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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洪城的商业区,坐落在城市的西南部,从教会出发大约有二十分钟左右的路程。秦路安等三个人到商业区时,已经是上午十点钟左右,商铺基本上都开了门,只是由于是工作时间的关系,行人不是很多。说是商业区,但其实主要由两条街构成,靠北的一条基本都是卖一些生活必需品,而靠南的那条则充斥着旅馆和各色娱乐场所,当然也包括一间叫“同乐坊”的妓院。
秦路安和方沐阳都未满二十岁,出入娱乐场所显然不合适。即使马殿臣想去喝些酒,但上午的时间酒馆普遍还没有营业,所以三个人也只能在北面的那条街逛逛了。
这里除了那些色彩鲜艳的布罗巴迪亚挂毯之外,实在是没什么特殊的商品,三个人出这家,进那家,漫无目的的看着,谁也没买什么东西。方沐阳早就想回去了,与其在这些花花绿绿的挂毯之间浪费时间,还不如回去和小小聊天来的有趣。但马殿臣可一直惦记着酒馆开门,要知道从枫桥镇出发的二十多天来,他可是滴酒未沾,早就馋的不行,因此他还想留在商业区。
就剩下秦路安了,他对酒实际上没什么兴趣,要他选当然是和方沐阳回教会了。就这样三个人分成了两拨,马殿臣等着喝酒,方沐阳则拉着秦路安兴冲冲的回去找小小聊天了。
马殿臣继续在商业街上闲逛,就在他百无聊赖这时,突然有人在他身后喊了一声:“老马!?”
这声音马殿臣听起来似曾相识,而且语调中带着疑问和惊讶。他回过头来,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果然有一个人站在街角注视着他。马殿臣愣了一会儿,终于想起了这人是谁,他也不禁惊讶的喊出来:“你是古昭!?”
“他乡遇故知”本就是人生一大幸事,更何况是十几年未见的好友了,两个人自然很高兴。此时已临近正午,有的酒馆开了门,两个人随便找了一家,便坐下聊了起来。原来,他俩年轻时都曾是旁贝巴 领主的侍卫,马殿臣比谷昭年长几岁,平时也很关照这个小兄弟,因此两人关系在那时就很是要好。
谈了一些以前的事,谷昭话锋一转,问道:“老马,自从‘那晚’之后,你怎么就神秘消失了呢?我还以为你在战斗中死掉了,却没发现你的尸体。后来我又托人多方打听你的下落,也是渺无音讯,你这么多年究竟去哪了?”
老马听到谷昭提到“那晚”,眉头不禁就是一皱,他喝了一口酒,缓缓的说:“这些年我一直没有回去旁贝巴,刚开始在多戈、和赛拉奇旅行了一段时间,后来我去了圣日城,当了一名铁匠。”
老马的回答很简短,似乎在有意回避“那晚”发生的事,接着他又反问道:“你不在池宏建大人身边当侍卫,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谷昭一摆手,说:“我早就不做侍卫了。自从‘那晚’之后,旁贝巴整个都变了,国王越来越信任杜宇,而池宏建大人也变得郁郁寡欢,而且时不时的还有点疯疯癫癫。你消失了大概一年后,我觉得再当兵实在是没什么意思,而且有传言说那次事件根本就是一场阴谋,我心灰意冷,便一个人到赛拉奇来了。”
“你当了逃兵?”马殿臣笑了一下,他了解自己这位朋友,谷昭可比自己随性多了。
谷昭撅了一下嘴,做了一个无所谓的表情。“我本来就不想当兵,你走了就更没意思了。我这些年在赛拉奇走南闯北的做起了粮食生意,赚了一些钱。”
“那你现在是个商人了?”马殿臣对谷昭的话不奇怪,因为他本来就是经商出身。
“不,我现在是佣兵团团长……”听到谷昭的话,马殿臣“噗”的一下把刚喝到嘴里酒喷了出来,呛得直咳嗽。商人到佣兵团团长,这两个行当实在是相差太远了。
谷昭看马殿臣呛得想问又问不出来,便笑着继续说:“很惊讶是不是?这些年我做商人觉得是越来越没意思,有时还真有点怀念当年当兵的感觉,于是我就从别人手里买了个佣兵团,现在刚开始经营不久……”
“买佣兵团?”马殿臣还头一次听说佣兵团是可以买的。
谷昭继续说:“赛拉奇的佣兵团是必须有国王颁发执照的,总数量也是受到严格控制,虽说是民间武装组织,但战时也要受命国王召集,一定程度上算是二级军队。要不是现在是战乱年代,这佣兵团的执照可是不允许买卖的,只不过现在没人管了。”
马殿臣实在不能理解这位老友的爱好,荣华富贵不要,非去过那刀口舔血的日子。不过谷昭似乎意犹未尽,谈起了自己干佣兵团的远大抱负,一会儿要做三大佣兵团之首,一会儿又想拜官封爵,显然他将佣兵团当成买卖来干了。马殿臣不想打消谷昭的积极性,他没有插话,一直看着老友眉飞色舞的样子。
谷昭滔滔不绝的说了半个小时,终于以一句“到时就可以功成名就了”而结尾。马殿臣看着他满脸通红的样子颇感可笑,但还是做出赞赏的样子表示不错。
谷昭喝了一口酒,随后突然兴致勃勃的看向了马殿臣的脸,满含期待的说:“怎么样?是不是很有前途?要不要跟我一起干?我们两个如果一起经营佣兵团,那我说的目标肯定指日可待了。”
对于谷昭的用意,马殿臣刚才在他展望理想的时候就有所察觉,加入佣兵团这种事,老马根本就不感兴趣,况且自己也是有使命在身的。于是,马殿臣就将自己如何要陪三个年轻人一起去布罗巴迪亚的实情和盘托出,婉言拒绝了谷昭。
