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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三鬼”如何登场?
“ 糟蹋鬼”:
应该说,组长李胖在事务犯里,算得上是个难得的好人了。(事务犯者,警官也称骨干犯、特岗犯。是代警官行使一定管理事务的犯人。大多是给出了一定好处,或由某公打了招呼的犯人担当。事务犯活轻分高还能获得一种领袖欲享受。是犯人里的贵族阶层。)
人是一种,随环境变迁而显素质的动物。受环境威胁,其恶性表现会收敛,反之,便放肆。犯人的素质,是犯人性的。环境严峻,其恶性表现受压制会不敢乱来。事务犯因罩着某警官的关系,有保护伞,环境威胁小,一般都较放肆。大牢里素质表现差,违规多的,恰恰是这部分人,越是混得好的素质越差,对弱者吃拿卡要耍流氓称霸道的,就是这个群体。近年,监狱对牢头狱霸进行打击,明目张胆的不见了,暗的,隐的,却不可能绝迹。
组长李胖可说是个例外,不沾人便宜,组里人有困难,也常能解囊相助。警官的管理招数中,有个传统利器,在犯人中安插眼线,称“耳目”。那是暗哨,明哨即是组长。事务犯李胖却基本不履这个职,犯人中的问题基本不报告。在牢里,对人伤害最大的,四两拨千斤的,就是向警官打小报告。上述这点,是李胖最得人心的。
正因为此,他的那身紫酱色的“梦特娇”睡衣裤,被人丢在监区洗漱室的大垃圾桶时,组里人知之无不痛骂,作此缺德事者是鬼不是人。也有人生生硬硬地造了个词,说是“神经鬼”,是说,鬼也和人一样也会犯神经的。
此又何解?
很难揣测其人其为的动机。把人东西丢垃圾桶,不为偷,那为报复、阴招损人?无人会信。一个典型的阿弥陀佛的人,得罪过谁?招惹哪个?而且这招忒阴忒毒!李胖曾说过,这套真丝“蒙特娇”睡衣是名牌。价格不菲倒在其次,在其主的,是他老婆有一年生日送的,一直不舍得穿,这次出事,老婆拿来了,意思不言自明,那衣服是有生命的。
监区洗漱室门口的那只垃圾桶,是只大垃圾桶,也是只大痰盂桶。当李胖发现,原挂洗漱室头顶的那套衣裤不见,在洗漱室角角落落,监房里犄角旮旯找得头上冒汗没找着,最后在大垃圾桶里翻着,尽管脏得不堪入目,仍欣喜地捋掉垃圾撸掉痰液,拿回监房洗涤。金小虎要给他洗,争半天,没同意。
这事要搁别人,不报告警官细查也会在监房骂翻天了。李胖却只是皱皱眉头,叹了口气。
没有招谁惹谁,不可能遭人阴损的李胖,遭到了阴损? ?——不是阴损却又为何?
假如,那睡衣是直接在洗漱室被人扔进了垃圾桶,有可能会因挂在洗漱池上方的晾衣架上掉下来,被打扫洗漱室的犯人,扔进的垃圾桶,或被别人捡了扔进桶里。这种对掉地衣服的处理,在监狱几乎顺理成章? ? ——不给你占为己有算好的了。
然而不是那么回事。据那个礼拜负责清倒监房垃圾篓的李蔺说,有一天,他倒垃圾的时候,是好像看见有件紫色衣服的,当时没去细看,现在提起,那可能就是李组的睡衣了。
那么说,那睡衣是有人在监区洗漱室收了后,没扔那边的垃圾桶,拿回监房扔垃圾篓了。
这就有点奇怪了,为何舍近求远,多烦手脚呢?
干这事的人,不像是外组的。外组的人要干这事,岂不太扎眼了些?他们组里怎么藏了这么个鬼?心理变态呀,神经鬼!
其二,“贪吃鬼”。
监狱的伙食,主食不限量,副食一礼拜中,周日中午有一顿大荤,鸡鸭鱼肉轮着转,每人也就分个半碗什么的,其余的菜,基本上素菜,说基本上是因为每天中午的菜里,会放些肉的意思,但基本看不见。
物价天天都在涨,上去了就下不来。犯人每天三块钱的伙食费,却做不到水涨船高,埃菲尔铁塔般坚挺。能供应的,也就这些了,而且这些,还捉襟见肘动了脑筋,才这样维持的。什么脑筋?让犯人自己出钱,每周安排两次荤菜,有个专用名词叫“点菜”。每份15到25元不等,账上有钱的,想要的,自己点。监狱从“点菜”中,赚一部分利润充到集体伙食中去。这一部分的利润率,大约在30%左右。
每周的“点菜”来时,各小组拿盆,按本组点的份数到监区分菜处领取,回组分发。在老监区,账上有钱开得起“点菜的,约占4成。入监监区都是新犯,一般都有家人上钱,点的人能达9成。(长病无孝子。官司时间一长,家人打不打钱的,就难说了。)
不花钱的“大荤”,有犯人戏称为“大混”,真正解馋的,是自己掏钱买的这份“点菜”。
就在金小虎这匹改造黑马,凌空驰骋的同时,他们8组,却出现了一个与之反衬的不屑现象。组里分菜时多出了一只碗? ? ——监区领菜,人家说你们11份,待分,一点,12只碗。
12只碗都振振有词地张着它们的大嘴说,自己是点了的!那边给11份,肯定那边只有11个张三李四,这里12个人,名字一对不就行了?偏名单统计负责此事,管生活卫生的张警官调省局了,临走没把名单留下来。
名单查不了,查犯人每个人的账就行了,这个月谁点了的,账上会扣钱,没扣的没点。李胖专门去找了现在负责生卫的曹警官,得到的答复虽然明确,却不解决问题:
“滚!别来烦老子!谁吃不是吃!”
