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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院子现在值五万,两年前大概能卖个三万五左右,”常天的下属王涛将他查得的信息做了汇报,“已经查明王林山当时欠的债是三万,他把淮海路的房子卖了三万抵债,这点十分奇怪,因为那房子本来可以卖到四万的,由于他卖得太急,所以人家死死地压了他的价,但他完全可以不卖那一套,而改卖这院子的,反正这院子他也一直没住!”常天在纸上写下周汉庭三个字,这是王林山前任雇主的名字,在到金城商行之前,他一直在周汉庭的商行做事,但只是一个普通职员,种种迹象显示,周汉庭是防备着王林山的,不肯重用他——事实证明周汉庭的疑心并非没有道理,王林山跳槽到金城商行,带走了一大批老客户,使得周汉庭损失不小。
按理,这利益纠葛通常都是最明显的杀人动机,可不知道为什么,常天总觉得应该将王林山不卖院子的事查个清楚——虽然这两件事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
直觉归直觉,程序归程序,周汉庭仍然是要调查的。
“都说人死百事消,按理,我不应该说死人的坏话,但我这人直爽,不喜欢作假,既然你问起,我也就实话实说,我确实不相信王林山。”
周汉庭年过四十,身材壮硕,穿一件玄色莨绸长衫,他知道常天的来意,一肚子愤怒,“因为我太了解这个人,他是能干,但精明得过了头。不能给他太多权力,你给他的永远都填不满他的肚子,他总觉得不够,你给了他一,他就要二,你不给他二,他就自己把它变成二。做商人来讲,用得好这是刀刃,所向披靡,用不好这就是火,引火烧身,成也萧何败萧何。当年就因为他这贪,所以他把自己做大了,谁都比不上他,却也是因为他这贪,他把自己败了个一塌涂地,你说,这种人,我敢让他来掌舵吗?
“这些年,他吃里爬外的事没少做,我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之所以容着他,是因为尽管他这样,我也还有得赚。大家心照不宣,不挑破而已。他这次走,我是挺恨的,可我心里也早有准备,他是个什么人我再清楚不过,所以也不意外。生意场上这种事多了去了,虽然损失不小,但没有伤着元气,做生意的要没这点承受力,那还不如回乡下去种田呢!
“你要怀疑我杀他,真真可笑,为他我犯不着!打个比方,他就好比利息,我就好比本钱,他走了,不过是利息没了,如果我杀了他,那就是把我自己给搭了进去,那就连本带利都没了,像这样的蠢事,我周汉庭是不会做的。”
常天喜欢周汉庭的豪爽劲儿,但是不敢立刻相信他。和很多上海滩的商人一样,周汉庭的底子并不干净,黑白两道都有关系,他真要杀人泄愤,也不是什么难事,出点钱,自然有人出来替他搞定,只要没人出卖捅破这一点,他大可以一张嘴两片唇撇个干干净净。
只是,谁会用箭来杀人呢?
常天脑子里又钻出那只小箭——他办了这么多年案子,这还是第一次出现这种凶器,上海滩以前并没有出现用这种凶器的人。
假设周汉庭买凶杀人,按常理,他应该找相熟的黑道兄弟——这些人在上海的街面上混熟了,杀人放火栽赃嫁祸,业务熟练,而且大家都有利益关系,是绑在一条绳上的蚂蚱,这种共生关系在各地都非常流行,你有把柄在我手里,我有把柄在你手里,谁出了事,另一方都不好过,不得不共富贵,也不得不共患难。而如果从外乡找人,一来费时耗力,二来也不保险,不知根不知底细,万一被对方出卖或是敲诈或是对方不慎暴露被抓,岂不是引火烧身?
