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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地上树新坟(下)
一大一小,一新一旧两个坟在狮子地上树了起来,铲上最后一抔土,又用铲背敲严实了之后,年轻人才停了下来,左右看了看,叹口气道:“本想着你还能多活一段时日,连碑都没来得及给你刻……话说回来,你叫什么来着?”年轻人猛然发现他居然不知道老头的名字,只知道他姓侯,这让他在震惊之余又不免有些臊得慌,自从七岁那年家破人亡之后,他一直跟老头子一起生活,十七年过去了,居然还不知道恩人的名字!
其实像他这样童年悲惨,生活困顿的人长大后要么极端仇富,时刻想着报复社会,为自己悲惨的人生找到一个发泄的窗口,要么乐观开朗,凡事风轻云淡,试想再差的遭遇能比得上童年的家毁人亡吗?好在年轻人属于后者,他很开朗,所以只是短暂的不知所措之后,他果断的拿起铲子,把老头子的封土又码高了一尺算是弥补自己的过失,然后羞愧的掩面而走,他发誓,下次过来除了有酒有肉,还要有一块墓碑。
回到茅屋补了一觉,再次醒来已是日上三竿,时值夏末,日光照满群山,整个昆仑显得熠熠生辉。年轻人在门口拔了几株蔬菜,又从屋后掘了几颗土豆,用柴火大灶煮熟后就这么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屋子很小,采光也不是很好,毕竟爷俩都不是泥瓦匠,盖的房子只要不倒就行,事实也证明了他俩在这方面真的很废,前后倒了不下十几次,平均一年一次,好在都是木头稻草,不然九条命也不够填的。
屋内摆设很简单,一张桌子,被爷俩蹭的乌黑发亮,一张躺椅,老头子生前的最爱,角落里散落着一些报纸杂志——千万别认为他们是大山的子民,两耳不闻山外事,事实上两三公里外就有一个小村子,几十公里外更是有一个小城镇,年轻人每天都会去村里找村长,这个村偏僻而落后,想了解时事,唯有村长家里的那一台十九寸的黑白电视。至于屋前屋后的这些瓜果蔬菜,那是爷俩打发时间的消遣之物,顺便再裹下腹。隐居不是自虐,既然有条件,为何还要苦哈哈的累着自己?如果可以,爷俩甚至都想回到大城市的灯红酒绿当中。
简单用过餐,年轻人像往常一样换好衣服,从潭水中灌上一壶水,大步流星朝村子走去。十七年的风雨如初让他脸不红,气不喘,气定神闲,他甚至清楚的知道路上哪里有土坑,哪里有水洼。
“阿山,今天村长不在。”嘴角长着一颗太田痣的大妈见着年轻人好心提醒道。年轻人脸上一黑,他最烦别人叫他阿山,搞的他好像从印度过来的一样。“哎哎哎,村长家不从这儿走!”太田痣见年轻人走的路线跟平时不一样,急忙道,只是至始至终年轻人都没理会她。
年轻人当然知道村长今天要赶几十公里的山路去镇上,他的儿女都在那,要不是自己的儿女家也不富裕,自己也还不到走不动道的地步,他早就离开这个只有几十户人家的小村子了。
靠山吃山。既然有昆仑这么一座大靠山,这个村的绝大部分营生自然离不开它。年轻人径直来到一处采石场,这是村子里唯一的一处工业,也是村民最大的经济来源,村里无论男女,只要有膀子力气的几乎都聚在这里采石,然后等着镇上的石头贩子开着小破拖拉机过来拉石头。年轻人走了一圈,再从采石场出来的时候已经推着一辆木头板车,上面躺着一块方形石头。
又一次原路返回,又一次竹筏渡潭,年轻人终于再一次站在了昨天的那块狮子地上。他光着膀子,古铜色的皮肤就像被晒化了的巧克力,包裹着他紧绷的肌肉,并随着他双手的动作一张一弛。他的肌肉线条很美,身材比例也接近完美,这得益于他十几年如一日的在山里劳作和运动,比城市里那些成天抱着些铁疙瘩训练的人的肌肉群要结实得多。所以说,野生的就是比家养的要好,花草如此,动物如此,人也如此。
