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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万将骨骰拿起,掂量了一下,佣兵的经验告诉他骰子里没有注水银。然后他将它掷了出去,骰子与堆在地上的钱币相碰,一阵清脆的叮当声后,骰子在地板上旋转翻滚,最终在点数为“7”的一面落定。七,大于六小于八。在荧翡,七是一个神圣的数字。人们信奉七神,将它们命名一周里的七天;人们敬重七贤者,将他们视若神明;人们传说地狱有七七四十九层,世界将在第七次永劫降临时毁灭。
索万用左手拿起骰子,对着骰面上的数字陷入思考,从下床拿起镜子开始,他就觉得有事情不对,现在他终于意识到问题所在:索万的惯用手是右手,而戴恩却是个左撇子。
他第一次意识到灵魂与身体融合,还要像穿衣服那样考虑是否合身的问题。这让他想起影子塔暗无天日的日子,在一次实验中,他在格里纳克的指导下,将一只鹰的精魂转移到一只豺狼身上,他永远也忘不了实验成功后豺狼望向自己的眼神。
那是充满痛苦和愤怒的眼神。
索万将注意力从骰子转移到左手上,意识到戴恩患有轻度近视后,他将手掌移近了些,直到能够看清掌纹为止。传说真丹人中的巫师能够通过掌纹预测人的一生,但索万不是巫师,他只是一介术士,还是个专注于暗影魔法的术士,他能够从掌心发出致人死亡的暗影箭,能够召唤出阴影生物与自己并肩作战,却无法像占卜师那样从水晶球窥探未来,或者根据茶叶渣的形状预测死亡到来。
死亡来得毫无征兆,来得太突然了!索万在心中感叹。没错,他的统治的确算得上漫长,但结束得太过仓猝了。即便不用水晶球,索万也可以预见他苦心经营的王国很快就会分崩离析,无数人的命运将随之改写。
索万叹了口气,既为了他的王国,也为了他目前的处境。他将骰子放回旧鞋的黑洞里,然后低头弯腰将旧鞋推回床底。将身上的灰尘拍干净后,索万走到衣帽架旁,将挂在上面的白袍取了下来。
白袍的颜色象征圣光的高尚纯洁,前胸绣有半根正在燃烧的蜡烛,代表全体学徒牺牲的精神,后背的生命之符——十字架和**形状圆环的结合——则寄寓着牧师扶危济弱,拯救生命的职责。白袍内侧缝满了大小不一的口袋,大的可以装入两本书,小的仅可容纳一瓶药剂。
穿上白袍后,索万并没有觉得自己纯洁了些,他捡起地上的钱币,将它们放进袖口的袋子里,想起自己昨天在御前会议上大手一挥,便让兵工厂建造两艘豪华战舰,如今身上的钱却只够吃几顿饭,当真有恍如隔世之感。
索万原本对包铁木箱寄予厚望,结果他在箱子里面只发现了几套换洗的衣服,几根烧过的蜡烛以及一把不太锋利的匕首。索万想把匕首带在身上以防不测,但转念想到自己面对的敌人恐怕不是一件寻常武器所能对付,便将它放回箱子里。
余下的时间索万交给书架上的书来打发。恩瑞王宫有高达二百米的藏书塔,里面藏有珍贵的古籍和无数印刷精美的图书,但他没进去过几次。在学城求学时索万曾希望读遍世界所有书籍,但当上国王后他变得喜欢美酒胜于阅读。
索万站在书架前,目光一一扫过书脊,《威斯坦国王生平》、《五劫志》、《金与尘》、《通用法典》……毫无疑问都是一些让人昏昏欲睡的大部头,光是书名就让索万打了个呵欠。他听天由命地从中抽出一本,噢,是《费尔伦游记》,一部满纸谎言的古书。索万随便翻了几页,当他看到费尔伦在书中宣称世界是个大圆球后,他当即将手上的书换成了《金与尘》,这是一位死去贤者写的哲学书,语言生僻古奥,内容艰深晦涩。这本书既像是遍植智慧之花的迷宫,让无数求知者流连忘返;又像是用文字筑成的堡垒,让寻常读者望而却步。十分钟后,索万痛苦地摇摇头,将《金与尘》塞回原处,顺手将它旁边的《五劫志》抽了出来。
顾名思义,《五劫志》是一部讲述五次永劫经过的史书,它的作者西奥多里克曾在学城学习和任教,并且凭借高超的施法技巧一度成为七贤者的候选人,他本人经历过第五次永劫,并且访问过前四次永劫的亲历者,因此书中内容可信度极高。
