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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憨修炼道法的时间也不短了,最起码能有几年,不过就他那两下子,我估计宋家兄妹联手都能打得过,结果还真差不多。宫瓶给宋家兄妹出了道难题,可这难题并不是老憨,而是他带来的这一万多只的鬼魂。老憨看样子法力还是要成熟一些的,不然宫瓶早就让宋家兄妹上场了。为了保险起见,差点儿就跟老憨干上了。
差点儿一出手,直接就是一件法器,老憨见了还直感慨呢:“没想到你这小娃娃居然都有法器了?我若不是因为机缘未到,没有合适的天材地宝,早就...”
老憨没说完,差点儿直接一法器就打在了他的头上。看来不光是我,连差点儿都有点看不下去他这么装那啥了。
你说你一个连神仙都不知道有没有的半吊子,跟我们名义上比玉皇大帝级别都高的永生不死斗法,没见识也就算了,还老爱装个那啥,不是学人家下战书PK,要不就是排资论辈,我要不是不会法术,早上去揍丫儿了。
差点儿这一法器打完之后,老憨明显感觉到疼了。他怒目而视,冲我们指点道:“暗箭伤人,居然还敢自称名门正派?看我这万鬼阵教你做人!”
他不提万鬼我还没注意到呢,宋家兄妹不知道啥时候跑到老憨两边,也一人手里拿个法器,正在那儿捉鬼玩儿呢。
宫瓶给他们的命令是收了这些鬼魂,这个自然不在话下,但如此之多的数量却也让人头痛,所以当初宫瓶才说这是个难题。
看宋家兄妹有条不紊的样子,八成收鬼过程还算顺利,即便偶尔有几只小鬼捣乱,以宋家兄妹的本事也能自如应对。
此时的老憨已经是气急败坏,他不知念了什么咒语,就只见那万鬼如风暴一般开始旋转,以老憨为中心,逐渐形成了一个漩涡。
差点儿见了,不由得脸色稍变,他随手甩出一只匕首,不料却被风暴中的鬼魂挡下,并没有奏效。而后差点儿再用法宝攻击,这次多少起到了些作用,至少进到了风暴里面,但距离老憨还有一段距离。
差点儿一面操控法器击打老憨,一面用匕首骚扰风暴外围。宋家兄妹那边已经有些焦急了,因为鬼魂开始有些不受控制,不像之前那么好抓了,遂将手中法器连连挥动,转眼间就又收了数十只鬼魂。不过饶是如此,距离上万还相差甚远。
我跟我姐在一边看着是干着急却帮不上忙,因为这些鬼魂大多都是孤魂野鬼,他们是被老憨强行给拘来的,不能打伤打残,否则就没办法投胎了。我跟我姐的套路宫瓶那是心知肚明,俺俩一上手,各种雷火符那都是开胃菜,不给他上个王炸的大招,都不好意思说跟我们姐俩动过手。
我这儿正瞎琢磨着,局势又发生变化了。
差点儿的法器打在老憨身上,让他稍微迟疑了一下,而后一只匕首穿过,老憨的肩膀便被刺穿。老憨经受不住伤势,一口老血喷出来,显然是无力还击了。
“没想到,我老憨最后居然败在你这个娃娃手上?”老憨不甘心道。
“你才几年的道行,我点儿哥多少年?说出来吓死你,我点儿哥那可是三千多年的道行,弄死你还不跟玩儿似的?”我冲老憨得意道。
老憨闻言,有些诧异道:“不可能,他年纪这么小...”说到这儿,他似乎明白了什么,于是恍然道,“我忘记得道的高人都有驻颜之术,是我大意啦!”
“大意你二大爷!”我骂了一句,说道,“你既没有仙骨,又不是啥名人投胎转世,闲的没事儿学什么道法,好好在家种地不行吗?”
“唉!”老憨一声长叹,点头道,“是我太贪心了。我老憨一不吃喝,二不偷盗,就是太贪生怕死。这术法之中有长生之道,我本以为自己一个人偷偷修炼没人发现,结果没想到,却招惹来你们几位,实乃我老憨的命数啊!”
