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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种说法深信不疑。爸爸看着我、凝视我、注意到我,也只有过这么一次。在此之后,他就接受了现实。那时候,还不允许父亲步入孩子出生的光荣舞台,也就是女人准备生孩子的地方,在那儿,产妇强忍住哭泣,或者大喊大叫地忍受痛苦。只有睡在病床上、躺在半私人或全私人病房的妈妈们收拾干净了,清醒了,盖上了浅色的毯子,才会让爸爸们见到。我妈妈有间私人病室,正如她在小镇的地位一般,并且正好也亲眼看见了未来事情会变成什么样。
我不知道爸爸站在育婴室的窗户外面凝视我,是在见过我妈之后,还是之前。我倾向于之后。这样的话,当她听到门外有他的脚步声,脚步声穿过她的房间时,她听出来他脚下的怒火,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不管怎么样,反正她给他生的是儿子。大家都觉得所有男人都想要儿子。
我知道他说了什么。或者说,是她告诉我他说过的话。
“好大一块碎猪肝。”
然后是:“你用不着想着把那东西带回家了。”
我的脸有一边很正常。我的全身,从脚趾到肩膀,也都很正常。我身长二十一英寸,体重八磅五盎司。一个结实、白皙的男婴,虽然刚刚经历了一趟寻常不过的旅行,皮肤可能还是红通通的。
我的胎记不是红色的,是紫色的。在我还是个婴儿,还是个小小孩的时候,颜色很深,不过等我长大一些,就渐渐地淡下来了,虽然从来没有淡到看不出来。迎面过来的人,第一眼看见的肯定是胎记。你要是从我干干净净的左脸那侧过来,会吓一大跳。胎记看起来就像有人把葡萄汁或颜料甩在了我脸上。飞溅上来一大块,到了脖子那儿,变成了点点滴滴的形状。它围住一只眼睛,然后绕着鼻子转了漂亮的一圈。
“就因为如此,这只眼睛的眼白看起来才这么清澈可爱啊。”这是妈妈傻瓜语录中的一句,虽然情有可原。她只是想让我自己喜欢自己而已。更奇怪的是,因为没有人和我说真话,所以我几乎相信了她的话。
当然了,我爸爸终究没办法阻止我进家门。并且,我的存在,我的出现,理所当然地筑就了父母之间的巨大裂痕。不过我很难相信以前没有裂痕,至少有误解,还有冰冷的失望。
我父亲的父亲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开了一家制革作坊,然后是一家手套厂。当时间进入二十世纪,财产渐渐缩水,不过,大房子仍然屹立在原地,园丁和厨师也还在。我父亲上了大学,参加了兄弟会,每次提起时,他都说这是他人生的一段美好时光。手套厂破产以后,他进了保险公司。和上大学的时候一样,他在我们小镇是个公众人物,高尔夫球打得很棒,还是个好水手。对了,我还没说,我们住的是祖父盖的维多利亚式房子,房子坐落在休伦湖的山崖上,面对夕阳。
在家里,父亲最活跃的特质就是仇恨和鄙视的能量。其实,这两种情感是共生的。他仇恨并且鄙视一些食物、汽车的构造、音乐、演讲礼仪、时尚服装、广播喜剧演员,后来又仇恨鄙视电视名人,还有惯常的种族和阶级分类,不过在那个年代,这本来就是用来仇恨和鄙视的,尽管用不着像他那么彻底。实际上,只要一出家门,他的大部分观点没有人和他争论,不管是他的兄弟会伙伴,还是出海伙伴。我认为,正是他的激进给人们带来了尴尬,同时也带来了对他的赞赏。
直言不讳。别人就是这么说他的。
显然,制造出我这样的产品,在他看来,简直是每天一推开房间门就不得不面对的污辱。他自己一个人吃早餐,不回家吃午餐。早餐和午餐妈妈都和我一起吃,有时的晚餐也和我一起吃,余下的时候和他一起。后来,我估计他们为此吵过架了,变成了我吃饭的时候她陪我坐着,她和他一起吃。
