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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安无事的过了些时日,暂时放下了担忧,陆恒愈发堕落了。
他早上睡到日上三竿,起床吃完李小柔大厨做的早点,读一读酒楼里附庸风雅的书,或者向李掌柜打听一些异闻,叫李掌柜留意苏烟岚的消息,之后就出门锻炼身体。
从丰泰酒楼走到东边码头,再折返回来,基本上就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
午饭之后,继续遛弯。
他这些时日,倒是把吴州城摸了个门儿清。
没有了电脑,没有了手机,陆恒在熬过了最初的不适应之后,就开始享受这种闲适的生活了。
没有电脑,那就读读圣贤书,这符合他读书人的身份。因为有了陆易安的那些记忆,原本枯燥的文言文,变得生动了不少,让陆恒乐在其中,仿佛回到了年少读书时,对文言文即敬畏,又新奇的日子。
没有手机,那就逗逗猫猫狗狗,反正自家酒楼有的是剩菜剩饭,区区几只小流浪也不至于把自己吃空。
陆恒还给几只流浪猫起了名字,比如这只狸花叫鸣鸣,再比如那只大橘叫鼎鼎,另一只奶牛叫诗然……
甚至,实在逛的无聊了,他还会去城南看看花坊,去城东跟几个老头搞搞海钓,有闲情,也有雅致,当真是神仙一般的日子。
就这样,陆恒过起了前世不敢想象的慢节奏生活,而这种生活,给他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陆恒觉得自己的身体稍微充盈了一点,不再像以前那样瘦骨嶙峋,气色也好了许多。
当然,这跟这段时间李小柔特地给他做的各种美食是分不开的。
这些日子,陆恒反正无聊,就变着法的把后世的一些菜品,教给李小柔。
其实一些菜的做法,陆恒心里也是不怎么清楚的,但味道却记得清楚,于是,李小柔这位身高九尺,却温柔似水的女孩,变着法儿给陆恒做好吃的,美其名曰:试菜。
陆恒常常感慨,如果不是因为丰泰酒楼特殊的“顾客需求”,以李小柔的厨艺,绝对算得上吴州一绝了。
难怪他哥会说,论厨艺,她是最好的。
如此过了十几日,城东的人们,对这位来自巴山的书生渐渐熟悉了,偶尔遇到会打招呼,这让陆恒找回了年幼时上学归来的感觉。
他过的优哉游哉,陆家两兄弟却已经在暗地里展开了争斗。
陆老爷死前,特地给两兄弟分了家产,就是怕他们争斗,可现实终究不如他所愿。
当初陆老爷子给了陆鸣城东的产业,就是觉得陆鸣擅长交际,能很快的拥有属于自己的人脉。
而陆鼎继承城西的产业,自然也是因为城西的那些作坊,都是老部下开的,比较容易管理。
可没想到,这两兄弟都是一个脾性,这山望着那山高,都觉得自己分得的产业太少,表面上一团和气,暗地里发狠使坏下绊子,斗的不可开交!
一座城的家产面前,跟陆恒的那点小过节就不值一提了。陆家两兄弟都没有打算现在料理陆恒这个没什么油水的刺头。
私生子的身份有辱门风,这就是陆恒生而为人最大的“恶”。
可撇开这点不看,陆恒除了嘴欠点,似乎也没什么招人厌的。
而且,一旦跟陆恒闹出矛盾,总像揭开了陈旧的伤疤一样,让陆恒和陆鼎再次记起这厮的可恶,这大概就是陆家兄弟暂时不想动他的原因。
要动他,得悄悄的,无声无息才行,不然就惹得一身骚,这对身份显赫的陆家兄弟来说,是得不偿失的。
这一点上,陆恒看的透彻,也乐见其成。
……
吴州的花是很出名的。
据说几年前的一次花坊诗会上,有一位才子写出了,“金乌展翅,入吴州巷弄,一去十年不返。大羿开弓,射箭往天冲,原是花映天红”这样的句子,可见吴州的花绝非一般。
七月初七,花坊的花都开了,越来越多的才子从四面八方赶来,为的正是能参与这场诗会,并在这场盛会中一鸣惊人。
倒是陆恒,这厮早上又睡到了日上三竿,迷迷糊糊起床,吃早饭的时候,听李掌柜好心提醒一句,这才记起刘家大小姐刘清婉邀请自己参加花坊诗会的事。
他一拍脑袋,看了看天色,感受着外面热烈的日头,突然就觉得懒洋洋的。
“听说这诗会要开三天?”
