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林狗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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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林枫!给我起来!我饿了!”清晨,一声娇喝从屋子里穿出来。洛天依正揪着林枫的衣服直接将他从床上丢了下来。
“好好好。我这就去,哎,没想到穿越者居然那么能吃,我估计,姚明都没你吃的那么多咧,如果哪天召开大胃王比赛,你大概可以排进前三甲。光靠这个你就能拿到好几万美元的奖金,生活不愁了,说不定还能挺进吉尼斯纪录……”林枫睡眼惺忪地说道。
“别唧唧歪歪地。快去!!!”
“好好好,这就去……”林枫摊了摊手,无奈道:“现在给你煲粥的话太费时间了,冰箱里也没有太多的菜了……唔。要不给你下点面条吧。加点罐头牛肉、火腿、鸡蛋、番茄、鱼干,怎么样?”
“能做的好吃吗?”
“应该还行吧……”
“那还愣着干什么,快给我去做!”
“遵命!”
林枫连忙系上围裙,从冰箱里取出种种素材忙活起来,同时还不忘提醒一声:
“哦对了,你要吃点水果吗,冰箱里有西瓜,你如果喜欢的话可以拿去吃点哦。水果刀我不记得放在哪里了,但砧板上放着菜刀……”
林枫话还没说完。却听“嘣”的一声闷响,他连忙转过身去,却见餐桌上放着的一个西瓜被拍得四分五裂,鲜艳的西瓜汁溅射得到处都是。
就连洛天依的脸上和头发上都沾染上了一些西瓜汁,幸运的是她穿着的是酒红色背心,染上了西瓜汁倒也不嫌脏……
“你、你干什么?”
“拍西瓜,用刀切多麻烦,一拳头砸下去照样能吃!”
“你……”
林枫瞪着一双白眼,就像是吸了毒气一样,已经被洛天依弄得彻底无语了,敢情洛天依就是个暴力狂魔啊,能用暴力解决的事她就不愿意再浪费半点体力,现在可好,她连刀都懒得用,直接把冰箱里的西瓜搬到桌子上,一拳头敲下去就万事搞定,啧啧,真是返璞归真乐趣无穷呐。
昔日有娱乐节目大搞空手掰开苹果,空手剥开榴莲的绝活,现在有洛天依一拳打爆西瓜,话说,她也可以去参加《独门绝活》节目的,以她的蛮劲,可以连续拍碎一千个西瓜都不气喘……
“我什么我,见过胸口碎大石,没见过空手拍西瓜吗,头发长见识短!”
洛天依拿起一小块新鲜的西瓜,狼吞虎咽起来,吃得满嘴都是西瓜汁,幸好餐桌旁边就是纸巾,她一边吃西瓜一边擦拭汁液,要不然那西瓜汁就要流进她颈脖弄脏她的白衬衣了。
林枫满头黑线,无奈地翻了个白眼,要说头发长见识短,明明是洛天依的头发长得多好不好,她那头飘逸的黑亮秀发都是长及臀部的!
不过林枫好歹也是新世纪四好青年,不与蛮不讲理的女人一般见识,他默默地埋头煮面条,打火、下油、下面、打鸡蛋、剁番茄,忙的不亦乐乎。
洛天依一边美美的吃着西瓜,一边转动着明亮亮的大眼睛,扫视着这个厨房,时不时地问道:
“哎耶,冰箱里的这个是什么?”
“那是巧克力,都放着冰箱快半年了。”
“好吃吗?”
“女孩子一般都喜欢吃,你尝尝,草莓味的。”
“那我不吃了!”洛天依嫌弃道。
“一般女孩子喜欢吃的你就不吃啊?”
“对,因为我不是一般人。”
“可是你刚才吃的早点,就是一般人都喜欢吃的……”
“吵死啦!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诶,那个是什么?”
“那个是我养的蜥蜴,绿鬣蜥,它很温顺的,又乖又懂事,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做林狗蛋……”
却见厨房的某个角落,安安静静地躺着一头熟睡的蜥蜴,通体发绿,身体饱满,皮肤紧绷无褶皱,虽然卖相看起来丑了点,但是看着倒也挺威风的。
“林狗蛋?好名字!”
“你,你这是要干什么?别过去逗它,以你的暴力程度,肯定会把狗蛋捏死的!”
“不会的啦,我喜欢着呢!”
洛天依莲步轻移,咻地一下就跑到“林狗蛋”面前,轻轻地伸出手指戳弄它的脑袋,将它从酣睡中弄醒。
孰料,这条蜥蜴睁眼见到洛天依的一瞬间,就像是见了世间最恐怖的食人魔鬼一样,惊恐地张嘴歪舌怪叫一声,随即以吃奶的力气跳了起来,嗖地一下就连滚带爬地一路撞着凳子,沙发,茶几,最后跌跌撞撞地爬到窗户上,如同跳楼一样四肢张开,嗷呜嗷呜地就自杀式跳了下去……
“哇啊啊啊!狗蛋,你怎么了!”