可以这么理解,对他们的婚姻幸福,我是一点帮助也没有。
不过,他们当初怎么在一起的?她没上过大学,她只能借钱读一所培训学校,在她那个年代,老师就是从培训学校出来的。她害怕出海,高尔夫也打不好。就算有些人说得不错,她以前是个美女(人很难判断自己的妈妈是美是丑),她的外表也不会是我爸爸喜欢的类型。他聊过他觉得是尤物的几个女人,还有后来成了他甜心的女人。妈妈不是这类型的。她不涂口红,戴的是单层胸罩,头发编成麻花辫盘在头顶,额头显得更宽更白了。她的衣服永远和时尚没关系,多少有几分没形状,过分地庄严——她是那种你觉得戴着上好的珍珠项链的女人,虽然我想她大概从来不曾真的戴过。
我似乎打算说的是,我猜想自己可能只是个借口,甚至有可能是天赐良机;我成了他们之间现成的争端,成了他们不可解决的问题,把他们扔回天然的分歧之中,实际上这样的状态下他们反倒舒服点。我在小镇生活的所有年头,都没见谁离过婚,所以也许是想当然地认为,还有别的夫妻在一幢房子里各过各的日子,还有别的男人女人已经接受了这样的现实:他们之间的差异从来没能弥补,有些话或行为从来没得到过原谅,障碍从来没能消失。
这样的故事,接下来也毫不意外了。爸爸抽烟喝酒很厉害,当然,他的大部分朋友不管是什么处境,大半也是这样。爸爸五十多岁就中了风,几个月后就死在了床上。当然,这段时间,我妈妈把他留在家里,始终在照顾他,他并没有变得温柔一点、感激一点,反倒是一直污言秽语地辱骂她,不幸让他更为激烈,反正对她来说什么污辱都能解释得过去。他呢,似乎非常地满足。
有个女人在葬礼上和我说:“你妈妈是个圣人。”这个女人的面孔,我至今仍然记得非常清楚,不过忘记她的名字了。一头白色的发卷儿,涂了胭脂的脸颊,面容清秀,垂泪低语。我立刻开始讨厌她。我板着脸。那一年我大学二年级,从来没有参加,也从来没有人请我参加爸爸的兄弟会。和我一起消磨时光的人,是一些想当作家、想当演员、有活在当下的智慧、致力于浪费时间的家伙。他们是无情的社会评论家,横空出世的无神论者。那时候,我对言行举止像圣人的人毫无敬意。而且,诚恳地说,我妈妈也没打算当圣人。她离那些虔诚的神圣观念远得很,所以对我也没有这种要求,我每次回家,她从没叫我去爸爸的房间说一言半语和解的话。我自己也没去过。没有和解的观念,更别说什么祝福。我妈妈可不是个白痴。
她曾经一心扑在我身上——我们俩都没这么说过,但我想在我九岁之前,就是这样的。她一开始在家教我,然后把我送到学校去。上学,听起来就像一个灾难之源。备受妈妈宠爱的紫脸蛋的小家伙,突然掉进了形形色色的奚落之中,遭受幼小的野蛮人无情的攻击。不过,我的日子算不上糟糕,现在想起来,我也不清楚这是因为什么。我个子高,身强力壮,也许这些帮了我的忙。不过我想,我家里的气氛和脾气暴躁、粗暴无礼、互相憎恶的环境(即使这一切都来自于并不经常出现的父亲)能让其他任何地方都显得合情合理、容易理解,哪怕这种理解并非积极主动的,只不过是被动接受。有没有人努力对我好一点,这根本不是个问题。我的外号叫葡萄籽,不过反正每个人都有个难听的外号。有个男生脚特别臭,每妈妈会生气。我们得离菜园子远一点,不要踩到花,不过我们一般都在苹果树底下玩,在一片浆果地上来来去去。还有小屋一头的一块荒地,德国人来的时候,我们的防空洞就盖在这里。
我们的小镇北边有一个训练基地,真正的飞机一直在我们的头顶盘旋。有一次飞机坠毁,让我们失望的是,飞机掉进了湖里。因为这些战争的迹象,我们把皮特想象成了一个纳粹,而不仅仅是小镇的敌人,还把他的割草机想象成坦克。有时候我们爬到野苹果树上朝他扔苹果,站在树下就看不见我们。他跟妈妈告一回状,妈妈就会少带我们去海滩玩一回。
