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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秋天举行的法庭审判中,迈克尔·彭迪恩被押到了埃克塞特<span class="" data-note="Exeter。英国英格兰西南部城市,德文郡首府。罗马时期这里就有了都市。之后撒克逊人来到了这里。市内有不少宗教建筑,市政厅建于中世纪,号称是英格兰历史最长的市政厅,迄今仍在使用。"></span>,因谋杀罗伯特、本迪戈和阿尔伯特·雷德梅茵而被判处死刑。听到判决后,他本人也没做任何辩护,只是想尽快回到红砖砌成的郡监狱的牢房里去。同甘斯预言的一样,在所剩无几的最后时间里,他写下了一份自白书。

    这份带着凶手鲜明风格的特殊记录,看上去有某种别样的魅力。但它上面所记录的犯罪过程,以及罪犯的自首态度,同真正意义上的不朽还是有本质区别的。彭迪恩的自白书流露出一种满不在乎的,病态的幽默的情绪。它做作地宣扬一段光芒万丈的爱情,以及满纸浮夸的风格,剥夺了它可能在犯罪文学编年史上所取得的崇高地位。在自白书的结尾,迈克尔说自己绝对不会在这里坐以待毙!他在里面多次提到这一点,而警方也采取了一切措施,防止他的预言成真。

    下面就是他一个一个字写出来的自白书。

    <small class="ter">我的辩护</small>

    <small>听着!陪审团的成员和法官大人们。在一切尘埃落定之前,还有一场好戏看呢!啊!你们都从来没有深入地了解过这样一个灵魂!来听听你们在法庭上说过的蠢话吧:“为什么这个犯人这么快就认罪了?他应该为自己辩护的啊。”我来告诉你吧,他饕餮的灵魂需要鲜血的滋养:渴望从杀戮中获得前所未有的快感。</small>

    再看这一段:

    “这是个怎么样的人啊?一条和别人不同的毒蛇?所以他才会到处寻找自己的猎物?”

    <small>写下这桩充满艺术性的犯罪报告,或许对那些脑容量只有兔子般大小的人是没什么用。但却能让我能窥视自己的内心。在白纸黑字上释放的灵魂,能让我更清楚地看到自己天才的大脑里那些春风沉醉的青春岁月,和闪闪发光的智慧结晶。</small>

    <small>请记住,写下这份手记的我,还不到三十岁。</small>

    <small>作为一个没什么经验的年轻人,我常常问自己:这个世界上比我聪明的人,是不是还没生出来?我见过的所有人里面,都没有比我聪明的。甚至和我接近的都很难找到。只有我那个受不了社会虚伪约束的妈妈,才和我有的一拼。我老爸和他的朋友们,对那种流言蜚语还是很在意,好像真的觉得自己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一样。他们显然觉得我母亲欠公众一个交代!‘堂堂正正’好像是他们唯一追求的目标,而‘不正经’好像成了唯一要谴责的东西。那帮康沃尔胆小鬼们的逻辑,多么可笑啊!</small>

    <small>然而,没过多久我就发现历史的进程,无一例外不是由伟人所推动的。又过了不久,从一间旧剧院的昏黄的灯光中,我突然悟出了自己的使命!</small>

    <small>在通常为人所知的“犯罪”里面,一切都取决于罪犯的个人风格。我们很容易发现,一个罪犯在考虑到即将付出的代价,或想到迟早要东窗事发,并脑补那些废寝忘食的条子们的时候,就打退堂鼓了。</small>

    <small>什么人类的良知啊,人性的内疚感啊,当一个人真正策划谋杀的时候,是这些伦理纲常都是狗屁——要完成自己的使命,必须克服很多让人分心的事情,个人的局限性,以及后天的种种弱点。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不去忏悔的话,你会发现,犯罪后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内心强烈的不安。可是任何哪怕是最小的不安,都会导致无谓的烦恼,从而损害自己的身体。那些要上断头台的人,是应当去忏悔的。但对于像我这种信念坚定,深谋远虑地同命运英勇抗争的人来说,是没什么好担心的。我从通向成功的精神喜悦中,获得了巨大的满足:这是我精神的支柱,力量的源泉和最高的恩赐。</small><cite>..</cite>