林枫见状,不由得被吓了一跳,也顾不得再去弄什么面条了,直接飞奔到窗边探头望下去,却见从二楼掉下去的“林狗蛋”竟然没被摔死,只是摔断了一条腿,但即便受了伤,它也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拖着断腿,一摇一晃地向前爬行,朝着森林里逃命……
“狗蛋,你这是怎么了!”
林枫感到无比奇怪,这条蜥蜴他好歹养了大半年,一直都乖巧得很,怎么今天一看到洛天依就被吓得逃命了呢?
好歹这条绿鬃蜥也是养了大半年的宠物,感情还是相当深的,林枫赶紧就脱下围裙一溜烟小跑下了楼梯,尽管外面还在下着滂沱大雨,可林嘉连雨伞都没撑,直接就打开房门冲了出去,淋着雨就要去抱回他的宠物“林狗蛋”。
“狗蛋,你在哪儿!快回来!”
瓢泼大雨顷刻间就打湿了林枫所有的衣服,还流进了他的眼睛,可他一点儿都不在乎,只顾着大喊大叫,可是场地内哪里还有绿鬃蜥的身影?
恐怕它早已经拖着瘸腿,扑哧扑哧地爬到花坛树丛里面躲起来,又或者已经爬进哪条水沟里乘着水流跑掉了吧?
“狗蛋,你怎么就忍心离我而去呀,当初买你回家可是花了我三百块大洋的呀,没你陪我在家我还不得孤独到死……”
凄惨而又痛彻心扉的哀嚎响彻四野,心痛欲绝的林枫任由雨水浸湿他全身,冰冰凉凉的液体透过了他的血肉,似乎连他的心脏都结冰了。
正当林枫还在哀痛的时候,院子外忽然驶入了一辆红色宝马豪车,而且还非常嚣张地在积水上打了个漂移式急刹车,溅起了一大滩水泼向林嘉,登时让他享受到泼水节的待遇,满含泥沙的脏水还泼进了他的嘴里,更把他的头发都冲得完全黏在一起。
“吱”
急促的刹车声过后,豪车的玻璃窗户顺势降下来,方才那个骂娘的富二代车主微微探出脑袋。龇着嘴朝林枫嚣张地喝道:
“小子,快去拿把伞过来,我和我马子要在你家里避雨。听到没?这是你的荣幸,哦,我爹是搞楼盘的,你这房子少说也有二十个年头了吧,改日我会叫人来给你重新装修一下……喂,你还愣着干啥,快去!”
富二代车主这明显是开的空头支票。避个雨还那么目中无人飞扬跋扈,随口就说帮人装修房子,他妈的谁信?至少林枫就不信。而且林枫也很不爽富二代车主的态度,有点破钱开个豪车泡个小姐就自以为高人一等,自以为是天皇老子了。
“不好意思,家里不方便,你去别处避雨吧。”
“什么?你小子说啥呢?不给我个面子?”富二代车主瞪了瞪眼,脸上的肉块都在抽搐着,毕竟外面下那么大的雨,鬼才知道啥时候才能停。这要是再下得大一点,就没法看清路没法开车了。
“鄙舍简陋寒酸。接待不了你这样的富家子弟,况且你这车都受损成这样了,谁知道你事后会不会赖到我身上,说是我砸坏了你的车,所以,请你离开吧。”林枫面无表情道。
如果是其他时候,林枫倒也可以让别人来家里避雨,可是现在是非常时期呀,家里还有个未知生物洛天依呢!
这富二代车主车上还载着两个浓妆艳抹的妞儿,一看就知道是喜欢双飞的色魔,要是让他见到家里的洛天依,
他铁定要不老实地上前调戏,而迎接他的将会是洛天依那“砂锅大”的拳头,铁定会粉身碎骨死翘翘的!!!
所以林枫这是在变相拯救这富二代车主的命,用心良苦啊!
“你,你当真不给我面子?操,小崽子瞧不起我,怕我赖你帐?告诉你,这车虽然破了,但也不算贵,老子随随便便就能买个十辆八辆,跟玩儿似的!”
车主骂了一声,林枫倒是心里微微一跳,
“小子,别给脸不要脸,瞧见这块表了没?美国货,镶钻的,你要是识相,就拿去,卖出去少说也值个三五万,懂?”