去海滩的时候,她常常带着南希。我们不是去我家房子下面的山崖,那里是一片海水涌来涌去的沙滩。我们去的是另一片要开车去的小沙滩,那里没有吵吵闹闹的游泳者。其实,她教过我们游泳。南希比我胆子大,这让我很生气,所以有一次我把她扔到扑过来的海浪里,一屁股坐在她脑袋上,她屏住呼吸乱踢一气,杀出一条生路来。
“南希是个小姑娘。”我妈妈批评我,“她是个小姑娘,你应该像对妹妹一样对她。”
我其实就是这么对她的。我从来没觉得她是个弱者。她确实比我小,但是,有时年龄小是优势。我们一起爬树的时候,她可以像猴子一样在树枝之间荡来荡去,而我就不行,我太重了。有一次我们追来追去(我不记得为什么追了),我一拦住她,她就一口咬在我胳膊上,咬出了血。这一回我们被分开了,大概分开了有一个礼拜的时间。不过,很快我们就从一开始的怒目而视,转为急切盼望、苦苦哀求,所以禁令就解除了。
冬天的时候,哪里都可以玩了,我们堆雪碉堡,用柴禾来布置碉堡,我们的军火库里装满了雪球,谁过来就砸谁。实际上没人过来,这条街是条死巷。我们只好自己堆一个专门用来挨揍的雪人。
要是大雪天出不了门,就在我家由妈妈带着我们玩。万一爸爸头<samp></samp>痛躺在床上,我们只好安静点,妈妈会给我们读故事书。我记得是《艾丽丝漫游奇境记》。听到艾丽丝喝了一种水,越长越大,卡在兔子洞里出不来了,我们都给吓坏了。
也许你想知道的是性游戏。没错,我们也会做性游戏。在额外炎热的某一天,我们扎好了帐篷,躲在里面,我忘记是怎么回事儿了,总之帐篷就在小屋的后头。我们蜷缩在里面,有意识地互相摸索。帐篷有一种色情但并不成熟的气味,如同我们脱下的内衣裤。各种瘙痒的感觉让我们兴奋,不过,没一会儿,就不对了。我们浑身发痒,汗淋淋的,迅速萌生了羞耻感。钻出帐篷的时候,感觉竟然是从未有过地疏远,并且奇怪地厌倦了对方。我不记得有没有类似的事情,是不是同样的后果。反正,要是有也没什么奇怪的。
如今,南希的脸我已经记不清楚了,没有她妈妈的脸记得清楚。我想她的样子和她妈妈是一样的吧,至少迟早会一样的。金黄色的头发自然地变成棕色,但是因为在太阳底下晒得太久,有些褪色。肤色是玫瑰色,甚至差不多是红色。是了,我看见她的双颊通红,简直像蜡笔涂过。这也是因为夏天在户外待的时间太久。阳光的力量是巨大的。
不用说,在我家,除了特意说可以让我们玩的房间,其他房间不给进去。我们做梦都别想上楼去,也休想下楼去地下室、去前廊或者去餐厅。然而,在南希家的小屋里,除了南希妈妈想静悄悄地待着的地方,或者科德太太黏着收音机的地方,哪里都是可以的。每当下午的炎热连我们都受不了时,地下室是个好地方。台阶边没有扶手,我们可以互相挑衅,看谁敢跳,一步一步跳下去,直到跳到坚硬的泥地上。厌倦了互相挑衅,就爬到旧帆布床上蹦来蹦去,装出用鞭子抽马的样子。有一回,我们从南希妈妈的烟盒里偷了一根烟(主要是不敢多拿),想试试抽烟的滋味。南希抽得比我好,因为她比我有更多机会练习。
地下室还有一个老式的木制梳妆台,上面搁了几罐油漆和清漆,大部分都干掉了。一堆干硬的刷子、搅拌棒,还有用来调试颜色和清洗刷子的木板。少数几罐漆的盖子还扣得挺紧,挺难撬,开了以后我们发现油漆还能搅拌均匀。我们把刷子放进油漆里,花了点时间把刷子弄松,然后把沾着油漆的刷子往梳妆台的木板上砸,砸了个乱七八糟,还是没见到多少颜色。不过,我们发现一瓶松节油,这下效果就好多了。猪鬃刷子可以用了,我们可以刷了。感谢妈妈,这时候我已经学会一些拼写了。南希也会,她刚上完了二年级。
“写完之前不要看。”我对她说,把她稍微推远了点。我已经想好我要写什么了。反正南希也正忙着在一罐红漆里搅她的刷子。
我写的是:纳粹有售。
“现在看吧。”我说。
她早就转身背对我了,这会儿正拿着刷子对着自己挥过来挥过去。
她回答说:“我很忙。”
