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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2008,皖北十八岁前:忆我少壮时,无乐自欣豫
忆我少壮时,无乐自欣豫。
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
荏苒岁月颓,此心稍已去。
值欢无复娱,每每多忧虑。
气力渐衰损,转觉日不如。
壑舟无须臾,引我不得住。
前途当几许,未知止泊处。
古人惜寸阴,念此使人惧。
这是陶渊明中年以后的一首诗。我上个月刚过了二十八岁生日,按照古人的说法,还没过而立之年,但是我却对这首诗里流露出的中年之惑深有同感。我有过“无乐自欣豫”的少年时代,而现在却已步入了“值欢无复娱,每每多忧虑”的壮室之秋。
在过去的二十七岁这一年里,我开始经常失眠。二十七岁是一个坎,我在十七八岁时从书上读到过一个统计数字,说百分之九十多的名人都会在二十七岁之前崭露头角。而我也有过成为英雄伟人的梦想,却眼睁睁地看着二十七岁从面前一天天流逝,书生老去,功名未立。
此刻他坐在南开大学的老图书馆里,看着对面桌子上不知名的美丽学妹,这个古代文学专业的研二学长突然觉得自己在这个城市就像闲居荆州的刘玄德,他摸着自己二十八岁沧桑而有些油腻的脸,心里想当年刘玄德如厕时发现横生的大腿赘肉当是同样的感受。
这个研二学长出生在安徽北部的一个普通村庄,在那里长到了十八岁,考上了帝都的一所普通的重点大学,在二十一岁的时候为了完成少年时的北大梦和青年时的大师梦想,开始了北大中文系的考研路。他这一考就是四年,四年里他闭门谢客,卧薪尝胆,苦心孤诣,百折不挠,最后还是没考上。仁至义尽的他只好在二十五岁第四次失败后,选择了妥协,在他二十六岁那一年,他终于成为帝都附近某新晋一线大城市的某著名985名牌大学的一名大龄研究生。可是,他已经没有了大师梦想。他觉得自己被欺骗了,就像伟大的西班牙大文豪塞万提斯笔下晚年的堂吉诃德骑士。
1990-2008,皖北
十八岁前:忆我少壮时,无乐自欣豫
我生在1990年。我生的那个村庄是皖北极普通的一个村庄。整个村庄的人都姓刘,因为比别的村庄大,就叫刘大庄。
我的父亲,一个体力劳动者,当然,首先是个农民,他还是个木匠,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玩具就是各种木头,锯,墨斗,尺子。后来农村出现了家具厂,他就转行做了建筑工人,再后来成了一个小包工头。他读过初中,不算文盲。他是家里的独苗。
我的父亲的父亲,就是我的爷爷,他也是个体力劳动者,一个农民,他不识字。他的父亲死的早,他又是家里的独苗,他的父亲出身在一个小商人家庭,在镇子上做小买卖。所以他,我的爷爷的血液里流淌着小商人家庭的发财梦。他甩开膀子拼命干了大半生,为他的独子盖了一所砖瓦房,娶了一个媳妇。
两代单传的老刘家终于在这一代人丁兴旺起来。这个一心想靠膀子发财的老爷子在花甲之年连添了两个孙子,他“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发财的心更重了,不顾儿子的劝阻,加入了九十年代农村乡镇建设的大军。在他的大孙子不到五岁的时候,他从建筑工地上摔了下来,两个星期后,死了。
我就是他的大孙子。我记得他。他是一个高大精瘦,皮肤黝黑的老头儿。他的笑声清脆,笑容明朗。我记得他从楼上摔下来之后,我和家人去城里看他。那时候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记得一路上看见车窗外好多新鲜的事物,那是我第一次见识外面的世界,第一次进城。
我进了病房,他躺在床上,他不能动,看见我进来了,他就冲着我笑,然后跟身边的亲戚说什么,他那时候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亲戚大约听懂了,就给我拿了一个铁罐子,帮我拉开铁环,我懵懂的接过来,尝了一口,真甜,还怪好喝的。那是我第一次喝那种罐装的东西,我记得人们都管它叫“健力宝”。我的爷爷躺在医院白色的床上,笑着看着我喝健力宝。
后来他就死了。那时候我已经隐隐约约的知道死是一件很可怕的东西。我听人说人死了会变成鬼,我就很怕鬼。那时候家里穷,我和奶奶睡在一张床上,晚上奶奶要关灯,我不让关,我以为开着灯,鬼就不敢进来。可是灯总是要关的,灯一关,我就蒙住头躲在被窝里。
然后我就上学了。我喜欢上学。我对文字有一种天生的好感。这也许是遗传自我的母亲。我的母亲只上过三年学,可是我的外公是个乡绅,他出身在地主家庭,当过小学老师。他喜欢舞文弄墨,卖弄他其实也不怎么样的一些学问。他的那些学问现在的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就可以完爆他。不过,在他那个年纪的乡下人是没有这些常识的,比如地球上有哪七大洲四大洋,太阳系有几颗星,哪个国家的人足球踢的好。