周汉庭是个精明的生意人,这笔账他不会算不过来,当然,也不排除他一时犯了糊涂,谁都有犯了糊涂的时候。
常天拿了小箭,找到万永当铺的掌柜龙白可,此人如今虽然做着正经生意,但却是个江湖百事通,手下养着许多耳目,很多人到他的当铺,不是用东西换钱,而是换信息。
“没有。”龙白可摇头,“我敢肯定,上海滩现在肯定没有用这东西杀人的刺客,各大帮派里也没有这样的角色。”
他细细研究着箭,“没错,这箭是个四髯弩箭,箭头后面有四须,两旁有深槽,这可是个老东西了,你看箭头这锈迹,这成色,起码有五六十个年头了,工艺很好,像是过去清朝工部官造的东西呢!不过这箭杆子却是新的,”他说着闻了闻木头的味道,“杨木的,做出来的时间应该不超过一个月,它比一般的弩箭要短得多,所以那弩机也应该很小,”龙白可用双手比划出一个西瓜大小,“这么大就差不多了,也许还要再小些。”
“可还是大呀!”常天皱着眉头,“不好藏。”
这当然不是龙白可思考的问题,他还在研究箭:“箭杆子上圆围有八分,中圆围有1寸,下圆围有六寸——这种两端细中间粗的箭又被称为掏档子炸口,射出去之后的飞行速度会比其他形状的箭快很多,嗯,造这箭杆子的也是个行家里手呢!”
“这都多少年不用弓箭了?”常天又开始琢磨这个老问题,“老匠人,或是老匠人的传人?谁还去学这个?”
“依我看,这东西用好了,比枪好使。”龙白可笑道,“尤其在这上海滩,你想想,枪有声,这箭无声啊!枪响了,警察也就不远了,这箭射出去,可不一定招人注意。”
这一点常天早就想过:“道理是这个道理,可是,毕竟不方便携带,太惹眼,枪可以藏在袖子里,这东西怎么藏?只能事先找个隐秘的地方躲起来,专打埋伏。要打埋伏,就得事先算准了对方的行踪……”常天说到这里住了嘴,那家伙可不正这么干的嘛!
那写条子的家伙很可能就是射箭的凶手,那人料定了王林山见到条子必然会到那院子去,便事先躲在那里,等着王林山一出现,便下黑手——但那家伙凭什么就认为王林山必然会去那院子呢,如果算错了,或者王林山不立即去,那家伙难道会一直等在那里不成?
整个院子已经被搜了个底朝天,房间里的东西落满了灰,甚至没有一把干净的椅子,应该是很长时间没有人打扫,而王林山基本上也不会到这个地方来——这与邻居们的说辞一致,在他们的印象中,那院子的大门总是锁着的。
除此之外,警士们从内室的床下搜出来一些纸钱和蜡烛,被放在一个柏木的盒子里。
纸钱和蜡烛算得上是日常用品,中元节或是清明节都会用到,但是这种东西究竟不祥,怎么会放在床下?
“想来是觉得不吉利吧?可能跟柳怀安有关。”罗元胜是王林山的邻居,与王宅只一墙之隔,今年五十岁,住在这巷子里已经二十年,对邻居家这院子的前后主人都还算了解。
“这院子以前是柳怀安家的,这家住着父女俩,老柳好赌,输了一大笔钱,拿不出来,就把房子卖给了王林山,拿了钱去还债。大约是心里气不过,就在院子里上吊死了,王林山自己很少来住,这院子平日里就只有那姑娘和许嫂。自从那姑娘跑了之后,王林山就把许嫂解雇了,他自己也再没来过,大概是伤了心吧?我一直还想,跑了就跑了吧,跟房子置气做什么?不喜欢就卖了呗!那天晚上见他开门进去,还以为他想通了呢!”
罗元胜口中的那姑娘名叫那惠如,其父那荣是个满人,吸大烟欠了一屁股债,父女俩本来住在江苏苏州,王林山替那荣还了债,之后便买下了这处院子,将那惠如养在了里面——王林山是有妻室的,所以这那惠如的身份显而易见:是王林如的外宅。
“大概就是两年前,王林山让许嫂到他浙江金华老家去取件东西,许嫂去了三天,回来之后,王林山却跟她说那姑娘趁夜带着首饰细软逃走了,给了她些钱,要她到别家做工去。”
罗元胜叹了口气,“许嫂跟我说,她是早看出那姑娘会跑的,那女子心性高,常跟王林山顶嘴,所以经常挨打。”
据常天的了解,这王林山和妻子林梅清的感情十分冷淡,这几年在外也没有别的情人,难道真是因为对那惠如动了真情,所以才将这院子空置吗?