    <small>怎样才能完成如此伟大的谋杀呢?科学,哲学,宗教给予我们的东西,怎么能和一桩完美犯罪所带来的神秘感,破坏性和完成后的巨大喜悦相提并论呢?一切在它面前都不值得一提。因为无论如何,接下来的新世界一定会让我们无法施展抱负,颠倒所有的黑白,让地球回到史前的蛮荒时代<span class="" data-he  world will surely stultify our knowledge, found our accepted truths, and reduce the wisdom of this earth to the prattle of childhood。"></span>。我的身体开始觉醒,按照形而上学的想法,即刻行动起来。在初次尝到血腥的甜味之后,内心的狂喜再也无法被抑制住了。</small>

    <small>十五岁的时候,我就杀了一个人。当时我就发现,如果处理得当的话,会有全出乎意料刺激。那种感觉就好比在路边的小溪喝水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粒长生不老的仙丹。那件事情没人知道。老爸前跟班乔布·特里沃斯的死因,至今还是个谜。他住在彭赞斯附近一个叫保罗的小村庄里。他经常穿过高高悬崖的羊肠小径,沿着海岸线步行去工作。一天在鱼塘工作的时候,我听到特里沃斯和另外一个人说起我母亲,说她是一个邪恶的女人,做了对不起我父亲的事。</small>

    <small>从那一刻起,我就打算除掉他。几个星期以后,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机会。发现他在一个有雾的夜晚独自回家。那条悬崖上的小路上,除了我们,连一个鬼影都没有。他个子瘦小,而我长得十分强壮。一开始的时候,我和他保持五十步的距离,然后从后面一跃而上,掐住他的脖子,一下子就把他扔到悬崖下面去了。他大叫一声,就坠入下方六百米的大海里去了。接着我翻过内陆的山地,趁着夜色回家了。我和其他人都没有和这件事扯上一点关系,乔布·特里沃斯的死,被认为是一场意外。大家都不认为他是一个有节制的人。</small>

    <small>从这件事情中,我得到的不是悔恨,而是某种男子汉的气概。我对我的所作所为欢喜万分。这件事情,我从未告诉过任何人,包括我的妻子。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我依然活得很好。我一天天地了解我自己,并且更加通晓人性。我从来没有在头脑发热的时候,做过什么冲动的决定,反而努力锻炼自我克制的能力。我觉得,只有通过自我认识和自我控制,才能达到某种圣人的境界。我从来没有主动去寻找过禁果,但也没有刻意地去回避它。我非常有条理地规划自己的生活。选择了牙医这份职业,想让自己成为比老爸的朋友们更有人情味的一类人。我对自己很有信心,却始终和别人保持着距离。</small>

    <small>虽说和最初的设想并不一致。任何一个有想像力的读者,都会和我一样马上想到,最好先动手解决掉本迪戈。然而,就在离我到‘鸦巢’报到不足两礼拜的时候,一切都因为罗伯特,雷德梅茵的出现而改变。说来也奇怪,在他出现的前几天,我妻子就叫我别去和本迪戈见面。她知道罗伯特就住在佩恩顿,如果让他看到我的话——那他到他兄弟那里去的时候,有可能会认出我来——这样,风险就太大了。因此,当罗伯特来普林斯敦,并和我们达成和解的时候,我几乎要放弃扮演‘朱塞佩·多里亚’的这个想法。但是随后杰妮——这出戏能圆满的完成功劳全在她身上——我永远的挚爱!——发现这正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每个步骤都被考虑到了,没有漏掉一个细节,也无需冒任何风险。</small>

    <small>要是罗伯特以后有空去拜访本迪戈的话,‘多里亚’就会露陷——这种把戏连那个迟钝的傻瓜都骗不了——他很有可能发现那个义大利人‘多里亚’就是我。更何况在此之前我们已经重归于好了。可要是罗伯特·雷德梅茵闭嘴——让他消失的话,那我就可以高枕无忧地在那个老水手身边当我的‘多里亚’了。</small>

    <small>于是,在到本迪戈那里报导之前,先干掉罗伯特的决定,就势在必行了。其实在罗伯特·雷德梅茵死的前一周,这场伟大巡回演出的每个步骤,都已准备就绪。</small>