“是。”李掌柜恭恭敬敬回了一句。
“那不着急,哪天去都一样。”陆恒打了个哈欠,有些后悔昨天夜里睡的晚了。
“可是小少爷,这诗会一年才开一次,最热闹的就是第一天了。既然刘家小姐邀请了您,您总得去一面吧,莫要拂了美人面子才好。”
“面子?”陆恒嗤笑一声,“她的面子倒是大,半个吴州的才子绞尽脑汁的想些酸文腐句,只为博她一笑,老子偏不感兴趣。”
他话虽这么说,但还是放下了筷子,站起身来。
“小少爷这是要去哪?”李掌柜奇道。
“刘家小姐的面子可以不看,但刘家面子还是要给的。再说了,来了吴洲,总得见识一下这花坊诗会才好。”
看着东家出门,李掌柜一张胖脸舒展开来,心里想着,自家这位小少爷还真是不坦诚。
出了丰泰酒楼,陆恒轻车熟路的一路向南,没叫马车,也没带随从,就那么孤零零的上路,怀里揣着李小柔给他包好的一块**熏肉。
接近城南,人渐渐多了起来,越往前走人越多。
有相互扶持的白首老人,有嬉笑打闹的顽童,有前呼后拥的富家小姐,最多的还是三五成群,头戴高冠,手里折扇轻摇的书生文士。
来过多次的陆恒心里清楚,再往前走半里,就是所谓的花坊诗会了。
他继续前行,身边的人也渐渐的多了起来。
陆恒走的不快,离他不远的地方,有着三位身穿白衣的书生,正高声谈论着什么。
陆恒好奇,于是驻足假装看风景,侧耳倾听了一会儿。
却听其中一位手持黑扇的书生说:“这次诗会,那些显赫世家的人可来了不少,近一些的,像咱们吴州的陆家,蓟州的王家,家里的公子小姐可都来了!而且啊,来时我还看到其中一辆马车,里面坐的似乎是府尹大人!”
另两位书生跟着附和了几句,之前开口的书生有些志得意满,他向四周看了看,压低了声音说:“我还听说,这次花坊诗会,会来一位大人物!”
“大人物?多大的人物?”
手持黑扇的书生将手里扇子合拢,向上一指,一脸得色,低声说:“听说来自上京!”
“嘶……”另外两位书生一同吸气,连连赞叹。
上京?这倒是让陆恒稍稍惊讶了一下。
北齐都城便是上京,这花坊诗会能引来上京的达官贵人,可见吴州花坊的名气确实足够大。
只是,不知道南楚会不会也有人来啊……
陆恒笑了笑,这吴州作为北齐最南端的城市,与南楚只隔着一线天水,若是坐船,不过三两日的路程,应该会有人来吧。
这么想着,他加快了步伐,朝着花坊走去。
此时此刻,花坊一处小榭里正坐了十几个人。
这些人衣着华丽,气势上跟那些赏花的游客大不一样。在小榭的周围,十几位腰间悬刀的侍卫分列八方,警戒着一个一个来往的行人。
他们脸上都带着四个字:生人勿进。
“各位不必如此紧张。”人群中央,身穿绘有竹兰的白衣,腰悬翠绿玉佩的男子轻轻摇了摇手里的折扇,笑道:“有唐老在此,莫说几个小毛贼,便是南楚大军亲至,他也能护我周全。”
听了这话,他身边一位衣着普通,看起来跟寻常老翁没什么两样的老人,对着他弯腰拱手,“殿下放心,这花坊周围十里皆有我的眼线,便是兔子,也绝跑不进一只!”
年轻人笑着颔首,“对唐老的能耐,我自然是信服的。不过出门在外,还是不要称呼我殿下了,叫我田二公子便好。”
姓唐名搏的老人起身昂首,始终与这位田二公子保持着三步距离。
他名叫唐搏,是北齐赫赫有名的猛将,不管是早年的北伐还是近几年的西征,他都立下了汗马功劳,只是现在年纪大了,齐王体恤他的辛劳,才把他从边境招回了上京。
这位老人自身修为了得,即便现在上了年纪,他也自信,这天下能进他唐搏三步之内的,不超过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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