据说第一次永劫降临时,世界正处于破晓时刻,人类在政治、文化、科学以及魔法均已有长足的发展,万物欣欣向荣,美好的未来触手可及,人们翘首以待太阳升起,等待黄金时代降临。然而降临到荧翡世界的并非黄金时代,而是来自地狱的怪物,一群体格庞大且饥肠辘辘的巨人。
“午夜时分,第一个巨人降临在夏色城,它拍落在市政厅的钟楼上,巨大的闷响惊醒了沉浸在美梦的市民,同时也宣告了黎明纪元的结束和永劫纪元的开始,”奥多里克在书中如此记叙,“随后是第二个,第三个……城内灯火点着了又熄灭,惨叫声此起彼伏。黎明到来之前,夏色城彻底变成废墟,城内所有温血动物都成为巨人的食物,只有一万人多人逃出生天。
最终有五千多个巨人降临在瀚土上,鸿陆有四千多个,赤洲数目不详,但估计至少有七千,这些巨人虽然大部分智商低下,行动迟缓,但也有组织和领袖,他们最终分成四支军队,以夏色城为起点,向四个方向进军。城堡坚不可摧的高墙在这四支军队面前脆如薄纸,人类战无不胜的军队像蝼蚁般被巨人任意践踏。
……七神的选民和法术使用者成为人类的最后希望,他们在林德巴赫的带领下组成反抗军,与八百个巨人在坚定堡展开激战。坚定堡号称“千塔之城”,由坚硬的花岗岩而堆砌而成,虽然它厚达十尺的城墙同样阻挡不住巨人的脚步,但城内的九百多座塔楼为反抗军提供了足够多的掩体。
巨人跟晨曦同时越过城墙,随后火球漫天飞舞,圣光与太阳争辉,耀眼的雷暴和冰矛同时从云间落下,连邪恶自私的术士这次站在了正义的一方,为了人类的存亡英勇作战,从容赴死。
当最后一个巨人倒下时,坚定堡几乎被夷为平地,只剩下首堡伫立在残垣断壁中,反抗军伤亡惨重,最终只有五人幸存,他们在永劫过后成为七贤者的第一批成员。
《五劫志》史料翔实,文笔流畅,是每个学徒都要通读一遍的史书。索万多年后重读此书,仍旧看得津津有味,他仿佛回到了五千年前的坚定堡,与林德巴赫并肩站在高大灰暗的城墙上,眼前是巨人丑陋呆滞的面孔,他可以从对方碧绿色的瞳孔看到自己的倒影,不是戴恩的,而是索万年轻的模样。他甚至嗅到了巨人呼吸中的腐败气息。
索万看得如此入迷,以致连达维德回来了都不知道。“这本书你不是前年就看完了吗?”
听见声音,索万从五千年前的古战场抽身离开,将视线从书页间抬起。达维德的样子看上去似乎也是刚从战场下来,他将出门时换上的长袍搭在肩上,马裤沾满了泥土和草杆,汗涔涔的红发贴在脑门上,发梢上的汗珠黏连着细碎的木屑。衫连同内衣被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露出带有青紫瘀伤的皮肤。他脸上同样有一道口子,从眼角划到鼻翼,所幸从伤口流出来的血迹已经干凅。
“温故而知新,好书值得一读再读,”索万“啪”地一声合上了书本,像是要把书中的巨人拍死,“你的脸怎么了?”
达维德走到窗旁,拿起镜子仔细端详自己的面孔,最后得出了结论:“小伤罢了,连伤痕都不会留下。”
“你打架了?”
“不是,是课堂上的枪术对决,一对一比试。”
“你打输了?”
“赢了,连赢三场。”
“那你脸上的伤……”
“是欧文干的,”放下镜子前,达维德不忘将头发上的木屑拂干净。他转过身走到房间对面,抱起箱子上的七弦琴,坐在戴恩的床上。“我早就说过,欧文那小子妒忌我比他长得俊,所以冲锋时他的比武用枪瞄准我的脑袋,这不是骑士应有的行为。尽管我戴了全盔,尽管比武用枪一触即碎,但长枪的碎片还是挤进了头盔的缝隙,划破了我的脸。”达维德一边旋紧乐器上固弦钉,一边用慵懒的腔说话,“不过我也没让欧文好过,我的长枪扫中了他的大腿,他起码要一星期后才能下床走路。”
索万不知道欧文是谁,正想转换话题时,欧文的样貌当即在他脑海浮现,然后是他的姓氏,他喜欢的食物,他惯用的武器……
“长腿欧文……”索万呢喃。在使用通用语的地方,欧文是个极为常见的名字,他的王宫里就有两个侍卫和一个侍酒叫欧文,快乐欧文,独眼欧文,精力充沛的欧文。不过他应该不认识学城里的欧文,为什么他对长腿欧文这么熟悉?莫非这是戴恩残留的记忆?