    <small>但从哪里开始呢?杰妮曾经和我提了好几次,说我应该先剃掉胡子。她似乎很讨罗伯特的喜欢,他一直在她后面屁颠屁颠的。把他干掉之前,我也只好忍气吞声。那天早上,他们看到我剃光了胡子,也向我表示祝贺。我们还做了一些其他琐碎的准备工作。有一次,我妻子坐着她叔叔的摩托车去普利茅斯的时候,独自到伯内尓戏剧商店,去买了一顶女式的红色假发。回家以后,她把它改造成了男式的。与此同时,我也搞了一副大红胡子——我们的女房东,格里女士很不寻常地从她圈养的狐狸身上刷毛——那只狐狸的毛发和罗伯特·雷德梅茵胡子的颜色简直是一模一样。那正是我所需要的。剩下的只需以罗伯特的名义去采石场就行了。</small><big>.99lib?</big>

    <small>在去采石场之前,还有一些东西需要提前准备。当我们喝完下午茶,坐罗伯特的摩托车去平房那边干活的时候,我带了一大包扮演多里亚所需要的装备——一件平整的蓝哔叽西装上衣,一件马甲,一条裤子和一顶船夫所需要的帽子。我还带了一件用来谋杀雷德梅茵三兄弟的小玩意儿。这是我在南安普顿的一个作坊里打造好的。它是一个头有些类似于屠夫切肉的斧头一样的东西。这个东西很重,也十分锋利。此刻正长眠于科莫湖底。以前我去平房那边的时候,也在包里装着威士卡和眼镜——所以罗伯特对此并没有起疑心。</small>

    <small>于是我们启程前往福格金托,到那里的时候,天色尚早。之前我已经仔细勘察过整个石料厂了,决定在罗伯特·雷德梅茵休息的地方下手。你们会在那里找到他——还有那天晚上我穿的外套——都藏在那个从悬崖顶上一直延伸到最下面,呈扇形打开的冰碛里。往右边,在它深处的地方——那里一直有水滴沿着花岗岩的突出部分滴下来。无疑他还被埋在那下面两英尺<span class="" data-note="约60.96cm。"></span>的地方。滴滴答答的水珠,会把那部分斜面磨得很光滑;而每天下沉的地表,会形成更多的花岗岩沙子和碎石,把他埋得更深。不断下落的水滴肯定已经清除了我的作案痕迹。就算我给了你们这些提示,但还是很难找到他的。</small>

    <small>到了平房以后,罗伯特首先就想到水潭那里去洗个澡。他的那副德行,我早就习以为常。于是我俩一起脱光衣服,在里面泡了十分钟。你马上就会发现,这简直太棒:这样我穿上他衣服的时候,就不会有任何血迹。从水潭里出来回平房的时候,我就用那柄罕见的利器重击了那个裸男一下。他刚要转身,那个斧头已经深深地劈进了他的脑袋——这就像涂黄油那么简单。我还没割断他喉咙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于是我连衣服也顾不得穿,就马上穿上鞋子,拿把铁锹跑到冰碛那边。</small>

    <small>我在那不断有水滴落下来的地方,给他挖了个两英尺深的坟墓,那已经够深的了。然后我从平房那里用衣服裹了他,扛到这里埋了,往上面堆了些土,剩下的就交给那不断涌出的渗流解决吧。等到第二天早上,就算你们把整个福格金托翻个底朝天,还是需要极其敏锐的眼睛,才能在那个地方发现一些蛛丝马迹。我才不想让人找到它呢,后续的扫尾工作,基本上做到了天衣无缝。甘斯可能会摸到些许线索,而布兰登简直太好糊弄了。</small>

    <small>没有人会想到我谋杀了一个人。接下来我会利用他的尸体大做文章——亦真亦假虚虚实实的赤发鬼,没有人会有精力再去思考真正的他身在何处。我穿上了罗伯特的衣服,我们两个体型差不多,粗看没什么区别,细看就不行了。随后我又改了一下我的假发和胡子,带上了罗伯特的帽子——它太大了,但问题也不大。然后我搞了一个麻袋,往它上面抹了点血迹,往里面塞了我的手提包,一大堆蕨类植物和其他很多杂物。然后把它绑在摩托车的后面——这么做完全是为了转移那些笨蛋的注意力。</small>