死无对证了,对12只碗中的例外做劝退工作,晓之以大理却毫无用处。12只空碗在地上摆着,都像生了根。12只塑料碗是12只铁碗。无奈只能分了,分菜是卫生组长,也就是副组长的事。金小虎已经提拔为卫生组长,在李胖的示意下,举起了分菜的勺子……
被人刮了一层,愤愤不平,又无可奈何!劳改犯是什么?大多原是偷抢扒拿的寄生虫啊,现在寄生虫被别人寄了生。
人囚大牢,每时每刻都在警官的肉眼,和监控探头的电眼监视之下。有铁门铁窗相隔,有监规纪律所限。人犯纵有违法乱纪之心,也因受制环境,难有得逞胜算的。得逞的,虽则只有一份两份,事情讲出来也算不得大事,但因其是在监狱这个环境里做出的,其性质,做事者的道德品格和胆量,完全有理由放大几倍,几十倍来认识。
按此一公式,这个“贪吃鬼”的思想道德,已是一种什么状况?
李胖被曹警官骂成了孙子回来,极有人缘的他,深得大家的同情。为此,大家虽被寄了生,却再也没人去鼓动他追查此事了。而对挨骂,李胖自己倒坦然,公务员出身,知晓官场为何物的他,焉得不知:你好处晓得给监区长,我是啃到了你半根骨头,还是喝到了你半口汤?现在有事求到我了,骂你?不一脚踹你出去,算是你今天的吉日了!
可以挨骂可以笑纳,查却没法查清了……。
其三,“祸害鬼”。
李胖在公安最早是干预审的。组里,除他自己外,13个新犯的《刑事判决书》都拿给他看过。看过以后,他向大家做了一个总的评语:
你们都说自己是冤枉的,都说自己判重了。我告诉你们,你们的所判量刑差不多,说冤枉,你们只有一个人有资格说这句话。这个人,就是蒋忠“萨达姆”。
其实,还真用不着李胖这个科班来看,稍有法律知识的人,一看他的《刑事判决书》,就会得出这种判断:“萨达姆”就是个冤鬼。
他判的是无期,罪名是抢劫杀人。说他去他们村一个鳏寡老人家盗窃时被发现,为灭口把人杀了,定案的依据相当软,那把“杀人”的刀没找到,里面的案情叙述矛盾百出……。
谈到自己的案子时,“萨达姆”满脸满下巴,像刺猬般长满胡子的脸,会怪怪的抖动起来,话音淒凄地说:
“打得我实在吃不消了,都是乱讲的,只有那把刀在哪儿?乱讲是讲不出来的…。不要讲了,怪我命不好……!”
“萨达姆”是乡巴佬里的乡巴佬,从不喝开水,渴了直接用嘴巴当杯子,去笼头上灌自来水。他说自己从小到大,从没喝开水的习惯。等他自己成了家,有了子女,这个习惯,又延续了下去。一家大小,大冬天冰天雪地的,谁渴了,去井台。除了这个没习惯以外,还有一个没习惯的,是不吃荤菜。他说,从小爹妈就没有生我这个吃荤菜的肠胃……。
两个不习惯外,还有三不进门。三不进门里,因为有了两不习惯,热水瓶和荤菜自然就不会进门了,还有一个不进门的,是新衣服不进门。
他的主业是务农,业余兼职拾荒。每天早上到4里外的镇上去捡垃圾。既是捡垃圾,聪明的看官就明白了,不缺衣服穿。这就是为什么,他两个女儿和老婆穿的衣服,虽然旧,却绝对时髦。大有镇上人,城里人的派头,足以让村里姑娘艳羡眼馋!
每个星期天的大荤他总是送人的,自己留点汤,或荤菜里的蔬菜。他的送,组里人一视同仁。组长和凶巴巴的“四进官”也不例外,他不懂巴结术。为怕搞错,每次送谁荤菜,他会拿个粉笔,在那人的床上,做个小小的记号。其实,牢里有个规则,不吃的好东西,是可以跟人换香烟或日用品的。他曾是拾荒者,算得半个商人,焉得不懂生意经?别人多次提醒他,他总是裂嘴笑笑,淡淡说一句:“用不着,我都有的“。
他的确都有,一张宽约20公分的卫生纸,别人擦屁股用两张,他一张用4次。一撕为四,一次用月经带似地一条。用多了他不习惯。
他几乎没有脾气。要有,那是谁送东西给他的时候,他会马上翻起脸来,由羊成狼向你吹胡子瞪眼,追溯历史以找理由:“从小爷?(爹?) 娘就教育我,不要去拿别人东西的!”情真意切,那火是真火。
就这么个人,说他为偷东西,去抢劫杀人,你信?
人若倒霉,会成倒霉专业户;人若被冤,冤鬼会跟你结亲。
(——“萨达姆”可能是天字第一号可怜人了!又接下去让他背了个“破坏”的罪名,在牢里,损坏公物可是个不小的罪过。当这个可怜者惨遭冤枉受惩时,那个真正的肇事者,会良心发现站出来吗?好玩着呢!且看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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