她回过头来面朝我,脸上涂满了红油漆。
“现在我和你一样了。”她说着,把刷子往下拉,红漆一直刷到了脖子上,“现在我和你一样了。”她听起来很兴奋,我以为她在嘲笑我,其实她的声音充斥的是满足感,仿佛她达成了毕生的心愿似的。
现在,我必须得试着解释接下来的几分钟发生的一切。
第一反应是,她看起来真可怕。
我不相信我的脸上有哪里是红的。根本没有。半边脸上是胎记通常的颜色——紫色。而且,我说过了,我觉得随着年龄的增长,颜色渐渐地淡了。
不过,在我心里,我看见的颜色不是这样的。我心里觉得,我的胎记是柔和的褐色,如同老鼠皮毛的颜色。
我妈妈没有夸张地不让在家里摆镜子,没做过诸如此类的蠢事儿。不过至少可以把镜子都挂得高高的,让孩子看不到镜子里的自己。洗手间的镜子就是这样的。唯一能让我轻松地看见自己的,是挂在前厅的镜子。白天室内颇为晦暗,到了晚上就有了微弱的灯光。一定是因为这面镜子,我才以为我的半边脸是这种阴暗的、温和的颜色,是如同老鼠皮毛一般的阴影。
我一直是这么想的,所以南希的红油漆成了一种巨大的污辱、一个恶毒的玩笑。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把她往梳妆台一推,自己夺路奔上台阶。我想我是想找一面镜子,或者找个人,让这个人告诉我她错了。只要有人确认我的想法,我立刻恨死她。我要惩罚她。不过在那会儿,我没有时间盘算怎么惩罚她。
我从小屋跑出去,虽说是礼拜六,不过我没看见南希的妈妈。我砰地关上纱门,在沙砾小路上狂奔,然后跑上了剑兰丛中的石板小径,我看见妈妈从阳台上的柳条椅上站了起来。她平时就坐在那里看书。
“不是红的!”我咽下愤怒的泪水,喊道,“我不是红的。”妈妈震惊地下了台阶,但还是太远,她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紧接着,南希就从小屋里跑出来,昏头昏脑地跟在我后面,涂着一张鲜艳的脸。
我妈妈明白了。
“你这个讨厌的小畜生。”她冲南希吼道。我从来没有听过她发出这样的声音,尖利、狂乱,并且颤抖。
“你别过来。你敢过来!你这个坏姑娘!你有没有一点起码的同情,你有吗?没人教育你……”
南希的妈妈从屋里出来了,一头湿淋淋的头发挡在了眼睛上面,用手按着浴巾。
“老天爷,这儿连洗个头发也不得安宁……”
我妈妈冲她继续吼。
“别在我和我儿子面前说这种话……”
“哎呀呀呀。”南希的妈妈马上就回答,“我就听到你大喊大叫……”
我妈妈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我——在——大——喊——大——叫。我只不过在告诉你那个没良心的孩子,以后我家不欢迎她。这个残忍的、恶毒的孩子,她竟然嘲笑我可怜的儿子,就因为他自己也没办法的缺陷!你什么也不教她,连点礼貌也不教她,我带她去海边,她连道谢都不会。她连‘请’、‘谢谢’都不会说。也难怪,有这么一个裹了块毛巾就开始晃来晃去炫耀的妈妈……”
妈妈的话滚滚而来,仿佛一股愤怒、痛苦、挣扎的洪流倾泻出来,将无休无止地继续下去,尽管这时候,我已经拽住了她的衣服,说:“别,别这样。”
这下更糟了。妈妈的话咽到了肚子里,眼泪却流了出来。她身体颤抖,声音哽咽。
南希的妈妈把湿头发从眼前撩开,站在那儿看。
“有件事儿我得告诉你。”她说,“你要是再这样下去,他们会把你送到疯人院去的。你说,丈夫恨你,儿子长了张乱七八糟的脸,我怎么帮你?”
我妈妈用双手捂住脑袋,叫唤道:“哦!哦。”疼痛仿佛吞噬了她。那时候,家里的女仆叫维尔玛。维尔玛从屋里出来,来阳台上看到底出了什么事儿,她说:“太太,太太,别这样。”然后,她提高嗓门呵斥南希的妈妈。
“你省省吧,回你自己屋里去,嘘!”
