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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鸦雀无声的木子李家,她的妻子叶兰在灵堂前守着她丈夫的遗体在烧冥纸,叶兰在棺材细心地烧着一张又一张冥纸,口中喃喃地不知念着什么,她的神情十分憔悴。
叶兰守了一夜后,身心劳累,旁人叫她吃点东西,她说没胃口,紧接着就坐上了去火葬场的车……
一天下来,叶兰匆忙洗了一遍身子就回房睡了,半夜醒来时,她的眼皮肿得可怕,距离丈夫的死去已经三天了,三天的时间里叶兰一直在回忆起木子李在医院艰难诉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他知道自己的生命快到了生命的尽头,他不想自己死的不明不白,于是向妻子讲述了缘由:
木子李遭遇车祸继而被人用刀捅死一事发生在九月十三日夜里。当时木子李那几天一直在南方城四周徘徊,作为一个有良知的记者,他要说一些大作家的丑闻,在那段时间里,他发表了几篇文章抨击大作家的作文,自然以他嫉恶如仇,过于正直的性格,也还是惹恼了一些读者,这些读者在他文中说他们是贱骨头,是没种,也是没骨气的人们。
他明知自己这样做是吃力不讨好的行为,搞不好人人喊打。那天他下班后回家,已是十点过了,这时街上行人稀少,一辆小汽车从后面撞倒了毫无戒备的木子李,然后下车又捅了木子李身上几刀,看着他倒在血泊时飞快地逃走了。
救护车将木子李送进了就近的医院,诊断结果,左肩部骨折,并怀疑颅内出血,胸腔被人用水果刀将身体内的脾脏刺得稀巴烂,在医院抢救下,勉强吊上一口气,直到他妻子前来才死亡。
在木子李死后,叶兰在整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丈夫的大量手稿,几乎每一篇涉及到的主题是关于自由与民主。自然,在木子李心里,他所理解的自由民主是相对的,不是那种我想干嘛就要干嘛,自由主义与集体主义是不相排斥的,也就是说自由不是毫无边界的抽象概念,它理所应当是具体的东西。
譬如说在面对国家主权问题上,个人自由不是绝对,他必须要服从于国家的利益。国家国家,什么是国家,没有国哪有家;自然没有家庭的组成,又哪来的国家,两者不是矛盾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而木子李内心所推崇的自由,是在文字表达上,他所认为,人人都有写作的自由,有言论自由,也有沉默的自由。但这自由必须是相对的,不能触犯法律,不能伤害到别人。
在日记里,木子李举了一个例子,他说有些大作家不知好歹,整天强调自己的文章免费给读者看,读者白看后不评论好意思么。实际上,这就是一种道德绑架。你有贴文章出来的自由,别人也有看不看你文章的自由。哪怕读者看了你的文章,也还是有评论的自由与否。这与你努力写文章贴出来,一定要别人回应是两码事。不是做了事就一定要得到回报,这没有必然的关系,别人也没有义务,倒是自己有权利要求自己更努力。在很多时候,写作者只要做到反求诸己,问心无愧则已。如果动不动就以功利心态计算,最终受害的还是自己。所以说,有一个平衡的心态很重要。
在末后,木子李有意卖弄自己,他说自己从不干这样下三滥的低贱事,求人阅读多丢脸啊,自认文化人却干出有损自身的事,实在难以想象。
叶兰又翻看了几篇丈夫的讲辞,不乏里面的语气有些咄咄逼人,在说理部分有些生硬,恐怕是书看不多的缘故,譬如这一段:
大作家们不要把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理想的回报当成是很委屈的一件事。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自由。假如读者刻意骂作者,说一些与文章内容无关的话,那是他的不对。他是故意挑事。作者在这时被人谩骂,受委屈反驳才是正常行为。
而我们那些大历史学家、大作家他们呢,在自己作文受到读者的冷却后,仅仅因为反应不够热烈,点赞不够好看,评论没有达到自己的愿望,所以急跳墙跑出来骂人,与那些纯属找茬骂作者的读者又有何异?
本来这是一件很小的事,终究还是自身有问题,一些原本有着精英意识的大作家不了解身上的疾病已经病入膏肓了。
接连看了几篇,叶兰有些糊涂了,这与她丈夫被杀又有何关呢。就在这时,她又看到了丈夫的日记,她翻阅到最近,最终在上面看到,大意是讲述一个大历史学家爱吹牛,站着求饶白食者要评论后那一副趾高气扬的嘴脸让木子李非常愤慨,于是他连续写了几篇作文揭露石头这个大文豪是个伪君子,他列举多条证据,证据石头是个伪君子兼且是个混蛋,石头本以为自己是姜文,以为可以跟姜文一样“站着挣钱”,不知道自己在姿态上已经是跪着读者要评论了。这是可耻的行为。这篇作文一经发出,招致一个石头脑残来抨击。
当时的木子李没理会,他本以为是一件小事,可没料想到竟然让那个石头脑残粉羞愤,觉得自己的文章不被别人重视,于是他要干一票大的,所以就杀死了木子李。
三
我叫铙参奋,是一个非常喜欢看小说的无业游民,我在别人写的小说里头满足了自己在现实生活里头干不到大事的幻想。最近这段时间以来,我更是迷上了一个非常非常优秀的历史文作者,他叫石头。我给他发了很多私信,在多次的了解后,我们愈来愈投契,甚至帮他收集反对者的资料,作为交换,我也胜利加入了粉丝俱乐部。那天晚上,石头怒气冲冲地跑来粉丝俱乐部点名要找我,我们商量了一个小时。
石头写的明朝末年的小说我非常非常爱看,在他的小说里,我被代入进去成了一个英雄,感觉自己就是里面的猪脚,我要上场杀敌,血刃敌人。
可是历史的潮流我无法改变,大明国势已去,我大明的天下最终被后金铁骑统治,我痛恨那段历史,他们光明正大地用我们的银两,玩我们的女人不单只,还毁我河山,到了近代更是丧权辱国,我的大汉主义思想占据了我的头脑,我要与满清罪恶不共戴天。虽然我痛恨明末那段历史,但我却无可救药地爱上这个大明王朝,在我看来,这是一个伟大的王朝(注:想笑),我大明终其一生 276 年,一不割地,二不和亲,三不赔款,天子守国门,大明啊,我爱你(噗),我心中的大明。正当我沉浸在喜悦当中,一个不和睦的声音闯了进来,那个人,真该死!
