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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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森打量着拥挤的法庭,走到德瑞克和戴拉身边和他们低声说话。“地检署的汉密顿·伯格检察官代表检方亲自出庭,”梅森低声说。“那表示他是冲着我来的,他……”
法庭上通往法官办公室的门被打了开来,奥斯伯恩法官走进法庭,坐在法官席上。他说:“被告露西儿·巴顿案,现在开始进行预审,各位都准备好了吗?”
身材高大笨重、相貌威严,外型像只大熊一样的汉密顿·伯格检察官站了起来。
他说:“庭上,我方已经准备好了。现在我要坦白地向庭上陈述,哈特维尔·毕特金的死笼罩了一些神秘的面纱,不过在此次调查庭中,我方只需要证明此犯罪事实的成立,以及被告的犯罪事实就好了。
“我要向庭上直言,我希望这件案子里的证据能澄清一些谜点,而在此案终结之前,我会进一步提出,我方要求增加另一名被告。”
他的声音相当具有说服力,造作的公正态度却能对陪审团造成颇有效的影响。
汉密顿·伯格说完,故意转身向着梅森。
梅森说:“庭上,我方已经准备好进行辩护了,我方只要求对检方证人进行交叉诘问。”
汉密顿·伯格厉声说:“我必须提出一点,本案的调查工作从一开始就受到被告律师的干扰,这点甚至可以追溯到哈特维尔·毕特金被谋杀前。”
梅森说:“拿出证据来,不要试图让庭上产生偏见。”
伯格大声地说:“我没有试图造成庭上的偏见,”他愤怒的声音透露出心中的不满。“我只是要向庭上陈述,我方自始已受许多干扰。被告律师使用骗术使得我方的证人无法进行指认的工作。”
梅森吃惊地问:“什么骗术?”
“第一,拒绝站起来让证人指认,”伯格提高了音调,让法庭里的人都能够听见他说话。“第二,庭上,辩方律师躲进一个箱子里,以便偷偷溜出办公室,让……”
梅森面带笑容地说:“那不是事实。”
奥斯伯恩法官说:“两位,两位,此时此地不是讨论这个问题的时间与场所,检察官如果有任何证据的话,请把证据提出来。”
梅森说:“他根本没有证据,他也拿不到任何证据的。”
伯格沉着脸对梅森叫道:“别说我没有!我待会就会让你瞧瞧我到底有没有证据了。我会证明,你为了躲避卡尔·艾佛特·高森的指认,躲进一个箱子里溜走并逃了出去,然后又和一个贴身保镖跑到一间汽车旅馆躲起来,直到警方找到并指认你,才让证人指认到你。”
梅森说:“拿出证据来。”
伯格说:“等到我试图证明的时候,你就会提出抗议说,我们的证据与本案无关。你知道你使得我们的手脚经常难以施展。”
梅森说:“如果你能提出任何证据来证明任何事,我绝不会提出抗议的。”
奥斯伯恩法官打断他俩的对话说:“好了,好了,两位,本庭必须提醒你们,我们的时程表排的十分紧密。这只是预审而已,……”
汉密顿·伯格说:“若庭上允许,我要求得到辩方律师的保证。我会让庭上相信,此次调查庭绝对是执法以来最重要的一次。我将摧毁辩方律师处心积虑布下的各个遁辞,让他露出真面目。我会……”
奥斯伯恩法官敲敲手中的木槌说:“检察官先生,你必须避免做人身攻击。”
伯格困难地克制自己,说:“很抱歉,我已经被种种不正当的手段搞得有点失了分寸。辩方律师刚才已经提到,他在大众面前不会提出异议的。我想他不敢遵守,不过我还是希望……”
奥斯伯恩法官说:“你有什么证据就提出来吧!在此,本庭并不同意接受不相干的程序,不过你该知道,本法院欢迎任何以正当合法手段而得到的事实。”
伯格冷笑着说:“很好。辩方律师已开始展现他的承诺了。现在检方要提出犯罪事实成立的初步证明,死者哈特维尔·毕特金受雇于史蒂芬·阿及尔,担任管家兼私人司机,他在五日下午遭到谋杀,被一把史密斯·威森编号S六五〇八八的手枪所射杀。检方传唤崔格警官为证人。”
崔格走到证人席上,出示自己警察的身分,说明他任职于凶杀组。五日他接到报案,在南冈德拉街七一九号公寓的车库里发现了哈特维尔·毕特金的尸体。
接着,崔格对尸体做进一步的描述,说明发现尸体时现场的情形以及他们所做的各种调查工作。
伯格问:“死者右手附近有一把手枪,是吗?”