“哎呀,你别急,我肯定会回去的。不过,你以为你是谁啊,你管我?给一个疯女人干活,滋味儿怎么样啊?”接下来,她又去吼南希。
“上帝!我怎么把你洗干净?”
说完这句话,她放大了声音,让我听清楚她说什么。
“他还要吃奶呢,看看他挂在老女人身上的样子。你以后不许和他玩了。老女人的小屁孩。”
维尔玛和我各站一边,试图安慰我妈妈,让她回屋里去。她没有再发出那种奇怪的声音,挺直后背,用一种不自然的快活声音说话,以便让小屋里的人听到。
“把剪刀给我拿来,维尔玛。我要剪剪剑兰了,有些花儿都已经败掉了。”
不过,等她住手的时候,剑兰倒了一路。没有一株是站着的,不管是枯了的,还是正在盛开的。
正如我之前所说,这件事儿一定发生在礼拜六,因为南希的妈妈在家,维尔玛也在我家,礼拜天维尔玛是不来的。到了礼拜一,或者可能更早,我知道小屋已经空了。维尔玛也许在公共俱乐部找到了我爸爸,也许在绿地上,谁知道在哪里,总之他回了家,起初很不耐烦,非常粗鲁,没一会儿也就服从了。服从指的是让南希和她妈妈搬走。我不知道她们去了哪里。也许他把她们安置在某个酒店里,然后再找地方给她们住。我相信,搬家对南希的妈妈来说,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我渐渐地明白了这个事实,我再也没机会见到南希了。刚开始,我生她的气,并不在乎。后来,只要我一打听她去哪里了,妈妈就含糊其辞,她再也不愿意回想那个痛苦的场面了,不管是我的痛苦,还是她的痛苦。可以肯定的是,就在那段时间,她开始认真地考虑送我去上学。我想,就是那年秋天,她送我去了莱克菲尔德学校。也许她觉得但凡我习惯了男生的学校,对女伴的记忆就会越来越淡,渐渐觉得不值得,甚至有些可笑。
爸爸葬礼后的第二天,妈妈让我吃了一惊,她居然问我愿意不愿意带她去几英里外湖边的一家餐馆吃饭。实际上,明显是她要带我出去吃饭。她想找个没有熟人的地方。
“我就是觉得,我一直被关在这房子里。”她说,“我需要新鲜空气。”
在餐馆里,她谨慎地四下打量,然后宣布说,没有她认识的人。
“你陪我喝杯酒?”
难道开车来这么远的地方,只是为了在公共场合喝酒?
我们点的酒上来以后,她说:“我觉得有件事儿应该让你知道。”
这种话,大概是谁都最不愿意听到的。通常来说,你应该知道的,往往都是你难以承受的,这种概率很大。而这一切,其实只是一种暗示:其他人都不得不背负负担的时候,你却得到了轻松的豁免。
“我爸爸不是我的亲爸爸?”我回答,“太棒了。”
“别傻了,你还记得你的小伙伴南希吗?”
其实,有一会儿,我根本想不起来南希是谁,之后,我说:“有点印象。”
这一回,和妈妈的谈话似乎需要技巧。我要让自己的心情保持愉快,俏皮,而且不为所动。她的声音,她的表情,都有些隐隐的悲伤。她从来没有抱怨过自己的痛苦,但是在她告诉我的故事里,有很多无辜的人、受虐待的人,有如此之多的暴行,我打算转身离开这一切,至少带着一颗更沉重的心灵,回到我的朋友和我幸运的生活里。
我不会合作的。也许她想要的,不过是看见同情的迹象,或者是温柔的动作。我不会满足她的。她是个过分敏感的女人,并没有因为岁月而受些许污染。但是,我退却了,仿佛感觉到没完没了的悲苦的危险,这是一种会传染的气质。特别是,我要避免一切可能,不要让她提到我的痛苦。我觉得她仿佛特别热衷于提这些。她是我无法摆脱的镣铐。我不得不承认,从在子宫里发育开始,我就和她息息相关。
“要是你一直在家,可能早就知道了。”她说,“这事儿就发生在我们送你去学校前不久。”
南希和她妈妈住在了一间公寓里,公寓也是我爸爸的,就在广场那儿。一个明亮的秋天的清晨,南希的妈妈偶然发现,她女儿在浴室里,把一把剃须刀割进了自己的脸颊。地板上,水池里,南希身上,这里,那里,到处都是血。可是,她没有住手,也没有叫疼。
