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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8月30日,坐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被告席上的吴功阳真诚地向法官表白说:“我感到自己确实是犯法了,给国家、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让帮助过我的领导、家人遭到了伤害。我一直认罪,希望自己良心上得到一定的宽慰。我愿意接受法律的惩处,但希望能够得到轻判。”

    现年39岁的吴功阳6年前曾是商务部一位副部长的正处级秘书。案发前,他的职务是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信用组组长。在商务部,吴功阳的仕途可以说是前途无量,但却因为受贿121万元而身陷囹圄。而与吴功阳同时落马的,还有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工业品出口处处长孟丹。

    如果不落马,这两个年轻官员的前途可谓一片光明,提升为厅级干部应该不在话下。

    导致这两个仕途明星落马的,是我们普通百姓听说过但却很少有人了解底细的“进出口配额”。而把这两人拉下马的,是在中国进出口行业内一位神通广大的神秘富婆李霁月。而李霁月、吴功阳、孟丹等人引发的这一系列案件,也成为中国焦炭配额第一案。

    神秘富婆李大姐,中国配额皇后的前尘往事

    在讲述本案之前,首先要简单向大家介绍一下“配额”这个名词。所谓配额,就是为了保护国家产业而对某种产品实施进出口限制,并对产品规定的每年进出口额度。以焦炭出口为例,按惯例,焦炭出口量每年由国家发改委确定,再由商务部采取申报制实施分配下达到各企业。如2004年,由于国内对煤炭的大量需求,中国对外出口的焦炭配额从上年的1500万吨削减为900万吨。

    由于享受国家退税等优惠和国内外价格的差异,得到配额就等于得到大笔利润。因此,很多企业都希望通过各种渠道获得进出口配额,为企业获取更多利益。而掌管配额的人,如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工业品出口处处长孟丹这样的实权人物,自然成为各企业的“攻关”对象。正因为配额能够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在以掌管审批大权的腐败官员为“卖家”,各配额需求企业为“买家”的“配额大战”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配额掮客”,李霁月就是这些掮客中赫赫有名的“配额皇后”。

    李霁月是一个神秘的传奇人物,她的传奇色彩在于很少有人了解她的真正底细,而且她更善于把自己身上蒙上一层神秘光环,并把这种传奇色彩发挥到极致,甚至孟丹和吴功阳这样炙手可热的人物都心甘情愿地供她驱策。

    李霁月祖籍江苏,1949年2月15日生于北京,从小在北京长大。关于她的家庭背景说法很多。不过,确切的信息是:1968年李霁月中学毕业后进入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4年后返京调至北京无线电仪器公司,并在这个单位工作了11年。在这个期间李霁月结婚生子,她在外交部门工作的丈夫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并拥有国外工作的经历。

    此后,频繁跳槽成为李霁月最重要的职业特点。1983年李霁月调入北京微电子技术研究所,担任外经办主任,初次接触外贸工作。此后的职业生涯里,她再未离开外贸行业。在她眼中,外贸工作蕴涵了无限的商机,而做好外贸仅仅靠商业头脑、亦步亦趋是远远不够的。良好的人际关系网,特别是与上层的实权者和信息控制者的密切联系,会使得这项工作成为远景无限的聚宝盆。

    机会终于来了,1988年李霁月进入国家计委,机关生活让她积累了丰富的人脉,但仅仅两年之后,李霁月离开国家计委转入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之后又于1995年转入中粮进出口总公司。进入中粮的第二年,李霁月出任中粮机电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首位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到达她职业生涯的巅峰。

    李霁月在中粮机电曾经风云一时,但在2001年8月中粮机电召开的股东会议上,她被免去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职务,改任公司总经理,集团另派人员主持工作。自此李霁月事实上已经失去了实权。

    然而,失去昔日的权势后,外贸圈内却多了一位神秘的“配额皇后”李大姐。

    斡旋特批,分切焦炭配额大蛋糕

    手中无权的李霁月心中无比失落,但是,她非但没有退出外贸行业,而且在这个行业内掀起更大的波浪。

    2003年下半年,一个自营出口业务的薛老板找到在外贸界赫赫有名的李霁月,问李霁月能不能找关系搞些焦炭出口配额,并许以巨额回报,无所不能的李霁月答应下来。

    李霁月的另一个特殊能力在于,她能够把她所认识的人的能力发挥到极致。她之所以答应薛老板,是因为她1997年在公园里晨练时,认识了一个在商务部工作过的人。随即,李霁月找到这位晨练的朋友询问,能不能介绍一个商务部具体分管配额的领导,她想“咨询”一下配额的相关事宜。那位热心的朋友随即在2003年秋天的一个上午直接把李霁月领进了商务部,领到外贸司工业品出口处处长孟丹的面前。

    此时大权在握的孟丹39岁,是商务部里有名的美女处长,她的职责是管理国家工业品的出口,其中包括分配焦炭、稀土等资源型产品的配额数量。

    由于是同事的介绍,孟丹不好拒绝。加上李霁月提到经历上与孟丹相似,都长期从事外贸工作,对于李霁月咨询的焦炭配额的有关问题,孟丹认真作了解答。10分钟后,李霁月起身告辞,临走的时候,李霁月记下了孟丹的电话。正是这个电话,将她们继续联系到了一起。