我上学了,我喜欢上学。因为上学了就会发新的书。我喜欢书,特别喜欢语文书,因为语文书里有许许多多的故事。我那时能把语文书里全部课文背的滚瓜烂熟。语文书为我打开了外面的世界。那时候没有互联网,电视机也刚刚开始普及,而且只能看三个台,中央台,安徽台和县城台。
我至今还记得一年级语文书里的课文。有一首认数字的课文说“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儿童六七个/□□十枝花”。那篇课文还没有汉字,印的是拼音,所以我常常把“yan”读成“shan”。我不喜欢烟村,我喜欢山村,因为我生在大平原上,所以特别向往山。
还有“秋天到了,树叶黄了,一阵阵大雁往南飞,一会儿排成了人字,一会儿排成了一字”,课文的配图是一张漫画,金黄的树木的轮廓,每次读到“秋天到了,树叶黄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睛总会湿润。直到后来考研自学了文学理论,接触了荣格的集体无意识学说,才知道这些画面都是积淀在人类身体里的集体记忆。
还有一篇课文赞美我们辽阔的祖国,说松花江上雪花飞舞的时候,海南岛上已经春暖花开。我感到很神奇,也为雪花飞舞和春暖花开同在的伟大祖国而自豪。
童年时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开学的日子,因为又能领到新书了。小学语文一年级的课本最早定义了我对外面世界的想象。
我那时是个好学生,荣誉感非常强。我会为升旗仪式的时候忘了带红领巾而深深自责以致痛哭流泪。我会因为升旗仪式国歌声响起来后仍然有人说话而义愤填膺,想动手打人。我对自己要求严格,近乎完美主义,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写数学作业,每次写到数字9,我都要照抄印刷体,大家都写成q的样子,而我非要写成g,直到老师提醒很多次,我才妥协。
我特别听老师的话,听学校的话。我小小的心脏充满了使命感,常常为了官方的宣传而热血沸腾。大约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在学校的黑板报里偶然看到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的那段主人公的名言“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我回首往事的时候……”,让我激动很久。由于道德感极强,常常为自己不够纯洁不够崇高而自责。
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深深伤害了我的感情和对于官方的信任。大概是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学校里说上面要来检查,图书室的书不够,要大家每人捐书十本,检查结束之后还会还大家。我是天生的好士兵。回家就把自己珍藏的《自然》《思想品德》还有一二年级的语文数学课本都找来,第二天交给了学校。后来学校里就再也没提还书的事。那些课本对于学校领导来说就是一堆掩饰贪污的遮羞布,但对我来说却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孩童年的美好记忆。而那记忆就那样成了学校领导们面子工程的废弃物。顺便提一下,我们学校的图书室从来没有对学生开放过,它属于学校领导和家属子女的私有财产。
我那时喜欢读书,可是没有课外书读。一个是学校图书室不开,另一个镇子上也没有卖课外书的书店。只有一家文具店,会卖一些教材辅导书,新华字典之类的。为了填补知识的饥渴,我小学的时候就把表哥辍学后仅存的部分初中教材拿来读,主要是几册历史书。我从那里认识了广大的世界,有“莱克星顿的枪声”“鸿门宴”“两个铁球同时落地”,从那里我认识了华盛顿,刘邦,伽利略。
关于读书我还有两个有趣的故事。一个是《三十六计》。这本书是从那家文具店淘来的,花了五块钱,当然那时的五块钱也不少了。这是一本历史故事集,每个计谋配两个古代的故事。这本书让我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深的兴趣,也让我成为同龄人中的博学者。说起来不怕看官们笑话,我买这本书的动机本来是“报仇”。同班同学中有一个比我大的老欺负我,所以当我第一次在文具店偶然的看见这本书时,天真的以为有了这本书就可以用智谋战胜他。最后买了这本书课上偷偷的看,被同桌发现,他要看,我不舍得,后来大概因为他的传播,我买这本书的消息就传到了“仇家”的耳朵里。那个“仇家”大概也从书名里获悉了我的动机,就专门奚落了我一顿。为此,我还把同桌狠凶了一顿,同桌是个性格腼腆软弱的大个子,看到他面露愧色,我当时还内疚了一段时间。
