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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降落。孙必振一路上吐得一塌糊涂,这恐怕是他唯一的弱点:晕机。他可不曾晕车晕船,但一下了飞机,他抖了抖肩,活动活动脖子,又重新焕发出生机。“我相信没人会为这种发明感到愉快,除非,他不晕机。”他用一句话带过自己的不愉快。
“这儿是北京,我们还得等毛子的飞机来。”高浩提醒道,旅程还未开始。
孙必振并没有沮丧,他解释道,“晕机,源于颠簸、摇摆或旋转,不颠簸、摇摆或旋转,就不会晕机。”但这废话没能解释清楚他究竟要干什么,“只要飞机不离开地面,其运动时所产生的颠簸、摇摆或旋转就不能使我晕眩,你明白我在想什么吗?”
高浩不明所以,“我不明白,不上天的飞机不就是车吗?”
“你见过带着空姐的车吗?我们只要让飞机在地面上开,就能解决一切问题。”
“你有能耐让飞机开在地上?”
“没有。”孙必振这才陷入沮丧。
“我去买点药,看看有没有帮助。”高浩指指左方的行李提取处,“你晕的严重吗?不晕了就去把狗和黔黔取来。”黔黔是狐狸的名字。
前往俄罗斯的飞机上只有金毛的人和他们俩,孙必振没有再晕机,但他也顾不上享受那些他点好的酒;他一路上一直在默默地摇晃自己的脑袋,仿佛是在抵消飞机的摇晃。但他闭着眼细听着毛子们的谈话,金发毛子不在其中,那个富二代似乎很少乘坐自家飞机,这点是孙必振从谈话声中剥离分析出的。
高浩则一个劲的吸烟,孙必振劝过他戒烟,“你这么一天一包烟,迟早会得肺癌。”
高浩哈哈笑道,“跟你混就不怵癌症!”
孙必振神情严肃地讲:“我说过,有些病我治不了,精神病是其一,肺癌就是其二。”他从不在这种事上开玩笑,但高浩迟迟戒不掉:他吸烟是为了麻醉自己的嗅觉,因为他养着一只狐狸。离开了狐狸,他吸烟纯粹是为了解乏。
“你晃来晃去,就不晕了吗?”他问道。
孙必振没有回答,他比划了两个字,“念短”。高浩明白过来,把仍余半截的烟捻了,“佢哋识听粤语唔?”
“佢哋都识普通话,估粤语佢哋都明。”他继续摇动头,果然,几个毛子似乎仍在面带微笑地谈话,可眼睛都在向他们这边扫视。从面前的矮桌上取了一个玻璃杯,孙必振往杯里倾满了绿色的洋酒,指头一蘸,在桌上写起字来,毛子离他们不远,应该看的相当清楚,但人们都知道,大夫的字比希伯来语都难懂,“??? ???? ?? ?? ?? ???????”这句子,在场只有两个人能懂,意思是,“你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吗?”
高浩摇头,自己也倾了半杯酒,他一口喝干,在嘴里抿了抿,咽了下去。甜的,孙必振喜欢甜酒。
孙必振继续写道,“他们在谈‘老爷’,那个苏联巨富,得了肝癌。”
他写的很慢。高浩趁机从一旁的小冰箱中取出一瓶梨子酒,他不是为了揩油,对于毛子来说他们喝的酒只能算是软饮料,他是为了在倒酒时使溅出的酒液恰好落在孙必振的字迹上,于是名正言顺地擦去。但为了这么做,他可喝了不少各色的果酒。
“‘老爷’得了肝癌,他人在病榻却等不来大夫,所去的任何一家医院都不肯为他化疗、放疗,因为有关的大夫要么请假了,要么就被调离了原岗。
那个富豪焦急无比,便怀疑这是妻子图谋财产所为,于是就让儿子,那个金毛,给他找大夫,而他儿子找上的正是我们。
现在那些毛子在打赌。
因为我们俩没有岗位可调,他们在赌咱们会被怎么折腾。
这几个家伙明知我听得懂,所以讲的相当,‘精彩’。”
等他写完这些,高浩已经喝了不少。一个毛子嘲笑他的酒量,握着一杯伏特加靠近,“你闷重裹人布回喝酒。”他转身坐在高浩旁,将酒掷在桌上,往桌上瞄时,那里只剩一滩斑斓的酒。“我不是不会喝酒,这酒没有度数,光是让人腹胀。”高浩捏住杯子边,喝尽,“伏特加,我能喝一斤。”