常天很难相信这种可能性,不过又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
人本来就是这世上最难琢磨的一种生物。
那荣早已去世,自从那惠如跑了之后,王林山也就不再周济那荣,没过多久那荣便贫病交加而死,这期间,那惠如始终没有出现过。
认识那家父女的人并不多,极少数的人还对那惠如有一点模糊的印象。
“是个挺安静的姑娘,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不太喜欢说话,也不跟周围的邻居来往,长得似乎还行。”
这是从浙江调查得到的信息,而上海这边,几乎没有人见过那惠如,人们只记得她是三年前由一顶蓝布轿子抬进院子里的,之后就没见她出过门,他们对她的印象大多来自许嫂的八卦,可也就无非说些主子仆人那点儿闲话——说那惠如出手小气,舍不得拿钱打赏下人。
关于那荣,却有一点让常天感到十分意外,这老爷子年轻的时候曾在清朝工部做了十年箭匠,清朝亡国之后便携女儿从北平到了苏州。
箭匠!
龙白可不是说那箭头是清朝官造的老东西吗?!
“还有件事挺怪,许嫂说王林山从来不在院里过夜,十二点以前一定会走,她说是怕大老婆,我觉得不像。那王林山怎么看也不像是女人管得住的人啊!你要说是忌讳老柳吧,他咋又不把院子卖了呢?另外,那院子平日也没什么访客。我看见的好像就请过两次客吧?”罗元胜尽力回忆着,“来的是个胖子,穿着西装,看上去蛮有钱的,应该是王林山生意上的朋友。”
金西成是金城商行的老板,因父亲去世,大约在两个月前从英国回到上海,继承家族生意,他原本是学建筑的,对生意并不大懂。
“我们主要经营布匹,所以就想找个懂行的,便托人去打听,知道这王林山以前就是做布匹生意起家的,后来亏了钱,去了汉庭商行做职员,也做得不错,都说他是大材小用了,所以我就花钱请他过来做经理,没想到却出了这种事!”
“你最早是怎么知道王林山这个人的呢?”
“我回国的时候,家里办了个欢迎派对,他是其中一个宾客带来的,当时只是打了个招呼,他做了个自我介绍,也没想那么多,后来商行里商量用人的时候,才又想起他来,调查了一下,觉得十分合适。”
金西成给王林山的酬金是每月五百元,外加年终分红,这样优厚的条件,王林山自然是无法拒绝的,同时这个薪酬在金城商行里也是前所未有的,常天稍一调查,便听到不少怨言。
首先不满的自然是金城商行的前任经理鲁英,此人一提起自己被解雇的事便怒气冲冲:“我在金家干了二十年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他们说换人就换人,一点人情都不讲,那个姓王的是什么好东西?行里的人谁不知道他,惯用一些阴险下贱的招数,为了赚钱,只怕能把老婆都送人。他们倒好,菩萨一样的供着,给他那么多钱,比我竟多出两倍去,他究竟为金城做了什么贡献?!败家子啊败家子,金老太爷若还在世,也会被这败家子给气死过去!不会做生意就不要做,让二少爷做,都是自家兄弟,有何不可?也不知老爷怎么想的,大少爷喜欢读书就让他去读,非要大少爷来继承家业做什么,金家这是要败了呀!”
