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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妖不管别人怎么想,看向台下的学生们在窃窃私语,他拿起板子拍了一下,震耳欲聋,教室里立马寂静了下来。文妖不顾其他,在讲台上自言自语,说起了自己创立的文学理论,他大言不惭给自己这套迂腐的理论冠自己名字,唤作:文妖文学批评演讲。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个大意是,凡是不能运用我的(垃圾)典故,(肉麻)词藻,书看太多也不会有进步。你们不要我是你们的损失。
第二个,如果你们不把我的文学理论吃透,便创作不出好的文章(作文)来,并且,他要劝告学生,就是因为现在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学文章(作文)了,所以我的文妖文学理论演讲也就不值钱了。我觉得自己会做文章的名贵身份被降低,有阿猫阿狗的功劳,是我不愿意看到的低劣的文字,我知道我这番话会惹那些阿猫阿狗不顺眼。
说完了这两个理论,文妖得意非凡,志高气满地走向校长,特意在临走前在教室门口,他用力地咳一声,尽自己努力把之前吞下的浓痰吸了上来,他清清嗓子,“啐”的一声,将痰留在了教室里。他十分高兴,觉得把自己挤压了十来年的研究公布于众实在太高兴了。为此也出了一口恶气,向那些讨厌文学理论的人吐痰也不过分。
文妖走后,学生们又炸开了锅,他们好佩服这个特立独行的文妖,你想想当众吐痰能是一般人做到的么。学生们一哄而上,围着那口浓浓的痰液在仔细研究,那痰晶莹透亮,尤其是中间的部分,如翡翠一般耀眼,学生们在研究,还有部分人拍照留作纪念。所以后来学生们又乞求校长请他回来教文学理论批评。文妖知道来龙去脉后自然没想到还能有这个效果。于是他欣然接受。
在以后的日子里,他经常向学生们灌输自己的文妖文学理论批评的知识,并且有些说得很怪诞,常常为“名词”之争批评其他不懂文学理论的人写文章,有时说得高兴,大谈艺术高雅庸俗之分,并且号召自己的学生收集别人的作文前来给自己一一评判,然后在以后的课堂上发给学生当做文学理论批评范文的标准。
就这样过了几年,文妖呆在这里有些腻烦了,他觉得自己这些学生的文学素养太差,教了几年,自己辛苦写的文学理论批评教材无人能学懂学透,一面为自己深奥的知识沾沾自喜,一面为别人不懂而独自哀伤,他有些心淡,不过好在自己的水平越来越高,与之相反便是自己的学生差得想吐痰。
这么些年来,他的痰也吐得所剩无几。于是他向校长提交了辞呈,不等校长回复,便匆匆带着一些行李游历大江南北。他去了很多地方,在每个地方,他像孔子那样,每到一个地方他都给人们布道,扩散自己的影响力。慢慢地,他桃李满天下。在他年老时,他望着自己的一生,觉得心有不甘为多少懂自己,又想到爱因斯坦当初创立相对论时,全球也不过十几人懂,他又满意起来。
他回顾他的一生,可谓是波澜壮阔。
记得他当年在恶魔岛游历时,那里鲜花盛开,恶草丛生,传闻那里的人还过着原始生活,他们衣不裹体,时不时吃树皮果腹 ,更有甚者,这里的人们毫无羞耻感,无论是亲人还是朋友,他们时常为了一丁点儿的食物打架。那里的历史也是一片空白,刀耕火种过了上万年,还是没有发明文字。文妖来到这里兴奋不已,自然伴随之,这里的文明相当落后,带着野蛮。
有一次,文妖被他们抓住了,他们问他从哪里来。文妖哪里知道他们说什么话,正所谓鸡同鸭讲,双方扯淡了好久也没弄出个所以然来。为此,恶魔岛的人们恼羞成怒,他们要惩罚文妖,将他们圈养的猪与文妖关在一起。可怜的文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与野猪住在一起,被野猪虐待,折磨了文妖几个晚上,放出来时体无完肤,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文妖那时有点想不开,想一死了之,但最终没有死成,后来还是恶魔岛里的女人救他出来。
可是文妖这个人心眼太小,他要恩将仇报,把那个女人羞辱了一顿,其实说羞辱也不对,反正那个女人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结果,文妖累坏了自己身体。他发誓要写出一本历史小说,揭露这里的野蛮行为。
他创作能力很强,没多久就写了出来,讲述他与恶魔岛人的交往,他不敢写自己被恶魔岛的人抓到,然后被野猪欺负,他在这处地方用了春秋笔法,写自己与猪相处得很好,教他们怎样做东坡肉。必要时,他要直笔,写成恶魔岛人没家族观念,也不知道什么是亲情。
文妖百思不得其解,最后他又深入虎穴探个究竟,在之前那个女孩的带路上,他们来到了一座大岭上,这里树木葱郁茂盛。文妖问她,“请教茗墨,此山较别处甚觉雄壮,不知何名。”这里补充一下,那女孩叫茗墨,文妖平时说话文绉绉的,有时说上瘾了,之乎者也常挂嘴边,连茗墨也笑话他迂腐。所以一说他痛处,茗墨都被他蹂躏一番。
自那次被文妖睡了过后就抛弃了自己。茗墨还是很想跟他待在一起。他不单教会了她怎么生活,还教会了茗墨这个女孩写文字,譬如那个“且”字。是文妖的祖先的文字。然后文妖用很形象的语言与行动又跟茗墨讲解实践一番后。曾有过一段时间,茗墨有些自卑,觉得自己的族群文化落后。
现在,文妖终于有机会向他请教时,她喜不自胜,茗墨回答说:“这岭名叫崇焕山,是宁捷界的第一大岭。闻得上面景致甚好,俺路过几次,从未上去。闻言那里经常会有怪兽出入,今日相公高兴想上去一瞧。我愿奉陪走走。”文妖听见“崇焕”二字,甚觉耳熟,偶然想起道,“莫非这就是我写明史时那个煞笔的出生地。那我可得瞧瞧了,来验证我的大作正确与否。”
两人撑扶着走上山去,在云雾的衬托下,他们走路并不费力,那山上并无特别之处,倒是那里有不少飞禽走兽,与文妖所见相差不大。正在这时,只见远远的山峰上走出一只怪兽,其形如猪,身长六尺,高四尺,浑身青色。两只大耳,口中伸出四个长牙,犹如象牙一般,拖在外面。
文妖好生奇怪,问向茗墨,“这兽如此长牙,却也罕见,茗妹可知其名么?”茗墨道:“这个俺以前听族人说过,此兽名叫当康,其鸣自叫,此物最讲机缘,始露其形,今必出现,可谓遇到有缘人。”说罢,她看向了文妖,文妖不知其故。
这时忽听到一声:当康。呜了几声,跳舞而去。文妖才想起鸣墨的话里玄机,不觉笑之。他望着当康奔跑的方向望去,发展那里有一颗大树,那树木又高又大,树上的果实又红又大,像是苹果,可看那叶子又不像。文妖好奇,但更为迫切的,他们有些累了,肚子此时不争气响了起来。于是他决定去那里稍作休息,随便摘些果实来填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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