第二本书是个童话故事集。这本书是“捡”来的。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县城里搞奥数竞赛。我和另外五个同学被选□□代表学校去县城最好的小学参加复赛。其实主要是打酱油的,我记得自己只做了几道填空题或者选择题,大题一个都没做出来。但是这次城里之行我并没有空手而归。我在考试座位的桌洞里发现了一本童话故事集,然后就顺手牵羊,据为己有。这本童话故事集编的很杂,里面有很多短的寓言故事,也有长达十多页的童话故事。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蓝眼睛王子的故事。故事说的是一个蓝眼睛王子为了治疗父王的眼睛,去远方寻找圣水,在途中有了奇遇。其中主要的奇遇是遇到一个年轻漂亮的单身女王,两人从敌人变成爱人,故事的结局大概是王子找到了圣水,成为两个国家的王,当然还和女王结婚生子,子孙满堂。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我对圣水和王位还有作品中勇敢坚强之类的主题思想不感兴趣。我唯一向往的是王子的爱情。我憧憬着这样的奇遇。
小学很快就结束了。在小学我还体验过“爱情”。是的,你没看错,我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就暗恋我们班的学西委员。她是镇子上的姑娘,人好看,成绩也好,老师也重用她。她有一张樱桃小口,红红的,说起话来温文尔雅。后来上了三年级之后就没有再见过她。我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已经是小学五年级的那个暑假了。我们那时候小学只有五年。那个暑假,一个老师的亲戚,当时还是英文专业的大学生,开了一个英语学习班。在那个班里,我们偶然重逢了。当然我们之前没怎么说过话,当时也没有说话。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也许是为了引起她的注意,也许是因为暗恋她而又自卑,所以才要戏弄她。我画了一幅画,把她画成班里另一位男同学的女朋友,给同桌看。后来下课的时候,几个男同学就一起围观,有说有笑。她就知道了,然后趴在桌子上哭。放学的时候,她过来质问我为什么要戏弄她。我哑口无言。当然我也很自责。
就这样我上了初中,镇子里的初中。我们那时候开始分实验班和普通班。我自然被分到实验班。
我们那一级是历史上空前绝后的一届。后来考大学的时候有考上上海交大的,也有考上武大,北航的,这在农村是很了不起的。
和我同班的还有班主任老师的一对儿女,后来成绩最好考上上海交大的就是班主任的公子。因为自己的儿女也在,所以他特别卖力。可以说我们赶上了好时候。
关于初中有哪些重要的事值得书写的呢?
第一个说说画画吧。我曾经很喜欢画画,当然是自己瞎画。我喜欢画山水花草人物。初一的时候,有一次我在英语课上画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我一边画,一边警惕的看着讲台上,怕老师发现。这其实是很愚蠢的,因为如果你自顾自的画是不大会被老师发现的。最终因为我紧张警惕、画蛇添足的眼神,被英语老师抓住,拿到讲台上展览,我羞愧不已,当然英语老师也没有惩罚我,甚至展览本身也不见得就是为了羞辱我。只不过我自己内心过于敏感了。很多年后当我成了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的时候,我很清楚这些都是统治阶级对人精神奴役的创伤。
还有两件事是关于考试的。一个是英勇的举报,另一个是深刻的说谎。
先说第一个。我们初中每年都有一个学科竞赛,就是中考要考的科目都要来个全校范围的考试。初一的英语学科竞赛上,我发现坐我前面的某个班的同学作弊给别人传答案,我出于正义感,当场举报,结果他被取消了成绩。考完试我刚出了教室,在一个拐角处被他拦了下来,那同学比我高大,我以为他要动手,没想到他突然哭了,一边哭一边指责我不该举报他。后来才知道他是班里面英语成绩最好的,当时是太委屈了。他出于意气帮别人,没想到被我这个多管闲事的愣头青给毁了成绩。这件事也让我对一贯的见义勇为美德发生了一些怀疑,一个是我意识到了见义勇为的代价,另一个是我开始怀疑通常认为的“义”是不是真的“义”。
另一件关于考试的事是一场深刻的说谎。那是初三的一次数学考试,考试是在班里面进行的,没有像正规考试那样拉开座位,很容易抄袭。成绩出来发回试卷的那节课上,班主任老师也就是我们的数学老师就问有没有人全场考试没有作弊。我是一个一贯作风正派的好学生,以前考试从未作弊过,可是那场考试我却没有洁身自好。选择题的最后一道,我不会做,凭直觉选了A,但临交试卷的时候却“无意”瞥见同桌选了D,于是顺手改成了D。试卷发下来后才知道自己原本的直觉是对的,作弊反而吃亏了。所以当他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在众目睽睽中略微颤抖的站起来,用我一贯响亮的声音说了句“我”。但是我说完之后,整个人木了。我听到班主任在台上表扬我,对我一贯的表现表扬了好久。我的内心五味杂陈。我在内心里不断用自己作弊却吃亏了这一结果试着说服自己。但我更因看见自己人性的复杂和厚黑而愕然沉默。