我妈妈怎么会知道?我只能猜是整个城镇到处都在流传这个故事,本来是想隐瞒的,但是实在太过血腥了——就是字面意思,不要想细节。
南希的妈妈用浴巾裹住她,不知怎的把她送到了医院。那时候,还没有救护车。她可能是在广场上找到一辆过路的车。她为什么没给我爸爸打电话?没关系,反正她没打就是了。伤口不深,流血也不算过多,尽管血四处飞溅。没有伤到重要的血管。整个过程中,南希的妈妈一直在训斥她,问她大脑有没有问题。
“看看我的命。”她不断地说,“有你这么个孩子。”
“毫无疑问,要是那时候有社工,”我妈妈说,“这个可怜的小东西会有儿童救助病房的。”
“就是脸上。和你一边。”妈妈说。
我想保持沉默,装作听不懂她说什么,可是,我不得不开口。
“她满脸都是油漆。”我回答。
“没错。这回她小心多了。她只割了半边,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你。”
这下,我不再克制自己了。
“要是个男孩,可能就不一样了。一个女孩,这样的事儿太可怕了。”
“如今的外科大夫厉害着呢。”
“嗯,也许行吧。”
隔了一会儿,她说:“这么深的感情。孩子居然有。”
“长大就没了。”
她说她不知道她们怎么样了,孩子和妈妈的情况都不清楚。我一直都没问过,她挺高兴的,因为她不希望在我尚且年幼的时候,告诉我这么痛苦的事儿。
我不知道这件事儿和其他事儿有什么关系,不过,我不得不说,妈妈在她非常高寿的时候,人彻底地变了,变得粗鄙、沉溺于幻想之中。她声称我爸爸是个伟大的情人,而她自己则是一个“漂亮的坏女孩儿”。她宣称我应该娶“那个割脸的女孩”进门,因为我们两个人中,谁都不会因为对方干了什么好事嘲笑对方。她咯咯直笑,说,因为你们两个都乱七八糟的。
我同意。从此以后,我相当地喜欢她。
几天前,我被一只黄蜂叮了,当时我正在一棵老苹果树下面清理腐烂的苹果。正好叮在我的眼睑上,眼睛立刻就睁不开了。我一只眼睛看路,开车去了医院。被叮的眼睛在我“好”脸的那边。医生竟然要我在医院过夜,因为一打针,两只眼睛就都得用绷带扎上,防止能看见的眼睛疲劳过度。我度过了一个不平静的夜晚,老是醒来。当然,医院从来都不可能真的安静,就在这段短暂的、看不见东西的时间里,我的听力似乎更敏锐了。脚步声在病房里响起来的时候,我立刻感觉到是一个女人。而且,我有一种直觉,她不是护士。
不过,当她说,“太好了,你还醒着。我来给你读了”时,我以为我肯定搞错了,她到底还是个护士。我伸出一只胳膊,以为她是来读生命体征参数什么的。
“哦,不是的。”她的声音低低的,语气颇为坚定,“我是来给你念书的,如果你愿意听的话。有时候人在床上躺的时间太长了,眼睛又不能睁着,就会希望听人念书的。”
“他们选,还是你选?”
“他们选。有时候我也会建议。有时候我提议读《圣经》故事,他们能记得的故事。或者他们小时候听的故事。我带了一堆书呢。”
“我喜欢诗。”
“你听起来一点也不积极。”
我确实不积极,我知道是为什么。我自己有在广播里大声朗诵诗歌的经验,也听过别的受过训练的嗓音在广播里朗读,有些朗诵风格我觉得很舒服,有些我简直是深恶痛绝。
“那我们做个游戏吧。”她说,听起来好像我和她解释过了,事实上我没有。“我给你读一两行,然后我停下来,看你能不能背出下一行,行吗?”
我突然意识到,她可能非常年轻,急切地需要认可,需要在工作上获得成功。
我说行。不过不要古英语,我说。
“国王坐在邓弗姆林城堡之中……”她以询问的语气开始了。
“喝着血红的葡萄酒。”我接上。我们一句接一句,情绪不错。她朗诵得很好,虽然语速有点孩子气,仿佛在炫耀。我渐渐开始喜欢自己的声音,不时地陷进演员的光环之中。
“真不错。”她说。
“给你看看那百合生长的地方,在那意大利的岸边……”
“是百合生长的地方?不是风吹百合的地方?”她问,“其实我没带有这首诗的书。我应该记得的。没关系,挺好的,我喜欢你广播里的声音。”
“是吗?你听过?”