“命你二大爷!”我又骂一句,说道,“就你长得跟鞋拔子似的,也能长生不死?也不撒泡尿照照,你是那块料吗?”
“怎么不能?”老憨一听这个,立刻反驳道,“书上都说了,只要按照上面所述修炼,就能延年益寿,甚至长生不死也有可能!”
“那你的书呢,拿来我看看?”我故意揭短道。
老憨摇头道:“走得太突然,没顾的上拿。”
“那你为什么要走呢?”我又问道。
老憨先是看了我们一眼,然后臊眉耷眼地说道:“还能因为什么,你们呗?我当时就想,反正也被拆穿了,索性就此浪迹天涯,一边修炼我的道法,一边长生不死。那口诀我都已记下,要书也没什么用了,所以我才舍了妻儿老小,远走他乡。”
“上这儿来就算是远走他乡了?这儿貌似离你们家也不是很远吧?”我笑道。
老憨道:“书上说过,修炼此道法,不仅需要众多鬼魂,还要吸纳天地灵气,我早就听人说,小王庄这里有条地脉,本来是想等我道行再进一步后再来这里的,但因为你们的出现打乱了我的计划,所以...”
“所以你就带着那些鬼魂跑到这儿来了?”我替他说道。
老憨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
“最后一个问题。”这时,宫瓶忽然开口道,“这么多鬼魂哪儿来的?”
老憨道:“这几年我攒的。”
“攒的?”我们惊呼道。
老憨点头:“没错。我知道修炼这种法术需要非常多的鬼魂,于是我就隔三差五的出去抓鬼,这几年下来,也就攒了这一万多只。”
“也就一万多只?你怎么不再谦虚点呢?”
也就是老憨这种人,有着农民吃苦耐劳的本分,同时又十分勤俭节约,能攒住钱,这要是换了我,今天我妈刚给的二百块钱,明天要是能剩下多余五十,就算我王小明丧良心了。
“唉!看来这盗版的东西就是害人啊!”宫瓶闻听前因后果,不由得一阵叹息。
不过老憨听了却是十分不解:“什么...盗版?”
“你那书籍里面的道法并不成熟,后期有很大的弊端存在。当时创造这种道法的人是太过于急功近利了,所以才走了极端,后来有很多失败者证明了这种道法的不可取性,这种邪术才逐渐被人们所遗忘。”宫瓶解释道。
“什么,你说这道法不完美?”老憨听了,似乎有些激动。
宫瓶摇头道:“不能说是不完美,而是它本身就是错误的。你若照着书上所说继续修炼下去,不仅不能延年益寿、长生不死,甚至还会变成鬼尸!”
鬼尸,跟僵尸的意思差不多。僵尸是人的灵魂离开肉身,身体尸变成邪物。一般僵尸自身没有自主意识,只有对食物和危险本能的反应,只有一些成了精的僵尸才有自主意识。鬼尸跟这个差不多,是鬼魂失去自主意识,成为其他恶鬼栖身之所,从而变成一个被人控制的傀儡。一般一些妖道妖僧啥的,手里都会有这么几只鬼尸,跟打手的角色差不多。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是错的?它怎么可能是错的?”老憨像是证明了某种理论的老教授,刚将自己的成果发表出去获得认可,结果第二天立刻就让人给推翻了一样,满脸的不可思议。
“我们乃...”宫瓶本来是想说生死部的,但后来想了想,还是换了个称呼,“名门正派,这种事情又岂会欺骗于你?”