在两个妞儿的注视下,富二代车主自然要找找面子,就算肉疼也得搞定林枫,于是就比了比手臂上的金表。
林枫倒是很心动,三五万对他来说可不是小数目,够他一年的开销了,但现在是非常时期,万万不能让他进家里门的,当下他也只能忍痛拒绝。
“抱歉,钱不能收买我,说不行就不行!”
“小子,你……”
“老哥,其实是这样的,我家里有个亲人刚刚从楼上掉下来摔死,尸体被盗了,我家里人在翻箱倒柜整理遗物呢,所以真不方便……”
“操!晦气!”
富二代车主一听到这话,当即就脸色铁青地咒骂一句,愤愤地瞪了一眼林枫之后又开着豪车“吱”地一声启动,扬长而去,但是还没开几十米,就“彭”地一声撞到了大树上,登时人仰马翻,富二代摸着出血的脑袋,咒骂道:
“我说今天怎么那么倒霉,又是被砸车又是撞车,原来是那房子有人死了啊,妈的,亏老子还想来这附近打野战,就他妈的是染上了晦气,走走走,赶紧离开这地方!”
车子艰难地倒转过来,又小心地行驶在道路上,缓缓地向前移动,直到消失……
而林枫目睹宝马彻底离去之后才松了口气,拍拍胸口道: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土豪小哥,你下了地狱可要跟阎王说一声,是我林枫救过你一命呐……唔,不过话说回来,你还真是好骗,我说啥你就信啥,但我说的也不全是假话,半真半假吧,我的‘狗蛋儿’确实跳楼摔断腿跑掉了,这跟死掉了尸体被盗有啥区别……哎,我的狗蛋儿,没你我可怎么活。早知道我前几天就该把你给卖掉,好歹能赚个七八百!”
林枫愤愤地捏了捏拳头,这才回到房子里。顺着楼梯上到二楼,发现洛天依竟然已经把一整个大西瓜吃完了,当然她还用纸巾把小嘴儿擦了个干干净净,倒是地上躺着几十团揉圆的纸团。
“你很喜欢淋雨吗?”洛天依忽闪忽闪着一双似水明眸,若无其事地问道,浑然不记得她把绿鬃蜥吓得跳楼的事。
“……不喜欢!但是我想问,你刚才到底对我的狗蛋儿做了啥。害它有那么大的反应!”
“我怎么知道?我只是戳了下它的脑袋而已,说不定它是梦游,梦着梦着就跳楼了……”洛天依很无辜地说道。
“梦游!!!好解释!!你知不知道我跟狗蛋儿相依为命多久!就因为你这么一戳。我便失去了这位亲人,前几天有个朋友来我家,出价七八百块钱我都没舍得卖掉它呢……”
“得了吧,真啰嗦。你要是不满意。可以来单挑呀,我吓坏了你的宠物,你可以来打我一顿试试?”
“呃……”林枫立马就怂了,如同漏气的气球般软了下来,咳嗽一声转移话题道:
“那个,呵呵,我刚才下的面条大概开锅了吧,都煮五分钟了。我去瞧瞧……”
林枫可不敢再惹洛天依,连忙跑去掀开锅。登时那混杂着番茄、鸡蛋、牛肉香味的气味就随着蒸汽翻腾而出,洛天依一嗅到便眼前一亮,大叫道:
“快点,我要吃!”
“好好好,这就给你弄……”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林枫还真的发起愁来,他刚才的的确确是给洛天依弄十人份的面条,如今这煮好的面条几乎满满一锅,看着都让人心惊,他都快不知道这面条该怎么夹起来了……
还有,洛天依刚才不是已经把一个十斤重的西瓜吃了个干干净净吗?她真的还能吃得下那么多面条吗?
林枫从消毒柜里取出一个大海碗,直径十五公分的那种,给李佳玉夹了满满一大碗,顺便再上面撒了点葱花菜干,加了点辣酱,便端到桌子上。
“喏,弄好了,你自己慢慢吃哦,记得要用筷子,吃完了你自己去锅里再加点……我,我先回房里擦身换衣服了。”
“等等,筷子怎么用?”
洛天依很疑惑地看着桌子上的木筷,她自从黑化以来,都没用过筷子来吃饭。
“就是这样……”
“不懂!”
“哎,算了,没用过筷子的很难短时间学会,我给你拿个叉子吧……”
洛天依确实不会用筷子,但是用叉子的话就方便多了,她嗖嗖嗖地就用叉子在手里面转了两圈,帅气又飘逸,足以媲美那些玩扑克的赌圣了,当下她也不客气,直接就卷起大团大团的面条,“兹溜”地吸进嘴里。
几分钟后,林枫擦干了头发换了一身衣服,一边拿吹风筒吹着头发,一边坐在洛天依对面欣赏着她那笨拙而又狂野的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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