“一斤?窝不知道一斤系剁勺。”俄国人呆呆地问。
“我来告诉你,”孙必振终于开口了,他从冰箱中取出两瓶酒,一手握一瓶,瓶对瓶一齐??碎,酒却没有撒漏,连同桌上原有的酒,这些液体飘飘悠悠地团成一个球体,“这就是一斤。”毛子们问他怎么做到的,“中国人都会。”他这么解释。
后来,当一个清洁工打扫机舱时,她发现这个球体仍悬浮在半空,她拿手机拍了照,然后用桶把球体拖到飞机外;那球体慢慢自己蒸发消失了。
当他们到达目的地时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一点了。俄罗斯人带他们去了宾馆,那里的人流量即便在此时也是相当可观。他们随行的向导要比之前的那几个毛子了解中文得多,“我们已经安排好了住处,如果有什么特殊要求,您可以现在告诉我;这个宾馆允许携带宠物。”向导看到他们带着动物朋友毫不惊奇,可见其经验老道。听到他的最后一句话,高浩没再问什么,孙必振却把向导缠住问了许多问题,那个女向导估计是急着下班,很不满地一一回答。
“干嘛为难她?”高浩问。
“我觉得很有趣。他们一点都不着急提看病的事,看来……你懂的,绝对有问题。”
“这和你我有什么关系?”
孙必振脸上浮现出诡异之笑容,“你可以做出假设,看看你我所想是否一致。”
“好吧。我觉得只有三种可能;第一种,是俄罗斯富豪的妻子图谋财产;第二种,是富豪的儿子图谋财产;第三种,是其他的什么人有所须求,但具体是谁,也许是富豪的仇家?”高浩吸了一路烟,现在毫无困意,他慢条斯理的梳理着。
“多了两种情况。”孙必振提醒他。
“对,不可能是富豪的儿子;如果他想让父亲病死,只需要找庸医便可,无需找上我们。”
“正相反;如果他找的是庸医倒还说得过去,可他偏偏找上我们,那就非他不可,你明白吗?他要害他父亲!”
“……我不明白。”
“你想想,治愈绝症这种事情,换我我都不信!何况就我听到的信息,富豪的癌症绝没有发展到扩散期,不能算是绝症。只有病入膏肓、备受折磨的病人,绝望至极、使用善意谎言的家属,人穷志短、视生命为儿戏的赌徒,或另有所图、不忌患者安危的孬种,才会病急乱投医地找上咱。可他一个俄罗斯富二代,先不说他怎么会找不到合适的大夫,就算他果真找不到,也绝对不会千里迢迢上中国寻医:咱们没有这影响力!所以……”
“所以这和咱们有什么关系?”
孙必振没管他的问题,他继续说道,“……这必定是有一个不在乎癌症发展的孬种,觉得你我只是江湖骗子,雇你我来当羔羊。你认为这跟你我无关吗?”
高浩一激灵,“你是说,他让咱们看病,等他父亲死去后,他既能得到万亿家产,又能保住为父寻医的孝子名声,因为他认为咱只会耽误治疗?”
“不错,我是这么想的。”
高浩摸摸脑袋,“不对啊,那个金毛怎么会偏偏拉上我们?就像你说的,咱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
“这很简单,”孙必振仔细地舔了舔自己干裂的嘴唇——他在飞机上没喝任何东西,“你用谷歌搜索‘治疗绝症’,头两个广告就是我登的。我也得吃饭不是!”
“我们怎么办?”高浩靠近他问。
“你真把咱当江湖骗子了?咱给他父亲治好病就算是伸张正义!”
“你想的是真复杂啊,必振。”这声音把高浩和孙必振都吓得不知所措,他们没料到酒店也设有耳线,“我听半天了,”这声音来自宾馆的广播,广播来源自前台持话筒的男人,男人的光头因为中年冒出的过多皱纹早已没有从前那样闪亮,“你俩不必担心,是我推荐的你们。”
看到他的模样,孙必振脸上浮现出欣慰之笑容,高浩仍蒙在鼓里。“这是我高中的班主任,也是我的第一个病人。”他向高浩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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