鲁英口中的二少爷即是金西成的弟弟金西南,但不是亲弟弟,而是金家的养子,金西成在外求学的这些年,都是由金西南负责打理金城商行的事务,多年心血拱手让人,自然也是不甘心的,两人曾经为了王林山替换鲁英的事大吵了几次,几乎翻脸。
“如果没有爹,我便还在街上做叫花子,当然应该是由大哥来继承家业,振兴金家,天经地义,我跟大哥吵架,也是为了金家好,那王林山确实是用不得的,沾上这个人是要走霉运的,他若真是有本事,怎么把自己的生意做垮了?他若真是有本事,怎么这么多年没有东山再起?就算他有本事,人品不好,口碑太差,也是不行的。我有个朋友叫汪镇才,是在银行做襄理的,那王林山要找他借贷,百般讨好,还认了他做义兄,成天请他吃饭,只恨不得粘在一起。两年以前,汪镇才出事失踪了,他的家人遇着难处,找到王林山借钱,你猜怎么着?他翻脸不认人,竟把人家孤儿寡母赶了出去,像这样一点仁义信义都没有的混蛋,金城商行怎么能用呢?我是一番苦心,不愿意爹毕生的心血毁在一个小人手上啊!所以就算大哥再生气,这事我也不能由着他。现在那王林山死了,说句老实话,不是我不厚道,我以为对金城来说,未必不是件好事。”
金西南的城府显然要比鲁英深多了,自从金西成执意聘请了王林山之后,他便一直称病,完全不管金城商行的事,但根据常天了解到的情况,之所以金西成会从英国急忙赶回上海,是因为其母亲看出金西南有野心,担心失去金家商行的控制权,一连发了十几封电报,逼迫金西成回国,而金西成之所以要急着找人顶替鲁英,是因为鲁英正是金西南的死忠,而金西成必须迅速培植自己的势力。
王林山虽然口碑很差,但不失为一个人才,会不会这金西南为了重新掌握金城商行的控制权,所以铤而走险找人杀了王林山呢?
从金西南的一番话不难分析出,他对王林山很是了解,显然下了工夫,会不会是他知道了那座小院里的什么秘密,便写了那纸条给王林山,将他引诱到那小院里给杀了?
从动机上来讲是说得通的,而且这动机比周汉庭的还要更充分些,借用周汉庭的比喻,这金西南一旦失去了金城商行的控制权,那么他便是输掉了本钱和利息,而杀死王林山,只要不被发现,那么他便有机会连本带利都赢回来——如果金城商行因为这事而混乱起来,金西成只要撑不下去,就不得不请金西南回来主持大局。
在上海滩混了多年,常天见多了这种手段。
不过现在即便王林山死了,这金西南想要得逞也未必容易:首先金西成的母亲便一直对金西南如临大敌;其次,金西成有一个精明能干的老婆贺香兰,这金西成不是做生意的材料,但贺香兰却不是省油的灯。她在英国学的是财会,很有头脑,金西成也素有惧内的名声,据说对这个老婆言听计从,大小事都由女方说了算。王林山失踪后的第二天,贺香兰便到了商行,自己做主从老员工里选了一个人代理经理事务,每天按经理待遇额外补贴薪酬,第四天便以王林山无故旷工将其开除,把那员工陈海转为正式经理,一下子便稳住了局面和人心。虽然陈海经验不及金西南,一时也无法让金城商行有多大发展,但至少,金西南想要的那一个“乱”,是不可能让他如意的了。
如果王林山的死真的与金西南有关,那么后者很可能还会为了欲望而施恶,依照他多年的办案经验,杀人这种事,一旦有了一,便会有二,等到人把人性廉耻都丢光了,也就是禽兽了,禽兽是不在乎杀人的。
常天嘱咐手下盯紧金西南,自己则去查另一条线索。
金西南虽然不是正人君子,但是他对于王林山的责备却并不是恶意中伤。
那名叫汪镇才的银行襄理,确实如金西南所说,一度与王林山打得火热,称兄道弟,两年以前,汪镇才利用自己的关系从银行贷了一大笔钱给王林山,王林山则用这笔钱做本钱转作烟草生意,哪知道船沉了,货物全部损毁,还得赔偿一大笔违约金,因此倾家荡产,那时候汪镇才已经失踪,银行派人上门追贷,才有了王林山卖房还债之事。
常天将汪镇才的照片拿给罗元胜看,后者一眼便认出那正是到王林山别宅做客的那个“胖子”。