崔格说:“是的,那是一把点三八口径编号S六五〇八八的史密斯·威森手枪。有人故意磨去了所有的枪枝号码,可是漏掉了一个没有擦掉。手枪的弹匣有五个还装有子弹,有一个是空的。”
伯格拿出一把手枪问:“是这把枪吗?”
崔格说:“是的?”
“庭上,我要求将此枪列为证物。”
奥斯伯恩法官说:“好,照准。”
伯格继续问:“警官,你说这把枪是在尸体附近发现的,是吗?”
崔格说:“是的。可是进行石腊测试后发现死者生前并未射击过手枪。此外,血是从死者的头部流出来的,手枪的下方有一滩鲜血。但是除了下方外没有其他血迹反应,死者的手部有血迹,不过枪上没有血迹。另外,在这把手枪的外部没有发现任何指纹。”
伯格问:“那么这把手枪的内部呢?”
崔格说:“我们在手枪的内侧发现了一枚清晰的男性右手食指指纹。”
“谁的指纹?”
崔格说:“是佩利·梅森的指纹。”
“那些指纹印在这里吗?”
“是的。”
伯格以抱歉的口气说:“庭上,也许这个介绍证物的方式并不正确。我应该将指纹制成图片,然后采集梅森先生的指纹来一起比对。不过,基于此项比对一定无误的观点,以及……”
梅森打断说:“继续进行吧!检察官先生,照着你所要的方式去办,我不会打断你的。”
伯格讽刺地说:“谢谢。那么,如果崔格警官将那些指纹带来了,我方将把它们列为证物。检方证物编号A是从枪内部取得的指纹,检方证物编号B是梅森先生右手食指的指纹。现在请你叙述一下你采集梅森先生指纹的情形。”
崔格说:“那一天是六日星期四,我和高森先生到梅森的办公室……”
伯格说:“他的全名是?”
“卡尔·艾佛特·高森。”
“你们在那里时和梅森先生谈过话,是吗?”
“这似乎完全离题了吧?检察官先生。”
奥斯伯恩法官皱着眉说:“伯格检察官,本程序是检方控告露西儿·巴顿小姐,你现在所问的问题好像毫无关联。”
伯格说:“我想我会把它们串连在一起,梅森先生并未抗议。”
“我了解梅森先生的立场。可是,我不想听到许多不相干或传闻的证据。”
“这并非传闻证据,而是本案的重点。”
“好吧,继续吧。”
伯格说:“当场除了你和高森先生之外还有谁?”
“还有本案被告露西儿·巴顿小姐,另外一位名叫亚瑟·考尔生的男士,他被怀疑是购买凶枪的人,还有个便衣警员。”
“梅森先生同意你采集他的指纹吗?”
“是的。”
“他是否对他的指纹出现在凶枪上这件事做任何评断?”
“他承认他曾经用一把附在一封信中的钥匙,在谋杀案发生当天进入露西儿·巴顿的公寓……”
奥斯伯恩法官打断说:“等一下,等一下,虽然被告辩护律师一直没有异议,不过认为……”
伯格说:“可是他承认曾在被告的公寓看过凶枪。”
梅森纠正说:“是一把枪。”
伯格反唇相讥说:“好吧,是一把和凶枪近似的枪,当然这就十分重要且相关了。”
奥斯伯恩法官说:“好吧,我同意,继续吧!”
