以。 她也只是个女人,心里装着至爱的名字,甘心被那种叫“爱情”的咒语套牢。就像当年的我对子淼一样,如果子淼被谁伤害,或许我的反应会比暮更疯狂。 我的确也不比她高明多少,只是比她幸运一些罢了。命运给了我验证“疯狂”的机会,但也给了阻止我去验证的人——子淼,敖炽,以及所有后来被我视为朋友的家伙们。 我无法想象,如果我的人生没有这些人的出现,我还会是现在的我么? 而暮,她的世界从头到尾,只有那疯子一个人,以爱情之名。 可是,傻孩子,你跟他之间,真的是“爱情”么? 你对他不顾一切,我却没有从那个男人眼中,看出一丝跟爱有关的东西,哪怕他给你的吻,也不过是主人对于玩偶的奖赏而已。 仅仅因为羡慕我与子淼的缘分,仅仅因为想成为另一个我,就一定要这么卑微地留在这个男人身边么? “你会害死自己的。”我直视她的眼睛。 我越表示出对暮与敖烁在一起这件事的否定,暮越是与他靠近,冷笑:“你真虚伪。当年我求你带我走,你不予理睬,放我一个人在那个鬼地方自生自灭,现在却又担心我的死活。我要事你,现在应该先担心自己。”她停住,望了敖炽一眼,“要不是没料到敖炽会那么不要脸,将自己一分为二躲在两只蚯蚓的躯壳里,骗过所有人,我怎会一时大意,让你躲过那场灭顶之灾。”她笑得越来越大声,“你知道那些琥珀色的液体是什么?是用那些游荡在人间,不能下地狱也不能上天堂的怨灵提炼成的毒液,它足以将没有法力的你化成一滩血水,让我以后再不用看到你这个虚伪恶心的女人,听到你的声音。你……” “嘘……”敖烁的手指,轻轻覆在她激动的唇上,他朝她摇头,“就是这一点,你让我失望了。” 暮愣了愣,漂亮的眸子慌乱地闪动,像一只生怕被遗忘的小猫。 “说好了,只是演戏而已。他们不是我们的敌人,是可以帮忙的朋友。你居然背着我,想毁掉我们的朋友。”他的手指在她脸颊上慢慢滑动,神情看不出喜怒,“我不喜欢被人违逆,哪怕一次,暮,你以前是很听话的。” 砰! 我的拳头跟敖烁的脸撞出了巨大的声响,把这男人打得侧倒在地。 他居然把我们定位成“朋友”! “无耻!”我被他的言论,还有他对待身边女人的态度,气得发抖,全然没注意到自己的婚纱,因为刚刚出拳时太用力,右肩被扯开了一条大口子。 敖炽微张着口,把我扯到一旁,说:“揍人这种事,我来就好了,你穿个婚纱,打架难看!” 他的情绪永远这么跳跃,永远都喜欢在不适当的场合说不适当的话,刚刚还深沉凝重地跟自己的哥哥对话,现在居然批评我打架不好看。 果然是亲兄弟,两个怪物比翼齐飞。 敖烁从地上爬起来,揉着下巴,笑道:“打也打了,骂也骂了,亲爱的弟弟,把我要的东西交给我吧。我做了这么多,就是在等你。龙心树身,我已得其一,只等你的钥匙了。” 他朝我们一步步走来,脸上始终平和,可我却从他每一步的靠近里,看到了在?99lib?暗处掩埋千年的索求,它像一只手,按部就班地毁掉一切障碍,最终会掐住所有人的咽喉。 他的气势,其实从来没有低于敖炽。 “难怪这厮身上……东海龙族的‘气’……是死的……”九厥缺氧般大口喘气,脸色非常不好看。 话音未落,他身子一晃,倒地不起。 “九厥!”我一惊,扑过去扶他,眼前却突然浮起无数大大小小的湖蓝色光晕,一如顽皮孩子吹出的肥皂泡,纷纷朝那转轮中的发光体飞去,一路上洒下星屑般的光亮。但,这不是肥皂泡,而是从九厥身体里,溃散出的元灵,是一只.99lib.妖怪的生命。 为什么突然会这样?难道他身上的伤已经严重到这种地步了?不可能,九厥这个老东西身经百战,就算失去了灵力使不出法术,身体也不至于孱弱成这样。 “你们又耍了什么花招!”我冲敖烁大吼,手掌急急覆在九厥的额上,将自己的灵力输进他体内,希望能阻止他生命的消逝。 不行,完全不行,不管我怎么做,那些光圈依然在升起,破裂,速度有增无减。而九厥的身体,也开始呈现出渐渐透明的趋势。 “死不悔改!” 敖炽怒不可遏的刀锋,在一道雪光之中,正正地从敖烁的头顶劈了下去。 咻!裂缝从他的头顶,一路蔓延到脚下,他所站的地方,被震出了一个大坑。 “我说过不会同你动手,无论你如何对我。” 敖烁的身体,如同两块被撕成两半的拼图,错裂着往下坍塌,碎掉的脸上,那无法用任何形容词来表述的奇特笑容,却凝聚不散。 我看着这个男人变作一堆黑沙,在地上打着旋儿,不是逃窜或者溃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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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自由自在地,朝四面八方飞去,继而溶解。 暮闪身去到那转轮前头,坐下来,将头靠在转轮上,面容安然,长发舞动,一身被血染头的衣裳,与在她四周飞扬的黑色沙粒组成了华丽的画面。 “你还是下手了啊。”她嗤嗤地嘲笑敖炽,“可是,你连你哥哥在哪里都找不到,该怎么办?” 敖炽紧锁着眉头,握刀的手朝下重重一顿,将长刀狠狠插进了坚硬的地面。 他真正生气了。 我知道他并非跟遁形的敖烁生气,而是跟自己生气。 我不怕别的,最怕敖炽“自我削弱”。 心怀鬼胎的敖烁,处处避让,实则处处以言语刺中敖炽要害。杀人不用刀,才是至高境界。只要敖炽自乱阵脚,他便有机可乘。可恨! 九厥气若游丝,我得在这个老东西咽气之前,找出救他的办法。 他的元灵,正被源源不绝地吸入那转轮之中。 我起身,却一阵眩晕,眼前的所有景物左右摇晃不止。我用力眨眼,甩甩头,调匀呼吸,这才稍微站稳了脚,眩晕也渐渐消去。一个不妙的感觉却从心里一闪而过。 我偷偷地看了看自己的右手,发现有小小的光点正在往外渗漏,就像九厥的元灵一般,朝转轮飞去。 我猛地抓好手,佯装无事地走到敖炽面前,握住他一直攥成拳头的手。牵手这种在男女间再普通不过的小动作,我从来没有对他主动过。这是第一次。 他转过头,神情复杂地看着我的脸。 “我不清楚你和你的混账哥哥到底有怎样的过往,”我从没有像现在这么自然地,向他展露过微笑,“但我相信你做的,都是对的。” 那双总是骄傲又固执的眼睛,似映出了一片忽然晴朗的天空。 我们相交的视线里,第一次没有天雷地火的对峙,而是患难与共的支撑。 其实,柔软一次又怎样呢?谁也不会少一块肉的,对不对。 从前的我们,谁都不明白这个道理。希望现在的觉悟,不会太晚。 “你……”敖炽憋了半天,终于开了口,“你……踩住我的脚了!” 我一低头,我的左脚嚣张地霸占了他的大半个脚背。 这……我赶紧抽回脚,这家伙真是煞风景,难得刚才那么好的气氛。 “他在哪里?”敖炽脸色一变,闪电般擒住暮,“给我答案,我不伤你。” “你有大把时间去把他找出来。”暮根本不畏惧他的逼迫,笑看了我一眼,“不过提醒你,你有时间,她可没有多少了。还有地上那个蓝头发的家伙,以及你们的狐朋狗友们。” 我和敖炽俱是一惊。 第四节 “张开眼睛看清楚你们的四周吧。”暮抬起手臂,朝半空中一抹。 地板,墙壁,天花板,被她的手完全“擦”掉了,桌椅灯盏,倒了遍地的人类,包括我们在内,骤然以失重的状态漂浮在空中。 抬头,是从四方滚滚而来的黑云,一浪紧逼一浪,源源不断,把天空遮蔽成一块没有缝隙也没有边际的墙,拒绝任何光线的透入。原来,我当时从天空中看到的根本不是幻觉。 俯首,浮珑山的全景,尽收眼底,层叠山峦,奇石流水,只是,所有构成这个画面的元素只有一种颜色——黑,深浅不同,光暗交叉,分割组合,把这座我最熟悉的浮珑山,以另一个完全陌生的容貌呈现在我眼前。 站在这样一个世界,我如同陷入黑暗里的微茫星球,无力而渺小。若不是身旁有敖炽牢牢揽住我的腰,我几乎就要从这上不沾天下不着地的位置掉落下去。无法克制的压抑,绳索般缠住了我的脚,不断将我朝无垠的深处拖去。 “漂亮吧。”暮对于眼前的一切十分自豪,“不光这里,整个世界,此刻都是相同的,从未有过的和谐统一。你们贡献出的力量,主人相当满意。” “我们?” 我从震撼中清醒过来,暮说的我们,难道是那些被他们抓走的妖怪,以及九厥失去的元灵?今早在山顶时,99lib?我与九厥误会了时间……原来,太阳的光芒,被现在这个“世界”,完全阻隔在外了。 刚刚想到这里,一阵眩晕又朝我袭来,比刚才更强烈,迷离模糊的视线里,有雨点一样的黑影,从空中落下,沾染着我的头发,脸颊,四肢。灼痛,由轻而重,从我身体里的每一寸肌肤上爆发,有如无数薄薄的刀刃在一丝一丝切割着我的血肉。头变得好重,里头似有一只手在用力往外挖,硬要将我的脑袋掰开一样。 我冷汗如雨,根本无法站立,连敖炽的臂弯都挡不住我不能控制的滑落,从身体里漏出的光点越来越多,根本不由我控制。 “裟椤!裟椤!”他半跪在地上,抱着浑身乱抖,牙关紧咬的我用力摇晃。 我想让他别担心,可我说不出话,那万箭穿心的痛楚,在渐渐关闭我所有的生命迹象。 那些黑影还在往下落,像虫子钻进每个毛孔,时间越长,疼痛越重。 暮抚摸着转轮里的发光体,笑道:“阿努比斯神的力量,加上从大量妖怪的元灵中提炼出的高纯度‘养分’,由此生成的沼影之国,是阳光的坟墓,亡灵的乐土。一切妖怪,在沼影国度里,都会被这里的力量感染,元灵溃散,无路可逃,如同陷入沼泽的可怜虫。为了等待三王星阻隔太阳的刹那,我们准备了二十年。世上有九千八百八十三中妖怪,每一种都要抓一些,而且还得悄悄进行不能被人发现,实在很麻烦,何况有的小妖怪修为太低,能提炼出的东西太少。你们这些大妖怪就不一样了,只要一只,就很有效果。哈哈。” 暮的语气,充满被压抑许久,一朝得到解放的痛快。虽然大多数我都听不太明白,什么沼影之国,什么三王星阻隔太阳,我闻所未闻。 “沼影之国?”敖炽的声音,震得我耳膜发颤,“你说你们制造出了沼影之国?” “对啊,哪怕只有一个小时,也足够让那些讨厌又虚伪的妖怪们永远消失了。” 我看不到暮的模样,但是能够想象她此刻“快乐”的样子。 “如果你肯听话地交出你的心,沼影之国即刻消,这是主人对你的承诺。”她趾高气扬,像鄙夷一切的女王,“但如果你不愿意,那就为你的裟椤,还有你们那班愚蠢的妖怪朋友,甚至天下所有妖怪,送终吧。” 交出……敖炽的心? 时间之轴……钥匙……龙心树身…… 之前敖烁说过的话,散成凌乱的单词,在我耳边嗡嗡响动。 他指使暮,骗走了我的真身,现在又逼敖炽交出他的心? 一直在加藏书网剧的痛楚,反而让我的思维突然清晰了。 “敖炽!不要给!不准认输!”我的手死死抓住他的,指甲差点没入他的皮肉。 我的眼睛明明是睁开的,可为什么我看不到他的脸? 第五节 这时,身边扑通几声闷响,似有东西从空中栽下,混乱中,有猫儿的嘶鸣,有骨骼摩擦断裂的响动,还有蝴蝶扑扇翅膀的声音。 “我让你跑快点的,来早点就不会被关在门外!” “你是猫,我只是一副骨架,哪里会有你快!” “我说过我来载你的,你又不肯。” “谁会让那么小一只蝴蝶来背!说出去会丢死人的!” 是……是沧瞳凯那帮家伙!我清楚嗅到了他们的气味。 “他们来晚了,被关在别墅门口进不来。看他们这么热情,我不放他们进来就没礼貌了。”黑暗中,暮淡淡的声音变成了狰狞的怪兽,在我急切慌乱的心里横冲直撞。 痛觉还在增加,在他们几个不速之客来到之后,我的皮肤仿佛要脱离肌肉,消融掉了。 “你的身上怎么冒光圈了?” “你也是!” “我……我好像喘不过气了……” “头好晕!身上好像着火了!痛死了!” 很快,我听到那些家伙倒在地上的声音。 “你还有时间选择。”暮的脚步声,朝这边而来,每一步都势在必得,仿佛胜券在握,“敖炽,用你一颗心,换你心爱的女人,还有朋友,乃至天下所有仍健在的妖怪们。你并不吃亏。犯不着为了卑微的人类世界,赔上他们的性命吧。” 敖炽沉默了。 我不知道暮跟敖烁究竟想要对现有的世界干什么,但我知道,敖炽不可以点头,这笔交易不能做! “不行!”我抓住敖炽的手,死都不肯松开。 “你看看裟椤的样子,她痛得多么难过。在沼影之国中,妖怪们是什么感觉,你应该很清楚。”暮此时,必然是用满含怜悯的目光在“同情”我,“感染”他。 的确,我疼得生不如死,可我一声不吭,我不想敖炽听到。 “她若有事,我要你们陪葬。” 敖炽的回答,简单干脆。 一阵不同寻常的气浪与啸叫,从我身边爆发,我熊熊火光照亮了我黑暗一片的双目。 我听到暮低低地哀叫了一声,然后有重物落在地上,以及东西被烧焦的气味。 然后,是我的惊叫。一排冷硬的牙齿衔住了我的腰肢,将我抛了起来,落到了一个被鳞甲覆盖的身体上。紧跟着,身边陆陆续续掉下了奇怪的东西,有的毛茸柔软,有的冰冷坚硬,有的发出淡淡的酒味。这…… 肩膀上,轻飘飘落下个小东西,枯月熟悉而微弱的声音传来:“是我们……” 来不及反应,我只觉身体一轻,整个人腾空而起,一从未有过的速度,朝上空蹿升。 “抓紧。”身下传来敖炽的声音,透过那片厚厚的鳞甲,我感觉到一条鲜活跳动的血脉。 我昏朦一片的双眼,似乎又看见了我们初遇时,那条隐于云端,桀骜不驯的孽龙。 我紧紧抱住这个大家伙,发烫的脸颊贴在他的鳞甲上,觉得甚是舒适,连痛楚都减轻了许多,这刹那的轻快,竟让我有了睡意。 我迷迷糊糊地问:“去哪里……” “去找太阳。”他的声音从未这么平和,“不要睡着,跟我说话。” “太阳……会把我烤成烧猪。”我笑,“什么是沼影之国……暮好像很得意。” “每一千年,冥王、海王与天王这三颗星会有一个钟头的时间排成一条直线,所产生的异磁场会瞬间阻挠太阳光照进人类世界,如果友人在这一个小时内,将事先搜集的各类妖怪的元灵提炼浓缩,、再选一个充满阴性磁场的地方,将这些力量一次释放出来,与宇宙中的三王星相呼应,我们这个世界就变成了你现在看到的样子,不仅失去光明,而且会完全打破这个世界固有的平衡与生存法则。你也可以将其看成是一种病毒,笼罩全世界,但感染对象全部是妖怪。在这个‘病毒国度’里,妖怪们会渐渐失去法力,最后被沼影之国的力量烧成灰烬。藏书网”他越说越怒,“引来沼影之国的扶疏,是禁忌。三千年钱曾有个修道者想用这个方法,杀尽天下妖怪,结果没能成功,反而被妖怪与天界的联军剿灭了,据说尸骨无存。”他停了停,突然笑了出来,“好玩吧,其实所谓生态平衡,不光是指人类跟动物,如果妖怪们死得一个不剩,这个世界也不会好过的。聪明人都明白这个,也会尽一切努力去维系这个平衡。所以,任何引来沼影之国的人,都很该死。” 敖炽说了一堆,而我只断断续续明白,敖烁跟暮捕获妖怪,就是为了制造一个让妖怪们一朝灭绝的死亡国度。可是,敖烁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对付妖怪。 “你哥哥想要对付全天下的妖怪?”我照他的话,努力提起精神,不让自己睡去,虽然我真的很累了。 “他想要对付的不是妖怪,是人类,所有人类。”敖炽沉默片刻,“但我完全没有想到,他会坚持这么长的时间,并且下这么大的赌注。机关算尽,一切只是为了逼我就范。” “我听他说时间之轴……钥匙是什么?”这个不止一次被敖烁提到的关键词,是我最大的疑惑。 “时间之轴,隐于地心深处,它掌控着整个世界的时间运转,是一支为我们东海龙族所看守的,不允许任何人作更改的重要装置。”敖炽的声音变得低沉,“那个人,从小就与众不同,他看许多书,许多许多,还常常跑去外面的世界,一去就是好多天。每次回来,他的脸色都非常难看,说那个世界有多么肮脏,说人类是多么卑贱可恶的垃圾。他说,如果用时间将这个世界完全净化,让人类这种生物彻底消失,他一定可以建立起一个完美的?99lib?国度,就像我们的东海一样,高贵富庶,干干净净。”他叹了口气,继续道:“时间之轴被密封于九重结界中,只有唯一一把钥匙可以开启,而这把钥匙,就放在历任看守者的心脏之中,也只有被选为看守者的人,才能过得了通往时间之轴的通道。除看守者之外的人,如果硬闯,哪怕抢到了钥匙,也无命使用,因为会在抵达结界之前就被通道里充斥的光明与黑暗,极阴与极阳的对撞之力挤压成肉饼。可即便这样,当年他还是不顾一切要拿到龙心里的钥匙。” 龙心树身,我已得其一——我突然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 我的真身,有冥王血护佑,可以化木为舟,安全去任何空间。敖烁不是守护者,如果他像在抵达时间之轴之前不变成肉饼,就得先找到一个可以保他平安穿过那通道的“交通工具”。难怪他费尽心思抢走我的真身。世间只有冥王有不受任何空间阻碍的能力,他自是不敢拿冥王开刀,只能对我下手。此人真真是无耻又大胆。一生都在处心积虑,只为那个我们连见都没有见过的时间之轴。 “他为了拿到钥匙,杀过人对不对?”我想起他们提到过一位表哥。而这件事,应该就是敖炽心病的根源。 “那一年,钥匙的继承者是我们的表哥敖崆。而那个人做梦都想去时间之轴,所以,他居然趁我爷爷率亲信外出巡游.99lib.之际,对因病未能成行的敖崆痛下杀手,在剜出他的心之前,被中途折回我的撞见。”敖炽停顿了许久,仿佛一块伤疤被慢慢揭起,疼得慌,“这件事,令东海上下震怒。我爷爷下令,杀无赦……” 他的讲述,突然被一声悠长的叹息打断。 不是我,也不是我身边的任何一个人。 敖的声音。 这个东海龙族里,真正的“孽龙”,鬼魅般出没的阿努比斯,从我们看不到的地方走来,他的足音,没有方向,时而从空中落下,时而从侧面围绕。 “我一直以为会对我出手的是别人。可是,不是别人,是你。” 敖烁的影子,由远而近,在我眼前渐渐明晰,那个跟敖炽一模一样的人,他们曾经血脉相连,天下无双,如今却要生死对垒,必有一伤。我看到了那双明静的眼睛,真的看不到怨恨,尽管他的口中,一直诉说着多年前的那场悲剧。 我应该是看不到敖烁的,可是他的出现,根本不需要通过眼睛来证实,他根本就是把自己溶到了整个沼影之国里,渗进了我们的意识之中。这里的每一寸蔓延的黑暗,每一缕擦过的气流,都是他的化身。 “你想带着他们硬闯出这里么?”他“走”到离我们最近的地方,“何必如此折磨自己,你知道这行不通的。这是我的沼影之国,它的力量,连我都惊讶。” “没有什么可惊讶的。你只是在卑劣地利用他人的生命而已,包括将你视为唯一重要的人的暮。”敖炽上升的速度越来越快,“你牺牲大量的普通小妖,替你造出这个让我厌恶的地方,再引来我背上这群笨蛋,让这个龌龊的国度可以吸食这群修为不低的大妖怪的元灵,替你维系并巩固这个黑暗的世界,你果真是物尽其用。可你竟连那个对你如此忠心不二的暮也不放过。” “暮?暮她怎么了?”竟让我莫名担心起那个又狠毒又蠢笨的丫头。 “你身体的崩溃,是因为妖怪的元灵会被沼影之国当作养分吸收,它吸收得越多,维持的时间便越长,越不可突破,随着这个国度的扩张,死去的妖怪也会更多。暮跟你一样是树妖,你受了多大的损害,她也不会例外。她跟你一样,在用自己的元灵,供养这个黑色的妖怪墓地。” 这不可能! 我不信她的身体正经受着跟我一样的痛苦,她同样以超乎想象的坚毅,假装自己一切正常。 “我真喜欢听你们聊天。这让我想起从前的日子。每次你被父亲打了屁股,总会像现在这样,絮絮叨叨跟我说上半天。”敖烁的身影,在虚空中飘荡,从一个变成了许多个,围绕四周,“可是,当你动手杀死我时,你却从头到尾都沉默。” 我清楚感觉到敖炽的身体猛地收缩一下,一些模糊得像老照片的画面,透过了血脉,穿过了鳞甲,落到了我的脑海里—— 第六节 那是个陡峭的山崖,手持长刀的男子,默默站在一条紫鳞巨龙尸体前。 漫天雪花纷扬飘落,把地上那对巨大的龙角遮盖成好似银色的枯枝,男人的腿,还有手里的长刀,都深深地埋在了雪里。 闪电亮起,雷声响起,倾盆大雨劈头浇下。地上瞬间积起了水,继而化成了冰。 男人站了多久?三天三夜吧。 我看到,黎明与黑夜在他身后交替了三次,仿若电影里的快镜头。 雨也下了三天。 直到他离开,才瞬间止住,云开雪霁。 敖炽从来没有哭过,起码在我认识他之后,没有。 但那场下了三天三夜的雨,我明白,那是他哭了。 那段深切的悲伤,直到现在都不曾散去。 手刃99lib?胞兄,他内疚至今。 这就是他的心魔,这就是他一直躲避,不肯再与敖烁正面交锋的原因,恰恰也是被敖烁一直狠狠攻击的痛处。 我突然真正读懂了这个看起来总是居高临下,不将任何人跟事放在眼里,一度放任自己胡作非为的男人。 谁的心,都是肉长的,谁的心,都曾柔软过。 我与他这瞬间的“心灵相通”,使得我将他抱得更紧了,身上的疼痛我已感觉不到,我担心的,如今只有他。 “知道么,其实我从不想伤害任何人。我是个善良的人,希望被我们东海龙族守护的世界,能像我期待的那样完美,所有人相亲相爱。这是我的理想。”敖烁像沉入水里的影子,扭曲着飘到敖炽的耳边,“可越是这样,导致的问题比解决的问题越多。弟弟,你应该比他们都了解我,因为我们是东海龙族里唯一的一对双生兄弟。我希望你帮我,帮我铲除不该存在于世上的人类寄生虫。我保证,新的世界,不会有灾难、战争,不会有一切与利欲有关的丑恶行为。颠覆现在这个世界,我的理想就会实现。对于总让我失望的人类,死亡就是新的开始。” “你这个疯子!疯子!疯子!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你说的这么不堪!”我怒不可遏,不光因为这个恶魔的偏执言论,更因为他不断利用曾经的兄弟之情来混乱敖炽的心智,我大声驳斥他,“你既然读过书,就该知道有句话叫‘心中有善,所见皆善;心中有恶,所见皆恶’。你自己心理扭曲,还要连累无辜,连亲戚都杀,最该被铲除的不是别人,是你!你的理想?狗屁理想!你连最近在眼前,最值得珍惜的东西都看不到,还好意思跟别人谈理想!鼠目寸光,你罪该万死!” 长长的死寂之后,身下传来敖炽的笑声:“你好象很久没有这么骂过人了。真好啊,我又看到年轻时候的你。” “呵呵,你又错了。”敖烁不以为然地望着我,冷笑,“你知道我要去时间之轴做什么么?” 我一愣,我只知道,他把毁掉这个世界,灭亡所有人类当成“理想”。难道他要去炸掉时间之轴,让整个世界陷入混乱? “根本不需要我做什么。”他耸耸肩,手指在空中写了个数字——100,“我只需将时间之轴朝前推快一百年,以人类现在的作为,百年之后,国将不国,家不成家,到处是战争的废墟,遍地是地震与洪水,完全被破坏的生态让他们绝望。人类一直以为自己是世界的救世主,其实只是无知的癌细胞,一百年之后,他们一定会灭亡在自己手里。我只是帮他们缩短这个过程而已。树妖,你敢说,这个世界从不曾让你失望过?既然已经是一堆垃圾,何不彻底清理掉?” 费尽心思,只是要将整个世界朝前推动一百年…… 可是,这回我不认为他在说疯话。 事实上,如果在许多事情上,人类还不知反省,不知改过的话,一百年之后,只怕真是末世之景。 “你们还是不能了解我啊。”敖烁的身影渐渐退后,虚化,“飞得太快了。敖炽,你欠我的,为什么不肯还我呢?” “混账……”敖炽的牙关咬得咯咯直响,冲我说,“坐稳了,我得再快一些。这个地方成形不久,还有薄弱处。他的力量,来自黑暗,只要让阳光照进,哪怕只是微微一束,这个见鬼的沼影之国就会四分五裂。如99lib?果他已经将自己与这个地方完全融合,那么抱歉,他会再死一次!” 敖炽飞得越快,我身上的痛楚就越弱,连视力都开始恢复,而身边那群半死不活的家伙,也有了复活的迹象。我猜想,转轮里的发光体,就是所有被敖烁与暮抓走的妖怪的元灵,也是建立在这个见鬼国度的基础力量来源。远离这个玩意儿,我们的状况就会好转。 但…… 飞得太快了……太快了……呵呵,很好,很好…… 敖烁鬼魅般的声音,在这一句话上反复停留,潮汐般围绕我们,来来去去。 身边的黑暗,被敖炽身上发出的火焰光华剖开,我们的身后,留下一串长长的痕迹,里头的颜色,紫金闪耀,华丽眩目,如果不是这颜色太过鲜艳炽烈,这条痕迹,根本就是一大片可与银河媲美的浩瀚星河,一路上更有无数被紫光包裹的“星子”,随着我们的移动不断掉落,每颗都与黑暗擦出漂亮的尾翼,飞向远处。 这样的景色,美得让人心颤,纵是现在死了,也无遗憾。 只是,这样的地方,也会下雨么? 我的脸上,被溅上了几滴湿湿的水珠。我摸着自己的脸,不是幻觉,真的下雨了。 但,我手上的“雨滴”,为什么是红色的? 我慌忙直起身子,埋头一看,身上的雪白婚纱,早有大半变成了鲜红嫁衣,那上头的红色,还泛着湿湿的光,跟温热的血腥之味—— 细如涓流的血液,从敖炽的每片鳞甲下渗出99lib.,将他的紫色鳞片改作了另一个颜色。他飞的越快,身体与四周的摩擦越剧烈。什么有着漂亮尾翼的紫色“星子”,分明是片片紫光熠熠的龙鳞被生生撕裂下来,飘然而去。 敖炽竟然一声不吭,只是朝前飞翔。 “敖炽……你……”我看着自己沾满他鲜血的双手,怔了片刻,大声道,“停下!你马上停下!” “闭嘴。”敖炽粗鲁地打断我,“如果你晕血,就给我把眼睛闭上!现在不要打扰我。” “飞啊,再飞快一点。看看你能否在龙血流尽之前,带他们离开。敖炽,你与我一样善良,不但用了会撕裂自己的速度,还得分出真元护住背上的他们不被这巨大的摩擦与撕扯伤害,。如果世上每个人都像我们兄弟俩这般善良,我又何需动用时间之轴。” 那个应该千刀万剐的声音,从每一个方向而来,回音般不断重复。 “敖炽!”我又急又怒,拳头捶在他的身上,“停下来!给我停下来!再飞的九九藏书话,你会变成一堆碎肉!” “我停下来,变成碎肉的就是你们。”敖炽的呼吸比刚才急促许多,“我不会采纳你的意见。再捶我……老子就打死你!坐稳!” 前方,没有尽头,我不知道尽头在哪里。可敖炽依然固执地前进。 他的血越流越急,每片掉落的鳞片下,都是满目的血肉模糊,此刻,疼的那个不是他,是我。 “你能背着我飞多远!”我急得要哭了,“停下来!算我求你行不行?” “背到我死,也要把你们扔回有阳光的地方。”他喘着粗气,却还笑,“很好,你生平第一次有求于我了。” 前方,隐隐约约出现了一个拳头大小的淡白色光点,影影绰绰,飘摇不定,脆弱得像一盏随时都会熄灭的灯火。 敖炽的声音突然变得兴奋:“是那里了!沼影之国最薄弱的地方!我算过时间,现在正是正午,冲破那里,就能看到阳光!” 那“灯火”,随着我们的靠近,缓慢放大。我看到一层薄膜状的东西,覆盖在上头,有呼吸似的上下起伏。 “敖炽,你不能再飞了!”略略回复元气的九厥,爬到我身边,坚决地对他说,“离开那个转轮,我们的状况好多了。我们另想办法离开这里。这个地方之存在阴性力量,你虽不是妖怪,不会被‘感染’,但你们东海龙族是至刚至阳物种,再这样超速行驶,阴阳两极强烈对斥,你真的会死!” “九厥,你真是越老越啰嗦!”他仍不减速,只是低低地对我说,“抱歉,是我该死的逃避之心,连累了你。如果我真的死了,你偶尔还是想念我一下吧。呵呵。” 死…… 我从来没想过敖炽会死,这个永远傲视天下的人,生龙活虎的人,阳光和火焰是他生命里最多的东西,这样一条总以强悍示人的孽龙,怎么会跟死扯上关系。 如果他真的死了…… 遇到比我厉害的妖怪时,谁来救我? 无聊的时候,我又要跟谁斗嘴吵架来打发时间? 心情不好的时候,又有谁一边骂我没出息,一边取来全世界各种奇怪的礼物,博我一笑? 如果敖炽死了,还有谁,可以陪我走过下一个千年? 我憋住眼泪,恨恨道:“好,你最好马上死,等你死了,我马上找另外一个男人嫁了!” “你敢!”敖炽条件反射般大喊,完全的情不自禁。 “什么死啊死的,听着多丧气。老板娘,又淡定又彪悍才是我认识的你啊。” 一头鬓毛翻飞,全身赤金的雄狮,托着一个圆眼圆面的姑娘,脚踏火红的云纹气流,从后头追了上来,与我们比肩而行。 第七节 “Kevin?阿辽?” 我们所有人,都被这头黄金狮人的金光灿烂刺得眼花缭乱。 “抱歉我们来晚了点,因为住得比较远。还没到婚礼地点,就发现世界变了样,没想到有人真搞出了沼影之国祸害天下妖怪。” Kevin狮脸很不高兴,继而又松了口气,对我说,“不过幸好我们黄金狮人以速度著称,不然肯定追不上你们。” “你们……” Kevin朝我眨眨眼:“未步她现在过得很好,我欠你一个人情。” “我不要你还我人情,你已给过报酬。”我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但我很怕他变成第二个不听话的敖炽。不管怎样,我不愿意身边这些家伙中的任何一个有事。不过我倒是奇怪,为什么Kevin好像完全不被沼影之国的力量影响,他明明也是妖怪。 聪明的阿辽从我的眼神看出了担忧与疑惑,指指自己说:“这里不是怪的不止这条龙,我也不是呀。我们银杏子最大的本事,就是与死亡唱反调。虽然我修为不太高,但我的力量起码可以保护这头狮子四十八个小时吧。”说着,她抿嘴一笑,“他们会弄出一个沼影之国,我们也可以试试……弄出一个阳光之国” 言毕,阿辽将身子一缩,化作一粒圆圆的银杏子,从Kevin的背上跳起来,落进他的嘴里。 “阿辽你疯了?”我大惊。 “我没打算吃她,这样才能发挥我们俩合作的优势。” Kevin将银杏子小心地含在口中,深吸一口气,奋爪朝前,三两下便超过了敖炽,朝前飞奔而去,一身灿烂光芒,勇往直前,恍惚看去,黑暗里仿若燃起了另一个太阳。 就在这时,四面的气浪突然开水般沸腾起来,巨大的震颤几乎将我们从空中掀翻下去。 “我亲爱的弟弟一直是个英雄,既然这样,为什么你们非要破坏他的美德?你们这些自以为是的大妖怪,就算不愿为我的国度贡献一点力量,起码也该乖乖当个观众吧。” 我看到敖烁的脸,无数张,紧密堆积,像一面面巨大无边,又无懈可击的堡垒之墙,赫然出现在我们身边,每张脸都是相同的表情,说着想同的话,看上去骇异无比。它们上下左右,从任何一个我能看到的角度,朝我们挤压过来。现在的局面,我们如同陷入了一个密闭的空间,上下左右的墙壁在不断往中心移动,不能脱身,就成肉酱。 奔跑的Kevin不得不急刹车,围拢的墙挡住了他的去路。 “闪开!”敖炽追上去,从口里喷出熊熊火焰,烧得那人面墙怪叫不止,他再狠狠一甩尾巴,重击在那一大片燃烧的地方,顿时裂缝四生,再一击,便是个宽阔的大洞。 “敖烁!你口口声声不忍心与我动手,却绕了这么大的圈子,你把裟椤,九厥,都当做自己的保险,用他人的安危逼我自行了断。二十年,不敢与我正面交锋的人是你!你根本就是个怕输的懦夫!”敖炽大骂,将那人面墙的注意力往自己身上引。 Kevin一低头,从洞里突围而出。 可是,从洞口的边缘,赫然生出无数蛛丝般粘连的白线,像怨妇头上绝望的白发,它们不停暴涨,生长,一半回头缠向敖炽的脖子,一半朝Kevin追了上去。 “给我滚回来!” 我也不知哪里来的蛮力,从敖炽背上跃起,踩着他的头跳出去,一把抱住那一大堆追杀Kevin的白发,用力将它往回扯。 一个往前窜,一个朝后拖,对峙之下,这些钢丝般坚韧的白发,深深割进了我的肉里。 没觉得疼,因为注意力不在自己,而在别人。 我死死拖着怀里的白发不松手,对,我是千年修行的树妖,我人世历练,天下无双,哪怕现在奄奄一息,可我还是那个彪悍的裟椤,无敌的老板娘。区区白发,能奈我何! 心理暗示是有用的,紧闭眼睛,咬紧牙,坚持,坚持,我不允许它伤害我任何朋友! 嗤啦几声,我听到头发断裂的声音。 沧瞳凯跟玄在我后头,对着这些白发又撕又咬,指甲断了,见了红,舌头被割掉了一块肉,却满不在乎,只是很认真与我同心协力。 用身躯堵在洞口,不允许更多白发出来作乱的敖炽,境况比我更糟,全身像爬满了白色的毒蛇,每一条都.99lib.愤怒得想要从他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我看到九厥在他身边,脸色依然苍白,身上的光圈还在流失,可手中的剑,却利光如虹,将无数白发断成飞灰。一旁,顾无名断了一只胳膊,却丝毫不影响他用一只手与白发相搏。 还有枯月,虽然是妖怪,可失去人形的他,跟普通的蝴蝶没有多大区别,弱小得一阵风都能吹走他,但他还是不断扇着薄薄的翅膀,用细细的触手抓住一缕冲向敖炽眼睛的白发,狠狠捏断了它。 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早该倒下了,可我们每个人都不肯,哪怕已经到九九藏书达身体的极限。 也许在敖烁这种人的眼里,放弃与坚持,结果都是一样。可我依然选择后者,就算输,就算死,也要趾高气昂。 我想,这个世界上其实有很多人跟我们很像,抱着自己的坚持与勇气,不肯妥协,不肯倒下。 末白如是,梁宇栋如是,百里未步如是,李淮如是,苏秋池如是,还有许许多多曾出现在我哦生命中的家伙们。 妖也好,人也好,正因为这世界还有很多的“末白”,很多“百里未步”,很多的“我们”,我才会有信心指着敖烁的鼻子说他错了,说这个世界,依然有它存在的价值,以及改变的希望。 我们谁都曾失望,谁都曾受伤,但人生本就如此,完美无缺只是童话。但,每个人都有不给自己留下遗憾的机会。 只要是自己认真地活过,只要为生命中重要的人努力战斗过,这本身已是一种完美。 我的力气,是真的用尽了。 白发越来越多,其中一缕,凶狠地缠住了我的脖子。 我不怕死去,只是,希望在死去之前,把那句一直没有说出口的话,讲给某人听。 那些白头发真狠哪……勒得我脖子都要断了,眼睛又看不清楚了,耳边时而是沧瞳凯跟玄的声音,时而是敖烁变态的大笑,时而是敖炽在呼喊我的名字…… 远处,响起了隆隆的声音,但不是雷声,是一声久违的,狮子的吼叫,贯穿天地的力量。 我的眼睛越过了黑暗,看到了一束阳光,像我刚刚诞生在浮珑山,第一次睁开眼时看到的那样,层层的云端里,金色的光线旋转着穿过,投射到我的身上,一场风雪刚刚停下,我的周围,只有温暖,温暖,温暖…… 第八节 “张嘴!” 我举着勺子,里头装着药水。 敖炽高傲地别过脸去:“不吃!” “好吧。”我放下碗,从桌子上取来一杯香草奶昔,“这个呢?” 如果不是身上绑满了绷带,这个看起来比木乃伊多口气的男人一定会从床上跳起来。 他对我亲手制作的秘方香草奶昔有着最疯狂的迷恋。 “我要吃!”他的两眼闪出狼一样的绿光。 “那就张嘴!”我放下奶昔,重新拿起那碗婴儿食品,“先吃药,再甜品。没商量,不谈判。” 他怨念地瞪着我,不情不愿地张开嘴。 一杯香草奶昔就能让这条任性妄为的孽龙乖乖听话——要拴住男人的心,先拴住男人的胃,此言诚不欺我也! 不停里头,又飘出了久违的甜甜的味道,厨房里炖的那一大锅极品八宝糯米粥,正在锅里咕嘟咕嘟翻滚,现在再没有“胖子”跟“瘦子”供我使唤了,所以自我们回到不停之后,所有的食物都是我亲自烹调。 老实说,没了那两个帮工,我真不习惯。 “快快,奶昔奶昔!”敖炽乖乖吃完药,迫不及待地催促我。 “今天你精神不错哦。”我舀了一勺奶昔,却不急着送进他嘴里,“那表示你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了。” “该说的我都说了,你这个女人还要知道什么?”敖炽的眼睛一直盯着我的手,“快喂我吃啊!”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二十年前不告而别?”我举着勺子的手,故意在他面前晃,就是不给他吃,“答完了可以吃一勺。” “你这个歹毒的女人!”他像个患了多动症的猴子,气恼地在床上扭来扭去,“时间之轴的看守者也是有保质期需要更换的嘛,我是老家伙嫡亲的孙子,他托人找到我,希望把这个重任交给我。而且他亲口跟我说,敖烁回来了,以另一个完全不同的身份与力量,这家伙已经放话出来,这次回来,誓要拿到龙心钥匙。老家伙说,他找族里的大祭司占卜过,敖烁的回归是全东海,乃至整个世界的灾祸,占卜结果显示,只有我可以应付。祭司还说什么‘遁世二十年,一怒为红颜。但见黑云烧,友来骄阳现’,我不懂什么意思,总之是要我继任看守者之职,隐匿世间二十年,绝九九藏书不与敖烁碰面,大祸必可逆转。虽然我挺烦那个罗嗦的老家伙,可我知道大祭司那乌鸦嘴说什么中什么,说起来我好像也从没给东海龙族做过贡献,好歹是吃东海的饭长大,这回索性一次给足饭钱吧。我答应了老家伙,这意味着接下来的二十年里我不能以敖炽的身份出现。所以……” “所以你故意弄丢我的绿纱衣,还对我说那么过分的话,就是吃准了我的脾气,一定会撵你走。你正好可以名正言顺地消失,还不用惹我怀疑!敖炽,你行啊你,演技什么时候这么好了?”我接过话茬,恨恨地把勺子从他眼皮底下拿回来,塞进自己嘴里,用夸张的吃相掩盖自己想哭的事实。 就因为一把龙心钥匙,一个回归的疯子,我们两个,分开二十年。 “你竟然抢病号的奶昔!最毒不过妇人心!最毒……”他气得要死,可是一看到我突然红了眼眶,他愣了愣,沉默半晌,才说,“其实……答应做守护者之后.99lib.,我一直是不安的,我怕永远不能再回到你的身边,以敖炽的身份。如果我真的回不来,你希望你把我厌恶到死。对于一个厌恶的人,我知道你总是很快就会忘记。” 一勺奶昔,粗鲁地塞进他的嘴里,那边,我红着眼睛不说话。 他满意地砸吧着嘴,恢复了惯有的无赖嘴脸,嘻嘻一笑:“呀,被我感动了吧?居然要哭了呢!我也觉得我还蛮伟大的!”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后来又要变成胖子跟瘦子埋伏到我身边?还装死装的那么猥琐,那么天衣无缝?”我横他一眼,又问。 “你问了两个问题,两勺奶昔交换。”他舔舔嘴,“前十九年,我差不多一直留在时间之轴的结界里,真是无聊至死。但我每年都回去看过你,有时变成一只蚊子,有时候是一盘向日葵,哦,我还变成过鼠标。不过我知道你嗅觉很灵,每次我都不敢留太久,怕你发现。坦白讲,这段时间里,你表现都还不错,完全可以自己照顾自己。我总算没白教导你。” “等等!”我瞪大了眼睛,突然打断他,“你有没有变成过沐浴露瓶子之类的,快说!” “切,比你身材好一百倍的女妖怪我都没兴趣看。”他一撇嘴。 “那你干嘛回来,你不如死在你那个时间之轴里,我还清净了!”我真想把奶昔喂到他脸上去! “因为我想念你了。” 他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这么一句毫无亮点,而且肉麻,打死我们俩的任何一个,都讲不出口的话,在以前。 我呆呆的,红了脸。 “虽然你全身上下都找不到多少优点。”他适时补充道,“但我喜欢你跟我吵架,喜欢看你被我气得跳脚的样子,喜欢你胆大心不细,看起来冷血没感情,实际上心软得像棉花糖。总之,如果你不在我身边,我的生活就少了很多乐子。反正二十年之期也只剩一年,所以我将元灵一分为二,藏进两只蚯蚓怪里,化身成胖子跟瘦子,不但可以成天惹你生气,还能用另一种身份过完全不一样的轻松生活,多好玩!你知道蚯蚓怪又叫地龙,它们生于土下,一生吸入大地精华无数,妖气之浓.99lib.重,堪称妖怪之首,足以完全掩盖我各二分之一的气味,不让任何人发现。只要我不暴露身份,我就不算违背承诺。要不是暮对你真的动了杀心,我本来还可以继续当胖子跟瘦子,逍遥人生的。”他说着说着,一脸都是对过去的怀念,然后大喊:“喂,奶昔!” “吃吃,吃死你!”我舀了两大勺扔进他嘴里,“你个混账东西,明明什么都看在眼里,暮偷走我的身体抢走我的真身时,你居然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你眼看着我在暮声那边,没吃没喝,靠塔罗占卜赚钱度日,你还是继续逍遥人生。甚至我在只剩半条命的时候,你才肯出现?” “不许冤枉我,我留给你的平安扣,救了你两次!你知道那里头的金龙是什么?使我整整百年的修为!就是为了给你应急用的!还有木偶张大虾,要不是我出钱雇他被你使唤,你连买方便面的钱都赚不到!”敖炽很不满地解释着,然后叹了口气,“不过我承认,我有逃避之心。如果可以,我永远都不想跟敖烁交手。当
99lib.
