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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爱情大抵如此,有一见钟情,有日久生情,有幸运,当然也有不幸的。所有人在开始之初都坚定认为,一定有一个几乎完美的爱人在前方等待自己。是的,所有的故事开头都如此相似,可直到时间流逝,岁月蹉跎,有人才幡然醒悟:原来这种莫须有的自信心,其实就是对自己的一种残忍。
所有人的人生轨迹都不尽相同,你怎能确定前方有人在等?你又不是公交车司机,凭啥让我等?我们能做的其实只能是等待别人,可是所有的等待都是需要时间,贸然的苦等下去,等到你华丽的青春变成了即将曲折的鱼尾纹,等到了满头青丝变白发,而命定的人还未出现,那这个时候又有几个人可以继续等待?以最好的年华作为真爱的代价?相信很多人会中途放弃,他们更多的是选择将就,选择顺从,就这样凑合着过吧。虽然这不是百分百的答案,甚至连及格都不一定,但至少比领鸭蛋强吧?
然而,弱冠之年的刘秀此时正值青春,他是有资格也有时间和精力去等待,更重要的是,他宁愿等那一生中命定之人,也不愿意将就!在他这个岁数,许多人都已经做了父亲,而他却依旧孑然一身,并非没有人前来说媒,也并非没有人前来问询,但他始终不为所动。世间多有温柔乡,世间多有美娇娘,然而刘秀早已修炼到了无欲则刚的境界,他坚信有个人在等他,正如他也在等待那个人一样。而此时刘秀的爱情终将停留在这个夏天,这个傍晚,这个花园,这个女孩,所谓一见钟情,无外如是了吧。
我们在反过来细细品味两人初次相见的场景。刘秀眼前的小女孩,皮肤苍白,身形消瘦,神态空灵而朦胧,举手投足间展示在刘秀面前的是介于儿童与少女之间的奇妙魅力,翩翩秀影,让意在闲逛,解酒散心的刘秀猝不及防,而刘秀那颗自以为无欲则刚的小心脏,也在此时澎湃乱撞,早已没有了矜持。
刘秀苦笑着,他原本以为自己所等待的那个人,在怎样也都应该是散发着女性成熟魅力的,是能一见就可以击垮自己的。可不承想,眼前这个年仅十岁左右的小女孩举手投足间就能做到这些。而且看这样子,小女孩并为认真对应,说白了,就是没有使出全力。只是站在离刘秀两步距离的地方注视着刘秀,就让他心猿意马,如果近距离接触,后果不堪设想。
话说回来,今天倘若现今社会还有人还像刘秀先生一样,对一名年仅十岁的女孩产生异样的好感,那么势必会被当做一个变态。如果还敢有进一步的行动,那等待你的就是法律的禁区,监狱的囚笼。那有看官就有疑问,为何古代女子会如此早熟,以至于十岁孩童便有人会心神好感?
其实在古代的中国,早婚早育早已司空见惯了,没有什么太大的稀奇。甚至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把女子嫁出去,还会受到**的惩罚。以汉代来说,一般女孩在十三岁到十六岁之间便会出嫁。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女子嫁出去,就会让他们的家庭多付出其他家庭五倍的税收。这些法令现在听起来你会觉得好笑,但这却只是中国古代女权弱化的一个缩影。
在古代社会,特别是冷兵器时代,人才是唯一的劳动力,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是人力完成。人口才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决定因素。衡量一个朝代是否成为盛世,人口的多少是一项重要的指标。两国交战,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掠夺人口,因为只有人口多了,才有充足的劳动力去建设国家,有充足的兵员编入军队。我们举一个大家都知道例子:为什么曹操先生在赤壁大败,损兵折将的情况下,依旧可以凭借强大的实力碾压孙刘联盟?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曹先生占据的黄河以北的中原地区,自古就是人口稠密的地区,兵员,劳动力源源不绝!
在如此社会背景之下,**强迫女子早婚早育便不足为奇了,因为在没有战争的情况下,增加人口的唯一办法就是鼓励生育!
这种情况在延续千年后,依旧没有改变,适婚女性年龄依旧偏小。李白有诗云: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白居易的“琵琶行”中对琵琶女的自述中写道: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一个年仅十三岁女童变成了风月场所的头牌,由此可见当时的审美风气,是何等扭曲!不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再比如“红楼梦”中贾宝玉,薛宝钗,林黛玉的三角爱恋赚取了多少人同情的眼泪,但如果你仔细推敲其年龄。也不过十岁出头而已!
当时代倾向于过早的将女孩变成妇人,女孩的角色也必须要有相应的调整。男人们很早就开始在她们身上寻求女性的特质,而她们所接受的教育,也在不断的要求她们要主动去迎合这样的社会环境,过早的去挖掘自己作为成熟女性的某些特质,以求谋得男人的欢心。因此,我们也不难想像为何刘秀先生会如此失魂落魄的困在一个小女孩的情网之中,这仅仅只是寻常而已,在古代并非道德上的禁忌。因此各位女性朋友,请珍惜所在的现代文明社会,因为如果再古代,可能你小学毕业就要嫁人了。
小女孩继续坚定的摇晃着手帕。刘秀这才如梦初醒,傻傻的接过手帕,只觉一阵清香,沁人心脾,令人陶醉。刘秀擦拭完嘴巴,依旧仅仅握着手帕,陷入内心的挣扎。还给人家吧,这么脏,谁敢继续用?不还吧,那岂不是霸占人家小孩子的东西,传出去让人笑话。
小女孩见到刘秀此时的窘境,于是笑道:“手帕归你了,脏兮兮的我不要了。”
此时远处传来一个清亮的声音,刘秀寻声望去,是邓晨的侄儿邓奉。小女孩听见邓奉的喊叫,笑的更加开心了,撇下刘秀,蹦跳着迎上邓奉而去。
一对小孩子,就这么牵手而去。小女孩像姐姐一样教训弟弟,对邓奉道:“你长大了,可不许你喝酒,不然我就不理你了。”
邓奉应了一声后,谄媚的笑道:“你喝酒,我也会理你的。”说完,耸了耸肩笑嘻嘻的,等着小女孩夸赞。
孩子们离开了,将一脸懵逼的刘秀留在了光线慢慢暗淡的花园里。多年以后,刘秀已经记不得那天风吹的方向,记不清那天云的颜色,但他唯一忘不了的是曾经有一个小女孩,在那个夏天傍晚走进了自己的内心,从此刘秀的世界开始变得不再坚强。
这个小女孩名叫阴丽华,祖上是春秋时期管仲的后裔,新野阴家的千金小姐,其母亲邓氏是邓晨的族姐,这七七八八的关系算起来,阴丽华算是刘秀先生的表侄女,只是两者之间并无血缘关系。只是此时阴丽华年纪尚小,远未到提亲的年级,无可奈何之下,刘秀也只能按下自己的单相思,先到长安就读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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