    <small>现在罗伯特和我谁也不在福格金托了。当我开着摩托车穿过双桥,从阿什伯顿到布里克瑟姆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在布里克瑟姆海岸警备队大门口的时候,我感到有些心慌。但我还是硬着头皮抬着摩托车走了过去,不久就开到了贝里角的悬崖那边。老天还是很眷顾我的,每段路上都有目击者。我甚至和一个捕鱼的小伙子擦身而过,从灯塔那边下来的时候还看到一位医生——那种地方本该没什么人的。所以‘我’逃跑的每个线路,后来都有人报告。</small>

    <small>等开到一个偏僻的悬崖边,我就清空了麻袋,把里面没用的填充物都丢了。把我的包重新绑到摩托车上以后,又把那个血迹斑斑的麻袋塞到一个不太难找的兔子洞里。然后我开车返回罗伯特在佩恩顿的住处。之前我已经发了一份电报发给那个女房东,说他晚上会回来。至于他具体住在哪里,还有其他的一些细节,我都是从罗伯特那里听来的。所以我知道他把摩托车停在哪里——我把车放到车棚以后,凌晨三点用弹簧锁钥匙打开了他房间的门。把别人为他准备的饭吃了个精光。那个房子里还住了一个寡妇和她的仆人,她们睡得可香了。</small>

    <small>因为不知道罗伯特的卧室具体是哪一间,所以我也不敢轻举妄动。我从手提包里掏出多里亚的蓝哔叽西装上衣,帽子和棕色的鞋子穿上。把罗伯特的粗花呢外套,引人注目的背心,靴子和袜子,同假发,假胡子和武器一起塞进包里。四点钟的时候,我以一个褐色头发,打扮整洁的船夫——‘朱塞佩·多里亚’的身份离开了。真是一段难忘的回忆啊!</small>

    <small>此时,天已经开始亮了,而佩恩顿还在沉睡着。从那个海边疗养院出来走了半英里,一路上我连一个员警的影子都没看见。在饱览完托基<span class="" data-orquay。英格兰西南部德文郡的海滨城镇,位于郡治埃克塞特以南18英里(29千米)、普利茅斯东北28英里(45千米)。是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故乡。"></span>的黎明之后,我继续往牛顿·阿伯特<span class="" data-note="位于德文郡的一个集镇。"></span>方向走去,六点钟的时候抵达了那里。我在火车站吃完了早饭,然后坐火车去达特茅斯。在中午以前,就到‘鸦巢’了。我试着尽快去了解本迪戈·雷德梅茵。他和杰妮之前和我说的差不多,我发现自己很容易就得到了他的信任。</small>

    <small>这个时候,他并没有闲工夫和我扯淡,因为他侄女已经和他说了——发生在达特穆尔那边神秘的凶杀案。</small>

    <small>不用说,现在整个计划的重心,全落在我妻子身上了。我渴望与她第一时间通信。暂时分居两地让我很是痛苦,因为从结婚的那天起,我俩的灵魂就融为一体,再也无法分开了。</small>

    <small>也是她很细腻地想从苏格兰场找一个条子过来。因为听说一个叫马克·布兰登的警官正好在普林斯敦度假,这到提醒了她。她的预判也很准确:女性直觉告诉她,通过与他的合作,会让一切看起来滴水不漏。她相信不会出岔子,于是把一系列问题都告诉了布兰登,并得到了他热情的协助。谁知没过多久,那个可怜的家伙儿也心甘情愿地当了杰妮的奴隶。由于他的无能和疏忽,这个案子比一开始复杂了一千倍。像他这么一个克制的人,也被我那可爱的‘小寡妇’弄得神魂颠倒。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确实变得非常有用。可是傻人有傻福,后来我在格里泰恩对他开枪,并且相信他已经完蛋的时候,他竟奇迹般地逃过了死神的魔掌。那个傻帽展现出了超乎我意料的一面,不知不觉中,这也为他们以后的胜利打下了基础。</small>

    <small>那封本迪戈收到的,貌似是他弟弟从普利茅斯寄来的信,其实是杰妮在去‘鸦巢’的路上寄的。我俩在一周前,仔细研究了罗伯特潦草的笔迹之后,杜撰了这封信。这条红鲱鱼我我认为是很有价值的,事实也证明如此。因为它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转向港口,让大家觉得罗伯特已经逃到法国或者西班牙去了。</small>