“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书上就是这么说的!我也是这么去做的!它不能是假的!不能啊!啊——苍天啊!你是要玩弄死我吗!!”老憨此时已经是疯癫异常了。
我特想说一句:“没错,我就是想玩死你。”不过我怕他听到后跟我发飙,最后就没说。
“唉——此人已无药可救!差点儿,了却他的烦恼吧!”宫瓶有些伤感地说道。
宫瓶说罢,我姐她们几个女的都有些伤感的把头转了过去,似乎是不想看到这么一个原本淳朴的农民,最后因邪术变得疯傻痴癫,还落得个客死他乡的下场。
差点儿也有些难受,不过他下手可一点儿都不心软,匕首飞过去之后,直接就命中了老憨的心窝。
这时,一道银白色的光芒忽然从天而降,就在差点儿将老憨杀死变作鬼魂之际,那道银白色光芒正好将其笼罩起来,随后就见老憨双眼通红,头发松散,衣衫无风自动,显然是要变异的节奏啊。
“不好!被圆月阴气照在魂魄上,他要变厉鬼!”
之前我们说过,月圆之时,乃是阴气最重的时候,这个时候被月光照在鬼魂上,就相当于狼人看见了满月。不过即便如此,老憨也就是个厉鬼,不足为惧,差点儿随便打个喷嚏就能把他灭了,宫瓶担心的是那一万多的孤魂野鬼。
这些鬼魂本来就是被老憨所控,现在老憨变成厉鬼,操控鬼魂的手段也就越发熟练。若是让他将这些鬼魂吸收,其后果不堪设想。
正所谓怕什么来什么,就在宫瓶说完那一句后,就见那好几千小一万的鬼魂又开始转圈了。这次鬼魂转圈的速度要快了很多,无数影子相连一起,就跟一道锥形的影墙一般。
老憨依旧处在众鬼魂之中,只是此时的他已然是赤目狰狞,早已没了人性。
兀的,鬼影漩涡突然消失,就跟被谁用PS批没了一样瞬间没了踪影。再看老憨,我都不用戴墨镜,一眼就瞧出他已经是功力暴增非同凡响了。事实也是如此,因为宫瓶看到这个结局后,捂着脸说了一句痛心疾首的话:“完了,鬼魂被他吸收,他已经成为万鬼之王了。”
“那咋整,炖了吃肉?”一般没辙的时候我都这么问。
宫瓶没有理我,而是对宋家兄妹道:“小刚、小美,助差点儿收服厉鬼吧!”
我纳闷道:“咋不派尸魔上场啊,不然她真成蹲点的了。”
宫瓶叹息道:“老憨已经成为鬼王,戾气太重。尸魔是要向着正道修炼的,所以最好让她远离这些。”
我心想也是。现在的老憨就跟刚才那个老教授似的,刚被人推翻了自己的理论,结果又发现还有证明它是正确的可能,明显兴奋的都有些过头了。老憨先是勿入魔道,而后又被我们打击,现在又面临着即将魂飞魄散的结果,饶是见惯了各种悲欢离合的宫瓶,也不免一阵惋惜。如果他要是能好好种地...唉,这都是命啊!
一念成魔,终难回头。老憨落得如此下场,也只能怪造化弄人吧!
“可惜了那一万多孤魂野鬼,不能被超度了。”宫瓶叹息道。
一万多鬼魂,就相当于一万多条人命,老憨这孽造的可是有点大啊。
没了万鬼,宋家兄妹的任务也就算是失败了。不过还好,现在又出现个万鬼之王,也够宋家兄妹练练手了。
这时,我忽然发现宫瓶还有闲心情发朋友圈,立刻鄙视道:“刚才还各种叹息呢,现在倒好,连自拍都快发出去了吧?”
宫瓶白我一眼说道:“你以为谁都跟你似的?我是在跟达叔请示。”
我挠头道:“请示?请示啥?”
宫瓶又白我一眼,不过这次她还没说话,我们班主任先不干了:“你怎么当的永生不死?生死部不能随便将人魂飞魄散的规矩你不知道吗?”
听我们班主任一说我这才想起来,当初还真听和尚说过,他说我们生死部办案,想干什么几乎都行,就是不能随便将人魂飞魄散,更不用说是灰飞烟灭了。
不大多时,达叔回信了,虽然就只有简单的两个字,但我看了仍旧不免心痛——同意。
老憨啊老憨,你说让我说你点啥好?你一个普通的农民,没事想什么长生不死啊?你说你这一死,让我婶儿缺着个腿,一个人可怎么过啊...