年他死在我刀下的情景,我至今都不能忘记。只要我死不出现,我们就不会再交手。”他少有地苦笑,“不过我很快就发现这种想法真的非常该死,有的人,是你无论如何都避不了的。再不敢面对,还是要面对。他以你为饵,陷你入绝境,只为逼我现身,如果你真的出了什么事,我大概会为我可耻的逃避之心内疚一辈子。不过幸好你命大!” 他的真实想法,跟我猜的果真一样。 也不是知道是谁的心,软得像棉花糖!哼! “我没有问题了。” 我发觉,我想知道的答案,其实根本不用他回答。因为他的想法,我都了解。 这种现象,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啊!”他夸张地张大了嘴,眼睛瞟着剩下的奶昔。 真像个孩子。 我不期然地从这个超龄儿童,想到那昂首奋爪,说什么就算背到死,也要将我带出去的,爆裂骄傲又任性顽固的东海孽龙。 这个人格分裂的变态男人呀,怎么可以把世间所有不可能并存的东西,如此完美地集于一身。 我无奈地笑笑,温柔地将他最喜欢吃的东西,一勺一勺喂下去。 从那场生死之劫到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敖炽活着,我活着,那些家伙们都活着。虽然我们都受了伤,可只有敖炽伤的最重,起码还得再当半个月的木乃伊。这段时间,我的不停变成了临时病房,我成了兼职护士,还学会了做各种甜品跟食物,每天都手忙脚乱地照顾他。我越忙乱,他越开心。而且,不光是香草奶昔,其实,只要是我亲手做的食物,不论是什么,无论好吃与否,他都吃得很欢乐。 第九节 好像快圣诞节了,窗外飘起了雪花,我凑到窗外一看,外头的世界如此漂亮,虽然还是那条小而宁静的街,还是那些匆匆来去的人。 敖炽心满意足地睡着了,打起了震天响的呼噜。 我给他盖好被子,轻声朝房门走去。 “喂……” 身后,敖炽突然发出梦呓般的声音。 我停下脚步。 “最好的,其实一直在身边,只是你没看到。” 这没头没脑的梦话……我笑。 笨蛋,我早就看到了——我的心里,是这么说的。 不过,我刚一出房门,就看到三大团毛茸茸的东西扭打在一起,为了抢一袋鳕鱼片,一颗圆圆的,汤圆似的银杏子,在他们旁边蹦跶着看热闹。 白色,沧瞳凯;黑色,玄;金色,Kevin…… 这段时间,我基本已习惯了这种场面。 他们几个的伤全都好了,只是需要再修养一段时间,才能变回人形,所以干脆全赖在店里不走了。比较倒霉的是Kevin,因为现在的他,身体缩得比那两只猫妖还小,起码一年半载才能复原。 我们所有人,最该感谢的就是他。 连我都不知道,原来黄金狮人的先祖,全是生活在太阳上的生物,名副其实的太阳之子,即便后代迁移到了地球,他们仍然保有召唤阳光的能力。 Kevin耗尽半条命,加上阿辽以银杏子天生的生命力,一路保护他冲破沼影之国的重重阻挠,引来了救命的阳光,彻底粉碎了敖烁的“理想”,让他的沼影之国,成了一个破裂的泡泡。 我还记得在那个鬼地方消逝之时,敖烁绝望的嚎叫,好像,还有暮的哭喊…… 阳光,在平日里那么普通的玩意儿,却在那个时候,救了我们,不对,是救了全世界。 身为在这个世界生活的人,还有妖怪,也我们真的应该好好珍惜这道最美丽的光线,不要让99lib.它因为任何人为的错误,再没有升起的一天。 那三个家伙打得不亦乐乎,他们的存在,让我觉得不停像个动物园。 不过,热热闹闹,也挺好。 走到后院,手拿铁铲的顾无名正在跟一棵刚种下不久的槐树吵架。九厥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也不劝架,反而乐呵呵地边听边喝红酒,手里还捧着一本八卦杂志,枯月停在杂志上,看得聚精会神。 “放我走!我不要留在这里!你们这群混蛋!”槐树的声音,九九藏书听起来像是个愤怒的姑娘。 你们没眼花,那棵槐树,是暮。 沼影之国崩溃时,敖烁和他未能达成的“理想”一起,被照进的阳光烧成了几缕黑烟。他本是幽魂,忌见阳光,即便成了阿努比斯神,这个流放死神的力量本身,也只见于黑夜,不敢与阳光对峙,而沼影之国本身,最惧怕的也是阳光。敖烁走上的这条路,根本就是名副其实的“见光死”。 一个人的理想,如果变成了畸形的执念,会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 而一个人总想把目光放在所谓的最高处,最远处时,反而连最近的东西都看不见了。 如果敖烁能看见,他的结局就不是这样。 如果这个世界对他而言真的是垃圾,那敖炽对他的兄弟之情,暮对他的死心塌地,又算什么呢? 一个连近在身边的珍贵之物都看不到的人,又能看到多远的“理想”? 对于敖烁,我只能说他是一个悲剧的疯子。 但更悲剧的是,有人依然对这个疯子念念不忘。 帮他做了无数事情,帮他犯了无数错误,甚至连自己的元灵都甘心奉献出来,支持他的沼影之国的暮,至今都不能接受敖烁已经消失的事实。她依然把一切罪责,都怪到我身上。 沼影之国消失后,我在浮珑山脚下,看到奄奄一息的她,她的元灵被吸收得太多了,不要说维持人形,连活下去都很难。 我把她封进了她的真身里。只有这样,她才有生机,再静心休憩个几百年,她应该可以变回那个原本美丽的姑娘。 她一直都在骂我。我由她发泄。 不过,我让顾无名把她的真身,从浮珑山移到了不停的后院里。 为了不伤及这棵倔强的槐树的根,顾无名拿着铲子小心地挖了一整天。 “裟椤,你还是这么虚伪!我是要取你性命的人,你却要救我!放我出去,就算魂飞魄散我也无所谓!我讨厌活着!我讨厌这么孤独地活着!” 槐树的枝叶剧烈地颤动,每一片落叶,都是暮的绝望。 “孤独的定义,你并没有真正了解。”我微笑着站在她面前,举起水壶给他浇水,那水壶里不是普通的自来水,而是枯月替我采来九九藏书的灵露,“把你带到我身边,的确是出于自私的念头,因为我偶尔会想跟人讲一讲我的过去,那些关于孤独跟绝望,关于最重要的人离开时的心情。你知道我比较啰嗦,身边这些家伙未必愿意听我唠叨,所以,我会不定期跟你讲讲我的故事。反正你没手没脚,又跑不了,哈哈。” “等我恢复自由身,我一样会杀了你!”暮怒气不减。 “那你就要好好休养,不然到时候你还是赢不了我的。”我朝她扮鬼脸,又说,“做自己吧。真正的爱情,不是颠覆自己的迁就,而是双方眼中,看到的是最真实的彼此。” 暮沉默半晌,哼了一声,不再理我。 这个丫头啊,跟我还蛮像的。 不知道百年时光,够不够我把她“导入正途”? 看在我跟她既是同族,还是老乡的份上,试试无妨。 院子里多一棵会骂人的树,也挺有趣。 这样的结果,已经算最好了吧。 我悄悄一笑。 第十节 生活一旦变得热闹,时间就过得飞快。 圣诞节,眨眼间就到了。 清晨,还在睡梦中的我,被一阵砰砰的敲门声惊醒。 我披头散发地走到门口,问:“谁?” “我!”敖炽的大嗓门在门外响起。 “干嘛?”我最讨厌打扰我睡懒觉的东西。 “我们结婚吧!” 呃……这是什么情况? 我耷拉着眼皮杵在门口,睡意朦胧地思考了半天。 我们结婚吧…… 我们结婚吧…… 我们结婚吧…… 喵了个咪的!这话实在太提神了,不但令我睡意全消,还附赠神经短路。 门里门外,寂静一片。 “给我三个理由。”许久之后,我说。 “第一,除了我没人要你了。第二,除了你也没.99lib.人要我了。第三,我爱你。”敖炽的语速非常快,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 这史上最欠拍又最直白的求婚理由哟…… 我又想笑,又想哭。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嘴角的笑容又抽筋似的,止都止不住。 “再不开门我踹了啊!”敖炽不耐烦了。 我深呼吸N次,黑起脸一把拉开房门。 一阵欢乐的起哄声扑面而来,还有大把大把的彩带从天而降。 在那些戴着圣诞帽的家伙前头,敖炽一手拿着一个锦盒,一手捏着一枚戒指。 “这个是你的绿纱衣。”他把锦盒交到我手里,“如果你以为我会99lib?因为这个而介意,你就太小看我了。本大爷的胸襟,比宇宙还宽广。相反,我一直感激子淼,没有他,我今天就没有老婆可以娶了。” “我有说过我答应嫁给你么?”这家伙还是那么自以为是,还是那么喜欢替人做决定,真讨厌啊! 他突然拖起我的右手,不由分说将钻戒套在了我的无名指上。 “三秒钟,你不否认我就当你默认。全场人民都可以作证。”他严肃地对我宣布。 我石化在原地…… 一秒。 两秒。 三秒。 我现在居然想的是——这个家伙,怎么那么……可爱?! 是,这个时候,别的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已经缺失了二十年的时光,以后的日子,我不想再跟这条孽龙分开,树妖今后的每一个千年,都要他在身边! 这需要理由么?需要。 理由只有一个——谁都应该诚实面对自己的感情,包括我自己。 我终是笑出了声,踮起脚在敖炽的脸颊上轻吻了一下,说:“好吧,我默认了。” 他先是一愣,继而松了口大气,把我熊抱入怀,双目擒泪无限感动。 再没有谁的拥抱,有他这样的踏实可靠,他的心跳,真正地融进了我的血管我意识到,从此以后,我永无可能将他剔出我的生命了。 星座说上讲,狮子射手,七世绝配,我们算是一对还不太坏的范例么? 甜蜜的胡思乱想,被他轻轻勾起我下巴的手指惊醒。 我们四目相对,那双细长的眸子,我看了千年,竟还是没有审美疲劳。他眼底的深情,无言的凝视,果断地让我红了脸孔。 他绽放了史上最温柔的微笑,嘴唇微微张开。 我心狂跳,难道求婚戏码,还有第二季? 可是,我马上知道,他张开嘴不是要跟我怎样,而是转回头,得意的跟后头那帮八卦妖怪们炫耀:“看吧!我就打赌她会同意的!那袋唯一的鳕鱼片是我的了!你们愿赌服输!” 半空中华丽丽地飞来一个食品袋,被他喜笑颜开地一把抓住。 九厥耸耸肩:“好吧,鳕鱼片和老板娘,都归你了!” 室内再次欢声震耳,彩带飞扬,沧瞳凯居然还搞来一个嗡嗡祖啦,对着我们狂吹。 我真担心不停的屋顶,会被震垮掉。 “太好啦,裟椤老板娘终算嫁人啦!” “母夜叉今后要洗手做羹汤咯!” “你们找死是不是!” 不停里头,乱成一团。 之后,这些妖怪花了一周时间讨论我跟敖炽的婚礼应该怎么办,非常热心,非常八卦。 时间快如流水。 婚礼就在明天。 傍晚,不停已经被他们装饰成一个粉红色的世界,到处都是一箭穿心的图案,到处都是! 晚饭后,一帮人坐在炉火前聊天,几个家伙边看我跟敖炽,边窃窃私语,时不时还坏笑两声。 一会儿,九厥拿了两张纸,分别塞给我跟敖炽,说:“群众们的一件是,鉴于老板娘是我们一生中遇到的最伟大的女性,她的终身幸福是我们最关心的事,所以,为了验证你们俩是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请你们各自在纸上写下你最想跟对方说的话,只要你们有哪怕一个词相同,我们都同意你们结婚。如果……” “滚啦,就算一个字都不同,你们还想抢亲不成!”敖炽狠狠瞪了九厥一眼。 “快写快写!不许拒绝!” 这些顽皮又无聊的东西。 好吧,写吧。 我最想说什么呢? 想了想,我提笔写下了两个字,然后把纸交给了九厥。 敖炽不耐烦地划拉了几笔,扔给九厥。 看了我们写的东西,九厥哈哈大笑,连连点头:“啧啧,果然夫妻同心!” 众人凑上来一看,两张纸上的内容一模一样,都是两个字—— 无双。 尾声 婚礼当天,阳关万里,连清晨的鸟叫声都是喜气洋洋的。不过,兴致勃勃打算闹洞房的家伙们发现了一个严肃的问99lib?题——新郎失踪,新娘失踪。 在大厅靠窗的桌子上,那个我最常坐的位置,两杯浮生茶,余温尚存,杯子下,压着一张纸条,内容如下—— 跳过婚礼,直接蜜月。看好不停,小心火烛。勿扰! 落款是:龙?树 妖怪们有预谋的八卦之梦被我们无情的粉碎……阿门。 现在,让我们把镜头从这些心怀鬼胎的悲伤面孔上挪开。 埃及的沙漠里,敖炽牵着我,我牵着一头傻骆驼,在一轮落日下悠哉前行。 金黄细腻的沙丘,在我们的视线里绵延起伏,用最简单的色块,构成最大气的画面。 走着走着,我突然耍赖了:“走不动了!你背我吧……” “有病啊你!旁边就是骆驼,你要我背?”他瞪我。 “骆驼是我老公还是你是我老公?”我提高了声音。 “是我……咳……好吧。”他弯下身子,指了指自己的背,“上来。” 我欢乐地跳上去,笑得异常开心。 “我有个问题要问你,你变成胖子跟瘦子的时候,厨艺很好啊,难道……” “实不相瞒,你老公我,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修得电脑打得流氓!你以前就是从不肯认真了解一下我,只知道跟我玩叛逆,搞对抗!哼!” “我现在了解了……呃……那以后做饭的权力,就全部下放给你吧!” “少来!一人一天,都不吃亏!” “好吧好吧……对了,我们在开罗也开个店吧,卖冰淇淋如何?” “你暂时消停一下行不行,现在是蜜月期!你只要一开店,不知道又会遇到什么奇奇怪怪的人。” “哦……啊,对了,我有句话一直忘了跟你说了。” “什么?” 夕阳的余晖照在我的脸上,我发烫的嘴唇贴着他发烫的耳朵,说—— “对不起,我爱你。” 这句话,雪藏了太久太久,希望它永远在保质期。 对了,那个叫不停的小店,已经永久性歇业,那个叫做裟椤的老板娘,不知所踪,坊间传闻是被男人拐跑了。如今的不停,已经变成了一堆妖怪的旅店跟聚居地,路过的人,偶尔还是会闻到从里头传来的甜甜的香味。藏书网它曾经的顾客中,有的还是会跟人聊起,说那里的甜品如何好吃,那里的老板娘如何美丽又古怪,那一胖一瘦的两个帮工有多傻多猥琐。 但被说的最多的,还是不停里的一种茶,.99lib.非常非常苦,但是苦过之后,是深长的甘甜。 很有意思的饮料。 那杯茶,有个怪怪的名字——浮生。 不尝苦,何有甘。 人生本就是甘苦与共的一段旅程。 区别是,有的人有旅伴,有知己,有的人没有。 没有爱的人,身边纵然热闹蜂拥,终是寂寞不去。 有爱的人,天涯浪迹,穿风踏雪,却从不曾孤独。 我想,我不用再不停地跑来跑去了,因为,我已经找到了最想停下的地方,笑。^-^ 第一节 我是一只妖怪,生于漫天飞雪的十二月,浮珑山颠。 哪一年已经不记得,七百年前?!一千年前?!或许更早。 在我未得成人型的时候,每至隆冬盛夏两季,总有形色各异年岁参差的人类,怀着各自的心思,或独来独往,或携家带口,前赴后继昼夜不分地攀上与天相接的浮珑山。 虔诚的汗水,尽入我眼;堕崖的尖叫,尽入我耳。 端立山颠,俯瞰着匍匐在脚下的幸运儿,我心安理得地接受着他们的朝拜,任由他们哆嗦着双手,把一条条五色锦线挂在我的身上。 愿望有多少,锦线就有多少。 这些人,视我为神,执拗地以为我可以给予一切他们所渴望的庇佑。千百年来,他们不在九九藏书乎这是一座没有路的山峰,无视山脚深谷下的累累白骨,不顾峭壁上遍布毒荆,甘心以自己的性命,彰现无限的虔诚——对我的虔诚。 但是,我不是神,实现不了他们任何愿望。 身上的七色光晕,不过是为了在黑夜里吸引无知的飞鸟小兽供我果腹而已,却被以讹传讹地认作福泽人间的佛光神迹。 天大的误会,真是罪过。 不过,不是我的罪,是人类的一相情愿与偏听偏信的陋习罢了。 所以,我懒得澄清。身为一个妖怪,却被当做神一样的崇拜,这种感觉我并不排斥,还有点喜欢。另外,观赏完全不同的脸孔,听着千奇百怪的祈愿,比起终日面对不能说话不能动的岩石花草,活生生的人类更有利于打发我无聊的时间。 是的,我的时间很无聊,我的生活很孤独。浮珑山颠就是我全部的世界,除了这里,我哪里也不能去,数百年如一日地看着同一片风景,日出日落,风起九九藏书风止,花开花落,没有哪一天是特别的。 每当目送着心满意足的人类离开时,我总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跟他们一样,迈着轻快的步子离开。 山下的世界,是我一直以来的渴望。 然而,我不能离开这里,寸步都不可能。 因为,我是一只树妖。 我的生命在坚硬的土石下盘根错节,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扩张茁壮,长势异常地好。我心里很清楚,离开了土,树只会有一个下场。 要活着,就不能有自由。 这就是身为树妖的宿命,有点荒唐,有点残忍。 不过,我已经逐渐习惯了这种纹丝不动的日子。比起那些默默无名隐没在不起眼角落里的同类,我兴许能说得上是幸运了。因为,我背负着“神”的光环,拜它所赐,我总算还能拥有一些虚伪的快乐,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 值得庆幸,是吧?! 其实,要改变这种宿命也不是没有办法,只要修成人型,就可以脱离真身自由行动。这办法我很早很早之前就知道。但是,对我而言,这“办法”等同于幻想。以我的肤浅修为,恐怕撑不到成人的那天便化作一抷沙土,形神俱消了。有生命的东西就不会有永远,妖精也一样,千年也罢,万年也好,总有消亡的一天。跟人类从生到死的道理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一个短,一个长而已。 没有不死的人,也没有不死的妖怪。 一只树妖,却渴望自由。 静如止水的颓废日子,幻想与绝望并存。 然而,当我抱定在浮珑山终老至死的无奈想法时,我自欺也欺人的生活,没有任何预兆地终结于一个炎炎夏日的夜晚…… 他刚刚从崖下救回了一对失足的母子,大难不死的人坐在山边,惊魂未定。然,他们没有对救命恩人说半个谢字,不是害怕到忘记,而是不知道要对谁说。 他故意隐了身形,凡人看不到。 可是,我能,一清二楚。 他靠在我身上,沐着清亮的月光,耐心地等待着这一批朝拜者的离开。 除了那些人与猎物,再没有谁如此接近过我,我不欣赏人在乞求时的卑微,以及猎物在被捕时的恐慌。但是,我喜欢他。喜欢他过人不逼人的灵气,冰凉深邃,却有柔软的温暖…… “从今往后,不得如此。” 人,终于尽数散去,他对我说了第一句话,淡定从容,不笑不怒。 我虽活得孤绝,却不愚钝,隐晦的责备与警告令我不快。 七色光华从我的身体里层层跃出,映得半壁山头流光溢彩。风动我动,婆娑曼妙,摇曳生姿,引人注目之势犹胜从前任何时候。 我故意的。 一只不知名的白色鸟儿没有任何防备地落进了我的陷阱,站在美丽剔透的枝叶间婉转鸣唱。 无声无息,我移动着万千枝叶中的一枝,接近着今天的猎物。 鸟儿只顾为自己动人的歌声陶醉,嗅不到半点死亡的味道。 轻轻一扬,迅速套住了脆弱的脖子,只要再用点力气,这小东西就会永远告别它引以为傲的歌声。 猎物扑腾着翅膀,几片白色的羽毛轻飘飘乱纷纷地散落在枝桠间。 其实,现在并不饥饿,我只想告诉面前的人,若不是无知地贪恋
.99lib.
我的魅力,他们不会丢掉性命。我从不曾逼过谁,人类也好,鸟兽也罢,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心甘情愿,怎能怨我。 但是,我无声的反驳被他制止了。 一滴透明的水珠从他指间弹出,不偏不倚地击中了我攫住了鸟儿性命的“手”。 酸麻微疼的感觉,传遍了我身上每一条叶脉。 由不得我说不,我松了“手”。 扑啦啦逃向天际的鸟儿,成了第一个有幸活着离开的猎物。 “顽劣的小妖。”他收回望向鸟儿去处的目光,缓步走到我面前,夜风撩动他月白色的袍子,垂在腰间的缎带随风而舞,拂过我的脸,竟然痒痒的。 “冤魂不息,一状告到冥府,拿你是迟早的事。” 拨开一缕被吹到眼前的黝黑长发,他“提醒”我。 拿我?他真以为我孤陋寡闻吗?! 这么多年来,我听过的哭诉不计其数。我深知,天下间,比葬身浮珑山的“冤魂”冤枉一百倍的枉死鬼何其多,冥府能管得了多少?! 我需要食物,也需要人类的崇拜。 没有食物,腹空;没有崇拜,心空。 像他这样自由来去的逍遥神仙,怎能体会一
只树妖的心思。 藏书网是的,他是个神仙,身不染尘,高高在上。 从他一靠近,我就洞悉了他独一无二的身份。 第二节 因为他是神仙,所以,时刻展露对苍生的悲悯之心是他天经地义的责任。可是,“苍生”里从来就不包括妖精,这是上界正道千万年来定下的规矩。 我为刚才对他的“喜欢”而后悔,盘算着他接下来会以怎样的态度对待一只“顽劣”的树妖,毁了我肤浅的道行,还是,立即就地.99lib.正法?! 毕竟,只要他愿意,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我灭顶之灾,还能凭添一个为民除妖的美名。 今天,遇到他,我会有何后果? “我在此,由不得你胡来。” 淡淡一句话,凉透我心。 果真被我料中,妖怪没有资格反.99lib?驳神仙,一旦触怒对方,陪上的只有自己的性命。 浮珑山颠的“神树”,即将不复存在。 片刻时间,从杀人跌入被杀,角色转换如此迅速,超出了我全部的想象。从人类那里听来的“杀人偿命”、“恶有恶报”之类的词句一个个幸灾乐祸地跳到我心里。 虽然不满意我的生活,可是,我依然留恋我的生命,能看能听能呼吸,好过无知无觉的黑暗死寂。 我没有“顽劣”到可以对死亡嗤之以鼻,所以,我真心实意地害怕着,夹杂着对他的怨恨。 “别让我死得太难受,慈悲的神仙。” 是气话,也是实话,是对他说的第一句话,也是最后一句。 我恐惧,但是绝不低头哀求。 他的眼里有笑意,深不可测。 清澈灵动的水波从他修长的指间旋绕而出,鳞鳞光点,闪烁其中。一圈一圈,层层叠叠,优雅缓慢地汇入他的掌心,开成了一朵无色的莲花。 山腰处,一片荷塘,翠红相间,正是盛放之季。可是,没有一朵堪与他手中的媲美。 人映花,花映人。 尽管处在这般绝境,我还是要承认,这是我此生所见最美丽的一道风景。 神仙就是神仙,即便是毙命的武器,也要尽善尽美。 无怪人类崇拜他们,也无怪那么多人梦想成为他们的一员。 “去。” 他摊开手来,嘴唇微微一动。 世上最美丽的那朵莲花,旋转着,朝我飞来。 他总算动手了。 我知躲不过,索性横下心来,直视着已然盘旋在我头顶的“花朵”,等待生命的终结。 听不懂的咒语从他口中传至我耳内,反反复复,乱我心神。 莲花,忽然停止了转动,散出数道薄而透明的白光后,笔直地坠了下来,坠进了我的身体。 第一次有了“冷”的感觉。 藏书网不由我控制的力量从土下的根基不断扩散到我全身,一阵强过一阵,似要将我的元神从真身里剥离一般。 此时无风,可每一条枝,每一片叶都在抖动,沙沙作响。 视线仿若被浇了一层水,越来越模糊。 这就是妖怪临死前的症状么?! 应该是吧。还好,并不如我想象般的痛苦。 一地月光,花草怪石,还有,站在面前微笑的白衣神仙,是我在这世界上看到的最后光景。 混沌之中,不辨生死。 只觉做了个梦,梦到自己修成了人型,又笑又跳,兴奋地奔跑在硌脚的土地上…… 什么东西,硌得我全身很不舒服! 嗳?!不对。 树妖怎会有被“硌”的感觉?! 飘到九天云外的意识重新聚拢到了一起,一点一点催促着我睁开了眼睛—— 打从有记忆开始,我从来不曾以如此亲近的角度看过脚下的土地。 泛黄的砂土,托着大大小小的黒褐石头,挡在眼前;我的每一寸肌肤,真实地感受着从土地里传来的粗糙与温热。 好奇特的感觉,从未体会过的。 可是,片刻的疑惑与兴奋瞬时便被无比的讶异所替代。 撑起身体,我坐了起来。 压在手掌下的几块石子硌得我生疼。 赶紧收回手来,轻轻地揉着。 第三节 啊?! 手?! 当意识到眼前的不是我细长柔美的树枝,而是两只活生生的人类的手时,我方寸大乱。 再低头,白净的肌肤,丰满的乳房,修长的四肢,女人专属的婀娜曲线在我身体的每一处延伸;微卷而浓?99lib.密的墨绿长发,披散着,凌乱地拖曳在地上。 天哪,我修成人型了? 不可能!一定是临死时产生的幻觉! 猛然站起身来,我手足无措地打量着四周,试图找个理由让自己相信所看到的一切只是虚幻的景象。 月色如水,山风阵阵,一切如故。 依然是自己再熟悉不过的浮珑山,并无半分异样。 “此山颇有灵气,我有意在此长留修行。” 身后的声音淡定如昔,对我,不啻惊雷。 回头,却被一片淡绿蒙了眼.99lib.睛—— 一件好看的绿纱衣从天而降,温柔地包裹住我赤裸的身体。 “赐你人型,一来不忍再见冤魂徒生,二来不想你不得善终。从此之后,你就跟在我身边做个侍女罢。”他的微笑,由始至终,一成不变。 他就在我面前,不到一步的距离,额前的头发被他的气息轻轻拂动。 错愕中,我仰脸看着高过我一头的他,哑巴一样张开口,却说不出半个字。 “你的真身,凡人再也无法看到,浮珑山上再不会有庇佑苍生的神树。往后,每一年的今天,你都要回到你的真身里去,十二个时辰方能离开。切记!”转过脸,他看着我的“真身”—— 一棵已经没有任何特别之处的树,慎重地告诫。 我信了,我并非身在幻境。 “你……是谁?”终于问出了第一句话,以全新的身份。 “你有名字吗?”他不回答,反问我。 名字?我摇头。这个东西我从不需要。 “没有?!”他双眉微憷,似在沉思。 很快,他舒展眉头,看定我:“以后就叫你裟椤吧。” 裟椤……裟椤…… 我在心里重复着这两个字,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听来真觉得奇怪。 不过,我喜欢。 他圆了我的梦想,还给了我名字。 一夜之间,我竟收获了如此大的奇迹。 “你是谁?”在我还能压下心头狂喜的时候,我又问了一次。 “天帝座前,四方水君,子淼。” 四方水君?是个怎样的神仙?普通小仙还是位高权重?可惜,我对天界之事知之甚少。他如此简单明了的回答,给我凭添了不少疑问。 “呵呵,别发楞了。随我来吧,以后同我一道修行,争取早日在天界长生录注上名号得成正果,别枉费了一身灵气。” 他如长者般和蔼地摸了摸我的头,起步往山颠的另一端走去。 修行?长生? 我不能完全领会他的意思,只明白一点——他是对我好的。 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抬起了脚,迈出了我梦寐以求的第一步,带着满心的欢欣与憧憬,随他而去。 从今而后,浮珑山上少了一棵惑人的妖树,多了一个货真价实的神仙,还有一个跟在他身边懵懵懂懂的小侍女。 寂静短暂的夏夜,不可参透的命数,已在悄悄变化…… “一、二、三、……十九、二十……三十。” 我蹲在岩洞外头,认真地数着岩壁上整齐的划痕。 划痕之下,一株尺来高的植物,一枝七叶,碧绿通透,惬意地生长在嶙峋怪石之间。 他说,这花叫“无色”,一年一开,花期一日,之后每六十天少一个花瓣,循环往复,是从薄命岩上百花仙子处讨来的小玩意儿。那夜,他将花种播下,嘱我花开之时,回到真身里头去,万万耽误不得。 原来,此花为我而种。我没来由的高兴。 也因为有了“无色”,我对时间有了准确的概念。每到花开之期,我就在岩壁上划下一横,月月年年,不觉间,上头已经有了整整三十道。 这三十年时间,我过得有滋有味。 至于他,我名义上的主人,大部分的时间都留在琈珑山上,其间只离开过三次。 每次他离开,都是大雨滂沱、山洪肆虐的日子。我躲在岩洞里,穿过密实的雨水,目送他远去。朝夕相处的日子,我慢慢知道了“四方水君”就是天界里的水神,掌司天下所有江河湖海。选择这样的日子离开,想必是职责所在。 但是,这第三次离开却是个例外。 那时,刚刚入秋,满山都是金绿绕叠的风景,阳光不温不火,山风不轻不重,天跟地都是爽朗而干净的。 他没有驾云,只牵了我的手,一步一步走下了浮珑山,来到了附近的一座小城。奇妙的建筑,喧嚣的市集,往来的人潮,猛然展开在我眼前,冲击着我几近退化的视觉。 原来人类的世界如此五光十色! 挣开他的手,我兴奋地穿梭在路旁各个小摊与店铺间,摸摸这个,碰碰那个。当大半个城池都留下了我的足印之后,天边只剩下了一抹淡红。 他叫住了我,带我走进了城外一处挂着牌匾的小楼里。 第四节 楼里,全是清一色的桌子椅子,摆得整整齐齐。不少人围坐在内,面前杯碗交叠。 他说,这里是吃饭的地方,这个是八宝粥,这个是糯米软糕,这个是千层百花酥。指着这些我从没看过听过的东西,他一样一样地给我介绍。末了还说,都说天界的琼浆仙果是极品,可是,最最可口的,始终还是人间的食物。 “裟椤。”岩洞里传来他的声音。 我一惊,这才从许久前的回忆中清醒过来。赶紧带着采来的野果走了进去。 一铺石台,两方石桌,几张石凳,就是岩室里的全部陈设,简单到空荡。 “呵呵,小树妖的动作越来越慢了。一盘棋都快下完了你才回来。”刚踏了一只脚进去,就听到了那个总是让我气恼的声音。 石桌上,摆着光滑的棋盘,上头黑白分眀。他手执一枚白子,却不急于落下,回头看看我,又看看正与之对弈的男子,摇摇头,只笑不语。 刚才的好心情被那个人戏谑的口吻折去了大半,我沉着脸,慢呑吞地走到他们身旁。摊开手中的荷叶,把一整包野果朝那个讨厌鬼怀里一塞,硬邦邦地说:“拿去!看你吃得了多少!” “哈哈,脾气见长啊。”他朗声大笑,丝毫不介意我的粗鲁,旋即又转过头对他说道:“子淼,你教女无方哦。” “呵呵,你还是注意一下你的棋子吧。”他狡黠地瞟了对方一眼,稳稳地落下了手中的棋子。 “咦?啊!这个……能让我悔一步么?”马上就有人双眼一瞪,拱手相求。 坐在他对面的男子,是他很好的朋友。这么些年来,只有他一人会三不五时地过来拜访,每次都停留一天半日。二人煮酒对弈,谈笑风生,亲密之态溢于言表。 我并不清楚这家伙是什么来历,只知道他有一个比我还要奇怪的名字——九厥。初见他时,我曾一度为他那一头少见的湖蓝色长发而着迷,惊讶这世界上竟然有人这般动人。 子淼,九厥,坐在我面前的两个仙家男子,不相伯仲地好看。然,在我眼里,始终是前者更显出色。 “裟椤,去把灯拨亮些。”他一粒一粒拣着盘上的棋子,嘴角挂着胜利者的浅浅微笑。 “小树妖,拨到最亮哦,我们老了,眼睛不好使啦。”九厥故作老迈地咳嗽两声。 “我有名字,我叫裟椤!” 我忿忿地瞪了他一眼,讨厌他明明知道我的名字却老是“小树妖小树妖”叫个不停。 在我心里,“树妖”是过去,“裟椤”是现在。 我爱“现在”远胜“过去”。 撅着嘴走到另一方石桌前,弯下腰小心地拨弄着那盏状若半开莲花的油灯。这灯是他亲手做的,用山涧里的一块小青石细细雕琢而成,里头的灯芯还有灯油,都是取自山上一种没有名字的紫色野花,燃烧时总带着一点清甜的香。 跳跃的灯火越来越亮,整个石室比先前光亮了许多。 我抬起头,有些出神地看着被灯光投在石壁上剪影一样的轮廓,他的轮廓。 “过来坐下吧。”他冲我招招手,指了指他身旁的石凳。 “哦……”我回过神来,赶忙收起自己的目光,抚着微微发烫的脸孔,走过去挨着他坐了下来。 他收拾着棋盘,光滑的棋子一一落进藤编的棋盒,叮当作响。 “你的事怎么样了?”他头也不抬地问。 九厥一愣:“我?!” “是啊。”最后一粒白子落进了棋盒,他盖上盒盖,“找到他们了吗?” “呵呵,谈何容易。”九厥苦笑,左手一挥,不知从哪里变出两壶酒来,放到棋盘上,“新酿的,尝尝。” 拿过一壶,放到嘴边,未饮便已嗅到熏人欲醉的芬芳。 我吸着鼻子,情不自禁地添了添嘴巴。 “裟椤!”他轻轻抓住我的手腕,阻止了我即将倒酒入口的行为,“你修行尚浅,不可沾酒。” “哦。”我失望地应了一声,恋恋不舍地把酒壶放回了原位。 “哈哈,小树妖,嘴馋了吧?!你得再过百来年才能有幸品尝我的手艺哦!”九厥伸过手刮了一下我的鼻子,一脸坏笑。 “好了九厥,别再逗裟椤了。”大概见我被气得脸红脖子粗,他终于开口为我解围,随即又笑道:“不过,光是闻这味道,就知道你的本事又精进不少。” “那是自然!”九厥毫不谦虚地接受他的称赞,可是片刻的得意之后,他拿起另一壶酒,怔怔地看着,一抹不易觉察的落寞从他的眸子里一闪而逝,“可惜,酒在知音无……” 他一笑,提起酒壶作碰杯状:“我勉为其难地做一次知音吧。放心,你终会找到你要找的人。” “哈哈,承你贵言。我想我肯定能找到他们。”九厥瞬间恢复了常态,顺势将手里的酒壶往前一推。 一声清脆的响动之后,二人各自将手中琼浆一饮而尽。 饮毕,九厥满意得打了个酒嗝,意犹未尽地擦擦嘴,藏书网问道:“麓山幽泉归你管吧?” “不错。”他放下酒壶,点点头。 “那就好!”九厥高兴地一拍手,“把泉底那块万年冰敲一块下来送给我吧,我有大用处。” 他眉头一皱:“你要那个做什么。” “酿酒啊,前些日子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新方法。可惜我进不了幽泉,只能找你帮忙啦。”九厥有些兴奋地比划着。 “好吧,待我哪日路过该处,就帮你取那万年冰。”他不忍扫他的兴,点头.99lib.应允。 “果然是我的知音啊!不过要尽快!我有些迫不及待了。” 九厥高兴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即又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话题一转:“哦,对了,我今天路过玳洲城的时候,发现那里暴雨连绵,百姓苦不堪言。还有城郊那片湖泊,妖气冲天,不知道是不是有妖怪作祟。你是不是该出面看看?” “你怎么不早说?!” “下棋下得太专注了,忘了。” “……” 第五节 他们说的话,我大多不明白,但是我喜欢听他们的声音,哪怕是你来我往唇枪舌剑,也是清脆如流水,动人心弦。 我不时看看他,不时看看九厥,认真捕捉着他们脸上每一个独特的表情,从少数能听懂的只言片语里揣测着他们的一切。 淡淡的酒香一直在鼻子里回旋不去,竟有了点晕晕的感觉,眼皮也越来越重。 终于,我坚持不住,趴在石桌上沉沉睡去。 翌日清晨。几缕细细的阳光从头顶上的岩缝里透进来,刚刚洒在我的身上。 我缓缓睁开眼,却赫然发现我的睡姿大有问题——明明是趴在桌上,却不知怎么地滑到了地下,整个人全依靠在他身上,很舒服地用他的大腿作了枕头,还有我的两只手,到现在还紧紧地抱住他的小腿。 我就这样香香地睡了一夜?! 腾一下跳了起来,红了脸,有些手足无措。 “呵呵,昨夜睡得可好?”他笑吟吟地看着我,“没想到那家伙的新酒如此厉害,一点酒香就让你不省人事。” “你就这样坐了一夜?”我盯着他袍子上被我压出的条条褶皱,怯怯地问。 “啊,你睡得那么香,不想弄醒你。”他轻松地捶了捶自己的腿,站起身,看了看外头,正色说道:“时间不早了,我们要马上动身。” “动身?去哪里?”我心下一惊,准确地说,应该是惊喜。 “玳洲城。” 说罢,他照例拉了我的手,快步出了岩洞。 呼啸而过的风,吹散了我的头发。 我紧紧抓住他的胳膊,闭紧了眼不敢往下看。 以云代步的滋味,并非我想象的那么安逸。 脚下那团99lib.白气,看来是又厚又软,可踩在上头才知是空无一物,带着这种不塌实的虚无感飞驰于万里高空,我怎不心惊胆跳?! “呵呵,不要害怕。慢慢就习惯了。”他觉察到我的紧张,拍拍我的手宽慰道,“还好九厥一早便离开了,否则看到你现在的样子,又少不了一番取笑。” 后面的那句话到是提醒了我,我睁开眼,只敢仰头不敢低头,理直却不气壮地反驳:“他敢说他第一次驾云的时候一点都不害怕吗?恐怕连我都99lib.不如呢!哼,只会取笑别人不会检讨自己的无聊家伙。” 他忍不住笑出声来:“好了好了,看来以后你们最好少碰面,免得扰我清修。” 气呼呼地住了口,心想昨夜我酒醉之后,不知这家伙又说了多少风凉话。 这么一气,开先的恐慌竟被抵消了大半。 “还要多久才到玳洲城呢?”我鼓起勇气低头看了看脚下,云雾缭绕山峦叠嶂,宽大绵长的河流缩成了一指不到的细绳子,统统以极快的速度向后退去。我一阵眩晕,赶紧收回自己不该投出的目光。 他看向远处,眉头微微一皱:“马上就到。” 那快?! 我的嘀咕声尚未落下,一股不明来路的猛烈飓风悍然而至。 席卷其中的砂土毫不留情地击在我的脸上,撞进我的眼里。 惊叫一声,我本能地松开一直抓住他的手,去捂住发疼的眼睛,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样做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危险。 一个趔趄,整个身体不由自主地向后仰去——若非他及时揽住了我的腰,恐怕我登时就从云上被吹翻下万丈深渊,尸骨无存。 他一手护着我,一手捏诀,双目微闭,口中念念有词。 刹那间,肆虐的狂风被驱散地无影无踪,仿若从来没有出现过。 惊魂未定的我这才发现此刻身处的天空,比方才黯淡了许多,云朵灰黑掺杂,深深浅浅,沉重得很,似乎一碰就会从天上落下去。 他睁开眼,看了看面前的景象,对我说:“这乌云下头,就是玳洲城。” 话音刚落,他按下了云头。 只觉身子一坠,不消片刻,我们已经稳当地站在了一片湿软的泥地上,四周一片稀疏的树林。 还未及喘上一口气,马上就感觉有东西淅沥哗啦地砸在自己的头上,一抬眼,啊,好大的雨啊。 可是,为什么自己没有被淋湿呢? 我看到豆大的雨点在我们头上飞溅开去,却始终碰不到我们分毫。 是他施的法术么?! “走吧。” 他拉了我,转身朝林子前面的城池走去。 这个地方不知被大雨侵袭了多久,本该鲜艳醒目的红色城门已经没有了本来的模样,颜色深得如泼了墨一般,难看至极;浑浊的雨水沿着城墙上条条的砖缝哗哗地往下趟,汇集到墙根,形成了一条浅浅的河流,顺着低洼的地势一直流到我们脚下。 他不说话,细致而警惕地打量着四周。 虽然有好些问题想问他,可这会儿我不想打扰他,只安静地跟在他身后,随时听他的吩咐。 掐指一算,沉思片刻,他喃喃自语:“果然是妖孽作祟。” 这里真的有妖怪?! 那么多年来,除了极少数偶尔路过浮珑山的兽精蝶妖,我没有见过其他任何“本家”。玳洲城里的妖怪,会是个什么样子?! 第六节 我很好奇。 “进城之后,切记不要乱跑,老实跟在我身边。”启步入玳洲城之前,他以手指点了点我的头,很严肃地警告我。 “嗯,知道了。”我吐了吐舌头,猜想定是上回的活蹦乱跳满城乱窜让他印象深刻。 “进去吧。” 他左手轻轻一动,被风吹得半掩的城门缓缓打开,发出一阵沉闷又厚重的声音,迎接两位不速之.99lib.客。 城里的情况糟糕得超出我的想象。 水,到处都是水。 除了天上的倾盆大雨,还有地上蜿蜒成河的积水,深深浅浅,污浊不堪。两旁的楼宇房舍,竟没有几处是完好无损的,有的没了房顶,有的坍了半边墙壁,还有的根本就只剩一片残垣断瓦,孤零零地立在暴雨冷风之中。 如此惨淡光景,都是因为这场雨水所致? 越往前走,积水越深,流动得越迅速。 尽管他的法术把所有肮脏的积水隔绝在我们身外半步之距,但我还是看到最深处的积水已经到了没过我腰肢的高度。不时有一些乱七八糟的器皿衣衫从身边漂过,偶尔还有被淹死的家畜的尸体,发出难闻的恶臭。 “这座城……被大雨毁成了这个样子?!”我转头问他。 这样的情景让我不舒服,我想起那个秋日去到的小城,那么漂亮,那么生意盎然。同样是供人居住的城池,为什么两者的境遇能相差到这种地步?! 这座玳洲城,到处都是……死亡的味道。 很少见到他皱眉皱这么长时间,从进城到现在,一直都没有舒开过。 “仅仅一场狂风暴雨,还不足以把整座城池毁到这般地步……” 他看着眼前残缺不全一片混乱的街道,摇了摇头。 “那为什么……” 我的问题刚刚出口,便被他打断。 “嘘!”他将手指覆在唇上,示意我安静。 “救命啊……谁来……救救我们啊……” 狐疑间,一阵不知来向的呼救声传入我耳里。 声音不大,听来已经精疲力竭,里头好像还夹杂着哇哇的哭声。 他警觉地循声望去,旋即加快步速走向左前方一座已经濒临彻底坍塌的院落。 待我们赶到这座已经不能被称之为院落的废墟前时,我不由吃了一惊。 一个年逾半百的老妇不知何故瘫坐在水里,只有肩部以上露在外头,倒塌的瓦砾砖块遍布四周,一根粗重的房梁被两旁的残墙一挡,刚好压在她头上不过半尺的地方。 哇……哇……哇…… 褐色的木盆里装了一个啼哭不止的婴孩,晃悠悠地漂在水上,老妇人双手死死拽住盆沿,生怕它被水冲走。 可是,水流越来越大,溅起的水浪冲到老妇人脸上,呛得她咳嗽不止,抓住木盆的手也越来越松。 情况很危险。 