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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呀---”天空昏暗,一团黑色落在了城南李府的一处庭院。
“去去去,哪来的乌鸦…”
正在清扫落叶的李府家仆挥舞着手中扫把,又将这群不速之客赶回到了天上。
听到熟悉的鸟叫声,李墨拿开脸上用来挡阳的《人族初史》。
仰起脑袋看着飞回天空的的乌鸦,动了动发僵的脖子继续沉默不语…
他听说这些飞鸟原本是生活在中洲的北边,往常在这座靠南雨多的“怒江城”里并不会多见,但不知为什么最近却经常能成群的见到。
城里人议论说是因为那边打仗打的太厉害,惊得那边的鸟儿都飞来了这边讨生活。
城外的农户还计划着要不要给插在田里的草人换个造型,免得那些新来的鸟儿不认识会去祸害庄稼。
记得前几日二叔家的小子还带着一只白嘴花翎的漂亮鸟儿来找他炫耀,说是就算在北方也是少见的品种却被他在自家的院子里逮到了。
最后那只漂亮鸟儿就被他拔光了毛做成了“点心”。
原因是因为他太久没见到过野鸡,确实是快要忘记了到底是什么味道。
后来听说那小子回去后还为此连哭了好几天…
...
“西北玄天一朵云,乌鸦落进了凤凰群,满座皆是英雄汉,谁是君来谁是臣?”
虽然李墨自认为已经够小声了,但还是没有逃过红柚的耳朵。
这让小丫头漂亮的脸蛋上堆满了担心样子。
“少爷,您怎么总是说些胡话,这要是被白先生听到又要去老爷那里告你的状了。”
李墨歪过头来瞧着她,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要选这么一个话痨当贴身丫鬟。
“所以我爹才会让他去渡口当账房,让他好好的跟老渔头学学说话做事”
“竟然跑去我爹面前说我坏话,我爹那么要脸面的人,说我坏话不就等于是说他坏话吗?这不是明摆着在打他的脸吗?”
说完,李墨一脸“寂寞”的摊了摊手叹道:“唉,你少爷我打出生起便是天赋异禀,去到街上哪个算命的不得夸我一句前途无量?一般的庸师那里能够教的了我。”
红柚见他这副“欠揍”的模样就来气,心中感慨着真是自古慈父出败儿,白先生这么有学识的一个人竟然只是因为说了李墨几句坏话,就被派去了渡口当账房。
越想越气,别过了脸去不再看他。
看着红柚这幅对自己不爽的样子,李墨得意的笑了笑。
当他再次望向天空时,眼神中却多了些他这个年纪不该有的东西...
红柚一直认为他是出生时因为难产被“挤坏了”脑袋,所以才会经常的说些别人都听不懂的“胡话”。
可红柚万万不能想到的是,与她一起多年相伴长大的李墨,竟然会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人。
在前世,他生活在一个叫做地球的地方,在那里到处都是这个世界没有的高楼大厦汽车轮船,在那里生活的每个人每天都在为了生活而忙碌奔波。
不得不说他的幼年是不幸的,失去了双亲的他是很努力的才活下来的。
但幸运的是再后来他便被恩师看中,带上了“铁凤山”修行,最后成为了一名“捉妖师”。
没错,就是电视里经常会出现的那种,穿着道袍拿把木剑念念咒语撒撒符咒的捉妖师。
尽管很多人还是会认为他其实就是个“坑蒙拐骗”的骗子,但实际上他却真的是位货真价实的正牌捉妖师。
他所师承的一脉名为“御魂”,一直传承到今天已经有了近千年之久,上去百年前还曾出过开山立派的大人物。
但越是到了近代天地灵气就越是稀薄,有足够资质的人也就越来越少,直到传到李墨这一代时他也就成了最后的一根独苗。
后来恩师仙去之后,他便去了一处人烟稀少的村庄开始隐姓埋名潜心修炼,希望能早日达到魂修的分水岭“种魂”境,也好完成恩师生前对他的期望。
但他这一脉所修的功法修炼虽不需要太多的灵气,但是却需要除自身之外的魂魄相辅才可修炼。
于是就在一个大雨倾盆电闪雷鸣的夜晚,他在为了捕捉一只罕见的狐妖魂魄时被天雷劈中,并且魂魄也同样在一个倾盆大雨电闪雷鸣的夜晚来到了这个世界,并附生在了一个还没出生就夭折的婴儿身上,并且巧的是后来给婴儿起的名字也叫“李墨”。
就这样一晃就是十四年过去了,他也早就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并且他还打心里的感谢老天爷能够让他来到这个世界。
因为在这里,他一直以来的梦想“混吃等死”终于实现了!