“没错,是长腿欧文,不是美女欧文。美女欧文今天请了病假,没来上课,愿圣光赐予欧文力量,让他早日康复。”达维德这时已经调好琴弦,开始弹起一首情歌。
或许达维德是个舞刀弄枪的高手,但他绝对不是一个优秀的乐手。没错,达维德的嗓音圆润甜美,唱出来的歌就像掺了蜂蜜的酒,让人想一饮再饮,直至醺醺醉倒,但他在七弦琴上弹奏出的音符却像散落一地的无孔珍珠,无论他怎么努力拨弄琴弦,都无法串成一条漂亮的项链。
达维德显然看到室友皱起的眉头,他停下手上动作,将七弦琴抛给索万。“这七弦琴虽然是我买的,但你一直弹得比我好,欧文说过如果你以后当不成牧师,也可以考虑当一个歌手,一个每个领主都会打开城门欢迎的歌手。”
索万不知道戴恩的七弦琴水平如何,但他本人的确是个优秀的乐手,他的首任王后,格里夫斯的次女,格蕾莎出嫁前是个喜爱音乐且多愁善感的少女。为了搏妻子一笑,索万学会了宫廷内所有能看到的乐器。虽然格雷莎终究没有从婚姻得到多少欢乐,但丈夫完美的演奏的确能够让她展露矜持的笑容。
格蕾莎死后,索万偶尔也会为薇拉表演,但最近的一次,已经是一年前的生日宴会上了。
说到底乐器弹奏是一门熟能生技艺,一旦疏于练习,手指头就会不听使唤,更何况索万为了不让达维德生疑,不得不用左手演奏,所以开始时不免生疏滞涩,比初学者好不了多少,
直到弹到中段,情况才渐渐好转。古朴哀婉的旋律从琴弦间汩汩流出,汇成一条平静的小溪,在房间内蜿蜒流转。
索万弹的是《神祷》,这是一首抚慰坚定堡亡灵的安魂曲,曲调轻柔而悲怆,歌词诗意且忧伤。跟达维德相反,歌唱向来不是索万的强项,所以他只是轻声哼唱歌词,不过这已经足够。忧郁的音符仿佛附有亡灵的魔力,房间内的光线因此变得暗淡冰冷,影子渐渐涣散模糊,似乎要跟着旋律翩翩起舞,连轻佻多话的达维德也受了感染,望着窗外的湖光山色沉默不语,直到索万弹出最后一个音符,他才转过脸来。
“戴恩,”达维德望向索万的眼神有些古怪,“你是什么时候偷偷练习的?好一首《神祷》,虽然开头跟我一样弹得断断续续,但从中间开始就变得连贯起来,去到最后简直可以媲美奥多依最好的乐手。”
“没办法,”这次索万反应很快,“精灵是个喜欢音乐的种族,为了追求卡梅丽娅,我必须在这方面下苦工。”
“看来你真的下定决心了,”达维德露出赞赏的神色,“很好,有机会的话我会帮你一把,我和卡梅丽娅说过几次话,也认识她几个追求者。”
尽管索万还没与卡梅丽娅见过面,但他还是真诚地向达维德道谢,而且为了表达谢意,他决定再弹一曲。
“好了,”达维德站起身,摆手阻止索万,“优美的旋律或许能讨得女孩的欢心,但肯定不能用来填饱肚子,枪术对决是件累人的工作,我现在饿得可以吃下一头龙。”
索万也是饥肠辘辘,以往这个时候,他面前肯定摆满了佳肴美酒,舌尖有黑松露的清香,胃里可能正在消化半熟的牛排。
“龙肉是世界上最难吃得食物,同时也是最好吃的食物。”索万跟着达维德站起身,将《五劫志》和七弦琴放回原位,费尔伦在他写的游记如此说道。”
“学城里每个老师都说费尔伦是个大骗子,”达维德重新披上金袍,无所谓地耸耸肩,“况且就算龙肉真的是美食,餐厅也不会提供,它只会给我们发霉的奶酪和生虫的饼干。不过我昨天看到牧羊人赶了一群羊进学城,其中有三只没长大的小羊,说不定今天可以在餐厅吃到烤羊羔。将小羊去毛放血后,涂满蜂蜜放在火上烤,撒上薄荷叶和无花果,当然少不了十里香,我愿意为一块这样的羊肉多付两枚银鹰。”
一直到离开房间前,达维德都在念叨烤羊羔的美味。索万没有忘记带上下午上课要用到的书本,他在出门前迟疑了一下。你要记得自己叫做戴恩,他在心中对自己说,戴恩·平彻,牧师学徒,成绩一般,今年十六岁,在孤儿院长大,有一个在裁缝店工作的名叫邦妮的妹妹。
索万走向门口。
戴恩走出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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