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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云,一个很有深意的名字。牧云记得小时候自己老爹告诉过自己,云是为天上最为飘渺之物,看的见却摸不着,世人都知道云,但却又不在意云。因此,老爹希望自己成为这世界上的一朵残云,让这世界所有的人都能看到自己,却又不在意自己。牧云不解,为何要让世人能看到自己,却又要不在意自己呢?
老爹不做解释,只是说了句让小牧云摸不到头脑的话。
“云垂平野。掩映竹篱茅舍。阒寂幽居实潇洒。是处绿娇红冶。?丈夫运用堂堂。且莫五角六张。若有一卮芳酒,逍遥自在无妨。”
那时的牧云只有十一二岁,哪里听得懂这种古诗,只能晕乎乎的记了下来。
十年过去,现在的牧云已经二十一岁了,以前的老爹也真的变老了,不复以往那满脸红光的壮汉模样。
而那首诗,牧云依旧不知何意。但他却没能成为老爹口中的那种人,却做了个让人望尘莫及的营当。
你们可能很好奇,牧云究竟做了什么……
一名光荣的……额,盗墓贼。
没错,就是盗墓贼,虽说在二十二世纪,这类职业已经很少有人回去触碰,只是从网上、影视作品了解过。但牧云却是亲身体验了,他也是逼不得已,否则绝对不会去做这种损阴德的事情。
没办法,他家太穷了,穷的只剩一间漏雨的破屋子了。为了养家糊口,长得帅气无比的牧云甚至都没敢谈女朋友。同样的,因为他家太穷了。
现在女子结婚,那家不是彩礼钱几十万的要,牧云是真的承受不起。
这不,通过家里二叔的介绍跟了个地道的土夫子打下手。每年也算是能赚个几万块补充家用,顺便存些钱找个不嫌弃自己的姑娘结婚。
盗墓贼这个称呼听上去很刺耳,但牧云却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无非就是一种挖土然后跑到地下找宝贝的淘职业而已。
但今天他却后悔了,悔的肠子都青了。
超自然现象对于盗墓的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什么大粽子,禁婆,海猴子……牧云有的见过,有的正在去的路上。但如今,他却碰到了非超自然现象能解释的现象……
没错,牧云就是这么解释的。
原本跟着那名土夫子走在一片荒漠上的牧云,转眼来到了一片青山绿水的旷野上。
旷野很宁静,牧云正前方是一条不算大的小溪蜿蜒着不知通往何处。不时有几头幼鹿跑去低饮几口溪水。树上的蝉鸣声清脆悦耳,却见一只螳螂打断了婵儿的鸣叫,树上黄雀也正虎视眈眈的注视着这一幕,伺机而动。
在城市里听惯了汽车的轰鸣声,习惯了汽车尾气的味道,看惯了高楼大厦的牧云,此时只觉得这地方简直如同世外桃源一般,美丽无比。
但这一切却让因为常年来盗墓生涯神经异常大条的牧云都禁不住呆住了……
自己不就是半夜喝多了跟土夫子吹了个牛皮,说自己能上天入地吗。怎么就睡了一觉就真的来了一片陌生的地方。
这里是哪里?牧云陷入了沉思,莫非说是自己在做梦?一道念头闪过,牧云抱着最后的希望用力的在自己大腿上用力一掐。
“嘶!”牧云倒吸一口冷气。
疼,无比的疼。不仅是被掐的部位疼,更重要的是他的脑仁疼……
牧云茫然了,他不知道自己现在所在何处,更不知道该往哪里走,他想要回去看看自己的老父亲。跪在自己的老娘坟前讲讲故事。但这却显的有些遥远了。
晃了晃头,把这些杂乱的思绪赶出脑海,拾起脚边的背包背在身上。他要走出这里,去往有人烟的地方。有人,那就证明他能回家了。
抬起头看了看四周,又从背包里掏出手机看了看。得,果然没信号。重新塞回背包,牧云又拿出一个指南针,找准东方迈步赶往了回家的旅程。
很巧,牧云见到的那条溪水也正是往东方流去的。七月份的天气很热,加上这旷野上树木较少,也导致那该死的太阳异常毒辣的照射在牧云的身上。
所以牧云便走在了溪水边,这样能凉爽些,不至于赶路时让自己中暑。背上的背包有些沉重,里面东西很多很复杂。工兵铲,军用匕首,绳索之类的野外求生的工具应有尽有。
吃食之类的牧云也带了不少,这也方便了他接下来的路不用为食物发愁了。
一路走下去,牧云有些气喘,实在是热的不行了便停下了脚步喝了几口清凉的溪水,洗了把冷水脸。
看着溪水中倒映出来的自己,牧云只感觉有些凄凉。半大的精神小伙,为了养家只能靠着挖土掘地的营生度日,而如今却又莫名来到一处陌生的地带。
一直压抑在心底的苦涩终于显露在了脸上,二十一岁的青年看上去竟有些沧桑。
坐在地上吃过一包压缩饼干,又用水壶喝了半壶溪水,牧云这才起身继续赶路。
面朝黄土背朝天,牧云此时心里是这样想的。已经走了一天一夜,却不见半点人烟,依旧是遍地黄土和满地青草。
牧云终是扛不住了,从宽大的背包里取出睡袋,找了个相对背风的地方听着深夜的虫鸣声沉沉的睡了过去。
直到第二日正午牧云才醒了,准确的说他是被饿醒的。摸了摸饥肠辘辘的肚子,牧云有些无奈,他准备好好犒劳一下自己正在反抗的胃。
美味的牛肉干就着半拉烧饼下肚,饥饿感顿去。但牧云却觉得手中的牛肉一点都不香,想起还在家中的老爹,牧云不由心情低落,咀嚼着的牛肉也慢了下来。
不过很快,牧云又重新加快了进食,三两口吃完剩下的牛肉和烧饼。收起睡袋重新踏上了归途。
“还得抓紧赶路才是正事儿。”走在路上的牧云说。
想再多也要赶路,惆怅再久还不如多走一段路。
“嗷呜~”
突然,一声狼嚎打断了牧云那富有节奏的脚步。
牧云心中一惊,闻声望去只见一头面色凶狠的恶狼正在距离自己百米远的方向,目露凶光的盯着自己。
“靠!”牧云咒骂一声,转身撒腿就往不远处的溪水跑去。
遇到危险,跑是人类的本能,但遇到狼你再跑那就纯属找死了。显然,牧云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还在拼命的往小溪的方向跑去。
但牧云跑的快,那头狼跑的更快,恶狼身化作一道黑色的残影直追牧云而去。原有百米的距离只是五个呼吸便缩短了进二十米。
幸亏小溪距离牧云不算远,此时的他已经跑到了溪水中,冰凉的溪水更是让他清醒了几分,看着飞奔过来的狼,牧云从背包上取出了工兵铲和军用匕首。
匕首塞进军靴旁的刀袋内,以防万一。随后两只手紧握工兵铲,眼睛一眨不眨的死死盯着已经距离自己只有不到十米的恶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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