我挣脱他的手正要上前把那老妇拉起来,却被他制止了。 “我来。” 他伸出手指往水中一点,轻喝一句:“开!” 余音未消,我们眼前登时便出现了一条半米见宽的道路。方才还汹涌弥漫的水流像受了令的小兵一般,乖乖分到了两旁,再不敢造次。 水流退开之后,我才发现有一块粗大的类似门框一样的木条刚刚好压在老妇人的腿上,难怪她站不起动不了。 他快步上前,一边嘱咐我把木盆里的孩子抱起来,一边蹲下身把那木条从老妇人腿上挪开,再把她从摇摇欲坠的房梁下移了出九九藏书来。 死里逃生的老妇惊恐不已,在确定了自己跟孩子确实安然无恙之后,她才忙不迭地向我们叩头:“多谢壮士搭救!多谢恩公搭救!不不,多谢神仙搭救!多谢神仙搭救。” 从老妇的语无伦次里,我知道了她只是把我们当成了拥有异术的普通人。尽管所有凡人都喜欢整天把神仙两个字挂在嘴边,可是一旦真的有神仙出现在面前,又有几人相信呢? “这位大娘不必言谢。”他把老妇小心搀扶起来,问道:“玳洲城的连绵暴雨是从何日开始的?” 老妇千恩万谢地从我手中接过啼哭不止的婴孩后,苦着脸回答:“我们玳洲城一贯风调雨顺,这回不知道是老天爷不开眼还是招了什么妖魔鬼怪,从上个月初八开始,城里天降暴雨,城外狂风大作。才不过十天时间,整座城几乎被毁个精光,造孽啊!” “城里其他人呢?”我忍不住插嘴。想方才一路行来,除了这一老一少,我们没有看到任何人。 “腿脚好的,年轻的,拖家带口,能走的都走喽。还有好多人平白丢了性命,淹死的,砸死的……咳……”老妇摇头叹气,继而又号啕大哭:“我那可怜的儿子跟儿媳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遭灾之前他们去了城外采药,到现在都没有音讯,就留下我老太婆一个人,还要照看小孙子……我怕他们回来找不到我,一直不敢离开家……今天多亏神仙相救,否则老太婆早见阎罗王去了……呜呜呜……” “可恶……”他的喉咙里发出含混不清的词句。 短短两个字,我知道他生气了。 老妇止住哭泣,抹了抹眼睛又道:“我听别人说,城外有妖怪。还有人说看到那只妖怪在半夜的时候飞到城里来作怪,好多房舍就是被它撞塌的。也不知是真是假,要是真有妖怪,求神仙一定要把它降服,这天杀的,害死多少人啊。” 他不作声,随手从身边一株折断的大树前摘下一片树叶,吹口气放在地上。 墨绿的叶子打着旋儿,转眼便便作一叶小舟。 “这支小船能把你们祖孙俩安全送出玳洲城。”他上前把目瞪口呆的老妇搀到舟上坐稳,“等到雨停之后,你们再回城来。” 第七节 老妇说不出话来,只拼命地点头。 “噢,对了。”送祖孙俩离开之前,他问道:“城郊某处是否有个湖泊?” “是是,就在东门外头不到一里的地方,名叫断湖。”老妇指着前方道。 他点点头,伸手往船帮上一推:“你们一路小心!” 彷佛有东西牵引一般,小船避开沿途所有可能阻碍它前行的障碍物,又稳又快地朝城外驶去。 他点点头,伸手往船帮上一推:“你们一路小心!” 彷佛有东西牵引一般,小船避开沿途所有可能阻碍它前行的障碍物,又稳又快地朝城外驶去。 我抬头看看天,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的乌云已经在顶上连成了一片,更加肆无忌惮地朝城池里泼下瓢泼大雨。 “我们去断湖。” 不容我有所回应,他稳稳拉住我的手,往空中一带,我的身体立即轻飘飘地离了地,连带我的心,也惊颤颤地提到了嗓子眼。 我实在是不适应腾云驾雾,起码现在还不行。 “别害怕,这回不必驾云。”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们二人已在离地不到三尺的地方以极快的速度朝前飞行了。所过之处,水流竟纷纷自行断开,极恭谨地为我们让出一条条畅通大道。 我偷偷松了一口气,这样的高度我能接受。 他带来的无形保护圈隔断了所有逆风飞行所带来的强大气流,令我可以稳稳当当睁大眼睛跟在他身后体会飞翔的感觉,再不必担心被大风吹翻下去。 原来,不用脚来行动是这么有趣,像阵烟一样,被看不见的力量牵着吹着,不劳自己出半分力,就可万般轻松地朝目的地发,真是惬意无比。 不否认,直到现在,在看过了玳洲城里的种种之后,我游山玩水的心态依然没有减低分毫,我仍旧新奇又有乐趣地看待身旁的一切,哪怕这是一座已经没有生气的“死”城。 我把投向四周的目光收回,放在他身上。 一片长及腰下的黑发在我眼前微微摇动,封住了所有能看见他脸庞的角度。 为什么他刚才会生气?我暗自忖度着。 同他在一起的时间不算短,其间我也曾犯下不少让他头痛的错误,但不管我的过失有多严重,他脸上宽和的笑容总是多过任何一种表情。久而久之,我认为他就是一个永远不会生气的神仙,仁厚到可以无条件地包容一切。 但是,来到玳洲城以后的他,却让我有一点点意外。 还没等我猜出半点端倪,我们已经飞出了北城门。 越往北,雨水越猛。 等到我们停在面前这一大片湖泊前时,雨水已经密实到妨碍我们的视线。 站离湖岸数尺的地方,他凝神地打量着四周模糊不清的朦胧景色,目光如炬,似脚下一直稳若磐石的土地,也开始产生明显的异动。 我本能地回过头,立即就被断湖里的异像吓了一跳—— 此时的断湖让我想到了烧着开水的热锅,静如止水的湖面早被大大小小翻腾不停的水泡打破,咝咝地往外冒着白气,看上去触目惊心。 “怎么了?”我惊慌地抓住了他的衣袖。 “真正的罪魁祸首。”他把我拨到了身后,面不改色地注视着湖面。 “真正的罪魁……” 我话未说完,就听轰隆一声巨响,湖中心猛然炸裂开来,被冲开的湖水溅起半天高。 混沌之中,一个硕大的黑色影子从湖中奔腾而出,伴着我从未听过的可怖咆哮,直飞天际。所过之处,电闪雷鸣,得来不易的好天气转眼又是风云变色。 我话未说完,就99lib?听轰隆一声巨响,湖中心猛然炸裂开来,被冲开的湖水溅起半天高。 混沌之中,一个硕大的黑色影子从湖中奔腾而出,伴着我从未听过的可怖咆哮,直飞天际。所过之处,电闪雷鸣,得来不易的好天气转眼又是风云变色。 拽着他衣襟的手已经开始冒汗,虽然我不是神仙,但是仍然可以感到隐藏在突变风景下的,是危险。 心里虽害怕,可想“见世面”的好奇心还是与对未知危险的担心打了个平手。我从他身后探出小半个脑瓜,只敢靠一只眼睛来观察事态的发展。我要看看,今天究竟还要遇到多少个让我震撼的场面。 而接下来的事实是,我很快就被“震撼”了,几乎被震得晕过去。 第八节 湖面上的天空,已经不能说是阴沉了,根本就是漆黑一片,下面,几支越来越巨大的龙卷风在湖面上肆虐而舞,卷起的湖水狠狠地砸向四周,连看似稳如泰山的围湖之树也在它们爆发出的惊人力量下摇晃不止,茂盛的枝叶啪啪作响,似有无数双看不见的黑手想在此时毫不留情地折断这些新生的生灵。 我真心实意地担心起来,这些树木不仅是我的同类,更是我的化身——它们的身体里,有我的一口真气。 “我们的树好像撑不住了!” 几片树叶从我们头上飘过,我用力拽他的衣角,焦急万分,“我们”二字冲口而出。 而他却头也不回地说:“我种下的树,哪有那么容易被毁掉,放心。” “哦!”我愣了愣,然后拍拍胸口,轻轻呼了口气。深知他从不说谎,所以对他的话我历来是坚信到底,从不怀疑。 而实际上我也看到,虽然情势相当恶劣,可是除了刚才掉下的几片落叶之外,所有的树木并无任何被损坏的迹象,粗壮的树干在愈加狂暴的龙卷风中纷纷展露了出人意表的柔韧,任外力将自己压得多弯多低,它们总是能一次又一次地直起身体,寸步不移。 我对它们的担心果真是多余的。 但是,即便如此,我高高悬空的心也只放下了一半——那头刚刚从湖里冲出来的大玩意儿怎么飞上天就没了踪影?!是躲到云后头去了吗?!还是早就已经逃之夭夭了呢?! 我当然希望是最后一个可能,尽管只是恍眼一瞥,根本就没看到任何细节,那个东西仍然让我产生了不可名状的惧怕。 风势依然没有减弱,而盘踞湖上的比墨还深的云层在渐渐扩大,很快将我们二人也笼入其下。 他尚未采取任何行动,只是偶尔抬起头,看似随意地打量打量天空上的异像。 也许是紧张所带来的错觉,我总感到在天上不断扩张的黑暗想一口掉我们,心下顿时止不住地压抑起来。 这样的情形还要持续多久?到底是什么东西在作怪?我们几时才能离开? 脑子里一串问题还没来得及变成讲出口的语言,一个惊天动地的炸雷就在头上劈开。 “小心!” 他低喝一声,一把抓住已被吓掉两魂六魄的我往左后方纵去。 几乎是同一时刻,一个通红的火球从天而降,不偏不倚地落在我们刚才站立的地方,灼目的金光伴着一声巨响,原本还算平整的地面立时被轰开了一个大洞,泥水和着残余的火星四散开去。已经身在半空中,自以为身在安全距离之外的我,居然还是被几块飞开的泥土砸中了脚背。 “啊呀!”我惊叫连连,忙不迭地甩着腿,这些不起眼的小土块,竟是滚烫无比,我的脚背顿时红了一片,热辣辣的疼。 几块小小泥土尚且伤人至此,若直接被那个火球击中,岂不是真的是尸骨无存了?! 我心有余悸。 近在咫尺的对面,紧接着又是几道银白的电光闪过,镶着红蓝色两种颜色的边儿,妖异又显眼。 “两个不知好歹的蠢人,竟敢在我的地盘放肆。” 一个沉厚而阴郁的男人声音在风雷交加的空中震荡,带着空旷的回音,从四面八方灌入我的耳里,完全分不清来向。 “呵呵,出来吧,躲在云后头害羞么?!” 他镇定自若,嘴角挂着揶揄的笑容。 我没有看到他张嘴,声音是从他身体里直接传出来的,平缓且洪亮,荡漾在已经看不到分界线的天地之间。 嗷! 云后面的东西,肯定被激怒了。 一声悚人的大吼,地动山摇。 我的耳朵被震得嗡嗡作响。 一只长着细密鳞片的巨大爪子,从黑云中赫然伸出。上头,尖锐无比的指甲微微弯曲,森森的寒光凌厉无比,锋利到大有撕裂眼前一切的势头。 当我惊诧的目光尚未从这只爪子上移开时,一直严密覆盖住爪子主人的层层黑云却先我一步移向了两旁,仿若两扇被同时拉开的大门,动作很是统一。 我傻傻地眨了眨眼睛,不知道要怎么形容出现在云后的,那个从湖里冲出来的,长着骇人爪子的……怪物。 不光是爪子,它全身上下都长满了鳞片,深紫色的,每一片都泛着幽幽的光,异常齐整;躯体的形状,颇像那些个在浮珑山上爬来爬去的大蛇小蛇,细长蜿蜒,柔软灵活,只是它的尺寸委实庞大了太多,即便是我见过的最长最大的蛇,放到它面前,充其量不过是条小小蚯蚓罢了;还有它的爪子,那四只强健无匹的利爪,也是蛇类所没有的。 我的目光顺着它的躯干往上移动…… 天哪,那是怎样的一个头颅啊?! 长长的嘴,半张着,能看到里面同样尖利的牙齿与猩红的舌头,微微突起的鼻孔呼呼地朝外喷着半透明的气体,一对比鳞片颜色更深的眸子在细长的眼眶里缓缓转动,光秃秃的头顶上还栽着两支奇形怪状的犄角。 “好丑的大家伙!”我脱口而出,因为我的审美观告诉我,浮珑山上长得最难看的黑甲虫都比它漂亮。这东西到底是什么物种?刚才出言不逊骂我们是蠢人的一定是它吧,那个要命的火球也是拜它所赐吧,一个恶心的怪物,竟如此嚣张。 刚一说完,它的头便突然朝我这边转来,眼珠也不再转动,眼眶微微合上,形成了两条紫色的线。 我想怪物大概是听到我的话了,不太妙,于是赶紧躲到了他的身后,万一怪物一生气,又朝我扔个火球就麻烦了,我是树,可经不起烧的。 “东海龙族,善水善火。你既会闹水,又能吐火,看来跟东海那边脱不了关系。”他双手横抱胸前,一字一句地对着那怪物说道。 “哼哼。”怪物脸上没有半点表情,只听到它闷闷地笑,“看来是个懂行的。不过,我劝你还是少管我的事。刚才不过是给你们一点小小的警惕,即刻带着你身边的傻丫头滚出玳洲城,我留你们一条性命!” 怪物极端不礼貌的态度并没有触怒他半分,我到是被他的一句傻丫头气得要死,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谁用傻来形容我,就连那个最讨厌的九厥,都亲口夸过我聪明。这只半路杀出的丑陋怪物,凭什么来侮辱我?! 我正要发作,他却以眼神阻止了我。 “既生为龙,不留在海域助龙王治海施雨造福于民,反而跑来凡界兴风作浪害人性命,你实在罪大恶极!”他平和的神态依旧,只是口吻不再轻巧,“你若知悔,速与我回天界领罪!” 我憋着一肚子气立在后头,擦亮眼睛等着看他怎么收拾这只龌龊的怪物。 “哈哈哈哈。”它大笑不止,身上每一片鳞片都在颤动,笑过,它轻蔑地说:“若我偏不知悔呢?” “呵呵。”他也笑,“那今天恐怕不能全身而退。” “东海龙王那老家伙的缚龙锁尚且奈何不了我,你这个白脸小子又凭什么?!”它的眼睛张大了些,言语间尽是不屑与轻视,“不能全身而退的,怕是你吧。” “缚龙锁?!” 闻言,他的眉毛轻轻一挑,“曾听闻东海龙宫的冰牢中镇有一条孽龙,已有六百年之久,但是二十年前,此龙竟从牢中脱逃,东海上下寻了多年也未能获其下落。原来被你躲到这天远地远又偏僻的玳洲城来了。” “知道的不少啊。”它俯下头,添了添自己的爪子,“我不管你是什么来头,总之你不用妄想抓我回去邀功,你不会有这个机会。” “是吗?”他冷冷一笑,“那得试了才知道。” “知道的不少啊。”它俯下头,添了添自己的爪子,“我不管你是什么来头,总之你不用妄想抓我回去邀功,你不会有这个机会。” “是吗?”99lib?他冷冷一笑,“那得试了才知道。” “嘿嘿……”寒人脊骨的闷笑从丑八怪的鼻子里钻出,已成一线的紫色瞳孔比先前张开了不少,其中尽是目空一切的放肆:“既然你嫌命长,索性就让我来帮你一把。” 言毕,它按下爪子,脖子一低,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吼啸,声音不大,力量不小,震得整个天空都不可抑止地摇晃起来,蓄势待发的危险让人心惊胆战。 眼下情势,剑拔弩张。 我心下一紧,一场恶战在所难免。 “不知天高地厚。”他低声自语,话里的轻松不减半分。 可惜,他的面不改色心不跳并没有感染到身后的我,心里的担忧与畏惧直线上升,方才那个想假手于他教训这怪物的负气愿望在他们俩确实有了动手的意思之后,反到消失不见了。 到现在还隐隐作痛的脚背不停地提醒着我丑八怪的招术有多厉害,而且刚刚又听它说什么龙王什么锁都降它不住。龙王,“王”这种称呼应该是给非常厉害的角色吧,连“王”都治不了的家伙,怕的确不是那么好打发。 如果这个时候还可以选择,我宁愿他拉着我退避三舍,就算被那只怪物当窝囊废胆小鬼笑死都没关系。 他的安危于我来说重于一切。 敌人咄咄逼人的气势,威力无穷的攻击,能唬住我一时,但仅仅一时而已,并不能令我当成天大的事牢牢放在心上。 唯有他…… 一想到他有受伤的可能,我的心就像遭了十个火球,烧焦了一样的疼。 “我们走吧……不要跟它动手好么?”我看似很没出息地拽了拽他的衣袖,以乞求的口吻说道。 他转过身看着我:“不要害怕,它断断伤不了你。” “我不是……” 正要分辩,却冷不丁被他一指摁中了眉心。 冰透骨髓的感觉从眉间扩张到四肢百胲,整个人如同在瞬间落进了严冬时节的湖水,冷到极致,比我那年冬天不小心落进山上的涧水里还要冷上十倍百倍。 不过,虽然冷,却不难受,看不见的力量从每一寸肌肤渗了进来,温和地流动于我的肉体与经脉,原本急促的呼吸顺畅了许多,身子似乎也变得前所未有的轻盈,连脚背上的疼痛与伤痕也随着这股力量的涌动而渐渐复原。 他对我做了什么?! 竟有如此神奇的体验。 “辟火印能保护你不被任何与火有关的攻击伤到。”他收回手指,压低声音笑道:“我知你害怕它的火球。虽然它已经没有机会再伤到你,不过有了这层保护,你会更安心一些。乖乖呆在一旁,待我收服这畜生之后,咱们就回家去。” 原来,他在作法保护我。 我还以为专心与丑八怪周旋的他并未留意到我脚上的伤呢。 摸摸一片冰凉的额头,我傻兮兮地看着他:“那……你要小心,那个大家伙好像真的很厉害。” “呵呵,你对那傻丫头还真是细心哪。”对面传来了阵阵嘲笑,“不过,小小一方辟火印就想保她周全,你未免太天真了。” 然,过了许久,我也没有听到我想象中应该出现的某些异响,只等到了一阵凉意十足的清风,携着熟悉的气息,悠然落到我身边。 “呵呵,捂着眼作什么?!” 一只温暖如初的大手捉住了我瑟瑟发抖的手腕,轻轻往下一拉。 咦?! 他回来了?! 我惊喜万分地张开眼,果不其然,面容沉着,眉目轻笑,他竟毫发无伤地站在我面前。 “谢天谢地!!还以为那只怪物会伤到你。”他无事,我自然是松了一口大气,揩着额上渗出的细密汗珠。 “它虽厉害,要伤我却非易事。”他举目看向敌人所在的方位,眉间微皱,“今天,怕是不得不伤了它。” 拼了这么久,难道他还没有真正出手?! 我不禁愕然。 “居然会在瞬间使出替身之术,你是天界那帮老不死里哪一个的手下?” 丑八怪举着湿漉漉的前爪,气急败坏地低吼。 它方才那招自信能取他性命的攻击,到头来却只是抓到了一汪若有若无的水气而已。 “你也活了几百上千年吧,莫非不算老不死?!”他嘴角一扬,不着声色地讥讽了丑八怪一把,而后正色道:“孽龙,你现在束手就擒尚不算?99lib.迟。” 闻言,丑八怪转了转眼珠,巨大的身体悬浮在空中,微微起伏,再没有了之前的猖狂无忌,怕是已经被面前这个看似渺小的对手给彻底震住了。 半晌,不发一言的它似乎思索出了什么眉目,俯下头冷笑:“嘿嘿,束手就擒?!不可能!你休想抓到我。” 什么? 它还想耍什么花招? 我顿时急了,这不知好歹的畜生,明明自己犯了大错,不仅不肯认罪,还振振有辞。 第九节 我这边正干着急,就听那丑八怪昂头大吼一声,整个硕大的身子朝上一倾,奋爪朝与我们相反的方向奔腾而去,快如闪电,无数团墨黑的重云不知从何处冒了出来,忠心耿耿地为它掩藏了所有踪迹。 “哎呀,它……它逃跑了!” 我跳着脚指着丑八怪逃逸的方向。 “冥顽不灵的孽畜!区区障眼法就想瞒天过海?!” 他信誓旦旦要抓到的敌人在眼皮子底下逃逸,他却毫不在意,连一点要追赶的意思都没有。 “不追?”我诧异地望着他。 “当然要追。”他给了我一个“它绝对跑不了”的笃定眼神。 话音刚落,他伸出左手,掌心向上摊开,没等我看清是怎么一回事,便见一圈淡青光环从他掌中升腾而出,一团晶莹剔透的小东西自光环内由小长大,不断变幻着形状。 只是眨眼的功夫,光华散去,一柄波光流动的透明弯弓已然稳稳在握。 他右手一挥,不知又从哪里抓出一枝与那弯弓同样质地的利箭,放到弦上。 侧目,拉弓,瞄准,一气呵成。 嗖地一声,利箭飞出,笔直地朝孽龙消失的方向飞去,在骇人的夜空里带出了一条细长的光带,久久不散,煞是好看。而随之而生的一股无形气流,却饱藏剖开一切阻碍物的犀利气势。 以前闲聊时,他曾与我讲过刀枪剑戟这些所谓的武器是怎么一回事,我还记得他说他对武器向来敬而远之,那些东西终归是戾气太重,不适合他,也不适合我。 但是,今天他却用了,且动作如此娴熟。 “你……”我瞪着他手头光彩熠熠的弯弓,不知该说什么好。 “迫不得已。”他手指一捻,体积不小的弯弓竟化成一滴水珠,转眼即在他手心里蒸发无影。 与此同时,空荡无际的天空里突然传出一声震天响的嚎叫,准确的说,应该是惨叫。 几道不成气候的闪电划过,前方一直聚拢不散的黑云像遇了狂风的薄纸一般,四下分飞开去,从里头滚落出一个暗紫色的巨大身影。 正是那意欲逃走的孽龙丑八怪无疑。 细看之下,它的背脊上正端插着那枝水光斑斓的箭。 箭头四周,几片龙鳞被生生剜掉,殷红的血液从碗口大的伤口里汩汩流出,染红了它大半个身子。 他这一箭,杀伤力果然非同小可。 只见那丑八怪在空中翻滚扭曲,伴着低低的哀鸣,最后无力地趴在一朵残留的黑云之上,动也不动地喘着粗气,鼓突的眼珠里血丝道道,有气无力地盯着我们这边。 “哼,自作自受。”看它一副痛楚难当的模样,我心里的怒气立时烟消云散。 “过去看看罢。” 他叹口气,拉着我飞到了离丑八怪更近一些的地方。 站在这个起初自大猖狂,而现在几近气若游丝的敌人面前,他冷冷地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早就被水龙缠得精疲力竭了吗?竟然还敢拼着最后一点力气借策云之术造成你已逃窜的假相,果真是条既顽固自大又有点小聪明的孽龙。” 它呼呼地往外喘着气,显然已经疼得没有力气说话,只能以愤愤然的眼神回敬他。 “事已至此,你还不认输么?!”他看着它的眼睛,继续道:“你若应允不再反抗,安心随我回去天界,我自当即刻为你疗好箭伤,免你锥心之痛。” “不行啊!”孽龙没开口,到是我急得大叫出口,“你要是给它治好了伤,它反悔不跟你回去怎么办?它不是个好妖怪,不能信的,伤好了它肯定又会攻击我们,你……” “不会的,你多虑了。”他拍拍我的肩膀,制止了我的大喊大叫。 正在我们二人说话的当口,忽听得那孽龙恨恨地说了一句:“哼哼……我纵是死了,也不让你们抓我去邀功……” 什么?! 我跟他同时一惊。 只见那奄奄一息的孽龙不知从哪儿找来了力气,大口一张,吐出一粒滚圆的紫红珠子来,闪着强烈到灼瞎人眼的光芒,忽紫忽红地变幻着,飞到了我们的头上,绕着圈儿地飞着,速度越来越快,看着让人头晕。 “不妙。”他低呼一声,拉着完全不知其中厉害的我朝后头飞去。 就在我们飞离原地不到两秒钟的时候,身后便传来一声巨响,如惊雷,似山崩。 “藏书网不要回头看,闭上眼。” 他大声警告,然后将我整个拥在怀里,用自己的身体为我挡住势如破竹的猛烈气浪。 他吩咐了,我自然是不敢违抗,紧紧闭了眼,缩在他怀里,心慌意乱。 不知过去了多少时间,我的双眼已经闭得发疼,却仍不敢睁开,只感觉到耳边咻咻的气流声越来越弱。 “好了,睁开眼吧,没事了。” 他松开我,如释重负般吁了口气。 安全了么? 我赶忙睁开眼,按住突突乱跳的胸口,打量着四周,不由大惊—— 身前身后,头顶脚下,全部是一片深紫色的浓密雾气,混着淡淡的血腥味。天空湖泊,树木山林,全都不见踪影。留下的,只有那满眼妖异的紫色,看得我毛骨悚然。 “这里……是什么地方?!我们怎么会跑到这儿来了?”我紧紧抓住他的衣袖,害怕地问。 他抚着我的头,笑了笑:“别怕,我们还在天上,下头也还是断湖,什么都没有变。只不过我们现在看不到罢了。” “是吗?”我看着周围微微流动的紫色雾气,稍稍放下了心,但立刻又惊慌地跳起来,“那个丑八怪呢?它是不是也躲在这里?” “ 没有没有,它已经跑了。”他揽住我,示意我安静下来,“刚刚已经被它顺利逃脱了。” “啊?”我瞪大了眼,“它……它不是受了你一箭吗?!它根本逃不了了啊?怎么又会……” “不错,它本来是逃不掉的,但是……”他耸耸肩膀,颇为无奈,“却没想到这家伙甘愿自行毁去数百年修行,以此换来暂时的自由。” “百年修行?”我听得一头雾水。 “它方才吐出的那粒珠子,正是它的内丹。它用上几百年的修行,造出这无疆无界的紫雾林,就是为了将我们困在里头,让它能顺利脱身罢了。”说到这儿,他自嘲般地笑了笑,“孽龙孽龙,既生为龙,到底不是凡品啊,宁死也不肯认输,呵呵。” “你是说,这紫雾,是它给我们设下的监牢?”我大概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也因此产生了新的担忧,“那我们岂不是出不去了?” “不会出不去的。”他一脸泰然,盘腿坐了下来,“这一招虽然厉害,但是不能持久。不出三个时辰,紫雾必会散去。且耐心等待就好。” “哦,这样啊,那就好。”听了他一席话,我总算彻底放下心来。 “过来坐下吧,折腾了这么半天,想必你也累了。”他闭上眼,头也不抬地对我说。 “哦。” 我应了一声,然后便紧挨着他坐了下来,学着他的样子盘腿打坐,闭目休息。 被他这么一说,我还真觉得疲累不堪,经过刚才那些接二连三的惊心动魄,任是铁打的人也会散了架吧。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当紧绷的神经渐渐松弛下来之后,不可遏止的倦意袭上眼帘。 好悃啊。 四周这么安静。 我的身子再也坐不直,歪歪斜斜摇摇晃晃,最后干脆倒了下去,舒服地趴在?99lib?“地”上睡了过去。 在天上睡觉,还是我有生以来第一遭。 “裟椤,醒醒啊!” 熟悉的声音在我耳畔一次次地回旋。 我动了动,却懒懒地不想睁开眼睛。 “起来啊,我们该走了!” 两只有力的手直接把我拖了起来。 我不情愿地睁开了眼。 啊?! 眼前情景立即让我睡意全消。 紫雾果然没有了,连漆黑的天空也恢复到白昼应有的明朗,明净的白云之间,竟投下一束暖意融融的明媚阳光。面前的断湖,碧波微漾,湖岸上的树木一棵也没有倒,仍然傲然挺立,枝枝叶叶随风摇曳,与投在湖水里的倒影相映藏书网成趣。 再低头一看,我现下所坐的地方,却是湖岸旁的泥地,难怪软得舒服。 一切都恢复正常了? 所有灾祸都过去了? 我竟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扭过头,他正笑吟吟地看着我:“在天上睡觉实在不安全,所以我把你抱下来了。难得你竟睡得那么沉。” 我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刚刚突然觉得好累,所以就……” “好了好了,真是个瞌睡虫。”他笑着拉我站了起来,“起来吧,我们该上路了。” “去哪儿?”我拍拍屁股,不解地问。 “当然是找那条孽龙。照它那种德性,我怕它再闯下祸事。”他面露忧色,看向前方,“它已经受了重伤,跑不到太远的地方。” “还要找那个丑八怪啊。”我有些不乐意地咕哝着。 “当然!我们不能让它有机会把其他的地方变成第二个玳洲城,走吧。”我的话没有逃过他灵敏的耳朵,他一边说,一边拖着我的手朝前走去。 他说的话,自然是有道理的。 虽然我真的不想再见到那个怪物,但是也不想看到再有生灵因为它的放肆无状白白送掉性命。因为他常常对我说,上至神仙凡人,下至小兽蝼蚁,所有的生命都是宝贵的,不可以轻易践踏。 近朱者赤,以前从不在意别人“生命”的我渐渐被他同化了。 “嗯,我明白了。”我抿了抿嘴唇,紧跟在他后面,继续道:“不过,这里已经没事了么?天气好像都恢复正常了呢。” “是的,罪魁祸首已经逃走,估计也是不会再回来了。这玳洲城灾难,算是结束了罢。” “太好了,我们的努力没有浪费呢。” “呵呵……” 阳光越来越好,照得整个世界那么安全。 玳洲城外的山路上,我们二人照例踏风低行,直奔百里之外的洞庭湖。 他说那家伙定是朝那里窜去了,它伤口滴下的龙血,准确地报告了它的去向。 我并不知道他是如何从广阔的树林繁杂的山石里看出它留下的“龙血”,只知道跟着他,就一定能到达要去的目的地。 洞庭湖,多好听的一个名字,不知道又会带给我们一个怎样的故事?! 我挨着他坐下来,依靠在他身旁,欣赏着湖面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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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看着太阳逐渐落下。我很安心,纵是从头至尾不说一句话,也没有半点烦闷之感。 第十节 人去船空,白日里的舟船此刻大都静静地停靠在了湖边。 “小姐你疯了吗?!湖水这么深,一只小小耳环,你怎么可能捞得起来!” 不远处,即将靠岸的一艘小船上,传来了争执声。他略一偏头,朝着声音的来向望去。 船头上,个头略矮的青衫女子紧紧拉住不停朝湖水下探看的白衫女子,焦急的声音一阵高过一阵。 “过去看看,她们离开,我们方能行事。” 他说得不错,放眼看去,宽阔的湖面上,此刻已是寂寥无声,游湖的人,早已尽数散去,唯有这两个女子。 跟着他走到了离那艘船最近的地方,迎风便是一缕若有若无的香味,如长在浮珑山山谷中的幽兰,一挥手就会消失的香,却又在你不注意时,悄悄回到你身边。 侧身而站的青衫女子,圆口圆面,梳着再普通不过的丫鬟髻,聒噪不停。我的眼光,一直停留在背向而立的白衫者身上,尽管她一动不动,只言不发。 “二位姑娘可是遇到了麻烦事?”他略略提高了声音。 青衫女子转过头,愣在了原地。我很了解她失神的原因。 但是,下一秒,我便落入了跟青衫女子同样的境地。 白衫女子转身,我不懂得怎样去形容这个令人如此动心的人儿。 不笑尚且如此,笑起来该是怎样的倾国倾城? 看得发呆之余,心头却冒出一个感觉,感觉自己的眉眼,与她竟有些相似。 是的,仅仅是相似而已,我无数次地在清澈的水中映照过自己的容颜,想牢牢记住自己的样子,因为是他给我的。我曾以为自己是好看的,可是在见到眼前人之后,我的想法有了些许动摇。 虽然相似,但是,我不及她。 当我的目光无意中划过子淼的眼睛时,心,突然重重地跳了一下。 他在看她,眼底波澜不惊,一如往常,表现得极像在看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 但是,如他能一眼看穿我的心思,跟在他身边这么些时间,我同样学会了从他的眼神里捕捉外人看不到的东西。 万分之一秒的光彩,快到抓不到任何痕迹。 很不符合他一贯作风的惊喜。 他从不吝惜给我温暖的眼神和笑容,但是这样的神采,我从未见过。是没有,还是……从不曾用在我身上?! “啊……”青衫女子终于恢复了神智,急忙对着他说:“是这样的,我家小姐的耳环不小心落到湖里了,小姐要自己下水去捞,这简直……” “呵呵,小事一桩。”他笑着截断了那喋喋不休的女子,说,“此事就交给在下去办吧,二位姑娘还是先上岸罢。” 美人愣了愣,旋即垂首一笑,抬头对他说道:“此物乃家母所留,我一时情急,才闹出了这等举动,公子见笑了。” 说罢,她竟落落大方地将自己的右手伸向他的手掌。 他跟我讲过,凡间向来有“男女授受不亲”之说,可是为什么这个女子,竟可以毫不避讳地把自己的手交给一个陌生男子,还做得如此自然大方。 当然,我根本不介意这一点,我介意的是,那双从来只牵着我的温暖手掌,现在却要容纳另一个女子…… 一刹那的不快,像沙子迷了眼,不痛,却难受。 就在他们的手快要挨拢之时,船下一直安分守己的湖水突然翻腾了起来。 骤然而成的巨大漩涡轻巧地掀翻了小船,只差毫厘,美人的手就能落入他的掌心,可是,终究没能碰到他。 主仆二人惊呼一声,落入了已开始冒出缕缕白烟的湖水。 “啊呀,好烫的水啊!救命啊!” 丫鬟在水里扑腾着,大吼大叫,如同被扔进了开水锅的鸭子。 美人皱紧了眉头,双手拼命地划着水,好看的嘴唇几乎抿成了一条线,却不曾听到她叫喊半句。 不待我开口说话,他已飞身入了湖水。 身姿,是匆忙的,甚至带着些许慌乱。 落水的她们,离我们的距离并不远,他飞去,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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咫尺之遥。但是,心下却突然冒了个念头—— 这一去,我与他,咫尺已成天涯。 轰隆一声,岸边的一片泥地生生地陷了下去,我脚下一沉,在阵阵地震般的强烈颤动中,跟那迅速流开的泥土一样,落入了水中。 木浮于水是天理,我毫不担心自己会被淹死,只是水中的温度,灼热难耐,烧得我几乎要断了呼吸。 “救命啊!子淼,救……救我!” 虽然难受,可也没有那么糟糕,但是我偏偏扯开嗓子大喊,还叫他的名字,仿佛下一刻就要遭了灭顶之灾一般。 那一头的他,刚刚为她们施法隔开了越来越烫的湖水,正揽着美人的腰要抱她上岸去。 听到我的喊声,他猛回过头,抱着她的手却不曾松开。 一抹犹豫从他眼底闪过,他微一皱眉,搂着怀里的人儿从湖水中一跃而出,朝岸上而去。 我傻了。 当我与他人都身陷险境时,一直到刚才为止,我都那么坚定地以为他会以我为先,会不惜一切保我周全。 浪起的湖水呛了我,被水气模糊的视线不甘心地投向岸边。 放下美人,他又奔那丫鬟而去,放我一人,挣扎水里。 我想游到岸边,可是水下像有蔓藤绕了我的脚,除了在原地沉浮,我无法去到任何一个方向。 这时,一股令我心悸的气浪自水底蹿出,几乎覆盖半片湖面,瞬时翻出了大片碗口大小的气泡,咕嘟声不绝于耳。 当他带着只剩半条命的丫鬟离开湖水时,整个洞庭湖猛然炸裂开来,密集的水浪飞溅了半天高。 巨大的墨紫影子从湖中狂奔而出,那暴戾的气势,似要将天都给掀翻一般。 “孽……”我惊叫,龙字未出,却被扑面而来的湖水灌了满口的血腥味道。 慌乱中,突觉肩头一紧,而后是彻骨的疼痛,像有利器嵌入了我的皮肉。 侧目,一直满布鳞甲的丑陋爪子竟牢牢擒住了我。 此刻,我才是真的慌了。 不待我眨眼,整个人已从水中升到了半空之中,从肩头传来的撕裂般的疼痛让我禁不住哀叫出声。 深紫色的雾气不知从哪里浸了出来,阻挡了我的视99lib?t>线,隔绝了我的声音,眼前有利光划过,形如闪电,耳畔隆隆有声。 一阵剧痛自肩头蹿到了我的心坎儿,再也支撑不住的我,渐渐散了意识。晕过去的一瞬间,我似乎听到那声盼望已久的呼喊,心痛而焦急—— “裟椤……” “嗵!”一声闷响出现在我的耳际。 是我的身体,重重跌到了硬地上。 努力睁大了眼睛,趴在地上的我费力地抬起头,刚想支起手臂站起来,身子却被背上的一个重物给压了回去。 忍住下巴上真真的疼,我扭过头,赫然发觉自己的背上横压着一条手臂,笼在墨紫色的衣袖里,末端那微微蜷曲的手指,无力地扣着我的右肩。 我讶异的目光沿着这条手臂,挪到了它的拥有者身上——那个趴在地上看不清面目的,披散着一头黑发的人。 没有呼吸,没有动静,死了一般。 泛着幽深紫光的黑发,一身墨紫色的袍子,扣住我的手掌……愣足片刻,我那尚未被撞糊涂的脑袋突然将身边的人与那可恶的丑八怪重叠到了一起。 莫非……这家伙幻化成了人形?! 眨眨眼,我眉头一皱,管他那么多呢,趁他这副模样,赶紧脱身是正经。 小心将身子翻转过来,用足力气推了好几次,终于挪开了这条压住自己的长长手臂。吁了口气,我坐起身,这才发现此时身在一方宽阔的山洞之中,而山洞的洞口,就在正前方。 我一骨碌爬起来,跛着脚便要向洞口冲去。我要离开这里,我要马上回到子淼的身边。 可是,我刚刚迈出一步,一只有力的大手便紧紧捏住了我的脚踝。 “不准走……”沉缓的声音从地上那个家伙的身体里传出,有些慵懒,却暗含着不可拂逆的霸道。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抓住我的那只手,冰一样寒,只触及方寸,却足以冻住整个身体。 他……清醒过来了?! 那个家伙慢慢爬了起来,走到我的前方,高大的身影霸气十足地把洞口挡住。 这么些年,我从未见过肤色如小麦般黝深的人,他棱角分明的脸孔每道线条都像是用刀子雕过似的,处处透着咄咄逼人的凌厉。可是,那双本该圆睁的眼睛,却懒懒地半眯着,细细长长搭在前头的一缕乱发,挡不住从眸子里透出的锐利光华。 “你……你是何人……”我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警觉且恐惧,同时问了个傻得不能再傻的问题。 “一口一个丑八怪,你不是叫得很顺口么?!”他俯视着我,口气里听不出任何感情。 我的猜想果然成了事实。 “之前嘴皮子不是挺厉害么?!”他的大手肆无忌惮地捏住了我的下巴,“怎么,现在成哑巴了?” 好疼!从来没有承受过如此粗暴的对待,我的记忆里,只有另一个男人温柔的脸孔,如水的怜爱。 “说话啊!”他铁钳一样的五指又加了一分力气。 眼前之人,分明想让我屈服,分明想看我求饶的样子。 可我偏不求饶,任它疼得钻心入骨,也不让他得逞。 愤怒,足以驱赶所有的恐惧。 我直视他,不再躲避,两个人的眼神,一个暴戾,一个倔强,交集在空气中,几乎能擦出火来。 僵持许久,他突然松开了手。 “有趣的女人,哦,不是,是妖怪。”他上下打量着我,“现在就杀了你的话,未免太可惜了。来日方长,我们有的是时间。” “他会来救我!”突然间,我昂起头,我要提醒这个好了伤疤忘了痛的狂妄家伙,世上还有一个人,是在他之上的,无论品行还是本事,他只是个狼狈的手下败将。 “他?”无可遏制的怒意将他眼里的慵懒一扫而空,下意识地伸手到了背后,再摊开到眼前,殷红的血液沾了一掌。 他的伤口还在滴血?子淼那一箭的威力,又给了我一丝藐视这个家伙的底气。 “剜鳞之仇,我必要他双倍奉还!”他的话里头,除了言出必行的杀气,还有落败的恨意与不甘。 “你不是他的对手,永远都不是!他很快就会来救我,聪明的还是赶快逃命去吧!” 我笑,笑得得意,他越是生气,我越是高兴。 两道锐利如刀的眼光,突然投到我的脸上。 “美人在怀,他不会来的。”笑容里充满嘲弄。 第十一节 美人,就是那个美人,已经成了我心中一触就疼的隐疾。洞庭湖上发生的种种,明显的,细微的,翻江倒海地涌入我脑中。 “那么美的一个女人,是男人都会心动的。你跟她比,着实差得太远了。”他摇头,装出遗憾又惋惜的样子,“若不是想趁乱脱身,我都愿多看她几眼呢!死心吧,你已经不是他心中的第一位,过不了多久他就会把你忘得干干净净!” “住口住口!”我捂住耳朵,愤怒地朝他大吼,“你胡说八道!你知道什么?他会来救我,一定会来救我!” 他的胡言乱语,戳中了我最惧怕的事,又准又狠。 从三十年前那个夏夜开始,我习惯于他的照顾,习惯于他的宠爱,习惯于将他视为我全部的世界。 如果第一秒,他忘了我,那么第二秒,我的世界毁于一旦。 这个时候,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个感觉又迟钝又不准确的妖怪,所有的一切只是我在恐惧与无助下突然蹿出的愚蠢猜想。子淼怎么可能忘记我,三十年的日出日落,三十年的朝夕相伴,我是他身边的唯一,唯一! 对,我太傻了,居然傻到对子淼产生怀疑,他会来的,一定会来!什么美人在怀,只有那些凡夫俗子才会迷于美色,他是神仙,怎会跟那些俗人同流合污?!他会先救那女子,或许只是因为她是血肉之躯的凡人而已,跟我这个妖怪比,她着实要脆弱太多,先她后我,这么做也合情合理。 我默不做声地找着能让自己信服的理由,坚定着自己的念头,其他的杂念都见鬼去吧!信他,我一直都相信他,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动摇我对他的信任。 他看着一言不发的我,以为他对我的打击奏效了,眉梢流过一丝得意,说:“吼吧,吼得再大声也改变不了事实,总是你等到身化尘土的那一天,他也不会来的。不过,如果你肯求我,那么我也许会答应你,将来把他的尸体带回来,给你看看,也算了了你的心愿。” 这回,我不再生气,也不再疯狂,抬头看着他,给他再灿烂不过的笑容:“我信他。” “你……”他眉头一蹙。 我突然的坦然,大概又让这个家伙失望了。 转过头,光亮仍在的洞口又映入眼中,那点点光明,诱惑着我再次升起逃跑的念头。 如果可以选择,我宁可自己逃回他身边,而不是藏书网坐在这里等他来救我。 趁对方盯着我出神的刹那,我拿出此生最快的速度,风一样朝洞口跑去。 他居然没有追过来。 我的心快跳出喉咙,以为成功就在眼前。 “砰!”我被弹开老远,落地时的剧痛差点让我叫出来。 毫无遮拦的洞口,居然布着一层坚固的结界。 伤痕累累的胳膊被猛地揪住,他粗鲁地把我从地上拽了起来,一只大手狠狠捏住了我的下巴:“你不是那么相信他会来救你吗?那你为什么还要逃跑?你就是个连自己都想骗的骗子!” 好讨厌的话!我用我的另一只手,死命抠住他的手腕,狠狠拉开他的魔爪,顺势一口咬在他的手掌上。 “啪!”一声脆响,一记重重的耳光落在我脸上。 踉跄之下,虚弱的身体栽倒在地。 我的唇角,渗出血丝,他的手指,冒着血珠,两败俱伤的景象。 忍住痛,我努力站起来,无畏地走到他面前,扬起手臂。 “啪!” 还给他的耳光,同样响得清脆。 “你让我厌恶!” 我冷睨了他一眼,回头一瘸一拐地朝山洞的另一边走去。 他此时的表情,我没有看见,也不想看见,接下来他要怎么报复我,我也不在乎了。现在,我只想找个地方,安静地等待。 子淼,子淼…… 我坐下,靠在山洞的一角,闭上眼,默默念着他的名字,在莫名的绝望中等待着希望…… 越来越暗的光线下,两道复杂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我,我觉得。 