崔格警官说:“我告诉梅森先生,高森先生约在命案发生的时刻曾经在命案现场的车库前见到两个人,其中的一个高森先生已经指认出就是被告。根据被告的供词她和梅森先生在一起。我要求梅森先生站起来让高森先生看看是否是同一个人,但是梅森先生拒绝照做。”
伯格说:“你是说他拒绝站起来?”他以演戏般故做不相信的语气说。“你是说身为一位律师的梅森先生拒绝站起来,让证人看看他是否是那位和被告……”
奥斯伯恩法官说:“我想这个问题已讨论够了。本法院试着要让诘问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而当然,身为被告辩护律师却拒绝提出抗议是相当不寻常的。”奥斯伯格法官皱着眉不以为然地看着梅森。
梅森说:“庭上,很显然地,检察官正迂回地破坏本人的名誉。当然,他知道旁听席有新闻记者在场,如果我运用法庭辩论技巧,制止他提出证据,他会让新闻界留下我在掩盖事实真相的印象。因此,我决定敞开大门,如果他有任何事实真相,就拿出来吧。”
奥斯伯恩法官说:“我可以了解你的处境,梅森律师。不过纵使如此,本法院也不容许人身攻击。”
伯格说:“庭上,这并非人身攻击,而是要指向问题的核心。”
奥斯伯恩法官说:“好,那就继续吧!”
伯格继续问崔格说:“那么在当时,你有没有设法让高森先生指认梅森律师呢?”
“有的。”
“你怎么做?”
“我要高森先生和我坐在我的车里,在梅森先生办公室所在大楼的出口等着他,另外我和一些记者合作,他们守住那栋大楼的货物出入口,一旦梅森先生从那里离开,就立刻招呼我。”
“然后梅森先生做了什么?”
崔格咧嘴一笑,说:“他将自己藏入一个箱子里,像货物一般从后门被运送出去。”
法庭旁听席上传出一阵嘻笑声。
伯格问:“后来高森先生是否指认了梅森律师呢?”
崔格说:“那时我不在场。指认当时我的一位同事侯坎警官在场。”
伯格得意地说:“请辩方律师进行反诘问。”
梅森微笑地说:“你如何得知我躲在箱子里离开那栋办公大楼,警官?”
崔格连忙说:“哦!也许我应该更正我的说法。事实上,我是从报上看到以及被告知的,我并没有亲眼目睹你躲在那口箱子里离开。如果我有……”崔格停了停并咧嘴一笑。
“你有和任何看见我在那口箱子里的人谈过吗?”
“没有。”
“你有什么理由相信,我的确在那口箱子里吗?”
“有的”
“什么理由?”
“那是你唯一能够离开那栋办公大楼而不被发现的办法。”
“请你容许我更正你的说法,警官我想你不了解,事实上,当天我一直和保罗·德瑞克待在他的办公室里,一直到很晚,在那口箱子被运走很久后才离开。如果你和当天的夜间管理员谈过,你会发现,我离开时和他搭乘同部电梯,并和一位德瑞克侦探社的手下杰瑞·蓝道先生在一起。这位先生现在正在法庭,你随时可以诘问他。”
崔格的脸露出惊讶状说:“你的意思是说……”
梅森说:“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警官。我建议你在根据传闻证据做任何进一步的控诉前,先和蓝道先生谈一谈。谢谢你,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崔格和伯格相互交换了一个眼神,崔格从证人席上走了下来,穿越法庭的中途,他回过头说:“杰瑞·蓝道先生在哪里?”
杰瑞·蓝道站了起来说:“在这里。”
汉密顿·伯格说:“没关系,”他以挑战的姿态掩饰住尴尬。“我将传唤侯坎警官为证人,事情很快就会水落石出了。”
侯坎警官大步地走向前,举起手宣誓,带着一个充满信心的微笑在证人席上坐下。
伯格问了一些基本的问题,如证人的姓名、年龄、住址、职业后,开始进入证词部分。
“警官,这个月六日星期四的方传唤罗斯柯伊·韩森出庭做证。韩森先生,请你上来好吗?”
