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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知道刘术被韩世忠留在身边之后,金康就没睡过安稳觉,欺上瞒下、克扣军饷是个什么罪名啊?这要是被韩世忠告到上级那里去,自己就等着军法从事,虽说是上行下效,但是东起真格的来,最先被收拾的还不是自己这些小虾米,可是眼看已经过去多日了,也没见上面有人来追问此事,难道是韩世忠把这件事压下来了?为今之计,只好赶紧押着手下这帮兵痞子日夜赶工,赶紧帮忙煮盐,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说不定到时候韩世忠一高兴,把这件事忘了呢?不行,韩世忠要求兵士们日落后再煮一个时辰,自己就要求兵士们日落后再煮两个时辰,一定要按时凑够食盐。
在韩世忠和金康不停地抡着鞭子驱赶之下,食盐终于提前采集完毕,韩世忠已经差快马向种师道送信,请求提前结束采盐,率领兵士带食盐回军中效力。趁着等待军中回复的当口,韩世忠已经下令开始开始遣散民夫,令他们速速归乡,及时参加劳作。金康一颗忐忑的心也算着地了,和凌翀带着自己的兵士各回各家。
夏天太难熬了,虽说全球变暖,但是几百年前的夏天依旧不好过。这么长时间没有消停,郑平感觉自己已经退了一层皮。即使把营地扎在海边,阵阵酷热依旧让人哭爹叫娘。对于在空调房里生存了近二十年的郑平来说,炎热和酷寒是最不能忍受的环境。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说的应该就是这个感觉了。不行,得想想办法。这个时候如果能喝上一本冰镇可乐,简直赛过活神仙。可乐是不要想了,不过冰镇似乎可以实现。古人不是早就发明了制冰技术了吗?记得自己前几天在海边闲逛的时候一脚踢到了一块儿硝石,当时已经累得直不起腰了,也就没有理会,现在想起来,郑平似乎感觉自己错过了什么,趁着太阳落山,天气凉爽,郑平一口气爬上山坡,一直跑到伸手不见五指,终于寻摸到了一大块儿硝石,举着手电慢慢扛回来。
还未到营地,就见韩世忠和马汃举着火把呼天喊地地跑过来。
“贤弟,你跑哪里去了?食盐已经采集完毕,眼看大军就要拔营了,你可千万不能出一点儿差错啊。”韩世忠带着哭腔。
“哦,天气炎热,我去弄点儿石头回来,做点儿冰,泡茶喝。”
“少郎君啊,你可不敢在乱跑了啊,刚才找你半天没找到,韩将军差点儿要剁了我啊。”马汃又是一脸哭腔。
“唉,这些体力活儿,找两个军士去坐就可以了,何必贤弟亲自去啊。”韩世忠说到。
“无妨无妨,出去转转,也算游山玩水了。”郑平回复。
“贤弟,你刚才说,石头可以制冰?”韩世忠问到。
“对啊,不过不是所有的石头都可以制冰,得是专门的硝石才行,比如我背的这块。”
“石头制冰?从未听人提起啊。”马汃眼睛瞪得像牛蛋子。
“诸位稍作,待我做出来你们再看。”
郑平把军中的大釜拖了出来,把硝石放到釜里,再把自己的小铁锅放在釜中间,盖上盖,倒满水,撒上一把白砂糖,然后再不断向大釜中加水,过了许久,再把小铁锅拿出来,打开盖子,满满的一锅冰。
得亏郑平眼疾手快,才一把摁住了要连夜上山采集石头的凌翀。众人端着加了冰块的碗挨个喜笑颜开,三伏天能喝上冰镇甜水,,就是东京的富人也未必能享受地到。
“贤弟有何打算?”韩世忠喝了一口冰镇甜水后问到。
“我随师傅生活二十余载,师傅说我命有福相,但是需要打磨一番,让我独自下山历炼,我现在也算四海为家了,哈哈。”郑平回复到。
“尊师真乃世外高人,如若能为朝廷所用,真是大宋之福。”韩世忠说到。
嗯?郑平怎么听着这话不对味儿啊?