一、二、三……三十……四十六……五十……六十……九十……我捏着小小的石块,愣愣地数着洞口石壁上的三排细细划痕。 跟浮珑山上一样,它们是专属于我的时间记录。不同的是,这里的一划,只是一天。 我被封在山洞里,已经整整九十天。 他没有来。 可是,我依然在等,我没办法说服自己放弃。 九十天,我天天坐在洞口,盼望着那个一袭白衣的高挑身影。 望得久了,眼睛生疼,连偶尔的飞鸟虫蝶,我都以为是他的化身,忍不住地高兴。可只要眨眨眼,现实就立即提醒我,那只是个幻觉。 十来天前,外头下起了雨,我兴奋得几乎要跳起来。雨,水,那是他的标记啊,他一定就在附近吧,他一定找到我了! 然而,那场雨很快就停了,留在地上的积水转眼便被初夏的骄阳烤得一滴不剩。 现在已是六月,我的身体越来越虚弱。 舔了舔已经干裂的嘴唇,目光落到了身边不远处的一罐清水和一包野果上。是那个家伙留下来的,他每天都会为我准备新鲜的饮水和食物。 我不领他的情。九十天,我滴水不沾,粒米不进,只是回忆着那个初秋的傍晚,那一盘盘好吃又精致的食物,八宝粥,百花酥……我宁可拿精神上的“食粮”度日,也不要他给我的东西。 这些日子,我拒绝跟那个家伙有任何交谈,而他好像也不怎么搭理我了。起初,除了外出找食物,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山洞一角打坐疗伤。我们两个,互相当对方不存在。不过,自从背脊上的伤痊愈后,他开始早出晚归。 他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这些当然不是我关心的,我只介意他当初说过的狠话,害怕这个卑鄙的家伙真的跑去寻子淼的麻烦。不过,他似乎并没有把他杀气腾腾的恨意变成现实,因为他每次回来,身上除了熏人的酒味之外,没有半点血的味道。 或许,他只是出去学着人类的样子喝酒找乐子! 我叹了口气,怔怔地看着洞口外的天空,从白云浮动到星月闪烁。 迷迷糊糊中,身后的脚步声惊醒了我。 是他回来了,每次都是这样,他从不经过洞口,总是鬼魅一样突然出现在山洞里的一角。时间一长,我也习惯了。 歪头靠着石壁,我继续观赏着有限的夜景,根本不理会身后的人。 “你觉得你还能撑多久?”他的声音有藏不了的怒气。 我没有任何回应他的意思,连身子都懒得动一动。 肩膀突然被人扣住,逼我转过身。 深紫色的眸子里,映着我冷漠的脸。 他伸手取过水罐,仰头饮下一大口,旋即把瓦罐一扔,扳过我的脸,猛地贴了上来。 他以口对口,不容分说地将清水灌到我嘴里。 这……这个疯子! 我拳打脚踢,拼命想要推开他,可他的力气比我大太多,除非他肯松手,否则我只能任其摆布。 我是妖怪,虽然也需要进食饮水,但是三个月不吃不喝,并不会让我虚弱到这个地步,无色就快开花了,我的精元已经渐渐耗去,如果不赶在花开之前回去浮珑山,后果可想而知。 可这个疯子,却以为只要喂我几口水就能让我恢复体力。 我不再挣扎,任由微温而甘甜的清水缓缓流进我干涸已久的身体。我当然不会告诉他我虚弱的真正原因。 主意早已打定,无色花开之前,若子淼仍不出现,我宁肯灰飞烟灭。 喂尽最后一滴,他滚烫的唇终于离开了我。 我用力擦着嘴,极不愿意他的味道留在我身上。 而他,居然像个偷食成功的孩子一样,笑得满足又得意。 这条万恶的孽龙! “怎样,我说得不错吧,今天已经是第九十天,你的‘他’还是没有来。”他坐到了我的对面,幸灾乐祸。难得的是,他居然也清楚记得这是我们两人在这个山洞里的第九十天,他也像我一样暗暗算着时间?! “他会来的。”我的语气依然坚定,却垂下了头,刹那间不敢与他对视。 “少骗自己了。”他勾起我的下巴,逼我看着他,“你的子淼,天界的水神,永生永世都不会来找你了。” 他的话,如惊雷劈在我头上。 “你知道子淼?!知道他是水神?!你见过他了?”我乱了方寸,语无伦次地抓住他的手。 “龙族生来就有与神平起平坐的身份,虽然我已不是东海龙族的一分子,可要打听点天界的事,也容易得很。”他眉头一皱,似乎对我过度激动的反应不太高兴。 “你见过他了?!你把他怎么样了?!”我摇着他的手臂,才不管他是不是龙族是不是神,我只关心那个让我牵肠挂肚的人。 “我不会把他怎么样的。”他笑得怪异,“不用我出手,天界那帮老家伙早晚会找他算账。” “你到底把他怎么样了!混蛋!藏书网你说啊!” 我疯了一样扑到他身上,揪住他的前襟,眼里快喷出火来。 “我没有把他怎么样!”他牢牢制住我的双手,大吼,“你知不知道神仙跟凡人私通是死罪!” 我顿时僵住了。 神仙,凡人,私通?! 我生来就不愚钝,要把这三个词联想成一件完整的事,实在太简单。 很长一段时间,我跟他谁都没有再说话。 最后,我虚弱的身体无力地靠回了石壁。 “他……真的跟那个美人……” “是。”他答得斩钉截铁,“他们不止在一起,连骨肉都有了。” 如果说之前的话是惊雷,轰掉了我的魂魄,那么这句“骨肉”,就是一把长刀,狠狠刺进我的心窝,再用力绞上几下,不见血的疼。 九十天,区区九十天,事情怎会到这个地步?! 片刻的沉默,我抓住他的手,断然道:“我要见他!放我去见他!” “好。”他居然没有半点犹豫。 我曾幻想过许多次子淼把我救出火坑的场景,也幻想过凭自己的本事逃出山洞,就是没有想到,当我真的重获自由时,送我出来的,却是把我关进来的人。 月光下,他横抱着我,脚踏一朵紫云,在空中急速飞行。 我无力反对他的行为,因为我真的连站立的气力都没有。 下面,除了连绵的群山,还有一片薄雾升腾的海,碧波嶙峋。 “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 “无望海。”他说,“只有龙族才能打开的荒芜空间。这个不毛之地,外人进不来,其他龙族不会来。非常好的藏身地。” “连子淼也进不来?”我看定他,希望从他的答案里找到子淼不会来找我的真正缘由。 “对。”他答得干脆。 第十二节 如果不知道后来的事,我一定会痛骂他厚颜无耻,可现在,我已明白,被关在哪里,是不是子淼能力所及的范围,并非事情的关键。 闭上眼,我不再开口,靠着他的肩膀,任由他带着我,去见那个我那么渴望见到,如今却又那么害怕见到的男人…… 天色微明之时,他抱着我,稳稳地落在了一片茂密的树丛中。 “那里,他们住的地方。”拨开几支挡住视线的草叶,他指着前方某处。 我稳了稳神,鼓足了勇气后,才看向他所指的方向。 小小一间木屋,围着青青的栅栏,简单而清幽,那么符合他的风格。 那么巧的,木屋的门被人打开了。 我的心跳在开门之人出来时,停止了。 黑色的长发,白色的衣衫,在晨风中轻柔飘飞,一如既往99lib?。 子淼……子淼…… 我默默唤着他的名字,眼中除了他的身影,再无其他。 脑中空白一片,只有一个念头,跑!什么都不要想了,跑回他身边就好! 但是,另一个人的出现,利刃般切断了我不顾一切的冲动。 白衣女子,莲步生波,从屋里走出,笑盈盈地倚到他身旁,轻拉着他的衣袖,踮起脚,甜蜜地对他耳语。 他笑了,温柔地抚着女子的脸庞。 一阵眩晕袭来,若不是身边有条臂膀及时扶住,恐怕我立刻就要倒在地上,再不醒来。 “喂,你怎么样?”他粗手粗脚地拍着我的脸,生怕打不死我一样。 脸上的痛觉暂时驱走了要命的眩晕,我睁开眼,对他说:“从现在起,你不要再管我,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他沉默半响,浓眉一挑,点头:“随你。” 我深吸了口气,举步走出了草丛。 今天才知道,原来走路也是需要勇气的。 从草丛,到木屋,那么短的距离,我像走了一百年那么久。 走到栅栏前时,那对男女,正要回屋里。 在那扇门关上之前,必须叫住他,否则我怕我再没有机会叫出他的名字。 “子淼!”我以为鼓足了劲的声音会很大,可出口才知道是那么软弱无力。 但是。他听见了。 回头,我亲眼见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俊美脸孔,从宁静转为惊喜。 须臾之间,我冰凉的双手已被快步而出的他紧紧握住。 阔别已久的温度,暖意融融,只是,少了些熟悉。 “裟椤,你回来了?”他真是万分高兴的,一点儿都不假,“我找你许久,可总得不到你的下落。怎样,有没有受伤?还好么?” “你……真的找过我吗?” 在他展现给那个女人的笑容里,我看不到一点寻人不获的焦急。情深款款的四目相对,他心里藏书网可有我的存在? 我从未对他如此地不信任。 “当然。不止是我,还有九厥,也在找你!”他习惯性地抚摸着我的头,释然地笑,“为何这么问?” 我一偏头,有意躲开他的手掌。 他愣了愣。 “子淼。这位姑娘是……” 清澈如山泉的动听女声,在我们背后响起,我的手突然攥成了拳头。 “啊……是裟椤啊,我跟你提起过的……”他回眸,笑着向他的女人介绍着我。 现今,她为主,我是客,位置的转换,竟然那么合情合理,不容我有半点反对。 “原来是裟椤姑娘。”她和善地打量着狼狈的我,转而对他嗔怪,“清晨露重,赶紧带裟椤姑娘进屋去坐吧,还站在外面作什么。” “我不进去。”我断然拒绝她的好意,直视她美丽的脸孔,毫不客气地说,“我不想跟你说话,也不想看到你。” 大概他们谁也没想到我会如此口无遮拦,骤然尴尬无比。 我说的不是气话,是实话。 “你先进屋去吧。”他笑笑,对她说。 她点头,温婉的神情一直没有改变,转身进了木屋,并且关上了门。 “裟椤。”他捻着我凌乱的发丝,“我知你心里有怨,怨我眼睁睁看那孽龙抓了你去,怨我没有及时救出你,怨……” “别说了。”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打断他。 如果没有那个女人的出现,我会认真地告诉他,对他,我从头到尾只有信任没有怨恨,只有期待没有失望。但是现在,我再没有立场说出以上那番话。 “她有你的孩子了?”我毫不避讳,甚至是质问的语气。 他眉眼间有惊讶:“你如何知道的?” “你是神仙,她是凡人,你可知道你会有怎样的结果?”我不信他不知道,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他明知事情的严重,却还是要执意往死路上去。 “裟椤……”他牵起我的手,“你知我从不骗你。事已至此,也不妨告诉你实情。” “天界有神树,名为裟椤,由一位兰花化身的雪裳女仙看守。照天界规矩,守树女仙,终身不得与男子有染。然而,雪裳终是堕入情网。此事被天后察觉,要她说出意中人身份,她誓死不从,天后大怒,除去雪裳仙籍,并将她打入凡尘,永世不得返回天界。”他缓缓地讲述着,像在说着别人的故事,“雪裳遭难的那天,她的意中人恰恰不在天庭,待他知道此事之后,他与雪裳已是天人两隔。于是,伤心欲绝的他,开始年复一年的找寻,在茫茫红尘里,万千人面中,找寻着转世为人的雪裳。” 我呆住了,向来不懂得掩藏情绪的我,震惊之情溢于言表。 “雪裳是她,雪裳的意中人……是你?!”我轻易地猜出了他“故事”里的人物,对应的该是谁。 他点头。 “我与她,曾在裟椤树下约定,无论将来遭逢怎样的劫难,无论彼此身在何处化成何物,都会回到对方身边,只用一眼时间,寻回千年过往。”回忆往事,他的眼底终于有了我熟悉的东西,“可是,几千年,我都寻不到堕落人间的她。那夜,偶过浮珑山,倦极的我遇到了你。我回想着雪裳的样子,赐你人形,只希望……” “等等!”我突然大叫,甩开他的手,如同被天下间最毒的蛇咬到。 他愕然于我的表现。 “我的模样……”我退开一大步,用力按压着自己的脸庞,好像那不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只是张不会有痛觉的面具,“我的模样脱胎自那个女人……你的雪裳女仙?” 我的眉眼与她相似,原来根本不是巧合,只是一个……自私的故意。 连我的名字,那奇怪的两个字——裟椤,都是他强加在我身上的标记,一段完全属于他跟另一个女人的追忆。而我,居然沾沾自喜了那么久,以为他给我的,都是好的。 是啊,我曾那么坚信,他是对我好的…… 到了此时此刻,我终于恍然大悟—— 浮珑山上与他朝夕相对的女子,从来就不是我! “裟椤……”他上前,用力拉下我疯狂蹂躏自己的双手,揽我入怀,轻拍着我的背脊,仿若安抚一个顽劣的孩
童,“其他女子,我都记不住样貌,只有她……所以在助你成人形的时候……” 他手上的温暖,从这刻起,永远被隔绝在我的身体之外。 “不要再说了!”我打断了他。 他每说一个字,我的心就被无形地刺一下,千疮百孔的疼,我承受不起。 抬起头,我安静地注视着那双透澈的眼眸笑,刚刚的歇斯底里竟被我藏得一干二净。 “孽龙把我关在了无望海,他说那里是你进不去的地方。”我直起身子,强迫自己离开曾经如此依恋的臂弯,强迫自己保持着旁观者般冷静的微笑,“你找不到我,是理所当然的。不过,我刚刚明白了一件事……就算我没有困在无望海,你也找不到我。因为,你从来就不认识我。裟椤,只是活在你身边的影子,连一张属于自己的脸都不配拥有的替身!” 他微张着口,半响没有说出一个字。想来,我此时的表情与言语,也是他三十年来从不曾体会过的。 时间在我们彼此间凝固,我看着他,他看着我。 头一次有了跟他平起平坐的感觉,妖怪对神仙的敬畏,侍女对主人的仰视,女子对男子的依赖,从这一刻起,统统荡然无存。 他欠我的。我执拗地认为。 “已近七月了……” 良久,他的低语打破了僵局。可话题却拉到了万里之外。 “无色就快开花,你该回去浮珑山了。”他撩开遮住我眼睛的乱发,完全无视我之前对他说的那些话,轻描淡写地下了逐客令。 他居然连句解释都不肯给我?还是他认为根本不需要再花时间在我这个已经无用的替代品上? “只是这些?”我的笑容就快装不下去。 “也许是上天注定,你我二人,当缘尽于此。”他的笑,从来就不用刻意装扮,“回去罢,有人等你许久了。” 他不要我了! 除了这一点,我听不出别的意思。 三十年的时间,对神仙,只是弹指一挥;对妖怪,却是一生一世。 他可以斩得干净利落,我却不能走得潇洒自如。 离别摆在眼前时,付出的一方永远是输家,输了心,也输了将来。 我已没有多余的力气跟他多说,只一句—— “裟椤的一切是你给的,我不稀罕。” 无色花开又怎样,我不会再回浮珑山,更不会回到我的真身,他赐予的身体,还有我伤痕累累的魂魄,理当跟无色的花瓣一样,凋落,灭亡。 转身,我艰难地挪动步履,走向树林深处。 他能看见我的背影,却看不到我滴血的心。 我缓步而行,四周的树木,一棵接着一棵,从青翠欲滴变成了枯黄败落。 树妖心里的眼泪,把盛夏带入寒冬,每一片了无生趣的落叶,都是离我远去的回忆。 也许,他还站在那里,目光深邃地看着漫天黄叶,但是,却永不会再追上来,我们之间那一步的距离,在他的停止与我的前行之下,渐渐成了生生世世都逾越不了的鸿沟。 其实从一开始我就该了解,一步距离,以为很近很近,而事实却是……他走不过来,我迈不过去。 可惜的是,许多年以后,我才明白这个道理。 几片落叶砸在我的头上,微乎其微的力量,却打散了我所有伪装的坚强。 身体像一朵无根柳絮,轻飘飘地往地上飞。 第十三节 意识消失前的刹那,有个人影落到面前,霸气又温柔的抱住了我…… 我终究还是回到了浮珑山,终究还是在无色花开的那天,回到了山巅的真身。 当然,这一切都不是我自愿的。 是那个家伙,在我无力反抗的时候,他自作主张,在生死之间替我做了选择。 无色盛放的第二天,我醒在孽龙
的怀里,身上所有伤痕,新的,旧的,在我又一次的重生中消失无踪。 树妖焕然一新,除了一颗补不好的心。 恢复体力的我,不分青红皂白,又一记耳光,重重扇在他的脸上。 打他,因为他强迫我活下去,而活下去的后果,就是时时刻刻都要面对自己,一个为了慰藉他人的思念而生的身体,让我从珍视到憎恨的躯壳。 如果能再选择一次,我会毫不犹豫地继续我孤绝平静的生活,不能走也好,不能跑也好。 对于我发泄式的耳光,他的盛怒可想而知。但,他竟没有回敬我。 “你恨他吗?”他问得突兀。 恨?我恨他吗?我跟他之间的关系,已经沦落到要一个恨字来维系了吗? 我想恨他,一想到他温存的眼光,从来都是在我的身上寻找另一个人的影子的时候,我恨得几乎要燃烧来;可是,我又恨不起来…… 内心纠缠下的沉默,让他误会我是在默认。 “如果你要他万劫不复,我可以帮你。”他抬头看着流火骄阳,“上头应该还不知道他的荒唐事,只要把他的所作所为……” “不要!”我紧张而坚决地打断了他,这个家伙心里在盘算什么,我一清二楚。 “他如此伤你,你不报复他?”他的行事准则,大约第一条就是有仇必报。 他伤过我吗?站在他的立场,或者站在任何一个第三方的立场,他都没有对不起我,从来都没有。认真想想,从他身上,我竟连一条像样的罪责都找不到。整件事从头到尾,在外人看来,应该只是一只不知足的树妖的任性胡闹罢了,他何罪之有? 自己的疼,自己才懂。 “我跟他已无瓜葛。”我咬咬牙,彻底断了罢。 他挑眉,揣测着我的心思。 “请你……”破天荒地,我居然对他用了“请”字,“请你也不要再去打扰他。” “你放弃求死之念,我就放过他。”他跟我做起了交易。 生或者死,对我都没有什么意义了罢,从他遗弃我的那刻开始。所谓“生命”,不过玩笑一场。 我轻轻点了点头。 他满意地笑了。 盛夏的艳阳,炙烤着每一寸土地,连浮珑山中的大小河流,都有了干涸之势。 原本,我是想离开的,可是,除了浮珑山,我又能去哪里? 生活又变得跟以前一样,我终日坐在崖边,看日出日落,风起风止。 与另一个人栖身多年的岩洞,我再未涉足半步,只取了尖锐的小石块,将洞口那三十笔划痕,清理得干干净净。从此之后,时间的长短,与我无关。 孽龙一直留在我身边,就算离开,也必定在日落之前赶回。 我们敌对的关系,在不知不觉中淡化,但是,彼此的交谈依然少之又少。很多时候,我望着天际的弯月发呆,他就在不远处百无聊赖地数着石子儿,不时投来不满的一瞥。 他是条龙,腾云驾雾目空一切,也许这家伙自己都没想到,有一天,他会被一座小小的浮珑山阻挡了脚步。 灼热的温度,在许多天之后,渐渐褪去,凉意浓浓的山风卷裹着秋天的味道。 可是,浮珑山上干涸的水流,不仅没有恢复的迹象,还在一夜之间变成了龟裂的干土。本该果熟叶茂的大小植物,也露出枯萎之像,恹恹无力地耷拉着,,在飞扬的黄尘中垂死挣扎。 从我诞生的那天起,浮珑山从未出现过这般景象。 不好的预感,在我心里扩散。 那家伙从山外回来,说天下大旱,江河湖海,一夜间滴水不剩,不消几日,人间必成地狱。 我大惊,他是那么称职的水神,怎会由得这种灾难发生? 一定出事了,他一定出事了。 “带我去找他!”我拽住他,带着哭腔,“他出事了,一定出事了!”我努力营造的平静,在这时土崩瓦解。 他站在原地,看着山下的凄凉景象,只说了两个字:“天谴。” “什么天谴地谴!你带我去找他啊!”我急得快要发疯。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神仙打架,凡人遭殃。”他根本不理会我的焦急,自顾自地说,“神仙犯错,凡人一样遭殃。” “你……”我突然从他的话里悟出了点什么,“难道……难道子淼的事,被天界知道了?!” “仙凡私通,上头当然不会放过他们,还要连累整个人间跟着他们受罪。所谓天谴,就是这般严重。”他一副置身事外的轻松模样。 “为什么……”我一把揪住他,怒吼,“是不是你?是不是你说出去的?你答应过我不去打扰他的!” “你胡说八道什么!”他捏住我的手腕,紫眸里燃着火焰,“我最讨厌出尔反尔,既然应承了你,我自然不会再对那家伙出手!这件事与我无关!” 与他无关?那与谁有关? 我手足无措。 这时,一股黄沙混成的风暴凶悍地向山巅袭来,沿途卷起了大大小小的石块,强大而危险。 他拽起我,闪身避进了后面的岩洞。 呜呜的风声从洞口传入,悚人地回响在偌大的空间里。 “放开我,我要去找子淼!” 我挣脱他的钳制,不要命地往外冲。 “不准去!”他怒斥,拦腰抱起了我,任我的双脚在空中乱踢,“这样的天气,别说你这个屁法术都不会的小妖怪,连我都不敢轻易涉足。你要找他,也要等这阵风暴过去再说!” 我停止了挣扎,回头看他:“风暴停了……你带我去找他?” 尽管满脸都写满了不愿意,他还是点了头。 三天,这场风暴足足持续了三天。当滴滴答答的雨声在洞外响起时,我迫不及待地冲了出去。 下雨了,好大的雨! 清凉的雨丝落在我发烫的脸上,流淌着奇异的感觉,像是一双熟悉的手,温柔地抚摸着我。 穿过雨帘,我惊喜地发现,**旱摧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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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目疮痍的浮珑山,居然恢复了旧貌,每一株植物,都在这场及时雨中恢复了生命的迹象,山间的荷塘,泛起了久违的波光,我甚至听到了消失已久的潺潺水声。 他在附近吗?!我在雨中慌张地环顾。 果然,身后一块大青石前,立着一个高挑的身影。 “裟椤……”来人叫着我的名字,我以前的名字。 可是,不是他的声音。 转过身,我抹开凝结在睫毛上的雨滴,一片耀眼的湖蓝色映入眼中。 是九厥! 我怔怔地看着这个多日不见的男子,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他突然出现在浮珑山? “好久不见,小树妖。” 他向我走来,腔调戏谑依然,可是,脸上却有掩不住的倦意。 “你是什么人?”不待我搭腔,已经被尾随而出的家伙拖到了身后。 “呵呵,你就是那条四处捣乱的孽龙吧。”他停下,笑看着这个并不友好的家伙,“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 我推开他,跑到九厥面前,急切地问:“子淼呢?他没有跟你在一起吗?” 九厥摇头,雨水湿透了他湖蓝色的发丝,青色的袍子上沾着大大小小的泥点,一贯衣冠楚楚的他,竟有些少见的狼狈。 “那他在哪里?”我小小的希望转眼化成了泡影,抓住他的衣袖追问。 他从来没有用那么慎重的眼神看过我,今天是例外。 “子淼……不是就在你面前吗。” “九厥,你……”我气得难受,恨不得将他扔下浮珑山。 “我认真的。”他知道我生气的缘由,苦笑,伸出一只手掌,看着溅起在手心的小小雨花,“这场雨,是子淼的真元。” 我的三魂七魄,散了。 连那个家伙,也傻傻地愣在原地。 “子淼的事,被天界知晓。天帝震怒,要人间大旱五年,以示对水神和凡人的惩罚。子淼不忍无辜百姓遭此横祸,遂以自己的精元化作润世甘露,保人间百年不旱,也算对天界有个交待。” 我不知道九厥在说这番话的时候,平静的语调下究竟隐藏了多少永失挚友的切肤之痛,我只知道在我听到这番话的时候,已经不知道什么叫痛了。 “子淼临走前,托我来找你,代他转告几句话。”九厥终于道出了他来浮珑山的真正目的。 我告诉自己,不要倒下去,千万不要倒下去,就算死,也要先听完他要跟我说的话。 发誓要跟他“没有瓜葛”,原来自己的誓言这么不堪一击。我不能再欺骗自己,我是如此渴望听到他对我说的话,哪怕一个字也好。 “我最放不下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她,一个……是你。”九厥直接以他的身份,缓缓叙说着,“裟椤,你不是我最爱的人,但是,你的确是我最亲的人。也许把她的样子加在你身上的确是个错误。但是相信我,最起码,在那个初秋的日子,我牵着的人,是你,不是她……还好,终于有人可以接替我照顾你,有他在你身边,我彻底安心了……” 九厥的声音,渐渐淡去,九厥的脸,也突然幻化成他的样子…… 雨还在下着,我再也支持不住,跪倒在泥泞的地上。 孽龙跑过来扶住我。 我转过脸,幽幽地问:“他说的人……是你?” “无色花开,需要用外力把你送回山巅真身,这些方法,是他教我的。”孽龙如是说,“只要我应承照顾
你一生,他破例当一回不称职的神仙,之前跟我的账,一笔勾销。” 我流出了眼泪。 一直以为,妖怪是没有眼泪的,有,也只是在心上。 泪水,雨水,我的伤心欲绝,他的不辞而别,交织在灰蒙蒙的天空下。 子淼,树妖,浮珑山,三十年的点滴过往,应该在今天画下一个句点吗?! 我学着九厥的样子,伸出了微微颤抖的手,接住不停下落的雨滴。 雨水在我的掌上积成了小小的河流,很快从指间溢出。 第十四节 他以另一种方式,最后一次握住了我的手。 恍惚中,我的耳中,又听到了他的声音…… “你有名字吗?” “以后就叫你裟椤吧。” 急促的手机铃声,吵醒了沉睡的人。 我睁开眼,赫然发觉泪水又沾湿了枕头。 几百年来,我已记不清这是第几次在梦里哭湿了枕头。 以为已经可以很老练地面对那段不为普通人所能了解的回忆,但是不争气的泪水,总是一次又一次地推翻了我的“以为”。 坐起身,一边擦着眼泪,一边拿起电话。 “喂?” “我可能要晚点过来!”听筒里传来了一个气急败坏的大嗓门,“又有**找我麻烦,硬说我闯红灯!你等着啊,我尽快赶来接你!” 挂了电话,我不禁哑然。 这是他第几次栽在**手里了,我的十个指头肯定数不过来。 这个家伙的脾气,到现在都没有改变。 是的,数百年来,他一直陪在我身边,陪我看着这个世界,怎样一步一步从古老走向现代。 说来有些可笑,跟他认识这么久,直到一百多年前我才知道,他的名字叫敖炽,被他一口一个老家伙叫着的东海龙王,是他的亲爷爷。 我们两人,两个总是学不会把爱恨喜恶藏在心里的人,在经年累月的相处中,越来越了解对方。 他的本性不坏,只是太目中无人,做事只图自己高兴,所以早年闯下不少祸事,以致被他爷爷关在冰牢中思过。断湖那次,他只不过是一时兴起,把断湖当成了天然的大澡盆,根本没想到这一闹腾,让小小的玳州城城毁人亡。 想到这儿,我摇头苦笑。 我曾问过他,当初为什么要从洞庭湖上抓走我。他说,从来没有人敢骂他,而且是骂丑八怪,我是第一个。不教训教训我,他咽不下那口气。我又问他,为什么愿意数百年如一日地陪在我身边。他说,从来没有人敢甩他耳光,我是第一个,他要我为这个耳光,付出一生的代价。 天知道这个鲁莽家伙的话里,有多少是值得相信的。 说实话,我至今也无法定位我跟他之间的关系,朋友?恋人?同伴?好像都是,又好像都不是。明明是相依为命的一对,为什么又有一层若有若无的屏障隔在中间? 暗自思考了很久,我终于抓到了一点头绪,从每次偷偷落下的眼泪里,寻到99lib?了症结所在—— 另一个人的影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我的心。 一度很怀疑,自己跟敖炽在一起,仅仅只是贪恋那种被照顾被保护的甜蜜,子淼给过的幸福,我想从敖炽身上找回来? 真是荒唐的想法。 每次这么想,就觉得有些对不起那家伙。 我曾那么抗拒被当成别人的替代,如今又怎能这般自私,让无辜者重蹈覆辙? 如果,再给我多一点时间,情况会否有改观? 掀开薄被,我伸着懒腰下了床。 经过墙边时,目光有意无意地投向了摆在柜子上的花篮,一个不大的,古老但精致的玩意儿。 花篮里,没有半枝花,有的,只是一大堆颜色款式各异的小盒,数量不会低于四十个。 盒子里,放的是戒指。 不知从多少年前开始,那家伙学着人类的样子,每年的二月十四号,都会送我一只戒指。他说,龙族拥有跟神媲美的身份,却不用理会神仙要遵守的狗屁戒律,他铁了心,就是要娶我这只妖怪为妻,天王老子也管不了。 不是不感动的。 但是,我始终没有戴上其中的任何一只。 他不介意,年年都送,说要送到我肯主动戴上为止。 我停在花篮前,拿起一个丝绒面的精致圆盒,端详了半响,笑笑,原封不动地放了回去。 走到衣橱前,拉开柜门,手指在琳琅满目的衣裳上游走,款式是各有千秋的,但颜色,大都只有一种——绿。 今天是敖炽的生日,他说的,他生在八月的第一天,狮子座,跟生在冬天的射手座,天造地设的一对。 星座?呵呵,那是小孩子才相信的东西。 我笑,现在要做的,是为生日晚餐挑一套合适的礼服。 看了很久,伸手取了两件。 左手,绿色的薄纱长裙,右手,紫色的露背晚装。 左手的颜色,像极了当年那片从天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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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的绿,温柔地裹住我的身体。 右手的颜色,让我不得不想起一双细长的眼睛,不容抗拒的霸气的紫色眼眸。 一直改不了喜穿绿衣的习惯,今晚,是不是可以改变一下? 尝试一下,应该不是坏事。 抱着紫色的晚装,我关上了柜门。 枕头边上,MP3一直没有关,听了一夜的歌,还在唱: 她在世界上最后的照片 我吓一跳,那么像我的脸 然后我才发现 似你无名指长情的曲线 一段感情能有几个十年 感谢你让我快乐过的每一天 站在你身边 活在她影子里面 …… 你对她的想念 化成对我的缠绵?99lib? 我为我们可怜 说再见 不再见 生离让你眷恋 死别却抢走你的思念 说再见 不再见 生命是场消遣 快乐过的人不用道歉 楔子 我讨厌下雨,尤其讨厌雨水溅到脸上的感觉。 在别人,只是一道过眼便消的痕迹,在我,是针扎刀割的疼。 一疼?99lib.就疼了十八年。 这样的疼不强烈,但绵延,如影随形。 反倒不如一刀宰了,来得痛快。 山头下,泥泞浑浊的水已成了一条蛇形的溪流,枯枝、残叶里外浮动,死气一片。从横溢的水里,有袅袅的白雾腾起。 这样的一片山地,却有个名字叫“烟雨隙”。说是因为每到下雨,这处被两侧山岭包夹成一条深陷缝隙状的路,会烟雨两蒙蒙。 想象与现实的差距,通常很大。 我漂浮在离地半尺的地方,简单的结界将我笼罩在滴水不沾的世界里。 我在等待。 这个地方一点也不讨人喜欢,但我来得毫不犹豫。 山脚下的远处,有一片喜气洋洋的红,渐渐靠拢。 在这样的天气送嫁,多少有点丧气,但,红色依然是红色,喜99lib.事仍旧是喜事,未被老天的不赏脸折去半分光彩。 喜声嘹亮,乐手们摇头晃脑,浑身湿透也忠于职守。 但,太刻意的欢天喜地,总是差强人意。 队伍很长,每个人的脚步都匆忙,簇拥其中的八抬肩璺,银顶皂盖,红纱垂外,富贵堂皇,与四周的荒凉破败格格不入。 今天二月初二,春寒料峭,山间的冷风已经脱离了本质,不像风,像脱缰野马,四下冲撞。轿夫们被一阵猛风吹得倒退几步,轿省摇晃、轿帘翻飞,露出一半眴丽嫁衣。我看到那双放在膝上、紧紧交握的双手,白皙纤巧,是不见风雨的细嫩。但是,我视线的焦点不止在那双羊脂玉般美丽的手上,还在那只戴于右腕,无色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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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水宛转的镯子上。 许多年前,我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在那名叫浮珑的山顶,看云过云涌、鸟蝶飞翔,我甚至记得每一只鸟儿飞过的姿势,艳慕着它们自由的痕迹。我相信,如果我能飞,一定飞得比任何一只鸟儿都迷人。事实证明,我是对的。我从山头跃下,飞舞的衣玦比翅膀更轻盈。 如果山下那群人能看到我,也
许会以为看到了误入凡尘的仙子。可惜,他们看不到。我隐去了身影。可惜,我是一只树妖。与神仙背道而驰的存在。狂风更猛,我搞的鬼。所有人被风雨迷了眼睛。一片混乱中,我落在轿前,朝轿帘伸出了手…… 第十一节 今天之前,诸葛镜君从没听过龙任宇这个名字,也不认识谁是当朝飞龙将军。今天之后,诸葛镜君知道,龙任宇是皇帝最赏识的武将,也是她的夫君——即将是。北讨蒙古,他战功彪炳。“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是皇帝御笔亲题给他的金匾,飞龙将军,得名于此。 皇帝赐过他赏金万两、良田千亩,奇珍异宝数之不尽。赐过如花美眷——工部尚书之女,仪态万方、艳冠群芳。他拒绝。食不过三餐,睡不过三尺,美人娇妻,不及兵书万卷。龙任宇是朝中出了名的怪胎。 这次,皇帝又赐婚。 诸葛镜君,诸葛山庄大小姐,容颜出众先且不提,单她身后的诸葛山庄,富甲天下、名震江湖,俨然皇帝的第二国库。当年若非诸葛山庄的当家人支持,靖难之役,难成局面。 但这次,他没有拒绝。诸葛镜君,将成为名副其实的将军夫人。 听说,将军府上已为迎亲忙碌开来,张灯结彩。数十年不见的热闹。 下个月,二月初二,龙任宇归京之日,便是成亲之时。 所有人皆以为这是天作之合、郎才女貌,连皇帝都沾沾自喜,认定自己促成一桩千古美事。 对,每个人都这么想,除了诸葛镜君。 诸葛山庄依山傍水,亭台楼阁气势浑然,不输皇家。今夜月圆,满天银辉融化一切棱角,连大门口那对青铜狮子都比平日温柔,满苑红梅正当盛放,幽香沁脾。山庄里侍女穿梭、仆役繁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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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婚指的刘公公乃皇上心腹红人,自然贵不可言,当好好招待。 到处都是花好月圆的好景致,好气氛,好盼头。 “婚指不是皇上下的,是你下的,对么?” 诸葛山庄最大的的书房里,烛光在诸葛镜君冰凉的瞳孔里跳跃,她狠狠凝望那坐在书桌前举卷阅读的男人。 “那是你的幸福。”诸葛隽目不斜视,手里那卷《史记》似是他的整个世界。虽然从刚才到现在,很长一段时间,他一页都没翻动。 “你无权决定我的将来,”诸葛镜君走到桌前,要看清这个男人的脸,也希望这个男人看清她的脸,“你给了我一个姓氏,但那不代表我是你的专属物。” 诸葛隽微微抬头,手指掂起书的一角,轮廓鲜明的脸孔因为角度转换,完全被烛光点亮。他今年已三十有七,可时间似乎对他宠爱有加,不曾染指他的外貌分毫,除了几缕附着两鬓的银丝,他的藏书网模样与她当年初见他时毫无差别,依然沉稳练达,依然风华正茂。 “你当然是我的。”诸葛携的语气平静得像跟闲杂人讨论天气一样。 诸葛镜君脸色一变,一直强作冷硬的眼神被某种力量撼动,连呼吸都暂停了刹那。 幽幽擅香索绕一室,静谧之气掩盖住两股微妙碰撞的情绪。 “你听99lib?清楚,”诸葛镜君双手握拳,用力撑在书桌上,身躯前倾,以挑衅之姿宣告,“我的幸福,与你无关!”说罢,摔门而去。 《史记》掉在了地上,啪的一声响。 诸葛隽双眉纠锁,一手揪住心口,一手死死抠住桌沿,紧咬牙根,痛楚之色与方才的淡定判若两人。 一股力量似要从他心口奔涌而出,却被他拼命遏止。.99lib. 豆大冷汗从额头滴下,许久,诸葛携才略略松开了眉头,涨红的双眼渐渐浮出一层阴晦的灰翳,虽是小小一片,却有吞没一切的欲望。 第十二节 她一点不稀罕诸葛这个姓氏,一点不稀罕“诸葛山庄大小姐”的身份,如果可以,她宁可不要踏进诸葛山庄一步,宁可不曾与诸葛携相识,宁可在那个炎热的夏季,病死在山中那座简陋的茅屋。 诸葛山庄最偏僻的别院里,诸葛镜君独自坐在架于水上的栈道上,人工湖的正中处,那座汉白玉砌成的“水月轩”,轻纱垂窗,曼妙飞舞,处处透着雅致。 山庄里那些“老人”大都知道,“水月轩”是诸葛携为一个女人专门修筑的居所,浮水而建,巧夺天工,费了万千心思。 只可惜,这个女人只在水月轩里住了不到半年,便香消玉殒。 此后,诸葛隽断了通往水月轩的一切道路,烧毁停靠湖岸的小舟,任凭这绝美的建筑孤立水中,在时间的流动下,褪去芳华,归于死寂。 水月轩,是诸葛山庄的禁忌之地。 诸葛镜君用力擦去快要溢出眼眶的泪水,神情复杂地望着对面那笼罩在月色下的白色屋宇。看久了,那立柱回廊之间,似出现了一个人影,白裙白衣、袅娜生姿,连冰冷单调的空气,也因为她优美无双的步伐,渗出浅浅香味。有她存在的每个地方,皆如在暗处悄悄开放的兰花,用最缓慢而低调的味道,深刻地占据你的眼睛和心灵。 除了她的母亲,除了那个叫倪雪裳的女理由为这一切理直气壮。可是,他爱的人,是倪雪裳。 这个女人不但是她的母亲,还是一个已经逝去的人。世上有两种人不该针锋相对,一是亲人,二是死人。与亲人对峙,连着一条血脉,终究是伤人也伤己;与死人较劲,差了那口生死之气,赔上的只是自己的年华。 诸葛镜君苦笑,若天下人知道自己爱上的人是诸葛隽,除了大骂她大逆不道痴人说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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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应该不会有别的。 八年前,当诸葛隽出现在她与母亲栖身的茅屋里,将已经触到死神手指的她从病榻上抱起时,她稚嫩而脆弱的眼底,便烙下了这个男人的面孔。 “有我在,你们就不会有事。” 男人说过的话,她只记得这一句。 在他宽阔温暖的怀抱里,她体验到了一种不曾有过的安稳,那是一个跟母亲的怀抱截然不同的地方。 他抱着她走进了诸葛山庄,也让她从此走进了他的生活。 她改姓了诸葛,在母亲病逝之后。 当他在纸上慎重写下“诸葛镜君”四个字时,她分明看到了他眼中的某种满足与释然。 在这之前,她是没有姓的,母亲只叫她镜君。 没有姓氏的孩子,意味着没有父亲。 从她出世起,生命里就缺失了这个重要角色。每当村里的孩子笑话她没有爹的野孩子时,她就会哭着问母亲,爹爹去了哪里?而母亲总是把她紧紧搂在怀里,一言不发,只是流泪。母亲的眼泪落在她脸上,又烫又冷,每一滴都是深重的悲伤。 在她的记忆里,母亲最爱做的事,就是对着水说话。不论是山间流动的清泉,还是从天空落下的雨滴。她总见母亲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去,将水珠捧在手里,出神地凝望,然后喃喃自语。 她无法理解母亲的行为,但慢慢地,她学会不再理会那些孩子的嘲笑,也不再问母亲99lib?关于父亲的一切。她是个懂事的孩子,懂事的孩子不会总让母亲掉眼泪。 十岁之前,她都生活在那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贫瘠山村里。母亲靠一手出色的女红,替人绣花织补,换来微薄收入。而她自己,早在四五岁时,便已背着跟自己差不多高的竹篓,上山采来各种药草或者美丽的野花,交给母亲拿到集市上卖掉。 曾有一次,为了一株长在山壁的药草,她失足落下了山崖,幸而命大,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只受了些皮外伤。 当焦急的母亲寻来,找到大难不死的她,一把抱住她,边哭,边说着对不起。 如果没有诸葛隽的出现,她的生活应该就这样静止在这个村庄里,清苦而平静地延续,直到生命终结。 一切都改变在那个炎热的夏日。 母亲用尽所有银两,请来大夫,却也治不好伤寒不愈的她。 那年她十岁,躺在床上像躺在云端。意识飞到了很远的地方,回不了躯壳,也不想回去。远处,有个人影在模糊晃动,白色衣衫,亲昵而焦急地唤着她的名字…… 镜君,镜君。 可是,真正唤醒她的,是诸葛隽,黑色的华服上绣着霸气的金色云纹,与梦中的身影相去甚远。 诸葛隽请来全天下最出名的大夫,用了最名贵的药材,救回了她的性命。 但,他没能救回母亲。 母亲饮下的,是鸠毒。 她还记得,母亲去世时的模样,更像是沉入了一场美梦,只是这梦境,永不会醒来。 