我曾经有一段时间英语很差,考试都不及格。在初二上学期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苦学了一段时间,终于进入上游。这也保证了我最后能够顺利地考上重点高中。
关于初中生活给我留下的财富。我要感谢两个老师。一个是我的班主任老师。最后我们班打破校史,有接近两位数的学生考上省重点高中,首先要归功于他。还有一位老师,是我初一的语文老师。
他是一位启蒙者。据说年少的时候也是个文艺青年,正赶上八十年代末的文艺余热,发表过一些作品。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成了我们小镇中学里的语文老师。那时候是世纪初,全国都在搞素质教育,他也是素质教育的热心践行者。他上课有时候不带语文课本,会给我们读当时最流行的文学作品。当时,韩寒和蒋方舟刚火起来,他就在课上给我们读他们的文章,还用他们少年成名,离经叛道的事迹激励我们。为此,我们的班主任老师对他很不满。为了鼓励大家,他自己花钱买小奖品,在课上搞知识竞赛。他还鼓励我们读金庸的武侠小说,说《天龙八部》是最好的作品,他都翻烂了,就是“韦编三绝”的意思。从他那里我们这群乡下孩子第一次知道世界十大文豪。
不过,他做的最了不起的事情不是对我们,而是对他自己班的学生。他是我们隔壁一个普通班的班主任。那时候,进入普通班就意味着考不上重点高中,事实上那里的孩子就是来混一张初中文凭,毕业后就去打工的。所以他们基本上都不学习。怎样管理这群不学习的孩子呢?他的思路在我们那里的学校是独一无二的。如果大家看过经典的法国电影《放牛班的春天》就应该猜出他进行了一场极具创造性的浪漫实践——音乐课。
我们那里的初中是没有美术课、音乐课的。他从我们的小学里找来一个音乐老师,教唱歌。有那么一个学期吧,每个星期的某个时间点,隔壁都会响起甜美的歌声。那歌声我们这群实验班的优等生也是羡慕的。
我当时是个保守的学生,虽然很喜欢他的课,但又怀疑他的离经叛道的教育理念。直到后来上了高中大学才意识到他的出现对我们这群没有机会见识外面世界的农村少年是多么重要。
我们镇子里的初中跟城里的相比,初一初二管的还是松的,主要是城里的初中竞争更激烈,生源保证更不稳定。我们大多都是到了初三,狠狠地学一年。我初一初二除了把英语给补了上来,其他的科目也没有太用心去学,还过得去。初三一年不敢放松,最终顺利的考上了县城里的一中,也就是大部分考生都向往的省重点高中。
说起中考后的填志愿,这里面还出现了一个有意思的小插曲。我那时候喜欢文科,以为将来自己是要从政或者管人的,很看不起理科,觉得培养出来的就是螺丝钉。于是我铁了心的要读一个文科好的学校。当时一中的优势主要在理科,文科跟二中比并没有特别的优势,甚至有人说二中的文科更好。我信以为真就要读二中。家里的人拼命的劝我读一中。他们不懂什么文科理科,就是认为一中比二中好。事实上,一中的生源质量比二中好太多,就像清华北大和其他985的生源差。至于二中文科比一中好,也是不符合实际的。他们为了争夺生源,故意的培养两个文科的高分考生,造成了这样的印象。但我最终也没有选择二中,一个是因为我也知道他们生源质量不行,另一个是家里人说二中附近有火葬场,环境特别差。这是真的,等我上了高中才知道,二中在城西北郊区,附近工厂多,校园绿化也不好。而一中是有名的花园式学校,位置在县城中心,什么都方便。
说到学文科,我要顺便说说我年少时的学业理想。我在这个世界上听说的第一所大学是清华大学。那是小学一年级的时候,传说村东头有户人家的儿子特别争气,考上了清华大学。那时候我并不知道还有个有北大。不知道为什么,在我们那里的农村,清华比北大名气大的多。据说那是一个专门出国家领导人的地方,在皖北的农村,人们把当官看成最有出息的职业。所以我人生第一个具体一点的能称为理想的目标就是考清华。
但是这个目标在初一的时候变成了北大。原因是初一语文课本里的一篇课文。很多年后我考上了南开,认识了一位同样想考北大没考上的北京姑娘,一谈到北大,聊起来的仍然是这篇课文——《十三岁的际遇》,作者叫田晓菲,在八十年代的北大校园也是一个名人,她十三岁因为写作天分被保送到北大,后来成为哈佛大学东亚学院的年轻教授。作者在文章里以大三的老生身份追忆了自己的早年成长经历和北大的求学岁月,萦绕着属于八十年代自由浪漫的人文气息。十一岁的我对这样的故事完全没有抵抗力。再加上那时候我已经对理科完全没兴趣,于是果断的改变了人生的目标,从清华到北大。