“当然听过。很多人都听过。”
她不再给我一句一句的提示,让我一个人背下去。你大体能想得到。《多佛海滩》,《忽必烈汗》,《西风颂》,《野天鹅》,《青春挽歌》。嗯,也许也没全部都朗诵,或者没有从头背到尾。
“你喘不上气来了。”她说着,小手飞快地放在我嘴巴上,接着,她的脸,或是半边脸,靠在我脸上。“我得走了。走之前还有一个。这个难,因为我不打算从头开始了。
“没有人为你长久悲伤,为你祈祷,想念你,你的位置空空如也……”
“我从来没听说过。”我回答说。
“真的?”
“真的。你赢了。”
这时候,我起了疑心。她似乎变得心烦意乱,甚至有些乖戾。我听到大雁从医院飞过时的鸣叫声,每年这个季节,它们就开始练习飞行,然后飞的距离越来越远,直到有一天,它们会飞得不见影子。我从这个令我心悦诚服的梦中醒过来,处于一种惊讶和愤慨交织的状态之中。我想回到刚才那一刻,想让她把脸靠在我的脸上,让她的脸颊贴近我的脸颊。但是,梦乡一般不会如此乐善好施。
我回家了,也能看书了,我开始回想她在我梦里留下的诗句。我查了两本诗集,但没有发现。我开始怀疑那几句根本不是真的诗,只不过是梦里编出来的几句话,给我挫败感而已。
可是,到底是谁编的呢?
秋天更晚些时候,我在整理一些旧书,准备捐给慈善义卖会,一张褐色的纸掉了出来,上面用铅笔写了诗行。不是我妈妈的笔迹,我也不觉得是我爸爸的笔迹。那么,到底是谁的?这个人也在底下写了作者的名字。瓦尔特·德拉梅尔<span class="" data-note="瓦尔特·德拉梅尔(1873——1956),英国诗人,小说家。"></span>。没有书名。这个诗人我不熟悉,对他的作品没有印象。不过,我应该读过这首诗,也许不是在这张纸上,可能是在教科书里。我肯定是把这些诗句埋藏在了记忆深处。但是,为什么?是为了让这些诗句在梦中和我开玩笑?为了让一个坚定的女孩子的幻影在梦中和我开玩笑?
<small>没有悲伤可言,</small>
<small>时间治愈了一切之不可能;</small>
<small>没有失去,没有背叛,</small>
<small>就不能痊愈。</small>
<small>抚慰灵魂,</small>
<small>纵然坟墓隔开</small>
<small>爱人与挚爱,</small>
<small>还有他们分享的一切。</small>
<small>看那甜美的阳光,</small>
<small>阵雨已经止息。</small>
<small>花朵在炫耀自己的美丽,</small>
<small>多么美好的天气!</small>
<small>不要念念不忘</small>
<small>不管是爱,抑或责任;</small>
<small>久已忘怀的老朋友们</small>
<small>也许在某处等候,</small>
<small>生命和死亡</small>
<small>终于变成了同一个问题;</small>
<small>没有人为你长久悲伤,</small>
<small>为你祈祷,想念你,</small>
<small>你的位置空空如也,</small>
<small>你已不在。</small>
这首诗并没有影响我的心情。某种程度上,它让我觉得我的决定是对的,我没有卖掉房产,而是选择住在这里。
这里发生过事情。在你的一生中,有几个地方,甚至只有一个地方,发生了什么事情,因此所有其他的地方都只是这里。
我当然明白,要是我认出了南希——比如说,在地铁里,在多伦多——我们两人的脸上都有醒目的标记,最大的可能是,我们想方设法做到的,恐怕只是一场尴尬且毫无意义的对话,急急忙忙地列举一些没用的事实当成自传。我会看到她修复得近乎正常的面孔,或者仍然显著的伤口。但是大概不会谈这个。也许会谈谈孩子。不管她的脸修复得怎么样,也未必不能有孩子。孙子。工作。我也可能不得已地和她谈谈我的工作。我们会感到无比震惊,情感受到强烈刺激,急不可待地想要走开。
你觉得这样能改变什么吗?
答案是当然,暂时,然后永不会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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