他再也不用像以前一样四处“坑蒙拐骗”,也不用为了修行冒险到处捕捉妖魂,说不定哪天遇到个打不过的自己也就交代了。
现在的他只需要每天喝喝茶晒晒太阳,再有时间就出去败败家,一天就这么充实的过去了。
这可是他一直以来做梦都不敢想的梦想,现在终于能得以实现了。
不过最让他不满意的是自己的这具身体,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就发现了很多与之前世界的不同点。
其中有一点就是这个世界人类的身体竟然会排斥灵气!
这是他最搞不清楚的,毕竟在之前世界时并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只要资质不是太渣,纳灵入体还是可以做到的。
但是在这里却不行,人的皮肤骨骼竟然都会自动排斥灵气进入,这让李墨很想不明白,书上不是写着人类是灵气孕育而生的吗?怎么就妖兽都可以吞噬灵气自己的亲孩子就不行了?
就像是他这具身体,只有食指的第一关节可以让从外界吸取灵气。
就这样都已经算是天赋异禀了!别人就连这么点地方都没有,搞得他直到现在都没有见到过一个正经的修士,打架全靠拳打脚踢刀斧砍击,让李墨都有种自己重生到了一个武侠世界的错觉。
还有这里还将修行者叫做“承道人”,承什么道?承燕子三抄水,星星大法,九阴百骨抓吗?......就问问你们能抗的抗不住飞剑吧!
李墨自己估计了一下,就靠自己的一根指头慢慢吸灵气,应该......额,一百年左右能到练气聚成灵海吧。
那还修个屁的仙?还真还不如去学学那些星星大法之类,最起码还能看到进度。
逼得他只能走这个世界貌似没有的炼魂路线,就怕那一天被别人发现去不同被拉去切片做实验。
“少爷请喝茶。”红柚将新煮好的茶递给了他。
“嗯。”
从她手中接过了茶杯小品了一口,他默默的将喝进嘴里的姜末又吐了出来。
要不是自己还挺了解历史知道两个世界的不同,不然他还真以为自己是穿越回了地球的古代。
这个世界就连习俗都像极了地球的唐代,也喜欢在煮茶时放入各种奇怪的东西,还美其曰“茶道”。
这也导致他不得不一二三再而三的对红柚嘱咐道:“说过多少次了,茶里面不要放除了茶以外的东西,要放就放柠檬就好了。”
“老爷说了,最近天气寒要多吃些姜水。”红柚在一旁解释。
然后又用极度埋怨的语气对他道:“而且我去港口问过很多次了,那些从海外来的商人也不知道您说的那种叫做柠檬的东西。”
“倒是您之前说的那种脑袋大小,外皮是绿色的里面是红色的蔬果我倒是寻到了,卖的人说最好是炒熟了多放油才最好吃,我买了几个回来少爷您要尝尝吗?”
炒西瓜多放油?这是什么黑暗料理?
李墨在经过短暂的思考后吩咐道:“百善孝为先,先做出来送去给我父亲试试毒...不,是尝尝鲜。”。
红柚听后应道:“是少爷,一会我就让厨房去做。”
完后还不忘夸赞他道:“少爷您真是大孝子,老爷有您这样的儿子真是积了八辈子福呢。”
“……”
虽然明知道她是在真心的夸自己,但为什么还是会觉的不像在说什么好话...
“你...”
