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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叫林能,父母取这个名字,是想让我做什么事情都能成功,我出生在普通的小家庭,一家人住着月租三百块的小房子里,虽然贫穷,但也过的开心。母亲在二十岁的时候生了我,当时我母亲还在怀我的时候,吃的都是酱油配白米饭,地瓜片熬汤,有时候连地瓜片都没得吃,白米饭也才半碗。
我奶奶有三个儿子,父亲排名第二,不是说家庭很好,因为那时候家里基本都是多生,我奶奶生三个算是很少了,别家看到最厉害的生了九个。
以前七十年代南方连饭都吃不到,喝的都是稀粥,所以我父亲才十二岁的时候就得了胃病。
我爷爷死的早,我刚出生的时候,我爷爷还没见我一面就死了,我爷爷是村里唱戏的,那时候拿的并不是钱,爷爷每唱完一场戏都能拿一张粮票,而那时候的猪肉很贵,要10张粮票才能换三两猪肉,当时猪肉的价格好像是三毛钱一斤,所以基本他们一年都没吃过猪肉。
但是我爷爷死后,家里唯一支柱倒下,我奶奶比较懒,但是有手活,懂得穿线缝衣服,还有种地,但是每次种地半年都没有收获,原因就是她很少去管理。
所以家里根本没有家用,父亲就一直饿着肚子,我大伯比较幸运,他从小一起玩的朋友每次都会请他去家里吃东西,有时候还能吃到肉。
而父亲与我叔只能饿着肚子,然后父亲在十四岁的时候决定去打石头,打石头就是把一整块石头打碎,然后磨成长方形,都是用来盖房子的,那时候非常热,起码有三十九度多,当时打石头一天就赚7分钱,所以只能够勉强一天吃饱,根本存不到钱。
父亲坚持了两年多,期间有一次不小心打石头,石头跳出来砸到了脚的大拇指,流了很多血,导致现在那个指甲一直都是坏的,但是却会一直和平常一样生长。
父亲觉得一直这样没有什么出入,最后在十六岁决定外出打工,来到了nc,当学徒帮老板打了两年的金,第一年没有工资,第二年一年工资就120块钱。
父亲在十八岁的时候又回来老家,当时在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与我母亲恋爱了,他们两人是同学,父亲读到三年级就退学了,母亲则早一点,一年级就退学了。
说起我母亲,她是我外公在外面捡回来的,我外公很严厉。
当时我父亲在十八岁向我母亲提亲的时候,我外公极力反对,原因就是我父亲太穷,当然还有别的原因,我外公捡我母亲回来其实是要当童养媳的。
我外公本意是等我母亲十八岁就给我大舅当童养媳,但是我母亲性格刚烈,当时反对无效,到傍晚的时候跑到我父亲家里,两人私奔跑掉了。
当时我父亲手上只拿了300块钱就来到了hn,父亲决定在这里生存。
当时来的时候我母亲已经有三个多月身孕,但是那时候查超生特别厉害,如果被查到是要罚款的,我父母当时年轻,什么都不懂,最后母亲害怕把孩子打掉了。
决定在此生存后,找了一家店,租金一个月100,但是没钱,而店主是位老奶奶,人很好,也借给我爸钱,我经常叫她刘奶奶,陪她玩。
然后找了离店比较近的地方落脚,当时刚来,租金是120块一个月,而房东她老公是位警察,是个很好的人。
当时贪官横行,我父亲开店期间经常会有消防的,安全检查的,私下每次都收几百块,苦不堪言,最后还是这房东她老公帮我们摆平的,而父亲每逢过年过节去送礼,都会去请教他。
所以这就是我的家庭生活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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