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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喝!”“要喝!”
“要喝!”
出于对那菲蒂尔南40金币一桶的威士忌的觊觎,酒鬼伙计们在桌子下面纷纷起哄。
离方桌比较近的伙计,是老伙计们,他们胆子比较大,见格日勒还有点犹豫,以为是他想自己昧下那两桶价值高昂的酒水,于是纷纷不满的嘲讽道。
“哎,老爷,您要是不让我们喝那威士忌,我们明天可就不干活啦,每次都拿这种2枚银币一桶的酒水打发我们····”
“是啊,是啊,平常我们不说什么,因为知道老爷总归是要做生意的。今天有人特意请我们喝,正是上天的旨意!您拦着我们喝酒不要紧,但要是违背了上天的意思,那可就要折福喽···”
“我们都听见了,正可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虽然我们不是君子,但也要成人美啊!凭着我现在流下的口水起誓,我并不介意所运的桶里到底是酒还是人!”
这些老伙计常跑商路,他们的价值远比一般的普通伙计要大,毕竟一路上说不定会遇上些盗贼豪强,有他们在,往往可以讲讲情面。
稍微花几个钱贡献贡献,权当过路费,不必担心货全被劫走——强盗们销赃也是很麻烦的,与其冒着发生武力冲突的危险抢了货还可能卖不掉,倒不如收几个钱,放常来往的商队一马。
当然,如果遇上了满是生面孔的商队,或者零零散散的旅客——尤其是孤身一人的女人,那些强盗也不介意动用武力劫掠一番。
所以那些老伙计的意见,在某些时候还是非常重要的。
格日勒见状,笑骂道:“你们这些馋鬼!你们都折福了,老爷我还是鸿福齐天!一听到菲蒂尔南的名字,连给你们发钱的老爷都不顾了!”
“好吧,既然这样,那就感谢这位名叫奥迪玛先生的慷慨馈赠!让你们这些劳碌命也可以喝上大贵族才能品尝的极品酒饮!”
还没等到众人高呼万岁,格日勒轻咳一声,清清嗓子,整个场面顿时静了下来。
所有的伙计眼睛都紧盯着格日勒,透露出对于那传说中的酒水的贪婪渴望。
只听他说道:“相信诸位都是能饮善喝之人,不过我丑话还是要说在前头,这菲蒂尔南可不比你们手里的猫尿,酒劲猛烈,谁要是喝多了,明天起不来,误了我的事,马上就给我收拾东西滚蛋,我可是一分工钱都不会结的!”
场面沉寂了几秒,随即爆发出欢乐、调笑的声音。
“就怕那一桶就不够哩!”
“没错,没错!”
“我要是今天喝醉了,我不光不要工钱,还要签上合同免费给老爷干上十年苦力呢!哈哈哈哈!”
“少来,就你那酒量,我怕你这苦力是当定了!”
“我呸,老子尝第一口酒时,你还在你娘肚子里,是个小王八蛋呢!”
这些酒庄里的老手,大多是整日泡在酒罐子里的,对于自己什么时候会醉,自身酒精摄入的极限状态一清二楚,根本不把格日勒的威胁放在心上。
他们唯一怕的就是不能喝到菲蒂尔南!那可是天下闻名的威士忌,堪称威士忌界的酒中贵族!
于是乎,在一片调笑声中,两个伙计,欢天喜地的搬酒去了。
奥姆斯从桌上跳下来,笑着对格日勒说道:“看到没,这就是群众的呼声!”
不满于那桶酒水被那些伙计们喝光,心疼无比的格日勒刚要反唇相讥,就被奥姆斯塞进手里的铠甲给吸引住了注意力。
“奥,对了对了,知道老兄常常跑商路,此次深夜登门拜访求助,为了相称您的子爵身份,我还特意从家里翻出了这一幅适合您穿戴的铠甲,以做献礼。”
格日勒摸着那铠甲上精致的花纹,常做生意,眼力颇佳的他岂能不知这是高档货?
心下欢喜,连讥讽的话都忘了。
虽然他的爵位是个子爵,可在这世界第一大国艾尔伦的国都——新约城里,随便用石头砸砸,在街上都能砸中一个血脉贵族男爵、子爵,又有谁会把他这个新兴贵族,用金币买来的子爵爵位放在眼里?
他这么开心,不仅仅是那铠甲贵重,更重要的是,他第一次在这里,有一种被人当做贵族尊敬的快感。
他递给管家,让他送到自己的卧室里去,而自己笑的嘴都快要咧到后脑勺去了。
······
······
这场深夜的运酒犒赏宴席,因为有了40金币的菲蒂尔南威士忌的加入,而显得热闹无比。
每个喝到这昂贵酒水的伙计都发自内心地感谢那位出手阔绰、勇于追求爱情的奥迪玛先生。
说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像他一样如此少年英俊、大方无私、正直勇敢、平易近人的贵族先生,如此人物定能抱得美人归属云云。
不过在我们的奥迪玛先生——利昂王子看来,今夜过后,假如谁要是再能给他们喝一口这酒,他们一样会抱以同样的热情,用那些陈词滥调的赞美淹没那位先生的耳朵。
虽然是这么认为,但利昂还是热情的回应了这些酒庄的伙计们,没有一点王子或贵族的架子。
按照血统贵族的礼仪讲究,身为王子的他,这些人本来其实是不能和他交谈的,要有什么事情,也只能由身为贴身骑士的奥姆斯代为传达。
不过现如今要隐瞒身份嘛,也顾不得那些讲究了。
既然奥姆斯给他了一个新兴贵族的设定,素来讲究礼仪的他也只好硬着头皮演下去了。
他强忍着不适感,连皮肤上都泛起了鸡皮疙瘩。
看着那些朴素热情、浑身酒气的伙计们开心的脸,他轻叹了口气,在心里强行为自己默默辩解道:
“接受这些卑贱之人夸奖并回应的是奥迪玛子爵,关我利昂·塔布里亚·柯瑞安什么事?”