正要调侃几句,一名仆人匆匆跑了过来。
到了跟前先是跪下来将脑袋抵在地上,这才说明了来意道:“少爷,老爷叫您过去用膳。”
李墨看着跪在眼前的仆人,说实话依然还是会有些不适。
毕竟在他之前所生活的年代早就没有人会向别人下跪行礼了,除了给自己父母外哪还有再给别人下跪磕头的道理。
但在这里,却与之前的世界大不相同。
在这里,所有的仆人都是被买来的,叫仆人只是一种较为收敛的称呼,他们更多的时候都是被叫做奴隶,而这些奴隶一般都是打仗时被捕获来的战虏。
昌国明文律法支持奴隶进行买卖,但却只有有爵位在身的贵族才可以,而普通的平民并不可以。
当这些战虏从被印上奴隶烙印的那一刻起,他们就注定成为了最低级的存在。
他们不可以拥有自己的耕地,不可以学习文字,不可以从事任何与手艺相关的工作。
他们只可以为贵族服务,就算跑掉,最终的结果也只有被抓回来绞死,或者是被活活的饿死。
因为,没有人会给带有奴隶烙印的人工作和食物。
当他们见到将他们买回来的贵族时,就必须要如见到主人一样恭敬的下跪行礼,与贵族说话时也不能与其对视,不然就算是被打死也是合情合理没有人会管。
并且如果有贵族“失手”打死了另一个贵族的奴隶,“审理司”(相当于衙门)一般也只是会象征性的两边游说,最终的结果只会是打死人的一方赔付少量的钱财给损失方,并不会有杀人偿命这种事情发生...
“以后在我面前就不用下跪了,有事直接说就行。”
见他还跪在地上,李墨起身将他扶了起来对他道。
谁知仆人在听他的话说完后,就如同受到了惊吓一样,开始不停的往地上用力的磕头,几个头磕下去地面上已经占上了血迹。
他哭着向李墨哀求道:“请少爷不要为难我了...”
还是一旁的红柚先看不下去,开口对他道:“少爷没有为难你的意思,你先下去吧。”
仆人听到她的话后连忙感谢道:“多谢少爷,多谢红姑娘。”
说完就起身跑开了。
看着跑远的仆人,李墨一时有些不明白他为何会突然做出这么大的反应。
红柚见他疑惑便提醒他道:“少爷,您忘了那个被二老爷打死的人了?”
李墨这才回想起,之前有一个仆人见到他二叔时忘记了下跪行礼,被当场乱棍打死,自那次之后就再没有人敢听他的话了...
“二叔...”
一想起那个他见了还得叫二叔的胖子他就感觉到头疼。
自从他二叔的小妾也生了个儿子后,就整天的只想着闹“宫斗”。
一天到晚所有的时间都被他用来抓李墨跟他爹的小辫子,就希望有朝一日能在家老面前扳倒他们父子好自己掌握家族大权。
想着自己那个二叔,李墨越想越来气,向红柚吩咐道:“去跟我爹说我心情不好,让他先吃不用等我了。
“是,我这就去说。”
“对了。”突然想起了什么,李墨又叫住了刚要离开的红柚。
问她道:“我上次吩咐你的事办的怎么样了?”
“上次?”红柚愣了一下,马上便想起了前些日子,李墨让她去解决李老汉家两个儿子争夺的事情,还说是已经去世的李老汉拜托让他做的。
红柚也早就习惯了李墨的这种说话方式,只认为是他为了做好事而随便找的借口罢了,必定死人怎么能拜托活人做事呢?
就连在平日里,他也会经常打着这种旗号,去做一些正常人无法理解的事情。
就比如为冤死的人打官司,给丈夫刚死的寡妇送温暖之类...
之前那个李秀才杀人沉尸也是他带着人去破的案,被绑了好几块大石头的女尸被硬是在偌大的青水湖里找到捞上了来了,就连审理司的推官也直呼神奇。
虽然像这类的很多事情都透着些古怪,但好在多数还都是好事,所以现在有很多人都亲切的称他为“城市之光”。
当然,这个称号也是李墨自己给自己起的,别人只是按照他的意思叫罢了。
“您说的是李老汉的那两个儿子为了祖宅打官司的事吧,都已经按照您的吩咐去办了,他们兄弟两人对结果都非常的满意,还说要给您送锦旗感谢您呢。”红柚回复道。
当然,锦旗也是李墨最先提出来的。
李墨点了点头满意道:“办妥了就行,记得让他们在锦旗上写上至善至美四个字。”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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