随着高中生活的开始,这个目标变得更加紧迫,成为我整个高中生活全部的动力。在我那时的想象里,考上北大,就是今天人所说的走向人生巅峰。那时候还没有阶层固化这个词,也没有人怀疑北大清华能彻底改变一个农村人的人生命运。
高中生活的第一步是军训。我现在对军训没有太多印象了,只是清楚的记得同一个方队有一个“刺头兵”跟教官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当时我以为这种学生是没有出息的,但我的判断被后来的事实否定了。这个刺头兵后来成为我高一某段时间的同桌,他每次数学考试都是班里最好的。后来我学了文科,高考后在学校外面的新华书店遇见他,那天他是拿了浙江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来书店买书准备大学生活的。而我报了北大也报了浙大,却要准备复读了。
进入高中对我来说是一场新鲜的旅途。县城里的生活对于村镇来说要精彩的多。我印象最深的一点就是,想买书太方便了。我第一次接触了这么多世界名著,以前只听说过名字却没有机会看到书。但是,整个高中我都没有真正读完一本名著。原因大家都懂,高考不考这个。
我和一个初中同学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在公安局的老家属院里,房子很破旧,但房租便宜,一个月三十块钱。隔壁住着一户人家,是同村的“老乡”,男的是老中专生,曾经在县里的某个无关紧要的事业单位上班,也曾经是村里人眼中的公家人,我在那里住的时候,他已经下岗了,。他的太太没有正式工作,人长的像男的,他虽然下岗了,但仍然嫌弃她。
我的室友年龄比我大一两岁。他算半个孤儿,父亲在他十岁的时候因为车祸死了。母亲改嫁了,他跟着叔叔生活。他话不多,但是很健谈。我们一起住了两年,相处愉快。
那时候手机还没有普及,mp3我们也买不起,我们就用练习英语听力的复读机听歌,放的是磁带。他喜欢刘德华,买了很多刘德华的磁带。我本来没有听过太多歌,受他的影响也成了刘德华的铁杆粉丝。而当时最流行的歌手是周杰伦。刘德华是四大天王的中坚力量,显然是属于九十年代的过气天王。我们都有很浓的怀旧情愫。
我们没有什么娱乐方式。曾经用一块木板做乒乓球台,用硬纸片做球拍,用书做球网,加上一个捡来的乒乓球,玩了小半个晚上,意犹未尽。
我从小就是一个懂事的孩子,那时候我爸还没有成为包工头,家里的经济条件一直不太好。我就省吃俭用。后来上了大学意识到自己被农村人省吃俭用的美德观念奴役,后悔自己不应该在最需要营养的时候委屈自己的肠胃。
高一上学期的时候,每天中午我都回来午睡。隔壁的“老乡”看我每天中午都回来午睡,而且午睡后脸色疲惫,以为我营养不良,就建议我爸给我买炊具,自己做饭。于是我就做了一段时间的饭。事实上,我每天午睡,午睡之后仍然精力不好,并不是因为营养不良,而是因为那时候我开始进入青春期,偶然的一次□□后就上瘾了。而我和室友睡在同一张大床,晚上当然不方便。他中午不回来,我就一个人趁午睡的时候过把瘾。
那有人会问了,□□了,青春期的能量释放了,应该精神饱满才对,怎么就精力更不好了呢
因为我自责,因为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是罪恶的。这个道德君子用它的声音让我在释放本能的同时收获羞耻感。直到很多年后我彻底摆脱了统治阶级的精神奴役,我才明白鲁迅有多伟大。统治阶级从未停止吃人。他们为了防止人们认识真实的自己,享受做自己的乐趣和纯粹,造出了一个叫做道德的玩意儿让人们永远自卑。那个东西他们自己压根儿不信,他们用它让金字塔下面的人永远自我消耗,自轻自贱或者为虎作伥。
那有人问了?他们为什么要让人们自卑?原因很简单,动物世界弱肉强食,人类也一样,而且手段更高明。你自卑了,就会下跪,下跪了就会退化,退化了就会变弱,变弱了就只能服从他们了。那么又有人问了是不是他们就更坏呢?大家都是动物,谁比谁好,谁比谁坏呢?人哪有好坏之分,无非是有的站着,有的跪着,有的跪着但很安分,有的跪着但拼命的想站起来,有的靠自己的血汗刚刚站起来,有的幸运的生在了站着的家庭生下来就不用下跪,□□姿势和运动状态不同而已。那又有人问了,难道人类社会就真的跟动物世界一样人类不是还有真善美公平正义同情心自由人格独立精神balabala兄弟,好好读读马克思去吧,傻逼小知识分子还不趁年轻赶紧换血,等跪到骨骼闭合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再接着说高中生活吧。我们高一高二的时候,一般每周休息一天,从周六下午第三节课开始到周日晚自习。我一般一个月回家一次。周六的晚上是所有高中生的狂欢夜。我高一高二的时候,每到周六晚上都会到学校和住所中间的一个卖杂志报纸和磁带cd的地方呆一晚上。那时候大部分中学生都上网吧。我没去过。那时候我认为去网吧是堕落的行为。当然老师和家长们也普遍这么认为。我喜欢那个地方,在那里能看到时政和娱乐新闻,还能看电视,听音乐,虽然光碟店条件简陋,只能站着看。这些对于紧张的高中生活是难得的调剂。