梅森咧嘴笑着。
奥斯伯恩法官紧抿着双唇看着伯格。
罗斯柯伊·韩森说明自己是洛逊·克里克一家商业公司的老板,曾经出售一把枪,并且概略地描述了向他购买这把枪的人,以及买枪人登记的签名。那把枪已被列为检方证物编号三。
伯格问:“后来你见过那个人吗?”
“是的。”
“他是什么人?”
“他的名字叫亚瑟·考尔生。我是在六日早上在你的办公室见到他的。”
伯格转头说:“交互诘问。”
梅森高兴说:“没有问题。你现在打算传唤高森先生了吗?”
伯格说:“庭上,检方再度抗议辩方律师这种持续的挑衅。”
奥斯伯恩法官说:“这是你招致的。”
伯格说:“然而,这是不适当的,庭上。”
奥斯伯恩法官说:“那的确不适当,不过检察官先生,我只能说这么多了。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继续拖延。你有绝对的权利决定要如何进行本案。不过到了摊牌的时候,你的证据将留给法院做判断。现在,我认为证人高森对被告律师的指认是相当重要的事;对本案而言,相当重要。”
伯格说:“是的,庭上。”
“而且你曾承诺,事实上,是威胁,要传唤高森先生为证人。我会说你是在吹牛,吹嘘你将传唤此名证人以证明你对本庭所做的陈述是真的。并非才刚开始执法,我知道,你有理由继续拖延直到必须休会为止。而对本庭来说,这样的伎俩将减弱证人高森证词的可信度。坦白说,现在这种状况都是你自己招致的。现在并没有陪审团在,这只是预审。对完整陈述证词以及想法都是很重要的。现在,继续进行本案吧!”
伯格清了清喉咙,犹豫了一下后说:“卡尔·艾佛特·高森请上证人席。”
高森走上证人席,在回答基本问题之后,陈述自己住在南冈德拉路七一九号公寓的隔壁。在五日那天下午他被一阵吵杂的汽车引擎声惊动,那辆车似乎出了什么问题,以致于发出了巨大的响声。
伯格问:“你当时有什么反应?”
高森回答:“我把窗户打开,打算叫那辆车的驾驶人把车开到对街去,或把引擎熄掉。”
“你有那么做吗?”
“没有”
“为什么?”
“因为,几乎在同时他们就关掉引擎了。”
“你看到那辆车和车旁的人吗?”
“是的。”
“他们距离有多远?”
“呃,我们中间隔了一条通往车库的巷子,我想大概有七十五尺远吧!”
“人影是在亮处吗?”
“是的。因为那辆车的车前灯是开着的,所以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那两个人的动作。他们正在向车库里看,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们的背影以及衣着。”
“你可以描述这两个人吗?”
“是的,其中一位是本案的被告露西儿·巴顿。当时她穿着格子外套,戴着一顶上面插了一根红色羽毛的黑色帽子,那是顶大小合适的帽子,戴在她的头右侧。我后来在警察局看到她的时候,她还穿着相同的衣着。”
“那么另外一位呢?”
高森翘起腿并用手搔了搔他那半秃的头,说:“这……我有点不知道我该怎么回答了。”
法庭里传出一阵轻微的笑声。
汉密顿·伯格皱着眉说:“难道你没有长眼睛吗?你不知道你自己看到了什么吗?”
高森搓着手说:“不过我也长了耳朵,我知道我刚刚听到了什么。”
法庭里传出一阵笑声,连奥斯伯恩法官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待法庭秩序恢复后,伯格说:“你别管这些,请你尽量告诉我们你当时所看到的。”
高森说:“我看到一个个子很高大的男人,没有看到脸,是个高大,身材看起来像运动员的人,从他移动的样子看得出来年纪应该是年轻的,但也不是太年轻。他的步伐很大,脚很长,穿着一件浅色外套,头上戴着灰色帽子。”
“后来你又见过这个人吗?你能指认他吗?”