我这边正胡思乱想呢,差点儿他们已经将老憨给控制住了。
老憨再怎么是鬼王,跟差点儿比起来也差不少呢。他们三人也没咋费事,就随便组了个三才大阵,呈等边三角形将老憨围在当中,不管老憨怎么横冲直撞,那三才大阵都固若金汤。
此时,差点儿已经将匕首悬在了头顶,摆好了一副要除恶扬善的架势,只要这边宫瓶冲他点头,那匕首就会将老憨魂飞魄散。我见宫瓶现在都已经和差点儿对上眼儿了,眼见着头马上就要点下去,忙大吼了一声:“等会!”
“就没有其他办法吗?”我见老憨那痴癫疯狂的样子,再想到我婶儿得知老憨惨死后那大嗓门,最后还是忍不住对宫瓶说道。
宫瓶摇头:“他已堕入魔道,且残害了上万只无辜的孤魂野鬼,即便我不这么做,阎王爷也会将他魂飞魄散的。没办法,他罪孽太重。”
“可这...这...这...”我这了半天,也没想出个馊主意。以前我们班主任“夸”我坏水儿多的时候我还老大不乐意,可现在到了节骨眼儿上,那坏水儿就跟缩头乌龟一样死也不出来,我急的都快跳脚大骂了,却还是挤不出一滴坏水儿来。
“小明,我理解你的感受,我也不想让老憨就这样离去。可事实就是这样,我们别无选择,这就是我们永生不死所要面对的重重磨难之一。要知道,若今后你的家人也出现这样的情况,到时候你不仅...”
我伸手打断宫瓶,因为她说到这里,我已经开始有点儿后怕了。我稍微设想了一下,如果站在我面前的这个人是我父母...然后我就不敢想象了。
“婆婆妈妈的,一点儿男子汉的气势都没有!点儿哥,让我来!”就在我思绪万千的时候,宋小美忽然站出来道。
差点儿没有立刻回答小美,而是先看向了宫瓶,见她点头,这才收了匕首,站在一边看戏。
宋小美其实对老憨的印象也不错,只是她没有我这么多愁善感,对于老憨祸害万鬼的事情能保持比较冷静的态度,并相对公正的去评判。在她看来,老憨虽然值得可怜,可他毕竟祸害了一万只鬼魂让他们无法转世投胎,所以功过相抵之后,还是觉得过大于功,要彻底铲除他。
此时,宋小美已经拿出了一张明晃晃的符咒,那符咒我见过,因为我对什么什么之最的东西比较感兴趣,所以就多了解了一下——那是一张五雷天心正法的符咒。
五雷天心正法,乃道教之中最高级别的术法,至刚至阳,威力异常强大。与一般的引雷决不一样,五雷天心正法引的是渡劫的天雷。以前在古代,一些名门正派之中,只有掌教才有资格去学习,而且还不一定能学会。所以学会五雷天心正法便成为了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所以我见宋小美拿出这张符咒,当时就有点心痛。我冲她一摆手,示意她稍等一下。宋小美这次也没有跟我对着干,只是站在一边看着我不说话。
此时,我那万千思绪又回来了。老憨给我的第一印象很不错,他一个农民,教唆一帮混社会的二混子去种地,这其实是一个非常正能量还有点诙谐的事情,可是最终,谁能想到他会落得如此下场,所以我就想,这究竟是谁的错呢?他吗,我,还是那几本邪法?良久之后,我为我自己找到了一个答案——永生不死!
我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冲小美点了点头。小美似乎也明白我的意思,而且她也知道老憨本性不坏,怪只怪,你我正邪不两立,只得将你魂飞魄散。于是乎,宋小美小手一伸,那道符咒被点燃后立刻飞向天际,而后便见一道天雷从天而降...