当镜君这个名字被冠上了诸葛这个姓氏,地位荣耀、富贵堂皇,近在眼前;父母双亲、天伦之乐,却去了天边。 外界都当她是诸葛隽的养女,她却从未将他看做父亲,哪怕是他抚养自己至今。 她在离他最近的地方,用理所当然的身份,感受这这个男人的一切。他运筹帷幄时的意气风发,他读书写字时的渊博儒雅,他疲倦时的慵懒恬淡,他微笑时的样子,发怒的样子,一切一切,八年时光,悉数收于她的眼底。 他一直不曾娶妻。诸葛静君明白,他的心,一直留在那座孤绝的水月轩里,从不曾离开,也不肯让人靠近。 要怎样的爱恋,才能让一个男人情长若此。 诸葛静君不敢深想,越想便会越失落。 可是,就算她今生已经没有机会靠近,那,就留在他身边,远远看着也好。起码,她跟他还有着同一个姓氏,总归是另一种安慰。 可如今,他竟要亲手将她送到另一个男人手里,以最冠冕堂皇的理由——幸福。 她知道,提出将她许配飞龙将军的人,并非皇帝,是他。 皇帝是诸葛山庄的常客,微服私访乃家常便饭。那天,酒过三旬、宾主尽饮,陪侍在侧的侍女亲耳听到诸葛隽向皇帝请旨,将她许给龙任宇。 他应该是厌倦她的存在了吧。或者,从一开始,她就只是他对母亲的感情的附属品,他对她好,仅仅是因为她是倪雪裳的女儿罢了。对他有意义的是倪雪裳,而不是她的女儿。他养了她这只米虫八年,够了。 诸葛镜君越想,越伤心。 冰冷的空气与夜色,重重包裹了她的身躯,可手腕上,突然流过一阵奇妙的暖意。 她抬起右手,手腕上那个普通的琉璃镯子,无色剔透,细看之下,隐隐有水光流动其中。 这是母亲留给她的唯一纪念,自小便戴在身上。母亲嘱咐她,要像看待自己的性命一般看待这个镯子。 起初她没有觉得这镯子有何特别之处,可后来她发觉,每当她真正伤心难过的时候,这镯子便会从冰凉变得温暖,用一种微小但奇妙的力量,亲切的安抚她低落的心情。像一只属于亲人的手。 她握住琉璃镯,喃喃道:“你知道我在难过对不对……他的眼里,根本就没有我的存在。” 话刚说完,她便开始嘲笑自己了,居然傻到跟一只镯子说话。 她的情绪,在现在与过去穿梭,太专注,连身后何时多出一个人都没有觉察。 第十三节 我听到了那第一声啼哭。 站在那座破落的茅屋外,我看到几乎只剩下半条命的她,把那个初降人世的生命,欣喜地搂在怀里。 那是我第三次见到她。 她与我,有九分相似的容貌。 第一次见她,我曾经最在乎的男人,为了救她,放弃了我。 第二次见她,我曾经最在乎的男人,跟她相依为命,你侬我侬。 第三次见她,我曾经最在乎的男人,已经形神俱灭,她与她的孩子,嗷嗷待哺。 子淼,这个名字本是我一生都不愿提起的。 天界上仙,四方水君,他给了我这只顽劣的树妖一条崭新的生命,给了我不敢奢望的幸福与美好,给了我无穷无尽的惦念。可是,当我知道,我只是眼前这个女人的替身时,他为我构筑的完美世界,瞬间崩塌。 我一直在恨他的吧,也一直恨这个女人的吧。我自己也不是很确定。 从子淼消失的那天起,我就形同一个活死人,在浮珑山上过着幽灵般的生活。如果不是身边一直有一条名叫敖炽的孽龙,陪伴或者说监视着我,我对自己的存在感会更加怀疑。 对,那段时日,与我而言的定义,就是我活着,但我觉得自己已经死了。 我答应过敖炽,三年之内不离开浮珑山。 那条孽龙虽然粗枝大叶,惹人讨厌,却也知道什么叫做触景伤情。 可我还是违约了。 我想看看她,看看那个曾经与他海誓山盟的雪裳女仙,更想看看她的孩子。 这个孩子,身上流的是子淼的血,是他曾经真实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唯一证据。 说过要放弃,说过要放手,可我还是无法自制地从一切留有他痕迹的地方,寻找莫名的怀念与希望。 我明明是恨他们的,可是在这个孩子降生的刹那,我居然笑着流了眼泪。 也这孩子同时出现的,还有突然自空中落下的清凉雨丝。 如果我没记错,这片山地已经有许久不曾降雨,地上都露出了浅浅的龟裂。 她是水神的女儿,她的降生,也许同她父亲逝去一样,用生命滋润这个世界。 我站在窗口,望着那张在母亲怀里哇哇大哭的小脸,那对黑葡萄般的透亮圆润的眼睛,在转向我所在的方向时,却渐九九藏书渐止住了眼泪。这孩子,居然对着我咯咯笑了,没牙的小嘴咧开着,把小脸蛋拉扯得更像一只红扑扑的苹果。 这样的笑容,触动了我心里最纤弱的一块地方。 深吸了口气,我转身离开。 我希望这个孩子幸福。 这个念头,只是刹那。然后我很快便鄙视自己的“自作多情”,这是他跟别的女人的孩子,幸福与否,与我何干? 矛盾着,我回到了浮珑山。当然,我是偷偷下山的,回去之后,免不了被那只暴躁又多嘴的孽龙臭骂,说我总喜欢把时间浪费在没有意义的无聊事情上。 我不理他,我跟他不是同一个世界的物种。有意义还是没意义,我不在乎,我只是想去看看而已。 最后一次见到倪雪裳,是在诸葛山庄里,那座叫水月轩的地方。 我不知道,子淼留了一片叶灵符给她,这个用我原身上的树叶制成的符纸,是找到我的最佳工具。曾经,不管我跑到哪里玩耍,只要子淼烧掉叶灵符,我便知道他找我。 当她与我对面而视的时候,我总有照镜子的感觉。 我与她,长得实在太像。呵呵,怎么会不像,子淼当年便是回忆着她的模样,赐我人形。 她美丽依旧,可毕竟已是肉身凡胎,岁月还是毫不留情地在她脸上留下风霜沧桑。 而我是一只妖怪,时间对于我的外表,不具备任何意义。 她会老去,继而死亡,我却不会。 我是否该产生一丝优越感? 没有,不但没有优越感,我内心深处对他的羡慕,更加深刻。 我恨她,也羡慕她。恨她早我一步占据了那个男人的心,羡慕她有一段完整的感情,虽然他们终究天各一方,可子淼的感情,从开始到结束,只在她一个人身上,这是另一种难得的完整。 “子淼一直将这叶99lib.灵符当成纪念,放在身上。”她朝我淡淡的笑,“见镜如君,孩子的名字是他早就取好的。说无论男女,都叫镜君。我一直不明白他起这个名字的缘故。直到他离开后,我梳妆之时,见到了镜中的自己。”她垂下长长的睫毛,“我才明白,他一直挂念着镜子里的人,那个跟我有着相同模样,却生活在另一个我永远无法触及的世界得人。” 我沉默了许久,居然酸了鼻子。 “你烧掉这仅有的叶灵符,不会只是告诉我你女儿名字的来历吧?”我用揶输的口气,成功掩饰了自己的难过。 她朝我跪下。 我心下慌乱,扶她不是,不扶她也不是,傻子一样僵硬在那里。 “请你保护镜君,在她还没有能力保护自己之前。” 这就是她找我来的目的。 我暗自松了口气。 若她知道,她女儿当年采药时摔下山崖,若非我在,她蔫能只受点皮外伤;若她知道,从她女儿降生开始,我一直在她身边,从她牙牙学语,看到她能跑能跳;若她知道,是我化身农夫,叫她识别山中药草,否则她小小年纪,怎会从无差池。 这孩子的父亲曾教给我许多东西,如今换我教他的女儿。 甚至她十岁那年重病,我已准备了上等灵药,却被另一个男藏书网人抢了先。 我看着她们母女被接进了诸葛山庄,猜测着她们今后的生活。 不管怎样,不用漂泊浪荡,不用食不
果腹,有锦衣美食,良宅无数,对她们来说,算是最完满的归宿吧。 被诸葛山庄所庇护的人,何需一只树妖来保护? 倪雪裳不说缘由,只求我应允。 我闭紧嘴唇,不回应。 离开水月轩时,我见到了熟睡中的镜君,恬淡安宁,尚还稚嫩的眉眼,已依稀透出他的影子。 我喜欢她的名字,一如当初我喜欢自己的名字一样。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对于子淼,我已经恨不起来了。看到那熟睡中的小女娃,我竟然只有怜爱,没有其他。 “管好你自己吧。”我故意冷冷挑眉,不允许自己的柔软被这个女人发觉,心里,已经答应了她的请求。 虽然我只是一只还不够强大的妖怪,能力有限,可是,我会保护这个叫镜君的孩子。因为,她是子淼的女儿。 行内人说起诸葛隽,又敬又怕。敬他年岁不大,却能撑起一片浩大事业;怕他一介凡人,却行事狠绝,爱必夺之,恨必除之,想要的东西一定会拿到手,不择手段。 有人说,诸葛隽最厉害的武器,是异于常人的欲望,支撑他攻城掠地,战无不胜。 这个晚上,我与外出归来的诸葛隽擦肩而过。 当然,他看不见我。但,我从这个男人身上嗅到了一点奇怪的气味。 我回头看那高大挺拔的身影,却从那躯壳之下,看到某种危险的信号。可是我只是修为尚浅的小妖怪,感应力太低,无法准确描述诸葛隽身上所渗透出的,究竟是什么。 一直到他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的目光仍旧没有从那个方向收回。 诸葛隽…… 我牢牢记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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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名字。 当我离开诸葛山庄的翌日,倪雪裳服毒自尽,走完了她不算长的一生。 当知道这个消息时,我终于明白当年在我跟她同时遇险的时候,子淼为何救她不救我。并非全因她是他真爱的女人,而是她真的太柔弱,柔弱到不能承受任何伤害,不论是身体或者心灵。若不是幼女尚无托付,她的生命会终止的更早吧。 没有了子淼,她连呼吸都难以承担。 对这个女人,我无意去评价她的“软弱”,也许在世人眼里,这样的女人才更是可爱一些吧。当不得不做出一个选择时,被牺牲的,往往是够“坚强”的一方,理由只有一个——她没有我会活不下去,而你不会,因为你比她坚强。 每每想到这个,我的心,还是会隐隐作痛。 我去了她的坟前,放了一朵娇羞半开的兰花。 默立片刻,我转身离开。 第十四节 “寒夜苦冷,不去安寝,在这里发什么呆?” 诸葛镜君被身后那个不甚礼貌的声音吓了一大跳。 他并非山庄里的人,三十上下的年纪,一身藏青长衫,腰挎佩剑,漆黑如墨的头发,以金冠齐束于头顶,身形高大健硕,目光如炬,那张脸孔虽然俊美干净,却始终透着被风沙侵蚀过的颜色。 看到他,诸葛镜君第一个联想到的,竟然是诸葛隽,他跟诸葛隽一样,都有让人不敢逼视的气势,唯一不同的,诸葛隽是冰,在暗处阴冷,他是火,用热量灼人。 “你是什么人?胆敢私闯诸葛山庄?”诸葛镜君柳眉一竖,起身质问。 “龙任宇。” 诸葛镜君脚下一滑,差点跌进水里。 “你……你不是在漠北巡查……怎么……”她稳住身子,语无伦次。 “只要想回来,随时都可以。”他面无表情地端详着诸葛镜君,像在勘测一件物品。 她强作镇定:“为什么来庄里?这么晚,难道你不该呆在你的将军府?” “我只是迫不及待想来看看我未来的妻子。”他嘴角一扬,似笑非笑。 诸葛镜君霎时羞红了脸,不知如何应对。 龙任宇看着她窘迫的模样,将视线转向水月轩,道:“普普通通,无甚特别。”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神情是认真而严肃的。 诸葛镜君认定他在给自己评分。 “对,我只是凡人一个,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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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配不上战功赫赫的龙将军。”她冷笑,仰起头看定他的眼睛,“不过您放心,将军夫人的位置,我从无兴趣。纵是在庵里做个姑子,也比这个强百倍。将军请自便,镜君告辞。” 龙任宇被她99lib.孤零零地扔在了栈道上,她带着些许孩子气的背影,久久未在他眼中散去。 “脾气也不好。”他叹息,“红颜祸水,果是真理。” 第十五节 “时间不多了。” 卧房的帷幕后,诸葛隽赤着上身,端坐于铜镜前,身后,有人手持一支朱砂笔,在他后背用力写画出奇怪的图案。 “天授印修补之后,还可以再维持一些时日,在它的作用彻底消失之前,我会找出解决之道。” “阿宇,重要的不是我,是她。”诸葛隽看着铜镜中,被扭曲的自己,“唯有将她交托给你,我才可放心。带她走,离我越远越好。身体里那个东西,力量越来越强,我已经没有自信再压制它了。”他笑笑,“唯有让它与我一同下地狱。” “哥,我不会让你出事。”龙任宇的脸,从暗处移出,凝重而坚决。 他搁下手里的笔,面有怒意,“当年你为了倪雪裳,已经干过一桩蠢事,难道如今为了她的女.99lib.儿,你还要再干一次?你以为,让她离开,再跟那个鬼东西同归于尽,就是圆满结局?” 诸葛隽长长吐出一口气,穿上衣服,苦笑:“我只是想弥补她一点什么。也许,我选择的方式很可笑。可那是我唯一能想到的,让她远离危险的办法。她的父母,皆因我而死,如果连她都死在我手里,我的生命便真是一个拙劣的笑话了,呵呵。” 诸葛山庄的庄主诸葛隽,当朝飞龙将军龙任宇,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人物,却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这个秘密,除了他们自己,没有任何人知道,包括与他们关系最“密切”的皇帝。 可是,因为相命师一句“水火不容,必有一伤”,诸葛任宇从了母姓,更名龙任宇,且自幼被送出诸葛家,在远离诸葛家的青峰观长大,师从文武德行皆有口碑的赤恒道长。尽管兄弟二人不常见面,却丝毫不损彼此感情,父母去世后,二人便是彼此唯一至亲,兄弟之情更显珍贵。 “师父一定会有办法我明天就回清风观。”龙任宇用力握握兄长的肩膀,眼中有凛冽的杀气,“我不管他是六欲魔还是七欲魔,总之,但凡想伤我家人的,管它是人是魔,我龙任宇必要它灰飞烟灭!” “你说,这是报应吧。”诸葛隽拍拍弟弟的手,自嘲地笑,“你对家人如此珍视,别人又何尝不是。而我当年为了那一己之私,竟与那妖怪做了交易,生生害死了子淼形神俱灭,更间接害死了雪裳。现在,连镜君都被我连累。呵呵,诸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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隽空有一副好皮囊,底下,不过是一个可耻又丑陋的魂魄。” “哥……”龙任宇一时语塞,叹气,“爱不得,求不到,的确让人疯狂。当年确是你错了……” 他的话音未落,右手突然本能地握住了剑柄,快速移到卧室门前,猛地拉开了房门。 一声惊呼,诸葛镜君从外头跌了进来。 诸葛隽走过来,没有责备,也没有怨气,只平静地问:“你听到了多少?” 诸葛镜君咬紧下唇,半晌才道:“全部……” 室内的气氛,无形的压迫感渐渐聚拢。 第十六节 青峰里的丹房,药香繁绕,紫烟微。已近百岁。白发白眉的赤恒道长,手执细剑,剑尖直至诸葛镜君的咽喉。她紧紧攥在手里的黑色锦囊,尚来不?99lib.及收入怀里。 “请物归原位。”道长气定神闲,“行窃终非光明事,莫坏了诸葛家家声。” 诸葛镜君摇头,咬牙道:“修行之人,难道不以除魔卫道为己任?明明身怀法宝,偏偏见死不救,道长,这也是光明事?” “小妮子,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赤恒的剑,放低了些。 这时,房门被撞开,龙任?99lib.宇冲进房内,见这正对弈的二人,不禁变了脸色。 “师父,这丫头不知轻重,您莫要跟她一般见识!”他握住赤垣执剑的手,又对诸葛镜君呵九九藏书斥道,“还不赶快将东西返回去!带你来道观,是救援,不是行窃!” “他见死不救!”诸葛镜君誓不低头,很恨看着这牛鼻子老道,“他自己说,唯有毕方灵珠可诱出那妖怪,可他又死不肯将此物相借!不是见死不救是什么?” “咳……”老道一跺脚,收了剑,指着诸葛靖军的鼻子道,“毕方灵珠只能诱出,不能消灭,你可知将那六欲魔诱出躯体之后,又会发生何事?” 一阵刺骨寒风,将老旧的门窗撞得哗哗作响。 呜呜的风声,湮灭了屋内三个人的声音。 许久之后,风停开,半弯月亮勉强从黑幕下探出,道观内四下俱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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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水神之女,虽然只有一半仙家血脉,但你说的那些事,或许不会在我身上发生。”诸葛镜君在长久的沉默后,朝赤恒微笑。“镜君,你可知道,”龙仁宇看着这个倔强的让人无奈的丫头:“如果事态的发展,是你所不期待的那个‘或许’……” “你们有更好的办法?”她打断他。 赤恒将剑往地上一扔,摇头直喊:“孽缘!孽缘!” “良缘还是孽缘,有那么重要么?”诸葛镜君垂眸一笑,“重要的是,我知道要做什么,就够了。如果真是一场孽缘,那就请在我身上终止。我只想他好好活着,不管他曾经以爱的名义,犯下了怎样不可原谅的错误。现在的我,跟曾经的他,是相同的。为了一个人,可以不顾一切。”诸葛镜君紧握着手里的锦囊,在晨曦的微光下,踏出了青峰观。 第十七节 当素有“妖魔界百晓生”的虫人给我带回我要的消息之后,我的第一个念头是——不杀诸葛隽,我枉生为妖。子淼,本该好好活在世上,哪怕陪在他身边的人不再是我。 对于子淼的消失,我的彻骨之痛一直都在,十八年来,除了疼痛,我偶尔也会.99lib.怀疑,天界那帮老东西,怎会这么快便知道了他与凡间女子相恋?我还一度怀疑是跟子淼有过过节的孽龙告密。在孽龙斩钉截铁的否认之后,心力憔悴的我。没有再去追究导致这场劫数发生的真相。在那段时间,我的心里,除了空茫,还是空茫。 可是,十八年后,当我残缺不全的心日渐复原,当我看到子淼的女儿即将出嫁,当我知道她爱上的男人就是诸葛隽,就是那个当年让我嗅到某种不可言状危险的男人时,我好奇心作祟也罢,无聊省事也罢,我找来了那些终日在三界游走,靠打听消息卖钱的虫人,要他们去查诸葛隽的底细。 无心插柳的打探,却引出了另一个让我五雷轰顶的真相。 报信的虫人,在看到我知道这个真相的眼神后,连酬金都没拿就逃之夭夭。 我坐在浮珑山最高的一块岩石上,在呼号的寒风里,从日出坐到日暮。 浮珑山的风景,我看了千百年,却从未像今天,所见皆是一片血红,天空、云层、雾气、山石。 我的眼睛,我的每条血脉,都被一种叫愤怒的情绪涨满。 诸葛隽,诸葛隽……我的指甲狠狠抠进了坚硬的岩石。 向天界告密的人,竟是他。 十八年前,为了“拿回”他认为本该属于他的倪雪裳,他竟于那种叫六欲魔的邪崇妖物缔结盟约,以自己的身体,交换倪雪裳与子淼的天人永隔。 以前,我听子淼说过,妖魔界最阴暗的沼泽地里,滋生着一种叫六欲魔的妖怪,形似蜘蛛,六头六眼六足,专以满足人类的欲望为诱饵,与那些强烈渴望达成某种欲望的人类建立盟约,用它们的妖力获取对方最想要的一切,但,作为交换条件,它们会进入对方的身体,或快或慢的蚕食掉这个“宿主”的一切,成为这个躯壳的主人,不仅如此,于人类完美结合之后的六欲魔,会逐一吃掉这个人身边的每个人,吃的人越多,这怪物便越强大。 当然,在缔结盟约时,六欲魔肯定不会告诉对方这些,它们只说,我会替你满足一切欲望,你只需将身体借我暂住几日,带我元气恢复之后,自会离开。 一旦允许六欲魔进入自己的身体,便休想它再?99lib?离开。从此之后,自己的身体里将有一个洋洋得意的阴暗声音随时提醒——对不起,你的身体,你的身份,很快就是我的,从你最在意的人开始,你身边的一切,都会成为我最心爱的食物。 千万年来,上当者众。 子淼说过,六欲魔是世间最生生不息的妖魔,只要人类还有近乎疯狂的欲望,它们就有存在之地。 有所求,有所盼,有这样那样的欲望都是很正常的事。但,能够驾驭欲望的才是人,被欲望驾驭的,只是怪物。 诸葛隽,就是从一个人变成怪物的最99lib?佳例子。 我开始明白,为什么诸葛家产业到了他手里之后,会以此般疯狂地势头增长,也明白了曾经温柔甚至胆小怕事的他,为什么会变得如此狠辣决绝,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这些,都是六欲魔在蚕食他肉身与心灵的表现。这妖魔,将人类的欲望扭曲扩张到无限大,妄图用这种畸形但很强大的力量,以宿主为起点,继而吞没整个世界。 倪雪裳,便是诸葛隽最大的“欲”。 诸葛隽与她本是青梅竹马,诸葛隽爱她入骨,两人的亲事老早已经定下,谁料,子淼的出现,全盘毁掉了诸葛隽的美梦。 他不能理解,雪裳与自己多年的情谊,竟敌不过一个在洞庭湖畔与她偶遇的男子。 雪裳对他有愧,告诉他,自己与子,乃是宿命之缘,从天地初开之时,从她还是天界那兰花化身的雪裳女仙开始,.99lib.她便只属于子淼一人。就算她因这段缘分被贬凡间,轮回数载,子淼终会找到她,他们二人,是彼此命定的人,这个事实,永不更改。 那一天,他默默的离开,无比的沮丧与恨意,以及不惜一切也要抢回雪裳的欲望,彻底湮没了他…… 六欲魔给他的许诺是——让子淼消失。 他毫不犹豫的接受了,在妖怪的契约上签下自己的大名,敞开了让六欲魔进驻自己身体的大门。 天界众神很快便知道了,堂堂四方水君竟与一个凡间女子有了恋情,还有了骨肉,这是对神的身份最大的亵渎,丢尽天界颜面。那些曾经与子淼有嫌隙的神仙,更是趁机落井下石,纷纷上奏天帝,以三年大旱惩戒人间,让那些卑贱的凡人知道,神仙是高不可攀的。 他们的所作所为,终是逼得子淼以自己的全部精元化作甘霖,润泽人间,救沧桑于水火。 子淼的消失,换来人间平安,与我的长痛不息。 诸葛隽,你拿什么来还?! 这十八年来,若不是他那个略懂道法的弟弟,以天授印镇住他体内的六欲魔,这诸葛隽怕是早被这怪物吞个精光。但,既便如此,六欲魔的魔性还是时不时的影响着他的心智,除了体现在扩张诸葛家家势上的极端行动之外,连强行为子淼的女儿冠上自己的姓氏这种小事,都让他有异常的“满足感”。 只是,六欲魔在他体内越久,力量会越大被强制蛰伏的它,终有彻底醒来的一天。而龙任宇的天授印,至多有十八年的威力,如今已不太能压制住它了。顶多再过一个月,六欲魔必然将诸葛隽全盘替代,届时第一个遭殃的,便是诸葛隽身边最亲近的人。 诸葛镜君,难逃一劫。 而我所知道的,最简单有效的方法,便是在六欲魔挣脱天授印的威力之前,杀掉诸葛隽。如此,六欲魔会跟随他的宿主的性命一道,消失无踪,天下太平。 可是此刻,诸葛镜君望向他的眼神,情不自禁浮于我脑海。 那是世间最真挚,最深切,最爱慕的讯号。 是啊,我若动手,杀的,是他最爱的男人。 而镜君,子淼的女儿,是我最希望她幸福的人。 这般的矛盾,让我头痛欲裂。 最后,我深吸一口气,从岩石上跳下,快步朝山下走去。 第十八节 诸葛隽躺在床上,气息平稳,与睡着无异。 可是,龙任宇却横倒在距卧房大门几步之远的地方,浑身透湿,像被粘在地上一般,动弹不得。 屋内一片凌乱,有争斗过的痕迹。 困住龙任宇,是一层还不够老练的水之结界,那是子淼最擅长的法术,也是身为水神的天生神力。只是,他的女儿还用得不够纯熟,或许只是情急之下的胡乱发挥。 但,这也足够困住龙任宇这个凡人。 龙任宇当然看出我不是人类,他的直觉也告诉他,我是此刻,他唯一可以信任以及求助的对象。 我解开了缚住他的结界,尽管如此,他还是无法站立。就算只有子一半的力量,诸葛镜君这一招,依然不是他这样的凡夫俗子可以承受的。我估计起码三日之后,龙任宇才能恢复如常。 这就是神的力量。 “她……吞了毕方灵珠!”龙任宇连我的身份都不问,急切喊道,“去找她!快!” 这个笨蛋!! 我心中大骂,皱了眉头,飞速奔出诸葛山庄。 毕方灵珠这玩意儿,是用上古神物毕方鸟的羽毛练成的宝珠,事实上这珠子本身并没有多么神奇的力量,唯有被人吞下之后,与人类的元气相合,才会产生一种神奇的“吸力”。能够以火神毕方的至阳之力,将一切来自极阴之地的妖魔吸入.99lib.自己体内,以肉身为牢,让这些妖魔永远无法逃脱。 曾有一些玩命的术师,用这个玩意儿来捉妖。 可是六欲魔不是普通的妖怪,它们以人类的欲望为最根本的“食物”,一旦进入人体,只要你心中有“欲”,它们就有本事借此滋生壮大,除之不尽。 你诸葛镜君,岂会是无欲之人?! 就算用毕方灵珠将诸葛隽体内的六欲魔吸进自己体内,依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不过让六欲魔换一个新宿主而已。而且,这个宿主对六欲魔来说,利用价值会比诸葛隽大。 因为诸葛镜君有半神半人的血统,这么胡乱使用毕方灵珠,加上一只已经在诸葛隽体内隐藏了十八年之久的六欲魔,我委实不敢推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我熟悉她身上的味道,要找到她不难。 她去的方向,朝着烟雨隙。 我知道,穿过烟雨隙,就是方圆百里内就高的悬崖,崖下,有个深不可测的水潭。那是一处落下去,便没有机会再出来的绝地。 第十九节 被我猛然掀开桥帘下,露出一件精美无匹的红色嫁衣,可嫁衣下的脸孔,不是美若仙子的诸葛镜君,而是一个奇形怪状的,生出六只眼睛的丑陋头颅。 “啊!!妖怪啊!!”看到这一幕的人,尖叫着逃走。 那六只不断转动的眼睛,等着我。 我确定,面前的“妖怪”,是诸晃,一张符纸夹在指间,快速贴在她的背心上。 白烟从符纸下冒出,她痛苦的喊出了声,身体凝固在原地。 可是,出乎我意料,不过片刻,便有一层黑雾自她身体涌出,竟生生将我的定身符给冲落下来。 她的头颅,转眼间又化成了丑陋的形态,动弹不得的手脚也有了活动的迹象。 我知道我并不是一只很厉害的树妖,起码现在的修为还不够,但也没想到自己的法术会这么快就被那只六欲魔给破解掉。 刹那,被限制住行动的人,变成了我。眼前这不人不鬼的诸葛镜君,手臂变得蛇一般绵软尖韧,竟一圈一圈缠绕住我的双臂,再从手臂延展到我整个身躯,接下来,自然是我的脖子。 我居然无法挣脱,困住我的手臂,没有重量,且有力量,仿若一条结实的锁链,透过皮肉,直接箍在了我的骨骼上。 “不要……”危急时刻,她痛苦地摇头,那张怪脸又变回了她原本的模样。 她的体内,两股力量在不断交锋,一个是人性,一个是魔性。 当你看到一个人,不断在你面前变幻着摸样,一会儿是人,一会儿是魔,在别的场合,一定会觉得滑稽不己。可我现在笑不出来,如果诸葛镜君的自我挣扎失败,我会成为那只六欲魔的第一个食物。 一声怪异的长啸之后,她停止了变幻,头颅定格在妖魔的形态,而且,不但有六只眼睛,连头颅也开始分裂,从一个变成了六个,每个头上的嘴巴都大张着,露出青色的利齿。 那些凶悍的转动的眼睛,朝我身上投下贪婪的光。 我从不畏惧死亡,可我不想死在一直这么龌龊的魔物手里。何况,我死了,子淼的女儿要谁来救? 我汇集体内所有灵力,要挣脱,可是,越用力,缠著我的手臂越紧。我使出去的力量,好像起的是反作用。 那些嚣张扭动的头颅,露出怪异的笑容,嘴巴越张越大,然后,不约而同地朝我的身躯咬了过来。 我闭上眼,将头扭向一边。 千钧一发之际,一阵灼热气浪从我的耳畔擦过,伴着一声闪电劈过天际时才有的声响,被箍得快窒息过去的我,突觉得身上一松。 睁眼一看,那两只蛇一般的手臂竟松开了去,魔变的诸葛镜君,被一股刚烈的力量震开了去,重重跌在离我十尺远的地方。 我回头,一只紫鳞覆身的巨龙99lib?t>,昂首立尾,停在空中,粗大的鼻孔朝外冒着热气。 孽龙敖炽?! 我吃了一惊。 诸葛镜君从地上爬起来,六个头颅难受地晃了晃,涨的血红的眼睛愤怒地瞪着半路杀出的敖炽。 她怪叫一声,竟腾空而起,不怕死地朝敖炽扑去。 敖炽看她的眼神,像看一直讨厌的蟑螂,这条总是不可一世的孽龙,打呵欠般张开了嘴。 “不要伤她!她是子淼的女儿!”我大叫。 以敖炽的火爆性格,不出手则罢,一出手便是毁灭。 可是,他好像完全没听到我的话。 一股镶着湛蓝边缘的金色火焰,从他的口里喷出,将扑来的诸葛镜君瞬间包裹住。 我看到被火海包围的她,连喊叫的力气都没有,只是拼命扭动着身躯,做无意义的挣扎。 东海龙族,善水善火,这条无法无天的孽龙,分明是想要她的命。 我眼见着诸葛镜君在熊熊火焰之下,化作了一大块漆黑的碳状物,从天空中掉落到地上。 敖炽收回火焰,化回人形,走到那“黑碳”旁边,啧啧到:“熟了……” “敖炽!”我急怒攻心,上前狠狠揪住他的前襟,“你疯了么?你烧死的是子淼的女儿!是他的女儿!” “我救了你的命呢!”敖炽强调。 “谁要你救!谁要你胡乱喷火!”我语无伦次,恨不得咬死这个自作主张的男人。 “疯女人!”敖炽耸耸肩,一副不与我一般见识的高姿态。 就在这时,那块“黑炭”突然有了奇怪的动静。 我定睛一看,无数条裂纹在上头延伸,隐隐有蓝色的光芒从每道裂痕里耀出。 只听噼啪一阵响动,“黑炭”被那些蓝光骤然割裂出来,碎成无数块,飞溅四周。 一个完好而正常的诸葛镜君,闭着眼,蜷着身子,躺在“黑炭”碎开的地方心口微微起伏着。看上去像一只忽然破茧的蝴蝶,正在安然休憩。 而那些黑炭的碎片,竟像虫子一样,在地上爬行起来,最后汇集在一起,变成了一只六头六眼六足的黑色蜘蛛状怪物,慌慌张张的朝前爬去。 敖炽只动了一根指头,一道闪电从指尖飞去,准确击中了那个怪物,唧唧的怪叫声后,怪物化成一堆黑灰,转眼就被吹过的寒风清扫得干干净净。 “那……那是……”我看的有点呆。 “不就是六欲魔。”敖炽不以为然,“不然你以为是什么?” 传说中如此诡异而厉害的六欲魔,众多人大费周章想解决的难题,居然就这样被孽龙给收拾了? 我不太相信地瞟了他一眼,说:“不是说,除非六欲魔的宿主死去,不然他们是不会离开宿主身体的么?” “道听途说的事情太多了,什么都相信的人是傻子。”敖炽骄傲地白我一眼,“我们东海龙族,天生有克制邪神的神性。我可以笃定肯定地告诉你,东海龙族吐出的海南真火,是清除一切邪魔的利器,被南海真火烧过的人,任何妖魔都无法在其体内停留。简单说,我吐的火,不是为了毁灭,只是为了净化。这个女人已经没事了,以后,不会再有什么六欲魔来打扰了。” “你怎么不早说?”我一拳打在他身上。 “你有问过我的意见吗?”敖炽一撇嘴,不屑地说,“从来都是自作主张。” “你……”我自知理亏。 孽龙陪了我十八年,这十八年来,我最热衷的事情,就是对他视而不见。 “懒得跟你多说。”我朝他吐舌头,跑过去扶起昏迷中的诸葛镜君,有些心疼地擦去粘在她身上的污泥。 “好心没好报。”敖炽不高兴地说,“还不如让六欲魔吃了你。” “你怎么知道这些的?”我记得我没并有向他多提过诸葛镜君的事情。 “虫人是无所不知的。”敖炽开始得意,“我付给他们的酬金,是你应许的十倍。还有,你赖那帮家伙的帐,我替你还了。不用感谢我。” 他的神态,像个偷吃成功的孩子。 其实,我想跟他道谢的。 可一看他那个吊儿郎当的模样,所有感谢词,全部被挡了回去。 “她很快会醒把。”我看着躺在怀里的诸葛镜君。 “顶多三天。”敖炽肯定地回答,“不过嘛,醒来之后可能会有些后遗症。” 我心一惊:“什么后遗症?” “海南真火虽然替她去除了六欲魔,但是也去掉了她体内大半的神力。”敖炽继续道,“也就是说,她现在已经不是什么水神女儿,只是个平常不过的凡间女子。你要知道,我们东海龙族是异常强大,连神都不会放在眼里。” 听了这话,我竟然有些释然。 当个凡间的女子,对她而言是好事吧。 “送她回诸葛山庄吧。”我提议,“她醒来时,最想看到的人,肯定不是你跟我。” “随你的便。”敖炽眼珠一转,“等等,你难道不打算收拾诸葛隽了?” “如果我要收拾他,刚才在诸葛山庄时,就已经做了。”我吁了口气,“六欲魔被强?99lib?行吸出他这个凡人的身体,现在的他,也就比死人多口气罢了。” “你真的放过他?”敖炽一百个不相信,“之前不是还一脸血海深仇么?” “见镜如君,你能体会这句话的意思么?”我反问。 “我讨厌咬文嚼字。”他爽快地说。 “每个别人,都是我们的镜子,从他们身上,我们一定能照见自己。”我端详着诸葛镜君的脸孔,“诸葛镜君也好,诸葛隽也好,他们干的事,其实我们自己当初也做过;他们辗转纠结过的情绪,我们当初也有过。每个有过欲望,有过执念的人,都是相似的。”我抬头看他,“既然这样,放过别人,便是放过自己。” 敖炽仔细想着我的话,半响才说:“不懂,不过好像有点道理。总之,你不要再干出这种差点被别的妖怪吃掉的蠢事,我就安心了。” 我顿时窘红了脸。 我知道,从此之后,敖炽手里又多了一条奚落我的把柄。 但是,我从心里,感谢他的存在。 他把诸葛镜君背在背上,一手扶住她,另一只手紧紧抓住我的手。 云端上,我们朝诸葛山庄的方向而去。 我看着伏在他肩头的诸葛镜君,猜想她在吸进了六欲魔,打算与之同归于尽的时候,为什么要穿着嫁衣,以热闹出阁之势,走向死亡之地。 答案只有一个。 为心爱的人披上嫁衣,是她最纯碎,也最无法实现的“欲望”。 我不知道将她送回诸葛山庄后,又会发生什么。 我只知道,当她醒来之后,最想见的人是谁。 其实,放过诸葛隽,我心里总归是有个结的。 但,比起这个结,诸葛镜君的幸福,更重要。 既然应允了要保护她,何妨好人做到底…… 尾声 我举着一杯清水,从浮龙山的闪点洒下。 天边的阳光穿透了每一滴水珠,每滴水珠里,都有一道微小却夺目的七色虹光。 这是我祭祀子淼的方式。 昨天。我梦见了子淼,他牵了雪裳的手,微笑着朝我走来,那笑容,一如既往地温暖。 他们二人,只跟我说了一句.99lib.话——谢谢。 梦境里,也有诸葛镜君的身影,我看见子淼,从自己眉心取了一滴莹莹水珠,放进了一个琉璃镯,戴在了女儿手腕上。 我问他,这是什么? 子淼笑着说,这是我留下的一只眼睛。 然后,我就被大嗓门的敖炽吵醒了。 最近这段时间,他天天都在督促我修炼,并且教授我许多法术,也不管我愿不愿意学。 我在没有踏足诸葛山庄一步,也没有再以任何方式出现在诸葛镜君的生活里。 我答应雪裳的事,已经办到。 如今的诸葛镜君,已经不再需要我的保护,相反地,她已经在保护别人。 但是,屈服于我淫威之下的虫人,会不定期带会她的消息,免费的。 生活不是童话,有时候始终不能达到我们想要的完美。 诸葛隽从六欲魔离开身躯之后,便一直陷于昏睡之中,群医无策。 诸葛镜君一直留在他身边,悉心照顾,像对寻常人一样,与他说话,为他诵读《史记》
