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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外出劳作,全凭养条狗来看家护院。我家里总共养过两条狗,各有不同,但是却都给我们的回忆上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第一条狗我素未谋面,因为是父亲小时候养的。那时还是七八十年代,父亲家里人口很多,当时国家施行包产到户。家里人都在山崖下的窑洞里住着,白天大人们要去地里劳动,父亲又要到镇上读书。最后爷爷买了一条毛色较杂的狼狗,并起名“花花”。而从这之后,对于这条狗来说,陪伴父亲上学是它的必修课。
上学对父亲来说,也算是头痛的一件事。
崖下住人的窑洞几乎就在山沟上,每当冬季,去往塬上的那唯一的五十度斜坡路十分光滑,上去时勉强能走,但是下来的时候就变得特别困难,因为这,父亲至今觉得后怕,一个狗吃屎,真能痛死人。
路滑不过是第一关。
那个年代,读书可不是每个孩子都有机会。村子本来不算很大,和父亲能作伴的娃几乎没有,何况父亲性子孤独不爱说话,所以大多时候父亲只能一个人摸爬滚打。
花花刚买来时体格已格外长大了,四肢健壮,目光有神,特机灵。经过爷爷的**,花花对于家人的意图几乎心领神会。
那时候电灯只是城里人的玩意儿,农村人都用蜡烛亦或是煤油灯照明。一到晚上,天气凉了下来,山中的兽类也出来活动,伤人害命时有发生,搅得人不安宁。花花似乎天生机敏非凡,每天晚上天一黑便蹲守在门口,直到凌晨四五点,有时也出去巡视一番。有一回,父亲早上起来发现花花爪上流了血趴在门口,于是便顺血迹找寻,只见不远处草堆里,一只奄奄一息的箭猪恶恶地**着。
再说父亲上中学时每天早上都要步行好几十里路途,早上四五点天又很黑。洗漱完,挎上包。花花已在一旁整装待发,探探舌头,孩子似的来回撒几个欢儿。于是乎,一人伴一狗,一狗护一人,一同走到学校门口后,花花伸出爪向父亲“再见”,然后它便径直狂奔回家里。中午,父亲在学校食堂吃饭,晚上十点准时下自习。父亲偏科严重,英语成绩一直不尽人意,为此没少挨批。心灰意冷踹出校门,不知所措。却未见小树下一只狗已经在树下等他,父亲转悲为喜。可能,对于那时的父亲来说,花花不只是一份守护,也是一种安慰。
父亲在镇上总共读了五年中学,花花也从一只小狗变得苍老起来,但年岁并没有减掉它的热忱。每天几十里路,来回两趟,还是依然如故。至于花花后来的命运,我只是听父亲说是被车撞的。依稀记得,父亲说这句话时是流着泪的。
之后,父亲成家立业,可那只狗的事一直是他的遗憾。
奶奶知道父亲的心事。在我八岁那年,她从铁匠仁军叔家牵来一只大狗,毛色黑中带黄,是一般人家都爱养的土狗。
村里小一轮的小伙子都娶上了媳妇,只有仁军叔依然是单身汉。仁军叔自个儿心里也清楚,有家才有温暖,有归宿嘛。于是他干脆租出了铁匠摊,狗也送了人,说要和阿奎爸去修铁路,好多赚点钱早日成家。
凡是狗都得有响亮的名字,那时候我也算上了两年学,看到这只大土狗透着欢乐气,于是擅作主张起名“洛洛”。说也奇怪,仁军叔以前总“旺财”、“富贵”地乱叫一气,此刻当叫它“洛洛”时,它立马摇起尾巴来,冲过来用舌头舔舔我的手。名字起好了,家人又给它在大门口(那时家里已盖好了新的砖瓦房子)做了一只小窝,用长铁链子栓在树下。
洛洛在我家前后生活了很长时间,从来都是糟糠作食,风霜为伴。
农村的狗都有一种共性。就像务农人那样经得起苦难。无需金窝美食,却仍然健康,夜以继日为主人服务。这一点让城市的名犬望尘莫及。
城里人养狗像伺候孩子,自以为面面俱到却不知狗的无奈,农村人养狗却像对待老友。
真正的知已,不在乎出身,更不重物质。乃是以心换心,真情永驻。
有一回,家里老母鸡孵化出一窝鸡仔,长了几周大就放开到院落里行走。一旁的洛洛盯着小鸡们“汪”地吠了一声,一只体形最小的鸡仔慌了方向,被洛洛一口吞掉。对于农村人来说,这不是小事。盛怒之下,父亲操起棒子,在洛洛身上重摔几下,洛洛杵在那里就跟赌气似的,呜咽过后竟将那只鸡仔完整吐出。那一天,洛洛滴水未进,只是呆呆地卧着。而自那以后,只要是家里的猫和鸡,它是理都不会理的。
狗的智力没有人类那么高,但是狗的忠诚谁人能比?
我平生不愿看到生命逝去,无论是人或是动物。而它仿佛也能体察人心,前年暑徦,八月中旬,它可能大限将至,连续几天不曾进食,弟弟晨阳急的大哭。终于,一天中午,它忽然起身,向着自己生命终点走去。
我和弟弟发现它是在山沟的一片向阳的草地上,也许这是处风水宝地。于是,在弟弟的哭声中,小小的草地上隆起一座小小的坟墓。只是没有墓志铭,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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