一个说不上是好人还是坏人的憨厚老农,就这样走了。
寂静的夜里,我独自一人坐在满是狼藉的工地里。这是我在开篇以来第一次一个人独处于一处,也是第一次因为一个不相干的人而思考人生。上一次我思考人生,还是因为我爷爷。
我就坐在一块大石头上面,呆呆地望着圆月抽烟,不说话。
不大多时,宋小美来了。这是她第一次正经的跟我说话,也是第一次正经的称呼我名字:“小明,你没事吧?”
此时的我,望着那皎洁的皓月已经有些麻木了,甚至麻木的我都看不出这美丽的月色究竟有什么可值得颂扬的。我闻听小美说话,没有回头,也没有将眼神挪开,而是开口问道:“你觉得永生不死真的很好吗?”
宋小美闻听此言,默默地坐在我一边,将双脚踩在石头上,双手抱膝,低着头说道:“说实话吗?”
我转过头,很认真的冲她点了点头。
宋小美莞尔一笑,淡淡道:“糟糕透了。”
我很不解,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宋小美没有立刻回答我,而是前后摇晃着身体,也不知道是在考虑要不要跟我敞开心扉,还是在琢磨如何解释,好一会后这才反问了我一个问题:“知道尸魔的事情结束后,我跟我哥哥为什么消失了三天吗?”
我摇头。
宋小美突然一笑,把我笑得心里毛毛的:“因为我父母... ...”
宋家兄妹是根儿红苗正的富家子弟,据说他们老宋家祖上几十代人都是富贵人家,不管在哪朝哪代,那都是富甲一方的权贵之士。
老宋家家训极严,尤其是对子孙后代的培养,看的十分重要。也是因为如此,他们才能打破富不过三代的谣言。
宋家兄妹从小就接受他们宋家祖辈传下来的家训的熏陶,再加上父母经商,又有极其良好的物质生活,所以宋家兄妹才会成为为数不多的不作妖的好富二代之一。(其实是富N代。)
宋小刚是学经济管理学的,毕业后在圈里混几年,他爸爸就打算让他接班。宋小美天性要强,不喜欢靠父母为生,再加之她父亲也没有真的打算将自己的事业托付给她,所以宋小美对于专业的选择比较自由,她学的是时装设计,梦想着将来她设计的衣服能够红遍大街小巷。
如果没有成为永生不死,他们兄妹今后的命运就会是哥哥继承家产,妹妹踏进时尚圈的结果。但天不遂人愿,就在宋小刚已经开始帮着父亲打理公司的时候,他们被选为了永生不死。
对于永生不死的兴趣,他们兄妹自然要比之前自己所选的专业要感兴趣的多,所以兄妹二人便以放松为由,向父母请了几天的假,然后这才有了我们去地府之后所发生的一些事情。
对于自己的身份,宋家兄妹跟我们一样选择了保守秘密。我跟我姐的打算是暂时保守秘密,毕竟这种事情不是你说实话就能搞定的,我妈那笤帚旮沓抽人的功夫可不比太婆扇人嘴巴子的功夫差到哪儿去,如果真有必要,到时候我们再选择说与不说。
宋家兄妹大概也是考虑到这个事情的真实性很难让普通人相信,所以也没打算现在就将实情告诉父母,这就导致了一系列的矛盾产生,如宋小刚迟迟不愿意正式接手公司,和宋小美整天夜不归宿等等。然而这些还在其次,最关键,也是那次宋家兄妹失踪三天的真正原因是,他们父母正逼着宋小刚结婚。
之前有说过,他们老宋家家训极严,这其中就包括在婚姻方面。
据宋小美说,凡是他们宋家人的后代,是允许自由婚配的,但前提是,对方一定也要是祖辈都是富贵人家或是书香门第、官宦之后才行,像我跟我姐这样的,他们父母是绝对连看都不带看一眼的。
可是现在大家都知道,我姐跟宋小刚已经是一见钟情,而且并打算今后也相守到老,这就导致宋小刚现在左右为难,他现在整天往部里跑,不好好打理公司已经很让父母不满了,如果要是再找我姐这样一个八辈贫农做老婆,他父母非炸了锅不可。
他们兄妹那次回去,就是宋小刚跟他父母摊牌去了,结果可想而知,因为在回来的时候,我们都看到宋家兄妹好像不是很高兴的样子,这和我们姐俩有了正规工作后我们爹妈整天跟邻居各种臭显摆大相径庭。