时间在平静安宁中缓缓流过。 只是她的衣柜里,每年都会多一件新嫁衣。 她说,总有一天,定有一件穿在她身上。 我终于放了心,当一个人学会用希望代替欲望的时候,那边是真的长大了。 虽然我只是一只树妖,虽然我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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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好,但是,我也在学着长大,学会希望,学会宽容,学会放下。 这条成长的路并不太容易。 但是,我会走下去。 树妖的将来,应该会跟现在很不一样。 楔子 “要拿到它,你就得先找到她。” “我知道她在哪里。也知道该怎么做。” “那你为何还不走?” “你是唯一一个知道我的想法,却根本不阻止,甚至连一句规劝都没有的家伙。” “嗯,更正一下,是老家伙。” 东海,某个很容易被忽略的岛上,有个名为“遗珠”的山洞,名字是很美好的,但,它是个监狱。据说,此地无人值守,有进无出。 冬耳盘腿坐在洞中那片悬浮空中的碧水前,不满地盯着这个矮小圆润得像一粒汤圆的老头,他的胡须那么长,长得都在他座下的三尺莲花里绕了几个圈儿,最后垂到花瓣外了。 他的却是个老家伙了。额头上的无数道皱,都快叠一块儿了,牙也没了,撑不起两片嘴唇,只好整天瘪着,说话时,眼皮都懒得打开,总是眯着,让人怀疑他是再说话还是在说梦话。 他是遗珠洞里的囚犯。 关了多少年?为什么被关?什么来历?恐怕连资历最老的东海老龙王都不知道。 当一个人被遗忘太久时,他的存在便与时间融成了一体,不着痕迹地流动,不会惊动任何人。 他似乎很享受这样的“被遗忘”。 当冬耳还是个孩子时,偷跑出去游玩的她,被遗珠洞里飘出来的香气吸引,她跑进去,看到这个坐在莲花里的老头,正捧着一只砂锅,悠哉地喝着汤,他身下的莲花,漂浮在一片流动于空中的水上,清澈通透,绿.99lib.波轻摇。 她嘴馋,想飞到老头面前看他喝了什么汤,可是,怎么也飞不进那片绿水之上。 温柔的水,牢笼般不允许任何人接近。 冬耳却成了遗珠洞里的常客,她喜欢听里头的“囚犯”——这个身高不超过两尺半的小老头说故事,更喜欢他把各种新奇但美味的食谱教给她,回去依样画葫芦,做出来的必然是佳肴中的佳肴。 越长大,冬耳越觉得他是她见过的,最博学也最有趣的老家伙。 “好吧,我走了。”冬耳站起身,绿水印在她浅金色的眸子里,“这一走,我不知道还能不能回来。” “嗯,这是你的选择。”老头永远都是不睁眼的,轻描淡写地应着她。 “在我离开之前,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会被关在这里?”她许久前就问过,但老家伙总用她还太小,说了也不明白这样的话搪塞过去。 “好吧。”老头咳嗽几声,说:“因为嘛,我没有答出一个问题。” “世上还有你答不出的问题?”她不信,“是什么?” “我答不出来我是喜欢吃清蒸排骨,还是喜欢吃红烧排骨。”他慢悠悠地回答。 冬耳笑弯了腰。她会信才怪。 老头也呵呵地笑,胖胖短短的手指下意识地抚摸着他常年捧在怀里的一个白玉瓷盘,盘底上,开着一枝栩栩如生的并蒂莲。 “知道你是不信的,小丫头。”他笑得胡子都飘了起来,“可是,是真的呢。” “我要走了。”冬耳转身。 “丫头。”他睁开了眼,“当你做不出选择的时候,答案就不问自明了。” 冬耳回过头,满心的问号几乎滴到了水里。 “我不懂。”她第一次见老头子睁眼,第一次听到他说这样晦涩不明的话。 “凡是做不出选择的人,答案只有一个——就是,”他顿了顿,“只爱自己。” 说完,他又闭上了眼,懒懒道:“洞口那株三叶草下,有个锦囊,你拿走吧。不到不得不看的时候,不要看。走吧,不要再与我说话九九藏书,我累了,要睡觉。” 好吧,她知道这老头的脾气,说不讲话了,那是死也不会再开口。 冬耳走到洞口,见到那株四季常绿的三叶草,一个绣工精致的锦囊,系着根红色的绳,静静躺在那片绿色之间。 进来的时候,明明是没有的。 她是拾起锦囊,却不小心在锦囊的另一面发现一排小字——某某工艺品公司荣誉出品。 这,显然是外头.99lib.的,准确说是人界的东西。 他是囚犯呀,与世隔绝,怎么会…… 冬耳跑回去,举着锦囊问他:“这里是监牢,你是囚犯,不但出不去,甚至会隔绝一切法术到达外界,你是怎么做到的?” 老家伙不睁眼,呼噜声绵绵长长。 “还是……”冬儿一皱眉头,“这里根本就关不住你?” 呼噜声像是在唱歌。 “如果这样,为什么你还要留在这里?”她不管,大声问。 “因为,我想不出释放自己的理由。” 他瘪了瘪自己已经很瘪的嘴,继续睡。 冬耳不甘心地在他面前站了很久,最终还是离开了。 洞口外头,是一片红得浓淡相宜,镶着金线的晚霞,这个时候的东海,像个经了沧桑过了风浪,从洞悉一切人情世故的波澜曲折里,提炼出一种宁静祥和的老者,一眼看去藏书网,跳动过速的心,都一下子稳住了。 冬耳爱这片海水,喜欢这样怔怔地看着它。 千百年来,一直陪伴她的,也只有这片海。 她要找的人,在海的另一边。 夕阳渐移,像只手温柔地抚过冬耳的身体。 她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在洞口的地面上,成了一条蜿蜒的龙。 第一节 我是一只树妖,生于漫天飞雪的十二月,浮珑山颠。 我在时间里漂流了成千上万年,无数的人在我的生命里来来去去,有些人我永远记不住,有些人,永远忘不了。 我在浮珑山上跟花草鸟兽做过伴,也在人世间跟各样的人类或妖怪经历过悲喜苦乐;我当过那个懵懵懂懂的小侍女,也当过那个风光无限的老板娘;我恨过人,也被人恨过;我爱过人,也被人爱过。 身为一只不老也不死的妖怪,我大概是活得太长了,长得没有办法去总结自己的生命,而我又这么懒,懒得去捡回遗忘的过往。 所以,就这样吧,尽量快乐地活着。过去不能追回,未来不可掌控,索性将每个今天视如珍宝。这样就够了。 这样简单的想法,在我结婚之后,更加明确深刻。 不过,关于结婚这件事,我至今都还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不真实感。 飞机在云层里微微颠簸,我转过头,看身旁那个酣睡到流口水的男人,他的脸孔还是那么出众,放到哪里都不会被淹没半点光彩,哪怕是在这一脸憨容的睡眠下。千百年的时光,没有在他的容颜上留下任何不良的痕迹,我想,这并不是时间太眷顾他,而是他太藐视时间。这个男人,藐视了太多东西,冒犯他的妖魔,阻挠他的障碍,威吓他的危险,甚至他身为东海龙族应当遵守的“规矩”。 从我认识敖炽的那天起,我就没有见过任何可以凌驾于它之上的事物,和人。哪怕他在一场对战中输了,输掉的也只是那一场仗,不是他这个人,那颗倔强高傲的头,是必然不肯低下的。 我自认为没有他那么强硬霸气,但,我也从不肯轻易低下我的头。 讨厌一个人,往往是因为彼此太相似;喜欢一个人,往往也是因为太相似。 我“讨厌”了敖炽上千年,曾经,我是那么讨厌他把我抓到无望海时,那不可一世的姿态;讨厌他在我万念俱灰要放弃生命的时候逼我在痛到骨髓的时光活下来;讨厌他像个老太婆一样唠叨我,管束我,要我学习各样我毫无兴趣的法术;讨厌他孜孜不倦地学人类的样子,每年都要送我一枚戒指。 而我最讨厌的是,他曾在我的生命里突然消失了二十年,为了他身为东海龙族所应承的“责任”,在完全没有告知我,甚至是故意欺瞒的情况下。 那一年,他故意说了那过分的话,怒极的我,让他立刻滚。他第一次这么听话,真的滚了。一滚就是二十年,只留给我一个怎么也扔不掉,时刻栓在我手腕上的赤金纹龙平安扣。 我一定是在人界混得太久了,连自己的思维行动都被人界那些俗气的道理影响了——见面又嫌,不见又念。真真是应了这俗话,我竟开始了一场近二十年的寻找,我不停地走,不停地找,但他,就像蒸发在这个世界了,不留给我半点蛛丝马迹。我走得有些累了,于是在一座不打眼的城市里,开了一家叫“不停”的小店,卖甜品,而光顾我的,除了人类,还有妖怪。他们不是来找我的麻烦,相反,是来寻求我的帮助。 可我觉得,我并没有为他们提供什么了不起的帮助,大不了是为他们沏上一杯先苦后甘的浮生茶,听他们将完一个故事而已。我从不认为他们会感谢我,因为我根本不认为自藏书网己那些微不足道的举动值得被感谢或者记住。 但到了最后,当我遇到了真正的敌人,身陷困境,危在旦夕的时候,这些妖怪们,竟不约而同来到我身边,拼了全力要保我周全。 关于当年那场突如其来的劫数,我己经不太记得细节了,也从不跟人说起,无非是一场妒忌与一场执念惹出来的祸事。但,又应了“因祸得福”这样的俗话,那个滚了二十年的男人,在我生命受到最严峻威胁的关头毫无预兆地回到了我的面前。 于是我才知道了,这又是一个俗气得像八点档肥皂剧一样的故事。 离开我二十年,有苦衷,因为他是东海龙族,有守卫时间之轴,拯救地球的重任,他是把命都交出去的奥特曼,要与一切破坏人类和平的怪兽殊死搏斗。他故意惹我生气,只因为他怕自己永远回不来,如果真的这样,那么,让我憎恨他总比思念他好,起码,我不会惦记一个讨厌的人太久。 连所谓的“苦心”,都这么单细胞跟孩子气,这就是我讨厌了那么久的男人。 但最后的最后,这个在东海龙族里出了名的孽龙敖炽,跟我这个从浮珑山上下来的树妖老板娘,结了婚,在我们相识过后的第N个圣诞节时。 我至今还记得,敖炽向我求婚时,我们的对话—— 我:给我三个理由。 他:第一,除了我没人要你了。第二,除了你也没人能要我了。第三,我爱你。 于是,不停甜品店的老板娘找到了可以停下来的地方。 于是,不停甜品店的老板娘,关了店门,洗手作羹汤,嫁做它人妇。 我知道,有人把我开店的这段经历,我泡的那杯叫做浮生的茶,还有那些光顾我的妖怪客人们的事迹,包括敖炽跟我经历过的那场浩劫,写成了一本叫做《浮生物语》的小说,听说销量还不错,我还打算有时间去拜访一下该书的作者,感谢她把我写得那么貌美如花,爱财如命。敖炽吵着要跟我一起去,他张牙舞爪地抱怨,说作者把他的英明神武描写得不太充足,他要去抗议并威胁,要作者要么修改原文,要么重新写个续集,把他当作绝对男主角对待,让所有人黯然失色的那种style! 我真怕有一天他被人当成神经病抓走。这般唯我独尊的自大心态,只怕是生生世世也休想改变了。 粗略地算一算,我们结婚已近两年。在我不做老板娘的这段时间,我们俩几乎走遍了地球上的每一个国家,我虽然不是人类,但我对这个世界的爱与好奇,并不逊色于任何人。敖炽还是那个鬼样子,一会儿嘲笑我没见过大世面,看到纳斯卡高原上的地图就惊讶成那样;一会儿又在安第斯山脉的高原上,一边训斥大叫玉米棒的我吃相太难看,一边把带来的糖果大把大把地分给我们落脚的印第安村落里的孩子们。 在罗马尼亚时,我们住进了吸血鬼开的旅馆,他又骂我不长心眼,好好的豪华饭店不肯去住,非要到乡间来住一家黑店,结果他不分青红皂白把吸血鬼们狠狠教训了一顿,差点现出原形烧了他们的店。后来我们才知道这群吸血鬼并不害人人家不过是正正经经做生意,偶尔配和当地旅游部门搞个COS秀,装成吸血鬼吓唬游客,搞搞气氛而已。道歉他自然是不肯的,拿钱倒是很大方,赔偿给吸血鬼们的医药费足够他们再开十家规模更大的旅店。 而当我们流窜到百慕大时,我伟大的夫君又开始抱怨海风太讨厌,紫外线太强烈,早晚会把我晒成个黑面鬼,要是我变丑了,他就不要我了。他一边抱怨,一边在那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不动声色地解决了好几只用歌声诱拐人类灵魂的海魅,悄悄解除了一船乘客的危险。搞定之后,他又来骂我,说我哪里不好去,非要来这个鸟不拉屎的百慕大。 看吧,就是这样,敖炽这个男人,总是教训着,总是不耐烦着,总是叨叨着,有时我真会怀疑我嫁的不是东海那条孽龙,而是著名的啰唆帝唐三藏。你能想象一个当年可以对我武力相向,暴戾如刀锋一样的“恶徒”,身上竟然也藏着这么婆妈这么割裂的一面么?我是花了不少时间才习惯的,而且我将这种不适应归结于新婚综合症,虽然我跟他认识了这么久,但现在。一段加诸在我们彼此间的崭新关系,不过还在蹒跚学步。 我们本质上藏书网早就习惯了“一个人”,而一旦跨入了“婚姻”这玩意儿,任何事便都要乘以二了。我跟敖炽,尚需时间去习惯。 但,尽管他抱怨,尽管他啰嗦,可是这两年来,不论我们去了哪里,不论他表现得有多么不情愿,可只要是我想去的地方,他一定会陪我去,只要是我想吃的东西,不管是在地球的那个犄角旮旯,他都会弄来。 结婚之后,他一直有个习惯,睡觉时一定要抓着我的受。 他说,等哪天抓着你的手像我的手抓住你自己的手时,说明我们之间之剩亲情了。 他白眼一翻,说,这样说明,你已经是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想扔都扔不掉了。 肉麻的歪理,他还能说的振振有词。 “我只是不想一醒过来,却发现你不见了。”说完歪理后,他含糊地说了这句话,便把头深深埋在枕头里, 鼾声如雷去了。 我看着他的睡脸,笑了笑。 一直以来,我的手一到冬天就会冰冷,好像总是无法自行制造温度,但,自从结婚之后,哪怕是冬寒料峭,我的手再也没有冷过,因为,它们总是常常被包裹在 敖炽永远温热的大手掌里。 哪怕是现在,在飞机上打个小盹儿敖炽还是习惯性抓着我的手。 我们大概越来越像一个普通的人类夫妇,在世界各地游玩时,我们规规矩矩地买机票,住旅馆,正常使用各种交通工具,跟人讨价还价,甚至吃完饭还会不依不饶地找商家要有奖发票,一不小心刮中五块的话,我们会高兴得像个疯子。除了极个别特殊场合,需要我们露一点点“本事”之外,我们自己都快忘记我们是一对神藏法术的“异类”了。 我转过头,看着窗外掠过的云朵,大约再过俩个小时,我就可以回到那座我离开了快俩年的城市了。 到任何一个地方,我都是用“去”,唯有浮珑山与这座叫忘川的城,我会用“回”。 家,才是用来“回”的。 我的“不停”还在忘川城的那条小街上。我计划回去看看,然后往上一段时间,也许还可以把那帮聒噪的妖怪们叫来,大家开个茶话会?啊,还是不要了,如果它们知道我回来了,不知又会给我招来什么奇奇怪怪的麻烦。不过,我恐怕得抽空去见见我那个干侄子钟小魁,这小子曾发过邮件给我,字不多,却让我深刻意识到一个正处于青春迷茫期的少年,很需要我这个干姑姑当一下烦恼回收站。等等,还有九厥那个老东西,前些日子听说他也要结婚了,还让我准备好大红包,这真是天大的八卦!谁能这个高要求高眼光的老男人甘心走进爱情的坟墓?我好奇死了! 好吧,我要做的事还是蛮多的。 飞机上,大多数乘客都在睡觉,敖炽的鼾声抑扬顿挫,我在胡思乱想神游太虚,机舱里回荡着轰轰的声音。 突然,一阵异常的颠簸袭来,所有人的心脏都随着座位的摇晃而暂时偏离了本来位置,胆小的惊叫出了声,胆大的也吓白了脸,低声嘀咕。 广播里传出空姐甜美镇定的声音:“各位旅客,飞机遇到了一股强势气流,会有一些颠簸,请大家系好安全带,不要随意离开座位。谢谢!” 身为一只妖怪,我对于一些意外的发生,总有超过人类的预感。 会坠机吧。 果然的,在广播还没讲完,在敖炽还半梦半醒地擦着口水,在所有人还抱着侥幸的心理祈祷一切只是“正常现象”时,我们听到了一声属于机械损毁并引致爆炸时才有的巨响,飞机中部靠窗位置的乘客们,清楚地看到浓烟与火光从右机翼处滚滚冒出。 整个机舱霎时倾斜,头上的氧气罩密集而慌乱地落了出来,当然,还有从顶上滚落出来的大大小小的行李,一片混乱。 此时彼伏的尖叫声几乎刺破我的耳膜。 俯冲,失重,大脑供血不足,心脏抽搐,各种可以要人性命的恐怖感觉在每个乘客的身体里爆发。对我而言,这是一次难得的,值得被记的经历——身为一只树妖,我终于经历了一次坠机事件,人生里的“第一次”,又圆满一项。 大难临头的当口,唯有敖炽揉着惺忪睡眼,没事人一样问:“坠机啦?” “是,坠机啦”我淡定地回他。 “靠!” 飞机像一只断翅的铁鸟,往一个不属于它的方向坠去,地面不再是地面,是狞笑着等它粉身碎骨的地狱之口。 没有人回相信自己能生还。大多数人能做的,只是用力把头埋到膝盖之间,咬紧牙念着各自崇拜的神灵的名字,救我,不想死,我们不想死。 求生的欲望太强烈,强的我都听到了。 虽然我不是神,只是妖怪,但我可以实现你们的愿望。 碰撞的巨响,金属的破碎,一场足以令人血脉倒流的惊天动地,在短短的几秒后,完结在那片高高溅起,如大浪翻滚,有排山倒海之势的水花里。 飞机坠落到了一片宽广的湖泊里,以一种相对温柔的冲力。 这个钢铁的大家伙没有沉,漂浮着,也没有支离破碎,甚至连之前的浓烟跟火光也消失了,总体来说,这是一场比较完美的落水。大难不死的瞬间,我恍惚见到窗口外头,有一道异样的影子掠过,速度极快,一飞冲天。幸运的是,所有人都毫发无损。机组成员迅速组织乘客们穿上救身衣,从紧急出口爬出了机舱。 碧绿的湖水里,顿时出了无数不断游动的鲜明橘色,湖离坠机地点不算太远,这又是一大幸事。 我第一次穿救生衣,觉得有趣,敖炽死都不肯穿上这件“完全显露不出曲线”的衣服,直接蹦到水里,不耐烦地陪我游向湖岸。 湖水被我的手指划开,小小的水花在我的四周荡漾跳跃,现在是初春,冬意不减,春意料峭,身边那些拼命游动的幸存者…… 被冻得牙齿打颤,可我却丝毫不觉寒冷,触到我身体的每一滴湖水,好像都是暖的,而那种热度,又不像是从外界传来,而是从我自己的身体里散发出来的一般。这感觉很奇怪。 我是树妖,木浮于水是天性,哪怕我不会游泳,也不会被淹死,但,我不喜欢游泳,千百年来皆如此。我的内心,一直排斥被水包围的感觉。 记忆里,只有一次意外落水的经验,并不愉快。 但,也正因为那一次的落水,造就了我跟熬炽纠结千年的冤孽债。 湖岸上,捡回性命的人们千恩万谢着。 “幸好是落在了水上啊!” “幸好飞机没爆炸啊!” “幸好没沉到水里啊!” 可怜的人们,你们大概还没有意识到,飞机坠毁时,不管是落到地面还是水面,结果都是一样的,这架飞机没有爆炸,也没有沉没,这已经违反了你们的物理原理。 如果,我跟熬炽没有在那生死一线的时候,动用我们自己的“本事”,把飞机“提”了起来,最后轻轻“放到”水面上的话…… 好吧,就当时神听到了你们的祷告吧,这样想的话,你们会比较容易接受。 我挤着头发上的水,微微喘着气。 要在这样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控制”一架飞机,丢于我来说,还是要耗费一点点元气的。 熬炽像只刚洗完澡的小狗一样用力甩着头发,然后开始抱怨,说他明明要多玩几天再回来的,就怪我,非要坐这个破航班。说完,有训斥我平日属于修炼,区区一架飞机就让我气喘吁吁,又不是他在身边一起出手,看我怎么办。 对于夸大自己重要性这件事,熬炽总有十二万分的热情。 “你在聒噪的话,我们就离婚!”我不打口水仗,直接扔炸弹。 “你……”他顿时闭上嘴,让后悻悻德嘀咕,“我也是为你好!” 不是冤家不聚头,不是冤家不离婚,难道,没丢夫妻都是这样吵吵闹闹过来的么?都说婚姻是一门学问,相爱容易相守难,要做好,并不容易。 我好气又好笑的看职别我的杀手锏灭了气焰的熬炽,这个单细胞的家伙呀,会这样陪我走多久呢? 我没来由地想。 回头看那一片湖泊,会有围绕着它的这片树林,总是眼熟。 机长握着卫星电话,拨号,救援。 一个多钟头后,一群由政府官员、医务人员、**叔叔们组成的救援队神速赶到,将所有人从湖边带了出来,坐上几辆大客车呼啸而去。 这时才知道,我们坠机的地点,是某某省某某市,一个叫做代县的小县城。 代县…… 我看指车窗外跑过的田野与房舍,傍晚的天空透着股湿湿的灰色。 熬炽裹着毯子,以经睡熟了,脑袋枕在我的肩上,呼噜声不绝。 我也会昏昏欲睡了。 窗户上发出滴滴嗒嗒的声音,越来越响。 我睁开眼,只看到密集的雨水从玻璃上覆下,外头的世界变成了一块块模糊的斑点。 “嘿,又下雨了,太好了!”司机高兴地开起雨刷。 “这下咱县里的春旱算是彻底解决了!”坐在他后头的一个熟人乐呵呵的附和着。 “可不是嘛,都旱了多久了!这几天可算是老天开了眼了!” 我眨巴眨巴眼,打了个哈欠,睡了。 第二节 “406房。”染着一头金黄爆炸式卷发的女服务员,不耐烦地把房卡扔到我面前,“热水另收费,网线押金200,送餐到房间加收30%服务费。” 我笑着道谢,抓了房卡离开,排在我们后头的,还有好几十号人,个个像等待上帝召唤似地,焦急的注视着这个一脸女王气的乡村旅店女服务员。 县政府的工作人员把我们安置在了这间据说是设施最好的“吉祥宾馆”里,说明天一早,市里有专车来接我们去机场。 一切终于尘埃落定,所有人都安心了。如果这里的女服务员态度亲切一些,我想大家的心情会更好。 我回头有看了看在前台不耐烦工作中的两位女士,不是看她们夸张的发型,而是一股盘踞在她们眉宇之间的,淡淡的乌青之气。 再看那些从我们身边走过的服务员,每个都精神恹恹,呵欠连天的样子。而且,无一例外的,她们的眉间,都有相似的乌气。 唯有被妖魔邪灵吸取过精元的人类,眉间才有此种颜色,缭绕不绝。 回忆一路所见,这玳县地处偏远,山多林峻,又有一片大湖嵌在其中,所谓山林多妖魅,深水出精怪,这个小破宾馆的位置又好死不死地建在一片背阳之地,前为街市,后为田原,从卧室的窗户往外看,后院里还种着棵高大的老槐树。 风雨之下,街市中毫无人气,田园上阴郁一片,后头的老树枝叶摇晃,呜咽有声,看去只是徒生寒意。 这样的地方,自然是山精妖魅的最爱。 我们的房间在三楼。 所谓“设施最好”的宾馆,房间里除了一张硬邦邦的床和一个缺了半只脚的桌子之外,便看不到别的东西了,空气里注满了灰尘与霉味。 敖炽在长时间的忍耐之后,终于爆发了。 他指着床,指着桌子,指着霉斑处处的墙壁,最后指着我,用最后一点理智问:“可以走了么?要么马上回不停,要么找个五星饭店吃大餐!总之是,我一分一秒都不要留在这个破地方!” 本来也没有打算留下,这些人已经安全了,我跟敖炽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回到我们的城市。 可现在不行,帮人帮到底,起码得将这宾馆里不该存在的东西清理掉再说。 照那些人的症状来看,情况还不太严重,似乎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妖魅,若是厉害的,哪可能只让他们落个精神不济,一口气便将他们的性命吸干才是。 我将这事跟敖炽一说,他却只是瞪我一眼:“这些人态度那么差,活该被吸去精元,我才不管他们呢,反正又死不了。” “现在是死不了,时间长了也熬不住的。没遇到这事儿便算了,你我都看见了,不出手说不过去的。”我知道他的小孩子脾气又上来了。 他哼了一声,倒在床上,闷闷的问:“你留下来就因为这个?” 不然还为什么?! 只是,他不问还好,问了,我反倒是觉得好像又不光是为了这件事。 林子里的湖水,天上的大雨,在我心里讲话—— 不走,不走,留下,留下。 我不搭理敖炽,走到窗前,一把推开窗户。 眼前,有空荡荡的田原,不远处,葱茏的实木铺在起伏的山丘上,如果我不是幻觉一些闪烁不止的、鱼鳞般的光点,正透过树木间的缝隙,对我眨着眼睛。搞不清到底是它们在看我,还是我在看它们。是那片湖水的光? 雨变小了。清清润润的气流,从傍晚的山水之间,精灵似地飞来,贴到我的脸上,身体与情绪上的所有倦怠与不适,都被抽走了。一点都不冷啊,这奇妙的晚风,若再配一场杏花雨杨柳舞,春天便这样出来了。 我闭着眼,手指从脸庞上抚过,一片薄薄的水,化进我皮肤的温度里,不是蒸发,是渗透。 我情不自禁地伸出舌头,舌尖舔去唇上的几滴水珠,甜的。 这样的感觉,这样的甜味,似曾相似。 说不出的怀念与眷恋,从每一滴雨水里,藤蔓一样攀爬到了心上。 我忽然想到浮珑山上,那个曾栖身的山洞,那一片长满了青苔,终年都湿润清凉的石壁,那时,我的年纪还很小,也像刚才那样,蘸了青苔上的露水,放到舌尖,淡淡的,喜人的甜味,让我像只欢乐的小兔一样雀跃。 我以为我已经不太记得那种味道了。可就在刚才,打开窗户的一刹那,迷失许久的记忆被那阵纠缠在一起的风雨,惊醒过来。 雨水的甜味,与记忆中那青苔上的水珠的味道,竟一模一样。 这样清淡却隽永的甜,独一无二。 砰! 敖炽把我拉到一旁,粗鲁地把窗户关了起来,斥责道:“有病啊!下雨呢,还傻站在这儿干嘛!你到底走不走?” 敖炽的手掌,在我眼前上下挥动,失神的我这才醒过来。 “你觉得我们掉下去的那个湖,眼熟么?”我抓住他的手掌,很严肃地问。 “每个湖都长得差不多,哪有眼熟不眼熟的。”敖炽一皱眉,怪异地打量我,摸了摸我的额头,“坠机的时候撞到99lib?头了吧?” “要走你走。我留下。”我直接拒绝,一屁股坐在床上,瞪着他,“你真的不觉得那片湖泊眼熟?” “我见过成千上万的湖水,真的差不多模样嘛!”敖炽被我逼得都快哭了,黑着一张脸使劲地挠着自己的头发。 “经常挠头小心秃顶!”我好心提醒一句,目光落在床头柜上,一本破旧的《吉祥宾馆简介》的册子上。 拿过来翻看,印刷粗劣的宾馆照片下,是一大段对于吉祥宾馆的赞美词以及整个代县的简介。 我的视线,在其中的一行文字上停住,倒退,向前,再倒退,反复看了多次——代县风景优美,民风淳朴,历史悠久,古时称玳州城,新中国成立后更名为代县。 玳州城……玳州城…… 裟椤,时间不早了,我们要动身了! 动身?去哪里? 玳州城! 一段已经遥远得快成了一片灰烬的对话?99lib?,不知从我脑中的哪个地方,跳了出来。 啪!我将册子一合,站起来抓住敖炽的手,拖到窗前,也不管下雨不下雨,猛地推开窗户,指着窗外说:“玳州城!这里是玳州城!” “玳州城?”敖炽依然懵懂。 “你这阿米巴原虫!”我气得踩了他一脚,指着远处的山丘,“那片湖水,你不记得了?断湖啊!当年你我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断湖……”敖炽又开始挠头,挠着挠着,眼睛终于亮了,“哦!记起来了!当年我跑出东海,路过玳州城,看到一片湖水清澈可爱,于是跳下去洗澡……呃……” 我愤愤地敲了一下他的头:“你拿那个断湖当澡盆,你自己是舒坦了,结果搞得湖水泛滥,暴雨倾盆,害得整个玳州城几乎城毁人亡!然后子淼带着我到了这里,把你……” 说到这儿,准确说是说到那个名字时,我突然不自然的停了下来。 敖炽好像没有察觉到我小小的异常,喋喋不休地说开了:“对对!哼,你还骂我丑,我当时恨不得烧死你。后来,我还挨了那家伙一箭,掉了我好几篇龙鳞,可疼的!然后我逃去了洞庭湖……”回忆,像盒子一样被打开,藏在里头的东西,蜂拥而出,半点不由人。 忆着忆着,说着说着,敖炽的脸色竟也渐渐凝重了。 到这时,我俩才惊觉到,这么多年,我们竟然谁都没有再来过这个地方,玳州城,断湖,我与敖炽的相识之地,我曾留下一口真气,一派树木的决堤之湖,居然在我跟敖炽以后的生命里,不约而同的缺失了。 当年他在这里无法无天,当年我在这里悲喜交加,可是,当冥冥中的指引把我们带回这里时,我们居然谁都没有认出它。挺笑话的。时间果然是把杀猪刀,砍掉人类的青春与生命,砍掉妖怪的记忆与挂念。 可是,当记忆回来之后,为何我反而不安了? “这又怎么样呢?”敖炽吸了口气,上前再次关上了窗户,回到我身边,抓住我冰冷的手,“你看你,脸色都变了。不过是故地重游。最起码,代县不会再像以前的玳州城一样,被一条龙当成天然大澡盆了。” “你当年的确挺混蛋的。”我白了他.99lib.一眼。 “谁年轻时不当一回混蛋!”敖炽的歪理又来了,他把我的手托起来,呵口气轻轻搓着,撇撇嘴道:“好死不死掉到断湖里,老天爷是要把这个当成我们结婚两周年的礼物么?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湖边种一棵什么夫妻树同心树之类的玩意儿以兹纪念?好歹我们是在这里一见如故的咧!” 第三节 大概是太久没有御风而行,我在这场狂放的风雨之中,飞得不是太顺利,雨水如鞭子一般抽在我身上,卷在里头的落叶,时不时打在我的眼睛上,冷冷的疼。 头顶上,黑云在夜幕中翻滚,让你看不出端倪,隆隆的雷声不断,雪亮的闪电随时都有割断天空的危险。我穿过田原,追进山林,搜索我要找的人。 不多时,眼前突然跳动起了无数美妙的光点,跟我傍晚远眺时看到的情景一模一样。 遮挡我视线的雨水与树木像是突然被拉开了,视野豁然开朗——那片熟悉又遥远的断湖,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荡漾着碧绿水波,每一条温柔不已的水纹里,都镶着星子一样的光点,一眼看去,仿佛有人把整个宇宙的星光都倒进了湖水。 断湖,断湖…… 多年前的一天,那个弱小得完全不能保护自己的小小树妖,就是在这里,躲在那个修长伟岸的身影之后,看他将湖水控于股掌之间,看他用我的一口真气,一缕发丝,造出一片苍翠树木…… 我的心神霎时恍惚,又瞬间拉回—— 如果,此刻湖水里的点点星光,不是从半空中那两个人的激战中洒落下来的,那该多好。 湖水之上,一红一银两个影子,纠缠不休,气势汹汹,我看不清他们的面容与动作,太快太快,只看到有耀眼的火花与光点,从他们的凶悍碰撞中激飞出来,落在湖水里。 我悄悄落到湖边的隐蔽处,猫着腰,蹑手蹑脚前进。 一只微温的手,不轻不重地捂住了我的嘴,另一只手,揽住了我的腰肢,阻止了我的前进。 一抹无法捕捉的气息,从制住我的两只手里,穿透了血脉,乃至整个身体,听到了最深的灵魂里。 身后的人,均匀的呼吸声洒到了我身上,我的背脊靠在一个宽阔的胸膛上。这电光火石的一瞬,将我拖回了千年前的那个夏夜,有人也像现在这般,靠在我的身体上,过人却不逼人的灵气,随着他的呼吸飘来。清清月色下,我曾好奇又贪婪地追逐着那片冰凉深邃、却又柔软不已的温暖。 眼睛会骗人,但感觉不会,尤其是我这样的一只树妖。 有声音说,不要回头!回头就会变成盐柱! 我回头了,但我没有变成盐柱。 我不再是当年那个动不动就哭,把一切喜怒都写在脸上的小妖怪了。历世千年的风风雨雨、沧海桑田,敦促着我的成长,或者说,我已经被时光埋住了,埋了多深,不能计算,只是那颗属于一只树妖的心,再不肯随便给人看到。 黑色的长发,月白的衣衫,晃动的湖光遮遮掩掩地点亮了一张出色的脸庞,眉,眼,鼻,口,那些在他脸上延伸的轮廓与线条,让人情不自禁想伸出手去,辨一辨,是真还是幻。 我们,不是应该永不相见了么? 那一年的大旱,那一年的雨水,那一年的眼泪与死别,不是已经写在不可更改的命运上了么? 我的眼中,没有惊,没有喜,只是安静地看着他,那个被埋了太久太久的名字,在心口绕啊绕啊,怎么也绕不出口。 被我看的人,也在静静地看我,慢慢地,眼中有了一丝惊喜。 “裟椤?怎么会是你……”他的眼神在我身上来去,没有什么纠结,只有故人重逢的庆幸。 他永远都没有暴跳如雷,或者喜形于色的时候,永远都是一片波澜不惊的水,即使偶尔有一点涟漪,也是转瞬即逝,难留痕迹。 “我……” 我什么呢?除了这个字,别的都不会讲了。 讲什么呢?讲怎么是你?你不是已经不在了么,你不是已经永远不可能回到这个世界了么?你不是已经把我丢在无望海了么? 想问的太多,反而什么都问不出了。这是许多人类都有的缺点,我不幸沾染。 “嘘!别说话。”他按住我的肩头,两人一起蹲下来,他看着激斗中的人,“先别去打扰他们。” 瓢泼的雨水仍未停止,可是,再没有一滴落在我跟他的身上,一道无形的圈,将风雨隔断在外。 这样的事,只会在他身上发生,无可替代。 99lib?江河湖海,雨露霜雪,世间的一切水源,都是他的属下,臣服于他的掌控,连他的衣衫都不敢随意沾染。 千年前的浮珑山巅,一对男女在说话—— 你有名字吗? 没有。 以后就叫你裟椤吧。 你是谁? 天帝座前,四方水君,子淼。 四方水君,子淼。 子淼…… 我知道他不是幻术做出来的,也不是别的妖怪变的。我也许会错认许多人的“气味”,但,不会认错他。哪怕用幻术,用.99lib.妖怪,变出成千上万个他,我也能一眼认出真正的那一个。 我的第二段生命,是他给的,刻骨铭心,如何错认? 蹲在他的身边,我不敢说话,更不敢动,生怕哪一个字重了,哪一个动作大了,眼前的一切便碎成了片,追不回也补不好。 这时,那银色的影子突然高高蹿起,不知用了什么方法,竟从空中引来了一道巨大的闪电,朝敌人劈了过去。 轰隆的巨响中,断湖里的水大概都被震荡出来了吧,滔天巨浪高高耸起,然后狠狠拍回湖中。 我听到有女子的惊叫。 水花散去后,湖面上安静得出奇。 打斗停止了,画面也清楚了。 荡漾不止的水面上,一个红衣女子奄奄一息地躺在上头,像一片毫无重量的落叶。 她的面前,一个浑身发散着银色光华的男人,手执一柄弯刀,对准了女子的头颅。 “还给我!” 我听到男人低沉的怒吼。 子淼忽然开了口:“躲到我背后,不要出来。” 对我,他总爱说这99lib.样的话,在他判定为危险的时候——裟椤,躲到我身后去。 是啊,那时候我太弱小了,随便一种攻击可能就会要了我的命。 但那是以前了呀。你仍当我是那个需要你站在前头,替我遮蔽危机的小妖怪吗? 当一个过去的人,用过去的方式,对.99lib.待现在的你时,一种错位的力量总会动摇你的方向,向前,是排斥,退后,是配合。 我要向前,还是退后? 不等我做出选择,他已经飞身而出,右掌里冒出一抹青青的光华,幻化成那一柄专属于他的、以水而成的弓箭。 嗖!利箭出弦,在空中划出一道细长的光,直奔那男子的肩头而去。 正中目标! 想他如此温厚儒雅的男子,弯弓搭箭的本领,却浑然一股一箭出弦万夫难当的气势,当年,哪怕是敖炽这样麻烦的“孽障”,也因他那一箭,负伤严重,狼狈而逃。 这一次,我没有站在他的背后。 我落到他的身边,停在半空,与他比肩而立。 他看我一眼,有话藏在眼底,又终究无形。 尖锐的箭头,在触到那个强壮的身体时,化成了清清的水,但,并不妨碍它穿过任何障碍。 这世上,不一定是只有锋利棱角的物事才能伤人。 我看到那一缕被用作武器的清水,从男子背后穿透出来,这时候,它不再是本来的颜色,变成了在空气中绽开的、湛蓝色的花。 那男子捂住肩膀,连退了好几步,脱手而出的弯刀像一簇熄灭的火,在空中留下一道微弱的弧线,消失了。 “好歹是个姑娘,下手未免太重。”他冷冷看那男人。 我这才看清楚,这男人身上的银色光华,全是来自他那满身的银色鳞甲,连那张还算英武周全的脸上,也覆满了细细的鳞片,再往下看,支撑着他的身体的,不是双腿,而是一条强壮的蛇尾。 没有妖气,也不是鬼魂,我没有见过这般的东西。 鳞甲男人望了子瞄一眼,细长的眼睛里,只有一片血一样的红色。 “呵呵,是水神哪。”他笑得怪异,又将目光转向那女子,“欠我的,定要归还。” 说罢,他突然用力一吸气,那空中的黑云便像是出了闸的洪水般落下,将他裹在其中,成了一团黑色的龙卷风,继而飞旋而起,遁于夜色。 又一声惊雷劈下,一个火球滚落下来。 子淼低呼了一声:“小心!” 不带我抬头,已被他顺势拉到一旁,宽大的衣袖将我整个包裹起来。 我的世界骤然寂静,除了贴在耳畔的,熟悉的心跳声。 岸边的几棵树被雷电的火球引燃,火光熊熊。 我探出头,还来不及说话,一个硕大的拳头不由分说地冲到我跟子淼的中间,又拐个弯,狠狠朝他的面颊而去,拳头后,是敖炽又冷又怒的声音:“找死?!敢乱碰我的女人!” 我猜,这鲁莽惯了的孽龙,定是没有看清他的样貌,否则,他不会动手,绝对不会。 我是对的。他轻易地闪避开敖炽的拳头,没有还手,飘飞起来的衣袖不露痕迹地一拂,段湖中便跃起一串冰冷的水花,毫不给面子地泼到敖炽怒火中烧的脸上。 没有谁敢当众泼他一脸的水,连我都没有享受过这样的“殊荣”。 敖炽暴怒的目光,从这一脸昭告惩罚与警示的水流中穿过时,霎时变了模样,那突然转折的眼神连我都无法准确形容——那真是一种,一种被一头冷水狠狠泼下来,熄灭了一切赤焰的意外,夹杂着沉默,乃至不可掩饰的低落。 “子淼?!” 敖炽毫不犹豫,大声而惊奇地喊出了他的名字,比我顺利得多,那惯有的大嗓门,把原本清净的湖水都惊奇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你果真是一点都没有变呢。”他清水一样浅淡的笑容,在黑夜里荡漾开去,“孽龙,敖炽。” 敖炽愣足了一个世纪,蹿到我身边,言之凿凿地附耳道:“这货必然是山寨!看我拿三味真火烤死这妖孽!” 他真想这么干的。敖炽在用他自己的方式,验证他的难以置信。 我拉住他,摇摇头:“真的。” 我停下,深深吸了一口气,仿佛要把所有的氧气都储存到身体,才有底气讲出这句话—— “他是子淼。我认得。” 我分明看见敖炽的眼睛里,有东西亮了,又灭了。 “他不是……不是形神俱毁了么?!在那场大旱之时。”敖炽在问我,也在问他自己。 千年前那一场大旱,一场甘霖,一场风沙与雨水交织的永诀,从刻意被掩埋的回忆之土里,拔地而起,挑战我跟敖炽的理智与平静。 再没有谁,会像子淼一样,对于我跟敖炽,有这般深刻而微妙的意义。 我跟敖炽,两个加起来成千上万岁的老东西,在这个毫无征兆的夜里,怯怯,甚至傻气地站在他的面前。 当年,我们三个在这片湖水里斗得难分难解,结下不解之缘,现在,我们三个又站在了同一个地方。 断湖依然,只是,湖水里照出的人面,却连我们自己都不太熟悉了。 “我……我一觉醒来发现你不见了,所以来找你。你半夜不睡觉,到处乱跑,这是已婚妇女干的事么!”敖炽大约很不习惯三个人的沉默,故意扯开嗓子质问我。 “外头那么大动静,只有你这头猪才能睡得着!要是地震了,第一个压死的就是你!”我狠狠回敬她。 子淼垂眼而笑,朝那受伤的红衣女子而去。 “你……”敖炽气结。 我撇下她,去看那女子的伤势。 子淼将躺在水上的女子扶起来。 当那张又倾国之姿的年轻脸孔毫无遮掩的暴露在刚刚露初的月光下时,她虚弱的目光越过我跟子淼,期期艾艾地落在我身后的敖炽身上,那纤细得随时可能断掉的声音,轻轻喊着:“敖炽哥……” “冬耳?!”敖炽像是被踩到了尾巴,冲上来挤开子淼,粗鲁地扣住女子的手腕,“你跑出来做什么!!” 熟人? 且不管他们的关系,他拉着女子的情景,一眼看去,无疑是一幕恶霸欺凌少女的现场版。你的蛮力我最了解,这姑娘被他捏得叫出了声,眼睛里随即浮出了水光。 “敖炽!你想捏死她么?没见她已经受了伤么!”我去拽他的手。 “说啊,你跑出来干什么!”敖炽根本不听我说话。 “我……我……”女子嚅嗫着。 “我命令过你不要离开东海的!”敖炽咬着牙,声音很低,每个字都是想爆发又不能爆发的炸药。 “我没有违背你的意思,可是……我等的太久了……”女子有些语无伦次,哪怕她的尴尬与害怕溢于言表,可那双美丽的眼睛,却一直坚持直视着暴怒的敖炽。 他甩开那女子的手。 “敖炽哥……”女子强撑起身子,生怕敖炽离她而去似的,反过来抓住他的手,“我……我……” 话没出口,你气息一弱,晕了过去。 “这是什么情况?”我问他。 “能是什么情况!不就是东海来的亲戚!”他凶凶地回我,把这女子背起来,“回去再说。”他边走还边骂,“什么破日子,净来些不该来的人!” 月色月色发清亮起来,把之前的动荡想洗得干干净净。断湖里真正的,属于它的宁光光彩,像只深邃的眼睛,目送着突然而来、又突然离开的背影。 第四节 黝黑而古旧的石料,搭建出一望无际的幽深空间,每一块石头的形状都不一样,衔接得天衣无缝,坚不可摧。 他盘腿坐在那块凸起的巨大矩形石台上,银色的鳞甲时明时暗。他微微张开嘴,吐出蛇一样的白色云雾,环绕着他受伤的右肩。 一条河水,绕成一个巨大的圆,将石台围在中间。潺潺的水声,在辽阔的空间里引来悠然清脆的回音,无色的水中,一群群磷光潋滟的鱼儿畅快游过,数量无可计算,仿佛数之不尽,每条鱼身上都有黑白绿红蓝五种颜色,游动起来,有如彩虹长现,颇为美丽。 他缓慢地呼吸,吐出的云雾时浓时薄,肩上的箭伤渐渐愈合。 “不如睡去。” 高高的地方,有人说话。 他睁开眼,抬起头。 他的“天空”,从来都是黑色的,不会有阳光,也没有风雨,只有一块块坚硬的石头。 “拿回我的东西,世界才能九九藏书睡得安稳。”他低下头,似自言自语。 “若拿不回呢?”头上的声音又问。 “有谁比你更了解我。”他说,“我最爱的,我最恨的,我必须遵守的,你全部都知道。何必问我。” “你有神的地位,人的心脏,却比这里的任何石头都固执。”声音叹息着。 “彼此。”他闭起眼睛,冷笑着,“子淼的水神箭,是世上三种能伤我的东西之一,你知道的。我几乎回不来。那小女子其实远比我厉害,懂得借刀杀人。呵呵。” 良久的寂静。 “你的弯刀呢?”声音又响起来。 “回来时,送了人。那个孩子救了我。”他99lib.扶着刚刚复原的伤口。 “我该说这孩子是幸运,还是不幸呢?能拿起你的弯刀,便注定要走上一条不能回来的路。他是谁?” “他只说他姓钟。他的血液里,有我从未见过的东西。”我皱起眉。“无关的闲话还是免了吧。你走吧,既然离开,就不要回来,连声音丢都不要。” 四周再度安静下来。 他活了快一万岁了吧,可能还不止。 他的一生里,没有见过多少次正真的天空,没有晒过真正的阳光。他是地底与黑暗的皇帝,也是仆从。 不对,他还是见过阳光的,太久太久前的那天,他冒着变成灰烬的危险,到了那片海水前,他从她扑来的身影里,流转的眼眸里,看到了活着的阳光。 他那么喜欢她的眼睛,恨不得将自己缩成一粒沙,住在她的眼里。 如果可以,他喜欢这双研究里,永远不要有泪水,只有花朵开放的声音,阳光照亮的喜悦。 所以,当她哭泣着要求他的帮助时,他纵是不要这条性命,也要止她的眼泪。九九藏书 那时候的人间,总是战火不断,杀伐不断,人类用最残暴蛮横的方式,去抢夺哪怕一点点微茫的利益,食物,财富。领地,以及权利。 这些由女娲上神创造出来的,属于大地的子民们,一次次惹得天神震怒,但,他仍然给人类机会,他派他的下属到人间,教他们把力气用在耕种而不是战争上,教他们学会以礼待人而不是烧杀抢掠,教他们欣赏一切美好的事物而不是虚度年华。 他期待人类改过。 但,在又一次的横尸遍野,血流成河的惨烈战争之后,天帝彻底失望了。 天帝下令,用洪水与瘟疫洗清人间的罪过。 只有真正的死亡,才能令世人醒悟。 她来求他,求他在洪水来时,保住那篇村子。 她知道,他有这个能力。 他当然答应,甚至连原因都不问。 他说,我能保证那个村子,但我会睡着,洪水褪去后,你可以来叫醒我么? 她向他保证,一定回来叫醒他,一定。 他满意的离去。 惩罚的洪水如期而至,人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数不清的尸体漂浮在水中。当洪水褪去时,幸存者又要面对瘟疫的侵袭。 这样的惩罚,终于让一些活着的人明白,没有什么,能比好好或者更幸福。 他遵守诺言,在沉睡中保护着那座村子,洪水与瘟疫,都无法靠近它。 可是,她没有回来。 天帝要带给他的话是,既然你如此喜欢逆天而行,那,从今往后,你都要如同现在一般,保护这个地方,永生永世,寸步不离。 然后,一道封印从天而降。 他又睡过去了。 没有生气,他会继续等,等她回来叫醒自己。 其实,有没有那道封印,结果都是一样的。 他一天不回来,他一天不离开。就守在这里,保护着她委托给他的这块土地。 他最是守信,最憎食言。 一千年,又一千年,他每一千年醒来一次,可是,都不是被她叫醒的。那个封印,每一千年就会刺痛他一次,逼他醒来。 每醒来一次,他便失望一次,然后,再抱着等待,进入下一个睡眠。 他长长地吁了口气,活动了一下肩膀。 他站起来,望着属于自己的世界,自言自语道:“食言之人,断不可留。” 第五节 我平静了太久的生活,突然别宣告了终结。 子淼站在窗口,夕阳透过来,在身后的茶几上拉出一道清俊如昔的影子。 我坐在对面,目光时不时从茶杯里袅袅的热气中穿过,每次到时稍作停留便移开了去。 这个停在淡淡的橘色光线里的背影,我曾看过无数次,在浮珑山的夏雨里,冬雪里,春花秋月里,看得刻进了心里。 “你开的这出小店,隐于市井,自有雅致,甚好。”他回过头,嘴角上是赞赏的笑容,“娑椤,你长大了。” “喝茶吧。”我朝他举起茶杯,先灌了自己一口。这个时候,总得做点什么,才好掩饰我自见的他起,便无法消减的喘喘不安。 可是,烫了自己的舌头,忙不迭吐了出来,下意识地扇着嘴巴。 见了我的窘相,他不竟莞尔。 他的笑容不会让人尴尬,但,我依然红了脸,不敢在看他。 坐到我的对面,他端起杯子,轻轻吹开了那片碧绿的茶水,了一口,眉宇间没有任何不适的表情,他又饮了一口,笑:“此茶虽苦,却有回甘,香气藏于暗处,其味无穷。好茶好茶!” “这种茶,是不停里的特产,我叫它,浮生。” 我已经太久没有回到不停了,还好,一切照旧,我仍.99lib.能安安闲闲坐在这里,沏一杯我的浮生。只不过,我万万想不到的是,当我再拿出茶杯,沏出那一杯漾漾清澈碧绿时,喝茶的人却是他。 敖炽不喝茶,他坐在离我最近的地方,不知从哪里拿来一堆核桃,不停地捏,不停的吃。 不停的大厅里,原本静谧的气氛,不断被咔嚓咔嚓的声音打断。 我端着杯子看着空气,子淼旁若无人地饮茶,敖炽狠狠地捏着核桃。卧室里,还躺着那位尚未醒来的,敖炽的“亲戚” 突然,敖炽将核桃壳一扔,跳起来,冲上去一把抓住子淼的衣领,大声问:“你真的没死???” “敖炽!”我站起来,拉住他青筋爆出的拳头,“你发什么疯?他不是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么?!” 回到不停之前,子淼用他一贯的冷静,讲明了一切。 把我跟敖炽的三魂七魄几乎都撞没了的“意外”,缘由并不复杂—— 那一天,失踪的我突然出现在她与雪裳居住的树林,我与他,第一次争执,
99lib?