高森犹豫了一会儿,说:“这……我想我真的不太确定。”
法庭里传来一阵窃窃私语声,奥斯伯恩法官敲了一下手中的木槌,让法庭恢复秩序。
伯格问:“可是,你可以肯定地指认出本案被告露西儿·巴顿,不是吗?”
梅森坐在位子上说:“辩方律师抗议检方的问题具有争议性,假设无证据证明的事实,企图引导证人。”
奥斯伯恩法官说:“抗议成立。”
伯格问:“你十分清楚她的穿着,是吗?”
“是的。”
“还有她的身高、体重、年纪还有体型?”
“我也看得很清楚。”
“那么那个男人,他的身高是不是像你现在所看到的任何一个人一样?”
梅森说:“辩方律师抗议检方的问题,企图引导并暗示证人。”
奥斯伯恩法官说:“抗议成立。”
伯格说:“好吧,你会如何描述那个人?”
梅森说:“辩方律师抗议,检方诘问重复的问题。”
奥斯伯恩法官说:“抗议成立。”
伯格愤怒地说:“交互诘问。”
梅森站了起来,走到高森的身旁说:“你认为你后来又看过那个人了,是吗?”
高森说:“我的确是这么认为,梅森先生,就像侯坎警官所说的一样。”
“也就是说,你在汽车旅馆所看到的那个人,和你在凶案发生当天在车库前所看到的那个人,他们的身高、体型、穿着以及衣服的颜色相同?”
“是的。”
“可是你没有看到这个人的脸?”
“没有。”
“你在车库前看到那个人的时候,你只看到他的背影?”
“是的。”
“所以,当天其实你只是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穿着浅色外套,带着灰色帽子,是吗?”
“是的。”
“所以,如果你再看到另外一个身材高大,穿着浅色外套,戴着灰色帽子的人,都可能会是你看到的那个人,是吗?”
“这……不,我不这么认为,我想也许我可以认出他来。”
“你的确指认他了,不是吗?”
“你是说?”
“你听到侯坎警官说了,你指认了那个从小屋跑出来的人。”
高森尴尬地承认:“我想我当时是弄错了。”
“为什么你会弄错了呢?”
“这……那个人显然是有人安排好的陷阱。”
“你为什么认为你是弄错了?”
“我……我的老天,因为你刚才已经证明那个人不是你了嘛!”
梅森说:“换句话说,有人告诉你,你在车库前看到的人一定是佩利·梅森,是吗?”
“这……警方好像一直是这么想的。”
“有人这样告诉你。”
“是的。”
“所以当那个人从小屋里跑出来时,你就对侯坎警官说:‘就是这个人’,是吗?”
“我想是吧!”
“而你看见一个人影跑向车前的大灯,然后又转身跑了回去,是吗?”
“是的”
“就像你当天看到站在车库前那个人时一样清楚吗?”
“我……说实话,当时,那些闪光灯所发出的亮光弄得我眼前一片黑暗,很难看清楚。”
“但是你还是认为你已经认出那个人是谁了,是吗?”
“是的。”
“你指认他了吗?”
“是的。”
“而现在你认为你弄错了,是吗?”
“是的,我应该是认错了。”
“因为你指认的那个人不是你在车库前看见的那个人,是这样吗?”
“我……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梅森先生。我想我是掉到一个陷阱里,我……我被这个陷阱牢牢地套住了。”
奥斯伯恩法官也露出了微笑。
“而你看到出现在对巷的女士是和另一位男士一起出现的,是吗?”
“是的。”
“你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看到这两个人的吗?”
“是的。”
“同样的条件下?”
“是的。”
“那么,既然你无法指认这个男人,你如何能够指认这个女人呢?”
“我……如果不是我弄错了,我可以指认出那个男人是谁的。”
“你已经指认过那个男人了,是吗?”
“是的。”
“而你现在认为你的指认错误?”
“我必须承认。”
“你在车库前见到那个女人时,并未比你见到那个男人时更清楚吗?”
“这……没有。”
梅森说:“谢谢你,我没有进一步的问题了。”
奥斯伯恩法官严厉地看着汉密顿·伯格,说:“本庭休庭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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