宋小刚并没有交代出我姐的真实身份,只是说在大学认识的同学,后来又遇到了,然后两人便相爱了。因为考虑到家规的问题,宋小刚还特意编了个研究生的头衔挂在我姐头上,说我姐怎么怎么好,又如何如何善良,可是一听家庭条件,当时就被否决了。因为这个,宋小刚自打出生以来,第一次跟父母闹翻,还玩上离家出走的戏码了。宋小美自然是支持哥哥的,所以也跟着一起离开了。也可以说,宋家兄妹现在已经是无家可归的人了。
我知道,我把宋小美追到手的几率是在0.000...1至负无穷大之间徘徊,但是我姐跟宋小刚他们两个可是实打实的一见钟情,虽然我嘴上老说他们是狗男女,但其实心里还是挺祝福他们的,我也看得出,宋小刚不是那种花花公子,也没啥不良嗜好(就是有点腹黑),最关键的是,他对我姐好,这也是我最放心的一点。不过现在看来,我姐跟宋小刚最终走到一起的几率也跟我把宋小美追到手的几率差不了多少。
宋家兄妹离家出走也只是权宜之计,他们不可能真的一辈子都不跟父母见面,早晚有一天,这些事情都要面对,到那时候,可就不是一哭二闹三上吊便能解决的了。
难得宋小美跟我敞开心扉,我就跟她就着这个话题聊了很多,包括小学到毕业的各种悲欢离合,以及对于成为永生不死后的一些感慨等等。到最后,我们甚至都聊到厨艺方面去了,完全把老憨这段戏码给抛在了九霄云外,这跑题跑的也是有点太偏了。
早上四点多钟,我跟宋小美才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去休息。刚回到房间,宋小刚就迷糊着眼睛问我道:“怎么,你跟小美真开房去了?”
这时,小美还没走远,她把一个樱桃弹扔进我们房间,把我跟宋小刚吓得,当时就睡意全无了。幸好那樱桃弹没有被咬,要不房顶非被它掀了不可。
见小美进屋了,我这才小声问道:“你妹...以前也这样吗?”
宋小刚尴尬地一笑,摇头道:“也不是,但自从认识了你之后,她就越来越不着调了,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夫妻相吧。不过先说好啊,你将来要是真娶了她,我可不带退货的。”
我:... ...
第二天一早,其实也不是第二天了,是当天早上,我跟宋小刚因为那颗樱桃弹没了睡意,就一直聊天聊到了大早上。宋小刚跟我说,他们兄妹消失的那三天确实是因为逼婚的事情,现在他正为怎么把我姐娶进家门发愁呢。我说等这事儿完了我帮他想想辙,但前提条件是他也必须帮我把小美追到手。不过看宋小刚那意思,他还并不打算帮这个忙,但考虑到他跟我姐的将来,最后还是同意了。就这样,我们两个就算是达成战略合作伙伴了。
别看一宿没睡,我还挺精神的,也不知是因为成为永生不死之后对饥饿和疲倦免疫了,还是以前在网吧通宵的时候练出来的。
简单吃了些早饭,我们就继续追查我们班主任的案子。因为昨天晚上跟小美聊的挺嗨,我就想趁着这个热乎劲再跟她更进一步,结果这厮居然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不仅对我的穷追猛打毫无反应,还将一颗咬了一口的苹果朝我扔来,不过幸好那是真的苹果,那也把我吓够呛啊。
正所谓六月的天,娃娃的脸儿,瞎子翻书,女人翻脸。大致意思是说,六月的天说变就变,娃娃脸儿说哭就哭,瞎子看不到,所以翻书就快,但女人翻脸比瞎子翻书还快。
早上四点多至七点,才不到三个小时,她居然可以当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我算是领教女人翻脸的本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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