更巧合的是,汪镇才失踪的时间与那惠如逃跑的时间刚好吻合——都是在五月初六前后,汪镇才的家人是五月初七日报的案,而罗元胜记得许嫂在去王林山老家之前,到他家里找他老婆要了一双鞋样子,那一日刚好是端午节,她去了三日,那便是五月初九回来,那惠如应该是在她离家的那三日中的某天逃跑的,即五月初六到初八之间。
这仅仅是巧合吗?常天有些兴奋,汪镇才的失踪案在当时是一桩悬案,当时负责查案的警官并没有查出眉目来,不过案卷中还存有王林山的询问笔录,毕竟他那时与汪镇才关系亲密,自然是警察的盘问对象。
汪镇才五月初六下班之后便没有回家,打电话给贾芳说加班,要晚些回去,但是那一日他并不在银行加班,显然是汪说了谎,而且偏是那一日王林山并不和他在一起,而是和几个相熟的商人打了两天麻将,直到五月初八才回家,这是有诸多人证的,做不了假。而那时,汪镇才的家人已经到警局报了案。汪妻贾芳是出了名的悍妒之妇,汪镇才惧内是人所周知的,此人从不在外过夜,连夜总会也不去,或者更准确地说,汪镇才顾忌的是贾芳娘家——贾芳的父亲贾鹏在财政厅任职,颇有些势力,他对外人都很苛刻,大约也是在发泄这股怨气。在汪镇才失踪后不久,贾鹏也失了势,汪贾两家一落千丈,所以贾芳后来才会因为穷困潦倒去向王林山借钱,王林山不但将贾芳赶出家门,而且还冷言嘲讽,这事很多人都知道。
如果汪镇才的失踪与那惠如的逃跑是有关联的——比如私奔,如果王林山真的喜欢那惠如,是有理由憎恨这两人的,也可能连带憎恨贾芳,那么他的很多做法就说得通了,不住在那院子是为了不回到伤心地,但是他为何不干脆卖了它?
汪镇才是那种为了儿女私情可以抛下事业的男人吗?他可以利用自己的婚姻为前途铺路,可以忍受妻子的欺辱——如果说是忍无可忍的逃避倒是可能的,人都是有自尊心的,人可能会为了利益一时出卖自尊,但心里始终是不甘心的,总要找机会拿回来。常天见过不少这类婚姻,男人如果靠女人上位,等到权势到手,百分之九十五都会变成中山狼,要把失去的自尊一一拿回来的,可是在权势到手之前,百分之百都是小白兔。
“死了就死了吧,有啥好奇怪的?这上海滩哪天不死人?!”贾芳对王林山的死反应漠然,她现在通过帮人洗衣养家糊口,当年的富太太,如今已经成了一个双手粗糙起刺的下层女人,穿着最普通的淡蓝色铁机纺短衫,唯一不变的是她泼辣的性格,这性格倒帮了她的忙,至少有相当一部分人是不敢欺负她的。
“当时是恨不得他死,”贾芳说道,“如今也算是想明白了,人走茶凉,人人都这样,又不止他一个,以前巴结我家老汪的人,现在有谁还记得他?呸!我算是看透了,自己该怎么过怎么过吧!”
谈起汪镇才的失踪,贾芳至今仍想不明白:“他那人,看上去人高马大,实际上胆子又小,又吃不得苦,我借他三个胆子他也不会闹什么离家出走,就算走,要不了三天就得哭着回家。再说了,他的钱都是我管着,他没钱能上哪儿去?他就算不要我,也不能不要儿子啊!那是他的命根子呀!多半是给人害了吧?你知道上海滩这地方,为了十块钱也有人杀人,吃人不吐骨头的。”
“你们家老汪以前常去王林山的家里做客吗?”
“有时候去,不过大多数时候是在外面吃饭。”
“你去过吗?”
“去过的。”
“闸北那个院子?”
贾芳皱了皱眉头:“你弄错了吧?他们家在淮海路!”
常天仔细打量着她的脸:“是你弄错了吧?”
“被人赶出来的地方,”贾芳冷笑,“我一辈子都记得。”
看上去她似乎确实不知道王林山的另一处宅子,而汪镇才也从来没跟她提起过。
贾芳和汪镇才的儿子,如今已经八岁。
“我怕什么,我有儿子,等儿子长大了,我就享福了!”贾芳的眼里闪着希望,“这世上,除了骨肉至亲,谁都靠不住!”
常天看着她的手,右手包着纱布。
“这是怎么弄的?”
“洗衣服弄的。”贾芳不在乎地甩了甩手,“那人衣服兜里有个刀片,我也没留神,狠狠一搓,就划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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