我第一次去网吧是复读那一年的某个晚上,也许是开始复读的那个暑假的某天晚上,我记得当时压力很大,就去网吧了。我从网吧回来的那个深夜,感到自己很堕落。那种感觉或许就像一个第一次去妓院□□的少年,为了被□□破了处而忏悔。当然我至今也没去过那种地方。
当然我还要谈谈我的学习。我们那时候高二才分文理科。而我是不怎么学物理化学的。我的物理只能考及格,化学就好一些。我们的化学老师是安徽师大的应届毕业生。人长的很帅,他的女朋友和他同届,教英语。我之所以说他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曾经有一次化学考试,我考的不错,但我因为压根不想学理科,从来都不问问题。那天晚自习,他就在我身边转悠,我感觉应该找个问题刷一下他的存在感,但终究没有开口。在我们那里的高中,当然后来我知道在很多地方都有这种现象,学文科会被认为是成绩差或者学不了理科。他那时候可能不知道我这样的成绩竟然压根儿没打算学理科吧。
还有一件是他的变化。他身上写满了那个时代怀揣理想走入社会的大学生所遭遇的强烈落差。他刚毕业来我们学校的时候,看起来像个当时非常流行的一些韩剧的男主人公,发型,行头,表情,眼神,就一个字“酷”,班里的女同学都是他的粉丝。上课通常抄着口袋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讲课。我还记得当时的教师篮球赛,在新建的体育馆,他穿着专业的球衣球鞋上场,投进一个三分球后甩头向全场致意自我陶醉的表情。后来,大概是高一下学期就听某些老师说有个新来的化学老师上课嚼口香糖,不像老师的样子。再后来,我上高三的时候,经常在学校里看见的往往是他落寞的身影。
第二个我要说的老师是我的地理老师,后来我学了文科,他也成了我的班主任。据他说自己是很幸运的。因为他本科学地理的时候,那是个冷门专业,而且他的学校不怎么样。没想到读大学的时候赶上了高考改革,高中普遍缺地理老师。他毕业后也就进了一中。学文科后,我是班里成绩最好的,他也非常器重我。
我们学校文科不好,文科班纪律也差,我们班纪律尤坏。高三的时候,几乎每次自习课,后面不学习的学生就在课上毫无顾忌地讲话。我和几个学习好的还专门去找他。他每次都会过来,可是他走之后,一切照常。
我痛恨那些自习课上讲话的同学,我那时知道自己考北大希望渺茫,内心压力极大,他们这群老鼠一样的东西更是让我觉得没有希望。
我还要讲两个语文老师。一个带了我高一和高三,中间那年她去生孩子了。她是九十年代末阜阳师范学院毕业的,人很时尚,每次上讲台穿的衣服不重样。大家都很喜欢她,因为她对学生一视同仁,很有人情味。我说她主要是想讲她的爱情故事。她的丈夫也是我们学校的语文老师,他们是大学同学。男的是南京郊县的人,女的家里就在我们县城。他们是自由恋爱,九十年代末的皖北婚恋观念仍然很保守。所以当我们的女老师毕业后带着男朋友来看准岳父大人的时候,据说这位准岳父大人拿着和面杖在后面追着打。他是一个厨师,开饭店的。当然最终这对鸳鸯还是成了夫妻。据说,男的本来在南京找到了一个不错的学校,因为这位厨师岳父不准女儿远嫁,男的就留了下来。
我高二的女老师在爱情生活上就没那么幸运。她那时候也是刚毕业,常常紧锁双眉,一脸愁苦。她是那种内心情绪体验丰富的人,但性格内向。据说他大学谈了一个穷男友,而且是外地的,家里面反对。大概家里面也重男轻女,一路走来很不容易。家里辛苦培养她,却得不到回报。她心里积压那么多东西,又是文学工作者,想在讲台上表现开朗的一面,却总是弄巧成拙。她每次在台上卖力的调动课堂气氛,但效果并不理想。有一段时间,她经常提问我,可能因为我成绩好,也看起来是个有文学天分的学生,我刚开始还很配合,到了后面也不太积极,像大家一样。有一次我午饭后去办公室,碰见一个女老师给她东西吃,她不要,女老师就说你不能天天中午不吃东西,还说自己吃不了了,硬要给她,当时周围还有其他老师。她就很难为情。我讨厌这样的人,不顾别人的感受把自己主观的廉价热心硬塞过去。
高三的时候她不教我们了,据说她是嫁人了。我有时候会想,像她这样性格的女人大概不会过的幸福,但又在心底暗暗祝福她。再后来我想起她的时候就会联想到女作家萧红。我越来越同情她,并且诅咒让她过的沉重的那个罪恶的社会习惯性势力。而今天当我想起她沉重抑郁的表情,不仅能看见罪恶的社会习惯性力量紧锁住她的双眉,还能看见她在那个文学世界里用小知识分子的审美蚕丝作茧自缚的凄容。
讲了这么多老师,该讲讲同学了。高中同学中最好的是我后两年的同桌。他是一个大帅哥,人长的很像当时很火的歌手潘玮柏,成绩也很好,很受男生特别是女生喜欢。我那时性格孤僻,一心想考北大,不大跟人说话,也不关心别人的感受。他对我很好,会教我一些生活常识,讲讲流行的东西,总之就是帮助我成为一个正常点的中学生,而不是一个只知道学习的学霸。只可惜,我并没有真正在意他的好意。那时候我心里只有北大。