谷昭并不死心,对马殿臣反复相劝,在他眼里这位老马可是位难得的知音伙伴,既然命运让两人重逢,岂能放过这样的好机会呢?可是,马殿臣对谷昭的话完全不为心动,只是笑而不语。
一下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转眼间已是入夜,酒馆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大堂之内也变得越来越嘈杂。想必是栾洪城的酒味道不错,马殿臣和谷昭两人都喝了不少,此时均已微醺。马殿臣想到,自己离开教会时还是上午,出来的时间着实不短,毕竟是暂时借宿,回去太晚又带着一身酒气实在有点不妥。于是便与谷昭惜别,约定改日再见。谷昭也与马殿臣一同起身离开了,说自己只是到城里来办事,佣兵团的营寨在城外10多里的安溪谷,马殿臣如果有事可以到那里去找他。两人方向不同,一个向北,一个向东南,在街口就分开了。
夜晚的商业街,显示出了它本来的面目,整齐排列着的各色娱乐场所,灯火通明,好不热闹,廊柱之下充斥着莺声燕语,一群群达官贵人模样的人开始了他们的纸醉金迷,这样的景象和那些躺在街角的凄苦难民形成了可笑的对比。马殿臣走在人头攒动的街上,不禁嗤之以鼻,有钱人哪会管那些穷人死活呢?流血牺牲的是穷人,流离失所的是穷人,穷人一天果腹的口粮,可能还赶不上这些有钱人家里养的狗一顿饭值钱。想到这里,马殿臣只觉得一阵恶心,不知是酒劲上了头,还是看到这些有钱人的丑恶样子让他反了胃。
远离了商业街,周围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仿佛到了另一个世界。马殿臣自认为自己酒量不错,但没想到今天的酒竟然如此厉害,现在只觉得头重脚轻,眼前的事物也有点摇摆不定。所幸的是,教会所在的地方是城中心,只要方向不错总能找到,要不然以他现在的样子,走出城去也说不定。马殿臣沿着街道摇摇晃晃的向前走着,脑海里乱七八糟的想了很多事情,正待他胡思乱想之际,突然在旁边黑暗的小道之中,一声尖锐刺耳的“救命”声,划破了夜晚的寂静。
“什么!?”听到这声叫喊,马殿臣的酒顿时醒了一半。听声音这似乎是一个年轻女子发出的,不用问肯定是有人遇到了什么危险。马殿臣本就是好打抱不平之人,何况现在又喝了酒,他虽没带武器,但还是没有多想就向那漆黑的小道中跑去。
渐渐的马殿臣离声音发出的地方越来越近,等他看清时只发现两个男人正在把一个女子往袋子里装,看来这场歹人恶事确是被马殿臣撞个正着了。
先下手为强!这是马殿臣头脑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他根本没有放慢速度,那两个人还没有来得及问来人是谁,便被马殿臣飞起两脚踹翻在地。紧接着,拳脚就向雨点一样打在那两人的身上,只打得他们哭爹喊娘,满地找牙。那两个坏人完全被打蒙了,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谁能料到黑夜中竟然冲出一个大汉,还不由分说的对他们拳打脚踢呢?最后只能连滚带爬,一溜烟的逃跑了。
看到坏人已经跑远,马殿臣握紧的拳头才松了下来。他回过头解开了袋子的绳子,将那女子放了出来,并替她松了绑。显然那女子吓坏了,双眼直勾勾的盯着马殿臣的脸,目光中充满了惊恐,浑身不停的打着哆嗦。
“别怕!坏人已经跑了。”马殿臣尽量温柔的说,想舒缓女子害怕的情绪。
过了一会儿,那女子似乎明白了自己被救的事实,“哇”的一下哭了出来。别看老马对待坏人下手凶狠,但对哭泣的女人却着实毫无办法,他只能手忙脚乱的安慰着,可又不知该说什么好。
“对不起,我实在是吓坏了,多亏你救了我……要不然……要不然……”那女子总算情绪稍微平复,但说到“要不然”时又有点想哭的意思。
老马连连摆手,说:“别!别!我可受不了你哭,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为什么要抓你?”
那女子回答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本来我是从朋友家回来,但在路上发现有人跟踪我,我很害怕,就不自觉的加快了脚步,谁知经过外面路口的时候,有人一下子把我拽到了这条小道里。我当时以为完了,我一定是遇到了传说中人贩子了。对亏您救了我,不然……”
“人贩子?”马殿臣听到这三个字,眉头不禁一皱。
那女子点了下头,继续说道:“嗯!最近一段时间,栾洪城经常有人失踪,坊间巷尾就传说是有人贩子偷偷抓人。”
看来栾洪城也不是什么太平之地,在人眼看不到的地方许多罪恶的毒苗正在悄然滋生。马殿臣这样感慨着,随后便将那女子扶了起来。“你的家在哪?我送你回去吧,免得再遇到什么坏人。”
女子答应了,很快马殿臣就将她送回了家里,还没等那女子的家人来得及感谢,马殿臣便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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