“只是可惜,我如今也不知道家师在哪里了。”郑平回复。
“贤弟博学多才,如不嫌弃,不如与我一同到军中效力,凭借着少郎君浑身才学,他日必将飞黄腾达。”韩世忠说到。好吧,终于扯上正题了。说实话,虽然已经生活了几个月了,但是郑平还没有想好如何融入这个时代,现在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无业游民,除了沿街乞讨,郑平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更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了。
“草民不谙世事,能在军中效力,不胜荣幸,只是草民本是白身,而且又说不清家世,手无缚鸡之力,恐怕会给将军带来麻烦。”虽说宋朝重文轻武,但是如果能先混个身份栖身也算不错。不过,心里虽然一百个愿意,但是嘴上推辞一下还是应该的。
“这说哪里话呢,我也就是一介莽夫,靠着一身蛮力杀出了一点儿功名,如果贤弟不嫌弃,你我二人互相扶持,也算有个照应。”韩世忠似乎并不避讳。在韩世忠看来,这个郑平似乎不是自己看见的这么简单。相处数月,治愈瘟疫,医术精湛,手到病除,现在又拿出来石头制冰之法,随便拿出一样就是千金不易之术,可是在这个贤弟看来怎地如此随意,好似一文不值,此人若能留在军中效力,将来必定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虽说乱世出英雄,可是一身布衣想要求得一席生存之地也并不容易,如若真能结交几位高人,也实属难得。郑平认为普通人在与人相处的过程中都会权衡利弊,只要不损害别人和集体的利益,都是可以理解的。
“贤弟,别发呆啊,速速收拾东西,大军明日就要启程了。”韩世忠再次前来催促。
郑平算是接受了韩世忠的建议,暂时留在军中。征伐割据的时代,就自己这三块豆腐膏,也干不了板砖砌墙的活儿,暂时寄存行伍,也算是一个归宿。宁为百夫长,胜做一书生。
收拾好了各色行囊,韩世忠带着队伍出发了。除斥候外,人手一辆小推车,好几千人,绵延几十里,好不壮观。
安排好了各类事宜,韩世忠也亲自挽起袖子,推着一辆小车,走在队伍前列。
“起,出发。”随着韩世忠手中小旗一挥,几千人的队伍浩浩荡荡如同搬家的蚂蚁一般行动起来。
冬冷夏热是温带季风气候的显著特征,郑平推着小车跟在韩世忠后面慢慢走,不一会儿就汗如雨下。
“来,贤弟,喝口酒水,解解渴。”韩世忠说罢就递过来一个小水壶。
“嗯,不错,用来解渴完全足够了。”郑平抿了一口,咂了咂嘴说到。不错,是米酒。元代以前,中国的白酒多是发酵酒,大部分是十度以下的米酒,和后来的啤酒差不多,就算是反复加工,也不过十几度,放到几百年后,可能也就算是一种饮料,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白酒,因此才会出现连喝十八碗白酒后打虎的故事。如果真的喝上十八碗五十多度的蒸馏酒,别说打虎,打狗都费劲。想起第一次读水浒传的时候郑平就心头一颤,那都是一群什么人啊?押着生辰纲,大夏天中午的要喝白酒解渴?那玩意儿能解渴吗?估计烧都烧死了,那不明摆着送给别人吗?别说有**,就是什么都不放的现代烈性烧酒,喝上几大碗,恐怕遇到贼人也要拱手相让。
“这可是我带着弟兄出生入死打出来的,上司见我作战勇猛,故而才赏了我一小钵。”韩世忠一脸得意。
拿着一堆尘封在历史课本中的东西对付自己,郑平觉得这就是班门弄斧,不给这个家伙露上一手,这个家伙就永远不会对生产力产生新的认识。
郑平不想过多解释,在旅行背包里搜罗了一番,找出了准备在野外生活的酒精和汽油。思索了半天,郑平觉得即使古人体格强壮,恐怕也挨不了几杯汽油,往进了想,自己还要跟着这个人混;往远了想,日后还指着这个人击退金兵,于是给韩世忠倒了一小杯酒精。
“来,尝尝。”
“哇。”
“滋味如何?”
“好......好......好酒。”韩世忠憋红了脸,咳嗽不断。
“这是贤弟自己酿出来的?”韩世忠边咳嗽边问。
“这是家师闲暇之余酿造出来的,让我没事儿的时候漱漱口。”郑平立刻甩锅,万一这家伙一时兴起,报告上级说自己可以酿出酒精,那可就麻烦了。
“咳咳咳,好酒,好酒。”韩世忠边咳嗽边舔杯子。看着韩世忠一脸享受的表情,郑平真后悔没有给他倒汽油。
在郑平的幻想中,穿越应该是面对着一群身着古装的辣妹,然后滔滔不绝地用现代知识树立起自己先知先觉的无上荣光;或者带着一直不需要饮食休息的精兵强将手持***横扫四海,建立一番丰功伟业;或者凭借这一件后世不知名的小玩意儿把皇上迷得神魂颠倒,然后封侯拜相,青史留名。如今可倒好,自己已经来了几个月了,辣妹是没有见到,封侯拜相也别提了,倒是和一群糙汉子干了这么久苦力,眼看自己仿佛去西藏旅游回来了一般,日后可如何撩妹啊?
“这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郑平仰天长啸。
“贤弟不必惊慌,只要愚兄还在,定让贤弟不愁衣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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