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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欢乐之星金海市
顾名思义,可以毫不夸张的称这个崛起的新城市为黄金海岸”。这里高楼大厦林立,经济水平可以说是发展的相当之好,在整个中国,它都能排得上名号.而超过金海市发展经济济水平的城市,则不会超过五指之数。
明轩向小从这个城市长大, 后就读于来城市的一所警收.他从小立志当上一多警察为人民服务,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也受客观家庭环境教育的影响_他的家里曾发过了让他不愿回前的往事,多少年来这都是他心里的一块阴影。
时值暑假,他像往常一样来到门口,径直走到了墙上的取奶箱旁,慵懒的掏出钥匙,不出意外,里面有一瓶刚送来的热奶。明轩习以为常的端着热奶,进了屋门。
明轩也不知道这是谁送的热奶,不管春夏秋冬,每天一瓶的热奶会准时到达他的取奶箱。或许会是自己的小迷妹吧,明轩也没有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反正自己每天有热奶喝就对了,不过,谁夏天还喝这热奶?
他将牛奶放到了一边,这个假期他的学业基本被他打入“冷宫” ,陷入了一段无所事单的荒芜期,他宅在家里,躺在沙发上,看着电视里热播的娱乐节目《欢乐之星》,乐得笑出了声。
手机铃声响起,明轩看了一眼是表叔打来的电话,他就将电视调成了静音按下了接听
“小轩啊,现在放假了吧.”
“恩,叔叔你不是大忙人吗?怎么今天有功夫和我打电话?
“小轩你是读的和我差不多的专业吧“
“你不也是么?”
”是这样的 ,小轩,现在正好放假你要不要来我这里 学习点经验?明轩的叔叔是公安局的一位警长 他想让及未毕业的齐铭先来学习一番,同时监督明轩 ,督促他别荒废了学业
“叔叔——”明轩拖长了音量
“行了,你别说了说了 咱们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电话那边传来了表叔带有些痞子气息的的声音“好了, 我还有事还要处理,明天我去你家接你,别让我进门,还看见你在睡懒觉。我挂了啊。”
明轩在电话这头有些哭笑不得,毕竟自己的表叔皮起来像个任性的孩子,他不反对表叔做的决定,他假如对这些专业不感兴趣的话也不会去报考这个专业。
他只好继续看《欢乐之星》,他很喜欢这个喜剧节目,明轩觉得,在这个喜剧舞台表演过的,都将不平凡,他们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独特的魅力,这部节目无论是配乐、画面感,还是关于评委的点评,它都取的恰到好处。
明轩认为,这是当今为数不多的良心节目,里面的演员都是真材实料,没有半点花拳绣腿。
比赛进行了好几轮了,仅仅只剩下几位喜剧演员,他们要争夺最后荣耀的皇冠,还有巨额的奖金。
可以说,欢乐之星可以是新人起步的舞台,也是那些不愠不火演员一步登天的舞台。
这几个演员一经上场,赢得了全场观众朋友的欢呼。
首先出场的是喜剧大亨——杰森。据说,他有这四分之一的俄罗斯血统,是一个个标准的混血儿。他的鼻梁很高,鹰钩鼻,他纯白的皮肤像南极洲的大雪。他曾去英国留学了一段时间,接受了英国的高等绅士教育,回到中国,更具有绅士风度。
他不管是在舞台上,还是私下里,他都是一个谦谦君子,宠辱不惊,彬彬有礼的对待着发生的一切,明轩就是这样被他的人格魅力所吸引,他对杰森的欣赏是一种衷心的、不馋杂质的赞叹抛弃了金钱,名誉,权利等世俗的因素。
杰森的家境十分富有,即使他不出道,生活水准过的也一样很高,他出生在一个欧洲的贵族家庭。在中国大路,人们最喜欢的就是外国年轻帅哥,杰森也因此圈的无数粉丝,成为《欢乐之星》人气最高的选手。
接着是强哥,他的背景算是在几名喜剧演员中最硬的了,他当初是靠关系步入演艺圈,结果引来了几个在娱乐界还算有背景有地位的明星,背后评论了几句强哥,强哥直接发挥黑白两道的力量,把那几个明星直接逼出了演艺圈。此事震撼重大,在社会各界,人们都对他敬而远之。
然而,就在人们认为强哥步入演艺圈只是凭借背景,一旦表演起来就是笑话的时候。强哥拿出了自己的喜剧天赋,他开始展露头角。不得不承认,强哥与生俱来就又一种喜剧细胞,进入喜剧界,更是如鱼得水,常常逗得观众哈哈大笑。观众们也开始对强哥的看法有所改观,强哥也圈的一些男性粉丝,粉丝们把强哥看作真男人,背景硬,手段狠,做事利索,又不是什么喜剧圈的软蛋子,跟定强哥了。
强哥曾经有黑社会的历史,他一直留着光头,膀子上印着个纹身,光从外貌上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惹得主,不过,自从强哥进入了演艺圈后整个人收敛了不少,毕竟他有着自己的粉丝了,还是得注意一下形象。
第三个就是小丑了,他是诸多演员最为神秘的一个——每次观众演员遇见他时,他总会带上一个表情夸张的面具,他的打扮也和其艺名相仿,带着小丑特有的帽子,还有还有五彩奇异的服装,再烫上一些古怪的发型,然后再在自己的面具上画上滑稽的表情,仿佛他从来不是一个喜剧演员,只是一个逗人开心的小丑。