我绝望地离开。他看着我的背影,没有追。 三天之后,他去山中为雪裳寻找一种美味的野果,途径一处深潭时,恰好见到一个垂髫小儿在水中挣扎,大呼救命,他入水救人,却不料这小儿力大无穷,竟抱住他沉入深水,速度奇快。混乱之中,他只觉脚下踩到一块硬物,旋即便如同粘上了一般,被此物朝更深的地方拖去。而小儿一直死抱着他的腰,不曾松手。他本也运用了咒术想要脱身,却全无作用。眼前一路漆黑,只听见耳畔有簌簌之声,有若星云流过,不辨方向。 倒是没过多久,脚下的玩意儿便将他往上托,待到一切重归光明时,他已然身在断湖之畔。那小儿笑嘻嘻地站在水中,对他说:“四水方君,多有冒犯。劳驾您在此地等上7日,自有故人相见。”说罢,这小儿便钻入湖中,杳无踪迹。 他略略观察一番,发觉这断湖已和从前不同。他再到附近一看,方才发觉这世界已经彻底换了面貌,推算下时间,自己竟在须臾之间,横跨了几千年时光。虽不知那小儿是什么来路,但既来之则安之,他留在了断湖边。 然后,就等来一架落下的“铁鸟”,以及,我。 他说,在我们的飞机落进断湖的刹那,他便感觉到了熟悉的气息。但,他尚不能完全确定。直到当夜,那一男一女闯进断湖,大战不休,他在一旁暗观形势时,我真真时时地出现在他面前,他才知道,那小儿说的“故人”是谁。 “你觉得我会相信吗?”熬炽松开手,看着我,“你以为生活是无聊的肥皂剧吗.99lib.?搞穿越?”说着他又抓住子淼上下打量,“这家伙一定是居心叵侧的妖怪变的!你看,当年不是也有别人冒充我来骗你吗?” “熬炽!”我莫名气恼,提高了声调,“他是不是子淼,世上有谁会比我更清楚!” 此言一出,三个人都怔了怔。 熬炽深呼吸了三次,放开子淼,窝回椅子上,一句话也不讲,继续拿核桃出气。 “成了亲,都还是不定性。”子淼笑着摇头。 “轮不到你来教训我!”熬炽昂着头,三颗坚硬的核桃在他手中碎成了片。 “你能不能稍微淡定点?!”我已经很头疼了,这家伙的大嗓门只会让我更心烦意乱。 “我哪里不淡定了?”熬炽把一个核桃扔到我头上,“我可不是水做的男人,想让我像一个女人一样不吭声,没门!” “你敢扔我!”我抓起一把胡桃给他砸了回去,完全本能反应。 子淼看着互相捣乱的我们,笑吟吟的饮茶。 核桃壳在空中飞舞着,还有垫椅,茶杯盖子等等,这样鸡飞狗跳的场面,似乎是我和熬炽的家常便饭。 激战当中,有一片红色的影子,小心翼翼的从外头移了进来。 熬炽的“亲戚”,那位差点死在鳞片男手里的姑娘,袅袅婷婷地朝我们走来。 看来, 我给她灌下的恢复元气的汤药很管用。 她走过来的瞬间,,四个字便如天上跑.99lib.出来的马儿,在我心里来回奔跑――美人如玉。 她真真是当得起这四个字。 五官的娟秀出众已不必再多加形容,单是眉间的一点朱砂痣,就有说不出的灵动之韵,她身上的一袭轻盈红纱,总像和着微风似的温和拂动,随着她的每一个动作,云一般在我眼前飘飞。那些从她的眼神与指尖,袖口和裙摆中滑落出来的无形气息,氤满了山水之间的天然清逸。我猜,不论是谁见了这样一个女人,都舍不得移开目光吧。 这样一个娴静婉丽的美人,又怎会跟那面容凶恶的的鳞甲男人扯上关系,还搞到差点丢了性命? 一见到她走出来,熬炽的脸色立即阴沉了下去,看得要拧出水似的。 “马上回东海去!”他站起来,挡在她的面前。 “可是,我好不容易才出来的。”她委屈地看着熬炽,“走了很久,才……” “我命令你马上回去!”他根本无视她委屈的眼神,手指着大门口。她的眼里噙起了泪,身子微微颤抖着。 我有点看不下去,上前打了熬炽一下:“有话好好说,你凶给谁看?” 他似乎一直在气头上,根本不听我的劝,反而加大了声音,上去一把捏住她的手腕:“听不懂我说的话么?我让你马上回东海去!” 她紧紧咬着自己的下唇,沉默了很久,终于抬起头,鼓足勇气般大声喊道:“我……我来看自己的丈夫,有什么不对?!” 丈夫?! 外头春暖花开,室内茶香人静,可我就是听到了一声炸雷,炸得我耳朵嗡嗡直响。 “你管他叫……丈夫?”我问她。她肯定的点点头。 我吸了口气,转身,端起茶杯,也不管那杯子是子淼的而不是我的,我慢慢的喝了口。慢慢咽下去。 当茶水从我的咽喉流下去时,他在沿途熄灭着一些东西。 “放开她。”我端着茶杯,心平气和地看着熬炽,“你当别人的手是铁打的么?” 熬炽的眼神很少有的复杂时,此刻是例外。 他松开她,有些急迫的站到我面前:“这个……我……” 我避开他想揽住我肩膀的手,看了那姑娘一眼,笑笑:“既然是熟人,来者是客,你好好安顿人家。我有点困,睡一会儿,三个小时后叫醒我,然后解释给我听。就这样。” 于是,我丢下他们,把那些我暂时不想看到的目光,隔绝到了背后。 我说我想睡觉,走向的却不是我的卧室,而是不停的大门。我居然这么快就忘了自己本来要干什么。 有人想跟上来,那急躁的脚步,不回头也知道是谁。 “不许。”我始终不回头。脚步停住了。 我在今天的最后一丝阳光里,踏出了不停的大门。 我没有生气,今天还是上元节呢,这么好的日子里,我怎会生气。 我只是觉得,店里挤得慌,哪怕只有几个人。 第六节 洞庭八百里,风光无限好。 远浦归航,夕照渔村,已是人间胜景,可在此时此刻,无一不被顶上那轮银盘明月抢去了光彩。 谁叫今天是上元佳节,一年的花好月圆,都寄望在了里头。 最后一趟渡轮,载满游客,兴奋地划开那一碧万顷 的洞庭湖水,稳稳的归去,翻飞的水浪有九九藏书如歌唱,庆祝又一个工作日的完结。 奇峻端秀的君山,独立在这神仙洞府的烟波之中,山中似藏书网是生出了眼睛,切切目送一切船只远去,那些熟悉的渔人,陌生的游人,也都回去吧。这般时刻,最好连那些不归巢的飞鸟都不要来打扰。 这样的月夜,适合独享。 九厥就是这么想的。 君山深处那棵百年老树的枝桠,不幸成了他的卧榻。已经一滴不剩的酒壶,被粗糙的树干与一片湖蓝色的头发挤在中间,委委屈屈当了枕头,还得担着随时粉身碎骨的危险——它和那个靠在它上头的男人,离地面怕有十几米高呢。往下看,月光细碎,碧水沉沉,见不到土,只是一片与大湖暗自相连的湖中之湖,这老树也是与众不同,就这么干干脆脆地,叠了满枝的翡.99lib.翠绿叶,从水里长了出来。 它四季常绿,从无枯败的。 不过,只有变态的人,才会种一棵变态的,长在水里的,连名字都喊不出来的树。 也只有那只千年树妖干得出这样的事。 这可长在湖中之湖的水中树,数百年前,由她亲手种下,为守护,为标记。 只因这湖水之下,长眠的是故人之女。 他伸了个懒腰,酒壶到底是骨碌碌地滚下了树,砸进了正静沐月光的水面,激起的水花不满地落下,荡起的每圈涟漪都是无声的抗议。 “很吵啊。难道你不能不喝酒么?”沉闷的声音,从树干里冒出来,“您看这洞庭月色,如此静谧美好,都被您的酒壶破坏了!” “你还真是过河拆桥呀!”九厥一拍树丫,“我可是好心来给你疗伤的!” “可我没让您来喝酒呀!”确定了,的确是这棵树在说话。 “没有了酒,我的人生就是浮云!”九厥坐直了身子,喋喋不休地教育这这棵树,“要不是你半死不活的求救信号传到我这里,而我又这么该死的善良,抛下美女好酒佳肴,大老远跑来当你的救世主,你早腐成朽木,拿去当柴火都不够资格!还敢对我不客气!” “我又没喊您来!”树一点不示弱,“我以为树妖姐姐会来。她比您好多了,不喝酒,也不会随便打我的头!” “打你的头?!”九厥哭笑不得,故意又拍了一下树丫,“我就是想把你打聪明些。你的树妖姐姐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你这么一棵蠢树,长了几百年了,光长个不长智慧。你以为你垂死之际发出的‘信号’,能传到我这儿已经是奇迹了,还指望她能听到?她那会儿不知道在地球的哪个犄角旮旯里玩儿呢,你以为你那初级的心神传音术是卫星电话么。亏得我一直留在中国,哪儿也没去,不然,等你树妖姐姐回来,也只能给你收尸了。” “我不够聪敏,也要怪您。我刚被种下的时候,您就以庆祝我新生为由,喂我喝了一大壶酒。您知道,未成年人不可喝酒,会有损脑部发育,而我身为未成年树,酒也是有害的!” “未成年树……”九厥哈哈大笑。 几天前,这棵会讲话的树,树根尽断,奄奄一息,幸而还有力气使出那心神传音的法术,讲求救之音传给了唯二能听到它的人,一个便是他这酿酒仙官,另一个自然是将它种在此的,它的偶像――树妖裟椤。只怪它太过虚弱,传出去的法术距离有限,只被九厥听到,那远在异国的树妖自是浑然不知。 “你确定没有看清楚,袭击水墓的人是谁?”九厥止住笑声,突然问。 “我都讲了六百次了,只见了一团云雾,时明时暗,速度奇快,直下到水中,我连还手的时间都没有,便被那云雾里的利器割断了树根。”树长长的叹气,很是愧疚,“我受树妖姐姐之命,在此守护水墓数百年,一直平安无事,那些觊觎水墓中宝物的虾兵蟹将们,连靠近水墓的机会都没有,莫说他们,;连这里的洞庭龙君都对水墓敬畏有加,从不敢骚扰。” “这就有趣了。”九厥挠了挠鼻子,“得是多大胆的家伙,才敢如此明目张胆……” 洞庭湖上,君山之中,湖中有湖,树照水墓――这棵生在水里的树,用她柔韧强健的密密树根,将这位于深水之下的墓地紧紧缠绕,用最简单有效的方法,保护着长眠在墓地中的人。它的树妖姐姐告诉它墓中那个叫诸葛镜君的女子,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的女儿。在她活着的时候,她保她周全,它逝去了以后,她仍要保她安宁。所以,它被树妖姐姐种在了这里,她将这块隐秘的水下墓地交给它看守,任何不速之客,不得靠近。 可是,数天前那从天而降的神秘家伙,轻易便突破了它的防御,打开了数百年来未被人踏足的墓地。它在奄奄一息的当口,只记得那团东西来也快跑得也快,在墓地里盘旋了一圈,也没有干什么出格的事,便走了。 “您方才不是进了水墓么,发现什么蛛丝马迹了么?”树问他。 九厥的双腿悬在半空,很无聊地晃悠,说:“对啊。没发现什么蛛丝马迹,袭击者干净利落。”他顿了顿,狡黠一笑,“不过,这家伙拿走了水墓里的一样东西。” “是什么?”树有些着急了,它没有亲眼见过水墓之中的情景,只听它的树妖姐姐说过,水墓中有很珍贵的东西。也正是这东西,常常惹来些水妖精怪在附近盘旋。 “告诉你有什么用,难道你还能把它找回来不成。”九厥又敲了敲它的“头”,“安心养伤吧你,少说话。” 树又叹了口气,沮丧地沉默了。 九厥又躺了下去,双手枕在脑下,望着渐渐高升的月亮。 其实,他不为赏月,也不为醉酒,这一趟洞庭之行,到了最后,变得并不仅仅是为一棵树疗伤那么简单。 水墓之中的诸葛镜君,逝去数百年,尸身不腐,宛若深睡。 与防腐技术无关,只因她的身体里,曾有一半仙家血统――水神子淼,凡女雪裳,她的亲生父母。 子淼没有见到女儿的出世,在那场惩罚他与凡女相恋为名的大旱里,他用他全部的精元化为甘霖,救苍生于灾劫。 所有人都以为四方水君子淼,在那一场甘霖里形神俱灭。殊不知,在他决定化身为雨前,曾从自己的眉心取出一滴水珠,封在一只手镯中,留给了未出世的女儿。 这水珠,是他精魂的一部分,是他留在世上的,唯一的,照看与陪伴女儿的眼睛。 这只镯子,从诸葛镜君出生起,便一直戴在她的腕上。 被抢走的,正是这只镯子。 因为这镯子里有水神的“眼睛”,当知道这件事的妖精越来越多时,得到“水神之眼”便成了他们最大的愿望,它们相信只要沾了水神的仙气,自己的修炼便能一日千里。 这也是那树妖将这棵笨蛋树种在这里的根本原因。 当然,这一系列的背资料,他并不打算跟这棵并不太聪明的树讲,太费神。 他从水墓中上来之后,在树上思考了蛮久,到底是什么家伙抢走了水镯? 以笨蛋树的描述,这家伙绝非修为低浅的小妖,若本身已经够强大.99lib.,又何须抢走这“水神之眼”以助修炼?! 奇怪哉呼! 九厥翻了个身,看着身下那片沉睡的湖水,它那么安宁,连一点波纹都没有。 但,为何总觉得,有些看不见的东西,正在水下蠢蠢欲动,呼之欲出?! 他皱起眉,任自己的迷惑化进月光里。 第七节 随意挑了个方向,在我认识以及不认识的街上慢悠悠地走,我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一年多,却在今天才第一次认认真真看它的面容。 忘川市,遗忘的忘,河川的川。 街上的灯光,分外灿烂,处处流光溢彩,跟平日里并不一样。沿途好些街口,拉起了大大的横幅,内容相同——花灯夜会,共庆元宵。 又是一年上元时。我大约是选了个热闹的方向,越来越多的孩子,举着各式的花灯,嬉笑着朝前跑,富期货是情侣,每一对都脸带笑容,携手而行。 我闹不明白自己了。我没有生气,但笑脸不再;我没有难过,但避人千里;我没有疲累,但足如缚铅。 人群中的喧闹越来越大,夜空中绽放的烟火连绵不断,每一次的闪光,都照亮无数张快乐又兴奋的脸。不觉间走到了市区里最大最繁华的步行街,今年的花灯会正在这一整条装饰一新的街上热闹进行,盛装的人们摩肩接踵,街道两旁塞满了贩卖各种小吃与有趣玩意儿的摊子,临时搭建的舞台站满艺人,一路上还有挂在绳上的各色灯谜,围满揣测的人们。大家都在尽情挥洒对这古老节日的热忱。在这样的时候不欢乐的话,真是种罪过。 我选了个离人山人海最近的地方,在步行街对面的街沿上坐了下来,能看到对面的一场光彩繁华,总还不至于太凄清。一切都在游动,唯有我是静止的。 忽然,一只顽皮的兔儿灯“跳”到我面前,做得极精巧。白而薄的纸,被细篾条撑得圆浑饱满,一截蜡烛在这兔儿肚子里燃得正亮,红彤彤的兔眼因了烛光的晃动,变得一眨一眨,有趣得很,看上去就很欢喜。 满街的花灯里,都是用的灯泡,唯有这一只,用的是蜡烛。它成功地破坏了我的静止。 “用灯泡多好,亮的够久,还安全。现代的人都用这个。”我戳了戳兔子头,对我身后的人讲。 “还是蜡烛适合我这样的老人家。”子淼笑着从我身后的阴影里走出来,提着他的兔儿灯,坐到我身边,“灯泡太死板,不及蜡烛生动。” “蜡烛会烧尽的。”我看着摇晃的烛光,“这让人难过。” “正因为会烧尽,才更值得珍爱。”他把灯提的更近些,那张明亮美好的脸孔,仿若变成了另一盏灯。从他一来到我身后,我就知道了。他的出现,永远出乎我的意料,但又总是万般自然,不会惹来任何不安。 “你知道什么是灯泡?”我突然笑出了声,转了话锋。 “虽然我空缺了千年时光,但这并不妨碍我重新认识这个新的人间。”他戳了戳我的头,“不要小看神仙的悟性与适应力,尤其不要歧视一个被穿越的老神仙。” 又一朵大大的烟花开在我们头顶,人们的笑声跟欢呼都跑进了绚丽的天空。这样的夜晚跟气氛,一切都融洽了,包括我跟他重逢之后,一直挥之不去的为妙隔阂。 “裟椤。”他轻轻喊着我的名字,“知道我为什么说你长大了?” “我脸上有皱纹了?”我故意夸张地撑起自己的眼角。 “长大了,喜怒就不写在脸上了。”他很仔细地看我,烛光跟笑容映衬得真好,“你看,从前的你,高兴就笑,不高兴就哭。” “是吗?”我愣了愣,“那你说,我现在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不管怎样,现在的你处理问题的方式,我很欣慰。”他转过头,拨弄着兔耳朵,“你若想说,我便听着。若不想说,我们就看烟火。你要有雅兴,我还可教你做兔儿灯。” 他还是这样,总能用最风轻云淡的方式,褪去你的纠结于浮躁,他的存在,就是适时流过的清水,浸润干涸的裂口,灭掉不该有的火焰。你无法对他作出任何抗拒,只会欣然接受。这就是子淼。 我怔怔地看着他,当年的那场死别恍然间成了一个梦,其实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没有那一场惩罚性的大旱,也没有他的形神俱灭,看哪,他现在正好好地坐在我身边,上元节的烟火在我们的顶上绽放。如果,曾经的一切真的只是梦,那,我跟敖炽,又算什么?另一场还没醒来的梦? “我嫁给敖炽了。”我看天,说了一句废话。 “我并没有看错人。”他继续拨弄那只有点儿歪的兔耳朵,“他一定告诉过你,在你晕倒再林中时,是我将你托付给了他。” “在那之后,我们一直在一起。”我还在废话,烟火怎么还不来,夜空太单调。 “我知道。”他笑望着我,“你忘了来时路上,他喋喋不休地跟我讲到天明,关于你们的幸福生活。你们的‘不停’,你们的吵闹,和解,还有生死与共。” 对,敖炽从断湖回来时,高调地给子淼“弥补”了所有他空缺了的时光,重点只有一个——这么多年,是他敖炽,一直跟我在一起,而现在,他是我的丈夫,我是他的妻子。 “那红衣姑娘讲的,是事实。”烟花终于又开了,我的眼睛里绚烂一片,也冰凉无边。 “甚至都不需他的解释?”子淼并不看我,欣赏着空中连续不断的美丽。 “敖炽的性子,冲动暴躁,最最容不得人冤枉。”我垂下眼,把那兔儿灯抱到自己膝上,“若不是事实,他必当场否认,杀了诬陷者都是可能的。他最大的优点,且算是敢作敢当吧。他说撒谎很无聊又费神,做就做了,哪怕错了,承认也不会少块肉。”我顿了顿,看着子淼,“这么些年了,除了他离开我的那二十年,他不曾对我说谎。” “不可偏听偏信,哪怕是自己对自己。”它拍了拍我的肩膀,“还是要回去的。” “等这个节日过去后。”我真喜欢这个兔儿灯,抱着它,怀里都暖了。 “呵呵,我在想,如果是曾经的你,遇到方才那一幕,会如何?”他歪着头,上下打量我,“只怕是母老虎下山,哭闹又上吊。” “胡说!以前的我也没这么彪悍!我唯一凶过的,也只有九厥那老东西。”我白他一眼。 “对对,他来找我对弈时,总拿你打趣,你最见不得他。”他连连点头,哈哈一笑。 我跟他不约而同陷入了同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跟他共同拥有的,为数不多的东西。 “要见你的老友么?我可以找到他。”我问他,我以回到不停这件事,至今没有通知任何人,包括九厥。 “免。”他笑着摆摆手,“见了那只酒鬼,便清净不了了。”也是,以九厥的风格,他表达震惊与惊喜的方式一定是喝酒,恐怕会拉上他喝到醉死为止。如今他初来新地,又怪事频出,探访亲友这样的事,确实不合时宜。 任何时候都考虑周全,极少感情用事,这是我佩服子淼的地方,也曾是我最恨的地方。 “为什么一直不见你有回去的念头?”我忽然问他,“真的是随遇而安了?” “该回去的时候,自然回去。世人最爱拿来为难自己的,便是‘着急’二字。”他笑道。 跟他对话,总有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莫名感觉,明明在眼前了,却总是摸不到,也抓不住。 “如果,你回去了……”我迟疑片刻,“你会如何?” 敖炽那个口无遮拦的东西,把什么都讲了,包括他化身甘霖,解人间大旱,甚至连他的女儿,诸葛镜君跟诸葛隽的那段往事,也全抖落出来,根本不管子淼的心理承受力,只图他自己说的痛快。 幸而他“爆料”的对象是子淼,这些关乎生死血脉的大事,似乎并没有打扰到子淼的情绪,在倾听的过程中,他很仔细,偶尔皱眉,偶尔微笑,没有任何激烈的表现。 子淼果然还是记忆中的他,一点都没有改变。 “命运的走向是既定的。”他从容地回答我。 “我信命,不认命。”我看着他的眼睛,玩笑般道,“曾经我那么坚定地以为,命运把你永远带离我的生命。可它现在又把你送回来。你说,我还要不要相信命运?” “你希望我回来么?”他忽然问。 一阵风吹来,兔儿灯里的烛光摇晃的厉害。这个问题,我答不出来。因为我一直以为,这问题早已没有存在的理由了,他不可能回来,不管我希望与否。 “希望不希望,你都回来了。”我学他的样子,不给答案。说完,还吐了吐舌头,然后就尴尬了,多大年岁了,竟还吐舌头。 “这个样子的你,就像我熟悉的那个小裟椤了。”他大约是抓住了我吐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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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丑模样,摸了摸我的头,眼神如当年一样温柔。我低下头,心乱如麻。 子淼的手掌,敖炽的慌乱,红衣女子的委屈,在我的情绪里翻滚不息。 “不回去?”他问。 “天亮之后。”我依然固执。 “那好,跟我看灯去吧。”他站起身,朝我伸出手。 “你要现身?穿成这样?”我扫视着他的装束,乌黑的长发,月白的袍子,长身玉立,如果他现了身,凡人一定会疯掉的。 “上元灯节,穿成这样,有何不可?”他不以为意,“莫非你嫌我打扮土气,不愿同行?”他的眼神,老顽童一样顽皮起来。 好吧,过节,随心所欲,谁管他人怎么看!我拉住她的手站起来,一身的衣裳瞬间换了模样,时尚的外衣跟高跟鞋都没了踪影,只有翠山罗裙,绣鞋入莲。千年之前,我是这般模样。 什么都不想了,就这样大大方方走进人群,踏上那条通向远处的花灯长街。许多人都在看我们,我甚至听到有小女孩的惊呼,没有恶意,全是艳羡。 子淼一手携了他的兔儿灯,一手牵了我,坦然轻松地随人流前行。时不时跟我讲,那个灯谜的谜底是什么,那个食物的是什么由来。好像空缺了时光的人不是他,而是我。 许多许多年前的那个秋日,我跟他也是这样行走在街市,那一天的我,快乐的像只飞出樊笼的小鸟,任何普通无奇的街景与行人,于我而言,都是兴奋与好奇的源头。不管我怎么疯跑,他永远在我身后,不会超过一步的距离。我曾以为,再与他同游街市。是一生都无法圆满的梦了。可当美梦成了真时,我却再也找不到当年的欣喜若狂。这个人间已熟悉得像自己的手指一般,再无从好奇。 我老实地跟着他,只是在经过一个小摊的时候,才调皮了一次,像从前一样,我悄悄在那个挑选镜子的姑娘背后一点,那镜上印的蝴蝶顿时拍起翅膀,飞到了半空。我又一次成功地将一个姑娘吓得花容失色,然后偷笑着跑掉。各色的光芒,萤火一样在我们身边飘飞,比梦境还要美丽。 越往前走,行人越少了。看看时间,已是凌晨三点。街边那个卖甜品的摊主正喜滋滋地收摊。几分钟后,我坐在街边的长椅上,手里端着一碗香香甜甜的红糖糯米糕。 “吃吗?”我舀起一块,问他。他摇头:“不是说现在的姑娘们都怕胖,不吃甜的么?你不怕变成个大胖子?” “胖就胖。”我赌气似的又塞两块。 “越不让你做什么,你越做。”他笑,“当年你还是一棵树时,就是这般爱赌气。” 我噎住了。他忍住笑拍我的背。咽下最后一块食物,我满意的打了个饱嗝,对子淼脱口而出:“知道吧,敖炽那个单细胞每天晚上都要我弄甜品给他吃,不吃他就不睡觉,还不让我睡觉。有一次我就是不给他做,结果他居然故意在被窝里放屁,把我给气的!” 子淼大笑。我也笑了。我不知道怎么突然会跟子淼说这些,一整夜都跟子淼一起,我随意讲出来的人,确是敖炽那个家伙,这般的自然而然。 “你的厨艺出众么?”子淼边笑边问。 “看你那什么标准衡量了。”我又吐了吐舌头,“是个人都能吃得下去吧。好歹我也当了一年的甜品店老板娘啊。” “东海之中,珍馐美味无数,那里的龙,每一条的舌头都是被宠坏了的。”他一面漫不经心地说着,一面细心替我擦去嘴角上的糖渍,“裟椤,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我愣了愣。我知道我的厨艺毫不堂皇,当年的不停里几乎所有的甜品,都是“胖子”跟“瘦子”的成果,好吧,换句话说,都是敖炽做的。可是,我们结婚之后,他再也不下厨,只晓得威逼我搞定三餐以及夜宵,不管我做出来的食物有多难看,多难吃,他都会像个垃圾回收站一样,一扫而光,从来不抱怨,还很满足的样子。我一度以为这个阿米巴天生好胃口又不挑剔。而现在,子淼却告诉我,东海的龙,都有一条被宠坏的舌头。 远处的天空,偶尔还有烟火的踪迹,跟刚才相比,甚是寥落。街上已见不到人了,除了我跟他。我现在的样子肯定很呆,眼睛里的神采随着最后一朵烟花的落幕,黯淡下去。 “装作不生气,装作不在意,装作不害怕,都不是好习惯。”他把兔儿灯放到我的脚下,“饿了就要吃饭,倦了就要睡觉,一切出于自然,才是大好。他人眼中,你已然历练风雨,心尘不染,只是……” 我打断他:“我在你眼中呢?” “境界未够。”他直截了当,“千年的修炼能让你灵力高升,法术精进,弹药炼那一颗心,一生的时间也未必够。把自己的心炼的诚实,往往是最难的。” 世上最能一眼看穿我的人,一直是他。是,我并非如我表现出的那般冷静,我只是……不好意思像个悍妇一样发脾气,我是被许多人或者妖怪视为精神偶像的老板娘,我有神一样的本事,佛一样的沉静,在那位美如天仙的红衣女子出现之前,我差点就以为自己真是这样的“高人”了。现在我才明白,我只是被美化得过头了。 “我变得虚伪了。”我自嘲般地笑出了声,“我应该当场揪住敖炽的耳朵,然后让他跪到内存条或者鼠标上。” “你的处理方式并没有错,只是,以后会更好。”他靠在椅背上,望着远处沉睡的街市,“如果你肯继续‘长大’。” 我开始有点明白为什么他可以永远波澜不惊,喜怒无形了。子淼,你将你的心,“炼”了多久……我也靠到了椅背上,跟他看着同一个方向,只是静静地看,谁都不再说话。他也有心事,只是我从未能看穿。 忘川的夜色,宽厚的包裹着我们。空中稀稀落落的星子,每一颗都像我越发困倦的眼睛,他每一个轻微的呼吸声,都是让人安心的催眠曲。 我就这样,睡在了忘川的街头。不远的地方,一个影子,藏在看不见的地方,悄然出现,悄然离去。没有了时间的概念,也没有做梦,我睡得极安稳。 清晨,我醒在子淼的笑脸里,晨曦结成一束束,从他的头顶上照下来。他笑看着我,“你的睡相还是很难看。” 我用力眨眨眼睛,低头看去——果然,我又坐到了地上,脑袋枕着他的大腿,双手还像树袋熊一样抱着他的小腿。隐约记得那一年的浮珑山上,我醉了,也是这般窘样,抱着他睡到
天亮,而他为了不吵醒我,整夜保持着同样的姿势。 “走吧。”他整理着被我压皱的衣衫。 “去哪儿?”我站起来,伸个大大的懒腰。 “已婚妇人,夜不归宿,一次足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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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着摇头。 好吧,回去。还有个解释,在“不停”里等着我。 第八节 我以为,在店里等着我的,是一场急不.99lib.可耐的辩白,还可能是一场熟悉的暴跳如雷,我在回去的路上预演了各种敖炽见到我时的表现。 全错。 当我出现在不停的厅堂里时,敖炽坐在阳光最充裕的窗户前,一边看报纸,一边往嘴里送着香气四溢的粥。 他的桌子上,摆满了各式各样色香味俱全的早点,真是五光十色,惹人垂涎。 敖炽从来都爱睡懒觉,让他做早餐,想都不要想。 他好像根本没有发现我的存在,连眼皮都不抬,整个房间里,只有报纸翻动的声音,还有他喝粥的吧唧声。 身后传来轻盈的脚步声,我回头,眼里飘入一片红云。 这个“东海来的亲戚”围着我用的围裙,端着一盘热气腾腾的包子走了出来,神情依然是小心翼翼的,但,委屈是没有了,反而暗暗的有一丝幸福的满足。 我来找我的丈夫!她说敖炽是是“她的”丈夫。 美好的早晨,吃饭看报的丈夫,端出早餐的贤惠妻子。在我的记忆跟习惯里,敖炽从来不看报纸,不早起,早餐午餐并和,每到开饭的时候,只会看见满身油污、狼狈不堪的我从厨房里跳出来,拿着大锅铲喊,喂猪了!滚出来!从没有过干净贤淑的好摸样。 这就是我和他的夫妻生活,以夫妻之名。 现在,我站在他们两个中间,突然想笑,眼前这场面真好,简单而鲜明的对比,活生生的将我从某个地方挤去了。那个女人见我回来,在原地呆立的片刻,最后头一低,飘过去了。 我走过去,坐到敖炽的对面,顺手拿了个包子,咬了一大口,冲那位张着樱桃小嘴呆立在敖炽的“亲戚”笑笑:“谢谢啊 味道挺好”。 “你还真不客气'敖炽继续翻着他的报纸,可那报纸显然拿反了。” “她啊……”敖炽扭头看了看那个大气都不敢出的女人,“她叫东耳,与我同族,我爷爷当年给我挑的儿媳妇。没了” “那个……我们是拜过天地的,全东海都知道。”叫东耳的女人,小声的补充着。 敖炽并不否认,冷冷的憋了她一眼,一口气把粥全喝光了。这就是事实了。命运不但把子淼带到我面前,还把敖炽的“原配”也附赠了。那现在,我算什么? 对不起,实在是没有处理这类事件的经验,即便有,也是替别人,同一件事,落在别人身上,有质的不从容。脑子里是空白的,只有不断的吃,才让我看起来比较从容。当年,一个雪裳的出现,让我尝到了什么叫五内俱焚,今天,一位龙女的出现,让我一口气吃了六七个包子。 “二位有什么计划”?我打了个饱嗝,保持笑脸。 “我……不是,龙王他老人家一直希望敖炽回东海,而且。有意将龙王之位交给敖炽”冬耳怯怯的地望着我,“我下了好大的决心,才悄悄离开东海,千山万水来寻他。我……”她咬紧嘴唇,欲言又止。 “不妨直说。我尊重每位客人的话语权。”我的重音放在“客人”上。 “他离开东海多少年,我就等了他多少年。”冬耳双手紧紧交握,“我知道他并不将我放在心里,但,我终究是他的妻子。” 六个包子,我一定会消化不良。那个总像乌鸦一样聒噪的男人,这时候却像个哑巴。他不否认,便是事实。可,我想知道他的想法。 “这个……裟椤姑娘,你的事,我们都知道。藏书网”冬耳很怕我生气的样子,“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跟我们一起回东海的。” “哈哈。”我终于笑出声了,“跟你们一起回东海?东海龙族也流行东西宫么?” “什么是东西宫?”冬耳不解。 “这么说来,你已有了决定。”我不理会她,站起身,对敖炽笑得灿烂如花,“一路顺风。” 天知道,我是多想将剩下的包子全砸到他脸上啊! “谢谢。”他头也不抬。 我还是砸了,每个包子都是我不得纾解的怨气与讶异,疑惑与难过。 盘子掉在了地上,粉碎。 “敖炽哥……”冬耳惊呼,慌忙掏出手绢替他擦脸,同时宽慰我,“裟椤姑娘,请你不要动怒,我会劝敖炽哥,让他同意带你去东海。” 我听得肺疼。子淼说过,随时要炼“心”。好吧,我不想死得不明不白。 “敖炽。”我深深吸气,“你说没有,我就信。” 沉默,那该死的沉默。 “裟椤姑娘,你不要急。我会跟敖炽哥再说说的。”冬耳很是过意不去的样子。 “心领了。”我擦着手,看定这个一点脾气都没有、但每句话都可以引爆我的原配夫人,“牙刷、金子、男人,不与人共享,我的规矩。走的时候麻烦关好天然气,锁门。再见!” 冲出不停,我头也不回地一路小跑,不看方向不看路。直到有人拽住了我的胳膊。 “你逆生长了。”子淼在我身后叹息,“当你把包子砸到他脸上时。” “你说的,饿了就要吃饭,生气的时候不能假装不生气。你看他那个鬼样子,我真恨那些包子不是铁做的!”我提高声音,拿他撒气。怒气跟洪水是一个道理,开了一道缝,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这个我同意。”子淼拍拍我的脑袋,“但,接下来你要干什么?” “我……”我怎么知道我要干什么。一屁股坐到街边,看着来往而过的行人,还有时不时投来的奇怪目光,免不了心浮气躁。不如不结婚。这句话一直在我心里挠。 我开始笑话自己,难道,我又开始不停地跑了?以为永久的停下,只是个笑话? “你还没有走太远,回去的路也还认得。”子淼在我背后,不上前,不走开,还是刚刚好的一步距离。 “不回去!”我瘪着嘴,下巴搁在膝盖上。 只在他面前,我会像个孩子。我现在不想控制自己的情绪。往左还是向右,走远还是回去,我想都不愿意去想,烦,只是烦。这种属于人类的,俗气的不良情绪狠狠拽住了我。这时,手机响了。 我挂断,又响,再挂断,再响,冤魂不散。 “喂!”我屈服了。 “我失恋了……”九厥久违的声音在电话那端颤抖,很夸张的哀怨几乎要顺着听筒喷出来。 “可以理解为,我不用准备红包了?”我突然很认真,也很坏心肠的笑了,“这真是我今天听到的最好的消息了!” “没良心的老妖婆!!”我的电话在对方的高音量下人工震动着。挂了电话,我站起身,回头对子淼耸耸肩:“看来你不见他都不行了。现在,他需要友情。” “你自己呢?”他笑着问。 “我需要冷静。”我拽上他,“走,喝酒去。” 子淼便由了我,拖着他朝前走。 刚走没几步,一直四平八稳的地面没来由的晃了晃,一股从地底深处冲撞出的力量,被遏制在了近在咫尺的地方,找不到出口的它,无奈地朝四面八方扩散而去。 这样的异动,似乎连身边的那些普通人类都感觉到了。一个五六岁的孩子,牵着母亲的手,仰起头道:“妈妈妈妈,地在晃耶!好吓人!” “傻孩子,是刚刚那辆大车子开过去,把地给震晃悠了。快走,别老在高楼下。”母亲宽慰着孩子,快步走了。同一时间,斜前方又传来一阵异响与骚动—— 几百米开外,一处修建中的大楼无端垮了三分之一,看着那落了一地的防护网与钢筋水泥,人们的惊呼跟腾起的烟尘一道,滚滚而来。 “哎呀,刚刚是地震吗?” “好像是啊!” “不可能呀,咱这座城市也不是在地震带上啊!” “谁说不在?!你自己回去查查,我们附近的那些城市,都有过地震史呢!我还纳闷儿呢,为啥咱们忘川从来没地震过!” “怎么说话的你!” 事发现场,猜疑不断。我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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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看地,一条细细的、并不起眼的裂纹,从脚下往前延伸,看不到尽头。 第九节 “你?!” “嗯。” “回来就好。” 没有惊呼诧异,没有痛哭流涕,两个男人只用了一个有力的拥抱,便将千百年的分别囊括其中。 这是九阙与子淼想见时的情景。我早已料到。这两个曾经煮酒对弈、闲话天下的仙家男子,已经熟稔得像不分彼此的同胞手足,他们的默契是生了根的,与时间空间无关。正因了这样的熟悉与默契,他们可以平静的接受99lib?一且分别,与一切重逢。 “早些年,你只是闻了闻我酿的酒,,就不省人事。”九厥往我杯子里倒了小半杯酒,一本正经眨了眨眼睛,“有这样的前科,本不该让你碰我的酒。” “今时不同往日。”我抓起杯子一饮而尽,直着眼睛瞪着他,“我不辞辛劳,大老远来你这个鸟不拉屎的破酒庄,还得一腔爱心安慰那些失恋的老男人,你居然连口酒都不舍得给我喝!鄙视你!” “还敢说我?你早早回了忘川,也不通知我一声,以为你还在国外闲逛呢。我若是不拿失恋这档子大事召唤你,你肯这么快出现么?”九厥哼了一声,又给我倒了半杯。 “你的本事又见长了。”子淼轻嗅着那杯中之物,抿了一口,朝九厥伸出了大拇指,“也只有你,能将这杯中物的韵味驾驭得恰到好处,且每杯酒皆有不同的滋味。” “酿得再好,也需会品之人,才算完美。”九厥朝子淼举举杯子。灯光的光线调得正好,不明不暗地笼下来,两个男人的酒杯碰出清脆的声音,墙壁上两个轮廓出众的影子,沉在醇厚的酒香里,堪比任何一幅生动的水墨画卷。 九厥的酒庄,姑且也算是他的家吧,开在另一座城市的郊区,从忘川飞到那边,飞机的话大概要三个钟头,我跟子淼用了二十分钟,如果不是我找错路,还会更快一点。 我很少到这里来,一来,这里除了酒再没别的,无趣,连九厥自己都很少呆在这儿,他曾经深情又文艺地说自己不是宅男,只是一个要带着自己到处流浪的、风一样的男子;二来,九厥很少主动邀请我,他说怕我受不了这里迷人的酒香,把他的酒全部偷喝掉,并且不给钱。如果不是闹失恋,他肯定不会主动喊我到酒庄来的,酒庄不仅是他的家,更是一个装载了他心血跟思想的重要地方。 这里的布置跟从前一样,除了面前那扇巨大的落地窗稍显现代之外,别处仅是古风浓郁,白墙红柱,雪纱飘帘,梨花木的家具,青花瓷的摆设,古玩字画一件不少,屋角的兰花幽幽暗放,背后墙上的一幅行书潇洒写着“绿树偏移屋角遮,青山正补墙头缺”,正正是应了窗外的青山如黛,绿树成荫。这样的地方,只看一眼,也是心旷神怡的。 可是,从我跟子淼他进来到现在,九厥对于失恋这事却只字未提,只管跟子淼叙旧,跟我调侃,眉目神态安然如昔,哪有半点失恋之人的特征,可见这厮在电话里的哭天喊地是装的! “喂,你不是要结婚了么?你不是又失恋了么?你你……”我拽住九厥,舌头打着结,“你是要上吊还是跳河?” “哈,喝多了不是!”九厥幸灾乐祸地戳了戳我的头,对子淼道,“看看你调教出来的家伙,到现在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他把晃来晃去的我扶住,“失恋的那个怕是你吧?”这话大概是世上最见效的醒酒药了。 “你去了不停?”我突然清醒得厉害。记得我没有跟九厥提及任何刚发生在我身上的狗血事件。 “我可没那时间到你的小店。”九厥摇头,笑,“看你灰头土脸的样子,一猜就中。也不看你九厥叔叔是谁。” 我狠狠捶了他一拳:“说!你怎么知道的?” “我想想啊。”九厥故意仰起头,望天思考,半晌才道,“其实我真是猜的。”他低下头,似笑非笑的看看我,又看看子淼,“不速之客,情海翻波。世间男女,千人一面。” 还有心思作诗?我把就被一扔,借着酒劲抓住九厥的衣领:“你果然不负老油条之名,猜什么都准啊!对啊,我家来了个东海的亲戚,说是我男人的原配夫人,敖炽还一点都不否认。我成全他们,我来跟你喝酒,让他们双宿双飞去!” 我想说就说,语无伦次,我把肚子里积压的怨气与委屈一股脑儿全砸了出来。我并不是容不得敖炽对我的轻蔑以对。属于我的那个曾经废墟遍野的世界,在我自己都不曾察觉的时刻,被敖炽一手一脚地修补,重建,我曾那么确信,敖炽深爱着这个世界,因为我在里头。这个花去太多时间与心血,只属于我与他的世界,短短不能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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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的触犯,他不许,我也不许。 而此刻,我最大的委屈,只是在于颠覆掉这个世界的人,是敖炽自己。这种后院起火的悲哀与无力,我吃多少包子也无法消减。我抓着九厥,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慢,眼泪把想说的话冲没了。只庆幸现在在面前的人是九厥跟子淼,在他们面前,我怎样发疯都不觉得丢脸。我信他们,视他们如亲人。在亲人面前,怎样都是可以的。 亲人,这个一直模糊的概念,在此刻无与伦比的清晰起来,在我将一切情绪毫无保留的释放出来之后,我混乱而空茫的心里,蓦然发现,子淼竟如此自然的被我放到了这个概念之下,没有任何阻滞与忧郁。 “唉,陷入爱情里的女人果然与智慧无缘。连你这千年老树妖都不例外。”九厥轻轻拍着我的背,言语依然刻薄,“所以说,恋爱有风险,结婚需谨慎。哭吧,我不会笑话你的。” 子淼什么都没有讲,平静的喝酒,一杯又一杯。 最后,我狠狠捶了九厥一拳,用力擦干了眼泪,吸了口气说:“没事了。” “你,确定这里跟这里都冷静了,舒坦了?”九厥指指自己的心口,又指指脑袋。 好多了。子淼说的是对的,饿了就要吃饭,生气就要撒气,这样才好。 “都说了没事了。”我瞪了他一眼,拉过他的袖子擦鼻涕。 “我的外衣很贵的!大姐!”九厥大叫着缩回手,抽过纸巾用力擦袖子,边擦边摇头,“好吧,看这样子,你算是恢复正常心智了。我可以跟你……”他抬眼看子淼一眼,“跟你们谈一些问题了。” “你终于要谈你的失恋之痛了么?”我用力擤着鼻涕。 “失恋是事实,不过我真正要跟你们讲的事,比失恋重要百倍。”九厥说着,起身从他那古色古香的书桌抽屉里,取出个小木匣子,打开来,“你们看看这个。” 盒底那块雪白的锦面上,端端摆着一块大拇指般大小的鳞片,底部莹白如玉,一抹朱红从中延伸而上,越往上越鲜艳,似云朵之中蔓出的一片红霞,晶莹剔透,光彩浮动。子淼略一端详,道:“龙鳞?” “不止,还是最尊贵的东海龙族的龙鳞。”九厥看向我,“知道我是从哪里发现这个的么?” “你去东海干什么?”我脱口而出。 “这是我在洞庭水墓中发现的。”九厥严肃的看着我,“不久前,水墓被人硬闯,镜君腕上的手镯被盗。”他转而看向子淼,“那镯子的来历,你知道的吧?” “我空缺的内容,他们都补上了。”子淼点头。 “谁有本事硬闯水墓?”我吃了一惊,难道是急功近利的妖魔为了提高修为,狗急跳墙抢那只“水神之眼”? “起初我也百思不得其解,在水墓里转悠了一圈也没发现线索。昨夜我离开君山之前,不死心地再次进了水墓,结果在笨蛋树断在墓中的一截残根下,发现了这片龙鳞。”