而看着被伙计们围绕在一旁,动作与脸色都有些不自然的利昂,并未喝酒的管家卡尔斯科的眸子里闪过几丝精光。
本来送铠甲去格日勒卧室的他,在没有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在宴会昏暗的一角矗立着。
掩藏在烛光照亮不到的地方,他那一双犹如毒蛇一般锐利的双眼紧紧盯着利昂,仿佛是要把对方的面容刻在脑海里。
良久,
这位身在酒庄却从不饮酒的管家的身影,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又再次消失在了这场热闹的宴会中。
·······
·······
利昂来时便是深夜,经过几个小时的饮酒作乐后,那酒桶已空,天也刚好蒙蒙亮,而众人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按照某个已经被价值40金币的美酒完全被征服的伙计的语无伦次的话来说就是,“啊!酒神在上!真不愧是菲蒂尔南,这菲蒂尔南也太菲蒂尔南了!阿门!”
酒桶已空后,伙计们将那酒桶灌满水——然后把水装进了每个伙计的水袋里,对于他们来说,那些带着菲蒂尔南酒味的水也是极好的饮品。
至于你说为什么不在还有一些菲蒂尔南的时候,兑点水多喝一些?
天啊,这种口感极佳的美酒,怎么可能兑水将就呢,那是暴殄天物!
不要小看身为一群资深酒鬼的执着!
而在这期间,守护骑士萨达姆则趁机将桌子上大量的食物装了起来,还让厨房多做了一些。
他的理由十分无耻和理直气壮——家里太穷了,难得有免费的食物,不拿白不拿。
这个无耻理由当然遭到了格日勒家厨师的鄙视,不过毕竟来者是客,加上今夜格日勒心情大好,便还是吩咐厨房多做了一些,好让这位据说家里很穷的雇佣兵储存一下余粮。
伙计们把酒桶反反复复灌水,取水,直到那没有一丝酒味了,才放过那可怜的酒桶。法尔考趁机用几个铜币买了七八个水袋,说是没喝过这么好喝的酒,拿回去当做纪念,酒鬼伙计们露出一幅同道众人的神情,分给他了几个水袋——当然不是第一桶水的。
在热情的伙计们的帮助下,酒桶被简单的改造了——它变得稍微适合人居住了。
嗯···只是稍微。
他们先是用毛巾仔仔细细的擦过酒桶每一块木板,确保没有任何令人难受的湿气。其次在酒桶上开了几个不大不小的气孔,以确保空气的流通。最后用柔软的薄毯填充了一下酒桶内部,还塞给了利昂一个小枕头,以防止酒桶在马车上的颠簸震荡令这位公子哥受伤,如此这般便完成了对于酒桶的简单改造。
即便如此,呃,说实话,钻进酒桶里的利昂,依然感受到了极大的不适。
尤其是当那运酒马车队开动时,他那估计没有做过这等粗活的贵族军马,对于拉车这一行为表现出了极大的不满。
即便是它所熟悉的奥姆斯在驾驭着它,它依然表现得有些暴躁,走起路来一会儿快一会儿慢的,令在酒桶里的利昂整个人摇摇晃晃,头晕目眩,恶心犯呕。
再加上几乎一夜未眠,饮酒过度的缘故,他此刻的感觉可以用上四个字来形容。
“生不如死”
过了很久····嗯··也许没那么久····
但对于利昂来说,在酒桶里的这段时间,就好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你们···上头有令··”
“我们··通行证··”
“昂贵的酒水···密封着···”
“我家老爷···关系··子爵··通融一下··”
在黑暗中,忍受着眩晕、意识昏沉的利昂、感受到车队停了下来,等候了一会儿,隐约听到了几个单词,猜测自己可能是已经出城了。
事实证明,利昂的选择非常正确且明智。
因为今天一早,接到杰瑞拉方面的飞鸽传书的艾尔伦国王,费力思迪·应铎泽尔·黑林。
在看到利昂哥哥们的回应后,已经通知了当地军队火速赶往王子所在的城堡,准备将利昂擒获,下狱。
不过现在,那些军队赶过去也只能是给城堡里那些可怜的奴仆们收尸了。
而他们的城门守卫早在一个月前,就有了王子的画像,只是没有王子骑士们的画像。
毕竟在事情没有确定下来以前,不允许利昂所属骑士的出城活动,无疑是在暴露已方的意图。
如果再过上一天,就算利昂四人已经逃出了所在的城堡,但想必城门也会完全戒严吧。
只怕在抓到王子之前,城门都很难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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