    <small>闲话休提。当罗伯特·雷德梅茵的逃亡动向让当局摸不到头绪的时候,彭迪恩谋杀案就几乎看起来毫无破绽了。迈克尔·彭迪恩确实是死了——在我最初的设想里,他也不会再出现了。但为了执行接下来的计划,我又创造了‘多里亚’——我满怀热情地开始了又当编剧又当演员。到现在为止,我还是有点无法自拔。和其他伟大的演员一样,我逐渐开拓了这个角色,并使他变得生动立体起来,最后发现自己竟完全入戏了。至于以前彭迪恩是什么样子的,我都忘得差不多了。</small>

    <small>我努力把过去真实的回忆都逐出脑海。重新虚构了一个,并让自己相信。当妻子回到我身边的时候,我再一次爱上了她。也很快地适应了多里亚的新身份。杰妮到‘鸦巢’后,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拥吻我的时候,也同样大吃一惊!</small>

    <small>不过她很快地接受了她康沃尔丈夫——现在变得如此英俊挺拔。我也在她眼里成了一个全新的人。或许只有最聪明的女人,才有这种神奇的联想能力:她迅速地把我和以前的迈克尔·彭迪恩区分开来——现在的我是一个更为罕见,洒脱的人。就这样,我们努力地去幻想出一个全新的人物,并很快明白:这样做有助于欺骗本迪戈和误导布兰登。</small>

    <small>这个阶段的布局过程中,实在没法彻底尽兴。我们打算在结果本迪戈之前,先缓个半年。所有的细节我们都已经想好了,在考虑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神不知鬼不觉地杀了本迪戈的时候,布兰登又出现了。他那双小牛犊般的眼睛里,满是对杰妮的死心塌地的爱恋。<span class="" data-note=" He came very pat with calf love in his eyes。"></span>这意味着他以后会多次帮到我们,以后在面对老水手失踪问题的时候,这也会成为他的死穴。到现在为止,我们太了解马克了,觉得有他在场的情况下,别人对案件的真实性方面,不会有太多疑问了。</small>

    <small>所以在还没完全计划好之前,我们不得不马上采取行动。至于作案地点、具体时间和其他的一些因素——这些都会对最后的行动产生影响。虽说还有很多有待提高的地方,我还是马上适应了假罗伯特·雷德梅茵的角色。或许不该让‘假罗伯特’穿以前的衣服,但这种不拘小节的做法,也不是没有价值。或许会让那天晚上突然看到罗伯特鬼魂的布兰登,陷入惯性思维的逻辑当中。在狂风大作的月光下,当他看到了那个红头发,大胡子,穿着黄铜纽扣马甲的罗伯特的时候——或许这样的不期而遇,会让他一下子分不清东南西北。</small>

    <small>毫无疑问,他满脑子想的都是杰妮。只要离那个可爱的姑娘稍微一点,马上他就心神不宁了。这点完全没逃过我的眼睛,我们都觉得他会带着个人情感去看这个案子。至于这到底是哪个凶手搞的鬼,他首先怀疑的对象,肯定是‘鸦巢’的人。至于接下来他会怎么做,我不知道。但我们从另一个方面牵着他的鼻子走。在头一次在布兰登面前现身之后,接下来要由我那位可爱的甜心来为第二场演出来开序幕了。我还在那附近呆了一会儿,接下来就跑到斯特里特农场去。在很短的时间里,吓到一位农场主。这么做是为了告诉他们,‘罗伯特’偷了食物,然后立刻就逃走了。</small>

    <small>几小时之后,当多里亚到那里取牛奶的时候,他听说了整个事件。于是马上跑回‘鸦巢’。把那个男人的外貌描述了一下——本迪戈也马上认出了那就是他亲弟弟。他们都觉得‘罗伯特’再一次到这里举起了屠刀!</small>

    <small>之后的那些事情,你们都知道了,那我就不再多说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除了多里亚和杰妮,随后没有任何人见过罗伯特。换句话说,他就再也没现身过。他在那里的使命已经完成了——直到很久以后,他才会在格里亚恩泰露面。为了让本迪戈和布兰登相信他的存在,我和杰妮必须编制惟妙惟肖的谎言。‘罗伯特’再次沉沉睡去——听起来那个男的像又活过来了一样。</small>