九厥拈起这片堪比珠玉的鳞片,“我认得此物乃龙鳞,所以抓了洞庭龙君来文化,才知道这玩意儿出自东海龙族。” “洞庭龙君虽不及东海龙族尊贵,可大小也是条神龙,虽然只管辖洞庭湖,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他如何肯听你的摆布?”子淼一笑,“可见你又使了歪招。” “这话说差了。我不过取来一坛百年的雪里红,洞庭龙君那老东西便乐疯了,几杯下肚,什么话都讲了。论及酿酒之术,三界之中,谁可与我匹敌。”九厥得意地在酒壶上一弹,“你们不知道,这老家伙见了这龙鳞,那绿豆小眼里几乎是放出光来,口里直喊着三公主。” “三公主?”我一楞,抓住九厥急急问,“然后呢?” “然后?然后么……”九厥停了停,“然后的故事,大概就跟你有关了。不然我喊你来干嘛。” 我曾被气糊涂的头脑,渐渐复苏,水墓被盗,龙鳞,我与敖炽间突如其来的风波,之前那些巧合的过分的巧合,开始有序的组织起来。 “老东西讲,东海龙族中,有一位浑身红磷的三公主,东海诸龙,唯有她的鳞片是霞光之色。这三公主的外公,乃是现任龙王的胞弟,只因三公主天性温婉可人,又生得玲珑貌美,在东海之中可谓受尽宠爱,老龙王更是一早做主,将三公主选为他的孙媳妇。”每每一说起这些八卦之事,九厥的眼中脸上便熠熠生辉。 可是,我却听得五内翻腾。三公主,龙王的孙媳妇,每个字都是刀,扎我;每句话都是包子,噎我。 见我脸色发黑九厥嘿嘿一笑,摸摸我的头:“没事没事,近亲是没有结果的,乖,不生气哈。” “龙族是不必遵循人类的繁殖法则的。”我打开他的手,“继续!” “就在三公主跟……呃,跟敖炽大婚的那天,这孽龙居然当着满堂宾客的面,拜完天地后没多久,突然对老龙王说了一句话,便抛下新娘,离开了东海。只不过没多久就被老龙王抓了回来,关在东海龙宫的冰窖里许多年。最后,大概是老龙王倔不过这个孙儿,到底还是将他放了。不过也有传闻是孽龙敖炽硬凭自己的本事,闯出了冰牢,从此之后,东海龙族在无人能压制他,只得任他离了东海,胡作非为。” “原来,他被关在冰牢里,是为了这件事。”子淼摇头一笑,“当初我还当他是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勾当。这条孽龙,果真是不寻常物。” “他对他爷爷说了什么话?在他的婚礼上。”我突然很想知道这个。 九厥耸耸肩:“敖炽只是对老龙王附耳讲的,那就只有他爷孙俩才知道了。龙王将这件事当做家丑,不许他人张扬,故而知道内情的人不多。这洞庭龙君当年事受邀宾客之一,才对这段往事如此清楚。而且,这老色鬼念念不忘的是三公主的姿色,昨晚喝酒的时候还不断跟我讲那姑娘美得有多么出尘脱俗,温柔似水,哪怕被夫君当场抛下,都没有失态,还忙着安慰被气得只剩半条命的老龙王。” 我的身子垂了下去——原配夫人是事实,结婚是事实,他不否认,因为都是事实。她说过,她一直在等他吧,等了那么久,上千年的时光,以一个妻子的身份。 我的怒气,我的委屈,瞬间变得没有根据,也没有道理。该生气该委屈的那个,不该是我吧…… “我很欣赏这位东海三公主。”子淼突然开了口,脸上挂着只有他自己才明白的、难以揣测的笑容。 “我也很欣赏哦!”九厥嘿嘿一笑,也凑过去,同子淼摆出兄弟同心的夸张姿势。 “你们……”我压下心头一股莫名的酸意,说,“我知道,你们欣赏人家温婉贤淑,大方得体,不像我,不高兴就乱跑,生气就狠吃包子,毫无女性贤德之态。” 九厥哈哈大笑,湖蓝色的头发在灯光下轻佻晃动;子淼依然稳如磐石,只微微翘了嘴角,无奈的摇头。两个人看我的眼神,同千年之前无异。 时间在此刻冻结,回转。我又成了那只稍微一逗就生气的小树妖,子淼还是子淼,九厥依然是九厥,谁都没有变,无论是身在浮珑山的山洞,还是在这方小小的酒庄。 这样的感觉,安抚了一颗混乱的心,收容了那些差点四散溃去的感情。 “我欣赏的,是这位三公主超乎寻常的隐忍。”子淼笑道,“你与她不同。你也可以等,多久都没有关系,但你的等待,跟她的等待,目的是不同的。” “对。”九厥表示赞同,“我们欣赏的,只怕还有三公主的心有城府和胆大包天吧。” 听他们这样一讲,前后一想,擅闯水墓盗走手镯的人,正是那个将我“挤出”不停的冬耳无意了,她来找她的夫君便罢了,又怎么无端端跑去水墓,找一个跟他完全不相干的,已经死去多年的人麻烦? 将最近发生过的每件事情列出来细细一想,坠机。断湖,子淼重现,水墓被盗,冬耳寻夫……阴谋,陷阱,圈套,诸如此类的词在眼前跳动不休。 一阵叮咚声从九厥身上传出。 “订阅的手机新闻。”九厥从裤兜里掏出手机,扫一眼,愣了愣,“忘川地震了。” “嗯?”我想起来时我见到的,地上那些奇怪的裂纹。 “震级不大,小部分建筑受损,几人轻伤。”消息内容应该是值得庆幸的,但九厥的眉头却紧紧锁起。 子淼的神情如出一辙,他伸出左手,摊开手掌,掌心处一粒殷红的,朱砂记般的圆点,分外惹眼。 我清楚记得,子淼的手掌上没有任何“胎记”。 “想到了?”九厥突然问。 子淼握起手掌,笑道:“天下之大,你我料不到的事,还是太多。” “你们是不是有什么该对我讲的!”我受不了这两个在我面前卖弄默契的男人,从他们的眼睛里,我分明看到了我们都在寻找的东西。 “你听说过忘川么?”九厥问。 “当然,我住的那个城市。”这算什么破问题。 九厥摇头:“不是你那个忘川,不过也可以说是那个忘川。”我想揍他了。 “闲话少叙了。”子淼上前,拉住我的手便朝门外而去。 “这又是什么情况?” “回忘川!” 第十节 繁星初现的时候,我们停在了忘川的上空。 熟悉的城市,在脚下闪烁着属于它的灯火,恍惚看去,似一片沉在地上的镜子,把天空的一切光线都锁在了里头。我询问突然停下的缘由。 “看着脚下的城池。”子淼沉静的看着地面,月白色的袍子在空中泛着淡淡的光晕。 我低下头,第一次以这样的高度与细致,俯瞰脚下的城。我没有看出端倪,“有什么特别?” 一抹亮眼的湖蓝色飘过来,九厥拨开被吹乱的头发,提醒我:“要仔细看!建议用灵力洗一洗眼睛,看这座城,像什么?”我睁大眼睛,把灵力灌入已见疲倦的眸子。 忘川的灯火渐渐虚化,黯淡,但一道轮廓,反而如同醒目的边界线一般清晰起来,它在我脚下的城市蜿蜒,连结,合拢,这道不能被定义到任何物质下的“界线”,将忘川勾勒出来,包裹起来,在我面前呈现出了一个奇怪的形状。 “看到了?”九厥又问。 我抬起头,不太肯定地答:“乌龟?” 那条用灵力才能看到的“界线”,将脚下的忘川城,清清楚楚地“画”成了一只巨大的乌**尾俱全,四肢不缺,一动不动匍匐在广袤的地上。 “是神兽玄武。”子淼纠正道。 “玄武?”我一怔,“这东西不是早在几千年前那次洪荒大灾中灭亡了么?” 听说早在上古时期,女娲上神曾以一只龟身蛇尾的神兽为坐骑,成为玄武,女娲神寂灭后,这神兽四处游走,后来被天帝收归座下,只因玄武独爱黑暗,故被天帝派往人界地底驻守。据说凡被玄武神力所护之地,必固若金汤,山崩地裂,洪水肆虐,都丝毫不会祸及。只是,在数千年前那场几乎灭世的大洪水后,玄武便没了踪迹,流传最广的说法是它太老了,在洪水里淹死了。 “灭亡也只是‘据说’。”子淼笑了笑,“玄武只算这怪物的头衔,它本身是有名字的。”他顿了顿,“它叫,忘川。” “忘川?!”我又看了看脚下的城市,那条勾出大乌龟的界线渐渐隐去,我想了想,“忘川城的下头,就是那只失踪了的玄武?” “应该说是,这只大乌龟驮着整个忘川市。”九厥啧啧道,“也只有它能忍这么久吧。” “它本不该有此际遇,只怪当年遇了不该遇的人。”子淼摇头叹息,朝下而去。 “你说那个龙女么?”九厥跟上去,“她后来怎么了?你好像一直没跟我讲过。” “没怎样,放弃了龙身,到那个玄武救下来的村子里,与她的心上人白头偕老去了。”子淼淡淡道。 风声呼呼而过,不听不明白他们在讲什么,急了,揪住那两个家伙大声道:“你们讲的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从没有听你们讲起过玄武的事?” “亲爱的,我们俩比你年长很多是事实,知道的自然也比你多很多。可我们不是说书的,哪有那么多时间将我们知道的一切都讲出来?”九厥弹了一下我的脑门,“谁知道这只老乌龟会突然冒出来。我都被弄糊涂了。” “事出必有因。你以大概知晓来龙去脉了吧?”子淼垂眼看了看手心里的朱砂记,看向九厥,“在三公主与它?99lib.的断湖一战后,只怕事情会稍许棘手。” “它最恨不守信之人。”九厥叹气,“可见那丫头惹了大麻烦。” “你们……”我跳脚。 “不要急。”子淼温和地笑着,“该知道的总会知道。” 我们三人朝地而飞去,天空越来越远。离不停越近,我的心跳越厉害。事实证明,我的心跳过速真是预言—— 第一次见到“不停”这么狼狈,家具器物,倒了碎了?99lib?,到处都被火烧焦,地上的水胡乱地淌成了小河,店外人声鼎沸,消防员们在残烟里谨慎的作者善后工作,消防车上的警报飞快旋转。隔壁街杂货铺的阿婆,常在附近推销保险的眼睛男等等,一堆人在店外指手画脚,议论纷纷。 我们三个隐了身形,站在像被炸糊了的年糕般的墙壁仰头看天——现在看夜空很方便,因为不知道大厅的天花板去了哪里。离开忘川的短短半日,“不停”发生了可怕的爆炸事件。我拾起一小块被烧得漆黑的木板,发觉木板边缘泛着一小圈蓝蓝的暗光,我对子淼与九厥道:“只有敖炽吐出来的三昧真火,会留下这样的蓝光。” “这小子带着原配夫人回东海了?一定是临走时气不过你不辞而别,放火烧你的店!”九厥坏笑着推测。 “不可能!”我当即否决他的猜测。敖炽虽然可恨,但不至龌龊。子淼在另一侧,细细的看:“怕是讨债的来了,也未可知。” 我寻遍了不停,除了这场火,敖炽没留下任何蛛丝马迹。他又不见了,又是以这般突然的方式。我努力掩饰着自己的慌张。 “不似纵火,应为激战。”子淼搬开一堆木板与砖头,一条胳膊般粗细的裂痕暴露在地上,一直往前,穿过大厅。 九厥站在中间,捏诀闭目,半晌睁开,摇头道:“除了我们三个,这里没有别人的味道。只靠我的灵力,无法获知敖炽下落。” “找他做什么?死了才干净!”我一脚踹开一把只剩半边的椅
子。 “又逆生长了。”子淼摇头一笑,旋即正色道:“不尽快找到他跟三公主,有麻烦的怕是整个忘川城。” 我心下一惊。 “龙鳞给我。”我不情愿的朝九厥伸出手。 我的法术,大多是敖炽教的,他还教过我,要追踪一条龙,只要拿到这条龙的龙鳞,使出咒法,便能获知去向。他还曾很自作多情的取了他的一片龙鳞,说给我当礼物,万一哪天他不见了,我可以用这个去找他。而我只对他讲:“如果我为你的突然失踪而去找你,那我就不是我了,如果你选择离开,就不要留下任何藕断丝连的纪念。我尊重你的一切决定。”我说完之后,他悻悻收回礼物,骂我不知好歹狼心狗肺,最后又说:“不要就不要,我还舍不得给呢。反正我一直在这,不会不见的。会不见的那个,说不定是你。” 那天,我看着他郁郁离开的背影,悄悄地笑。不收他的龙鳞,不是不在乎,只是相信。我相信它不会突然“不见”。当然,我也没有告诉他,在他唯一离开我的二十年里,我暗自后悔过许多次,如果我有她的龙鳞,就不至于二十年都找不到他。在那之后我才明白,他当初想交给我的,不是一片龙鳞,而是一条剪不断的绳子,他如此热爱独来独往,不受束缚,却甘愿将一条绳子拴在身上,把另一头交给我,不管天涯海角,都不会让我弄丢了他。时过境迁,如今,我们谁弄丢了谁? 刚接过九厥递来的龙鳞时,一阵巨大的震颤从地室涌出。墙壁开始摇晃,碎砖烂木掉下来,噼哩啪啦乱响。 我能想象店外的街道与房屋里,又有了多少惊叫的人类,垮塌的建筑。这一切,都跟城下那只大乌龟有关吧。 我将那红色的龙鳞放在掌中,念着敖炽教我的咒语,手指在鳞片上画着圈,手掌朝地上一覆,龙鳞变化做一道利光从地上窜了出去,一条淡红色的光轨,直指前方。 我们三人沿着光轨追去,发现他的终点就在不停的厨房里,这个已被强大的外力摧毁得不像样子的小地方,灶台橱柜成了一地厚厚的碎片,歪倒下来的一大块水泥板压在中间,那道龙鳞红光一穿而过。 子淼上前一掌掀开水泥板,腾起的烟尘散去后,一个直径两米多的黑洞露了出来。站在洞边,我探头看去,洞里没有任何光源,只是黑,也没有任何古怪的气味,只有一种仿佛会扼制呼吸的压抑,从洞口弥漫出来。 “如果敖炽还跟他的原配在一起,那他们一定在下头。”我用脚点了点洞口。话音刚落,那洞口中竟赫然探出一只手来,一把抓住了我的脚踝,那深不见底的黑暗里隐隐传来一声“救命”,我只觉身子一坠,根本来不及做任何反应,便被稀里糊涂的拖下了洞去。 冰凉而潮湿的气流飞速擦过我的身体,我看不见任何东西,抓住我的那只手力气大得快要捏断我的骨头,那是一种找到救命稻草时才会爆发的力量。我无法估量这个洞有多深,只知道我一直在下坠,仿佛无休无止。 第十一节 必须承认,着陆时还是很疼的,身下那些棱角分明的坚硬石头,足以将一个正常人类的骨头撞得粉碎。 眼前不再是黑暗一片,幽蓝的光芒在这个广阔的,全部由石头构成的空间里缓慢游着。这是地底?我从来未见过如此宏大的地下世界。还是我已经挂了,来了幽冥地府? “是你……怎么是你……”从我身后传来微弱又恼怒的声音。我回头,脸色苍白的冬耳躺在地上,一条细细的,蓝光幽幽的线穿过她的右脚踝,龙血从伤口上细细的淌下。抓住我的人,必是她无疑。 “敖炽呢?”我上前抓住她的肩膀。 “帮我……帮我出去!”冬耳捂住脚踝,慌乱的叫喊,“我要回东海!”那个曾让我惊为天人的东海三公主,如今只是个充满恐惧与绝望的、可怜巴巴的小虫子,心虚地露着谁都能一掌拍死她的孱弱。 “再问你,敖炽呢?”我不打算对她客气,我承认我在对待个别人时,风度有限。 “帮我弄断这该死的东西!”她像听不懂我说的话,捶着地冲我吼。我看到大颗的冷汗从她额头流下来,那穿骨之痛必然不99lib?是寻常人能承受得了。 “求你……求求你……”她抓住我的手,嚎啕大哭,“我受不了!好痛!” 好吧,我该死,我心软。我到底还是埋下头,查看那条蓝色的线,如果我能弄断它,那……就弄断吧。 我轻轻拿起那条线,绵软冰凉,如丝光滑,这条线的一端穿过了冬耳的脚踝,而另一端,居然看不到头,一直延伸到前方那一大块看不清楚的阴影里。怎么解?我试着运起足以切断一块石头的力道,朝着条细线“切”下去。 结果只是我大叫了一声,一道血口出现在我的掌上,如果再用力些,只怕手掌会反被这条线切成两半。咬,扯,化出利剑来割,这条线都毫发无损。 正束手无策时,线的那端似被人用力一扯,冬耳尖叫一声,整个人被拖着朝后滑去。我下意识抓住她,对着前方怒喝:“谁?给我滚出来!” “呵呵,你本局外人,何苦揽事上身。” 阴影渐渐亮了,四周的蓝光都往它而去,一块巨大的矩形石台显露出来,上头坐着那蛇尾银鳞的男人,他的手指上,绕着那柔软的线。一条潺潺流动的河水,将石台与他围在中间,清亮的河水里,颜色姽丽的鱼儿酣畅游动。 当我的视线移往另一个方向时,我便再听不到别的,也看不到别的,我的双眼只看到一个事实——一个男人被同样质地的蓝线五花大绑在了石台的左面,脑袋耸拉着,也不知是死是活,大半个身子淹在河水里,那些颜色奇怪的鱼儿很欢乐的围绕着他,以一种争抢鱼食的姿态热闹翻腾,殷红的龙血在水里旋绕,扩散。 这倒霉男人,不是敖炽是谁!照我的性子,本该往死里嘲笑他才是,这个不可一世的东西,总算是阴沟里翻了船,活该落魄到当鱼食。 可是,真见了这场面,我哪里又痛快的起来,看那越发深红的河水,只觉那鱼儿咬得不只是他,竟连我的心尖儿一起咬了,那又恨又痛的两股气纠缠着往脑门上冲,便什么也顾不得了,押上一身的灵力与元气,在掌中结于无形,对准河水猛然一击,气浪翻滚,水花高溅,绕着敖炽的鱼群瞬间被冲散了去,好些鱼当场翻了肚子。我自然还不罢休,腾空而起,掌中之力化成数块碧绿犀利的尖晶,势不可挡,直刺向石台上那罪魁祸首的头颅。 铿锵几声,蛇尾男只是挥了挥手,便将那些足以毁掉事上大多数妖魔鬼怪的,凝聚了我全部攻击力的晶体拂到一旁。这轻松的一拂,却让这些坚硬的晶体碎成了一片片绿色的雨雾——他们居然被烟化了。 “局外人,你仍有机会离开。我不与你计较。”他半睁着眼睛,将手中的蓝线一拽,冬耳惊叫着被拖到了那条圆河的河边,他冷冷瞥了她一眼,“你在偷跑多少次也是徒劳,跑到哪里,我都能抓到你。” 我这才看清楚,那条线并不是被他抓在手里,根本就是从他的手指里长出来的!他连我的全力攻击都可轻易化解,我的力量又怎能撼动他的身体。这究竟是什么怪物? “还不走?”蛇尾男闭上眼,“我随时会改主意,局外人。” “你把我男人绑在河里喂鱼,还敢喊我局外人?”我一步步朝他走过去,一直到了河边,看看脚下那条漂浮着无数死鱼的河水,一咬牙跳了下去,冰凉透骨的河水没过我的心口,我拼命划水,朝敖炽游去。 河水不算宽,那男人没有阻止我的行动,任由我游到敖炽身边。我探他的鼻息,听他的心跳,松了口气,没死。 使劲拍他的脸,喊他的名字,看着他耸拉的脑袋慢慢抬起来。“你……你还没死啊?”我捧着他的脸,千回百转地憋出这一句话。 “你这女人……就盼着我死对不对?”他的气息比平日里低了不知多少倍,连皱眉这样的小动作都做得很勉强。什么都不计较了,什么都不怨恨了,看着此刻的敖炽,我只怕他一口气接不上来,死在这不见天日的鬼地方。 “回去以后我会再给你一次解释的机会,但不是现在。”我恶狠狠的警告他,然后抬头,向石台上那个高高在上的男人怒斥道,“放人!否则我……” “打消一切妄念吧。你只是一只小小树妖,伤不了我分毫。”男人低下头,像打量地上的蚂蚁一样看着我,“我并不喜欢打架,只想安静的呆着。” 的确,他面容虽然可憎,行为看似暴虐,可从头到尾,我并没有从他身上发现任何杀气,他只是坐在那里,沉静地跟四周的石头一样。甚至在断湖,他与冬耳交手,看似杀气腾腾,其目的也只是向冬耳逃回一件东西,刚刚在店里时,子淼也说过一句“怕是讨债的来了。” 我将目光转到嘤嘤哭泣的冬耳身上,大声斥问:“你拿了别人什么东西?” “我……我没有!”冬耳红了脸,无力的申辩,“那本来就不是他的,是我的!” “既有承诺,自当履行,出尔反尔非君子所为。” “贵为东海三公主,怎么脑子还这么不清楚。” 两个熟悉的声音从后头飘过来。 我回过头,子淼跟九厥笑吟吟地站在河边,九厥更俯身拈起一条死鱼,啧啧道:“这些忘川河鱼可是酿酒的好材料呢,全被你整死了,真可惜。” “你还有心思管鱼?人都要没命了!”我气得半死,冲九厥吼道,“还不帮忙救人!” “救什么救?你不是说敖炽死了才干净么?”九厥嘻嘻笑我。见了子淼,蛇尾男半闭的眼睛慢慢睁开了来,笑:“四方水君,我们又见面了。” 子淼极礼貌地朝他点点头:“的确好久不见,玄武忘川。” “难得你我还能重逢,也难得你将上头这个地方用我的名字命名。”蛇尾男指了指顶上,“不然,只怕连我自己都要将自己的名字忘记了。” “当年你违逆天意,擅自救下那无名村中一干人等,触怒天帝,所以才被封印在此,世世驮住这块土地,千年一醒,继而长眠,周而复始。”子淼踏水而过,弹起几滴水珠,断掉绑住敖炽的线,将我们带回地上,“你受人之托,救生灵无数,本无过错,只可惜……” “对错与否,不值一提。水神大人也无须自责,当初你只是天帝座下的小小使者,奉命行事是你的本分。”蛇尾男打断子淼,“断湖之上,你以水神箭伤我,我也不与你计较。我如今只为一件事上心,你心思明慧,只怕已了然于胸。所以,只望你不要屡次阻拦,否则,我便不能客气了。”他们竟然认识?!子淼却从未告诉我。 “怎么回事?不说我就咬死你!”我把酒精拽到身旁,死死瞪着他的眼睛。 “你问她!”酒精指了指趴在地上,再没了动静的冬耳,又小声对我道,“玄武不是妖怪,是神,只有同为神的家伙,才能与他匹敌,连龙都不是他的对手。你看看你家男人就知道了。这里除了子淼,没人能动他。你不要乱来了。” 遍体鳞伤的敖炽渐渐有了力气,强撑着坐起,指着冬耳:“你到底搞出什么祸事来了!说!” 子淼与蛇尾男都不说话,冷望着冬耳。所有的焦点与压力,顷刻间指向她一人。 “我……”冬耳的手指紧紧抠在地上。 “说啊!”敖炽大吼。 “我不能把龙珠给他!”冬耳终于痛苦的大喊出声,继而哭泣,“不能给他!没了龙珠,我什么都不是了!” 龙珠?!对于一条龙来讲,龙珠等同于它生命的支柱,灵力的源泉,失去龙珠的龙,将再无法变为人形,只能以龙的原貌苟延残喘,在下一个冬天来临时,死亡,腐烂。 我在诧异中猜测,究竟什么东西,值得一条龙用自己的龙珠去换?!敖炽气得浑身发抖,指着冬耳:“你……你疯了?龙珠时可以随便作交换的么?!你自己疯就算了,还连累别人!”一听这话,冬耳的眼泪顿时凝住了,悲戚之情转瞬被掩埋太久的恨意彻底击穿了,她竟嗤嗤笑出了声,望着敖炽,一字一句道:“对,我早就疯了。在你我大婚之日,你当着满堂宾客,撇下我,头也不回的离开!那时候,我不哭不闹,守着我的身份跟矜贵,等你。一年,十年,百年,你视我如无物。我仍不哭不闹,我仍旧等,等来的却是你另娶他人的消息。呵呵,你若是娶个与我身份匹配的也罢了,可你娶了一直不入正道的千年树妖!你让我情何以堪!”她愤怒的眼睛里似烧出了火,喷到我身上,恨不得将我挫骨扬灰。 “你我并无夫妻之实。”这是,敖炽反而出奇的镇定起来,“那场婚礼不过是老家伙搞出的闹剧。说自己患了重病,希望在临死前看我娶妻成家,为了他这心愿,我才答应与你成婚。谁知老家伙一高兴,在婚宴上说漏了嘴。”敖炽吸了口气,看着冬耳,“我最恨谁骗我。这件事的真相你后来也知道了,我也写下解除婚约的契文,你只需写上你的名字,我们这段婚事便算了结,个步向前,你仍是东海三公主。可是,你到现在都不肯在契文上签字。” “我永远都不会签。我不签下名字,你我永远都是夫妻。”冬耳冷笑着,“你说,我一日不签下契文,就一日不许我离开东海。我听话,遵守你的警告,我在东海等了几乎上千年。开始时,我一直等你回心转意,后来,我等你,便不是你了。”她扭过身子,指着石台上的男人,怪异的狂笑,“我等的是他!” 敖炽和我俱是一愣。 “玄武忘川,千年一醒。我等的便是他醒来的这一刻。”冬耳的笑声凄厉的回荡,绝望的眼睛别有深意地望着一言不发的子淼,又回望向我,“树妖,我在帮你呢。我帮你看清楚,帮你做选择!你枉自千年修为,却连自己真正爱谁都不知道!” 这番话,箭一般射中了我,也射中了敖炽。冬耳笑得浑身颤抖,柔软的身躯在地上扭动,比垂死的蛇还难看。 “众人只知玄武力大无穷,可驮住土地,保其平安,却不知它还有另个本事。”子淼看了看闭目养神的蛇尾男,“冥界中,有河名为忘川,是亡灵必经之路。这玄武以忘川为名,暗喻了它偷天换日,起死回生的本事。”他伸出手掌,掌心的朱砂记仍旧鲜艳,“神仙与凡人不同,一旦形神俱毁,便是彻底消失,不比凡人逝去后,还有魂魄可经忘川前往冥界轮回。有高人可潜入忘川,将亡灵带回人界,却无一人能将逝去的神仙起死回生,连法力无边的天帝都不可以。唯有玄武,可将逝去的神仙,借由逆时而行的方法,将在生时的他,带到现在,以此作为复生之法。凡是被玄武‘复生’的神仙,掌上都有这般印记。” “补充一点哈。”九厥咳嗽两声,“要把逝去的神仙复生过来,除了玄武要搭上大半条命之外,还需要这个神仙遗留下来的,哪怕一丝的元神或者灵力,有了这个,玄武才能在已逝去的浩瀚时光里找到他。简单解释为,如果当初子淼没有将自己仅剩的元神封在手镯里留给他女儿,十只玄武也不可能带他回来。SO,我们的三公主才会如此卖力,跑去水墓里盗走那只‘水神之眼’。” 我彻底清醒了。原来,子淼“重生”,始作俑者竟是她?!旁人也许不能理解她如此大费周章的目的,可现.99lib.t>在,我能,我也是女人。我仔细看着她的眼睛:“你觉得,只要子淼出现了,你的敖炽哥就会回去,对不对?” 她别过脸去,恨恨道:“你并不配他,甚至根本不爱他。你爱的人,一直是子淼!不要骗自己了!只因他死了,你才将敖炽视为替身与依靠。只要子淼回来,你的心马上就会调转方向!”是这样么?我回头看敖炽,他也正看着我,两人的嘴唇都动了动,但最终谁都没有讲出来。 “哈哈,被我说中了么。想想你们俩在上元节的晚上,多么亲密无间。”冬耳向石打了个大胜仗,得意地看着敖炽,“她对子淼的态度,他们的默契,她投向子淼的温柔眼神,她枕着他的腿入眠,哪一件是他曾对你做过的?有吗?敖炽哥,你最清楚这个女人究竟爱不爱你。我与你讲过,只要水神回来,你的树妖便看不到你了。你心里,不也这么想的么。”她大笑着在我们之间高谈阔论,“自欺欺人!” “呃,打断一下。”九厥很为难的站到冬耳面前,“爱或不爱这样的事,留给当事人去解决就好。现在的问题是三公主你。据我所知,玄武本性敦厚,乐于助人,他千年一醒,若有人在这时有缘找到他,并以诚意相求,但凡他能力所及,都会出手帮忙,且不计报酬。现在他帮了你,却四处追杀你讨债,实在有违本性。提醒你,玄武最恨的。是食言之人。” 冬耳身子一颤,咬了咬牙,爬到离石台最近的地方,对蛇尾男哀求道:“玄武大神,我当时一时情急,怕诚意不够你不肯出手,才以龙珠相许。你知道龙珠对我意味着什么,事后我反悔也是人之常情,我知道,我事后不但拒绝交出龙珠,与你交手时还故意引你到断湖,希望借子淼之手击退你脱身,一切都是一错再错,可我恳请你念我一介女流,不要与我计较。不如……让我用百颗东海的千年明珠来换,如何?” 我想起坠机时,从湖中升起的巨大影子,以东海龙族的本事,要另一架飞机不偏不倚在断湖上空失事,不难。从我们的飞机掉到断湖开始,一切都是拜这三公主所赐。等到玄武的千年一醒,闯水墓盗手镯,借玄武之力带回子淼,在令到飞机出事,让我们与子淼故地重逢,因为不肯交出龙珠与玄武翻脸,纠斗中有故意引玄武到断湖,既能借子淼之手退敌,又能以受害者的姿态闯入我与敖炽之间,不惹怀疑。她甚至不用做太多,只需委屈地将她与敖炽的关系讲出来,再加上一个活生生的子淼,两个“炸弹”足以让我与敖炽鸡犬不宁。冬耳的聪明之处,不仅在于她的耐心细致,步步为营,还在于她知道我与敖炽之间,最薄弱的地方在哪里,并狠狠地利用了。 我才明白,子淼与酒厥为何对冬耳口口声声“佩服”。 对于冬耳的哀求,石台上只回了一句话:“唯取龙珠。”敖炽摇晃着站起来,走到冬耳面前,举起的拳头在空中僵持半晌,又无力落下,只低声骂道:“蠢女人!” 话音未落,四周猛然一阵摇晃,无数石块从顶上落下,数十条裂纹从我脚下爬行而出,沿着石壁往上而去,喀喀之声不绝。 “你们只当是我为了讨要许诺之物不依不饶,可知我要那龙珠,只为补我逆行时间时耗损的元气罢了。”蛇尾男仰头看看上空,“若我不能服食龙珠,元气不济,真身必毁。如此,我背上所驮的,这个从小村落扩展为一座城市的忘川,必沉入地下,不复存在。”他低下头,重新闭上眼,“这女子来求我时,言辞恳切,真情流露,只说是为帮故人了却牵念,且以龙珠为诺,承诺事后必补回我的元气,不令忘川城有事,我才肯元神出窍,带着化身为童子的她逆流时间,带回子淼。我身负重诺,要终生保背上土地平安,孰料她事后反悔。这食言之人,我本欲杀之取珠,但她提醒了我,龙珠需自愿交出才有效力,强夺出来只是颗无用死物。”他长长的呼出一口气,继续道,“当然,对你们而言,一座城池的生死大可无视。交出龙珠或者不交,你们仍可选择。只是,时间无多。” 子淼环顾四周,又打量了玄武一番,说道:“此刻身在的地底世界,便是玄武的真身,他的元神化为蛇人,守在此处千万年之久。我虽不知逆流时间会损去他大量元气,但事实是,他的元神的确正在消减,一旦元神支持不住,真身必四分五裂,建在其上的忘川城定会随之陷入地下。想来之前,我们在地面上见到的裂痕,包括地震,都是因此而起。他的真身已在崩溃。”他的目光落到冬耳身上,“如果没有龙珠……” “不!你休想!”冬耳大叫着,护住自己的心口,“我不会交出龙珠的!我不要变回一条没有法力的龙等死!一座小小的忘川城,生死与我何干!” 讲出这样的话,我真是连杀她的心都有了! 忘川城就在我的头顶,那里有世上最普通的一群人类,他们平静而幸福的生活;也有无数来往或者栖息的妖怪,许多都与我是旧识,它们或顽皮或善良,无害的存在,那里还有我的“不停”,我仅次于浮珑山的,一切的重要记忆,都在这座城市里。 我说过,那里是我的家。身为家人,我断不能眼见着鲜活的忘川变成一座长埋地下的亡灵之城。可是,他说只有龙珠才能补回元气,上哪里去搞龙珠呢?何况,有哪条龙会愿意主动交出自己的龙珠,那岂不是找死么!震颤越来越厉害,裂纹越来越多,整个地底世界开始山摇地动。 “放了我!快放了我!我不要在这儿等死!”冬耳恐惧地撕扯着脚踝上的线。酒厥在一旁道:“**我们所有人的灵力能否撑起这个乌龟背?” “不行,玄武的真身只有他自己才能撑得住,你我灵力再高都无用。”子淼摇头。 突然,有人喊了声:“拿去!”一个一寸大小的圆珠,裹着亮眼的紫金光焰,飞旋着朝玄武而去。 我诧异的回头,背后再不见敖炽的身影,只匍匐着一条紫鳞巨龙,张大着嘴,费力的呼吸着。 “如果拿来补元气,我的龙珠比她的更合用。”失去人形的敖炽,若无其事的挤出这句话。 在场的每个人,包括冬耳,都被敖炽的行为惊得讲不出话来,连玄武本人都怔了怔,捧着那颗滚热的龙珠,一语不发。我扑过去抱住那颗硕大的龙头,怒道:“拿回来!” “我的事不要你管。”敖炽把头一摇,把我甩开了去,用尾巴压住我不需我乱动,又对着玄武道,“还不吞?怕噎死么?”玄武一仰脖,龙珠进了他的口。 几秒钟,一切颤动都停止了,甚至连原先的裂纹,都神奇的消失了,那些掉下来的石块居然自顾自地飞回了原处,好像刚刚得地动山摇只是幻觉一场。 “敖炽哥……”冬耳呆呆的望着他,不再疯子一样大笑,脸上只有错愕。没有了龙珠的龙,到了下一个冬天,会死去,腐烂。而每条龙的龙珠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也不可复制。敖炽尾巴慢慢松开了,他一直努力昂起的头,轰然磕在了地上。 “你……”我手足无措的跑到他面前,抱着那颗已经无力抬起的大脑袋,“你不要跟我装死!你这么大一只,我背不动你!你赶紧站起来!”说到这儿,便再也说不下去了,眼泪吧嗒吧嗒地掉在了他的鳞片上。 “我还没死呢,哭什么哭。”他转着眼珠,朝子淼道,“你过来。”子淼走过来,蹲在他面前。 “当年你把这个家伙交给我,我照看了她这么久……”他缓慢的说着,“虽然我真的很讨厌你,但我知道,这世上比我更适合照看她的人,只有你。既然上天安排你回来,这个麻烦的包袱,注定交还给你了。” 子淼笑笑,欲言又止。 “敖炽,我不是个东西,那里是你们想交出去就交出去的!”我又悲又急,口不择言。 “哈哈,说的好,不是个东西……哈哈。”敖炽抓住我的口误,竟还笑得出来,笑着笑着,他的眼睛望着我,“我是真的……很爱你。只是那晚,当我看到你那么安心的睡在子淼身边时,我才真正开始反思,为何你从不在我面前,露出那样温柔的笑容。这么多年了,我又到底给你带来了什么……” “混蛋,你误会了!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我急了,我的心思,他怎么从来都不肯仔细看清楚呢?总是看到一半就当是全部!为什么这么多年了都还是不肯改一改? “你说,忘川是你的家。我给你留下。”他长长出了口气,眼睛慢慢闭上,“累了,睡一会儿。” “不许睡!起来跟我理论!”我啪啪的打他,粗糙的鳞片将我的手挂出了血痕,我仍不住手。 子淼拉住我的手:“下一个冬天,还有一年。” “对,先别急。”九厥挠着头,还会踱步。 谁都知道,没有了他的龙珠,别说一年,纵是十年百年,敖炽也只是死路一条。谁都不会认为敖炽可以为“区区一座”小城,交出珍贵的龙珠,这笔交易太不划算。 可他只说,那是我的家,所以要“留下”。 冬耳傻了一般倒在地上,喃喃地念叨着敖炽的名字,念着念着,又如触了电一般坐起来 ,慌张地从身上摸出了一个锦囊,一把扯开来,她拾起来一看,上头只有四个字——下不为例。 正疑惑时,那纸条腾一声自然起来,三两下便成了灰烬,呼一下飞起来,竟在半空中排成了一道拱门的形状。 伴着一阵咳嗽声,空中的“门”被推开,一个身高不到两尺半的白须胖老头跳出来,看着四周的情况,啧啧道:“一帮麻烦精吆,还得找我来收拾残局。” 说罢,他走到冬耳身边,轻轻一拈便断开她脚踝上的线,扶着她站起来,摇头道:“丫头,我一直盼着你不要开着锦囊呢。不过也知道你必然会开。” 冬耳像见了大救星,跪在老头面前,“求你想办法救救敖炽哥!他把龙珠给了玄武!” “咦?他选择把龙珠给玄武?”老头捋着胡子,点点头,“嗯,这是他的选择。”他又打量着跪在面前的冬耳,“那你呢?” “我……”冬耳惴惴,红着脸不讲话。 “你本可选择在玄武吞下敖炽龙珠之前,用你自己的龙珠换回他的。”老头笑着说。 “我……我只是犹豫了一下……”冬耳的头埋得更低。老头将她扶起来,淡淡道:“丫头,可还记得你离开遗珠洞时,我对你讲的话?”冬耳抿紧了嘴唇。 “凡是做不出选择的人,答案只有一个——只爱自己。”老头嘿嘿一笑,“丫头吆,你并不像自己想的那样,真正的爱着一个人哪!”他转而看向敖炽跟我,“他们就不一样了。呵呵。” “这位老丈是……”子淼上前一步,打量着老头。 “嘿嘿,玄武忘川。”老头笑着回答,又指了指石台那边,“那位是我的亲弟弟。” 两只玄武?!“不能算是两只。”老头慢悠悠的朝石台上飘去,“玄武忘川,本就有一龟一蛇两个元神,我贪玩,把这笨重的真身留给这老实巴交的弟弟看管。呃,这事外人不知道的。” “你来做什么?你不是一直把自己关在东海思过么?”蛇尾男看也不看他一眼。 “让你独自背着玄武之名这么多年,我也会愧疚呢。”老头落到他身边,与他并排而坐,“老弟,你钟情的那位龙女不会再回来了。她永远都不可能来叫醒你的。你早就?99lib?知道这个事实,就是不肯承认。我们的真身虽被封印,可元神是自由的,你却终年将自己关在这里,只为等一个永远等不回来的人。着实不该呀。” “你有好到哪里去?花妖姐妹都钟情于你,一个给你做清蒸排骨,一个给你做红烧排骨,问你爱吃哪个,你答不出来。到最后,你也做不出选择,害得两个痴情妖怪郁郁而终,你就从此躲在遗珠洞里当囚犯,不理世事。怯懦!”蛇尾男不屑的回敬。 “囚犯也没有白当,起码悟出了一个跟选择有关的道理。”老头儿撇撇嘴,继而正色道,“好了,你我的事情以后再讲。那颗龙珠,物归原主吧,我已回归真身,足以支撑背上的城池,你失去的元气,为兄会助你重新修练回来。放过这些跟我们犯过一样错误的小辈吧。” 我真怀疑我的耳朵有问题。他说,要把龙珠还回来?!不等我问明白,敖炽的龙珠已然从蛇尾男的口中飞出,老头儿打了个响指,敖炽的嘴巴便张开来,龙珠嗖一声钻了进去。这是不是说,敖炽不用死了?! 我狂喜又难以置信地抱着这头大龙,把脸贴在他的脸上,喜极而泣。可不过几秒钟,我怀里一空,差点摔到地上,睁眼一看,面前哪里还有那头大龙,只有一条不足两尺的,肥肥胖胖的紫色小龙,懒洋洋地趴在地上。 你大爷的!这是什么情况! “别急。”老头嘻嘻笑着,“只因他的龙珠被占用过一会儿,损了些灵气,再回到他体内,免不了要过些时日才能恢复正常。龙珠有损,他的龙身也会随之变化。你现在看到的,是他婴孩时的模样,不碍事,给他吃饱喝足,只许一年后便能恢复常态。” 婴孩时期的敖炽……我满头黑线的将这条肉乎乎的小东西从地上抱起来,只见他朝我翻了翻白眼,打个呵欠,便将头埋到我怀里,睡了。峰回路转之后,我突然意识到,我至少要当一年的保姆! “不早了,该回去的都回去吧。我们兄弟俩又要好好睡上一千年了。玄武要睡着了才有力气。”老头朝我们挥挥手,又意味深长地看了子淼一眼,“去吧去吧,哈哈。” “我……”冬耳站在石台下,不知所措。 “你呀,身份高贵,养尊处优,看似温驯,实则蛮横,不由着你烫了自己的手,你便永远不知开水是不能乱碰的。”老头朝她摆摆手,“回去东海,好生修行。需知万事皆有定数,强求总无结果。” 冬耳垂下了头,拖拉着脚步往回走,经过我身边时,无比复杂的看了我一眼。我抱着敖炽,站在这块即将离开的地方,说不出个滋味,唯有庆幸自己有一颗健康强壮的心脏。 尾声 最近,忘川最大的新闻就
99lib?
是地震,不过自那次最厉害的摇晃之后,便再也没有了,最奇的是,地上的裂纹在一夜之间自行消失了。有些老人们说,忘川是块风水宝地,下头有一只大乌龟驮着,万年不震不涝,阿弥陀佛。大家听了,笑笑了事。 初春的寒意,被摇摆的柳枝与明亮的阳光清扫一空。子淼与九厥站在不停的门口,与我道别。 “你去哪里?”我问他。 “哪里都去,有水的地方就有我。”子淼朝我笑,拉过我的手掌,在上头点上一滴水珠,晶莹如镜,照出我的容颜。 “还会回来看我么?”我舍不得他走,像孩子舍不得父母。 “当然。如果他不反对的话。”子淼指了指我的肩头。 缩小版的敖炽成天都赖在我身上,要我抱要我喂吃喂喝,这会儿更蹲在我的肩头,冲着子淼翻白眼。 “可以无视他。”我瞥了敖炽一眼,“这家伙反正喜欢吃醋,让他吃够好了。竟然跟踪你我,还听那女人的挑唆,以为我与你哼。” 子淼笑着,轻轻握住我的手,“裟椤,这一场重逢与灾祸,于你们是好事。” “嗯?”我看着那双水般通透的眼睛。 “真正的爱,要熬得过漫长,经得起猜忌,受得了风霜。记住,爱情就是爱情,与友情无关,亲情无关。”子淼抚着我的头,又拍了拍敖炽的脑袋,“这个,你们还需要继续修炼。不过还好,你们还有许多时间。” “那,你我是什么?”我抬起头,问的心怀坦荡,光明正大。 “你来答。”他笑。 我拉过他的手,在他手心写了四个字。 他的笑容几乎在春风里化开了去,将我揽在怀里,中间挤着一只敖炽。 “呃……关于我结婚以及失恋的事么……”九厥戳戳我,小声道,“下次我再告诉你。不过红包你依然要准备好的!” 我目送着他们两人的背影,淡在午后的阳光里。 有水的地方,就有他的存在,无比安心。但,我总觉得他有话没有说完。不过,子淼去哪里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我要去哪里。 “你在他手心里写了什么?说!”肩膀上的敖炽张牙舞爪。 “等你长大再告诉你!”我很女王地把他拎起来,扔到一边。想到我有一年时间可以欺负敖炽,我就很欢乐。 回到店里,我拿起那本放在桌上的普通的小记事本。 冬耳这个骄纵的女人,到最后都没跟我道歉,只在离开前,愤愤将这个东西扔给我,说是敖炽给我准备的生日礼物,她本打算偷来毁了的。她只对敖炽说了声对不起,将一张签了她名字的契文放到他面前,一甩头回了东海。 我的生日其实还很早。翻开记事本,印入眼帘的,是敖炽歪歪扭扭难看到死的笔迹—— 有一天,你站在斯芬克斯的面前,问它,真是拿破仑打破了你的鼻子? 还是黄沙里的时光嫉妒你英武的脸,要你残缺不全。 吉萨的落日刚到金字塔尖,圆与棱角,光与阴影,是你最期待的,完美几何。 帽檐遮住你的九九藏书眼睛,镜头里生出了翅膀,飞过四千年。 有一天,晨曦洒过美人鱼的铜像,哥本哈根的海滨,早晨的气息贯穿每个经过的路人。 石块零碎的岸上,你的裙摆沾染了风吹来的泡沫。 当英俊的王子已经变成了大腹便便的秃顶老头,我的人鱼小公主,你在海面上唱着悲伤的歌吗? 有一天,你在纳斯卡高原上盘旋,喷气式小飞机的噪声让外头的温度变得更高。 脚下的地画,以各种精奇伟岸的形状,绽放,延展。 鹰,螺旋,三角,章鱼,没有任何限制。 曾经有那么一群印加人,固执地等待诸神再次降临,赐予大地美妙而精密的图案。 但,神迹没有再出现。 也许,外星人们还在观望。 有一天,你默默站在人群里,恒河的水散发着不令人喜悦的气味。 肮脏的河水里,是许多虔诚与笃信的脸孔和身体。 女人们漂亮的大眼睛,在面纱下流转着羞怯和茫然。 孩子们的手也许是脏的。但,再脏的小手,也期待着糖果与未来。 佛曰:一沙一世界,一木一菩提。 有一天,你在二月的普罗旺斯,西蒙餐厅的老板送上甘美的野蘑菇,上头浇了浓稠醇香的肉汁。 雪地里的狗狗们汪汪叫,小熊一样钻进雪堆,染白了身子再出来。 这块法兰西的乡下地方,不是只有薰衣草与葡萄酒,还有四季的分明,橄榄油磨坊。 有一天,你会走遍世上任何一个地方。 不停地走,不停地走,是对这个世界最大的尊重。 而我,永远在你的旁边。 我不知道这个家藏书网伙是在什么时候“诗兴大发”,在我们去过的每一个地方,偷偷写下这样的话。我只知道,他并不爱读书,也没什么文采,短短几百字,涂改无数次。 为我,他可以做最不擅长的事。 这大约是我有生以来收到的,最好的生日礼物。 我合上记事本,阳光穿过窗棂,落到茶杯里,碧绿的茶水悠然摇动。我喝了一口,这是我自己泡给自己的一杯“浮生”。厨房里传出骚动,敖炽又在怪叫:“我的草莓奶昔呢?!” 我想,我与敖炽的故事又进入了全新的篇章,而故事永远都是讲不完的,别人的,自己的。 好吧,我的“不停”已经重建一新,我正考虑要不要重新开张。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