后来我们第一年高考成绩都不理想。他连一本都没考上,所以很早就去了补习班,而我后来听说他在那个班也去了。我们没有再做同桌,可是关系仍然很好。最后,他考上了西南政法大学,去了重庆。在那里,他和一个东北姑娘相恋。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大四下学期或者刚毕业的那个暑假,那次他来北京,好像是送她的女朋友回老家,又好像是来北京集训。他那时候刚毕业要去江西做武警。总之,我在凌晨大约一两点去北京西站接他,当时我们精神很好,就步行到长安街。那是他第一次来北京,路过□□他很激动。我那时候已经不再是中学时代的热血少年。他并没有很快察觉到我的变化。我们想去厕所,但附近没有。我就在长安街旁边的绿化区就地解决,他当时很震惊。他还不能接受这种不敬的行为。后来他憋了半天,终于在一家快餐店找到了洗手间。
后来,也就是那个中秋节他托我给她黑龙江的女朋友寄月饼。他那时好像也在某地封闭训练,自己并不方便。再后来他打电话告诉我他们分手了。问起原因,他说女的那边要他放弃工作去东北,自己家里面不同意,又说女的太绝情,他不明白谈了四年的女朋友为何变心那么快。我知道他是投入了深情的,很替他惋惜。
他最后一次给我打电话,我当时正在北大,大概是我第三次没考上北大的那个春天,14年的春天。我跟家里人说我考上了,在读研究生一年级。我也是这么跟他说的,他知道考北大是我的一个心结,替我高兴,还说有时间来北京看我。他当时还说自己还在等她。再后来他也许跟我联系过,我没留意。那时候我过的很节能,不上□□,也没开始用微信,只跟家里人和北京的两个朋友有联系。也许错过了他的电话,我想我没有跟他联系,在他那里也许成了我“飞黄腾达”后不念旧情的信号。直到我考上研究生之后在□□上联系过他两次,没有得到回复。那时候我已经没有他的手机号,当然我更没有其他高中同学的联系方式。
他现在大概结婚了吧,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复合。他是个好小伙,人聪明又体贴,谁嫁给他都会幸福的。
我在补习班的时候比以前变化了不少,开始有了些社交活动。那时候我的发小也在我们学校补习,他原来在二中读的。他在学校附近一个学生聚居区租房。我每到周六晚上就去找他玩,顺便跟他同一房东的两个高二的学弟也混熟了。我们那时都是热血少年,在一起听音乐,高谈阔论。我记得那时候他们喜欢听郑源的歌。这是一个面向下层青年的歌手,歌声里充满底层青年情场失意后的□□声。
附近是为学生服务的生活区。主要是廉价的饭馆,超市,理发店,还有在镇子和县城里最常见的娱乐场所——台球厅。说是台球厅,其实大多都是露天的野案子。
我们那时通常是周六晚上一起去稍大的一个馆子聚个餐,饭后去打台球。我记得,那时候曾经流行着一首歌曲叫做“嫁人就嫁普京这样的人”。那是2007年,金融危机还没发生,当时的俄罗斯经济持续增长,人民自信,普京大帝的统治还没有出现任何危机的苗头。
当时的流行歌坛仍然是周杰伦的天下,《菊花台》的哀而不伤,《青花瓷》的富丽典雅在大街小巷洋溢着中国风的缠绵悱恻。而薛之谦才刚刚崭露头角,刚刚以一曲低沉缠绵的小调《认真的雪》出道不久。
“长沟流月去无声,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后来我考中国古代文学的研究生,读到南宋陈与义的《临江仙》,总会想起高中时代无数个周六晚上的狂欢。那是所有农村县城中学生高中时代共同的青春盛宴和集体记忆。
关于高中生活,还有一块没谈,爱情。哈哈,这个大家恐怕要失望了。因为没有。为啥没有呢?两个原因。一个就像我认为上网吧是堕落一样,在当时的家长,老师还有我们大多数有志少年的眼中,高中恋爱就是早恋,早恋就是堕落。其二,那时候我以为自己这样一个准北大高材生,应该把初恋留给大学。虽然没有想过要恋爱,我也喜欢过一个姑娘。她长的很漂亮,校花级别的漂亮,可惜人成绩不好,虽然学习也很刻苦。我们俩只有一次近距离的接触。大约是高二上学期,我早自习迟到了,按照班主任的规定,迟到就要罚站半天。她坐在靠窗的位置,窗下的同桌不在,班主任怕我在后面站着不方便听课,就让我站在她旁边。
她问我一道数学题,我给她讲了好几遍,她还是不会。她就说自己笨,还问我怎么学好数学。我脱口而出,大概是说数学确实取决于智商。说完之后,她趴在桌子上。我就后悔失言了。
后来快毕业的时候,看见他坐上了一个染着黄头发经常抽烟的城里同学的摩托车从校园里呼啸而过。再后来怎样就不知道了。
关于音乐,我印象最深的是信乐团的《离歌》,那是高三的冲刺阶段。《离歌》狂热压抑的旋律就像一团火焰点燃了我高三冲刺大战在即内心世界的烈酒。
我那时候压力大的时候会停下来看高考真题和语文课本里的古诗词。那种感觉真是“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但我从未想过自己会在四年后考古代文学专业的研究生。真是造化弄人!
