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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黎明,破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了古城客栈。
客栈一大早就忙了起来,掌柜的朱铁在指挥着小二和酒保在工作,他掐着腰,挺着肚子,不断吆喝着。
指挥的人也许都是历来如此。
他在指挥着别人的时候从来也不会想着这些工人的痛苦,他只在乎你做了多少事情,而绝不会在乎你的心情。
一个酒保无心把酒坛子打翻了,朱铁刚想教训他的时候,客栈的门却突然开了。
每个人都停下手里的活,看向门外,门外立着一个人,一个少年,他左边的腰间悬挂着一个竹筒,右边的腰间挂着一个黑色的包袱,每个人的眼睛都盯在了那个包袱上,所有人都感到很奇怪,奇怪他为什么会带着一个包袱,而且那个包袱还好像在滴着血。
有个小二跟一个酒保小声嘀咕道:“奇怪,昨天夜里狼王派他和黑狗一起去杀一个叫小雷的人,怎么今天早上就他一个人回来了?”
小二声音放的更低,几乎贴到另一个酒保的耳朵上接着道:“而且我听说狼王秘密放出秘令,让黑狗在干掉小雷之后把他也一并做了,怎么黑狗没回来,他却回来了?”
客栈里的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惑,包括朱铁,朱铁经营这家客栈已有十八年了,他跟着狼王也有十八年了,十八年来像今天这件事还是让他第一次遇到。
但朱铁还是开口说话了。
他说话的语气很沉稳,向着门外的少年道:“你回来了,黑狗呢?”
少年道:“他已经死了,我杀的。”
少年的语气更加冷静,如同千年的寒冰一样让人感觉瑟瑟发抖。
朱铁很沉的住气,他虽然听着很吃惊,但脸上却没有丝毫的表现,他看着少年问道:“那你为什么还回来,你就不怕狼王他老人家扒了你的皮?”
少年冷冷道:“我回来是跟她谈买卖的。”
朱铁不再说话了,他知道他已不需要再说任何话了,他转身走了,走到后厨一面墙边,轻轻搬动墙上的一块砖头。
墙就转动起来,不一会就开了能容一个人进去的口子。
朱铁走进去,他经过很长的一断长廊,又推开了一扇木门,之后他就看到了狼王。
这里是一个密室,狼王每个清晨都要来这里吃早饭。
现在狼王正在吃早饭。
他的早饭很丰盛,从他掌管铁狼门以后她的早饭就一直是这么丰盛。
一张长桌上摆放着很多令人垂涎的食物。
一叠上好的牛肉,牛肉切的大小均匀,而且用**慢火熬至而成;一盘清蒸鲤鱼,用慢火足足蒸一个时辰;还有一叠鹅肝,一盘鸡翅;四盘不同种类的水果;主食是十个水煎包,还有一大碗猪骨汤。
朱铁进来的时候狼王已经吃完了一个水煎包。
他看着气喘吁吁的朱铁尖声道:“什么事?”
他的声音尖而细,真的很难听出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也许在外人看来,这种声音绝对像皇宫里的老公公发出来的。
朱铁喘着出气道:“狼王,钉子回来了。”
狼王愣住了一下,然后又冷冷道:“他回来了?看来是我看错他了。”
朱铁还在喘着出气,他十八年来几乎做什么都是指挥别人干的,他很少去干活,所以他很气短,当老板的好像大部分都很气短。
朱铁平复了好一会才喘了一口气,接着道:“钉子说他回来是跟你谈一个买卖。”
狼王听到买卖突然眼睛像是放出了光,但他说话的声音还是很冷道:“叫他进来。”朱铁向后面摆了摆手,不一会就有个酒保带着一个少年走了进来。
狼王上下打量着钉子,从上看到下,又从他的鞋看到脸,最后看到他腰间的那个黑色的包袱。
他的手突然动了一下,这个包袱就已到了他的手上。
钉子没有说话,他的目光有些呆滞。
只是他第一次看到狼王出手,他万万没想到他会这么快。
快如天上的闪电。
狼王打开包袱,他看到了黑狗的人头,接着便放声大笑,他的笑声让人听着恐怖,可怕,甚至让人恶心。
突然狼王狠狠地盯着钉子,他的眼睛一直盯着钉子的眼睛,慢慢的道:“你要跟我谈什么买卖,说吧!”
少年也盯着狼王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道:“黑狗被我杀了,我的本事比他大,你应该用我去杀小雷,但是这么危险的任务,我想要三百两银子。”
他说的很慢,每一个字都说得很慢,很清楚。
就好像他生怕狼王会听错了一样。
狼王没有听错,她每一个字都听得很明白,他看着钉子道:“你想要三百两,哼!很好。你去吧,把小雷的人头割下来,然后也想带回黑狗的人头一样的带回来,三百两银子就是你的了。”
钉子望着桌上的一桌子菜肴,咽了口口水,道:“我想要一些定金”狼王抓过身不再看钉子,用极其冷漠的语气道:“我与很多人做过很多买卖,向我要定金的你是头一个,也罢,就给你一些吧。”
朱铁拍了两下手掌,就有一个人拖着一个托盘过来,托盘上摆放着两贯铜钱,朱铁对钉子挥了挥手,钉子把钱揣进怀里就走了,他走的很快,好像一步就已走出了密室。
当钉子走出的时候在密室的屏风后面走出来一个中年男人。
狼王半眯着眼睛对这个中年男人摆了摆手,之后这个中年男人也出去了,他走的更快,朱铁几乎都没有看清他出密室的身影。
(二)
钉子已经出了城。
他出城的时候已经是一天最热的时候。烈日当头。
他感觉他衣服已经湿透,汗水顺着他的额头流淌到他的脖子,又从他的脖子流淌到他的怀里,最后顺着他的怀里流进了他的裤裆。
他现在感觉他的裤裆都是湿透了的。
天很热,可钉子却感觉他的心很凉爽。
因为今天是他前半辈子以来最有钱的一天。
有钱就要去花。
所以钉子一出城就立刻到了城西郊的半里坡。
半里坡只有一家酒家,除此之外再没有一户人家,这里距离城池的地方很远。
钉子之所以来这里时因为他想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这里的酒是最便宜的,菜也是很便宜的,很多江湖的豪客都会来这里。
江湖上的人大多都是没有钱的。
像狼王的这样的人放眼整个江湖能有多少呢?
没有几人的。
所以钉子也来了,他在酒摊外找了张空座位坐了下来,过了一会就有一个小二端来一大盘牛肉,又哪来一摊子的酒。
钉子给他自己到了一碗,吃一口牛肉就喝一口酒,他吃的很快,喝得也很猛,当他和完第三碗酒的时候,他看到酒摊的另一个桌子的座位上多了一个中年的汉子。
他的腰间挂着一柄刀。
刀是普通的钢刀,一看就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但这个中年汉子的身上却很是特别。
他的身上有十多处伤疤,似乎都是被刀给砍伤的。
有的伤口很浅,而且已经结痂,有的伤口却很深,深几乎有三寸,伤口还是没有完全愈合。
酒摊上的每一个人都对这个中年男人感到很奇怪,一个满身是伤的人为什么不好好休息,偏偏要到这个地方喝酒呢?
钉子却一点也不奇怪。
因为他一眼就认出了他。
他就是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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