没有刻字工具,也不知道姓名,年轻人反而不用纠结了,利落的铲出一个坑,将石碑立了起来,算是宣誓了对这座新坟的“主权”。高坟松柏遭兵燹,满野群青衰草齐。年轻人跌坐在坟前苦笑:“武则天立无字碑是因为她不知道该怎么表述自己的生平,我是真不知道你的生平,不过这也挺好的,你可以去阎王那吹牛说你跟中国唯一女帝的立碑待遇是一样一样的,而且还不用担心被盗(注:武则天跟李治的乾陵是为数不多的未遭受大规模偷盗的帝王陵),要不然你这个九流盗门的掌门人不得羞死……”年轻人就这么盘腿坐在坟前自言自语了半天,颇有些神棍的气质,直到暮色初现,山雾将起,才拍打着屁股离开。无字碑无言,唯有微微清风相送。
即使还是夏天,山间的早晨还是有一分凉意,寒潭的瀑布没日没夜的流,仿佛永无止境一般,激起的水花与林间的晨雾混合在一起,将茅屋重重包围直到一个人影将这份平静打破。年轻人推开松木做成的门扉,头顶草帽,肩扛锄头,一副老农装扮,跨过低矮的篱笆庄,开始将地里的蔬菜全部拔起,不一会儿,屋前屋后所有的庄稼都被他打包装起。
斜跨一个编织袋,年轻人站在门口面朝茅屋,眼神专注的看着屋内的一切,屋内已经被收拾的干干净净,就像没有人住过一样。十几年的生活让他无比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屋后的树上有一个鸟窝,但是里面没有鸟;潭水的深处有一个烟斗,那是他为了让老头子戒烟而偷偷埋的;凳子腿儿换过无数回,每一回都是他恶作剧老头子弄的,结果每一回都是他被摔个狗吃屎,到现在他还不明白老头子是怎么把自己的凳子跟他的调包的……年轻人心里清楚,若不是要给老头子送终,他早就离开了,但真到了离开的时候,他反倒有一丝不舍。“这算什么?这儿又不是我的家,伤感个屁啊!”年轻人拍拍脸颊,轻轻叩上了门扉,将时光封存。
即便是负重而行,也没有影响年轻人的脚程,与往常几乎一样的时刻走进村子,这一次一个佝偻着背的老头正坐在村口的大树下纳凉,手里拿着一沓报纸在扇风,看到大包小包的年轻人眼里露出一丝惊讶:“小山,终于想通要搬到村子里来了?”
年轻人摇摇头,将编织袋从背上放下来,摆在老人面前:“村长,这是我和老头子一起种的,刚摘的,还滴着水呢,现在拿回去炒没准还能闻到泥土味儿。”
村长露出残缺不全的牙齿笑道:“臭小子,泥土味儿有什么好闻的。这么一袋,你不会是把地全给犁了一遍吧?”原本只当是个笑话,没想到年轻人认真的点了点头:“老头子昨天走了,我也要离开了,索性就全摘了。”与其留给山里的扁毛畜生,还不如卖个人情。年轻人心里想着。
“是吗,走了啊,走了好啊,这穷沟沟里也没什么可待的。”村长心头一阵唏嘘。老头子的死,村长只是哀伤了那么一会儿,毕竟时光饶过谁,年轻人的离开,才是村长唏嘘的原因。他是看着这一老一少十七年前从外地过来这边隐居的。这在村子里当时也是个大新闻,毕竟村子里从来都只有往外出人。这种不寻常的事让他当时很担心,叫上了几个人一起到他们那了解情况,结果还不错,这一老一少很配合,还热情的送了他们每人一点见面礼:手电筒、闹钟、不锈钢杯……这对那时的小山村来说可都是好东西。一来二去,他与老头子成了朋友,年轻人的身份证还是他当时托人办的呢。
“回老家?”村长将手里的报纸递给年轻人,这将是他最后一次递报纸给他了。年轻人接过报纸,头不由自主地望向东方:“算是吧。”年轻人没说实话,如今就剩下他孑然一身,他在哪,哪里就是他的家,在他的记忆里,水墨江南细雨蒙蒙的小镇已经很淡了,反倒是昆仑的厚土是那么的清晰可见。
村长的儿女很早就离开了村子离开了他,所以他很喜欢这个年轻人,但他也知道年轻人不可能永远不出村子,这里实在是太小太穷了,留下的也都是他们这样的老朽和飞不动了的残鸟。
“缺钱吗?”
“老头子留了一点儿。”
“多回来看看。”
“嗯。”
年轻人不想整那么伤感,村长亦是如此,两人的临别在年轻人一个深鞠躬中结束,鞠躬的那一刻,村长下意识地将佝偻的背拼命绷直。
“好好活着,等我回来。”前一句是老头子留给年轻人的,后一句是年轻人留给老头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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