    李霁月无疑具有前瞻的眼光,因为从2003年开始,国际煤炭价格持续走高,出口配额也越来越难搞。由于国际钢铁业需求激增,2003年中国焦炭出口达1500余万吨,接近全球贸易总量的60%。适逢此时,中国“为保护环境和确保国内供应”,对焦炭出口政策由鼓励变为限制。这个限制的杀手锏有二:一是当年10月到次年1月,商务部两度下调焦炭出口退税,从15%降为零;二是2004年的出口配额调整到900万吨。

    由于焦炭配额的缩减,中国炼焦行业协会曾上书商务部,建议对贸易公司与生产企业实行竞标办法分配出口配额,具体由政府、协会、商会组成管委会监管。但由于相关利益人士的反对,此事不了了之。之前,焦炭配额的发放采取二次分配的方式,即由商务部先行将配额发放到各省商务厅和五矿商会,再由后面两机构按实际情况分发给各个企业。到2004年11月,商务部明令回收了这一分配权。

    国际焦炭价格应声疯涨至每吨400美元,比上一年同期翻了两番。

    毫无疑问,这一细微的变化背后,孟丹所在的工业品出口处对配额分配拥有更大的调配度和自主权。孟丹对焦炭市场的走势一目了然,是其工作特质决定的。李霁月清楚,焦炭配额分配制度有机可乘。看到焦炭配额分配制度有机可乘的人,不仅仅是她一个。当然,分管配额的孟丹更清楚。

    李霁月盯上了这块蛋糕,因为这块蛋糕后面有着不为人所知的巨大利润。每吨焦炭配额的“中间费”突然涨到180美元,差不多是焦炭销售价格的一半,这种利益的诱惑是无比巨大的。退居二线的李霁月自然不甘清闲,她利用已有的网络,为获得关键信息不惜一掷千金,孟丹这样的盟友她自然不会漏掉。

    2004年6月以后,商务部开始对焦炭出口配额统一进行分配,工业品出口处确定的配额数量要由司务会审议通过。而2004年下半年,商务部为避免与欧盟的贸易纠纷,一举增加400万吨焦炭的“调剂配额”。这种“调剂配额”是在正常程序外,为了支持西部开发,对中西部地区等企业经领导批示申请焦炭出口配额的。经过领导转批到外贸司后可以下达“调剂配额”,但下达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万吨。这种特殊情况的下达方式是:工业品出口处上报申请批件,批件经司长签发后送办公厅印发,将加盖公章的批件下达给申请的企业或部门,抄送企业所在地方的商务主管部门。这种不超过4万吨的批件,按程序可以不经过外贸司司务会讨论。

    这就是“调剂配额”特批件的程序。认识孟丹后,李霁月再次向孟丹咨询了办理特批件的详细过程,孟丹毫无保留地向李霁月介绍了情况。孟丹显然忽视了李霁月的能量,因为焦炭配额特批件的确不是一般人能够拿到批文的,就连孟丹也难以拿到。

    了解了特批件的程序,李霁月找到急需焦炭配额的山西焦炭集团等4家企业,办理了申请焦炭月要“拿大头”。

    但一开始,范萍放弃了这笔买卖。她在山西的神通广大是超过李霁月想象的。她曾是山西省商务厅焦炭出口协调服务中心的负责人,这里正是山西焦炭企业 9886." >领取出口许可证的必经之地。如此不公的买卖在当时范萍是看不上眼的。<dfn>?99lib.</dfn>

    但是遭拒的李霁月并不恼怒,她有足够的耐心。生意场上的博弈,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合作只是时机的问题。

    果然,2004年11月商务部回收了配额分配权之后,范萍从省商务厅获得配额的渠道中断了。她不得不再次建立起与李霁月的关系。这一次,李霁月笑了。

    在持续两年的合作中,李霁月一共向多家企业倒卖了16万吨焦炭配额,其每吨“中介费”最高近200美元,最低也有14美元。

    那个时候,正逢商务部与欧盟就贸易进行多边谈判。由于中国的焦炭占到全球市场的60%以上,国内风吹草动都会引起国际市场的重感冒。

    震惊全国的“焦炭配额第一案”事发偶然,其导火索是2005年6月7日山西焦炭集团董事长牛新民涉嫌索贿受贿被拘,同年12月2日被捕,随后牵出范萍。通过对公司账目的追踪,牵出一系列涉案人员,其中包括李霁月。之后,李霁月又牵出了孟丹、吴功阳。涉足焦炭配额的20余人纷纷落马,仿佛是一条绳子牵出了一串蚂蚱。

    2006年春节后不久,李霁月被“双规”,其后被捕。专案组对李霁月母亲住过的那套40多平米的房屋进行搜查时,查获大量现金。拆开一看,专案组成员顿时傻了眼:这些被普通纸张包裹着的都是人民币和美元。

    现场随即被封存,并由中纪委专案组指定办案的河北省检方以及银行人员共同看管。在由银行专业点钞员清点现场时,检方人员还配备了24小时的现场录像。银行特聘人员点了共计一周,才点清楚这个小公寓藏有的现钞达到3000多万元。

    这3000多万元大多是通过倒卖配额获得的。李霁月每次向“下家”收受大量现金后,便把钱运到这里。除了上述现金,专案组还查封了李霁月大量银行存款、外币现钞以及金条、房产等,共计1亿多元。其中李霁月拥有的一套200多平方米的豪华住房,均价在每平方米2万元以上。

    2006年12月,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人民法院认定李霁月行贿和非法经营两项罪名,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个人财产则被全部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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