    <small>实际情况和我最初的设想确实也有出入。机会再一次眷顾了我们,让我们得以改进之前的种种不足。</small>

    <small>每当想到我那无法替代的杰妮在‘鸦巢’所做的种种杰出的努力的时候,我就情不自禁地泪流满面——她是如此的胆大心细,四两拨千斤。另外她像猫一样随机应变的能力也让我很放心。那两个男人简直被她玩弄于股掌之上。啊,我手心的太阳!我们有着同样的灵魂,是上帝用同一块泥土黏成的!尽管你有父亲,我也是母亲生的——但那原始的烈焰,会把一切挡在它前面的东西化为灰烬!</small>

    <small>我刚才说过,当初的计划和实际有出入。我本来打算在罗伯特来看本迪戈的那天晚上,就在那个了望室里干掉老水手,让妻子协助我在早上之前转移掉尸体。可是因为某些突然情况被推迟了。那个本该送他上西天的晚上——就在我和他谈到杰妮的时候,通过他笨拙的目光和焦躁的表现,我就预感到房间里躲着一个看不见的人。</small>

    <small>房间里只有一个可以藏人的地方,不用猜也知道是谁了。我虽然知道了这个秘密,却依旧不动声色。我就知道那个侦探不会轻易放弃,只需快速地用余光瞄了一眼那个橱柜上的小通风口,就知道他躲在里面了。为了找到更恰当的时机,我不得不随机应变。确实也是,如果我代替他弟弟——在房间里就把他干掉的话。和之后第二天晚上发生的恐怖事件比起来,简直是太逊了。</small>

    <small>当我把那个老水手载到山洞——就是后来我带布兰登去的那个。我之前已经去过那里,点好了煤油灯。我跟在他身后上岸。当他前脚刚踏进山洞的时候,我就举起了斧头。他立刻毙命,五分钟以后,鲜血溅满了沙地。接下来我就在旁边鹅卵石下面为他挖了个墓穴——那是一个注定在半小时后会潮汐盖住的地方。不出二十分钟,本迪戈·雷德梅茵就长眠于三英尺的沙石之下了。然后我启程赶回‘鸦巢’。我向布兰登报告说,两兄弟顺利地见了面,叫我过一会再过去。我抽了一两根烟,然后走到下面的船坞去,把我的铲子从小艇上拿下来放到船库里。拿上一个麻袋,又出发了。</small>

    <small>在我回到山洞的时候,涨潮的海水已经完全把老水手的埋骨地给盖住了。我上了岸,往麻袋里填满了沙子和石头,把遗留下来的血迹处理得分散一些,又爬过石梯和长斜坡,在草坪上留下一段误导搜查工作的印记。抵达大陆架以后,我把麻袋里面的杂物都倒到悬崖下面去了。然后又穿着带来的罗伯特·雷德梅茵的大靴子,在地上踩了一些清晰的鞋印。这些印记可能会被马克,布兰登仔细收集勘察,并同在福格金托所采集到的进行对比。</small><u></u>

    <small>完成了这一系列的动作之后,我马上又跑下石梯。回到船坞里去放好麻袋,换了靴子,立刻跑去向布兰登汇报情况。当我们赶回山洞后,进行了一系列毫无意义的调查。第二天警方的勘查工作,也无法解决本迪戈的失踪之谜。仅凭记忆和现场情况,重构了罗伯特·雷德梅茵出现——这里面具体的东西我就不再浪费笔墨了。但是不得不说,第二天警方在那个小海滩上,被耍得团团转真是太有意思了。那帮白痴都不知道,本迪戈其实就在他们脚下一码<span class="" data-note="约0.9144米。"></span>的地方。</small>

    <small>我和我那可爱的老婆又短暂地分开了一段时间。然后我迫不及待地想带她去义大利——那里还有最后一个倒霉蛋在等着我们。但我们都觉得,再次行动之前,必须要有充分的缓冲时间。我们也有很长时间没见过阿尔伯特了。此时,我们正在尽情地享受我们的第二次蜜月,把结婚的消息通知了阿尔伯特以后,杰妮让我也送一块婚礼蛋糕给那好小子马克——这能让他更好地协助我们的计划。没有伟大的苏格兰场侦探做观众,我们才不会让这出好戏随随便便就落幕呢。</small>

    <small>说到义大利,我早年在那不勒斯的生活中,确实有过不堪回首的往事——这个秘密只有我妈妈和我才知道。因此对我母亲的国家还是有些看法的,但事实上时间并没有减少我对义大利南部的爱。杰妮和我都觉得,有一天我们完成了计划之后,会带着尊严和宁静,幸福地生活在那里。</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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