更加造化弄人的是高考后的填志愿。我高三的那年,2007年,赶上了安徽的高考改革,以前是估分填志愿,那一年开始知分填志愿。那天下午,当我从电话里知道自己全省排名三千多名的时候,我万念俱灰。我以为自己注定与北大无缘了。当时仍然是第一志愿录取法。我报了浙江大学,我以为这是一个新开文科专业的工科学校,可以投机。但还是在第二志愿填了北大,为了过把瘾。结果那一年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奇观。北大,复旦,人大,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许多高校因为报考学生不够,分数线都降到了重点线。也就是说如果我坚持把北大填到第一志愿,就考上了。造化弄人呀!我与北大就这样失之交臂,只是一念之差。后来我苦心孤诣考了那么多次却始终被拒之门外。我只能说这就是命运。
当然今天的我已经不再把那时错过北大当作遗憾了,随着自我认识的深入,我越来越相信那时的我进入北大会是不幸的开始。我完全没有准备好,以我现在对当日的判断,以我平庸的智商和出身,在北大这个龙腾虎跃的园子里会毫无疑问的沦落成边缘人,活在深不见底的海底世界,怎么捞也捞不出来。因为后来我考研的时候认识了一些农村出身的北大本科生,我常常感觉他们生活在这个园子的底层,所遭受的冷暴力是如何一步一步的催化出他们眉头的皱纹,和酒瓶底厚的眼镜片后迷茫的眼神。
复读之后,我的文科综合还是考了二百出头,妈的,平时二百五六,高考二百零,这他妈扯淡的学科。后来我在北大新闻系听课认识了一个湖南考生,我们聊起了高考成绩,一问他语数英总分跟我差不多,我很惊奇他是怎么考上北大的,他笑着说文综二百七。
第二年仍然是知分填志愿,不过志愿填报改成了四个平行志愿。这样投机的机会没有了。不过我仍然抱着投机的心态填了北大,后面三个志愿依次是浙大,中财,北体。北体是用来保底的。于是我成功的被保底志愿北体录取,录取我的还是第一志愿专业体育新闻。
我当时之所以选择北体作为保底志愿,一个是它在北京,我当时最想去北京上海。这也是我们那里所有农村考生的梦想。第二个是北京的211学校它分数最低,我知道自己考了全省一千来名,没问题。
那是2008年。那一年暑假我第一次出远门,去浙江温州。我的姨夫一家在那里打工。他帮我在他所在的工厂里谋了个打杂的活计。月薪一千块。我做了一个月。那是我十八年来第一次离开县城。我终于见到了山。我从小就喜欢山,可是我生在的那个村庄方圆三百里都是大平原。我感到很兴奋。
那年因为奥运会和残奥会的影响,北体直到十月份才开学。八九月之交,我看完了人生第一部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在县城的书店里随处可见。作为农村出身的知识青年,我对路遥笔下的文字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但我对作品的结尾很不满,男主角孙少平居然最终没有“改变命运”,仍然是一名普通的矿工。
直到后来我考北大失败第三次之后才明白,路遥的这个结尾有多么了不起。他是真的相信平凡人生的意义。他真正接受了自己。他不需要用英雄的业绩、浪漫的结局来为真正的自信加持。相比之下,莫言就没那么自信了,所以才需要英雄传奇来美化农村人。
路遥就不一样,我们农村人本来就美。我们美丽不是因为我们干出了什么丰功伟绩,而是因为我们体力劳动者用血汗养活了自己,也养活了这块土地上的脑力劳动者。我们美丽甚至也不是因为我们这么能干,而是因为我们活着本身就美丽。
你们那些个小知识分子把我们劳动人民写成同情的对象,去你妈的,谁他妈要你同情你们那些个小知识分子自以为听贝多芬莫扎特比我们劳动人民的信天游高雅,嘲笑我们不会美声唱法,去你妈的,难听矫情的美声唱法,谁也别装逼,还不都是吃饱了撑的,就你唱歌发音标准,就你科学。
我十八岁的时候在书上看见路遥的照片,我当时不太明白他为什么表情那么骄傲。现在我懂了,跟他同时期的多数小知识分子作家喜欢崇洋媚外,玩弄技巧,净搞一些读者看不懂的玩意儿,欺负读者无知。他知道“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他知道自己必将因自己老实人的勇敢真诚赢得读者的尊敬。“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我在这里对所有虚荣的小知识分子表示鄙视,对像路遥一样真正勇敢自信地活着的人表示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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