一个名叫木子李的家伙,他实在不识好歹,居然抓我所喜爱的大历史学家的“字虱”。这个名字令我精神为之一振。
木子李就是这样一个鸟人,他与满清有什么关系,是他后人吗,混蛋。居然大肆抨击我所喜爱的历史学家,理由的根据是维护现有的民族团结那一套,说什么石头那家伙分不清历史与现实,别有居心,真恶心。我去他的那一套,敢诋毁我偶像。
我匆匆看了一篇他的作文,在文中他还根据这个标准,提出了一个污蔑我偶像的看法,凡是有这样想法的作文都是不足取的,都是在走历史倒退潮流。更何况在历史文中塞私货,犯了大忌,你写的是小说,而不是学术,所以他非常瞧不起石头。
卧槽,那鸟人算老几,他够资格吗。我偶像爱大明干他鸟事。去他的,帽子扣得很大嘛。说别人道德绑架,他自己才是最大的道德卫士者。我不管,反正他算是跟我结上梁子,尽管他给出的理由看似充足,我也不屑于去看,我实在受不了他的尖酸刻薄,尤其是在他文章里头嘲笑我偶像,说什么“研究了十几年历史,想不到是这样的水平,实在是可笑!”
我要杀死他,这个信念在我脑里酝酿了很久。不杀不足以平我偶像愤怒!
这天中午,我又上街购买了一份报纸,上面登着我偶像的大作,我非常非常爱看我偶像的文章,所以急切的看了起来,哎呀,实在写的太好了。我反复看了好多次,简直爱不释手。他的作文写的真好,怎么个好法,就是把我想说而说不出的话被他轻松的说了出来。
我边看边回家,没有留意到一个人撞到了我,连带报纸从我手里滑落。他帮我捡了起来,喵了报纸一眼,他问道:
“咦,你也看明朝历史发明家的东西啊。”
我不懂他说什么。
他指着报纸上我偶像的文章解释说,“哪,就是这篇,这人有问题。”
听到有人说我偶像的坏话,我愤怒起来,脸涨得通红,问他,“你什么意思。”这时我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人长得贼眉鼠眼,猥琐不堪。
“我实话实说而已。”
“你胡说,”我气不过直接与他打了起来。
最终我打赢了他,从他口里得知,他就是木子李,我又揍了他一顿,他反抗不了,我要求他道歉,他不肯。“我又没说错,道什么歉。”
“你嘴硬是吧,我就不信打不到你道歉为止。”
于是我们又打了起来,最后我们被抓去了派出所。我愈想愈气,又联想起之前石头找我的缘由。然后呢,就是跟踪他,日后找个机会杀了他。
从外面回到家,二爷看到我嘴角的伤痕问我怎么回事,我不说,他唠唠叨叨个没完没了,说什么我又惹事了,你从小到大就不听我的话。我烦躁不安,二爷的话令我愤怒,于是我又从家又出来了。那股家里带出的怒气加上遇到那个杠精,于是我去女朋友那里。在言语中,我和她发生了争执,她将我的报纸扔在地上,拼命地践踏。
我怒不可遏,于是将她打得鼻青脸肿,一手用力地扯起她的头发,拼命的拉扯,另一只手握成拳头打向她的肚皮,痛的她大喊大叫。那时完全失去了理智,简直就是一条疯狗,拳头打她嫌不过瘾,自然也用上了大脚踢,我不顾死活地踢她肚皮,她哭得愈是厉害,我愈是踢得兴奋,由开始女技师大喊大叫,到最后她瘫倒在地上。
我看着她一动不动地倒在地下,心里鄙视道,他么的,才几脚功夫就受不了。我重新捡起那份报纸,报纸上染满了血迹,血迹把我偶像的大作弄得字迹模糊,我怒从心头起,更是用力往她的肚皮一脚踩下去,又接连踢了几下。
过了一会儿,我将把她翻转过来,面部朝天,鼻子留出了血,唇角红肿,肚皮淤青色,小腿上的关节被我打得紫黑,这可算而知当时我下了多大的力气。当我用食指颤抖地凑近她的鼻腔,发现她已没有了呼吸。
我害怕得倒退一步,不经意间倒在地上,那时的我思维很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既然误杀人了,多杀一条人命又有什么关系。
那天晚上,我终于等到了一个合适的机会,借来了一辆车,在木子李公司的不远处等候,像这样的日子已经有一个星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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