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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诸侯逐渐强大,彼此间互相攻伐,丧土灭国时有发生。为了应付这种局面,各国贵族大力招揽有一技之长的人。
在那个没有科举考试也没有高考的时代,贵族选拔人才往往没什么标准,只要你有一技之长,不管你是长得好看,能说会道还是会偷鸡摸狗都有机会被贵族相中。这些被贵族看中,给贵族打工的叫做门客,这也是中国早期的士。
士未必有正义感,品德可能也不好(出来讨生活谁在乎这些),但是这些士往往一诺千金,一旦下定决心,排除万难,不择手段也要达到目的,用起来很方便,所以贵族对他们十分敬重。
士为了回报贵族往往豪气干云,不避生死。例如刺秦王的荆轲明知九死无生也要千里行刺。
养士十分重要,但这是一门技术活,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好的,花了钱养一群吃白食的也有,大名鼎鼎的赵国将军,负荆请罪的廉颇,曾经养士极多。然而当他失去权力之后,这群吃白食的人立刻鸟兽散,走的一干二净;不久,赵王继续重用廉颇给他官复原职,这群人立刻又跑了回来,找到自己以前睡的铺子睡觉,拿回以前吃饭的碗继续吃饭,一副坦然自若,丝毫不觉得羞耻的样子。
耿直的廉颇大将军看不下去了,奶奶的,欺人太甚,都给我滚,“不复养士矣”。其中一个士调侃他说:“嘻,老家伙你还活在梦里吗?这个时代大家交往如同市场交易一样,你有权势我们就跟着,没有权势我们就走,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你又何必像个小女人一样使性子,愤愤不平呢!”由此可见,养士需要身体很棒,心胸很宽广,不然被气死的可能性很大。
整个战国时代如果做个福布斯养士排行榜的话,那魏国信陵君肯定名列前茅,信陵君不仅养的士多而且十分有用,魏国因为他十数年没有发生过战争。
与士阶层相对应,有一技之长,自己给自己当老板的叫做侠。
侠不依附任何人,大多数过着朝不保夕,四处游荡的生活,和乞丐唯一的区别就是,乞丐带的是打狗棍,侠带的是一把剑。
混的不好的侠被称为游侠;在乡、县称霸的叫乡侠,县侠;能够动摇一郡一国的叫做郡侠,国侠。
九世纪中叶,士和侠文化在日本发扬光大并催生了武士和浪人两种社会阶层。
法学家韩非却认为士和侠这两种人都不是什么好鸟,必须加以限制,不然会威胁国家安全。
年轻时候的刘邦深受侠和士文化的影响,成年不久就游走他乡,拜访知名人士和江湖豪杰(类似水浒传里的宋江,武松这些人)。
刘邦的偶像是信陵君,当他千里迢迢赶到魏都,希望可以成为信陵君门客的时候,当地人告诉他如果真想见信陵君,只能刨坟了,因为这个人早就死了。
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刘邦心情十分沮丧,当他收拾东西准备要饭回家的时候,有人拉住了他“小伙子,你不是要见信陵君吗?”
“是的,难道他又活了?”
“没有,我建议你去见见另外一个人,这个人以前是信陵君的门客(士),十分厉害”
“哦,有多厉害?”
“信陵君够牛了吧?活着的时候把这人当亲爸爸一样供着……”
“那确实厉害的,他在哪,叫什么?”
“外黄,张耳”
捏了捏身上仅有的几文钱。又有新目标的社会青年刘邦,开始寻找张耳。
刘邦见到了张耳,递上名片(谒)按照惯例先表达了自己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的敬仰,之后说明来意。两人相谈甚欢,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刘邦在张耳家住了几个月,,张耳家里眼看揭不开锅了(这时候张耳也比较穷也就比刘邦好点),刘邦很识趣,拍拍屁股,回家。
刘邦等了十多年。终于等到张耳有钱了,开始大规模招揽士。刘邦也捋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一盆冷水浇了下来。
公元前225年秦灭魏国,秦王重金寻找张耳,张耳逃亡。刘邦偷偷把捋起来的袖子又捋了回去,回到老家丰邑。
刘邦有个曾孙汉武帝,他对朱买臣说富贵不回乡,如锦衣夜行。由此可以看出来有钱了回到家乡炫耀是人的正常心态,连皇帝也不免俗。不过刘邦这次回家绝对谈不上锦衣夜行。
刘邦是这副形:因为长途跋涉,脚上穿的是磨破了的草鞋,脚丫子也漏了出来,靠近了有点味道,看起来有一两个月没有洗的衣服,杂草一样乱蓬蓬的头发,没有车,没有马,没有前呼后拥,没有恍眼睛的金子和银子,更没有佳人相伴,全身上下唯一的金属只有一把铁剑。
左邻右舍忍不住疑问:刘老三你不是去大城市见世面去了吗?怎么这身打扮,难道这大城市最近的非主流款式吗?
父亲刘老太公是个老实的农民,看儿子这样,又心疼又生气把刘邦拉回家,把门关上,给他换身衣裳,又给他盛了饭,等刘邦酒足饭饱之后忍不住数落他:你已经三十多岁了,不种地不干活,又没有钱傍身,我要是死了你怎么办,你就不能学学你二哥踏踏实实的种地,勤快一些不行吗?
刘邦自信的说,“爹我肯定会发财的,将来给你买大房子住,再给你找几十个小老婆……”落魄回乡并未打击到刘邦,他仍然自信,如同当今刚刚创业失败又蛮不在乎的青年。
一个人做错事是容易改变的,但是一个人养成做错事的习惯就很难改变的,何况当事人往往并不认为自己是错的。
小人物的悲哀在于接受的信息永远慢世界一拍,却认为仅仅靠努力就是对的。 刘邦不知道的是这个世道已经开始变了,大一统会成为社会主流,士不再是流行文化,这个阶层将会被秦王朝抛弃。
刘邦三十多岁了还继续做自己以往做的事情,这些事情是当地农村人厌恶的,比如不干活,还经常带朋友回家胡吃海塞。
时间久了哥哥嫂子反感他,有次刘邦带了一群朋友回家,嫂子远远的看见刘邦就赶紧到家里用铲子铲锅,弄出很大的声音,刘邦的朋友一看明白了,今天不巧,刘邦家已经吃过饭了没看在刷锅呢吗,供拱手走了。刘邦也没说什么。但是当刘邦到锅前的时候发现锅里还有饭,他明白了嫂子是故意让自己难堪。
罢罢罢,既然父亲哥哥恼我,哥哥嫂子讨厌我,左邻右舍瞧不起我,那我就走吧,这里是容不下我了。背着行囊的刘邦心里暗暗发誓:不混出个人样绝不回丰邑老家。
现实往往骨感冷硬,刘邦离家出走后过的十分艰难,为了生存在沛县像孙子一样侍奉别人,被人十分瞧不起。
终于挨过了公元前223年,公元前222年,公元前221年,这三年秦国秋风扫落叶一样灭了楚国,燕国,齐国,秦国建立大一统王朝,并且在全国设置郡县。
沛县按照秦要求招募管理人员。秦法有规定除了郡守和县令等一把手由帝国直接安排以外,其他的管理人员都在当地招募。刘邦靠自己的武艺以及对当地痞强盗的熟悉荣获亭长一职,这个职位不属于秦朝编织人员,主要负责缉捕盗贼,维护地方治安,官儿不大,相当于后来的捕头,今天的警察。
亭长工作让刘邦告别了游侠生活,也让他扎根沛县,默默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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