小丑是一个哑巴,没人听他说过一句话,但是他即便有着这样的劣势,他的人气也同样不低——排名在第三位,况且,单凭从喜剧的表演程度上看,他是所有的喜剧演员中最有实力的一位,他与生俱来的就有种幽默细胞,这点就连杰森很强哥都自叹不如,如果只是凭借实力的话,他毫无疑问是这场比赛的最终冠军。
如同大多数小丑一样,这名名叫小丑的演员他在舞台上诙谐幽默,逗得观众前仰后合,但他离开了舞台,他就是一个孤独小丑,曾经有人想要接近他,无一不是被他拒绝,或者被他冷漠的气息击败。他自己过于的孤僻,经常远离群体,默默的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把自己的哑剧演好。
关于小丑的面具,是最吸引人,也是最让他人气不得上升的原因,有人说,小丑带上面具只是为了作秀,吸引人气,也有人说,小丑带上面具是因为毁了容,一旦摘下面具会自毁前程,也有人说……人们对小丑有着各种猜测,即使是狗仔队,也没能从他身上挖出半点消息。假如面具后的脸是一个普通的脸还好,一但是一张类似韩国明星帅哥的脸,不好意思,杰森,你在中国可能呆不下去了。小丑的面具一直是一个谜,一个未解之谜。
阿岚是所有演员中身段最好的,她凭借着漂亮的脸蛋和傲人的身材步步登天,她的美丽,是一种成熟的、让你无法拒绝的诱惑,你可能这一秒还在欣赏她的美感,但下一秒,你就会不知不觉得成为她的裙下之臣,为她遮风挡雨。
此时,阿岚站在舞台上,舞台下的一群男性观众为她起立欢呼,聚光灯照在她俏丽的脸颊上,白皙稚嫩,她向着自己的男粉丝们鞠了一躬,露出了傲人的曲线,引得全场男性观众一时脸颊炙热、通红。而阿岚只是笑了笑,点到为止后,再也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举动。
因为阿岚,曾经有许多的女明星跑去整容,但仍然没能取得和阿岚一样的效果在阿岚的粉丝的冷嘲热讽中恼羞成怒,离开了喜剧圈。
阿岚的实力一般般,但能走到决赛的舞台上,确实证实了这个女人的操纵人心的魅力,有人曾怀疑她靠出卖自己而上位,却遭到了阿岚脑残粉的疯狂喷杀。
总之,阿岚十分漂亮,能够轻松的俘获人心,即使她什么都不做,也会有人替她卖命,一些痴男替她挡刀子。
然后就是静雯了她是一个贴着梦想标签的女孩,身上有着许多积极的正能量,他没有杰森那样无尽的财富,没有强哥那样显赫的背景,没有阿岚那样引以为傲的身材和手段。她所做的,是一步一个脚印,走上了梦想中的舞台,她不是喜剧人中最有实力的那一个,但她绝对是喜剧人中最努力的那一个。
曾经有记者问她,是什么让她千里迢迢,从一个小村来到《欢乐之星》的舞台上,她回答说“梦想”。
在渐渐暗淡的舞台上,还有这她刻苦训练的消瘦身影。她逐梦的步伐清晰而又坚定,即使遍体鳞伤,她也义无反顾。为梦,她甘愿流汗,留泪,流血。她拼命的努力,只为见证她在舞台上绽放的那一刻。
她渴望,聚光灯照到自己身上,直到老去。
她渴望,观众因为她的表演,生活多了一份乐趣与希望。
她渴望,自己的执着会被世人记住,有一个追梦的女孩曾在这个舞台上闪耀过。
或许她只是一个从贫苦乡村来的女孩,与最后的冠军失之交臂,但她对理想的执念,会引起人们崇高的敬意。在这个强者如云的舞台上,她得奖希望太过渺茫,但她不遗憾,至少自己曾经努力过、奋斗过。
人气垫底的是若雨,她和静雯的关系非常好,两人都是步入演艺圈的新人,彼此也有很多投机的话题。
她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但她就是很柔弱,她即使在舞台上咳嗽一声都会引起粉丝的焦担心,她就像一只可爱的小动物,让你忍不住把她护在身后,小心翼翼的爱护她。
她体弱多病,在她的微博上有很多的粉丝嘘寒问暖,对她关心的无微不至。但明轩认为,她能够走到舞台的这一步,已是苟延残喘,《欢乐之星》的舞台是喜剧的舞台,不是引起别人同情心的舞台,若雨终会被淘汰。
总决赛还有好几天才会进行,选手们都在积极的准备着,明轩想要再享喜剧盛宴那是不可能的了,他还得等个十来天左右。
明轩百无聊赖的度过了一天,终于熬到了第二天,明轩在门口等了好久,终于看见自己的表叔来了,不过表叔的表情看起来有些不太好,明轩没有作死的上去像昨天那样取开玩笑,没说几句,上了警车。
车上,表叔始终在犹豫着什么,过了好久才问明轩“你最喜欢的欢乐之星的明星是谁?”
“杰森啊?”明轩被表叔问的一联懵“怎么了,表叔,你也看这个节目?”
表叔吸了一口气,表情上有些复杂之色而后缓缓说道“今天接到报警,有人在更衣室发现了杰森的尸体了。”
“什么,昨天他不是还还好好的吗,不是,表叔,这是人命,可开不起这玩笑啊。”
“我没有开玩笑,也没有必要拿杰森来开玩笑,”表叔严肃的说。
“死了?”明轩感觉到顿时混身瘫软,虽然他不是杰森的脑残粉,但是听到自己偶像死了,还是怒不可遏的。
他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又有什么原因自杀或者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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